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密县适度调整土地效果明显(论文文献综述)
史晓玲[1](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研究表明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奉鑫庭[2](2020)在《民事调解自治论》文中研究表明在民事调解领域,调解自治无疑堪称最为重要,同时也最具有研究意义的课题。其重要性和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众所周知,作为一种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存在“双重软化”现象的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调解唯有遵循调解自治,才具有正当性。在此意义上,没有调解自治,也就无所谓调解。第二,当前学理上虽然对调解自治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但围绕调解自治所进行的系统探讨尚不多见,调解自治的理论面相及其具体内容仍然模糊不清。所谓的共识,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共识,亟需对之进行法学和哲学层面的反思。第三,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这一改革过程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困惑,其中又以如何建构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调解体系最为典型。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首先对民事调解自治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本文由导言(第一章)、本论(第二章至第六章)和结语(第七章)构成。导言部分主要提出问题,梳理研究现状并指出其不足,介绍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本论部分由五章构成。第二章是民事调解自治概论,第三章是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建构与完善,第四章是民事调解启动机制,第五章是民事调解前置程序,第六章是民事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机制。结语部分则总结了本文的核心观点以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二章为民事调解、民事调解自治及其精细化。该章依次分析了民事纠纷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调解、民事调解自治及其精细化。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争议和冲突。民事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合理应对民事纠纷的方法,在于建构和完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公正、高效地化解纠纷。为因应现代社会纠纷形式日渐多元的趋势,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也应当多元化,民事调解是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内容。民事调解以遵循调解自治为其正当化前提,调解自治是民事调解的首要特征。对于调解自治的重要性,学理上虽然已经达成了共识,但这一共识仅能被称为一种简单的共识,调解自治的面相及其具体内容仍然模糊不清。学理上有观点认为,调解自治是私法自治在调解中的具体体现。然而,以公私法的划分标准为前提,结合当前学界对调解学科的课程讲授和学理研究情况以及私法自治的具体内容,便不难发现调解自治与私法自治之间虽然存在共性,但也存在差异。所谓调解自治是私法自治在调解中的具体体现的观点并不妥当,应当摆脱私法的影响,将调解自治理解为当事人实质性参与纠纷解决过程的机会。学理上对调解自治研究不足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对调解自治精细化的关注不够。正如民法虽以私法自治为基础,但也承认一定限度内的私法社会化与私法公法化,民事诉讼法虽以辩论主义为基础,但也大量存在关于修正的辩论主义的探讨一样,民事调解虽以调解自治为基础,但调解自治本身并不是绝对的,其也在一定条件下受有限制。限制调解自治的形式,可以分为界限意义上的限制和范围意义上的限制。界限用以区分强制调解与自愿调解,是对性质明显不同的调解所进行的一种简单的、初步的区分。范围用以区分不同形式的自愿调解或不同形式的强制调解,是对性质相近的调解所进行的一种复杂的、进一步的区分。第三章自治理念下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建构与完善。该章首先以当前学理通说和立法机关工作人员所撰写的释义书为基础,对实证法上的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含义进行了阐释,并以此为前提,一方面,就现阶段有关实证法上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理论争议进行了梳理和评析,并提出了笔者的一愚之见,另一方面,对实证法上并未规定但却有必要加以完善的民事调解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具体而言:要求自愿调解的意思表示仅能以明示的方式做出并不妥当,应当允许当事人以默示的形式表明自己自愿调解的意思表示。调解程序启动以及进行的自愿与调解协议达成的自愿虽然是自愿原则的主要内容,但并非全部内容,不能以学理通说“作茧自缚”,认为调解自愿原则仅仅包含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例如,调解员选择的自愿,也应当是自愿原则的重要内容。为避免误会,并尽可能忠实于法条原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应当被称为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在立法论上,有必要继续坚持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在解释论上,则应当妥当阐明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的应有之义。“事实清楚”的“事实”,不限于主要事实,而应当包含有利于促使调解协议达成的一切事实。“事实清楚”的“清楚”,通常应当采取合意标准,仅在有关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以及法律关系的性质等事实上,采取高度盖然性的法定标准。人民调解也有遵循解释论意义上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的必要性。在“调审合一”的模式下,虽然可以借助于庭审程序查明事实,但这并非正道,且一旦实行“调审分离”,这一方法将难以为继。调解中查明事实的方法,应当始终以劝和为目的,而不应加重对抗,因此,调解中实现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的方法应当契合于调解的本质。就合法原则而言,无论是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还是调解程序的合法性,均应当从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意义上来理解,立法上的表述应当加以修正。为更好地贯彻调解自治,应当增加诚实信用原则和灵活性原则,并将实质上已经确立的保密原则条文化。第四章自治理念下的民事调解启动机制。该章首先对民事调解启动机制的意义与类型进行了介绍,并主要围绕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进行了专门分析。民事调解的启动可以分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后自发申请调解与调解组织主动进行调解。前者完全遵循了调解自治,无需多论,后者虽然是当前立法与实践中的常见情形,但却面临着学理上的质疑。主动调解是在自由价值与效率价值、申请调解的权利与诉请判决的权利、自由放任主义与法律家长主义之间进行衡平的结果,主动调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了当事人的自由,但并不构成对当事人的强制。主动调解以纠纷具有调解可能性为前提,调解可能性应当在程序启动的意义上理解,而非从调解协议达成的意义上理解。从程序启动的意义上来理解调解自治时,仅在当事人既未表示同意,也未表示反对时,才具有调解可能性,其理由在于,在当事人均表示同意或均表示反对时,调解程序的启动或不能启动并不具有可能性,而是具有确定性。主动调解毕竟是利益衡量的结果,因此,还应当以当事人拒绝权、主动调解的时间、次数、程序阶段作为其正当性保障。第五章自治理念下的民事调解前置程序。该章依次分析了法定调解前置、裁定调解前置与意定调解前置。法定调解前置有两种类型,法定诉前调解前置与法定诉中调解前置,我国当前实证法上仅有后一种类型。学理上,有观点认为《简易程序司法解释》中第十四条的规定仅仅是有关先行调解的倡导性规定,应当属于观点错误。之所以要进行法定调解前置,是因为其中蕴含着法律家长主义、不伤害原则以及维护双方当事人之友好关系的理念。法定调解前置属于在界限意义上对调解自治的程序维度进行的限制,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因此,应当遵循必要性和有效性原则。法定调解前置应当定位为司法性ADR,且应当在诉前进行,开展法定调解前置的主体无需一概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担任,开展法定调解前置的地点也无需一概在人民法院进行,哪些类型的案件适合法定调解前置,应当以调解试验项目证明有效为前提,纯理论的分析意见仅能作为参考。裁定调解前置应当定位为法定调解前置的补充,其目的仅在于调解那些确实适合强制调解,但却未能经由法定调解前置分流的“漏网之鱼”。在裁定调解前置中,还应当赋予当事人异议权。意定调解前置的法理基础在于程序选择权与诉权契约理论。意定调解前置的成立仅需双方当事人就调解前置达成合意即可,无需具体约定调解组织。意定调解前置的合意仅能通过合同行为达成,而不能通过决议行为达成。意定调解前置的合意的效力应当采取必须磋商说,仅需在遵循民事调解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实质性地进行磋商即可。第六章自治理念下民事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机制。该章分析了法院调解中赋予当事人“反悔权”的意义、“反悔权”在实践中的异化及其矫正方法、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在法院调解中赋予当事人“反悔权”的目的在于贯彻调解自治,但调解实践中当事人无故行使“反悔权”导致该权利发生了异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司法解释试图在此问题上有所作为,但其规定本身是否妥当尚待商榷。即使承认该司法解释的妥当性,也难以彻底矫正“反悔权”异化的问题。为彻底、妥当地解决这一问题,学理上有观点认为应当取消“反悔权”,或至少在“调审分离”的模式下取消“反悔权”。上述观点不尽合理,一方面,“反悔权”的宗旨毕竟是为了贯彻调解中的最高价值,仅以该权利在实践中存在异化为由便径直取消,难言正当;另一方面,将是否取消“反悔权”完全取决于法院调解究竟采取“调审分离”抑或“调审合一”,也有待商榷。合理的路径,是以民事调解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将当前实证法上无理由的“反悔权”修改为附理由的“反悔权”。人民调解协议一概无效以及一概具有执行力的观点,均不妥当。人民调解协议虽具有合同性质,但其效力应当高于普通民事合同。例外情况下,可以赋予特定行业、特定组织主持下所达成的诉讼外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司法确认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具有正当性,符合调解自治的基本原理。此时,仅仅以要求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降低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利用率为由,主张应当允许由一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观点不具有说服力。但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要求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一概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则失之绝对。其理由在于,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并未就如何申请司法确认一并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固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已经就如何申请司法确认一并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则应当遵循当事人的合意,如此方才契合调解自治的基本原理。因此之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应当修改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以及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姜婉莹[3](2020)在《论莫言的红色书写》文中认为莫言天马行空的小说语言历来是学界的研究重点。不少研究者注意到其小说中红色书写的特别,但大部分人并没有展开深入的研究,而是将之作为莫言语言的特色之一简要提及。笔者认为,这种看似常态化的色彩选择与莫言反叛性的文化性格相悖,且静态的色彩观照无法透露莫言色彩书写的复杂意识,关于“莫言红”还有可待拓展的研究空间。首先,笔者在对红色相关数据的统计中,勾勒与描绘了莫言笔下的“红”色景观。一方面,莫言对红色的偏爱拥有个性化特征,其笔下的红色物象群违背传统与常理;另一方面,莫言的红色词用量随时间发展而波动下降,相比其他色彩的用色趋势,体现出作者对“红”从亲近到抑制的书写态度。其次,在归纳中西方的“红”色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笔者分析了莫言红色运用方面呈现的表层特征。莫言看似积极、常态的红色书写背后呈现出消极的意义取向,而变态的反常规书写则体现出作者反传统的心理倾向。再次,笔者在个别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探究了“莫言红”中体现的深层内涵,并发现其经历了从理想化的感性勾勒到现实性的理性揭示的转变,且拥有政治、生存、人性层面的隐喻意味。根据以上三方面的现象呈现,笔者探究了“莫言红”的形成原因。成长环境、身份认同追求与多维色彩体验共同导致了莫言对红的偏爱;而迈向民间文化的写作态度、饱尝冷暖的赤子之心与求新求变的执着精神又使这位作家在后期创作中虽然主观抑制用“红”,但仍无法完全抛弃这种与其个性相贴合的色彩。最后,通过乡土文学、都市文学、红色经典与新时期小说中的“红”色爬梳,笔者交叉对比的基础上总结了“莫言红”的历史地位。“莫言红”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而是共性与个性兼具,总体上是由“多变”趋向于“不变”。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莫言红”确有过人之处,但众多研究者对“莫言”与“红”的捆绑式论说使其走向经典化,这带来的是对莫言真正红色书写状态的历史性屏蔽。
马金萍[4](2020)在《战争与性别 ——抗战时期山东女性研究(1937-1945)》文中研究说明近代以来,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经历一个性别解放的过程,其中既有国人自身的权利诉求,又有西方女权思想的熏陶。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战争视野下女性解放与民族解放的联系更加密切,女性要求挣脱传统枷锁、获得平等自由,但同时必须肩负起保家卫国的重任。整个抗战时期,山东处于敌后,存在着中共、国民党以及日伪三种势力及其所控制的区域,同时三者之间又互相斗争与纠葛,正是在此环境下山东建成了抗战时期唯一一块以省命名的抗日根据地,这一切都包含了约占人口半数的女性。各种政权和势力,本着不同目的,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妇女政策,从而影响了她们方方面面的生活。近代以来,女性对于参政议政的呼声虽高,但山东女性却因礼法森严,相对沉寂。抗战全面爆发后,时代赋予女性拥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国共两党都加紧培训女性,建立妇女组织,帮助女性投入到山东抗日救亡的社会事业中。日伪当局也加紧把妇女纳入战时统治的轨道之中,建立伪妇女组织,维护其殖民统治。抗战全面爆发后,山东女性在中共、国民党的政策引导下进一步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参与社会生产,既取得了经济效益,又提高了自身的地位。但国统区的女性就业,随着国民党中央提倡“妇女回家”兼之山东国统区不断萎缩逐渐走向低潮。日伪政权虽然发动女性参与农业、工业生产,但其目的是将沦陷区女性纳入其殖民劳动力体系,进行剥削和压迫。近代以来,山东的女子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山东农村地区女性的文化素质依然低下,情况不容乐观,难以适应对敌斗争的需求。为此,中共针对妇女干部以及普通妇女群众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国统区虽然处在战时恶劣的环境中,却也对女性教育极为重视,竭力恢复学校教育,培训女生家政能力等。日伪政权对山东本土妇女以及集中营的学生推行不同程度的奴化教育,以达到为日本培养“第二顺民”的目的。全面抗战初期,为使山东女性走出家庭,山东中共以及国民党都进行了婚姻自主改革以及新家庭建设,根据地、国统区的女性在婚姻、身体方面都得到了一定的解放,但是山东中共强推婚姻等政策,导致性别与革命的冲突不断,国民党受敌打击,国统区不管萎靡,妇女婚姻家庭政策也未得到很好地贯彻。日伪政权因惧怕沦陷区的女性外出参与社会活动发展成革命势力,故在女性婚姻、家庭方面大肆提倡封建道德礼教,宣扬将日本妇女作为榜样,抨击进步的婚恋观。通过考察全面抗战时期山东根据地、国统区以及日伪沦陷区的女性生活的变化,可知女性生活状态在各个地区虽有差别,但都困苦,女性在沦陷区还要受日伪以及日寇的迫害。另外亦可得知女性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女性单向对国家尽责,国家也应该正视女性的诉求,赋予女性权利,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女性解放。
钟钦武[5](2019)在《革命视野下的金融:北海银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入敌后,在各根据地内普遍建立起抗战银行,山东北海银行应运而生。作为山东革命根据地的“中央”银行,建设与斗争是北海银行始终不变的主题。对自身运作模式的探索和对根据地发展的金融援助是北海银行建设的重心,与日伪的金融斗争以及与国民党的金融较量是北海银行斗争的焦点。在自身建设中,北海银行经过一系列变革与调整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由自发设立的地区银行发展为全省的“中央”银行;北海币信用也经过长期实践最终消除了民众质疑建立起来,使北海币成为全省唯一通货。在根据地建设中,北海银行通过调节市场北海币的数量,将根据地的物价始终保持在相对平衡状态;并利用农贷,直接支援山东根据地生产建设运动,为抗战反攻及解放战争顺利进行积累了物资。在与日伪金融斗争中,北海银行经历了被动防守、势均力敌、金融反攻三个阶段,保护了根据地物资,一定程度消融了日伪的破坏作用。与国民党的金融较量中,北海银行由最初的联合法币到抗战期间排斥法币,再到“和平”时期狙击法币,直至解放时期全面打击法币,这一系列政策调整不仅壮大了银行自身实力,而且为稳定根据地经济贡献了金融力量。北海银行在建设中壮大了自身的实力,赢得了斗争的主动权,从而为建设赚得更大的空间;在斗争中查缺补漏,不断完善自身的建设,进一步促进斗争的胜利。无论北海银行的建设还是斗争,都统一于革命洪流之中,是为了革命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而进行的,在抗战时期是为了赢得对日战争而取得民族独立,在解放战争中是为了推翻国民党统治而为国家富强奠基。北海银行的革命性,决定了它是我党领导下的人民金融性质。北海银行的发展历程,象征着中共经济体系的运作轨迹,折射了中共发展由弱到强、由分散到集聚的发展历程。北海银行在存续的十年时间里,为地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山东抗战和解放事业贡献了力量,为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中国金融史、革命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李明楠[6](2019)在《“革命外交”理念下的中国对日政策研究(1949-1972)》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对日政策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中共党人占主导地位对外思想的影响。而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党人尽管由革命者转变为执政者,但其革命时代形成的诸多思维、理念必然会被延续、继承构成日后内政外交实践的思想遗产。其中,以革命理念、阶级斗争观念为核心的“革命外交”思维成为战后中共党人认识区域和世界,制定对外政策的根本出发点,而这一思维也同样影响到新中国对日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本文在中、日先行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以中共“革命外交”理念为视角,通过广泛收集和详细研读相关档案文献和领袖话语,分析对日政策的思想起源、形成过程、策略考量、目标制定、方案设计、运行机制等问题,展现中共的革命斗争策略在对日外交斗争中的具体应用,尝试总结经验,反思过往实践中的某些问题。本论文拟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结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是全文的导言,归纳中国对日政策的思想起源,即抗战形成的“对日统战观”和内战形成的“革命日本观”,它们构成中共认识日本、与日本交往的基本思维,成为新中国对日政策的思想遗产。第三——六章是本文的主体,其中,第三章论述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党人在国内外斗争形势的变化下,在坚持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附庸日本“反动派”这一斗争原则的基础上,在策略上具体实施了对日“输出革命”与“和平统战”两条方针,和“支援日共”、“人民交流”与“以民促官”三大政策的情况。第四章论述50年代后半期起,外交思想逐渐发生变化的原因及表现,重新认识岸信介内阁对华政策的实质,分析中国对日政策从“促官”、“断绝”到“断而不绝”的变动情况与策略考量。第五章论述60年代上半叶在周边局势恶化和内部政经形势动荡的背景下,对日政策转为默许“政经分离”的多重考量与目标,分析池田内阁对华政策的实质。第六章论述文革时期中国与日本朝野的斗争与交往情况,简述东亚冷战转型前夜中日民间往来情况。在第三——六章的各时段内,本文除了分析革命斗争策略在对日外交斗争中的具体应用外,还尝试展现、分析外交思想与政策制定、政策制定与具体实施、公开言论与实际政策间的联系与差异。终章是全文的结语,总结全文,归纳对日政策在“革命理念”与“现实困境”的历史纠葛中的构建之路,引申分析“革命外交”理念对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影响,反思对日政策中的某些遗留问题。
曹国娇[7](2019)在《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研究》文中提出革命遗址遗迹是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记载着党和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不断斗争的历史,承载着伟大的革命精神和优良的革命传统,是党和人民战胜困难、不断取得新胜利的重要动力来源。它所具有的政治、文化等价值,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积极的作用。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数次来到革命老区、圣地,多次强调一定要保护利用好革命旧址,这为新时代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在革命战争年代,山东省曾是我党我军的重要机关的所在地和活动地,许多重要革命人物,如陈毅、粟裕等,也在这里进行过革命斗争活动。历史给山东省留存下众多革命遗址遗迹资源。为保护利用这些革命遗址遗迹,山东省政府做出许多努力,并取得较大的成就。但相较于全国其他革命老区,如原中央苏区、延安等地,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仍相对滞后。从山东省整体发展的大局而言,保护利用革命遗址遗迹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作用。以“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问题研究”为研究题目,重在摸清当前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大体状况,为进一步做好保护利用提供对策与建议。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定量与定性分析法,通过整理分析大量文献资料,梳理山东省政府为保护利用革命遗址遗迹资源作出的努力,肯定其成就;同时,指出当前全省范围内保护利用革命遗址遗迹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经费投入、管理体制、专项法律法规以及人员队伍等因素的制约,部分革命遗址遗迹存在保护力度不够、缺乏内涵挖掘、忽视整体性保护、资源整合较差、展示方式落后、宣传力度不够等主要问题。2018年7月底,首个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中央层面的政策文件出台,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要做好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必须从思想上加强重视,形成全民自觉保护意识;转变保护理念,加强整体性保护。在坚持适度利用的原则之上,从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展示水平和宣传方式等方面,对革命遗址遗迹进一步利用。同时,从理顺管理体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完善专项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利用革命遗址遗迹资源的相关措施提供实施保障。
刘静[8](2019)在《空间人文学视角下的中国近代工业基本空间特征研究》文中认为在当前人文社会学科“空间转向”的学术背景影响下,以“空间”作为切入点重新思考历史与文化问题,成为介入许多研究问题的重要逻辑起点与研究策略。中国从1880年外国商人在华设立租界并创办工厂开始,近代工业拉开帷幕,此后历经近百年抗争、奋斗,逐渐改变了传统手工业时期的工业空间格局,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近代工业空间格局,同时也改变着国家以及区域的经济、城市等要素的空间结构。然而近代工业空间的现有研究基础却较为薄弱,传统研究多从地理学、城市规划学、建筑学的视角观察,对象多集中在对一些行业及典型区域、案例城市或单体建筑的研究,缺乏涉及多种行业的、全国与区域等宏观尺度的关于近代工业空间的整体性认知,且研究方法多囿于传统文献解读,注重历史描述,缺乏新的可以整合多元数据,进行量化与空间分析,并形成可视化研究成果的跨学科理论与方法的运用。面对既有的研究不足,本文尝试引入空间人文学的视角与方法,针对宏观尺度的中国近代工业空间进行跨学科研究尝试。文中运用空间人文学的视角与方法,结合近代工业史研究中对近代工业空间的理解与表述诉求,融合大数据思维,以及GIS、地理学、城市规划、历史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关注“近代工业的宏观分布与区位选择”以及“近代工业影响下的区域经济与城市空间变迁”现象,并从这两条线索出发,选取全国至城市尺度的五个典型空间问题进行分析与阐述,尝试从多个角度切入,揭示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中的基本空间特征。在空间问题解读的同时也进行研究方法的探索,包括了总系统框架下空间人文学方法体系的运用,以及针对不同章节中所涉及的全国至城市尺度上不同的工业专题数据具体的采集、管理、分析与可视化方法的探索。首先,第一章介绍研究缘起,在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分析既往研究所面临的问题,进而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视角、研究资料以及研究展开的整体性框架。其次,第二章至第六章从“近代工业的宏观分布与区位选择”以及“近代工业影响下的区域经济与城市空间变迁”两条线索出发,选取五个典型空间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中国近代工业的宏观分布与区位选择”是在全国尺度上对近代工业的生产活动空间展开讨论,分三个章节进行阐述:第二章选取近代工业史、资料集等文献资料,创建全国尺度近代工业企业点数据集、铁路线数据集,在此基础上运用核密度估值、平均中心、方向分布、全局空间自相关及热点分析等空间分析方法,展现近代完整时段的工业演化历程与整体分布模式,提取主要的工业集聚区,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第三章深入到工业产业特征层面,结合经济地理学的产业结构分析指数,选取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系列工业调查,创建全国尺度的工业产业特征点数据集,在此基础上运用可视化分析等方法,解读抗日战争以前中国工业发展的部门结构构成、生产与销售、工人劳动与收支、工会组织等主要产业特征指标的空间分布状况;第四章结合工业区位理论与时空间行为研究理论,利用奏稿集、近代史资料集、企业史等资料,创建全国尺度近代工业布局历程中不同阶段代表性人物的工业布局行为点数据集,在此基础上运用可视化分析并结合文献研究等方法,初步展现在西方外来冲击与中国内因共同作用下,近代工业布局区位选择的时空特征。“近代工业影响下的区域经济、城市空间变迁”是在全国尺度近代工业生产活动空间分析的基础上,在区域尺度层级上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且资料相对丰富的工业集聚区作为典型案例,对近代工业发展与经济、城市空间变迁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第五章选取传统手工业丰富,近代工业起步较早、较为发达,且工业经济数据相对齐全的鲁中、鲁东工业集聚区进行个案研究,利用地方志、实业志等资料,创建省级尺度的工业行业分布点数据集、商路线数据集与贸易联系线数据集,在此基础上,运用可视化分析并结合文献研究等方法,对比从传统手工业到近代工业发展历程中工业经济空间态势的演化;第六章选取近代工业发展迅速、城市工业空间结构典型,且城市工业资料较为丰富的旧直隶工业集聚区进行个案研究,利用人口史、地名志、工业志、规划志及城市历史地图集等资料,创建省级尺度的城市规模点数据集与市级尺度的工业企业点数据集、工业空间规划面数据集、城市历史地图栅格数据集,在此基础上,运用空间叠加分析并结合文献研究等方法,分析近代工业影响下的城市空间结构变迁。最后,第七章从“全国尺度上近代工业的时空演化、整体分布模式、近代工业的产业特征、近代工业布局的区位选择与区域尺度层级上近代工业发展同经济、城市空间变迁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所展现出的基本特征”和“引入空间人文学方法,构建中国近代工业数据基础平台,形成近代工业化进程的一个数字空间图史,有效支撑了解释观点的形成,对传统文献研究方法进行了补充”两个方面归纳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并指出研究本身的局限性及后续可能的研究方向。
许锦程[9](2019)在《释意理论视角下《檀香刑》日译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翻译的首要原则是忠实。释意理论提倡意义对等,即翻译应忠实于意义。翻译不是单纯的语言转换,而是在具体语境下传递篇章意义。根据释意学派理论,翻译程序为:理解、脱离原语语言外壳和重新表达。这三个步骤都关系到译文的效果,因此要求译者准确地理解原文获取意义,摆脱原语言框架的限制,用目的语表达内容和情感,实现传递意义的目的。因此,译者采用何种翻译方法使译文达到最佳效果尤为重要。纵观先行研究,关于莫言作品译本的研究,在语言上多集中于汉译英,在理论上也鲜有文章从释意理论角度进行探讨。本文选取莫言小说《檀香刑》日译本作为研究对象,对文学作品的日译方法,从释意理论角度进行探讨。通过对《檀香刑》原文与译文进行对比分析,总结《檀香刑》日译本中的翻译方法。从释意理论的视角出发,《檀香刑》日译本中的翻译方法可归纳为:1)明示(包括具体化、增译和暗语明示化与提喻);2)省略(包括概况、合并简化、意义压缩和删除不译);3)调整(包括调整结构方式、调整语序和调整语言表达);4)视角转换;5)意译。本文还试对《檀香刑》日译本中出现的误译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分为有意误译和无意误译。本文以释意理论为指导,结合汉日语言特点及中日表达习惯的差异等,分析《檀香刑》日译过程中,翻译方法运用的合理性。本文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回顾了释意理论及其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和莫言日译本的研究现状。第三章为主体部分,分别从明示、省略、调整、视角转换、意译和误译等方面着手,分析译文的合理性并探讨原因。第四章为试分析译本中的误译问题及其成因。最后为总结前文,得出结论。
胡婉玲,任然,王红玲,柏振忠[10](2018)在《气候智慧型农业在中国的实践、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指明气候智慧型农业是一种气候变化背景下农业系统转型的新理念,旨在达到适应气候变化、提高农业生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3个目标,已在多个国家开展了大量的实践与研究。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同时也是气候智慧型农业先行实践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活动。为促进中国气候智慧型农业健康快速发展,总结了近年来中国气候智慧型农业实践应用现状以及施行的气候应对措施,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给出相应对策。
二、高密县适度调整土地效果明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高密县适度调整土地效果明显(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民事调解自治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言 |
1.1 选题的缘起 |
1.2 选题的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民事调解、民事调解自治及其精细化 |
2.1 民事纠纷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
2.1.1 民事纠纷及其特征 |
2.1.2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
2.2 民事调解 |
2.2.1 民事调解的概念 |
2.2.2 民事调解的分类与种类 |
2.2.3 民事调解的特征 |
2.3 民事调解自治及其精细化 |
2.3.1 民事调解自治的概述 |
2.3.2 民事调解自治的特征 |
2.3.3 民事调解自治的精细化及其方法 |
第3章 自治理念下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建构与完善 |
3.1 民事调解基本原则概述 |
3.1.1 民事调解自治与民事调解基本原则 |
3.1.2 现行立法上的民事调解基本原则及其解读 |
3.1.3 小结 |
3.2 自治理念下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争论与思考 |
3.2.1 有关调解自愿原则的思考 |
3.2.2 有关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的思考 |
3.2.3 有关合法原则的思考 |
3.3 自治理念下民事调解基本原则的完善 |
3.3.1 诚实信用原则 |
3.3.2 保密原则 |
3.3.3 灵活性原则 |
第4章 自治理念下的民事调解启动机制 |
4.1 民事调解启动机制概述 |
4.1.1 民事调解启动机制的概念与类型 |
4.1.2 调解自治与民事调解启动机制 |
4.2 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论 |
4.2.1 民事调解启动程序的规范体系 |
4.2.2 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的法理基础 |
4.2.3 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的逻辑前提 |
4.2.4 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的制度保障 |
第5章 自治理念下的民事调解前置程序 |
5.1 民事调解前置程序概述 |
5.1.1 民事调解前置程序的概念与类型 |
5.1.2 调解自治与民事调解前置程序 |
5.2 法定调解前置 |
5.2.1 法定调解前置概述 |
5.2.2 域外法定调解前置程序的立法与实践 |
5.2.3 为什么要调解前置——法定调解前置程序的法理依据 |
5.2.4 为什么可以调解前置——法定调解前置的正当性 |
5.2.5 我国法定调解前置程序的建构和完善 |
5.3 裁定调解前置 |
5.3.1 裁定调解前置程序概述 |
5.3.2 裁定调解前置的立法例 |
5.3.3 我国是否有必要建构裁定调解前置 |
5.4 意定调解前置 |
5.4.1 意定调解前置程序概述 |
5.4.2 意定调解前置程序的法理基础 |
5.4.3 意定调解前置程序建构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
第6章 自治理念下民事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机制 |
6.1 民事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机制概述 |
6.1.1 民事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意义 |
6.1.2 调解自治与民事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机制 |
6.2 诉讼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机制 |
6.2.1 “反悔权”的意义与异化 |
6.2.2 现有矫正路径及其不足 |
6.2.3 自治理念下“反悔权”的完善路径 |
6.3 诉讼外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机制 |
6.3.1 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规范梳理 |
6.3.2 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学理争论与本文观点 |
6.3.3 自治理念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完善路径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 |
(3)论莫言的红色书写(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章 莫言笔下的“红” |
第一节 莫言红色书写的整体特征 |
一、红色书写的超然地位 |
二、物象点染与着色的个性化 |
第二节 莫言红色书写的历时变化 |
一、用量与用法之变化 |
二、红色审美趣味之变化 |
第二章 莫言红色书写的常态与变态 |
第一节 红色的文化内涵 |
一、自然原型中的红色本义 |
二、文化差异中的红色引申 |
第二节 常态的红色书写 |
一、红色人物的美与恶 |
二、红色物景的欢与悲 |
第三节 变态的红色书写 |
一、本色“红”的变幻 |
二、另类“红”的描摹 |
第三章 “莫言红”的精神叙说 |
第一节 红色意象的精神内涵 |
一、红鲤鱼与红萝卜 |
二、红高粱与红马驹 |
三、红蝗与红沼泽 |
四、红树林 |
第二节 色彩交融中的红色隐喻 |
一、红与蓝:群体政治与个人历史 |
二、红与绿:生存困境中的游戏精神 |
三、红与黑、白:是非善恶中的人性挣扎 |
第四章 “莫言红”的形成 |
第一节 莫言色彩偏好形成的历史语境 |
一、“成为作家之前”的色彩感知 |
二、身份认同与红色书写的个性追求 |
三、多维影响中的色彩体验 |
第二节 莫言红色书写的内在动因 |
一、迈向民间文化立场 |
二、饱尝冷暖的赤子之心 |
三、求新求变的执着精神 |
第五章 “莫言红”与现当代小说中的红色书写 |
第一节 现当代小说中的红色书写流变 |
一、乡土世界:黑白中点缀的“红” |
二、现代都市:繁复明艳的“红” |
三、革命历史:昂扬亢奋的“红” |
四、新时期小说:“红”的解放 |
第二节 “莫言红”的共性与特性 |
一、大同小异的“红女子”与独具特色的“红孩子” |
二、“民俗红”的新突破与“政治红”的超越性 |
三、密集、多义的红色意象与同质化的红色修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4)战争与性别 ——抗战时期山东女性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来源 |
二、选题简介 |
三、选题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学术价值 |
(三)现实意义 |
四、学术史综述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六、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性别历程:近代以来的山东女性 |
一、性别视野下的女性解放 |
(一)女性与放足 |
(二)女学之兴起 |
二、性别与就业:妇女就业状况 |
(一)山东乡村新兴家庭手工业 |
(二)战前山东城市职业妇女 |
三、性别与婚姻:家庭革命 |
第二章 性别与政治:战时山东女子政治活动 |
一、山东抗日根据地妇女的政治实践 |
(一)妇女组织的普及 |
(二)根据地妇女参政意识 |
二、山东国统区妇女政治实践 |
三、日伪沦陷区的妇女团体 |
(一)山东沦陷区新民会系统的妇女组织 |
(二)山东沦陷区其他妇女组织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性别与生产:战时山东女子经济活动 |
一、山东抗日根据地女子经济参与 |
(一)动员妇女参与田野生产 |
(二)动员妇女参加合作社 |
(三)动员妇女发展家庭副业 |
二、山东国统区女子经济活动 |
三、日伪沦陷区妇女就业状况 |
(一)沦陷区妇女参与工农生产 |
(二)沦陷区女子特殊职业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性别与教育:战时山东女子教育 |
一、山东根据地女子教育 |
(一)根据地高级妇女干部的培育 |
(二)基层妇女干部教育 |
(三)根据地妇女群众教育 |
二、山东国统区女子教育 |
(一)国统区教育特殊概况 |
(二)山东国统区女子教育实况 |
三、山东日伪沦陷区女子教育 |
(一)沦陷区的女子教育概况 |
(二)沦陷区女性奴化教育内容 |
(三)潍县集中营中西方女性的“高水平”教育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性别与家庭:战时山东女子家庭生活 |
一、山东抗日根据地女子家庭生活 |
(一)制定条例,深入放足 |
(三)山东抗日根据地女性婚姻生活 |
二、山东国统区女性婚姻家庭生活 |
三、山东沦陷区的女性家庭生活 |
(一)日伪报刊批判自由婚恋 |
(二)山东沦陷区报刊宣传“贤妻良母” |
四、本章小结 |
结语 |
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革命视野下的金融:北海银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由来 |
二、选题价值 |
三、学术史综述 |
四、学术要点 |
五、相关界定 |
第一章 北海银行成立的背景 |
第一节 抗战前山东的金融演变 |
一、外国银行的逐渐侵入 |
二、官办银行的缓慢发展 |
三、私营银行夹缝中生存 |
第二节 日伪国民党的金融状况 |
一、日本对山东的金融侵略 |
二、伪山东省政府金融策略 |
三、国民党在山东金融战略 |
第三节 中共领导下的山东革命 |
一、山东根据地的革命传统 |
二、山东各地武装起义斗争 |
三、中共领导下的北海银行 |
第二章 北海银行机构体系建设与货币信用构建 |
第一节 独立与统一:北海银行机构体系建设 |
一、胶东地区北海银行的创建 |
二、北海银行在山东各地的设立 |
三、北海银行机构体系的完善 |
四、北海银行机构体系的独特性 |
第二节 信任与危机:北海银行货币信用的建立 |
一、在战火中成长:北海币信用开始建立 |
二、在斗争中巩固:北海币信用逐渐加强 |
三、在胜利中确立:北海币信用最终形成 |
四、北海币的职能与作用 |
第三章 北海银行对根据地的物价调控与支援建设 |
第一节 “量”与“价”的互动:北海银行对根据地物价的调控 |
一、战地金融:北海币发行量的变化 |
二、北海币发行量与物价指数的线性回归分析 |
三、有条不紊:北海币与根据地的物价调控 |
四、北海币数量调控制度的优越性 |
第二节 效用与偏差:北海银行支援根据地的建设 |
一、救助民生:北海银行初期的救济贷款 |
二、繁荣经济:北海银行大力开展农贷 |
三、支援大生产:北海银行农贷全面发展 |
四、北海银行农贷的特点 |
第四章 没有硝烟的战争:北海银行与日伪的金融较量 |
第一节 敌攻我守:北海银行初期的斗争 |
一、双方银行实力的对比 |
二、伪钞对根据地的危害 |
三、北海银行的反制斗争 |
第二节 攻守转化:北海银行的全面斗争 |
一、封锁与反封锁:北海银行的贸易战 |
二、倾销与反倾销:北海银行的货币战 |
三、造假与反造假:北海银行的稽查战 |
第三节 我攻敌守:北海银行的金融反攻 |
一、快刀斩棘:北海银行的主动出击 |
二、殊途同归:与冀南金融斗争对比 |
三、劳绩显着:北海银行的斗争成效 |
第五章 战火之外的较量:北海银行与国民党的金融斗争 |
第一节 从联合到排斥:抗战时期北海银行与法币关系探究 |
一、联合法币:北海币与法币等值流通 |
二、被迫调整:北海银行货币政策转变 |
三、排斥法币:北海银行的“排法斗争” |
第二节 城市与农村的交替:解放战争时期与国民党的金融斗争 |
一、“抵制法币侵入”:和平阶段的敌我摩擦 |
二、“到农村中去”:重点进攻时期北海银行中心任务的调整 |
三、“接管”与“整顿”:战略反攻期间的货币斗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革命外交”理念下的中国对日政策研究(1949-197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导言:革命—建国实践与中共对日基本思维的形成 |
2.1 抗战:“对日统战观”的形成与初步实践 |
2.2 内战:“中间地带”、“一边倒”与“革命日本观”的形成 |
第3章 “亚洲革命”、“中间地带”与对日政策的构建(1949-1956) |
3.1 “亚洲革命”:中国介入日共“革命” |
3.2 “中间地带”:从“人民交流”到“以民促官” |
3.3 小结 |
第4章 外交思想的渐变与批判日本“潜在的帝国主义”(1956-1959) |
4.1 内外形势的变化与应对:变“和平共处”为“冷战共处” |
4.1.1 “革命世界”的遽变与反思:强化“阶级斗争” |
4.1.2 “大跃进”的目标与行动:反击“美帝苏修” |
4.1.3 “反华浪潮”的认识与应对:明确“时代主题” |
4.2 对日本当局的认知:变“人民代表”为“反华浪潮”一员 |
4.2.1 从“促官”、“断绝”到“断而不绝”的决策过程 |
4.2.2 批判“潜在的帝国主义”:中国反思对日政策 |
4.3 小结 |
第5章 周边环境恶化与对日“政经分离”的默许(1960-1965) |
5.1 对日“断而不绝”向“政经分离”的转变与实践 |
5.1.1 “外交上开创新的局面”:重开对日贸易的多重目标 |
5.1.2 “内忧外患”:“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对日期待 |
5.2 “政经分离”碰壁与对日“敌视中国”的再度批判 |
5.2.1 中苏分裂、援越抗美与国内外“反修反帝”的实践 |
5.2.2 LT贸易遇阻:日本对华“事实承认”企图的破产 |
5.3 小结 |
第6章 “革命外交”顶峰及其与日本朝野的斗争、交往(1966-1972) |
6.1 “不拿原则作交易”:抵制佐藤“复活军国主义” |
6.2 批判“右翼社会民主主义”:与社会党的恩恩怨怨 |
6.3 友乎、敌乎:与日共的对立与决裂 |
6.4 小结 |
终章 对日政策:“革命理念”与“现实困境”的历史纠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研究思路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重点 |
1.3.2 研究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2 革命遗址遗迹的时代价值 |
2.1 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
2.2 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 |
2.3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4 弘扬革命文化,坚定文化自信 |
2.5 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 |
3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折射出的革命史实 |
3.1 党的创立初期 |
3.2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
3.3 抗日战争时期 |
3.4 解放战争时期 |
4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概述 |
4.1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的总体状况 |
4.1.1 革命遗址遗迹概况 |
4.1.2 革命遗址遗迹的特征 |
4.2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历程 |
4.2.1 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初步发展时期 |
4.2.2 十一届三中全会至新世纪初:快速发展时期 |
4.2.3 2000年至今:持续发展时期 |
4.3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主要成就 |
4.3.1 革命遗址遗迹资源逐步廓清 |
4.3.2 基础工作得到落实、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
4.3.3 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教育作用增强 |
4.3.4 助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增强 |
5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5.1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整体保护力度不够 |
5.1.2 内涵发掘与阐释不足 |
5.1.3 资源整合力度不够 |
5.1.4 忽视周边环境保护 |
5.1.5 展陈方式与宣传力度有待完善 |
5.2 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问题的成因分析 |
5.2.1 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个人缺乏保护意识 |
5.2.2 经费投入不足,来源渠道单一 |
5.2.3 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
5.2.4 专项法律不完善,地方性法规缺失 |
5.2.5 人员编制不足,专业人才短缺 |
6 强化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对策 |
6.1 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保护自觉 |
6.1.1 政府要强化保护理念 |
6.1.2 个人要增强保护意识 |
6.2 转变保护理念,加大保护力度 |
6.2.1 实现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 |
6.2.2 实现遗址本体保护向整体性保护转变 |
6.3 深挖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
6.3.1 深度挖掘与充分阐释 |
6.3.2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
6.4 整合资源,拓展利用途径 |
6.4.1 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推动红色旅游发展 |
6.4.2 与文化资源深度融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
6.4.3 与影视资源深度融合,推动红色影视文化发展 |
6.5 提升展示水平,创新宣传方式 |
6.5.1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展示水平 |
6.5.2 推动省际资源整合,创新宣传方式 |
6.6 完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保障措施 |
6.6.1 理顺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6.6.2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
6.6.3 完善专项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8)空间人文学视角下的中国近代工业基本空间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综述 |
1.2.1 中国近代工业史的研究进展 |
1.2.2 空间人文学的研究进展 |
1.2.3 近代工业空间常规路径下的研究不足以及空间人文学视角与方法的引入 |
1.3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对象界定 |
1.5 研究视角与方法解析 |
1.5.1 空间人文学的定义 |
1.5.2 空间人文学的空间研究范式 |
1.6 论文的内容与框架 |
1.7 研究资料与方法 |
1.7.1 研究资料与数据 |
1.7.2 研究方法 |
1.8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1840-1949年中国近代工业的时空演化与整体分布模式 |
2.1 .研究时段的选取 |
2.2 研究理论、数据与方法 |
2.2.1 地理学第一定律 |
2.2.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2.2.3 分析方法 |
2.3 中国近代工业的时空演化与整体分布模式 |
2.3.1 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分期 |
2.3.2 中国近代工业的时空演变历程 |
2.3.3 中国近代工业的整体地理分布特征与模式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近代工业产业特征的空间分布——对产品生产、销售、工人劳动、工会等要素的分析 |
3.1 研究时段的选取 |
3.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3.2.1 数据来源 |
3.2.2 数据处理 |
3.3 1930年代中国工业产业特征的空间分布 |
3.3.1 工业部门结构分析 |
3.3.2 工业产品生产与销售概况 |
3.3.3 工人劳动与收支概况 |
3.3.4 工会组织概况 |
3.4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近代工业布局区位选择的时空分析——通过典型人物对近代国家工业布局演变的考察 |
4.1 研究理论 |
4.1.1 工业区位理论 |
4.1.2 时空间行为研究 |
4.2 中国近代工业布局的主要历程与区位决策群体 |
4.3 区位决策代表性人物的选取与工业布局行为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4.3.1 代表性人物的选取 |
4.3.2 工业布局行为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4.4 近代工业布局不同阶段的区位选择分析 |
4.4.1 政府为投资主体阶段的区位选择分析——以李鸿章为例 |
4.4.2 民间资本开始介入阶段的区位选择分析——以张謇为例 |
4.4.3 民间资本成为近代工业化重要力量阶段的区位选择分析——以荣氏兄弟为例 |
4.5 小结 |
第五章 近代工业转型与区域工业经济空间重构——鲁中、鲁东工业集聚区个案研究 |
5.1 研究区域与研究时段的选取 |
5.1.1 研究区域 |
5.1.2 研究时段的选取 |
5.2 山东工业经济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3 从传统手工业到近代工业山东工业经济的发展特征与空间格局 |
5.3.1 清时期山东手工业经济的发展特征与空间格局 |
5.3.2 民国时期山东工业经济的发展特征与空间格局 |
5.4 小结 |
第六章 近代工业发展与区域城市空间结构变迁——旧直隶工业集聚区个案研究 |
6.1 研究区域 |
6.2 近代工业发展与旧直隶城市群体空间结构变迁 |
6.2.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6.2.2 清时期直隶城市群的空间格局 |
6.2.3 民国时期直隶城市群的空间格局 |
6.2.4 近代工业对直隶城市群体空间格局的影响 |
6.3 近代工业发展与城市外部、内部空间结构变迁——天津个案研究 |
6.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6.3.2 天津近代各时期的工业发展及其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6.3.3 天津近代工业对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拓展 |
6.3.4 天津近代城市规划中的工业空间及其影响 |
6.4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中国近代工业数据基础平台构建的技术方案 |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
二、参考的标准规范 |
三、技术架构 |
四、建设方案 |
(一)中国近代工业历史地理数据库建设 |
(二)中国近代工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 |
附录B 本文研究成果运用于中国近代工业遗产历史价值分析的初步尝试 |
一、全国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工业遗产历史价值的初步分析 |
二、山东近代工业遗产的历史价值的进一步解读 |
(一)山东近代工业化进程中各时期留存的工业遗产 |
(二)山东近代工业遗产的时间分布分析 |
(三)山东近代工业遗产的行业分布与产业链关系分析 |
(四)山东近代工业遗产的空间格局分析 |
(五)小结 |
附录C 中国近代重要工业厂、矿名录整理表 |
附录D 1930年代中国工业产业特征数据 |
D-1省级一级工业行业职工人数整理表 |
D-2市县级一级行业厂数、资本总数、工人人数、产品总值整理表 |
D-3主要城市工会数量及会员人数整理表 |
附录E 山东省工业贸易联系数据 |
E-1方志中出现的部分工业贸易联系数据整理 |
E-2《中国实业志·山东省》中出现的主要工业贸易联系数据整理 |
附录F 天津近代重要工业企业名录整理表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发表的论文 |
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9)释意理论视角下《檀香刑》日译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莫言作品译本的先行研究 |
2.2 释意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释意理论下《檀香刑》日译本的翻译方法 |
3.1 明示 |
3.1.1 具体化 |
3.1.2 增译 |
3.1.3 暗喻明示和提喻 |
3.2 省略 |
3.2.1 概括 |
3.2.2 合并简化 |
3.2.3 意义压缩 |
3.2.4 删除不译 |
3.3 调整 |
3.3.1 调整语序 |
3.3.2 调整语言表达 |
3.4 视角转换 |
3.5 意译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释意理论视角下《檀香刑》日译本中误译问题的探讨 |
4.1 有意误译 |
4.2 无意误译 |
4.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气候智慧型农业在中国的实践、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气候变化对中国农业生产的影响 |
2 中国气候智慧型农业实践应用 |
2.1 气候智慧型农业技术研究 |
2.2 适应气候变化农业开发项目实施 |
2.3 气候智慧型农业实践示范 |
3 中国气候智慧型农业实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
3.1 农业传统种养方式不利于气候智慧型农业项目推广 |
3.2 农业基础建设滞后阻碍气候智慧型农业发展 |
3.3 农业技术进步迟缓拖延气候智慧型农业转型 |
4 促进中国气候智慧型农业发展的建议 |
4.1 改良农作方式适应气候变化影响 |
4.2 提高养殖业应对环境气候变化适应力 |
4.3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灾害预警防控机制 |
四、高密县适度调整土地效果明显(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2]民事调解自治论[D]. 奉鑫庭. 湘潭大学, 2020(10)
- [3]论莫言的红色书写[D]. 姜婉莹.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战争与性别 ——抗战时期山东女性研究(1937-1945)[D]. 马金萍.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9)
- [5]革命视野下的金融:北海银行研究[D]. 钟钦武. 山东师范大学, 2019(09)
- [6]“革命外交”理念下的中国对日政策研究(1949-1972)[D]. 李明楠. 吉林大学, 2019(10)
- [7]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研究[D]. 曹国娇. 浙江理工大学, 2019(06)
- [8]空间人文学视角下的中国近代工业基本空间特征研究[D]. 刘静. 天津大学, 2019(06)
- [9]释意理论视角下《檀香刑》日译方法研究[D]. 许锦程.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9(08)
- [10]气候智慧型农业在中国的实践、问题与对策[J]. 胡婉玲,任然,王红玲,柏振忠. 湖北农业科学, 20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