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地方财政收入混库问题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崔运政[1](2011)在《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中,大约有将近50%的收入和80%的支出发生在地方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地方千差万别的发展中大国,研究地方财政体制无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整体效果,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地方财政问题的恰当处理。1994年的分税制体制改革,基本理顺了中央与省级的财政分配关系,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省以下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越发开始显现,级次间、地区间财政不均衡性日益突出,基层财政困难程度不断加大。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的学者和官员将其归咎于财政分权本身,认为地方政府掌握的财权较多,降低了资源使用效率,导致了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现象的产生。但本文则认为财政体制存在和产生的诸多问题,并不是财政分权所致,而恰恰是由于财政分权不规范、不彻底造成的。因此当前急需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以财政分权理论为指导,通过实施规范和彻底的财政分权来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最终达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目标。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以财政分权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地方财政体制作为研究的落脚点,通过借鉴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和西方国家财政分权的新实践,从财政分权的视角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审视和检讨,并最终运用财政分权理论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加以规范和完善。本文首先从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两个层面论述了西方财政分权的基本理论,对西方财政分权理论进行了总结和评述。之后,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财政分权程度等两个方面对我国的财政分权理论研究作了综述,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研究状况和主要观点进行总结和梳理。财政分权基本理论阐述完成之后,本文主要运用比较研究方法,重点论述了西方国家财政分权的发展趋势,并对美国和法国的分权改革进行了分析考察;区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三种不同类型,分别对德国、印度和俄罗斯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重点考察和比较,并总结出对我国财政分权和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和借鉴之处。比较分析的结果表明,尽管各国在事权划分、收支安排、转移支付设计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但无论是财政集权型国家还是相对分权型国家,都在向着适度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都在运用规范的财政分权手段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并最终基本实现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有效运行。比较分析了西方财政分权与地方财政体制后,本文分三个层面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做了总体分析与描述。一是从财政分权视角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变迁进行历史考察,希望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寻找财政体制演变的依赖路径。二是分别从省、地市、县乡三个视角对地方财政体制进行纵向考察,探讨总结省与地市、地市与县、县与乡镇之间财政关系的形式、规律与特点。三是以山东省烟台市为例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了案例和实践分析,考察了山东省对烟台市、烟台市对县市区以及县市区对乡镇的财政体制演变过程,总结出烟台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经验作法及成效。通过对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描述,可以看出,我国财政体制变迁的主线是由集中到分权,财政体制形式经历了从单一到多样然后再回归统一的过程,财政收入分成办法一直在“分类分成”与“总额分成”之间摇摆,财政体制改革往往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各级政府“经济理性”的特征十分突出,省以上体制对地方财政体制的示范作用非常明显。经过了对西方地方财政体制的比较分析以及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描述,本文就转入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绩效与问题分析环节,从我国财政分权的规范角度、实证角度、收入效应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方面对我国地方财政分权体制的运行绩效进行考察。其中:1.财政分权存在问题的规范分析方面,本文认为,中国的财政分权缺乏现实基础、民主基础和宪政基础,同时,中国的财政分权还不是真正的“分权”。2.财政分权程度的实证分析方面,本文认为尽管地方财政收支占全国的比重都相对较高,但由于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和支出对地方施行比较强的约束和控制,导致我国的实际分权程度要远远小于所普遍认可的程度,因此,本文支持中国总体上更接近财政集权的判断。同时本文还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无论是分权过度或不足都属于一个伪问题,收入过于集权、支出过于分权造成的政府间财权与事权不统一、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匹配才是真问题——而这也是我国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的最直接原因。3.地方政府间财政分权的实证分析方面,本文认为,从政府间财政分权的跨年度演变情况看,不仅中央财政在通过各种方式强化财政集中程度,省级财政也在仿效中央财政的做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源的控制。从分省区市的财政分权程度看,总体呈现出从东部到西部省区级财政集中程度逐步提高的趋势,地市级或县级财政集中(或分散)程度则与县域财政经济发达程度、省区市面积、县市区数量以及省以下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直接相关。4.财政体制的收入效应分析方面,本文将分税制与财政包干体制进行了比较,发现作为分税制体制主要特点和内容的“分权”、“分税”、“分管”,或者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没有本质区别,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本文认为,分税制财政体制之所以取得比较显着的成效,一方面与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的自由裁量权都受到严格控制和约束,各级对财政体制稳定性预期大大增强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分税制改革以后,各级对下的考核重点由GDP逐步转向财政收入,在这种考核激励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角色已经由包干体制形式下的“援助之手”转型为“攫取之手”。5.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方面,本文认为当前地方财政体制主要存在着政府与市场职责边界不清,政府间事权越位、缺位现象严重;政府间财权配置不合理,地方政府自主筹集收入的能力严重不足;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设置与分配不够科学;财政体制的法制化程度不高、稳定性不足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最后,在上述各项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以及具体设想。完善地方财政体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适度分权原则、规范分权原则、优先分权原则、民主分权原则和法定分权原则;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思路就是分税制与分成制相结合、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协同推进。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具体设想,本文提出:一是改革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制度,包括审慎推行省直管县改革,明确划分省、市、县职能,强市与强县并行,逐步将乡镇政府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二是进一步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包括重新界定政府事权范围,明确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府间的事权划分等。三是合理配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收入,包括建立省与市分税、市与县分成的财政体制,进一步调整政府间的财力和收入分配结构,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等。四是逐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体系,包括合理确定和控制转移支付的规模,恰当地选择转移支付形式,完善和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使用等。五是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宪政与民主,包括为财政分权立宪,推进地方财政民主改革,建立政府间财政关系协调机制等。
卢阳[2](2016)在《地方视野下的税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在经济改革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市场化改革的具体措施上,强调"关键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便"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基于这一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税收关乎每一名普通公民的切身利益,税收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我国现有的财政收支关系中,地方承担了 80%的支出责任,但是却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税收立法权,税收收益的分配,也基本上由中央制定政策予以确定或调整,作为权利的地方税收收益权也缺乏基本的保障。于是,地方为了扩张地方财政自主能力,"以费代税"、"干预税收执法"等现象也就略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税收法治的整体水平,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大大滞后。因此,完善我国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格局,重塑我国治税理念,建立与现代财政体制相匹配的地方税体系,对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均具有重大意义。基于这一研究背景,本文以税权以逻辑起点,以税权配置为研究对象,侧重地方视野,形成了以税权配置作为构建地方税体系、实现地方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突破口的基本观点。为了论证这一基本观点,本文共分为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论述了本文中税权的内涵与外延。作为一种可以在多级政府间配置的公权力,本文所指税权是基于国内法意义、且不包含税收司法权的国家税权,简而言之,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的税权配置是指对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的配置。其次,本文整理了与本文研究对象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在学习、借鉴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文对税权配置的认识,然后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形成了本文特有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税权配置的理论分析,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首先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分权的合理性,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财政分权是市场经济体制倒逼国家财政体制演化的一个规律;其次,分析了西欧中世纪税收法定主义诞生的条件,以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明确了西欧自古罗马、古希腊的海外贸易的传统与贸易所能产生的巨大利润是中世纪欧洲封建主确定产权、保护产权提供了内生动力,并认为在税收法定主义与早期产权制度的双重推动下,市场经济才得以真正的萌芽与发展;第三,分析了地方税权配置与公共产供给效率的关系。分别从地方信息的比较优势、财政资金效率和财政激励三个角度分析地方税权配置对地方性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作用;最后,以最优税制的关于无谓损失、最优税率和税收最大化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地方税权配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建国以来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梳理,并系统总结了我国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一般特征与约束条件。在我国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约束条件基础上,构建我国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模型,分析我国建国以来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并以这一规律预测我国未来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方向。第四部分则是从我国当前地方税收立法权、地方税收征管权和地方税收收益权三个维度,分析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现状与问题。在地方税收立法权配置问题上,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影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的成本因素,建立了核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了维持生存的月度最低销售收入模型,并以陕西省作为典型样本进行验证,发现陕西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了维持生存的月度最低销售收入远远高于国家统一制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此证明,陕西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是低于法定税负的,也由此推论,我国现行税收的法定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存在制度性鸿沟,而这制度性鸿沟正是由于我国现行地方税收立法权配置结构造成的;其次,本文借助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证明了地方在缺乏相应税收立法权的前提下,无法降低税收造成的无谓损失;最后,基于地方财力的不足等原因,迫使地方通过征收政府性基金及行政收费的形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客观上造成我国的税费负担始终处于较高的水平。从地方税收征管权的配置结构上,本文发现,首先,我国的税收征管权变动没有宪法约束;其次,地方税收征管权配置非正式制度对税收正式制度产生了实质侵害;最后,并存两套征管机构是我国税收征管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在地方税收收益权分配上,本文发现我国地方税收收益分配规则不确定、地方缺乏税制改革与税收收益的话语权以及给予税收收益的地方财力与地方事权不匹配等问题。基于这些具体问题,本文系统分析归纳了产生当前地方税权配置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是为了解决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现实问题,试图借鉴国际经验寻找对策。本文按照联邦制与单一制对国家进行了分类,系统论述了美国、德国这两个联邦制国家的地方税权配置状况以及法国、日本这两个单一制国家地方税权配置改革的概况,并得出对我国优化税权配置的四点启示:①税权配置模式的选择应当与国家政治体制基本统一;②税权配置都在宪法和法律的层面上加以规定;③ 中央(联邦)占据税权的主导地位;④地方政府拥有稳定的主体税种。第六部分是对策建议。基于前五个部分的分析,本文共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对策建议:首先,从我国财政法治的角度,提出了我国优化税权配置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其次,从税收法治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健全地方税权配置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第三,从构建地方税体系的角度,提出了建立新的分税体系,并赋予地方相应税收立法权的建议;第四,从实现地方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角度,提出了以改革共享税分成比例和分成方式的为主体的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建议;第五,从平衡区域财力差异的角度,以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为落脚点,提出形成衡平地方财力机制的建议;第六,从强化中央的税权控制和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的角度,提出建立征管独立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建议;最后,从防止地方权力滥用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地方税权制约机制的建议。希望通过上述七个方面的对策建议,形成确保税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科学合理配置的制度体系。
彭健[3](2014)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年:回顾与思考》文中研究表明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经过20年的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制度内容不断丰富,显现出良好的政策与经济效应,但在其运行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为规范现行政府间财政关系,应在简化财政级次的基础上,清晰、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健全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以实现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基本匹配。
李奕宏[4](2012)在《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经济学角度看,财政是政治的经济内容。因为财政既关乎公共资金筹措,又决定着公共资源配置。如果把产权保护、社会公平、法治等都看作公共产品,那么,财政就是公共产品配置的一种社会机制。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所以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既是政治中的经济问题,又是经济中的政治问题。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调整和理顺,事关国家的稳定与动乱、统一与分裂、兴盛与衰亡。只有解决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问题,才能较好地解决其他经济和政治问题。因而,深化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论文以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为背景,立足于政府相互间的“权力—利益”框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研究中,论文始终贯彻以下原则:一是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力求创新;二是综合运用经济、政治、管理、法律、宪政、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和方法,探寻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运行机理及改革的本质要求;三是融合公共财政学、行政管理学、制度经济学等学科的最新成果,遵循改革与发展客观规律,力求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论文首先阐述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涵及规律,即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涵义和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一个国家需具有健全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需要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来实现什么功能等。其后以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政府间支出划分理论、政府间收入划分理论、政府间财政竞争理论、政府间财政协调理论为基础,来探寻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运行机理。接着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出发,客观总结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各阶段的改革内容、体制运行效果和存在的历史局限性,从制度层面分析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历史变迁的影响因素和特征。并选择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际上典型国家,对其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构建及好的经验做法作了重点介绍,以期为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在上述基础上,以政治经济全球化为大背景,从战略层面分析了我国现阶段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国际国内形势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深化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思路和对策措施,并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纵观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建立、发展与改革的变迁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建国前、建国初至改革开放时期、改革开放后至1994年前、1994年至今四个大的阶段。自奴隶社会始、经封建社会和民国时期发展,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逐渐形成,在划分中央地方收支范围,协调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尝试。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的30年间,我国实行统收统支体制,巩固了社会主义新生政权,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促进了工业体系建立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同时,该体制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财政运行管理效率低下。为适应经济体制转轨需要,我国于1980—1993年间实行财政包干体制,打破了高度集权的局面,激发了地方活力,为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包干体制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了地方保护与无序竞争,与市场经济内在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从1994年起,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规范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优化了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与有着上百年分税制历史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分税制还不尽完善。由于在处理各级政府间利益关系上,当时的体制设计包含了过多的妥协性,事权及支出划分不够清晰,财权和收入划分不够科学,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从制度上来说,我国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始终围绕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变化进行,体制变迁史,实际上就是集权分权的循环变化过程。这一过程具有五大特征:体制变迁选择渐进性改革策略,体制变迁采取强制变迁方式,体制变迁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过程,中央与地方具有明显的经济理性,体制的法制化程度不高。国际上,无论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普遍实行分税制。虽然各国国情不同,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安排诸方面存在差异,但这种体制比较成熟,对各国经济社会具有较为重要的影响。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尽管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等具体国情差异较大,但在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构建和完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按照公平与效率的要求处理事权划分,重视提高事权划分的法制性和稳定性,立足国情清晰划分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在政府间收入划分方面:按照税种属性和宏观调控需要配置各级政府收入,中央政府享有初次分配的优势地位,主体税种划分体现中央权威又突出国情特色。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面:明确设定均等化目标,拨款形式丰富多样,转移支付模式贴合国情,设置均等化资金管理机构,注重均等化制度安排的法制规范。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应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对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履行职能予以足额财力保障,健全转移支付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管机制,推进行政和财政级次的调整优化,推动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制化。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中国经济已融入世界经济洪流,并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强力引擎,中国财政也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上层建筑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也绝非一成不变,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等客观形势变化不断作出调整。分税制运行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从国际来看,经济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出现新调整,发达国家政府债务不断高攀,全球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从国内来看,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发展方式进入关键转型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收入分配状况急需改善,资源与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作为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问题,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单纯是财政管理体制的自我完善,也受制于行政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以及诸多国情因素,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十二五”时期需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对各级政府和不同区域的利益进行必要的调整。既要保持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从而,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首先,科学界定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边界;二是促进政府和财政层级扁平化,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项改革;三是完善政府间事权和支出划分,明确各级政府权利和责任。其次,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权与收入。一是推进政府收入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二是理顺政府间收入管理权限,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三是健全各级政府收入体系,为财政职能有效履行提供财力保证。再次,规范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健全转移支付主体框架,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目标、模式、规模和对象;二是加强转移支付运行管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健全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完善转移支付法治建设,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后,稳步推进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推行综合财政预算,健全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国债管理制度;三是深化预算监督改革,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考评,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完善预算监督机制。
谭佳琳[5](2019)在《“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以南宁市S区为例》文中指出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国内全面推开,此次减税的幅度规模是“营改增”启动以来最大的一次,确保所有行业税负都“只减不增”,有利于企业减轻税收压力,消除重复征税。但是,由于税收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产生减税的效应的同时也会造成地方财政收入的困局。因此,做好“营改增”减税的测算工作,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营改增”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冲击,对保障未来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南宁市S区是广西南宁市的辖区,属于区县级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排名前三,但财力仍然十分薄弱,收入增长速度较慢,人均支出水平较低。特别是推行“营改增”以后,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在税收收入仅能实现微增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还需要保障逐年增长的刚性支出、政策性支出以及法定支出,各方面的压力较大。本文以南宁市S区为例,说明“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首先,阐明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分析研究的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其次从各试点行业的减税情况,税收划分体制调整造成的间接性减收情况,“营改增”前后的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分析“营改增”对财政收入的短期影响,以及通过模型测算了“营改增”背景下不同减税幅度以及不同分享比例下南宁市S区财政收入的变化情况。指出“营改增”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存在问题、地方收支矛盾加剧、地方政府资源配置能力不足、公共服务不均衡、地方传统行业税收及缺乏新增税源等方面的问题,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站在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从改革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合理配置各级政府财权,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培养新的税收增长点,提高各级政府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几个方面提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对策建议。希望为地方财政部门在应对严峻的收入形势,组织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
龚辉[6](2015)在《中国现阶段地方政府财政竞争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近年来逐渐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话题。财政竞争是财政分权的产物,包括税收竞争、转移支付竞争和财政支出竞争。税收竞争是财政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不尽完善的分税制缝隙中,地方政府在有限的权限内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外来资本投入,在降低税率的同时通过扩大税基提高本地区税收收入;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确定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主体地位,支配的自主性使其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的目标,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的提高必将加大转移支付竞争的风险;为了在竞争中获取优势,为财政收入竞争创建更加有利的环境,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于是财政支出竞争伴随相生。财政竞争具有两面性,对其的利弊分析始终是学术界讨论的焦点,本文将从我国地方政府间的财政竞争现状出发,分析各种财政竞争手段的竞争程度和规律,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财政竞争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从政府职能定位、相关制度的完善和竞争方向的引导等几方面提出解决对策。相互邻近的地区由于具有相似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青睐也趋同,导致财政竞争更容易在相邻近的地方政府间发生,基于这样的思路,本文采用空间计量学的方法,以相邻关系建立矩阵,分析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的集聚性和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竞争的程度及其发展规律,在分析竞争存在的问题时同样利用空间计量学方法建立空间滞后回归模型做实证分析,进而提出解决的对策。本文共分为八个部分。第1章绪论。本章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等。由于财政收入竞争和财政支出竞争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二者互为条件,互为目标,因此对财政竞争的研究单纯地分析收入竞争或者支出竞争有失偏颇,应当将两方面的竞争结合起来加以考虑。第2章文献综述。系统介绍了国内外对财政竞争的研究历史与走向。国外的研究尽管起步很早,却经历了相当长的空白时期,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才开始研究税收竞争,随后进入财政支出竞争的研究;尽管国内对财政竞争的研究是从本世纪初才开始,却积累了丰富成果,近两年更是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第3章财政竞争的基本理论。阐述了财政竞争的理论起源,即财政分权理论、政府行为理论及政府竞争理论,并在本章明确了本文所研究的财政竞争的三种具体形式:税收竞争、转移支付竞争和财政支出竞争,前两者统称为财政收入竞争。第4章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现状及竞争程度的实证分析。采用空间计量学方法分析了我国税收竞争、转移支付竞争和财政支出竞争的现状,研究发现除转移支付竞争的范围受政策影响外,其他竞争的范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税收竞争依然是主要竞争手段,但转移支付竞争在近年呈急剧上升态势,而财政支出竞争在我国的竞争程度相对较弱。第5章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的利弊分析,提出财政竞争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同时,减少了整体财政收入,挤占了科技和民生支出,加大了贫富差距,并具有“捕蝇纸”效应。第6章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主要问题的成因分析。由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缺陷,未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权力界限,而地方利益和政绩考核的驱动是财政竞争存在问题的直接原因。第7章国外典型国家财政竞争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借鉴。选取了英国、日本和美国三个国家,介绍了各自的财政竞争历程和经验。高度集中的政权弱化了英国的财政竞争,日本则是强调政府对地方企业的扶植,变管理为服务,而美国则是将财政竞争引向财政合作。并总结出合理的职权范围、制度的标准化、竞争的导向和完善的监督机制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第8章规范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的对策。本章针对第6章问题的成因,结合第7章的国外经验借鉴,提出在制度上要完善我国的分税制;在观念上要彻底树立地方政府的服务理念,提倡软环境竞争;在经济上主张地方财政要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消除财政竞争的不良动机。
李齐云[7](2001)在《分级财政体制研究》文中指出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政府的职能及经济社会活动通常由组成政府有机体的多级政府共同行使和完成,与此相适应,政府财政也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等多级财政组成,这就要求在各级政府之间协调和处理相互间的财政关系和分配活动,分级财政体制由此而生。 中国目前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财政体制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各级政府职能划分为基础,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以转移支付制度为辅助形式的,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分级财政体制的实质,是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它是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在财政领域中的具体反映,是表现政府间利益关系的载体。 中国如今迈上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市场经济选择的是公共财政模式,政府职能的贯彻和行使,须借助于提供各类公共产品来实现。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公共产品要由不同级次的政府来提供,这形成了建立分级财政体制的基本理由,分级财政体制成为市场经济必然选择的体制类型。 然而,分级财政体制的建立必须要经历一个艰辛的理论探索和实践验证的过程。中国财政体制经过几十年的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迄今为止仍未确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级财政体制。其主要原因除了对市场和政府定位不准、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划分不清之外,还与政府间职责界定含混、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不明、政府收入划分不规范、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直接相关,这些既是从事分级财政体制研究的基本原因和充足理由,又成为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而研究分级财政体制的目的,在于探讨能够协调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因此,对分级财政体制进行理论研究和现实考察,对于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中的职能与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论文共分为四篇: 第一篇对分级财政体制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要点是:(1)研究分级财政体制的理论前提是政府职责的合理界定:(2)研究分级财政体制的逻辑起点则是各级政府职责的划分,这对财政体制结构会产生基础性的影响和制约;(3)各级政府职责及事权划分决定着政府支出责任的划分;(4)按照事权与财权相 分级财政体制研究统一的原则,以分税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划分的基本制度,这己是多数实行分级财政体制国家的通行做法,它与支出的划分共同构成了分级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5)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促使各级政府收支实现基本平衡的重要的协调机制和均衡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并借以达到中央政府的调控目标。臼卜。; 昙 第二篇是对分级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重点选择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印度五个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以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税收分配和转移支付制度为主要线索,分别加以对比研究。通过对比分析,总结归纳出分级财政体制的一般制度设计和实施方法,从中寻求分级财政体制运行的一般规律,发现概括各国财政体制运行的特点,以便为改革和完善中国的分级财政体制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第三篇是对中国分级财政体制的现实考察。中国分级财政体制的现行模式是分税制财政体制,这一模式的运行实践证明了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发育对财政体制的要求,改善了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但与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相比,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是:政府职责不清晰成为建立科学的分级财政体制的根本制度性障碍;政府间职责划分和支出范围不明确导致财政体制基点失偏;过渡性质的分税制改革很难实现政府间财力划分的合理化和规范化;地方税体系不健全,致使现行分级财政体制基础不稳固;转移支付模式不当,力度不足,其财政均衡作用不能充分有效发挥,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改革措施促进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篇是深化我国分级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其目的是为深化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参考性建议。(1)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职能,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消除政府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状态,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内容。(2)明确划分政府间的职责和事权,以此作为政府间财力分配的基本依据,制定并遵循事权划分的正确原则,实现职责划分的规范化和法律化。(3)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责确定支出责任,明确划分各自的支出范围,围绕支出的重点优化政府支出结构。(4)完善分税制度,建立起适
刘凤伟[8](2008)在《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差距的影响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以甘肃省为例,利用1994年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甘肃省市、县统计数据以及作者的实际调查资料,采用统计分析和计量模型分析方法,考察了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缩小地区差距中的作用。本研究主要研究了甘肃省的地区差距状况、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和使用状况以及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差距的影响效果等几个问题。研究结论增加了我们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认识,为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缩小我国的地区差距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研究的总体结论是甘肃省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扩大了省内地区之间公共支出水平的差距,但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差距没有显着的影响。主要发现如下:甘肃省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方面均存在着显着的差距,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呈现出显着的正相关性;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在分配中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维持地方政府运转,各地的财政供养人口数量是影响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中最重要的因素;由于各地财政供养人口的相对数量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由此导致相对发达地区人均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多于相对落后地区;从财政支出结构看,财政转移支付对生产性支出的扩张作用最为显着,其中基本建设支出的增长速度最快,而财政转移支付而对服务性和管理性支出的扩张作用较弱;用β收敛系数法进行的分析表明,财政转移支付对接受地的经济增长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财政转移支付促进了地区经济收敛,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财政转移支付导致了地区经济发散;用生产函数法进行的分析表明,财政转移支付在相对发达地区具有更高的经济产出,一个推论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来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不利于提高整体经济效率。本研究认为,缩小地区间差距应当采取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总体上不应当妨碍市场机制的运行,不能以牺牲经济效率为代价。为此,本研究根据前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应当根据缩小地区间社会发展差距的目标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加公平地分配财力,尤其是注重缩小各地区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方面的差距;同时,应当转变我国的政府职能,削弱政府的经济职能,加强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本研究的创新之处有两点。一是理论上的创新,提出了财政转移支付通过影响各地的公共支出水平进而影响地区差距变化趋势的理论框架;二是分析方法上的创新,研究中把各地区每年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视为一个流量,进而估算出各地区每年拥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存量,从而解决了估算财政转移支付对各地经济发展的长期影响的问题。
唐丽萍[9](2007)在《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分权化、市场化改革后,追求辖区经济发展与繁荣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行为目标,但由于发展经济的资源要素是稀缺的并可流动的,地方政府间围绕辖区经济发展而展开的竞争就难以避免。与此同时,在分权化、市场化的体制转轨背景下,我国的地方治理也提上日程: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地方自主管理权,开始立足地方、打造以地方为基础的行为模式;各种市场化的自主性力量逐步渗入社会层面,地方治理的多元主体力量逐步形成。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和地方治理的形成有着共同的制度背景和制度基础。本文旨在探讨这样的问题:地方政府在竞争压力下会采取怎样的竞争行为和竞争策略,这种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对地方治理会有何种影响,有助于改善地方的治理吗?本文采用制度分析方法,来研究分析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发展问题,主要是研究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治理发展带来的影响。作为理性的行为主体,地方政府根据制度环境给予它的行为空间来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这种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从而对我国地方治理发展带来正面的或负面的双重效应。我国地方政府的积极竞争行为集中体现在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制度创新上。在竞争的压力之下,地方政府起着“政治企业家”的作用,进行了诸如产权制度变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地方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改革等制度创新行为。这些制度创新行为加快和促进了我国的市场化进程,推动了地方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三者间的合作,提升和改进了地方政府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促进了地方公民参与的发展。这些都是地方政府竞争的有效性在我国地方治理发展中的体现。但我国当前制度安排中的缺陷和不当如行政性分权的非制度性和非稳定性,政绩考核制度追求经济绩效的片面性以及竞争约束机制的缺失等推动和助长了我国地方政府的诸如重复建设、地方保护主义、恶性竞争等消极竞争行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竞争失效。地方政府竞争失效行为对我国地方治理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一是导致地方政府无法较好地履行自身的治理职能,二是加剧地方治理主体结构失衡,三是对地方治理的基础条件——市场体系发育的侵损;这三方面的负面效应正是地方治理失效的表现。地方政府竞争对我国地方治理的作用既有推动发展的一面,又有阻碍发展的一面。而消除地方政府间竞争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也会导致制度僵化。因而我们需要的不是如何消除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而是如何规范地方政府的竞争秩序以推动我国地方治理的发展。从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失效形成的制度原因来寻求构建地方政府竞争秩序的途径是更为有效的途径,如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制度化分权关系,改革政绩考核制度,强化约束机制等。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秩序的构建过程实际上是调整与重塑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市场、社会、民众关系的过程,因而能够促进我国地方治理的发展,这尤其体现为地方政府竞争秩序构建中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地方治理发展的促进作用上面。
丁兆君[10](2009)在《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研究》文中指出财政体制是国家在财政管理中,划分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权力和相应利益的制度。财政体制的建立是一个涉及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并对一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统一起到重要作用的大问题。从财政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财政权力是政治系统与社会其他子系统,主要是与经济系统之间相互交换的媒介,财政权力的配置规则体现为一种财政权力结构。我国三十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就见证了社会子系统之间通过“权力”进行交换,进而构建新的社会系统的过程。在经历了“放权让利”的不断摸索和尝试后,1994年我国建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在新税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央与省两级政府之间相对稳定的税收收入分配方案,有效提高了“两个比重”。但目前我国的财政权力结构并不符合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要求,对政府权力与市场权力以及政府间财政权力的界定始终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致使各级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呈现出一定的随意性及不规范性:政府拥有大量介入市场经济的权力,国有经济的大规模以及多领域分布,使得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还未得到妥善的处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权力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大量的财政支出被推向更低一级的政府;而地方政府没有获得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几乎没有税收立法权,也无发债权,再加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地方政府通常会利用非规范权力寻求财政资金以解决地方性事务;目前的政府预算无法涵盖各级政府全部的财政收支行为,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造成浪费及使用效率的低下。可以说,1994年的“分税制”仅仅是对政府间税收收入的一种分配,并没有真正触及财政权力的重新配置,因此,很难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稳定的财政权力结构。之所以从经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财政社会学的角度对财政体制问题进行研究,是因为大多数真正的问题并非可以轻易地按学术性质归类。“经济利益研究方式”使得经济学能够向纵深发展,但对于现实社会问题的解释能力却受到了很大的局限。相对于主流经济学对财政体制问题的分析,财政社会学是用社会学的传统分析政府财政行为,并试图用社会学的传统解释各种财政现象。从财政社会学角度对财政体制问题进行研究,将经济学中的经济利益分析方法与社会学中的社会关系分析方法相结合,从以权力为基本因素的社会关系入手,构建财政权力结构这一概念及研究思路,是对以往主流经济学中财政体制问题研究的一种突破。跳出纯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可以从更广阔的视角划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协调各种利益分配和利益冲突、提高政府自我整合能力以及促进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配合。鉴于社会学独特的知识模式,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研究对象以及不同的研究角度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本文尝试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有机结合的“假设演绎法”的逻辑过程中,采用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动态(历史)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问题进行研究。在对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中,本文从财政社会学的基本议题出发,以经济社会学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大胆运用分析和综合、抽象到具体等方法,阐释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内涵以及相关理论。对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权力结构采取了静态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述了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则采用了动态(历史)分析的方法,回顾了其在社会“危机”推动下的演化路径,并运用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的有效性及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与成熟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一般性相比较,并结合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特殊性,提出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方案。本文共包括七章内容,第1章为本文的导论,第2章到第7章是本文的主体内容。第2章是对财政社会学视角下的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在阐明财政权力概念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学中的主要研究取向——结构功能主义,对财政权力结构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提出了有效的财政权力结构的涵义。同时,借助生产函数构建了一个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路径模型,揭示了由此产生的不同的社会发展绩效。最后,结合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形态,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权力结构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标准。第3章借鉴经济学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提出了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构建依据,为之后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以及优化提供了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标准模式。第4章阐述的是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理论基础及演化路径。我国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理论依据是中国特有的“国家分配论”以及财政体制原则论。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以及社会“危机”的推动下,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经历了U型组织结构下的统收统支模式、M型组织结构下的包干制模式以及U型与M型相结合结构下的分税制模式。第5章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缺失进行了分析。参照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认为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界定不清;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未明确划分致使政府间分工不规范;财政收入权力集中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未对财政权力结构起到协调作用。第6章进一步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间财政权力没有得到明确规范的界定,地方政府无法作为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履行其职能。第7章提出市场经济下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设想。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就是建立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地方政府可以在其权力范围内对地区性公共事务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优化我国现有财政权力结构必须按照正确的逻辑顺序进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通过限制并规范政府对生产经营性资源的控制及配置权力,转变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发展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对政府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的边界做进一步划分;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权力,重点是要明确并落实中央的财政支出权力(避免再出现中央支出权力下移的情况)。依据对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权力的划分,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税收权力,并针对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规范其投融资权力。以地方财力均衡化、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为目标,规范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并根据两个均衡化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相关配套条件,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最后,强调了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不可忽视的两个问题,一是整合我国政府预算,硬化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约束;二是健全我国的地方财政民主制度。本文的创新之一在于采用了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学术界复兴的财政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以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财政体制问题置于宏观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强调从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等连接国家与社会的因素,来综合研究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产生、发展以及财政权力的演变过程及其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综合运用公共经济学、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财政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试图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对财政体制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创新之二在于借鉴经济社会学中的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大胆引申出财政权力结构这一概念,并将其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进而探讨财政权力结构与社会发展绩效之间的相互作用。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的相关理论,本文认为一个合法且有效的财政权力结构是一种能够促使各财政权力主体应对不确定性,发挥其能动性,同时又为整体目标服务的“虚拟秩序”或“制度”。在这种“秩序”或“制度”下,权力作为社会各子系统相互交换的媒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根据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特质,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就是建立各级政府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明确市场与政府、各级政府间权力的划分,并逐步以法律的形式对此种“制度”进行确定。本文的创新之三在于注重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特有理论基础——“国家分配论”及“原则论”的研究,并结合工业组织理论中的U型及M型组织结构,描述了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从“统收统支”模式、“包干制”模式到“分税制”模式的演化路径。
二、对地方财政收入混库问题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地方财政收入混库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研究范围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和研究范围 |
二、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
三、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财政分权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研究综述 |
一、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规范分析 |
二、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实证分析 |
三、对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评述 |
第二节 我国财政分权理论研究综述 |
一、关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二、关于我国财政分权的程度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研究综述 |
一、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
二、关于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问题 |
三、关于地方税务机构设置问题 |
四、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整体改革方向 |
第三章 财政分权与地方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西方国家的财政分权发展演变趋势 |
一、西方财政分权的发展演变规律 |
二、美国的财政分权改革 |
三、法国的财政分权改革 |
第二节 发达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以德国为例 |
一、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范围的划分 |
二、政府间财权与收入范围的划分 |
三、政府间财政平衡机制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以印度为例 |
一、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
二、政府间财权与收入的划分 |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第四节 经济转型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以俄罗斯为例 |
一、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范围的划分 |
二、政府间财权与收入范围的划分 |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第五节 启示与借鉴 |
第四章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描述 |
第一节 从财政分权看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历史演变 |
一、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演变的阶段划分 |
二、统收统支的财政集权阶段 |
三、分级包干的财政分权阶段 |
四、分税管理的适度收权阶段 |
第二节 我国地方财政的纵向考察(一):省级财政体制 |
一、省级财政的基本状况 |
二、省对地市财政收入划分 |
三、省对地市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
四、省对地市转移支付情况 |
第三节 我国地方财政的纵向考察(二):地市级财政体制 |
一、地市级财政的基本状况 |
二、地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模式 |
第四节 我国地方财政的纵向考察(三):县乡财政体制 |
一、县级财政的基本状况 |
二、乡镇财政的基本状况 |
三、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情况 |
第五节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实践分析:以烟台市为例 |
一、山东省对烟台市的财政体制 |
二、烟台市对县市区的财政体制 |
三、烟台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作法及成效 |
四、简要评价 |
第六节 启示与评述 |
第五章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运行绩效及问题分析:基于分权视角 |
第一节 我国财政分权存在问题的规范分析 |
第二节 我国财政分权程度的实证分析 |
一、财政分权度的衡量方法 |
二、总量指标的衡量 |
三、结构指标的衡量 |
四、结论 |
第三节 地方政府间财政分权的实证分析 |
一、政府间财政分权的跨年度分析 |
二、地方财政分权的分级考察 |
三、财政收支在地方政府间的划分与配置 |
四、分省区市财政分权程度考察 |
五、小结 |
第四节 我国财政体制的收入效应分析 |
一、分税制与包干体制的比较 |
二、财政包干体制的问题辨析 |
三、分税制的收入效应原因分析 |
四、结论 |
第五节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政府与市场职责边界不清,政府间事权越位、缺位现象严重 |
二、政府间财权配置不规范,地方政府自主筹集收入的能力严重不足 |
三、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设置与分配不够科学 |
四、财政体制的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稳定性不足 |
第六章 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原则、思路与构想 |
第一节 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
一、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 |
二、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思路 |
第二节 完善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制度 |
一、影响政府和财政级次的原因分析 |
二、外国政府层级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三、完善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制度 |
第三节 进一步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 |
一、政府间财政职能划分的重新认识 |
二、政府间事权划分的一般模式 |
三、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本思路 |
第四节 合理配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收入 |
一、政府间收入划分的理论基础 |
二、政府间收入划分的具体分析与通行做法 |
三、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的措施 |
第五节 逐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体系 |
一、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理由 |
二、转移支付的种类和目标 |
三、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设想 |
第六节 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宪政与民主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民主化、法制化的国际经验 |
二、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宪政化与民主化 |
附录:1951-1993年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发展演变历程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2)地方视野下的税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的对象与目的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目的 |
1.3 税权与税权配置 |
1.3.1 税权 |
1.3.2 税权配置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5 研究方法与内容结构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5.3 内容结构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1.6.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2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理论分析 |
2.1 地方税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2.1.1 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 |
2.1.2 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 |
2.1.3 地方自治理论 |
2.1.4 宪政分权理论 |
2.2 地方税权配置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理论分析 |
2.2.1 西欧封建制、公共财政的雏形与市场经济的萌芽 |
2.2.2 早期市场经济与民族国家的公共财政制度 |
2.2.3 公共财政的确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 |
2.3 地方税权配置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理论分析 |
2.3.1 地方税权配置与地方信息的比较优势 |
2.3.2 地方税权配置与财政资金效率 |
2.3.3 地方税权配置与财政激励 |
2.4 地方税权配置与最优税制关系的理论分析 |
2.4.1 地方税权配置与无谓损失 |
2.4.2 地方税权配置与最优税率 |
2.4.3 地方税权配置与税收最大化 |
3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制度变迁与规律 |
3.1 计划经济时期的税权配置改革 |
3.1.1 中央高度集权的税权配置模式初步形成 |
3.1.2 建国后第一次税权配置改革 |
3.1.3 第二次税权配置改革 |
3.2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双轨制下的税权配置改革 |
3.2.1 税收收益权的"倾斜式放权" |
3.2.2 "授权立法"背景下的税收行政立法 |
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权配置变动 |
3.3.1 "分税制"改革概况 |
3.3.2 "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博弈 |
3.4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一般性分析 |
3.4.1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一般特征 |
3.4.2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制度变迁的约束性条件 |
3.4.3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变动趋势分析 |
4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现状 |
4.1.1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制度现状 |
4.1.2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制度的特征 |
4.1.3 我国现行税权配置结构下的地方财力状况 |
4.2 我国现行地方税收立法权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法定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制度鸿沟 |
4.2.2 无法降低税收的无谓损失 |
4.2.3 地方非税收入膨胀 |
4.3 我国地方税收征管权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地方税收征管权配置与变动缺乏宪法约束 |
4.3.2 地方税收征管权配置结构对税收法律制度的损害 |
4.3.3 国地税并存的征管体制造成税收征管成本高企 |
4.4 我国地方税收收益权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1 地方税收收益分配规则不稳定 |
4.4.2 税制改革方案缺乏地方税收收益权保护意识 |
4.4.3 地方无权参与税收分配决策 |
4.4.4 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 |
4.5 当前地方税权配置问题的原因分析 |
4.5.1 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先天不足 |
4.5.2 税权配置原则缺失 |
4.5.3 税权划分缺乏法律依据 |
4.5.4 地方立法权限严重不足 |
4.5.5 税权配置具体制度保障不健全 |
4.5.6 税权配置制衡机制尚未建立 |
5 地方税权配置的国际比较 |
5.1 联邦制国家的地方税权配置 |
5.1.1 美国:实行高度分权的地方税权配置制度 |
5.1.2 德国:实行相对集权的地方税制度 |
5.2 单一制国家的税权配置 |
5.2.1 法国:从集权向分权的转身 |
5.2.2 日本:强化地方税权配置的地方分权改革 |
5.3 国外税权配置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5.3.1 税权配置模式的选择应当与国家政治体制基本统一 |
5.3.2 税权配置应当遵循税收法定原则 |
5.3.3 中央(联邦)占据税权的主导地位 |
5.3.4 地方政府拥有各自稳定的主体税种 |
6 完善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基本构想 |
6.1 完善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总体思路 |
6.1.1 我国地方税权的配置模式 |
6.1.2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基本原则 |
6.2 建立健全地方税权配置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
6.2.1 在宪法中明确体现税收法定原则 |
6.2.2 在宪法中明确地方税权配置的原则性规定 |
6.2.3 制定《税收基本法》 |
6.3 构建合理的地方税体系 |
6.3.1 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税种立法权 |
6.3.2 赋予地方基于地方特定事权开征临时税种的税收立法权 |
6.3.3 赋予地方减征、停征地方税的立法权 |
6.3.4 整合地方税费立法权 |
6.4 完善税收收益分配机制 |
6.4.1 地方税收总收入的合理规模 |
6.4.2 共享税的分成比例 |
6.4.3 共享税的分成方式 |
6.5 衡平地方财力机制 |
6.5.1 优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格局 |
6.5.2 探索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
6.6 建立征管独立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 |
6.6.1 按照税源状况、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区 |
6.6.2 推动税务行政机构的扁平化管理 |
6.7 建立地方税权制约机制 |
6.7.1 建立地方税收立法权监督机制 |
6.7.2 临时性地方税的税收收益应当专款专用 |
6.7.3 省以下的地方税收收益分配问题应当经省级立法机关立法确定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年:回顾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及之后的调整与规范 |
1. 1994年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主要调整与变动 |
( 1 ) 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分享比例 |
( 2) 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
( 3) 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 |
( 4) 成品油税费改革 |
( 5) 其他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的调整 |
2. 1994年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
( 1 ) 税收返还制度的发展与规范 |
( 2)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
( 3) 1994年后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与规范 |
二、20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 |
1. 构建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级财政体制基本框架 |
2. 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国家财政实力显着增强 |
3. 中央政府调控能力增强,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 |
4. 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抑制了地方的盲目投资 |
5. 增强了地方政府强化收支管理的主动性,加强了地方财政的预算约束 |
三、20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1. 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规范 |
2.政府间税收划分不尽合理 |
3.中央财政集中度较低 |
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
5. 省以下财政体制尚需规范 |
四、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思考 |
1. 坚持分级财政体制的基本改革方向 |
2. 以明晰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深化改革的切入点 |
3.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适度提高中央的财政集中度 |
4. 健全转移支付制度,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5.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的调节能力 |
(4)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2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内涵及规律 |
2.1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涵 |
2.1.1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
2.1.2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在机理 |
2.2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
2.2.1 政府预算管理级次和权限划分 |
2.2.2 政府预算收支的划分 |
2.2.3 政府预算调节制度 |
2.3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特征及功能 |
2.3.1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特征 |
2.3.2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功能 |
2.4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原则 |
2.4.1 公开性原则 |
2.4.2 均衡性原则 |
2.4.3 效率性原则 |
2.5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模式 |
2.5.1 联邦制模式 |
2.5.2 单一制模式 |
2.5.3 混合制模式 |
3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理论透析 |
3.1 公共产品理论 |
3.1.1 公共产品理论的主要观点 |
3.1.2 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 |
3.2 财政分权理论 |
3.2.1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 |
3.2.2 市场维护型财政联邦主义 |
3.3 政府间支出划分理论 |
3.3.1 财政职能的界定与划分 |
3.3.2 事权的划分 |
3.3.3 财政支出的划分 |
3.4 政府间收入划分理论 |
3.4.1 收入划分原则 |
3.4.2 收入划分模式 |
3.4.3 收入划分方式 |
3.5 政府间财政竞争理论 |
3.5.1 财政竞争的机理 |
3.5.2 财政竞争理论的发展 |
3.5.3 财政竞争的经济效应 |
3.6 政府间财政协调理论 |
3.6.1 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 |
3.6.2 转移支付的客观依据 |
3.6.3 转移支付的形式及特征 |
4 中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变迁 |
4.1 1950年以前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
4.1.1 奴隶社会时期 |
4.1.2 封建社会时期 |
4.1.3 民国时期 |
4.2 建国初至改革开放时期的统收统支体制 |
4.2.1 体制运行历程 |
4.2.2 体制运行效果 |
4.2.3 体制运行局限 |
4.3 改革开放后至1994年以前的包干体制 |
4.3.1 体制运行历程 |
4.3.2 体制运行效果 |
4.3.3 体制运行局限 |
4.4 1994年以来的分税体制 |
4.4.1 体制运行历程 |
4.4.2 体制运行效果 |
4.4.3 体制运行局限 |
4.5 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变迁的制度分析 |
4.5.1 体制变迁的动因 |
4.5.2 体制变迁的特征 |
5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
5.1 美国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5.1.1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划分 |
5.1.2 政府间税权与税收划分 |
5.1.3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5.2 德国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5.2.1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划分 |
5.2.2 政府间税权与税收划分 |
5.2.3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5.3 法国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5.3.1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划分 |
5.3.2 政府间税权与税收划分 |
5.3.3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5.4 日本的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5.4.1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划分 |
5.4.2 政府间税权与税收划分 |
5.4.3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5.5 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
5.5.1 主要国家基本经验 |
5.5.2 启示和借鉴 |
6 深化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思路及制度安排 |
6.1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战略抉择 |
6.1.1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国际形势分析 |
6.1.2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国内形势分析 |
6.1.3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 |
6.2 科学界定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 |
6.2.1 转变政府职能和规范财政供给范围 |
6.2.2 政府和财政层级扁平化改革 |
6.2.3 完善政府间事权和支出划分 |
6.3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权与收入 |
6.3.1 推进政府收入管理制度改革 |
6.3.2 理顺政府间收入管理权限 |
6.3.3 健全各级政府收入体系 |
6.4 规范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6.4.1 健全转移支付主体框架 |
6.4.2 加强转移支付运行管理 |
6.4.3 完善转移支付法治建设 |
6.5 稳步推进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
6.5.1 完善预算分配机制 |
6.5.2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
6.5.3 深化预算监督改革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5)“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以南宁市S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定量分析法 |
1.4.3 座谈、实地调研法 |
1.5 研究的论文框架与创新点 |
1.5.1 论文框架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的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分析 |
2.1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
2.1.1 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 |
2.1.2 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
2.1.3 “营改增”的降税原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 |
2.2.2 政府间财政关系理论 |
2.2.3 地方政府经济职能理论 |
第三章 “营改增”对南宁市S区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分析 |
3.1 南宁市S区的基本情况 |
3.1.1 南宁市S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
3.1.2 南宁市S区“营改增”的推进情况 |
3.2 “营改增”对南宁市S区财政收入的短期影响 |
3.2.1 试点行业减负明显,财政收入明显下降 |
3.2.2 税收划分体制的调整导致地方财政收入间接性减少 |
3.2.3 “营改增”前后南宁市S区财政收入的总体情况分析 |
3.3 “营改增”对南宁市S区财政收入的长期影响 |
3.3.1 长期来看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基础 |
3.3.2 随着经济的发展,“营改增”的减税缺口将慢慢被弥补 |
3.3.3 不同分享比例下南宁市S区财政收入的变化情况 |
第四章 “营改增”在南宁市S区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问题 |
4.1.1 部分双管单位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明晰 |
4.1.2 新增事权与事权的下放 |
4.1.3 事权划分随意性大,下级政府的事权划分由上级政府决定 |
4.2 政府间财权划分存在问题 |
4.2.1 税收划分问题 |
4.2.2 现行南宁市对城区的财政体制问题 |
4.2.3 上级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
4.3 地方收支矛盾加剧 |
4.4 地方政府资源配置能力不足 |
4.5 公共服务不均衡,居民待遇不平等 |
4.6 地方传统行业税收及新增税源问题 |
第五章 “营改增”在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事权划分不合理的原因 |
5.2 财权划分不足的原因 |
5.3 产生收支矛盾的原因 |
5.4 地方资源配置能力不足的原因 |
5.5 公共服务不均衡的原因 |
第六章 “营改增”背景下完善地方财税体系的对策建议 |
6.1 改革政府间事权的划分,明晰支出责任 |
6.1.1 统一双管单位的支出责任及标准 |
6.1.2 部分事权下放到城区后,应给予相应的财力配套 |
6.1.3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
6.2 合理配置各级政府财权,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
6.2.1 合理划分税收收入 |
6.2.2 向南宁市争取财力补助机制 |
6.2.3 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减少专项配套资金 |
6.3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培养新的税收增长点 |
6.4 提高各级政府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6.4.1 增强市级宏观调控能力 |
6.4.2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6.5 加强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强化税收征管 |
6.5.1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
6.5.2 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现阶段地方政府财政竞争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方法和基本结构 |
1.2.1 研究的方法 |
1.2.2 论文的基本结构 |
1.3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3.1 论文主要创新点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对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的研究 |
2.1.1 竞争思想的研究 |
2.1.2 税收竞争的研究 |
2.1.3 财政支出竞争的研究 |
2.2 国内对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的研究 |
2.2.1 税收竞争的研究 |
2.2.2 转移支付竞争的研究 |
2.2.3 财政支出竞争的研究 |
2.2.4 中央政府决策对财政竞争的影响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财政竞争的基本理论 |
3.1 财政竞争的理论基础 |
3.1.1 财政分权理论 |
3.1.2 政府行为理论 |
3.1.3 政府竞争理论 |
3.2 财政竞争的形式 |
3.2.1 财政收入方面的竞争 |
3.2.2 财政支出方面的竞争 |
3.2.3 财政收入竞争与财政支出竞争的关系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现状及竞争程度的实证分析 |
4.1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的现状 |
4.1.1 税收竞争的现状 |
4.1.2 转移支付竞争的现状 |
4.1.3 财政支出竞争的现状 |
4.2 我国财政竞争分析的方法和数据指标的选取 |
4.2.1 分析方法的选择 |
4.2.2 数据指标的选取 |
4.3 我国财政竞争程度的实证结果分析 |
4.3.1 财政收入竞争具有溢出效应 |
4.3.2 财政支出竞争区域差异明显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 财政竞争造成整体财政收入的下滑 |
5.2 财政竞争导致区域发展不平衡 |
5.3 财政支出竞争挤占科技和民生支出 |
5.4 财政竞争的“捕蝇纸”效应为腐败提供制度空间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竞争主要问题的成因分析 |
6.1 政府职能的错位 |
6.2 纵向事权划分界限不清晰 |
6.3 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加大地方财政压力 |
6.4 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 |
6.5 地方利益的驱动 |
6.6 政绩考核制度的缺陷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外典型国家财政竞争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借鉴 |
7.1 国外典型国家财政竞争的主要做法 |
7.1.1 英国:高度集中的政权弱化财政竞争 |
7.1.2 美国:由财政竞争走向财政合作 |
7.1.3 日本:以技术扶植为主的服务竞争 |
7.2 国外典型国家财政竞争的经验借鉴 |
7.2.1 灵活性与竞争性的契合点在于合理划分事权 |
7.2.2 以服务为竞争形式引导竞争的方向 |
7.2.3 合理完善的监督体系避免竞争的恶化 |
7.2.4 制度的标准化形成有益的约束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的对策 |
8.1 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 |
8.1.1 完全提供纯公共品和部分提供准公共品 |
8.1.2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8.2 界定与财权相匹配的政府事权 |
8.2.1 明确事权的纵向划分 |
8.2.2 共管项目中适当提高中央政府的支出比重 |
8.3 解决地方财政困难 |
8.3.1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
8.3.2 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
8.4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8.4.1 提升转移支付制度到法律层面 |
8.4.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结构调整 |
8.4.3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监管 |
8.5 将竞争方向引向软环境竞争 |
8.5.1 树立地方政府的服务理念 |
8.5.2 形成软环境的竞争 |
8.6 完善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机制 |
8.6.1 创建多维度绩效考核机制 |
8.6.2 完善绩效审计监督制度 |
8.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7)分级财政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英文摘要 |
导言 |
第一篇 分级财政体制的理论分析 |
一、 财政体制与分级财政体制 |
二、 分级财政体制的理论前提:政府职责界定 |
三、 分级财政体制的逻辑起点:各级政府职责的划分 |
四、 事权划分通则与政府支出划分 |
五、 政府收入划分的基本制度——分税制 |
六、 政府收支均衡和协调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 |
七、 简要总结 |
第二篇 分级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 |
一、 美国的分级财政体制 |
二、 德国的分级财政体制 |
三、 法国的分级财政体制 |
四、 日本的分级财政体制 |
五、 印度的分级财政体制 |
六、 启示与借鉴 |
第三篇 中国分级财政体制的现实考察 |
一、 中国分级财政体制的初级模式——分级包干体制 |
二、 中国分级财政体制的现行模式——分税制财政体制 |
三、 中国分级财政体制中的均衡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 |
四、 中国分级财政体制的评价——缺陷分析 |
第四篇 深化我国分级财政体制改革的构想 |
一、 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职能 |
二、 明确划分政府间的职责和事权 |
三、 明确界定政府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支出范围 |
四、 完善分税制度,合理划分政府间收入 |
五、 改革和完善地方税体系 |
六、 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七、 几项重要的配套改革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差距的影响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 数据来源 |
1.6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地区差距、政府干预与财政转移支付理论 |
2.1 效率与公平 |
2.2 地区差距与政府干预 |
2.3 财政转移支付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甘肃省地区差距 |
3.1 衡量地区差距的指标与方法 |
3.2 甘肃省县域间人均GDP差距 |
3.3 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3.4 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地区差距 |
3.5 甘肃省教育、卫生发展水平的地区差距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甘肃省财政体制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4.1 我国的财政体制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4.2 甘肃省的财政体制 |
4.3 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财政转移支付对甘肃省县级财政的影响 |
5.1 甘肃省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自给度 |
5.2 转移支付对甘肃省县级财政差距的影响 |
5.3 财政转移支付对甘肃省县级财政支出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的影响因素 |
6.1 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选择 |
6.2 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的实证分析 |
6.3 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财政转移支付对甘肃省地区经济差距的影响 |
7.1 财政转移支付影响地区经济差距的理论分析 |
7.2 研究方法综述 |
7.3 财政转移支付影响地区经济差距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发现 |
8.2 研究结论 |
8.3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甘肃省86 个县(包括县级市、区)基本概况(2006 年) |
附录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
附录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省对市州地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
附录4:甘肃省过渡期转移支付方案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地方政府 |
二、地方政府竞争 |
三、地方治理 |
第三节 相关文献的研究综述 |
一、地方政府竞争研究的文献综述 |
二、地方治理研究的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安排 |
第一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与地方治理的制度基础 |
第一节 体制转轨:我国地方政府行为演变的逻辑起点 |
一、传统体制的特征与弊端 |
二、分权化、市场化的体制转轨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制度基础 |
一、行政性分权:地方政府竞争的制度动因 |
二、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用脚投票"竞争机制的形成 |
三、政绩考核:地方政府竞争强化的制度激励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治理兴起的制度基础 |
一、地方治理的内涵及兴起背景 |
二、我国地方治理兴起的制度基础 |
第二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的目标 内容和手段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政府的多维角色和行为目标 |
一、地方政府的多维角色 |
二、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及基本行为目标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竞争的目的 性质和内容 |
一、地方政府竞争的目的和性质 |
二、地方政府竞争的内容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的手段 |
一、税收和补贴竞争 |
二、规制竞争 |
三、公共物品和服务竞争 |
第三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治理发展的双重效应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治理发展的目标取向 |
一、当代地方治理发展的目标和绩效导向 |
二、我国地方治理发展的目标取向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积极竞争和消极竞争 |
一、西方地方政府竞争理论关于积极竞争与消极竞争的争论 |
二、我国地方政府竞争效应的总体认识 |
三、我国地方政府的积极竞争行为和消极竞争行为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治理发展的双重效应 |
一、正效应: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治理发展的推动 |
二、负效应:地方政府竞争的"反治理"行为 |
第四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发展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竞争优势的培育 |
一、制度与制度创新的内涵 |
二、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机 |
三、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作用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制度创新表现 |
一、制度创新的核心---产权制度变革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 |
三、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改革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发展 |
一、市场发育和公民社会发展 |
二、地方政府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的提升 |
三、公民参与发展 |
第五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竞争失效与治理失效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失效的表现 |
一、重复建设 |
二、地方保护主义 |
三、恶性竞争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失效的制度分析 |
一、行政性分权制度的负反馈 |
二、政绩考核制度的缺陷 |
三、竞争约束机制的弱化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失效 |
一、地方政府治理职能行使的偏差:"规制过度"和"规制弱化" |
二、地方治理主体结构的失衡 |
三、地方治理基础条件-----市场体系发育的受损 |
第六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秩序构建及地方治理展望 |
第一节 竞争中的合作: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的意义与局限 |
一、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的实践和意义 |
二、区域合作在规范地方政府竞争秩序中的局限性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秩序的构建 |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化 |
二、政绩考核制度的改革 |
三、竞争约束机制的强化 |
第三节 竞争秩序构建中的政府职能转变及地方治理展望 |
一、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应然性定位与选择性履行 |
二、竞争秩序构建中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对地方治理发展的推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不同视角下的财政体制研究综述 |
1.2.1 财政社会学视角下的研究综述 |
1.2.2 经济学公共财政视角下的研究综述 |
1.2.3 新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研究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2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 |
2.1 财政权力与财政权力结构 |
2.1.1 财政权力 |
2.1.2 由结构功能主义引申出的财政权力结构 |
2.2 财政权力结构与社会系统 |
2.2.1 财政权力结构演化的路径 |
2.2.2 财政权力结构演化的推动力 |
2.3 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特质 |
2.3.1 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合法性 |
2.3.2 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有效性 |
3 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构建依据 |
3.1 公共品理论对政府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的界定 |
3.1.1 公共品供给的均衡 |
3.1.2 广义上的公共品供给 |
3.1.3 政府财政权力边界的具体界定 |
3.2 公共品层次性对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的界定 |
3.2.1 分权与公共品供给优化 |
3.2.2 公共选择——公共品最优供给的基础 |
3.2.3 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的具体划分 |
3.3 与支出相匹配的政府间财政收入权力的界定 |
3.3.1 税制结构的模式 |
3.3.2 政府间税收权力划分原则 |
3.3.3 政府间税收权力的具体划分 |
3.4 财政权力结构的协调与政府间转移支付 |
3.4.1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 |
3.4.2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方式及效应 |
4 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理论基础及演化路径 |
4.1 我国的财政理论基础:"国家分配论" |
4.1.1 "国家分配论"的产生和发展 |
4.1.2 "国家分配论"的主要内容 |
4.1.3 "国家分配论"对公共财政理论的借鉴 |
4.2 我国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原则论" |
4.2.1 "国家分配论"下有关财政体制的理论 |
4.2.2 我国财政体制理论的演化 |
4.3 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路径 |
4.3.1 U型组织结构下的统收统支模式 |
4.3.2 M型组织结构下的包干制模式 |
4.3.3 U型与M型结合组织结构下的分税制模式 |
5 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的缺失 |
5.1 政府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界定不清 |
5.1.1 以行政权为依托的财政支出权力界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
5.1.2 以所有权为依托的国有经济结构不合理、规模偏大 |
5.2 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未明确划分致使政府间分工不规范 |
5.2.1 我国财政支出权力的增加明显集中于地方政府 |
5.2.2 省以下财政支出权力划分各异但支出权力集中在基层政府 |
5.3 财政收入权力集中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 |
5.3.1 地方政府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税收权力 |
5.3.2 税收收入不断上收造成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 |
5.3.3 税收收入划分的不规范使得基层政府财政困难突出 |
5.4 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未对财政权力结构起到协调作用 |
5.4.1 转移支付制度的"过渡性"色彩严重 |
5.4.2 协调作用不显着且转移支付管理滞后 |
5.4.3 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因省而异缺乏规范性 |
6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权力分析 |
6.1 我国法律层面对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界定 |
6.1.1 我国《宪法》对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界定 |
6.1.2 我国《预算法》对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界定 |
6.2 我国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权力的衡量 |
6.2.1 衡量财政收入权力的主要经济指标——税收控制指数 |
6.2.2 传统指标下我国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权力衡量 |
6.3 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权力的衡量 |
6.3.1 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权力的界定 |
6.3.2 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规模的分析 |
6.4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权力的衡量 |
6.4.1 传统指标下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权力衡量 |
6.4.2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权力中的限制 |
7 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优化 |
7.1 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与途径 |
7.1.1 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 |
7.1.2 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途径 |
7.2 合理划分我国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 |
7.2.1 政府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的进一步界定 |
7.2.2 各级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的合理划分 |
7.3 有效配置我国地方政府的税收权力及投融资权力 |
7.3.1 我国地方政府税收权力的配置 |
7.3.2 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权力的配置 |
7.4 规范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7.4.1 规范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构想 |
7.4.2 规范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措施 |
7.5 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不容忽视的两个问题 |
7.5.1 我国政府预算的整合 |
7.5.2 我国地方财政民主制度的健全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对地方财政收入混库问题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D]. 崔运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1(01)
- [2]地方视野下的税权配置问题研究[D]. 卢阳. 东北财经大学, 2016(06)
- [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年:回顾与思考[J]. 彭健. 财经问题研究, 2014(05)
- [4]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李奕宏.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01)
- [5]“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以南宁市S区为例[D]. 谭佳琳. 广西大学, 2019(01)
- [6]中国现阶段地方政府财政竞争问题研究[D]. 龚辉. 辽宁大学, 2015(06)
- [7]分级财政体制研究[D]. 李齐云. 厦门大学, 2001(01)
- [8]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差距的影响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D]. 刘凤伟.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8(10)
- [9]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中的地方治理研究[D]. 唐丽萍. 复旦大学, 2007(06)
- [10]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研究[D]. 丁兆君. 东北财经大学, 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