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王雪琛[1](2021)在《中国农业银行L支行绿色信贷业务案例分析》文中认为近年来,在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进程中,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日益严峻。因此,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保护的政策,在各行业、各领域倡导绿色发展,助推国家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而发展绿色金融则是金融领域推动国家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作为在金融业中起主导作用的商业银行有义务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将绿色理念融入到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发展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业务,用金融力量助力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国家大力提倡绿色金融发展的背景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也在不断健全。自2007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鼓励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的发展。从政策层面出发,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业务的要求以及业务开展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促进绿色金融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展绿色投融资工作。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紧跟国家生态建设政策步伐,将绿色信贷业务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为环保产业的发展不断注入金融力量,近年来在绿色信贷领域也取得了显着成效,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本文以中国农业银行L支行为研究对象,首先从绿色信贷发展环境与发展概况两方面介绍了L支行绿色信贷业务状况;其次以L支行对E风力发电公司的绿色信贷项目为例,具体对L支行绿色信贷发展进行案例分析,主要分析E公司风电贷款项目办理流程、资产质量、项目优势和效益等内容,找出L支行整体发展绿色信贷业务过程中的可取之处和问题;再次总结了国内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发展方式和做法,并对国内外银行绿色信贷实践经验与启示进行总结归纳;最后在深入分析L支行绿色信贷发展概况、案例分析以及充分借鉴国内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和县域L支行日后发展绿色信贷的重点方向提出了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拓展。
邢伟[2](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刘亮亮[3](2020)在《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项目管理是当代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理念和模式,在当代教育管理中也被广泛采用,美国则是教育项目管理的最早策源地和当代应用最为普遍和成效显着的国家。在今日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几乎所有体现美国国家教育意志和导向需要的教育事务和相应资源,都是以一定的教育目标和相应的独立事项为基本单元,设计划分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教育项目来加以推进和管理的。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完整性质和内涵是什么?何以如此之先地在美国土地上原创性生成并有序地发展成长为体现甚至代表当代教育管理走向的教育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协调和处理教育国家行政干预和社会市场运作的矛盾中有何优势和局限,能否为我国教育管理模式乃至体制的改革提供相应的启示和借鉴?对这些当代教育项目管理根本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思考,自然也就使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笔者的考察研究视野,成为博士学位论文题目的首选。本研究在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科学统一的方法论指导下,以教育社会生态理念为基本研究范式,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纵向比较法,按着教育项目管理形态由单项到体系的演化的基本进程和轨迹,对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演进背景、现实实践、成效问题和主要特征进行了系统的分阶段梳理考察,在简要把握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二战前萌芽成型奠定的基础上,对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初)、系统整合(20世纪60年代中—80年代初)、体系优化(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末)和创新提升(21世纪初—今)的各个阶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综合,力求揭示其逐步铺开、连续改进和不断优化的发展历程与规律。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是在二战前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萌芽成型所奠定的基础上起步的。现实教育的分散性发展条件、形态和格局,国家机器的天然教育使命、责任和权力,宪法的国会征税权与社会福利保障责任的明确规定,为联邦政府对教育进行直接有力但有限的项目管理干预提供了历史的必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战结束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战前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入了重点创设阶段,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国会于1944年通过颁布了《退役军人权利法》和1958年《国防教育法》,为联邦政府创设了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和国防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及其管理模式,开始了运用教育项目管理对高等教育进行直接干预的重点探索。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力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重点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事关全局的现实高等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合法合规、切实适用的机制和抓手,也为联邦政府更加积极全面的教育直接干预提供了基本模式与良好示范。当然,这种直接动用联邦政府力量对眼前的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直接的干预,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权宜性和局部性的局限或不足。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到系统发展阶段。经过二战后的迅速调整与强势拓展,到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经济社会进入到空前繁荣时期,“民权运动”也应时而生、风起云涌。这不仅使联邦政府财力雄厚,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也为联邦政府加强对教育的全面干预创造了有利的历史条件和需求。两法和随后国会一系列教育法案中陆续出台的大量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从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双语教育到少数民族教育,从移民教育到国际教育等,可谓遍及教育的各个层次和领域,直至1979年联邦教育部的设立。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的创设和实施与整个教育系统对应一致、相辅相成、相映成辉,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教育系统的全层次、全类型的全员性发展,也为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性优化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基础和资源。随着联邦教育项目的系统化设置与实施,在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美国教育全面完整发展的同时,其固有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显露了出来,特别是随着联邦教育部对联邦教育项目直接干预的日渐加强,各个教育项目实施运行的孤立性、形式化、行政化、各自为政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日渐突出,促使和要求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所有联邦教育项目的有机体系性,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由此进入体系优化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石油危机,也大大地削弱了美国联邦政府资助教育项目的能力。80年代初期,里根总统坚决反对联邦政府对教育的过分干预,开始了“新联邦主义”教育计划,通过《1981年综合预算调节法》消减和整合联邦教育项目,减少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和干预措施,将联邦政府各部门分散化管理的项目转换为联邦教育部的集中化管理。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乔治·布什总统上台,联邦政府再次调整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结构优化,强化教育项目的相互衔接、体系性与弹性,制定了总揽全局、明确整体目标、优化和提升教育项目总体效能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和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紧密对接,联邦政府的教育职能也更加广泛,成为“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在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的影响下,教育部开始注重业绩文化和问责文化的建立,加强联邦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估,促进联邦教育项目的结构改进和质量提升。进入21世纪,伴随着“9·11”事件的发生和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缓和各类社会问题和提升教育质量,联邦政府在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项目管理体系对国家社会发展战略的体现、支撑和合理合法化的作用,开始了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的创新提升新阶段。国会密集立法加大教育拨款力度,仅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就专门为教育投入了1000多亿美元,其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为536亿美元的州财政稳定基金项目,包括486亿美元的公式拨款项目和50亿美元的竞争性拨款项目,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联邦教育项目财政管理支持。《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设置推行的体系化教育项目把社会全员发展作为国家责任和终极目标,把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完美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联邦政府创设实施的STEM系列科技教育项目,重新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覆盖的“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促进国际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更是把美国国家社会的发展与高科技、全球化和生态化高度融合在一起,绘就美国与人类共同发展的教育项目管理蓝图。上述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进程表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产生、发展和最终成为美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主体模式,既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特定的教育社会生态体系之中,即早期教育分散化发展的起步及后续格局、相应的文化理念和现实教育实践,更得益于美国社会全员普遍具有的能动参与干预意识和行动力;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既不是行政部门拍脑门的忽发奇想、权力任性的结果,也不是墨守成规、固执经验的因因相袭,而是按照教育行动的完整结构和展开过程,立法先行,职能明确,权责对应,事财一体,科学设计,不断创新提升,最终形成健全而富有活力的、国家行政合理干预和社会市场积极运作有机一体的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由此启示借鉴,当会大有脾益。
付琰佳[4](2020)在《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实现了高速增长,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也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近些年,政府也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开始重视经济与环境共同可持续发展。“绿色信贷”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加快经济绿色转型、实现资金绿色配置的重要工具。商业银行是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主要机构。绿色信贷能否给商业银行带来经济效益则直接影响到其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研究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很有必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有关绿色信贷的研究成果以及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对绿色信贷及经营绩效概念进行界定。其次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已初具规模,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绿色信贷发展的主力军。但是研究也发现,我国绿色信贷存在着绿色信贷占总贷款份额较小、绿色信贷产品品种单一、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同时本文分析了绿色信贷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一方面,从绿色声誉、信贷结构、信贷风险、产品创新、管理水平方面会对银行的经营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从经营成本、资金回流、挤占资本、逆向选择四个方面会对银行的经营绩效产生消极的影响。在实证方面,本文选取了 2009年至2018年我国20家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依据骆驼评价体系和以往相关研究选取了盈利能力、信贷风险、资本充足度、资金流动性和管理水平五个方面对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控制能力、资本充足度和资金流动性都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是,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没有显着的提升作用。最后在回归分析中又对不同股权性质的商业银行进行了分析以检验实证结果的有效性。本文基于上述研究结论,结合当前绿色信贷发现的问题,从多角度对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对商业银行进一步推进绿色信贷发展,提高自身经营绩效提供启示。
刘学民[5](2020)在《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逐步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满足了不同人群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为高等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民办高等教育也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高等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主体定位不明、法人属性不清、办学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民办高校身份模糊问题,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规定,也即是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分类管理政策的出台解决民办高校身份认同等问题,新政策给予了民办高校尤其是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自主决策权,调动了民办高校的办学积极性。但是,分类管理政策推行也给营利性民办高校带来了之前并未遇到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值得关注的有五大风险,它们分别是管理决策风险、财务风险、办学质量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生源市场风险、办学市场风险、就业市场风险)等。如果无法妥善地处理和应对这些风险,这些风险极大概率会演变成危机,甚至会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基于以上思考,本研究综合运用教育经济学、投资学、风险管理学、现代管理科学中的理论与方法,分别从管理决策、财务、办学质量、政策法规、市场五个角度,系统而又细致地分析了分类管理后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管理风险,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其研究结果如下:(1)详细梳理了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内容及分类管理后民办高校经营方向选择。首先,详细阐述了分类管理政策的部署和推进过程,对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内容,特别是分类管理下营利性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之间的不同,展开详细深入分析。同时,进一步提炼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独特性。其次,采用访谈形式对国内50多所民办高校负责人进行访谈,通过访谈了解和掌握这些民办高校的办学选择倾向。最终发现在接受访谈的50多位民办高校负责人中,有30位表示其所在学校目前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但并未进行明确登记。同时,通过50多位负责人的阐述和资料收集,对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环境分析提供更加科学的借鉴。(2)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风险以及风险产生的动因。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分类管理具体规定,同时结合现实民办高等院校管理内容,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按照管理的一般流程,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法规风险、管理决策风险、办学质量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五大风险。且这五类风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忽视其中任何一类风险都可能催生其他风险恶化,进而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对并处理这些风险时应当统筹、系统的考量而不能遗漏其中任何一项。在对相关风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对这些风险产生的内因和外因进行深入分析,这也为处理这些风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通过实证分析确定了以上五种管理风险的重要性和差异程度。虽然以上五种风险对于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常发展非常重要,但是各个风险重要性程度并不一致,若对这些风险进行同等管理显然效率较低。因此,在有限管理资源条件限制下,应当针对不同重要性程度的风险进行分类才能取得较高的管理效率。基于此,以接受访谈中30所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民办高校相关数据为例,对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展开了实证分析。通过建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并充分运用因子分析法,将影响各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众多因素进行归类,同时又进一步运用主成份分析法,得出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主要因素,为后期的风险防控提供基础。(4)结合国外民办高校风险管理经验及国内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如何妥善应对以上风险是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所以在前文梳理风险类型、风险成因、确定风险重要性程度的基础上,在充分借鉴国外高等教育风险防控和教学质量保障成功经验的条件下,本文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为例,提出了“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从多角度、全方位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后风险防控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国内其他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并以进行实际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设计,以从教学质量角度降低办学风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将风险防范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运用到分类管理实施后的民办高校管理中,充分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问题。第二,对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类型及成因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阐述。第三,以现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30所民办高校为例,采用因子分析法对30所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各类型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展开实证评估。第四,创造性的提出了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机制,即“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为我国民办高校风险防控提供借鉴。
唐珺[6](2020)在《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以A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一直以来,信用风险对商业银行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其主要来源于债务人信用的质变,在合同到期日不能正常履约构成的违约风险,由于我国的融资方式主要是以间接方式为主,所以信用风险一直都是商业银行面临最主要的风险。近年来,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伴随农村经济腾飞而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末,全国已组建了1427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贡献越来越突出,成为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我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面临的市场环境、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信用风险管理也逐渐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受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落后的问题日渐凸显。未来信用风险管理难度仍不可避免地增加,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来说,建立准确有效、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本论文中,阐述的逻辑为“理论基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重点对选题的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进行了阐述。其次,对国内外学者关于信用风险理论、信用风险计量和信用风险的管控进行归纳和研究,并分析了我国目前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以此为论文的依据。再次,对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从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控制模式、管控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A农村商业银行近几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探讨其存在的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并总结分析问题的成因。最后,针对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通过发挥管理组织架构指导作用、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效能和保障措施三方面提出有效的防范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A农村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提供思路,也同时为更多的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有更多的启示。
黄彦琳[7](2019)在《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论断: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强烈,提出了更平衡、更充分发展的需求,但目前金融发展存在诸多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普惠金融的研究对解决这个难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普惠金融致力于解决上述不平衡、不协调的发展的问题。普惠金融旨在推进金融服务更加普及,使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群体都能获得更加便利、更加快捷、更加实惠和更加安全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服务目标群体为那些较少享受传统金融服务的低收入人群及中小企业,在我国这部分群体主要为农户、城镇弱势群体和中小企业。财政一方面通过资源配置来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可以视为一种金融资源,财政天然具备的资源配置职能,可以将部分金融资源引入弱势产业、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从而实现国家宏观层面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财政可以缓解普惠金融的市场失灵问题,帮助其更好地发展。财政具有经济稳定发展的职能,从中长期角度看,普惠金融的发展也能助推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最终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此外,普惠金融的普惠性本质与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高度契合。与传统金融相比,普惠金融更加强调公平(居民无论收入高低都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以为高收入者提供理财、保险、投资等高端服务,也可以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其所需要的储蓄、结算、贷款等收入,满足所有人群的需要。中国在发展社会经济中提倡公平、和谐、可持续发展,这与普惠金融所倡导的观念一致。本文紧紧围绕“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两者的作用关系,理顺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机理,最终得出研究结论,财政通过对“量”、“质”和“结构”等多方面作用,可以更好地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实现普惠金融从规模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促进普惠金融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财政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实现普惠金融发展质的提升,并不断优化结构,全方位多层次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最终现实目标是实现收入的再分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助推脱贫攻坚。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本章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文章的创新与不足进行了说明。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本章本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按照“什么是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如何,如何进行测度?——财政如何影响普惠金融?”的逻辑展开,从普惠金融发展、普惠金融的测度与影响因素、财政与普惠金融发展的关系等四个方面递进阐述。通过总结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普惠金融问题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已有文献较少地从财政政策角度分析对普惠金融的作用,且多数都是仅仅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从定量的层面上分析的较少。第三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分析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基础。从西方经济学中福利经济学和市场失灵的角度分析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必要性,财政通过产生正外部性企业补贴来缓解普惠金融的市场失灵问题,帮助其更好地发展。从国家分配论的角度分析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性,财政通过资源配置来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可以视为一种金融资源,财政天然具备的资源配置职能,可以将部分金融资源引入弱势产业(中小企业等)、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等)和弱势群体等,从而实现国家宏观层面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财政的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财政拥有经济稳定发展的职能,通过制度性的安排,发挥“自动稳定”的作用,普惠金融的发展也能助推包容性增长,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与财政的职能高度契合,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财政发挥收入分配的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积极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普惠金融的普惠性本质与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理念高度契合,此外,普惠金融也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分配,帮助财政发挥收入分配的职能,最终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第四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本章主要对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我国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是农村及偏远地区低收入群体、城镇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我国普惠金融主要经过几个重要阶段的发展:(1)20世纪90年代:公益性小额信贷阶段;(2)2000年-2005年:发展性微型金融阶段;(3)2006年-2010年:综合性普惠金融阶段;(4)2011年之后,创新性互联网金融阶段,目前在普惠金融机构体系、支付体系建设、金融创新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发展。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制度安排包括税收优惠及减免、贷款贴息(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基金等)和其他的相关财政政策,并且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财政扶持普惠金融政策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利用率受限、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门槛较高、财政专项资金反向激励问题,总体来看,普惠金融的财政政策的受益面有限。下一步发展中亟需解决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普惠金融风险逐渐暴露、和普惠金融可持续性发展等问题。第五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机理分析”。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主要在量的增长、质的提升和结构优化等方面。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促进普惠金融规模的增长。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供给方和需求方,从而缓解目前我国普惠金融市场存在供需不平衡的问题。财政积极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培育竞争性市场,推进普惠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实现普惠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双重效果。三是鼓励发展征信系统,构建普惠金融受众群体依法诚信履约的环境。财政有效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结构优化主要体现为财政积极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平衡。一是加强普惠金融区域发展的平衡,推进普惠金融在各区域间平衡发展。二是加强普惠金融城乡发展的平衡,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金融排斥,推进普惠金融在城乡平衡发展。三是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平衡,普惠金融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天然存在高度一致性,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是提倡全面共享,鼓励“人人享有”的概念,普惠金融致力于解决发展的不充分和不平衡问题。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是最终的现实目标。一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二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三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推进生活性补助和生产性金融服务措施并举,助推脱贫攻坚。第六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本章主要是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论证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首先,本章对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数进行了测算,测算的步骤主要有是无量纲化、确定权重分析和指数合成。本文测算的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数基本特征有:(1)在各省的发展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小;(2)指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程度的地区差异,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标的程度也越高。本文指数框架和指标选取维度主要参考了国内学者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引入了保障性金融服务覆盖程度,弥补了对保障性金融服务测度的不足;该指数与焦瑾璞等2015年编制的传统金融普惠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高达0.8,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本文编制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数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靠性,但指数更多地侧重于描述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情况。本章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对普惠金融发展规模的作用。首先建立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模型,然后运用2016年-2017年我国31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定量刻画财政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因果关系。最后,对实证结论进行分析和解读。本文实证分析的主要结果有:1.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作用。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结果表明,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变动情况存在正向冲击,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证实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财政的正向作用。2.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方面。目前我国在普惠金融发展的渗透性、使用性和保障性金融服务的覆盖程度方面成效较大(更多地体现为“量”的方面),而普惠金融服务的效用性效果较弱(更多地体现为“质”的方面)。此外,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与普惠金融发展“量”的维度得分的相关性系数更大,与普惠金融发展“质”的维度得分的相关性系数更小。可以从一定程度说明:普惠金融发展量的增长(规模方面的增长)是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来促进其发展,而普惠金融质的提升(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的方法提升更困难。3.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结构方面。在经济发达的组别,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与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相关系数更大,在经济欠发达的组别,系数较小。可以从一定程度说明:经济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来促进,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的方法提升更困难。第七章是“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案例分析”。本章主要聚焦在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案例和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的方法有助于阐述财政助推普惠金融发展,以及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缩小收入差距的现实目标。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方面选择了“财政引导农业保险服务”和“江苏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的案例。“财政惠农信贷通助力家庭农场规模翻番”的案例印证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而增加居民收入的观点;“财政惠农信贷通圆创业梦”的案例印证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而促进创业的观点;“宁夏固原市蔡川村早拔穷根”的案例印证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而助推脱贫攻坚的观点。第八章是“国际普惠金融发展经验”。本章主要是介绍国际普惠金融发展经验。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从代理银行、移动支付、多样化的供应商、国有银行改革、消费者保护、金融身份认证等6个方面开展,且目前国际上致力于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组织主要有国际金融公司(IFC)、扶贫协商小组(CGAP)、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UNCDF)等。欧美发达国家、亚洲和美洲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全球的其他国家都在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做出努力。国际发展经验为我国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些借鉴意义。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政府对普惠金融相关立法制度的支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政策加强金融服务设施建设、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持科技创新以及政府对相关行业进行监管、财政支持小额信贷和新型普惠金融产品的发展等。第九章“结论和政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财政从“量”、“质”和“结构”多方面影响普惠金融的发展,且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实现收入差距缩小的现实目标。财政通过对“量”、“质”和“结构”多重作用,来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一方面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促进普惠金融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财政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实现普惠金融发展质的提升,且不断优化结构,多层次多角度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最终现实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助推脱贫攻坚。2.实证结果表明,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存在正向作用。此外,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结果显示,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变动存在正向冲击,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证实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财政的正向影响。3.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方面。目前我国在普惠金融发展“量”的增长(规模方面的增长)方面成效较大,而普惠金融“质”的提升(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效果较弱,从下一步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角度看,还需要在普惠金融“质”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普惠金融发展“量”的增长是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来促进其发展,而普惠金融“质”的提升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方法提升更困难。“质”的提升更多需要综合性财政手段的协同配合,以及中长期的持续发展。4.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结构方面。实证结果表明,经济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来促进,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方法提升更困难,更多需要财政金融手段的协同配合。此外,不考虑直辖市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财政的正向冲击程度更小。因此,在直辖市增加财政对普惠金融的支出,可能取得效果更佳。5.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来缩小收入差距。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是最终的现实目标。一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二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三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推进生活性补助和生产性金融服务措施并举,助推脱贫攻坚。6.财政政策需要兼顾“量”、“质”和“结构”,保持和优化作用于普惠金融“量的增长”的相关政策、发展和创新作用于普惠金融“质的提升”的相关政策,不断进行“结构优化”,才能更好地实现我国普惠金融从规模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质效全面提升的局面。针对我国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应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普惠金融的供给。可以通过适当调整财政政策扶持的门槛和力度,通过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促进基础金融服务条件的完善;此外,拓宽财政支持的覆盖面,有助于推进普惠金融区域性的协调发展。二是应优化财政投入的结构,明确普惠金融的创新导向。多支持普惠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企业等。此外,运用金融科技创新为普惠金融事业赋能。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有助于流程精简、改善融资慢和资金需求时效性强之间的矛盾。三是应丰富财政支持的形式,积极营造普惠金融良好的发展环境。首先,财政具有分类引导金融资源的重要作用,推动城乡平衡发展。财政可以积极支持大中型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积极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引导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流向普惠金融体系;财政应积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等。财政可以支持担保、征信体系的完善,积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帮助企业获得直接融资渠道。此外,财政政策应该保证这方面政策的持续性、连贯性和一致性。四是需要理顺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和“结构”之间的关系,使得“量”、“质”的发展相统一,相互促进、“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循环,财政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效率,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普惠金融的生产性功能。财政通过拓宽普惠金融受益面,可以积极营造金融服务机会公平的良好局面。综上所述,普惠金融的财政政策支持要有战略性的思维和眼光,为力争实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要求的“2020年建立相匹配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供高效的保障,强有力地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方虹,赵淑华,陈向东,张军峰,张芳,彭博,杜萌,马博飞,陈星[8](2015)在《外贸综合服务业的发展及对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意义(研究报告)》文中研究说明承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6.81.外贸综合服务业的形成现实基础与时代背景中国经济在经历30多年的快速增长之后,已经正式告别高速增长进入到中高速的"常态增长"阶段。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深化改革、鼓励创新、释放活力的"新常态"模式。另一方面,据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2014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95.6亿美元,同比增长1.7%(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下同);实现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
周华,戴德明[9](2011)在《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规则:问题与可能解》文中研究说明银行业监管机构、税务机关和会计立法机构围绕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规则问题一直存有争议,这导致实务操作者产生困惑。此种困境乃是我国会计及金融法规"与国际接轨"的必然结果。美国金融市场上证券监管机构与银行业监管机构近二十年的权力斗争导致这一问题沉疴多年:一方面,会计规则定位失当,以致财务会计报告缺乏公益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银行监管规则过分依附于会计规则,使得监管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不恰当地合二为一。这两重因素的叠加,导致关于银行拨备的争论愈演愈烈。严格界定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规则并分别予以改进,是完善会计法规和改进银行监管的治本之策。借鉴域外经验存有潜在风险,我国会计与金融法规必须以体现本土价值观的、科学的会计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为立法理念,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对规范经济秩序有所助益。
杨威[10](2009)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由于历史发展以及服务领域等方面原因,农村信用社现存的不良资产占比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偏高,在贷款管理以及风险防控手段等方面仍存诸多问题亟需解决。因此,深入研究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特征,完善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提高贷款风险防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自身经营效益,进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信贷资金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依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及贷款风险分类法理论,运用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首先,简要总结了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历史沿革情况,其次,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的现状做了重点调查,总结取得的成绩,找出尚存的问题,并对造成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管理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分类有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本文共分五章内容: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阐述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一逾两呆”分类法、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章为本文的研究的重点内容:通过对黑龙江省24家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现状调查,从贷款风险分类标准、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水平和外部环境影响三个方面阐述了贷款风险分类法实施的效果以及尚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造成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管理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四章是根据上述调查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的主要对策与措施;第五章是研究结论。本文主要研究结论:1、通过研究认为:由于历史发展原因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等,我国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滞后于国有商业银行四年左右,试行过程中遇到了与国有商业银行某些类似的情况,但也存有诸多不同的障碍;由此,对其实施了有别于商业银行风险分类管理的方法有一定的客观性。2、通过对黑龙江省内24家农村信用社的调查,总结出了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现状的相关问题: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实施不到位,分类结果表面化和粗糙化;信贷人员数量较少、专业素质与贷款分类要求存有差距;信贷资金的贷后追踪较为困难,影响了贷款分类的及时更新;惩罚与激励制度不健全,对信贷人员缺乏约束力和推动力;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落后,不利于提高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水平等。3、本文将“决策树分析法”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标准的量化中,并根据农信社贷款对象的不同,对决策树分析法有所改进,将决策树分析法针对不同的贷款用户进行了不同的因素选择。由此,细化了每一个可能影响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使分类标准由于主观判断带来的偏差大大降低,保证了贷款分类的准确性。4、通过研究,提出了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中的量化标准及思路,进而阐述了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外部信用环境及法律制度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水平的主要配套措施。
二、我国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业银行L支行绿色信贷业务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绿色信贷内涵的研究 |
1.2.2 关于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研究 |
1.2.3 关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风险管理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绿色信贷理论基础 |
2.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环境风险管理理论 |
第3章 中国农业银行L支行绿色信贷案例介绍 |
3.1 L支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环境 |
3.1.1 日益完善的政策环境 |
3.1.2 日趋成熟的市场环境 |
3.1.3 独特优越的自然环境 |
3.2 L支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概况 |
3.2.1 绿色信贷发展规模 |
3.2.2 绿色信贷项目投放 |
3.2.3 绿色信贷业务流程 |
第4章 L支行绿色信贷案例分析——以E公司为例 |
4.1 贷款实施流程分析 |
4.1.1 贷前环保审查与风险分类 |
4.1.2 贷中环保项目评级授信 |
4.1.3 贷后环境风险追踪管理 |
4.2 资产质量分析 |
4.3 项目优势与效益分析 |
4.3.1 项目优势分析 |
4.3.2 项目效益分析 |
4.4 案例结论 |
4.4.1 L支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可取之处 |
4.4.2 L支行绿色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5章 国内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 |
5.1.1 美国花旗银行 |
5.1.2 日本瑞穗银行 |
5.2 国内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 |
5.3 国内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的经验总结 |
5.3.1 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强效的激励政策是基础 |
5.3.2 完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是关键 |
5.3.3 持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是重点 |
5.3.4 绿色信贷人才的培养是关键 |
第6章 优化农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对策建议 |
6.1 营造良好的绿色信贷发展外部环境 |
6.1.1 完善绿色信贷相关立法 |
6.1.2 出台激励政策鼓励绿色信贷发展 |
6.1.3 强化环境信息报告和披露工作 |
6.2 改善绿色信贷发展的内部环境 |
6.2.1 完善银行内部激励制度 |
6.2.2 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
6.2.3 加大绿色信贷产品研发和营销力度 |
6.2.4 重视绿色信贷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教育项目 |
(二)美国联邦教育项目 |
(三)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演变历程的分期依据 |
(二)各章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论文的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至20 世纪6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奠基 |
一、美国建国前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萌芽 |
二、20世纪初期美国教育项目管理的雏形生成 |
第二节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实践 |
一、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的创设 |
二、国防研究奖学金项目的创设 |
三、国际交流与教育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问题 |
第二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系统整合(20 世纪60 年代中至8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背景 |
一、“民权运动”的兴起与“伟大社会”建设 |
二、联邦管理体制的变革 |
三、从联邦教育总署到联邦教育部的管理探索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实践 |
一、初中等教育法中的系列教育项目的设置与运作 |
二、高等教育项目管理的系列化运作 |
三、关注社会地位处境不利人群项目的创设 |
四、职业教育项目管理的调整 |
五、影响援助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问题 |
第三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优化(20 世纪80 年代初至20 世纪末) ··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背景 |
一、教育项目管理固有局限的逐渐显露 |
二、教育项目管理主体的“门户”之行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实践 |
一、1981 年《综合预算调节法》对项目管理的改革 |
二、教育项目管理向早期教育干预层面的延伸 |
三、教育项目管理向优质学校示范引领层次的拓展 |
四、教育项目管理向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跨越 |
五、教育灵活性示范项目的设立 |
六、大学生资助项目的反复调整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问题 |
第四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创新提升(21世纪初至今)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背景 |
一、苏东剧变与世界体系的震荡 |
二、多极化世界格局的新挑战 |
三、教育升级创新的新需要 |
第二节 联邦政府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实践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战略的升级与落实 |
二、强化联邦对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的操控 |
三、项目引导各地构建STEM学习生态系统 |
四、“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的全球覆盖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问题 |
结语 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启示 |
一、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教育社会生态的文化土壤 |
二、联邦运作的法制化为教育项目管理提供合法性权威 |
三、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社会全员主体的能动参与和干预 |
四、结构清晰精细的教育项目科学设计 |
五、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不断探索、创新与提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文章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绿色信贷 |
2.1.2 经营绩效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绿色信贷的相关理论 |
2.2.2 经营绩效的相关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 |
3.1.1 政策支持 |
3.1.2 产品体系 |
3.1.3 发展规模 |
3.2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
3.2.1 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 |
3.2.2 缺乏绿色信贷产品创新 |
3.2.3 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 |
3.2.4 缺乏绿色信贷激励机制 |
3.2.5 缺乏完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级体系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 |
4.1 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积极影响分析 |
4.1.1 树立绿色声誉 |
4.1.2 优化信贷结构 |
4.1.3 降低信贷风险 |
4.1.4 推进产品创新 |
4.1.5 提高管理水平 |
4.2 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消极影响分析 |
4.2.1 增加经营成本 |
4.2.2 影响资金回流 |
4.2.3 占据较多资本 |
4.2.4 形成逆向选择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实证分析 |
5.1 样本选取与变量确定 |
5.1.1 样本选取 |
5.1.2 变量确定 |
5.1.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模型设定 |
5.2.3 模型选择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4 考虑股权性质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建议 |
6.1 全文总结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关研究 |
二、民办高校发展的比较研究 |
三、风险理论与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相关研究 |
四、文献综述基本评析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等院校的内涵 |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及分类管理 |
三、风险及民办高校风险 |
第二节 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
一、风险理论 |
二、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
一、基本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 |
第四节 民办高等教育的属性分析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民办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
三、民办高等教育的私人属性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部署和推进 |
第一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推进 |
第二节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基本内容 |
一、营利性民办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经营的区别 |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的特殊性 |
第三节 民办高校分类选择的趋势和现状 |
一、我国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选择趋势 |
二、民办高校的分类选择 |
三、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 |
四、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特征 |
第四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意义和影响 |
一、搭建了营利性大学发展平台 |
二、重构了营利性大学财产权益 |
三、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办学成本 |
四、放大了营利性大学的营利形象 |
五、放开了营利性大学收费限制 |
六、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难度 |
第四章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及成因 |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 |
一、政策法律法规风险 |
二、管理决策风险 |
三、办学质量风险 |
四、财务风险 |
五、市场风险 |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成因 |
一、政策法规风险成因 |
二、管理决策风险成因 |
三、办学质量风险成因 |
四、财务风险成因 |
五、市场风险成因 |
第五章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评估及分析 |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
一、风险评估指标选择的基本原则 |
二、风险评估体系设计 |
三、评价指标的处理 |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的评估 |
一、实证分析过程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营利性民办高校的SWOT分析 |
一、内部优势(Strengths)分析 |
二、内部劣势(Weakness)分析 |
三、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分析 |
四、外部威胁(Threats)分析 |
第六章 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国际经验和借鉴 |
第一节 “专业机构+高校+政府”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日本私立高校的经验 |
二、韩国私立高校的经验 |
第二节 “专业机构+高校”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以英、德、法为代表欧洲国家的机制与经验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经验 |
第三节 “专业机构+政府机构”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高等教育机构风险评估的流程 |
二、高等教育机构风险控制的措施 |
第四节 对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借鉴 |
一、政府管理层面 |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管理层面 |
第七章 “三维六位”一体的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体系与机制构建 |
第一节 “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原则及框架 |
一、体系与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
二、体系和机制建构的基本框架 |
第二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完善 |
一、提高内部治理质量,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 |
二、转变内部治理观念,规范办学行为 |
三、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的决策与执行能力 |
第三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 |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原则 |
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路径 |
三、构建完善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 |
第四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 |
一、树立风险意识,全面认识办学风险 |
二、建立风险预警与评估系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能力 |
三、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准备,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
第五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系统的完善 |
一、建立和完善财务自我平衡机制 |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的自我扩张机制 |
三、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
第六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政府及社会职能与功能完善 |
一、政府的功能与责任 |
二、社会相关团体与公众的功能与责任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以A农村商业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创新与不足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
2.1.1 国外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 |
2.1.2 国内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 |
2.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理论 |
2.2.1 信用风险的定义 |
2.2.2 信用风险的产生 |
2.2.3 信用风险的特征 |
2.3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理论 |
2.3.1 信用风险管理的概述 |
2.3.2 信用风险防范的策略 |
2.3.3 信用风险管理的流程 |
2.4 我国信用风险管理情况 |
2.4.1 我国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
2.4.2 外部金融监管情况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
3.1 A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情况 |
3.1.1 A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 |
3.1.2 A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 |
3.2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状况 |
3.2.1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
3.2.2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
3.2.3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防范策略 |
3.2.4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管控流程 |
3.3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比较分析 |
3.3.1 与国有大型银行相比 |
3.3.2 与同类机构相比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1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不够完整 |
4.1.2 信贷业务“三查”流于形式 |
4.1.3 风险管理控制不严格 |
4.1.4 风险识别与评估不到位 |
4.2 农村商业银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外部环境影响 |
4.2.2 内控机制不完善 |
4.2.3 缺乏风险管理理念 |
4.2.4 历史原因形成的重点领域风险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A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
5.1 发挥管理组织架构指导作用 |
5.1.1 完善信用风险授权和岗位制约制度 |
5.1.2 完善信用风险责任管理制度 |
5.2 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实施效能 |
5.2.1 做优“三查”信贷管理大文章 |
5.2.2 建立风控与发展相适应的有效审贷模式 |
5.3 保障措施 |
5.3.1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
5.3.2 强化内外部管理监督 |
5.3.3 强化信用风险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3.1 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 |
1.3.2 普惠金融概念辨析 |
1.4 论文逻辑和研究方法 |
1.4.1 论文逻辑 |
1.4.2 研究方法 |
1.5 文章的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普惠金融内涵及发展的文献综述 |
2.2 普惠金融测度与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
2.2.1 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 |
2.2.2 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 |
2.3 财政政策扶持普惠金融发展理论的文献综述 |
2.4 财政政策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文献综述 |
2.5 文献研究动态评述 |
3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
3.1 财政的必要性:财政解决普惠金融市场失灵的问题 |
3.1.1 正外部性理论 |
3.1.2 不完全信息理论 |
3.2 财政的有效性:财政对普惠金融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
3.2.1 国家分配论 |
3.3 财政职能与普惠金融属性 |
3.3.1 财政与经济发展:财政职能与普惠金融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属性 |
3.3.2 财政与社会和谐发展:财政职能与普惠金融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属性 |
3.4 本章小结 |
4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
4.1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阶段和基本情况 |
4.1.1 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
4.1.2 支付体系的建设 |
4.1.3 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
4.2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制度安排及成效 |
4.2.1 税收优惠及减免 |
4.2.2 贷款贴息 |
4.2.3 专项资金 |
4.2.4 其他财政政策 |
4.3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
4.3.1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 |
4.3.2 普惠金融未来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
4.4 本章小结 |
5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机理分析 |
5.1 量的增长: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 |
5.1.1 普惠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
5.1.2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供给方 |
5.1.3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需求方 |
5.2 质的提升:财政积极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
5.2.1 加强培育竞争性市场,推进普惠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5.2.2 完善担保体系,实现普惠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双重效果 |
5.2.3 鼓励发展征信系统,构建依法诚信履约的环境 |
5.3 结构优化: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平衡发展 |
5.3.1 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区域发展平衡 |
5.3.2 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城乡发展平衡 |
5.3.3 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与社会发展平衡 |
5.4 现实目标: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 |
5.4.1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
5.4.2 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式”的生产性功能,促进创业 |
5.4.3 生活性补助与生产性金融服务并举,助推脱贫攻坚 |
5.5 本章小结 |
6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普惠金融发展规模的测算 |
6.1.1 指数测算的作用 |
6.1.2 指数测算的基本框架 |
6.1.3 指标的选取与数据采集 |
6.1.4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
6.1.5 指标的无量纲化 |
6.1.6 指数的计算 |
6.1.7 指数的主要结果 |
6.1.8 指数评价 |
6.2 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规模的计量分析 |
6.2.1计量分析框架 |
6.2.2 模型的设定 |
6.2.3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说明 |
6.2.4 计量方法的选择 |
6.2.5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2.6 稳健性检验 |
6.2.7 模型结论与评价 |
6.3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维度的实证分析 |
6.3.1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分维度测算 |
6.3.2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分维度分析 |
6.4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结构的实证分析 |
6.4.1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地域性分析(行政区域划分) |
6.4.2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地域性分析(经济发展划分) |
6.5 实证结论 |
7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案例分析 |
7.1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案例分析 |
7.1.1 财政引导农业保险服务“三农”见成效 |
7.1.2 江苏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 |
7.2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缩小收入差距的案例分析 |
7.2.1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增加居民收入的案例分析 |
7.2.2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促进创业的案例分析 |
7.2.3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助推脱贫攻坚的案例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国际发展经验 |
8.1 国际普惠金融发展概况和发展阶段 |
8.2 普惠金融国际组织 |
8.3 欧美发达国家 |
8.3.1 发展概况 |
8.3.2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案例 |
8.4 亚洲发展中国家 |
8.4.1 发展概况 |
8.4.2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案例 |
8.5 美洲、非洲发展中国家 |
8.5.1 发展概况 |
8.5.2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案例 |
8.6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9 结论及政策建议 |
9.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普惠金融的供给 |
9.1.1 适当调整财政政策扶持的考量标准和力度 |
9.1.2 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支持基础金融服务条件的完善 |
9.1.3 拓宽财政支持覆盖面,推进普惠金融区域性协同发展 |
9.2 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明确普惠金融的创新导向 |
9.2.1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 |
9.2.2 运用金融科技创新为普惠金融发展赋能 |
9.2.3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中的科技创新企业 |
9.3 丰富财政支持形式,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
9.3.1 财政分类引导金融资源,推动城乡平衡发展 |
9.3.2 支持保险行业发展,持续完善担保、征信体系 |
9.3.3 进一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 |
9.4 统筹财政资源,激发普惠金融生产性来缩小收入差距 |
9.4.1 理顺普惠金融量、质、结构关系,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
9.4.2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普惠金融的生产性功能 |
9.4.3 财政拓宽普惠金融受益面,营造金融服务机会公平的良好局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规则:问题与可能解(论文提纲范文)
一、经济法规之间存在分歧:问题的引入 |
(一) 现行会计法规主张采用现值算法计算“已发生损失” |
(二) 金融法规更为强调“五级分类”和“预期损失” |
(三) 税收法规对贷款损失准备持保留态度 |
二、经济监管借鉴域外经验:舶来的困境 |
(一) 我国会计法规借鉴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公认会计原则” |
(二) 我国金融法规借鉴美国的银行业监管规则 |
(三) 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的推动作用 |
三、美国金融监管中的权力斗争:困境之本源 |
(一) 公认会计原则被强行列入金融监管规则 |
(二)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展开拉锯战 |
(三) 美国证监会与银行业监管机构达成妥协 |
四、厘定会计法规与金融法规:困境之剖解 |
(一) 谨慎性原则的失当性 |
(二) 金融监管报告不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合二为一 |
(三) 财务会计报告与金融监管报告的分离式设计是治本之策 |
(四) 维护利润数据的公信力是协调会计法规和金融法规的关键 |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
(10)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主要思路 |
1.4 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 |
1.5 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1.5.1 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2.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理论 |
2.1 贷款风险分类理论 |
2.1.1 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内容 |
2.1.2 贷款风险分类法与“一逾两呆”分类法 |
2.2 贷款风险分类标准及含义 |
2.3 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 |
3. 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历史沿革 |
3.2 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现状分析 |
3.2.1 贷款风险分类法的实施使农村信用社初步掌握了贷款的真实状况 |
3.2.2 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
3.2.3 贷款风险分类法的实施更新了信贷管理理念 |
3.2.4 转变了贷款管理模式,信贷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
3.2.5 贷款风险分类的实施增强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
3.3 我国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尚存的问题 |
3.3.1 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实施不到位,分类结果表面化、粗糙化 |
3.3.2 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风险分类的管理与分类要求不匹配 |
3.3.3 外部环境为贷款风险分类的实施增加了困难 |
3.4 我国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分类障碍的原因剖析 |
3.4.1 贷款风险分类的表面化及分类标准的定性化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结果 |
3.4.2 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的低水平运作,导致了贷款分类管理的低效率 |
3.4.3 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与政府扶持的不到位,是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的外部障碍 |
4. 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
4.1 我国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的量化管理 |
4.1.1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量化的思路 |
4.1.2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因素的选择性问题 |
4.1.3 贷款风险因素权重的确定 |
4.1.4 贷款分类结果的调整 |
4.2 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
4.3 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外部环境的措施 |
5. 研究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四、我国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业银行L支行绿色信贷业务案例分析[D]. 王雪琛. 河北金融学院, 2021(07)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D]. 刘亮亮. 河北大学, 2020(08)
- [4]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D]. 付琰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5]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D]. 刘学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6]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以A农村商业银行为例[D]. 唐珺.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8)
- [7]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D]. 黄彦琳.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8]外贸综合服务业的发展及对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意义(研究报告)[A]. 方虹,赵淑华,陈向东,张军峰,张芳,彭博,杜萌,马博飞,陈星.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2014年研究课题汇编, 2015
- [9]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规则:问题与可能解[J]. 周华,戴德明.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1(04)
- [10]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管理问题研究[D]. 杨威. 山东农业大学,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