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标准设计通讯》1977年订阅通知

《铁路标准设计通讯》1977年订阅通知

一、《铁路标准设计通讯》1977年征订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万涛[1](2014)在《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 ——以四川大学为例(1902-1945)》文中认为在西方民族国家体系的冲击下,20世纪初,中国开始了由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演变的过程,特殊的国际环境与满清王朝的土崩瓦解,使这一时期呈现出以民族国家建构为主导的特征。通过教育实现救亡图存,通过教育建构民族国家,通过教育实现民富国强,这已经成为当时的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的一种共识。德国和日本因为教育,尤其是近代高等教育而崛起的神话,更是刺激着精英们的神经,因此,建构民族国家的教育体系和近代大学制度成为精英们的首要选项,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也成为必然。四川大学为民族国家服务的创建宗旨以及在“国立化”进程和抗战“大后方建设”的史实,都充分证明了四川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特征。具体而言:1902年,“四川省城高等学堂”创建(即今天四川大学的前身)。进士出生的翰林编修胡峻被推举为四川省城高等学堂首任校长,他深刻意识到自己的神圣使命,深知四川大学对于西南地区和国家的重要性。他指出:“一国之治乱,系乎人才之盛衰,视乎国家之教育”,高等学堂要“仰副国家,造就通才”。由此可见,以胡峻为代表的四川当局和士绅举办近代大学的目的,与蔡元培在《大学令》里提出的“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如出一辙,即要应对“国家之治乱”必须发展“国家之教育”,培养“国家之人才”川大的国立化是二三十年代国家统一运动的一部分,“国立化”不仅是国家统一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更是一种统一的手段和象征。而且,它展示了中央和地方在一个特定空间围绕着“国家”这一深具象征意义的事物所产生的权力关系及其演变过程,启示我们对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特征的独特性进行思考,同时,身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大学对二者的应对使问题突破了狭义教育的领域,揭示出那一时期学术和政治之间的微妙互动关系。当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川大师生和其他迁移到内地的中国近代大学一样,以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使命,默默忍受,更加刻苦地治学研究,为民族国家的存亡和复兴保存学术和希望的种子。与此同时,中央势力也全面深入,加强了对大学的控制,为我们思考近代大学在民族国家进程中国家主义取向的复杂性和时代烙印留下了更广阔的空间。本文试图通过对晚清民国时期四川大学这一既有特色又具典型意义的高等教育发展史案例的研究,对中国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作一具体剖析,以期呈现中国近代大学国家主义取向的历程和这种取向下近代大学的时代烙印和特质,并对国家主义取向的现代走向与价值进行思考,为当代大学有所借鉴启示。

郭建军[2](2011)在《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社会中介组织兴起和发展是近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成就之一。而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以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协会在我国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渐兴起并快速发展的过程。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很多方面不够完善,所以行业协会在我国的形成发展本身就先天不足,这就导致了以行业协会主导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对这类行为如何进行法律规制的问题在我国显得越来越突出。因此,我们在肯定行业协会对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认识到行业协会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有着消极阻碍的一面,由于其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由于行业协会所代表的局部行业利益非常可能与反垄断法所保护的市场竞争秩序这种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因此行业协会成为了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范围,以制止其可能实施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在这一问题上,国外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早已制定了完善的法律规制制度。与国外相对完善的反垄断法制度相比,尽管我国的《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问题都有所涉及,但是上述法律条款对限制竞争行为都规定地比较模糊粗疏,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更是没有谈起,直到2007年8月30日,我国终于有了一部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虽然该法对行业协会的限制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方面仍显的是力不从心。因此,本文选择了行业协会的反垄断规制问题作为选题,希望能对行业协会在我国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一点作用。主要内容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着重阐明选题的背景、意义、中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以及研究行业协会相关问题的方法;第二部分则分两部分首先对行业协会与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理论梳理,包括中外行业协会的产生、发展、以及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然后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限制市场竞争的各种表现等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是考察中外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如何运用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并提出如何学习这些先进的经验的建议;第四部分分三部分,分别阐述了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集体抵制行为、信息交换行为以及标准化认证行为。首先在第一、第二部分通过几个实例说明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以及行业协会集体抵制行为的现状,确定其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则对我国对于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以及标准化认证行为如何进行法律规制提出建议;第五部分则为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提出了一些制度构想,着重在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监督体系、程序机制、违法标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洪礼和[3](1998)在《在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同志们:这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是经省政府领导批准召开的,会议着重研究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地发挥政府办公部门的参谋、服务功能,把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对政府办公系统的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与调研、办公自动化、信访、

二、《铁路标准设计通讯》1977年征订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铁路标准设计通讯》1977年征订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 ——以四川大学为例(1902-1945)(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文献综述
    三、有关概念的界定
        (一)民族国家
        (二)国家主义
        (三)国家主义教育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一)研究思路与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的重难点、创新点
第一章 国家主义取向的缘由和历史语境
    第一节 近代大学的历史语境:王朝崩塌与民族国家进程
        一、民族国家的兴起及其世界体系的建立
        二、挽救王朝的努力与民族国家的启蒙
        三、王朝崩塌与民族国家演进
    第二节 近代大学的理想:构建并服务于民族国家
        一、德国和日本因高等教育而崛起的神话
        二、国家主义成为近代大学的历史底色
        三、“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
第二章 四川大学的创建:为民族国家服务的目的和宗旨
    第一节 四川大学的创建及其抱负:“仰副国家,造就通才”
        一、张之洞经营四川尊经书院及目的
        二、四川省城高等学堂的创建及宗旨
    第二节 四川大学国家主义教育理想的塑造
        一、吴玉章对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的国家主义改造
        二、张澜对国立成都大学的国家主义改造
第三章 四川大学的国立化:民族国家统一的手段和象征
    第一节 中央没“在场”:四川军阀割据下大学的惨淡经营
        一、军阀割据下大学陷于经济危机
        二、军阀混战破坏正常教学秩序
        三、军阀割据下大学的艰难抗争
    第二节 国家统一的手段和象征:中央入川与教育部整顿川大
        一、川大师生民族国家观念的高涨
        二、中央对四川大学开始重视
        三、教育部加强对川大的管理
    第三节 让“国立”名副其实:任鸿隽校长的改革
        一、“使此大学成为国家的大学”
        二、“国立化”、“现代化”的措施和表现
        三、国难教育和国家观念培养
第四章 抗战“大后方”中的四川大学:民族国家保全复兴的种子
    第一节 大学迁徙到大后方:为了民族国家保全与复兴
        一、战争对大学的破坏
        二、大学迁移及其意义
        三、四川大学在峨眉的艰难岁月
    第二节 战时国家主义:中央对大学的全面控制及深化
        一、“抗日救亡”为最高宗旨
        二、战时国家主义教育政策
        三、对川大师生的影响
    第三节 大后方中的国立四川大学:地方“中央化”
        一、国民党中央从组织上加强对学校的控制
        二、党化教育及对学校师生控制的加强
        三、国立四川大学成为内地“首善之校”
第五章 国家主义取向下近代大学呈现的特质
    第一节 救亡与启蒙的双重变奏
        一、拯救王朝和国家观念启蒙
        二、大学被赋予的期望
        三、川大师生为民族国家存亡的奋争
    第二节 国家与学术的互动纠缠
        一、川大国立化引发的思考
        二、国家中的大学与大学中的国家
    第三节 自由与控制的张驰博弈
        一、川大发展进程中的自由与控制
        二、近代大学的学术自由与中国语境
第六章 近代大学国家主义取向的历史启示:现代走向与价值
    第一节 民族国家利益与学术使命之间的两难困境
        一、民族国家走向的塔外之困
        二、大学理想的塔内之惘
        三、学术自由与国家主义的调适
    第二节 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教育理想及其现实意义
        一、国家主义教育理想的合理正当性
        二、全球主义、多元文化对爱国主义的消解
        三、近代大学爱国主义精神的当代价值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读博期间发表论文
致谢

(2)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2 中外法学界的相关学术成果简述
    1.3 研究行业协会相关法律问题的方法
第二章 行业协会及其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2.1 行业协会
        2.1.1 行业协会的产生,发展及现状
        2.1.2 行业协会的概念及其特征
        2.1.3 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2.2 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2.2.1 如何界定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概念
        2.2.2 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是如何产生的
        2.2.3 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主要特征
        2.2.4 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
第三章 国外一些国家的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制度研究
    3.1 国外一些国家的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是如何进行法律规制的
        3.1.1 美国对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3.1.2 日本对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3.1.3 德国对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3.2 国外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法律规制中值得借鉴的合理制度
        3.2.1 加大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3.2.2 尽快制定出《行业协会法》
        3.2.3 在司法实践中引进美国的合理原则和本身违法原则
        3.2.4 学习借鉴国外的双罚制责任追究制度
        3.2.5 建立起专门独立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执法机构
第四章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不足
    4.1 我国对行业协会的价格卡塔尔的法律规制
        4.1.1 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主要表现
        4.1.2 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形成的原因
        4.1.3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进行规制存在的主要不足
    4.2 我国对行业协会的集体抵制行为的法律规制
        4.2.1 我国行业协会集体抵制行为的现状
        4.2.2 行业协会的集体抵制行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危害
        4.2.3 我国行业协会集体抵制行为法律规制中的不足
    4.3 我国对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以及标准认证行为的法律规制
        4.3.1 对于我国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
        4.3.2 对于我国行业协会的标准化认证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
第五章 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若干构思和设想
    5.1 构建和完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法律监督体系
        5.1.1 加大和完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立法力度,为规制行业协会的限制竞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5.1.2 建立全方位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行政规制体系,以增大规制力度
        5.1.3 对行业协会的限制竞争行为,还要以司法监督的手段进行规制
        5.1.4 对行业协会的内部的自律监督体系的作用,要不断给予加强和完善
        5.1.5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因素,对行业协会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5.2 规制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程序机制构思
        5.2.1 确保程序运行的公正性是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程序机制构思的基础
        5.2.2 确保程序运行的公开性
        5.2.3 用司法监管和行政规制双管齐下的手段是确保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的保障
        5.2.4 对行业协会进行法律规制的同时也应当对行业协会的自治权力进行必要的确立和适当的保护
    5.3 确立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标准
        5.3.1 构建和完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法律监督体系
        5.3.2 合理运用“合理原则”
        5.3.3 合理运用豁免制度
    5.4 明确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5.4.1 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种类
        5.4.2 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责任主体类型
        5.4.3 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责任中宽恕制度的适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四、《铁路标准设计通讯》1977年征订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近代大学的国家主义取向 ——以四川大学为例(1902-1945)[D]. 万涛. 西南大学, 2014(09)
  • [2]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研究[D]. 郭建军. 河南师范大学, 2011(06)
  • [3]在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J]. 洪礼和. 江西政报, 1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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