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开始不允许论文一稿多投

何时开始不允许论文一稿多投

问:论文可以一稿多投吗
  1. 答:首先,原则上来说,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也是会让各个期刊杂志社记恨的。特别是在核心领域,但是在普刊范围内就还好,但是你不能一稿多发。
    一般来说,期刊在你投稿的时候,会给你要求请勿一稿多投,特别是核心,他们会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甚至会碰到同一篇文章被两个或多个期刊送到一个审稿人手里而被发现的情况。但是实际呢,有很多作者会一稿多投,有些是故意的,有些是被迫的,因为核心审核周期太长,有些期刊你投过去还会给你个答复,告诉你他们收到文章了,并且告诉你三个月内不要另投,有些期刊则是投过去连个答复都没有。
    不建议一稿多投,但如果要改投,最好及时联系下第一次投稿的期刊,询问下情况。
问:期刊论文发表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
  1. 答:期刊论文发表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
    所有出版机构征稿期间都有审稿时限,小说为数月,期刊类更短。在此期间,投稿人一稿多投属于不信用,因为把稿件交付一出版社就意味着与之建立临时合同,要遵守该出版社审稿期内的规定。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也和著作权有关。 如果作者一稿多投的话, 别的网站或杂志可以通过复制的方法得到作者的作品, 这样所有的网站都能发表作者的作品。
    这样作者的付稿网站就和其他网站一样。 那为什只有他给作者稿费呢, 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网站都付作者稿费呢? 这其实是对作者负责。 当然,
    这只是一些正式的网站才会要求一稿一投。
    学术界有一条不成文法,即不能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是学术失范的严重表现之一,它比剽窃抄袭不见得“好”多少。一般期刊会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中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Transfer
    of Copyright Agreement”。
    何为“一稿多投”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的任胜利博士指出,“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这也和杂志的版权有关。杂志一旦录用、刊登了文章,就等于文章的版权属于此杂志了。版权专属于这本杂志。若其他杂志或网站不经允许私自摘抄或发表,就属于侵犯原杂志的版权。
问:为什么学术界严禁一稿多投?
  1. 答:一稿多投原本是合理的。我的观点就是要到处宣传,就是要发了再发啊。在科研还只是个人业余兴趣的年代,根本没有这个概念,你多发一篇少发一篇根本没有所谓。那时候的论文行文格式也比现在随意,很多文章具有很强的叙事性,你必须从头到尾看才知道有些信息哪里提到了。一稿多投成为禁忌是自从科研变成了正式职业(即饭碗)的时候开始的,因为是一个职业生涯所以一定会要评级上升的建制,就要有考核标准。这时候你多发表一篇文章和少发表一篇就会很不一样,所谓“影响因子”等也是这种情况下才出现的。所以为了公平或方便的缘故,必须禁止一稿多投,这样的话,才能使简单的文章数目能够说明问题。如果允许一稿多投,那文章的发表数就说明不了问题了。
  2. 答:作为学生,一稿多投的目的类似于“鸟枪法”,为了节约时间,提高稿件被录用的机会。比如,一篇论文同时投给A、B期刊。A期刊可能经过一番审稿后退稿,B期刊可能经过一番审稿后录用了。这里的审稿周期短至几周,长至1月有余。那么按我所说的一稿多投情形,可能经过1个月后你有一篇文章被录用。那按照正确的流程,先投A期刊,经过1个月,被退稿,再投B期刊,经过1个月,被录用。这就花费了2个月的时间,对于学生来说,尤其学制较短的硕士研究生,相对来说是比较紧张的。作为期刊的角度,一稿多投是会产生学术造假行为。较正规期刊都会要求签署版权转让书,一稿多投跟这一项是相违的。那么提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可否实现这样一种机制:类似于投放简历然后发放offer——对论文进行一稿多投,如果有多个期刊对论文有录用倾向,这时可否让作者选择期刊刊登。
  3. 答:事实上,我也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这对广大的科研工作者难道不是一种莫大的不公平。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你需要文章,而他们可以给你提供文章,所以一切他们说了算!你一稿多投,他们就成了备胎,这谁愿意?就像以前高考填志愿都得分个一二三一样,你不是第一志愿填我们学校的,那不好意思了,您等等,我们要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那么现在投稿也是一样,需要一家家地试,或者需要你对自己的文章有个很好的预估,就像提前估分报专业一样,精准的定位到某一期刊,那么恭喜你了。论坛上充斥着各种祈福,攒人品的帖子也说明这已经成了一种毫无逻辑可循的赌博游戏。其实,试想一种更为科学的模式,论文可以通过知网等平台海投,但是你得给每家杂志社适当的审稿费,毕竟谁也不是吃饱了撑的每天给你义务劳动是不是,这样的话,你有钱那你愿意投多少你自己去投吧,最后作者可以在一些录取函中选一家杂志刊登,然后状态同步在平台上显示已发表,那其他杂志社也就可以同步撤稿。这样是不是可以节约双方的时间成本呢?也可以促进国内的科研进度呢。不过细想了一下,貌似这样可能会造成杂志社的抢发,比如某些大牛的优秀文章,很多期刊为了收罗进自家杂志,可能会互相赶进度抢录取,从而造成杂志社工作压力太大。这又是杂志社不愿意看到的了。哎,期待在科研反腐的同时,政府也能理解科研的痛楚,进行适当的改革,就像取消一二三志愿,实行平行志愿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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