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12月份文件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本刊编辑部[1](2012)在《201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目录索引》文中提出
本刊编辑部[2](2011)在《201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目录索引》文中研究表明
本刊编辑部[3](2007)在《2007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目录索引》文中研究表明
本刊编辑部[4](2006)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目录索引》文中研究表明
本刊编辑部[5](2003)在《《贵州政报》2003年目录索引》文中指出
本刊编辑部[6](2001)在《《贵州政报》2001年目录索引》文中提出
本刊编辑部[7](1999)在《《贵州政报》1999年目录索引》文中研究表明
吕闻君[8](2019)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研究 ——基于典型个案的调研》文中认为社会力量培育,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而言尤为重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研究,也是“放管服”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社会力量培育状况究竟如何,仍缺少深度研究。为此,借助文献资料、文本分析、案例调研、专家访谈、实地考察和对比等主要研究方法,文章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问题进行了跟踪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尽管上起国家,下至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不同层面的政策文本,对社会力量的培育都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推动作用。但遗憾的是:1、公共体育服务招标环节中政府部门选择余地仍然不足,体育社会化改革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实力尚且薄弱;2、政府部门在合作过程中暴露出官僚主义作风,未能认识到社会力量培育的重要性;3、政府部门在合同管理、效益评估工作方面缺乏经验,尚不具备成熟的社会力量培育条件;4、项目验收工作缺乏流程体系,未能为社会力量的创造培育平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问题,涉及信息不对称性、更涉及利益相关者问题,借助共生理论分析发现,上述主要现状的存在恰恰与如下几个主要影响要素密切相关:社会力量共生条件、共生关系的确立、共生机制的建立、共生环境的营造以及社团协会发展理念。为此,本文从共生、培育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1)互利共赢:树立合作观念,摒弃官僚主义作风,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扶持工作,促成共生关系;2)创造条件:加强采购制度顶层设计、扫除采购实践中的盲点,建立共生机制;3)强化把关:从编制评估经费到引入第三方监管,从优化评价指标再到推进绩效反馈,多措并举营造共生环境;4)扬长避短:对于合作关系、社团发展理念等双刃影响因素,保持客观理性,发挥其对于社会力量培育的积极作用。
张一鸣[9](2019)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行政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法规依据,兼有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双重属性,具有数量众多、区域特征强、适用频率高等特点,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为数众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行政权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在有效补充法律法规之滞后不足、提升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与适应性、规范政府管理与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立法权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部分,是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强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是对这些规章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行政自制、确保政令畅通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五四宪法确立的违法违宪监督制度到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至今已有60多年发展历程。备案审查制度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规范立法活动、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权滥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然,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与实践不相适应的部分,一些不尽完善合理之处也逐渐显现,对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日益成为不小的阻碍,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必须加强对于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构建完善的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基本思路是从当前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出发,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构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运用政治学与法学双重视角,利用“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两种分析框架,搭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框架体系。论文由导论、概述、历史沿革、相关监督机制比较、现实考察、问题、反思及制度完善等七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视角、研究意义,研究目的与方法,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是“地方政府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探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基本问题,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内容,阐释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立法监督理论、法制统一理论、行政自制理论。第三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分别从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实践基础——违宪违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的视角分析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梳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和主要特点。第四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与其他监督机制比较”。从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监督与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行政复议监督以及其他监督机制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第五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考察”。基于行政系统和人大系统的双重视角,从备案的性质、目的和原则,备案的形式审查,备案的方式、时限和公布等方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进行考察;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审查时限、审查结果的处理以及审查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审查进行考察。第六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现有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缺乏统一的审查主体,审查主体权限交叉重合,多头备案的问题使审查流于形式;二是缺乏健全的启动机制,启动机制失灵导致审查力度较弱,过分依靠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制度不健全;三是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标准存在模糊区,合理性审查标准难以把握;四是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审查受理程序没有相关规定,审理过程没有相关规定,审查结果没有公开;五是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缺位,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缺位,定期清理制度不健全,后评估制度待完善;六是制度缺陷之原因——制度设计与理论实践脱节。第七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文中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在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一立法,在必要性、可行性和体例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论证;二是完善审查启动机制,强化主动审查制度,完善被动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时限,完善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三是细化审查标准与程序,具体包括细化形式审查标准,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细化合理性审查标准,细化程序性审查标准;四是畅通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渠道,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明确适格备案审查主体,扩大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完善法院有效参与的法律监督体制;五是健全公众参与保障机制、备案审查公开机制、定期清理制度、后评估制度、备案审查责任制度等备案审查监督机制。总之,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预防并纠正地方政府规章违法失当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一制度在审查主体、启动机制、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人大系统和行政系统双重监督问题,如何提升这一制度的公信力和约束性,特别是行政系统监督如何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一方面要承认这一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和时代发展的特定产物,制度运行有其合理性和便捷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这一制度可能存在的自我约束的风险。解决之道在于双重备案审查时以人大系统监督为主,在外部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发挥好辅助、配合作用,让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发挥这一制度的乘法效应。可以说,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出路在于强化人大系统对于规章报备的审核,在人大系统和行政系统双备案通道的现有格局和政治体制之下,逐步明确以人大系统对于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为主,并在立法层面明确人大系统的审查意见作为最终结论。
张小航[10](2017)在《公共体育服务购买中政社合作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在公共事务中更倾向于选择与政府具有相似属性的社会组织开展合作,致力于改善政社合作伙伴关系。本研究采取文献资料法、个案分析法、观察法、深度访谈法,借鉴公共行政学、社会学等理论成果,旨在分析我国当前政府转变职能、重构政社关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中的合作机制。一、现阶段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的角色以及未来定位。公共行政的多维价值取向增加了政府角色的多样性。整体上看,现阶段我国政府扮演的是一个“混合角色”:层级指令的执行者、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创造者、公共体育服务的购买商、公共体育利益的维护者、公民社会的推动者。未来,政府的角色应该转变为公民权的维护者、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网络的协调者。二、政社关系重构为合作奠定了一定的组织基础。国家推动政府“元治理”能力建设,以政府转变职能为核心推进力,加快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推动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逐步认识到体育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建构社会资本以及推进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功能。通过单项协会“脱钩”、直接登记等制度化建设,旨在重构政社关系。三、现实中面临的多重困境要求政社双方加强合作。表现为:现有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与有限市场之间的冲突;政府项目不能有效体现公共体育需求;对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开展绩效管理的复杂性;购买行为有可能导致“卖方主义”或政府被社会组织“绑架”;社会组织“志愿失灵”等问题。四、构建促进政社合作的行动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了解购买合同缔约前后的性质差异;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明确财政保障范围与支出结构,优化财政支付方式,匹配财权与事权;清醒认识资源优势和劣势,共享资源,打破非对称性依赖关系;理性对待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厘清可利用的激励与约束因素,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在购买环节中遵循一定的原则,使利益相关方有序参与协商;明确对政社“合作生产”进行绩效管理的内涵与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性,构建基于合作的综合性绩效管理模式。五、调研的四个地区在政社合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既有相似性,同时又由于不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导致合作实践存在一定差异,对其它地区开展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二、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12月份文件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12月份文件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8)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研究 ——基于典型个案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思路与方法 |
2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政策文本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共生理论 |
2.3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政策文本分析 |
3 购买-执行-评估:公共体育服务购买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现状——基于典型个案的调研 |
3.1 科研团队承接公共体育服务调研类项目过程中社会力量的培育现状 |
3.2 高校体育学院承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过程中社会力量培育的现状 |
3.3 体育社团协会承接赛事组织类服务项目过程中社会力量培育的现状 |
4 公共体育服务购买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主要影响要素剖析 |
4.1 社会力量共生条件 |
4.2 共生关系的确立 |
4.3 共生机制的建立 |
4.4 共生环境的营造 |
4.5 社团协会发展理念 |
5 共生理论视域下社会力量培育重要启示 |
5.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表现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互利共生的关系 |
5.2 作为“宿主”,政府部门需要为“共生体”提供良好培育环境 |
5.3 保障共生关系的关键在于“共生机制”的建立 |
5.4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奖励”和“惩罚”控制以维系共生关系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7 附录 |
7.1 附录一: 政策文件目录清单 |
7.2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7.3 附录三: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相关资料 |
8 参考文献 |
9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9)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 |
一、地方政府规章的界定 |
二、地方政府规章的特征 |
三、备案审查的释义 |
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和内容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与相关制度之比较 |
一、与行政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二、与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三、与部门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四、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行政自制理论 |
二、法制统一理论 |
三、立法监督理论 |
第二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 |
一、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
二、法制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 |
三、实践基础:违宪违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 |
一、20 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的形成阶段(1979 年-1989 年) |
二、20 世纪90年代的规范化阶段(1989 年-1999 年) |
三、21 世纪以来的发展完善阶段(2000 年-至今) |
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发展沿革的几个特点 |
第三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与其他监督机制比较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机关监督 |
一、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法律依据 |
二、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方式 |
三、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司法机关监督 |
一、人民法院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判监督 |
二、人民检察院对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监督 |
三、司法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复议监督 |
一、行政复议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法律依据 |
二、行政复议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四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之比较优势 |
第四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考察 |
第一节 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考察 |
一、行政系统备案 |
二、人大系统备案 |
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情况 |
第二节 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考察 |
一、行政系统审查 |
二、人大系统审查 |
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情况 |
第五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缺乏统一的审查主体 |
一、多头备案使审查流于形式 |
二、审查主体权限交叉重合 |
三、审查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 |
第二节 缺乏健全的启动机制 |
一、主动审查制度有待完善 |
二、被动审查制度不尽健全 |
第三节 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 |
一、合法性审查标准有待细化 |
二、合理性审查标准有待完善 |
第四节 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 |
一、审查受理程序缺乏统一规定 |
二、审查受理过程未全程公开 |
三、审查结果反馈及审查异议制度不尽齐全 |
第五节 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 |
一、法律责任缺位 |
二、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缺位 |
三、定期清理制度不健全 |
四、后评估制度待完善 |
第六节 制度缺陷之原因——制度设计与理论基础脱节 |
一、制度理论层面之原因 |
二、实践操作层面之原因 |
第六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之完善 |
第一节 在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一立法 |
一、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的必要性 |
二、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的可行性 |
三、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之体例安排 |
第二节 完善审查启动机制 |
一、强化主动审查制度 |
二、完善被动审查制度 |
三、明确审查时限 |
四、完善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 |
第三节 细化审查标准与程序 |
一、细化形式审查标准 |
二、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 |
三、细化合理性审查标准 |
四、细化程序性审查标准 |
第四节 畅通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渠道 |
一、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 |
二、明确适格备案审查主体 |
三、扩大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 |
四、完善法院有效参与的法律监督体制 |
第五节 健全备案审查监督机制 |
一、健全公众参与保障机制 |
二、健全备案审查公开机制 |
三、健全定期清理制度 |
四、健全后评估制度 |
五、健全备案审查责任制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1: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相关省级政府规章规定 |
附录 2: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相关地方性法规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公共体育服务购买中政社合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研究综述 |
2.1.1 宏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 |
2.1.2 中观:社会组织发展与政社关系的研究 |
2.1.3 微观: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行动研究 |
2.2 国外政社合作研究 |
2.2.1 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政社合作协定 |
2.2.2 超越“购买合同”的合作伙伴关系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4 分析与讨论 |
4.1 政社合作的价值基础:效率与民主平衡下的公共行政范式演进 |
4.1.1 传统公共行政的理论基础与批判 |
4.1.2 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与反思 |
4.1.3 基于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的新公共服务理论 |
4.1.4 治理理论范式与我国的适用性 |
4.1.5 小结 |
4.2 政社合作的组织系统基础:公共行政改革推动政社关系重构 |
4.2.1 政府行政体制改革 |
4.2.2 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移 |
4.2.3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
4.2.4 小结 |
4.3 政社合作的现实基础:当前制度下政社合作面临的多重困境 |
4.3.1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制度 |
4.3.2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面临的多重困境 |
4.3.3 小结 |
4.4 政社合作的技术系统基础:促进合作的行动机制 |
4.4.1 法治保障机制 |
4.4.2 现代财政保障机制 |
4.4.3 资源依赖机制 |
4.4.4 激励与约束机制 |
4.4.5 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协商机制 |
4.4.6 绩效管理机制 |
4.4.7 小结 |
4.5 国内政社合作案例分析 |
4.5.1 广东省惠州市体育局与体育社团的合作 |
4.5.2 广东省S市体育局与体育社团的合作 |
4.5.3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 |
4.5.4 江西省崇义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 |
4.5.5 小结 |
5 结论 |
6 研究创新与不足 |
6.1 研究创新 |
6.2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12月份文件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201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12)
- [2]201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15)
- [3]2007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S1)
- [4]《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13)
- [5]《贵州政报》2003年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政报, 2003(24)
- [6]《贵州政报》2001年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政报, 2001(24)
- [7]《贵州政报》1999年目录索引[J]. 本刊编辑部. 贵州政报, 1999(24)
- [8]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程中的社会力量培育研究 ——基于典型个案的调研[D]. 吕闻君. 厦门大学, 2019(08)
- [9]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D]. 张一鸣.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公共体育服务购买中政社合作机制研究[D]. 张小航. 北京体育大学, 2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