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的决定(论文文献综述)
高天鼎[1](2015)在《胡耀邦与新时期平反冤假错案研究》文中提出探索人类的发展道路,意味着不断地试错和纠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各共产党国家都曾发生过的大规模冤假错案的现象。正如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给美国工人通信中所讲的:“历史活动不是涅瓦大街的人行道”,必然有曲折,有迂回,甚至要付出重大牺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建设道路,同样充满了艰难曲折。从革命战争年代,到和平建设时期,曾造成过许多冤假错案。从历史上讲,形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很多,对于以实现共产主义为革命目标的共产党人,更有其历史探索的特殊性。如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高度集中的制度弊端,激进的阶级斗争思潮等等,都是产生众多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错误是难免的,关键是如何纠正这些错误,防止再发生这些错误。小至政党、团体,大至民族、国家,都是在认识错误和纠正错误中走向成熟的,可以说,纠错是一项完成其成人礼的活动。纠错活动最主要的政治标志,就是清理和纠正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平反冤假错案不仅表现了领导集团具有拨乱反正的睿智和决心,更是对历史负责的郑重态度,也是政治上走向成熟,制度上走向完善,国家政治生活走向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前提条件。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道路中,不断纠正了一些历史上的错误,平反了一些冤假错案,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纠错机制——干部监督制度和干部审查制度。但是,由于民主建设的滞后,这套纠错制度是很不完善的,不仅长期遗留了许多未解决案件,而且还不断积累了许多新的案件。特别是建国以后,由于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政治运动接连不断,以致造成错误的叠加,旧案未销,新案又起,最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更是把“左”倾路线发挥到了极致,破坏了本不健全的民主法制,造成了全社会的迫害狂潮。政治迫害的范围,上至国家主席,下到普通百姓,多达一亿人之众,冤假错案遍布全国。在“文革”结束后,能否彻底解决这些冤假错案的问题,就成为中共能否成功实现历史转折的关键。毛泽东去世之后,继任的中共最高领导人华国锋等人采取非常手段,一举抓捕了江青为首的“四人帮”。为了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华国锋一方面积极推动落实干部政策,让一批老干部复出,重回领导岗位,为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创造了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华国锋又要强调他的继承毛泽东遗志的政治正当性,不能大刀阔斧地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汪东兴还给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设置了“两个凡是”的藩篱。历史转折时期,需要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在这种“乍暖还寒”的背景下,胡耀邦在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与随后的中组部部长的任上,率先吹响了拨乱反正的号角,推动全党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开展。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是拨乱反正实现历史转折的重要内容。首先,“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推动落实干部政策转变为平反冤假错案,并取得初步进展;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进入高潮,形成了层层部署、逐级负责,专门机构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党上下一起动手的局面。到1982年底,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完成;中共十二大以后,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继续深入,重点转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至中共十三大之前,过去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积案得到了全面清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完成。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历时十年之久,清理的大量案件不可胜数。在这一过程中,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的全力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数以十万计的一线干部积极努力,保证了平反冤假错案的顺利开展。平反冤假错案的部署,是有重点分阶段展开的:首先解决的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穿插处理“文化大革命”前和建国前的历史案件。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基本完成后,重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拨乱反正的深入,一些重大案件和重要人物的平反工作,做过多次结论。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新时期平反冤假错案的历史进程中,胡耀邦功不可没。1977年后,胡耀邦历任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中组部部长、中纪委第三书记、中央秘书长、中宣部部长、中共中央总书记等职,先后主持中组部、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日常工作,曾亲自主持平反一大批冤假错案,批示解决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在他其主持中组部工作期间,为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基础性和开拓性工作。后来在中央领导岗位上,胡耀邦也一直关注并指导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进程,参与领导制订了《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参与指导了对林彪、“四人帮”集团的“两案”审判工作,为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开展扫清了障碍。除此之外,胡耀邦还关注许多具体案件,作出了许多指示,为一大批遭受冤屈和迫害的老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本研究共包括绪论、正文、结语和附录四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研究的选题意义,梳理20多年来关于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重点专题的综合分析,指出目前学界研究中的不足之处,并明确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正文部分:共有五章。第一章重点介绍“文化大革命”及之前中共党史上一些重大冤假错案的形成和中共为此而开展的三次大范围的纠正工作;第二章主要内容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政治形势,华国锋和中共中央的政治态度,胡耀邦出任中组部部长的背景,以及从落实干部政策转向平反冤假错案的变化。第三章主要内容是:1977年到1978年期间,胡耀邦在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和中组.部部长任上,为平反冤假错案、重新确立全党思想路线的推动作用,在组织领导平反工作中取得的初步进展,以及他在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为推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努力。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胡耀邦参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参与领导“两案”审判工作等。在此前后,平反冤假错案全面展开,为刘少奇、瞿秋白、习仲勋等中共高级领导人恢复了名誉,为全国各地各部门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一些重大事件作了平反决定。在此基础上,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第五章主要内容是:处理地下党、肃反、肃托等建国前历史积案,由政法系统经办的一些冤假错案,“文革”重灾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革遗留问题处理”等,以及全国范围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完成情况。结语部分:分析了平反冤假错案与拨乱反正,实现历史转折的关系。中共在拨乱反正和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对左倾路线有了更深刻认识,使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成为全党和全民的共识。
赵娜娜[2](2019)在《“大跃进”时期河南省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公共食堂是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伴生物和重要构成内容,是一种曾经轰轰烈烈地改变中国农民传统生活方式的“新生事物”。它从1958年夏的迅速兴起到1961年初的悄然解散,走过了近四载的曲折历程。本文以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典型区域之一——河南省新乡专区武陟县作为特定的考察区域,梳理出河南省武陟县“大跃进”时期农村公共食堂的建立、巩固、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考察19581961年间武陟县公共食堂兴起的背景、政策调整、强行恢复、艰难维持以及最终解散的过程,力求对三年困难时期武陟县公共食堂做出客观的历史评价。河南省是开展公共食堂最早的省份,武陟县又是河南省兴办公共食堂最早的县之一。本文根据武陟县档案馆保存的大量原始资料,包括当时保存下来的会议记录、调查报告、工作汇报、运动总结等资料,概述了该县县委主导的农村公共食堂兴衰的大致过程。通过这些档案中的大量细节,可以揭示县委、公社干部和大、小队干部、普通社员对公共食堂各自不同的立场以及彼此的互动,探讨各阶层的态度对农村公共食堂兴起、调整、解散所起的作用。这些档案资料,证明了中央、省委、地委宏观政策在地方贯彻的权威性和延续性,以及公共食堂在基层实践具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农村公共食堂是一件新生事物,要改变全县群众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饮食习惯,取消私有小灶,集中到大食堂集体就餐,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触及社员生活的方方面面。1958年7月,中共武陟县委在新乡地委的要求下开始筹备公共食堂,县委要求各乡镇上报创办大食堂(农忙食堂)的经验。接着,中共武陟县委树立詹店公社、城关公社两个典型,推广经验。8月23日,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公共食堂在全县普及。11月初,县委采取一些措施对全县公共食堂进行了巩固提高。随着公共食堂的成立,全县也普及了供给制和集体福利事业。1959年初,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的弊病不断暴露出来。武陟县委对公共食堂进行了初步整顿,如实行“计划用粮、以人定量”;“允许社员在家吃饭”、自愿参加食堂;缩小食堂规模等。因为家庭副业是公共食堂的逻辑延伸,在初步整顿食堂的同时,县委还要求开展多种经营和副食品生产等措施来增加社员口粮。这些措施,使食堂初期的混乱局面有所改善。但是,公共食堂的整顿工作,因为庐山会议上的反右倾斗争而被迫停止下来。庐山会议后,武陟县再次出现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公共食堂的强行恢复,“五风”盛行,加上反瞒产运动,给农村造成了很大破坏。1960年初,武陟县委对公共食堂进行再整顿。但这些措施不足以改善公共食堂的困难局面,全县普遍出现了浮肿病、人口外流、中毒事件、非正常死亡等严重的困难。县委不得不推行粮食增量法、代食品运动等措施维持公共食堂的运行。1961年初,中共武陟县委根据上级精神,在农村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了公共食堂中存在的诸多弊端,摸清了基层民众对公共食堂的真实态度,明白了停办食堂的好处,找到了食堂停伙的善后办法,在此基础上解散了全县的公共食堂。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是在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有领导、有步骤地分批分期散伙的,并且在食堂解散前和解散过程中甚至解散后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并非“一哄而散”。武陟县大办农村公共食堂浪费了大量粮食,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剥夺了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恶化了干群关系,而且把社员置于非常恶劣的饮食环境中。公共食堂是“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左”的产物,它给武陟县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认真总结这一经验教训,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孙延青[3](2019)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础,承载着国家管控基层社会、关爱基层民众的重要使命。中国自宋朝开始“王权止于县”,形成了传统“皇权—绅权”二元权力控制型社会。但近代以降,传统社会在内外交困中开始陷入全面危机之中。发端于清末新政以来国家现代化基层政权重构实践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在“自治化”与“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中,在由“无为”转向“有为”的历程中,国民政府力主推行“乡闾保甲”、“新县制”等举措,但不仅未能完全实现国家权力的下延,相反在攫取资源过程中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内卷化”。而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方面将马克思列宁国家政权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对基层政权建设理论进行摸索。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基层政权实践探索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建政经验。1949年8月湖南省长沙专区获得了和平解放。在此过程中国家并未“用完成革命的力量来非程序地、权威式”的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情况较为复杂。从1949年到1954年间,中共长沙地委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及湖南省委领导下,历时五年,立足于“行政化”路径下的“党治国家”模式,通过诉诸于“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核心的国家权力下延,对专区基层政权进行建构,实现了近代以来历届政权的未竟之业。在“政党下乡”过程中,通过培养基层干部、健全党委制度等“内部耦合”方式,实现了“政党”这一内生性权威从无到有的建构与渗透。长沙专区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和整训工作。一方面通过采取审查甄别、建立学习机制、干部整风举措及开展“三反”等运动,选拔和培养了大批基层干部,提高了干部的素质和思想觉悟,整顿了工作作风,奠定了干部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则通过“审查党员”、“公开建党”、“整党建党”等举措,健全了党委机构,纯洁了党的组织,发展了党员,实现了党组织权威在乡(镇)乃至村级的确立。伴随着基层干部的“党员化”,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有机契合保证了中共的坚强领导。在“政权下乡”过程中,中共长沙地委相继进行了以“接管建政”、“废除保甲”、“土地改革”和“人民普选”为核心的基层建政运动。力图以“外部嵌入”方式实现对专区基层政权组织和外延性权威的破旧立新。这既是持续的建政步骤,也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四个阶段之间相互协同衔接,呈现出明显的步骤性和系统性。具体而言,长沙专区成立后,在“接管建政”历程中,实现了县级、区级政权的接管和建制。在随后以“废除保甲”为核心的建政运动中,主要通过开展“武装剿匪”、“支前筹粮”、“双减退押”运动,破除了地方军事权威及政治权威,延续千年之久的保甲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在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运动中,破除了经济权威乃至文化权威。与此同时,通过在运动中启发民众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民众在认识自身力量的基础上,逐步成立了农民协会、青年团、民兵、妇联等群团组织,实现了对民众基础的重塑和改造。最终在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运动中,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与建立乡人民政府,建构了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地方基层民主政权,确立了以乡(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最终伴随着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发,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结构和职能获得了制度性安排和法理保障。长沙专区完成了以“乡(镇)”为主体的基层政权建设历程,乡村权力结构和乡村社会乃至基层民众也实现了权势转移。在这一系列“短平快”的运动治理方式主导下,长沙专区在破除旧有基层政权和权威的基础上,实现了以“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标志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重构,完成了自清末以来国家政权的下延和权威重塑历程。而民众在建政改造的过程中逐步被纳入到“党、政、群、团”等组织中来,专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但这种基于国家偏好的选择性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乡村简单化和片面化认知,延续千年的传统乡村模式在“布新”和“除旧”中被批判而被“他者化”,对农村传统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本文选取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省长沙专区为个案研究,在占有广泛档案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历程进行全景式描绘,力图梳理出中共长沙地委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逐步控制和重塑过程,进而考察分析中共由革命党走向执政党的建政运动模式和内在治理逻辑。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视域,进一步增强学界对于农村基层政权重构研究的广延性,同时通过总结建政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实践提供资鉴价值。
孙明增[4](2016)在《中国共产党的入党条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的入党条件是党组织吸纳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是规范和约束党员行为的基本尺度。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标和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它制定入党条件的目的,就是筛选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先进分子。严格按照入党条件将社会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是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遵循。入党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90余年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根据自身地位和任务的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严格入党条件,切实提高党员质量,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学术界关于中共入党条件的研究,不能充分展现入党条件变迁的整个过程。所以,本文把中共入党条件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对入党条件变迁的基本脉络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影响因素、总结历史启示。本文总共分为九章。第一章主要论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为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入党条件提供了思想内核。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处的时代不同,关注的焦点不同,因而入党条件问题在他们视野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也不相同。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入党条件的基本内涵,并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处理入党条件问题的一般原则。列宁则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相关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布尔什维克政党建设、苏俄革命和政权建设的实践,提出了关于入党条件的一套理论和策略,这为日后的无产阶级政党处理该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成为影响中国共产党制定、修改入党条件不可或缺的理论因素。第二章至第五章主要论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入党条件的演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实现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1921年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对入党条件作了基本规定。1921年7月,一大党纲明确规定,愿忠诚于党者只要不跨党做官就可入党。1923年6月,三大党章取消了党员不能跨党和做官的限制,为非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的组织,打开了大门。192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对入党资格增加了“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以及“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的内容。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党员标准出现“唯成分论”倾向。八七会议把大革命失败的主观原因归咎为“党的指导机关的知识分子化”,因而确立了党员成分要工农化的政策。1929年11月,古田会议打破“唯成分论”倾向,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会议通过的决议案,提出入党的五条标准。1935年华北事变之后,民族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的任务随之发生改变,党的大门开始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明确指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在整个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吸收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先进分子,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全国第一大党。第六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共入党条件的变迁。早在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国内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已发生变化,中国共产党开始严格入党条件。中国共产党在广大解放区实行土地革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开始将存在剥削行为的人清除出党,重点在工人阶级中发展党员。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根本变化,入党条件更加严格。1951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申请入党的对象不能存在剥削行为,必须是成分好的。1956年9月,八大党章明确规定“剥削他人劳动”者不得入党。“文化大革命”时期,入党条件“唯成分论”倾向死灰复燃。九大党章把上中农和中农排除在申请入党的对象之外。十大党章沿袭九大的规定,仍然强调“唯成分论”。而且实际发展党员工作中,另立党员标准,搞“突击入党”,使一些投机分子和坏分子混入党内。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员队伍建设遭到严重破坏。第八章主要论述改革开放时期中共入党条件的变迁。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在入党条件上逐渐恢复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的入党资格。1982年9月,十二大党章恢复了知识分子的入党资格,提出了党员的基本要求,并在党员义务中补充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等的内容。2001年7月,江泽民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指出“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2002年11月,十六大党章在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2012年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强调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发展党员工作,“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截至2014年底,全国党员总数达到了8779.3万名。第九章是总结和启示。回顾中共入党条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可知,中共入党条件的演变过程是多重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有益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规律性的启示。一方面,中共入党条件变迁的影响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国际局势和中国国情的不断变化、中国共产党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制定的政治路线。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入党条件应该重视社会成分,但不能“唯成分论”;入党条件应该同时坚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标准;中国共产党应该不断吸纳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邢恩源[5](2013)在《柯庆施与中国当代政治》文中提出柯庆施于“文革”之前主政上海及华东十余年,是建国以后毛泽东最为赏识的地方领导人之一。1949年后,柯庆施先后担任南京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1953年初任江苏省委第一书记,1954年10月调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从1956年起,柯庆施的政治生涯开始如日中天,在风起云涌的政坛上备受瞩目:他积极支持毛泽东对“反冒进”的批评,严厉指责所谓的“右倾保守主义”。1957年在上海贯彻毛泽东“引蛇出洞”反右方针,成为反右派运动主将。同年12月因发表《乘风破浪,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上海!》的报告得到毛泽东的夸奖。1958年在成都会议上,柯庆施语出惊人地提出:“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大力树立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他全力支持毛泽东发动“大跃进”运动,在1958年夏天放出华东钢铁产量八百万吨的“大卫星”,对毛泽东要求当年全国钢铁产量达到“一 0七0”万吨起了决定性影响。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他首创了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口号。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他一方面对“大跃进”百般维护,另一方面严厉批判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1962年初七千人大会上,他对刘少奇有关大跃进运动的总结报告表示不满,并希望继续跃进;1963年,为响应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重新倡导的“阶级斗争”,提出“大写十三年”口号,在华东迅速掀起现代戏运动,为“文革”的爆发奠定了广泛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此后,他与江青合作在上海打造“文化革命的试验基地”,并提携张春桥、姚文元等人,基本形成了日后上海“文革”的政治构架。在他的大力支持与运作下,上海成为“文革”爆发的重要策源地。柯庆施的举动深得毛泽东的赏识,地位也随之不断攀升。1956年中共“八大”上他当选中央委员。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上他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从1960年开始担任重新成立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解放军南京军区第一政委,同时继续兼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长,成为响当当的华东“第一人”。1965年初升任国务院副总理。关于柯庆施的学术研究很具有典型意义。他是当时中共地方党政负责人中的一员,其表现出的政治姿态带有某种普遍性,只是更加突出和激烈而已。随着毛泽东“继续革命论”理论的变相发展,中共的执政主旨思想越来越急于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急于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中共中央及地方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主动或被动地遵循毛泽东的指导思想亦步亦趋地紧跟。在党内大环境的制约下,柯庆施一方面揣摩毛泽东的心态,一再表达迎合性的极“左”言论,进而献言献策;另一方面彻底贯彻毛泽东所提出的各项“左”的政治方针,一直冲在历次政治运动的最前沿。但是,不可否认,在柯庆施的身上又充满了秉承“左”的路线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党性原则相互之间的矛盾。作为建国后在地方上最积极支持和拥护毛泽东极“左”路线的代表,柯庆施在1956—1965年间之所以能够飞黄腾达,说明了他的实际行动完全符合毛泽东的政治理念,是毛泽东政治思想在地方上的具体实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共党内,政治生态已经很不正常,整个社会在“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马云[6](2006)在《共和国农村扫盲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扫盲教育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生命个体赖以发展的需要。正如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局势直接影响着本国各领域的发展一样,成人教育问题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前进步伐,因此关注成人基础教育——即扫盲教育、尤其是文盲率较高的农村的扫盲教育问题至关重要。 在坚持历史唯物论和引入社会学理论的基础上,本论文以扫盲组织、扫盲教材、扫盲内容、扫盲形式、扫盲师资等问题为主线,从乡村社会控制视角探讨共和国50多年来农村扫盲教育的发生、发展过程;同时,论文还将采用文献资料、档案资料和口述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展现基层扫盲工作开展的具体场景,借鉴成人学习动机理论以探析特定时期农民不同的学习心理。在此基础上,进行不同时期农村扫盲教育的横向比较、同一时期不同地区扫盲教育的纵向比较,力求深层次解读我国农村扫盲教育的发生生态,刻画其复杂多样、嬗变斑斓又极具张力的社会历史画卷,系统分析和总结扫盲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以期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农村扫盲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正文部分共六章。 第一章即导论,分别论述了本论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研究角度、已有研究成果、论文的基本概念及论文的框架结构等问题。 第二章着重论述共和国农村扫盲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共和国成立后,为满足新的经济、政治建设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及其中央政府借鉴革命根据地扫盲教育的经验、师承苏联扫盲教育的体制,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扫盲教育,并于50多年来不断建构和健全农村扫盲教育的运行系统。遵循共和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而主要按照扫盲教育自身的发展逻辑,本论文将共和国农村扫盲教育分为健康起步(1949年—1957年)、“亚健康”发展(1958年—1965年)、“折戟沉沙”(1966年—1976年)、“梅开二度”(文革后—1992年)及“双向导”理念指引(1993年以后)的前进历程。 第三章嵌入社会学视角、尤其是运用社会控制理论,探讨共和国农村社会控制的变迁对农村基层扫盲组织的影响。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及其中央政府建构了高度集权的控制体系,将国家权力触角深入乡村社会,打通了几千年来国家与乡村之间呈现的“内核——边缘”、“中心——边陲”的结构,基层扫盲组织
宗树兴[7](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冯佳[8](2019)在《1942-1943年中原大灾荒与中国共产党的应对》文中认为1942-1943年中原大灾荒发生在敌后抗战进入极端困难的时期。此次灾荒是中国现代史上一次极其严重的灾荒,持续时间之久、波及范围之广、灾害种类之繁令人震惊。为何这场灾荒前后历时两年并造成如此巨灾,其中不仅包含着自然因素,而且包含着复杂的社会因素。这场灾荒深刻影响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数个抗日民主根据地,如何救灾以及能否救灾,直接关乎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生存发展以及政权的稳固,更关乎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的兴衰成败。“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救助灾荒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中国共产党的极大重视。在领导根据地政府和军民救助中原大灾荒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将救助灾荒视为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与历史使命,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救灾思想中的精髓,沿袭了土地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初期的救灾机制与程序,而且将救灾上升到政治高度,将其视为凝聚民心、改造农村、促进社会变革、激发抗战决心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和军民以生产自救为根本原则,舍弃了“政府包办”的依赖型救灾体制,将治标措施与治本措施结合起来,采取了以积极生产为主、政府帮助为辅、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救灾模式,从而帮助军民成功抗击了灾荒,使党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融洽,并促进了根据地各项事业的发展。救灾的成功也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群众基础,同时为当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参考与借鉴。全文分为绪论与正文两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中原大灾荒的学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相关概念界定以及创新点与难点。正文总共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章:灾情概述。介绍了中原大灾荒的受灾区域以及自然灾害种类。此次灾荒涉及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北平、陕西、安徽北部、湖北北部等黄河中下游的广泛地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个抗日民主根据地受到极大影响。灾荒具有时代背景复杂、受灾区域广泛、灾种循环相生等特点。形成灾荒的原因包括自然因素、日军侵略、国民政府迟缓救灾等自然原因与社会原因。此次灾荒对人口、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造成严重影响。第二章:中国共产党采取的应急救灾举措。灾荒发生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党和政府立即采取宣传动员、发放粮款、减免税负、社会互济、节约募捐等应急救灾举措,这些“治标”措施对于遏制灾荒蔓延、缓解灾情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章:中国共产党采取的发展救灾举措。抗日民主根据地党和政府在采取“治标”措施的同时,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激发群众战胜灾荒的内生动力,必须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他们自发进行生产自救。因此,中国共产党带领政府和军民采取了兴修水利、抢种补种、发展纺织、建立合作社等“治本”措施,从而逐渐形成了标本兼治的救灾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救灾效果。第四章:党政、社会体制与救灾。根据地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陆续开展了整风、精兵简政、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等运动,这些运动虽然不是专门针对救助灾荒而开展的,但是促进了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间接起到了利于救灾工作的效果。第五章:中国共产党领导救助中原大灾荒的成效、特点与现实启示。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和军民战胜了灾荒,保证了军民的基本生活,稳定了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社会秩序,并推动了抗日民主根据地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与群众基础。这次救荒的主要特点是从应急救灾转向生产救荒、从单一政府救灾转向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从单纯救济转向服务抗战大局。这次救荒也为当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与宝贵的财富。
王明科[9](2018)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活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程中,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诞生、成长、发展、壮大的见证,也是党面向未来实现新目标、夺取新胜利、铸造新辉煌的保证;而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则是这一重大政治活动的主体,他们以参与者和决策者的政治角色创造历史,也以这样的身份载入史册。从中共一大开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群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每个重要历史节点上,都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而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革命建设任务变化需要,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微观上,又呈现出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个体风貌。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代表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从单一到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而且,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入推进,代表制度也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以保证与其所承担的时代使命相适应。考察代表问题的历史发展,探究代表制度建设的未来走向,正是论文致力于研究的核心问题。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后面部分共分为五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和阐述论文的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概念界定及主要文献史料、学术研究的情况、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和重点难点等。第一章,主要研究中共一大至七大的代表问题。这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召开,按照重要性,代表制度建设的丰富程度,代表人数等方面的差别划分为四节进行阐述。中共一大代表是代表问题的起点,他们不仅参与了早期党组织的建立,而且亲手缔造了中国共产党,在一大召开期间,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立了代表履职尽责的典范。中共二大是代表制度化的开端,代表中首次出现工人代表,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属性,由于人数较少,代表在大会上承担了各类角色。中共三大、四大期间,代表制度开始具体化,部分地区的代表产生开始采取选举的方式,而围绕着第一次国共合作问题,代表在大会议事时进行了激烈争论,思想分歧开始呈现。中共五大、六大时,面对大革命失败,代表们经历了五大时的迷茫,也经历了六大时的艰辛,在沉痛中反思,在逆境中崛起,开启了对救亡图存道路的新探索。中共七大时,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全党上下思想空前统一,在这样的形势下,七大代表几经波折,最终共同成就了一次独立自主、团结奋进的代表大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代表问题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第二章,主要探讨八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召开的,根据历史背景的不同进行分别阐述。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代表大会历史上唯一一次提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大会。代表在大会上广泛发言,充分行使选举权,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意见建议。九大、十大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受极“左”思潮影响,在代表推选、代表队伍结构和履职行为方面偏离正确轨道,出现许多偏差。中共十一大虽然没有实现拨乱反正,但对代表制度进行了初步恢复。代表问题在这一期间经历的挫折起伏,恰恰反映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对依规治党有重要启示。第三章,主要探讨十二大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形成时期召开的,有着拨乱反正、实现党内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独特历史背景。在此期间,代表制度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实现了发展,特别是党内选举制度的建立,使得代表产生机制更加规范。代表的先进性标准条件不断提升,候补代表被取消,特邀代表设立,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过程更加规范,代表中党员干部比例总体趋于下降,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比不断增加,代表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代表问题进入发展和完善的大好时期,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实践层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第四章,主要探讨十六大至十九大的代表问题。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进行了新概括,“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对党员结构影响深远。从十六大开始,中央逐渐吸取地方常任制试点经验,探索加强代表制度建设,增强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发挥作用的途径,建立了以规范代表问题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代表任期制。代表的条件更加与时俱进,新社会阶层和新经济组织党员开始进入代表队伍,代表产生程序步骤更加规范,差额公示展现发扬民主新风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代表资格审查在十九大时正向发力,传递了强烈的从严信号;而“党代表通道”的开放,也为代表履职增添了新的平台。第五章,主要对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进行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承担着为推进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重任。在这样的党情国情背景下,代表问题需要立足基础性、长期性和稳定型的本质属性,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思想,以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动力源泉,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深化代表制度建设,保持代表结构基本稳定,强化对代表政治素质的要求,推进代表提案制的实施,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建立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统筹联络代表的日常工作机构,强化代表作用发挥。
廉晓红[10](2019)在《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文中认为中共党组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制度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的一个重要制度创造,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党的组织和机构中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中共党组的存在以及发展壮大,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重要抓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本文对中共党组制度的研究置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中,通过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中共党组发展情况进行了宏观的历史考察和认真的梳理总结,积极探究中共党组独具特色的发展规律,提出了中共党组发展可以分为提出确立、发展承续、全面建立、弱化撤销、曲折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等六个不同阶段的观点。在中共党组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本文力求厘清中共党组在这个时期发展的脉络,研究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在提出确立阶段,中共党组组织建设先于制度完善的特点非常突出,在中共四大正式提出中共党组的前身——中共党团的概念之前,中共党团就已经在革命斗争实践中成立了。在发展承续阶段,中共七大正式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开始了中共党组发展的新里程。在全面建立阶段,中共党组与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背景同频共振,为适应革命战争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掀起了全面建立的热潮。在弱化撤销阶段,受毛泽东几次重要批示的影响,中共党组从全面建立开始走向逐步弱化,最终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政治环境下再无存在和发展的空间而被迫全部撤销。在恢复发展阶段,中共党组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构想的影响下,中共党组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党的十三大后经历了再次被撤销的命运,只不过这次撤销范围较小,局限在政府机关的范围之内。1989年政治风波结束后,党中央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共党组的建设,中共党组又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阶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党中央加强了对中共党组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完整系统的中共党组制度规定,为中共党组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9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共党组的发展有过坦途,更经历过挫折,有过全面建设的大好形势,更经历过被全面撤销的艰难境地。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艰难曲折的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共党组展现出了异乎顽强的生命力,朝气蓬勃地走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彰显了中共党组制度本身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指导下,中共党组必将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的决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1)胡耀邦与新时期平反冤假错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研究的三个阶段 |
(二) 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研究中的重点专题 |
(三) 目前研究中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共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及纠正机制 |
一、中共建政前的冤假错案及纠正机制 |
(一) 中共建政前的冤假错案 |
(二) 中共建政前的平反冤假错案活动 |
二、建国前十七年的冤假错案概述 |
(一) 中共建政初期的冤假错案问题 |
(二) 1960年代初期的纠错工作和“左”倾错误的继续发展 |
三、“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概述 |
(一)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冤假错案 |
(二) “文化大革命”中后期的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
第二章 从落实干部政策到平反冤假错案 |
一、落实干部政策工作面临的政治形势 |
(一) 落实干部政策工作陷入“两难”境地 |
(二) “两个凡是”的提出及影响 |
(三) 老干部的复出与拨乱反正中坚力量的形成 |
二、胡耀邦出任中组部部长 |
三、从落实干部政策转向平反冤假错案 |
第三章 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序曲(1977-1978) |
一、中组部拨乱反正的初步实现 |
(一) 召开整风会议,整顿组织部门 |
(二) 建立健全平反冤假错案的组织机构 |
(三) 召开疑难案例座谈会 |
(四) 创办《组工通讯》 |
(五) 与时俱进地调整审干政策 |
二、全党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 |
(一) 中央党校的“三次路线斗争”讨论 |
(二)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
三、平反冤假错案的起步 |
(一) “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平反 |
(二) “彭黄张周”冤案的初步平反 |
(三) 复查“四清”运动中的冤案 |
(四) “恶攻”案件的初步处理 |
(五) 内蒙三大冤案的平反 |
(六) 知识分子冤假错案的初步平反 |
(七) 为右派分子摘帽、改正 |
四、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突破口 |
(一) 平反冤假错案成为中央工作会议的重要主题 |
(二) 天安门事件的平反及舆论宣传 |
(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转折 |
第四章 平反冤假错案的全面展开(1979-1982) |
一、奠定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础的两件大事 |
(一) 进行“两案”审判 |
(二) 通过《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
二、中共高级领导人的平反 |
(一) 为刘少奇冤案平反 |
(二) 为瞿秋白恢复名誉 |
(三) 为“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平反 |
(四) 为习仲勋所涉一系列冤案平反 |
三、全国各地、各部门重大事件的平反 |
(一) 为中组部冤案平反 |
(二) 为文艺界冤案平反 |
(三) 解决“一月夺权”的问题 |
(四) 为部分民族地区冤假错案平反 |
(五) 为潘汉年冤案平反 |
四、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 |
第五章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完成(1983-1987) |
一、从平反冤假错案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二、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处理 |
(一) 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 |
(二) 解决肃反、肃托的历史遗留问题 |
(三) 全面复查纠正政法系统经办的冤假错案 |
(四) 广西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
三、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基本完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2)“大跃进”时期河南省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公共食堂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资料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武陟县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历史状况 |
第一节 武陟县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 |
第二节 公共食堂兴办前的社会状况 |
一、公共食堂兴办前的经济状况 |
二、公共食堂兴办前的政治形势 |
第二章 兴起的背景 |
第一节 公共食堂兴起的原因 |
一、“大跃进”运动 |
二、人民公社化运动 |
第二节 公共食堂兴起的条件 |
一、“合伙吃饭” |
二、部分农民的积极拥护 |
三、粮食大丰产 |
第三章 一哄而起 |
第一节 公共食堂的建立与普及 |
一、公共食堂的筹备 |
二、推广经验 |
三、人民公社的成立和公共食堂的普及 |
四、公共食堂的大致面貌 |
五、食堂化的实质 |
第二节 供给制与其他各项福利事业 |
一、供给制 |
二、各项福利事业的建立 |
第三节 公共食堂的巩固提高 |
一、出现问题 |
二、公共食堂的巩固提高 |
第四章 初次整顿 |
第一节 食堂出现了问题 |
第二节 有限的政策调整 |
一、整顿人民公社 |
二、整顿公共食堂 |
第三节 生产救灾 |
一、开展多种经营和副食品生产 |
二、救助灾荒队 |
三、安排穷队发展生产 |
第四节 东石寺样板食堂 |
一、基本概况 |
二、初步整顿 |
第五章 强行恢复 |
第一节 庐山会议后公共食堂的再恢复 |
一、庐山会议的召开与公共食堂的转向 |
二、反右倾,办食堂 |
三、继续“大跃进” |
四、“五风”的再度泛滥 |
五、反瞒产私分 |
第二节 、再次整顿 |
一、学习林县 |
二、整顿措施 |
第三节 公共食堂的被迫坚持 |
一、保粮运动 |
二、安排社员生活 |
第四节 生存危机 |
一、口粮标准一再压低 |
二、中毒事件 |
三、人口外逃、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亡 |
第五节 “渡荒”难度 |
一、艰难的维持 |
二、保人保畜 |
第六章 决策解散 |
第一节 中共中央政策的转向 |
一、宣传贯彻“十二条” |
二、宣传贯彻“六十条(草案)” |
第二节 调查研究 |
一、群众疾病调查 |
二、供给制不得人心 |
三、公共食堂存在的问题 |
四、解散食堂的经验 |
五、调查研究与公共食堂的解散 |
第三节 决策解散 |
第七章 公共食堂的教训与启示 |
第一节 从口粮标准看武陟县公共食堂与“大饥荒”的关系 |
一、供给不足 |
二、分配不均 |
第二节 公共食堂的弊端 |
一、浪费了大量粮食 |
二、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 |
三、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剥夺 |
四、恶化了干群关系 |
五、公共食堂饮食环境恶劣 |
第三节 公共食堂失败的原因 |
第四节 公共食堂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
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
二、正确认识共产主义 |
三、应重视调查研究 |
四、必须健全党内民主 |
五、必须尊重个人自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0.4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章 长沙专区社会历史背景 |
1.1 长沙专区的人文历史和建制沿革 |
1.2 中国历代基层政权的历史变迁 |
1.3 晚清及北洋政府时期“自治化”实践 |
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自治化”向“行政化”过渡 |
1.5 “国家政权内卷化” |
第2章 中共基层政权建设的理论来源与实践探索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理论来源 |
2.2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实践探索 |
2.3 “行政化”路径下“党治国家”模式的确定 |
第3章 长沙专区的解放与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 长沙专区的解放 |
3.2 长沙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成立 |
3.3 长沙专区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的复杂形势 |
第4章 长沙专区成立初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4.1 中共长沙地委领导机构的组建与南下 |
4.2 中共南下长沙地委与地下党的会师 |
4.3 长沙专区基层干部选拔 |
4.4 基层干部的培训与整风 |
第5章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党的权威重塑 |
5.1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现状 |
5.2 审查党员:保持组织纯洁性 |
5.3 公开建党:公开党的组织与发展基层党组织 |
5.4 整党建党:健全党委制度与整风整党 |
第6章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建政 |
6.1 以“城乡兼顾”为工作中心的确定 |
6.2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的初创 |
6.3 区、乡政权的接管和区政府、党委的成立 |
6.4 保甲制度的暂时保留 |
第7章 “剿匪”及“清匪”运动 |
7.1 匪患的形成原因与目标指向 |
7.2 剿匪运动的历程 |
7.3 主力地方化和地方人民武装的建立 |
7.4 全面发动群众,进行清匪斗争 |
7.5 镇压反革命 |
第8章 “支前征粮” |
8.1 征粮运动的必要性 |
8.2 “夏借”工作的开展 |
8.3 “秋征”工作的开展 |
8.4 党政群组织的初建与对民众的初步动员 |
8.5 阶级斗争下的“加征大户”和“查挤黑田” |
8.6 征粮运动与基层政权的建设 |
第9章 “双减反霸” |
9.1 “双减反霸”运动的缘起 |
9.2 “双减反霸”运动历程 |
9.3 双减反霸与党群团组织的初建 |
9.4 保甲制度的废除与乡政权的初建 |
第10章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 |
10.1 土改的必要性 |
10.2 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
10.3 .土地改革对民众的动员与改造 |
10.4 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改造 |
第11章 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和乡基层政权的确立 |
11.1 乡基层政权的逐步确立 |
11.2 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 |
11.3 《宪法》的颁布与乡(镇)基层政权的正式确立 |
第12章 长沙专区基层政权建政特点与历史影响 |
12.1 建政特点 |
12.2 历史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中国共产党的入党条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一)专门以入党条件为对象的研究 |
(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研究 |
(三)关于党员标准与发展对象的研究 |
(四)关于党员条件的研究 |
(五)关于党员成分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材料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材料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 |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 |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观念和实际表现必须符合共产主义 |
(二)制定入党条件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 |
(三)革命视角下各个阶级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地位 |
(四)同其他民主党派合作和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立性问题 |
二、列宁关于入党条件的观点 |
(一)凡入党者必须对党思想上认同、物质上支持、组织上服从 |
(二)欢迎真正拥护共产主义的工人和劳动农民入党 |
(三)列宁对旧知识分子的政治定性和对策 |
(四)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掌握同其他阶层联盟中的领导权 |
第二章 愿忠诚于党者只要不跨党即可入党 |
一、中共入党条件的影响因素 |
二、建党前夕几乎“清一色的知识分子” |
三、中共一大:愿忠诚于党者只要不跨党即可入党 |
四、从广州会议到西湖会议:“不跨党”逐渐取消 |
五、党员发展状况与入党条件中党员成分问题 |
第三章 有阶级觉悟且忠于革命者可以入党 |
一、取消不跨党限制,把优秀的国民党员吸收到我们党里来 |
二、吸收工农知识分子等劳动群众中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入党 |
三、吸收社会一切革命分子,扩大自己的党为群众的党 |
四、国共联合战线的危机和对工农等群众运动的压制 |
五、入党条件与党员发展状况 |
第四章 重点吸收工农等劳苦群众入党 |
一、将大革命失败的主观因素归为“党的指导机关知识分子化” |
二、八七会议:党的灵魂和躯壳都要换 |
三、白区:党员要工农化,排斥、反对知识分子入党 |
四、苏区:吸收革命的农民和知识分子入党,党员要从思想上入党 |
五、重点吸收工农等劳苦群众入党政策下党员队伍发展状况 |
第五章 愿为党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入党的主要条件 |
一、瓦窑堡会议: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都可加入共产党 |
二、党内关于民族革命领导权的争论与解决 |
三、抗战初期发展和壮大党组织任务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多途径展开 |
四、大力发展党组织之后对党的审查和整顿 |
五、“团结、教育、改造”政策下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入党 |
六、党的七大正确处理了社会成分与党的性质关系:有成分但不唯成分论 |
第六章 入党积极分子要成分好且不能存在剥削行为 |
一、将地主、富农和流氓分子清除党内,重点吸收工人入党 |
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成分好,不能剥削他人劳动 |
三、中共八大:剥削他人劳动的人不能入党 |
四、反右派斗争扩大后,中共对知识分子的认识起变化 |
五、重新登记党员工作的十大标准 |
第七章 大量吸收造反派分子 |
一、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思想 |
二、“踢开党委闹革命”并酝酿“整党建党” |
三、整党建党的典型:“六厂二校”的“一学二批三吐四纳” |
四、“批林批孔”运动中的“突击入党”、“突击提干” |
第八章 恢复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入党资格 |
一、对知识分子进行重新定位和政策调整 |
二、大量吸收德才兼备的知识分子入党 |
三、向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打开党的大门 |
四、十八大以来: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
第九章 总结与启示 |
一、中共入党条件变迁的影响因素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入党条件的认识构成入党条件的思想内核 |
(二)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动构成入党条件变迁的宏观背景 |
(三)中国国情是构成入党条件变迁的直接的客观因素 |
(四)党的政治路线成入党条件变迁的重要政治因素 |
二、中共入党条件的历史演变的启示 |
(一)入党条件应重视社会成分但不能“唯成分论” |
(二)入党条件要同时坚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标准 |
(三)吸纳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柯庆施与中国当代政治(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去世后的哀荣 |
一、病逝成都 |
二、超乎常规的葬礼 |
三、死因重提 |
第二节 出身和早期经历 |
一、出身 |
二、新潮学生 |
第三节 家庭和工作作风 |
一、简朴的家庭生活 |
二、勤恳的工作作风 |
第二章 早期生涯 |
第一节 峥嵘岁月 |
一、见到列宁 |
二、年轻的共产党员 |
三、在“王明路线”时期 |
第二节 延安整风之中 |
一、与刘少奇“结怨” |
二、延安整风的开展 |
三、被“抢救” |
第三节 石家庄的“试验田” |
第三章 在南京的日子 |
第一节 主政南京 |
一、刘少奇的一封电报 |
二、接管南京 |
三、基层政权的建立 |
四、恢复生产 |
五、推动城市转型 |
第二节 江苏省委书记任上 |
一、中共高层“过渡”时间上的分歧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 |
第三节 推行农业合作化 |
一、“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
二、为江苏互助合作运动打下基础 |
三、推行统购统销工作 |
第四章 在上海初显身手 |
第一节 初露锋芒 |
一、入主上海 |
二、跑步进入社会主义 |
三、上海的“对资改造” |
四、“论十大关系”对上海的影响 |
第二节 关于反右运动 |
一、整风运动 |
二、鼓励鸣放 |
三、反右主将 |
四、上海反右派风暴 |
第五章 从反冒进到大跃进 |
第一节 柯庆施与大跃进运动兴起 |
一、“主要矛盾”问题 |
二、乘风破浪 |
三、批评反冒进 |
四、无限崇拜 |
五、“急先锋” |
第二节 城市大跃进的楷模 |
一、上海进入“大跃进” |
二、“一0七0”指标的提出 |
三、大炼钢铁 |
四、“技术革命” |
五、“全国一盘棋” |
第三节 上海农村人民公社化 |
一、推波助澜 |
二、大办人民公社 |
三、短暂的纠“左” |
四、不服输 |
第六章 庐山会议后的继续跃进 |
第一节 庐山会议 |
一、再度转向 |
二、上海反右倾斗争 |
三、打击刘顺元 |
第二节 继续跃进 |
一、工业再跃进 |
二、“救命稻草” |
三、“穷过渡” |
第三节 跃进的代价 |
一、更上层楼 |
二、保钢 |
三、农村危局 |
四、不糊涂的糊涂账 |
第七章 七千人大会前后 |
第一节 坚守最后的阵地 |
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
二、不同的反思 |
三、最后的“社会主义阵地” |
第二节 分裂的开始 |
一、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
二、中央高层重心的偏移 |
三、为毛泽东辩护 |
第三节 重提“阶级斗争” |
一、中共八届十中全会 |
二、上海的阶级斗争之弦 |
三、“四清”运动 |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的试验基地 |
第一节 倡导现代戏 |
一、“大写十三年” |
二、华东各地贯彻 |
三、毛泽东的支持 |
第二节 “文革”前华东现代戏高潮 |
一、华东成为现代戏的海洋 |
二、全国现代戏高潮的出现 |
三、高潮的背后 |
四、柯庆施的文艺“四清”运动 |
第三节 柯庆施与“文革”的发动 |
一、与江青合作 |
二、提携张春桥、姚文元 |
三、关于“评海瑞罢官”的争议 |
结语 |
附1 1954 年—1965年上海市委主要领导 |
附2 1949 年以后柯庆施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共和国农村扫盲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方法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分析 |
一 研究现状的回顾 |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第四节 几个重要概念 |
一 农村 |
二 扫盲教育 |
三 社会控制 |
第五节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二章 共和国农村扫盲教育的历史轨迹 |
第一节 继往开来与农村扫盲教育的健康起步:1949年-1957年 |
一 建国初期农村扫盲教育的缘起 |
二 农村扫盲教育的健康起步 |
第二节 “政治挂帅”与扫盲教育的“亚健康”发展: 1958年-1965年 |
一 “大跃进”与扫盲运动“大跃进”(1958年-1960年) |
二 挫顿后的调整与扫盲教育的缓慢恢复(1961年-1966年) |
第三节 意识形态极端化与扫盲教育的“折戟沉沙”:1966年-1976年 |
一 人为之灾与扫盲教育的尽乎停滞 |
二 努力抗争与夹缝中的扫盲坚守 |
第四节 经济重心与扫盲教育的“梅开二度”:文革后-1992年 |
一 扫盲教育正规化 制度化道路的重返及发展 |
二 经济建设下的“经济”扫盲观 |
第五节 非均衡理念与扫盲教育发展的“表”“里”:1993年-2005年 |
一 “两基”初始齐驱与扫盲制度的继续调整(1993年-1996年) |
二 划片推进与扫盲依次攻坚(1997年-2000年) |
三 “双向导”旨趣与扫盲教育的“东”“西”理路(2001年-2005年)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第三章 重建与变迁:农村社会控制与扫盲组织关系探微 |
第一节 农村社会强势控制与扫盲教育组织的趋同化:1949年-1957年 |
一 强势“硬”“软”控制与国家权力的逐渐下渗 |
二 农村扫盲组织的“枝繁叶茂” |
第二节 农村社会控制偏差与扫盲教育组织的“沉”“浮”:1958年-1965年 |
一 社会控制过度与教育权力的困顿 |
二 扫盲组织的“沉”“浮”:结构及功能泛政治化的凸显 |
第三节 农村社会相对失范与扫盲教育组织的解构:1966年-1976年 |
一 农村社会控制的相对失序与教育危机 |
二 “东风无力百花残”:扫盲组织形态及功能的解构 |
第四节 文革后农村社会控制重建与扫盲教育组织的多维呈现 |
一 社会控制体系的重构与乡村秩序的重建 |
二 现代农村扫盲组织的“差序格局” |
第四章 农村扫盲教育的范式转型(上):扫盲教育理念与教育内容 |
第一节 教育理念转型:扫盲教育思想重心的从低到高 |
第二节 扫盲教育内容及教材分析 |
一 扫盲教育内容的解析 |
二 扫盲教材解读 |
第五章 农村扫盲教育的范式转型(下):形式 师资及农民学习心理 |
第一节 多样的扫盲学习形式 |
一 集中学习 |
二 分散学习 |
第二节 扫盲师资及教师教学心理 |
一 扫盲师资的选择与培养 |
二 扫盲教师心理剖析 |
第三节 学习心理与动机:农民学习心理解读 |
一 主动性参与扫盲 |
二 被动性参与扫盲 |
第六章 新世纪农村扫盲教育理念和发展路向的若干思考 |
第一节 新世纪农村扫盲教育理念的指向 |
一 50多年来农村扫盲教育的成效及局限 |
二 建国以来农村扫盲教育的经验及其对当代扫盲教育实践的启示 |
三 新世纪扫盲教育的新理念 |
第二节 扫盲教育路径的比较与整合 |
一 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扫盲教育发展的不同理路 |
二 扫盲教育发展路径的整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8)1942-1943年中原大灾荒与中国共产党的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五、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1942-1943 年中原大灾荒概述 |
第一节 中原大灾荒灾情概述 |
一、受灾区域概况 |
二、根据地灾情严重 |
第二节 中原大灾荒的特点 |
一、灾荒背景复杂 |
二、涉灾地域异常辽阔 |
三、灾害循环相生 |
第三节 中原大灾荒形成的原因 |
一、自然因素 |
二、日本的侵略战争 |
三、国民政府迟缓救灾 |
第四节 中原大灾荒造成的影响 |
一、对人口的影响 |
二、对经济的影响 |
三、对社会的影响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的救灾思想与“治标”救灾举措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救灾思想回顾 |
一、救灾思想的起源 |
二、救灾体制 |
第二节 宣传动员 |
一、救灾前的宣传动员 |
二、救灾中的宣传动员 |
第三节 筹粮赈灾 |
一、赈济粮款 |
二、组织借粮 |
三、开展对敌粮食斗争 |
第四节 减轻税负 |
一、减免公粮 |
二、减租减息 |
第五节 节约募捐与准备代食 |
一、节约募捐 |
二、准备代食 |
第六节 处理灾荒引发的社会问题 |
一、救助移民难民 |
二、开展卫生防疫 |
三、处理偷窃问题 |
四、惩治贪污腐败 |
第三章 “治本”救灾举措 |
第一节 创造农业生产条件 |
一、兴修水利 |
二、发展合作社 |
三、开展捕蝗运动 |
第二节 发展农业生产 |
一、抢种补种农作物 |
二、开展大生产运动 |
第三节 发展副业 |
一、发展纺织业 |
二、发展家庭副业 |
第四节 开展赎地救人运动 |
一、开展赎地运动 |
二、开展救人运动 |
第四章 党政、社会体制、民生运动与救灾 |
第一节 加强政权建设以赢得阶级认同 |
第二节 强化党的一元化领导以提高统领能力 |
第三节 精兵简政以减轻人民负担 |
第四节 开展民生运动以推动社会革新 |
第五章 救灾之成效、特点与经验 |
第一节 主要成效 |
一、成功度过灾荒 |
二、推动根据地各项事业的发展 |
三、增进党群、干群、军民的关系 |
四、战胜困难的能力得到提升 |
第二节 主要特点 |
一、从应急救灾转向生产救荒 |
二、从单一政府救灾转向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
三、从单纯救济灾民转向服务抗战大局 |
第三节 现实启示 |
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
三、倡导以“自立更生、生产救灾”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根本策略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9)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学科视角:代表问题是中共党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 |
二、选题意义:丰富和深化中共制度史与人物史的研究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主要文献史料 |
一、概念界定 |
二、主要文献史料 |
第三节 学术研究综述 |
一、关于学术研究过程的概述 |
二、关于学术研究内容的概述 |
三、评价:关于学术研究的问题与不足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重点、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代表制度的初步确立 |
一、做始也简:早期党组织的建立与一大的筹备 |
二、星星之火:一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与结构 |
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一大代表的开创性履职实践 |
四、制度发轫:二大党章首次规定代表人数由中央委员会确定 |
五、结构变化:二大代表中开始出现工人身份的代表 |
六、角色多元:二大代表承担的职能开始丰富化 |
第二节 三大、四大:代表制度建设与履职实践情况 |
一、代表制度内容开始具体化 |
二、选举代表方式的采用与代表结构的多元化 |
三、代表议事中的思想分歧与代表培训的萌芽 |
第三节 五大、六大:大革命失败前后的代表制度的坚守 |
一、背景:党的建设加强与代表大会制度的继续完善 |
二、代表制度内容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
三、代表队伍的壮大与代表结构导向的变化 |
四、从迷茫到反思:大革命失败对代表履职尽责的影响 |
第四节 七大前后:关于代表问题的自主探索与实践 |
一、革命形势变化与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 |
二、中国共产党对代表制度的自主探索与完善 |
三、七大代表的产生过程与全面审查 |
四、“小长征”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代表制度建设的历史背景 |
一、“九月决议”与恢复、扩大党内民主生活 |
二、“两个国会”论开启了代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
三、自下探索:地方党代表大会的实践及其意义 |
四、八大“预演”: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
第二节 八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发展与实践具有开创性 |
一、全面执政条件下代表产生机制的巩固与完善 |
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及其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三、代表的结构特点——党员干部超八成 |
四、代表履职展现积极、热烈、民主的良好会风 |
五、极“左”思潮影响下的代表制度式微 |
第三节 九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 |
一、九大代表推选偏离正确轨道 |
二、十大代表推选工作继续错误路线 |
三、九大、十大代表履职行为存在偏差 |
四、九大、十大:代表制度的根基尚存 |
五、十一大对代表制度初步恢复 |
六、对九大至十一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反思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与理论的拨乱反正 |
二、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正常化与规范化 |
三、党的建设:从“整党”到“从严治党”,再到“新的伟大工程” |
第二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具体内容及过程 |
一、党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 |
二、代表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
三、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及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第三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产生 |
一、代表先进性的标准衍变 |
二、取消候补代表的制度设计,设置特邀代表 |
三、代表的产生时间和选举单位 |
四、选举代表的程序与方式 |
五、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 |
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人员结构及审查内容 |
第四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结构分析及其特点 |
一、代表分配名额和人数每次递增 |
二、从代表结构变化看党内民主的发展 |
第五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取消大会发言,开启代表分组讨论的议事模式 |
二、代表“议政”的主要内容 |
三、差额选举方式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四、代表履职行为的开放程度取得突破性进展 |
第四章 十六大以来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世纪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及其影响 |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代表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
二、“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强化了对代表履职的激励 |
三、党的建设“主线”推动了代表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历史性突破 |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指明了代表问题完善与发展的新方向 |
第二节 代表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一、扩大的市、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对代表制度建设的探索 |
二、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对代表履职制度的丰富 |
三、代表制度“独立成规”——代表任期制的建立和实施 |
四、代表制度建设继续深化——代表提案制的提出与实施 |
第三节 代表选举工作的突破与创新 |
一、代表条件与时俱进 |
二、代表产生程序更加规范 |
三、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引入差额公示 |
四、十九大:全面从严的代表资格审查 |
五、十九大:中央领导人提名参选单位原则变化 |
第四节 十六大至十九大代表结构比较 |
一、代表人数继续增加 |
二、代表选举单位的变化 |
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结构 |
四、代表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的党员 |
五、代表身份构成个案剖析——以十八大代表为例 |
六、代表结构的多角度多层次剖析 |
第五节 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代表的基本履职历程 |
二、会议期间代表团讨论环节逐步面向媒体开放 |
三、十九大:首次设置“党代表通道” |
第五章 关于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思考 |
第一节 代表问题的本质属性 |
一、从功能定位看,代表问题属基础性问题 |
二、从历史进程看,代表问题属长期性问题 |
三、从制度建构看,代表问题属稳定型问题 |
第二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遵循 |
一、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 |
二、以新时代党建总要求为指导 |
三、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为动力 |
四、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 |
第三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选择 |
一、保持代表名额、结构的基本固定 |
二、更加突出对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 |
三、代表直选不适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
四、推进代表提案制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层面的实践 |
五、基层一线代表培训工作应纳入中央统一部署 |
六、建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大事记 |
附录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
附录3 八大代表选举情况汇总 |
表格索引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10)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共党组的前身——中共党团的提出与确立(1921—1927) |
第一节 党团制度的缘起与无产阶级政党组建党团 |
一、党团制度的起源 |
二、无产阶级政党组建党团 |
三、国民党党团 |
第二节 中共党团组织的出现与党团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一、中共党团组织的出现与基本情况 |
二、中共党团制度的正式建立与法理确认 |
第三节 中共党团组织出现原因探究 |
一、苏联向中国进行革命输出的必然结果 |
二、适应中国近代革命斗争实践的必然选择 |
三、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奋斗目标不断谋求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 |
第四节 早期中共党团组织的功能作用 |
一、大力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 |
二、为党在农村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
三、积极推动国民党改组和国共合作 |
第二章 中共党团的进一步发展与承续(1927—1945) |
第一节 八七会议前后中共党团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一、中共党团干事会的成立 |
二、八七会议的召开与白色恐怖下的中共党团建设的推进 |
三、中央第17号通告对于党团和其他党群组织关系处理的规定 |
第二节 在土地革命风暴中的中共党团的发展 |
一、中共六大对党团制度的规范与强化 |
二、在处理苏维埃与党的关系中的中共党团 |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与第一个中共党团制度条例的出台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团的调整与加强 |
一、全面抗战初期中共党团组织建设政策的调整 |
二、皖南事变与中共设置党团政策的改变 |
三、抗日根据地内中共党团组织建设 |
四、中共七大党章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 |
第三章 中共党组的全面建立(1945—1954) |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的发展 |
一、中共党组在解放区政府和群团组织中的逐步设立 |
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相关制度规定 |
三、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发展的特点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党组的全面设立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央政权系统中普遍设立中共党组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地方政权系统中设立中共党组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群众团体系统中设立中共党组 |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共党组建设特点 |
第四章 中共党组的逐步弱化与撤销(1954—1977) |
第一节 毛泽东的批示与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 |
一、毛泽东的批示对政务院党组运转机制的影响 |
二、政务院党组干事会的更名与撤销 |
三、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与中共党组设置的变化 |
第二节 中共八大召开后中共党组的弱化 |
一、中共八大党章关于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中央财经、政法等5个小组的成立 |
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党组改建为党委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党组的撤销 |
一、中央国家机关和群团组织中共党组的撤销 |
二、在中共九大党章中取消关于中共党组的规定 |
第五章 中共党组在曲折中继续发展(1977—2012) |
第一节 中共党组的重新恢复 |
一、十一大党章恢复对中共党组设置的规定 |
二、在政权系统和群团组织中中共党组的恢复设置 |
三、十二大党章对中共党组设置的系统规范 |
第二节 中共党组的再次撤销 |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治体制改革 |
二、党的十三大的召开与中共党组的再次撤销 |
第三节 中共党组的重新建设与发展 |
一、1989 年政治风波与中共党组的重新建设 |
二、十四大党章对中共党组规定的修改 |
三、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次提出 |
第六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党组的新发展(2012 年至今) |
第一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党组的守正创新 |
一、十八大党章中有关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 |
三、两个与中共党组相关规则办法的制定 |
四、中共党组、部门党委、机关党委等的区别 |
第二节 党的十九大后中共党组的创新发展 |
一、十九大党章中有关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出台 |
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正式颁布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共党组发展的原因探究 |
一、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供重要组织制度保障 |
二、新时代推进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
三、适应了新时代中共党组制度自身规范建设的现实需要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共党组的作用发挥 |
一、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中的作用发挥 |
二、在重要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发挥 |
三、党组性质党委的作用发挥 |
四、在人民团体和文化组织中的作用发挥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的决定(论文参考文献)
- [1]胡耀邦与新时期平反冤假错案研究[D]. 高天鼎. 中共中央党校, 2015(03)
- [2]“大跃进”时期河南省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研究[D]. 赵娜娜.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2)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D]. 孙延青. 湘潭大学, 2019(12)
- [4]中国共产党的入党条件变迁研究[D]. 孙明增.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5]柯庆施与中国当代政治[D]. 邢恩源. 南京大学, 2013(01)
- [6]共和国农村扫盲教育研究[D]. 马云. 华东师范大学, 2006(12)
- [7]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 [8]1942-1943年中原大灾荒与中国共产党的应对[D]. 冯佳.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D]. 王明科.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10]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D]. 廉晓红.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