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韩联郡[1](2019)在《中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研究(1949-2009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度重于技术”,发展科学技术的关键是建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其落脚点则是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科技人才政策,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此方能形成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科技发展造就科技人才的生动局面。因此,本文以新中国60年(1949-2009年)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进行分析评价,旨在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当代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首先从资源视角对人才资源的特性以及科技人才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定性分析,然后对新中国60年不同经济体制下的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进行了宏观历史分析,并基于政策文本对科技人才政策从政策数量、政策发布机构、政策对象称谓和政策体系四个维度进行了统计分析,之后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绩效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的比较分析,最后借助阿兰·斯密德的SSP范式理论探讨了科技人才政策绩效不断提升的内在逻辑。全文分七章展开。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选题的缘由和研究意义;对相关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对科技人才政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价值等。第二章为立论基础。本文主要从经济学视角考察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故首先在人才资源视角下对科技人才政策促进人才资源开发以及对中国现代化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系统化的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度安排。第三章主要对60年间的科技人才政策进行宏观历史梳理。首先,对建国后的中国科技人才政策进行了简单的历史溯源;其次,以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节点对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变迁进行了历史分期并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计划经济体制阶段(1949-1976年)、经济体制探索阶段(1977-1991年)和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1992-2009年);然后,对三个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过程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梳理。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第四章主要是基于政策的文本对不同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进行了分阶段统计和分析,统计分析的维度有四个方面:政策数量、政策发布机构、政策对象的称谓和政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的特点进行了总结。第五章将描述性分析和实证性分析相结合,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绩效进行了初步比较。描述性分析以官方统计数据为依据,主要包括科技人才数量、留学生人数与归国留学生比例、R&D经费及其强度、专利授权量、论文产出、成果数量和新产品增加值等数据,实证性分析则是以科技进步贡献率为科技人才政策绩效的测度指标。描述性分析和实证性分析的结果都表明: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绩效得到了持续的提升。第六章是在前两章研究的基础上,借鉴阿兰·斯密德的SSP范式理论,即“状态-结构-绩效”分析框架,探讨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绩效得到持续提升的内在逻辑。首先,对SSP范式理论做了概述;其次,对SSP范式在本研究的适用性以及科技人才政策绩效分析SSP范式下的三要素进行了阐释,并对SSP范式下科技人才政策绩效分析的基本框架进行了初步设计;再次,通过具体分析科技人才政策的状态、结构、政策收益,总结科技人才政策的结构演变与政策绩效提升的关系;最后,在前述分析基础上,探讨科技人才政策绩效持续提升的内在逻辑。研究表明:科技人才政策的“状态-结构-绩效”函数的对应规则建立在结构与状态匹配度基础之上,在三个历史阶段,科技人才政策的结构与状态的匹配度不断提高是科技人才政策绩效持续提升的直接原因,而推动结构与状态的匹配度不断提高的动因主要有两点,即“超越意识形态”思想的应用、科技人才市场化的管理范式的形成。作为全文的结尾,笔者在第七章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对科技人才政策的变迁与经济体制的变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本文认为科技人才政策的演进历程与经济体制的演变过程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国家经济体制从宏观上决定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发展和演变,经济体制的转型是科技人才管理体制范式转变的根本原因。此外,科技人才政策的发展也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探索不受外在环境影响(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的科技人才政策发展规律对于科技人才政策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本文认为,尊重市场、尊重科技人才,深入推进科技人才市场化是未来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不应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或者受新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
郭炜[2](2014)在《1978-1992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研究》文中指出1978年至1992年是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史上值得关注的一个历史阶段。拨乱反正政策的落实和新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出台都在这一关键时期成功地实践。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正确认识知识分子和知识分子问题,从理解和关怀的角度,主动改善与知识分子的关系,以解决知识分子实际困难入手,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调整,不断创造有利于知识分子能力和作用发挥的条件和环境。这一时期的知识分子政策鲜明地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正逐渐把知识分子问题放在“安邦兴国”的高度,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基本方针指导下,以积极的态度解决知识分子问题,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国家利益与知识分子价值共赢的发展思路。中国共产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知识分子能动作用的发挥,波及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关系是通过知识分子政策不断进行调整的。这一时期,按国内环境背景,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历史任务需要解决。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对知识分子问题的思考,主要归纳如下:如何改善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如何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如何保障知识分子的权益?如何促进知识分子的发展?在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过程中,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形成和确立。本文将从国内环境背景中厘定知识分子政策出台的现实依据;对政策文本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廓清不同时期问题集中的领域和政策调控的重点;通过搜集整理真实论据来反映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实施效果并做简单评述。本文综合运用系统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在对大量材料进行梳理中完成对整体框架和内容的理解与把握。全文由绪论、正文四章、结语组成。绪论部分,首先是阐释问题的提出、选题的意义。其次是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对象。再次是研究基础与学术史回顾。对本文理论性、科学性的必要支撑进行说明,并阐述深入研究的必要性。最后是介绍本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与创新之处,揭示本文的思考脉络与内在逻辑,并论证本文的研究价值。第一章首先对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历史沿革进行阐述。之后,详解在拨乱反正背景下的知识分子政策。基于对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正确认知,中国共产党从恢复知识分子名誉地位、改善知识分子待遇、重视知识分子培养、规范知识分子管理和使用几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立与知识分子的互信关系,为知识分子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第二章阐述在全面调整和改革开放的历史阶段,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和发展目标要求,秉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价值理念,中国共产党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待遇、推进科教体制改革、加强知识分子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为知识分子施展才华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第三章阐述在国内外政治局势趋于紧张、改革路遇深层次矛盾的困窘时期,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从而保证了政策的平稳发展。中国共产党从深化科技、教育、文化体制改革,高层次人才的优待、管理和使用,引导知识分子合理流动、保障知识分子权益几个方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全面优化环境,通过健全法制保障知识分子权益,为促进知识分子的全面发展开辟新路径。在第四章,笔者通过获取和整理能够反映当时知识分子政策实施情况的政策文本、国家财政投入、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知识分子生存状态的相关数据样本,在实证研究视阈下进行分析与阐释,全面总结这一时期知识分子政策的绩效。最后,笔者结合实际,阐释“尊重”应有的涵义。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理解和尊重知识分子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和规律性,是知识分子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政策执行的实效性的前提。“尊重”的立意首先要从知识分子主体性要求出发,准确把握知识分子问题的实质,强化知识分子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以此构建中国共产党和知识分子互利共赢的和谐关系。其次,“尊重”的内容要具体,尊重的层面要扩大。在实践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并立足于解决问题的需要,使政策内容具体化。要恰当地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使政策的执行具有可操作性。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细化知识分子政策,使知识分子政策真正惠及到更多的领域和群体。再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环境与氛围的营造,要围绕知识分子问题的解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排解矛盾与阻障,积极创造知识分子作用发挥的条件。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需要有健全的经济体制、社会机制等方面的保障。要建立良好的运行、监督、反馈机制,保证政策效力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达成。最后,要适应发展的需要,统筹现实需求,全面优化环境。要不断完善知识分子政策,保障知识分子权益,体现知识分子主体地位,创造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良好局面。
张力[3](2007)在《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 ——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将对全社会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实现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契合,推进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机制转换,对于有效解决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中的突出问题,保证政府系统正常运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综合运用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对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决定的机理进行研究,以期对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提供理论支持。本文系统梳理出我国建国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演进的脉络,结合各个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科学、严谨地划分出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演进阶段,并做出评价。通过构建基于两部门框架的工资决定机制模型,建立了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的理论解释框架。从定性与定量的角度,系统分析了政府部门主导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决定中存在的市场分割因素,得出其运行并不是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制度规则代替了市场竞争,造成同质人力资本劳动力在不同的就业领域存在禀赋回报率差别的结论。在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地区工资决定机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基于效率工资制的尽职激励合约经济性激励和基于Malcomson锦标制度激励合同模型、Holmstrom-Tirole模型及其修正模型的敬业激励合约非经济性激励分析框架,为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转换的技术路线提供了理论支持,并为我国形成与市场机制相契合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机制的系统解决方案确立了理论依据。根据我国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转换的理论框架,本文提出了推进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制度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工资收入体系的总体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本文提出了推进公务员工资决定制度化建设,构建科学、透明与完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科学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建立正常晋级增资机制,实现公务员工资制度外部竞争性;健全公务员监督机制,完善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体系,构建完整的公务员激励体系的我国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转换的改革路径。
高延坤[4](2017)在《公立高校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人事关系,属于特殊的劳动关系。高校与教师之间的人事争议,主要表现为高校自主权、教师劳动权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对人事争议的处理,即是对这三种权益的调适与平衡。与公共利益的牵涉,与学术自由的关联,使得高校人事争议的处理相对一般劳动争议更为复杂。基于教师聘用制所具有的平等协商性,高校人事争议被纳入一般劳动争议处理通道。“劳动人事仲裁—民事诉讼”由此成为具有现实有效性的争议处理机制。现有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实践表明,这一机制对社会公共利益予以充分照顾,对高校自主权也保持高度尊重,但对教师的劳动权没有给予足够保护,与日益彰显的人权价值理念相悖,也不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需要改进和完善。在受案范围上,现行受案机制过于狭窄、模糊,应予废除,通过适用劳动争议受案机制,扩大受案范围,明确受案标准,尤其对于考核、处分、校规等内部管理类争议,一并纳入受案范围。在前置程序上,劳动人事仲裁虽然能纾解部分争议,减轻诉讼负担,但因存在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对争议的处理有违公平原则,对学术性争议的处理更是无能为力。应通过地位中立、教授参与、具有行业自治性的教育纠纷仲裁机制的建立,弥补现行机制的不足。在法律适用上,人事规范的优先适用,相对劳动法律规范,苛加教师一方更多义务,构成对教师的不公;人事规范的适用,还经常突破位阶限制,不经审查,直接作为裁判依据或者说理依据,与法相悖。应在规范人事规范适用机制的同时,减少政府对高校内部事务的规制,将自治事务付诸高校共治。在对高校权力的监控上,针对校规的司法控制,缺少稳定、有效的法律机制,应借鉴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可作为裁判依据的规定,将校规纳入司法监控范围,作为处理决定的依据一并审查;对内部处理决定的司法监督,虽然具有一定的有效性,但存在程序控制过于简单,层次较低的问题,应通过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提高程序控制的强度。此外,对学术性争议,应坚持司法谦抑原则,重在程序方面的介入,实体问题之判断,则尊重高校决定。
王晓强[5](2019)在《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文中指出行政组织法作为内部行政法,在整个行政法体系中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包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在内的诸多基础性理论命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虽然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已经成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基本政策要求,但是如何认识和推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仍然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具体而言,应包括: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为何需要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范围的划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位阶的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程度的判断,这些问题层层推进,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了本文分析、探讨的逻辑框架与基本主题。本文除绪论之外,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进行分析,即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从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分析探讨,前者主要从主体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机构进行类型化划分,后者则主要从行为角度对设置的范围进行界定,所谓行政机构设置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规格变更、名称变更等一系列行政组织行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源于传统的法律保留、制度性法律保留、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等,但是又与其存在差别,其将法律、法规、规章一并纳入法定化的调整范围。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必要性。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总体上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改革四个阶段,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法律、制度、理论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机构设置之所以要实现法定化,主要是因为我国行政机构设置领域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法定化的方式予以解决,规则是减少混乱、建立秩序的最有效方式,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是解决行政机构设置随意化、碎片化、行政化、同质化的最有效途径;此外,在理论方面的原因则主要基于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的要求、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以及法规范所具有的一致性、稳定性、权威性等法的一般性特征。第三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进行分析。着重就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实现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尽可能详尽、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控制机制以及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控制等制度和措施,都对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推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第四章,主要划分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即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需要法规范依据,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则不需要法规范依据。重要性理论应作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划分的理论依据,其在法定化范围的判断上具有重要影响。根据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职责范围的不同,所有的行政机构可以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业务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内设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派出机构四种类型;内设机构可以根据机构功能、结构的不同,再划分为业务、事务、辅助、监督机构及行政职位五种,并以行政机构设置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影响为标准,将业务类行政机构的全部设置行为纳入法定化范围,其他行政机构的设置行为则排除在法定化范围之外。第五章,主要确定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确定应当参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等的设定,对划入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事项分别予以分析,尝试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建立多元多级的法规范体系;而法定化程度的判断,则认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意味着行政机构设置的过程需要尽可能实现法定化,因而将行政机构设置领域的法规范分为程序方面的要素与其他方面的要素,具体包括提案、方案的编制、审核、决定、备案、监督等程序要素和机构设置的规则要素、结构要素、设置的形式要素等,并且从准则性与单行性法规范并行、明确机构设置的程序要素、数字化表达三方面来增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
宗树兴[6](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指出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石长林[7](2005)在《中国教师政策研究 ——基于教育政策内容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水平、培养优秀人才的关键。因此制定科学的教师政策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就是对中国教师政策问题,从教育政策内容的视角进行的一种分析。由于本研究不仅对教师政策理论进行了探讨,而且还从教育政策内容的视角,对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教师政策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并探讨我国教师政策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教师政策内容的若干建议,因此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同时还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本论文除导言外,共分五章,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一章,主要是对教师政策进行理论探讨,提出了教师政策体系的新观点,对教师政策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科学的论证。本论文认为国家的教师政策体系是由教师要求政策、教师待遇政策和教师管理政策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其中,教师要求政策是指党和政府为了满足教育事业的需要、提高教育发展的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的水平,对教师队伍及其个体在职业要求、培养培训等方面作出的战略性、准则性规定。教师待遇政策是指党和政府为了稳定和扩大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及激励教师积极性,根据教师职业的特点和教师付出的劳动和作出的贡献,对教师的地位、教师职业权利、教师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等方面作出的战略性、准则性规定。教师管理政策是指党和政府为了保持教师队伍的活力、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教师职业的特点和教师管理的规律,对教师的选拔、任用、考核及其奖惩等方面作出的战略性、准则性规定。科学教师政策体系具有两大根本特征:其一,国家教师政策体系内部相互配套。其二,三大教师政策体系内部相互配套。 第二部分是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对我国建国以来教师政策的内容进行了考察、分析和反思。第二章,根据前面提出的教师政策体系的观点,把我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教师政策分为教师要求政策、教师待遇政策和教师管理政策三部分,进行了比较详细地考察。第三章,在对我国建国以来教师政策的内容进行详细考察的基础上,对我国教师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和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出来的特点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我国建国以来教师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和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出来的特点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了我国教师政策的发展走向;①教师要求政策的走向:教师要求的高标准。②教师待遇政策的走向:教师待遇的高水平。③教师管理政策的走向:教师管理的规范化。第四章,根据对我国建国以来教师政策的内容所作的考察,结合笔者在个别访谈中收集的资料,反思了我国教师政策存在的问题,并对教师政策问题产生的危害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
叶阳永[8](2018)在《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四十年(1978—2018)》文中指出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涉及教师资格、职称、工资、社会保障、惩戒、救济与聘用制度等诸多领域。1978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体系完整的教师资格和职称制度,形成了保障和激励相结合的教师工资制度,社会保障逐步从组织向社会保险并轨,教师惩戒制度逐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初具雏形,建立了申诉、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的权利救济制度。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呈现分领域推进、多部门协作、法制先导与实践先导并存、依附性较强等特点。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还存在资格认证条件偏低、职称与处分法律性质不清、工资保障责任和社会保障缴费责任强制力不足、聘用解除制度不完善与救济渠道较为狭窄等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重新审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
张慧霞[9](2011)在《中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现代社会,国民收入一般有三种来源:工作报酬、资产收益和国家对国民进行的再分配收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一般被定性为再分配基金。它在许多国家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从社会分层的角度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分配方式对社会阶层结构会产生影响,因此,讨论谁得到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什么时候和怎么获得的?就具有了社会学的研究意义。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分配方式的依据,故本文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如何被分配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它分配方式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从1922-2007这段并不太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镶嵌于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亦经历了巨变。在政策巨变的背后,是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覆盖范围和待遇标准的不断调整和变化。从再分配的角度来看,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和变化,直接影响了个体利益的损益,也影响了受益群体在社会分层中的地位,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结构。建国之初,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覆盖范围被界定为城镇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的固定工或合同工,随后被扩展到城镇企业的所有固定工或合同工;1984年之后,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覆盖范围逐渐扩展到城镇企业所有职工;2005年以后,覆盖范围又进一步扩展,部分事业单位职工、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被包括在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政策范围之中。从政策文本的演变来看,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覆盖范围是不断扩展的。但从实践来看,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这段时期内频繁调整和变化,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所覆盖的对象能否享受相应的政策承诺是值得商榷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所界定的受益对象因政策改变是否影响了其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也有待考察。即政策规定的受益对象是谁,他得到了什么,得到后对他的影响是什么,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本文重要的研究概念“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包括国家推行的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狭义的社会福利,也不包括目前在大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所实行的退休制度,更不包括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它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政策。因此,本研究对象主要指国家颁布并实施的正式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时间从1922年到2007年。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覆盖范围只针对城镇企业职工,因为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长期以来主要的覆盖范围就是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参与主体主要涉及代表国家的政府(主要指地方政府)、单位(其中以企业为主)和个人(以城镇职工为主)。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有相对独立的基金和服务机构。论文基本结构可分为三大部分,用七章来论述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结果,对结果的分析。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是文献综述部分。首先提出研究问题。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资源,是如何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进行再分配的。文献综述部分主要阐述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重在对概念的界定、研究目的和意义的阐述。第二方面主要是对国内外有关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研究进行阐述,重在强调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与社会阶层结构之间的关系,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主要服务对象,实施的结果,分析其社会再分配的功能。第二部分:第二至第六章,其基本内容有三层。在每一章,首先简单描述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特征和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指标有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经济成分。社会阶层结构的主要指标有就业人口的变化、职工流动和职工工资。这些指标是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基础。然后,以时间为线索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条文进行描述性分析,主要阐述政策目标、政策的覆盖范围、责任主体和待遇的支付标准四个方面。此部分主要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文本性分析。第三,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主要有:政策的覆盖范围、基金状况、参保过程、退休及待遇标准多少等。本研究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价所运用的方法主要是比较法,比较在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政策规定覆盖的群体与其他没有被政策覆盖的群体在收入和社会地位方面的差别;被政策覆盖的群体内部因地区、行业类别、单位性质和雇佣形式的不同,他们在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存在的差别。第三部分为第七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把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资源,总结在不同历史阶段条件下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资源分配方面的文本特征,对受益群体的具体影响。政策实施的结果对文本政策的背离情况,最终对资源分配所造成的影响。简要阐述在各阶层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人口结构不断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下,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国民收入的一种再分配工具,应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作用,并针对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詹华[10](2013)在《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老年社会经济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保障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人口赡养比率的日益提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重要性不断显现,改革、健全、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官员、工商实业界人士、专家学者们等共同关注与讨论的热点与焦点民生问题之一。在国内外有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研究方面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名家辈出、着述颇丰。丰富、充实的研究文献资料对于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而言是大有裨益的,为研究的有效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物质条件,也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线索,使本研究能够充分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站在较高的理论视角上,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木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沿革以及在此历史进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体制运行的机制性问题做一番比较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于中国而言,特别是对处于东南沿海的主要省份福建而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较低的历史条件下,面临较快的社会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面对社会人口日益老龄化的现实,构建一套符合现阶段国情与省情的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使命与严肃的政治任务。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基本上没有完整、现成的范例可以充分效仿,它是一个需要不断试验和探索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学术理论的先行先试,即学术理论方面的先行性探索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是国家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地区化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内容。探索与研究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必须要引入本土化的视角,立足于福建省的具体省情,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据。建国以来建立和不断健全、完善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福建省情的重要体现,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福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每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都有着包涵时代特色的鲜明特征。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既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优越性和积极因素,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和负面因素。对于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历史性评价,应当要有一个全面、客观、辩证、理性的认识。因此,要充分地理解和认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的实质,必须对其整个历史沿革的概况和历史演变的基本脉络做一个全方位、详细、深入的考察,由此可见,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相关历史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客观必要性。本论文着重于从历史学的视角,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演变情况进行研究。考虑到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应用性,由此,本论文将采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资料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并用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本文以“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为题,围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发展的基本线索,充分结合史料,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和基本内涵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构建的主要思想理论依据与制度建立、发展的历史渊源,论述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历程,对各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主要特征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归纳和分析,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等角度入手,对不同历史时期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做了较为详细、深入地剖析与说明,就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重点分析了其运行机制的历史积极作用和历史局限性,最后论述了现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发展的主要改进思路。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研究(1949-2009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第一资源”视角下的科技人才政策供给 |
2.1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
2.1.1 人才资源的概念 |
2.1.2 人才资源的特性 |
2.1.3 “第一资源”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2.2 人才政策与人才资源开发 |
2.2.1 人才资源开发与中国的现代化 |
2.2.2 人才政策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 |
2.3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的建构 |
第三章 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历程 |
3.1 科技人才政策的历史溯源 |
3.2 科技人才政策的历史分期 |
3.3 计划经济体制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 |
3.3.1 过渡时期政策框架的形成 |
3.3.2 全面建设时期政策的曲折 |
3.3.3 “文革”期间政策的偏离 |
3.4 经济体制探索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 |
3.4.1 知识分子政策的拨乱反正 |
3.4.2 科学建制化的恢复和发展 |
3.4.3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的初步建立 |
3.5 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 |
3.5.1 “第一资源”共识的形成 |
3.5.2 科技人才管理体制的变革 |
3.5.3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的完善 |
第四章 基于政策文本的统计与分析 |
4.1 文献来源与样本选择 |
4.2 政策分类的依据 |
4.3 各阶段科技人才政策的初步统计 |
4.3.1 计划经济体制阶段 |
4.3.2 经济体制探索阶段 |
4.3.3 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 |
4.4 科技人才政策演变模式与特征 |
4.4.1 数量的演变 |
4.4.2 发布机构的演变 |
4.4.3 政策对象称谓的演变 |
4.4.4 体系的演变 |
第五章 科技人才政策的绩效评估 |
5.1 评估方法的选择 |
5.2 各阶段政策绩效的描述性评析 |
5.2.1 计划经济体制阶段的政策绩效 |
5.2.2 经济体制探索阶段的政策绩效 |
5.2.3 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的政策绩效 |
5.3 基于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实证分析 |
5.3.1 测算方法与参数选择 |
5.3.2 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算 |
5.3.3 科技进步贡献率与政策绩效的关系 |
第六章 基于SSP范式理论的绩效分析与检验 |
6.1 SSP范式理论概述 |
6.2 政策绩效SSP范式分析的初步设计 |
6.2.1 SSP范式对本研究的适用性 |
6.2.2 SSP范式下绩效分析的三要素 |
6.2.3 SSP范式下绩效分析的基本框架 |
6.3 SSP范式下的科技人才政策分析 |
6.3.1 政策状态 |
6.3.2 政策结构 |
6.3.3 政策选择的收益分析 |
6.3.4 结构演变与绩效提升 |
6.4 政策绩效提升的动因分析 |
6.4.1 超越意识形态:绩效提升的逻辑起点 |
6.4.2 人才市场化:绩效提升的基本途径 |
6.5 提升政策绩效的一个框架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2)1978-1992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研究现状与理论背景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1978—198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对知识分子及知识分子问题的认识 |
二、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对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政策 |
三、五十年代中后期中共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经验与教训 |
第二节 1978—198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背景 |
一、“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危害 |
二、拨乱反正工作的全面开展 |
三、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与社会关系的调整 |
四、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改革开放的开启 |
第三节 1978—1982 年中共领导集体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思考 |
一、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
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
三、最大限度汇聚知识分子发挥作用 |
第四节 1978—198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恢复知识分子名誉和地位 |
二、改善知识分子的待遇 |
三、重视知识分子的培养 |
四、规范知识分子的管理和使用 |
第五节 1978—198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小结 |
一、正确认识知识分子和知识分子问题 |
二、改善知识分子待遇,构建良好信任关系 |
三、服务建设需要大规模造就知识分子队伍 |
第二章 1983—1988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 |
第一节 1983—1988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背景 |
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 |
二、科教领域改革全面启动 |
三、改革衍生问题的全面调整 |
第二节 1983—1988 年中共领导集体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思考 |
一、提高知识分子待遇,加大科教投入 |
二、利用国外智力,扩大对外开放 |
三、推进体制改革,创造知识分子作用发挥的环境 |
第三节 1983—1988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二、提高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待遇 |
三、推进科教体制改革 |
四、加强知识分子队伍建设 |
第四节 1983—1988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小结 |
一、科教改革拓展知识分子作用空间 |
二、反思现实困境,调整知识分子政策 |
三、综合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加强知识分子队伍建设 |
第三章 1989—199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 |
第一节 1989—199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背景 |
一、平息政治风波与领导层的平稳过渡 |
二、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 |
三、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 |
第二节 1989—1992 年中共领导集体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思考 |
一、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 |
二、知识分子作用的发挥是衡量党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 |
三、不断深化改革,全面优化环境 |
第三节 1989—199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深化科技、教育、文化体制改革 |
二、高层次人才的优待、管理和使用 |
三、引导知识分子的合理流动 |
四、保障知识分子权益 |
第四节 1989—199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小结 |
一、深化改革为知识分子解缚松绑 |
二、以激励政策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的管理与使用 |
三、推动科技立法,保障知识分子权益 |
第四章 从数据看 1978—1992 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实施效果 |
第一节 政策文本相关数据研究 |
一、关于组织领导 |
二、关于激励政策 |
三、关于人才流动 |
第二节 国家财政投入相关数据研究 |
一、关于财政科技拨款 |
二、关于国家教育支出 |
三、关于文教科卫事业投入 |
第三节 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相关数据研究 |
一、关于教育发展 |
二、关于科技发展 |
三、关于文化卫生事业发展 |
第四节 知识分子生存状态相关数据研究 |
一、关于知识分子变化 |
二、关于知识分子的荣誉奖励 |
结语“尊重”知识分子的当代解读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 ——理论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国家公务员的概念 |
1.2.2 公务员工资与收入的内涵 |
1.3 研究目标、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2 基础文献综述 |
2.1 理论文献综述 |
2.1.1 收入分配理论的简要回顾 |
2.1.2 人力资本理论相关研究的回顾 |
2.1.3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回顾 |
2.1.4 委托—代理理论的回顾 |
2.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外有关研究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有关研究文献综述 |
3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的理论模型 |
3.1 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一般模型 |
3.2 基于两部门框架的工资决定机制:一个理论模型 |
3.2.1 模型的假定条件 |
3.2.2 模型的建立 |
3.2.3 进一步修正的模型 |
3.2.4 模型的含义与结论 |
4 建国以来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演进 |
4.1 第一阶段(1955年—1984年) |
4.1.1 第一次工资改革:取消工资分,统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待遇制度 |
4.1.2 第二次工资改革:建立职务等级工资制 |
4.1.3 拔乱反正,重新确立按劳分配原则:四次工资调整 |
4.2 第二阶段(1985年—1992年) |
4.2.1 第三次工资改革:企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脱钩 |
4.2.2 不断完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结构工资体制 |
4.2.3 解决突出问题,调动职工积极性 |
4.2.4 明确工资总额组成,规范工资总额管理 |
4.3 第三阶段(1993年— ) |
4.3.1 第四次工资改革:建立职务级别工资制度 |
4.3.2 启动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
4.3.3 建立正常晋升工资制度 |
5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变化格局的实证研究 |
5.1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变化格局的总体分析 |
5.2 公务员工资收入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
5.2.1 公务员工资收入格局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
5.2.2 公务员工资收入格局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
5.3 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决定机制成因:一个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定性解释 |
5.4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的实证研究 |
5.4.1 样本数据 |
5.4.2 研究模型 |
5.4.3 变量设计 |
5.5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的实证研究结果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5.5 3 实证分析结论 |
6 发达国家、地区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的实证研究 |
6.1 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及其工资决定机制 |
6.2 英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及其工资决定机制 |
6.3 德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及其工资决定机制 |
6.4 法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及其工资决定机制 |
6.5 日本公务员工资制度及其工资决定机制 |
6.6 香港公务员工资制度及其工资决定机制 |
6.7 发达国家、地区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的总结与借鉴 |
6.7.1 发达国家、地区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的总结 |
6.7.2 发达国家、地区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的发展趋势 |
6.7.3 发达国家、地区公务员工资决定机制的借鉴 |
7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的理论基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 |
7.1 公务员经济性激励的理论基础——基于尽职激励合约的分析 |
7.2 公务员非经济性激励的理论基础——基于敬业激励合约的分析 |
8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的路径 |
8.1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的总体原则 |
8.2 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的路径 |
8.2.1 推进公务员工资决定制度化建设,构建科学、透明与完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
8.2.2 科学确定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建立晋级增资机制,实现公务员工资制度外部竞争性 |
8.2.3 健全公务员监督机制,完善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体系,构建完整的公务员激励体系 |
9 结论 |
9.1 本文的基本结论 |
9.2 本文的主要创新性工作 |
9.3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公立高校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公立高校人事争议处理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基于大学理念的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 |
一、高校以及教师的基本属性 |
二、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代表性类型 |
第二节 我国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性质 |
一、我国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流变 |
二、我国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高校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价值平衡 |
一、教师劳动权益 |
二、大学自主权与学术自由 |
三、社会公共利益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第一节 予以受理的争议 |
一、对争议性质的认定 |
二、对争议范围的界定 |
第二节 不予受理的争议 |
一、不予受理争议的现状 |
二、基于人事争议司法解释的排除 |
三、基于人事规章和司法裁量的排除 |
第三节 对受案机制的改革 |
一、统一适用劳动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 |
二、对内部管理类争议受案机制的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前置程序 |
第一节 仲裁机制 |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分立 |
二、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融合 |
第二节 与诉讼的对接 |
一、与诉讼对接的法源 |
二、诉讼对前置仲裁的查证 |
三、诉讼对仲裁时效的审查 |
四、诉讼基本不干预仲裁 |
第三节 前置程序的完善 |
一、教育纠纷仲裁机制构建的基础 |
二、教育纠纷仲裁机制构建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律适用 |
第一节 对两类法律规范的选择 |
一、人事规范有规定而劳动法律规范并无规定 |
二、人事规范与劳动法律规范存在相同规定 |
三、人事规范与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不同规定 |
四、人事规范未规定而劳动法律规范存在相应规定 |
第二节 对人事规范的适用 |
一、人事规范作为裁判依据适用 |
二、人事规范作为说理依据适用 |
第三节 法律适用机制的完善 |
一、人事争议案法律适用的问题 |
二、限制对人事规范的适用 |
三、转变对高校的行政规制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公立高校管理权的监控 |
第一节 对待校规的态度 |
一、校规的效力 |
二、校规争议不予受理 |
三、校规作为证据 |
四、校规作为说理依据 |
第二节 对高校处理决定的审查 |
一、高校的处理决定 |
二、涉及人事关系存灭的系争处理决定 |
三、不涉及人事关系存灭的系争处理决定 |
第三节 司法监控机制的完善 |
一、规范对高校内部规章的司法监控 |
二、强化对高校处理决定的司法监督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5)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 |
二、研究的价值 |
(一)有利于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构建 |
(二)有利于发展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理论 |
(三)有利于指导行政机构改革的实践 |
(四)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
三、国内外研究的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的方法 |
五、研究的结构与思路 |
第一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 |
第一节 静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机构的内涵 |
二、行政机构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作为行政法学术语的行政机构 |
四、类型化的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动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行政机构设置权及设置的外延 |
二、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的关系 |
三、机构设置与职位、编制设置的关系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变迁 |
一、行政组织法中的法律保留 |
二、法律保留不能承受之重 |
三、从法律保留原则到行政法定原则 |
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中法的内涵 |
第二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依据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 |
二、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 |
三、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 |
四、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 |
五、法规范的一般性特征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依据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状况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所面临的问题 |
三、个案分析: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机构设置 |
第三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状 |
一、美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二、德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三、日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四、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第二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基本经验 |
一、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 |
二、行政机构设置的规定应尽可能详尽 |
三、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 |
四、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 |
五、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限定 |
第四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一、从法律保留原则到制度性法律保留原则 |
二、法律保留范围的判断标准:从干涉、全面保留到重要性理论 |
三、重要性理论应为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我国大部分行政机构设置非法定化 |
一、中央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第三节 判断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时须考虑的因素 |
一、行政保留产生的影响 |
二、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的影响 |
三、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任务正确、有效实施产生的影响 |
四、行政机构设置行为本身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确定 |
一、区分行政决策机构与行政执行机构? |
二、业务类行政机构的设置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三、行政机构的所有设置行为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第五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程度 |
第一节 法律规范密度的双重性 |
一、区分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 |
二、法律规范密度在我国法律中的表现 |
三、法律规范密度确定的不同标准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不同模式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的现状 |
三、如何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一、比较借鉴: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分析 |
二、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的现状 |
三、行政机构设置的内容要素 |
四、如何加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情况 |
附件:行政组织法规范汇总目录(1949~1999) |
(6)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7)中国教师政策研究 ——基于教育政策内容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和内容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内容 |
三、文献综述及研究意义 |
(一) 文献综述 |
(二) 研究意义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逻辑结构 |
第一章 教师政策的理论探讨 |
第一节 教师政策 |
一、教师概念 |
二、教师政策 |
(一) 教育政策 |
(二) 教师政策 |
第二节 教师政策体系 |
一、教师政策体系的基本内涵 |
(一) 教师政策体系的概念 |
(二) 教师政策体系的地位 |
二、教师政策体系的基本内容 |
(一)教师要求政策 |
(二) 教师待遇政策 |
(三) 教师管理政策 |
三、教师政策体系的原因探讨 |
(一) 三大政策是国家建设教师队伍的根本需要 |
(二) 三大教师政策构成一个完整的政策逻辑结构 |
(三) 各国实践证明教师政策体系包含三大教师政策 |
四、科学教师政策体系的特征 |
(一) 国家教师政策体系内部相互配套 |
(二) 三大教师政策体系内部相互配套 |
第二章 我国教师政策内容的考察 |
第一节 我国教师要求政策内容的考察 |
一、我国教师职业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职业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职业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我国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三、我国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的考察 |
第二节 我国教师待遇政策内容的考察 |
一、我国教师地位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地位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地位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我国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三、我国教师工资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工资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工资方面规定的考察 |
四、我国教师福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福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福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第三节 我国教师管理政策内容的考察 |
一、我国教师选拔和任用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选拔和任用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选拔和任用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我国教师考核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考核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考核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三、我国教师奖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奖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奖惩方面规定的考察 |
四、我国教师管理权限方面规定的考察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管理权限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管理权限方面规定的考察 |
第三章 我国教师政策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教师要求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要求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 教师职业要求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 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的特点 |
(三) 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社会转型时期教师要求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 教师职业要求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 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的特点 |
(三) 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的特点 |
第二节 我国教师待遇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待遇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 教师地位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 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的特点 |
(三) 教师工资方面规定的特点 |
(四) 教师福利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待遇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 教师地位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 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的特点 |
(三) 教师工资方面规定的特点 |
(四) 教师福利方面规定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教师管理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师管理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 教师选拔和任用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 教师考核方面规定的特点 |
(三) 教师奖惩方面规定的特点 |
(四) 教师管理体制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社会转型时期教师管理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 教师选拔和任用方面规定的特点 |
(二) 教师考核方面规定的特点 |
(三) 教师奖惩方面规定的特点 |
(四) 教师管理体制方面规定的特点 |
第四节 我国教师政策的发展走向 |
一、教师要求政策的走向:教师要求的高标准 |
二、教师待遇政策的走向:教师待遇的高水平 |
三、教师管理政策的走向:教师管理的规范化 |
第四章 我国教师政策内容的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教师政策内容的总体反思 |
一、教师政策缺乏明确的理论基础 |
二、教师政策体系没有达成有机统一 |
(一) 国家教师政策体系内部不配套 |
(二) 三大教师政策体系内部不配套 |
第二节 我国教师要求政策的反思 |
一、教师职业要求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二、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三、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三节 我国教师待遇政策的反思 |
一、制定教师待遇政策的指导思想不科学 |
(一) 对教师劳动价值的认识存在偏差 |
(二) 重教师要求轻教师待遇观点明显 |
二、教师地位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三、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四、教师工资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五、教师福利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四节 我国教师管理政策的反思 |
一、教师选拔和任用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二、教师考核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三、教师奖惩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四、教师管理体制方面规定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问题产生的危害 |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五章 我国教师政策内容的建构 |
第一节 建构我国教师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教师职业发展历史:走向专业化 |
(一) 教师长者化 |
(二) 教师非专业化 |
(三) 教师专业化 |
二、建构我国教师政策的理论基础:教师是专业人员 |
(一) 确立教师专业人员地位的意义 |
(二) 确认教师专业人员地位的原因 |
(三) 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特性 |
第二节 我国教师要求政策内容的建构 |
一、明确教师要求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 教师素质理论 |
(二) 教师专业发展理论 |
二、确立教师职业的专业标准 |
(一) 明确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质 |
(二) 制定教师职业的国家标准 |
(三) 提高教师职业的专业标准 |
(四) 严格保证教师的国家标准 |
三、教师培养要求方面规定实现有机统一 |
(一) 确立科学的教师培养目标 |
(二) 制定教师培养课程标准 |
(三) 优化教师培养课程体系 |
(四) 提高教师培养课程的权威 |
(五) 建立健全我国教师培养体系 |
四、教师培训要求方面规定实现有机统一 |
(一) 明确教师培训目标 |
(二) 规范教师培训内容 |
(三) 规定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 |
(四) 制定新教师入门指导政策 |
(五) 建立健全我国教师培训体系 |
五、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 |
第三节 我国教师待遇政策内容的建构 |
一、明确教师待遇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 教师的劳动属性:复杂的脑力劳动 |
(二) 教师劳动价值的正确定位 |
(三) 教师工资待遇的确定和设计 |
二、逐步提高教师工资水平 |
三、建立科学的教师工资制度 |
(一) 实行教师工资制度单列 |
(二) 分类制定教师工资制度 |
(三) 建立良好的工资激励机制 |
(四) 设计科学的工资管理体制 |
(五)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制度 |
(六) 建立动态的工资调节机制 |
四、建立健全教师福利制度 |
(一) 制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福利制度 |
(二) 设计激励教师积极性的福利制度 |
第四节 我国教师管理政策内容的建构 |
一、确立教师职业的身份:教育公务员 |
(一) 确立教师公务员身份的意义 |
(二) 确立教师公务员身份的原因 |
二、确立科学的教师管理价值观 |
三、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
(一) 实行严格的国家考试 |
(二) 提高教师资格制度的权威 |
(三)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制 |
(四) 教师证书种类多样化 |
四、建构科学的教师聘任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四十年(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变革历程 |
(一) 教师资格制度 |
(二) 教师职称制度 |
(三) 教师工资制度 |
(四) 社会保障制度 |
1. 养老保障制度 |
2. 医疗保障制度 |
3. 工伤保障制度 |
4. 生育保障制度 |
5. 失业保障制度 |
(五) 教师惩戒制度 |
(六) 教师聘任制度 |
(七) 权利救济制度 |
三、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特点 |
(一) 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是分领域推进的 |
(二) 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是多部门独立或合力推动的 |
(三) 法制先导与实践先导并存 |
(四) 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具有依附性 |
四、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
(一) 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成就 |
(二) 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不足 |
五、结语:并轨或独立 |
(9)中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研究框架 |
第二节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文献回顾 |
第二章 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萌芽期(1922-1950)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社会养老保险 |
第三节 总结 |
第三章 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期(1951-1968) |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经济结构和社会阶层分布特征 |
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
第三节 建国初期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情况和评价 |
第四节 总结 |
第四章 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维持期(1969-1983) |
第一节 文革及其恢复期的经济结构和阶层分布特征 |
第二节 文革及其恢复期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
第三节 文革及其恢复期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情况和评价 |
第四节 总结 |
第五章 现代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初创期(1984-1990) |
第一节 初创期的经济结构和社会阶层分布特征 |
第二节 初创期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
第三节 过渡期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情况及评价 |
第四节 总结 |
第六章 现代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建立与完善期(1991-2007) |
第一节 建立与完善期的经济结构和阶层分布特征 |
第二节 建立与完善时期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
第三节 现代社会养老政策的实施情况和评价 |
第四节 总结 |
第七章 结论 |
第一节 中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演变特征 |
第二节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与社会阶层的关系 |
第三节 强化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再分配功能 |
参考文献 |
附录:国家颁布的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例 |
后记 |
(10)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基本内涵、思想理论来源及历史渊源 |
第一节 制度的主要概念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显着特征 |
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
三、制度的一般特点 |
第二节 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
二、制度构建的理念与原则 |
三、制度的筹资模式 |
第三节 制度的思想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简述 |
二、西方社会养老保障理论简述 |
第四节 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国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二、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二章 建国后至文革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的管理机构沿革 |
二、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 |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五、企业退休职工出国及出境定居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六、企业退职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建国后至文革前体制适度参照了苏联的国家保险模式 |
二、文革前在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方面实行全国统筹制度 |
三、重视对社会特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的制定 |
四、文革期间国营企业基本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三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管理机构沿革、相关管理职能的变化以及管理队伍的建设概况 |
二、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四、福建省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五、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以宗教教职人员为例) |
六、体制的信息化建设 |
七、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实行“统帐结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
二、不同行业间及同一行业内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差异 |
三、体制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
四、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和支付水平不断提高,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 |
五、重视对特定社会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等政策的制定 |
六、政府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五节 体制的主要改进思路 |
第四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研究(1949-2009年)[D]. 韩联郡.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2]1978-1992年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研究[D]. 郭炜.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1)
- [3]我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决定机制转换 ——理论与实证研究[D]. 张力. 北京交通大学, 2007(03)
- [4]公立高校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机制研究[D]. 高延坤.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1)
- [5]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D]. 王晓强.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3)
- [6]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 [7]中国教师政策研究 ——基于教育政策内容的视角[D]. 石长林. 华中师范大学, 2005(06)
- [8]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四十年(1978—2018)[J]. 叶阳永. 全球教育展望, 2018(12)
- [9]中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迁[D]. 张慧霞.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09)
- [10]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D]. 詹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