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国库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柳美芝[1](2021)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探析》文中研究说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化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近年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自2001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改革覆盖面逐年扩大,支付效率明显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不断拓展。随着公共财政改革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梁展欣[2](2019)在《论追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刑法》第64条是关于因犯罪事实而须追究行为人的财产责任的规定,但其中所列追缴、没收和责令退赔、返还财产等措施的性质及各自关系难谓清晰,且与《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缺乏衔接。追缴违法所得是一项实体性的准刑罚措施;没收应区分特别没收和作为附加刑的一般没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追缴""没收",系作为两个指示实体性措施且可以相互换用的术语,宜予修正。责令退赔、返还财产的性质均为刑事附带处理的民事责任方式,不宜具有相对于其他民事债务的优先性。追缴不是被害人针对占有型犯罪的唯一救济途径,应允许被害人就未被退赔的财产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对赃物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宜区分是否基于原权利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分别处理;对赃款虽一般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应注意区分特殊情况。
孔令通[3](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认为《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翁武耀[4](2021)在《论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刑事立法完善——基于意大利不申报罪刑事立法及适用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现行逃税罪刑事立法存在犯罪主体范围狭小、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定罪量刑的不公平差别对待、主观要件缺乏逃税目的的明确规定、逃税金额的累计规则不当,以及不申报逃税行为的界定过于简化、针对不申报逃税行为的入罪门槛相对过低、刑事处罚相对过重等问题,由此形成逃税定罪处罚立法的结构性失衡。《刑法修正案(七)》出台至今已经过去十多年,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税收法治建设也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在此背景下,可借鉴意大利不申报(逃税)罪刑事立法及相关司法判决和学说观点。我国税收犯罪刑事立法理念应当转变为以打击逃税等税收实害行为为基准,而逃税犯罪刑事立法需要在严密刑事打击法网、充分维护国库利益的同时,强调刑法谦抑性原则并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立法完善具体包括以具有申报义务来限定犯罪主体、限制逃税比例入罪门槛的应用范围、原则上不加总不同税种的逃税金额、主观要件增加逃税目的、消除扣(收)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逃税定罪处罚方面的差异,以及针对不申报逃税行为明确界定构成条件、在入罪门槛与处罚标准上差别化对待等。
刘朝阳[5](2021)在《央行国库在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作用研究 ——以J省为例》文中指出
申方园[6](2021)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发展较快,对人民生命健康、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面临着诸如原告主体资格存在争议、惩罚性赔偿金计算方法不明确、惩罚性赔偿金处置规则不合理、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罚款的协同性不足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食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的作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不利于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此,本文拟从惩罚性赔偿的原告主体资格、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惩罚性赔偿金的处置规则、惩罚性赔偿金与其他责任的协同性四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关于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规进行分析,同时对司法实践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建议。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主要的研究内容以及主要创新点等;第二部分介绍了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从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法律定位与价值功能入手论述,并结合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概念、特征、发展等深入分析,阐述了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下文进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和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中存在着的主要问题——原告主体资格存在争议、惩罚性赔偿金计算规则不明确、惩罚性赔偿金处置规则不合理以及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罚款的协同性不足,并对这些问题的原因及其导致的消极影响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包括在原告主体资格方面,提议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消费者协会、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资格;在惩罚性赔偿金计算方面,应明确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并明确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规则,提议采取多种倍数的赔偿方式,并设定最低赔偿额;在惩罚性赔偿金的处置方面,提议建立我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公益基金制度,可以由国务院的相关部门为食品安全公益基金制度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授权消费者协会负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监督使用;在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和罚款的协同性方面,提议建立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的抵扣机制,并在确定惩罚性赔偿金额时酌情考虑行政罚款等因素,实现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和罚款的协同。
张洋[7](2021)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运行规则建构——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民法典》第1234条规定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新添了责任类型,较民事责任"恢复原状"更贴合环境科学。但是,作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重要表现方式之一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仍面临着赔付规则过简、管理规则缺失和监督规则不足等运行问题。为此,应健全赔付规则,统一赔付对象为政府主导设立的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明文列明资金用途、酌情确定赔付方式;建立管理规则,体系化地建设"中央—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体系,同时制定完备的基金管理规则;加强对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流转、使用效果的监督,明确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承审法院、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公民五大监督主体,以及各自的监督方式。
陈凯[8](2021)在《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文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这一新的功能和定位,因此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预算作为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角色。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基础的现代预算制度,其目标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讲求绩效和公开透明,而现代预算制度最直接表现形式就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决算差异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直接结果,对于充分把握预算管理水平,发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立足于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深入分析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在系统呈现预决算差异特征事实的基础上,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对其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探究影响我国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因素。首先,全方位、多角度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特征和演变趋势。结合我国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分别从总量层面、结构层面、区域异质性层面等不同角度对预决算支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次,根据预决算差异背后的逻辑,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并结合我国预算功能取向,为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充分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并根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阶段的全周期运行特点,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两个维度梳理出可能影响预决算差异的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主体互动因素,并借助实证分析框架进行实证检验。第三,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法,分别利用基于R2的夏普利值分解和MQ指数测度不同因素对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探寻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来源,充分认识我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第四,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内部动态特征,结合从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预算周期,分析预决算差异在年度内普遍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倒V型模式的原因。最后,通过借鉴美、法、日等国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践经验,更清晰认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推动我国的预决算差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各级政府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且存在结构性差别。整体特征分析发现:2013年以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均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支成为预决算差异的突出表现形式;2011年以后预决算差异度出现下降,但绝对规模不降反增,2017年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超过2011年达到新高;地方层面的预决算差异规模和差异度均高于中央;省级预决算差异、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三者呈倒“V”形,调整差异通常为正,执行差异通常为负,但是决算数通常仍会大于年初预算数。结构特征分析发现:支出科目越细化预决算差异越大,离散程度越高;中央预决算差异稳定度更高,且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节能环保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而地方在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总体大于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区域特征分析发现,调整差异的区域特征明显,但执行差异的区域特征并不明显,其中东部地区调整差异更小,因此总体来看东部地区预决算差异小于中西部地区。(2)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不可预知性、非对称性、成因多样性、适度性,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具有的五大属性决定了预决算差异的复杂性,因此认识预决算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要从导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出发,分类视之,即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基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二维逻辑框架,将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归类为六类——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和主体互动因素。(3)通过预算管理主体间的博弈分析发现,财政部门、支出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的互动行为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进而影响预决算差异。预算编制过程中,影响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的因素有: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削减比例、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的成本、支出部门虚报预算的成本、财政部门和支出部门的信息不对称从程度会影响预算编制过程的均衡结果。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表明,由于预算规模既定,社会获得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总量也是一定的,而这种竞争活动是需要相应成本的,其最终结果应该是某种“负和”的社会损失。预算监督过程中,通过分析是否财政结余的博弈过程发现,均衡结果与监督部门对未及时结余的惩罚力度F、实质结余资金规模B、结余后第二年度的削减规模、支出部门选择不结余的处理成本、监督部门选择监督的成本有关。(4)通过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对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的回归发现,经济不确定程度、转移支付占比、晋升压力、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速、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透明度会显着影响预决算差异。内部动态特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各因素的作用路径不同,对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影响存在不同,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显着而执行差异中不再显着——经济预测偏差、财政收入增速和财政透明度,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不显着而预算执行差异中显着——经济不确定程度、财政分权、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人均GDP。(5)通过利用Shapely分解和MQ指数对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贡献度分解,发现我国的预决算差异最主要的来源是制度因素和管理因素,并同时受到经济因素影响。其中制度因素主要作用于影响调整差异,管理因素在执行差异中的作用更为明显。(6)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具有地区异质性,通过分析发现东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官员晋升压力、财政收入增速、财政分权;中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分权、人均GDP和转移支付占比;而西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收入增速、经济增速和转移支付占比。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影响因素结构存在一些规律性变动——转移支付的贡献度呈下降趋势,宏观经济预测差异的贡献度呈上升趋势。总体来说,我国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预决算差异。我们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分类施策——“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执行效率,更好履行政府受托责任。要认识到我国当前阶段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是制度性因素和管理因素,以及预算调整差异和预决算执行差异性质的不同,未来需不断优化制度并强化预算管理。具体政策建议为:一是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强各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理顺政府间收支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宏观预测能力,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四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流程,建立预算调整控制机制。五是优化制度设计,协调预算主体良性互动,完善预算监督体系,营造公开透明预算环境。六是强化绩效意识,将预决算差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许鹏[9](2021)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债券信用评级是对某一发行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程度或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按一定标准分类标示高低等级的经济活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随着地方债券发行应运而生,为市场相关方评估地方政府债务偿付能力和信用风险状况提供信息服务,并成为推动地方债券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目前,国内学者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研究多集中于债券运行机制或发行定价等方面,少有基于国际经验,从信用评级层面展开讨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尚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文的研究价值。本文认为,首先,信用评级是地方债券发行的必备要件,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和总体信誉度的综合评估,贯穿于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各个环节,对债券定价、市场交易、风险管理等方面起到制度保障作用。其次,当前中国地方债务存在管理不规范、过度举债以及隐性负债风险聚集等问题。信用评级可以详细、全面地揭示地方财政收支和债务管理状况,对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规范地方举债行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均有重要推动作用。第三,国外成熟市场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时间较长,在评级方法、配套制度和监管环境等方面上积累了大量先进做法,中国可以取长避短,充分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推动自身地方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第四,未来随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的不断分化,地方债券信用利差势必进一步走阔,从而放大市场投资人面临的信用风险。信用评级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最直观、专业的综合评价,可以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影响,减少信息获取成本,为投资人提供决策依据。第五,加强中国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关系到本土评级机构发展和评级行业质量整体提升,有助于增强中国在评级领域的权威性和话语权,抵制国际评级霸权主义,维护中国政府和企业的信用安全和经济利益。本文指出,地方政府债券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上发展最快的品种之一,其既是一种创新型财政政策工具,又是规范地方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抓手。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信用评级失效,市场定价失真,信息披露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本文从发挥债券信用评级作用、改进债券监管制度、建立债券保险制度和设立地方债务数据库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初登历史舞台之时,国外市场发展已相对成熟,如美国三大评级公司开展市政债券评级业务已近百年历史,评级体系完备,评级框架、方法和理念成为国际公认标准,评级质量在充分的历史数据中得到验证;日本本土评级机构在行业政策扶持下发展迅速,在与国际评级公司的市场竞争不落下风,占据国内地方债券评级业务的半壁江山;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高,为本国债券市场吸引到大量外国资本;印度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代表,在市政债券评级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尝试。本文通过国际比较分析,充分论述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信用评级在运行机制、制度设计、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各自特点和发展经验,对其中优缺点加以深入分析,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四方面借鉴之处,一是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二是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三是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四是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在实践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方面,本文阐述了国际评级机构关于市政债券信用评级的模式、流程和应用,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评级指标选取和结构设计方面做出针对性安排,构建了多层次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以2015至2018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样本数据为基础,运用熵值法测算出各层级评级指标的权重,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可以说,本文开展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独立性更强,评级结果的区分度和准确度更高,评级信息更加公开与透明。最后,对改进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提出政策建议,包括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等方面。总体上,本文从历史脉络出发,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和信用评级的演化历程和发展趋势,方法应用和制度安排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论述了其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从国际视角出发,对国内外地方债券特征和信用评级机制加以多方位对比分析,总结其中的优缺点,并汲取有益经验,提出对中国的借鉴之处;从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出发,创新性地设计并运用更贴近中国国情且更具有效性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可以说,本文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发挥信用评级在规范地方债务管理,提升债券市场化水平,增强市场各方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李晓鹏[10](2021)在《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文中研究指明城镇化是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载体,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与必由之路。日本城市化发展已在上世纪末基本完成,且经验良多,能够为中国城镇化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中国现代城镇化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60.6%,成绩斐然。但相比于成熟工业化国家近80%的城镇化水平,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在经济增速放缓及前期积累的城镇化问题集中释放的背景下,中国当前及未来城镇化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无论从前期理论研究还是从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实践来看,财政支出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改革开放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财政支出的推动作用,但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某些问题,部分也由财政支出问题所致,并且多数城镇化问题也必须通过财政支出手段予以解决。面对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与中国部分制度问题的阻滞,迫切需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与革新财政支出机制来解决中国当前及未来所面临的城镇化问题,以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文章核心点是研究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在论文思路与结构安排上,首先对核心概念进行多维度分解,将财政支出分解为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四个维度,将城镇化分解为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与城乡关系四个维度,进而确定两个核心概念相应维度之间的多个重要关系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文章将对日本城市化发展特征及城市化发展中财政支出作用的多维度分析作为研究起点,并在日本经验启示的基础上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框架。在中国实践部分的行文安排上,论文采用发展实践概述、理论与数理分析、实证分析的研究脉络。文章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日本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人口城市化水平较高(主要是战后),城市空间布局经历由失衡到均衡的序贯增长过程,城乡关系状况良好(主要是战后)。战前与战后实践总体表明,日本城市化发展与财政支出规模间存在相互促进的正相关关系,但一定时期内财政支出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都将对城市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日本战前生产性财政支出水平极高,战后城市化高速增长期生产性财政支出占比缓慢下降,在城市化后期消费性或民生性财政支出显着增加。战前财政集权致使城市空间发展极化;战后日本市町村的财政分权态势较为均衡,城市化空间形态也呈现先“聚”后“散”的序贯特征,大中小城市发展整体较为均衡。日本财政支出对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与农业兼业经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日本经验对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及对中国从财政支出方面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启示。第二,在公共产品非过度拥挤状态下,公共产品供给有助于经济集聚水平提升,经济集聚水平提升也会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在实际中表现为在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收入分配与福利公平需求方面,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的空间经济数理模型分析发现,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集聚或城镇化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基于1982-2018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分别进行静态面板与动态空间面板模型计量分析,实证结论与理论分析结果一致。第三,财政支出结构的适时调整能够从提高经济增长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公共产品偏好结构、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与福利不公平状况、提升城镇空间综合承载力四个方面推动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模型分析发现,由公共资本效率与公私产品偏好结构变化所推动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对劳动力城乡转移决策及流动均衡具有重要影响。基于1982-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构建时间序列协整模型计量分析得出,财政支出结构中服务性支出比重与城镇化质量间存在倒“U”型关系;进一步的省级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分析得出了财政支出结构中各类服务性财政支出对城镇化质量的具体影响。第四,财政分权能够通过财政激励、财政竞争与提升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三个方面提升城镇化效率,但也会因财政资源分配差距产生的“马太效应”而导致城市发展出现两级分化。财政分权、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在公共产品拥挤条件下,财政分权程度会对城镇化水平产生倒“U”型影响,并在土地拥挤假设下得出城市群形态是城镇空间布局的最优形态。对中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与县级地区各层级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的核算结果发现,层级越高的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越高,人口的平均流入规模越大。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的动态面板模型与分位数模型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有助于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并且城镇化水平越高,该边际影响越大。第五,财政支出能够扩大城乡市场规模,支撑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但实践中常常因城乡财政配置结构失衡而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当城镇存在公共投资而乡村没有时,农业产出会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会拉大;而当公共资本存在并按适当比例向乡村农业转移时,不仅会提升农业产出水平,还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基于1997-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对数平均迪氏分解(LMDI)分析发现,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产出增加具有正向影响。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发现,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有所不同。基于2007-2019年面板校正标准误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财政支出相对规模的增加、服务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均能够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占比与城乡收入比之间虽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着。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为:(1)将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财政支出维度)与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城乡关系(城镇化维度)相关联,并根据日本经验与中国城镇化发展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构建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多维度分析框架。(2)将财政支出引入传统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垄断竞争空间经济模型,并根据理论分析需要,建立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模型,财政分权、城市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模型,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模型,并获得有价值的分析结果。(3)在实证研究方法上选用了适用且较为前沿的动态空间面板计量模型、时间序列协整分析模型、动态面板模型等计量方法,对问题进行多角度、多方法、多数据类型实证分析,以保障经验研究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二、关于加强国库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加强国库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发展进程 |
二、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下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管理者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
(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和内部监督日趋弱化 |
(三)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脱节 |
(四)预算和核算体系不完善 |
(五)财务管理与报表分析的评估标准设置不合理 |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现实应用中的应对策略 |
(一)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
(二)加强内部管理,稳固基础工作 |
(三)实现权力和利益的有效分配 |
(四)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
(五)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
(3)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
一、边郡管理系统 |
二、内郡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
一、工类 |
二、矿业类 |
三、商业类 |
第二节 军事类 |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
一、农林类 |
二、水利类 |
第四节 畜牧类 |
第五节 仓储类 |
下编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
引用谱录简称 |
参考文献 |
职官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4)论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刑事立法完善——基于意大利不申报罪刑事立法及适用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不申报罪在意大利税收刑法中的定位与立法缘由 |
(一)意大利税收犯罪刑事立法理念演变与现行罪名体系 |
(二)不申报罪的立法内容和保护法益 |
二、意大利不申报(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与处罚 |
(一)犯罪主体 |
1. 所得税、增值税的申报义务主体 |
2. 企业的管理人、清算人或代表人 |
3. 委托他人实施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
4. 有扣缴税款申报义务的主体 |
(二)客观要件 |
1. 申报的类型 |
2. 不申报行为的构成 |
3. 不申报行为的排除:形式问题的申报 |
(三)入罪门槛 |
1. 门槛的设置 |
2. 逃税金额的确定 |
(四)主观要件 |
(五)刑事处罚 |
(六)相关适用问题 |
三、我国逃税罪刑事立法修正的必要性与意大利经验的可借鉴性 |
(一)我国现行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刑事立法问题 |
1. 逃税罪刑事立法的共通性问题 |
2. 专门针对不申报行为逃税罪刑事立法的问题 |
(二)我国逃税罪刑事立法修正背景和意大利经验的可借鉴性 |
1. 我国税收犯罪刑事立法理念的转变 |
2. 意大利不申报罪刑事立法对我国的可借鉴性 |
四、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刑事立法完善建议 |
(一)关于逃税罪刑事立法共通性问题的完善 |
1. 以是否具有申报义务确定犯罪主体 |
2. 合理化入罪门槛规则 |
3. 增加逃税目的以完善主观要件 |
4. 完善扣(收)缴义务人逃税条款 |
(二)关于仅涉及不申报行为逃税罪刑事立法问题的完善 |
1. 不申报行为的明确界定 |
2. 入罪门槛与处罚标准的差别化 |
(三)关于不申报行为逃税罪适用问题的明确 |
五、结语 |
(6)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性 |
1.4.2 不足 |
第2章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基本理论 |
2.1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分析 |
2.1.1 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
2.1.2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概念与特征 |
2.1.3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的价值与功能 |
2.2 惩罚性赔偿制度基本理论分析 |
2.2.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展 |
2.2.2 惩罚性赔偿的功能 |
2.2.3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 |
2.2.4 补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比较分析 |
2.3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2.3.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2.3.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第3章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 |
3.1.1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法规梳理 |
3.1.2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法规分析 |
3.2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惩罚性赔偿的原告主体资格存在争议 |
3.2.2 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不明确 |
3.2.3 惩罚性赔偿金的处置规则不合理 |
3.2.4 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和罚款的协同性不足 |
第4章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建议 |
4.1 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原告主体资格 |
4.1.1 明确消费者协会提起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资格 |
4.1.2 明确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资格 |
4.2 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计算方法 |
4.2.1 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 |
4.2.2 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 |
4.2.3 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倍数 |
4.3 明确惩罚性赔偿金的处置规则 |
4.3.1 借鉴日本消费者团体诉讼制度经验 |
4.3.2 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公益基金制度 |
4.4 加强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和罚款的协同性 |
4.4.1 加强惩罚性赔偿金与罚金的协同性 |
4.4.2 加强惩罚性赔偿金与罚款的协同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运行规则建构——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实践检视 |
(一)赔付规则过简 |
1. 赔付对象乱 |
2. 赔付金用途笼统 |
3. 赔付方式粗糙 |
(二)管理规则缺失 |
(三)监督规则不足 |
三、健全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赔付规则 |
(一)统一赔付对象为政府主导设立的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 |
(二)明文列出资金用途 |
(三)酌情确定赔付方式 |
四、建立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管理规则 |
(一)体系化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 |
(二)制定完备的基金管理规则 |
五、完善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监督规则 |
(一)明确监督主体 |
1. 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 |
2. 承审法院 |
3. 检察机关 |
4. 环保组织 |
5. 公民 |
(二)拓展监督方式 |
1. 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的监督方式 |
2. 承审法院的监督方式 |
3. 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 |
4. 环保组织的监督方式 |
5. 公民的监督方式 |
六、结语 |
(8)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预决算差异 |
1.4.2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 |
1.4.3 预决算差异度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研究创新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预决算差异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预决算支出差异分析的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 |
2.2.3 晋升竞争理论 |
2.2.4 政府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分析 |
3.1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制度现状分析 |
3.1.1 预算编制的制度现状 |
3.1.2 预算执行的制度现状 |
3.1.3 决算审查的制度现状 |
3.1.4 结转结余的制度现状 |
3.1.5 其它相关制度现状 |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分析 |
3.2.1 全国层面 |
3.2.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2.3 省级层面 |
3.2.4 部门预算层面 |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结构特征分析 |
3.3.1 全国层面 |
3.3.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3.3 省级层面 |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区域特征分析 |
3.5 中国预决算差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5.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立法层级不够高 |
3.5.2 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调整差异较大 |
3.5.3 公共决策与预算衔接不畅 |
3.5.4 部门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 |
3.5.5 预算管理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 |
3.5.6 约束机制不健全,未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3.6 本章小结 |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及成因研究 |
4.1 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 |
4.1.1 普遍性 |
4.1.2 不可预知性 |
4.1.3 非对称性 |
4.1.4 成因的多样性 |
4.1.5 适度性 |
4.2 中国预决算差异的基本判断 |
4.3 预决算差异的分析框架及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技术因素 |
4.3.2 制度因素 |
4.3.3 政策因素 |
4.3.4 经济因素 |
4.3.5 管理因素 |
4.3.6 主体互动因素 |
4.4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客观定位 |
4.5 本章小结 |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分析 |
5.1 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概述 |
5.2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 |
5.2.1 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5.2.2 部门预算编制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2.3 不完全信息两期序贯博弈(部门预算博弈策略) |
5.3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 |
5.3.1 博弈特点 |
5.3.2 策略空间 |
5.3.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3.4 均衡分析 |
5.4 预算监督:支出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 |
5.4.1 博弈特点 |
5.4.2 策略空间 |
5.4.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4.4 均衡分析 |
5.5 影响因素分析与政策启示 |
5.5.1 主体博弈因素分析 |
5.5.2 政策启示 |
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分析 |
6.1 回归模型设定 |
6.1.1 静态面板模型 |
6.1.2 动态面板模型 |
6.2 变量与数据来源说明 |
6.3 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 |
6.4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成因的实证结果 |
6.5 时空异质性分析 |
6.5.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6.5.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成因的贡献度分解 |
7.1 测度贡献度的基本原理 |
7.1.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夏普利值分解 |
7.1.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2 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分解 |
7.2.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2.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3 预决算差异贡献度的内部动态分析 |
7.3.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3.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4 时空异质性分析 |
7.4.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7.4.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7.5 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主要成因 |
7.5.1 调整差异的成因分析 |
7.5.2 执行差异的成因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预决算差异的国际比较研究 |
8.1 美国 |
8.1.1 美国联邦政府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1.2 美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2 日本 |
8.2.1 日本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2.2 日本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3 法国 |
8.3.1 法国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3.2 法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4 国际经验及启示 |
8.4.1 健全法律体系,提高预算法治化水平 |
8.4.2 预算编制科学精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
8.4.3 严控预算调整,强化监督问责 |
8.4.4 预算信息充分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基本原则 |
9.2.1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
9.2.2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
9.2.3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
9.2.4 坚持系统观念 |
9.3 相关政策建议 |
9.3.1 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 |
9.3.2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
9.3.3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降低预算调整差异 |
9.3.4 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严控预决算执行差异 |
9.3.5 完善预算监督约束体系 |
9.3.6 预决算差异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2016-2019年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59个部门) |
附录二:各国预算和决算相关数据 |
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析 |
1.2.1 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
1.2.2 地方政府偿债能力 |
1.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1.2.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1.2.5 信用评级模型构建 |
1.2.6 国际信用评级的垄断与霸权 |
1.2.7 对相关研究的评析 |
1.3 研究方法、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债券涵义与相关理论 |
2.1 涵义界定与辨析 |
2.1.1 地方政府债务 |
2.1.2 地方政府债券 |
2.1.3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 |
2.1.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2.2 相关理论及评述 |
2.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2 发行债券风险理论 |
2.2.3 政府债务风险理论 |
2.2.4 信用风险理论 |
2.2.5 信用评级理论 |
2.2.6 相关理论评述 |
第3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历程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和成因 |
3.1.1 地方债务现状 |
3.1.2 地方债务演化进程和成因分析 |
3.2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及发行情况 |
3.2.1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 |
3.2.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
3.3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结 |
3.3.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3.3.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4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演进过程 |
4.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 |
4.1.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基本原则 |
4.1.2 两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对比分析 |
4.1.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必要性 |
4.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与现状 |
4.2.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 |
4.2.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历程 |
4.2.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现状 |
4.3 当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市场吻合度分析 |
4.3.1 地方债务的软预算约束导致评级结果同质化 |
4.3.2 评级信息披露不充分使评级缺乏可信度 |
4.3.3 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制约了评级业务发展 |
4.3.4 评级行业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及信用评级的国际经验 |
5.1 美国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1.1 市政债券特征 |
5.1.2 市政债券监管制度 |
5.1.3 市政债券信用评级 |
5.1.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2 日本地方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2.1 债券特征 |
5.2.2 债券监管制度 |
5.2.3 债券信用评级 |
5.2.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3 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3.1 债券特征 |
5.3.2 债券监管制度 |
5.3.3 债券信用评级 |
5.3.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4 印度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4.1 市政债券特征 |
5.4.2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5 国际评级机构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分析 |
5.5.1 标准普尔公司评级方法 |
5.5.2 穆迪公司评级方法 |
5.6 国际经验总结和借鉴 |
5.6.1 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 |
5.6.2 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 |
5.6.3 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 |
5.6.4 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 |
第6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设计与应用 |
6.1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构建 |
6.1.1 基本原则和评估步骤 |
6.1.2 评级指标选取与样本描述 |
6.1.3 评级指标权重确认 |
6.2 评级指标得分和评级结果测算 |
6.2.1 评级指标得分处理过程 |
6.2.2 评级结果分布状况 |
6.3 信用评级结果的区域性分析 |
6.4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评价 |
6.4.1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与创新 |
6.4.2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有效性分析 |
第7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 |
7.2.2 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
7.2.3 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
7.2.4 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 |
7.2.5 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 |
7.2.6 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 |
7.2.7 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 |
7.2.8 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日本工业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与城市化问题 |
1.2.2 城镇化动力机制、发展规律与中国实践 |
1.2.3 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城镇化 |
1.2.4 财政支出结构、城镇化与城镇化质量 |
1.2.5 财政分权、空间经济效率与城镇化 |
1.2.6 财政支出与城乡关系 |
1.2.7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城镇化 |
2.1.2 财政支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财政支出理论 |
2.2.3 城镇化相关理论 |
2.3 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多维度分析 |
3.1 日本概况及工业化发展历程 |
3.2 日本城市化发展概况 |
3.3 日本人口城市化发展实践 |
3.4 日本城市空间形态演变 |
3.5 日本城乡关系发展特征 |
3.6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经验与启示 |
4.1 日本财政制度沿革概述 |
4.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分析 |
4.2.1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规模效应 |
4.2.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结构效应 |
4.2.3 日本财政分权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 |
4.2.4 日本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 |
4.3 日本经验与启示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5.1 中国城镇化发展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5.1.1 中国城镇化发展特征 |
5.1.2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规模变迁 |
5.2 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的互动逻辑 |
5.2.1 公共产品与经济集聚 |
5.2.2 财政支出规模的城镇化发展效应 |
5.2.3 财政支出、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5.3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5.3.1 变量选取、数据说明与数据准备 |
5.3.2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3 动态空间面板回归分析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研究 |
6.1 中国城镇化质量与财政支出结构实践 |
6.1.1 中国城镇化质量状况 |
6.1.2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演变 |
6.2 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6.2.1 财政支出结构的城镇化发展效应分析 |
6.2.2 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6.3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实证分析 |
6.3.1 时间序列协整分析 |
6.3.2 省级面板数据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7.1 中国财政分权与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1.1 中国财政分权概述 |
7.1.2 中国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2 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理论分析 |
7.2.1 机理分析 |
7.2.2 数理分析 |
7.3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7.3.1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的影响 |
7.3.2 中国央地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省级面板数据 |
7.4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研究 |
8.1 中国城乡关系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8.1.1 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实践及成因分析 |
8.1.2 中国城乡关系健康发展对财政支出的现实需求 |
8.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8.2.1 财政支出的城乡关系发展效应 |
8.2.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的影响:数理分析 |
8.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实证分析 |
8.3.1 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LMDI分解分析 |
8.3.2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以社会保障为例 |
8.3.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8.4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四、关于加强国库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探析[J]. 柳美芝. 时代金融, 2021(22)
- [2]论追缴[J]. 梁展欣. 刑事法评论, 2019(01)
- [3]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4]论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刑事立法完善——基于意大利不申报罪刑事立法及适用的启示[J]. 翁武耀. 经贸法律评论, 2021(04)
- [5]央行国库在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作用研究 ——以J省为例[D]. 刘朝阳. 吉林财经大学, 2021
- [6]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D]. 申方园.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7]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运行规则建构——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的分析[J]. 张洋. 南海法学, 2021(03)
- [8]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D]. 陈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10)
- [9]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D]. 许鹏. 吉林大学, 2021(01)
- [10]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D]. 李晓鹏. 河北大学,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