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两个根本转变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论文文献综述)
阳斌[1](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党、国家和社会的共识,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微观组成部分,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主要强调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按照法治、透明、回应、责任、有效、廉洁、公正等价值追求进行改造与重塑,建立更为宽松的乡村治理外部环境,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乡村治理的民主性建设任务,以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完成。本文采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乡村治理纳入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视野中考察。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肩负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双重建设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此,中国共产党围绕“耕者有其田”进行了漫长的革命探索,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政社合一”的国家整合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农村以整体的力量支持国家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但“人民公社”的管控模式使农村发展逐渐失去生机与活力。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对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拉开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序幕,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并以农村为突破点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于1982至1986连续5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涉及农村农业发展,在农村经济领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长久束缚于土地的各种乡村资源逐渐激活,农村社会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农村政治领域进行“乡政村治”治理探索,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不断促进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向前发展,使广大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形成了一系列乡村治理思想。进入新世纪之后,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党中央更是连续16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必须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新时期全党的工作重点,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乡村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40余年的改革开放促使农村各方面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治理成效的背后也面临诸多治理困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模式,使我国农村不可逆转的走向了现代化道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速度加快,农民参与分享城市收益的路径越来越广阔,农村与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村外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之中,使得乡村治理的主体、客体及环境等方面开始发生变化,农村原有的利益格局开始处于变化与流动之中,全国绝大多数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败,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诸多治理困境。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主体乏力,难以产生乡村治理合力;乡村治理资源消减,难以有效提供乡村治理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治理手段策略化选择,难以回应乡村公共需求;乡村治理绩效徘徊不前,老百姓获得感不强;乡村利益格局持续分化,农村非均衡发展严重等。乡村治理困境的产生与“大国家、小社会”的社会形态紧密相关。从国家建构的现实运作逻辑看,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威是推动乡村治理向前发展的动力引擎,但乡村社会内生活力的激发方式与程度明显不够,乡村社会的自治空间相对比较狭窄,而且,基层公共权威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人、财、物缺失的现实难题,严重影响其治理水平,在诸多自上而下的考评体制中,基层公共组织的理性选择方式则是“策略化选择”与“非正式运转”,这势必导致基层治理过程中民主化程度偏低,进而影响基层公共组织的治理能力提升。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群体分化已经产生,精英群体与普众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及价值追求开始差异化呈现,乡村精英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普通大众对土地更加眷恋。务工群体与务农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务工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社会事务的默然冷对,留守务农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坚守。同时,中国农村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整体推进,城郊农村在城市文明与乡村惯性的碰撞中滋生出诸多新问题需要智慧回应,远郊农村的特色农业发展需要走“一村一品”之路。因此,乡村转型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复杂性,探寻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产生的缘由需要从宏观的视角对其加以综合认识。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以马恩经典理论为指导,加快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要从马恩经典理论中汲取营养,又要解决探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依其自身规定性的逻辑展开过程,又是一个理论付诸于实践的社会运动过程。马克思主义运用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对于全面分析当代中国农村改革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转型的科学道路,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等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本文在考察马恩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思想,列宁斯大林关于农业基础地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思想的基础之上,积极建构未来乡村治理的复合框架结构,力促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正处于“民主国家”建构进程中,民主化建设已成为构建现代国家的必经环节。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基层公共权威主体的规范性建设,通过厘清基层公共组织的角色与定位,实现权责对应,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通过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破除基层治理传统行政模式的单维弊端,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联动机制,形成乡村治理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治理过程的民主性建设目标。
舒凯彤[2](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提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于德[3](2019)在《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贫困问题是一个历史性命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古今中外、东西南北,概莫能外。反贫困,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和共同任务;消除贫困,始终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和美好愿望。中国作为世界大家庭一员,是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也是贫困人口规模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反贫困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高度关注、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的大事要事难事,也是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在长期反贫困的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中,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调整反贫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反贫困新模式,逐步加大反贫困投入力度,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现实国情、彰显制度体制优势、减贫脱贫成效明显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得累计近7亿人口实现减贫脱贫并即将建成惠及近14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世界公认的反贫困辉煌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从治国理政的政治高度突出扶贫工作,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落实扶贫工作,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高度推进扶贫工作,鲜明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督战,通过一系列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工作要求等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精准扶贫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形成了思想深邃、逻辑缜密、体系严整、内涵丰富的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开展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指南和行动指针。鉴于此,本文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主题,结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视角,对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反贫困理论,深入开展研究,系统进行总结,不断丰富完善,以彰显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内生性、系统性、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因而本论文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5章。引言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缘由、研究背景、贫困相关核心概念梳理、课题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思路、重难点、创新点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哲学维度”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具有强烈的内生性、系统性、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这既归因于其对古今中外反贫困思想理论的借鉴、继承、创新和发展,也归功于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的长期实践积累和其他国家地区反贫困政策措施的重要启示,更源于这一思想内在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立场、基本观点和思维方法,具有着深刻的哲学维度,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光芒。第二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和鲜明特征”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以2013年在湘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为逻辑起点,逐步展开为“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强化”等扶贫开发基本方略,具体细化为一系列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措施,工作落实为一个个精准扶贫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和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展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刻思考、精深谋划和强力推动,赋予了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的鲜明内涵和主要特征。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中涵盖的精准扶贫、内源式扶贫、合力扶贫、制度扶贫等理念思路,科学回答了扶贫工作实践中“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重大现实问题,全面把握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主要特点,深刻揭示了我国贫困治理基本规律,深刻彰显出人民性、现实性、全面性、精准性和创新性等鲜明特征。第三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和理论创新”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指导我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指南,具有显着的实践特点和鲜明的理论特色。在实践特点方面,主要包括“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从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识精准扶贫、“大农业大农合大农政”——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趋势实施精准扶贫、“一二三产融合”——从现代化经济规律的现实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小康路上一个都能少”——从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对待精准扶贫、“五级书记抓扶贫”——从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落实精准扶贫;在理论创新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彰显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民合作化思想、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理论、深化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第四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新命题”部分。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指引的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在理论上实现了创新性新发展、在实践上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但与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和人民的期待而言,仍面临诸多新难题新任务新要求,这也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未来要解决的时代新命题。主要包括研究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深化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新问题、完善针对性解决方案,系统谋划未来新课题、拓展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等三个主要方面,因而2020后的精准扶贫工作必须树立新理念、推出新举措、开拓新局面。第五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展什么样的扶贫开发工作、怎样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发展、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思想宣言,必将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中进一步深化人民利益至上执政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时,在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指引下,中国政府在贫困治理实践中,建立健全和丰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协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贫困治理体系。中国特色贫困治理体系,历经脱贫攻坚工作实践的全面系统检验淬炼,取得了贫困治理的开创性、历史性伟大成就,为世界反贫困战略、国际减贫脱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发挥了中国作用。结语部分对本课题论文进行了简明、扼要、系统的梳理总结,概要阐述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生成发展逻辑、理论实践特点、鲜明时代价值和重要研究意义,并前瞻性展望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发展动态。
刘云喜[4](2012)在《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市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城市化的本质来看,城市化是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无论是生产方式的转变,还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其主体是农民,因此城市化是农民的城市化。农民可以通过进入城市,融入城市而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可以就地实现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转变。在“民工荒”、农民“被上楼"、传统进城城市化引发严重“城市病”和“农村病"的现实背景下,以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为视角展开对农民发展问题的研究,为中国农民的发展探索出新的路径恰恰是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农村经济转型本质在于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统一,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现实具有特殊性,但其本质并不例外。本文在对中国农村及其局限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转型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梳理。得出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体在于农民,农村经济转型发展要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内在根据,以及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必须改变小农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结论。并以农村经济转过程即农民生产方式工业化和生活方式城市化的过程为基点,首先对作为农民城市化基础的农村工业化之内涵、特征、必要性以及中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展开分析,进而对反作用于农村工业化的农民城市化之内涵、本质、规律、中国农民城市化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研究,并从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关系的论证中再次验证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是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这一命题。同时也从中国传统城市化进程经验教训的分析中得出农民就地城市化是农民城市化必然选择的结论。在中国现实背景下,农民就地城市化是重要且必要的,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必要途径。所谓农民就地城市化,就是农民不向城市迁移,而是在现有的居住地,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与城市人(市民)一样的生产和生活的过程。即农民通过由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工业生产方式,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而实现市民身份和待遇的过程。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本质在于农民身份的转变,以及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依据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以及作为农民素质技能表现的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城市功能逐步在农村得以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农民问题的紧迫性,农民进城城市化的局限及其引发“城市病”和“农村病”的严重性,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发问题的严峻性,农村经济转型和城市化本质的内在要求等都成为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佐证。当然,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主要体现于:农民这一城市化主体,素质技能的不断提升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根据;农村工业化已经取得的成就,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现实依据;现代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高度发展,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先决条件;现有中心城镇的辐射作用,是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外在动力;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国家对农民发展问题的重视及投入,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直接动力;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建设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为农民就地城市化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实践的成功范例也证明农民就地城市化不仅不是空想,也不是一般的鼓舞人心的口号,而是具有国际性理论和实践基础的有效的发展道路。在我国,农民就地城市化顺应城乡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符合占全国总人口50%以上的农村人口的普遍愿望,其实施已是势所必然。因此可以说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不可阻档的历史潮流。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是必要的、可行的,但其发展也需要各种必要条件的积累,因此,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促进农村工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工商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同时在现有条件和状况下,发展股份合作制和现在资本农场,是农民就地城市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上述措施的实现不应,也不能脱离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政策制度保障。在农民就地城市化实现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创新产业政策,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就地城市化发展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
谭贵华[5](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徐田[6](2019)在《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家庭经营作为农业经营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释放我国农业农村生产新动能,不断改变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将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贯穿始终,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社情与农情,将马克思主义农业改造理论与中国发展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本文所谓的“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本文研究的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是由五个特征——中国农业改革的思想保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与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相统一、继承创新马克思主义农业改造基本理论、群众路线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相结合、一个与时俱进和变革发展的“动态概念”——相互渗透而共同构成的思想整体,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推动中国农业生产力解放,实现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现代化发展,进而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社情农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民族复兴道路的基本理论依据。本文侧重从历史发展层面与理论创新层面,对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发展历程、理论内核、基本内涵及实践创新开展探究。历史发展层面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为主要线索,大致分为五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探索阶段,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农业家庭经营经历了“保留——落寂——撤销”的历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四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改革创举阶段,以新的政治性体制为起点,逐渐替代人民公社经营方式;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市场化衔接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发挥农业生产经营中统与分相结合的作用,实现农户与市场多元化需求主体有机联结;从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八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三农”导向阶段,通过取消农业税费等措施为亿万农民群众减负增收,不断拓展农业家庭经营的发展目标;从党的十八大至今,为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变革阶段,在“三权分置”改革推动下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借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外部性支撑作用,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在新的发展机遇中不断得以丰富与完善。本文关于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丰富内涵及理论创新层面的论述,共三章内容,主要阐释了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四个经验”、“三重内涵”与“三点创新”。“四个经验”包括: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农民群众首创相结合;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原理;赋予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两项权利;注重党和政府、农民与市场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三重内涵”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自我管理、自愿劳动与自主经营“三重职责”;政治作用、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三效合一”。“三点创新”包括:培育农业家庭经营多元化主体;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化体系。最后,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价值进行了探索,即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重要构成要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鲜活的时代内容。
洪银兴,刘伟,高培勇,金碚,闫坤,高世楫,李佐军[7](2018)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笔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在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成果。本刊组织六篇文章,以笔谈的方式从不同视角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南京大学教授洪银兴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学理化,需要从基本立场和时代特征出发,在经济发展、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三个层面予以阐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伟着重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讨论习近平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高培勇从分析视角、发展理念、政策主线、实施机制和政府作用五个方面,总结五年多来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理论与实践发生的深刻变化,认为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下,新时代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已初步确立。为了更好地把握习近平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州大学商学院首席教授金碚从五个方面探讨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学新思维,包括经济行为和发展动能、工具理性与价值目标的关系、经济主体及主体需要、结构性和精准性的方法论以及新发展理念的策略法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闫坤探讨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及其时代意义,分析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新理念主要创新与实践路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高世楫和李佐军,从时代性、制度保障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讨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我们期待通过总结新时代中国历史性变革不断深入的实践经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的学术化学理化。
邢伟[8](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李增元[9](2013)在《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文中研究表明自由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不过,个体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个体的自由并不是超然于社会的绝对自由。各种社会制度创造着人类有秩序的社会生活,同时,它也可能成为阻碍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因素。以自由人为基础的“自由联合体”是人类自由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以自由、融合为基础的人类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基础构成部分,广大农民的自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特别是在开放、流动社会中,广大农民的不自由性更加明显的体现了出来,它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精神文化诸多方面。就当前来看,社会流动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常态。不过,农民外在的自由流动难掩内在的不自由,流动中的各种公民权利及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生存发展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开放、流动难以掩盖城乡分割、乡村社会封闭、排外的事实。建基于农村社区之上的诸多社会制度既是民众行为的社会规范,同时也往往成为约束个体自由发展的根本因素,致使社会分割、社会融合难以实现。广大农民离土难以真正离乡,城乡居民有流动自由发展不足,有流入难融入,这一矛盾在转变社会中更为突出。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解放农民,扩展农民自由发展权利,破除社会分割、封闭与排外的弊端,创造有机融合、和谐发展的社会,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命题,也是农民面临的历史性新命运。本文以温州市作为研究样本,对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社会融合诸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本文研究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的一个引子。本文首先以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对建国以来温州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现状进行了考察分析。在改革开放前,基层经济社会制度的变革,都直接地影响着农民的自由,农村基层社会发展过程正是一个广大农民为争取自由发展与国家互动的过程,也是广大农民扩展生存与发展权利与自由空间的过程。改革开放后,城乡社会逐步走向开放、流动,经济政治体制开始变迁,广大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层面的自主发展权利及发展空间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农民独立意识的增长。在现代化发展中,农民从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蜕变,逐步走向新的社会发展大舞台。然而,僵化的经济社会制度却内嵌于日渐转变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中,构造出了外在流动、开放背景下的内在封闭社会,广大农民无法从封闭性社会结构中脱离出来,无法自由自主发展,乡村外部人员也无法自由进入与融入,整个社会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流动与有机融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时期温州所实施的“三分三改”与“社区重建”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以“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股改”、“地改”、“户改”为主要内容的“三分三改”破除了传统社区的封闭、排外及束缚性,破除了封闭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促进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并保障了流动中的各项权利、权益,为外来人员的自由进入与融入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城乡社会从分割走向融合,改革实践是农民自由解放的新里程碑。在此基础上,温州市进行了农村社区重建,通过社区空间重组、组织体系重建、治理机构再造、治理机制改革,构造“城乡一体型”新社区,推动城乡基层社会对接,努力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建设成具备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功能、社区社会自我治理功能,能够为居住在社区内的不同性质居民提供平等服务、保障不同性质居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公民待遇、社区成员权利,为社区居民提供情感归属及精神认同,具有开放性、容纳性的新型基层社会单元。基于上述考察分析,本文继而对建国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进行了总结性分析,对当前开放性、流动性社会发展中,温州农村新社区的社会融合状况进行了定量、定性考察,并对温州社会转型发展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社会融合影响因素进行了判断分析。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一个大的历史背景,而流动中的农民自由及生存发展权利与权益才是农民流动背后的实质与根本性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建基于温州样本的实证研究,对转变社会中农民流动背景下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这一实质性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本文首先指出了“自由与融合”是社会流动、开放背景中农民的历史性新命题,并对国内外历史进程中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问题进行回顾与分析,探讨国内外农民自由的构成内容,及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关键影响因素。此基础上,本文对所研究的核心内容,何为农民自由、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实现途径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提炼;自由的个体何去何从、融合性社会及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等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自由、人性、社会制度等抽象问题进行了余论探讨。基于温州样本的微观考察,及社会发展的宏观性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农民自由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呈现出层次与差异性。个体是历史的、实践的、具体的,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及阶段性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广大农民呈现出不同的自由状况,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不同层面。第二,人性解放与发展是农民自由及个体自由的根本内涵。个体自由,外在体现为不同历史时期个体维持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需求,这些仅仅是个体自由的外化,人性解放与发展才是人类自由的根本内涵所在。第三,社会制度是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关键影响因素。在现实中,存在于特定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个体及外化的社会关系,都受到嵌入到该经济社会的各种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一旦制度规约偏离促进人性自由方向发展,它对人的束缚性就潜在地体现了出来。第四,在解构中构建开放性、容纳性新制度是保障当前农民自由发展的根本途径。破除强制嵌入到经济社会中的一系列封闭、排外社会制度,打破经济社会结构的封闭性、束缚性,建构新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各类要素自由流通、个体自由自主流动的新型融合性城乡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个体权利权益平等,是实现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五,“自由”的个体内嵌于一个群体性、融合性社会。个体自由的实现是以他人的自由为基础,个体存在的社会是一个群体性社会,只有群体性社会实现了自由与融合发展,个体才能够真正实现自由发展。第六,开放制度体系是实现社区及社会有机融合的重要基础。不同层次融洽和谐社会的形成,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由社区制度、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及人类社会制度等诸多制度构成的开放、容纳性的制度体系,能够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个体社会认同与归属,促进融合性社会的形成与人的自由发展。自由全面发展与人性绽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体现,不过,实践中的个体自由发展与融合性社会的形成,都需要建立在相应的社会制度基础之上。
孔祥智,刘同山[10](2013)在《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文中认为本文在梳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及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之初保留土地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的原因,探讨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优越性。当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统"的职能发挥不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提出,以及农民土地流转需求的日益强烈,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本文还对当前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几个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
二、适应两个根本转变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适应两个根本转变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1.2.2 国外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3.4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治理 |
1.4.2 乡村治理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渊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1.1 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思想 |
2.1.2 关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 |
2.1.3 关于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1.4 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 列宁、斯大林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2.1 关于农业基础地位的思想 |
2.2.2 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想 |
2.2.3 关于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2.4 关于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探索发展 |
3.1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村建设思想 |
3.1.1 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乡村探索思想 |
3.1.2 “政社合一”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整合思想 |
3.2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 |
3.2.1 邓小平农村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思想 |
3.2.2 “三个代表”引领下的农村建设思想 |
3.2.3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农村建设相关思想 |
3.2.4 习近平乡村振兴相关思想 |
3.3 中国共产党加强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 |
3.3.1 乡村治理领导地位得以巩固 |
3.3.2 乡村治理依靠力量得以凝聚 |
3.3.3 乡村治理物质基础得以夯实 |
3.3.4 乡村治理外部条件得以保障 |
3.3.5 乡村治理建设热情得以激发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分析 |
4.1 乡村治理主体的乏力共生 |
4.1.1 村内外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困境 |
4.1.2 村干部亲“政务”疏“村务”的身份冲突 |
4.1.3 基层政权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错位 |
4.2 乡村治理资源的张力运转 |
4.2.1 乡村治理财力整体匮乏 |
4.2.2 乡村治理项目非专项运行 |
4.2.3 乡村土地资源非集约利用 |
4.3 乡村治理手段的策略化选择 |
4.3.1 乡镇掌控基层民主意图时有突显 |
4.3.2 乡村治理文牍主义偶有蔓延 |
4.3.3 乡村干部维稳追求单维可控 |
4.4 乡村治理绩效的离散趋向 |
4.4.1 乡村公共产品自主供给低效 |
4.4.2 乡村公共文化原子化呈现 |
4.4.3 乡村共同体凝聚力下降 |
4.5 乡村利益格局的持续分化 |
4.5.1 村民利益分配非均衡发展 |
4.5.2 乡村利益主体持续动态博弈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之缘由阐释 |
5.1 现代国家建构视阈下的乡村治理张力缘由 |
5.1.1 现代国家建构背景下的整合与释放 |
5.1.2 冲突与博弈:乡村治理的国家建构张力 |
5.1.3 缺失与紧张:基层政权的“非正式运转”逻辑 |
5.2 社会分化视阈下的乡村治理群体分层影响 |
5.2.1 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群体的非充分发展 |
5.2.2 精英与能人: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理性小农 |
5.2.3 普众与老弱: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边缘群体 |
5.3 社会化小农视阈下的乡村治理态度影响维度 |
5.3.1 社会交互进程中的小农货币约束 |
5.3.2 进城与务工:乡村公共事务无暇关注 |
5.3.3 留守与务农:乡村振兴的中坚守望 |
5.4 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场域影响维度 |
5.4.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历程 |
5.4.2 近郊农村:城市冲击与乡村惯性的张力场域 |
5.4.3 远郊农村:传统种植与特色农业的本色使命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 |
6.1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框架建构 |
6.1.1 确立乡村治理的振兴愿景 |
6.1.2 探索乡村治理的自治路径 |
6.1.3 健全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 |
6.1.4 挖掘乡村治理的德治内核 |
6.2 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治理的地位强化 |
6.2.1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经济建设的引领者 |
6.2.2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政治发展的推动者 |
6.2.3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和谐社会的护航者 |
6.2.4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者 |
6.2.5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者 |
6.3 基层政府主导乡村治理的职能完善 |
6.3.1 基层政府职能的时代型塑 |
6.3.2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效提升 |
6.3.3 “乡政”与“村治”指导关系的理顺 |
6.4 市场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资源延伸 |
6.4.1 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蝶变 |
6.4.2 市场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搭建 |
6.4.3 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6.5 民间社会组织协同乡村治理的活力释放 |
6.5.1 民间社会组织与基层权威系统的双维均衡 |
6.5.2 民间社会规范与正统制度体系的治理包容 |
6.5.3 民间社会组织促进乡村治理的空间延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2)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背景 |
三、贫困相关核心概念梳理 |
四、研究意义 |
五、国内外研究现状 |
六、研究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七、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哲学维度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精准扶贫思想之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贫困问题研究 |
二、精准扶贫思想之源—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反贫困思想 |
三、精准扶贫思想之根—中华传统文化扶危济困价值理念 |
四、精准扶贫思想之鉴—西方反贫困理论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现实基础 |
一、习近平个人实践经历 |
二、中国特色扶贫道路 |
三、世界反贫困探索 |
四、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现实需求 |
第三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维度 |
一、从发展传承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逻辑 |
二、从人民主体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逻辑 |
三、从联系普遍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整体逻辑 |
第二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和鲜明特征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 |
一、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 |
二、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 |
三、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四、精准扶贫的策略方法 |
五、精准扶贫的运行机制 |
六、精准扶贫的组织保障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鲜明特征 |
一、彰显人民性 |
二、注重现实性 |
三、体现全面性 |
四、强化精准性 |
五、富有创新性 |
第三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和理论创新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 |
一、“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从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识精准扶贫 |
二、“大农业大农合大农政”—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趋势实施精准扶贫 |
三、“一二三产融合”—从现代化经济规律的现实要求推进精准扶贫 |
四、“小康路上一个都能少”—从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对待精准扶贫 |
五、“五级书记抓扶贫”—从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落实精准扶贫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创新 |
一、彰显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 |
二、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民合作化思想 |
三、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
四、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理论 |
五、深化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 |
第四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新命题 |
第一节 着力解决精准扶贫新命题 |
一、研究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深化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新问题,完善针对性解决方案 |
三、系统谋划未来新课题,拓展中国特色扶贫道路 |
第二节 树立践行精准扶贫新理念 |
一、注重创新引领,激发人才科技发展动力 |
二、注重协调引领,形成有机联动发展态势 |
三、注重绿色引领,彰显生态文明发展方向 |
四、注重开放引领,构建内外连通发展格局 |
五、注重共享引领,打造全体共有发展平台 |
第三节 推出完善精准扶贫新举措 |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二、建立健全反贫困保障体系 |
三、强化教育反贫困战略地位 |
第五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 |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发展 |
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指导思想 |
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思想宣言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价值 |
一、深化人民利益至上执政理念 |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
四、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
第三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世界意义 |
一、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理论借鉴 |
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路径模式 |
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支持帮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与重要文献 |
二、研究专着 |
三、中文期刊 |
四、外文期刊 |
五、网页资料 |
六、报纸 |
七、硕博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致谢 |
(4)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实践历程和理论探索 |
第一节 国外近现代农村建设的实践和理论 |
一、典型发达国家农村经济转型及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二、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和改造的理论与实践 |
三、农村经济转型的国际经验和现代农村建设的一般规律 |
第二节 中国农村及其局限 |
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特征 |
二、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限 |
第三节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理论探索 |
一、农村经济转型 |
二、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要性 |
第四节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 |
一、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历程 |
二、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的启示 |
第二章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中的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 |
第一节 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工业化 |
一、农村工业化的内涵及特征 |
二、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性 |
三、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历程 |
第二节 农民城市化 |
一、城市化的概念和内涵 |
二、城市化的本质 |
三、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
四、中国农民城市化历程 |
五、中国城市化主要特征和问题 |
第三节 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 |
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 |
二、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偏差 |
三、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是农村工业化与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 |
第三章 农民就地城市化——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要途径 |
第一节 就地城市化 |
一、就地城市化的内涵及特征 |
二、就地城市化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就地城市化的演化机理 |
第二节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必要性 |
一、农民问题的紧迫性 |
二、农民进城城市化的局限及其引发的“城市病”和“农村病” |
三、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发问题的严峻性 |
四、农村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 |
五、城市化本质的内在要求 |
第三节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现实性 |
一、农民素质技能提升——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根本动因 |
二、农村工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依据 |
三、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发展——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先决条件 |
四、中心城镇的辐射作用——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外在动力 |
五、收入增长及国家投入——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直接推动力 |
六、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 |
七、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实施,为农民就地城市化创造了政策环境 |
八、我国社会人文因素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重要根据 |
九、“逆城市化”为农民"就地城市化”提供参照和根据 |
十、“就地城市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
第四章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的统一 |
第一节 提升农民素质技能 |
一、农民素质技能是身体、技能和文化精神素质的内在统一 |
二、农民素质技能提升的途径 |
三、增强农民民主法制观念,提升农民文化精神素质 |
第二节 推进农业工业化 |
一、农业工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条件和根据 |
二、农业工业化战略的实现 |
第三节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促进作用 |
二、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
三、以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城市化实现 |
第四节 股份合作制与现代资本农场 |
一、股份合作制 |
二、现代资本农场 |
第五节 发展农村工商企业 |
一、农村工商业发展的问题及障碍 |
二、农村工商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六节 小城镇建设 |
一、小城镇建设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以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民就地城市化 |
第五章 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制度保障 |
第一节 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产业政策保障 |
一、农村产业政策及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产业基础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诉求下的农村产业政策创新 |
第二节 农民就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制度权利关系的界定与改革 |
一、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缺陷及其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影响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土地权利关系改革与完善 |
第三节 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影响 |
二、适应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 |
第四节 改革完善适应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村民自治制度 |
一、村民自治的其权利关系及其现实矛盾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和完善的诉求 |
三、村民自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结论与思考 |
1.3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4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及相关概念界定 |
1.4.1 农业 |
1.4.2 农业家庭经营 |
1.4.3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 |
第2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改造与农业经营的理论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小生产方式改造的论述 |
2.1.2 考茨基关于农业改造、农业生产与家庭经济密切关联问题的论述 |
2.1.3 列宁关于俄国化的小农改造以及农业经营的论述 |
2.2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两个层面 |
2.2.1 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集体化合作化论述层面 |
2.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农业集体化合作化理论的自主创新层面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历史发展 |
3.1 艰辛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业家庭经营 |
3.1.1 土地改革运动下农业家庭经营的保留 |
3.1.2 农业合作化时期农业家庭经营的落寂 |
3.1.3 人民公社化时期农业家庭经营的撤销 |
3.2 改革创举:以农业生产责任制为特征的农业家庭经营的重新确立 |
3.2.1 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农业家庭经营奠定体制性起点 |
3.2.2 以农业家庭经营替代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式的经营 |
3.2.3 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家庭经营的活力释放 |
3.3 市场衔接:农业家庭经营的转型升级 |
3.3.1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农业家庭经营提出新课题 |
3.3.2 农户经营主体与市场需求主体相衔接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新方向 |
3.4 三农导向: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新目标 |
3.4.1 农民减负增收成为农业家庭经营需要突破的难题 |
3.4.2 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变革 |
3.4.3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坚持和创新农业家庭经营方式 |
3.4.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丰富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内涵 |
第4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内核 |
4.1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农民群众首创相结合 |
4.1.1 党的核心领导为农业家庭经营提供组织基础 |
4.1.2 农民群众首创为农业家庭经营提供实践路径 |
4.2 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原理 |
4.2.1 农业家庭经营是生产关系层面的变革与创新 |
4.2.2 农业家庭经营促进农业生产力解放与发展 |
4.3 赋予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两项权利 |
4.3.1 农业家庭经营激活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权 |
4.3.2 农业家庭经营盘活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4.4 注重党和政府、农民与市场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
4.4.1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党和政府主导性作用的体现 |
4.4.2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农民主体性活力的释放 |
4.4.3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市场导向性作用的发挥 |
第5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基本内涵 |
5.1 内涵一: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 |
5.1.1 稳定集体所有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根本 |
5.1.2 落实承包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 |
5.1.3 激活经营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保障 |
5.2 内涵二:自我管理、自愿劳动与自主经营“三重职责” |
5.2.1 自我管理增强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责任感 |
5.2.2 自愿劳动调动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
5.2.3 自主经营提高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决策力 |
5.3 内涵三:政治作用、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三效合一” |
5.3.1 巩固工农联盟的政治作用 |
5.3.2 维护城乡稳定的社会作用 |
5.3.3 繁荣市场经济的经济作用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家庭经营的实践探索与思想创新特征 |
6.1 培育农业家庭经营多元化主体 |
6.1.1 规模适度农业家庭农场的新发展 |
6.1.2 多功能性庭院经济的新探索 |
6.2 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 |
6.2.1 农业家庭经营纵向一体化生产性服务 |
6.2.2 农业家庭经营横向多元化经营性服务 |
6.3 完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化体系 |
6.3.1 构建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化体系 |
6.3.2 健全农业有效供给的制度化体系 |
6.3.3 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化体系 |
6.4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创新特征 |
结束语: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促进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新发展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8)“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农民流动中的内在束缚:研究缘起及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一) 主要研究内容 |
(二) 主要分析框架及分析视角 |
(三) 主要分析方法及分析单位 |
(四) 简短的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一) 理论研究方法 |
(二) 实证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自由及农民自由 |
(二) 社区及社会融合 |
(三) 农村社区及社区治理 |
六、论文研究中几对关系的交代与说明 |
(一) 社会转型与转变社会 |
(二) 农民流动与农民自由 |
(三) 社区社会融合与社会融合 |
七、个案介绍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温州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 |
一、1950-1957:土改、合作化与包产到户 |
(一) 土改 |
(二) 合作化 |
(三) 包产到户 |
二、1958-1978:人民公社化 |
(一) 走集体 |
(二) 大跃进 |
(三) 再包产到户 |
(四) 社队经济及发展副业 |
小结 生存伦理及制度收放中的农民现实自由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及现实困境 |
一、1978-1984:人民公社后期 |
(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二) 进城与造城 |
二、1985-2006:乡政村治时期 |
(一) 村民自治 |
(二) 经济社会转型与分化 |
三、2006年以来:现实矛盾与困境 |
(一) 基层治理体系滞后 |
(二) 农民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 |
(三) “村社一体”、“政经不分” |
(四) 分化、流动中的封闭、分割与排外 |
小结 农民自由的扩展及社会流动中的结构性束缚 |
第四章 三分三改 |
一、政经分开 |
(一) 政经不分的历史 |
(二) 村委会和经济组织的分离 |
(三) “身份分离”促进的农民自由 |
二、资地分开 |
(一) 集体资产的捆绑性束缚 |
(二) 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的分离经营 |
(三) 资产重组的农民自主及自由 |
三、户产分开 |
(一) “户产一体”背景下的社区封闭与排外 |
(二) 户口与产权组织关系的分离改革 |
(三) “产权明晰”推动的自由流动与利益维护 |
四、股改 |
(一) “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集体资产 |
(二) 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入股 |
(三) “资产量化”的个体财产与经济自由支配权 |
五、地改 |
(一) 集体产权下的土地要素流动困境 |
(二) 农用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改革 |
(三) “地权变革”盘活的土地财产及农民“离土离乡” |
六、户改 |
(一) 城乡二元户籍及利益捆绑 |
(二) 剥离附属功能、恢复社会管理功能的户籍改革 |
(三) “户改”启动的迁徙自由及流动中的公民权利 |
小结 “三分三改”突破的封闭经济社会结构及促进的农民自由 |
第五章 社区重建 |
一、农村社区重建的背景及现实基础 |
(一) 社区重建的历史背景 |
(二) 社区重建的基础与目标 |
二、社区地域空间的重组 |
(一) 跨越村界的联合大社区 |
(二) 突破封闭边界的自由与认同 |
三、社区组织体系重构 |
(一) 开放性组织体系 |
(二) 全覆盖管理、服务中的平等、认同及归属 |
四、社区治理机构再造 |
(一) 合作性治理机构 |
(二) 开放治理中的自我公共空间 |
五、社区治理机制变革 |
(一) 协商式治理机制 |
(二) 多元参与中的自由与认同 |
小结 流动背景下社会重建中的个体化、认同与归属 |
第六章 转变社会中的温州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 |
(一) 建国初期:制度建构中的“自由”及“不自由” |
(二) 集体化时期:封闭社会结构中的农民自由及其抗争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革释放的自由及其限度 |
(四) 新时期:“三分三改”释放的新自由 |
二、农民流动背景下的当代新社区社会融合现状 |
(一) 社会融合的多维度因素 |
(二) 社区社会融合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三) 基于融合指标体系的温州新社区考察 |
(四) 社区社会融合效度考察的基本结论 |
三、温州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与社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温州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 |
(二) 流动背景下现代新社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 |
小结 曲折的个体化及艰难的再嵌入融合 |
第七章 讨论与结论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基础 |
一、流动背景下的农民自由与融合: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历史新命运 |
二、我国历史进程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一) 传统专制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二) 建国以来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状况 |
(三) 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关联性 |
三、国外农村基层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一) 基层社会制度变迁改变的“农民命运” |
(二) 社会制度构建的“社会融合” |
(三) 国外社会变革中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价值 |
四、农民的自由及其实现 |
(一) 农民自由 |
(二) 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 |
(三) 农民自由的实现 |
五、自由中的社区社会融合 |
(一) “自由”个体何去何从 |
(二) 融合性社会 |
(三) 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 |
六、社区社会融合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大融合 |
七、基本结论 |
余论 自由、人性与制度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部分访谈资料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适应两个根本转变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D]. 阳斌.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3)
- [2]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3]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D]. 于德.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D]. 刘云喜. 中央民族大学, 2012(10)
- [5]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6]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D]. 徐田.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笔谈[J]. 洪银兴,刘伟,高培勇,金碚,闫坤,高世楫,李佐军.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9)
- [8]“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9]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D]. 李增元.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1)
- [10]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J]. 孔祥智,刘同山.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