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

1966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

一、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论文文献综述)

李世祥,金觉民[1](1967)在《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文中研究说明 在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和党中央的英明正确领导下,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推动下,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设计试制工作,继一九六五年大发展之后,再一次取得了新的跃进,获得很大成绩。我部系统所属林业机械厂广大职工和研究设计人员,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活学活用毛主席着作,在思想革命化和产品设计工作革命化方面又前进了一步。他们抓革命、促

娄茂达[2](1985)在《在竞争中发展兴旺的一家林业机械厂——介绍日本和田铁工所`》文中指出 日本的秋田县是一个林业县,县境内森林面积达八十三万二千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为三十七万八千公顷,天然林面积为四十三万一千公顷。在这些森林中,国有林为三十九万九千公顷,民有林为四十三万三千公顷。秋田县没有一个营林局,下设三十三个营林暑,管辖着全境内的国有林;在县境内还没有一所林业中心,进行林业生产的指导和技术培训。在日本的林业机械制造行业中享有盛名的一家林业机械厂——秋田铁工所

何继华[3](2010)在《广西社队企业研究:1953~1983》文中指出广西农村社队企业是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生产队办起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涉及农、林、牧、副、渔、工、商等各行业。另外位于农村地区(包括集镇、圩镇)的手工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社队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农村地区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后,随着集体农业的逐渐发展,包括各行各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规律。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初期广西农村社队企业的畸形发展缺乏巩固的基础,随着自然灾害、农业减产和整个经济形势的恶化,社队企业盛极而衰。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地区农业和整个经济的逐渐恢复,社队企业的发展又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尽管随后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对农村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社队企业仍然在曲折中发展壮大。直到改革开放后农村地区废除了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的名称也成为历史名词,但是包括乡村集体企业在内的乡镇企业却迅猛的发展起来,被称为“异军突起”。文章的绪论部分阐述了笔者的研究旨趣,并简略叙述了社队企业发展史,对社队企业的概念作了界定,综述了有关社队企业问题学术研究状况,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方法。正文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之前广西农村社队企业的产生、短促发展到衰败的历程。笔者认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社队企业就已经产生。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社队企业获得了短促的迅猛发展,但因自然灾害和政策失误而盛极而衰。第二部分,主要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国民经济恢复后到改革开放前广西农村社队企业在曲折中发展的原因及经验。“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不可避免的冲击了农村经济,但因社队企业发展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也符合农民增加收入、共同富裕的理想,加上国家政策的鼓励,社队企业在计划经济的夹缝中仍然顽强的发展起来,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改革开放后广西社队企业进一步继续发展的原因,以及相比全国发展滞后的原因。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社队企业变成了历史名词,但随后,广西乡镇企业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广西社队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情况,分析其生产经营特点。社队企业是农村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它的管理制度、资金来源、产供销关系以及利润与分配方面的运行机制都有自身独具的特色,为社会主义实践中如何发展公有制经济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最后分析了广西社队企业发展的地方特色。第五部分,主要介绍了社队企业的历史意义。社队企业对解决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问题,对农村基层政权功能的发展与农村社区责任的实行,农村市场化,建设社会主义新村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都有积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实现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研究广西农村社队企业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对探讨与此相关的经营管理制度与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王扬[4](2010)在《差序的法律——林权制度的历史实践》文中研究指明本书根据安徽省绩溪县善庄镇择塘村近八个月的“林权”田野调查所完成。本书的研究主题属于“林权”范畴。但问题的核心不是“林权”的语义分析,也不是“林权”的法理建构,而是开展“林权”之于中国经验的历史实践研究。本书采用“整体生存伦理”作为研究策略,努力把“国家视角”和“民间视角”结合起来,通过“在场式”田野工作,以“事件束”为切入点,把“林权”置于宗族、村落、信仰、法律、村治、市场、水利等整体历史—文化纬度,积极挖掘“在地范畴”,全面审视徽州文化场境下“林权”实践及其再生产。调查结果表明,“林权”的国家法“表达”和民间法“实践”的发生背离,这既是“整体生存伦理”考察的背景,也是“整体生存伦理”实践的结果。当然,本书研究宗旨不在于揭示“表达”和“实践”的二元化,而在于考察“整体生存伦理”场境下林权实践“法律内卷化”,即由于国家法的规则理性与民间法的秩序逻辑之间的文化区隔,造成有法律而少秩序的制度性事实。其具体表现为:催生山林独联体,激发林权纠纷、引起械斗上访、灰色势力镶嵌村庄、林权集中少数能人、冲击村庄治理、影响法律权威、恶化生态环境等等。本书尝试着呈现“林权”研究新发现:其一,林权证还是一种形式性财产,充其量只是林权的“象征资本”;其二,“山林独联体”无法实现西方产权形态,反倒造成林业经济迟缓和生态效益下降;其三,外来资本“镶嵌”村族共同体,正在冲击农村治理及其稳定:其四,中国“身份性”林权尚未(甚至难以)让渡于“契约性”林权,“祖山”仍是农民“道义经济”的生存依赖;其五,“整体生存伦理”场境下“林权”实践还会导致“邻接性”权利(例如水权、矿权)的再生产。其六,“法律内卷化”是转型时期国家法与民间法“嵌合”实践的结果,也将有效推进中国“回应型”法治建设。

二、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论文提纲范文)

(3)广西社队企业研究:1953~1983(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社队企业小史
    三、学术史回顾
一、广西社队企业的出现
    (一) 广西社队企业的前生:农村副业
        1. 解放前广西农村副业概况
        2. 解放初期广西农村副业、手工业的恢复与发展
    (二) 农业、手工业合作社时期的广西社队企业的产生
    (三) 大跃进时期广西社队企业的短暂发展
        1. 广西社队企业大规模出现的背景
        2. 广西社队企业的大规模出现
        3. 广西社队企业发展的生动写照
    (四)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广西社队企业的调整与恢复
        1. 全国发展概况
        2. 广西社队企业的调整
        3. 广西社队企业在困难中坚持发展
二、广西社队企业的曲折发展
    (一) 文化大革命前期广西社队企业的曲折发展
        1. 全国形势与概况
        2. 广西社队企业在动乱中的发展
    (二) 文化大革命后期社队企业的发展
        1. 全国概况
        2. 广西社队企业的发展
        3. "左"倾政策对社队企业发展的危害
        4. 社队企业发展情况
    (三) "抓纲治国"时期广西社队企业的发展
三、广西社队企业在调整中的发展与终结
    (一) 广西社队企业缓慢发展时期
        1. 全国发展概况
        2. 广西社队企业在调整中的发展
        3. 广西社队企业的终结
    (二)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
四、广西社队企业的产业结构、经营管理及地方特色
    (一) 广西社队企业的产业结构
        1. 第一产业
        2. 第二产业
        (1) 采矿业
        (2) 食品工业
        (3) 建筑材料制造业
        (4) 日用陶瓷制造业
        (5) 机械制造业
        3. 第三产业
    (二) 广西社队企业的管理与制度
        1. 社队企业规模的变化
        2. 社队企业的资金来源
        3. 社队企业的产供销
        4. 社队企业的利润与分配
    (三) 广西社队企业发展的地方特色
五、社队企业的历史意义
    (一) 农村工业化问题
    (二) 农业现代化问题
    (三) 社队企业与农村基层政权功能的发展
    (四) 社队企业与农村社区责任
    (五) 社队企业与农村市场化
    (六) 建设社会主义新村庄与小城镇建设
    (七) 缩小工农差别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4)差序的法律——林权制度的历史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什么是你的贡献"
    1.1 "山还是那座山":问题意识
    1.2 "整体生存伦理":研究策略
    1.3 "走进历史田野":调查区域
第二章 "有女莫嫁择塘村,舂碓磨麦请社公"
    2.1 "木本天地,人本祖宗":亲逊堂
    2.2 "十户之室,不废诵读":桂枝书院
    2.3 "话不说不明,家不分不发":婚姻家庭
    2.4 "四水归明堂,财富不外流":建筑逻辑
    2.5 "道迎四方往来客,堤避八面之吹劫":交通网络
    2.6 小结
第三章 "开尽山尖地,饿煞世间人"
    3.1 "人欺地皮,地欺肚皮":家户经济
    3.2 "死人跟活人抢山":坟山逻辑
    3.3 "向空中发展,占天不占地":山地实践
    3.4 "捧着银山要饭吃":生存伦理
    3.5 小结
第四章 "依法治林,利国利民"
    4.1 "祖上传下来的山":同族共财
    4.2 "耕者有其山":私产发育
    4.3 "山林折价入社":合作实践
    4.4 "队队大办林场":集体逻辑
    4.5 "山坡上的大包干":林业三定
    4.6 "催生山林独联体":林权改革
    4.7 小结
第五章 "山就摆那里,谁也拿不走"
    5.1 "难以直接管理":圳山纠纷
    5.2 "没有文字的界线":祈龙山官司
    5.3 "一场村际飞山械斗":树杈山事件
    5.4 "不能卖给外地人":宝宅山纠纷
    5.5 小结
第六章 "山有多高,水有多高"
    6.1 "制造证据智取水权":水碓官司
    6.2 "光绪时代有产权":善圳诉讼
    6.3 "不在他们地盘上":昌溪纠纷
    6.4 "远水解不了近渴":水务工程
    6.5 小结
第七 "城里锣鼓城里敲,乡下锣鼓乡下敲"
    7.1 "明晰产权,依法流转":社会工程
    7.2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地方知识
    7.3 "国有神仙法,民有鬼画符":法律内卷化
参考文献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参与的项目
附录
致谢

四、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论文参考文献)

  • [1]一九六六年林业机械新产品介绍[J]. 李世祥,金觉民. 林业机械, 1967(01)
  • [2]在竞争中发展兴旺的一家林业机械厂——介绍日本和田铁工所`[J]. 娄茂达. 国外林业, 1985(04)
  • [3]广西社队企业研究:1953~1983[D]. 何继华. 广西师范大学, 2010(01)
  • [4]差序的法律——林权制度的历史实践[D]. 王扬. 上海大学, 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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