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转股:国企改革与脱困的“杀手锏”(论文文献综述)
武敏纯[1](2020)在《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的动因、模式和效果分析 ——以中国中铁为例》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过去依靠投资加杠杆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已难以为继,非金融企业部门尤其是国企、央企杠杆率过高的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有效的降杠杆,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经济市场研究的热点话题。本文着眼于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展开了如下研究:一,通过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一方面对我国开展的两轮债转股进行了梳理,明晰了本轮债转股的“市场化”特性、“两步走”债转股新模式,并对其实施现状展开了分析;另一方面总结了美国、波兰以及日本债转股的实践经验。二,采用案例研究法,首先梳理了中国中铁债转股项目的操作步骤。其次分析了各方的参与动因、中国中铁采用的转股定价策略以及项目成功落地的关键点等。最后,从市场反应、财务绩效、股权及治理结构等角度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研究结论之一是从债转股的模式选择来看,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表面看上去是分开进行的两步,但本质上其价值逻辑是机构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购买中国中铁上市流通的股权。因此两步是同时进行且不可分割看待的,在分析过程中须将其看为合并的一步。二是中国中铁在短期内为投资者创造了短期收益,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以及盈利能力都大幅提升,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也使得中国中铁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多层次以及合理化。三是中国中铁在参与主体的选择、转股定价和退出方式都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值得其他公司借鉴。
葛红林,余德辉,杨燕青,张晓军,王军,董祈祥,谭向国,王德国[2](2018)在《“加减乘除”调结构降杠杆》文中提出面对资产负债高、财务负担重的突出问题,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新一届党组抓住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契机,着眼于提升集团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综合运用"加减乘除"、创新运用金融工具、深化管理改革创新,多措并举调结构、降杠杆、补短板、去包袱,加快扭亏脱困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运营效率,增加有效供给,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加法和乘法,推进大型基地建设,带动产能走出国门,加快创新驱动,实施产融结合,拓展铝应用,优化了产业结构,大幅提升了盈利能力。二是做减法和除法,淘汰落后产能、"处僵治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员工配置,减轻了企业包袱,提高了发展质量。三是抢抓机遇,实施债务重组和债转股,化解了外汇贷款风险,资产负债率降低21个百分点,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王立舵[3](2018)在《基于债转股视角对我国国企债务化解问题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债转股是债权转股权从而解决债务问题或达到其他目的的一种债务处理的方式。从世界范围来看,债转股是许多国家采用过的一种较为有效的债务处理方式;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债转股是维持市场正常运转条件下一种较为有效的债务处理方式,能够在不破坏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解决企业债务问题,改善经济运行的环境。这种债务处理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有着很强的参考与借鉴意义。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部分国有企业不良贷款急剧攀升,利润增长停滞不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负债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国有企业负债率偏高,国有企业不良贷款增加,对商业银行经营运转有很强的负面作用。作为国民经济金融的基础,商业银行因高负债带来的经营困难问题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平稳健康发展也是政府当局监管的重要任务。为解决国有企业负债率偏高问题,我国监管当局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市场化债转股的运作方式,以化解国有企业债务率偏高及由此带来的危机,并成立了长城、信达、东方和华融四家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中、农、工、建等大型国有银行不良债务剥离的目标。国有企业通过债转股,处置不良资产,已经成为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新重要途径。然而,债转股对国有企业债务问题的解决并非完美,其中也包含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而国内外关于债转股带来的影响以及债转股过程中不够完美的操作,已经引起了相关专家和学者的广泛讨论。债转股对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本文在查阅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前提下,首先明确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定义和其发展现状,并且在国有企业负债状况的基础上对我国国有企业进行债转股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最后对我国国有企业通过债转股解决债务问题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做出了展望。文章依据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和其经济数据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保证了结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为我国未来国有企业解决债务难题并提升国有企业效益方面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合理性资料。
胡文涛[4](2004)在《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的法律障碍——以交易成本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且迅速扩大的过程。然而,囿于现行体制和法律制度,国有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动因和能力处理庞大的不良资产。1999年,收购、处置、管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外部机构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但是,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由财政部投资成立、采取与国有商业银行对应设立的模式、以帐面价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损失由国家财政负担。国有独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相当于国有经济巨型企业中设立一新部门,不良资产从国有银行剥离,只是不良资产在国有经济存放部门的改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资产难题。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此制度设计的成功,取决于资产公司能否通过市场化运作尽快处理不良资产,而市场化交易的成功,又依赖于法律以及相关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交易,减少对交易的阻碍。二交易成本为人们依靠市场来交易产权时运用资源的成本,可分为市场交易成本和非市场交易成本,前者包括寻找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定成本、监督和执行成本,后者为经济人从事市场交易时因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发生的成本。市场交易成本归因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非市场交易成本归因于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法律等制度的建立是为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交易成本高低既取决于正式制度,同时也取决于非正式制度及规则的执行程度。归因于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历史,银行对债权信息的掌握有限;不良资产政策性剥离的运作模式,致使资产管理公司获取的债权信息更为有限。资产公司与债务企业信息的极度不对称,使信息搜寻成本、谈判与决定成本十分高昂,极大地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债权人的保护而言,债的担保制度、破产制度以及物权转让制度均对债权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考察中国抵押、破产、物权转让制度,呈现在我们面前<WP=5>的是大量烦琐的程序性规定和繁多的税费项目,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为当事人权利的实现设置了极为高昂的服从成本——非市场交易成本。与正式制度产生高昂交易成本相对应的是,中国信用环境的恶劣显示非正式制度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的失灵,一方面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逃废债事件的频频发生,另一方面又迫使大量简单明确、本可依信誉机制执行的合同不得不诉至法院,而高昂的讼费和低下的执行率相互为用,使得诉讼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制度执行的考察均说明,当今中国,高昂的交易成本形成消极的债权保护环境,成为不良资产转让的整体法律环境障碍。三国有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后,出于保护金融债权的宗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诸如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转让以及抵押权登记等作出变通适用,保证了银行债权转让的有效性。但该司法解释不具普适效力,资产公司不良资产的进一步转让仍面临债权转让“不得牟利”、需对方当事人同意或需通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得转让、抵押权转让需登记、收费等多方限制。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以及抵押权转让登记等具体制度中外历史的考察显示,国外同样的制度,移植于中国之后常常背离制度设置之初衷:在国外为满足债权人自由处分债权愿望的债权转让制度,在中国却受到“不得牟利”、需对方当事人同意的约束;为解决生生不息的不确定债权担保而设立的最高额抵押制度,却陷入被担保的债权不得转让的法律困境;原本目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的抵押权登记制度,却因登记机关的混乱以及繁多的登记收费而成为极大地增加当事人交易成本的安排。外商参与中国不良资产的交易,提供了实际观察不良资产转让法律障碍的生动个案。面对以非市场价格剥离的不良资产,外商必须估量获得资产质量信息的成本、因贫弱的债权保护环境而抬高的交易成本以及因地方保护主义而增加的执行成本。高昂的交易成本影响外国投资者对交易风险的预测,进而直接影响不良资产价格的高低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现金加成立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而中外合作资产公司审批过程的复杂、时间的漫长以及不得不对法律加以突破适用,再一次彰显不良资产转让法律障碍的存在及交易成本的高昂。四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同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WP=6>主体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然而,将减轻国企债务负担作为“债转股”主要目的系政策定位有误,并且,“债转股” 既不利于银行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也无助于促进国企转换经营机制。仅当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进而向国内外投资者转让股权,才有望改善企业治理结构。但此意义的达成,取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顺利转让股权。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转让包括向债转股企业本身转让,即股份回购,向其他投资者转让,包括上市后转让。回购曾被视为资产公司退出的主要渠道,《公司法》过于狭窄的回购适用范围限制与严格的减资程序要求,以及回购法律的不配套都足以增加交易成功的难度与成本;?
肖祥礼,尹莅平[5](2004)在《“债转股”的法律障碍及对策》文中认为“债转股”作为一种化解银行不良债权的措施 ,风险较小 ,但实施难度较大 ,效果不是很好。这既有实践中贯彻的问题 ,更有法律上的障碍。文章分析了“债转股”在法律上的障碍 ,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邹林祥,周雯[6](2001)在《关于债转股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与思考》文中指出在介绍了国外债转股的几种主要模式后 ,进一步根据我国目前各大银行实施的债转股现状 ,对现行国有企业债转股的动因、选择条件、风险、退出机制与现有法律的缺陷进行了探讨与分析 ,从操作层面上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苏环,杨锐[7](2001)在《浅析债转股与国有企业脱困》文中研究指明阐述了企业负债规模、增资减债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论述了企业债转股的选择 ,具有现实意义。
梁柱,程昔武[8](2001)在《关于债转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债转股作为一项搞活大中型企业、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风险的重大制度设计 ,其事实上是在国家财政、商业银行和债务企业之间进行的一次政策性资源配置和利益的重新分配 ,能否达到预期目标 ,关键在于其资源配置是否增加效率 ,利益分配是否更加公正。本文拟从经济学分析的独特角度来探讨债转股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中可能产生的影响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郑如辰[9](2000)在《国企脱困态势已就》文中研究说明
许森林[10](2000)在《冲出重围——湖南国企改革与脱困工作纪实》文中研究指明
二、债转股:国企改革与脱困的“杀手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债转股:国企改革与脱困的“杀手锏”(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的动因、模式和效果分析 ——以中国中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代理成本理论 |
2.1.2 MM理论 |
2.1.3 权衡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债转股动因 |
2.2.2 债转股效果 |
2.2.3 债转股风险 |
2.2.4 债转股国外经验 |
2.2.5 文献评述 |
3 案例介绍 |
3.1 市场化债转股背景介绍 |
3.1.1 债转股定义 |
3.1.2 我国两轮债转股对比 |
3.1.3 我国债转股模式 |
3.2 行业基本概况 |
3.3 中国中铁概况 |
3.4 九家交易对方概况 |
3.5 “两步走”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方案 |
3.5.1 机构投资者以现金或债权对中国中铁子公司增资 |
3.5.2 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4 案例分析 |
4.1 中国中铁“两步走”市场化债转股动因分析 |
4.1.1 降杠杆,减轻财务重负 |
4.1.2 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促进公司发展 |
4.1.3 绕开监管审批,实现快速落地 |
4.2 中国中铁“两步走”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分析 |
4.2.1 参与主体分析 |
4.2.2 资金来源和用途分析 |
4.2.3 估值逻辑和定价策略分析 |
4.2.4 退出方式分析 |
4.3 中国中铁“两步走”市场化债转股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反应 |
4.3.2 财务绩效 |
4.3.3 股权和治理结构 |
5 结论和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相关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加减乘除”调结构降杠杆(论文提纲范文)
一、背景 |
二、主要做法 |
(一)科学“加乘”调整产业结构 |
(二)积极“减除”调整资产结构 |
(三)金融创新调整负债结构 |
三、成效 |
(一)布局结构持续优化 |
(二)产品结构实现升级 |
(三)资产负债大幅下降 |
(四)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
(五)历史包袱明显减轻 |
(3)基于债转股视角对我国国企债务化解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2.3 文献综述总结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我国国有企业债务现状分析 |
2.1 国有企业范畴及发展现状分析 |
2.1.1 国有企业概念 |
2.1.2 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
2.2 债转股实践状况 |
2.2.1 国际债转股实践操作 |
2.2.2 我国债转股实践操作 |
2.3 我国国有企业债务现状分析 |
2.3.1 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特点分析 |
2.3.2 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国有企业两次债转股分析 |
3.1 第一次国有企业债转股情况分析 |
3.1.1 债务规模 |
3.1.2 企业业绩 |
3.1.3 企业行业 |
3.1.4 出现的问题 |
3.2 第二次国有企业债转股情况分析 |
3.2.1 债务规模 |
3.2.2 企业业绩 |
3.2.3 企业行业 |
3.3 两次国有企业债转股对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国有企业债务处理实证分析 |
4.1 样本企业选取 |
4.2 样本企业指标模型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关于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的相关建议及其发展展望 |
5.1 国有企业债转股的相关建议 |
5.1.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1.2 加强对金融体系的监管 |
5.1.3 构建严格统一的市场化标准 |
5.1.4 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 |
5.1.5 深入推进国企改革 |
5.1.6 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
5.2 对国有企业债转股前景的展望 |
5.2.1 国有企业债务规模更加合理 |
5.2.2 国有企业业绩得到改善 |
5.2.3 国有企业行业潜能得到发挥 |
5.3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的法律障碍——以交易成本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 文 摘 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 言 |
一、 中国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严重性:选题的意义 |
(一) 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数额 |
(二) 与其他国家的比较:从纯数字的角度 |
(三) 从贷款分类法的特殊看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
(四) 不良资产处置的延误成本 |
二、 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经济学者的研究 |
(二) 法学者的研究 |
三、 本文关注的问题 |
四、 本文基本概念及结构安排 |
(一) 不良资产及相关概念说明 |
(二) 本文结构安排及其意图 |
五、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一) 经济分析的方法 |
(二) 个案分析的方法 |
(三) 历史分析的方法 |
(四) 比较的方法 |
第二章 银行不良资产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性质分析 |
第一节 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及特征 |
一、 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一个简要的回顾 |
(一) 银行不良资产形成过程 |
(二) 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 |
二、 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特征 |
(一) 国有银行债权主要体现为对国有企业的债权 |
(二)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主要体现为国有企业不良负债 |
三、 国有银行体制及现行法律对不良资产处理的消极影响 |
(一) 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处理不良资产的足够动因 |
(二) 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处理不良资产的足够能力 |
第二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 |
一、 银行危机与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一个比较的视角 |
(一) 资产管理公司模式考察 |
(二) 不同模式资产管理公司利弊分析 |
(三) 资产管理公司成功的条件 |
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性质分析 |
(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背景 |
(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特色 |
(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置利弊及其困境 |
第三节 不良资产的剥离与接收 |
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接收 |
(一) 不良资产剥离和接收情况 |
(二) 帐面价值接收及其利弊 |
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与损失承担 |
(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考察 |
(二) 不良资产剥离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
(三) 不良资产处置损失承担及隐含之意 |
本 章 小 结 |
第三章 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的法律障碍(上): 债权保护环境分析 |
第一节 交易成本与制度:分析工具的简要说明 |
一、 交易成本的含义 |
(一) 交易成本的概念 |
(二) 交易成本的构成 |
(三) 交易成本产生的原因 |
二、 交易成本与制度的关系 |
(一) 交易成本的产生与制度的建立 |
(二) 制度的含义 |
(三) 制度与交易成本的关系 |
第二节 不良资产信息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一、 不良资产的形成环境对债权的影响 |
(一) 银行与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实质 |
(二) 银企债权债务关系对不良资产质量的影响 |
二、 不良资产信息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一) 不良资产剥离方式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二) 不良资产状况:一个概览 |
(三) 不良资产质量:问题债权的存在 |
三、 不良资产信息与交易成本 |
第三节 债权保护环境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一、 从抵押权实现方式看债权人保护 |
(一) 债权、信用与优先受偿权的经济意义 |
(二) 抵押权实现方式:中国的观察及反思 |
二、 破产法律制度对债权人保护之分析 |
(一) 从程序规定考察破产法对债权人保护之不足 |
(二) 抵押权在中国企业破产案中效力分析 |
(三) 现行破产制度:增加抑或降低交易成本? |
三、 从物权转让规定看债权保护环境 |
(一) 程序性规定增加物权转让难度 |
(二)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难题 |
第四节 信用环境及司法环境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一、 信用环境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一) 信用环境与交易成本 |
(二) 中国信用环境分析 |
二、 执法环境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
(一) 诉讼费用:一项高昂的成本 |
(二) 低执行率:无形中增加的诉讼成本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的法律障碍(下): 具体制度分析 |
第一节 一般债权转让的法律障碍 |
一、 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之要件及反思 |
(一) 现行法律有关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之要件 |
(二) 现行债权转让制度的反思 |
(三) 不良资产转让与债权转让制度之变通适用 |
二、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之规定及检讨 |
(一) 最高额抵押制度的价值 |
(二) 对“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检讨 |
第二节 有抵押担保债权转让的法律障碍 |
一、 抵押权转让与抵押权登记 |
二、 中国抵押权登记制度现状及批判 |
(一) 中国抵押权登记制度之现状 |
(二) 从抵押权登记之制度价值审视中国抵押权登记 |
第三节 个案分析:外商参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障碍及启示 |
一、 背景介绍:外商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简要回顾 |
二、 资产管理公司向外商转让不良资产的特殊约束 |
(一) 产业政策的限制 |
(二) 资产评估等程序和价格确定的约束 |
(三) 外汇管制与向外商转让债权面临的法律难题 |
三、 从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看不良资产处置的难题 |
(一) 债权保护环境与设立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的选择 |
(二) 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的批准成立与交易成本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产管理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障碍 |
第一节 从“债转股”的目的看“债转股”股权转让的必要性 |
一、 “债转股”方案的提出与政策目标定位 |
(一) 从理论到实践:“债转股”方案的提出 |
(二) “债转股”的政策目标定位 |
二、 “债转股”目标定位之反思 |
(一) 国有企业真是债务负担过重吗? |
(二) “债转股”有助于加快银行不良资产的回收吗? |
(三) “债转股”是否有助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
三、 债转股真实价值之所在 |
(一) 债转股:从债务重组方法之一看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二) 从“债转股”到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
第二节 “债转股”股权回购的法律障碍 |
一、 《公司法》有关股权回购之规定 |
二、 股份回购的国外法例:一个简单的介绍 |
(一) 股份回购的主要理由 |
(二) 股份回购的规制 |
(三) 回购后股份的处置 |
三、 “债转股”股权回购的障碍:从理论到实务的省思 |
第三节 “债转股”股权转让的法律障碍 |
一、 从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法规考察:无禁止性规定 |
二、 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公司法》的视角 |
三、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其他法规的规定 |
(一) 公司股份分类的中国沿革 |
(二) 国有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
四、 国有股权转让管理的反思 |
(一) 管理部门及其规则的反思:交易成本的视角 |
(二) 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之管理: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省思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 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 记 |
(5)“债转股”的法律障碍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债转股”的法律障碍 |
(一) 合同法上的难题 |
(二) 公司法上的障碍 |
(三) 银行法上的障碍 |
(四) 其他法律障碍 |
三、相关对策 |
(一) 建立债权转让市场 |
(二) 制订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法》 |
(三) 完善“债转股”的配套改革 |
四、结语 |
(6)关于债转股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外债转股的主要模式 |
二债转股的动因分析 |
三债转股的选择条件 |
四债转股的主要法律问题 |
1.《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限制使债权出资的合法性受到了怀疑。 |
2.《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能力的强制性规定, 限制了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的规模。 |
3. 制定《担保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 保障债权的实现。 |
五债转股的风险分析 |
1. 道德风险。 |
2. 法律风险。 |
3. 企业将债权压力及偿债风险转移给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4. 银行内部管理出现压力。 |
5. |
六债转股股权退出机制 |
1. 新公司股权回购。 |
2. 股权转让。 |
3. 上市退出。 |
4. 其他股权退出方式。 |
(7)浅析债转股与国有企业脱困(论文提纲范文)
1 何谓“债转股” |
2 负债规模与企业效益 |
3 增资减债与企业效益 |
4 是否一“转”即灵 |
5 “债转股”的企业选择 |
(8)关于债转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公共物品和公共选择理论审视债转股 |
二、从外部经济效果审视债转股 |
三、从产权理论审视债转股 |
四、从成本效益理论审视债转股 |
五、从博奕论审视债转股 |
四、债转股:国企改革与脱困的“杀手锏”(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的动因、模式和效果分析 ——以中国中铁为例[D]. 武敏纯. 暨南大学, 2020(04)
- [2]“加减乘除”调结构降杠杆[J]. 葛红林,余德辉,杨燕青,张晓军,王军,董祈祥,谭向国,王德国. 国企管理, 2018(22)
- [3]基于债转股视角对我国国企债务化解问题的研究[D]. 王立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8(05)
- [4]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的法律障碍——以交易成本为视角[D]. 胡文涛. 中国政法大学, 2004(04)
- [5]“债转股”的法律障碍及对策[J]. 肖祥礼,尹莅平.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2004(01)
- [6]关于债转股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 邹林祥,周雯.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S2)
- [7]浅析债转股与国有企业脱困[J]. 苏环,杨锐. 中州煤炭, 2001(04)
- [8]关于债转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J]. 梁柱,程昔武. 当代经济研究, 2001(02)
- [9]国企脱困态势已就[J]. 郑如辰. 中国机电工业, 2000(22)
- [10]冲出重围——湖南国企改革与脱困工作纪实[J]. 许森林. 经贸导刊, 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