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论文文献综述)
杨春学[1](2021)在《欧美经济思想史的意识形态谱系——基于自由主义类型的分析》文中提出本文的主旨在于提炼自由主义的共识,分析和比较自由主义的三种具体历史形态,用它们来识别历代主流经济学派在意识形态类型上的差异;展示这些意识形态类型在经济学中的表现形式,包括与之对应的政策倾向、理论结构及其特设。这些学派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辩护者,脱胎于各自时代的历史困境。它们的理论既受相应的自由主义类型的影响,本身又是构成这种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以古典自由主义作为经济哲学基础,喊着"自由放任"的口号,赞美私有财产、自由竞争和有限政府,为资本冲破阻碍其自由发展的封建主义和重商主义而摇旗呐喊。信奉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派,举着实现"积极自由"的旗帜,力图改革自由资本主义,解决自由巿场内生的贫富悬殊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则力图回归"消极自由",把批判的矛头对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广泛的干预,倡导最小政府,力主"重塑自由巿场"。这些学派都曾对西方社会的政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有其自身的限度,既因为经济理论与政治实践存在天然的差距,也因为理论自身存在内在缺陷。
韩德睿[2](2021)在《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论国际关系中国家的制度性权力转换》文中研究说明借鉴历史制度主义关于制度的渐进式变迁基本观点,本研究着重分析了国际制度中制度性权力的渐进性,即制度性权力的转换。具体来说,特定国家会通过一种合法的、渐进的、成本低且效果显着的方式,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对本国的制度性权力进行转换,最终实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本文的研究重点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包括历史制度主义的权力观念;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国际制度的特点;国家的制度性权力转换过程,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表现形式;以及制度性权力转换的多种后果。本文意在阐明,在承认存在激进变迁或重大转折的同时,国际制度和制度性权力具有普遍的渐进性特点;用渐进性的视角去理解国际关系是重要的,不应为变化而变化,而是要关注变化的过程和因果关系,以此才能为随时可能发生的真正变化做好准备。基于这些研究内容,本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第一章对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国际关系中的制度性权力,以及国际关系视角下的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这几项关键的概念进行了全面阐述。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以及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一道,并称为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三种理论都有着对制度独特的见解。而历史制度主义是三大理论中关注时间和过程最多的,这与本文的主导思想完全吻合。其次,在全面介绍制度性权力概念的基础上,对制度性权力的内涵进行进了一步的延伸。制度性的权力的定义是,一种国家持有的,基于已有国际制度,合法且具有渐变性的间接权力。制度性权力具有五种性质,分别是非排他性,相对非公平性,合法性,间接性以及渐变性。最后,提出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这种观点认为,在国际制度备受各国重视的今天,对寓于其中的权力进行渐进性的转换是国家的一种重要的且具有合法性的战略行为。第二章着重探讨了在制度性权力转换之前,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国际制度的特点。为什么许多国际制度虽然经常出现剧烈的小范围颤动,但总体上它们却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或者说,为什么制度的稳定性是重要的。国际制度难以更迭的原因有四个,包括国际体系单一化与国际制度黏性,全球化不可逆与国际无政府假定。国际制度的渐进式变迁包括替代,堆叠和漂移。关键节点和路径依赖理论试图解释文章的前提假设之一即国际制度确实在发生着变化,但并不是在剧烈转变,这种转变需要特定事件的刺激,并在刺激之后继续维持一种稳定的路径依赖状态。最后,文章讨论了国家为什么在一个较为稳定的制度环境中对制度性权力进行转换而不是重塑。其原因包括转换的隐蔽性,低成本性以及合法性的增持。总之,虽然历史制度主义主要用来分析国内制度,但是历史制度主义和国际制度之间是存在互嵌性的。第三章展现了制度性权力转换的过程。这一过程遵循了从原始权力的持有到新权力的再持有的理念。在国际制度设立或者准备设立之前,原始的制度性权力就已经开始积累。在国际制度正式建立之后,制度性权力首先会分配给参与制度的各个国家。随着制度内各个国家博弈的展开以及制度外部环境的变化,制度性权力会变得集中,渐渐的有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集团把持。在持有了制度性权力之后,国家开始运用制度性权力。这些运用包括了制度霸权、制度约束和制度竞争等行为。而运用制度性权力的过程,就是检验制度性权力的过程,国家会在这一过程中判断权力的有效性和权力的成本收益,以决定对制度性权力进行调整。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加之国家对制度性权力的检验,国家将会更新制度性权力,这种行为包括制度退出或威胁退出,以及在制度框架内重新谈判等等。在更新之后,如果国家获得了新的制度性权力,国家会继续以一种合法和低成本的方式对国际制度甚至国际体系施加影响。如果国家的更新行为失败,则会面临一系列不利的后果,甚至会使国家后悔对制度性权力进行转换。第四章讨论了制度性权力转换的后果。除了权力的后果以外,引入两种概念来解释制度性权力转换的制度性后果,包括预期后果和非预期后果。一个人或组织做出每一项行为之前,例如改革等等都会有一个期待的理想目标,如果这个目标最终实现,那么预期后果就形成了。非预期后果就会比预期后果更加复杂一些了。非预期后果指的是没有预期或预见的人或组织的有目的行动结果。从制度以外的视角,将制度性后果假设分为四种,非预期制度成熟,预期制度成熟,非预期制度崩溃,预期制度崩溃。第五章作为案例分析的章节选取尼克松冲击作为第二个案例,它是指由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在1971年为了应对美国国内不断增加的通货膨胀和其他国家对美元的操纵,实行的工资和物价冻结,进口附加费以及单方面取消直接国际美国美元兑换黄金等一系列经济措施。到1973年,以自由浮动的法定货币为基础的现行制度实际上取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尼克松虽然又一次令美国背上了单边主义的骂名,但是他拯救了美元,维护了美国的金融霸权这一重要的制度性权力。这一案例良好的诠释了制度性权力几乎每一个性质。
王彩霞[3](2021)在《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文中提出如何在国际发展合作中实现不同需求层次的内外协调?本研究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在当前时代条件下,这项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就发展战略而言,成为现代化强国是中国预计于2050年实现的目标。中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增强了海内外华人对中国实现该目标的信心,然而,中国当前发展仍面临多重挑战。有鉴于此,明确现代化的引领性地位是中国今后坚定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基础与方向,这也为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理论研究提供框架与目标。为此,本文化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搭建国家需求层次分析框架,分析中国自建国以来的国际发展合作历程,探讨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可行性路径。在分析框架创建方面,本文以人为标准,衡量国家建构,分别结合历史、时代与文化三种情境,推演出国家具备权力、利益与道德三类人格。由这一多元人格属性可见,国家是包含主权象征、利益集成与人本关切的复合体。因此,国家行为受多重因素制约,具有一定可观察性,可外化国家基本需求。考虑到,人的需求与国家需求具有通约性,故此,可借助人的需求类比国家需求,这构成跨学科应用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前提。据此,国家需求分为主权需求、发展需求、国际责任需求、国际地位需求与现代化需求,不同需求层次的内涵因时因事因国别因形势而异。在需求正向转化上,后一需求以前一需求的实现为前提;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出现由较高层次需求向较低层次需求的逆转。在国际社会化情境中,国家对自身需求的调节以及国家间需求的调和,同属国家间互动与需求协调的研究议题,这构成本文的基本架构与主要内容。具体至案例选择,本文以中国自建国至今的国际发展合作进程与转型为研究重点。改革开放是分析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演化的时间分界线,受时代认知、路径抉择与规范扩散影响,自改革开放后,国家优先需求发生调整,由主权需求优先调整为发展需求优先。当前,在中美大国竞争升级、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发展格局亟需重塑等背景下,中国进入不同层次需求均需兼顾的新时期。由此,中国国际发展合作亟待转型。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多重压力。新冠疫情引发全球公共危机,百年变局变数增多,全球化逆潮与民粹主义叠加。受此冲击,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难度加大。面对这一外部环境变化,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处境相同,既遭受外界对于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质疑,也承受来自国际竞争的压力。除环境不确定性、身份被质疑以及竞争多元化的外部挑战外,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外界过度关注特定经济发展指标,这会干扰国家对现代化目标的理性认识;历史已存的发展失衡程度与时剧增,这不仅阻碍国家发展模式调整,也会制约国际发展合作水平提升;国内与海外利益人为划界,这会固化国家对长远利益的统筹布局。总之,诸多因素导致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其次,国家自身需求认知失调。受主客观因素所限,国内与国际需求的分化大于整合;受国内外舆论影响,国际责任与国际地位需求所获关注不均;因目标宽泛,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关联不足。再次,国际社会对国家需求的认可不足。外界在关注中国发展的同时,对多边发展倡议存疑;制度性话语不足是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外交在由双边互动向多边参与拓展的进程中,缺乏社会基础。最后,国家多元需求实现存在制度建设欠缺,长期延续的优惠型国际发展合作原则、实践与主流国际发展话语体系存在张力,尚无应对全策;在管理上,专业机构尚待加强能力建设;多边合作的路径选择受到既有经验的制约。为推进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稳慎转型,本文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应对举措。其一,为明确发展需求,基于科学了解的实际,创新发展质量评估;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不同区域人力资源积累;基于海内外利益关联性,增拓中国利益;基于对内生性需求的关注,培养随时而动的定力。其二,为整合需求层次,将国际责任需求及时适度纳入可持续发展范畴;将维护主权完整与坚定发展需求作为追求大国地位的前提;将国民理性培育与大国崛起难度,用于协调内外对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认知。其三,为提升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以切实的合作成效,破除外界疑虑;以运用话语扩散规律为前提,提升多边参与话语效能;以实际互动,消除各方假想,通过国际组织积累正向互动资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与疫情为契机,开展国际公共外交。其四,为完善国家需求实现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采纳国际发展规范;结合已有条件,开展国际发展合作全面评估;结合能力与时机,推进三方合作制度化;结合内外机制现状,提高国际竞争抗风险能力。综上,这些路径有助于中国通过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向现代化目标稳健迈进。
王力[4](2021)在《沃尔特·R·米德“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沃尔特·拉塞尔·米德(Walter Russell Mead)是美国杰出的外交政策研究者,他融合了美国外交政策的历史与现实议题,搭建起理解美国外交政策的理论框架,本论文旨在对米德的学术思想加以阐述。美国的外交传统是米德学术研究的核心论题,通过对美国外交历史的爬梳,米德分析了影响美国外交传统的因素,并对美国权力形态的形成和发展进行总结。他认为,对美国外交史的研究应当着眼于更为宏观的视角,注重其历史传承性。米德的研究超越了传统的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单边主义/多边主义等二分法,创新性地提出了汉密尔顿主义、威尔逊主义、杰斐逊主义和杰克逊主义四种美国外交传统,认为正是这四种主义通过相互作用形成有机组合和动态发展,共同决定了美国外交行为。在此基础上,米德对美国外交传统的“权力根源”进行了理论发掘,在硬权力和软权力之外,提出了“粘性权力”的概念,从而实现了对美国外交传统认识的理论升华。从知识生产的角度而言,这与米德作为学者与智库专家的双重身份是分不开的,依照“四种主义”与“三种权力”框架,米德构建了一个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研究体系,丰富了学界解析历史、认知现实的理论工具。米德的思想成熟于21世纪初期,根据他的分析框架,本文对后冷战时期美国历届总统即克林顿、小布什、奥巴马和特朗普四届政府的外交行为进行分析,认为米德的理论能够对历届政府的外交行为进行合理的解析,为我们理解美国外交传统和21世纪美国外交提供了一个新颖的、合理的视角。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对米德的学术经历、着述、观点特别是“四种主义”与“三种权力”框架体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米德认为,汉密尔顿主义的核心主张是“追求商业利益”,国家外交行为应该寻求有利于美国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各种外部条件;威尔逊主义主张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美国式的民主和价值观,认为美国有义务作为“文明的灯塔”为世界各国指引发展方向;杰斐逊主义反对过多地国际介入,主张把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视为首要任务,是小政府主义的支持者;杰克逊主义具有民族主义色彩和民粹主义倾向,注重提高美国的军事实力。本章在分别阐述四种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他们发挥作用的时间和手段,并结合国际局势和国内形势变化侧重分析他们如何共同作用,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本章继而对米德权力形态理论进行介绍,米德将美国的权力形态分成锐性权力、粘性权力、甜性权力和支配权力:锐性权力是美国的军事实力,广义上指其显着的核优势、广泛的海外军事部署和庞大的军费开支所构成的综合实力;粘性权力是经济活动影响力的体现,是美国对其他经济体产生粘性吸附的作用;甜性权力是美国的理想、文化和价值观吸引力,和软权力的概念类似,是一种无形的感召力;支配权力是权力的合集,是前三种权力协同发挥作用时体现出的综合优势。如果说“四种主义”理论从历时性的角度分析了隐藏在美国外交史洪流中的四种意识主张,那么对美国权力形态的分析则从共时性的角度丰富了米德的理论,二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分析网络。这种坐标式的分析结构既充分尊重和考量了美国外交历史的延续和传承,又突出体现了美国历史上特别是二战以来的外交特征,在宏观上形成横纵相交的二维理论框架,有助于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梳理。论文的以下章节运用米德的思想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美国外交传统进行总结,分析了不同时期政府的政治倾向、外交风格和在任时期的外交活动,清晰地展示了四种主义对国家领导人及其外交政策的影响。第二章主要分析了一战后至20世纪末的美国外交政策演变。一战后,美国进入福特主义经济时代,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美国社会带来了结构性的变化,同时在国际关系中,美国以世界大国的身份登上国际政治舞台,四种主义开始面对国际关系中的复杂局面。随着二战中英国的衰落,美国在冷战后确立了世界霸主地位,美国资本主义过渡到后福特主义时代。在这一历史阶段,四种主义在不同时期所追求的美国权力类型不断变化,带来了美国外交政策的不断发展。冷战结束后,粘性权力一度成为了美国主要追逐的权力类型,在克林顿政府期间,汉密尔顿主义成为了外交活动的主导思想。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小布什政府时期威尔逊主义的起落。作为新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小布什具有威尔逊主义者的特征。“9·11事件”让小布什得到了杰克逊主义者的坚定支持,为威尔逊主义披上了强硬、现实的铠甲,然而随着反恐战争的升级,四种主义逐渐产生了分歧,小布什的大中东战略宣告失败。第四章解读了奥巴马政府期间杰斐逊主义的兴起。米德认为,奥巴马是典型的杰斐逊主义者,正如竞选演讲宣言一样,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进行战略收缩,运用巧实力对自身的外交主张进行调整,寻求各个派别之间的平衡,力图恢复美国的全球领导力。然而杰斐逊主义者的政治主张经常被诟病过于温和或起效缓慢,奥巴马的外交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能从根本上满足美国民众的要求。第五章分析了特朗普政府期间杰克逊主义者的外交特点。美国国内经济产业结构失衡加剧、政治上的反精英情绪和社会文化价值中身份认同的缺失导致美国国内民粹主义兴起,特朗普趁机入主白宫,其支持者多为杰克逊主义者。强烈的本土主义倾向使得特朗普的外交政策有着显着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特色,但杰克逊主义者本身并不具备系统的执政理念,也无法确立具有连续性的外交思想。第六章对米德的美国外交传统思想进行了评价。首先对21世纪四种主义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局势进行解读,并对它们可能进行的调整和融入策略进行分析,同时,根据米德的推断,对美国外交政策制定的战略维度进行思考。面对自由资本对商业利益的追求和美国国内产业结构失衡、就业问题严重之间的矛盾,汉密尔顿主义者需要寻求一种资源合理配置的发展模式;威尔逊主义者在大中东战略之后逐渐式微,面对世界局势由美国独霸到一超多强的发展趋势,世界多极化日趋明显,国际组织的作用逐渐增强,威尔逊主义者需要对其价值观传播方式进行反思和改进。杰斐逊主义者能够调整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始终坚持“避免不必要的国际介入”的基本理念,以最低的成本融入国际社会,避免战争,优化配置有限资源等成为了杰斐逊主义者在新形势下的代表主张。杰克逊主义者虽然缺乏成熟的外交主张,但他们在美国普通选民中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也是维系其他三个主义的感情纽带和实力基础,将对美国的对外政策产生深远影响。如何认识当代国际局势和对自身国际角色、如何充分认识并坚持利用海权体系、如何在四个学派中做出合理的取舍和组合,是美国外交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思考的战略维度。
韩美琳[5](2021)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文中认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是我国备受关注、持续多年、任重道远的经济话题。近些年,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文章虽然很多,大多都是从产业经济学视角,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阐释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和规律。也有部分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和列宁的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理论,解析产业结构变迁,但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分析并不多见。本文则以“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题,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高质量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相关概念的认识和理解,更是对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的应用和补充。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一话题,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引出的。此前的通常提法都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或“产业结构调整”。几种不同的提法虽然在含义上彼此相似,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被提上日程却意味着结构性矛盾已经相当突出,解决问题的期盼也十分紧迫。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使中国经济的短板暴露无遗。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大量的过剩产能,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因此,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基础上,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目前,我国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要经济增长稳定、区域城乡发展均衡、以创新为动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不断实现转型升级,并显着提升产业发展的效益;三要具有一流竞争力、质量的可靠性与品牌影响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是统一的。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至关重要一环,能够加速“高质量发展”进程;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高质量发展”势必会倒逼产业结构进行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强做优”。(1)可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是理解和指导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阐释的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部类内部不同生产部门(行业)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这种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一旦遭到破坏,产业结构就会出现失衡,供需关系扭曲,我国经济出现的大量过剩产能,就是违背社会资本再生产原理的结果。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学说,是诠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钥匙。科技进步条件下,资本积累不断追加,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总是以技术的进步、创新为前提;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产业资本的配置方式必然会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逐步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这既是资本构成向高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固有特征。马克思的产业竞争理论,阐释了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竞争结果优胜劣汰,不仅不是资源的浪费,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途径。产业竞争理论启示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2)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和“高质量发展”学说,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实现途径和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全面分析国内经济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培育增长新动力、形成先发新优势、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高质量发展”是统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质的飞跃。纵观我国产业结构演进历程,经过几个阶段的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而言任重道远。现存的结构性问题是: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次不高;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究其问题成因可从七个方面概括:一是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二是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三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不佳;四是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五是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六是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七是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不够到位。存在的问题成因说明,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忽视效率和效益的发展方式和理念,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原理和要求。因此,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开阔视野,本文在借鉴美、日、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遵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理念,从五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一是从宏观制度层面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二是从中观产业技术层面强调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从微观企业层面呼吁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四是从企业运营机制角度要求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五是从市场供给端发力,强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认为,决定和影响产业结构如何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思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也是综合性的。它不仅涉及到政府、企业、个人不同的市场主体,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仅能够收获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积极效应,而且还要承受企业破产员工下岗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要求深化财税、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配套跟进,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扫清障碍。总之,只要我们坚定改革信心,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会迈出更快步伐。
杨超[6](2021)在《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托源起于英国,但凭借其无可比拟的财富传承功能被世界各国所移植发扬。而信托之于我国,不仅是一种“舶来品”,更是在特定社会和经济背景下的“必然产物”。从1979年我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以来,信托行业风雨四十余载。发展至今,历经数次清理整顿,其中曲折自不必说。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颁布施行,随后的“一法两规”格局逐渐形成,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已走入了一个全新的法制时代。伴随着政策利好的支持,我国信托行业也顺利跻身金融业四大支柱。之后,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下,信托业开始寻求业务转型创新,家族信托凭借其本源功能和灵活运作顺势而生,成为信托界的新起之秀。家族信托起源于英国的一种古老的土地赠与制度,发展至今已经历了数世纪的沉淀洗礼,后来被广泛地应用于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领域,其历史源远流长。自改革开放以降,我国经济整体向好,社会财富得到了空前的积累,私人财富数量随之攀升,高净值人群规模不断扩充,由此带来的私人财富管理需求愈来愈多。在此背景之下,我国金融工具经历了一个推陈出新,更迭进步的发展过程。大浪淘沙,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财富管理服务”为目的的家族信托最终脱颖而出。我国家族信托起步较晚,从2013年平安信托推出我国首单家族信托产品至今尚不足十年。与市场上种类繁复的理财工具相比,家族信托具有运作结构灵活、保障财产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等较强优势,因此受到高净值人群的青睐。在我国,尽管家族信托拥有数量可观的受众群体,但它的“扎根之路”并不顺畅。最初,我国信托行业对于家族信托存在认知偏差,普遍认为家族信托只是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工具,所以最初盛行的均是诸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类的标准化信托产品,这与家族信托的本源功能背道而驰。随之而来的产品混乱、监管无力等问题让家族信托的发展一度凝滞。为避免家族信托落入被曲解本源功能的窠臼,让家族信托的功能还本复原,解决我国当下正面临的制度缺失困境便成为首要任务。囿于我国家族信托配套法律制度的缺失,家族信托的实践操作也如“水上浮油”一般,欲打破这一桎梏,势必要完善家族信托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机制,让家族信托在我国真正地实现落地生根。2018年,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成为我国首个明确阐述家族信托定义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首次从法律规范的层面对家族信托的内涵进行界定。这是我国家族信托发展史上里程碑式定义,它值得肯定。但家族信托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仍需细化和完善,许多实践中的问题还需时日加以解决。此时,我们需要依托家族信托的实践操作,完善家族信托背后的理论支撑,重塑其配套法律规范。家族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之一便是信托财产,而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在移植信托制度之时,由于英美信托法中的“双重所有权”理论无法与我国固有的“一物一权原则”相融合而没有被一并引入,于是自信托制度在我国诞生之初,便一直存在信托财产归属之争。另一方面,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法未明确区分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民事信托的表达即为family trust(或private trust),但各国在移植信托制度的过程中普遍将其异化为商事信托引入本国,这也使家族信托在各国的发展面临层层阻碍。此外,受托人是家族信托法律关系中的核心主体之一,受托人能否为了受益人的利益尽忠职守是家族信托业务赖以存续的基石,是以,英美法一直以信义义作为约束和规范受托人的行为的标尺。但我国始终只在理论层面解析信义义务,具体的法律条文散见于数个法律规定之中,并未形成系统化的、完整的信义义务规范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尚不健全。信托登记制度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保障,信托财产的交易安全仰赖于完备的信托登记制度。尽管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正式挂牌成立,但信托登记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许多登记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尚未可知,这也是我国当前法律背景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监管部门提出“探索家族财富管理”的指导方向,我国家族信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发展导向:突出家族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从生前信托到遗嘱信托;股权家族信托驶入信托蓝海。在探索家族信托新面向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蕴含其中的发展障碍和制度困境,文中就发展中的困境及成因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作为信托制度项下的家族信托在国外发展得较早,因此,国外已具备相对成熟的家族信托法律理论和制度规范,但我国家族信托制度尚处于萌芽状态,其价值功能、设计架构和法律基础仍需不断完善。因此,适当借鉴国外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可以为我国家族信托的“本土化”发展提供可行性进路。
沈娜[7](2021)在《区域合作视角下“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13年以来,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基础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贸易与投资合作不断深化,各种合作平台不断拓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但与“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的整体成就相比,该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并没有实现整体性推进。如何在已有进展的基础上,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开花结果,真正让东北亚区域内的国家实现多方参与、共同受益、战略对接,共同推动东北亚区域形成开放、共赢的合作网络,成为新时代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同时,研究东北亚区域“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问题,也有助于推动中国东北融入“一带一路”倡议,这既是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又是实现中国东南、中、西、东北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还是推动中国东北地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格局的国内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为出发点,论文基于区域合作的视角,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问题进行研究,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的认知与参与,东北亚边境区域互联互通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层面的实际进展,以及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所面临的阻碍因素及推进路径。论文旨在解决四个核心问题:第一,揭示“一带一路”倡议对于区域合作的意义和特点;第二,厘清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合理定位;第三,分析“一带一路”建设在边境次区域层面和东北亚整体区域层面的推进进程与合作状况;第四,思考“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路径。论文首先从内在动力、实现条件和层次性三个层面,阐述了区域合作的一般理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之于区域合作的意义和特点,强调“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区域合作的平台,它体现了平等性、开放性、创新性、非地缘战略性和目标非一致性等特点,凸显了以发展为主导的区域合作特色。论文重点阐述了在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性,认为它有助于提高区域内的互联互通水平、巩固中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也有助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和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以此为出发点,论文明确了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定位,即东北亚区域是在欧亚大陆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东翼之轴,它并非“一带一路”建设的边缘区,更不应该游离于“一带一路”建设之外。论文分析了东北亚区域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差异,并具体分析了韩国和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过程以及蒙古国和俄罗斯是如何将各自的发展规划渐进地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战略对接的。而针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具体推进问题,论文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实际上重塑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形态,使中国与周边国家呈现出边境地区相互开放、国家之间战略对接、区域层面互利合作的不同层面的关系互动形式,基于此种认识,论文主要阐述了两个层面的区域合作问题:一是分析中国与东北亚国家间在陆上边境层面的互联互通。指出在边境开放的形势下,边境功能发生了重大转变,即从“屏障功能”向“中介功能”转变,“一带一路”倡议首先突破了边界的屏障,而建立起跨境交流的平台,从而促进了边境地区的次区域合作的发展。二是在东北亚区域层面将国家间的战略对接以及形成的中俄蒙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在东北亚区域推进的主要着眼点,分析“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合作形式的灵活与创新,在对东北亚区域双边和多边合作状况的阐述中展现东北亚区域“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成就。同时,论文总结了中日韩自贸区的规划过程与推进情况,阐述了该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基础,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未来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作用。论文还从合作理念、合作内容、合作路径三个层面,论证了“一带一路”倡议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之间能否实现包容性的问题。论文从区域合作的角度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推进过程中的阻碍因素。首先是区域外的美国通过强化与盟国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军事和外交等分化手段,可能对“一带一路”建设形成“扯断线”式的破坏或“分割片”式的阻断;其次是区域内“一带一路”发展的局部覆盖性问题,与冷战后东北亚区域所存在的“离散性”结构相关联,很难形成整体性的区域合作;第三是东北亚区域内的边境次区域合作也存在着困境,在推进中受到东北亚区域整体局势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论文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路径:发挥次国家政府在助力东北亚区域边境层面合作中的优势及作用;探索朝鲜加入“一带一路”合作框架的路径;寻求协调区域内大国关系的具体方式;探寻稳定与发展中国与区域外美国之间关系的路径等。东北亚区域是大国比较集中的区域,也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依托区域,在这一区域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区域合作和区域稳定都有重要的意义。未来,东北亚区域也可以继续推进“健康丝绸之路”和“数字丝绸之路”等方面的建设,为构建东北亚区域的命运共同体创造条件。
董成伟[8](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取得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成功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的重要保障。中国在世界上的“抢眼表现”,形成举世瞩目的“中国之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更是彰显举国体制的现实例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运用举国体制的强大制度威力,全民抗疫取得了战略性成果,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双胜利。后疫情时代,面临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亟需发挥举国体制这一重要法宝,集中全国力量进行“卡脖子”技术攻关,在新一轮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中占据优先位置,牢牢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深入探析举国体制的理论渊源,清晰梳理举国体制的逻辑演进,总结概括举国体制的运行机理,形成对于举国体制的科学认识,有助于拓展“中国之治”的学术话语表达,有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为独立自主进行重大科技攻关、成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高效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制度保障。为此,本文以近年来引起高度关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系统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详细论述了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显着优势、原则属性、理论资源、发展历程、实践机理等内容,阐明了举国体制是实现全国人员、资源、组织、部门一盘棋,以快速动员和快速调集的方式,确保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保障和供应的制度安排。面对后疫情时代国际政治经济深层次变革,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领域、实践基础、实践根基、基本经验和实践进路等问题,以更好阐明举国体制的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引,明确举国体制的方向和任务,有助于为我国集中力量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制度保障。具体来说,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为全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基本概述。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显着优势、基本原则和基本属性,阐明了举国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厘清了举国体制及其相关问题的本质特征和理论内核,为举国体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理论渊源于经典马克思主义举国体制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思想,同时也包含新时代健全和完善举国体制的总体意见及理论和实践的要求。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是指从制度生成、制度实践和制度比较等方面总结和概括举国体制的理论资源。第四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历史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经过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数字文明三个发展时期;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充分运用和发挥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办成了许多大事,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举国体制是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的制度优势,经历了制度建构和形成、发展和完善以及拓展和创新三个演进阶段。第五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内在机理、实践方法。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包括:政治根基、经济根基、文化根基和社会根基。举国体制的内在机理包括:组织构成、制度规范、方向原则。举国体制的实践方法包括:互动的责任网络格局、多部门协同、多领域合作、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宏观调控。第六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思考。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如何坚持好和发展好举国体制:深化关于举国体制的认知和研究;夯实党领导举国体制的各项制度保障;夯实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撑。总之,通过全面总结和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论文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有力保证。通过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模式,我们取得了许多辉煌成就,办成了许多大事、难事、急事。二是中国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党和人民在实践中通过逐步探索而确立起来的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之后,举国体制的实践向度更加明确,制度框架逐步构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启,使举国体制的实践维度不断拓展,作用优势不断彰显,制度规范逐步定型。党的十八大以来,举国体制作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有了更多的现实例证,制度构建不断完善。三是举国体制显着优势集中体现在党带领人民进行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程建设、抗击自然灾害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大事”上。
姚桐[9](2021)在《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文中研究表明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即“约定分别所有”之基本含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而是以口头或默示形式进行约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稳定地以实际行为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独立管理和处分。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狭义、绝对、约定的夫妻分别所有财产关系,是有实无名的约定分别财产制。通过访谈和案例研究发现,我国民众多数以口头或默示形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如果仅因欠缺书面形式就一律否定当事人分别所有的财产关系,不仅与当事人实际财产关系状态严重不符,而且违背了当事人自主选择财产关系的自由意志,甚至危及个人合法财产权益。更严峻地是,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认定为共同共有可能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故应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问题予以深切关照。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在现实层面、价值层面和规范层面都可获得正当性依据。就现实层面而言,生产力发展使个人财富积累增多;女性地位提升导致男女日趋平等;丁克、再婚等多元婚姻形态弱化了男女双方合作程度;独生子女政策强化代际关系的同时对夫妻关系造成冲击。其结果是,无论感情牢固与否,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开始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就价值层面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提供了价值泉源和检测标尺。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赋予法律效力,符合自由价值、和谐与友善价值以及公平价值。就法律规范层面而言,首先,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存在相关规范上的漏洞,依其性质可以经由《民法典》合同编第464条转介,在合同编“找法”。其次,对《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的参照适用为其法律约束力认定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包括如何认定双方达成财产分别合意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就一般规则而言,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是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先决条件;当事人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是其必要条件。就特别规则而言,再婚、一方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和特殊婚姻状态下的典型财产分别行为有其特定的认定条件和举证责任分配。在承认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上,其对内效力包括以下几方面:个人财产方面,以财产分别发生的时间为界确定个人财产范围。个人无偿处分较大数额的财产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共同财产方面,财产分别发生前的共同财产一般遵循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则,没有必要的可先不予分割,以节省司法成本;确有分割必要的,以均分为原则,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离婚财产规则为例外。财产分别发生后,双方可以约定按份共有。离婚补偿方面,在对具体补偿标准提出量化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结合婚姻类型化,对不同类型婚姻适用不同的比例系数,以发挥不同夫妻财产制的信号功能。同时,将过错、彩礼、经济能力作为自由裁量因素,防止公式的僵化适用。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对外效力主要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夫妻一方多个债务的清偿顺序。首先,为了尊重选择财产分别的当事人之意愿,约定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排除《民法典》第1064条但书条款的适用,以日常家事范围作为法定共同债务的唯一标准。其次,约定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可能对另一方和第三人同时产生多个债务。鉴于债务清偿顺序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和家庭稳定的平衡保护,故在对债务类型进行梳理的前提下,借鉴运用破产法和继承法清偿顺序原理,确定债务清偿顺序,以实现生存价值优先、平等保护配偶和第三人、防止关联交易等目标。
穆希琳[10](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二、如何理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理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1)欧美经济思想史的意识形态谱系——基于自由主义类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意识形态与学说分类 |
(一)经济学中的意识形态 |
(二)基于思想“血缘”关系的分类图解 |
(三)基于“意识形态”的分类 |
(四)经济学中不同类型自由主义的分类和识别问题 |
二、自由主义及其三种历史形态 |
(一)概说 |
(二)自由主义的共识 |
(三)古典自由主义 |
(四)新自由主义 |
(五)新古典自由主义 |
三、《国富论》:设置为参照点的解释 |
四、古典经济学(1750—1870)与“自由放任” |
(一)自由放任 |
(二)重农主义 |
(三)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
1. 边沁:功利主义与“幸福计算” |
2. 马尔萨斯:人口论与贫困陷阱 |
3. 李嘉图:地租理论、比较优势原则和自由贸易 |
4. 萨伊定律 |
5. 约翰·穆勒:综合与折衷主义 |
五、新古典经济学(1871—1930)与“自由放任” |
(一)英国学派 |
(二)洛桑学派 |
(三)奥地利学派 |
1. 门格尔与方法论个人主义 |
2. 庞巴维克 |
六、“积极自由”与凯恩斯主义阵营 |
(一)“自由放任”的终结与经济学中的新自由主义 |
(二)凯恩斯 |
(三)新古典-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派”) |
(四)后凯恩斯主义 |
(五)新凯恩斯主义 |
(六)最新的趋势:“新兴的新古典综合”? |
七、“消极自由”与自由市场经济学阵营 |
(一)芝加哥学派 |
1. 弗里德曼与货币主义 |
2. 卢卡斯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 |
3. 科斯与产权经济学派(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一个分支) |
(二)布坎南与公共选择学派 |
(三)新奥地利学派 |
1. 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温和派 |
2. 以米塞斯为代表的激进派 |
(四)弗莱堡学派(4)(freiburg school):一种变异的新古典自由主义? |
八、重商主义:国家主义经济学 |
九、国家主义与德国历史经济学派 |
十、余论 |
(一)理念与实践的距离问题 |
(二)理念的阴暗面 |
(三)执念与政策方案的倾向 |
(2)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论国际关系中国家的制度性权力转换(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制度性权力 |
(二)历史制度主义 |
(三)国际制度中的权力现象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案例研究方法 |
(二)内容分析方法 |
(三)历史分析方法 |
第五节 文章结构 |
第六节 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厘定和观念路径提出 |
第一节 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概念和比较 |
第二节 国际关系中国家的制度性权力:定义和性质 |
(一)制度性权力的定义 |
(二)制度性权力的五种性质 |
第三节 历史制度主义中的转换:概念和运用 |
第四节 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一种观念路径 |
(一)权力本体内存在着时间维度和过程维度 |
(二)权力依赖甚至依附于和国际制度的关系 |
(三)权力的延续比寻找新的权力优势更重要 |
第二章 转换之前:历史制度主义视域下的国际制度 |
第一节 国际制度因何难以更迭 |
(一)国际体系单一化与国际制度黏性 |
(二)全球化不可逆与国际无政府假定 |
第二节 渐进式的国际制度变迁 |
(一)国际制度的替代 |
(二)国际制度的堆叠 |
(三)国际制度的漂移 |
(四)国际制度中的路径依赖与关键节点 |
第三节 国家因何转换而非重塑制度性权力 |
(一)制度性权力转换具有隐蔽性 |
(二)制度性权力转换具有低成本性 |
(三)制度性权力转换可以增持合法性 |
第三章 国家的制度性权力转换:基于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的制度性权力积累和持有 |
(一)制度性权力的非排他性积累 |
(二)制度性权力的非公平性持有 |
第二节 国家的制度性权力运用 |
(一)国际授权:在制度内运用权力 |
(二)制度霸权和制度现实主义:在制度外运用权力 |
(三)制度性权力运用后的防御性调整 |
第三节 国家的制度性权力更新 |
(一)议价和谈判策略 |
(二)重新谈判策略 |
(三)制度退出策略 |
(四)威胁性制度退出策略 |
(五)重新加入制度策略 |
第四章 转换之后:制度性权力转换的后果假设 |
第一节 国家的制度性权力再持有或丧失 |
第二节 非预期制度成熟和非预期制度崩溃 |
第三节 预期制度成熟和预期制度崩溃 |
第五章 案例研究:1971 年的“尼克松冲击”和美元霸权的救赎 |
第一节 渐进式的国际货币制度变迁 |
第二节 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美元霸权的建立 |
第三节 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美元霸权的危机 |
第四节 “尼克松冲击”和美元霸权的转换 |
第六章 结论和余论 |
第一节 问题的解决 |
第二节 弱势形象与复合型强势地位:制度性权力转换和中国崛起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取得科研成果 |
致谢 |
(3)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国家需求层次的理论建构 |
一、国家人格化:以人的视角建构国家 |
(一)国家建构的多维逻辑 |
(二)国家行为与动机的人格属性 |
二、人与国家的需求通约性 |
(一)人与国家的多元需求 |
(二)人与国家需求相通约的依据 |
三、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国家应用 |
(一)“需求层次论”的理论内涵 |
(二)“需求层次论”的应用考量 |
(三)国家需求视角下的国际合作 |
(四)国际发展合作中的国家需求 |
四、国家需求层次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需求的界定与层次 |
(二)多层需求的平衡与均衡 |
第二章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进展与方向 |
一、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历程 |
(一)主权需求优先的阶段(1949-1978年) |
(二)发展需求优先的阶段(1979-2018年) |
(三)多层需求兼顾的新时期(2019年至今) |
二、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动因 |
(一)时代主题判断 |
(二)改革开放实践 |
(三)国际规范内化 |
三、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方向 |
(一)由选择自立走向逐步开放 |
(二)由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倡导 |
(三)由双边互动趋向多方参与 |
第三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的挑战 |
一、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强 |
(一)后疫情时代百年变局变数增多 |
(二)逆全球化下疫情民粹主义兴起 |
(三)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尚需时间 |
二、发展中国家身份引发质疑 |
(一)中国的身份定位存在分歧 |
(二)外界混淆中国的需求层次 |
(三)身份质疑导致行为的误判 |
三、新发展格局面临多重国际竞争压力 |
(一)权力转移下的大国竞争 |
(二)新兴崛起国群体内竞争 |
(三)区域强国间的机制竞争 |
第四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存在的问题 |
一、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 |
(一)过度聚焦规模与速度 |
(二)地域差距的不断扩大 |
(三)跨国利益边界模糊化 |
二、国家需求层次的认知失调 |
(一)国内需求与国际需求相分隔 |
(二)国际不同层次需求关注不均 |
(三)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疏离 |
三、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不足 |
(一)战略设计引发外界疑惑 |
(二)国际制度话语处于劣势 |
(三)国际社会交往基础薄弱 |
四、实现国家需求缺乏制度保障 |
(一)国际发展体系规范压力 |
(二)专业机构管理经验欠缺 |
(三)多边合作路径选择受限 |
第五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路径抉择 |
一、明确发展需求优先方针 |
(一)重视发展质量创新评估 |
(二)均衡各区域可持续发展 |
(三)全方位调和海内外利益 |
(四)增强环境变化中的定力 |
二、统合国内外需求层次 |
(一)发展与国际责任适度关联 |
(二)国际地位基于主权与发展 |
(三)现代化需求贯穿于其他需求 |
(四)坚定发展中国家身份立场 |
三、增进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 |
(一)提升发展战略释疑成效 |
(二)提高多边外交话语效能 |
(三)积累国际社会互动资源 |
(四)长效争取国际舆论支持 |
四、完善国家需求的实现机制 |
(一)善用国际体系部分规范 |
(二)健全机构建设全面评估 |
(三)推进三方合作机制建设 |
(四)夯实国际竞争的制度基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4)沃尔特·R·米德“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米德的“美国外交传统”:主义与权力 |
第一节 沃尔特·米德主要着述和思想 |
第二节 米德指出的美国外交传统中的“四种主义” |
第三节 米德的权力理论 |
第四节 米德的逻辑和方法 |
第二章 20世纪美国外交传统的呈现 |
第一节 美国经济社会形态变革与外交传统的演进 |
第二节 全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变奏 |
第三章 威尔逊主义的冒进(小布什政府时期) |
第一节 新保守主义与威尔逊主义的复兴 |
第二节 威尔逊主义与“反恐战争” |
第三节 威尔逊主义的异变与失败的大中东战略 |
第四章 杰斐逊主义的变革(奥巴马政府时期) |
第一节 国际新形势下的杰斐逊主义者 |
第二节 杰斐逊主义者的新特征 |
第三节 主义间的调和与亚太再平衡 |
第五章 杰克逊主义的冲击(特朗普政府时期) |
第一节 美国社会民粹主义的兴起 |
第二节 民粹主义与杰克逊主义 |
第三节 杰克逊主义的特朗普实践 |
第六章 对米德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的评价 |
第一节 四种主义所面对的挑战和机遇 |
第二节 美国外交政策走向 |
第三节 米德对美国世界霸权体系的认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沃尔特·R·米德大事年表(1952- ) |
致谢 |
(5)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2.1.1 高质量发展 |
2.1.2 产业结构调整 |
2.1.3 产业结构转型 |
2.1.4 产业结构升级 |
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涉及的主要内容 |
2.2.1 方向动力 |
2.2.2 政策导向 |
2.2.3 模式选择 |
2.2.4 可行路径 |
2.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
2.3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应用 |
2.3.1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2.3.2 资本有机构成学说 |
2.3.3 产业竞争原理 |
2.3.4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3.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 |
2.3.6 高质量发展学说 |
第3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纵览 |
3.1 产业结构构成状况 |
3.1.1 产业部门分布 |
3.1.2 主导产业选择 |
3.1.3 规模水平测度 |
3.2 产业结构的演进历程 |
3.2.1 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初步工业化阶段(1952-1977) |
3.2.2 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纠偏阶段(1978-1991) |
3.2.3 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的深入改革阶段(1992-2008) |
3.2.4 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全面转型升级阶段(2009-至今) |
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的初步成效 |
3.3.1 三次产业比例关系有所改善 |
3.3.2 产业层次在缓慢提升 |
3.3.3 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所提高 |
3.3.4 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新格局正在形成 |
第4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问题表现 |
4.1.1 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级不高 |
4.1.2 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 |
4.1.3 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 |
4.1.4 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 |
4.1.5 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 |
4.2 症因探析 |
4.2.1 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 |
4.2.2 国际市场需求萎缩 |
4.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欠佳 |
4.2.4 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 |
4.2.5 经济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
4.2.6 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 |
4.2.7 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
第5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国际经验借鉴 |
5.1 美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1.1 制定、调整与完善产业政策 |
5.1.2 致力于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
5.1.3 积极推动产业国际转移 |
5.1.4 提出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 |
5.2 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2.1 适时制定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 |
5.2.2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 |
5.2.3 对外直接投资生产兼扩大内需 |
5.2.4 提升产业结构的信息化和服务化水平 |
5.3 德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3.1 推行积极的产业政策 |
5.3.2 鼓励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
5.3.3 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 |
5.3.4 稳步推进工业4.0 战略 |
5.4 国外经验对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启示 |
5.4.1 完善产业政策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
5.4.2 加快技术创新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动力 |
5.4.3 培养人才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5.4.4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战略,助力制造强国建设 |
第6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对策 |
6.1 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 |
6.1.1 建立健全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 |
6.1.2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6.1.3 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
6.1.4 创新产业发展思路 |
6.2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
6.2.1 提升三次产业层级质量 |
6.2.2 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变 |
6.2.3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6.2.4 促进各产业间的融合发展 |
6.3 提升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能力 |
6.3.1 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
6.3.2 培育健康的创新环境 |
6.3.3 实现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有机结合 |
6.3.4 重视人才的战略作用 |
6.4 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
6.4.1 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
6.4.2 以内涵型扩大再生产为主要方式 |
6.4.3 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 |
6.4.4 改变经营发展理念 |
6.5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6.5.1 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 |
6.5.2 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 |
6.5.3 完善要素市场配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框架结构 |
五、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六、研究范围 |
第一章 家族信托的历史源流及法律构造 |
第一节 家族信托之肇始 |
一、家族信托早期形式:英国用益制 |
(一)用益制度(Use)——特殊的土地处分制度 |
(二)衡平法的诞生——对用益制度的弥补 |
(三)溯源理论之争——罗马法说和日耳曼法说的排除 |
二、现代家族信托形式:双重用益制 |
第二节 家族信托的典型架构 |
一、洛克菲勒家族信托及其家族办公室 |
(一)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概述 |
(二)家族办公室制度的理论探析 |
二、吴亚军和蔡奎的股权家族信托 |
三、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评析 |
(一)可替代遗嘱的信托(will alternatives) |
(二)专为配偶设立的信托(marital trust) |
(三)为残障人士设立的信托(trust of incompetent person) |
(四)王朝信托(dynasty trust) |
(五)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与现实需求 |
第一节 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演进历程 |
一、历次整顿——重塑信托公司功能定位 |
二、萌芽期——离岸信托的选择 |
三、酝酿期——家族信托业务的破冰 |
四、发展期——家族信托业务的推广 |
第二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实践 |
一、信托公司主导的资产专用性模式 |
二、银信合作共赢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现实需求 |
一、家族信托的功用 |
(一)灵活传承财富 |
(二)有效隔离风险 |
(三)便于税务筹划 |
二、我国发展家族信托的动因分析 |
(一)信托行业内部环境变化 |
(二)市场需求驱动金融创新 |
第四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方向 |
一、突出家族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 |
(一)慈善信托可填补慈善事业的空缺 |
(二)慈善信托可保障捐赠物的安全 |
(三)慈善信托可激发社会公众的捐赠热情 |
二、从生前信托到遗嘱信托 |
(一)遗嘱信托有效弥补遗嘱继承方式的不足 |
(二)遗嘱信托合理合法节省遗产税税款 |
三、股权家族信托驶入信托蓝海 |
(一)股权家族信托的内涵界定 |
(二)股权家族信托的制度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双重所有权与我国一物一权原则的冲突 |
一、英美法系的信托理论基础——双重所有权 |
二、大陆法系下的物权理论核心——一物一权原则 |
三、两大法系信托制度基础理论的冲突 |
第二节 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界分混乱 |
一、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界定范围模糊 |
(一)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区分标准之争 |
(二)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概念廓清 |
(三)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监管比较 |
二、界分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存在的问题 |
(一)商事信托范围界定不清 |
(二)商事信托监管混乱 |
(三)《信托法》中民事信托设立要件严苛 |
第三节 信义义务的缺失 |
一、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根本来源——信义关系 |
(一)传统信托业界法律关系性质——平等交易关系 |
(二)信义关系在其他领域的适用 |
二、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正当性分析 |
(一)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利益冲突 |
(二)“代理问题”传统解决路径及其局限性 |
(三)“不完备契约”理论与代理成本解决路径之信义义务 |
三、我国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的缺陷 |
第四节 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不健全 |
一、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 |
二、家族信托登记的正当性分析 |
(一)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
(二)信托财产独立性与交易安全的利益平衡 |
三、比较法视野下的信托登记制度分析 |
(一)英美法系的信托公示制度 |
(二)大陆法系信托公示制度的双重性 |
四、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信托登记生效主义严苛 |
(二)信托登记财产范围模糊 |
第五节 我国家族慈善信托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家族慈善信托发展的中国化进程 |
(一)我国慈善信托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模式 |
(三)家族慈善信托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的争论 |
三、受益人权利救济制度滞后 |
四、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缺失 |
五、税收优惠制度缺位 |
第六节 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遗嘱信托成立条件矛盾 |
二、受托人的选任规则混乱 |
第七节 我国设立股权家族信托的法律困境 |
一、股权家族信托欠缺税收机制 |
二、受托人难以介入家族企业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家族信托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双重所有权与一物一权原则理论的融合 |
一、“物权+债权”模式 |
二、“双财团理论” |
第二节 家族信托向民事信托复归 |
第三节 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制度的完善 |
一、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 |
二、谨慎义务(duty of care) |
三、公平义务 |
四、适当性义务 |
五、说明义务 |
第四节 家族信托登记制度的完善 |
一、生效主义向对抗主义蜕变 |
二、限定财产的信托登记范围 |
第五节 家族慈善信托制度的建构 |
一、受益人救济制度之填补——完善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 |
二、税收优惠制度之补足——完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
第六节 《民法典》视阈下遗嘱信托的完善 |
一、遗嘱信托成立条件之修正 |
二、受托人选任条件之弥补 |
第七节 我国股权家族信托制度的重思 |
一、股权家族信托税收机制的完善 |
二、信托机构内部设置受托人委员会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区域合作视角下“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目的与性质研究 |
(二)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地位研究 |
(三)“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中的功能与作用研究 |
(四)“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研究 |
(五)文献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论文的创新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区域合作理论与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 |
一、区域合作的一般理论 |
(一)区域合作的内在动力 |
(二)区域合作的实现条件 |
(三)区域合作的层次性 |
二、区域合作视角下的“一带一路”倡议 |
(一)“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区域合作的平台 |
(二)“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区域合作的特点 |
(三)“一带一路”倡议凸显以发展为主导的区域合作 |
三、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 |
(一)在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动因 |
(二)东北亚区域是“一带一路”推进的东翼支轴 |
(三)在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多层次性 |
第二章 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与参与 |
一、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的认知差异 |
(一)蒙古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二)俄罗斯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三)韩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四)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五)朝鲜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二、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不同参与方式 |
(一)韩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参与 |
(二)中日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 |
(三)蒙古国和俄罗斯与“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战略对接 |
三、国家的广泛参与是“一带一路”推进的基础 |
(一)国家边界的开放性 |
(二)主权国家的政策选择是“一带一路”推进的关键 |
第三章 东北亚边境区域互联互通的发展 |
一、边境区域是“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前沿 |
(一)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 |
(二)边境地区是互联互通的开拓场域 |
(三)边境地区是“一带一路”的窗口 |
二、东北亚边境区域开放与合作的进展 |
(一)东北亚边境区域的总体建设状况 |
(二)中国对蒙古国边境区域的开放与合作 |
(三)中国对俄罗斯边境区域的开放与合作 |
(四)中国对朝鲜边境区域的开放与合作 |
三、次区域合作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促进 |
(一)次区域合作是对边界效应的一种回应 |
(二)中俄跨境次区域合作的推进 |
(三)大图们江次区域合作的推进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层面的整体推进 |
一、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立与发展 |
(一)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立 |
(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发展 |
(三)中蒙俄经济走廊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作用 |
二、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
(一)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的规划与推进 |
(二)中日韩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基础 |
(三)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衔接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包容性 |
(一)合作理念的包容性 |
(二)合作内容的包容性 |
(三)合作路径的包容性 |
第五章 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阻碍因素分析 |
一、区域外国家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阻碍 |
(一)美国作为区域外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二)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阻碍 |
(三)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推进的消极影响 |
二、东北亚区域整体的区域合作尚未形成 |
(一)东北亚区域合作中的盲点 |
(二)东北亚区域缺乏整体性区域合作对“一带一路”推进的制约 |
三、边境地区的次区域合作还不成熟 |
(一)东北亚边境次区域合作的困境 |
(二)边境次区域合作困境对“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影响 |
第六章 “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未来推进路径 |
一、发挥次国家政府在东北亚边境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作用 |
(一)次国家政府助力东北亚边境地区合作的优势 |
(二)次国家政府助力东北亚边境地区合作的路径 |
二、努力将朝鲜纳入到“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当中 |
(一)将朝鲜纳入“一带一路”建设框架的重要意义 |
(二)促进朝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 |
三、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协调好区域内的大国关系 |
(一)协调区域内大国间关系的必要性 |
(二)协调区域内大国间关系的方向与路径 |
四、稳定中美关系,减弱区域外大国的阻碍作用 |
(一)中美关系稳定发展有助于“一带一路”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 |
(二)稳定与发展中美关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基本概述 |
2.1 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 |
2.1.1 举国体制的提出 |
2.1.2 举国体制内涵的界定 |
2.2 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 |
2.2.1 独立自主进行重大科技攻关的显着优势 |
2.2.2 成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显着优势 |
2.2.3 高效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显着优势 |
2.3 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和属性 |
2.3.1 举国体制的基本遵循 |
2.3.2 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 |
2.3.3 举国体制的基本属性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举国体制思想 |
3.1.1 举国体制是国家治理思想的具体呈现 |
3.1.2 举国体制是权威思想的集中体现 |
3.1.3 举国体制是集权思想的时代映现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举国体制思想 |
3.2.1 举国体制是党的独特优势的集中彰显 |
3.2.2 举国体制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 |
3.2.3 举国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结合的制度创新 |
3.3 新时代健全和完善举国体制的理论和实践要求 |
3.3.1 健全和发展举国体制的治理机制 |
3.3.2 构建举国体制治理机制的话语体系 |
3.3.3 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历史逻辑 |
4.1 对文明史的通贯考察中,理解和传承举国体制 |
4.1.1 农业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1.2 工业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1.3 数字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2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进程中,坚持和发展举国体制 |
4.2.1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站起来的重要经验 |
4.2.2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富起来的重要机制 |
4.2.3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重要法宝” |
4.3 对举国体制构建和演进的深刻把握中,创新和完善举国体制 |
4.3.1 举国体制的构建和形成 |
4.3.2 举国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
4.3.3 举国体制的守正和创新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逻辑 |
5.1 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 |
5.1.1 政治根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5.1.2 经济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5.1.3 文化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5.1.4 社会根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 |
5.2 举国体制的实践机制 |
5.2.1 举国体制的组织构成 |
5.2.2 举国体制的制度规范 |
5.2.3 举国体制的基本要求 |
5.3 举国体制的实践方法 |
5.3.1 互动的责任网络格局 |
5.3.2 多部门协同、多领域合作 |
5.3.3 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宏观调控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思考 |
6.1 深化关于举国体制的认知和研究 |
6.1.1 讲清楚举国体制视域内的“大事” |
6.1.2 引导社会公众充分理解和认识举国体制 |
6.1.3 重视举国体制实践经验的总结 |
6.2 夯实党领导举国体制的各项制度保障 |
6.2.1 加强党对举国体制统一协调运行的领导机制 |
6.2.2 巩固党对举国体制统一协调运行的组织保障 |
6.2.3 完善党领导人民参与举国体制运行的体制机制 |
6.3 发挥公有制经济对于举国体制的坚强支撑 |
6.3.1 巩固公有制经济对举国体制的物质基础保障 |
6.3.2 强化国有经济对举国体制的战略支撑作用 |
6.3.3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对举国体制的科技支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界定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基本内涵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分类 |
第二节 否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弊端 |
一、违背当事人意志、损害个人合法权益 |
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 |
第二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当性证成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现实基础 |
一、生产力的发展 |
二、女性地位的提高 |
三、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 |
四、家庭形态多元化 |
第二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价值泉源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自由价值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和谐、友善价值 |
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平价值 |
第三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依据 |
一、《民法典》第464 条的解释适用 |
二、《民法典》第490 条的参照适用 |
第三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一般规则 |
一、先决条件: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 |
二、必要条件:夫妻双方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 |
第二节 典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特殊规则 |
一、再婚者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二、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后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三、特殊婚姻状态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四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内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的个人财产范围及其权利行使 |
一、个人财产的范围 |
二、个人财产权利行使的限制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的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 |
一、按份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二、共同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第三节 分别所有下的离婚补偿:兼与共同财产制比较 |
一、离婚补偿的计算公式 |
二、离婚补偿计算的裁量因素 |
第五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外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法定范围 |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对外清偿与内部分配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类型梳理 |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基本原理 |
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规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如何理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论文参考文献)
- [1]欧美经济思想史的意识形态谱系——基于自由主义类型的分析[J]. 杨春学. 经济思想史学刊, 2021(03)
- [2]历史制度主义权力观:论国际关系中国家的制度性权力转换[D]. 韩德睿. 吉林大学, 2021(01)
- [3]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D]. 王彩霞. 吉林大学, 2021(01)
- [4]沃尔特·R·米德“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研究[D]. 王力. 吉林大学, 2021(01)
- [5]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D]. 韩美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6]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D]. 杨超. 吉林大学, 2021(01)
- [7]区域合作视角下“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研究[D]. 沈娜. 吉林大学, 2021(01)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D]. 董成伟. 吉林大学, 2021(01)
- [9]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D]. 姚桐. 吉林大学, 2021(01)
- [10]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