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王琼[1](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指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彭莉,余凡[2](2021)在《论台湾居民在大陆社会权利的保障及其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台湾居民在大陆社会权利的享有是落实同等待遇的关键指标,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长期以来,随着大陆涉台政策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台湾居民的社会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检视大陆现有政策法律对台湾居民社会权利保障的现状可知,近年来,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劳动权、受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都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社会权利的保障方式和内容仍有完善空间。健全台湾居民的社会权利,需要在制定政策时明晰政策内容,强化行政责任,廓清政策体系;在完善立法时进一步厘清台湾居民的法律身份,构建社会权利的权利束,赋予台湾居民程序性权利。在这一过程中,应鼓励地方涉台立法先行探索。

罗宁[3](2021)在《职业本科试点高校办学模式研究 ——以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为个案》文中研究指明

马小彦[4](2021)在《通识教育模式建立过程中的高校组织变革研究 ——以台湾中原大学为例》文中研究说明

巩建婷[5](2021)在《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意愿及实现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中职生源的数量以及质量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既有来自职业教育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职业教育内部发展的影响,同时还受到教育选择主体对职业教育态度与价值观等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外部社会环境发生着激烈的变革,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教育内部同样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高职百万扩招,职教高考制度变革等等,这些变革不仅影响着当下人们的教育选择,也影响着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变得更为复杂,因此有必要了解当前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及其职业教育意愿实现的障碍,进而提出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意愿的实现路径,以期帮助中职生更好实现意愿,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本文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理性选择理论、教育分流理论为基础,运用问卷法和访谈法对河北省内某中职学校进行调研,对中职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背景情况、对职业教育的认知、自我认知、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提升学历与能力、实现代际阶层地位跃迁、满足个人性向偏好、享受中职制度优势、获得高中毕业证等是当前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阻碍中职生意愿实现的障碍,主要包括个体学习基础薄弱、个体主观能动性不强、学校基础设施与师资配备不均衡、中等职业教育制度优势不明显、社会外部坏境中的不利因素等,最后提出实现职业教育意愿的路径。

陈秀红[6](2021)在《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人口生育率已走向低迷,“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期望人口生育率提高的政策目标也并未达到预期。为此,国家已开始出现调整生育支持的政策导向,学界也在探讨生育支持的对策建议,但学界并未从主体行动的角度探讨生育支持的实现机制。鉴于此,本文从福利社会学视角出发,提出了“生育福利”概念,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城市女性的生育福利需求进行了探索性描述,运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构建起问题分析的主要框架,即分析国家、市场与社会在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不同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同时,对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国际经验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中获得完善我国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有益启示。最后,提出了完善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实现机制,并借此实现了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补充。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进行了探索性描述。根据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关于需要问题的理论探讨,从中获得对生育福利需求界定的理论启示。第一,生育福利需求来自城市女性对真实生育困境的个体感受和表达。第二,生育福利需求是历史形成的,需要是嵌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之中形成的。第三,生育福利需求不是漫无边际的各种“想要”和“偏好”。结合理论层面对生育福利需求的讨论和界定,运用质性访谈的方法来发现城市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现实困境,通过现实困境来反映福利需求。研究发现,城市女性主要面临三种生育福利需求:一是“生不起、养不起”的经济支持需求,二是“孩子谁来看”的儿童照顾服务支持需求,三是“要孩子还是要工作”的生育权益保护与就业权益保护的双重福利需求。其次,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出发,分析国家、市场和社会在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发现,目前我国生育福利表现出了一种明显的家庭主义供给策略,家庭是福利供给的主体而非客体,国家、市场与社会在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不足。从国家供给视角来看,生育福利制度设计的“去商品化”能力较弱,主要表现为:一是生育保险制度的设计不能有效缓解生育导致的经济压力;二是儿童医疗保障不足以缓解医疗服务市场化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增加了育儿成本。从市场供给视角来看,来自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生育保护职业福利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强制性就业保护和生育保护制度的执行发生偏离,二是用人单位自主性生育保护职业福利存在失衡现象。从社会供给视角来看,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主要表现为:一是供给总量缺口巨大,难以满足服务需求;二是供给主体结构严重失衡,“公”退“民”进,民办营利性市场机构成为主要力量;三是供给内容重“教”轻“保”,难以满足日常照护需求;四是机构资质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从历史传统、国家建构、福利价值以及治理结构等四个维度,对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剖析。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生育福利供给存在家庭主义历史基因的路径依赖,借此分析生育福利供给中家庭的无限责任。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来看,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建构具有服务于国家建构的工具性意义,借此分析生育福利供给中公私边界的“流动性”。从价值基础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暂不具备福利发展的独立价值,借此分析在一定时期内为什么难以实现生育福利政策以及政府责任的大幅扩张。从政府治理来看,当前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建构和完善受制于政府内部责任协同以及政府社会性规制不足等问题,借此分析社会主体在生育福利供给中表现匮乏以及市场主体对女性就业权益的侵害等问题。研究发现,在推动社会化儿童照顾服务的进程中,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过度强调地方政府责任,二是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难以实现有效协同,导致难以实现儿童照顾的社会化。另外,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中女性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性规制严重不足,使得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因生育行为而导致就业权益遭到损害。再次,对不同福利体制类型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的主要经验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中获得构建和完善我国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启示价值。分别选取了美国、德国、瑞典和日本四个国家。美国,在现金或实物福利供给方面,以选择性的政府干预为主;服务支持方面,在政府选择性干预基础上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对劳动力市场主体规制难以解决女性就业与生育的冲突,难以有效保护女性生育权益和就业权益。在德国,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供给主要来源于基于多方合作的社会保险以及政府直接或间接的给付;托育服务供给走向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多元合作;对劳动力市场主体严格的生育保护规制较好实现了女性工作与家庭的兼容;在瑞典,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给付方面,政府给予高水平、普惠性的福利津贴;托育服务供给方面,以政府公立为主,非营利组织介入为辅;劳动力市场的生育保护规制极大促进了性别平等以及女性工作和家庭的兼容,最大限度实现了女性生育保护和就业保护的双重需求;日本,在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给付方面,以选择性的政府干预和社会合作的保险给付为主;托育服务方面,以政府供给为主、社会参与为辅;劳动力市场的生育保护规制使得女性在就业中处于不利地位,且难以实现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基于对四个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的经验总结,从中获得有益启示:一是生育福利的制度设计需要找准价值定位,二是对女性及儿童的福利保护需要立法先行,三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合作是生育福利供给的必然选择,四是生育福利供给的扩张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最后,对中国未来一段时期完善生育福利多元供给机制进行了总体框架的设计。首先,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主导性责任,国家的主导性责任应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重塑生育福利供给的价值理念,提出了以人为本、社会权利、社会投资和性别平等四大基本理念;第二,明确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制度建设与财政责任。其次,建立政府内部的责任分工与合作机制,从纵向上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从横向上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机制。最后,提出建立国家与家庭、市场及社会的互动合作机制。第一,建立国家对家庭的直接干预支持机制。第二,健全国家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规制与引导机制。第三,建立健全国家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与规范机制。在分析福利多元主义范式实践困境的基础上提出:要使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变得更具指导价值,不应仅仅关注多元主体之间静态的、应然的规范性责任划分,更应该从动态视角关注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于是,进一步提出了在福利供给中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合作机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克服了福利多元主义的实践困境,实现了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补充。

徐古祥[7](2021)在《中西哲学的会通与创新 ——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严复是倡导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先驱,他的教育哲学思想切中时弊,恢弘而敏锐。同时,他很早就有会通思想,认为文法有“大同者”和“专国者”,应该“举其所会通以为之谱。”严复曾以格义法会通古代经典与现代逻辑学,并指出《易》是本隐而之显,《春秋》是推见至隐,试图超越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以会通与创新、当与不当、救时与救世阐述教育之道。他还丰富和拓深了有关中西哲学会通和创新的内容,比如科学教育理念,民德、民智、民力协调发展理念,中外会通教育理念,意识到人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的本质性诉求,而教育的现代化是建立现代社会的基本前提,并身体力行地推进从理念到效果等全方位的教育现代化。本研究先从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界定入手,认为严复重新发现了人的价值,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并引以为教,以图增强民力、开发民智,更新民德。严复基于救亡图存的背景,以民力、民智、民德为核心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教育哲学思想体系,阐发了独特的教育本质论、教育目的论、教育方法论,开辟了中西哲学会通与创新的先河,奠定了现代教育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然后,以“知”与“言”、“经”与“法”、“变”与“常”这几对范畴分析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以及演变过程,创新性地形成了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早期的“多生于一”,中期的“多胜于一”,晚期的“多定于一”,并以会通与创新取舍中西哲学,以当与不当构建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体系。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既以有所会通的方式探讨西方哲学,尤其是其中的进化论、经验论、实证主义、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并进行借鉴和运用,又以“回照故林”的方式探究中国哲学,尤其是其中的儒家、道家和法家,同时还以启蒙与进化为标准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了遵天而演、即物穷理、循名责实、超越絜矩、正谊谋功的教育哲学思想,并产生了己轻群重、学益损道、开塞治群的教育哲学理念。本研究还以教育本质论、教育目的论和教育方法论为视角比较了严复与王国维、孙中山、蔡元培等代表人物的教育哲学思想,审视了他们对中国教育哲学思想转型的影响,进一步阐述了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特色,分析困难,总结价值,并反思其中的限度。严复用心至真,思虑深远,其对中西哲学的会通与创新,一方面注重修整改良与敬谨使用,另一方面兼顾返本与开新,为中国教育哲学思想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彭钰栋[8](2021)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文中研究表明从20世纪初到现在的百余年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历了从萌芽到诞生,再到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现代公司企业的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企业在为股东利益赚取利润的同时,是否应当兼顾社会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成为了企业必须面对的议题。随着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议题也逐渐进入了法学领域中,在我国突出表现为2005年《公司法》第5条中加入了“社会责任”,这一修订被视作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诞生,并引起了商法学界的积极讨论。但自那之后,由于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识的不足,以及《公司法》第5条概括性质的规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并未取得实质性质的突破。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在总则编的“营利法人”中通过第86条,再次规定了“社会责任”的内容,这一条可兹看作对于《公司法》第5条的延续和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规定于《民法典》的总则编之中,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之下,使得第86条具有了商法原则的地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具有法律原则的性质,于现有立法模式之下,无论是对条款自身性质的认识与解释,还是对于法条适用方法的探究都大有裨益。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条文的概括性使得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足,在历史解释和文义解释之外还需要对法律原则的价值进行探讨和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下可用民事基本原则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价值补充,尤其是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其次,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在其适用上可以借鉴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裁判功能以及评价功能进行展开,其中指导功能强调第86条对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中有关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法律规则进行解释;裁判功能则是在缺少法律规则的时候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规则化适用,以弥补对于利益相关者保护不足的法律漏洞;评价功能则是在个案中,当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在与其他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通过比例原则进行衡量的过程。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通过发挥其法律原则的功能而进入司法实践中,但这一过程可能赋予法官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在现有的立法模式之下,可以利用“标准”与“法律”的特殊关系,在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所构建的制度基础上,发挥标准制定主体的灵活性与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在企业声明适用某一标准的情况下,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构成对《民法典》第86条的原则补充,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贯彻于日常经营之中,另一方面为法官在审判中利用原则进行规则创制或者进行原则之间的衡量提供规范性依据。最终通过这一法律化路径,将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新理论与成果融入到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之中。

林剑,卢蕙娟[9](2021)在《非遗视角下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影响因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非遗教育是现代大学的新使命。通过运用扎根理论,探究闽台非遗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影响因素及内在机理,研究发现主体因素(闽台双方办学模式、办学体制和教学方式)、耦合因素(文化耦合、沟通渠道和合作经历)以及环境因素(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济环境)三大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可从顶层设计优化环境、产教融合拓宽合作渠道、理实融合提升合作质量等方面来确保交流合作顺利进行。

袁潇,夏金星[10](2021)在《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探析》文中指出推进职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发展通道,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二战后,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专科单独招生(1945—1955年)、大学和大专联招(1956—1971年)、技专校院联招(1972—1993年)和技专校院多元化入学(1994年至今)4个阶段并逐渐发展成熟。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通过分层分类招生、多元入学方案、连续贯通的考试招生制度以及考试招生机制相分离等举措,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高等技职教育考试招生体系。在当前百万扩招的国家重大战略引领下,职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可以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深入推进分类考试招生,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多元化的入学方式,构建连续贯通的考试招生制度和考试招生相分离的机制,建立和完善我国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述评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四、研究方法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一、哲学维度
        二、法律维度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一、基尼系数
        二、要素价格理论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一、权力配置原则
        二、权力配置结构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致谢

(2)论台湾居民在大陆社会权利的保障及其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提出
二、台湾居民社会权利保障的背景考察
三、台湾居民社会权利保障的现状检视
    (一)劳动权
    (二)受教育权
    (三)社会保障权
四、完善台湾居民社会权利的制度路径
    (一)行政路径
    (二)立法路径
    (三)两岸协议

(5)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意愿及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
        1.2.2 国外研究
        1.2.3 研究述评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1.3.1 研究目标
        1.3.2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4.1 研究方法
        1.4.2 技术路线
    1.5 理论基础
        1.5.1 理性选择理论
        1.5.2 教育分流之个性差异理论
    1.6 核心概念界定
    1.7 创新点
第二章 高中阶段学生选择普职教育的发展变化
    2.1 普职教育发展规模的演进
        2.1.1 职业教育占比低于普高(1978-1985)
        2.1.2 职业教育占比高于普高(1986-1995)
        2.1.3 职业教育占比下降(1996-2001)
        2.1.4 普职占比大体相当(2002-2010)
        2.1.5 职业教育占比低于普高(2011-2018)
    2.2 高中阶段职普生源变化特点
        2.2.1 普职生源数量阶段性的此消彼长
        2.2.2 职教生源中考成绩持续滑坡
        2.2.3 职教生源来源渐趋复杂
第三章 现阶段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调查
    3.1 样本基本信息
    3.2 现阶段选择中等职业教育生源群体分析
        3.2.1 中职生源绝对数量增加
        3.2.2 中职生源中考成绩偏低
        3.2.3 中职生家庭资本较弱
        3.2.4 中职生源自我认知不明确
        3.2.5 中职生源对职业教育认知差异大
    3.3 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
        3.3.1 追求个人发展
        3.3.2 满足个人性向偏好
        3.3.3 享受中职制度优势
        3.3.4 获得高中毕业证
    3.4 选择职业教育意愿的合理性分析
        3.4.1 从教育目的与价值角度分析意愿的合理性
        3.4.2 从实现可能性角度分析意愿的合理性
第四章 选择职业教育合理意愿实现的障碍
    4.1 个体学习基础与主观能动性较弱
        4.1.1 个体学习基础薄弱
        4.1.2 个体主观能动性不强
    4.2 学校基础设施与师资配备不均衡
        4.2.1 不同专业实训设施配置不均衡
        4.2.2 不同专业师资配备不均衡
    4.3 中等职业教育制度优势不明显
        4.3.1 中职对口升学制度优势不明显
        4.3.2 中职资助制度不完善
        4.3.3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用发挥有限
    4.4 社会外部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4.4.1 就业环境相对较差
        4.4.2 劳动力市场唯学历是举的人才观
第五章 选择职业教育合理意愿实现的路径
    5.1 引导学生形成正确认知
        5.1.1 引导学生形成对职业教育的正确认知
        5.1.2 引导学生形成对自我的正确认知
    5.2 夯实学生文化基础
        5.2.1 加强有升学意愿中职生的文化基础课教学
        5.2.2 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
    5.3 平衡不同专业间基础设施与师资力量
        5.3.1 加大非骨干专业的投入力度
        5.3.2 建立校企教师双向流动机制
    5.4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制度
        5.4.1 完善对口升学制度
        5.4.2 完善国家资助制度
        5.4.3 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5.5 营造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附录1 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意愿的调查
附录2 普通高中学生不选择职业教育的情况调查
附录3 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的意愿与实现路径访谈
致谢

(6)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法
        1.2.2 质性研究法
    1.3 重要概念界定
        1.3.1 福利、国家福利与社会福利
        1.3.2 生育与生育福利
    1.4 理论视角与研究框架
        1.4.1 理论视角
        1.4.2 研究框架
    1.5 创新之处
第2章 文献回顾
    2.1 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
        2.1.1 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概念及关系的讨论
        2.1.2 二孩政策下的人口生育率预测
        2.1.3 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影响研究
        2.1.4 “全面二孩”背景下生育支持的对策讨论
        2.1.5 福利多元主义在中国社会福利议题研究中的应用
    2.2 文献述评
第3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分析
    3.1 关于“需求”的理论探讨和启示
        3.1.1 “需求”的理论探讨
        3.1.2 需求理论对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界定的启示
    3.2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的现实需求
        3.2.1 儿童养育的经济支持需求
        3.2.2 儿童照顾的社会服务支持需求
        3.2.3 生育权益与就业权益保护的双重需求
    本章小结
第4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主体供给的主要问题
    4.1 国家——生育福利制度设计的“去商品化”能力较弱
        4.1.1 关于“去商品化”的理论渊源与现实测度
        4.1.2 生育福利制度“去商品化”能力弱的主要表现
    4.2 市场——用人单位对城市女性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供给不足
        4.2.1 关于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涵义解析
        4.2.2 用人单位对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供给不足的主要表现
    4.3 社会——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
        4.3.1 社会化托育服务概念界定
        4.3.2 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的主要表现
    本章小结
第5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供给问题的原因分析
    5.1 历史传统:家庭主义历史基因的路径依赖
        5.1.1 对“生生不息”血缘延续的极度重视决定了家庭对孩子抚育的高度责任感
        5.1.2 “父慈子孝”的亲子双向义务结构对家庭养育孩子形成了规范性效用
        5.1.3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分工强化了女性对孩子的抚育责任
    5.2 国家建构:具有服务于国家建构的工具性意义
        5.2.1 服务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工业化建设需要
        5.2.2 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需要
        5.2.3 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5.3 理念基础:暂不具备福利扩张的独立价值
        5.3.1 福利国家具备福利形成和扩张的独立价值
        5.3.2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遵循的是一种福利从属于生产的“生产主义”的发展理念
    5.4 政府治理:受制于政府内部责任分工合作与社会性规制不足的问题9
        5.4.1 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过度强调地方政府责任
        5.4.2 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难以实现有效协同
        5.4.3 对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性规制不足
    本章小结
第6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6.1 生育福利供给的国际经验
        6.1.1 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美国为例
        6.1.2 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德国为例
        6.1.3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瑞典为例
        6.1.4 东亚地区发达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日本为例
    6.2 生育福利供给国际经验的启示
        6.2.1 生育福利的制度设计需要找准价值定位
        6.2.2 对女性及儿童的福利保护需要立法先行
        6.2.3 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合作是生育福利供给的必然选择
        6.2.4 生育福利供给的扩张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本章小结
第7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实现机制
    7.1 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主导性责任
        7.1.1 塑造生育福利供给的价值理念
        7.1.2 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制度建设与财政供给责任
    7.2 健全政府内部的责任分工及协同机制
        7.2.1 纵向上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
        7.2.2 横向上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机制
    7.3 建立国家与家庭、市场及社会的合作机制
        7.3.1 建立国家对家庭的直接干预支持机制
        7.3.2 健全国家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规制与引导机制
        7.3.3 健全国家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与规范机制
    本章小结
第8章 结论与讨论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7)中西哲学的会通与创新 ——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研究成就与展望
    三、研究方法、主要思路、主要创新
        (一)研究的主要方法
        (二)研究的主要思路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
第一章 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体系
    第一节 常变: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历史过程
        一、“多生于一”:严复早期的教育哲学思想
        二、“多胜于一”:严复中期的教育哲学思想
        三、“多定于一”:严复晚期的教育哲学思想
    第二节 知言: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界定及基本内容
        一、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界定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教育本质论
        三、严复教育哲学思想中的教育目的论
        四、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教育方法论
    第三节 经法: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方法与效果
        一、以会通与创新取舍中西哲学思想
        二、以“当与不当”构建教育哲学思想体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西方哲学的会通与创新
    第一节 遵天而演: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与进化论
        一、严复对进化论的认知
        二、进化论在严复教育哲学思想中的地位
        三、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进化论的会通与创新
    第二节 即物穷理: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与经验论
        一、严复对经验论的认知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经验论的会通与创新
    第三节 循名责实: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与实证主义
        一、严复对实证主义的认知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实证主义的会通与创新
    第四节 超越絜矩: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与自由主义
        一、严复对自由主义的认知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自由主义的会通与创新
    第五节 正谊谋功: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与功利主义
        一、严复对功利主义的认知
        二、功利主义在严复教育哲学思想中的地位
        三、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功利主义的会通与创新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中国哲学的会通与创新
    第一节 己轻群重:严复对儒家的会通与创新
        一、严复之前的儒家哲学思想以及教育理念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儒家的会通与创新
    第二节 学益道损:严复对道家的会通与创新
        一、严复之前道家哲学思想及其教育理念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道家的会通与创新
    第三节 开塞治群:严复对法家的会通与创新
        一、严复对法家哲学与法哲学的认知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法家哲学的会通与创新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严复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
    第一节 严复与王国维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
        一、严复与王国维教育哲学思想的主要共同点
        二、严复与王国维教育哲学思想的主要差异点
    第二节 严复与孙中山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
        一、严复与孙中山教育哲学思想的主要共同点
        二、严复与孙中山教育哲学思想的主要差异点
    第三节 严复与蔡元培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
        一、严复与蔡元培教育哲学思想的主要共同点
        二、严复与蔡元培教育哲学思想的主要差异点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严复教育哲学思想会通中西哲学的价值与限度
    第一节 严复中西哲学会通与创新中的困难
        一、会通研究中的资料选择
        二、会通研究中的英国哲学
        三、比较研究与参验印证
    第二节 严复教育哲学思想对中西哲学的会通
        一、严复教育哲学思想会通中西哲学的价值
        二、严复教育哲学思想会通中西哲学的限度
    本章小结
结论
    一、修整改良与敬谨使用
    二、返本与开新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8)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情况
        (一)国内研究概况
        (二)国外研究概况
    三、法律化路径说明
        (一)道德的法律化
        (二)本文法律化路径思考
第一章 法学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沿革
        (一)中世纪后期西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萌芽
        (二)1900-1950: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
        (三)20 世纪50-6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
        (四)197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时期
        (五)1980-1990 年代:补充性理论的蓬勃发展
        (六)21 世纪: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化
    二、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
        (一)法律概念之争与法律条文解释之辩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的多元视角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困境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
        (一)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判例概况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判决中的运用
        (三)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困境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中“责任”概念的再认识
        (一)何为“责任”
        (二)法学中有关“责任”的探讨
        (三)企业社会责任是何种“责任”
第二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理论探讨
    一、《民法典》第86 条立法沿革
        (一)早期立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二)2005 年《公司法》第5条中的“社会责任”
        (三)《民法典》第86 条的出台
        (四)《民法典》第86 条文义解释
    二、《民法典》第86 条的法律原则性质研究
        (一)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法律性质之争
        (二)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与原则的区分
        (三)《民法典》第86 条法律性质:法律原则
    三、作为法律原则的《民法典》第86 条解释
        (一)体系因素解释:民商合一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二)目的因素解释: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补充
第三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司法适用
    一、指导功能
        (一)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
        (二)劳工保护
        (三)消费者保护
        (四)环境保护
        (五)案例分析
    二、裁判功能
        (一)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用于法律漏洞补充
        (二)法律漏洞认定
        (三)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
        (四)案例分析
    三、评价功能
        (一)法律原则的评价功能——价值衡量的依据
        (二)怎样进行衡量——比例原则
        (三)案例分析:北京世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刘富君劳动争议案
第四章 对《民法典》第86 条的补充——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
    一、对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一)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
    二、标准:作为法律的补充
        (一)什么是标准
        (二)标准与法律的关系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第86 条的补充
        (一)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二)企业社会责任国内标准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实践中的运用
        (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补充的意义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9)非遗视角下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影响因素(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
二、理论基础
    (一)非遗教育相关研究
    (二)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相关研究
    (三)研究启示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选取
    (二)研究数据获取
        1. 文档资料获取:
        2. 一手资料获取:
四、数据分析过程
    (一)开发式编码
    (二)主轴编码
    (三)选择性编码
五、影响因素模型阐释
    (一)主体因素
        1. 办学模式维度
        2. 办学体制维度
        3. 教学方式维度
    (二)耦合因素
        1. 文化耦合维度
        2. 沟通渠道维度
        3. 合作经历维度
    (三)环境因素
        1. 文化环境
        2. 社会环境
        3. 政治环境
        4. 经济环境
六、研究结论与管理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优化合作环境
    (二)做好产教融合,拓宽合作渠道
    (三)做好理实融合,提升合作质量

(10)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二战后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的发展历史
    (一)专科单独招生阶段(1945—1955年)
    (二)大学和大专联招阶段(1956—1971年)
    (三)技专校院联招阶段(1972—1993年)
    (四)技专校院多元化入学阶段(1994年至今)
二、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的主要特征
    (一)分层分类招生
    (二)考试招生方式多元化
    (三)考试招生体系连续贯通
    (四)考试招生机制分离
三、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分类招生,精准选拔
    (二)综合评价,多元入学
    (三)“两职三士”,贯通培养
    (四)考招分离,各施其责

四、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2]论台湾居民在大陆社会权利的保障及其完善[J]. 彭莉,余凡. 台湾研究集刊, 2021(04)
  • [3]职业本科试点高校办学模式研究 ——以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为个案[D]. 罗宁. 广西大学, 2021
  • [4]通识教育模式建立过程中的高校组织变革研究 ——以台湾中原大学为例[D]. 马小彦.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5]中职生选择职业教育意愿及实现路径研究[D]. 巩建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1(08)
  • [6]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D]. 陈秀红. 山东大学, 2021(10)
  • [7]中西哲学的会通与创新 ——严复的教育哲学思想研究[D]. 徐古祥.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8]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D]. 彭钰栋.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9]非遗视角下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影响因素[J]. 林剑,卢蕙娟. 南方职业教育学刊, 2021(01)
  • [10]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技专校院考试招生制度探析[J]. 袁潇,夏金星.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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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湾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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