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一部难念的经(论文文献综述)
李丹梦[1](2021)在《乡土与市场,“关系”与“说话”——刘震云论》文中提出刘震云是文坛怪杰,不仅创作多变、风格诡异,且能量兼涉文学与影视。他的创作驱动是什么?如何整体把握他的变化,评价他在小说与影视间的跨界书写,特别是那标志性的"幽默"与"喜剧"?其"说话"风格的历史渊源、困境与创新在哪?怎么理解那宛然天书的大部头《故乡面和花朵》?本文将刘的书写置于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探索转型的大背景中,通过考察刘的创作活动——包括书写、访谈、演讲,他与冯小刚、王朔等的交往合作等,详细阐述了以上问题。刘氏创作的"始源"触发要归于乡土与"1990年代"的狭路相逢,系乡土"关系"生存与市场私利扩张彼此激发的结果。由是开启了一连串的文化冲撞和驿动,如中原权力哲学、流民文化、"50后"的代际追求与审美、新时期文学的历史记忆与寻根,等等。
查尔顿·佩特斯,余书华[2](2021)在《脱身策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家着名医药科技公司创始人乔丹·帕里什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而,看似成功的人生其实早已千疮百孔。乔丹觉得自己山穷水尽,心力交瘁的他只想着早日逃离现实。乔丹的心理医生罗森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告诉他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绝望的乔丹拨通了电话,随后被自称是"脱身策略公司"的人带走。这家公司专门帮助那些想要摆脱现有生活,在世界的另一处改头换面、重新生活的人。他们制造了乔丹遭遇车祸死亡的假象,乔丹的家人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乔丹很快就后悔了,他不愿以这种狼狈的方式退出原来的生活。想念家人的他希望回归家庭,但脱身策略公司的人强行将乔丹送到日本,严格监视他的生活。乔丹无意中发现以前的同事兼好友亚历克斯与脱身策略公司有过联系。难道这一切都是圈套?
郁轩[3](2021)在《纪录片《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叙事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深入,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的新疆愈发凸显了其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但由于新疆在国内所处的地理位置偏远,信息环境相对闭塞,加之前些年来暴恐事件的陆续发生让内地民众“谈疆色变”,新疆和新疆人的负面形象亟待矫正,这对如何讲好新疆故事提出了严峻考验。纪录片因其客观纪实性的天然优势,已成为当今跨文化传播中备受青睐的媒介载体。《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作为新疆题材纪录片中的一股“清流”,其别出心裁的创作理念无疑开拓了新疆题材纪录片在叙事策略上的疆域,成为讲好新疆故事的成功典范。本文以纪录片《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为研究对象,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通过表层文本内容揭示两者的叙事策略。纪录片《我从新疆来》讲述的是新疆人的故事,彰显了“中国梦”这一时代命题,具有重塑“新疆人”身份形象的社会功能价值;纪录片《我到新疆去》则讲述发生在新疆的故事,体现了“扎根边疆、担当奉献”的主题,具有刷新新疆地域形象的社会价值意义。就两部作品的叙事形式而言,本文从叙事方式、叙事视角、叙事结构、叙事时间与空间四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研究发现,两部纪录片均采用第一人称画外音叙事和多元视角的群像叙事;叙事主体均为影片中的故事人物,即人物叙述者;叙事结构则是将内部的线性结构与外部的版块结构相结合;叙事时间的合理压缩与扩延使得叙事节奏张弛有度,特定的叙事空间也为影片增添艺术魅力和功能效用。对于两部纪录片的叙事语言方面,深刻体现出对于情感表达的感性追求,如利用小景别镜头刻画人物情绪、以人物画外音的叙述方式体现情感真实、适时的背景音乐升华影片的情感高度。此外,本文还指出《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两部作品的不足之处,如《我从新疆来》中人物角色的民族身份丰富性欠缺、《我到新疆去》中未能展现新疆的繁荣景象、两部影片都有明显的模式化套路的诟病,并提出相应建议。但整体而言瑕不掩瑜,两部作品打开了新疆题材纪录片在叙事层面上的新范式,并为同类新疆题材纪录片带来寻求共通、淡化“窥探”、观照现实、以情动人等重要启示。
王雪茜[4](2021)在《跟我一起认出风暴》文中研究指明上差点错过萨曼塔·施维伯林。买了她的小说后,随手放在车上,待到想看时,遍寻无着,颇为恼恨,疑与此书无缘。几天后,去银行办事,恍惚想起曾带着书去银行取钱,问了下大堂经理,他笑问,是那本鸟书吧?没错,最初吸引我的正是小说名——《吃鸟的女孩》,那种怪诞而陌生的视觉震撼,很拉美。稍微形而上的理由是,拉美作家对我的诱惑力,犹如塞壬之声。腰封荐语也合我胃口,是大爱的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萨曼塔·施维伯林是西班牙语文学最有希望的新生力量之一。她会有远大前程,对此我毫不怀疑。"嗯,对略萨的话,我亦毫不怀疑。
张炜[5](2021)在《地域·恐惧·困境——文学的八个关键词之六、七、八》文中研究指明地域地域性与世界性每个写作者都有无法回避的两个问题:一是怎样创造和保持自己的独特性;二是怎样在更大的范围内被接受。自己长期生活的地方当然是写作的依据,有最熟悉和最长于表达的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这种"地域性"一定要和"世界性"发生关系,并成为这其中的一部分。通常有个说法,即文学与艺术"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话出处不详,却一直像某种公理一样,无人质疑。这种说法已经将"民族"与"世界"对应起来,实际上蕴含了稍稍复杂的关系,如果不加分析地笼统一说,
程青[6](2020)在《盛宴》文中研究指明1我和老唐结婚的第七个年头他终于决定买房,房价在当时看已经是涨上了天,但和后来相比其实才刚刚爬到山坡上。出乎我意料的是一向以理性着称的理工男老唐头脑一热竟然看中了沁芳园的房子,那可是刚开盘不久的崭新小区,位于城市的东北部,既是上风上水,又离机场和CBD都不算太远,周边不仅道路通达,河水流淌,树木茂密,建筑疏朗,而且设施一流,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私立医院、国际学校应有尽有,
聂艳书[7](2020)在《贵州省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以四家试点法院审判工作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家事纠纷案件,一般而言主要包括“婚姻、抚养、赡养等人身关系案件以及其婚姻家庭关系附带的继承、分家析产等财产类案件”,新类型家事案件伴随着社会的深刻变化和急速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目前,有专门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大概三分之一是家事纠纷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但是家庭矛盾纠纷不但会导致家破,甚至有可能会导致人亡,如有些法官被对审理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恶意杀害。为了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促进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朝着更专业的方向进行,使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得到更加完善的发展,呈现多方位解决家事纠纷的新局面,同时令妇女、未成年人与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基于但不限于上述原因,应当“进行家事审判改革、转变审判方式、机制以及理念,提升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效果和质量”成为学者不断呼吁、学界一直热议的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在全国启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在改革中各试点法院对审判的工作机制、理念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实践和有益探索,积攒了大量的改革经验,改革实效不断彰显。超过90%的试点法院截止2018年7月成立了专门审判机构,各省高院开展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各省中、基层法院积极参与,大力实践与探索各种改革机制:如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等,但同时也有一部分改革措施受到了一定阻碍。贵州省四家参与试点的法院被本文选取为调研对象,笔者并广泛了解、学习日本、美国等国家审理家事案件审判的历程、经验,收集整理贵州试点法院家事案件审判改革的数据和资料,梳理改革试点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障碍,力使我国家事审判改革得到更进一步的深化及发展质效。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的是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调研背景、调研对象以及调研方式,作者走访了贵州省四家试点法院,为本次论文数据的特殊性以及广泛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取长补短,为使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进一步得到深化提供有益的借鉴,阐述美、日等国及我国有关研究现状的家事审判改革历程及经验。通过梳理美国、日本家事审判改革历程,观察学习其先驱者们在家事纠纷审判改革领域的实践与探索。第二部分介绍各试点法院家事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对各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其特点,了解当前贵州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实践现状。第三部分对试点法院其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举措及成效进行有效梳理,依次介绍四家试点法院在家事纠纷审判改革中创建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介绍其经验做法。第四部分通过梳理试点法院近年来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进程,归纳其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实践中面临的现实困境以及存在的不足。第五部分针对家事审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从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两个方向完善家事审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江晨[8](2020)在《家事程序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家事程序是指当事人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司法裁判解决家事纠纷的程序,既包括家事诉讼程序,也包括家事非讼程序。关于家事程序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在域外早已有之,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家事程序法理已经建立、立法已经完成、家事法院等专门的审判组织机构也有效运行。家事纠纷属于民事私权纠纷的一种,但是在私权领域它有其特殊性,以家庭为基础单元产生的纠纷及其司法解纷程序,在民事程序法具有单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在国家治理视域下,百余年社会的动荡和变迁中,身份关系及家庭是国家治理交锋的阵地,身份关系的调整规则直接决定着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关系,引导着社会发展方向和治理模式。我国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以国家逻辑展开、探寻家事程序法的基础价值、构建家事程序理论和制度是推动整个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化的核心。国家逻辑为核心塑造社会共同价值,导向最大多数人的良法善治,而社会解纷的碎片化决定了治理价值和效果的碎片化;解纷有层次位阶,当下中国面临的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传统解决家庭纠纷的宗族家法不复存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司法是家事秩序和正义的最后屏障,其引领和辐射作用不言而喻;国家核心的治理逻辑意味着社会解纷法治化,法律原则在社会解纷中渗透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国家法一边在留白区域容忍民间家庭秩序的存在,一边潜移默化改造着民间家庭秩序,使其符合国家法的规范和要求;家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面向未来和公益性,妥善解决家事纷争需要统筹政府和社会的资源,只能有国家组织的效率和权威能够完成。因此,需要构建国家层面的家事程序法,选择、确定国家司法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家庭不同于家庭中的每个个人,家庭和家庭中的每个人作为法律对象具有彼此独立的价值和意义。中国在近代的“家庭革命”中摆脱了传统社会宗族身份的桎梏后,大步革新走向了以个人权利和契约自由为核心的民事诉讼立法,自然人、法人等话语体系把民事私领域的直接经验对象——家庭给遮蔽了。纯粹的个人自由(意志)将导致伦理性的丧失,自然人籍由家庭完成的伦理化和社会化失效制造了大量的经济危机和道德灾难。现代法理认为家庭中每个个体既是理性的人格人,也是伦理性的身份人。人格人为家庭身份带来了平等的要素,但是却否定不了伦理身份本身。于是,家庭身份始终是市民社会领域中的特殊领域,是私法中的人不同于社会生活的另一种存在状态。因而仅以人格人为出发点的民事诉讼程序机制无法回应对因伦理身份纠纷产生的解纷需求。家事实体法基于家庭自治仅仅做了底线的规定,留出了大量家庭自由处置的空间,这也是家庭矛盾易发的原因之一。家庭作为设置家事程序法规则所应考虑的维度,意味着实体法的留白的弹性自治空间内,并非所有家庭之间的纷争,国家均有义务启动司法审判予以解决,因而需要确认了家事纷争可诉性的范围。当可诉性纠纷请求司法解决时,司法不能因为无实体法规定而拒绝裁判。家事程序法不能够再以“理性人格人”的假设,运用不告不理、处分权主义、证明责任等权利保障、契约自由和自我责任等原理进行诉讼,为司法机关职权启动程序、职权调查、弱势群体诉讼能力补足等举措提供了合理的弹性空间。不同于传统的宗族家法,在当代社会关注到家庭作为最根本性的社会单元和法律关系,在家事纷争的国家司法程序中所具有的缓冲、调节、自治等功能,并对家庭的价值重新予以评估和权衡,是在现代平等人格权的理论基础上进行的探索和演绎。家事程序法对我国而言并非新生事物,早在百年前的清末民初就已经有了较为完整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历史不是简单地针对过去事实的陈述,而是为人们提供逻辑和成败的经验宝库。探寻历史上家事程序法变革和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对研究我国当下家事程序原理和规则具有格外重要的作用。因为家事纠纷对一国历史传统的依赖性极强,尤其是婚姻、家庭、亲属关系受社会文化和宗教影响较大,仅仅中外横向比较借鉴意义十分有限。192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条例》中第六编为特别诉讼程序,其中规定了人事诉讼程序,分为婚姻事件、嗣续事件、亲子事件、禁治产及准禁治产、宣示亡故事件五种具体的程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颁布实施的家事程序法。其中对于身份关系诉讼不同于一般财产关系诉讼的法理和制度特点进行了体系性的规范,区分了诉讼事件和非讼事件程序;强调公益性、突出检察官莅庭监督和作为职务当事人的职责;确立了较高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的地域管辖;最求实质真实,采取职权干预调查取证;采取统合处理,及时解决相关纠纷,防止矛盾裁判。司法实践在新制度和旧习俗之间虽有博弈,但是通过民初大理院的判例和解释,逐步落实新制度,改造旧习俗,为新秩序奠定了基础。可见,在家事程序首部立法中,已经对家事程序的伦理性本质和公益性特征有深刻认识和把握;从法律的角度对思想变革和社会结构变迁进行了有效回应。“六法全废”后,我国现代民事诉讼的理论在建国初期主要来自于苏联民事诉讼法理,1982年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及之后的历次修改,基本趋势是弱化超职权主义模式,强化当事人主义模式,这些都是以财产关系纠纷为基本模型的立法选择,并未设立单独的家事程序规则,运用财产型诉讼法理和规则解决身份关系诉讼,造成“个人主义”下身份关系契约化以及诉讼对抗化等诸多弊病,已经成为家事审判亟待改革的内容。家事纠纷的本质属性包括伦理性、自然本质性、公益性和情感性。婚姻家庭是伦理实体,婚姻关系不能服从于夫妇的任性,与权利的利己本质不同,伦理强调利他,如果不是家庭的伦理本质,家庭生活将成为“权利的沙场”,弱者的生活将无以为继。随着社会变革家庭伦理随之发生了变化,在逐步消除传统家庭伦理局限性的同时,不断添加人格平等、弱者保护等现代法治精神,形成新型家庭伦理。婚姻关系也许具有“目的的社会结合”因素,但因为血缘事实的存在,亲属关系实质是一种“自然本质的结合”,意味着对纯粹意思自治的否定。家事纠纷虽然是民事私领域的纠纷,但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单元,健康的家庭秩序是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基础,由于涉及未成年子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以及在解决过去纠纷的同时须对未来做出安排,家事程序因此具有强烈的公益性。在家事纠纷中,情感错综复杂,仅仅权利义务的分配不能够实现当事人真正的需求。从立法者和裁判者的角度来看,家事程序的特殊性体现在:首先,家事程序中诉讼请求错综复杂,一个案件中既有财产关系纷争、也有身份关系纷争,既有涉及私益的、也有涉及公益的,既有处分权事项、也有职权调查事项,既有面向过去的纠纷解决,也有面向未来的合理安排。其次,家事案件所涉事项隐蔽,外人一般无从知晓;当事人之间的密切关系,使他们保留证据的意识不强;由于涉及社会社会伦理评价,不愿意暴露所谓“家丑”等原因,使得对事实的认定困难重重。再次,要求裁判结果实现多维度正义,既要定纷止争维持秩序、又要考虑未来的合理安排、还得符合家事伦理正义、更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体现国家意欲保护的权益位阶等,对家事程序的设置是极大的挑战。家事案件和家事程序虽有上述诸多不同于现代民法权利保护、契约自由的诸多特征,但其本质仍然是私权纠纷,对其特殊性程序规则进行探讨的前提就是,家事程序仍应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功能、原则等脉络上加以思考。家事程序法和民事诉讼法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运行逻辑,对于归入家事案件的纠纷,家事程序法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家事程序法的规定;家事程序法未特别规定的,仍准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审判家事案件时,区分一般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并没有法律适用上的规范意义,但是如果将家事程序法区分于民事诉讼法,作出特殊的规则设定后,首要问题就界定何种民事案件为家事案件,应当适用家事特别程序。首先,“家事”中家庭成员的范围界定,我国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规定不尽相同,此时按照民事实体法的界定是最规范的,原则上按照“家庭成员”的最小范围确定家事案件,但在继承等涉及亲属身份关系的纠纷中也进行适当扩张。其次,一些不是实体法中确定的家庭成员关系,例如同居、婚约,因也具备人伦、情感,纳入家事案件范畴;离婚、解除收养关系等结束家庭成员关系的情形下,原则上也纳入家事案件,唯有双方合意选择普通民事诉讼解决结束身份关系后的财产问题时,例外地允许。最后,并非所有和身份关系有关的财产纷争案件都作为家事案件,如兄弟间借贷返还纠纷,判断标准在于财产请求权必须具有一定亲属身份关系才能发生的,纳入家事案件,如果在无身份关系者之间也能发生,则不属于家事案件。生活中频发发生各类家事案件,其性质、诉求各不相同,适用的程序法理也不相同,需要分类予以适用。首先,现代民事诉讼程序呈现出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的二元论也同样适用于家事程序,其中,非讼程序最早出现就是运用在家事程序的未成年子女监护中,它体现在法官的职权介入、职权裁量、需要快速做出裁决等方面。大陆法系国家有的已将家事案件全面非讼化,如德国,也有的将传统争讼性案件予以非讼化处理,如我国台湾地区。在我国,非讼程序只是一个学理层面的概念,家事非讼程序理论的缺失,无法满足家事案件对多元化审判程序的需求。可以公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权利不可处分、未来安排、需法官裁量等标准,扩大家事非讼程序案件类型,除了宣告死亡、认定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监护权案件外,还应包括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基本生活保障费的给付请求,婚姻无效之诉、探望权请求等。其次,在家事诉讼程序中,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家事身份诉讼程序和家事财产诉讼程序,家事身份诉讼程序即大陆法系传统的人事诉讼程序,指处理婚姻、亲子、收养等有关身份关系纷争的特别程序。家事财产诉讼案件虽然处理的是财产纷争,但引起这种财产纷争的原因是身份关系,包括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等,对其审理的基本逻辑仍然是适用财产关系诉讼的基本原理,原则上贯彻当事人处分原则、辩论主义等,但是应当和牵连的身份关系统合在家事程序中处理,防止矛盾判决、节约司法资源,并在涉及公益、弱势当事人时司法干预以达平衡。通过家事程序法的设计,所期待达到的法律效果,就是家事程序的目的。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一种,民事诉讼所要实现的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维持秩序等当然也是家事程序的基本目的,除此之外,家事程序还有其特殊的程序目的。具体而言,家事程序要迅速又妥适地解决纠纷,时间的因素、妥当性的因素在家事纷争中格外突出,这也是许多国家将抚养费、赡养费纠纷非讼化处理的原因之一。其次,家事程序在保障财产利益之外强调保障身份利益和人格利益。再次,相比较权利保护,家事程序的目的更侧重于维护秩序,包括恢复被破坏的秩序和建立未来的新秩序。最后,家事程序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和其他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并非依自然亲情、父母子女血亲天性等就可以一言以蔽之的,随着父权到父母亲权再到父母责任的观念变迁,国家亲权干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侵害成为共识,对于其他弱势群体,通过司法审判也应当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家事程序法的研究的根本是探寻符合家事案件特征和家事司法规律、能够实现家事程序目的的程序法理。前述对于家事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二元法理,以及家事身份诉讼程序和家事财产诉讼程序的必要分离,为探寻家事程序法理提供了基本的思维框架。但是诉讼与非讼、身份与财产,不论在程序法理上还是生活事件上,都不是本质的二元世界。同样是离婚案件,有的只涉及身份诉讼请求;有的涉及身份和财产诉讼请求;还有的涉及身份、财产诉讼请求及子女监护的非讼请求,不一而足。因而在家事审判上,前述关于家事程序的基本分类如何运用于具体个案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请求,个别化地交替适用身份诉讼法理、财产诉讼法理及非讼法理。家事程序法理的探寻的逻辑是立足于民事诉讼程序法理,分析家事程序对其予以修正适用的内在法理。现代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法理即当事人处分权原则和辩论主义,两者虽然都源于私领域的“私权自治”理论,但在程序上发挥的作用完全不同,处分权原则是对程序的开始、法院审理裁判的对象以及终结程序上由当事人决定,法院受当事人对于程序决定权的约束;辩论主义指在事实和证据的提出层面当事人所享有的处分权能,涉及的是当事人和法院诉讼资料分担的责任。当事人处分权原则通常具有三个层面的意义,第一层面指请求的开始,即诉权的成立,国家司法程序的启动贯彻当事人处分权原则;第二层面是审判对象即诉讼标的的范围由当事人特定,法院审判的范围受当事人决定的诉讼标的拘束;第三层面是对程序的终结,如撤诉、认诺或和解,当事人有处分权。家事程序由于伦理及公益性,为实现解纷、秩序、未成年最佳利益等目的,在从家事诉权、家事诉讼标的到家事既判力的体系性程序法理中,论证对处分原则三个层面的修正。家事诉权是家事程序的逻辑原点,是国家启动审判程序并有义务对当事人之间的家事纷争进行裁判的理由所在,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权利,必须具有实质性内容,否则国家的审判义务就没有边界。民事诉讼关于诉权成立识别的标准是按照给付、确认和形成之诉的分类,运用诉的利益理论进行识别,在家事程序中同样适用。论文选取了身份诉讼中公益性、伦理性比较强的亲子关系之诉为例,展开分析了否认婚生亲子关系和确认亲子关系之诉中,分别有哪些人能够成立诉权,成为适格的原告,从中可见因家事程序的公益伦理性,许多潜在原告并无诉权,不享有充分的自由处分权,另外,检察机关、主管行政机关等又被拓展可以成为原告。但总体而言,即使在家事程序中,仍然贯彻私法自治、不告不理的处分原则,避免司法过渡干预家庭私生活。即使检察机关等启动程序时,他们不同于负有审判职责的司法机关,没有破坏当事人处分原则的基本平衡以及司法机关的中立裁判性。家事程序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对象、也是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既包括家事诉讼标的、也包括家事非讼标的。我国目前审判实务中以实体请求权特定诉讼标的为通说,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具有现实合理性。家事程序中由于统合处理、避免矛盾裁判的价值追求,以“实体请求权”和“纠纷事件”作为范围最小和最大的两端,于此范围内由当事人“处分”和法院“指示”协同特定程序标的。分类而言,家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有权选择以“实体请求权”为单位特定程序标的或以“纠纷事实”为单位特定诉讼标的,赋予原告有表明、选择本案审判对象范围的机会、权能,而令其可以因此将可能伴生程序上不利益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排除在审判范围之外,使当事人更有机会为了谋求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的平衡追求。当事人处分权所特定的程序标的,如果产生迭次与讼、诉讼浪费,甚至因既判力客观范围导致失权时,法院应当运用释明权提示当事人变更、追加程序标的,此时因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程序保障,赋予了将来确定裁判既判力导致失权的正当性,也不生侵害程序利益的问题。而非讼程序中,程序标的是由法院来决定的,申请人的请求可视为提供法院的参考方案,不具有约束性。对于终结家事程序的处分自由,要区分情形而论,家事程序的开始原则上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或申请,所以原告有权自由撤诉。但是法官是否受被告认诺的约束的认定,则不能等同于原告的撤诉,因为原告撤诉产生自始未起诉的效果,该程序标的不受既判力客观范围的遮断,原告仍然可以再行起诉。但是被告认诺的行为将产生败诉的司法判决,该判决的既判力导致禁止另诉以及约束后诉的实质法律效果,所以法院不受被告认诺自由的约束仍要进行职权审查。诉讼上的和解本质上仍然是法官在行使审理职权,产生既判力,类似于认诺需要职权审查其内容中是否有明显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或是否有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等有违家事程序之目的的情形。辩论主义包括三个命题:其一,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其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当作为判决的基础,换言之,法院应当受当事人自认的约束。其三,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原则上仅限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而不允许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第一和第三命题可以合并看待、构成表里关系,第二命题强调的是自认产生“审判排除效”、对法院的约束力。对于第一和第三命题,在家事程序中予以修正的情形主要有:在有利于维系婚姻时、有关婚姻是否成立及是否有效的公共政策实现时、子女最佳利益保障需要时、非讼程序中,法官可以审酌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职权调查取证。关于自认的约束性,同样可以准用上述标准,在以上情形下,当事人的自认对法院不产生“审判排除”的约束力。既判力是指确定民事判决的实质效力,包括:判决中对实体性主张作出的裁判,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就同一实体性事项再行讼争或者提出不同的主张;法院不得就同一实体事项再次以诉的形式受理,或作出不同判断。通说认为非讼裁定由于受未来情势变更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原则上没有既判力,但这仅仅是从另诉禁止和约束后诉的角度来看,其最本质的效力是法院裁定的内容成为规范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在非讼裁定中依然产生该效力。另外,为了实现法律关系的统一处理和安定的身份秩序,家事身份关系诉讼的裁判具有对世效,对一般民事裁判的相对效有所修正。调解是解决家事纠纷的重要途径,法院家事调解也获得了理论的正当性和实践的肯认,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甚至设置了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的机制。但是作为当事人自身难以通过诉讼外机制解决而呈交给法院司法裁判的家事案件,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区分哪些家事案件并不适用法院调解,包括家事非讼程序案件、家事诉讼程序中涉及当事人无处分权的身份关系案件。另外,家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有处分权的身份关系案件和财产关系案件也并非都适宜调解,例如当事人双方能力强弱悬殊、不具平等合意可能的;有家庭暴力、儿童受虐情形的;精神困扰、无法代表自己的;积怨已深、无法正常沟通的;双方明确拒绝调解的。法院调解属于家事程序框架内的制度,上述案件过分依赖调解将有损家事程序的目的。家事程序的社会化一方面是指在审判家事案件时,为达到家事程序之目的,引入、吸纳、运用了国家司法之外的社会资源,由此形成的社会资源协同配合国家司法的程序运行模式;另一方面是指对家事审判结果予以社会效果的评估,而非仅仅评估法律效果。其实社会对司法的愈发依赖,导致了司法功能的泛化甚至异化,家事程序的社会化也应建立合理的秩序框架,防止以家事程序的社会化稀释了司法的裁判性核心功能,进而危害司法公信力,家事程序的社会效果也应当是由程序规则和司法裁判所产生的辐射效果。家事程序的合理角色和功能是通过审理解决纠纷、实现家事正义而非修复疗愈情感伤痕。家事程序是家事审判社会资源集合运用的平台,这些社会化机制应定性为家事审判的辅助机制,吸纳他们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家事程序目的。同时,家事程序也是家事治理中的重要资源之一,法院是家事纷争显着呈现的场所,法院在审理调查过程中还能发现隐藏在纠纷背后的矛盾和问题,家事程序能够及时有效地将失败婚姻和破碎亲情的疗愈修复、对子女抚养的监督、对家暴行为的遏制等转介给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共同实现家事治理秩序。
金嫄[9](2020)在《现实题材网络小说《都挺好》研究》文中提出2019年,根据阿耐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都挺好》以丰富的剧情、生动典型的人物形象在播出后广受观众欢迎,并引发社会热议,同时也带动了学界的讨论。事实上,在改编成电视剧之前,《都挺好》本身就是一部点击量很高、粉丝群庞大的现实题材网络小说,堪称是现实题材网络小说创作中的典型之作。本文以《都挺好》的小说文本为研究对象,呈现小说《都挺好》在凸显时代热点问题、塑造接地气的人物形象、叙述现代都市中的传奇故事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文本魅力,并以此挖掘现实题材网络小说的创作特色。本论文主要从以下三章来论述:第一章在“网络文学二十年”的背景下,梳理现实题材网络小说的创作历程和创作特色,比较现实题材网络小说与其他类型小说创作的不同点,得出其内容更注重贴近现实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都挺好》小说中呈现出来的众多时代热点问题:现代女性的职场生存困境、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式家庭矛盾、都市的焦虑等。然而,阿耐对于这些时代热点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并未做出思考和探索,结合网络文学的创作特点来看,这与网络文学“以读者为创作中心”的爽文创作有极大关联。第二章主要分析《都挺好》小说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形象,《都挺好》不同于其他类型小说喜于塑造没有瑕疵的理想化人物形象,相反小说每个人物形象的身上都有现实生活中普通人的影子,实现了人物形象塑造的现实转向,且在两性人物形象塑造上,苏家三个男人整体上呈现出不如家中其他女性独立坚强的性格特征,这是阿耐小说中女性意识凸显的体现。第三章主要分析《都挺好》小说中的传奇叙事。阿耐在创作过程中将传奇作为一种叙事传统来构造小说的故事情节,使得小说的故事情节在想象性的叙述中具有了新异的特点。苏明玉的职场逆袭传奇以及与老蒙总等人的人际传奇体现着阿耐对现代女性都市生存的美好想象;而在苏明玉与石天冬两人的爱情发展故事中,苏明玉不顾两人之间身份地位、物质基础的悬殊,与给予自己心灵拯救的暖男石天冬终成眷属的爱情传奇,这是作家心目中“王子拯救灰姑娘”的爱情期许,同时亦揭露了《都挺好》中女性意识不够彻底的创作特点。本论文通过研究小说《都挺好》的创作特点,借以透视现实题材网络小说创作中的某些特点,为当下网络小说经典化的问题提出思考和看法。
华清君[10](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提出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二、安全一部难念的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安全一部难念的经(论文提纲范文)
(1)乡土与市场,“关系”与“说话”——刘震云论(论文提纲范文)
一“鬼马”怪杰 |
二流民文化,宋朝文章 |
三“新写实”的雅俗之辨 |
四《论语》新解与“找话儿” |
五有朋自远方来 |
六“朋友”“关系”与“结构” |
七流民复活、认同的历史契机与表达 |
八“关系”痴迷与乡土创伤 |
九三个男人“一台戏”86 |
十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贵族? |
十一“两拳空空”:从革命到日常 |
十二幽默、喜剧的“和平”之道 |
十三刘震云的文学“开端”与“1990年代” |
十四“无头的父亲” |
(3)纪录片《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叙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纪录片是讲好新疆故事的有力文献 |
1.1.2 文化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蒂 |
1.1.3 新疆题材纪录片中的“清流”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关于纪录片的叙事研究 |
1.3.2 关于纪录片的跨文化传播研究 |
1.3.3 关于纪录片《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本分析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文献研究法 |
第2章 《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功能价值 |
2.1 载体功能 |
2.1.1 真实性确保文献价值 |
2.1.2 艺术性保证审美价值 |
2.1.3 媒介特性提供文化传播价值 |
2.2 社会功能 |
2.2.1 《我从新疆来》——“新疆人”身份形象的重塑 |
2.2.2 《我到新疆去》——新疆地域想象的更新 |
第3章 《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叙事内容 |
3.1 选题呈现 |
3.2 题材选择 |
3.2.1 题材内容选择:新疆情节造就“新疆情结” |
3.2.2 题材典型选择:人性闪光点的探寻 |
3.2.3 题材角度选择:“人本位”的思量 |
3.2.4 题材时机选择:时间节点的准确把关 |
3.3 主题表达:多点分散与集中单一 |
3.3.1 多点分散:故事主题先行 |
3.3.2 集中单一:共通主题映射时代命题 |
第4章 《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叙事形式 |
4.1 叙事方式 |
4.1.1 人物叙述者“讲述”:叙事主体的现身说法 |
4.1.2 叙事主体的特征 |
4.2 叙事视角 |
4.2.1 第一人称视角叙事 |
4.2.2 多元视角的群像叙事 |
4.3 叙事结构 |
4.3.1 内部结构:线性结构串联情节 |
4.3.2 外部结构:版块结构集中表达 |
4.4 叙事时间与空间 |
4.4.1 叙事时间 |
4.4.2 叙事空间 |
第5章 《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叙事语言 |
5.1 视觉语言特点 |
5.1.1 大景别呈现新疆大美 |
5.1.2 小景别刻画人物情绪 |
5.1.3 明快的剪辑增强画面节奏律动 |
5.2 听觉语言特点 |
5.2.1 人物画外音体现情感真实 |
5.2.2 背景音乐提升情感高度 |
第6章 《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对新疆题材纪录片的启示 |
6.1 《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不足与建议 |
6.1.1 角色民族身份缺乏丰富性 |
6.1.2 空间场景未能体现新疆发展 |
6.1.3 模式化套路明显 |
6.2 新疆题材纪录片叙事策略突破之思 |
6.2.1 寻求普适,以奇为次 |
6.2.2 淡化“窥探”,以人为本 |
6.2.3 观照现实,以世为镜 |
6.2.4 激发共情,以情化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4)跟我一起认出风暴(论文提纲范文)
上 |
下 |
(5)地域·恐惧·困境——文学的八个关键词之六、七、八(论文提纲范文)
地域 |
地域性与世界性 |
类型化是一种机会主义 |
在同一片星空下 |
人在他乡 |
文化与自然的板块 |
虚假的乡土文学 |
恐惧 |
人类最古老的体验 |
对同类的恐惧 |
共同的与特殊的 |
哲学和信仰的力量 |
日常生活的深刻性 |
福克纳怎样说恐惧 |
困境 |
困境离恐惧有多远 |
共同的困境 |
关于人的“被打败” |
生存的荒诞 |
现代书写的纵深地带 |
作家的特殊困境 |
(6)盛宴(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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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贵州省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以四家试点法院审判工作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二)国外相关研究历程 |
第一章 贵州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与探索调研概述 |
一、调研背景 |
二、调研对象 |
三、调研方法 |
第二章 贵州省试点法院家事审判现状及分析 |
一、南明区法院家事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南明区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 |
(二)南明区家事审判基本数据特点及分析 |
二、三都县法院家事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三都县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 |
(二)三都县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特点及分析 |
三、七星关区法院家事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七星关区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 |
(二)七星关区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特点及分析 |
四、江口县法院家事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江口县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 |
(二)江口县法院家事审判基本数据特点及分析 |
第三章 贵州省试点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做法 |
一、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的一般举措 |
(一)组建特色家事审判队伍 |
(二)构建心理疏导机制 |
(三)设立家事纠纷调查员制度 |
(四)引入家事纠纷调解员制度 |
(五)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
(六)推出婚姻冷静期制度 |
(七)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
二、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的创新举措 |
(一)完善审判庭设置 |
(二)设立涉家暴案件告诫制度 |
(三)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
(四)保护家庭弱势一方利益原则 |
(五)案件必回访与巡回审理相结合 |
(六)创新调解方式 |
第四章 贵州省家事审判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
一、家事案件数量多涉及广 |
二、立法上缺乏审理家事案件的独立程序 |
三、欠缺契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的证据规则 |
四、冷静期设置无规定 |
五、缺乏纠纷解决联动机制 |
第五章 改进家事审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
一、案件类型化改革 |
二、设立审判专业化组织 |
三、重建审理程序 |
四、设置完善审判辅助体系 |
五、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8)家事程序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依据:问题的提出和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家事程序作为民事程序法研究对象的意义 |
第一节 治理视域下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逻辑 |
一、家事纠纷和纠纷解决机制 |
二、治理现代化的新视域 |
三、治理新视域下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逻辑 |
第二节 家庭作为法律的对象范畴 |
一、家庭领域个人主义的失范 |
二、家庭重新进入法律调整的视野 |
第三节 家事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
第四节 离婚后家庭的程序法意义 |
第二章 家事程序法在近代中国的源起和变迁 |
第一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立法的社会背景 |
一、传统法律体系中民刑不分及程序实体混同的局面被打破 |
二、“无讼”的理想和“好讼”的现实 |
三、财产关系诉讼和身份关系诉讼分别立法 |
四、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关系的变革 |
第二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特征 |
一、区分诉讼事件和非讼事件程序 |
二、强调公益性,突出检察官职责 |
三、较高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的地域管辖 |
四、追求实质真实、采取职权干涉 |
五、诉讼标的统合处理 |
第三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的审判实践 |
一、诉权的专属性和平等性 |
二、重视身份关系的公益性,维系身份关系的安定 |
三、检察官履行公益民事检察职责 |
四、贯彻新法之精神,理性修复新制度和旧习俗的鸿沟 |
第四节 对首部家事(人事)诉讼程序法的评价 |
一、与传统社会家事纠纷解决规则的比较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进一步修订和发展 |
第五节 我国家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和实践的当代变迁 |
第三章 家事程序本质论 |
第一节 家事案件的本质属性 |
一、伦理性 |
二、自然本质性 |
三.公益性 |
四、情感复杂性 |
第二节 家事程序的目的 |
一、既迅速又妥适地解决纠纷 |
二、强调保障身份利益、人格利益 |
三、侧重于维护秩序 |
四、保护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
五、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范畴 |
一、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界定标准 |
二、解除家庭成员关系后的纠纷 |
三、界定财产纠纷是否以身份关系为基础 |
四、比较法的角度对上述判断标准的回应 |
第四节 家事程序的类型 |
一、家事非讼程序 |
二、家事诉讼程序 |
三、我国家事程序的分类的建议 |
第五节 家事程序的特点 |
一、诉讼请求错综复杂 |
二、事实认定困难重重 |
三、要求裁判结果实现多维度正义 |
第四章 家事程序法理 |
第一节 家事诉权及处分权原则第一层面修正 |
一、诉权及诉权的成立 |
二、诉的分类理论下的家事诉权 |
三、家事诉权的具体展开:以亲子关系之诉为例的分析 |
四、处分权原则第一层面修正 |
第二节 家事程序标的及处分权原则第二层面修正 |
一、诉讼标的的学说及发展 |
二、家事程序标的“协同特定”:从实体请求权到纠纷事实 |
三、统合处理:家事程序标的之任意合并和强制合并 |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终结:处分权原则第三层面的修正 |
第四节 家事程序中辩论主义三个命题之修正 |
一、法院不得审酌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不得调查取证的修正 |
二、法院受自认约束的修正 |
第五节 家事裁判的既判力 |
一、既判力的一般理论 |
二、家事非讼裁定的既判力 |
三、家事诉讼裁判的对世效——既判力主观范围的修正 |
第六节 家事程序中的司法调解及其界限 |
一、家事司法调解的范畴 |
二、不适宜司法调解的家事案件 |
第五章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秩序框架 |
第一节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界定 |
一、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化和家事程序社会化 |
二、家事程序社会化的解读 |
第二节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功能异化 |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合理角色及功能回复 |
一、通过审理解决纠纷而非修复疗愈 |
二、家事程序是家事审判社会资源集合运用平台 |
三、家事程序是家事综合治理中的资源之一——强化转介功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后记 |
(9)现实题材网络小说《都挺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现实题材网络小说与《都挺好》的研究现状 |
(一)关于现实题材网络小说的研究 |
(二)关于阿耐小说的研究 |
(三)关于《都挺好》的研究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现实体察与“爽文创作” |
第一节 类型化写作中的“问题式”小说 |
一、“网络文学二十年”背景下的类型化写作 |
二、网络类型小说中的“现实”折射 |
第二节 《都挺好》中对时代热点问题的“丛集”式呈现 |
一、现代女性的职场生存困境 |
二、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家庭矛盾 |
三、都市的焦虑 |
第三节 《都挺好》以“读者”为中心的爽文写作 |
一、以“都市女白领”为主要阅读群体 |
二、爽文创作中的情绪共鸣 |
三、“乐观冲动”的时代精神气质 |
第二章 从理想化到现实转向的性别形象 |
第一节 女性形象的沿袭与突破 |
一、为原生家庭所拖累的“腹黑”女强人形象 |
二、可恨可怜的母亲形象 |
三、新时代的女性主义者形象 |
第二节 男性传统光环的消解与重建 |
一、自私懦弱的父亲形象 |
二、“愚孝”的无能长子形象 |
三、啃老幼稚的妈宝男形象 |
四、充满人间烟火气的拯救者形象 |
第三章 现代都市中的传奇故事 |
第一节 狂欢叙事中的都市传奇 |
一、女性“逆袭”的职场传奇 |
二、“异化”都市的人际传奇 |
第二节 “王子与灰姑娘”的理想爱情憧憬 |
一、消费主义价值观影响下的理性需求 |
二、理想化、浪漫化的感性情感诉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四、安全一部难念的经(论文参考文献)
- [1]乡土与市场,“关系”与“说话”——刘震云论[J]. 李丹梦.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21(10)
- [2]脱身策略[J]. 查尔顿·佩特斯,余书华. 译林, 2021(05)
- [3]纪录片《我从新疆来》和《我到新疆去》的叙事研究[D]. 郁轩. 塔里木大学, 2021(08)
- [4]跟我一起认出风暴[J]. 王雪茜. 大理文化, 2021(04)
- [5]地域·恐惧·困境——文学的八个关键词之六、七、八[J]. 张炜. 天涯, 2021(02)
- [6]盛宴[J]. 程青. 当代, 2020(05)
- [7]贵州省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以四家试点法院审判工作为视角[D]. 聂艳书. 贵州民族大学, 2020(07)
- [8]家事程序法研究[D]. 江晨.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现实题材网络小说《都挺好》研究[D]. 金嫄. 贵州师范大学, 2020(07)
- [10]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