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论文文献综述)
荀志坚[1](1995)在《论体制变革中贪污的有效抑制》文中指出论体制变革中贪污的有效抑制荀志坚近年来,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速现代化的进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程度不同地进行了体制方面的变革。在这一历史性的变革中,如何有效地抑制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及至腐败现象,是一个令世人关注,需要认真解决的严肃课题。本文仅...
荀志坚[2](2001)在《论体制变革中贪污的有效抑制》文中研究表明
张计书,荀志坚[3](1996)在《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文中认为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张计书,荀志坚近年来,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速现代化的进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程度不同地进行了体制方面的变革。在这一历史性的变革中,如何有效地遏制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腐败现象,是一个令世人关注,需要认真解决的严肃课题...
何承斌[4](2004)在《贪污犯罪比较研究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文中指出贪污犯罪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机体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腐败的国家,也没有任何国家不反腐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贪污犯罪越来越呈现出有组织、跨国化趋势。许多国家都日益感到。必须把全球各国的力量普遍调动起来,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打击腐败。因此。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订一部全球性的反腐败法律文件,已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愿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我国政府已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该《公约》。随着《公约》的签署,我们目前面对的问题是,必须抓紧时间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积极做好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应对性研究。这不仅意味着我国将在反腐败立法上与国际社会的立法价值接轨,同时也是我国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目前,我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污犯罪的立法与国际社会和国外一些先进国家的立法相比,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和不足,这一现状与我国的反腐败的战略需要和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强烈期盼以及开展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都是不相适应的。为了弥补其阙,促进我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和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法制预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贪污犯罪的作用,本文以“贪污犯罪比较研究”为题,从解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入手,运用比较和实证的方法,重点对贪污犯罪刑事立法完善以及贪污犯罪存在的原因和控制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 全文除引言外,共分六章,约20万余字,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章,国际与外国贪污犯罪立法现状及其特点。该章共分为五节。第一节、第二节对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有关反贪污犯罪法律文件中刑事定罪方面的内容进行概览性介绍。第三节在前二节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概括性的分析,指出国际社会反贪污犯罪的立法具有如下特点;一、国际组织制定的这些反贪污法律文件与各组织的自身职能、性质和领域紧密相关,具有鲜明的个性。二,这些文件多具有原则性和指导性。三,这些文件规定的贪污犯罪主要是指贪污罪(狭义)与贿赂犯罪。四,这些文件所涉及到的贿赂犯罪形式多样。五,这些文件采取的形式往往只是协定、草案或者没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建议等。本章的第四节对外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模式进行概览式分析,指出利用职权的贪污犯罪就本质而言都属于公职人员违反职责的以权谋利的渎职犯罪。该章最后一节阐述、略评了国际范围内贪污犯罪的发展态势及其危害,从而论证了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的原因所在。 第二章,贪污罪。该章共分六节。第一节概论。概论研究了两个问题,一是贪污罪的立法概况,主要分别介绍了国外、港澳台地区的立法概况以及中国大陆贪污罪的立法沿革。二是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在这部分中首先分别研究了国际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通过这些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国际刑法规范、外国刑法规范,还是台湾、澳门地区的刑法中,一般都将具有贪污性质的行为规定在贪污犯罪之中。但大都没有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的专门规贪污犯罪比较研究—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定,且罪名不尽一致。如澳门和台湾地区没有相当于大陆的贪污罪的罪名,但澳门刑法中的公务浸;Lf罪,台湾刑法中的公务或公益侵占罪与大陆刑法的贪污罪的行为类型大致相似。最后该部分对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进行了探讨。在分析现有刑法教科书及一些专着中的贪污罪的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有关贪污罪的几个条款指出,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其他财物的行为。第二节,贪污罪的主体。该节分别对国际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主体,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主体.澳门、台湾地区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主体和中国大陆刑法规范中贪污罪主体的异同进行了比较。最后对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主体的立法规定进行了评析,并重点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标准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的界定进行了充分探讨,认为我国刑法中5个条文涉及到的贪污罪的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刑法第382条第2款中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183条第2款中的“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应限制性地解释为“国有保险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分别就贪污罪的对象、贪污罪的行为、贪污罪的罪过形式,在国际刑法规范、若干外国刑法规范、澳门、台湾地区刑法规范以及中国大陆刑法规范四个层面上进行比较。指出我国刑法中贪污罪的对象包括公共财物和单位财物,符合各国、各地区刑法规范中贪污罪对象从限于“公共财产”扩展到公私财产的范畴的立法趋势;指出,要准确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应注意从贪污罪主体的同一性和职务上的便利与‘·职务”的直接关联性进行把握;指出,贪污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直接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本章的第六节是贪污罪的共犯形态。在该节中首先介
吴盛杰[5](2020)在《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文中指出本文采用“中观”的视角,以1949年以后南京地区城乡商业的变革为中心,尝试考察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及驱动要素。建政前,商业在南京的经济结构中占比很大,工业占比则较小。新政权建立后,提出了要将“消费的南京转向生产的南京”的总体目标。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新政权逐步对南京城乡商业的结构和形态进行了重构。首先,新政权通过打击投机、稳定金融物价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与此同时,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南京的消费商业迅速衰落,新政权则乘势展开了对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急剧的变化使得私营商业一度陷入困境,经过政策调整以及广泛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城乡商业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朝鲜战争时期,由于加工订货的增多,私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这一进程被打断,且相比于私营工业,私营商业在运动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新政权则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展开对南京城乡商业系统的重构,南京市的经济结构自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南京首先根据中央的政策淘汰了私营批发商,其次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从统购统销的几个行业开始,私营零售商也逐渐接受改造。及至1956年开始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南京的社会商业走向全面的公有化,但过快改造打乱了商业系统的运行,给城乡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不得不再次回到市场机制。本文以南京地区的报刊、档案资料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在关注国家政策的制定的同时,也详细考察了南京市新政权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这个过程,本文展示了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复杂性,特别是在私营商业的改造之外,也注意到了公营商业的发展及其在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与过往学术界关于新中国初期政治经济变革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展开对话,并提出政治考量是驱动地方经济变革的主要因素。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八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中共占领南京之后在南京建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的过程,其中重点考察了中共接管大城市的经济政策的形成过程以及在南京的执行情况。第二章主要论述新政权对南京社会商业进行的初步改造,其中重点考察了针对南京市社会商业的具体情况,新政权在私营商业改造、城乡物资交流和工商关系的变革上所具体施行的办法。第三章主要论述第一次商业调整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及其在南京推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第四章主要论述朝鲜战争开始后,南京市新政权面对战时状况对社会商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处理。第五章主要论述南京的“三反”“五反”运动及其对社会商业变革产生的巨大影响。第六章主要考察南京地区地方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果与问题。第七章主要论述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后,南京市新政权对私营批发商、私营零售商的改造过程,以及在城乡推行粮食统购统销的过程及其一系列的影响。第八章主要考察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来后,中央政府、南京市新政权与南京私商、小商小贩之间的三方互动及其结果。
黄润青[6](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指出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宋广奇[7](2011)在《当代中国反腐模式转换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迅速转型与快速发展,腐败也呈急剧上升趋势。较传统计划经济时代而言,腐败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简单权钱交易,逐渐转向信息贿赂、期权贿赂等隐蔽性较强的腐败方式。长期以来,针对腐败多样化、隐蔽性等特点,我国一直采取不同方式与腐败进行斗争。从反腐的方式和效果来看,主要是单纯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以及两者并用,在一定范围及区域内取得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由于我国反腐行为和方式并没有实现完全常态化、系统化和规范化,也没有完全与我国法治实现对接,所以我国反腐制度又一直遭到有关方面的质疑。对于反腐模式,我国有学者提出过设想,但鲜有深入而系统的研究。本人通过近几年对反腐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深切体会到反腐败及其模式建构的复杂性与艰巨性。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基础以及反腐模式的研究处于不系统、不深入的状态,本论文运用理论思维分析法、历史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政治生态学研究方法以及实证分析法,在以前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反腐模式展开一系列的研究。脉络上从反腐模式的基本理论入手,进而对域外反腐模式的考量和对我国传统反腐模式的分析,发掘出先进可行的思路和作法,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反腐模式发展趋势,结合实际为我国反腐模式转换和建构提出新的思路。从总体结构上看,本文由导论、正文构成,安排如下:导论提出反腐模式转换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从研究的动机、目的出发提出论文的研究方向、主题内容以及可能存在的创新观点,为论文写作提供必要的铺垫。第一章:反腐模式一般理论分析。本章尝试从反腐败以及反腐模式的本质出发,对反腐模式的概念、基本要素、模式转换动力等方面进行分析,为研究我国反腐模式转换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本章对于反腐模式界定是在对反腐定义考量之后,将“反腐模式”定义为“在反腐过程中形成的指导、规范以及监督反腐的各种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并以一定结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在统一体”。表现为系统性、动态性和可操作性三个方面的特征和包含主体模式、行为模式、责任模式、形式模式四个方面的内容。依据我国历史进程中反腐败措施采取的主要方式为标准,界定我国反腐模式存在政治运动反腐模式、组织反腐模式、制度反腐模式以及法治反腐模式四种类型。反腐模式由硬件与软件两方面要素组成,硬件要素包括反腐主体、反腐规则、反腐机制,软件要素包括道德制约腐败、法治反腐理念、社会控制措施。在以上理论分析基础上,从时代性、民主性和社会性三方面分析我国反腐模式转换的内在驱动和发展趋势。第二章:反腐败基础理论与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践模式。通过对世界反腐“廉价政府”理论、国体理论、国家廉政体系理论分析,以及对美国、瑞典、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反腐模式考量,分别对美国的“分权制衡反腐模式”、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反腐模式”、新加坡的“综合反腐模式”、中国香港地区的“三管齐下反腐模式”的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以及效果进行较为全面的论述。从反腐主体趋向独立化、规则趋向法制化、策略趋向科学化、内容趋向透明化、监督趋向社会化、法治信仰趋向常态化等方面对我国反腐模式建构的启示展开论述。第三章:中国传统反腐基本模式及其现实局限性。本章分别对我国传统实践的“政治运动反腐模式”、“组织反腐模式”、“制度反腐模式”进行了系统介绍,主要从各种模式历史背景与运行情况、模式选择的现实基础、历史局限性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在历史背景与运行情况上,主要论述各种模式形成的历史渊源、运行方式及现实意义;在模式选择的现实基础上,主要结合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在当时选择该种模式的合理性;在历史局限性方面,分别指出各种反腐模式的缺陷及其表现。文中肯定了三种模式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所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反腐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的高度上为我国反腐模式转换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第四章:法治反腐模式在中国的确立与发展。在结合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基础上,从反腐政治化与法治正义、反腐社会性与法治公正性、反腐多元化与法治统一性之间辩证关系上论述我国对法治反腐模式选择之必然,进而对于法治反腐模式实体价值与形式价值综合分析,指出法治反腐模式包含法治反腐观念模式、法律制度框架、反腐组织结构、法治反腐运行法律秩序四大要素,除了对这四个方面要素基本内容及其相互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外,还从哲学原理角度分析法治模式存在的合理性。综合以上内容,分别在从依法治国、法治本质、法治价值、政治和社会推动四个方面论证了我国建立法治反腐模式理论及实践基础,在此前提下再指出我国法治反腐模式的不足:行政体制与法治反腐模式不能有机衔接、法治反腐运行及配套机制尚不健全、法治反腐法律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法治反腐理念不具有普及性。第五章:传统反腐基本模式向现代反腐模式转换范畴。论证传统反腐模式不足和我国对于法治反腐模式的选择,那么就意味着反腐模式必然存在一个转换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传统反腐模式向法治反腐模式的转换存在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反腐组织上,要实现多元性向专职性转换、依附性向独立性转换、行政性向行政司法化转换;在行为上,要实现惩罚向预防与惩罚并用转换、依政策反腐向依法反腐转变、权力反腐向权责对等反腐转变;在程序上,要实现注重实体向程序与实体复合转变、程序由封闭向公开的转变、程序由失范向规范的转变;在反腐机制上,要实现平行机制向联动机制转变、单向机制向双向制约机制转变、惩罚机制向系统反腐机制转变。第六章:当代中国完善法治反腐模式的新进程。针对前面几章内容,本章针对我国反腐模式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法治反腐模式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设计。总体思路为:实现我国法治反腐模式由权治与人治反腐向法治反腐转变、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单一治理向联动治理转变以及分散治理向统一治理转变。然后从两个方面提出完善进路:一是法治反腐模式规则体系法治化,首先是全面覆盖反腐法治理念,主要是实现反腐机构及其人员执法理念、公务人员行政理念、腐败社会控制理念法治化;其次建立全面的反腐法律体系,主要是通过立法权限严格化、反腐体系法制化、反腐规则理性化、法治统摄其他反腐策略来实现;再次强化反腐机构法律权威地位,主要通过整合和统一反腐机构、严格反腐机构权限与职责、加强反腐机构监督等方面实现。另一方面是法治反腐模式运行机制科学化。首先是强化法治反腐模式运行统一性。提出了两步走思路,第一步是对我国现有反腐机构进行必要整合,使其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第二步为建构完备的法治反腐模式;其次是合理建构法治内反腐运行机制,主要从完善党对反腐领导机制、行政反腐机制、司法反腐运行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最后是实现法治内外反腐机制的有机衔接,主要从其他反腐机制与法治反腐机制目的一致性、其他反腐机制对法治反腐机制行为补充性以及法治反腐机制是解决腐败最终手段和方式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七章:余论。本章是对论文的总结和建议,分别从反腐模式建立与国家治理方式具有高度一致性、政治与经济发展是决定反腐模式转换内在动力以及完善法治反腐模式是反腐主要方略和必然趋势三个方面来总结和概括当代中国反腐模式形成、转换及未来发展趋势。
黄圣[8](2013)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是反腐廉政实践反映在政党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意识运动形式。中国共产党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反腐廉政思想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无产阶级政党的主观能动性,将反腐廉政实践中得来的感性认识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和由内而外的辩证思维过程,上升为理性认识来指导反腐廉政实践,并随着反腐廉政实践的变化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其主要回答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什么是反腐廉政,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反腐廉政以及如何反腐廉政。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为整体研究对象,按照中共党史的历史分期,具体研究不同历史时期党的领导集体和党的核心领导人的反腐廉政思想。本文全面系统地考察和研究了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方位给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产党对反腐廉政重要性的认知和对反腐廉政形势的判断,共产党进行反腐廉政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梳理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的方针原则、工作思路、任务部署和组织领导等方面重要思想,阐述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在指导反腐廉政实践,确保革命、建设和改革成功中的历史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丰富、完善和发展作出预判。本文的正文部分包括六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反腐廉政思想为理论基石,批判地继承中西方古代和近代的反腐廉政思想,积极投身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反腐廉政实践,并初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提供了实践基础。第二章主要论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以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和巩固新生政权为出发点来思考反腐廉政建设,主要依据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对反腐廉政的形势判断,提出反对资产阶级的腐蚀等一系列反腐廉政思想。其中,毛泽东认为政治思想上的蜕化变质是导致党员干部经济贪污和生活腐化的思想原因,因而侧重运用思想教育的柔性引导来培育党员干部的反腐廉政自觉。同时,中国共产党沿袭了革命战争时期的群众运动方式来开展反腐廉政建设,取得了显着的反腐廉政成效。但是,反腐廉政思想中的有益因子未能得以理论化和系统化。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以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出发点来思考反腐廉政建设,主要依据党的八大对反腐廉政形势作出的正确判断,提出了防止党内产生脱离人民的“特权阶层”等一系列反腐廉政思想。其中,毛泽东注重从阶级斗争的视野来看待腐败问题,经常性地发动群众运动反对腐败,有效地防止了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战略对共产党的腐蚀和侵袭。反对特权和干部特殊化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反腐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产生了偏差,导致他将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以及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现象视为阶级斗争。加之共产党缺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反腐廉政建设的经验,对反腐廉政建设客观规律的探索研究不足,导致“文化大革命”时期反腐廉政建设脱离了党的领导,给党内团结和政治稳定带来了深刻的教训。第四章主要论述了改革开放展开推进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反腐廉政建设,着力消除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给党员干部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围绕着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解决党内存在的特殊化现象,打击经济犯罪和防止权力商品化等问题开展反腐廉政实践,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论断和新观点,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反腐廉政思想,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执政党的反腐廉政建设确立了方针原则和提供了具体思路。第五章主要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世情、国情和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出发点思考反腐廉政建设,围绕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对中国特色反腐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探究,阐释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反腐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领导体制、基本原则和工作格局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反映了时代变革对党的建设和反腐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第六章主要论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反腐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把反腐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反腐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一系列重大的观点和论断,使得反腐廉政理论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创新。同时,廉政文化建设的提出也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建设由政治自觉转变为文化自觉。
梅德平[9](2004)在《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研究(1949-1985) ——以湖北省为中心的个案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形式的制度变迁,是研究和探讨建国后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问题中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在当前,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不仅是理论界研究的热门选题,也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予以重视,并需要付出特别的努力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业已表明,“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又是农民收入问题。从世界上一些农业经济取得成功发展的国家来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使农户在获得农产品交换的初次收益的同时,取得第二、三产业的收入,乃是维护农民自身利益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极其重要的制度安排。在当前的中国农村,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举措,在各地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并持续得到来自中央政府最高文件决策的支持与鼓励,这说明,不断地变革与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将是影响和制约未来中国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总结与吸取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中的基本经验与教训,也是避免在未来农村经济组织持续创新中出现失误的重要途径。显而易见,考察和分析建国后农村经济组织的制度变迁过程及其内部的制度安排,其理论与现实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本文主要借助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以及马列经典作家有关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理,运用“制度结构—经济行为—制度绩效”的基本分析框架,在尽可能地占有详尽史料和充分了解与掌握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湖北省为个案,以全国整体的农村经济组织制度变迁为参照,对建国后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从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户经济组织的变迁过程,作了较为详尽的考察与分析。 论文分析的总体思路大体是这样的。导论部分主要对选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主要概念、基本理论、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论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等作出说明;第一章和第二章是对建国前与建国后农村经济组织的制度变迁进行总体考察,以便为后续章节的分析提供基础;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对农村经济组织变迁中的产权制度与分配制度进行分析,并对不同组织内部的产权与分配制度作了对比说明;第五章是对在不同产权与分配制度约束下的农户经济行为进行考察;第六章是对农村经济组织变迁的制度绩效进行分析;第七章是对建国后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过程中的政府作用的简要说明,并对未来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持续创新的目标取向,以及政府职能转换提供基本思路。 从全文看,论文在对建国前后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过程总体考察的基础上,重点回答了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了源于作者自身独立思考后的一些基本观点。 (1)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总体上界定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的特征。对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的总体特征作出制度分析,是全文分析的一个基本前提。文章的基本观点是,总体上看,1949-1985年微观经济组织的变迁呈现出明显的强制性与诱致性特征,即1949-1978年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组织的变迁是强制性制度变迁,而1978年底开始的家庭承包制的制度锄博士学位论丈[)〔洲:汀OR入LDISSERT入T】ON 创新,则是一种典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特征表现为,首先,制度变迁的动力来自 于制度变迁的行动主体对制度创新的潜在利润即潜在制度收益的追求。其次,由于制度变迁的 方式与主体的差异,从而在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和家庭承包制下形成了不同的产权与分 配制度结构,正是组织内部的制度结构差异才导致了不同的制度绩效。最后,意识形态的非正 式制度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微观经济组织发展不同阶段的产权制度结构比较。产权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 与分配制度一样,直接影响到对组织参与者行为激励的大小与强弱。本文注重组织内部的产权 制度结构分析,不仅要对不同产权安排作出说明,更重要的是对不同组织内的产权制度的比较。 哪种安排更有效率?为什么有效率?不同产权制度安排的优缺点何在? (3)分析不同微观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前的许多研究,均没有对组织 内部的分配制度作出说明,本文的分析将在这一方面作出努力。在作者看来,与产权制度安排 相一致,不同的产权制度决定不同的分配制度与效率。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以及家庭 承包制下的农户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制度的安排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别。本文所要关注的是不 同的分配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通过怎样的机制得以实施? (4)分析产权与分配制度约束下的农户经济行为。在每一个经济组织内部,农户总是组织 的直接参与者与制度的实施者,因此对农户的研究也是本文探讨的一个重要议题。产权与分配 制度结构影响和决定农户的经济行为,同时农户经济行为也受到既定经济体制的约束与制约。 本文认为,在不同微观经济组织内部,农户经济行为并不是一致的,集体经济体制下农户经济 行为并没有真正展开,真正意义上的以农户为主体的经济行
申恒胜[10](2011)在《整合与反蚀:政治变迁中的国家与基层干部 ——以晋县为表述对象(1945-1976)》文中认为中央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是政治学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以基层干部为切入点,将其置于县域政治运作的具体场景中,展现了国家对基层干部的解构性和建构性整合,以及基层干部通过变通性和赢利性行为对国家整合的反蚀和消解过程。研究认为,传统的“国家—农民”与“国家—地方士绅—农民”的关系模式不足以解释建国后基层政治的运作。在基层政治研究中,必须建构起“国家—基层干部—农民”的分析模式。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和论证逻辑是:在整合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充满革命理想与政治激情的大众型政党受到了以理性化和专业化为特征的官僚机构的阻碍。同时,党的领导者对官僚主义所具有的根深蒂固的厌恶,促使其通过群众性的政治运动对基层干部在实践中的地方性特征和赢利性行为进行整肃和形塑,以使其符合党的需要和政治目标。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处于关键的和核心的地位。随着党政一体化模式在基层的建立,政权体系成为国家命令和政策的执行者,政府机构完全隶属于党组织体系。国家的政治整合包括解构性和建构性的两种形式,它们是相互联系的,解构的过程同时也是建构的过程。前者主要是通过群众性政治运动等非常规的方式实现的,如“四清”和文革中反复的政治运动。通过将基层干部纳入整合的范围,政治运动的对象直指地方当权者,甚至提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同时,为了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及贪污腐化等不良作风,国家通过“上山下乡”这一具有惩罚性的方式改造基层干部。在其建构性整合中,国家通过反复的意识形态教化和高频率的政治学习,将党的思想理念反复灌输和强化,以使其成为干部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教育运动则通过塑造“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新人,将基层干部的政治化程度提升到极致。为了切断传统的精英复制链条,国家甚至取消了高考,而代之以注重政治条件和阶级出身的推荐和选拔,以使真正“根正苗红”的新人进入国家权力体系。但是,国家控制的强化并未完全消除基层干部的各种赢利性和变通性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讲,国家政权的衰弱可能成为造成地方权力膨胀和地方腐败的原因,但有时国家政权的强化也可以成为地方腐败的原因。国家可以铲除地方分裂主义,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灭基层干部行为的地方性和赢利性。基层干部的各种变通与赢利行为可以看作是对国家高强度政治控制的舒缓与回应。基层干部因掌握一定的权力和资源,经常性地为自己谋取利益,并导致腐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同时,基层干部固于地方传统和地方利益的需要,在实践中以隐秘的变通机制侵蚀和消解着国家的整合行动,并最终催生了革命的疲态与和运动的消解。为此,我们面临如何认识官僚制度的问题。官僚制是指一种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依照既定规则持续运作的行政(管理)体制。它是一个中性意义的词汇。但是,在集体化时期,它常常与各种意识形态化的偏见相联系,被等同于官僚制在其运作中所产生的副产品。它可能造成制度的凝固与保守,但其以专业化与理性化的理念和精神,成为政治天平的“平衡器”。政党与官僚制的有机结合是现代社会维持稳定却不凝固僵化而不断进步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论文提纲范文)
(4)贪污犯罪比较研究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论文提纲范文)
绪言 |
第一章 国际与外国贪污犯罪立法现状及其特点 |
第一节 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反贪污犯罪立法概览 |
一、 联合国 |
二、 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
第二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关于反贪污犯罪的立法概览 |
一、 美洲 |
二、 欧洲 |
三、 亚太地区 |
第三节 国际社会反贪污犯罪立法的主要特点 |
第四节 外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概览分析 |
第五节 国际范围内贪污犯罪概貌 |
一、 国际范围内贪污犯罪发展态势 |
二、 贪污犯罪的危害 |
第二章 贪污罪 |
第一节 概论 |
一、 贪污罪的立法概况 |
二、 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 |
第二节 贪污罪的主体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主体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主体 |
三、 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主体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主体 |
五、 各层次刑法规范中贪污罪主体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六、 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主体的立法评析 |
第三节 贪污罪的对象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对象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对象 |
三、 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对象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对象 |
五、 各层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对象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第四节 贪污罪的行为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和国外刑法中贪污罪行为概览 |
二、 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的行为 |
三、 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的行为 |
四、 各国各地区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行为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第五节 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三、 中国大陆及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四、 各层次刑法规范中贪污罪罪过形式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第六节 贪污罪的共犯形态 |
一、 若干国家、地区刑法规范中共同犯罪与身份的相关规定 |
二、 一些国家及地区刑法理论关于共同犯罪与身份的观点之争 |
三、 我国的观点辨析 |
四、 比较与评析 |
第三章 受贿罪 |
第一节 受贿罪的立法概况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受贿罪的立法概述 |
二、 国外的立法概况 |
三、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立法概况 |
四、 中国大陆受贿罪的立法沿革 |
五、 比较与述评 |
第二节 受贿罪的客体与对象 |
一、 受贿罪的客体 |
二、 受贿罪的对象 |
第三节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要件概览 |
三、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五、 比较与述评 |
第四节 受贿罪的主体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受贿罪主体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受贿罪的主体 |
三、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受贿罪的主体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受贿罪的主体 |
五、 比较与评析 |
第五节 受贿罪的罪过形式 |
一、 概述 |
二、 我国理论观点之评析 |
第四章 挪用公款罪 |
第一节 立法概述 |
一、 国际刑法规范中的挪用(公共)财物罪的立法概览 |
二、 国外的立法概况 |
三、 我国有关挪用公款罪的刑事立法沿革 |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
一、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 |
二、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
三、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
四、 挪用公款罪的罪过形态 |
第三节 各国刑事立法例的比较与评析 |
第五章 我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的改进与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犯罪的刑事立法之评价 |
一、 我国刑法关于贪污犯罪立法的价值评判 |
二、 我国刑法关于贪污犯罪立法的缺陷分析 |
第二节 完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法的思考与建议 |
一、 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法的改进与修订意见 |
二、 法条试拟 |
第六章 贪污犯罪的控制对策 |
第一节 贪污犯罪的原因分析 |
一、 国外关于职务犯罪原因的理论概览 |
二、 我国转型时期贪污犯罪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贪污犯罪的控制对策 |
一、 健全完善法制,合理规范权力 |
二、 增大腐败成本,限制滥用权力 |
三、 提高个体素质,正确行使权力 |
四、 培育廉政文化,全面监督权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资料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几个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建立南京城市经济的新秩序 |
第一节 中共接管城市的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市新政权的建立 |
第三节 建立市场和金融的新秩序 |
第四节 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
第二章 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一节 中共中央的商业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公营商业体系的初步建立 |
第三节 私营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四节 城乡交流与商业转型 |
第五节 重塑工商关系 |
第三章 南京的第一次商业调整 |
第一节 第一次商业调整的背景 |
第二节 中共中央调整商业的政策 |
第三节 南京调整商业的过程 |
第四节 南京调整商业后的情况 |
第四章 抗美援朝时期的商业与政治 |
第一节 战时经济政策及其在南京的执行 |
第二节 公营贸易体系的发展 |
第三节 战争动员对社会商业的影响 |
第五章 “三反”“五反”运动与商业的转型 |
第一节 “三反”运动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
第二节 工商界的“五反”运动 |
第三节 “五反”运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四节 第二次商业调整 |
第六章 国营商业走向计划经济模式 |
第一节 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 |
第二节 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的难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营商业向计划经济的过渡 |
第四节 国营商业体制的继续变革 |
第七章 私营商业与自由市场的改造 |
第一节 改造私营批发商 |
第二节 粮食的统购统销与市场的剧变 |
第三节 国家资本主义与私营零售商的改造 |
第八章 走向全面公私合营 |
第一节 突如其来的全面公私合营 |
第二节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 |
第三节 对小商小贩的改造 |
第四节 “反冒进”与市场的回归 |
结语 |
一、“中观”视角下地方社会经济变革的复杂性 |
二、政治驱动:商业改造中的决定性要素 |
三、南京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参考资料 |
后记 |
(6)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当代中国反腐模式转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之源起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四、重要概念说明 |
五、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反腐模式一般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反腐模式涵义 |
一、反腐模式界定 |
二、反腐模式内容 |
三、反腐模式类型 |
第二节 反腐模式基本要素 |
一、反腐模式中的硬件要素 |
二、反腐模式中的软件要素 |
第三节 反腐模式转换动力 |
一、反腐模式转换是反腐模式时代性要求 |
二、反腐模式转换是反腐模式民主性要求 |
三、反腐模式转换是反腐模式社会性要求 |
第二章 反腐败基础理论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实践模式 |
第一节 反腐败基础理论分析 |
一、廉价政府理论 |
二、国体理论 |
三、国家廉政体系理论 |
第二节 部分国家和地区反腐实践模式分析 |
一、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反腐模式 |
二、美国分权制衡反腐模式 |
三、新加坡综合反腐模式 |
四、中国香港地区三管齐下反腐模式 |
第三节 国外及香港地区反腐模式的启示 |
一、反腐主体趋向独立化 |
二、反腐规则趋向法制化 |
三、反腐策略趋向科学化 |
四、反腐内容趋向透明化 |
五、反腐监督趋向社会化 |
六、反腐法治信仰趋向常态化 |
第三章 中国传统反腐基本模式及其现实局限性 |
第一节 政治运动反腐模式 |
一、政治运动反腐模式概述 |
二、稳定政权与政治运动反腐模式的实践 |
三、政治运动反腐败模式的历史局限性 |
第二节 组织反腐模式 |
一、组织与组织反腐 |
二、社会转型与组织反腐模式的选择 |
三、组织反腐模式的历史局限性 |
第三节 制度反腐模式 |
一、制度反腐模式本质 |
二、政治发展与制度反腐模式的形成 |
三、制度反腐模式的历史局限性 |
第四章 法治反腐模式在当代中国的确立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对法治反腐模式的选择 |
一、反腐政治化与法治实质正义 |
二、反腐社会性与法治公正性 |
三、反腐多元化与法治统一性 |
第二节 法治反腐模式本质 |
一、法治反腐模式界定 |
二、法治反腐模式内容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
三、法治反腐模式哲理分析 |
第三节 治反腐败模式形成理论基础与实践性 |
一、依法治国是法治反腐模式现实基础 |
二、法治本质属性与法治反腐模式可行性 |
三、法治价值与法治反腐模式选择 |
四、政治和社会推动与法治反腐模式发展 |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治反腐模式不足及现实表现 |
一、行政体制与法治反腐模式不能有机衔接 |
二、法治反腐运行及配套机制尚不健全 |
三、法治反腐法律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
四、法治反腐理念不具有普及性 |
第五章 传统反腐基本模式向现代反腐模式转换范畴 |
第一节 反腐组织模式转换 |
一、多元性向专职性转换 |
二、依附性向独立性转换 |
三、行政性向行政司法化转换 |
第二节 反腐行为模式转换 |
一、惩罚向预防与惩罚并用转换 |
二、依政策反腐向依法反腐转变 |
三、权力反腐向权责对等反腐转变 |
第三节 反腐程序模式转换 |
一、注重实体向程序与实体复合转变 |
二、程序由封闭向公开的转变 |
三、程序由失范向规范的转变 |
第四节 反腐运行机制模式转换 |
一、平行机制向联动机制转变 |
二、单向机制向双向制约机制转变 |
三、惩罚机制向系统反腐机制转变 |
第六章 当代中国完善法治反腐模式的新进路 |
第一节 完善法治反腐模式的总体思路 |
一、实现权治与人治反腐向法治反腐转变 |
二、实现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 |
三、实现单一治理向联动治理转变 |
四、实现分散治理向统一治理转变 |
第二节 法治反腐模式规则体系法治化 |
一、全面覆盖法治反腐理念 |
二、健全反腐法律规范体系 |
三、强化反腐机构法律权威地位 |
第三节 法治反腐运行机制科学化 |
一、规范反腐模式运行主体统一性 |
二、合理建构法治内反腐运行机制 |
三、实现法治反腐内外机制的有机衔接 |
第七章 余论 |
一、反腐模式是法治国家目标模式在反腐领域的具体实践 |
二、政治与经济发展是决定反腐模式转换的内在动力 |
三、完善法治反腐模式是反腐主要方略和必然趋势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选题意义 |
0.2 研究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综述 |
0.2.2 国内研究综述 |
0.3 本论题的核心概念 |
0.3.1 腐败和反腐败 |
0.3.2 廉政和反腐廉政 |
0.3.3 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
0.3.4 反腐廉政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 |
0.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0.4.1 研究思路 |
0.4.2 研究方法 |
0.5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0.5.1 研究的重点难点 |
0.5.2 研究的创新点 |
1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理论源流和历史基础 |
1.1 以中西方古代和近代的反腐廉政思想为历史借鉴 |
1.1.1 传统反腐廉政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民族源泉 |
1.1.2 西方反腐廉政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外来流源 |
1.2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反腐廉政思想为理论基石 |
1.2.1 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
1.2.2 廉价政府是无产阶级政权的本质特征 |
1.2.3 社会公仆是共产党员的本质属性 |
1.2.4 无产阶级政党要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
1.2.5 无产阶级政党要及时清除贪污腐化分子 |
1.2.6 官僚主义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因素 |
1.2.7 无产阶级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 |
1.3 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反腐廉政实践为历史基础 |
1.3.1 党建立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廉政实践 |
1.3.2 局部执政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实践 |
2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 |
2.1 全面执政给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建设带来考验与危险 |
2.1.1 全面执政使得共产党面临着权力的考验 |
2.1.2 全面执政使得共产党面临着新环境的考验 |
2.1.3 全面执政使得共产党面临着脱离群众的危险 |
2.1.4 全面执政使得共产党面临着资产阶级腐蚀的危险 |
2.1.5 全面执政后共产党还面临着封建主义意识形态残余的侵蚀 |
2.2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
2.2.1 贪污腐化是党员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的结果 |
2.2.2 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为人民服务 |
2.2.3 党和政府的权力运行要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
2.2.4 思想政治教育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 |
2.2.5 群众运动是反腐廉政建设的有效形式 |
2.2.6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反对腐败 |
2.3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评析 |
2.3.1 以恢复国民经济与巩固新生政权为出发点思考反腐廉政建设 |
2.3.2 沿袭革命战争时期的群众运动方式来开展反腐廉政建设 |
2.3.3 侧重运用思想教育的柔性引导来培育党员干部的反腐廉政自觉 |
2.3.4 反腐廉政思想的有益因子未能理论化和系统化 |
3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和文革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 |
3.1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反腐廉政建设面临的新考验 |
3.1.1 和平建设环境使得党员干部更易脱离群众 |
3.1.2 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双重影响 |
3.1.3 “和平演变”使得共产党面临着国际资产阶级势力的思想渗透 |
3.2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
3.2.1 思想教育和制度并重是反腐廉政建设的新思路 |
3.2.2 共产党要防止党内形成脱离人民的“特权阶层” |
3.2.3 共产党要反对官僚主义以维护人民权利 |
3.2.4 共产党要警惕和防止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 |
3.2.5 勤俭建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原则 |
3.3 文革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 |
3.4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和文革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评析 |
3.4.1 以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为出发点思考反腐廉政建设 |
3.4.2 从阶级斗争视野来看待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现象 |
3.4.3 反对特权和干部特殊化是反腐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
3.4.4 制度制约在反腐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重视 |
3.4.5 群众运动反腐不是依靠群众反对腐败的唯一方式 |
4 改革开放展开推进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 |
4.1 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机遇与挑战 |
4.1.1 拨乱反正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发展契机 |
4.1.2 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活力与挑战 |
4.2 改革开放展开推进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
4.2.1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4.2.2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
4.2.3 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
4.2.4 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依靠群众 |
4.2.5 教育和法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
4.2.6 党的各级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 |
4.2.7 腐败会随着发展和改革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 |
4.3 改革开放展开推进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评析 |
4.3.1 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开展为出发点思考反腐廉政建设 |
4.3.2 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反腐廉政思想 |
4.3.3 探索了执政党反腐廉政建设新思路 |
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 |
5.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建设的时代背景 |
5.1.1 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新挑战 |
5.1.2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给反腐廉政建设提出新课题 |
5.1.3 党的历史方位的转变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新考验 |
5.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
5.2.1 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
5.2.2 反腐廉政建设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
5.2.3 反腐败斗争具有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
5.2.4 恢复和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
5.2.5 反腐廉政建设首先要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起 |
5.2.6 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 |
5.2.7 治国必先治党和治党务必从严 |
5.2.8 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
5.2.9 反腐廉政建设要坚持德法并举 |
5.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评析 |
5.3.1 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出发点思考反腐廉政建设 |
5.3.2 深化了对转型时期反腐廉政建设的认识 |
5.3.3 推进了转型时期反腐廉政建设的理论创新 |
6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廉政思想 |
6.1 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给反腐廉政建设带来的复杂影响 |
6.1.1 世情的深刻变化对反腐廉政建设的严峻考验 |
6.1.2 国情的深刻变化对反腐廉政建设的双重影响 |
6.1.3 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反腐廉政建设的有益借鉴 |
6.2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
6.2.1 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
6.2.2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6.2.3 以求真务实精神来加强反腐廉政建设 |
6.2.4 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是全党的重大任务 |
6.2.5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战略任务 |
6.2.6 坚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 |
6.2.7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6.2.8 反腐廉政建设要提高科学化水平 |
6.2.9 反腐败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
6.3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的评析 |
6.3.1 反腐廉政建设成为党和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 |
6.3.2 反腐廉政理论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创新 |
6.3.3 反腐廉政建设从政治自觉向文化自觉转变 |
7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9)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研究(1949-1985) ——以湖北省为中心的个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 论文研究的目的 |
二、 相关概念的定义与解释 |
三、 相关文献的回顾与评述 |
1 、 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的简要回顾与评析 |
2 、 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文献评析 |
四、 研究的基本思路、理论基础与方法 |
1 、 有关分析时段的几点说明 |
2 、 研究的基本思路以及本文将要回答的主要问题 |
3 、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方法 |
第一章 共和国成立前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变迁的历史考察 |
一、 国民党统治区互助合作组织的产生、发展与演变 |
二、 革命根据地互助合作组织的兴起、发展与变迁 |
三、 共和国成立前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变迁中制度安排的绩效与特征 |
1 、 国民党统治区合作社组织变迁的制度绩效与制度缺陷 |
2 、 革命根据地互助合作组织变迁的制度绩效与特征 |
四、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的总体分析 |
一、 土地改革的完成与互助合作运动的展开 |
二、 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过渡(1949-1957) |
1 、 互助组与初级社的发展 |
2 、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从初级社到高级社过渡的完成 |
三、 人民公社组织的形成、调整与变迁(1958-1978) |
1 、 从高级社向人民公社组织的过渡 |
2 、 人民公社组织的调整与变迁 |
四、 家庭承包制:农户家庭经济组织的重塑与再造(1979-1985) |
1 、 农户家庭经营的优势 |
2 、 农户家庭经济组织的再造与人民公社组织的被替代 |
五、 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的制度特征 |
六、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不同时期农村微观经济组织中的产权制度安排与变迁 |
一、 产权制度及其功能 |
二、 互助组、初级社与高级社中的产权制度安排 |
1 、 互助组产权制度及其特点 |
2 、 初级社的产权制度 |
3 、 高级社组织内的产权制度安排 |
三、 人民公社组织内的产权制度安排 |
1 、 “一大二公”:大公社时期人民公社的产权关系 |
2 、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公社时期的产权制度 |
3 、 对人民公社组织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分析 |
四、 家庭承包制下的产权制度分析 |
1 、 家庭承包制产权制度的形成 |
2 、 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户产权 |
五、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不同时期农村微观经济组织中的分配制度与变迁 |
一、 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功能 |
二、 互助组初级社与高级社内部的分配制度变迁 |
1 、 互助组内的收益分配问题 |
2 、 初级社的收入分配 |
3 、 高级社的收入分配制度 |
三、 人民公社组织内部的分配制度设计 |
1 、 大公社时期人民公社的分配制度 |
2 、 调整后的人民公社分配制度 |
四、 家庭承包制下的分配制度 |
1 、 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的制度变迁及其分配方式 |
2 、 家庭承包制下的分配制度 |
五、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不同产权与分配制度安排下的农户经济行为 |
一、 产权与分配制度的结构对农户经济行为的影响 |
二、 互助组合作社中的农户经济行为 |
1 、 互助组中的农户经济行为 |
2 、 初级社内农户经济行为 |
3 、 高级社中的农户经济行为 |
三、 人民公社组织内的农户经济行为 |
1 、 大公社时期农户经济行为 |
2 、 公社时期农户经济行为 |
四、 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户经济行为 |
1 、 农户生产行为 |
2 、 农户投资行为 |
3 、 农户积累行为 |
五、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的制度绩效 |
一、 制度绩效的政治层面剖析 |
二、 互助组初级社与高级社的经济绩效分析 |
三、 人民公社组织的低效率 |
1 、 农业总产出的发展与增长 |
2 、 农民收入与消费的变化与停滞 |
3 、 人民公社经济绩效的进一步分析 |
四、 家庭承包制的经济绩效 |
五、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政府)与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变革与创新 |
一、 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变迁与政府作用的体现 |
1 、 1949-1978年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过程中的政府作用 |
2 、 1979-1985年家庭承包制的实施与政府作用 |
3 、 国家与农民关系:对微观经济组织变迁中政府作用的简短评析 |
二、 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与政府职能的定位 |
1 、 8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形式的制度创新 |
2 、 重建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持续创新的基本目标取向 |
3 、 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创新中的政府职能转换 |
三、 本章小结 |
征引文献目录 |
附录: |
附录一: 湖北省浠水县十月农业合作社的历史变迁 |
附录二: 湖北省宜都市原县委副书记张昌富访谈 |
附录三: 湖北省枝江市董市镇甘林寺村一组村民何孔信访谈 |
附录四: 汉川市南河乡紫金塆村和金岭村原党支部书记访谈 |
后记 |
(10)整合与反蚀:政治变迁中的国家与基层干部 ——以晋县为表述对象(1945-197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单位的厘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论文逻辑与结构安排 |
五、研究方法与主要概念 |
六、个案县介绍 |
第一章 基层社会的治理困境与官僚制度 |
一、基层治理中的地方与国家 |
(一) "绅治":国家与地方的区隔 |
(二) 约束:县级行政控制的限度 |
二、权力下沉与"内卷化"困境 |
(一) 传统:"政不下县"与县政官僚化的不足 |
(二) 晚清:政权下乡与国家汲取的异化 |
(三) 民国:基层治理的武化、匪化与内卷化 |
三、官僚制度的惰性与整肃 |
(一) 官僚机构的统治惰性 |
(二) 君主对官僚体制的整肃 |
第二章 渗入:统制主义政治形态在地方的建构 |
一、政治运动与乡村精英的集体更迭 |
(一) 反奸反霸:旧的政治精英的覆灭 |
(二) 土改运动:旧的社会精英的解体 |
(三) 土改的意义:政治的与政治学的 |
二、权力下沉与基层政治秩序的重构 |
(一) 初期的权力渗透 |
(二) 以党为核心的秩序重构 |
三、合作化运动与农村社会的政治整合 |
(一) 晋县的合作化历程 |
(二) 合作化进程中的农民、国家与基层干部 |
四、公社化运动与统制主义全能政治的形成 |
(一) 晋县的公社化运动 |
(二) 统制主义政治的正式形成 |
第三章 张力:国家在县域社会中的遭遇 |
一、基层体系的科层化与干部行为的赢利性 |
(一) 基层体系的科层化 |
(二) 官僚风气的政治印象 |
(三) 基层干部行为的赢利性 |
二、基层监控的异化与干部行为的地方性 |
(一) 基层控制的异化 |
(二) 基层干部行为的地方性 |
三、等级的产生与机会的不平等 |
(一) 等级的产生 |
(二) 社会流动的堵塞 |
第四章 整肃:国家对基层干部的解构性整合 |
一、政治整合行政:政党对基层干部的改造 |
(一) 群众运动与政治整合 |
(二) 整合者与被整合者 |
二、四清运动:对基层干部的清查 |
(一) "小四清":只是开始 |
(二) "大四清":推向高潮 |
(三) 政治运动中的基层干部 |
三、劳动改造:干部与"知青"的上山下乡 |
(一) 干部下乡:克服官僚风气 |
(二) "知青"下乡:树立平等作风 |
四、文革:革命的癫狂 |
(一) 秩序混乱中的权力更替 |
(二) 运动风浪中的基层干部 |
(三) 普通群众的隐性权力 |
第五章 形塑:国家对基层干部的建构性整合 |
一、党政一体化模式的重塑与领导体制的强化 |
(一) 党政一体化模式的形成 |
(二) 领导体制的稳定与强化 |
(三) 党组织与行政体系的平行性建构 |
二、意识形态权力的建构与基层干部的政治化 |
(一) 政治教育与生活政治化 |
(二) 政治化与专业化的冲突 |
三、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与精英链条的中断 |
(一) 教育运动与政治标准的强调 |
(二) 精英复制链条的中断 |
第六章 侵蚀:基层干部的"经纪"行为与国家 |
一、基层干部的类别与权力 |
(一) 县级干部与公社干部 |
(二) 大队干部 |
(三) 生产队干部 |
二、基层干部的赢利性行为与"内卷化"争议 |
(一) 权力的集中与谋利行为的普遍化 |
(二) 经纪模式的运作与集体理念的侵蚀 |
(三) 基层干部的渊源与争议 |
第七章 变通:地方传统、地方利益与国家 |
一、地方传统与基层干部的生存逻辑 |
(一) 庇护—依赖:乡村规则与基层干部行为 |
(二) 张力与博弈:隐性的抵制 |
二、地方利益与基层干部的共谋行为 |
(一) 地方利益的自我强化与分化 |
(二) 基层政治的"共谋"与利益整合 |
三、革命的疲态和运动话语的消解 |
(一) 告别理想:"革命"意识的集体倦怠 |
(二) 规避风险:政策变通与消解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论文参考文献)
- [1]论体制变革中贪污的有效抑制[J]. 荀志坚. 理论探讨, 1995(05)
- [2]论体制变革中贪污的有效抑制[J]. 荀志坚. 正气, 2001(06)
- [3]论体制变革中贪污行为的有效抑制[J]. 张计书,荀志坚. 理论探索, 1996(01)
- [4]贪污犯罪比较研究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D]. 何承斌. 西南政法大学, 2004(04)
- [5]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D]. 吴盛杰. 南京大学, 2020(12)
- [6]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7]当代中国反腐模式转换研究[D]. 宋广奇. 华东师范大学, 2011(09)
- [8]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思想研究[D]. 黄圣. 武汉大学, 2013(12)
- [9]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变迁研究(1949-1985) ——以湖北省为中心的个案分析[D]. 梅德平. 华中师范大学, 2004(03)
- [10]整合与反蚀:政治变迁中的国家与基层干部 ——以晋县为表述对象(1945-1976)[D]. 申恒胜. 华中师范大学,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