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学和夜不归宿是犯罪的温床(论文文献综述)
周婉怡[1](2020)在《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自2003年的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先后颁布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若干法律性文件,并于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正式纳入法律,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具体适用范围于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宣告假释,近十几年来我国社区矫正实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稳步发展,各地取得了丰富经验,这是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法律背景。在当下人工智能时代来临之机、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未成年人力量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劳动力,未成年人的素质决定了国家未来发展的潜能,因而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事关重要。而生理、心理上仍处于正在发育阶段的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未来,容易受到成长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步入犯罪,随着行刑社会化和复归社会理论的发展,传统报应刑思想理论倡导的监禁刑不利于涉罪未成年人的发展。社区矫正的执行尊重了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成长规律,有效克服监禁刑罚对未成年人产生的不利影响、更顺利进行矫正最后顺利回归社会,因而社区矫正的施行对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有着不同于监禁刑罚的“天然矫正”作用。然而,在目前的社区矫正实践中,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仍存在完善的空间,诸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有待细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队伍专业性建设不健全、矫正项目单一和针对性计划不足、未成年适用对象狭隘、对不服从监管的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惩罚性功能淡化、无固定居所的未成年人不能得到有效矫正的社区矫正管辖障碍、公众认可度不高等。由于社区矫正在法学学术中公认发源于20世纪70、80年代的英美国家,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概念术语、舶来品,因而,本文中笔者将在分析未成年社区矫正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与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际有效结合,借鉴域外可借鉴的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措施,并大胆地尝试研究设立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的制度,以期我国未成年人涉罪前通过矫正保护有效预防犯罪,从而符合社区矫正设立的初衷“帮助、教育、改造”,进而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有效完善,使未成年人在国家和社会全体的有效保护下健康成长,为建设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储备青少年力量。
周江海[2](2019)在《校外寄宿生的社会控制类型及生成路径研究 ——基于海南省某市8名中学生的访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校外寄宿生作为在校外民房租住的一个群体,在课余时间会完全脱离家庭和学校的控制,有着大量自由支配的时间,这往往意味着偏差行为的高风险。本研究以海南省某市五所中学的八名校外寄宿生为研究对象,从优势视角出发,运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和教育叙事研究法,收集校外寄宿生的一手资料,试图阐述校外寄宿生生活状况,包括课余时间的活动安排及主要交往对象,揭示出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类型及从动态角度分析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生成路径。根据半结构式访谈发现,校外寄宿生的课余时间主要参与到传统活动当中,包括与学校相关的活动、运动、娱乐和业余爱好活动等。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交往对象是同辈群体,与父母的联系较少,当他们与经历相似的同辈群体交往时,不大可能面临偏差行为诱惑和挑战,而当他们与社会青年等同龄群体交往时,会面临偏差行为诱惑和挑战。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类型主要分为自我控制、家庭的间接控制、房东的直接控制和同辈群体的控制。自我控制是校外寄宿生对生活方式的习惯、学习的自信心以及教育和职业目标的追求,使得他们主动把时间投入到学习当中,从而没有时间去考虑和进行偏差行为活动。家庭的间接控制是当校外寄宿生面临偏差行为诱惑或学习成绩不理想时,他们会考虑到父母的态度和反应,以及他们的行为对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联系是否会造成损害,从而使他们停止或避免偏差行为。房东则可以维持寝室秩序,对校外寄宿生的宿舍生活起到很好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校外寄宿生的主要交往对象是同辈群体,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室友可以起到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作用,不同宿舍的同辈群体之间的感情联系也能使他们遵从传统价值观,追求个人成功。最后,本研究总结出了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三种生成路径,第一种是由外在控制直接形成较高的自我控制,这是一些自律性较强,对学业成功有着追求的校外寄宿生的生成路径;第二种是经过他人控制的中间过渡后逐渐形成较高的自我控制,他人主要是父母和同辈群体,而同辈群体在这过程中的作用尤为重要;第三种是过程较为曲折的生成路径,这种路径的校外寄宿生经过失控后回归到控制之中,然后再次失控,最后形成稳定的自我控制。
徐超凡[3](2017)在《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心理干预研究》文中提出家庭治疗认为个体的心理病症与家庭有关,改变家庭可能是改变个体的最有效途径。已有的临床证实,家庭治疗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疾病、心身疾病、儿童青少年情绪和行为障碍以及婚姻问题都有相当疗效。问题少年是未成年人中一个特殊群体,一般泛指具有心理或行为问题或出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那么,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干预是否有效?家庭治疗如何干预问题少年的家庭?能否通过他们家庭互动模式的改变而改变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这是本研究的主旨。为实现研究初衷,本文设置了五个研究部分。研究一,以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来自北京、郑州和济南的39位出现情绪或行为问题、SCL-90筛查阳性并同意家庭治疗的少年及其家庭成员为研究对象,运用系统式家庭治疗至少干预四次,平均每两周一次,干预结束三个月后电话回访84位参与者,对干预前后身心健康变化、家庭动力特征变化和回访结果进行分析,探索个别家庭治疗的有效性。研究二,以来自济南问题学校的30位问题少年及其核心家庭成员为干预组,于2016年8月至9月参加以多家庭治疗为理论基础的“亲子课堂”,每周一次;设置同学校未参加任何暑期活动的30位问题少年为对照组,对干预前后身心健康变化、家庭动力特征变化结果进行对比和分析,探索团体家庭治疗的有效性。研究三,对比39位个别家庭治疗和30位团体家庭治疗的研究对象在干预前测、后测、变化值上的差异,探索两种干预形式的特点。研究四,以文献、专家案例、实际案例报告为研究对象,通过演绎性主题分析法和任务分析法,构建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理想干预模式、实践干预模式,并将二者相互结合修正,探索家庭治疗应用于问题少年的基础干预模式。研究五,提出社区家庭帮助计划的构想,为家庭治疗在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少年司法领域设计了形式载体。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个别家庭治疗、团体家庭治疗都能够使问题少年的家庭氛围、个性化、系统逻辑、疾病观念等家庭动力学特征得到改善;个别家庭治疗中,价值观层面的系统逻辑特征(P<0.05)在干预前后差异显着性上略逊于其他三项(P<0.001);相对于个别家庭治疗,团体家庭治疗在促进问题少年人际敏感改善(P<0.05)和家庭系统逻辑特征多元化(P<0.001)上效果更加显着。(2)个别家庭治疗结束后三个月的回访结果表明,家庭治疗在持续改善子女问题行为和家庭关系、尤其是家庭沟通上受到认可,如情感表达增加、学会倾听、学会换位思考、更平等尊重、沟通频率增加、沟通意愿增强、冲突减少等;干预对家庭结构、系统边界、三角关系等旧模式提出挑战,少数家庭出现新矛盾;随着时间推移,自主使用家庭新交互方式的人下降至三成,家庭治疗需要长效机制帮助家庭实现过渡。(3)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基础干预模式包含9个主要步骤、35个分步骤以及1套39个会谈技术,分为“可见”的干预过程和“不可见”的思维“暗箱”过程。9个主要步骤分别为,接触家庭、进入主题、围绕症状(首次)、动态汇报(N次),少年预设、关系评估、干预思维、暂停(个案概念化)、结尾干预等。(4)社区家庭帮助计划,即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的少年儿童与家庭服务项目,根据科学人口配比,以现居所为基准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在各个住宅社区建立工作站以面对适宜数量的家庭,提供家庭治疗、家长训练、父母资格认证、家庭应激管理等服务内容,使家庭治疗的干预理念和技术能融合在社区家庭服务与管理、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涉及到“家庭”方面的教育转化、警察转处、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家事审判、少年审判、社区矫正等事项中,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发挥其应用价值。
刘丽[4](2017)在《中职生不良行为现状及其干预策略研究》文中认为中职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素质的高低与国家、民族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中职生不良行为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中职生身心发展的矛盾性和不平衡性,造成其认知水平有限、意志能力薄弱、辨别信息能力不足、社会认知偏差再加之易受同伴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从而易出现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研究中职生不良行为对中职生塑造良好行为习惯和预防不良行为的形成显得愈发重要,也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失范理论”、“社会学习理论”、“标签理论”等为基础并结合中职生自身特点对产生不良行为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为了深入了解中职生不良行为现状,本文对烟台市的三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德育教师的简短沟通,了解现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良行为主要表现以及针对不良行为学校采取的干预策略等内容。并以此为出发点,结合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个案研究法了解三所中等职业学生的不良行为。通过调研可知中职生不良行为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欺凌、辱骂他人现象较多;二是学业不良者较多;三是男生和女生因性别差异而呈现不同的不良行为。对于不良行为成因教师和学生分析角度不同,归因也不同,教师认为与家庭、学生生源、社会不良亚文化、青春期心理问题、同伴关系、学生学习兴趣、学习动机等密切相关,而学生则认为与社会不良亚文化、学校、同伴关系、社会人士对他们的污名上海等是引发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本文综合以上观点结合个案并以失范理论、社会学习理论、标签理论为出发点,从同伴群体的交叉感染、家庭因素的诸多不良、校园环境的污名伤害、社区文化的消极影响四方面阐述中职生不良行为成因。依据中职生不良行为的成因本文提出具体干预不良行为策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扎根课堂,塑造良好学习习惯;二是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中职生道德判断能力;三是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塑造良好生活习惯;四是拓展渠道,优化家校合作实效;五是鼓励“慈善组织”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成长环境。
程敏[5](2016)在《新疆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个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因其严重性和普遍性,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及早发现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并适当加以有效的辅导与干预,对促进外来务工子女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研究以石河子S中学某班的外来务工子女为研究对象,运用质性研究的方法,通过参与观察、访谈、文本收集等主要方法收集第一手资料,参考社会控制理论、标签理论和一般紧张理论等理论,在简要阐释了失范行为从何而来,即教育规范的发生机制和失范行为的认定过程之后,对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失范行为发生背后的具体原因加以分析说明。本研究从外来务工子女在家庭和学校场域遭遇到的困境对其失范行为产生的原因作了论述。研究结果显示,新疆外来务工子女的失范行为表现为课堂中的失范行为课堂外的失范行为和学校外的失范行为。课堂中的失范行为包括学习方面的失范行为、纪律方面的失范行为、师生关系方面的失范行为和考试方面的失范行为。课堂外的失范行为表现为打架斗殴、打架和自残、学校外的失范行为包括抽烟、夜不归宿和进出营业性娱乐场所;在家庭和学校场域中,外来务工子女会遭受到各种困境,家庭场域中包括不良的家庭氛围、父母期望过高、父母陪伴过少、专制型的父母教养方式和得不到父母情感的支持。在学校场域中学校场域中包括学习动机不强、教师行为失范、不良同伴关系和同伴的不良影响,这些困惑对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产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后,笔者就防范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发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改善父母教养方式、不可随便“贴标签”、提高教师素质和改革教学内容,关心社会处境不利的学生。
杨新慧[6](2016)在《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重点在于对少年法的发展规律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少年法的理论根基即刑事新派理论。少年法产生于1899年的美国伊利诺伊州,以库克郡少年法院的成立为标志。少年法经历100多年的发展,其内部不断发展完善。少年法最早萌芽于少年犯罪法,其目的在于追求少年刑罚的效果和少年刑事诉讼程序的简便化。随着,国际性会议的不断确认和推广,少年法的领域得到扩展,少年法的调整对象由少年犯罪行为扩展为少年越轨行为。后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为困境中儿童提供人道主义的帮助和保护,进而无差别地提供教育和医疗等福利服务亦成为关涉少年健康成长的全部法律内涵。然少年法发展实践的背后亦有其深层次的理论支撑。少年法的发展轨迹与产生于19世纪的刑事新派理论观点相当地契合。其中,刑事新派理论在实证的基础上提出犯罪原因的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决定论。区别于刑事旧派理论的犯罪原因自由意志论。在此基础上,刑事新派理论提出刑罚个别化的刑罚处遇对策,主张教育刑、目的刑的理念。刑事新派理论为少年犯罪处遇个别化提供了理论依据。经过对少年法发展历史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刑事新派理论不仅是少年法发展的理论依据,更为少年法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文共六章。每章内容如下:第一章刑事新派理论概述。本章共有刑事新派理论产生背景、主要观点及其与旧派理论的争论和解析三个部分。刑事新派理论产生于19世纪的欧洲大陆。当时,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鼎盛时期,工业文明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少年犯罪问题、累犯问题突出的背景,为刑事新派理论的产生提供了丰厚的现实土壤。刑事新派理论在科学主义风潮的影响下,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提出区别于刑事旧派理论的犯罪原因决定论的观点,认为犯罪不是自由意志的选择而是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进而,提出人身危险性才是考察犯罪的落脚点,且应针对不同的人身危险性和不同的犯罪原因采取差别的刑罚个别化处遇措施。第二章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的萌芽:少年犯罪法。本章涉及少年及相关概念、少年法的产生的历史考察和世界推广;从社会背景分析,少年法均产生于世界各国对少年犯罪问题的现实回应与刑事新派理论产生于相同的时代背景;少年法发端于少年犯罪法,少年犯罪法确定了非刑法化、非刑罚化、分离原则、保密原则、协商原则等特殊少年犯罪处理原则,均体现了刑事新派理论中犯罪社会原因决定论、人身危险性养成和特别预防的思想。第三章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犯罪法的发展:少年越轨法。本章结合犯罪学的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了少年越轨与少年犯罪的关系;进而对少年越轨法在各国少年法体系的确立进行规范性分析,少年越轨法有其特殊的早期干预保护理念、适用对象和多样性的处遇手段,具有非犯罪的本质。前述特征体现了刑事新派理论中犯罪原因考察后,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是影响犯罪发生、人身危险性或反社会人格形成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予以个别化的处遇,对越轨行为进行早期预防,防止少年犯罪的发生等理论。第四章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越轨法的拓展:少年保护法。本章界定了少年保护的概念,并区分了少年保护与越轨的内涵。从对少年越轨行为原因的考察,比较了少年保护与少年越轨的关系,尤其是对于处于监护不当、遭受虐待、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监护困境中儿童的保护即国家监护必要性问题进行了论证。为遭受家庭解组、刑事被害等儿童的信息隐私进行保护,排除新闻自由确有必要。少年保护法将私权监护带入了以国家公权监护作为保障的监护领域,体现了刑事新派理论中社会责任论中国家、社会的责任和对社会环境的改造将有利于减少少年越轨行为发生。第五章: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保护法的升华:少年福利法。本章分析了少年保护与少年福利的关系,进而论证少年福利的国家性、全面性、无差别性保护的理念。少年福利法涉及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权利保障。少年福利法体现了刑事新派理论中科际资源整合理念。即刑事新派理论最响亮的口号: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第六章刑事新派理论是少年法的理论根基。本章先分析了少年法发展的基本规律,少年法发展经历了由少年犯罪个人责任到社会责任、从局部到整体、从亡羊补牢的刑事司法到防患未然的少年福利保障的发展过程。少年法的发展是对刑事新派理论的检验和实践。实践证明,少年福利保障即前置工作的付出得多,则打击犯罪的任务就越轻,而前置福利付出不足,则打击少年犯罪任务越重。总体上是会收支平衡的,但是对于少年个人和社会发展而言,则意义完全不同。无论是惩罚、保护还是教育都与家长身份相契合的少年法体系构建,体现了国家亲权基本理念下,国家的权责和社会责任的公担思想。刑事新派理论为少年法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少年刑法从成人刑法中脱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少年法应以少年的健康发展为基本理念。而少年法发展中的创新与实践也为成人刑法等领域提供借鉴。尽管各国对少年法的内容不断扩充进程有所不同,但是少年法的保护主义理念与各国的本土文化不断融合,少年法的发展都离不开其理论根基——刑事新派理论的有力指引。
李奕锭[7](2015)在《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家庭功能理论为视角》文中认为家庭作为未成年人生活和社会化的基本场所,历来被视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正如法国作家福楼拜所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纵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是操纵在父母手里。”家庭预防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家庭功能的良好运作,家庭结构又是影响家庭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犯来自单亲家庭。因此,结构因素有可能导致家庭功能失调,又通过家庭功能这一媒介,从而引发未成年人的犯罪。尤其是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更为开放,单亲家庭的数量与日俱增,使得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不得不生活在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中。关注并研究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单亲家庭存在家庭功能失调进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将家庭功能理论作为研究工具,在分析全国主要城市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从经济功能、情感功能、社会化功能角度分析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最后提出相应的改进或者恢复家庭功能的措施,以预防单亲家庭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全文约四万字,除引言和结语外,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理论概说,主要通过对家庭功能理论研究现状的梳理,明确单亲家庭结构残缺会影响家庭各个功能的正常运作,而家庭功能又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息息相关。因此,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第二部分通过数据分析,阐明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犯罪现状,即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始终较高,且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有加重的趋势。运用案例分析,指出了由现状所反映出来的该群体犯罪的特点:在动机上以满足物质需求、补偿情感需求和逃避反抗不当家教为主;在权益侵害上集中于对财产权益以及人身权益的侵害;从犯罪行为上来看呈现出团伙作案比重大、临时起意犯罪多以及由不良行为发展而来的特点。第三部分笔者运用犯罪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的相关原理分析犯罪成因。从经济功能角度分析了单亲家庭存在经济能力落后、教育支持不足以及居住环境不佳的问题,这些问题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产生相对剥夺感、社会认可失范和受亚文化感染。从情感功能角度分析了单亲家庭的双亲关怀缺失、家长疏于照顾等现象,会导致未成年人对家庭的依附削弱,进而威胁其健康人格养成。从社会化功能角度分析了单亲家庭的矛盾冲突,会为未成年人树立不良示范;单亲家长性别单一,缺少角色示范;教育方式不当,容易诱发逆反心理等一系列问题。第四部分根据对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联系生活实际,提出相应的改进或者弥补家庭功能的措施,如制定福利政策,发展单亲子女职业教育、完善监护制度等,力求在无法改变家庭结构的情况下,尽量使家庭功能正常运作,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预防其走上犯罪道路。
李米[8](2015)在《别让孩子被“坏同伴”带错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青少年的成长,"同伴"成为他们的主导影响源。青少年总是非常在意同伴群体对自己的评价,他们把这些评价视作自我价值的体现和获得自尊的途径。因此,不良同伴的影响成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在长期的犯罪学研究中,专家发现,大量青少年犯罪始于不良行为。为了深入研究和及早干预青少年不良行为,认识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具体的应对方法以及预防策略,团北京市委联合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共同就北京市
彭国华[9](2015)在《谈小学生法制意识培养》文中研究表明校园文化建设需要培养一批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青少年。作为教师,要找准学生违规违纪的真正原因,树立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极大力度关心和爱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让他们树立法制意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史景轩[10](2014)在《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及其演变》文中指出日本教育一向被认为是成功的范例,然而,在其成功的背后却蕴藏着巨大的矛盾与冲突。日本校园暴力是日本教育矛盾与冲突的具体表现,也是学校矛盾与冲突集中爆发的节点。因此,我们运用“结构互动理论”,以校园暴力为视角,通过研究日本校园暴力的背景、发生及演变过程中,团伙结构、班级结构、学校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青少年在不同结构中所受到的影响,分析日本教育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与青少年亚文化对校园暴力的影响,分析学校中的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寻找促使校园暴力向更严重发展的结构性因素,审视日本校园暴力的发生原因和解决对策,对我国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明治维新以后到二战前,日本校园暴力处于原发状态。在日本的近代化与传统的冲突背景中,校园暴力以学生间的暴力、对教师的暴力和暴力破坏学校设施的三种类型存在。战后60年日本教育几经变革,但是校园暴力却始终伴随着青少年的成长历程。战后日本校园暴力的演变分为四个阶段:二战结束后校园暴力的散在化(1945-1954)。这一时期日本经历了战后重建和第一次少年不良行为的高峰期。少年不良行为主要是因为供给困难和家庭贫困造成的。日本战后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校园暴力表现为零星出现,以学生间暴力为主,对教师的暴力几乎没有,破坏学校设施也只是少有的几起放火事件。高速发展期校园暴力的普遍化(1955-1972)。这一时期日本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第二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到来。教育也为选拔人材出现跨越式发展,考试竞争激烈,管理主义盛行。校园暴力有所增长,学生间暴力明显增加,并出现团伙化倾向;对教师的暴力开始出现;破坏学校设施主要是放火行为,数量增多。社会成熟期校园暴力的总爆发(1973-1984)。这一时期随着世界石油危机的到来日本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开始消化快速发展累积下来的社会矛盾。第三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到来。学校教育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校园暴力的爆发,甚至出现班级崩溃。学生间暴力明显增多,但更为严重的是“教师受难时代”的来临,破坏学校设施除了放火之外,以大规模打碎玻璃为主要形式。泡沫破裂期校园暴力的新动向(1985-2005)。这一时期日本经济泡沫破裂,世界金融危机爆发,日本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和社会改革。校园暴力问题又大幅增长,学生间的暴力由过去的显性化向着显性和隐性相结合的阶段发展,从过去可见的、身体攻击型的、直接对抗型的暴力为主,转向以隐蔽的、语言、心理攻击型的、虚拟的、阴毒的欺辱为主的方式。对教师暴力和破坏学校设施相对弱化。反思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分析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总结校园暴力演变的特点,归纳日本应对校园暴力的经验、教训及启示。提出教育的过快发展是造成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日本道德教育在促进儿童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方面存在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是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关键;家庭和学校互相指责、推卸责任是日本校园暴力问题无法解决的根本症结。
二、逃学和夜不归宿是犯罪的温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逃学和夜不归宿是犯罪的温床(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研究的背景 |
二、选题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基础理念 |
第一节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关概念 |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概念 |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基础理论 |
第二节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殊性 |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特殊 |
二、未成年社区矫正手段特殊 |
三、未成年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特殊 |
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价值追求 |
第二章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未成年社区矫正实施历程与现状 |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发展与探索 |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证调查 |
第二节 未成年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供给粗放 |
二、未成年人矫正执法体系不协调 |
第三章 境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 |
一、美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做法 |
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日本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
一、日本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做法 |
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我国澳门的少年保护制度 |
一、主要做法和特点 |
二、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启示 |
第四节 我国台湾的少年福利制度 |
一、主要做法和特点 |
二、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体系 |
一、整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 |
二、扩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范围 |
三、细化保障被矫正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
第二节 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体制 |
一、提高矫正队伍的专业水准 |
二、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
三、丰富矫正项目和制定针对性方案 |
四、提高社公众的认可度 |
五、跨区域统筹协调地区资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校外寄宿生的社会控制类型及生成路径研究 ——基于海南省某市8名中学生的访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一、概念界定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参考理论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对象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实施 |
第二章 脱离学校和家庭控制的校外寄宿生生活状况 |
第一节 大量的课余时间和自主的活动安排 |
一、丰富的课余时间 |
二、课余时间的地点和活动安排 |
第二节 同辈群体为主的生活模式 |
一、与父母联系较少 |
二、与经历相似的同辈群体共同生活 |
三、与社会青年等同龄群体的交往 |
第三章 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类型 |
第一节 社会控制的类型划分 |
第二节 自我控制的凸显:学校、家庭控制到自我内在调节 |
一、依托习惯型自我控制 |
二、依托自信型自我控制 |
三、依托期望型自我控制 |
第三节 家庭控制方式的改变:由直接控制变为间接控制 |
一、害怕父母知道自己干坏事 |
二、成绩不理想时父亲做思想工作 |
第四节 外在控制主体的更替:由家庭到房东的控制 |
第五节 同辈群体的控制 |
一、同辈群体的直接控制 |
二、同辈群体的间接控制 |
第四章 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生成路径 |
第一节 一步到位:由外在控制直接形成自我控制 |
一、家庭及室友影响下追求高教育志向 |
二、自己并不差:建立自信和想证明自己 |
第二节 中间过渡:经过他人控制代替后形成自我控制 |
一、由父母的间接控制后逐渐形成较高的自我控制 |
二、由同辈群体的直接控制后逐渐形成自我控制 |
第三节 失控与回归:过程曲折的形成稳定自我控制 |
一、从憎恨老师、早恋到认同老师和专心学习 |
二、从打架斗殴、沉迷玩乐到遵守计划、认真学习 |
第五章 总结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一、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基本情况 |
二、校外寄宿生社会控制的再思考 |
第二节 研究反思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心理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文献综述 |
1.1 问题少年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1.1 问题少年的概念界定 |
1.1.2 问题少年的问题类型 |
1.1.3 问题少年的影响因素 |
1.1.4 问题少年的干预实践 |
1.2 家庭治疗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家庭治疗的概念内涵 |
1.2.2 家庭治疗的理论基础 |
1.2.3 家庭治疗的基本假设 |
1.2.4 家庭治疗的干预目标 |
1.2.5 家庭治疗的经典理论 |
1.2.6 家庭治疗的新兴理论 |
1.2.7 中国家庭治疗的发展 |
1.3 问题少年的家庭归因与家庭治疗研究综述 |
1.3.1 理论研究:家庭因素对问题少年的影响以及评估 |
1.3.2 应用研究: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心理矫治现状 |
1.4 美国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少年司法领域中的家庭干预项目 |
1.4.1 “父母-子女调解计划” |
1.4.2 功能性家庭治疗 |
1.4.3 功能性缓刑和假释项目 |
1.4.4 功能性家庭治疗-儿童福利项目 |
1.4.5 多系统治疗 |
1.4.6 奇幻岁月 |
1.4.7 多维家庭治疗 |
1.4.8 家庭加强计划:父母与青少年 10 |
1.4.9 父母管理培训 |
2 研究构思 |
2.1 研究目标 |
2.2 研究意义 |
2.2.1 理论意义 |
2.2.2 实践意义 |
2.3 研究思路 |
2.3.1 干预形式:个别家庭治疗与团体家庭治疗相结合 |
2.3.2 干预对象:不良少年、违法少年与未成年犯均涉及 |
2.3.3 研究方式:过程研究与结果研究相结合 |
2.3.4 应用实践:干预内容、干预效果、形式载体相结合 |
2.4 研究方法 |
2.5 评估工具 |
2.5.1 90 项症状清单 |
2.5.2 系统家庭动力学自评问卷 |
2.6 总技术路线 |
3 研究一:个别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干预研究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对象 |
3.2.1 家庭入组标准与排除标准 |
3.2.2 研究对象信息 |
3.2.3 研究对象来源 |
3.3 干预方法 |
3.3.1 干预理论定位:系统式家庭治疗 |
3.3.2 干预方法说明:系统式家庭治疗的策略和技术 |
3.3.3 干预方法补充:系统式家庭治疗中其他流派技术的整合应用 |
3.4 干预设计 |
3.4.1 时间设置 |
3.4.2 保密设置 |
3.4.3 咨询师设置 |
3.4.4 质量控制 |
3.5 研究程序 |
3.5.1 干预前测 |
3.5.2 实施干预 |
3.5.3 干预后测 |
3.5.4 咨询回访 |
3.6 研究结果 |
3.6.1 定性评估结果 |
3.6.2 定量评估结果 |
3.6.3 跟踪回访调查结果 |
3.7 讨论 |
3.7.1 量表结果说明 |
3.7.2 回访结果说明 |
4 研究二:团体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干预研究 |
4.1 研究目的 |
4.2 研究对象 |
4.2.1 子女入组标准 |
4.2.2 家长入组标准 |
4.2.3 家庭排除标准 |
4.3 干预方法 |
4.3.1 干预理论定位:多家庭治疗 |
4.3.2“亲子课堂”方案大纲 |
4.4 干预设计 |
4.4.1 时间设置 |
4.4.2 保密设置 |
4.4.3 咨询师设置 |
4.5 研究程序 |
4.5.1 干预前测 |
4.5.2 实施干预 |
4.5.3 干预后测 |
4.6 研究结果 |
4.6.1 前测 |
4.6.2 后测 |
4.6.3 前后变化值 |
4.7 讨论 |
5 研究三:个别家庭治疗与团体家庭治疗的干预对比研究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对象 |
5.3 研究程序 |
5.4 研究结果 |
5.4.1 前测 |
5.4.2 后测 |
5.4.3 前后变化值 |
5.5 讨论 |
6 研究四: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干预模式探索 |
6.1 研究背景 |
6.1.1 家庭治疗的过程研究与结果研究 |
6.1.2 家庭治疗的干预模式 |
6.2 研究目的 |
6.3 研究方法 |
6.4 研究对象 |
6.4.1 建立理想干预模式的材料来源 |
6.4.2 建立实践干预模式的材料来源 |
6.5 研究程序 |
6.6 理想干预模式的构建 |
6.6.1 SFT资料研究与案例研究的关系与意义 |
6.6.2 SFT资料研究过程 |
6.6.3 SFT案例研究过程 |
6.6.4 理想干预模式 |
6.7 实践干预模式的构建 |
6.7.1 案例报告研究过程 |
6.7.2 实践干预模式 |
6.8 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基础干预模式及应用实例 |
6.8.1 基础干预模式 |
6.8.2 基础干预模式应用实例 |
6.9 讨论 |
7 研究五: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干预载体研究 |
7.1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少年司法领域对“家庭干预”的呼声 |
7.2 “家庭干预”未来构想:社区家庭帮助计划 |
7.2.1 社区家庭帮助计划的基本概念 |
7.2.2 社区家庭帮助计划的基本职能 |
7.2.3 社区家庭帮助计划的档案管理 |
7.2.4 社区家庭帮助计划的对接服务 |
7.3 讨论 |
8 总讨论 |
8.1 对干预过程和未来应用的思考 |
8.1.1 个体症状与SCL |
8.1.2 家庭动力特征与SSFD量表的适用性 |
8.1.3 青春期、问题少年与家庭的关系 |
8.1.4“症状”不是“罪状” |
8.1.5 家庭治疗与影响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 |
8.1.6 家庭治疗不建议在量刑裁决前使用 |
8.1.7 家庭治疗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价值 |
8.2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8.2.1 本文的创新 |
8.2.2 本文的不足与未来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家庭治疗知情同意书 |
附录B 家庭治疗保密协议书 |
附录C 家庭治疗跟踪回访调查问卷 |
附录D 亲子课堂保密协议与知情同意书 |
附录E 家庭治疗案例报告(格式) |
附录F 90 项症状清单(部分) |
附录G 系统家庭动力学自评问卷(部分)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中职生不良行为现状及其干预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社会背景 |
(二)政策背景 |
(三)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问卷调查法 |
3.访谈法 |
4.个案研究法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中职生 |
(二)不良行为 |
(三)中职生不良行为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一)失范理论 |
(二)社会学习理论 |
(三)标签理论 |
第二章 中职生不良行为的现状 |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实施方法 |
(一)问卷的设计 |
(二)访谈的设计 |
(三)调查的实施 |
二、中职生不良行为现状分析 |
(一)中职生不良行为特征 |
(二)教师对不良行为的处理方式 |
(三)小结 |
第三章 中职生不良行为的成因分析 |
一、同伴群体的交叉感染 |
(一)同伴群体行为对中职生行为的影响 |
(二)同辈群体间的不良亚文化对中职生价值观的影响 |
(三)同辈群体对中职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影响 |
二、家庭因素的诸多不良 |
(一)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 |
(二)缺损的家庭结构 |
(三)不和谐的家庭环境 |
三、校园环境的污名伤害 |
(一)“污名化”对中职生自信心的影响 |
(二)“污名化”对中职生带来消极标签作用 |
(三)“污名化”对中职生课堂行为的影响 |
四、社区文化的消极影响 |
(一)不良社区文化对中职生价值观的影响 |
(二)不良社区文化对中职生人格的影响 |
(三)不良社区文化对中职生社会化的影响 |
第四章 中职生不良行为干预策略 |
一、扎根课堂,塑造良好学习习惯 |
(一)先行控制,预防为主 |
(二)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 |
(三)营造良好课堂氛围 |
二、加强道德教育,提高道德判断能力 |
(一)加强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道德观 |
(二)运营案例教学法,提高道德判断能力 |
(三)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增强道德体验 |
三、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塑造科学的生活习惯 |
(一)改善家庭教养方式,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
(二) 优化家庭教育方式,塑造良好的生活习惯 |
(三)采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模式,培养积极健康人格 |
四、拓展渠道,优化家校合作实效 |
(一)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增强家长家校合作意识 |
(二)利用现代科技,形成家校合作长效机制 |
(三)加强家长教师相关培训,增强家校合作力度 |
五、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
(一)鼓励社会工作者加入,创建专业辅导团队 |
(二)加强中职学校与高校合作,友情帮扶“不良行为者” |
(三)净化周边和社区环境,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新疆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关于失范和学生群体失范的研究 |
(二)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具体表现的研究 |
(三)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成因的研究 |
(四)已有研究的总结 |
三、研究方法 |
(一)参与观察法 |
(二)访谈法 |
(三)文本分析法 |
四、研究过程 |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 |
(二)研究现场的进入 |
(三)研究资料的收集 |
(四)研究现场的退出 |
(五)研究伦理的反思 |
五、核心概念界定 |
(一)外来务工子女 |
(二)失范行为 |
六、相关理论介绍 |
(一)标签理论 |
(二)社会控制理论 |
第一章 规范与失范:何为失范行为 |
一、“失范”从何而来 |
(一)何为规范 |
(二)失范何以发生 |
二、教育规范的形成和发生机制 |
(一)教育规范的内涵及形成过程 |
(二)教育规范发生的机制及作用 |
三、失范行为的认定过程 |
(一)认定依据:正式规范和非正式规范 |
(二)认定手段:教育规训和惩罚 |
(三)认定结果:标签化的“失范者” |
第二章 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
一、课堂中的失范行为 |
(一)学习方面的失范行为 |
(二)纪律方面的失范行为 |
(三)师生关系方面的失范行为 |
(四)考试方面的失范行为 |
二、课堂外的失范行为 |
(一)打架斗殴 |
(二)早恋 |
(三)自残 |
三、学校外的失范行为 |
(一)抽烟 |
(二)夜不归宿 |
(三)进出营业性娱乐场所 |
第三章 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发生背后的困境及归因探析 |
一、家庭场域 |
(一)不良的家庭氛围 |
(二)父母期望过高 |
(三)父母陪伴过少 |
(四)专制型的父母教养方式 |
(五)得不到父母情感上的支持 |
二、学校场域 |
(一)学习动机不强 |
(二)教师行为的失范 |
(三)不良同伴关系及同伴的不良影响 |
第四章 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思考 |
一、家庭方面 |
(一)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
(二)改善父母教养方式 |
(三)不可随便“贴标签” |
二、学校方面 |
(一)提高教师素质 |
(二)改革教学内容,关心社会处境不利的学生 |
三、社会方面 |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
附录 |
附录一:S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附录二: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表 |
(6)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刑事新派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刑事新派理论产生的背景 |
一、社会背景 |
二、文化背景 |
三、理论背景 |
第二节 刑事新派理论观点摘要 |
一、犯罪原因论:决定论 |
二、犯罪论的立场:人身危险性 |
三、刑罚论立场:特殊预防理念 |
第三节 刑事新派理论与旧派理论之争及其评析 |
一、犯罪原因论:自由意志论亦或社会决定论 |
二、犯罪论: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 |
三、刑罚论:报应刑与预防刑 |
第二章 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的萌芽:少年犯罪法 |
第一节 少年概述 |
一、少年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
二、“少年”主体资格独立的三维视角 |
第二节 少年法的萌芽:少年犯罪法 |
一、少年犯罪的定义 |
二、少年犯罪法基本理念——亡羊补牢的保护主义理念 |
三、少年犯罪法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少年犯罪法的产生与刑事新派理论 |
一、从时间上: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均产生于十九世纪 |
二、少年犯罪法对刑事新派理论的实践 |
三、少年犯罪法在刑事新派理论思想的主导下产生 |
第四节 少年犯罪法所体现的刑事新派理论 |
一、少年犯罪法非刑法化与刑事新派理论 |
二、少年犯罪法非刑罚化与刑事新派理论 |
三、少年犯罪法非正式性与刑事新派理论 |
四、少年犯罪法非公开性与刑事新派理论 |
第三章 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犯罪法的演进:少年越轨法 |
第一节 少年犯罪与少年越轨 |
一、少年越轨概述 |
二、少年犯罪与少年越轨二者关系 |
第二节 少年越轨法 |
一、少年越轨法的发展简史 |
二、少年越轨法的基本理念——防微杜渐的保护主义理念 |
三、少年越轨法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少年越轨法中体现的刑事新派理论 |
一、少年越轨行为早期干预与刑事新派理论 |
二、人身危险性决定少年越轨法适用对象的特殊性 |
三、少年越轨处遇特殊性体现特别预防思想 |
第四章 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越轨法的拓展:少年保护法 |
第一节 少年越轨与少年保护 |
一、少年保护概述 |
二、少年越轨与少年保护的关系 |
第二节 少年保护法 |
一、少年保护法的发展简史 |
二、少年保护法的基本理念——遮风挡雨的保护主义理念 |
三、少年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少年保护法体现的刑事新派理论 |
一、少年保护的责任主体来源于社会决定论 |
二、少年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来源于对犯罪原因的科学调查 |
第五章 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保护法的升华:少年福利法 |
第一节 少年保护与少年福利 |
一、少年福利概述 |
二、少年保护与少年福利的关系 |
第二节 少年福利法 |
一、少年福利法的发展简史 |
二、少年福利法的基本理念——未雨绸缪的保护主义理念 |
三、少年福利法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少年福利法体现的刑事新派理论 |
一、少年福利法的基本内容取决于犯罪原因论 |
二、平等的福利措施与人身危险性的形成 |
三、全面的少年福利与整体刑法观 |
第六章 刑事新派理论是少年法的理论根基 |
第一节 少年法发展的历史脉络 |
一、少年法的肇始 |
二、少年法发展脉络的梳理 |
三、少年法整体图景的引申 |
第二节 少年法对刑事新派理论的实践 |
一、少年法的发展立足于科学主义 |
二、少年法体系围绕“人身危险性”的管控而构建 |
三、少年法对功利主义的价值追求 |
第三节 刑事新派理论对少年法的潜在指引 |
一、基本理念上:国家亲权理念 |
二、方法上:科学构建少年法律保护体系 |
三、具体措施上:整合社会资源培养有责任心的少年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类参考文献 |
二、外文类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7)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家庭功能理论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目前对单亲家庭的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 |
一、家庭功能与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概说 |
(一)家庭功能理论概述 |
(二)单亲家庭之家庭功能残缺 |
(三)家庭功能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 |
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
(一)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概述 |
(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
三、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 |
(一)经济功能的角度分析 |
(二)情感功能的角度分析 |
(三)社会化功能的角度分析 |
四、预防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
(一)改进经济功能 |
(二)改进情感功能 |
(三)改进社会化功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别让孩子被“坏同伴”带错路(论文提纲范文)
在最需要帮助时反而被放弃 |
切断不良交往,回归健康生活 |
链接 |
什么是外展社会工作服务 |
(10)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及其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原因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原因 |
(二)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校园暴力 |
(二)欺辱 |
(三)少年不良行为 |
(四)青少年亚文化 |
(五)教育病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和不足 |
(一)本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主要不足 |
第1章 二战前日本校园暴力的原发状态 |
1.1 日本的近代化与传统的冲突 |
1.1.1 社会变迁与日本人性格的双重性 |
1.1.2 武士文化与暴力性格 |
1.1.3 学校教育中的矛盾与冲突 |
1.2 校园暴力的原发状态 |
1.2.1 学生间的暴力 |
1.2.2 学生反抗学校、排斥教师的行为 |
1.2.3 破坏学校设施的暴力行为 |
1.3 二战前日本校园暴力的特点 |
1.3.1 校园暴力反映的是教育的矛盾与冲突 |
1.3.2 二战前的校园暴力还处于原发状态 |
1.3.3 铁拳制裁是日本学校的特有现象 |
1.3.4 直接对教师使用暴力和对物品设施的破坏很少 |
1.3.5 对学校和老师的集体抗议和反抗行为较多 |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二战结束后日本校园暴力的散在化(1945-1954) |
2.1 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产生的背景 |
2.1.1 二战后日本社会经济的变化 |
2.1.2 青少年亚文化 |
2.1.4 第一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 |
2.1.5 日本学校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
2.2 少年不良行为与校园暴力的散在化 |
2.2.1 学生间暴力零星出现 |
2.2.2 几乎没有对教师的暴力 |
2.2.3 火烧学校事件偶有发生 |
2.3 日本校园暴力散在化时期的对策 |
2.3.1 防止中小学生不良化的运动 |
2.3.2 肃清不健康文化 |
本章小结 |
第3章 高速发展期日本校园暴力的普遍化(1955-1973) |
3.1 经济高速发展与西方文化冲击 |
3.1.1 “已经不是战后”的时代 |
3.1.2 家庭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影响 |
3.1.3 第二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 |
3.1.4 学校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 学生间暴力增多 |
3.2.1 流行带刀上学与学生间暴力事件 |
3.2.2 从铁拳制裁到集团欺辱 |
3.2.3 “模仿银幕”引发学校暴力事件 |
3.2.4 团伙暴力普遍化 |
3.2.5 毕业典礼成为发泄场所 |
3.2.6 升学班与就业班学生的互殴 |
3.3 对教师暴力的出现 |
3.3.1 师生关系恶化是对教师暴力的主因 |
3.3.2 个别学校对教师暴力增多 |
3.3.3 政治纷争下的师生矛盾 |
3.3.4 反抗学校守则引发的问题 |
3.4 火烧学校是破坏学校设施的主要形式 |
3.4.1 因被欺辱而放火 |
3.4.2 因“讨厌上学和考试”而放火 |
3.4.3 不良行为学生放火 |
3.4.4 因心理问题而放火 |
3.5 日本校园暴力普遍化时期的对策 |
3.5.1 防止学生不良行为运动 |
3.5.2 警察厅重视儿童的收容教育工作 |
3.5.3 学校的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4章 社会成熟期日本校园暴力的总爆发(1973-1984) |
4.1 校园暴力总爆发的背景 |
4.1.1 校园暴力爆发的经济与社会背景 |
4.1.2 第三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 |
4.1.3 流行文化的影响 |
4.1.4 家庭的变化和影响 |
4.1.5 20 世纪 80 年代的教育矛盾与危机 |
4.2 学生间暴力的升级 |
4.2.1 校园暴力总爆发的前奏 |
4.2.2 学生伙伴关系的恶化 |
4.3 教师受难时代的来临 |
4.3.1 埼玉县 B 中学事件与教育的一味迁就 |
4.3.2 中野七中事件与学校管理的不统一 |
4.3.3 教师谢罪事件助长暴力的升级 |
4.3.4 尾鹫中学事件与校园暴力的深刻化 |
4.4 暴力破坏学校设施的广泛参与 |
4.4.1 放火烧学校 |
4.4.2 以反对校规和打碎玻璃为主要形式 |
4.4.3 在学校制造爆炸事件 |
4.4.4 小岩四中事件为代表的学校暴乱 |
4.5 日本校园暴力总爆发时期的对策 |
4.5.1 社会各界的努力 |
4.5.2 文部省采取的对策 |
4.5.3 学校管理方面的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5章 泡沫破裂期日本校园暴力的新动向(1985-2005) |
5.1 世纪之交日本社会的变迁 |
5.1.1 金融危机的爆发与日本社会的变化 |
5.1.2 将加强法律教育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 |
5.1.3 继续推进教育改革 |
5.2 学生间暴力从显性向显性隐性相结合转变 |
5.2.1 “校园暴力沉静化”的背后 |
5.2.2 对欺辱的研究与认识 |
5.2.3 新传媒成为欺辱的新途径 |
5.2.4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
5.2.5 佐世保小学女生杀人事件 |
5.3 对教师暴力的新动向 |
5.3.1 崩溃学校中的教师 |
5.3.2 突发型暴力增加 |
5.3.3 强化管理的学校 |
5.4 暴力破坏学校设施的弱化 |
5.4.1 虽有数量上升但无重大事件 |
5.4.2 小规模的破坏玻璃事件 |
5.4.3 山口县光高中爆炸事件 |
5.5 日本应对校园暴力新动向的对策 |
5.5.1 关于欺辱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
5.5.2 日本应对网络欺辱的方法 |
5.5.3 文部省主导修改校规 |
5.5.4 学校与相关机构进行协作 |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的反思 |
6.1 日本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分析 |
6.1.1 经济成长和社会变迁与校园暴力的关系 |
6.1.2 家庭问题是校园暴力的温床 |
6.1.3 个人的心理问题是校园病理的基础 |
6.1.4 死板的管理是校园暴力的直接原因 |
6.1.5 青少年亚文化是校园暴力的催化剂 |
6.1.6 大众传媒是校园暴力的助推器 |
6.2 日本校园暴力演变的特点 |
6.2.1 从表面化到深刻化 |
6.2.2 从显性化到显性隐性相结合 |
6.2.3 校园暴力的集团化特征 |
6.3 日本应对校园暴力的经验、教训及启示 |
6.3.1 日本化解教育矛盾与冲突的经验 |
6.3.2 日本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教训 |
6.3.3 日本应对校园暴力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四、逃学和夜不归宿是犯罪的温床(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研究[D]. 周婉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9)
- [2]校外寄宿生的社会控制类型及生成路径研究 ——基于海南省某市8名中学生的访谈[D]. 周江海.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9(12)
- [3]家庭治疗对“问题少年”的心理干预研究[D]. 徐超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7(02)
- [4]中职生不良行为现状及其干预策略研究[D]. 刘丽. 鲁东大学, 2017(01)
- [5]新疆外来务工子女失范行为的个案研究[D]. 程敏. 石河子大学, 2016(02)
- [6]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D]. 杨新慧.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7]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家庭功能理论为视角[D]. 李奕锭.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8]别让孩子被“坏同伴”带错路[J]. 李米. 青春期健康, 2015(05)
- [9]谈小学生法制意识培养[J]. 彭国华. 平安校园, 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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