一、推行招标采购的几点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宋踔丽[1](2021)在《Z医院医疗物资采购内部控制案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卢岩[2](2020)在《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早在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之时,立法者就以禁止性规范的方式对于限制外地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在采购活动中设置歧视性条件等限制竞争行为予以了否定。随后出台的《反垄断法》也将此类行为纳入其中。2015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更是以列举的方式将众多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逐一明确。近年来,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构建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实施,政府采购领域,尤其是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再次受到关注。2019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及2020年推出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都把这一问题作为规制重点,对其重视程度由此可见。并可以据此认为,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是理论研究及其执法实践活动中的重点问题。政府采购是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代表的国家机关以及直接、间接接受政府控制的特定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为实现政府职能或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在市场上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据主体范围的不同,政府采购可以分为中央政府采购与地方政府采购。二者的主要差异在于使用资金的来源不同,即中央政府采购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所统筹的是全国性事务,地方政府采购使用的是地方财政资金,所针对的是地方性事务。由此导致二者在限制竞争时的表现存在较大不同,地方政府在采购时表现出强烈的本地采购倾向。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在地方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等凭借行政权力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它因采购主体的行政性、采购资金的公共性等特征而满足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又因破坏了采购市场中特有的竞争秩序而成为行政垄断行为。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呈现出制度性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有时具有歧视性抽象采购政策的指引,或表现对于采购程序规则的违反,或表现为对于采购实质规范的破坏,在本质上一种行政权力的异化。这种异化既可能源自行政权力的对于采购活动的不当介入,也可能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恶意串通所致。其具体限制问题的表象在于规避公开招标、设立歧视性条款、构筑信息壁垒、倾向性评标、指定交易等个案中的限制竞争,而表象的背后则是地方利益集团、财政分权等深层的制度缺陷问题。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也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直接破坏,割裂采购市场的统一性,背离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导致提高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等经济性目标的落空,造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政策性价值目标的扭曲,更使得宏观经济调控、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等重大采购目标难以实现。此外,它还损害了包括外地经营者和本地居民在内的多方主体利益,并加剧了采购中的腐败问题。由此,需要以规制的手段对于其施以某种控制、约束和指引。而法律作为一种既定、统一、普适且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行为准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法律规制是基于法律规范对行为实施的控制、约束和引导。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作为一种规范性规制,是以正义、国家干预、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市场规制、激励性规制等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为基础,根据《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度以及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为制度、政策基础,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整个过程进行的规范和控制,而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为了实现更好的规制效果,法律规制自身也在不断演进之中,并已从立法之初的笼统、模糊与概括到如今的系统、准确与规范,相对完整的规制体系业已初步建立并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了抽象采购政策与具体实施行为的规制、具体实施行为中的控权规制与执法规制等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制,以及以《政府采购法》为主导,兼有《反垄断法》《预算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制模式。并具体表现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含有抽象采购政策中的反竞争因素;以采购程序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家评审制度等从事前规制的角度防止具体采购活动之中行政权力的异化,以质疑、投诉与后续执法制度等从事中与事后规制的角度对于个案中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救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严重性由此可见。然而,现行制度设计下的法律规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法律竞合依然存在,《反垄断法》对于管辖权的让渡存在立法疏漏,导致其与《政府采购法》仍存冲突,且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践中亦偶有越界之嫌;界定标准有待完善,程序规范对于实质违法的界定存在干扰,以“滥用行政权力”为构成的行为要件有时难以界定;责任设置有所失衡,财产责任只及于单位而不涉及个人,致使行为与责任缺乏对等,个人违法单位担责等现象时有发生;规制模式尚显不足,始终无法走出自纠式规制的困境;竞争模式存在局限,强调市场的开放性而忽略了对地方利益的合理保护,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有待深入解决,集中采购机构代理市场也亟待开放。因此,应对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予以完善。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应以公平正义、秩序与调控的价值理念为指引,并融合国际法律的规制理念,构建国际与国内的双层法律规制制度体系,协调国内法律的适用冲突。在此基础上,采取控制式规制与激励式规制二元并立的规制模式。控制式规制是最传统的法律规制模式,也是现行法律制度在对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时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对其适用需要首先对相关制度予以完善。这种完善应沿着“主体——行为——结果”的基本逻辑进路展开,并表现为:就规制的主体而言,应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权,使其能够在财政部门拒绝依法履行职权时实现补充救济;就规制的行为而言,应实施结果导向型的行为界定标准,避免程序对于行为界定的干扰,并在必要时对于行为结果进行竞争分析;就规制的结果而言,应强化法律责任,以增加政治问责和实行“双罚制”的方式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追责,同时,增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责任,以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对相关人员形成威慑和有效制裁。而激励式规制乃是控制式规制的重要补充,其侧重于通过奖励、扶持等刺激与鼓励手段,调动被规制者实施某些行为的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而言,激励式规制是一条全新进路,其制度的构建应包括:增加地方政府采购绩效激励制度,改变过去唯“GDP”论的官员政绩考核标准,将竞争秩序的影响因素纳入法治建设成效参考因子,以此削弱其与采购中的本地利益的联系;利用赋予特殊保护性采购合法性的方式抑制政府采购中的地方保护问题;建立集中采购竞争机制,削弱集中采购竞争机构与地方利益之间的联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调动舆论监督和第三方机构监督的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研究既有理论价值,又充满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弥补了当前理论研究中的空白,且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政府采购、行政垄断等相关理论的研究亦有裨益。在实践中,除了可以更好地实现规制外,还能为《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提供思路。
张弘[3](2019)在《欧洲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践与启示》文中指出为学习借鉴欧洲国家建筑业现代化有益经验,10月8日—17日,由省住建厅同志带队,市州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6人,赴英国、丹麦、德国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考察。考察团走访了英国米尔顿凯恩斯城建局、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德国布朗菲斯市政府、预制化建筑协会,实地考察了豪其顿生态住房项目、英国建筑设计公司BDP、丹麦生态村和包豪斯学院。经认真学习研讨,形成了考察报告。
何瑜瑜[4](2019)在《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研究 ——以深圳市为例》文中提出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组织角度来看,通过交流有利于实现政府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提升政府的工作质量和绩效,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减少公务员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产生的廉政风险;从个人角度看,有利于培养公务员的技能、开阔视野、积累经验,进而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然而,在现实交流过程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往往存在冲突。那么,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其冲突会带来什么影响?在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状态下,公务员交流的未来管理走向又该何去何从?选取深圳市作为研究案例,通过对深圳市行政机关单位和公务员个人两个层面的访谈及问卷调查得知,深圳市公务员交流存在官僚制运行过程中的内在张力,即在深圳市公务员交流过程中,一方面组织要求实现“官僚化”,强调高度理性、等级制、专业化、非人格化,另一方面个人要求“去官僚化”,强调非理性、扁平化、丰富化、人格化。这导致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产生冲突:交流影响因素不一致、交流意愿不统一、交流运行要求不匹配。访谈资料和问卷结果进一步分析揭示了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产生的深层原因是:等级制与扁平化的矛盾;非人格化与人格化的冲突;专业化与丰富化的悖论;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博弈。从而给政府带来以下负面影响:影响政府人力资本增值、对专业化构成威胁、不利于创造和谐的行政生态环境。因此,促进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回归平衡的管理走向应当从转变交流理念、健全交流制度要素、分类推进不同交流形式、引入双向选择机制等方面入手。
刘莎[5](2019)在《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文化水平取得巨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人均寿命延长。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民生难题。由于家庭结构的改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有的养老需求。同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今天,一味的单一的由政府来提供养老服务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在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成为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创举。长春市自2008年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以来,虽然历经将近十年的发展,但是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在界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核心概念并阐述相关理论后,通过列举长春市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及购买的主要模式(委托型购买和竞争型购买)对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以“幸福里”助老之家和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具体案例,从公共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消费者、选择程序、具体内容、资金来源和评估机制七个方面对两种模式的购买现状进行了具体分析,再分别从主体间关系、竞争程度、政府职能定位对购买模式现状进行总结后,肯定了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所取得的成效,然后分析了其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吸取美国、日本及杭州市江干区这三个典型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经验启示,认为竞争型购买更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从而实现政府的预期购买目标。最后,结合长春市政府的实际状况,从政府、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等层面提出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系列优化建议,从而推动当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顺利开展。
林彩虹[6](2019)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以广西横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发展水平背景下,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加大,需要党和政府加大重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加上医疗卫生产品具有的公共产品本质属性,持续满足人民医疗卫生需求和促进人民健康水平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存在着政府、医疗机构、村民三方建设主体,本文主要研究政府这一建设主体。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政府责任定位一直模糊不清,以研究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责任定位为出发点,合理规范化发挥政府职能,承担起政府必要责任,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同的作用。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医疗卫生服务政策制度设计中处于枢纽地位,是三级医疗机构上下联动的关键,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是否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关系到政府制定调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的内容和幅度。因此本文从县级乡镇卫生院实地调研,以广西横县为例,从政府责任视角研究怎样合理发挥政府职责,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本文以政府为重要建设主体角度出发,首先充分学习研究国内外学者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政府责任概念,以责任政府、分工协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支撑,明确本文研究的意义和重要性,结合当前我们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问题与政府责任问题展开分析探讨。其次对广西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进行概述,经过选取三个经济、地域、人口有一定差距的三个乡镇(六景镇、那阳镇、平马镇)进行调查和访谈,运用相关理论指导,科学化设计广西横县医疗卫生服务情况调查问卷,对横县三个乡镇进行抽样调查,利用spss20.0统计软件对于调查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合定性分析方法,总结发现广西横县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硬软件设施差,利用率低,医疗政策知识获取渠道单一,人力不足和服务意识不够等问题。借此调研结果和理论基础分析出的农村医疗服务问题,归根到底主要是政府责任的原因,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离不开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笔者试着从政府制定执行政策偏差,政府对农村医疗运行监管责任不足,政府财政投入责任的缺失,政府对基层医务人员管理不完善四个方面原因展开,本文还对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三个国家政府在医疗服务领域表现出来的政府责任进行阐述,结合我国农村的具体实际状况,有的放矢提出我国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中能够借鉴国外政府责任经验。例如:完善政策设计,加强执行力与宣传、完善监管责任,保障服务质量、强化政府财政扶持责任、加强农村医务队伍建设责任等。
崔孝松[7](2018)在《深圳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述评及展望——以现代文明社会理论为视角》文中指出自建市以来,深圳在全国较早探索了能够适应日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取得显着成效。运用有限政府理论视域下现代文明社会四个领域理性划分并重叠交叉的分析框架,将看似繁琐复杂的改革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阐释,认为政府在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过程中将政治权力进行了重新制度性分配:政府通过改革自身机构和规范行政行为更好发挥了宏观调控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越来越起到决定性作用;社会组织日益壮大并对政府和市场起到监督和平衡作用。深圳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将沿着此路径继续深化改革。
吴文骏[8](2019)在《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现状及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满足公共服务为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政府采购以行使有关国家权力或从事某种公共职能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采购主体,以财政性资金为来源,具有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采购活动的单向性、采购对象的广泛性、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采购结果的政策性的特点。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了资金支出管理,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贪污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高校作为以教学科研职能为核心的事业单位,是我国政府采购的重要主体之一。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逐渐发展,采购规模的逐渐扩大,在加强预算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诸如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采购流程不合理,缺乏必要的问责机制,导致政府采购存在较多风险点,容易滋生采购事故甚至腐败行为。基于此,本文选题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改进研究,以期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提高政府采购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本文以BY高校的政府采购为例,运用调查分析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比较系统梳理了政府采购及内部控制的研究文献、有关法律法规,并界定了相关概念,然后考量了BY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发掘了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诸多原因,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了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建议及政府采购流程的改造建议,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王文晶[9](2018)在《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研究 ——以新疆某高校为例》文中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高校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各类教学设备和实验仪器的需求不断增加,针对高校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也逐渐出台,通过政府的采购制度来完成采购任务已是我国高校主要的采购形式,也是拓宽采购供应渠道和提高政府采购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使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建设和科研发展,寻求有效的采购管理和供应管理体系成了高校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对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抑制贪污腐败现象和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将合格的物资设备输送至各个职能部门是高校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开展科研教学工作的基础保障。本文首先介绍了高校政府与供应管理的相关概念,指出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及评价供应商的考核指标和供应商管理的重要意义,针对基于供应商管理的高校政府采购理论进行了研究。其次分析了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研究表明,我国高校政府采购存在采购方式单一、采购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完善的采购管理机制、招标方式不规范和供应商选择不合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采取多种采购方式、加强采购前的调查论证工作、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加强采购招标规范化管理和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等对策建议。最后以新疆某高校为例,具体分析了实际案例中高校政府采购的相关机构、制度、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为查找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方向提供基础参考,利用实证分析,找出选择供应商的最优方案,为高校政府采购的供应管理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欧阳平[10](2018)在《基于财务视角的高校基建内控管理研究 ——以L高校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的趋势及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力支持,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校建设规模也不断扩大。随着高校对基础设施质量要求的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和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大,由此导致的风险也不断增大。对于普遍存在于高校中的基建内控意识薄弱,招投标制度不健全,项目质量监控不全面以及竣工决算审计滞后等多方面的问题,无不显示高校基建管理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不完善及不重视,致使财务风险加大、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内控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对高校基建发展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通过对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理论的概述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总结,以L高校为例,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中的实务经验,通过文献整理、案例分析、调查问卷、访谈和实际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基于财务管理的视角,详细了解了L高校基建内控现状,并以此为研究方向,总结出基建内控管理中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从内部控制五要素的角度对问题的形成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高校基建管理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议,进行了高校基建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流程优化,提出了加强风险控制、基建关键点财务管理控制、审计监督方面的完善措施,以提高高校基建内控管理水平,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将信息化建设引入高校基建管理中,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与沟通的需要,促进内部控制更完善的发挥作用。本文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并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对高校基建内控管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期对健全高校基建内控管理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并对推动高校基建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推行招标采购的几点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推行招标采购的几点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2)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比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实证研究法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的文献综述 |
1.4.2 国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
1.5 本文结构安排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 |
1.6.2 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一般界定 |
2.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政府采购概念理论解析 |
2.1.2 地方政府采购概念厘定 |
2.1.3 限制竞争行为概念辨析 |
2.1.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概念界定 |
2.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性分析 |
2.2.1 地方政府采购两类相关限制竞争行为分析 |
2.2.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市场表现 |
2.2.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特征 |
2.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判断 |
2.3.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要件 |
2.3.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行为要件 |
2.3.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结果要件 |
2.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考量 |
2.4.1 规制与法律规制内涵 |
2.4.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意义 |
第3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实证研究 |
3.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例研究 |
3.1.1 案件概览 |
3.1.2 案例评析 |
3.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归纳 |
3.2.1 制度缺陷问题 |
3.2.2 具体限制问题 |
3.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分析 |
3.3.1 采购目标虚置 |
3.3.2 采购市场失衡 |
3.3.3 多方主体利益受损 |
3.3.4 腐败问题突显 |
3.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成因 |
3.4.1 行政权力的不当介入 |
3.4.2 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存在 |
3.5 实证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据 |
4.1 理论依据 |
4.1.1 法学理论依据 |
4.1.2 经济学理论依据 |
4.2 制度依据 |
4.2.1 《招标投标法》对市场的规范 |
4.2.2 《政府采购法》对公平竞争的维护 |
4.2.3 《反垄断法》的反行政垄断理念 |
4.2.4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
第5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判 |
5.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方案 |
5.1.1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5.1.2 采购程序制度 |
5.1.3 信息披露制度 |
5.1.4 内部控制制度 |
5.1.5 专家评审制度 |
5.1.6 质疑、投诉与后续执法制度 |
5.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难点 |
5.2.1 法律适用竞合 |
5.2.2 界定标准掣肘 |
5.2.3 自纠式规制不足 |
5.2.4 责任设置失衡 |
5.2.5 竞争模式局限 |
第6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6.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 |
6.1.1 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
6.1.2 秩序与调控的工具取向 |
6.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制度选择 |
6.2.1 国际法层面:以非歧视原则为导向 |
6.2.2 国内法层面:明确法律适用的优先规则 |
6.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控制式规制模式的改善 |
6.3.1 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权 |
6.3.2 实施结果导向型法律标准 |
6.3.3 强化法律责任 |
6.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激励式规制模式的构筑 |
6.4.1 增加地方政府采购绩效激励制度 |
6.4.2 给予特殊保护性采购合法性 |
6.4.3 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 |
6.4.4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欧洲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践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收获 |
几点启示 |
(4)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研究 ——以深圳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人力资源流动必要性的研究 |
二、关于人力资源流动影响因素的研究 |
三、关于公务员交流机制的研究 |
四、关于公务员交流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研究局限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局限 |
第四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公务员 |
二、公务员交流 |
三、冲突 |
四、官僚制理论及其适用性 |
第二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表现 |
第一节 交流影响因素不一致 |
一、影响因素构成不同 |
二、影响因素重要程度不同 |
第二节 交流意愿不统一 |
一、交流方向错位 |
二、交流频率不同 |
三、交流渠道不一 |
第三节 交流运行要求不匹配 |
一、自主选择权利错位 |
二、公私人情界限不同 |
三、信息公开要求有差异 |
第三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原因 |
第一节 等级制与扁平化的矛盾 |
一、机构层级不同与交流单向拥堵的分歧 |
二、权限管理与下放权限的冲突 |
三、信息中心化与信息公开常态化的对立 |
第二节 非人格化与人格化的冲突 |
一、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的分歧 |
二、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对立 |
三、公私分明与人际导向的冲突 |
第三节 专业化与丰富化的悖论 |
一、专业化与个人成长的矛盾 |
二、专业化与交流渠道宽口径的对立 |
三、专业化与防腐败的冲突 |
第四节 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博弈 |
一、组织顾虑交流负面效应 |
二、个人权衡交流机会成本 |
第四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影响 |
第一节 影响政府人力资本增值 |
一、不利于优化政府人力资源配置 |
二、不利于公务员个人成长 |
第二节 对专业化构成威胁 |
一、完全不交流导致专业固化 |
二、频繁交流削弱专业性 |
三、盲目交流导致专业浪费 |
第三节 不利于创造和谐的行政生态环境 |
一、“趋利性”交流导致交流目标移位 |
二、“强制性”交流压制人性 |
三、“人格化”交流有失公平 |
四、“暗箱操作”交流导致无序竞争 |
第五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管理走向 |
第一节 健全交流制度要素,发挥制度的协调控制功能 |
一、立法推动,明确交流依据 |
二、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跟踪培养 |
三、搭建交流信息平台,建立人才交流市场 |
第二节 分类推进不同交流形式,增强交流效果 |
一、将培养性交流作为交流重点 |
二、加强岗位适应性交流 |
三、进行风险防控型交流 |
四、适当考虑倦怠规避型交流 |
第三节 引入双向选择机制,回应组织与个人交流需求 |
一、以双向选择促进人岗匹配 |
二、以双向选择进行压力管理 |
第四节 转变交流理念,重塑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 |
一、回应公务员发展性需求 |
二、回应公务员保障性需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居家养老服务 |
2.1.3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
2.1.4 社会组织 |
2.2 理论依据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3章 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
3.1 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 |
3.2 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模式 |
3.2.1 委托型购买模式 |
3.2.2 竞争型购买模式 |
3.2.3 小结 |
3.3 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取得的成效 |
3.3.1 服务项目逐步增多,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
3.3.2 受益老年人群体逐渐增多 |
3.3.3 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
第4章 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
4.1 购买主体角色定位不清 |
4.2 政府购买行为缺乏规范性,资金供给不及时 |
4.3 专门性法律法规不完善 |
4.4 缺乏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 |
4.5 监管评估不到位 |
第5章 国内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借鉴 |
5.1 国内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 |
5.1.1 国外经验 |
5.1.2 国内经验 |
5.2 国内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
6.1 明确各主体的角色定位,推广竞争型购买模式 |
6.2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购买” |
6.3 构建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
6.4 扩展资金的筹集渠道,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
6.5 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不断提高服务层次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6)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以广西横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的回顾与评述 |
一、关于农村医疗服务的研究 |
二、关于农村医疗服务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内容及结构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及现实依据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医疗卫生服务 |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
三、政府责任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分工协同理论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三节 研究的现实依据 |
一、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责任 |
二、当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问题及政府责任问题 |
第三章 广西横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
第一节 广西横县概况 |
一、地理概况 |
二、经济概况 |
三、医疗卫生概况 |
四、医疗政策概况 |
第二节 广西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情况 |
一、调查基本情况 |
二、调查结果总体情况 |
三、影响居民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总体评价的因素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 |
第四章 横县农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政府责任因素 |
第一节 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
一、医疗卫生服务硬软件设施差 |
二、农村医疗服务资源利用率低 |
三、居民对农村医疗政策知识获取渠道单一 |
四、农村医务人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够 |
第二节 、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因素 |
一、政府制定执行政策责任偏差 |
二、政府对农村医疗运行监管责任欠缺 |
三、政府财政投入责任不足 |
四、政府对农村医务队伍建设责任不到位 |
第五章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国外政府责任借鉴 |
第一节 国外农村医疗服务的政府责任 |
一、英国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
二、澳大利亚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
三、日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
第二节 国外医疗卫生服务政府责任的启示 |
一、重视政府责任与市场结合 |
二、强化农村服务资源配置 |
三、农村医疗服务人员培育 |
四、完善建设分级诊疗制度 |
第六章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政策设计,加强执行力与宣传 |
一、提高医疗卫生政策科学性 |
二、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
三、提高政策宣传力度 |
第二节 完善监管责任,保障服务质量 |
一、明确落实监管责任 |
二、提高对农村药品的监管 |
第三节 强化政府财政扶持责任 |
一、增加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
二、优化财政卫生供给支出结构 |
第四节 抓好农村医务队伍建设责任 |
一、加强医疗队伍培训再教育 |
二、提高农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
三、提升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服务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附录五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深圳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述评及展望——以现代文明社会理论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代文明社会理论 |
二、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历程述评 |
(一)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 发挥社会对政府的监督职能 |
(三) 政府自身改革:通过精简机构与规范政府行为,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三、反思与展望 |
(8)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现状及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法律依据 |
第一节 相关理论 |
一、政府采购 |
二、内部控制 |
三、政府采购内部控制 |
第二节 法律依据 |
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 |
二、内部控制相关法律制度 |
第三章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BY高校及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概况 |
一、BY高校基本情况 |
二、BY高校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
第二节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不够科学 |
二、采购方式选择不太严谨 |
三、采购项目支付办理流程比较冗杂 |
四、采购履约管理职责不够清晰 |
五、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
第三节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
二、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 |
三、有关职能部门的问责机制缺失 |
四、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 |
第四章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改进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改进的目标 |
一、确保采购活动高质高效进行 |
二、实现预算和计划编制的科学有序 |
三、实现部门和岗位间制衡高效 |
四、实现对采购流程有效控制 |
五、建立采购全流程数据链 |
第二节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改进的原则 |
一、合规合法原则 |
二、结果导向原则 |
三、分权制衡原则 |
四、突出重点原则 |
五、简明高效原则 |
第五章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环境优化建议 |
第一节 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组织机构与相关岗位 |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优化建议 |
二、岗位设置改进建议 |
第二节 切实优化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机制 |
一、建立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 |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第三节 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
一、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数据链 |
二、完善政采信息发布、统计和上报制度 |
第六章 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流程的改造建议 |
第一节 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环节流程的改造建议 |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全过程控制 |
二、严格政府采购需求计划与预算资金相衔接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实施环节流程的改造建议 |
一、合理制定政府采购方式与评估选择制度 |
二、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重大风险点控制 |
三、重视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工作 |
四、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归口管理 |
第三节 政府采购验收及支付环节流程的改造建议 |
一、科学组织政府采购验收工作 |
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支付手续 |
第四节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流程的改造建议 |
一、合理设置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岗位 |
二、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档案使用要求 |
第七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研究 ——以新疆某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相关理论 |
2.1 政府采购的相关理论 |
2.1.1 政府采购的概念 |
2.1.2 政府采购的特征 |
2.1.3 政府采购的功能 |
2.2 供应商管理的相关理论 |
2.2.1 供应商管理的概念 |
2.2.2 供应商的评价管理 |
2.2.3 供应商管理的意义 |
2.3 基于供应商管理的高校政府采购理论 |
2.3.1 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管理 |
2.3.2 我国高校政府釆购的供应商管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3.1 高校政府采购存在问题 |
3.1.1 釆购方式单一 |
3.1.2 采购准备工作不充分 |
3.1.3 缺乏完善的釆购菅理机制 |
3.1.4 招标方式不规范 |
3.1.5 供应商选择不合理 |
3.2 高校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
3.2.1 采取多种采购方式 |
3.2.2 加强采购前的调查论证 |
3.2.3 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 |
3.2.4 加强采购招标规范化管理 |
3.2.5 基于层次分析法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新疆某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个案分析 |
4.1 新疆某高校情况简介 |
4.2 新疆某高校的采购机构 |
4.3 新疆某高校采购相关制度 |
4.4 新疆某高校的采购方式 |
4.5 新疆某高校的采购流程 |
4.6 新疆某高校的采购情况统计 |
4.7 新疆某高校供应商选择实证分析 |
4.7.1 构建判断矩阵 |
4.7.2 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4.7.3 最优方案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基于财务视角的高校基建内控管理研究 ——以L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章小结 |
2 相关理论概述与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 |
2.1 高校财务管理理论概述 |
2.1.1 财务管理概述 |
2.1.2 高校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任务 |
2.1.3 现阶段我国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特点 |
2.2 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
2.2.1 国外内部控制理论发展历程 |
2.2.2 我国内部控制理论发展概述 |
2.2.3 高校基建内部控制的特点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2.4 本章小结 |
3 L高校基本建设概况及内控现状 |
3.1 L高校基本建设概况 |
3.1.1 L高校概况 |
3.1.2 L高校基建发展情况及资金来源 |
3.1.3 L高校基建部门机构设置 |
3.2 基于财务视角的L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现状调查 |
3.2.1 基建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现状 |
3.2.2 基建内控制度现状 |
3.2.3 基建风险管理现状 |
3.2.4 基建招投标制度现状 |
3.2.5 基建项目核算现状 |
3.2.6 基建项目监督现状 |
3.2.7 基建项目信息沟通现状 |
3.3 本章小结 |
4 L高校基建内控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L高校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
4.1.1 基建内控组织结构不完善 |
4.1.2 基建内控制度不完善,人员配备不足 |
4.1.3 风险控制能力薄弱 |
4.1.4 基建项目招标规范性不强,合同管理不严 |
4.1.5 基建并账及核算不够完善 |
4.1.6 基建审计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
4.1.7 信息沟通不畅 |
4.2 L高校基建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2.1 控制环境要素 |
4.2.2 风险评估要素 |
4.2.3 控制活动要素 |
4.2.4 监督要素 |
4.2.5 信息与沟通要素 |
4.3 本章小结 |
5 基于财务视角的L高校基建内控管理的完善建议 |
5.1 优化组织结构 |
5.1.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
5.1.2 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 |
5.2 完善基建内控制度和人力资源建设 |
5.2.1 规范并完善基建内控制度建设 |
5.2.2 重视基建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建设 |
5.3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 |
5.3.1 建立风险管理部门 |
5.3.2 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确保资金安全 |
5.4 加强基建内控关键点的财务控制活动 |
5.4.1 规范基建招标流程,保证投资效率最大化 |
5.4.2 加强基建合同管理,规避资产损失和纠纷 |
5.4.3 加强基建投资管理和控制,提高概预算质量 |
5.4.4 加强基建资金支付过程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
5.4.5 健全基建竣工决算管理流程,减少学校资产流失 |
5.4.6 加快完善高校基建并账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5.5 加强基建审计监管 |
5.6 推进基建信息化建设 |
5.6.1 高校基建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
5.6.2 加强高校基建信息化建设与沟通的措施 |
5.7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推行招标采购的几点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Z医院医疗物资采购内部控制案例研究[D]. 宋踔丽.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
- [2]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D]. 卢岩. 辽宁大学, 2020(07)
- [3]欧洲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践与启示[J]. 张弘. 中华建设, 2019(11)
- [4]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研究 ——以深圳市为例[D]. 何瑜瑜. 深圳大学, 2019(12)
- [5]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D]. 刘莎. 长春工业大学, 2019(03)
- [6]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以广西横县为例[D]. 林彩虹. 南宁师范大学, 2019(01)
- [7]深圳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述评及展望——以现代文明社会理论为视角[J]. 崔孝松.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8(06)
- [8]BY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现状及改进研究[D]. 吴文骏. 安徽财经大学, 2019(02)
- [9]高校政府采购与供应管理研究 ——以新疆某高校为例[D]. 王文晶. 新疆农业大学, 2018(05)
- [10]基于财务视角的高校基建内控管理研究 ——以L高校为例[D]. 欧阳平. 西安理工大学,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