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抗制(论文文献综述)
陈俊秀[1](2020)在《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文中研究指明腐败问题已然成为我国社会的沉疴积弊,当前我国反腐败逐渐形成压倒性态势,反腐的重心逐步由“治标”转向“治本”。作为制度反腐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刑事反腐自古以来都是整饬吏治的有力手段。在刑事立法上,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罪名的增设、构成要件的修正、法定刑配置的调整进入非常频繁的时期,学界对腐败犯罪的研究也呈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繁荣景象,然而表象的繁荣背后却暗藏着腐败犯罪基础理论建树不足、腐败犯罪罪刑结构前后龃龉、左支右绌的隐忧,具体表现在:刑事立法上腐败犯罪的罪刑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饱受理论界和实务界诟病;刑事司法中大量腐败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屡遭公众的公正性质疑。有鉴于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刑事反腐尤为必要,是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的必然要求。腐败的概念界定是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研究的基石,科学界定“腐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有效开展刑事反腐的逻辑前提。通过对“腐败”内涵“语义-语用”二元框架的分析,以及对腐败核心要素的剖析,尝试对传统的经典腐败定义进行修正:取消对腐败主体“公职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限定;将腐败行为对象“公共权力”扩大为“权力”,在传统腐败行为对象的范畴里融入“私权力”要素,使得滥用私权力的情形也纳入腐败行为的范畴。我国腐败犯罪体系存在分布散乱、类型化程度不足的弊端,为了实现庞大的腐败犯罪罪群的体系化,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犯罪体系罪名庞杂、混乱无序的问题,本文按照腐败的行为模式不同,将腐败犯罪类型划分为自体型腐败犯罪和交易型腐败犯罪。无论腐败行为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如何多样化,自体型腐败和交易型腐败依然是腐败的最基本形态,任何新型腐败行为均可以还原到上述两种基本腐败形态之中。其主要区别在于自体型腐败犯罪是“权力追逐利益”,典型的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而交易型腐败犯罪(除索贿外)主要是“利益追逐权力”,典型的如受贿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同时,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腐败犯罪之罪刑配置不是立法者恣意而为之事,它必须得到某种合理化的控制。不同阶段的腐败态势牵动着反腐败刑事立法的不断修改、完善。罪刑结构是否合理,是一个国家刑事法治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的罪刑结构完善首先应当对刑法理念进行更新,从“政策型”向“法理型”,从“碎片化”向“体系化”,从“回应型”向“内生型”,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转型。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应当坚持“报应刑并合主义”,报应为刑罚正当化的主要根据,预防为刑罚正当化之次要依据。报应刑论(绝对主义刑罚论)和目的刑论(相对主义刑罚论)所彰显的价值理念之间存在着基本立场上的冲突。而化解这一冲突的合理路径在于立法阶段和司法阶段二元分离,即刑事立法以责任刑所蕴含的报应主义价值理念为鹄,刑事司法以预防刑所倡导的功利主义价值理念为旨趣。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法益理论与社会危害性理论是贯穿腐败犯罪体系、重构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要理论资源,也是指导和制约反腐败犯罪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理论根基。罪刑体系的建构需要从目的出发,行为可罚性的建构需要充分考虑规范保护目的。通过对我国腐败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的宏观把握、腐败犯罪法益理论的中观考量、腐败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法经济学微观探索,为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奠定理论基础。腐败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为公共资源的分配正义,包括物质、权利、发展机会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的分配。传统的受贿罪法益“廉洁性说”“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说”“公正性说”“信赖说”“不可收买性说”与“类型化法益说”均存在着一系列非此即彼的困境。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社会分配正义受损包括两个层面:受贿人获得的腐败利益和行贿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与之相对应,交易型腐败犯罪法益应当包括两个层面:“禁止职务或职务行为上的不当得利”和“公共资源分配上的机会平等”。自体型腐败犯罪的法益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廉洁性”法益并非自体型腐败犯罪中具有独立价值的法益,廉洁性的高低依附于公共财物受损程度。我国贪污罪和受贿罪并轨制罪刑结构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难题,以及法益侵害、不法内涵、犯罪生成模式、责任程度等实质差异,决定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罪刑结构应采取分离制。通过2097份刑事判决书的大样本实证考察,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贪污罪的刑罚显着高于受贿罪”的司法经验和规律,揭示“并轨制”立法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弊病,进而提出“贪污罪和受贿罪法定刑应当分立”这一理论命题。同时,我国刑事立法中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的罪刑结构左右龃龉,折射出立法者对贿赂犯罪摇摆不定的治理策略。贿赂犯罪的应然罪刑结构应深入考察受贿犯罪的复合行为结构、复合法益结构的特殊性。通过受财行为与谋利行为的区分、贿赂犯罪生成机制考量以及共同犯罪中教唆犯与实行犯之法理借鉴,揭示行贿和受贿行为不法与责任程度,从根本上消除贿赂型腐败犯罪惩治策略以及罪刑结构上的分歧。通过对自体型腐败犯罪和交易型腐败犯罪、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的反思与解构,提出了腐败犯罪的建构路径。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应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要素,对“贿赂”范畴予以重构并类型化。对受贿型腐败犯罪应当采取“数额与情节并重”模式,并提出受贿罪情节要素体系建构的基本设想。受贿罪的法定刑应采取“基本刑+特殊刑”模式,以“枉法受财”为受贿罪的“基本犯”,而单纯收受贿赂,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的,应当按照受贿罪的法定刑从轻处罚。在此基础上,提出受贿罪罪刑立法修改之可行性方案。在自体型腐败犯罪中,通过贪污罪行为主体和行为类型之教义学限缩以纾解“权贵刑法”的诘问与质疑。自体型腐败犯罪的死刑适用应当从司法控制走向立法废除。在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的罪刑结构建构中,提出应当坚守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非对称性罪状结构;确立行贿型腐败犯罪之特别自首制度;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合理的罪刑阶梯应该设置为:(枉法)受贿>行贿罪≥(不枉法)受贿,即在贿赂犯罪中,除(不枉法)受贿外,受贿罪原则上应当重于行贿罪。成熟的体系性研究应当遵循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要求。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之目标是避免腐败犯罪法秩序内部的诸规范发生冲突、矛盾,确保法安定性。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能够与既有刑法体系相衔接、融贯。在刑事司法层面,能够有效指导司法实践中诸多疑难、复杂的贿赂类型,为腐败犯罪的法益恢复、“事后受贿”情形、“感情投资”情形、交易型腐败犯罪的既遂形态、罪数问题以及自体型腐败犯罪与相关财产犯罪竞合等疑难问题的司法应对提供足够的阐释力和理论支撑。
郜飞燕[2](2015)在《对腐败犯罪防控工作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腐败犯罪形势严峻,腐败犯罪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呈上升趋势;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腐败犯罪也表现出了智能化、隐蔽化的新动向,严重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平稳定。立足腐败犯罪的基本现状,深入剖析腐败犯罪的生成原因,通过构建制度性的反腐网络、整合社会化的反腐资源以及加强国际化的反腐合作,确保我国当下"零容忍"反腐取得实效。
迟连翔[3](2012)在《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理论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和实务工作部门非常关注问题。本研究对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在准确分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理论来源基础上,结合目前各地区、部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践,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吸取古今中外历史上预防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全面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科学、准确地界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成框架及其构成要素、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及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作用的运行轨迹,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成内容和运行规律进行深入探讨,总结和提炼出系统的理论观点,为指导和推进我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由导论、六章内容和结语三个部分内容组成。导论部分对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框架体系结构等方面内容进行概括性介绍。第一章是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界定和介绍。主要界定了廉政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相关概念;介绍了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相关的预防腐败理论、内部控制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通过对马克思、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的领导人关于预防腐败的思想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理论的来源和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和归纳,提炼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理论概念,并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理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合理界定,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是对古今中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践探索的回顾和经验的总结与分析。回顾了中国历史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些经验做法,介绍了瑞典、芬兰、俄罗斯、新家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预防廉政风险的基本做法。这些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分析,对当前我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工作具有学习借鉴和启示作用。第三章是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基本思路和框架内容进行分析和阐述。通过对当前我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就和问题的梳理,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基本思路;运用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分析工具,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整体框架界定为八个组成部分,即廉政风险防控目标确定、廉政风险防控环境塑造、廉政风险识别、廉政风险评估、廉政风险应对、廉政风险控制活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信息沟通、廉政风险防控中的监督,并对各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和作用进行详细阐述。第四章是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研究和分析。主要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践,查找“五类”廉政风险,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对象和目标;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针对“五类”风险,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设立“三道防线,”进行“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并控制廉政风险行为的发生;每一项具体的防控措施都要经过计划、执行、检查、修正“四个环节”,通过“四个环节”在闭合状态下的循环运行,不断提高和完善防控措施的质量和水平。这些方法和措施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构成了廉政风险防控的运行机制。第五章是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践过程进行实证分析。选取税务系统六个单位,通过对其建立和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过程、方法、措施、效果的分析,进一步加深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问题的重要性和方式方法的认识和理解。第六章是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任务及对策的展望。通过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理论与实践的回顾和总结,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方向目标,完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进程。预防是治本之策,全面系统地研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问题,从理论上对我们党提出的政策主张进行全面的阐述,并结合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研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的战略目标、具体措施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对于当前指导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林源[4](2010)在《我国刑罚结构的缺陷与完善》文中研究说明面对着新一轮的犯罪浪潮,刑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刑罚到底能不能够遏制犯罪,这引起了人们深深的怀疑。对于这种状况,以往的理论仅仅是从刑罚的目的或者刑罚的轻重配置的角度寻求解决之道,但直到现在,其也未能改变刑罚效能不断下降的局面,所以,我们亟需另寻他途。现代的系统理论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刑罚的内部结构方面寻求解决刑罚效能下降问题的途径。刑罚作为一个系统,也是由众多的要素构成的,不过,只有使这些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某种稳定的结构,刑罚才能充分发挥出其整体的优势和效能来。这就是系统论所给予我们的启示。刑罚结构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即宏观刑罚结构、中观刑罚结构以及微观刑罚结构。以系统论的原理观之,我国现行刑法中的刑罚结构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即宏观上存在的缺陷是不严密及重刑化;中观上存在的缺陷是不协调;而微观上存在的缺陷则是法定刑设置的不合理;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归结起来包括观念上的原因、刑事政策上的原因、立法方法上的原因以及刑罚执行制度及实践方面的原因等四个方面;在前面论述的基础上,根据原因,针对缺陷,我们提出了具体的结构性完善建议。
赵亮[5](2008)在《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几个问题》文中认为面对社会转型的现实,我们应该以刑事立法理念和刑事司法理念的调整和重构为出发点,重新审视刑事政策。刑事政策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动态的过程,它以社会总体态势为依托,以社会犯罪态势为晴雨表、风向标。应通过前瞻与检讨,从事理、情理、法理角度论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合理地组织对犯罪反应机制的应然选择。
宋之卫[6](2007)在《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文中指出社区矫正代表着世界范围内行刑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大环境下,尽早开展社区矫正,大力推进我国的行刑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为此,2003年7月,我国已在部分地区先期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理论探讨就显得更加紧迫而必要。本文旨在对社区矫正的思想演进、价值及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等作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并为我国社区矫正的模式建构建言献策。
林燕焱[7](2006)在《财产刑适用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财产刑作为刑罚方法,具有悠久的历史,其产生远远先于自由刑。近代以来,罚金刑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为仅次于自由刑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刑也随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观念的变迁和有组织犯罪的猖獗,在一些国家中被重新启用。财产刑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呈现上升趋势。 作为我国刑事法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产刑的立法完善与否、司法运作规范与否,关系着我国刑事法治系统是否能够良性运转。财产刑作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方法,其在刑事立法中的适用范围、适用方式、适用数额等的规定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财产刑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状况,决定着财产刑司法适用的良性运转与否,进而关系着财产刑的刑罚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因此,研究财产刑的立法完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刑事法治系统良性运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是以推进财产刑立法的完善和司法良性运转为研究归宿,在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财产刑立法的建议。共由引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 引论部分对本文的主旨和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作了简要的说明。在对财产刑立法的评析上,说明了评析的两个标准,一个是一般理性的静态标准,一个是司法实践效果的动态标准。以一般理性为标准,检验出我国财产刑立法中的不完善之处;以司法实践效果为标准,检验
许皆清[8](2005)在《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台湾地区目前之有组织犯罪,集团化、帮派化甚至组织化的趋向已日益明显。黑道帮派以组织化的型态,介入各行各业经营,更积极介入政治,导致「黑金政治」成为目前最严重的政治问题。台湾地区黑道的演进如同国外黑道之发展模式,先由流氓演变至帮派,最后发展至有组织犯罪。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变迁,使得近年来的黑道活动型态呈现多样化与成长化。 因此,本研究藉由探究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与原因,并借镜世界各国组织犯罪状况与法制,最后针对台湾地区之有组织犯罪现象提出妥适对策与观点,包括法制面、执行面与政策面各方面的探讨,企图在众多现有组织犯罪的理论中,整理并发展出适合台湾地区情况与需求之理论。期望透过对有组织犯罪现象的回顾与现行法制面与执行面的检讨,对立法、执法机关未来方向之厘清与有组织犯罪防制工作有所帮助。 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现象的本土性实证研究。采用比较分析与官方统计资料分析法,针对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进行基础研究,即透过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探讨、分析、整合并建构全面性抗制有组织犯罪之策略,提供政府发展有组织犯罪对抗机制之参研。 本研究对于台湾地区防制有组织犯罪提出适切的对策。在预防与控制有组织犯罪方面,过去四十年来,台湾一系列的执行扫黑行动,成果虽令人激赏,但有组织犯罪仍不断孳长。因此,在预防与控制的实务操作上若能采取直接取缔与预防措施的双轨并行的方式,从源头肃清与从下游打击同时并进,方能有效控制有组织犯罪;在法制面对策上,台湾近年来已陆续完成「检肃流氓条例」与「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并完成相关防制法律的建置,如「证人保护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洗钱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法」以及「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与「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等,这些努力使台湾法制面的防护网更趋完整。在执行面对策方面,提出几点对策:第一,相关法律必须再加以检讨修订,使法制更加完备;第二,台湾与大陆应加强交流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第三,鉴于世界恐怖活动日趋活跃,应积极立法规范预防与处理相关制度。第四,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化与跨疆界使得加强合作查缉跨国或跨境有组织犯罪成为必要的作法。除了以上四点,执行上尚须注意非法入境及海上犯罪问题,如走私枪枝、弹药、刀械与运毒,洗钱等,寻求全面性的犯罪防制。
阎鸿泰[9](2004)在《社区矫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区矫正代表着世界范围内行刑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大环境下,尽早开展社区矫正,大力推进我国的行刑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为此,2003年7月,我国已在部分地区先期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理论探讨就显得更加紧迫而必要。本文旨在对社区矫正的思想演进、价值及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等作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并为我国社区矫正的模式建构建言献策。
刘仁文[10](2002)在《刑事政策及其过程》文中认为刑事政策学作为一门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学科,它既超越了作为纯规范科学的刑法学,也超越了专门研究犯罪现象和犯罪人的犯罪学,超越了以犯罪人的改造、矫正和治理措施为研究对象的刑罚学,因此,研究难度较大。但是,面对我国当前刑事犯罪居高不下、人权保障又日趋受到重视的现实,法学工作者打破人为的专业桎梏,从全局和整体上把握和驾驭国家对犯罪问题的综合反应,实乃分内职责。基于此,本博士学位论文以《刑事政策及其过程》为题,对刑事政策的概念、范围以及刑事政策的过程作了初步探讨。遵循“科学研究贵在创新”的宗旨,本论文试图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创新:一,关于刑事政策的概念。作者先对“政策”一词的词源和学理作了考察,然后又广泛地考察了中外学者对“刑事政策”的定义,最后,作者得出自己给刑事政策的定义:刑事政策是指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共机构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围绕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以及对因此而牵涉到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和被害人所采取的态度。围绕该定义,作者进一步阐明了刑事政策概念所包含的基本涵义:1、刑事政策的内容不单是指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它还包括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以及如何对待犯罪被害人;2、刑事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3、刑事政策的决策主体是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共机构;4、刑事政策是一个系统;5、刑事政策存活于过程中。(参见第一章)二、关于刑事政策的范围。作者在对各种关于刑事政策范围的观点和意见进行分析后,提出并论证了确立广义刑事政策观之必要性。根据广义刑事政策观,作者进而将刑事政策分为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和刑事社会政策四大类,从而基本确定了刑事政策的范围。在此基础上,作者还分别对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和刑事社会政策的内在结构进行了剖析,指出每一部分又都是由若干子系统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参见第二章)三、关于刑事政策过程。作者着重从刑事政策的制定、刑事政策的执行和刑事政策的评估三个环节对刑事政策过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中心意<WP=3>思是要引入现代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以期开拓我国刑事政策研究的视野,促进刑事政策制定、执行与评估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这一部分包括三章:在“刑事政策的制定”一章里,作者指出在制定刑事政策时应遵循科学、法治和人权等三项基本原则,剖析了影响刑事政策制定的主要因素,阐明了刑事政策制定的一般程序,最后还就我国刑事政策制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剖,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参见第三章)在“刑事政策的执行”一章里,作者首先介绍了政策科学中关于政策执行的一般理论,阐明了刑事政策执行在整个刑事政策过程中的意义,随后也提出了刑事政策执行应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即目标与手段相统一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监控与执行相同步的原则。接着,作者对刑事政策执行的一般程序、影响刑事政策执行的主要因素、我国刑事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讨论。(参见第四章)在“刑事政策的评估”一章里,作者首先阐述了刑事政策评估的含义与意义,然后探讨了刑事政策评估的内容与方法,并对影响刑事政策评估的主要因素作了分析,最后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中国的刑事政策评估工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作者最后指出,刑事政策的研究是一个方兴未艾、有着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本文对刑事政策的研究仅仅带有导论性质,至于对国内外一些典型的刑事政策从各论角度逐一进行考察、反思和改进,则只好遗憾地留待下回去分解了。
二、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抗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抗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腐败与腐败犯罪概述 |
第一节 “腐败”:语义分析和语用阐释 |
一、“腐败”的语义分析 |
二、“腐败”的语用阐释 |
三、腐败的核心要素提炼 |
四、腐败的概念梳理与修正 |
第二节 腐败犯罪及其罪刑结构 |
一、腐败犯罪的范畴界定 |
二、腐败犯罪之罪刑结构 |
第二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规范演进与理念转向 |
第一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规范演进 |
一、自体型腐败犯罪阶段: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 |
二、自体型和交易型腐败犯罪混合阶段:改革开放—1997 年《刑法》 |
三、交易型腐败犯罪阶段:1997 年《刑法》—至今 |
第二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配置之理念转向 |
一、从“政策型”到“法理型” |
二、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三、从“回应型”到“内生型” |
四、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 |
第三章 腐败犯罪罪刑结构配置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罪刑结构配置的基本原理 |
一、报应刑论视角下的罪刑均衡 |
二、目的刑论视角下的罪刑均衡 |
三、纾解路径:不同语境下刑罚的正当化根据 |
第二节 罪刑结构配置的实质考量 |
一、罪刑结构配置的宏观考量要素:规范保护目的 |
二、罪刑结构配置的中观考量要素:法益保护理论 |
三、罪刑结构配置的最终落脚点:腐败犯罪之社会危害性考察 |
第四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解构 |
第一节 自体型腐败犯罪与交易型腐败犯罪——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为例 |
一、贪污罪和受贿罪量刑实践的实证考察 |
二、贪污罪与受贿罪“异害同罚”现象之纰缪 |
第二节 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以受贿罪和行贿罪为例 |
一、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立场分野 |
二、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悖反现象之反思 |
第五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 |
第一节 交易型腐败犯罪和自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重构 |
一、应然维度之交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以受贿罪为例 |
二、应然维度之自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以贪污罪为例 |
第二节 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重构 |
一、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非对称性罪状结构之坚守 |
二、确立行贿型腐败犯罪之特别自首制度 |
行贿罪≥(不枉法)受贿'>三、罪刑阶梯:(枉法)受贿>行贿罪≥(不枉法)受贿 |
第六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与司法展开 |
第一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 |
一、交易型腐败犯罪体系的梳理与衔接 |
二、受贿罪双层法益结构与“数额+情节”入罪模式相契合 |
三、普通受贿类型与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类型的融贯 |
第二节 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司法展开 |
一、退赃情节与腐败犯罪的量刑 |
二、“事后受贿”情形的处理 |
三、“感情投资”情形的处理 |
四、交易型腐败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
五、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时之罪数认定 |
六、自体型腐败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的处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腐败感知指数CPI统计表(2002年—2018年) |
附录二:贪污罪裁判文书数据统计(数额较大区间) |
附录三:受贿罪裁判文书数据统计(数额较大区间)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对腐败犯罪防控工作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腐败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
(一) 腐败犯罪的概念 |
(二) 腐败犯罪的特征 |
二、腐败犯罪的生成原因 |
(一) 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观念的异化 |
(二) 社会转型中机制体制的不完善 |
三、腐败犯罪防控路径再完善 |
(一) 构建制度性反腐网络 |
(二) 整合社会化反腐资源 |
(三) 加强国际化反腐合作 |
(3)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目标与内容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框架体系 |
(三) 创新之处 |
四、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工作实施步骤 |
第一章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廉政风险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廉政风险与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三) 机制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和功能 |
二、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相关理论 |
(一) 预防腐败理论 |
(二) 内部控制理论 |
(三)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三、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理论的来源和内涵 |
(一)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研究与探索 |
(二) 中国共产党的探索与实践 |
(三)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理论的提出 |
(四)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理论的实践 |
(五)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理论的主要内容 |
(六)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理论的重要作用及发展趋势 |
第二章 中、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探索与启示 |
一、 中国历史上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理论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历史上关于廉政思想的探索 |
(二) 中国历史上关于廉政制度建设的尝试 |
(三) 对中国历史上廉政实践活动的评价 |
二、 国(境)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实践经验 |
(一) 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 |
(二) 俄罗斯 |
(三) 新加坡 |
(四)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三、 中、外经验对我们的启示 |
(一) 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是关键 |
(二) 制定国家总体规划 |
(三) 提供法律保障 |
(四) 建立健全专业反腐工作机构 |
(五) 加强廉政教育 |
(六) 制定适合国情的防控措施 |
(七) 整合监督资源 |
(八) 探索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 |
第三章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基本思路及框架分析 |
一、 当前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现状及问题 |
(一) 当前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现状 |
(二) 当前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
二、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基本思路 |
(一)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理论来源 |
(二)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思路 |
(三)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 |
(四)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的主要任务 |
三、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基本框架 |
(一)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内部环境塑造 |
(二)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标的确定 |
(三) 廉政风险事项的识别 |
(四) 廉政风险评估 |
(五) 廉政风险应对 |
(六) 廉政风险控制活动 |
(七) 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信息与沟通 |
(八) 廉政风险防控中的监督 |
第四章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过程分析 |
一、 查找和评估廉政风险 |
(一) 查找和区分五类风险 |
(二) 评估和确定风险等级 |
二、 设置风险防控管理“三道防线” |
(一) 事前预防——第一道防线 |
(二) 事中监控——第二道防线 |
(三) 事后处置——第三道防线 |
三、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 PDCA 工作流程管理 |
(一) 计划环节(Plan) |
(二) 执行环节(Do) |
(三) 检查考核环节(Check) |
(四) 修正环节(Action) |
第五章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长春市绿园区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夯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础 |
(二) 增强部门控制内在动力 |
(三) 开展税收廉政文化建设 |
二、 吉林市昌邑区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构建新型管理模式 |
(二) 创新工作手段 |
三、 前郭县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明确防控重点 |
(二) 明晰工作职责 |
(三) 强化流程控管 |
(四) 严肃责任追究 |
四、 集安市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优化流程 |
(二) 发挥优势 |
(三) 完善制度 |
(四) 加强监督 |
五、 东辽县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拓宽廉政建设途径 |
(二) 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
(三) 推动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
六、 延吉市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实证分析 |
(一) 整合稽查资源 |
(二) 排除各种困难 |
(三) 抓好源头防控 |
(四) 加大监督力度 |
第六章 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对策 |
一、 完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
(一) 明确防控管理机制建设目标 |
(二) 遵循防控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
(三) 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
二、 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方法 |
(一) 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础性工作 |
(二)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
(三) 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 |
(四) 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
(五)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系统 |
三、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配套措施 |
(一) 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
(二) 强化行政管理流程再造 |
(三) 制定检查考核标准 |
(四) 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有机结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我国刑罚结构的缺陷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第2章 我国刑罚结构的缺陷及其产生的弊害 |
2.1 宏观刑罚结构的缺陷及其产生之弊害 |
2.1.1 重刑化及其产生之弊害 |
2.1.2 不严密及其产生之弊害 |
2.2 中观刑罚结构的缺陷——不协调及其产生之弊害 |
2.2.1 不协调 |
2.2.2 不协调产生的弊害 |
2.3 微观刑罚结构的缺陷——法定刑设置不合理及其产生之弊害 |
2.3.1 法定刑设置不合理 |
2.3.2 法定刑设置不合理产生的弊害 |
第3章 我国刑罚结构缺陷产生的原因 |
3.1 观念上的原因 |
3.2 刑事政策上的原因 |
3.3 立法方法上的原因 |
3.4 刑罚执行制度及实践方面的原因 |
第4章 我国刑罚结构缺陷的完善 |
4.1 完善之必要性 |
4.1.1 时代背景的视角 |
4.1.2 客观现实的视角 |
4.2 完善之可行性 |
4.2.1 认识论基础 |
4.2.2 价值论基础 |
4.2.3 刑事政策论基础 |
4.3 完善之具体设想 |
4.3.1 宏观刑罚结构之完善 |
4.3.2 中观刑罚结构之完善 |
4.3.3 微观刑罚结构之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目录 |
(5)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内容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事理、情理、法理依据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前瞻和检讨 |
(6)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导论 |
一、缘起 |
二、研究价值 |
三、基本思路 |
四、若干重要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社区矫正概述 |
一、发端、概念及范围辨析 |
二、社区矫正的思想源流与观念基础 |
三、社区矫正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及主要特色 |
第二章 社区矫正价值分析 |
一、对受刑主体的价值 |
二、对国家及社会发展的价值 |
三、对促进法治建设的特殊价值 |
第三章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一、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必要性 |
二、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可能性 |
第四章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 |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积极进展 |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
第五章 我国社区矫正的模式建构 |
一、社区矫正的理念建构 |
二、社区矫正的制度建构 |
三、社区矫正运作层面的建设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论文摘要(中文) |
论文摘要(英文) |
后记 |
导师及作者简介 |
(7)财产刑适用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当代财产刑的基本趋势 |
2. 本文的任务 |
3. 分析的标准 |
4. 实证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财产刑适用立法实然状况 |
5. 财产刑适用范围立法现状 |
6. 财产刑适用方式立法现状 |
7. 财产刑适用数额立法现状 |
第二章 财产刑立法的一般理性评析 |
8. 财产刑适用范围的一般理性 |
9. 财产刑适用范围的理性评析 |
10. 财产刑适用方式的理性根据 |
11. 财产刑适用方式的理性评析 |
12. 财产刑适用数额的一般理性 |
13. 财产刑适用数额的理性评析 |
第三章 财产刑司法效果之评析 |
14. 财产刑司法适用实然状况 |
15. 财产刑司法适用的效果评析 |
16. 财产刑司法现状的成因分析 |
17. 对财产刑立法的再检验 |
第四章 财产刑立法完善的建议 |
18. 财产刑实体法上的完善 |
19. 财产刑程序法上的完善 |
20. 财产刑执行的完善 |
21. 财产刑司法的良性运作 |
结论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8)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te |
第一章 前言 |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范围 |
一、研究动机 |
二、研究范围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目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目的 |
第三节 研究架构与限制 |
一、研究架构 |
二、研究限制 |
第四节 有组织犯罪的相关理论 |
一、理性选择组织犯罪理论 |
二、私人保护理论 |
三、非法权力模式论 |
四、形成理论的实务价值 |
第二章 有组织犯罪的相关概念 |
第一节 犯罪组织(有组织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 |
一、犯罪组织 |
二、有组织犯罪 |
三、国际间对有组织犯罪之界定 |
第二节 黑社会、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犯罪、黑道 |
一、相关概念的说明 |
二、黑社会、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犯罪 |
三、黑道 |
第三节 帮会、帮派、组合、犯罪结社 |
一、帮会与帮派的一般概念 |
二、帮会与帮派的法律概念 |
三、犯罪结社 |
四、综评 |
第四节 流氓、流氓行为 |
一、流氓 |
二、流氓的法律概念 |
三、综评 |
第三章 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有组织犯罪概况 |
第一节 世界各主要国家 |
一、美国 |
二、德国 |
三、意大利 |
四、日本 |
五、中国大陆 |
第二节 国际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之趋势 |
一、那不勒斯宣言 |
二、巴勒莫公约 |
三、台湾法制与国际趋势之接轨 |
第三节 台湾黑社会组织与境外国外黑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 |
一、台湾与香港黑社会组织的互动 |
二、台湾与日本黑社会组织的互动 |
三、海峡两岸黑社会组织的互动 |
第四章 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现象之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台湾地区黑社会组织的起源 |
一、天地会 |
二、日据时代 |
三、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台 |
第二节 清朝时期 |
一、洪门 |
二、青帮 |
三、中国帮会文化对台湾黑社会的影响 |
第三节 日本领台时期 |
一、浮浪者兴风作浪 |
二、取缔政策、法规 |
三、强制劳动的制度 |
第四节 光复后至今 |
一、1945年至1954年间 |
二、1955年至1984年间 |
三、1985年至1990年间 |
四、1991年迄今 |
第五节 综评 |
第五章 台湾地区帮派犯罪组织分析 |
第一节 台湾帮派犯罪组织的类型 |
一、台湾司法实践的分类 |
二、刑事警察局的分类 |
三、学术界的分类 |
第二节 台湾帮派犯罪组织类型的代表 |
一、竹联帮(组织型代表) |
二、牛埔帮(角头型代表) |
三、郑太吉组合(聚合型代表) |
四、综评 |
第三节 台湾帮派犯罪组织基本态势 |
一、1960年代台湾帮派犯罪组织的基本态势 |
二、1996年之前台湾帮派犯罪组织的基本态势 |
三、1996年6月后(帮派清查后)台湾重点帮派组织的基本态势 |
四、综评:至2003年的态势 |
第四节 台湾帮派犯罪组织分布状况 |
一、2001年台湾帮派犯罪组织分布状况 |
二、2002年台湾帮派犯罪组织分布状况 |
三、2003年台湾帮派犯罪组织分布状况 |
第五节 综评 |
第六章 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对策探讨 |
第一节 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产生的原因 |
一、政治原因 |
二、经济原因 |
三、社会原因 |
四、心理原因 |
五、其它原因 |
第二节 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
一、有组织犯罪防制的立法沿革 |
二、阶段性的扫黑政策 |
三、扫黑的执行策略 |
四、扫黑案例(2003年) |
第三节 防制有组织犯罪的法制面对策 |
一、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
二、检肃流氓条例 |
三、组织犯罪防制条例 |
四、其它相关法制 |
第四节 防制有组织犯罪的执行面对策 |
一、相关法律的检讨修订 |
二、两岸共同合作打击犯罪 |
三、彻底整顿流氓帮派 |
四、恐怖活动的预防与处理 |
五、加强合作查缉跨国或跨境有组织犯罪 |
第七章 结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一、组织犯罪防制条例 |
附录二、检肃流氓条例 |
附录三、检肃流氓条例施行细则 |
附录四、扫除黑金行动方案 |
(9)社区矫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
导论 |
第一章 社区矫正概述 |
(一) 发端、概念及范围辨析 |
(二) 社区矫正的思想源流与观念基础 |
(三) 社区矫正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及主要特色 |
第二章 社区矫正价值分析 |
(一) 对受刑主体的价值 |
(二) 对国家及社会发展的价值 |
(三) 对促进法治建设的特殊价值 |
第三章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一)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现实必要性 |
(二)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现实可能性 |
第四章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 |
(一)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积极进展 |
(二) 存在问题与不足 |
第五章 我国社区矫正的模式建构 |
(一) 社区矫正的理念建构 |
(二) 社区矫正的制度建构 |
(三) 社区矫正运作层面的建设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10)刑事政策及其过程(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刑事政策的概念 |
第一节 什么是政策 |
一、 “政策”词源小考 |
二、 国外学者对“政策”的定义 |
三、 中国学者对“政策”的定义 |
四、 一个简单的归纳和评析 |
第二节 什么是刑事政策 |
一、 中外刑事政策定义概览 |
二、 刑事政策概念的初步整合与重新定义 |
第二章 刑事政策的范围 |
第一节 确立广义刑事政策观之必要 |
一、 中外学者对刑事政策范围之基本观点 |
二、 作者之态度 |
第二节 刑事立法政策 |
一、 刑事立法政策的含义与意义 |
二、 刑事立法政策的基本方面 |
第三节 刑事司法政策 |
一、 刑事司法政策的含义与意义 |
二、 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方面 |
第四节 刑事执行政策 |
一、 刑事执行政策的含义与意义 |
二、 刑事执行政策的基本方面 |
第五节 刑事社会政策 |
一、 刑事社会政策的含义与意义 |
二、 刑事社会政策的基本方面 |
第三章 刑事政策的制定 |
第一节 刑事政策制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 科学原则 |
二、 法治原则 |
三、 人权原则 |
第二节 影响刑事政策制定的因素 |
一、 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态势 |
二、 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 |
三、 理论学说 |
四、 民意 |
五、 领导人的意志 |
六、 国际组织 |
第三节 刑事政策制定的程序 |
一、 发现问题 |
二、 议程设立 |
三、 分析问题 |
四、 确立目标 |
五、 方案设计 |
六、 方案论证 |
七、 方案选择 |
八、 方案合法化 |
第四节 我国刑事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
一、 我国刑事政策制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改进我国刑事政策制定的几点建言 |
第四章 刑事政策的执行 |
第一节 刑事政策执行的一般理论及其意义 |
一、 刑事政策执行的一般理论 |
二、 刑事政策执行的意义 |
第二节 刑事政策执行的基本原则 |
一、 目标与手段相统一的原则 |
二、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
三、 监控与执行相同步的原则 |
第三节 刑事政策执行的过程 |
一、 执行前的准备 |
二、 执行中的活动 |
三、 执行后的工作 |
第四节 影响刑事政策执行的因素 |
一、 刑事政策自身 |
二、 刑事政策资源 |
三、 刑事政策执行者 |
四、 刑事政策对象 |
五、 外界环境 |
第五节 我国刑事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改进建言 |
第五章 刑事政策的评估 |
第一节 刑事政策评估的含义与意义 |
一、 刑事政策评估的含义 |
二、 刑事政策评估的意义 |
第二节 刑事政策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
一、 刑事政策评估的内容 |
二、 刑事政策评估的方法 |
第三节 影响刑事政策评估的主要因素 |
一、 刑事政策评估体制 |
二、 刑事政策评估主体 |
三、 刑事政策评估方法 |
四、 刑事政策评估环境 |
第四节 加强和改进中国的刑事政策评估 |
一、 现存问题 |
二、 改进建言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四、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抗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D]. 陈俊秀. 吉林大学, 2020(08)
- [2]对腐败犯罪防控工作的思考[J]. 郜飞燕.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02)
- [3]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问题研究[D]. 迟连翔.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5)
- [4]我国刑罚结构的缺陷与完善[D]. 林源. 湘潭大学, 2010(06)
- [5]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几个问题[J]. 赵亮. 当代法学, 2008(03)
- [6]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D]. 宋之卫. 吉林大学, 2007(06)
- [7]财产刑适用的实证分析[D]. 林燕焱.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1)
- [8]台湾地区有组织犯罪与对策研究[D]. 许皆清. 中国政法大学, 2005(01)
- [9]社区矫正研究[D]. 阎鸿泰. 苏州大学, 2004(05)
- [10]刑事政策及其过程[D]. 刘仁文. 中国政法大学,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