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研究》1990年第1—12期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邢伟[1](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吕慧娜[2](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贾韶琦[3](2020)在《美国公私合作(PPP)法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美国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法律通常即指PPP制定法,包括名称中含有“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或“Public Private”,以及内容规定PPP的制定法。美国PPP法律产生的历史背景也是美国PPP法制生成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孕育不同的法律,PPP法律的生长同样有其所需的社会土壤,包括现实需求、法律环境、理论基础等。社会对PPP法律的需要,首先应当是对PPP的需要,然后是对以法律形式规范PPP运作的需要。就PPP的社会现实需求而言,基础设施老旧亟待改善、财政紧张亟需缓释压力、公用事业进一步市场化、从大政府回归有限政府、私人部门追求商业利益、美国平民主义蓬勃发展等,或为压力,或为动力,都是客观存在的PPP驱动力量。就PPP立法的必要性而言,在PPP出现后,无论是促进其优势实现,还是防范异化风险,都需要长期、专门的PPP运作规范;而且由于传统联邦法律、州宪法、州其他法律存在PPP使用的法律障碍,需要通过法律授权来突破这些限制。无论是PPP应用还是PPP立法,既是出于实践之需要,也是一次次理论选择的结果,而在这里提供理论支持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迄今为止,美国的PPP法律走过了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以联邦PPP法律发展为主线,根据联邦PPP立法权行使的阶段性特征及对州PPP法律的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89—1997年)发轫于美国现代意义上第一部PPP法律的颁布,彼时PPP兴起,有的州已经通过授权立法尝试推行PPP,美国PPP法律正式出现。这一时期的联邦PPP法律尽管很少,但转变了此前联邦法律的态度,从设置障碍转为放任自由,已经对州PPP法律产生重要影响。第二个时期(1998—2013年)以联邦于1998年陆续颁布的一系列PPP支持法为开始标志,联邦PPP法律开始从消极的不反对转为明确支持PPP,包括放开市场准入、提供金融支持等,对州PPP法律的影响越发明显。至于州一级的PPP法律不断增加、渐成规模。不过期间由于遭遇金融危机,PPP市场受到牵连,由盛转衰。第三个时期(2014年至今)出现在金融危机结束后,PPP开始复兴,带动州法律继续发展,越发完善。联邦PPP法律开始由支持转为引导,对州PPP法律的影响越发深刻。美国PPP法律二元格局在这一时期成型。在美国,联邦法律与州法律之间不存在主次之分,也没有完全独立。联邦PPP法律更多地是在州PPP法律和联邦其他法律之间、州PPP法律之间发挥衔接作用,为美国PPP的推行尽可能地消除联邦法律障碍和州法律隔阂。至于是否开展PPP项目以及具体如何开展,属于州内事务,由州自行决定,联邦无权取而代之,但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加以牵引。因而说,美国联邦PPP法律和州PPP法律构成的既非单一制国家的一元治理金字塔体系,也不是邦联制国家的多元分治架构,而是二元共治格局。美国PPP法律发展的趋势是制定一部综合性、促进性、框架性的联邦PPP基本法,旨在实现联邦PPP法律之间、联邦PPP法律与州PPP法律之间、州PPP法律之间的安定和谐。以上是对美国PPP法律演变的宏观考察,继续深入,穿透不同层级、形式不一、数量众多的PPP法律,进一步探微美国PPP法律制度可知,PPP的授权法律制度是根本制度,PPP的项目实施法律制度是基本制度,PPP的项目融资法律制度是核心制度。这三项主要的PPP法律制度依次下来,在规范事项上由粗及细,在规定内容上由浅入深。美国PPP的授权法律制度旨在为PPP项目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包括两步,一是联邦放开法律限制,二是州法律明确授权,缺一不可。联邦层面,一方面通过制定新的法律突破传统联邦法律在PPP项目融资等方面设置的障碍。由于既有法律障碍集中在交通行业,因此颁布的新法也多是针对交通运输项目,如《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ISTEA)、《21世纪交通公平法》(TEA-21)、《安全、可靠、灵活、高效的交通公平法律:留给使用者的财产》(SAFETEA-LU)等。另一方面,联邦以“创新承包技术”的名义赋予FHWA对公路项目创新交付方式的审批权,又通过SEP-14、SEP-15等创新计划将地方成功的创新采购作法固定下来,实际上是通过扩大解释在事实上突破了联邦公共采购法对PPP采购的限制。州层面,PPP法律授权集中在交通运输领域,以严格授权为特点,包括项目内容、项目数量、项目类型、公共部门范围等多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同时还会明确问责标准与采购标准,在整部授权性法律中平衡效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保护两个不同的价值取向。美国PPP的项目实施法律制度旨在为PPP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运作和监管框架。由于PPP项目具体如何开展属于州内事务,因此PPP项目实施法律制度由州PPP法律规定,包括政府PPP机构的设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PPP合同框架与基本要求、PPP项目实施配套制度等内容。政府PPP机构一般包括PPP办公室和PPP委员会,是PPP项目实施的促进机构。美国PPP项目的实施流程一般分为筛选、识别、准备、采购、执行。每一个阶段的操作程序及监管要求连贯一起便是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而贯穿整个项目实施流程的是PPP合同,通常包括临时协议、全面协议和服务协议,其中又以全面协议最为重要,是一项由公私部门双方缔结、结构复杂、内容丰富的综合性协议。为了贯彻落实PPP项目实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普遍重视配套制度建设,如发布实施细则等。美国PPP的项目融资法律制度旨在为PPP项目融资提供资金补助、信贷计划、融资工具等金融支持。PPP融资的本质是项目融资。美国PPP法律二元格局下,PPP项目融资法律制度主要由联邦法律规定,州法律一般就项目融资方式作出笼统规定或直接留白,交由项目方按需灵活选择。为了给PPP项目融资提供更多金融支持,联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ISTEA)、《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TIFIA)和《水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WIFIA)最具代表性:第一个是拉开联邦信贷资助PPP项目帷幕的“起点”,第二个是标志交通PPP项目联邦信贷计划成熟的“顶点”,第三个是联邦信贷计划从交通运输行业延伸到其他行业的“拐点”。总之,美国PPP法律基于联邦制下的立法权划分形成了二元共治格局。在授权法律制度中,联邦PPP法律只是不禁止,作出明确规定的是州PPP授权性法律;而在项目实施法律制度中,由于具体如何开展PPP项目属于州内事务,因此规范调整的是州法律;到了项目融资法律制度,联邦PPP法律为全美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各种金融支持,而州PPP法律一般不予限制。美国的PPP法律制度自成一派,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尽管PPP法律存在国别之分,但理念是共通的,问题是类同的,只是表现形态和应对方式存在地域上的差异。因此,尽管我国与美国的体制、国情、社情、PPP发展等情况不尽相同,但美国PPP法制状况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PPP立法,乃至整个PPP治理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蒋武鹏[4](2020)在《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算监督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现代预算要义就是通过有效的预算法律的监督约束,将预算关系规范在法治轨道上。预算治理能力和监督法治化是一个国家综合治理能力与执政水平的体现,直接关乎全体公民的利益。预算法律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传统预算管理向现代预算治理的转变。为此,有很多学者指出,预算治理应当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性主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改革推向国家治理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的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预算监督和治理是达到公共治理效率最佳的重要手段。一国的预算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该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反映出来,由于预算与社会活动诸多方面都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建立和完善一套现代公共预算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完全在法律与制度的体系下运行,同时还要注重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与民主化,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国家社会治理的转型,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进行完善,保证该制度的高度透明,同时使民众都能够广泛参与进来,形成全民监督的机制,以更加有效的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我国预算监督和治理还存在提升和优化空间。如何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落实对政府预算的约束、管理和监督,是预算治理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预算监督法治化应当成为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剖析我国当前预算监督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存在问题,依据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目前我国预算治理监督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地区的地方预算监督示范改革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本文关注到我国的整体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践应当自觉贯彻“法治改革观”,进而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作为突破口,以制度变革方式实施的普惠性、实质性减税降费,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以支定收”保护国民的利益,更会倒逼形成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助于促进国家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量入为出”。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强化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发展理路,应重塑预算监督理念,重构预算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监督路径,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公众以及司法的协同预算监督体制,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预算监督、优化预算监督有效性、威慑性的路径,构建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间的良性“取予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强调了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为发展路径,依法强化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把政府权力关进预算这个笼子里,全面提升预算治理能力,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善治。本文具体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及实践价值,研究现状、研究进路及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对本文涉及的术语概念进行说明。第一章阐述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并对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具体方式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分析了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二章探讨了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从国家治理的内涵,历史发展过程对治理理论进行了评析,阐述了国家治理与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为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第三章剖析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对法律控制、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当下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四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预算监督治理的基本路径,分析预算治理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转型的体现,提出预算监督治理应当是以实现预算共治为目标,以预算法治为路径,基于可实现的预算效治,达成符合财政民主价值的预算善治。预算实现治理只有契合预算共治、预算法治、预算效治与预算善治的定性定位,才能在预算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实践预算约束治理,预算运行治理、预算绩效治理、预算监督治理、预算问责治理五种治理进路,对我国预算实现治理进行了定位和定性,同时分析了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在国家治理下所面临的调整和回应,为下一步提出预算监督改革的法治化进路明确了方向和导向。第五章为论证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主要从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和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五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机制。
黄艳[5](2020)在《房产税代替土地财政对中国经济波动的影响及政策建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在经济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国创造的奇迹举世瞩目,其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因素,是近二十多年来中国一直实施的财政分权框架之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然而,伴随着经济的高速腾飞,现有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机制却面临着重大挑战。土地财政在两个方面具有重要影响,一是土地财政确实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城镇化等方面体现出了巨大助力;二是地方政府十分依赖土地出让金进行经济建设,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土地依赖问题。在第二种影响中,地方经济建设严重依赖土地财政,蕴含着不可估量的土地财政风险。首先,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由地方政府把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低价征收农民土地,高价出售给房地产公司来获得垄断收益;而农民则因为生产资料的缺失和社会保障的有限,埋下社会不稳定因素;其次,在目前中国人地矛盾格外突出的情况下,土地财政已经导致耕地数量的断崖式减少和质量的快速下降;再次,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上升幅度过高,居民消费能力被不断侵蚀,出现较大规模的社会消费不足,引发居民的焦虑和恐慌情绪。此外,由于地方政府不再能取得稳定的土地出让收入,也就很难实现地方经济的平稳增长。而土地出让收入的不稳定性,极有可能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由此得知,土地财政和社会方方面面都有着紧密联系,包括经济增长、生态平衡和社会稳定等。针对土地财政的风险必须及时提出预警,并寻找行之有效的化解风险之法,才能够避免可能引发的重大系统风险对中国社会经济的重创。众多因素导致了土地财政问题,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政治体制、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在中国的土地财政问题中得到了反映。因此,对土地财政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土地财政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土地财政问题本身,也是中国在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亟待更深层次改革的集中反映。近年来虽然有很多学者均对土地财政的影响进行过深入研究,但他们的研究角度主要集中在土地财政如何拉升地方经济的扩张和增长和土地财政如何助力城镇化的加速实现上。相关的数量分析依然欠缺,尤其是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体系下的相关分析,仍然是一张白纸。此外,分析和研究房产税替代原有的土地财政对中国经济波动产生的影响,有助于为未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和实施决策提供可供参考的定量分析研究基础。房产税作为一个新的财政工具,在经济波动传导中能够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具有特殊的研究价值。本文的创新体现在构建了一个含有家庭部门、消费品生产部门、房地产建造部门和地方政府四个部门和金融加速器机制的DSGE模型,并在该模型引入房地产税机制解释和分析房地产税政策的实施会对中国经济运行和中国原有的土地财政机制具有哪些影响。在模型设定方面本文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分析,对房地产在家庭消费决策中的假设和房地产建造相关的设定进行了梳理和细化,给未来该领域的深入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另外,本文构建的模型对中国现阶段的实际经济运行现状模拟的拟合度较高,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引入房地产税后,地方政府的财政变化情况和整体经济波动情况。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果包括:在不含房地产税政策的模型中模拟住房偏好冲击,脉冲响应结果表明:在不征收房地产税的情况下,一个标准的住房偏好对家庭的消费决策中住宅的边际效用产生了改变,从而使家庭增加对住房的支出,伴随着房地产价格上升,家庭支出中的房屋购买支出增加,消费品支出和投资减少。此外,房地产价格的上升还推升了土地价格,由于土地价格成本上升和经济环境中的投资减少,房地产建造部门只能通过增加劳动力投入来增加房屋建造数量,消费品部门的劳动力投入也因此而减少,最终使消费品生产部门的产出减少。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虽然因为土地价格上升而宽松,所能提供的基础设施数量也相应增加,但却无法阻止经济中总产出的减少。在含有房地产税政策的模型模拟住房偏好冲击后,脉冲响应结果表明:家庭预算约束中的房地产税可以降低家庭消费决策中住房的边际效用,降低家庭对购房支出的增加幅度,维持房屋价格原有稳态不变,打消了房地产价格强烈的增值预期,这些使得家庭对于投资需求增加。地方政府在有房地产税收入的情况下,愿意增加土地供给并降低供地价格,而且地方政府在预算宽松的情况下能够提供更多的基础设施。在整体社会中投资增加、供地数量上升的情形下,消费品生产部门和房地产建造部门的产出均增加,但由于房地产价格稳态不变,而物价水平长期增长,消费品部门收益提高,从而吸纳更多劳动力,带来消费品部门更大的生产增长幅度。本文的研究结果对有关部门政策的制定具有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李向阳[6](2020)在《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邰爽秋是我国近现代教育史上着名的教育家,民生本位教育思想的创始人和民生本位教育实验的践行者。邰爽秋因其卓越的理论贡献和躬身力行的实验创新精神,与陶行知、梁漱溟、晏阳初并称为民国时期“中国教育界的四大怪杰”。邰爽秋的教育经费思想也因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切实可行的实践性,在民国时期的教育经费行政的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并对丰富发展教育经费行政的学术理论研究做出了重要历史贡献。以史鉴今,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对当下我国正在实施推进的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亦带来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和思考。本研究采用历史唯物主义联系、发展的辩证观点,选取文献研究、历史研究和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从回顾梳理邰爽秋的教育背景和教育活动实践入手,追溯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呈现解读其理论构成;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分析其历史贡献;联系目前的教育财政体制改革,考量其当代价值。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邰爽秋生平及其教育活动履痕。主要对邰爽秋的教育背景、教育思想和教育实验活动轨迹进行回溯与还原,分析研究其教育经费思想形成的学识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第二部分: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通过对邰爽秋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教育现状的回顾与总结,研究分析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梳理出当时教育经费行政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弊端,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理论成果是应时代要求提出的目标明确的对策建议。第三部分: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理论构成。针对其教育经费思想的理论构成要素展开分析阐释,厘清其思想理论的逻辑框架体系,这也是本研究的重心。邰爽秋从应由公众负担教育经费这一哲学基础出发,以“教育机会均等”为最高目标,从教育经费的来源、管理、分配三个维度,相继提出了教育经费增高、教育经费负担均平、教育经费独立、统一教育经费行政等四大理论命题,并以统一教育经费行政为挈领,将教育经费增高、教育经费负担均平、教育经费独立和教育机会均等生成为一个有机的组织整体。教育经费增高问题主要是建立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教育经费筹资体系,邰爽秋提出了:增高国民富力、开辟教育富源、利用无益资财、改良教育税制、扩大教费单位、鼓励人民协助、防止行政流弊、减免无形损耗等八条建议。在教育经费负担均平问题上,邰爽秋主张以建立公平的教育税制为前提,确定合理稳定的教育税源,并以“免税的限制”和“累进的税率”两项措施来保障教育经费负担均平的实现。在教育经费独立问题上,邰爽秋在呼吁特殊历史时期应该实行教育经费独立的同时,提出了教育经费独立后,保障其政策优势可以充分发挥的八项措施:教育基金之确定、教育税源之划分、预算制度之独立、加税权力之独立、征收机关之独立、保管机关之独立、用款权力之独立和审核机关之独立。在统一教育经费行政问题上,邰爽秋建议打破地方行政区域的界限,摒弃“以地方之款办地方之学”的狭隘观念,采用“以社会之款办社会之教育”的教育经费分配原则,实行教育经费集中管理,裒多益寡,公平分配。邰爽秋设计拟定了各级教育经费委员会和教育经费局《组织条例》,给统一教育经费行政提供了组织和制度建设的模本。在教育机会均等问题上,邰爽秋积极建言中央政府和教育当局统一教育经费行政,对边远贫瘠地区的教育经费实行补助,进而推动教育机会均等目标的实现和全国教育事业的公平发展。第四部分: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历史贡献。主要是从当时教育经费行政的实践和学术研究两个角度出发,总结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历史贡献。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在当时各地各级政府教育经费行政实践中,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促进地方教育经费行政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在学术研究领域的贡献,其价值主要反映在对教育经费行政理论研究的关注和其丰硕的理论成果对教育财政研究的丰富与发展,以及其不畏世俗、敢于直言的学术精神和学者风范对教育学人的感召和鼓舞。第五部分: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当代价值。将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与当下我国正在进行的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相应照,分析其对现行教育财政体制机制中教育经费分担制度不合理、教育经费分配制度不公平与教育筹资法律制度不规范等现实问题所带来的有益启示和思考,以及对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分担制度、公平公开的教育经费分配制度以及规范完善的教育经费筹资保障制度方面的借鉴和参考。第六部分:结语。主要是总结概括了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基本特征:教育经费思想的公平性、教育经费理论的系统性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性。同时提出,其教育经费思想的诸多理论是建立在教育经费独立的基础上的,进而分析其历史局限与不足。
杨姗姗[7](2020)在《我国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能源环境效应研究 ——基于CGE模型的测度与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获得显着改善。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也给我国能源环境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汽车产业虽然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发挥着稳增长与保就业的重要作用,但汽车保有量的快速提升,也对资源与环境产生了巨大压力。其集中反应在汽车使用量快速增加带来大量石化能源消耗与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排放等污染方面。作为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国家高度重视,提出以汽车能源动力消费结构调整为抓手,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政策,以此作为解决我国能源安全,减少碳排放问题的着力点。—般而言,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是动力电动化,使用共享化,以及驾驶智能化。其中动力电动化,即动力向新能源转型,是当前及今后—个时期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点。鉴于汽车产业链长、产值高、经济影响面大,推动其技术重大变动的产业政策必然会对相关产业乃至宏观经济带来较大影响。为了深入分析我国汽车产业动力电动化转型政策对各产业及其经济全局产生的能源环境影响,本文基于CGE理论模型构建了相应分析框架,力图给出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政策的能源环境效应测度,分析评价相关政策效果。显然该研究具有为落实国家高质量绿色发展战略,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评价提供经验数据支撑的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研究框架。1.导论。提出研究背景,综述相关文献,给出研究思路和框架。2.研究基础。基于一般均衡和投入产出基础理论,可计算—般均衡(CGE)理论模型,社会核算矩阵(SAM)理论方法等形成本文的研究基础。3.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给出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回顾评价,相关政策的归纳梳理。4.汽车产业-能源环境CGE模型的构建。基于汽车产业与能源环境的关系,划分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构建相关机制模型。5.SAM表编制。基于201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编制相应SAM矩阵,为CGE模型求解提供机制数据基础。6.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能源环境效应测度与评价。包括碳税政策、电费补贴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等。7.研究结论。本文在以下方面开展了创新性工作。与已有文献—般针对宏观政策构建CGE模型给予评价不同,本文基于我国针对微观目标精准施策的结构性调控政策评价需要,将汽车产业新能源相关微观支持政策与宏观碳税政策—起引入CGE模型,构建政策效应的模拟测度与评价框架。主要工作包括:1.提出我国汽车产业新能源动力转换对能源环境影响的测度与评价研究命题。2.基于汽车产业与能源环境的关系,划分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构建相关CGE机制模型。3.基于201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编制相应SAM矩阵。4.促进汽车产业新能源转换政策的能源环境效应模拟测度与评价。主要研究结论。1.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可大幅度降低我国石化能源消耗和CO2排放,降低比例随着新能源车占比的上升而提高。但现阶段由于技术瓶颈,新能源车成本普遍高于传统燃油车平均成本。以现阶段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将会提高社会经济成本,对GDP、投资及社会福利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2.碳税对能耗和减排具有—定的正面作用,但对宏观经济、投资及社会福利产生冲击。因此,碳税的征收应与国家整体经济与技术发展阶段相匹配。3.电费补贴的实施,能够降低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消耗,同时减少整体碳排放量,有利于实现政策目的。同时,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宏观经济以及社会福利有着正面意义,具有较好的实施基础。
回笑哲[8](2020)在《民国时期河北期刊的形式与风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国时期的河北,地域管辖伸缩繁复,政权对立与分合高发且多变,再加上作为多类型文明的混融地区,导致其出版也呈现出了异于其他地区的地方特色。虽然环抱京津,但民国时期河北广阔的腹地,基本形成了以保定为中心的出版格局,同时县域政治仍是河北地区的最大特色之一。因此,相关出版形成了“新”冀东、“文艺”保定、“政治”京津保的地域风格。除此之外,河北省各地区各县市几乎均产生了基于自己的需要而以实用与合用为主要目的的期刊或期刊群。各地区以期刊为中心,吸引了诸多志同道合者,他们或有相似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追求,或有相似的知识背景和信息追求,进而他们以期刊为主要阵地展开热烈讨论,并不断刊发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的优秀文章。同时,这些期刊和文章也需要一定的载体形式呈现出来,期刊的风格也需要相应的载体形式表现。在当时中西艺术形式的碰撞与社会快速变革的大环境下,民国时期河北地区的办刊者克服资金不足、战争影响等困难,创造性地将中西艺术形式融合,以传统文化需求与读者阅读体验出发,展现出了独具特色的期刊美学特征,其封面形式多样、版式简约实用、栏目设置简单,以呼应其公开政务、传播知识、教化人民、交流思想的办刊宗旨,并体现紧跟社会发展和满足民众审美需求的双重考量。整体上来讲,民国时期的河北期刊,其形式风格反映了当时河北人民对文化知识的诉求,并融合了时代精神与主流报刊的交叉影响,也充分展现了燕赵历史环境和地理环境对文化风格的孕育。可以说相关形式风格,在分散中有统一,在简约中有深意,在中国期刊出版史上具有自己独特的审美价值。
周平录[9](2020)在《财政分权、政府补贴与区域创新绩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持续40多年的高速增长,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不断得到提升。我国的高速增长离不开资本规模的积累与劳动力的密集投入。但从20世纪末开始,我国依靠要素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逐渐转换为更加依靠技术进步与效率提升的集约型增长模式。如何获取先进技术转向集约型增长,一个有效的途径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但随着我国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缩小,依赖国际资本的技术溢出效应获取先进技术的空间已缩窄,自主创新需求日益迫切。如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首先需要明确影响创新活动的关键因素。回顾我国经济发展历程,财政分权改革无疑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影响到创新活动。财政分权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经济自主权力,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与其辖区的经济绩效。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如何继续发挥好财政分权的制度优势,以促进更加依靠自主创新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财政分权能否激励地方政府转变辖区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以及在政府主导型经济中,地方政府运用何种手段扶持区域创新活动进而取得良好的创新绩效,就成为值得探讨的研究主题。基于此,本研究依据财政分权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对财政分权与区域创新绩效的关系及其影响机制进行考察,主要围绕以下逻辑展开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并得出相应的结论。首先,由于区域创新绩效在概念界定、测量指标、研究范围等方面的不一致,本研究通过构建区域创新绩效的概念模型,厘清了不同概念间的关系以及考察了区域创新绩效的动态变化。以此为基础,分析了我国区域创新绩效的现状。具体地,根据“量—质”关系及规律,将区域创新绩效划分为广延边际和集约边际两种类型。其中,广延边际是从创新“数量”角度对区域创新绩效所作的界定,包括追求知识积累的科研创新绩效与体现创新商业化程度的产品创新绩效,反映创新的规模存量;集约边际是从创新“质量”角度对区域创新绩效所作的界定,包括科研创新与产品创新互动的耦合创新绩效以及衡量投入产出比的区域创新效率,均能有效体现创新的边际增量提升。基于此概念模型,本研究对我国区域创新绩效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近年来,我国取得了良好的广延边际创新绩效,呈指数型增长趋势,整体处于较高水平;集约边际创新绩效存在异质性,部分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其中,耦合创新绩效整体处于优质耦合以下,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区域科研创新效率较高,而产品创新效率有待进一步的提升。其次,基于资源基础理论,本研究将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视为一种对区域创新而言有价值、稀缺、不可完全模仿和组织可利用的资源,检验了财政分权与广延边际创新绩效的关系,以及制度环境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显示:收入分权或支出分权对广延边际科研创新绩效和产品创新绩效均具有正向作用;收入分权对支出分权与广延边际创新绩效的关系不具有约束作用,即不支持“以收定支”假说;区域市场化程度越高,财政分权对区域科研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减弱,而其对区域产品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增强;财政分权更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广延边际创新绩效的提升。再次,考虑到科研创新与产品创新互动耦合会产生区域创新绩效的边际增量。因此,本研究基于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与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研究了我国各省区的财政分权、政府研发补贴对区域耦合创新绩效的平均影响、异质性影响以及政府研发补贴发挥的中介效应。研究结果表明:财政分权或政府研发补贴对区域耦合创新绩效均具有正向作用,但对于产学研互动水平不同地区,财政分权或政府研发补贴的影响均存在异质性。与产学研高度互动地区相比,财政分权对创新耦合度低的地区影响更大;而政府研发补贴对区域耦合创新绩效的影响存在产学研互动程度的“最优区间”,即仅对产学研互动处于中等程度地区的影响显着为正。同时,政府研发补贴在财政分权与区域耦合创新绩效的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此外,两者对区域耦合创新绩效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阶段差异。最后,基于投入产出视角,区域创新效率的提升有助于区域创新边际增量的产生。因此,本研究实证分析了财政分权与区域创新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及横向税收竞争的中介作用。研究发现:在我国现有财政分权体制下,财政分权与区域创新效率具有倒U型的曲线关系,即财政分权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存在“过犹不及”效应;财政分权对横向税收竞争具有U型的曲线影响;横向税收竞争对区域科研创新效率具有负向影响,而对区域产品创新效率具有正向影响;横向税收竞争在财政分权与区域科研创新效率的关系中发挥中介效应,而其在财政分权与区域产品创新效率的关系中发挥遮掩效应。分地区看,财政分权对东部地区创新效率的影响不显着;其对中部地区的科研创新效率具有正向影响,产品创新效率具有倒U型影响;而其对西部地区的创新效率具有倒U型影响。考虑到我国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机制,处于换届周期年份,横向税收竞争对区域科研创新效率抑制作用更强。本研究论证了财政分权与区域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补贴在两者关系间的中介作用,并将区域创新绩效划分广延边际与集约边际两种类型进行实证检验。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在于:(1)基于资源基础理论重新认识了财政分权所给予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在区域创新活动中的重要资源价值,通过对公共部门创新行为的探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资源基础理论的研究边界;(2)构建区域创新绩效的概念模型,有利于深化对区域创新绩效的认识,也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启示;(3)财政分权既有正向作用,又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对区域创新中财政分权作用的全面考察,有利于探索中央与地方之间最优的财政分权模式,以及明确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从而对财政分权理论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进行有益的补充。
陈玲[10](2020)在《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研究 ——来自A高校的经验证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才强国战略”实现程度的重要判断依据。高等教育财政是21世纪以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的热点之一。伴随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以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关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效果将有效增强高等教育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质量。高校第二课堂是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因此,研究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具有现实意义。与过去的宏观研究不同,本文选取一所高校作为研究对象,其第二课堂数据积累时间长、数据类型丰富、个体覆盖完全,从校本微观视角着眼,将不易区分及观测的财政投入以学生第二课堂参与情况替代,以普通授课类、申报-审批类、时长转换类三种学分获取模式为自然划分,选取相应自变量和因变量,分析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的具体效果,给出改善投入效果的对策建议。着眼于这样的研究思路,本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断点回归法、双重差分法等量化研究方法进行了实证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第一,财政投入作用到第二课堂讲授及活动类课程后,学生参与经费充足、管理科学的平台课程,诸如思想引导平台课程、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国际培养平台课程,对其第一课堂学习、知识应用、能力成果的取得具有显着的正相关性。校园文化平台的修习有利于学生结识朋辈、锻炼社会化能力,但由于财政投入分散、课程众多,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有一定程度的挤出;社团活动平台的修习与学生综合测评和继续深造正相关;就业创业平台因社会资源介入,与学生的学业成就没有显着相关性,与学生奖学金获得的等级呈负相关关系。第二,财政投入作用到第二课堂申报-审批类科研立项课程后,在一定环境条件下,未对学生科研相关学业成就产生预期的正向效果。相反,对样本数据的分析显示,学生获得了科研资助、参与了科研立项并未提高其科研产出,还反而降低了他们读研和出国深造意愿。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这一现象主要是由科研经费向学生投入不足、科研经费向指导教师投入不足、科研相关辅助资源供给不足等原因造成。第三,财政投入作用到学生志愿服务类课程后,对学生第一课堂成绩和就业质量有正向影响。具体来说,财政投入支持的激励政策使受到影响的学生平均比未受到影响的学生志愿服务时长增加70.613小时,学年平均积点增加0.033,就业质量提升0.343。另外,本文发现志愿服务对学生团队能力培养有正面作用,对个人能力和领导能力培养供给不足;在学生小我责任感、大我责任感以及综合责任感的培养上,如果以每增加10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为衡量单位,综合责任感、小我责任感和大我责任感的评分以5分制为计,将分别增加0.3、0.3和0.2,显示出志愿服务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重要价值。最后,本文以研究发现为依据,提出三项改善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对策建议:一是突出紧扣人才培养目标的财政投入效果评估价值取向,梳理好以财政投入为基础的目标体系,巩固和创设更多优质项目,科学设计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默认设置”;二是构建范围延展的财政投入效果评估标准,建立稳态前提下的核心标准、轮动前提下的支撑标准、开放前提下的环境标准;三是形成助力学生成长的财政投入效果综合评估体系,施行科学评估体系,设置评奖评优激励,增强舆论宣传引导。
二、《财政研究》1990年第1—12期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研究》1990年第1—12期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美国公私合作(PPP)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动因与研究意义 |
0.1.1 选题动因 |
0.1.2 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1 国内研究现状 |
0.2.2 国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
0.3.1 研究视角 |
0.3.2 研究方法 |
0.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0.5 主要创新点 |
第1章 美国PPP法律产生的历史背景 |
1.1 社会现实需要 |
1.1.1 基础设施老旧亟待改善 |
1.1.2 财政紧张亟需缓释压力 |
1.1.3 公用事业进一步市场化 |
1.1.4 从大政府回归有限政府 |
1.1.5 私人部门追求商业利益 |
1.1.6 美国平民主义蓬勃发展 |
1.2 PPP运作规范要求 |
1.2.1 促进优势实现 |
1.2.2 防范异化风险 |
1.3 传统法律障碍 |
1.3.1 联邦法律对PPP的限制 |
1.3.2 州宪法对PPP的限制 |
1.3.3 州其他法律对PPP的限制 |
1.4 新公共管理理论盛行 |
1.4.1 管理没有公私之分 |
1.4.2 政府应当掌舵,而不是划桨 |
1.4.3 公共服务是根本目的 |
1.5 小结 |
第2章 美国PPP法律的形成与发展 |
2.1 美国PPP的立法环境与条件 |
2.2 美国PPP法律发展的基本阶段 |
2.2.1 美国现代意义上第一部PPP法律颁布 |
2.2.2 联邦颁布FAIR等一系列PPP支持法 |
2.2.3 金融危机结束与法律二元格局的形成 |
2.3 美国PPP法律二元格局 |
2.3.1 联邦PPP法律 |
2.3.2 州PPP法律 |
2.4 美国PPP法律发展趋势和特征 |
2.5 小结 |
第3章 美国PPP的授权法律制度 |
3.1 联邦法律放开公私合作限制 |
3.1.1 在PPP融资方面的创新 |
3.1.2 在PPP采购方面的突破 |
3.2 州法律明确授权公私合作 |
3.2.1 集中在交通运输领域 |
3.2.2 以严格授权为特点 |
3.2.3 明确问责与采购标准 |
3.2.4 平衡不同的价值取向 |
3.3 小结 |
第4章 美国PPP的项目实施法律制度 |
4.1 政府PPP机构的设立 |
4.2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
4.2.1 PPP项目的筛选与识别 |
4.2.2 PPP项目的准备 |
4.2.3 PPP项目的采购 |
4.2.4 PPP项目的执行 |
4.3 PPP合同的框架与基本要求 |
4.4 PPP项目实施配套制度 |
4.4.1 法律实施细则 |
4.4.2 利益冲突及其处理 |
4.4.3 信息公开 |
4.4.4 保密承诺 |
4.5 小结 |
第5章 美国PPP的项目融资法律制度 |
5.1 PPP项目融资领域联邦与州的分权与制衡 |
5.2 《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ISTEA)及其影响 |
5.2.1 开启后州际时代的ISTEA |
5.2.2 首次聚焦建设外的预防性维护 |
5.2.3 首次开放州交通融资决策自由 |
5.2.4 首次为交通支出设置资金担保 |
5.2.5 首次确立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 |
5.2.6 首次将加强合作作为改革方向 |
5.3 《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TIFIA)及其实施 |
5.3.1 TIFIA发展情况 |
5.3.2 TIFIA计划概要 |
5.3.3 TIFIA信贷援助过程 |
5.3.4 TIFIA补贴成本 |
5.3.5 TIFIA计划资金 |
5.3.6 TIFIA项目融资 |
5.4 《水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WIFIA)及其实施 |
5.4.1 WIFIA发展情况 |
5.4.2 WIFIA计划概要 |
5.4.3 WIFIA计划执行情况 |
5.5 小结 |
第6章 美国PPP法律制度与其他法律政策的衔接 |
6.1 与宪法上行政赔偿制度的衔接 |
6.2 与政府合同法上违约责任制度的衔接 |
6.3 与公共采购法上竞争性招标程序的衔接 |
6.4 与环境保护法上环境审查制度的衔接 |
6.5 与担保法上自助制度的衔接 |
6.6 与工资法的衔接 |
6.7 与税法上公司所得税规定的衔接 |
6.8 与国家安全法的衔接 |
6.9 与劳工、美观等政策的衔接 |
6.10 小结 |
余论:美国 PPP 法制状况对中国 PPP 法律治理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价值 |
二、 研究现状及其评析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对现行研究的评析 |
三、 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一) 本文难点 |
(二) 创新点 |
第一章 预算与预算监督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 预算的内涵和特征 |
(一) 预算来源 |
(二) 预算监督的广义内涵 |
(三) 预算特征 |
二、 预算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一) 形成过程 |
(二) 发展过程 |
第二节 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比较 |
一、 理论基础不同 |
(一) 投入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传统行政理论 |
(二) 绩效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 预算监督能力不同 |
(一) 预算监督主体的不同 |
(二) 审查监督时间的不同 |
三、 预算监督权力不同 |
(一) 预算修正案提交权力的不同 |
(二) 预算监督和审议后,审议结果的效力不同 |
(三) 预算监督的范围和详略不同 |
四、 预算监督的方法、方式不同 |
(一) 立法情况的不同 |
(二) 报告情况不同 |
(三) 人大利用审计机关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
(四) 信息公开程度不同 |
(五) 表决方式不同 |
(六) 初审和正式审查的做法不同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 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体现效率与公平理念 |
二、 预算监督的程序性控制要求民主与法治理念 |
三、 预算监督权力配置必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
第二章 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探讨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 国家治理的内涵 |
二、 “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三、 治理理论的理论发展评析 |
(一) 从统治走向治理 |
(二) 从治理走向善治 |
(三) 从善治走向法治,升级版为良法善治 |
第二节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一、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相互影响性 |
(一) 共同价值诉求 |
(二) 互联体系构成 |
(三) 特质形态共生 |
(四) 互促功能实现 |
二、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价值诉求性 |
(一) 预算监督直接塑造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 |
(二) 预算监督贯穿公共政策全过程 |
三、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民主法治性 |
(一) 预算民主是民主政治的构成部分 |
(二) 预算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 |
一、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 |
二、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
三、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对国家治理构建的挑战与回应 |
一、 调整政策供给路径 |
二、 平衡审查监督维度 |
三、 拓展改革所需信息支撑 |
四、 增强主体自身改革动能 |
第三章 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
一、 问责权利意识欠缺 |
(一) 公众缺乏权责意识 |
(二) 缺乏公众责任意识 |
二、 缺乏相关法律支撑 |
三、 预算透明度低 |
四、 责任权力边界不清 |
五、 制度漏洞制约问责 |
(一) 自由裁量权的制度缺陷 |
(二) 人大在预算审查、调整与决算中的制度缺陷 |
第二节 权力机关在预算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一、 预算监督立法存在缺陷 |
二、 人大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 |
三、 预算执行缺乏公开性、透明性 |
四、 预算审计制度设计不合理 |
第三节 社会监督在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公民预算知情权问题 |
(一) 法律保障的缺位 |
(二) 机制保障的缺失 |
二、 公民预算监督权问题 |
三、 公民预算决策参与权问题 |
(一) 缺乏制度性的法律依据 |
(二) 参与层次偏低,参与领域狭窄 |
(三) 预算编制粗陋,预算参与困难 |
(四) 被动参与多,参与能力有限 |
(五) 缺乏对公民预算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阈下预算监督治理转型的体现与实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治理在我国的实现与实践的梳理 |
第二节 预算治理的定位与定性 |
一、 预算共治 |
二、 预算法治 |
三、 预算善治 |
四、 预算效治 |
第三节 预算治理的方向和导向 |
一、 强化预算约束治理 |
二、 细化预算运行治理 |
三、 优化预算绩效治理 |
四、 深化预算监督治理 |
五、 硬化预算问责治理 |
第五章 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 |
第一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一:加强党的预算监督 |
一、 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 |
二、 强化党对预算监督的保障力度 |
(一) 实行监督公开制度 |
(二) 实行监督反馈处理制度 |
(三) 实行监督问责制 |
三、 拓展党对预算监督的方法和手段 |
第二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 |
一、 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 |
(一) 建立公开透明预算信息披露制度 |
(二)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
(三) 创新预算信息公开渠道 |
二、 政府预算透明化、公开化 |
(一) 预算公开的时间和频度 |
(二) 预算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
(三) 预算公开的方式 |
三、 公民预算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三: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 |
一、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 |
(一) 纳税人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 纳税人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三) 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
二、 平衡预算监督决策权力之间的关系 |
三、 合理协调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一)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人大的关系 |
四、 修正预算进度制定过程中的监督权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四: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 |
一、 加强人大参与预算过程监督的立法工作 |
二、 强化预算监督制度执行法律效力 |
三、 加强人大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
四、 扩大公众参与预算监督制度范围 |
(一) 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是预算民主化的基础 |
(二) 预算参与的模式 |
(三) 对我国参与预算改革的建议 |
五、 建立政府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加大预算监督约束力度 |
第五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五: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 |
一、 认清减税降费的内在逻辑:以支定收 |
二、 厘清预算监督的内在逻辑:量入为出 |
三、 以减税降费为契机促进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
(一) 认真对待权力:预算与法治异曲同工 |
(二) 把权力关进笼子:预算与监督殊途同归 |
(三) 重塑预算监督:“减税”与“监税”不谋而合 |
四、 减税降费背景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
(一) 健全政治化监督路径 |
(二) 强化法治化监督路径 |
(三) 推进社会化监督路径 |
(四) 建构司法化监督路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一、 作者简介 |
二、 科研成果 |
后记 |
(5)房产税代替土地财政对中国经济波动的影响及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创新 |
第2章 文献回顾 |
2.1 土地财政、房产税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 |
2.1.1 土地财政的定义 |
2.1.2 回顾财政分权与分税制度 |
2.1.3 土地财政衍生的社会经济问题 |
2.1.4 土地财政与经济波动的研究现状 |
2.1.5 未来房产税的潜在影响 |
2.2 尚待完善和研究之处 |
第3章 近年土地财政、房价与经济波动特征 |
3.1 土地财政的现状 |
3.2 城市化与房价急剧上涨的现状 |
3.3 房价变动、土地财政与宏观经济波动的基本事实 |
3.4 分税制与房产税对经济波动的影响 |
3.4.1 分税制的现状分析 |
3.4.2 房地产税收现状 |
3.4.3 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与阻碍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DSGE模型的理论分析 |
4.1 DSGE模型简介 |
4.1.1 DSGE模型的一般建模方法 |
4.1.2 DSGE模型的求解方法 |
4.1.3 DSGE模型的参数确定 |
4.1.4 仿真分析 |
4.2 本文构建的DSGE模型的设定和传导机制 |
4.3 房地产部门建模理论 |
4.3.1 房屋建造的分析 |
4.3.2 住宅用地与房屋质量的分析 |
4.3.3 住宅用地的限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对土地财政与中国经济波动的研究建立DSGE模型 |
5.1 家庭部门的建模 |
5.2 生产部门的建模 |
5.2.1 消费品生产部门建模 |
5.2.2 房地产建造部门建模 |
5.3 金融中介 |
5.3.1 金融中介的建模 |
5.3.2 模型中的金融加速器 |
5.4 地方政府的建模 |
5.5 资本品生产商的建模 |
5.6 市场出清与宏观均衡时的条件 |
第6章 模型参数校准、脉冲响应分析及经济变量联动性分析 |
6.1 参数校准 |
6.2 无房产税DSGE模型中脉冲响应分析 |
6.2.1 住房偏好冲击下脉冲响应分析 |
6.2.2 经济变量的联动性分析 |
6.3 含有房地产税的DSGE模型 |
6.3.1 模型的修订 |
6.3.2 税率参数的校准 |
6.4 含房产税DSGE模型的脉冲响应分析 |
6.4.1 住房偏好冲击下的脉冲响应分析 |
6.4.2 经济变量的联动性分析 |
6.5 方差分解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模型用到的对数线性化方法 |
附录B 标准DSGE模型(不含房产税)对数线性化结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价值 |
五、研究思路 |
六、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邰爽秋生平及其教育活动履痕 |
一、邰爽秋之教育背景:学融中西 |
二、邰爽秋之教育思想:民生本位 |
(一)民生本位教育的内涵 |
(二)民生本位教育的目标 |
(三)民生本位教育的使命 |
三、邰爽秋之教育活动:实验创新 |
(一)开封教育实验区教育实验 |
(二)上海念二社民生教育实验 |
(三)重庆巴县民生建设教育实验 |
第二章 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一、政局动荡、战事频仍 |
(一)战祸连结 |
(二)军费浩巨 |
(三)兵差沉重 |
二、经济萧条、民生凋敝 |
(一)灾害频发:农村经济濒临破产 |
(二)赋税繁苛:民族工商业举步维艰 |
(三)腐败蔓延:官僚资本大行其道 |
三、民智待启、经费短绌 |
(一)民国时期教育经费状况概览 |
(二)民国时期教育经费行政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
第三章 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理论构成 |
一、公众负担教养经费之哲学背景:正本清源、权利均享 |
(一)对反对者的原因分析与批评 |
(二)对支持者的观点解读与评价 |
二、教育经费增高问题:开源节流、多策并举 |
(一)增高国民富力 |
(二)开辟教育富源 |
(三)利用无益资财 |
(四)改良教育税制 |
(五)扩大教费单位 |
(六)鼓励人民协助 |
(七)防止行政流弊 |
(八)减免无形消耗 |
三、教费负担均平问题:革故鼎新、公平为善 |
(一)公平教育税制之重要:必由之路 |
(二)教育税制不公平状况:暮日穷途 |
(三)改革教育税制之建议:另辟蹊径 |
四、教育经费独立问题:励行有据、保障有法 |
(一)教育经费独立之原因:他山之石 |
(二)教育经费独立之要素:相辅相成 |
五、统一教育经费行政问题:系统独立、事权集中 |
(一)统一全国教育经费行政之实施理由 |
(二)统一全国教育经费行政之基本原则 |
(三)统一全国教育经费行政之组织条例 |
(四)统一全国教育经费行政之价值判断 |
六、教育机会均等问题:权利平等、资源共享 |
(一)各地教育经费差异之悬殊 |
(二)“以地方之款办地方之学”观念之偏颇 |
(三)社会主义“天下为公”之教育理想 |
(四)各国补助地方教育经费之参考 |
(五)国民政府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教育经费之立场 |
第四章 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历史贡献 |
一、对教育经费行政组织建设的推动 |
二、对教育经费行政制度建设的促进 |
三、对教育经费行政学术研究的发展 |
第五章 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分担制度 |
二、有利于建立公平公开的教育经费分配制度 |
三、有益于建立规范完善的教育筹资保障制度 |
结语 |
一、教育经费思想的公平性 |
二、教育经费理论的系统性 |
三、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邰爽秋大事年表 |
附录B 邰爽秋主要着、编、译作目录 |
附录C 邰爽秋学术论文及报刊文章目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我国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能源环境效应研究 ——基于CGE模型的测度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相关背景 |
1.1.2 研究现实意义 |
1.1.3 研究理论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产业升级理论 |
1.2.2 汽车产业相关研究 |
1.2.3 能源环境理论与政策 |
1.2.4 CGE模型相关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主题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性工作 |
第2章 CGE模型理论基础 |
2.1 基础理论 |
2.1.1 一般均衡理论 |
2.1.2 投入产出分析理论 |
2.2 模型构建基本原理 |
2.2.1 经济主体行为模型 |
2.2.2 模型的闭合 |
2.2.3 模型的检验 |
2.3 社会核算矩阵理论 |
2.3.1 社会核算矩阵概念 |
2.3.2 社会核算矩阵作用 |
2.3.3 社会核算矩阵理论基础 |
第3章 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
3.1 汽车产业发展历程 |
3.2 汽车产业转型与升级 |
3.3 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 |
第4章 汽车产业-能源环境CGE模型 |
4.1 模型设计 |
4.1.1 模型假设 |
4.1.2 模型框架 |
4.2 部门划分 |
4.3 CGE模型设计 |
4.3.1 生产模块 |
4.3.2 收入分配与储蓄模块 |
4.3.3 消费需求模块 |
4.3.4 对外贸易模块 |
4.3.5 模型均衡与闭合 |
4.3.6 能耗碳排放模块 |
4.3.7 社会福利模块 |
第5章 模型数据基础:SAM表 |
5.1 社会核算矩阵(SAM)编制 |
5.1.1 社会核算矩阵(SAM)基本结构 |
5.1.2 社会核算矩阵(SAM)编制原理 |
5.1.3 宏观SAM编制 |
5.1.4 汽车产业能耗碳排放专项SAM编制 |
5.2 参数标定 |
5.3 模型求解 |
5.4 模型检验 |
5.4.1 一致性检验 |
5.4.2 平衡性检验 |
5.4.3 敏感性检验 |
5.5 小结 |
第6章 汽车产业政策能源环境效应 |
6.1 碳税政策效应 |
6.1.1 政策情景 |
6.1.2 模拟测度 |
6.2 新能源汽车使用电费补贴政策效应 |
6.2.1 政策情景 |
6.2.2 模拟测度 |
6.3 新能源汽车发展效应 |
6.3.1 政策情景 |
6.3.2 模拟测度 |
第7章 研究结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汽车产业政策优化分析 |
7.3 启示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民国时期河北期刊的形式与风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民国时期河北省的社会历史发展简况 |
1.1.2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出版情况概述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相关领域研究专着 |
1.3.2 相关领域研究论文 |
1.4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2 概念的厘清 |
1.4.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的形式特色与风格分析 |
2.1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封面的形式与风格分析 |
2.1.1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封面的形式分析 |
2.1.2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封面风格特色 |
2.2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内文版式的形式与风格分析 |
2.2.1 民国时期河北期刊内文版式的形式分析 |
2.2.2 民国时期河北期刊内文版式的风格分析 |
2.3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的其他形式与风格分析 |
2.3.1 地域形式与风格分析 |
2.3.2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的广告形式与风格分析 |
2.3.3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的栏目设置形式与风格分析 |
第三章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形式与风格的成因 |
3.1 社会变革对信息文化传播的必然需求 |
3.2 河北省地域性文化风貌的孕育和积淀 |
3.3 主流期刊的影响与办刊人的尝试与开拓 |
3.3.1 主流期刊的影响 |
3.3.2 办刊人的努力尝试与开拓 |
第四章 民国时期河北省期刊形式与风格对于当下期刊出版的启示 |
4.1 勇于锻造地域文化风格,做好期刊文化传承 |
4.2 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符号,正向引导大众观点讨论 |
4.3 为服务内容表达,表现形式尽量做到精益求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财政分权、政府补贴与区域创新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问题 |
1.2.1 总体思路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财政分权理论 |
2.1.2 资源基础理论 |
2.1.3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
2.2 关键概念界定 |
2.2.1 财政分权的内涵 |
2.2.2 政府创新补贴的内涵 |
2.3 文献综述 |
2.3.1 关于区域创新绩效的研究 |
2.3.2 财政分权与区域创新绩效关系研究 |
2.3.3 政府补贴与区域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 |
2.3.4 财政分权与政府补贴关系研究 |
2.3.5 文献评述 |
第3章 区域创新绩效概念模型及我国创新现状分析 |
3.1 区域创新绩效概念模型 |
3.2 广延边际创新绩效现状 |
3.2.1 全国层面创新现状 |
3.2.2 区域层面创新现状 |
3.3 集约边际创新绩效现状 |
3.3.1 耦合创新绩效的测算及分析 |
3.3.2 创新效率的测算及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财政分权与广延边际创新绩效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1 财政分权与广延边际区域创新绩效 |
4.1.2 收入分权的调节作用 |
4.2 研究设计 |
4.2.1 模型设定 |
4.2.2 变量定义 |
4.2.3 数据来源 |
4.3 实证结果 |
4.3.1 财政分权与广延边际科研创新绩效 |
4.3.2 财政分权与广延边际产品创新绩效 |
4.3.3 收入分权的调节作用 |
4.3.4 制度环境的调节作用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创新强度的影响 |
4.4.2 内生性的讨论 |
4.4.3 考虑创新价值链因素 |
4.4.4 分地区比较 |
4.4.5 分阶段比较 |
4.5 本章小节 |
第5章 财政分权、政府研发补贴与区域耦合创新绩效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财政分权与区域耦合创新绩效 |
5.1.2 政府研发补贴与区域耦合创新绩效 |
5.1.3 政府研发补贴的中介作用 |
5.2 研究设计 |
5.2.1 实证模型设定 |
5.2.2 变量测量 |
5.2.3 数据来源 |
5.2.4 研究方法 |
5.3 实证分析 |
5.3.1 财政分权对区域耦合创新绩效的影响 |
5.3.2 政府研发补贴对区域耦合创新绩效的影响 |
5.3.3 中介作用检验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分地区比较 |
5.4.2 分阶段比较 |
5.4.3 替换财政分权指标 |
5.4.4 内生性检验 |
5.5 本章小节 |
第6章 财政分权、横向税收竞争与区域创新效率 |
6.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6.1.1 财政分权与区域创新效率 |
6.1.2 横向税收竞争的中介作用 |
6.2 研究设计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测量 |
6.2.3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6.3 实证结果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稳健性检验 |
6.4 研究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启示及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研究 ——来自A高校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高等教育财政的重要性地位日益突出 |
1.1.2 第二课堂财政是高等教育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 |
1.1.3 当前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研究相对滞后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
2.1 高校第二课堂的由来、发展与界定 |
2.1.1 高校第二课堂发展缘起 |
2.1.2 高校第二课堂主体结构 |
2.2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概述 |
2.2.1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的构成要素 |
2.2.2 典型项目投入概述 |
2.2.3 部分高校投入概述 |
2.2.4 样本高校投入情况 |
2.3 文献综述 |
2.3.1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研究总体现状 |
2.3.2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经费来源及拨款相关研究 |
2.3.3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评估指标相关研究 |
2.3.4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评估方法应用相关研究 |
2.3.5 文献综述小结 |
2.4 理论基础 |
2.4.1 绩效预算管理理论 |
2.4.2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4.3 学生发展与学生参与理论 |
第3章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分析框架 |
3.1 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效果评估的基本指标 |
3.2 样本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的微观执行结构 |
3.2.1 直接委托的财政投入 |
3.2.2 间接委托的财政投入 |
3.2.3 直接委托和间接委托的基本特点 |
3.3 学生第二课堂参与度: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根本体现 |
3.3.1 项目实施过程:一个逻辑模型 |
3.3.2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作用机理:一个修正模型 |
3.3.3 第二课堂学生参与:反映财政投入效果的根本路径 |
3.4 分析框架构建 |
3.4.1 基本分析框架 |
3.4.2 分析框架的合理性及应用价值 |
第4章 投入效果(一):基于学习联动的替代数据评估 |
4.1 研究数据 |
4.1.1 样本选取 |
4.1.2 自变量选择 |
4.1.3 因变量选择 |
4.2 分析方法 |
4.3 实证结果 |
4.3.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4.3.2 第一、第二课堂学习联动分析 |
4.3.3 第二课堂学习与知识应用 |
4.3.4 第二课堂学习与能力成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投入效果(二):基于科研资助的替代数据评估 |
5.1 研究数据 |
5.1.1 样本选取 |
5.1.2 自变量选择 |
5.1.3 因变量选择 |
5.2 分析方法 |
5.3 实证结果 |
5.3.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3.2 模糊断点回归假设条件检验 |
5.3.3 结果变量与参考变量的关系 |
5.3.4 基于断点回归的实证结果分析 |
5.4 补充讨论 |
5.4.1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5.4.2 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投入效果(三):基于志愿服务激励的替代数据评估 |
6.1 研究数据 |
6.1.1 样本选取 |
6.1.2 自变量选择 |
6.1.3 因变量选择 |
6.2 分析方法 |
6.3 实证结果 |
6.3.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3.2 A学院改革政策对志愿服务总时长的影响 |
6.3.3 A学院改革政策对学生学年平均积点的影响 |
6.3.4 A学院改革政策对学生就业质量的影响 |
6.4 对志愿服务投入效果的延伸讨论 |
6.4.1 描述性数据统计 |
6.4.2 学生志愿服务能力的供需分析 |
6.4.3 学生年平均志愿服务时长对责任感自评分的回归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改善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对策建议 |
7.1 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总体讨论 |
7.1.1 历史演变和学校特色构成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的特殊背景 |
7.1.2 “黑箱式”投入阻碍“最后一公里”资源有效配置 |
7.1.3 科学评估手段缺失影响投入效果的有效发挥 |
7.2 改善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基本原则 |
7.2.1 科学的“默认设置”原则 |
7.2.2 精准的“投入优化”原则 |
7.2.3 系统的“刚柔相济”原则 |
7.3 改善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的对策建议 |
7.3.1 突出紧扣人才培养目标的财政投入价值取向 |
7.3.2 构建范围延展的财政投入效果评估标准 |
7.3.3 形成助力学生成长的财政投入综合评估体系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本文研究展望 |
附录 A 高校第二课堂经费投入情况访谈提纲 |
附录 B 样本高校本科生科研立项回访问卷 |
附录 C 样本高校本科生科研立项问卷数据报告 |
附录 D 样本高校志愿服务调查问卷 |
附录 E 样本高校志愿服务调查问卷数据报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财政研究》1990年第1—12期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美国公私合作(PPP)法制研究[D]. 贾韶琦. 湘潭大学, 2020(12)
- [4]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D]. 蒋武鹏. 吉林大学, 2020(08)
- [5]房产税代替土地财政对中国经济波动的影响及政策建议[D]. 黄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12)
- [6]邰爽秋教育经费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李向阳. 河南大学, 2020(02)
- [7]我国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能源环境效应研究 ——基于CGE模型的测度与分析[D]. 杨姗姗.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8]民国时期河北期刊的形式与风格研究[D]. 回笑哲. 河北大学, 2020(08)
- [9]财政分权、政府补贴与区域创新绩效[D]. 周平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10]高校第二课堂财政投入效果研究 ——来自A高校的经验证据[D]. 陈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