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议农村信用社防范和化解资不抵债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王薇[1](2021)在《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证明了居于主导地位的实际经济周期理论(RBC)存在显着缺陷。传统的货币经济理论和新凯恩斯主义均侧重于对利率和汇率等宏观经济变量的调控,往往忽视了银行信贷因素对实体经济发展及经济波动的影响。党的十九大要求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应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增长。一方面尽力发挥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另一方面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市场波动对宏观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基于此背景,本文在推导信贷供给对宏观经济的微观影响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总量调控、结构优化、价格传导、风险累积四个维度展开实证分析,最后从宏观经济政策视角探究了信贷监管政策对货币政策调控“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三大目标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首先,本文基于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从微观视角探究了信贷供给波动对宏观经济影响的传导机制,发现信贷供给增加能够短期内带动投资水平迅速上升并促进资本存量的长期积累,信贷供给对投资存在扩张性影响,但会对消费形成挤出效应,使得短期内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驱动,在长期主要依靠消费拉动。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应用基于GAS过程的时变转移概率马尔科夫区制转移回归(MS-GAS-TVTP)模型对我国信贷供给波动和产出波动进行阶段性变迁识别和时变转移分析发现,在经济衰退初期,信贷供给波动表现出强烈的“顺周期”特征,经济环境恶化会在短期内导致信贷紧缩,但随着信贷扩张政策的逐步实施,信贷供给对产出的引导效应逐渐显现。基于时变协整模型对信贷供给与产出的动态联动关系进行检验发现,我国信贷供给与产出之间同向动态联动,信贷扩张能够带动我国经济增长,信贷收缩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的衰退程度,信贷供给对产出的时变影响系数在长期基本趋于稳定,二者趋于长期均衡。其次,考虑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和收缩对宏观经济可能存在非对称影响效应,本文进一步从产出增长和物价稳定的角度出发应用非线性自回归分布滞后(NARDL)模型展开探究。研究发现,在经济衰退期,可以通过扩张信贷的方式增强企业投资积极性、促进实体经济恢复平稳增长;在经济扩张期,信贷扩张对产出的带动效果会随着产出总量的不断积累而逐渐减弱,并加剧通货膨胀;信贷收缩虽然能够降低通货膨胀水平,但无法完全抵消信贷扩张带来的通胀风险,并且会对经济增速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从期限结构视角应用SV-TVP-FAVAR模型探究了推动我国产出增长和通货膨胀水平上升的信贷供给根源。研究发现,我国中长期信贷供给增加虽然能够显着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但同时对通货膨胀也具有强烈的促进作用,非金融企业中长期信贷供给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未能占据优势;相较于中长期信贷,我国短期信贷供给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不具优势,我国短期住户消费信贷供给增加对经济增长存在逐渐减弱的负向影响,并且不会引起强烈的通货膨胀效应,证实了扩大内需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降低通货膨胀损失的可行路径之一。随后,本文进一步基于价格传导视角运用贝叶斯估计的平滑迁移向量自回归(ST-BVAR)模型分析了不同经济状态下信贷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效应,并探讨不同时期我国信贷价格政策的有效性。结果发现,在经济衰退期,信贷价格下调能够引导第二、三产业投资和消费增加,进而从需求侧驱动经济增长,信贷价格政策的传导渠道基本畅通,政策基本有效。在经济扩张期,我国利率市场化尚不完全且居民储蓄率水平相对较高,存在“金融抑制”和“消费抑制”双重抑制现象,因此我国信贷价格下调仅能通过促进第三产业投资的方式对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第二产业投资和消费的传导渠道均存在梗阻,极大地降低了信贷价格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接下来,本文进一步基于风险累积视角运用多元方向分位数向量自回归(MDQVAR)模型分析了信贷风险累积对我国宏观经济及信贷调控有效性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信贷风险累积在不同经济状态下对产出、通货膨胀和金融稳定均呈现出抑制效应,但影响强度随经济下行程度加深逐渐增强,并且信贷风险累积对金融稳定的负面影响最为强烈。信贷供给对产出、通货膨胀和金融稳定的影响效应在不同信贷风险累积程度下表现出显着的异质性。当以“经济增长”作为主要的经济目标时,信贷风险累积水平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既不能为了追求低不良水平过分惜贷,也不能为了投资扩张过度放贷。当以“稳定物价、促进货币流通”和“金融稳定”为主要目标时,应全力避免过度放贷和过度负债,同时加强贷款发放前后的审慎监管,尽量减少非理性的竞争行为和代际遗忘,尽可能降低银行资产中的不良资产规模,并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最后,本文基于宏观经济政策视角运用多元方向分位数向量自回归(MDQVAR)模型探究了信贷监管政策对货币政策调控“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三大目标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为更好地完善“双支柱”框架提供参考。研究发现,在经济下行期,流动性类的信贷监管政策能够显着增强数量型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调控效果,但会形成通货膨胀问题,因此,需要在“促增长”和“稳通胀”目标中进行取舍。在经济平稳期,价值类的信贷监管政策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数量型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但信贷监管政策的动态调整不会对数量型货币政策有效性产生显着影响,二者可以各自调控,能够同时实现“稳增长、稳通胀、稳金融”三大目标。在经济过热期,价值类的信贷监管政策与价格型货币政策存在“政策冲突”,二者难以在动态调控中同时实现“金融稳定”与“价格稳定”。流动性类的信贷监管政策能够增强价格型货币政策对通货膨胀的抑制效果,两政策配合能够同时实现“稳金融、降通胀”的目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增长”,是经济过热期最优的政策协调模式。除此之外,货币政策在金融稳定目标的调控上不具优势,维持金融市场稳定还是应以信贷监管政策为主。
赵杰[2](2020)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市场退出是由退出方式、退出清算和注销登记等要素构成的,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也不例外。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包括破产退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非破产市场退出。一直以来,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规制均以行政监管为主导,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也以行政解散方式居多,尚无典型破产案例,多为非破产市场退出。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问题显得越发重要。但由于我国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方面的制度建设积累不足,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某种程度上讲,就我国而言,在当前阶段,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比银行破产更具有研究的价值和空间。后危机时代,完善银行危机处置和市场退出成为世界各国银行法变革的主要方向。我国通过出台《存款保险条例》等规定,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在规则和机构设置上对银行危机处置进行了完善。但在市场退出问题上,虽然《公司法》中公司解散和非破产清算的规定不断更新,银行法的改革却停滞不前,相关的退出规则仍然不够完善。立法滞后与现实障碍等多种因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程序混乱和责任单一)、制度运行滞涩(行政干预缺乏制约、监管权分配缺乏标准)、制度效率无法实现(缺乏协作机制、过于倚重公用资源救助)的困境。立法不完善和权力失衡仅是问题的表象,制度性思维的缺失才是问题的内在成因。针对制度性思维的缺失,应以制度分析作为指引,寻找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路径。应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金融学理论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效率观,并通过LLSV、LTF以及不完备法律理论,寻求实现金融法治的实现路径,尤其是司法权与监管权的权力均衡路径。在制度分析指引下,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应以提高制度效率、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方式、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为思路。从微观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的边界和衔接条件四个方面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框架。在框架构建的基础上,还有必要进一步从利益相关主体和责任体系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进行完善。利益相关主体方面包括公权力主体分析与实现公权力均衡的路径分析、私权利主体分析与实现私权利保护的路径分析;责任方面则包括监管机构责任、银行高管责任与股东加重责任的完善。化解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效率和市场化水平是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李其成[3](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付柏羿[4](2019)在《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以及农民生活质量问题历来都是国家和政府关注和工作的焦点。而各地的农村信用社作为直接服务于农村发展、助力农业生产机械化的基层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牢牢把握宗旨并以服务三农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己任,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且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加上农村信用社历史地位、性质、功能的特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竞争格局的大环境下,各种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基层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经济及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特别是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各类信贷诈骗案件的频频见诸报端,深刻暴露出了当前农村信用社日常信贷管理和内控运行机制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防范各类金融风险能力偏低,面对各种金融风险无法靠自身化解且表现为束手无策,导致各类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因此,针对农村信用社基于金融风险管控机制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梳理和分析并提出具体和针对性的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就变得迫在眉睫。本文以此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以金融风险管理相关理论为支撑,选取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作为样本就金融风险管控问题展开针对性的研究。研究中首先在把握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及金融安全等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几大类风险进行理论梳理;在此基础上针对A农村信用社目前金融风险管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其内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针对性的总结和分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还通过对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先进国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经验、机制的分析和启示,针对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防控提出包括改革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机制、提高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加强员工队伍等具体、可行的对策措施。希望研究成果能够切实提升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能力,同时也可以为全国其他农村信用社应对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刘霞[5](2019)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层结构与统计监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增长率平均达到9.48%的水平,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奇迹,继2010年我国经济总量跃升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后,2018年GDP总量突破90万亿元,再度迈入一个新台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已初步建立起依赖市场机制作为社会资源配置基础性手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形成了经济多元化、布局全球化的全新经济格局。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的变迁,一个与现代经济相适应,且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形成了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导、市场效率为原则、多层次资产市场为支撑的金融体系结构。如果说,在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结构形成及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那显然是“闭眼说瞎话”,可是,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表明,40年的市场化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的确未曾发生过系统性金融风险,这种现象不仅与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理论不一致,而且在世界各国的实践中也是极其罕见的。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1)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始终处于可控之范围;(2)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使得金融运行中累积的系统性风险不断得到化解;(3)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结构的不断优化使系统性金融风险得以缓解,相对风险水平不断被降低。然而,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不断增大,外部经济冲击愈来愈强,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越来越突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错位日益明显。在这种现实背景下,我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不可能在发展中获得化解,相反更有可能使系统性金融风险加速恶化,甚至有可能成为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引爆点,因此,从理论与实践上系统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测度、演化过程以及监测与防范,对于创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保障我国经济与金融稳定健康运行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载体是金融体系,金融体系结构决定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风险源、影响程度、相互关系及其演化规律,当我们考察系统性金融风险时,首先要立足于金融体系结构,然后依据金融体系结构的特征去探讨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及其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演化过程及其规律,并依此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系统,为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科学的依据及其有效的政策指引。简单观察不难发现,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属于较为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又是银行体系下的系统性重要银行,这就意味着,只要我们抓住了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的经营风险特征,就能基本反映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状况。为了给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定量测度,本文借鉴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下金融危机的表现特征,将我国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下爆发金融危机相对应,由此提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模型,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从银行资产构成层面入手,分别对系统性重要银行各类资产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相互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通过压力测试分析探寻我国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风险源,为构建相应的统计监测系统与寻求化解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着力点提供现实的依据与技术支持。本文的分析表明:(1)整体来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不高,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率不大,金融体系运行安全,即便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与2015年国内股灾的冲击下,系统性金融风险也是处在可控区间内;(2)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存在自身不断恶化的趋势,这一点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3)就当前的状况而言,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风险源是房地产市场,其次是外汇市场,再次是同业拆借市场;(4)压力测试分析显示,如果房地产市场均价降低34.14%,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下降至5.5RMB/$,同业拆借利率降至0附近,均都必然促发系统性金融风险;(5)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基本不产生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现行分业经营制度安排阻隔了风险的传递,二是无风险债券主导的产品结构提供的保障,三是散户型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分散化效应;(6)虽然我国金融运行一直处于相对安全区,但经济下行的压力、外部环境可能的恶化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自身的累积与演化过程必将加深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当前对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的重点应置于房地产市场和外汇市场,保持汇率稳定与房价的适度泡沫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提出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层结构,并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了这种分层结构之间的内在关系与机理;(2)构建了符合我国金融体系结构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模型,明确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数界面;(3)探寻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风险源,明确了控制房地产市场、外汇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风险对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意义;(4)构建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体系与重要市场监测次序。
夏江山[6](2018)在《我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机制研究 ——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速换挡,金融领域风险持续上升。截至2017年末,投保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7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4%,潜在风险隐患较大,若不妥善处置,可能引发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金融风险。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从法律制度上补齐了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的关键一环。《条例》明确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赋予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和调整费率、管理和运用基金以及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等职责。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在费率厘定、信息收集、保费归集等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确保了存款保险制度平稳起步,但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工作却迟迟没有开展,投保机构风险越积越大。究其根源,主要是早期纠正机制和处置机制设计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为做好问题投保机构处置工作,打好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必须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尽快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基于此,论文以完善我国存款保险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机制构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国外存款保险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机制构建,重点解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构建什么样的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市场化风险预防与处置平台的作用。论文从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第一章),以及文献综述与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章)入手,围绕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机制构建这一主线,依次展开。在对比和梳理国内外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制度安排框架的基础上,提出将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过程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分别对应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早期纠正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并从上述三个方面来深入开展研究(第三章)。通过分析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差别费率机制理论,构建考虑系统性风险溢出和债务清偿结构的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期权定价模型,解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事前风险预防机制设计不合理的问题(第四章)。通过分析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理论及国际实践,构建预测中小问题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的面板有序逻辑回归模型,解决问题投保机构早期识别不及时的问题;通过评析我国早期纠正机制构建与实践,提出应从法律法规、监管参数、触发标准和纠正措施等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早期纠正机制,解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事中干预难操作的问题(第五章)。通过分析存款保险有效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原则,对比近年来国内外处置问题投保机构实践,指出我国处置机制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处置机制的建议,解决相关处置制度规定不衔接、事后处置难开展的问题(第六章)。最后,对全文进行了简要总结(第七章)。论文创新之处在于:构建考虑投保机构系统性风险溢出、债务清偿结构和偿付限额的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期权定价模型。发现投保机构费率水平与其系统性风险溢出大小正相关,且呈非线性特征,忽视系统性风险溢出可能会严重低估大型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与对低风险投保机构的影响相比,债务清偿结构对高风险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影响更大。建议根据投保机构系统性风险溢出大小,建立分类定价的差别费率机制。利用面板平滑转换自回归模型确定投保机构无清偿能力阈值作为被解释变量,构建预测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的面板有序逻辑回归模型。发现不良贷款率对投保机构未来一年风险变化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而GDP、资本充足率、资产利润率和杠杆率均有正向影响;同时,用该模型预测未来一年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状况所得结果更客观,效果更好。因此,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采用面板有序逻辑回归模型预测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研究发现对问题投保机构的准确识别,以及规范的法律授权、科学的监管参数、明确的触发标准和完善的纠正措施是存款保险制度早期纠正职能有效发挥的关键。因此,应从法律授权、监管参数和触发标准设置、纠正措施等方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而独立的机构,合法的处置主体、有约束力的处置性权力和工具、明确的触发机制、科学的处置流程、市场化的处置方式是构建存款保险处置平台的核心要素。因此,应尽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处置机制,在宏观层面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并尽快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在微观层面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处置主体、强化处置性权力和工具、完善触发机制、细化处置流程、健全处置方式。
陈鑫云[7](2017)在《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指出2008年从美国开始爆发的金融危机,引发了影响巨大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和衰退,使得银行系统性风险更加被人们所关注和重视。尽管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中,我国银行业独树一帜,保持了平稳健康运行,但是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正在逐步积累,相应地,我国政府正在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管理、金融稳定、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积极的尝试和探索。现有的银行系统性风险研究文献,绝大多数关注大银行,主要聚焦在银行“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问题,对中小银行特别是地位重要的农村信用社关注不足,对农村信用社地位重要“不可替代而不能倒”(Tooirreplaceabletofail)的问题研究不够,因此,将研究视角拓展到中小银行,对于管理和控制整个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同时,农村信用社作为传统的农村小银行,一方面在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的系统性重要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存在管理相对粗放、风险控制较为薄弱、应对市场变化手段不多等突出问题,使得其面临“地位太重要不能倒”和“风险管理薄弱容易倒”的两难问题,因此,开展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管理的研究,不仅对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农村金融体系平稳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为了更为深入地研究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本文按照“提出问题——理论准备——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结论与展望”五个步骤,首先是提出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管理问题,其次对现有国内外银行系统性风险研究进行较为系统的回顾总结,然后从分析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特点和机理入手,对Z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影响因素开展Logit面板实证分析,推导在净额支付结算方式下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支付清算渠道传染条件和过程,利用射阳农村商业银行挤兑案例分析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声誉传染渠道,基于Z省农村信用社及其辖内农村信用社的数据开展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对提出的问题进入较为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措施,最后加以总结,对下一步研究做出展望。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虽然单体机构规模不大,但是具有行业资产规模大、机构数量多、地位不可替代、风险管理薄弱、治理体系特殊等特点,是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农村金融体系中另类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与大型银行不同,农村信用社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呈现农村地区传统小银行的特点:一是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突出,二是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三是农村信用社机构之间风险关联性较大,四是农村信用社高风险机构仍然存在。第二,生产总值增长率、资本充足率、非利息收入比重、拨备覆盖率、净资产收益率的提高、行业管理制度数完备有助于减轻农村信用社的系统性风险,而贷款资产比的提高则会加大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其中资本充足率、非利息收入比重两个指标对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影响大于其他5个指标;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微观经营指标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多于宏观经济指标。第三,农村信用社体系内存在紧密的支付清算关系,清算支付渠道是农村信用社风险传染的重要渠道之一。在净额支付结算方式下,当农村信用社系统中有机构发生危机而违约,且违约的资金比例大于α0(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内违约资金比例的最高值)时,由于系统中某些农村信用社发生危机,其他健康的农村信用社拆借行为更加谨慎,产生“惜贷”行为,使得发生危机的机构无法拆借到足够的资金,进而给整个农村信用社支付清算系统带来更大的危机。第四,声誉风险渠道是农村信用社风险传染的重要渠道之一,信息传递方式的改变和银行业务交易方式的转变正在冲击农村信用社传统的挤兑方式;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偏小、资产质量偏弱,个人储蓄存款比重高、多为农户和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信息在社区中相对透明与受关注度较高,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差、非正规金融无序发展,农村信用社具有较强的同质性,机构之间互相传染概率偏高,使得农村信用社比一般银行更加容易发生挤兑事件。第五,基于Z省农村信用社及其辖内9家农村信用社的压力测试发现:从信用风险维度看,只有当不良贷款率上升到非常高的数值时,才会对Z省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产生较大的影响;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行业冲击、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的冲击均能对Z省农村信用社带来重大影响。从利率风险维度看,存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下降以及存款利率上浮和贷款利率下降两者同步推进都能对Z省辖内9家农村信用社带来重大影响。从流动性风险维度看,不良贷款上升的冲击对Z省农村信用社流动性压力冲击最大,股市分流存款影响次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的影响最小;在不良贷款冲击、股市分流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及银行间市场融资受限等制约共同作用下,轻度压力和中度压力的情况下Z省农村信用社流动性仍然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但是在严重压力的情况下,Z省农村信用社融资备付金率将低于3%,将处于比较危险的情况。第六,农村信用社作为特殊的系统性重要银行,其治理机制与一般大型银行不同,不能简单地套用而是应该有选择性地采用大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应采用强化农村信用社外部监管、加强省联社的行业管理和农村信用社机构自我管理有机结合的方式。在外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主要包括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既有一般银行的共性,如建立健全风险处置的法律法规,积极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强化机构的信息披露等,也有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特色,如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监管,及时主动处置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等。二是加强危机管理,属于事后处置,主要包括建立恢复机制、处置机制和危机管理工作机制。在强化省联社的行业管理方面,一方面是强化风险管理,具体又包括强化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功能,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互助机制和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处置基金,另一方面是强化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丰富业务功能、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软实力建设等。在农村信用社自身管理方面,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强化财务管理、突出资本管理在防控农村信用社单体风险过程中非常重要。本文与以往的文献相比,主要的改进和创新之处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系统性风险研究视角的拓展。首先,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研究非常丰富,但是绝大多数研究都聚焦于大型银行的研究,集中关注银行“太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对中小银行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唯一性而不能倒”的问题关注不够。其次,从单个机构看,农村信用社是小银行,但是从行业角度看,又属于大银行体系,其资产规模已经超过中国工商银行,机构数量超过全国银行总数的一半,是一个目前被忽视的大银行体系。最后,尽管目前也有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的研究,但是受数据可得性等影响,主要仍然停留对单家农村信用社的较为简单的研究,缺乏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基于以上考虑,本文尝试从行业层面研究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既是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研究的有益补充,也是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研究的深化和拓展。第二,系统性风险的界定和影响因素选择。国际文献在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研究过程中,由于国外经历了多轮金融危机,大多采用实际发生的银行法律破产、清算或倒闭等开展实证研究,针对性非常强、非常直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金融处于快速发展上升过程中,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银行业整体发展较为健康,加上政府对银行业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重视,事实上为银行提供了隐性担保,即使有部分银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所有者权益小于或等于零),在日常经营仍然表现为正常运行,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银行破产或倒闭,因此无法采用国外通行的法律破产定义。为了更好地研究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因素,本文引入了经济破产的定义,即银行虽然已经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是在政府隐性担保的情况下,仍然在继续运营,作为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研究的替代方法。在银行系统性风险影响因素的选择上,现有文献既有对宏观经济金融变量的研究,也有对银行个体微观经营指标的分析,但是同时考虑宏观、微观变量的研究并不多。基于此,本文引入经济破产的定义来研究农村信用社的系统性风险,并从宏观经济金融和农村信用社微观经营指标两大方面入手,对影响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三,风险传染的渠道。现有很多文献特别是国内文献对银行系统性风险传染主要集中于银行间拆借市场,重点在分析大型银行对其他银行的影响,对小银行之间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之间风险传染关注非常少。基于此,本文从农村信用社机构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支付清算联系和高度相似的品牌形象等角度着手,尝试分析农村信用社较为独特的支付清算风险传染渠道和挤兑声誉风险传染渠道,以进一步丰富现有风险传染理论。第四,风险管理的维度。现有文献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维度,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和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本文基于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的视角,围绕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省联社的行业管理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风险管理三个维度,既注重农村信用社单体风险,也充分考虑农村信用社行业总体风险,有利于从整体上防范和控制农村信用社的系统性风险。
江博[8](2016)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化解研究 ——以L信用合作联社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农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主力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融资主渠道,也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者。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风险,再加上历史体制以及农村金融环境的特殊性等原因,导致农村信用社面临巨大的金融风险。因而,为了促进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L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风险预警现状,深入剖析了风险产生的原因,阐述了采取的举措及成效。该联社自2009年开始,不断深化改革,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防控内外部风险,合理制定了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发展规划和风险化解等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显着成效,各项监管指标逐步提升,到2014年末监管评级结果达到银监部门要求,彻底摘掉了高风险联社的帽子。该联社的经验表明农村信用社可以在加快化解历史包袱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内部的管理、提升外部服务等举措,建立起长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全面防范和化解风险。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介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章为金融风险理论的介绍,在介绍了金融风险的含义和分类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信用社风险的特殊性和进行风险化解的必要性。第三章为L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风险管理现状,包括其在2008年之前所面临的风险和风险预警方面的情况,以及从历史成因、内部成因和外部成因三个方面进行剖析。第四章依据第三章关于风险形成的成因采取的一系列风险化解举措,通过化解历史包袱、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多管齐下,使得L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状况发生了显着变化,包括存贷款、不良贷款率以及各项监管指标都有了较大的改变,大大降低了风险,达到了风险化解的目的。第五章为总结和展望,通过总结L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化解的经验,为农村信用社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蓝虹,穆争社[9](2012)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景式回顾、评价与思考》文中提出本文对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进行了全景式回顾、评价和理性思考,认为改革取得重要性阶段成果的同时,存在产权关系不清晰、内部人控制严重、省级联社履职行政化色彩浓厚、省级政府金融风险处置责任虚置、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提出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分工合理相互制衡的履职组织架构以提高管理效率、建立以省级政府为出资主体的金融风险处置基金以强化责任约束、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以促进金融创新等政策建议,藉此推动和全面实现改革目标。
王秀丽[10](2011)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之所以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是因为改革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自2003年启动以来,已历时8年。总体看,在各有关方面的努力下,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应该看到,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的改善,主要是政策扶持和贷款扩张的结果。法人治理不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仍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原因。而农村信用社只有实现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才能履行好支农服务功能,才能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同时,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完善又与本轮改革的两项重点,即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都有着的密切联系,可以说完善法人治理是关系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重大核心问题,对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实现改革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货币金融理论、制度经济学、合作经济理论、产权经济学为理论指导,采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等方法,通过分析现行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条件下法人治理特征及其成因、存在问题、产生的后果,并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总体设想和路径选择。随着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全面实施股份制改造,以及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转变为行政管理,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已经开始异化。主要表现在全面背离合作制属性、民有资本官营化和逆向治理。2010年,监管部门宣布五年内将农村信用社全面改造为股份制金融企业,标志着在政府主导下农村信用社将全面放弃合作制属性。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通过不断规范股金管理,使其资本已经全部转为民有资本,应体现“民有资本民营化”,但在改革实践中,由于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转变为行政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呈现浓厚的“民有资本官营化”和逆向治理特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异化既有政策性原因,也有制度性原因。政策性原因表现在政策设计的缺陷,历次改革主要依靠政策性文件推动,随意性大、权威性、规范性不足,政策执行中往往走调变形,农村合作金融的功能定位始终模糊不清。制度性原因表现在政府供给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不论是做为国有银行的基层组织,还是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造,都是自上而下由行政主导强行推动的结果。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异化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最为严重的后果是背离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根本宗旨。一是民有资本官营化剥夺了股东的权力,造成不尊重农村信用社产权的负面影响。二是逆向治理造成权责严重不对称,不利于农村信用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由省联社直接任命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导致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链条越长,激励约束效率越低下。四是背离合作制的最终后果是严重背离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初衷,即增强“三农”服务功能的根本宗旨。通过对农村信用社三种产权制度形式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本文认为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看,合作制农村信用社强调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股份合作制能够实现为社员服务和追求一定盈利并举,更适合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区;股份制模式只适合工业化程度较高,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不多的发达地区。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总体设想和路径选择。总体设想是: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为核心,以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为制度保障,以构建农村金融系统性政策扶持体系为外部动力,推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由全面实施股份制适当回归合作制属性,由“民有资本官营化”转向“民有资本民营化”,由逆向治理回归法人治理,从而促进农村信用社实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支农服务功能的法人治理目标。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路径包括: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实际选择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产权组织形式;二是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通过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促进建立利益相关者相互制衡机制,从而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目标。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剥离省联社的行政职能,使省联社回归行业管理职能,维护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的独立性;四是建立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农村信用社外部治理环境,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浅议农村信用社防范和化解资不抵债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农村信用社防范和化解资不抵债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信贷供给总量的经济效应 |
1.2.2 信贷供给结构的经济效应 |
1.2.3 信贷供给价格的经济效应 |
1.2.4 信贷风险累积的经济效应 |
1.2.5 信贷供给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效应 |
1.3 主要研究目标、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1.3.1 主要研究目标 |
1.3.2 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贡献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贡献 |
第2章 信贷供给宏观经济效应的理论基础 |
2.1 信贷供求理论 |
2.1.1 宏观信贷供求理论 |
2.1.2 微观信贷供求理论 |
2.2 信贷价格理论 |
2.2.1 可贷资金理论 |
2.2.2 金融抑制理论 |
2.3 信贷风险理论 |
2.3.1 Fisher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 |
2.3.2 金融脆弱性理论 |
2.4 信贷配给与信贷传导理论 |
2.4.1 均衡配给理论 |
2.4.2 银行信贷渠道传导理论 |
2.4.3 资产负债表渠道传导理论 |
第3章 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与产出的动态关联分析 |
3.1 基于DSGE模型我国信贷供给的微观传导机制分析 |
3.1.1 模型设定 |
3.1.2 模型均衡 |
3.1.3 参数校准与模拟分析 |
3.2 我国信贷供给与产出的波动特征及动态关联性分析 |
3.2.1 MS-GAS-TVTP模型与TVP-VECM模型原理 |
3.2.2 我国产出与信贷波动的阶段性变迁识别及时变转移分析 |
3.2.3 动态关联性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信贷供给总量与期限结构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4.1 信贷供给总量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理论机制分析 |
4.2 我国信贷总量扩张与收缩对宏观经济的非对称影响效应分析 |
4.2.1 非线性自回归分布滞后(NARDL)模型原理 |
4.2.2 变量选取、数据处理及平稳性检验 |
4.2.3 我国信贷总量扩张与收缩对产出的非对称影响效应 |
4.2.4 我国信贷总量扩张与收缩对通货膨胀的非对称影响效应 |
4.3 我国信贷供给期限结构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4.3.1 SV-TVP-FAVAR模型原理 |
4.3.2 我国信贷供给期限结构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时变效应分析 |
4.3.3 我国信贷供给短期结构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时变效应分析 |
4.3.4 我国信贷供给中长期结构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时变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信贷供给价格传导机制及其非线性效应分析 |
5.1 信贷供给对宏观经济增长的价格传导机制分析 |
5.1.1 投资渠道传导机制分析 |
5.1.2 消费渠道传导机制分析 |
5.2 ST-BVAR模型原理 |
5.2.1 ST-BVAR模型设定 |
5.2.2 ST-BVAR模型的非线性检验 |
5.3 不同经济周期下信贷价格对经济增长的两阶段传导效应分析 |
5.3.1 变量选取、数据处理与经济周期波动区制识别 |
5.3.2 第一阶段信贷价格对投资与消费的非线性影响效应 |
5.3.3 第二阶段投资与消费对产出的非线性影响效应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信贷风险对宏观经济及信贷调控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效应分析 |
6.1 多元方向分位数向量自回归(MDQVAR)模型 |
6.2 不同经济周期下信贷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异质性影响效应分析 |
6.2.1 理论机制分析 |
6.2.2 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
6.2.3 分位数脉冲响应分析 |
6.3 不同信贷风险水平下信贷调控宏观经济有效性分析 |
6.3.1 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
6.3.2 分位数脉冲响应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效应分析 |
7.1 理论背景与影响机制分析 |
7.2 信贷监管的不同强度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分析 |
7.2.1 变量选取及数据说明 |
7.2.2 经济增长目标下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7.2.3 物价稳定目标下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7.2.4 金融稳定目标下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对象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本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本文主要结构 |
(二)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
一、商业银行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一、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类型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范畴和方式 |
一、完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必要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方式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实需求——银行业风险 |
一、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际金融风险 |
二、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内经济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状检视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现行制度安排 |
一、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定 |
二、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三、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部门规章规定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性困境 |
一、制度供给存在严重缺陷 |
二、制度运行存在多重障碍 |
三、效率亟待提高 |
第三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案例 |
一、威海市商业银行支付危机 |
二、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例 |
三、华融湘江银行合并重组案例 |
四、包商银行接管案例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 |
一、预防性措施适用较多,市场退出情况较少 |
二、银行并购的政府干预色彩较浓 |
三、公司治理瑕疵引发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四、银行市场退出程序制度缺失 |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成因及影响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性困境的成因分析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社会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构建原则 |
第一节 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一、制度分析的问题导向 |
二、制度发生学与制度学说 |
三、制度分析的必要性 |
四、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二、英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三、德国《2011年银行重组法》与欧盟银行的强制性自救 |
四、日本与韩国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五、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影响 |
六、制度比较分析的启示 |
第三节 制度构建的价值取向与原则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价值取向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制度建构思路 |
一、注重和提高制度效率 |
二、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 |
三、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等方式 |
四、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 |
第二节 预警机制与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 |
一、构建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微观风险预警机制 |
二、商业银行自愿退出制度的完善 |
三、商业银行行政性强制退出制度的完善 |
四、商业银行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的特殊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完善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 |
一、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 |
二、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边界与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公权力主体 |
一、公权力配置的应然阐释 |
二、制度分析的启示:司法权与监管权的关系 |
三、既有公权力主体分析 |
四、制度分析下的公权力均衡 |
第二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私权利主体 |
一、既有私权利主体分析 |
二、制度分析视阙下的权利保护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责任体系构建 |
一、权利本位论与作为第二性法律义务的经济法责任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中的既有责任体系 |
三、制度分析视阙下责任体系的完善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成果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简要评析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金融风险相关概念和理论 |
一、金融危机、金融风险和金融安全的概念 |
二、金融风险基本理论 |
三、金融风险管理概念及程序 |
四、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 |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类型 |
一、信用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 |
三、操作风险 |
四、利率风险 |
第三章 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现状 |
第一节 A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现状 |
一、法人治理结构 |
二、存贷款业务总量 |
三、资本约束能力和拨备覆盖水平 |
四、资产质量 |
五、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
第二节 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分析 |
一、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分析 |
二、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
三、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的市场风险分析 |
四、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的操作风险分析 |
第三节 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现状 |
一、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控现状 |
二、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控现状 |
三、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市场风险管控现状 |
四、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管控现状 |
第四章 A农村信用社目前金融风险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经营范围狭窄,金融风险集中度高 |
二、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落后意识低下缺乏系统性 |
三、缺乏独立和权威性的风险管理部门 |
四、不良贷款清收能力欠缺 |
第二节 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外部环境因素 |
二、内部环境因素 |
第五章 国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美国金融机构风险防范 |
第二节 德国金融风险防范的做法 |
第三节 日本农村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防范 |
第四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风险防范对我国启示 |
一、明晰的产权关系完善的组织体系 |
二、完善的农业保障机制良好农业生产环境 |
三、强大的财政政策的扶持 |
第六章 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的对策 |
第一节 改革信贷管理体制,提升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
第二节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升员工抵御风险素质 |
第三节 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
第四节 开展资金业务等其他经营领域 |
第五节 地方政府予以重点扶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层结构与统计监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总体分析框架和主要内容 |
1.3.1 总体分析框架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
2.1.1 概率法 |
2.1.2 波动性法 |
2.1.3 范围法 |
2.2 预警分析与压力测试 |
2.2.1 预警模型 |
2.2.2 压力测试 |
2.3 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
3.1 金融体系结构的形成与演化 |
3.1.1 金融结构的形成 |
3.1.2 金融结构的演化 |
3.2 金融体系结构分类 |
3.2.1 两分法 |
3.2.2 我国金融体系结构 |
3.3 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的层次性 |
3.3.1 银行业市场结构 |
3.3.2 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 |
3.4 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 |
3.4.1 银行危机的标准 |
3.4.2 基于CCA模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
3.5 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的层级结构 |
3.5.1 系统性重要银行的资产层级结构分析 |
3.5.2 银行主要资产对应的资产市场分析 |
3.5.3 基于资产构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层级结构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股票市场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4.1 我国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 |
4.1.1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状况 |
4.1.2 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测度方法 |
4.1.3 我国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水平 |
4.1.4 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影响 |
4.2 股票市场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 |
4.2.1 融资融券渠道 |
4.2.2 股权质押渠道 |
4.3 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4.3.1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
4.3.2 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
4.3.3 压力测试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房地产市场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5.1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 |
5.1.1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原因 |
5.1.2 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
5.2 房地产市场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传导的机制 |
5.2.1 投资挤出渠道 |
5.2.2 银行信贷渠道 |
5.3 房地产市场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5.3.1 房地产市场价格与银行信贷的数量关系 |
5.3.2 房地产市场系统性风险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分析 |
5.3.3 压力测试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债券市场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1 我国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 |
6.1.1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
6.1.2 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
6.2 债券市场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 |
6.2.1 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托管分析 |
6.2.2 价格渠道和信用违约渠道 |
6.3 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外汇市场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7.1 我国外汇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 |
7.1.1 汇率的决定理论与汇率制度 |
7.1.2 我国汇率市场的发展及汇率制度 |
7.1.3 外汇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
7.2 外汇市场风险向系统性风险的传导机制 |
7.2.1 汇率风险 |
7.2.2 汇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
7.3 外汇市场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7.3.1 银行汇率风险的测算方法 |
7.3.2 我国商业银行外汇敞口状况 |
7.3.3 汇率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7.3.4 压力测试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同业拆借市场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8.1 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系统性风险分析 |
8.1.1 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状况 |
8.1.2 同业拆借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
8.2 同业拆借市场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 |
8.2.1 利率渠道 |
8.2.2 银行部门内部风险传递 |
8.3 同业拆借市场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8.3.1 同业拆借利率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证分析 |
8.3.2 压力测试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 |
9.1 系统性金融风险自身恶化趋势监测 |
9.2 资产市场监测 |
9.2.1 房地产市场监测 |
9.2.2 外汇市场监测 |
9.2.3 同业拆借市场监测 |
9.2.4 股票市场监测 |
9.2.5 债券市场监测 |
9.4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结论与建议 |
10.1.1 研究结论 |
10.1.2 政策建议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参考文献 |
后记 |
(6)我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机制研究 ——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2.1 问题投保机构的界定 |
1.2.2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涵 |
1.2.3 早期纠正机制的概念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框架与内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4.3 几个假定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文献综述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2.1.1 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
2.1.2 国内研究现状评述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新凯恩斯的适度干预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与银行挤兑理论 |
2.2.3 激励相容理论 |
2.2.4 协同效应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框架 |
3.1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制度安排及缺陷 |
3.1.1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的制度安排 |
3.1.2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制度存在的缺陷 |
3.2 国际上存款保险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框架 |
3.2.1 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框架的构建及实践 |
3.2.2 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框架的构建及实践 |
3.2.3 存款保险市场化处置机制框架的构建及实践 |
3.3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框架 |
第4章 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费率机制构建 |
4.1 存款保险费率机制理论梳理与评价 |
4.1.1 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机制理论 |
4.1.2 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机制理论的不足 |
4.2 中国存款保险费率机制的实践与反思 |
4.2.1 中国存款保险费率机制框架概述 |
4.2.2 中国存款保险费率机制的反思 |
4.3 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费率定价模型构建及实证分析 |
4.3.1 Merton(1977)存款保险期权定价理论模型 |
4.3.2 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期权定价模型设计 |
4.3.3 样本选取和数据处理 |
4.3.4 实证结果分析 |
第5章 问题投保机构的识别与早期纠正机制构建 |
5.1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理论梳理与评价 |
5.1.1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理论梳理 |
5.1.2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的实践 |
5.1.3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系统缺陷 |
5.2 中国中小型问题投保机构识别模型及实证分析 |
5.2.1 研究的步骤与方法 |
5.2.2 中小型问题投保机构识别模型构建 |
5.2.3 实证结果分析 |
5.3 中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的完善 |
5.3.1 中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立法现状及问题 |
5.3.2 中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的完善 |
第6章 存款保险制度事后处置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建议 |
6.1 存款保险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原则 |
6.1.1 及时介入原则 |
6.1.2 成本最小原则 |
6.1.3 快速有序原则 |
6.2 中外问题投保机构处置实践及比较 |
6.2.1 危机期间发达国家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主要方式 |
6.2.2 近年来中国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有益实践 |
6.3 中国存款保险事后处置机制的完善 |
6.3.1 中国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主要方式 |
6.3.2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处置机制的检讨与反思 |
6.3.3 完善中国存款保险事后处置机制的建议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第一节 系统性风险的定义 |
第二节 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因素 |
一、宏观经济层面 |
二、微观银行层面 |
第三节 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一、网络模型 |
二、应用研究 |
第四节 系统性风险的压力测试 |
第五节 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
一、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比较 |
二、巴塞尔协议的改进 |
第六节 现有研究的不足 |
第三章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机理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 |
一、总体规模实力持续提升 |
二、支农支小能力显着提高 |
三、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特点 |
一、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突出 |
二、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
三、农村信用社之间存在较大的风险关联性 |
四、农村信用社高风险机构依然存在 |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机理分析 |
一、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
二、农村信用社之间风险的潜在传染性分析 |
三、农村信用社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途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模型构建 |
一、Z省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及数据说明 |
二、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的模型选择 |
三、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影响指标设定 |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影响因素结果与分析 |
一、计量方法的确定 |
二、主要结果的分析 |
三、预测效果 |
第三节 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
一、主要结论 |
二、政策启示 |
第五章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传染渠道研究 |
第一节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清算传染渠道研究 |
一、主要的假设条件 |
二、风险的传染过程和条件 |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挤兑风险声誉渠道传染案例研究 |
一、射阳农村商业银行概况及挤兑过程 |
二、外部形势对农村信用社挤兑风险传染的影响 |
三、农村信用社内部特征对农村信用社风险传染的影响 |
四、防控农村信用社挤兑风险声誉渠道的启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信用社风险压力测试研究 |
第一节 压力测试的基本概念 |
一、压力测试的定义 |
二、压力测试的分类 |
三、国内外银行的压力测试开展情况 |
四、农村信用社压力测试情况 |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压力测试 |
一、贷款准备金的冲击 |
二、不良贷款总量增加的冲击 |
三、行业结构和客户结构的冲击 |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利率风险压力测试 |
一、风险因素的选取 |
二、风险压力情景的设计 |
三、压力测试的结果 |
第四节 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
一、风险因素的选取 |
二、压力情景的设计 |
三、压力模型的构建 |
四、压力测试的结果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管理 |
第一节 加强外部监管 |
一、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 |
二、加强日常监管 |
三、突出危机处理 |
第二节 加强行业管理 |
一、持续强化省联社的风险管理 |
二、进一步强化省联社的服务功能 |
第三节 加强自身管理 |
一、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
二、强化财务管理 |
三、突出资本管理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8)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化解研究 ——以L信用合作联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2 我国农村信用社风险理论概述 |
2.1 金融风险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
2.1.1 金融风险的内涵 |
2.1.2 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
2.2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特殊性及原因 |
2.2.1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特殊性 |
2.2.2 农村信用社风险产生的原因 |
2.3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
2.3.1 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 |
2.3.2 金融“脱媒”和“换媒”态势显现 |
2.3.3 金融市场化步伐加快 |
3 2008年L信用合作联社经营状况、风险及成因分析 |
3.1 2008年L信用合作联社经营状况分析 |
3.1.1 L信用合作联社组织架构 |
3.1.2 L信用合作联社经营状况 |
3.1.3 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
3.2 L信用合作联社面临的风险问题 |
3.2.1 信用风险较高 |
3.2.2 流动性风险加剧 |
3.2.3 经营风险突出 |
3.2.4 操作风险较高 |
3.2.5 利率风险较高 |
3.3 L信用合作联社高风险成因分析 |
3.3.1 历史成因分析 |
3.3.2 内部成因分析 |
3.3.3 外部成因分析 |
4 L信用合作联社风险化解举措及成效 |
4.1 化解历史包袱举措及成效 |
4.1.1 以发展来化解历史包袱 |
4.1.2 强化内部不良资产的清收 |
4.1.3 通过增收节支提高拨备覆盖率 |
4.2 基于内部管理方面的举措及成效 |
4.2.1 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
4.2.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 |
4.3 基于外部服务方面的举措及成效 |
4.3.1 促进企业形象文化建设 |
4.3.2 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
4.3.3 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县域经济 |
5 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研究结论 |
5.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9)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景式回顾、评价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
(一) 改革背景 |
1、资产质量差, 历史包袱沉重。 |
2、产权关系不明晰,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
3、三种职能集于同一主体, 导致履职目标与职能的冲突, 履职效率低下。 |
(二) 改革的主要内容 |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将农村信用社改革为现代金融企业。 |
2、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 建立新型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 |
3、促进改善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地位。 |
4、国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调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积极性。 |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
(一) 产权关系有所明晰, 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呈现多元化 |
1、清产核资, 厘清原有产权关系。 |
2、增资扩股, 构建民营性质的产权关系。 |
3、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实现多样化。 |
(二) “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基本建立, 并初步运行 |
(三) 新型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省级联社开始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
(四) 农村信用社商业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所增强, 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地位有效提升 |
1、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商业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所提高。 |
2、涉农金融服务有效改善, 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地位显着提升。 |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的问题 |
(一) 股东主体是农民, 法人治理仍呈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特征 |
1、股东主体是农民, 股金的真实性差。 |
2、法人治理有形无神, 内部人控制仍然十分严重。 |
3、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呈现“一刀切”倾向。 |
(二) 省级联社履职行政化色彩浓厚, 农村信用社 |
1、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行政管理。 |
2、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实施隐性金融监管并由此强化了行政管理。 |
3、三种职能集中于省级联社, 导致管理体制向改革前复归。 |
4、省级联社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 提高农村信用社法人层级的动机强烈。 |
(三) 金融风险处置责任虚置, 金融管理的权责不对称 |
(四) 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仍较为突出 |
四、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功经验 |
(一) 赋予省级政府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自主权 |
1、省级政府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自主权。 |
2、农村信用社参与改革的自主权。 |
(二) 促进建立农村信用社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机制 |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推动农村信用社建立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机制。 |
2、内部人控制强化了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目标。 |
(三) 调动地方政府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积极性 |
(四) 建立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机制 |
1、强调分类激励, 细化激励对象, 促进全面参与改革、提高激励效率。 |
2、强调持续、全面激励, 促进真正实现改革目标。 |
3、强调逐步推动深化改革, 实施正向激励机制。 |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路 |
(一) 坚持股份制为主导的改革方向, 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
1、在坚持股份制为主导的改革方向的前提下, 尊重农村信用社的自主选择。 |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加快健全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机制。 |
(二) 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全面交由省级政府负责, 构建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合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架构 |
1、建构分工合理、权责清晰的金融管理组织架构。 |
2、履职机构相互合作, 共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三) 加快构建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处置基金, 将省级政府承担的金融风险处置责任落到实处 |
1、金融风险处置基金的资金来源。 |
2、金融风险处置基金的管理及保值增值。 |
3、金融风险处置基金的退出。 |
(四) 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
1、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增强市场竞争压力。 |
2、发挥市场竞争作用, 促进金融创新。 |
(10)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
1.3 论文的框架结构与分析范式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文的主要论点 |
第2章 法人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法人治理的内涵 |
2.2 法人治理问题的产生 |
2.2.1 产权关系 |
2.2.2 企业制度形态的演进 |
2.2.3 产权权能的分离 |
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1 代理问题及代理成本 |
2.3.2 法人治理要解决的问题 |
2.3.3 委托人的激励机制设计 |
2.3.4 竞争在解决法人治理问题中的作用 |
2.4 法人治理的基本框架 |
2.4.1 法人内部治理 |
2.4.2 法人外部治理 |
2.5 法人治理的有效性及目标 |
2.5.1 法人治理的有效性 |
2.5.2 法人治理目标 |
2.5.3 法人治理目标的相关学说 |
第3章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
3.1 合作金融的内涵和特点 |
3.1.1 合作金融的起源 |
3.1.2 农村合作金融的原则 |
3.1.3 农村合作金融的作用 |
3.2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3.2.1 经营目标的变化 |
3.2.2 组织形式的变化 |
3.2.3 股份构成与资金来源的变化 |
3.2.4 经营管理的变化 |
3.3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
3.3.1 农村信用社与一般商业银行的区别 |
3.3.2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
3.4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有效性 |
3.4.1 产权关系清晰 |
3.4.2 所有者具有选择和监督代理人的权威 |
3.4.3 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称 |
3.4.4 根据业绩动态确定经理层的收入水平 |
3.4.5 保持在分散基础上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 |
3.4.6 具备开放性和适应性 |
第4章 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形成的背景 |
4.1 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发展回顾 |
4.1.1 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
4.1.2 2003 年改革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分析 |
4.1.3 2003 年改革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缺陷 |
4.2 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进展情况 |
4.2.1 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
4.2.2 改革的主要成效 |
4.2.3 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5章 中国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特征、成因及问题 |
5.1 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股权变化情况 |
5.1.1 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有所增强 |
5.1.2 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
5.1.3 改革后农村信用社资本全部是民有资本 |
5.2 三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模式的比较分析 |
5.2.1 合作制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制度缺陷 |
5.2.2 股份合作制的利弊分析 |
5.2.3 股份制的利弊分析 |
5.2.4 不同产权组织形式法人治理有效性的比较分析 |
5.3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现状 |
5.3.1 股权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仍未形成 |
5.3.2 股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改善 |
5.3.3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尚待时日 |
5.4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异化 |
5.4.1 “民有资本官营化”特征 |
5.4.2 “逆向治理”特征 |
5.4.3 合作制属性丧失 |
5.5 法人治理异化的成因 |
5.5.1 基于改革政策设计缺陷的分析 |
5.5.2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 |
5.6 法人治理异化的后果 |
5.6.1 造成不尊重农村信用社产权的负面影响 |
5.6.2 不利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
5.6.3 严重偏离“三农”服务方向 |
第6章 中国农村信用社外部治理现状及问题 |
6.1 市场监督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 |
6.1.1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 |
6.1.2 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
6.1.3 经理人市场远未形成 |
6.2 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力量薄弱 |
6.2.1 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
6.2.2 监管差异性安排不够 |
6.3 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
6.3.1 基本情况 |
6.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6.3.3 存在上述问题的成因 |
6.4 外部治理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
6.4.1 产品创新能力不强 |
6.4.2 经营机制转换进程不快 |
6.4.3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
第7章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实践及启示 |
7.1 金字塔式体制模式下的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 |
7.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
7.1.2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特点 |
7.2 多元复合式体制模式下的美国农业信用合作机构法人治理 |
7.2.1 美国农业信用合作机构基本情况 |
7.2.2 美国的农业信用合作机构法人治理的特点 |
7.3 依附于农合组织体制模式下的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 |
7.3.1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
7.3.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特点 |
7.4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经验的启示 |
7.4.1 坚持合作制是完善法人治理的根本 |
7.4.2 明晰产权关系是完善法人治理的核心 |
7.4.3 多层次组织体系是完善法人治理的基础 |
7.4.4 政府支持是完善法人治理的外部动力 |
7.4.5 多层次风险防护系体是完善法人治理的保障 |
第8章 完善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路径 |
8.1 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
8.1.1 坚持“三农”服务方向 |
8.1.2 坚持市场化原则 |
8.1.3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
8.1.4 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立法 |
8.2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 |
8.2.1 建立理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 |
8.2.2 建立监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 |
8.2.3 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
8.2.4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
8.3 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 |
8.3.1 将依法管理职能交由省金融办承接 |
8.3.2 由存款保险机构履行风险处置职能 |
8.3.3 省联社专职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
8.4 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
8.4.1 有效发挥财税政策的主导作用 |
8.4.2 适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
8.4.3 积极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浅议农村信用社防范和化解资不抵债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D]. 王薇. 吉林大学, 2021(01)
- [2]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D]. 赵杰. 黑龙江大学, 2020(12)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云南省A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管控问题研究[D]. 付柏羿.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2)
- [5]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层结构与统计监测研究[D]. 刘霞.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6]我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机制研究 ——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D]. 夏江山. 天津财经大学, 2018(04)
- [7]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管理研究[D]. 陈鑫云. 浙江工商大学, 2017(10)
- [8]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化解研究 ——以L信用合作联社为例[D]. 江博. 河北经贸大学, 2016(01)
- [9]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景式回顾、评价与思考[J]. 蓝虹,穆争社. 上海金融, 2012(11)
- [10]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研究[D]. 王秀丽. 辽宁大学, 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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