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商经济问题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张荣苏,张秋生[1](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界海外华商研究述评》文中研究指明论文将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中国学界对海外华商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在梳理和分析不同阶段研究成果及特点基础上,对当前华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思考和建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商研究成果丰硕,在华人经济性质及其在居住国经济中的地位、海外华商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华商资本与中国经济发展、华商网络和华商跨国实践等几个方面引起不同学科的广泛关注。在此基础上,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该领域的研究:扩大华商研究对象和空间;从不同层面考察华商特性;从长时段系统考察海外华商的传统性向现代性转变;构建和深化华商网络研究的相关理论;进一步认识"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华商与中国经济的互动关系。
陈永华(Chan Wing Wah)[2](2017)在《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文中研究说明中国人移民外地的历史悠久而且漂洋过海无处不到,所谓“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华人移民异地先侨居,後发展为落地生根,与当地非华族主体共存共荣,渐次融入主流社会。他们把中国文化习惯、物质文明带到异地,经历多年累积构建而成当地多元化民族和多元文化的一分子。同时华侨散布各国,进一步把中国文化发展为世界性的中华文化。对海外华侨华人的历史研究可追朔100年前之清末民初。但由於华侨华人事务、活动繁多,分布的地域国家也非常广泛。於是有着众多可供历史研究的选材下,多数学者的着作是华侨在某国家、某地区生活状况的国别史,或是专科领域的教育、媒体、经济、宗教和社团等,或是专题专案的关於成功企业家、革命家(对中国近代政治而言)、某类物质文明或个别乡族文化。对於海外中华商会或某国家中华商会的专门研究是稀少。发掘海外中华商会的重要性,是近年的事。中国在开放改革後,市场经济重新成为中国经济的另一半。商业活动、商人和商会又在国内蓬勃起来,连带推动对近现代中国商业活动和商人组织的经济、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中国的商业、商人、商人组织的活动和历史展开研究,除了在中国近现代史有学术价值外,实际重要意义是帮助中国寻找一条合适自已的经济发展之路。在20世纪末的90年代,着名历史学家章开沅领导团队对中国商会历史作出大规模系统性的研究,继而引发连串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商会研究热潮。进入21世纪,全球急速一体化使中国对世界经济开放的政策加大力度。政府修改了 20世纪90年代的“引进来、走出去”的被动战略转变为21世纪的主动方式“走出去、引进来”。在上世纪末,中国“崛起”的现象已引起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未来10年中国对全球的经济影响力再度攀昇是可以预期的。另一个影响中国和印尼的关系而又与印尼中华商会相关的是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中、印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与世界华商网络接轨。同时段中国商会学者也发现中国的商会组织随华侨移民海外,并且已经自然发展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中华商会网路。他们在中国商会的档案中也发现中国的商会与各地海外中华商会曾经有着长期紧密的关系和通讯。因而在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内着名华侨历史研究大学的支持下对海外中华商会(南洋区)的专门研究。南洋区是中国人最早移民也是最多华侨的地域,其中以印尼为最突出。估计印尼华人人口在1000万以上,是中国以外最大华人族群的居住国,当地华商更是印尼经济的主力。可是至今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是稀少。在众多印尼国别史上,学者往往侧重於教育、经济、宗教等明显社会议题的论述。即使在社团的研究论着中,有关印尼中华商会的内容也是稍有涉及,通常是放在业缘社团中的一栏目,给予小篇讨论。从而忽视了中华商会对中国、印尼关系和印尼华人近今100多年历史的重要贡献。论文是采用“总体式”专题研究的方法。印尼中华商会定义为:由印尼华侨华人在印尼成立的商会,组织成员为华商,商会主要服务对象为华侨华人,并承传着中华文化。总体史强调宏观的、综合的、长时段的研究。把握和审视是宏觐的,切入是微观的,描述是全方位的,观察包括了“时段性”和“统合长时段”性两种。在研究分析时也可用历史学、国际关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的说,论文是对印尼中华商会和活跃其中的商人进行研究。透过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看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会三者之间复杂的联系,看印尼中华商会与上述三个政社群体之间的关系,看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国近现代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论文选择了“中、印关系”作为宏观环境的切入角度,以在过去115年内中、印关系和中华商会的重要事件作为分时段的指标。经过四章的“时段”性分析,清楚显示了印尼中华商会在不同的时段,都对中国近现代史里的中、印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时段,她的角色扮演和功能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中、印关系中的三大政社群体,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人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最後,综合各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出一个动态式的观察来,它成为评论印尼中华商会对中、印关系的总体作用的基础。在中国、印尼近今115年的历史里,两国的内、外政局急剧变化带动着中、印关系的起伏。生存在中、印两国之间的印尼华侨华人固然是两地关系的重要元素之一。在20世纪前,印尼华侨可以说是中、印关系的始祖。到了清末之後,中国和印尼两地政府才成为中、印关系的主导者。由清末至1958年,当时代表着华侨的总机构-印尼中华总商会承担着重大的时代任命,带领着印尼华族在异国生存,维繋着与中国、印尼两国政府和华侨民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後进行社会主义建国,政府没有使用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里发挥功能。不幸地,在1965年印尼军事强人苏哈托施行邀进的同化华人政策,取缔了所有华人社团包括中华商会在内。从此时计算,印尼中华商会消失了 36年,到苏哈托被推翻下台三年後的2001年才得以复办。在进入21世纪初的15年,印尼中华商会再度在中、印尼关系中发挥她专长的经济功能,成就不少中、印经济贸易合作的成绩,使印尼渡过国家经济重大危机及帮助中、印两国修补过去的历史伤痕,为两国建立全面的战略性夥伴关系出了一分力。总的来说,印尼中华商会在历史的激流里,仍能保持她在中、印关系中的重要位置是靠着他们儒商智慧和坚毅的精神。她使用“三赢”的方程式使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同得益处,其中以经济益处为最基本;并适时地调和这三方面的关系,减少矛盾冲突,加强政治互信,为华侨和中华商会寻求最大的生存空间。在21世纪未来的中、印关系,相信印尼中华商会也会采用这个曾经被长期使用并证实为有效的“三赢”方程式去做出贡献。而且在2015年中、印两国刚宣布了两国的长期经济大战略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经济”,明显展示了双方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有非常强的互补性。以中、印关系现时的良好走势看,印尼中华商会在调谐印尼华人与中、印政府的关系是较为容易。但印尼中华商会的三赢方案并不是必胜的。从四个歴史时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中华商会的作用和“三赢方案”成效与当时“印尼华人国家认同”的争议情度有密切的关系。印尼中华商会的功能作用基本上是经济性质。但在不同时段的中、印内外政治环境形成不同的中、印关系状态时,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会赋予它额外的政治、外交、社会文教等其他重要任务,调教着它在不同时段的角色。印尼中华商会未来的挑战仍然是在“印尼华人的国家认同”争议。2015年7月一批“反华人”的人士组成了“原住民党”,并故意在8月17日印尼国庆日宣布,制造声势。现今世代,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国家有责任对国民作出一生的教育、照顾和保护,换取的是国民必须向国家效忠。是一种法理上的承诺。入了外国籍的华人对国家效忠必定是他们的国籍国,是法理上必须要做。如果他们的行为有损国籍国的利益时,必被定为叛国罪行。但在法理以外的感情归属,则各地民族和各人也有不同。人类的情感归属效忠对象可能是出.生国、或是居住国、或是祖籍国,甚至是宗教信仰。但不竟华人问题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敏感问题。中、印关系的三大主角,中、印两国政府和代表印尼华人的重要社圑,必须要合作,共同面对,主动地去解决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难题。笔者以印尼中华商会为历史研究个案,在论文开始写作之前,并未感到使用“总体史”研究范式的特点和好处。但使用後,意识到它是研究专题个案的很好方法。采用了“总体史式”的方法,能把印尼中华商会的特性和历史角色看得明白,也能总结出印尼中华商会“成功”、“失败”的因素和导致她在近今115年的中、印关系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因。继而本着“监古知今”学习历史的态度,推论印尼中华总商会在21世纪中、印关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相信此论文不单是一篇对印尼中华商会多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印经济史、社会史和外交史的一篇辅助参考。
刘杰[3](2015)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研究指明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三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庄国土[4](2020)在《21世纪前期海外华商经济实力评估》文中认为进入21世纪以后,海外华商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呈加速之势。不但华商富豪的财富翻倍累积,中小华商的数量和实力更是高速成长。尤其是中小华商,他们在全球的分布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已然成为海外华侨华人社会的主体。多数海外华商实力的快速成长不同程度地受惠于与中国的商贸合作,他们也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作出巨大的贡献,是中国最重要和最可靠的国际商贸伙伴。
朱英,郑成林,魏文享[5](2013)在《南洋中华商会研究:回顾与思考》文中研究指明南洋中华商会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南洋华人的经济及社会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如此,南洋中华商会在近代曾经与国内政府及商会有着密切互动,后来虽专注于在地化的商人整合,与国内一度有所隔离,但在20世纪90年代后逐步跨越国界,在推动东亚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华商网络建构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南洋中华商会的研究不仅可以使中国商会史更为完整,而且由此角度观察东南亚华人社会及东亚华人经济圈的整合,在此全球化时代更具独特的学术及现实价值。学界已经关注到这一课题的重要意义,也有不少优秀成果发表,但现有研究或以国别为界,或分离近代与当下,整体及纵向脉络尚不清晰,中华商会与华商网络、华人社会及全球化之关系也需要更宏观的审视。鉴于此,更需深入发掘史料,纵横比较,贯通近代与现在,沟通商会与社会,在整体性探讨、视角和理论方面有所突破,解析于学术及现实都有价值的真问题。
周国瑞[6](2016)在《清朝与朝鲜司法合作和交涉研究 ——以1882至1894年在朝华商相关案件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清光绪八年(1882)至光绪二十年(1894)间,清朝政府同属国朝鲜签订《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成功地变通了两国间的传统封贡关系,并开始强化对朝鲜的控制。有国外学者以《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中的若干对朝鲜不平等条款为据,认为晚清与朝鲜之间的关系具有“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关系的性质。但是,研判晚清与朝鲜之间关系的性质不能仅以两国签订的《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为据,更应关注双方关系演变过程中的实际状态。在《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签订后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量华商赴朝旅居经贸,并引发相当数量的民、刑事案件。《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规定清朝在朝鲜享有领事裁判权和司法仲裁权,因此通过考察清鲜官方围绕以在朝华商为中心的民、刑事案件的司法合作和交涉,能较为全面的呈现这一时期清鲜关系的真实面相,并深化对清鲜关系的认识,同时亦是对国外学者观点的一种回应。华商在朝鲜的民商事纠纷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商事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和打架斗殴等。商事债务纠纷的表现形式通常是朝鲜人拖欠华商货款。为尽快销案,朝鲜政府一般在捉拿本国欠债者及催要债务时,同清驻朝商务委员展开司法合作。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除“李范晋案”外,其余多因债务纠纷引发,所以清鲜双方的司法合作方式同在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一致。在“李范晋案”及打架斗殴的案件中,清鲜双方会依据对方的要求将本国涉案者抓获,然后审理结案。在民商事案件的司法交涉中,清驻朝商务委员坚持重罚违规、违法华商的原则。这隐含着安抚朝鲜和规范华商在朝鲜活动的双重含义。与此同时,坚持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民商事案件。而朝鲜政府不但争取案件司法审判权的痕迹明显,而且出现部分朝鲜官员拷打、讹诈、欺辱华商的现象。清驻朝商务委员虽然拥有案件的司法仲裁权,可是在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中依然十分重视朝鲜政府的意见,亦不因为华商是中国人而有所偏袒;而朝鲜政府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有意保护本国人民,这一态度使得大量朝鲜人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不能公正审判,遑论还华商公道及财物补偿。华商在朝鲜的刑事案件、海事案件种类较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其一、华商遇盗、遇火案件。对于华商遇盗、遇火案件频发的原因,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清、鲜两国人民之间的债务纠纷,还应该考虑到朝鲜民众生活艰难以及朝鲜社会不稳定的客观因素。此类案件的发生,通常是由于有朝鲜兵役做内应,于夜深人静时配合朝鲜不法之徒而发生的。对于此类案件,清鲜双方在案情信息的提供和派遣兵役捉拿犯罪嫌疑人等方面进行了司法合作。清驻朝商务委员为避免与朝鲜政府关系恶化,仅仅希望朝鲜政府妥善解决华商的财产损失问题,并不追究朝鲜政府如何及是否处置嫌犯的问题;朝鲜政府受司法成本过高、规避责任及摆脱清朝政府控制的外交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消极对待此类案件,拒不抓捕嫌犯,使得多数华商遇盗、遇火案件不能获得实质性的侦破,更难以对嫌犯进行审判。而清驻朝商务委员无权缉拿朝鲜犯罪嫌疑人,因此朝鲜政府在事实上主导着此类案件的审理走向。其二,命案。首先概述清朝与朝鲜围绕华商与朝鲜人之间命案进行的司法合作,如清驻朝商务委员会及时捉拿涉案华商,向朝鲜政府提供朝鲜嫌犯的行踪信息;朝鲜政府也能捉拿本国犯罪嫌疑人,配合清驻朝商务委员会审命案。通过对清鲜双方围绕命案进行具体交涉的分析可以看出,清鲜命案司法合作与交涉仍然具有传统色彩。主要是因为将涉案华商押回中国审断、清朝政府向朝鲜派人监督行刑,在两国历史上有成例可循。另外,无论是在华商为受害人还是作案人的案件中,清朝政府均表现主动;而朝鲜政府在朝鲜人为受害者的案件中表现主动,相反在华商为受害者的案件中表现被动。清朝政府表现积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管理和规范寓朝华商,以巩固清鲜宗藩关系;二是清朝政府处理涉外案件时,有重罚涉案华人的历史传统。朝鲜政府为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在朝鲜人为受害者的命案中表现积极是情理之中的;在华商为受害者的命案中被动应对,这同其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能力不足以及命案现场获取犯罪嫌疑人信息难度较大的因素有关。其三,华商对朝鲜海上走私贸易案件。以三起华商走私贸易案件为中心,分析清鲜官方审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态度。如果清鲜双方对案件的性质认定并无异议,那么在审理及执行审判结果时,基本遵守清驻朝商务委员的意见;如清鲜官方对华商走私贸易案的性质认定不一,那么双方在审理和交涉案件时的反应是暧昧的,即双方都没有像在其它华商被抢、被杀案件中(走私案件中,有华商被抢劫、被殴打致死的现象),那么坚决和迅速、严厉地处理涉案人员。这是因为华商对朝鲜的海上走私贸易,不但有助于朝鲜西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朝鲜地方甚至中央的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打击和抑制日本商业势力在仁川地区的扩张。其四、渔业纠纷案件。依据《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清朝和朝鲜两国渔民可到对方指定海域捕鱼。可是两国正式通渔后,有部分中国渔民违法越界捕鱼,并与朝鲜渔民争利,因而两国渔业纠纷案件不断发生。对此,清驻朝商务委员发给朝鲜政府告示,以警示中国渔民不得越界捕鱼,同时允许朝鲜政府自行捉拿中国违法和越界渔民。但是,这种司法合作并无实际作用。朝鲜政府希望清驻朝商务委员派遣兵役捉拿中国越界渔民,或向中国渔民征收渔税的方式,来防止和减少渔业纠纷案件的发生。可是,清驻朝商务委员并不支持这种司法合作方式。原因有三点:其一,控制山东渔民出海的源头在东海关,清驻朝商务委员无权过问;其二,渔民越界捕鱼问题属于中国内政问题,不在清驻朝商务委员权限范围之内;其三,维护中国渔民在朝鲜的利益,关乎与日本在朝鲜的战略竞争。其五、华商海难船只被抢劫案。依据《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清鲜双方改变了彼此间传统的海难救助制度,使之与世界接轨,规定双方不再承担彼此海难漂流船的救助费用。可是,将新的海难救助制度付诸实际后,效果并不尽人意,有不少华人海难船只被朝鲜人抢劫。清驻朝商务委员要求朝鲜政府进行司法合作,抓捕朝鲜嫌犯,可是朝鲜政府仅仅作了程式性的司法合作,不愿意做具体有效的配合。朝鲜政府之所以在此类案件中不愿意同清驻朝商务委员展开司法合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朝鲜将海难船只被抢案视为渔业纠纷案件的一种,但是清驻朝商务委员处理渔业纠纷案件的态度消极。其次,抢劫华人海难船只的朝鲜人以普通百姓为主,即使抓获也未必能够补偿华人损失和追回财物。再次,最主要的原因是朝鲜政府有摆脱清朝政府的控制、谋求外交独立的意愿。这就使得朝鲜政府在事实上主导着此类案件的审理走向。对于清朝在朝鲜的领事裁判权,应该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加以分析。若从历史层面看,清朝一向在它与朝鲜的司法审判中居主导地位,即使在两国封贡关系终结后,仍然在朝鲜享有领事裁判权。所以从历史的延续性看,在1882至1894年间清朝与朝鲜仍然保持上下等级关系,且清朝有强化对朝鲜控制的趋势下,清朝在朝鲜享有领事裁判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从现实层面看,晚清政府虽然意识到领事裁判权对中国司法主权的危害,不过,为了保护朝鲜免受日、俄等国的入侵,又考虑到两国法律法规的相似性、传统封贡关系的保留等因素,还是将领事裁判权推行到朝鲜。而列强与朝鲜签订的修好通商条约中普遍拥有领事裁判权。所以很难要求清朝在与朝鲜保持上下尊卑关系的情况下,同朝鲜拥有平等的司法审判权。而通过对清鲜双方围绕在朝华商相关案件的司法合作及交涉看,若华商犯罪或违规,通常会遭受清方的严厉惩罚;若朝鲜人犯罪或违规,虽有不免遭受刑律之苦者,但是大部分仍能免于受罚。虽然清方在渔业纠纷案、华商走私案中表现消极,可是其更深层次的考虑是要同日本在朝鲜展开竞争。在事实上讲,朝鲜政府主导了绝大部分案件的审判走向。因而很难说因为清朝在朝鲜享有领事裁判权而完全干涉了朝鲜的司法主权。所以,不能用“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关系来描述晚清中国与朝鲜之间的政治关系。
孙莹[7](2016)在《恩庇主义视野下的菲律宾华侨华人群体研究》文中提出华侨华人是菲律宾最突出的少数民族群体,移居菲律宾的历史十分悠久。虽然与东南亚其他主要国家相比,菲律宾华人在当地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菲律宾华侨华人对该国的贡献和影响力不容小觑,凭借其作为菲律宾商贸发展的主导者以及同当地原住民密切的融合关系,使华侨华人成为菲律宾政治、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菲律宾发展史上扮演着不可置否的角色。菲律宾是东南亚地区遭受殖民统治历时最久的国家,先后历经西班牙、美国和日本的殖民统治。在菲律宾土着和华侨华人的共同努力下,经历了争取国家独立和民主的漫长斗争历程,最终建成独立自主的国家,并为实现政治民主转型而继续前进。菲律宾同样也是东南亚地区受恩庇主义影响深远的典型国家,菲律宾的恩庇主义发展历史久远,经历了从以土地为核心的传统道义恩庇向以国家资源分配为核心的现代政治恩庇的转变。无论是在菲律宾传统社会,还是在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恩庇主义都能够顺应历史变迁不断演变,对菲律宾现代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作为菲律宾社会发展重要参与者的华侨华人,在受恩庇主义政治传统影响下的菲律宾社会是怎样生存和发展的,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本文置于菲律宾历史演变的背景下,结合具体案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恩庇关系网络下华侨华人参与形式、参与程度和相互影响的分析,探讨从前殖民时期到现代民主转型时期,恩庇主义影响下的当地社会同菲律宾华侨华人群体间的互动关系,及其所反映的制度与文化方面的特点。西殖时期华侨被迫卷入依附于西班牙殖民者金字塔式的恩庇关系网络,华侨遭受西班牙人的剥削与压迫,同当地土着隔离开来。华侨为了生存,被动同殖民政府确立恩庇关系,具体表现在经济上实施头家制度,充当西菲贸易的中介商,政治上借助华侨甲必丹官员制度寻求政治恩庇。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植入和美统时期较自由的社会环境,华侨萌生主动参与恩庇关系网络的意识,但是美统时期菲华隔离的政策和差别对待的态度,使得华侨依旧处于被动地位,参与恩庇主义政治的程度十分有限。菲律宾光复后,受狭隘民族主义思想和“菲化”运动的影响,华侨面临独立政府的严厉排斥,仍然被动依附于政府当局的恩庇关系,经济上利用代表华商权益的菲华商联总会同自治政府发展恩庇关系。马科斯独裁统治时期,现代选举恩庇关系和民主制度相结合,使菲律宾家族政治发展到顶峰。马科斯需要华人成为其政治同盟来巩固自身建立的威权体制,出现了华人集体入籍和菲华融合的社会趋势,这皆为华人提供了宽松的参与恩庇主义政治活动的社会环境。富有华商发展“密友资本主义”,参与高度依附于马科斯的金字塔型恩庇关系网络之中。民主转型时期,菲律宾恩庇型政党政治不断发展,华人以个人身份积极岛内恩庇政治活动,华人政党精英和华人企业集团“大班”成为这一时期恩庇关系网络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者。总之,恩庇主义在菲律宾长期盛行。作为少数民族的华人族群,在殖民时期便处于弱势地位,而独立后又被视为归化对象。华侨华人群体只有不断调适以适应恩庇主义政治传统,演化为当地恩庇关系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影响者,才能在菲律宾获得更好和更持久的发展。虽然菲律宾恩庇关系会滋生腐败、金钱政治和政治分肥、贫富分化等不良后果,并且原住民尚未看到内化的恩庇主义的本质影响,反而将矛头对准华人,阻碍了菲华民族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融合。但是华侨华人参与恩庇关系网络,突破了种族、阶级等横向因素的限制,对华人不断改善自身生存环境和提高社会地位具有积极意义。根深蒂固的恩庇主义主导菲律宾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放缓菲律宾政治民主化进程,华族若想彻底全面参与菲律宾政治,必须主动参与菲律宾恩庇关系网络,保障华人在菲律宾长久稳定发展。
蒙英华,蔡宏波,黄建忠[8](2015)在《移民网络对中国企业出口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使用企业微观贸易数据对移民网络影响中国企业出口绩效进行了评估。结果认为:(1)移民网络对中国企业出口起着促进作用,且主要通过促进国内更多的企业从事出口发挥作用(扩展边际),对集约边际的影响并不显着;(2)移民网络有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出口概率与出口强度;(3)移民网络对加工贸易型及非加工贸易型企业的出口概率都存在正面影响,而对加工贸易型企业的出口概率影响更大;(4)港澳台商控股企业与外商控股企业更有优势利用移民网络促进企业出口;(5)移民网络提升中国东部地区企业的出口概率最为明显,但对中、西部地区企业出口的作用要受到企业生产率水平的影响;(6)信息与通讯技术会进一步提升移民网络对中国企业出口概率的促进作用。
林广志[9](2006)在《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文中提出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通常为澳门史学界所忽略。本文基于丰富的史料并运用以史料重现史实的方法,首次对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由此将澳门史的研究从古代史延伸至近代史,从一般性的中葡关系史拓展至澳门本土的华人华商史。 本文主要涉及了鸦片战争后澳门华商崛起的背景,华商作为晚清澳门最大的商贸群体对澳门经济近代化的推动与贡献,一批着名的华商家族的不同道路,华商组织的近代化进程与华人社会形态的变迁,华商崛起后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度参与所导致的晚清澳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华商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的影响,华商在晚清政治漩涡中的态度和作为及其生存之道等重大问题。 通过研究,本文发现:一、鸦片战争之后,澳门所有经济领域都已被华商控制,华人经济已由早期的附庸型转变为主控型,澳门的经济命脉完全掌握在华人手中;二、1880年之后,随着华商担任澳葡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职务,早期清一色的澳门葡人政治已发生松动,华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其“政治表达”;三、华商组织从妈阁庙开始,在经历了若干阶段后,至澳门商会的成立,逐步完成了其近代化的进程;四、晚清澳门华人社会完成了从渔农社会向商业社会的转型,在氹仔、路环二岛,保甲组织仍长期作为澳葡政府城市治理的辅助力量。与此同时,华商阶层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华商对澳门多元化文化局面的形成也做出了重大贡献;五、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华商既加入葡籍,又捐官纳粟,并深度介入晚清中国政治风云,其“双重效忠”的心态和行为,成为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华商特有的生存之道。 根据上述研究和发现,本文认为,晚清澳门的经济就是华人的经济,澳葡政府制定的一整套的法规章程,都是围绕华人及其商业的需要而展开的;作为“澳门之魂”,华商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参与与贡献,推动了晚清澳门向近代化乃至现代化的过渡;华商之于晚清澳门的重要性告诉人们,作为一个新的学术课题,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仍值得澳门史学界广泛关注和大力开拓。
张礼恒[10](2019)在《袁世凯对在朝华商的保护与管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袁世凯在任职驻朝商务委员期间,为在朝华商争取到一系列相对优厚的政策,促进了华商经济的成长、壮大;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对华商的保护与管理,保证了华商经济的持续发展。在经商区域上,华商实现了由沿海通商口岸向内地的延伸;在经营品种上,华商由传统的生活用品,发展到金砂、牛皮等贵重物品;在运输手段上,完成了由原始的肩挑手提到近代化的机器轮船的跨越;在组织方式上,华商不再是锱铢必较、独来独往的商人,而是与中朝官府密切合作的商帮,涌现出了以"韩国首富"广东巨商谭以时为代表的一批华商巨贾;在国际地位上,实现了由弱变强的转变,打破了日商对朝鲜市场的垄断,成为与日商并驾齐驱的两大外商之一,大有弯道超越的趋势。华商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朝鲜的民生,部分地左右了朝鲜的国计,有力地配合了清政府的对朝政策。
二、华商经济问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华商经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绿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海外华侨华人研究 |
(二) 中国商会研究。 |
(三) 海外中华商会研究 |
(四) 研究状况的结论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一章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尼)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两地的内、外政治环境(1900-1945) |
一、中国的内政、外交 |
二、荷兰及其印尼殖民政府的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荷政府)关系(1900-1945) |
一、中国的印尼政策 |
二、印荷政府对华人政策的改变 |
三、中国、印荷政府在印华事务上的角力 |
四、中国、印荷政府关系的改善 |
五、印尼华侨社会状况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与诞生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成立 |
第四节 中国、印荷政府合作下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管理 |
二、荷属东印度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 |
第五节 印尼中华商会二战前的发展及其功能作用 |
一、中国政府在印尼的华侨事务机构 |
二、印尼华侨的“市民社会”管治核心 |
三、印荷政府的辅助管治工具 |
四、华侨”认同中国”的重要推动者 |
第六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抗日运动与在日治时期所受的迫害 |
第七节 对抗的中、印(荷政府)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二章 二战结束後中、印(尼)关系及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45-1965)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独立战争和“指导民主”时代 |
四、印尼的外在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後的中、印(尼)关系(1945至1965)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 |
二、新中国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1949-1965) |
三、印尼开国政府的对华政策 |
四、印尼华侨社会的急剧变化 |
第三节、二战结束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取代印尼中华会馆的印尼中华总会 |
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与新办的中华总会的关系 |
三、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宗旨、组织、活动、人事布局 |
四、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关键人物分析 |
第四节、印尼各地区中华商会重光後的复办 |
第五节、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与分裂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分裂 |
第六节、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与历史中断 |
一、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历史中断 |
第七节、复杂多变的中、印关系中的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角度 |
二、印尼华侨社会的角度 |
三、印尼政府、印荷政府、印尼民众的角度 |
四、新中国政府的角度 |
五、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的整体作用 |
第三章 世纪之交的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再次复办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92-2004)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国内政治环境 |
四、印尼的国外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世纪之交的中、印(尼)关系(1992-2004) |
一、中国的印尼外交 |
二、印尼的中国外交及华人政策 |
三、印尼华人社会的正向转变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土壤和经过 |
一、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政治土壤 |
二、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经过 |
第四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早期活动与初步成绩 |
第五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重要领导人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总主席陈大江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执行主席杨克林 |
三、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常务副总主席张锦雄 |
第六节 风雨同舟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四章 21世纪初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总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在政治政环境(2004-2015) |
一、中国的大国兴起和新的对外经济策略 |
二、印尼的快速经济增长与打造海洋大国经济 |
第二节 21世纪初中、印关系(2004-2015) |
一、战略夥伴关系 |
二、全面战略夥伴关系 |
第三节 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中、印关系 |
一、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成立 |
二、世界华商大会与中国经济发展 |
三、世界华商对印尼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四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革新扩展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变革更新 |
二、领导印尼中华总商会改革的重要人物 |
第五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接轨 |
第六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政、商、社关系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活动分析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与其他华人社团的关系 |
第七节 战略性伙伴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总商会 |
一、21世纪初中、印经贸成绩 |
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大国经济建设” |
三、世界华商大会扩展对中、印关系的帮助 |
四、印尼中华总商会在中、印战略性伙伴关系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目录 |
附录 |
论文後记 |
(3)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 |
三、本文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近代公债知识的引介、传播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公债”新知的引介与传播 |
(一) 近代以前“公债”涵义及其存在形态 |
(二) 清末西学中“公债”概念的输入与对接 |
二、清末民国政商界对公债与金融关系的认知与实践 |
(一) 早期洋务派倡导“国际金融市场举债观” |
(二) 盛宣怀等谋划建立国内公债经理机构 |
(三) 民国时期新式银行家公债经营理念 |
三、晚清国内公债的肇始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 晚清政府外债与外资银行业在华的发展 |
(二) 清末民初华资银行的建立与公债经营的初步展开 |
第二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政府公债的实践 |
一、近代银行经营政府公债的环境 |
(一) 国家公债制度安排以及政策环境 |
(二) 近代公债市场的发展及交易网络的构建 |
二、民国前期政府公债发行及银行业承购(1912-1937) |
(一) 北京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三、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对国家财政、金融的影响 |
(一) 扩大了国家财政募债方式及其募债范围 |
(二) 促进近代国家财政信用的构建与演进 |
(三) 推进华商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制度演进 |
第三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与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发展效应的计量实证分析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数量与资力概况 |
(二) 基于公债与银行关系的回归分析及历史解释 |
二、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复合型博弈: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分析 |
(一) 丰富银行业务范围与扩大获利渠道 |
(二) 行业利益与政治的互动与博弈:以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公债运行为中心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银行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 公债与近代银行发钞、领券制度 |
(二)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抵押放款制度 |
(三)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储蓄、公债贴现制度 |
第四章 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经营及其影响 |
一、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与政府公债的关系 |
二、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的经营 |
(一) 中央银行获得授权经理政府公债 |
(二) 中央银行参与买卖政府公债 |
(三) 中央银行参与公债的保管、调换以及还本付息 |
三、近代中央银行经营公债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近代银行业对公债风险的规避与内控制度初步构建 |
一、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认识 |
(一)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风险的计量分析 |
(二) 对公债风险认识与研究的不断深入 |
二、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规避 |
(一) 调整投资方向,分散公债风险 |
(二) 反对借新债还旧债,协商公债承销 |
(三) 谋求政府信用承诺与保证,筹划公债基金的建立及稳固 |
三、多层组织网络的搭建与风险控制制度设计 |
(一) 银行同业协同经营公债,组织规避风险的联合 |
(二) 搭建银政共管公债基金管理制度 |
第六章 近代银行业与政府公债整理及制度演进 |
一、近代政府三次公债整理与银行业的互动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与北京政府公债整理 |
(二) 银行业与南京国民政府两次公债整理 |
二、近代银行业同业组织与政府公债整理:以上海银行公会为中心 |
(一) 积极谋划、参与三次公债整理 |
(二) 多方谋求整理公债基金稳固 |
(三) 搭建各界与行业公债整理互信渠道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制度的演进 |
(一)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法制建设 |
(二)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基金管理制度的演进 |
(三) 近代国家与民间债权共同体的构建 |
结语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变迁的历史性审视 |
二、国家信用、债信秩序与制度变迁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21世纪前期海外华商经济实力评估(论文提纲范文)
一、21世纪前海外华商的两大特点 |
(一)海外华商实力高度集中在东南亚 |
(二)各地区华商相互渗透整合 |
二、21世纪前期东南亚华商实力的加速增长 |
(一)增长背景 |
(二)21世纪初东南亚华商实力评估 |
(三)近十年东南亚华商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 |
三、海外华商富豪实力的普遍增强 |
(一)美国的华商富豪 |
(二)其他地区的华商富豪 |
四、中小型华商是海外华商实力的主体 |
五、海外华商实力增长的原因分析 |
(一)勤劳、节俭是华人致富最根本的原因 |
(二)更热衷从事工商业 |
(三)教育水平相对较高 |
(四)与中国大陆日益密切的经贸合作 |
(五)大批富豪从中国移民国外,极大地增强当地华商的实力 |
结 语 |
(5)南洋中华商会研究:回顾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南洋中华商会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
二、南洋中华商会研究概况 |
(1)中国商会史与南洋华人社团史中的南洋中华商会研究 |
(2)南洋中华商会专题研究 |
(3)存在的不足与缺陷 |
三、南洋中华商会研究的趋向与思考 |
(6)清朝与朝鲜司法合作和交涉研究 ——以1882至1894年在朝华商相关案件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架构、方法、概念及史料 |
第一章 清鲜关系变通与华商赴朝鲜 |
第一节 清鲜关系变通 |
第二节 华商赴朝鲜 |
第三节 华商管理体制 |
第四节 案件受理机制 |
第二章 民商事案件 |
第一节 民商事案件分析 |
第二节 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合作和交涉 |
第三章 刑事案件 |
第一节 遇盗、遇火案 |
第二节 命案 |
第四章 海事案件 |
第一节 海上走私贸易案 |
第二节 渔案 |
第三节 海难船只被抢劫案 |
第五章 晚清中国在朝鲜司法审判权的考察 |
第一节 纵向考察 |
第二节 横向考察 |
结论 |
附录一 (民事纠纷诉讼案件汇总表) |
附录二 (刑事案件汇总表) |
附录三 (朝鲜官方涉案汇总表) |
附录四 (命案汇总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倩况表 |
(7)恩庇主义视野下的菲律宾华侨华人群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述评 |
(一) 关于恩庇主义理论的研究 |
(二) 关于菲律宾华侨华人史的研究 |
(三) 关于菲律宾华侨华人在恩庇关系网络中不断调适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一) 历史比较研究法 |
(二) 具体案例分析法 |
(三) 跨学科研究法 |
第一章 菲律宾华侨华人与恩庇主义 |
第一节 菲律宾华侨华人概论 |
第二节 菲律宾恩庇主义传统与发展 |
一、恩庇主义的内涵 |
二、菲律宾恩庇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
三、菲律宾恩庇主义深厚的社会根基和影响 |
第二章 菲律宾传统恩庇关系影响下华侨华人的发展 |
第一节 探颐前殖民时期社会与恩庇主义的兴起 |
第二节 西属菲华社会的发展与华侨华人的被迫参与 |
一、西殖政府屠杀限制、以华养菲的对华政策 |
二、华商经济扩张与头家制度的经济参与方式 |
三、甲必丹制度下华侨政治领域的参与 |
四、特殊的土生华人——密斯蒂佐阶层的融入 |
第三节 排华与维权——美治时期菲华社会主动参与意识的觉醒 |
一、美统时期的殖民统治及其对华政策 |
二、“排华”影响下菲华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动 |
三、美统时期华侨华人参与恩庇政治主动性的提高 |
小结 |
第三章 威权体制下现代恩庇网络的确立与华侨华人的融入 |
第一节 西方民主试行时期菲华社会的调适 |
一、菲律宾现代恩庇网络的形成及对华“菲化”政策 |
二、华侨经济初显现代化 |
三、菲华社会的顺应与调适 |
四、菲华商联总会与现代恩庇网络的合作 |
第二节 支持与响应——马科斯军管法统治时期华侨华人的参与 |
一、家族政治的变相发展和高度个人化恩庇模式的形成 |
二、“同化”利用的对华政策及菲华融合的发展趋向 |
三、“密友资本主义”下官商合作的恩庇模式 |
四、个案分析:高祖儒与马科斯“密友情深” |
五、对“密友资本主义”运作模式的客观评价 |
小结 |
第四章 民主转型时期政党恩庇制和华人社会的政治融合 |
第一节 菲华企业集团的发展及政治参与 |
一、华人企业集团的发展 |
二、华人企业集团发展的驱动力 |
三、官商合作——华人企业集团融入恩庇政治 |
四、案例分析:陈永栽家族企业集团 |
五、华人企业集团的局限 |
第二节 民主制下的多党制选举政治与华族踊跃参政 |
一、恩庇型政党选举政治的运作 |
二、华族踊跃参政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移民网络对中国企业出口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导言 |
二、文献回顾 |
三、异质性企业贸易与信息网络:理论模型 |
四、数据说明 |
(一)企业特征数据 |
(二)贸易对象国特征数据 |
(三)移民数据 |
( 四)ICT数据(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
五、移民网络与中国出口贸易: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 |
六、移民网络与中国出口贸易:企业层面的数据分析 |
(一)移民网络与中国出口贸易:企业的出口概率 |
(二)移民网络、中国企业出口概率与贸易类型 |
(三)移民网络、中国企业出口概率与企业类型 |
(四)移民网络、中国企业出口概率与企业所在地区 |
(五)移民网络、中国企业出口概率与ICT效应 |
(六)移民网络与中国企业的出口强度 |
七、结语 |
(9)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晚清澳门华商的创业历程——不该忽略的历史片段 |
一、选题动机与研究史回顾 |
二、晚清澳门华商概念的界定 |
三、征用史料及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鸦片战争前澳门华人的商业活动 |
第一节 清初以前的居澳中国商人 |
第二节 鸦片战争前的居澳中国商人 |
一、禁海时期澳门的华夷贸易 |
二、清政府对澳门华夷贸易的管理 |
三、沈天爵——一位华商的成长及其启示 |
四、早期华商代表:买办、行商和绅商 |
五、三街会馆——早期华商涉足的行业及其组织 |
第三节 十三行商人与澳门贸易 |
一、十三行商人与澳葡的关系 |
二、十三行商人“下澳”贸易 |
第四节 鸦片走私贸易与澳门的经济转型 |
一、持续衰落的澳门经济 |
二、华商与鸦片走私贸易 |
三、华商与清代澳门的经济转型 |
第二章 鸦片战争后澳门华商崛起的背景 |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澳门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 |
一、香港开埠后澳门经济的彻底衰落 |
二、葡萄牙人终于夺得了澳门的管治权 |
三、大批华人涌入澳门带来的商业转机 |
第二节 华商崛起的制度因素——澳葡政府对商业与市政的管理 |
一、商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作用 |
二、商业法规与章程的陆续颁布 |
三、市政建设与管理及其对商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三节 商业垄断:专营制度的有效实施与作用 |
一、专营制度的有效实施 |
二、专营制度与华人商业寡头 |
三、对专营制度利弊的初步分析 |
第三章 华商的崛起:华商与澳门经济的近代化(一) |
第一节 华商参与的鸦片与苦力贸易 |
第二节 华商对博彩业的推动与控制 |
第三节 华商投资房地产业与澳门城市的发展 |
第四节 以华商为主导的澳门对外贸易 |
第四章 华商的崛起——华商与澳门经济的近代化(二) |
第一节 华人的金融与典当业的发展 |
第二节 华商与澳门近代工业的兴起与发展 |
第三节 旅游城市的雏形——华商与澳门近代旅游业的发展 |
第四节 完全由华商控制的澳门渔业 |
第五节 军火贸易——“卖枪之店皆是华人” |
第五章 华商的崛起:澳门最大的业主 |
第一节 纳钞最多的是华人 |
第二节 华商:澳门最大的业主 |
一、华人商铺遍及澳门与离岛 |
二、华商拥有的土地 |
三、华商拥有的物业——“澳门人的房子都卖给了华人” |
第三节 澳门之魂——华商的社会地位及其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
第六章 华商的不同道路——华商家族个案研究 |
第一节 王禄家族——咸同年间的大业主 |
第二节 何连旺家族——亦商亦政的华人领袖 |
第三节 卢九家族——纵横省澳的赌博世家 |
第四节 其他着名华商家族——是谁“一个小时买下洋威酒店” |
一、曹有家族 |
二、冯成家族 |
三、陈六家族 |
四、柯六家族 |
五、林莲家族 |
六、陈芳家族 |
七、萧瀛洲家族 |
八、李镜荃家族 |
第七章 华商组织与华人社会 |
第一节 晚清澳门华人社会形态的变迁 |
一、渔农社会向商业社会的转型 |
二、从保甲之民到近代城市居民的过渡 |
三、商人阶层的形成及其社会作用 |
第二节 华商组织的发展及其特点 |
一、神缘性组织——宗教热情掩映下的华商聚所 |
二、业缘性组织——行会的建立与作用 |
三、慈善性组织——世俗化的商人团体 |
四、联谊性组织——华商俱乐部的琴韵 |
五、政商性组织——澳门商会成立的背景 |
第三节 华商价值观及其行为与华人社会风俗 |
一、以商人为主流的华人加入葡籍问题 |
二、华商与《澳门华人习俗之条例》 |
三、忠孝义善——华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坚持与传承 |
第八章 晚清政治旋涡中的澳门华商及其生存之道 |
第一节 从几起事件看澳门华商与清政府的关系 |
一、“以商制夷”事件中华商与广东政府的合作 |
二、从经元善案看华商的政治取向 |
三、卢九之死与广东政治形势 |
第二节 华商与革命党和维新派的过从 |
一、孙中山欲在镜湖医院寻觅“热心同志” |
二、何廷光的人品及其与保皇会的关系 |
第三节 双重效忠——晚清澳门华商的生存之道 |
一、华商对葡人治权的隐忍默认 |
二、“天朝赤子”的情感归依与保身祈财的折冲 |
结语 |
附录一 《民夷交易章程》 |
附录二 何连旺像 |
附录三 卢九像 |
附录四 卢廉若像 |
附录五 孙中山在卢园春草堂前门廊与镜湖医院值理合影 |
附录六 卢廉若墓园 |
附录七 清咸丰年间澳门地形图 |
附录八 澳葡政府商业管理章程选录(选自《澳门宪报》) |
澳门及所属地方各华人行铺生意公钞及点街灯公钞章程 |
澳门娼寮章程 |
澳门屋宇建造工程管理章程 |
集股有限公司章程 |
附录九 何桂、冯成、何连旺、卢九、胡衮臣与公物会签定的鸦片、番摊、猪肉生意承充合同 |
附录十 何连旺创办之粤和昌缫丝厂地基图(1884年) |
征引与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10)袁世凯对在朝华商的保护与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在朝华商的经营状况 |
二、华商生存环境的恶化 |
三、袁世凯对华商的保护与管理 |
其一, 督促朝鲜政府加强对海关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
其二, 督促破案, 严惩凶犯。 |
其三, 开辟新航线, 打破日商垄断。 |
其四, 建立巡查制度, 保护华商生命财产。 |
四、结语 |
四、华商经济问题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界海外华商研究述评[J]. 张荣苏,张秋生.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2018(04)
- [2]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D]. 陈永华(Chan Wing Wah).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3]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4]21世纪前期海外华商经济实力评估[J]. 庄国土. 南洋问题研究, 2020(03)
- [5]南洋中华商会研究:回顾与思考[J]. 朱英,郑成林,魏文享.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3)
- [6]清朝与朝鲜司法合作和交涉研究 ——以1882至1894年在朝华商相关案件为中心[D]. 周国瑞. 山东大学, 2016(10)
- [7]恩庇主义视野下的菲律宾华侨华人群体研究[D]. 孙莹.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2)
- [8]移民网络对中国企业出口绩效的影响研究[J]. 蒙英华,蔡宏波,黄建忠. 管理世界, 2015(10)
- [9]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D]. 林广志. 暨南大学, 2006(06)
- [10]袁世凯对在朝华商的保护与管理[J]. 张礼恒. 广东社会科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