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城镇人工煤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高宏[1](2020)在《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志广泛编纂,积累了丰富的编纂理论和经验,本文以省级旅游志为研究对象,从编纂的角度考察了旅游志编修源流、背景和体例,对旅游志的内容、特点、价值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对旅游志内容梳理的基础上回顾了当代旅游的发展变迁。当代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经四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代旅游业白手起家,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挫折但徘徊前行,拨乱反正之后,在改革开放之初,旅游业开始崭露头角,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被国家确定为支柱产业。为适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调整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扩大旅游的空间和地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居民收入增加,旅游出行人数和旅游消费大幅度增长,旅游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旅游业资料的收集和汇编,总结旅游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反映旅游发展的历史进程已经成为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政府开始编修旅游志。旅游类志书的编纂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地方志在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元素就是志书记述的一个重要方面。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旅游类专志开始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志书也愈来愈丰富,出现了包括山志、水志、寺庙志、湖泊志、名胜志等诸多的旅游类志书,民国时期,名胜、古迹被纳入志书定例,逐步奠定了当代旅游志的基础。当代志书编纂过程中,旅游起初是作为部分区域志的篇章之一,随着旅游发展,逐步单独成志,并成为省级志书中一个重要的分志。首轮省级旅游志各地启动时间不一,发展极不平衡,纂修部门多,既有旅游部门,也有外事部门,还有外事部门和旅游部门联动修志。20世纪90年代后期,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开始部署,省级旅游志的续修也开始启动,但由于首轮志书进展不一,故仅有7个省份完成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的编纂。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过程中呈现出工作体制的一致性、机构人员的趋同性、工作程序的相似性、志书编纂和旅游业发展不对称等特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根据各省旅游的实际情况和资料情况,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拟定的相关规定,对志书结构进行设计和规划。篇目主要采用篇(编)、章、节三级,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者、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经营与管理等篇章。两轮志书基本都采用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设序言、凡例、概述、卷目等,为全书之纲。省级旅游志的文体,在遵循传统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志记述内容的情况,尤其景区景点景色的记述,略微有些创新和变通。两轮志书相比较,体例结构既有继承,也有变革和发展。篇章数量有所损益;篇目分类由“静”到“动”,与时俱进,更加科学;体裁运用更加丰富和合理;文风更加精炼、简洁和实用。省级旅游志主要记述了旅游资源与开发、旅游线路与规划、旅游类型、旅游市场、旅游服务施设、旅游管理等事象。在这些记述的内容中,展现了当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变迁:旅游活动类型更加丰富、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后起勃发、消遣性旅游幅度增大、自费旅游和自助旅游增加;旅游的时空极大拓展,客源地和目的地全球化,旅游时间更加灵活;旅游业的属性从外事接待逐步向经营接待型转变,最终形成旅游产业;旅游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旅游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得到极大的改善;旅游功能也更加多元。省级旅游志在多方面都具有价值,不仅是记录区域旅游发展的载体,也是经济和文化史料的重要来源;在旅游开发中,是旅游宣传的重要工具和信息来源,旅游规划与开发的重要参考,旅游商品开发的重要借鉴。对于旅游文化研究、旅游史研究、区域经济史研究意义重大。省级旅游志编纂成果丰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在编纂组织时,存在组织机构的临设与调整、修志人员的不稳定性、内容不断调整和变化、编纂工作持续周期长等问题;在体例编排方面,篇目分类不够科学、篇目设置存在太“全”和太“简”等现象;在内容记述方面,存在遗漏、失真、地图运用不足、关联性不够等问题;在理论运用方面,对方志学理论和旅游学理论有待进一步融汇贯通。针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存在的问题,有待从资料收集、篇目设置、内容建构和理论创新四个方面进行着手,提高志书的编纂质量。在资料收集方面,加强微观资料、口述史料、网络资料和旧方志资料收集;在篇目的设置时,注意行业分工实际和发展、篇目标题客观简洁、篇目设置注意整体性和逻辑性;在内容建构上,凸显地域特色、彰显时代变化、突出专业性;在理论方面加强创新,尤其是加强对省级旅游志的续修理论的研究、正确处理旅游志和其他志之间的关系,力争早日构建形成旅游方志学。
潘科[2](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提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刘佳丽[3](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李晶[4](2011)在《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房地产税收的发展是矛盾和冲突的产物。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在解决矛盾过程中不断的变化、改革和进步的。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解决各种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产生了,在不断的矛盾调整中,房地产税收制度走向和谐与完整。时至今日,中国房地产税收面临着巨大的改革压力,将房地产税收改革推向风口浪尖:第一,走过极贫极弱的发展历史,在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探索着富国富民的道路,集30年的经验,走出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伴随着农村改革、工业改革、商业改革、财政改革、金融改革等改革进程,各个行业在进行着改革,各个部门在进行着改革。房地产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生活资料,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房地产行业也开始改革,以土地使用有偿化为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住宅自有化住房制度改革在中国开始广泛实施并全面推广。由于原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基于土地无偿使用而设置的,因此,房地产业的改革成为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动因。第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造成了房地产业和原有税收制度的冲突,这种冲突迫使政府必须改革原房地产税收制度,以适应房地产业的发展需求。第三,房地产业的发展引发了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在总量上的矛盾激化,结构上的矛盾亦格外突出。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情况,整个购房者作为主体,其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经济的发展是消费者至上,消费者利益受损必然导致房地产业畸形发展。为了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和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均衡,需要对原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改革。第四,在社会进步和社会生产过程中,中国社会财富占有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财富差距不仅表现在流量上,而且表现在存量上。为了缩小财富的差距,需要对收入分配政策的重点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调整流量即调整收入的差距,一是调整存量即调整财产的差距。正是在如此巨大的改革压力下,对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思考变得紧迫而意义非凡。论文分析我国房地产税收的社会经济基础,总结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从与房地产的影响关系与影响程度的角度,分析房地产价格的密切影响因素和一般影响因素;沿着历史的脉搏,探索房地产税收发展的历史轨迹,归纳现代房地产税收的改革历程,从税收要素的角度介绍房地产财产税、房地产商品税、房地产所得税和房地产其他税等房地产税种设置。之后,论文进行现行房地产税收的政治经济分析,分析房地产行业现行地租、税收、收费的状况及税费比重;分析现行房地产企业直接承担和间接承担的税收负担水平;指出在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存在着房地产税种安排略多、房地产重复征税略重以及房地产取得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税种设置欠妥等问题:在房地产财产税中存在着的城乡之间土地与房屋存在法律差异、个人拥有不同房产之间存在法律差异、计税依据设计不够公平、个人拥有经营性住房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在房地产商品税中存在着商品税体制滞后、商品税附加制度陈旧等问题;在房地产得税中存在着级差利润调整作用微弱、环保节能导向作用较弱、调节社会财富存量功能较弱和实现社会正义功能尚未得以发挥等问题;最后,对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现行房地产税收的制度创新的目标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税收制度的整体框架内,房地产税改革的目标应当是:确立房地产税在房地产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确立分类课征的房地产税收基本模式;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建立城乡企业与居民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建立房地产估价制度。在理论基础部分,主要从房地产税收政治学、房地产税收社会学、房地产税收伦理学、房地产税收经济学、房地产税收法学等角度,论述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在基本架构部分,主要确立租、利、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体制;确立房地产税收在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确立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结构;确立房地产税收的基本模式:建立城乡企业与居民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在相关制度部分,主要论证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所必需建立房地产估价制度。房地产按照评估价值计税的必要基础在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重复征税的变革、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增长和国际房地产税制的发展趋势。最后,论文提出现行房地产税收的制度创新的改革进程。根据房地产税收的改革目标,按照改革任务的逻辑关系,考虑各级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企业与居民对于税制改革的承受能力,房地产税收体系创新应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进行。2011-2015年,与“十二五”规划同期,形成房地产税收制度近期目标;2016-2020年,与“十三五”规划同期,形成房地产税收制度中期目标;2021-2025年,与“十四五”规划同期,形成房地产税收制度远期目标。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近期方案,提供对于城市居民住房普遍征收房产税、对城市居民用地普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房地产财产税改进方案,改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房地产商品税改进方案,在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方面、提供在建筑节能方面、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及使用方面和减排与循环经济方面的房地产所得税改进方案;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中期方案,提供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农村的房地产财产税改进方案,对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房地产商品税改进方案,将土地增值税并入企业所得税、试点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房地产所得税改进方案;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远期方案,提供推广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度、新设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房地产所得税改进方案。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在交易环节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遗赠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实现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目标。
卓百会[5](2019)在《中国资源型城市棕地再生空间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棕地的治理与再生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本文以中国“资源型城市”及其“棕地群”为研究对象,旨在从城市的视角和空间的层面探索我国资源型城市棕地问题的发生机理及其再生策略,其目的有三:一是梳理棕地再生理论与实践发展演变的时空脉络;二是探索、发现并总结资源型城市“棕地群”的空间规律或模式;三是构建资源型城市棕地再生多层级的空间策略体系。根据研究深度,文章将研究样本划分为文献梳理类、空间识别类、田野调查类以及实证研究类四类,通过遥感影像的人工识别、OSM城市空间数据的绘制以及工业历史资料的梳理等手段对资源型城市棕地群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由于近代中国、一五二五、三线建设以及改革开放时期特殊的工业化历程,我国资源型城市棕地群规模庞大、构成复杂、结构模糊,其治理和再生受多方因素的影响。资源型城市棕地群的空间分布呈现出“大离散、小聚集、罕均匀”的普遍特征,并且遵循发生机制决定空间格局、生命周期反映空间态势、主导产业影响空间形式、地理环境制约空间协同的一般规律。进而,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梳理并总结了棕地再生的已有经验:理论方面,艺术学、生态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以及环境工程学六个学科内的棕地再生相关理论历经探索、发展、成熟以及演化过程,已经形成较为明晰的阶段性特征;实践方面,大量案例的研究表明棕地再生主要呈现出区位、尺度和功能群体性转化特征。基于以上研究,本文从不同的空间层面构建了资源型城市棕地再生空间策略体系:以系统为核心的宏观策略、以模式为核心的中观策略以及以母题为核心的微观策略。最后,本文以代表性资源型城市——江西省瑞昌市为例,通过“全域旅游”工业体验区规划、江州造船厂工业废弃地及其重点节点的景观规划设计,对上述研究成果进行了应用和印证。本文认为,我国资源型城市棕地数量巨大、态势不一、模式不明,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再生法则,更不存在一劳永逸的规划方案。资源型城市棕地群的治理与再生具有系统性、过程性以及复杂性,需要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建筑、艺术、生态、环境工程、社会以及经济学等学科群的共同努力。棕地的治理与再生应当以可持续空间构建为目标,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融入到城市有机更新的更大过程中。
蔡晴[6](2006)在《基于地域的文化景观保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景观代表的是《世界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第一款中的“人与自然共同的作品”,阐明了以地域为基础实施的遗产保护的本质特征。本文在回顾自19世纪以来国际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和实践、我国自1930年代以来遗产保护运动的成就和美国遗产地保护的经验与方法的基础上,对文化景观概念的生成、内涵及在我国遗产保护中的具体应用作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基于遗产地的文化景观保护理论,初步建立了我国基于遗产地的文化景观保护区分类体系,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方法和策略。本文指出,文化景观的保护主要由历史景观保护管理与修复和自然生态保护管理与维护二部份工作组成;基于遗产地实施的保护是一种动态的遗产保护,是在遗产所依存的地方发展中的保护。依据我国的遗产特征,本文将我国的文化景观遗产地划分为历史的设计景观即历史园林及历史风景点景观、有机进化之残遗物(或化石)景观即大遗址景观、有机进化之持续性景观即聚落景观、基于传统审美意识的名胜地景观即风景名胜区四种类型,并认为历史的设计景观的保护是风格修复和风貌维护的过程;大遗址景观应根据其规模特征分别以遗址公园与遗址保护区方式保护;聚落遗产地的保护应强调生态意识和社区意识;风景名胜区保护应采用分类指导,一区一法,科学管理、定量监控。
刘锐[7](2019)在《大数据背景下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保驾护航,是国家赋予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测绘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发展,地理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大数据时代已然来临,为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转变监管思路,采取更加丰富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本文主要介绍了近年来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工作的相关情况,从测绘地理信息的法规制度、监管体制和监管技术等几个方面着手,结合国内外相关实践经验,运用公共管理市场失灵理论,从测绘法律制度、监管体制和信息化监管技术应用等方面对大数据背景下的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中的问题成因,探讨如何做好大数据背景下的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进监管创新,营造良好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发展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体系,最后从法律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和信息化监管技术应用等层面给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包括建立明确清晰的监管目标、建立监管的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应用等。
么红杰[8](2012)在《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文中认为科技发展规划,是政府对未来科技活动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政府对科技发展前景及科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战略预期。从1958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内蒙古一直不间断地分阶段进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与国家已经制订和实施了8个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内蒙古至今制定和实施了4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3个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对不同时期科技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回顾自治区成立以来内蒙古科技规划编制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自治区成立到改革开放(1947—1978),以“奠定基础,重点发展,迎头赶上”为目标,迅速建立起了强大的科研基础和完善的科研体系,这期间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后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呈现着不同的发展特征。第一阶段确立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和“面向、依靠”的战略方针,努力破除经济与科技脱节的旧体制,先后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七五(1986-1990)”科技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八五”(1991-1995)科技发展规划》。第二个阶段通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确立“创新、产业化”指导方针,调整科技基础结构,建设区域创新体系。1996年,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条例》;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区的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政策》。第三个阶段通过探索具有自治区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把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作为面向未来的总体策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这一方针,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五十年来,在国家宏观科技政策的大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事业顺应经济发展背景、科技发展面对的主要矛盾、科技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的变化,不断深入认识和正确把握区情,始终以制订、完善、实施科技规划作为科技战略发展的载体,引领科技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由“促进”到“支撑”,由“推动”到“引领”的历史性转变。但在科技规划实施过程中,内蒙古仍然存在重设计决策、轻执行评估;重行政指令、轻市场指导;重省市级层面的科技战略、轻旗县级层面等问题。特别是在科技规划实施绩效评估过程中,由于涉及面广、评价原则、方法较难把握、没有专项资金支持等原因,虽然内蒙古在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方面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但对于科技发展规划后续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的评估、评估之后的改进和动态更新与修正,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来终结则关注不够,尤其是缺少对科技规划整体实施效果的评估,使得花费了很大精力制订的规划在指导科技实践和进步方面发挥的效力有限。本文在查阅大量资料、内部辑刊等史料的基础上,开创性地综合回顾与总结了内蒙古科技规划五十年的发展历程,这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也是前人没有做过的工作,对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区域科技政策绩效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估的可行性路径选择与方法模型,为决策层今后树立开展科技规划绩效评价的理念提供了科学论证和方法选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而提出通过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规章制度和系列评估专业规范,加强评估方法的研究;加强科技评估环境建设,系统地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加快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步伐的建议。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9](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一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文中指出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显现其文明程度。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国家,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积淀了中华民族博大而精深的传统文化,其中蕴含的动物保护思想让我国早在黄帝时期就已有了明确的保护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的思想,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古代动物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开始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我国的法制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60余年的不懈努力,已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
彭飞[10](2017)在《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现状及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当前高速的城市化发展促进了城市内部的更新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此背景下,见证了城市工业发展的大量工业遗产存在着不同的命运,或被拆除,或是功能更新,改为他用。经过二十余年的实践积累,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改造所涉及的工业行业涵盖广泛,再利用的手段也丰富多样,城市层面或微观层面对工业遗产再利用研究的成果丰富,但全国情况的掌握却少有涉及。因此,本文在回顾既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案例收集,实地调研与工程实践,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不同的角度出发,研究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的现状与发展,结合时间和空间维度对工业遗产再利用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并运用GIS对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研究在时间上对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历程进行阶段划分;在空间上,借鉴我国当前成熟的区域划分理论,结合地域差异对工业遗产再利用分布密度、使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说明,分析了区域发展的进步与变化,发展过程中的异质与失衡。在此基础上,研究既有工业遗产再利用的模式划分,在探讨影响工业遗产再利用模式的主导因素过程中溯本清源,揭示了城市土地再开发行为的重要主导作用,从土地再开发角度将工业遗产再利用分为城市旧区改造、历史街区更新、产业用地置换与更新三类主要的再利用模式,并结合实际案例对三类再利用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剖析。研究了工业遗产再利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在该过程中的行为、影响、参与机制及如何对其行为进行制衡的策略。最后,本文对目前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从策划、设计到审批、实施的整个操作过程进行了研究。结合工业遗产的文物与非文物身份划分,主要针对非文物类工业遗产的运作流程、编制策略、技术手段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剖析。研究了目前运作流程中审批、操作、产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再利用编制策略的价值评估关键环节、不同技术手段使用的作用与影响。结合我国当前新的经济、社会形势,对未来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发展如何结合新常态、存量规划、体验经济等新的社会、经济、文化语境进行了分析与展望。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城镇人工煤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城镇人工煤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概念界定 |
五、研究架构 |
第一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背景 |
第一节 当代旅游业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
第三节 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增长 |
小结 |
第二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概要 |
第一节 旅游志编纂溯源 |
第二节 首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三节 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省级旅游志体例安排 |
第一节 省级旅游志结构设计 |
第二节 省级旅游志的体裁 |
第三节 省级旅游志的文体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体例比较 |
小结 |
第四章 省级旅游志记述的事象 |
第一节 旅游资源与开发 |
第二节 旅游线路与规划 |
第三节 旅游类型 |
第四节 旅游市场 |
第五节 旅游服务设施 |
第六节 旅游管理 |
小结 |
第五章 旅游志中旅游业的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旅游活动类型的变化 |
第二节 旅游时空的拓展 |
第三节 旅游业属性的变迁 |
第四节 旅游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
第五节 旅游设施的发展 |
第六节 旅游功能多元化 |
小结 |
第六章 省级旅游志的价值 |
第一节 资料价值 |
第二节 应用价值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小结 |
第七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组织工作问题 |
第二节 体例编排问题 |
第三节 内容记述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应用问题 |
小结 |
第八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优化建议 |
第一节 资料收集 |
第二节 篇目设置 |
第三节 内容建构 |
第四节 理论创新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古籍 |
二、地方志 |
三、资料汇编 |
四、着述 |
五、期刊论文 |
六、硕博论文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2)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思路 |
3 技术路线 |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与不足 |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砂石及采砂 |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
3 非法采砂 |
(二) 理论基础 |
1 治理理论 |
2 公共物品理论 |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
1 漳河概况 |
2 采砂情况 |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
1 采砂危害 |
2 治理情况 |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
(二) 原因分析 |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六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4)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目录 |
表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房地产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问题 |
1.1.2 房地产业积累了突出的发展矛盾 |
1.1.3 房地产业肩负着更多的发展责任 |
1.1.4 房地产税收实现快速稳定的增长 |
1.1.5 房地产税收改革进程滞后 |
1.1.6 房地产税收改革压力巨大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对国内外文献的分析 |
1.3 篇章结构及研究方法 |
1.3.1 篇章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和不足之处 |
1.4.1 论文创新之处 |
1.4.2 论文不足之处 |
2 房地产相关概念、种类与属性 |
2.1 房地产相关概念 |
2.1.1 土地与地产 |
2.1.2 房屋与房产 |
2.1.3 建筑物与构筑物 |
2.1.4 房地产与不动产 |
2.1.5 房地产业与建筑业 |
2.1.6 房地产税与财产税 |
2.2 房地产种类 |
2.3 房地产属性 |
2.3.1 房地产的自然属性 |
2.3.2 房地产的经济属性 |
2.3.3 房地产的社会属性 |
2.3.4 房地产的政治属性 |
3 房地产税收的社会经济基础 |
3.1 房地产体制 |
3.1.1 房地产的产权关系 |
3.1.2 房地产的所有制关系 |
3.2 房地产业发展 |
3.2.1 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 |
3.2.2 房地产业的发展状态 |
3.3 房地产价格表现形式与影响因素 |
3.3.1 房地产价格表现形式 |
3.3.2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 |
4 房地产税收的形成与发展 |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房地产税收 |
4.1.1 土地与房屋交易课税 |
4.1.2 土地使用课税 |
4.1.3 房屋使用课税 |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房地产税收 |
4.2.1 土地与房屋交易课税 |
4.2.2 土地与房屋使用课税 |
4.2.3 现代房地产税收改革历程 |
4.3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 |
4.3.1 房地产税收体系 |
4.3.2 房地产税种设置 |
4.4 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
4.4.1 2003~2008 年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
4.4.2 2008~2009 年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
4.4.3 2009年以来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
5 现行房地产税收的经济分析 |
5.1 房地产租、税、费关系分析 |
5.1.1 房地产租金与税收 |
5.1.2 房地产收费与税收 |
5.2 房地产税收水平分析 |
5.2.1 房地产税收绝对水平:从税收角度的观察 |
5.2.2 房地产税收相对水平:从地租和收纳角度的观察 |
5.3 房地产税收体系分析 |
5.3.1 房地产税种安排略多 |
5.3.2 房地产重复征税略重 |
5.3.3 房地产各环节税种设置欠妥 |
5.4 房地产财产税分析 |
5.4.1 城乡之间的土地与房屋存在法律差异 |
5.4.2 个人拥有不同房产之间存在法律差异 |
5.4.3 计税依据设计不够公平 |
5.4.4 个人拥有的经营性住房税收流失严重 |
5.5 房地产商品税分析 |
5.5.1 商品税体制滞后 |
5.5.2 商品税附加制度陈旧 |
5.6 房地产所得税分析 |
5.6.1 级差利润调整作用微弱 |
5.6.2 环保节能导向作用不足 |
5.6.3 调节社会存量财富功能较弱 |
5.6.4 社会正义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
5.7 总结 |
5.7.1 房地产税收职能:有作用但不可无限放大 |
5.7.2 房地产税收制度:有缺陷且不可被忽视 |
6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目标模式 |
6.1 理论基础 |
6.1.1 房地产税收社会学 |
6.1.2 房地产税收政治学 |
6.1.3 房地产税收伦理学 |
6.1.4 房地产税收经济学 |
6.1.5 房地产税收法学 |
6.2 基本架构 |
6.2.1 租利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体制 |
6.2.2 房地产税收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
6.2.3 房地产税收体系 |
6.2.4 房地产税收基本模式:确立分类房地产税模式 |
6.2.5 房地产税收目标模式:建立城乡企业与居民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制度 |
6.3 房地产估价制度 |
7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改革进程 |
7.1 近期方案 |
7.1.1 改进房地产财产税 |
7.1.2 改进房地产商品税 |
7.1.3 改进房地产所得税 |
7.2 中期方案 |
7.2.1 改进房地产财产税 |
7.2.2 改进房地产商品税 |
7.2.3 改进房地产所得税 |
7.3 远期方案 |
7.3.1 推广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度 |
7.3.2 新设遗产税与赠与税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5)中国资源型城市棕地再生空间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市:从“老工业基地”到“资源型城市” |
1.1.2 棕地:从“修复治理”到“再生利用” |
1.1.3 空间:从“多规合一”到“城市双修”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对象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步骤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和步骤 |
第2章 棕地的概念、特征及其空间再生动力机制 |
2.1 棕地问题或风险的产生 |
2.1.1 内因:工业化为场地注入了“毒性” |
2.1.2 外因:城市化使将场地包围其中 |
2.2 棕地的定义 |
2.2.1 北美地区的棕地定义 |
2.2.2 欧洲地区的棕地定义 |
2.2.3 东亚地区的棕地定义 |
2.2.4 棕地定义和内涵的扩充 |
2.3 棕地的类型 |
2.3.1 物质循环背景下的分类系统 |
2.3.2 国民经济行业体系背景下的分类体系 |
2.3.3 城市用地背景下的分类系统 |
2.4 棕地的核心特征 |
2.4.1 本体特征 |
2.4.2 空间特征 |
2.4.3 情感特征 |
2.4.4 美学特征 |
2.5 棕地再生的空间动力与机制 |
2.5.1 棕地再生的“原生”动力机制 |
2.5.2 棕地再生的“衍生”动力机制 |
2.5.3 棕地再生的“催化剂” |
第3章 资源型城市演变特征及其棕地现状调查 |
3.1 资源型城市的概念与历史阶段特征 |
3.1.1 资源型城市的概念 |
3.1.2 资源型城市的界定 |
3.1.3 中国资源型城市的历史成因及其阶段特征 |
3.2 资源型城市的类型及其分类体系构建 |
3.2.1 按资源类型划分 |
3.2.2 按生命周期划分 |
3.2.3 按城市规模划分 |
3.2.4 按地理环境划分 |
3.3 资源型城市棕地空间现状调查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发生机制决定空间格局 |
3.3.2 生命周期反映空间态势 |
3.3.3 主导产业影响空间形式 |
3.3.4 地理环境制约空间协同 |
3.4 典型资源型城市“棕地群”空间特征研究 |
3.4.1 石油:大庆市 |
3.4.2 煤炭:大同市 |
3.4.3 煤炭:锡林浩特市 |
3.4.4 铜矿:铜陵市 |
3.4.5 钢铁:攀枝花市 |
3.5 资源型城市“棕地群”空间问题总结 |
3.5.1 土地利用问题 |
3.5.2 生态安全问题 |
3.5.3 资源保护问题 |
3.5.4 材料循环问题 |
3.5.5 空间阻隔问题 |
第4章 棕地景观再生的理论与实践浅析 |
4.1 棕地景观再生理论及其发展脉络 |
4.1.1 探索阶段:1965-1985 |
4.1.2 发展阶段:1985-2005 |
4.1.3 成熟阶段:2005-2015 |
4.1.4 演化阶段:2015至今 |
4.2 棕地再生的学科体系构建 |
4.2.1 艺术学 |
4.2.2 生态学 |
4.2.3 建筑学 |
4.2.4 环境工程学 |
4.2.5 城乡规划学 |
4.2.6 风景园林学 |
4.3 棕地再生实践项目的区位特征分析 |
4.3.1 城市环境类 |
4.3.2 郊区环境类 |
4.3.3 自然环境类 |
4.4 棕地再生实践项目的尺度特征分析 |
4.4.1 建筑尺度:帕赛伊克纪念碑 |
4.4.2 场地尺度:西雅图煤气厂公园 |
4.4.3 社区尺度: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 |
4.4.4 城市尺度:底特律未来城市 |
4.4.5 区域尺度:国际建筑展埃姆舍公园 |
4.5 棕地再生实践项目的功能特征分析 |
4.5.1 生态类功能 |
4.5.2 文化类功能 |
4.5.3 教育类功能 |
4.5.4 休闲类功能 |
4.5.5 体育类功能 |
4.5.6 集散类功能 |
4.5.7 生产类功能 |
第5章 棕地再生的空间策略体系构建 |
5.1 棕地再生的空间层次及其再生影响因素 |
5.1.1 棕地再生的“空间策略”与“非空间策略” |
5.1.2 棕地再生的“空间策略”及其层次 |
5.2 宏观策略:“系统” |
5.2.1 “灰色系统”规划 |
5.2.2 “棕色系统”规划 |
5.2.3 “绿色系统”规划 |
5.2.4 “橙色系统”规划——工业遗产 |
5.2.5 “青色系统”规划——工业自然 |
5.3 中观策略:“模式” |
5.3.1 模式或原型的产生 |
5.3.2 工业闲置地的模式转化 |
5.3.3 矿业废弃地的模式转化 |
5.3.4 垃圾填埋场的模式转化 |
5.3.5 基础设施废弃地的原型转化 |
5.3.6 原型的空间谱系特征 |
5.4 微观策略:“母题” |
5.4.1 地形主导类母题 |
5.4.2 水体主导类母题 |
5.4.3 植被主导类母题 |
5.4.4 建筑物主导类母题 |
5.4.5 材料主导类母题 |
5.4.6 流线主导类母题 |
5.4.7 设备主导类母题 |
5.5 空间策略体系的整合 |
5.5.1 空间策略体系的融合——系统耦合 |
5.5.2 空间策略体系的操作——空间拓扑 |
5.5.3 空间策略体系的构建——“开放空间系统”规划与设计 |
第6章 系统综合体:瑞昌市“棕地群”景观规划设计 |
6.1 瑞昌市城市发展概况及上位规划背景 |
6.1.1 瑞昌市的基本区位条件分析 |
6.1.2 瑞昌市工业历史沿革分析 |
6.1.3 瑞昌市上位规划及相关政策 |
6.2 瑞昌市工业遗产和棕地现状调查与分析 |
6.2.1 古铜矿遗址 |
6.2.2 老工业基地 |
6.2.3 矿产资源地 |
6.2.4 码头工业镇 |
6.3 造船厂与码头废弃地景观再生案例研究 |
6.3.1 广州市中山岐江公园 |
6.3.2 新奥尔良市新月公园 |
6.3.3 旧金山市山岬公园 |
6.3.4 韩国统营市造船厂更新设计 |
6.4 宏观策略:全域旅游工业体验区规划 |
6.4.1 瑞昌市主要旅游资源单体评价 |
6.4.2 瑞昌市工业文化体验区的规划与模式选择 |
6.4.3 瑞昌市工业文化旅游廊道规划 |
6.5 中观策略:江州造船厂景观规划设计 |
6.5.1 场地历史脉络分析 |
6.5.2 场地现状条件分析 |
6.5.3 场地平面规划与设计 |
6.6 微观策略:造船厂空间详细设计 |
6.6.1 舾装码头设计 |
6.6.2 车间仓库设计 |
6.6.3 钢板堆场设计 |
6.6.4 露天船台设计 |
6.6.5 车间庭园设计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走向多学科交叉的棕地再生途径 |
7.2.1 系统性 |
7.2.2 过程性 |
7.2.3 复杂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欧洲城棕地市振兴相关项目或组织 |
附录 B 中国城市用地分类相关标准下的潜在棕地类型 |
附录 C 景观规划设计最终专题图纸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基于地域的文化景观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上篇 背景 |
第一章 持续变化的风景——以欧洲为基地的世界遗产保护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
第一节 世界文化景观及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与实践 |
第二节 世界现代自然遗产保护的思想历程 |
第二章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它的现状、成就、问题和建议 |
第一节 我国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 |
第二节 我国文化遗产管理的立法框架 |
第三章 美国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与实践 |
第一节 美国自然与文化遗产地保护运动观念和方法的成长 |
第二节 美国文化遗产地保护的观念、方法和管理框架 |
第三节.美国国家公园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管理框架 |
第四章 上篇小结:我们今天所处的位置 |
1. 研究的起点——西方和国际主流保护思想与实践的演变 |
2. 中国遗产保护的成就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
3. 美国的经验 |
4. 我们今天所处的位置 |
上篇附图 |
中篇 理论 |
第一章 文化景观:一种特殊的遗产类型 |
1. 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s)的含义 |
2. 在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中发现文化景观保护的价值 |
3. 文化景观保护对于我国遗产保护的特别意义 |
4. 文化景观的类型 |
5. 文化景观保护的特点 |
6. 文化景观保护规划要点 |
第二章 基于地域的保护:概念、理论与方法 |
第一节 保护区 |
第二节 超越保护区——保护地群: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和国家遗产区域(Heritage Area) |
第三节 建立我国的遗产保护地体系 |
第三章 文化景观保护与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
第一节 历史景观保护管理与修复理论 |
第二节 自然生态保护管理与维护理论 |
1. 游憩环境承载容量理论(Recreation Carrying Capacity,简称RCC) |
2. 可接受的改变极限理论(Limits of Acceptable Change,简称LAC) |
3. 娱乐机会谱(Recreation Opportunity Spectrum,简称ROS) |
4.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中篇附图 |
下篇 类型 |
第一章 历史的设计景观:《佛罗伦萨宪章》指导下的历史园林及景观设计保护的概念和方法——风貌维护与风格修复 |
第一节 历史园林及景观设计保护观念辨析 |
第二节 历史的景观设计的保护方法 |
第二章 有机进化之残遗物景观:大遗址保护的概念和方法 |
第一节 大遗址保护的基本观念 |
第二节 我国大遗址保护的方法 |
第三章 有机进化之持续性景观:聚落遗产地保护的观念和方法——从“建筑博物馆”(Building Museum)到“生态博物馆”(Ecomuseum) |
第一节 历史聚落的整体性保护 |
第二节 聚落保护与遗产地旅游业 |
第三节 生态博物馆的保护特征和方法 |
第四章 基于传统审美意识的名胜地景观: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理论和方法 |
第一节 我国风景名胜概念及其资源特征 |
第二节 我国现代风景名胜区制度的形成及其管理体制 |
第三节 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的对策研究 |
下篇附图 |
结语:导向成功的保护——达成文化景观遗产地的可持续演进 |
论文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 |
(7)大数据背景下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主要概念与理论分析 |
2.1 主要概念 |
2.1.1 测绘 |
2.1.2 地理信息 |
2.1.3 测绘地理信息市场 |
2.1.4 测绘地理信息监管 |
2.2 基本理论 |
2.2.1 政府管制与监管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公共利益理论 |
2.3 大数据背景下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内容与特征 |
2.3.1 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内容与目的 |
2.3.2 测绘市场的市场失灵特征 |
第三章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现状 |
3.1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概况 |
3.1.1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主体 |
3.1.2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客体 |
3.1.3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目标、内容及方式 |
3.2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的实施成效 |
3.2.1 规章制度方面 |
3.2.2 服务体系方面 |
3.2.3 市场管理方面 |
3.2.4 管理技术方面 |
第四章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存在信息监管安全风险,地理信息数据安全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
4.1.2 测绘单位资质水平良莠不齐,海量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质量难以保证 |
4.1.3 测绘行政执法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
4.1.4 地理信息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技术手段不足 |
4.2 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制建设方面 |
4.2.2 监管体制方面 |
4.2.3 技术应用方面 |
4.2.4 经费保障方面 |
第五章 国内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实践经验及启示 |
5.1 国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模式及启示 |
5.1.1 世界各国自然资源管理基本情况 |
5.1.2 国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模式 |
5.1.3 国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启示 |
5.2 国内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情况及启示 |
5.2.1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情况 |
5.2.2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启示 |
第六章 提高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水平的对策 |
6.1 总体监管制度建设方面 |
6.1.1 完善测绘监管法律法规 |
6.1.2 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 |
6.1.3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 |
6.1.4 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
6.2 大数据监管技术应用方面 |
6.2.1 进一步优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平台功能 |
6.2.2 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
6.3 资源保障方面 |
6.3.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 |
6.3.2 合理增加经费及资源配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统一监管与服务平台用户调研报告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理论层面 |
1.1.2 现实层面 |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我国宏观科技政策的研究综述 |
1.3.2 科技政策理论研究综述 |
1.3.3 区域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
1.3.4 科技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综述 |
1.3.5 少数民族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
1.3.6 内蒙古科技规划、政策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创新与特色 |
第二章 建国初期,内蒙古开始全面规划科技事业 |
2.1 国家确定集中科技资源解决经济建设关键问题的政策 |
2.1.1 “十二年”科技规划 |
2.1.2 《科研工作十四条》和《十年规划》 |
2.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科学发展规划《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 |
2.3 内蒙古自治区《1961——1962年科技发展纲要》和《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 |
第三章 内蒙古科技事业迎来“科学的春天”,科技规划更加注重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
3.1 国家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确立 |
3.1.1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与《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
3.1.2 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的确立——迎接新的世界产业革命的挑战 |
3.1.3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
3.2 内蒙古科技事业从瘫痪到恢复 |
3.2.1 建国以来自治区召开的第一次科学大会 |
3.2.2 自治区科技工作进入全面快速恢复发展时期 |
第四章 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三个层次科技计划 |
4.1 国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加速科技进步 |
4.1.1 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
4.1.2 “科教兴国”战略确立 |
4.2 内蒙古开始实施“八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科技三项改革稳步推进 |
4.2.1 内蒙古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
4.2.2 科研机构事业费管理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拨款制度改革政策 |
4.2.3 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成果丰硕 |
4.2.4 农村牧区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
4.2.5 民办科技机构崭露头角,成为科技改革新的“生力军” |
4.3 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3个层次科技计划 |
4.3.1 星火计划与振兴农村经济 |
4.3.2 火炬计划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
4.3.3 攻关计划 |
4.3.4 其它相关配套科技计划与政策 |
第五章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内蒙古 |
5.1 国家确立以创新为主线的科技政策 |
5.1.1 自主创新战略的提出 |
5.1.2 科技人才体系不断完善 |
5.2 科技计划集中集成,六大领域重点突破,自治区全面推进“科教兴区”战略 |
5.3 建立新型科研结构和区域创新体系 |
5.3.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及科研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出台 |
5.3.2 科研机构转制攻坚战 |
5.3.3 全区技术创新大会 |
5.3.4 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
5.4 新世纪之初科技基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
5.4.1 科技生产力布局136程 |
5.4.2 科技计划5226体系 |
5.4.3 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从“科教兴区”到“科技强区”转变 |
5.4.4 科技政策规划体系 |
5.4.5 科技投资结构 |
第六章 内蒙古科技发展的经验与反思 |
6.1 内蒙古科技事业五十年(1958-2008)的发展 |
6.2 值得借鉴的几条经验 |
6.2.1 以科技规划引领科技战略发展,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
6.2.2 加快原始创新步伐,充分发挥传统特色产业先发优势 |
6.2.3 通过技术进步重大项目推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 |
6.2.4 全力打造特色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取得显着成效 |
6.2.5 强化高层次引进和培养,实现科技资源的跨区域配置 |
6.3 有待反思的几个问题 |
6.3.1 科技政策与宏观政策关联度大,宏观政策的偏差易致科技政策的盲动 |
6.3.2 科技投入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受到制约 |
6.3.3 研究开发能力仍然不高,关键技术自给率低 |
6.3.4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受制约 |
6.3.5 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创新能力的发挥 |
6.3.6 科技创新制度与环境不健全影响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
6.4 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 |
6.4.1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宏观体系 |
6.4.2 在加大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研发平台和产业化载体的升级工作 |
6.4.3 推动激励自主创新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
6.4.4 强化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科技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
6.4.5 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
6.4.6 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科技观,整体推动科技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 |
第七章 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价 |
7.1 科技评价综述 |
7.1.1 科技评价的范畴和主要方法 |
7.1.2 我国科技评价的发展 |
7.2 内蒙古科技评价现状 |
7.3 以“十一五”为例,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 |
7.3.1 决策单元的界定与评价指标的选择 |
7.3.2 样本归集 |
7.3.3 样本运算及分析 |
7.4 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的建议 |
7.4.1 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 |
7.4.2 加强对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健全科技评估专业规范 |
7.4.3 系统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统筹科技评估环境建设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一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部分中国大陆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 |
第一章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发展期(1949~1977) |
第二节全面建设期(1978~1999) |
一、有关非法狩猎、走私的规定 |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条例中的规定 |
三、有关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的规定 |
第三节繁荣创新期(2000~至今) |
一、打击非法捕猎、走私野生动物力度增加 |
二、野生动物保护地方立法繁荣发展 |
三、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全面建设 |
(一)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的重要通知 |
(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
(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有关规定 |
四、其他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 |
(一)关于肇事野生动物补偿工作 |
(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及网络救助 |
(三)关于自然灾害中的野生动物保护 |
(四)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 |
第二章农场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恢复期(1949~1965) |
一、农场动物保育的有关规定 |
二、发展农场动物养殖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屠宰、防疫的有关规定 |
四、关于农场动物的其他规定 |
第二节曲折停滞期(1966~1976) |
第三节全面建设期(1978~1989) |
一、农场动物养殖发展的有关规定 |
二、农场动物生存发展基本问题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 |
四、农场动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四节迅猛发展期(1990~1999) |
一、农场动物种畜禽管理的有关规定 |
二、农场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屠宰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五节繁荣创新期(2000~至今) |
一、农场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二、农场动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防疫免疫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四、《畜牧法》的有关规定 |
(一)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 |
(二)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 |
(三)畜禽养殖的有关规定 |
(四)畜禽运输的有关规定 |
(五)质量安全保障的有关规定 |
五、其他涉及农场动物福利的有关规定 |
第三章实验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发展期(1979~1982) |
第二节全面建设期(1983~2005) |
一、实验动物立法体系全面建设 |
(一)专门规范实验动物管理的立法出台 |
(二)实验动物管理地方立法全面建设 |
(五)其他立法中的对于实验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建立 |
(一)七部委共同制定的部门规章——《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出台 |
(二)地方性立法中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
(三)其他地方性立法中的实验动物相关规定 |
四、《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 14925-2001)》的发布 |
第四节繁荣创新期(2006~至今) |
一、有关实验动物福利立法的提出 |
二、实验动物的地方性立法繁荣发展 |
第四章伴侣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快速发展期(1980~1999) |
一、伴侣动物传染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
二、伴侣动物的出入境检疫的有关规定 |
三、伴侣动物的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四、伴侣动物限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全面繁荣期(2000~至今) |
一、伴侣动物的饲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一)国务院各部委相关公告中的有关规定 |
(二)对伴侣动物饲料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管和通报 |
二、伴侣动物的诊疗、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 |
(一)《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二)地方性立法中动物诊疗的有关规定 |
(三)伴侣动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三、伴侣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规定 |
(一)狂犬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
(二)伴侣动物进出口检疫的有关规定 |
四、地方立法中关于伴侣动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五章工作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发展期(1949~1977) |
第二节全面建设期(1978~1999) |
一、工作动物的饲料方面 |
二、工作动物防疫、检疫的相关规定 |
三、工作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四、工作动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
第三节繁荣创新期(2000~至今) |
一、导盲犬的相关规定 |
二、检疫犬的相关规定 |
三、搜救犬的相关规定 |
第六章娱乐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观赏动物保护的立法简述 |
第二节演艺动物保护的立法进程 |
第二部分中国港澳台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20 |
第一章中国香港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 |
第一节中国香港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进程概述 |
一、香港动物保护法制建设进程概述 |
二、动物保护立法中最核心的一部法律——《防止残忍对待动物条例》的相关规定 |
(一)防止残忍对待动物的一般性规定 |
(二)残忍对待动物的法律责任 |
第二节中国香港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建设进程 |
一、《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二、《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
三、《渔业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 |
四、《捕鲸业(规管)条例》的相关规定 |
五、其他法律中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 |
第三节中国香港地区驯养动物的法制建设进程 |
一、香港地区农场动物福利的法律规定 |
二、香港动物运输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三、香港动物屠宰保护的法律规定 |
四、香港实验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第二章中国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 |
第一节中国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进程概述 |
第二节中国台湾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建设进程 |
第三节中国台湾地区驯养动物保护的法制建设进程 |
一、中国台湾地区动物福利保护法制概述 |
二、中国台湾地区农场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三、中国台湾地区实验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四、中国台湾地区动物运输保护的法律规定 |
五、中国台湾地区动物屠宰的法律规定 |
(10)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现状及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转型期工业遗产再利用与城市发展建设矛盾突出 |
1.1.2 全国性工业遗产案例分析研究相对匮乏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工业遗产再利用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工业遗产再利用相关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工业遗产再利用研究比较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发展历程 |
2.1 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发展基本脉络与总体特点 |
2.1.1 关于发展历程的视野与划分观点 |
2.1.2 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总体发展历程 |
2.2 无心插柳——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的探索阶段 |
2.2.1 探索阶段社会背景与效应 |
2.2.2 探索阶段再利用类型及总体分布特征 |
2.2.3 探索阶段的总结 |
2.3 从被动到主动——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发展阶段 |
2.3.1 发展阶段的社会背景 |
2.3.2 发展阶段类型及分布特征 |
2.3.3 发展阶段的总结 |
2.4 从增量到存量——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全面深入阶段 |
2.4.1 全面深入阶段社会背景与效应 |
2.4.2 全面深入阶段类型及分布特征 |
2.4.3 全面深入阶段的总结 |
2.5 发展历程中引导工业遗产再利用的政策与理念变迁 |
2.5.1 早期工业遗产再利用适用政策 |
2.5.2 引导工业遗产再利用政策的发展 |
2.5.3 地方层面工业遗产再利用适用政策 |
2.5.4 我国涉及工业遗产再利用理念的文件 |
第三章 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现状空间分布 |
3.1 我国工业遗产保存基本情况 |
3.1.1 我国列入文保系统的工业遗产的现状 |
3.1.2 未纳入文保体系的工业遗产现状 |
3.1.3 我国工业遗产分布现状 |
3.2 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现状的空间分布 |
3.2.1 数据来源及工具选择 |
3.2.2 工业遗产再利用案例微观分布 |
3.2.3 工业遗产再利用案例中观分布 |
3.2.4 工业遗产再利用案例宏观分布 |
3.2.5 工业遗产再利用的时空演变分析 |
3.3 工业遗产再利用案例所占比例分析 |
3.3.1 小基数之下的“高比例”再利用 |
3.3.2 大基数之下的“小比例”再利用 |
3.4 工业遗产再利用分布格局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 |
3.4.1 城市地理因素 |
3.4.2 城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因素 |
3.4.3 社会文化及历史因素 |
第四章 基于区域划分的工业遗产再利用发展现状研究 |
4.1 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区域划分 |
4.1.1 区域的概念 |
4.1.2 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区域划分研究 |
4.2 基于区域划分的工业遗产再利用密度分布及功能特征 |
4.2.1 工业遗产再利用对象区域分布特征 |
4.2.2 基于区域划分的工业遗产再利用使用功能现状 |
4.3 工业遗产再利用区域发展的进步与变化 |
4.3.1 众多产业类型的工业遗产得以再利用 |
4.3.2 政府引导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4.3.3 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工业遗产再利用 |
4.3.4 工业遗产多方面价值的实现 |
4.4 工业遗产再利用区域发展的异质与失衡 |
4.4.1 工业遗产再利用区域发展差异大 |
4.4.2 工业遗产更新和再利用模式单一 |
4.4.3 保护与再利用滞后于城市开发速度 |
4.4.4 保护再利用观念淡薄和制度的不完善 |
4.4.5 过度开发现象严重 |
第五章 基于案例分析的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典型模式研究 |
5.1 既有工业遗产再利用模式划分研究 |
5.1.1 基于使用功能的划分 |
5.1.2 基于开发主导方的模式划分 |
5.1.3 基于不同保护级别的再利用模式划分 |
5.1.4 基于再利用对象的划分 |
5.2 多维因素影响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模式 |
5.2.1 土地集约利用因素的影响 |
5.2.2 资源型城市转型因素的影响 |
5.2.3 经济及产业结构因素的影响 |
5.2.4 城市主题事件因素的影响 |
5.2.5 深层次影响因素的探寻 |
5.3 不同城市土地再开发类型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案例研究 |
5.3.1 城市旧区改造模式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5.3.2 历史街区更新模式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5.3.3 产业用地置换与更新模式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5.4 分析与总结 |
5.4.1 工业遗产再利用的相关利益主体 |
5.4.2 工业遗产再利用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 |
5.4.3 工业遗产再利用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制衡 |
第六章 我国当前工业遗产再利用全过程技术环节研究 |
6.1 工业遗产再利用运作流程研究 |
6.1.1 前期数据准备工作 |
6.1.2 运作流程分类研究 |
6.1.3 不同运作流程的具体解读 |
6.1.4 工业遗产再利用运作流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
6.2 工业遗产再利用编制策略研究 |
6.2.1 不同编制模式的工业遗产编制策略比较 |
6.2.2 再利用编制策略与工业遗产真实性的确保 |
6.2.3 再利用编制策略与工业遗产完整性的确保 |
6.2.4 再利用编制策略对工业遗产的地域性的重视 |
6.2.5 再利用编制策略关键环节的探讨 |
6.3 工业遗产再利用设计与技术手法研究 |
6.3.1 基于功能更新的再利用设计手法研究 |
6.3.2 基于功能更新的技术手段运用 |
6.3.3 提升原有性能适应性的技术运用研究 |
第七章 结合新形势的我国工业遗产再利用发展 |
7.1 新常态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7.1.1 新常态与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发展 |
7.1.2 存量规划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7.1.3 多规融合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7.1.4 体验经济带动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7.2 工业遗产再利用中的的低技术干预手段 |
7.2.1 工业遗产再利用中的技术干预思想 |
7.2.2 极少主义的技术干预思想 |
7.2.3 工业遗产再利用中的低技术干预手段 |
7.3 工业遗产再利用与都市乡愁 |
7.3.1 都市乡愁语境的理解 |
7.3.2 乡愁引领下的工业遗产再利用 |
附录: 济南工业遗产再利用的技术策略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城镇人工煤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D]. 高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9)
- [2]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3]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4]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李晶.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7)
- [5]中国资源型城市棕地再生空间策略研究[D]. 卓百会. 清华大学,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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