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土地改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杨豪[1](2021)在《华北解放区土改果实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新探(1946—1948)》文中认为果实分配是华北解放区土改运动中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其分配的公平与否直接关联着解放区政权的革命理念与民众动员的实践效果。从理论意义而言,华北解放区土改果实的分配模式追求结果公平,彰显出解放区政权对于构建公平合理的乡村社会新秩序的有益探索和不懈追求。然而,华北解放区土改果实的分配实践中却存在着分配不公的现象,尤其是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对于粮款、家具和衣物等浮财的多分多占更是严重破坏了土改果实分配的公平性原则。这一问题的凸显跟分配激励政策、基层薪酬机制和农村财政制度诸要素均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关涉公平性的客观结构位置与主观价值评判在革命的洗礼之下亦发生了较大程度的改变,而机会公平和效率优先的准则更成为华北解放区土改果实分配公平与否的另一种参照逻辑与叙事空间。
柳直[2](2020)在《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文中研究指明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共工作重心由农村走向城市的重要转折期。多年的农村斗争环境使中共的城市经济管理经验近乎空白,因此,中共初入城市,如何做好城市经济建设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关于中共城市经济建设的研究,建国后的很丰富,解放战争时期的较少,且散见于城市接管研究中的经济管理部分。既无法展现历史的复杂面向,更看不到中共在初次接触城市经济时由稚嫩到成熟的成长过程。旅大作为中共最早接触的工业大城市,是中共进行经济管理的学习场所与试验场,为研究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因而,本文以中共旅大经济重建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厘清其经过、述析其得失、总结其经验,借以探究中共最初是如何探索与学习,掌握管理城市经济的能力。旅大作为中共领导下的特殊解放区,既负有改善当地民众生活的责任,还担负着支援前线战争的任务,这一切都离不开旅大生产的发展。然而,中共的经济重建面临着三个挑战。一是中共接手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乱摊子”。二是中共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对管理工业城市非常陌生,缺乏经验。三是旅大正处于苏军军事管制之下,如何与苏军和睦相处,取得苏军的信任,以便顺利开展工作,是旅大中共需要面对的崭新的问题。旅大中共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地着手旅大经济重建工作。解决民众基本生活问题,安定民生是经济建设的第一步,也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前提。解放之初,社会经济处于停顿和混乱状态,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存。其时旅大有三至五万人经常处于失业与半饥饿状态,居住环境更是破败不堪。为此,旅大中共采取整顿粮市、开荒等方式增加粮食;组织无业贫妇和老弱病残等做鞋、织网以解决其生活出路;发动住宅调整运动使贫苦民众迁入新居。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使初入旅大的中共赢得了民众的信任。开动机器,开展工业生产既是保证本地民众充分就业的重要手段,亦是支援前线的内在需求。旅大中共与苏军充分沟通协商,从其手中陆续接收了一批日本遗留的大型工厂,先后克服了资金、技术、原料、管理等难题,恢复与发展了民用工业,组织与创办了军事工业。几年间,旅大中共大力发展公营工业,奖励与扶持私营工业,在中苏合营企业中虚心学习技术与管理经验。旅大工业生产逐步恢复,既保障了民众基本需求,大批军工产品又有力地支援了战争。旅大因港兴市,依靠外地粮食、原料的输入及加工品的输出得以发展并带动市内商业繁荣。可以说,对外贸易是旅大的生命线。解放之初,旅大对外受国民党封锁,海、陆交通断绝,市内摊贩充斥街头,奸商横行,市场秩序混乱。为此,旅大中共积极发展公营商业,保护与扶助正当私商,有计划地组织消费合作社以调剂市场,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强贸易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粮食与工业原料的进口及成品的推销。旅大商业步入正轨,保障了民生与生产的发展。作为苏军军管区,旅大的货币发行权掌握在苏军手中。由于红军票流通量过多,导致旅大物价不断上涨。为此,苏军决定实施货币“贴帖”,降低货币流通量以稳定币值。但是,效果并不显着,物价仍在缓慢增长。于是,随着东北全境解放,1948年11月中苏双方商定再次实行货币改革,以彻底解决物价与货币发行权问题。“关东币”的发行提高了币值,降低了物价,改善了民众生活。增强了中共的经济力量,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表明苏方对旅大的经济控制逐步松动,中共在经济领域的发言权得到提升。城市与乡村互相依赖,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乡村的支持。过去,旅大农民饱受殖民统治者与封建地富的双重剥削,亟需中共实行土地改革,改变生产关系。考虑到旅大多市郊农村的现实情况与苏军军管的特殊性,中共将调整土地分为两个阶段。建国前采取逐步削弱地富势力的方针;建国后,实施土地调剂。旅大土改成功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农副产品、工业原料等,并成为工业品的消费市场,促进了旅大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旅大作为中共最早尝试经济建设的大工业城市,对初来乍到的中共来说,是城市新环境。中共面临着管理大工业的挑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用,也找不到模式可以模仿。旅大中共边摸索边学习,经过四年多的建设,成效显着。经济上,农业生产逐年提高,工业恢复到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规模与水平,商业与贸易日渐繁荣,物价稳步下降,失业现象被彻底消灭,民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性质上,基本确立了以公营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而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也使旅大成为新中国生产型城市的典型。中共在旅大的经济重建表明,在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中,干部要转换思想,与时俱进。既要根据当地的情况与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推行中共的经济政策,将发展工业生产作为经济工作重点。又要积极开展方针政策宣传、妥善照顾各阶层利益以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经济重建提供保障。
白佳玉[3](2020)在《赵俪生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文中指出赵俪生凭借犀利学术眼光、出色理论素养和扎实史学功底,积极投身农民战争史研究,筚路褴褛,成为新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的拓荒者和奠基人。不但率先在山东大学开设农民战争史专题课程,还出版了新中国第一本关于农民战争史的个人专着《中国农民战争史论文集》。在对中国古代重要农民战争进程进行梳理阐释的基础上,还对一系列农民战争理论问题进行了探索,为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作出了卓越贡献,地位不可忽视。赵俪生能取得如此成果绝非偶然,而是社会背景与个人努力相互影响的结果。对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成果进行整理的基础上,从历史认识的形成的角度进行辨析,立足于赵俪生是农民战争史研究开拓者这一定位,就赵俪生缘何进行农民战争史的研究及其对农民战争史研究的认识进行讨论,着重突出赵俪生对农民战争史理论问题的认识的独特性及影响力,说明时代变迁对史学家研究方向和历史认识形成的影响。时代对史学家的影响体现在方方面面。赵俪生生于中国社会最为动荡的时期,艰难困苦的成长经历使他自小见识过地主阶级的生活,也体验过农民阶级的困苦,更为关注底层人民的生活。领导过学生运动又参加过抗日战争,丰富的革命实践使他能够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解阶级革命。独特的成长经历是他研究农民战争的情感基础。而中西交融、文理兼修的学术背景,是其重要的认识基础。可以说正是独特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影响赵俪生在新中国成立不久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注意到农民战争史研究课题,并为其投入研究提供了条件。而良好的国学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是赵俪生能够有机会、有能力投入农民战争史研究的重要主观因素。赵俪生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成果由五个维度组成。由于其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认识,赵俪生对农民战争史的研究有着独到的见解。在研究方法上,赵俪生运用唯物史观进行研究。首先,他打破传统的朝代更迭线索代之以农民身份变化,从经济基础出发,将生产关系的变化作为研究的线索。其次,他利用马克思主义中“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概念,将封建社会国家机器、民族关系、宗教思想纳入农民战争史研究领域。最后,正是因为赵俪生切合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研究方法,他在理论问题上,提出一系列不同于同时代学者的特殊见解。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理论研究对农民战争史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不仅对农民战争史研究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都有所涉猎,而且由于赵俪生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和阶级斗争理论与中国传统史学相结合,所以对于农民战争的性质等理论问题与当时主流史学家存在较大分歧,观点往往鲜明独特,引起学术界广泛讨论,并在农民战争史研究发生转向后仍持续产生影响,始终保持较高理论价值。另外,赵俪生还为农民战争史研究培养了大量人才。其中以孙祚民、孙达人、秦晖最为突出,他们不仅在农民战争研究中各有建树,而且始终关注着农民问题。赵俪生是农民战争史领域当之无愧的开拓者。但由于研究条件受限,赵俪生仓促地转移了研究方向,在农民战争史理论研究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时未能将其研究继续深化,许多问题浅尝辄止。研究内容的分散和方向的驳杂,使其没有机会进行系统梳理,在中国阶级社会研究上未尽全功,留下了不少的遗憾。另外,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进行总结,可以看出史学家不可能摆脱所处社会的影响,所能做到的是认识并主动承担时代使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协调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魏箭箭[4](2020)在《上海市郊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1951-1956) ——以互助组的兴起与转变为中心》文中认为1951年上海市郊农村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市郊农村土地实行了国家土地所有制,加之市郊农村本身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半工半农的社会特征,因此源于传统互助习惯的伴工组和以优待烈、军属为目的的帮工组在此基础之上得以产生。同时,这种在政府主导下的具有伴工优属特色的互助组,由于未能很好的解决组内农民最关心的等价互利问题,使得互助组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困难。记工算账和生产先后矛盾问题的出现使得互助组陷入了困境之中。为了更好的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挽救困境中的互助组,基层干部与兼业农户针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记工评分、先后矛盾等管理问题采取了措施,即所谓的“土地入股”,试图通过提高互助合作组织的等级来解决所面临的矛盾。市郊农村的这种带有自发性质的土地入股,起初由于发展过急速度过快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但是伴随着全国范围内农业合作化运动政策的调整以及后期的恢复,市郊互助合作运动又走上了正轨。土地入股使得市郊互助组的形式发生了转变,市郊由此进入了由组转社的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好景不长,由于老问题的重新出现,互助合作运动又陷入了困境乃至停滞之中。1954年市郊互助组逐步进入到了初级社发展阶段后,市郊互助合作运动正式开始,先后矛盾、记工评分等问题并未完全消失,反而变得愈加棘手,还出现了领导形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导致互助合作运动陷入困境乃至停滞的重要原因。经过1955年春季市郊工委暂停合作社的发展决定后,市郊互助合作运动得到了恢复和巩固。由于办社条件的不断成熟,市郊工委决定加大互助合作力度,逐步过渡到高级社,完成市郊农业合作化运动。随着互助合作运动高潮的到来,市郊各区纷纷制定了新的发展规划,市郊互助合作运动得到了全面发展。在1956年1月18日,市郊工委宣布上海市郊正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到来,也意味着市郊互助组的正式退场。
袁博[5](2020)在《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使中国形成了以父权制为核心的性别制度。广大农村妇女更因性别和所在地而被“双重”边缘化。近代以来,有识之士、党派集团和国家政权号召妇女解放、开展女权运动,但仍未改变农村妇女地位低下的现状和传统家庭角色的定位。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和论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妇女解放运动,并对乡村传统性别制度和性别观念进行了改造和重塑。农村妇女在“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政治动员下,被正式纳入国家体系。她们的主体身份和性别关系在国家的塑造下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家庭、经济活动、身体健康、政治参与、精神世界等五个方面。婚姻制度改革在妇女解放和社会解放事业中具有重大意义。1950年《婚姻法》是国家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性别制度的第一步,它有力地冲击了传统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权力关系。因此它得到了女性农民的支持和男性农民的误解,在新旧性别观念的博弈中得到逐步贯彻。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妇女基本确立了婚姻自主权,婚姻观念发生了转变,且获得了婚姻自由的权利,自由恋爱现象增多,离婚和再婚也不再受社会的指责。在家庭关系中,团结民主与平等和谐成为主旋律,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并在家庭事务中获得了话语权和独立人格。但除了改变,农村妇女的家庭角色也有延续,打老婆、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不时发生,新旧性别观念之间的拉扯与博弈依旧存在。发动农村妇女参加社会化大生产是建国后妇女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共根据新中国国情,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制定福利政策,运用国家力量使乡村妇女大规模地走出家门,进入公共领域,投入到生产劳动中。通过分析其参加劳动的工日、参与率等,我们发现农村妇女在生产劳动中撑起了“半边天”。在这一过程中,她们不仅获得了经济独立,而且确立了“劳动者”身份,形成了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实现了由“家庭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但是由于传统性别制度并未发生断裂,传统性别分工使参加劳动的妇女背负着双重责任,收入分配中也存在着两性关系的不平等。新中国成立后,为实现农村妇女的身份转型,国家积极维护其健康权,利用政治话语对妇女进行身体改造,并突出强调了妇女解放的想象。作为传统社会对女性身体规训的标志,缠足被中共以政治权力严厉禁止,并使之在50年代走向消亡,为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解除了身体束缚。国家对农村妇女健康的保护还体现在生育变革上,包括推广新法接生和建立妇幼保健网。这不仅使分娩方式发生变化,生育空间也发生了转移。生育的现代化以及生育之痛在一定程度上的“消失”,加深了农村妇女对国家的认同,并以积极参加生产来表达感激之情,加速了身份转换。但过度的劳动使妇女们的身体出现各种问题,妇女的生理问题和特殊时期的身体便在“保护”的政策下进入公共领域和大众视野。原本属于私领域的妇女身体被纳入公领域,成为农村妇女身份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国家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因此建国后全国出现了妇女参政的第一次高潮。她们不仅参与基层民主选举,而且当选基层代表,参与地方政权管理。许多优秀农村妇女经过国家培养,走上了基层政权的领导岗位,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管理群体——农村妇女干部群体。她们成为党和政府在地方的代言人,活跃在各个基层岗位上。建国后,农村妇女组织伴随着国家权力不断下沉,以妇代会为主的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建立起来。作为妇女“娘家”的妇代会既是党和国家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妇女表达政治意愿、维护权益的重要平台,使“国家”不再是高高在上、与之无直接关联的存在。但遗憾的是,这一时期农村的政治权力参与有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农村妇女的政治空间较为狭小,妇女干部和妇女组织并未打破以男权为中心的乡村权力结构而处在边缘位置。五十年代的集体化生活使农村妇女们感受到了“集体欢腾”,心灵受到了一次革命般的洗礼。她们不仅在识字运动中提高了自身文化素质,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振奋与文化自信。虽然国家以政治文化取代了乡村文化,但各种娱乐组织、娱乐活动使原本枯燥无味的业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使农村妇女在公共场合有了合法身份并接受了国家的政治教化。同时,集体劳动、各种会议等为农村妇女提供了活动场所,给她们带来新鲜感,精神世界得到极大充实与满足。伴随各种教育运动的开展,她们的集体意识被逐渐建构起来,包括对中共和新政府的认同、爱国主义情感的深化和集体观念的树立等。与男性农民相比,农村妇女的集体思想似乎更加强烈。这也是农村妇女转变为“社会人”身份的最好证明。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一系列社会主义运动使日常生活不断政治化,也使农村妇女的身份得到了全新塑造。但是受传统政治文化和性别制度的影响,性别差异始终存在。可以说,国家和性别参与了新中国农村妇女的身份重构。它们相互糅合、碰撞,对农村妇女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妇女逐渐改变了传统角色定位,完成了从私领域的“家庭人”向公领域的“社会人”、“国家人”的身份转换,推动了农村妇女的解放进程。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转型较为彻底,但各地在完成时间和程度上略有差异。新中国农村妇女解放运动表现出的特点与问题应促使我们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力争真正实现两性平等的和谐局面。
张飞[6](2020)在《伊克昭盟的土地改革研究》文中认为伊克昭盟土改区的耕地占有情况因为历史、民族、地理资源等多项因素而复杂。在土改区中地主、富农占有的耕地数量约为乡村的一半左右,但各个地区中各个阶级的土地占有情况各不相同,其中蒙汉民族不同的占有情况值得关注。复杂的占有情况使得土地改革的进行极具地域特色,在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分配、土改复查这四个阶段都注意民族政策与农牧分开。在土地改革工作进行中,最为复杂便是对“五大财产”的没收、分配,各个阶级处境各不相同,对于财产的处理也有所不同。最后进行的土改复查着重解决一些遗留问题,侧重于阶级的错划与漏网。因为情况复杂使得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不免有些问题存在,其中阶级问题、“左”“右”问题、工作人员问题,这些问题与地区情况密不可分,因此值得我们关注。就整体而言,伊克昭盟的土地改革改变了土改前的土地占有情况,重新分配了社会资源,对于今后伊克昭盟的经济发展有着巨大作用。对伊克昭盟土地改革的进行及其结果进行研究,便于了解内蒙古西部土地改革,有助于我们更全面的了解内蒙古地区的土地改革历史。
黄润青[7](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王娟[8](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研究》文中认为新中国土地改革运动,是继民主革命时期土地改革运动之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新解放区(涉及范围包括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广大地区,涉及的农业人口数和土地面积数约占全国总数的2∕3)进行的又一次土地改革运动,目的在于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扫清障碍。保靖县的土改运动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1949年冬至1951年春开展清匪挤枪、减租反霸运动,为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扫清障碍;二是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3月,在一区迁陵十四保、一区溪州四保和二区龙溪三保进行土改试点。1951年11月下旬至1952年4月中旬在全县六个区内先后分四批全面铺开。全县共完成79个保的土地改革,人口共计118400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84%。三是开展土改复查运动,分两批次完成,第一批复查运动从1952年12月10日开始至1953年1月10日结束,第二批复查运动从1953年1月14日开始至2月10日基本结束,随后颁发土地证,转入生产。保靖县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土改从1951年冬开始,共有6个乡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4个乡进行了临时分田,1952年春结束。1952年冬至1953年春,6个乡在完成土改后继续开展土改复查运动,另外则有17个乡完成了土改。考虑到少数民族特色的民族情况,保靖县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积极贯彻了稳步、积极、慎重的土改方针政策。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及生产、生活资料,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一大批贫雇农提升了阶级成分,变为中农,一部分中农变为富裕中农;土改使农村封建宗法制度土崩瓦解,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基层政权扫清了障碍。
余青云[9](2020)在《解放战争时期河南解放区土改中的农民动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给中国乡村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和深远的影响。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政治形势、军事斗争、农民的利益需求,采取组建土改工作队、培训干部;访贫问苦、开展诉苦运动、挖苦根;划成分、斗地主、分果实;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阶级觉悟等方法和策略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土改增强了农民对中国共产党的感情和支持,使农民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为中国共产党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阶级基础和农民群众基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伟大力量。研究总结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的方法、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对新时期我们党做好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组织动员农民搞好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启迪意义。本文首先论述了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背景。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革命导师有关农民问题的相关论述进行梳理,为河南解放区土改中的农民动员找到理论基础,并对当时实施土改动员面临的复杂的历史背景进行了分析。其次重点论述了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策略及具体运行机制。除了组建土改工作队、对土改干部进行相关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阶级宣传教育等前期准备铺垫工作,在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全面展开阶段,土改工作队还通过访贫问苦打开局面,通过积极分子“诉苦串联”扩大诉苦的规模和影响,并在诉苦队伍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召开诉苦大会以调动农民情感,激发农民群体对地主的仇恨。同时,辅以“挖苦根”的阶级教育将农民群体对个别恶霸地主的仇恨转化为对整个地主阶级的阶级仇恨。在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深入发展阶段,由对农民意识层面的动员走向了实践层面的动员。通过划阶级,以此来分化、孤立地主阶级,明确斗争对象。斗地主,摧毁了地主阶级的传统政治统治权威。斗争果实的分配,更是彻底打破了乡村旧精英传统权威的经济基础,并以经济利益驱动了农民投身于土地改革运动。土改中的农民动员工作不仅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推动土改的顺利进行,而且在进行农民动员的过程中,密切了党和农民的关系,增强了农民对党的信任和政治认同,巩固了党在乡村中的群众基础。此外,在动员农民打破农村传统权威的同时,创造并拓宽了农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提高了农民政治参与意识。土改动员最终形成了乡村政治权力的重构,改变了农村社会的权利支配体系,影响深远。从解放战争时期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工作中,我们在获取到一些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应看到动员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和偏差,以史为鉴,从而为新时期党在乡村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农民动员工作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和现实启迪。
刘晓琦[10](2020)在《山东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的历史考察(1940-1951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泰西地区的土地改革进程持续数年,共产党人较早地带领村民展开此运动,从1940年的“红五月”借粮运动开始,到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系列运动,再到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并于建国初最终完成土改。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所搜集的档案史料及其他参考文献,尝试对此一长段的历史进程进行考察。正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1章),阐述关于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研究的主体价值,即选题缘由与个人坚持;根据本文所涉及内容的几个关键点,简要回顾当前学术研究成果,以专着、论文为主体。第二部分(即第2章),介绍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的社会历史条件:一是基本的地区概况,土改前的农村土地关系、经营模式等;二是土改工作的根据(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民主政权的建设与基础。第三部分(即第3-5章)为主体内容,对泰西土改的三大阶段进行阐述,即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与建国初的结束土改,分章书写。第四部分(即第5章后半部分),是关于泰西土改运动的成果与经验(得力措施)。第五部分是全文的结语,关注三农问题、培养和谐的干群关系是有效经验。总的来说,本文努力对泰西地区土地改革运动进行记述,期间也侧重于展现在革命老区内,基层共产党员数年不懈的追求,村村户户的老百姓与党政军同志们的鱼水相依。最后对此项进程尝试总结得与失,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中国土地改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土地改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华北解放区土改果实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新探(1946—1948)(论文提纲范文)
一一、华北解放区土改运动的展开与果实分配问题的凸显 |
二、分配激励政策与土改果实的分配 |
三、基层薪酬机制的模糊与土改果实的分配 |
四、农村财政制度的混乱与土改果实的分配 |
结语 |
(2)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解放初期旅大经济困境 |
第一节 中共旅大政权之建立 |
一、“旅大”简介 |
二、苏军进驻旅大 |
三、中共建党建政 |
第二节 历史遗产与新生问题 |
一、殖民地城市经济遗产 |
二、诸多棘手的经济问题 |
第三节 重建经济的挑战 |
一、苏军接收后的旅大经济 |
二、管理城市经验的稚嫩 |
三、不得不考虑的苏联因素 |
第二章 保障民生:解决民众基本生存问题 |
第一节 整顿粮市和开荒增产 |
一、整顿市场以规范粮市 |
二、开垦荒地以增加粮产 |
第二节 为贫困民众创造就业机会 |
一、订购军鞋——为无业妇女谋生计 |
二、生产自救——为失业工人找出路 |
第三节 调整住宅为民安居 |
一、两级分化的居住场所 |
二、调剂优劣住房的努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重建工业:民用与军需并重 |
第一节 恢复与发展民用工业 |
一、工业停废与市场旺需 |
二、适时整顿公营和私营工业 |
三、民用工业成绩检视 |
第二节 发展军工企业满足军需 |
一、解放战争提出的新任务 |
二、军工企业的贡献与经验 |
第四章 商业探索:服务生活与生产 |
第一节 整顿畸形繁荣的市场 |
一、混乱无序的低端商业 |
二、多方整顿成效初显 |
第二节 创办消费合作社的新举措 |
一、创建与整理 |
二、成效与不足 |
第三节 促外贸服务生活与生产 |
一、贸易对旅大的重要性 |
二、促进外贸的举措与成效 |
第五章 货币改革:为经济重建护航 |
第一节 第一次币改——货币“贴帖” |
一、解放前后旅大货币金融状况与问题 |
二、货币“贴帖”过程 |
第二节 第二次币改——关东币改革 |
一、改革的背景 |
二、币改经过与问题处理 |
第三节 货币改革的影响 |
一、对旅大经济的作用 |
二、经济之外的多重效应 |
第六章 市郊土改:发展农村与服务城市 |
第一节 建国前的温和土改 |
一、土改的特殊背景 |
二、削弱地富土地和调整雇佣关系 |
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土改深化——土地调剂 |
一、进一步土改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二、土地调剂的运作与博弈 |
第三节 土地改革成效 |
一、旅大农村土改的经济绩效 |
二、土改对旅大城市的影响 |
结语 |
一、旅大经济重建成绩 |
(一) 经济层面 |
(二) 经济之外层面 |
二、经济重建的经验 |
(一) 稳固政权是前提 |
(二) 对苏关系是基础 |
(三) 工业建设是重点 |
(四) 宣传动员是推力 |
(五) 统一战线是法宝 |
(六) 干部思想是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赵俪生的农民战争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的主体因素 |
第一节 赵俪生的革命实践 |
第二节 赵俪生的理论学习 |
第三节 赵俪生建立唯物史观话语体系的探索 |
第二章 赵俪生的农民战争史研究 |
第一节 农民身份的变化是研究农民战争史的基础 |
第二节 农民战争与国家机器的关系研究 |
第三节 农民战争与民族的关系研究 |
第四节 农民战争与宗教的关系研究 |
第五节 中国农民战争的性质问题 |
第三章 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的影响 |
第一节 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引发的论辩 |
一、农民战争的性质问题 |
二、“农民政权”的性质 |
三、“让步政策”与“反攻倒算” |
四、农民战争与历史发展动力问题 |
五、农民战争与宗教的关系 |
第二节 赵俪生对改革开放后农民战争史研究转向的影响 |
第三节 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的学术传人 |
一、孙祚民对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的继承和发展 |
二、孙达人与“反攻倒算”说 |
第四章 对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的评价问题 |
第一节 赵俪生在农民战争史研究中的地位及局限 |
第二节 赵俪生农民战争史研究中体现的主动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上海市郊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1951-1956) ——以互助组的兴起与转变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学术回顾与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第三节 研究地点与材料使用 |
第二章 从“伴工互助”到“土地入股”:互助组的兴起与转变 |
第一节 “伴工优属”:市郊互助组的兴起 |
第二节 “先后矛盾”:互助组的管理之困 |
第三节 “土地入股”:互助组的恢复与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从“恢复整理”到“走向高潮”:互助组的恢复与退场 |
第一节 “恢复整理”:走向社会主义的互助组 |
第二节 “宿疾难除”:互助合作的困境与停滞 |
第三节 “走向高潮”:合作社与互助组的退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论文概况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相关概念界定 |
(三) 研究综述 |
(四)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五) 创新与不足 |
二、新中国成立前山东农村妇女解放概述 |
第一章 婚姻家庭变革中性别关系的改变 |
第一节 性别观念下的1950年《婚姻法》 |
一、从父权制到男女平等性别观 |
二、《婚姻法》的性别解读 |
三、新旧性别观念的冲突与博弈 |
第二节 山东农村妇女婚姻自主权的确立 |
一、婚姻观念的转变 |
二、结婚:由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姻 |
三、离婚和再婚:由从一而终到男女平等 |
第三节 家庭关系中农村妇女性别角色的“变”与“常” |
一、“变”:新家庭性别观的形成 |
二、“常”:传统性别权力关系的遗留 |
第二章 农村妇女“劳动者”的性别分工 |
第一节 国家动员妇女参加生产的性别政策 |
一、开展思想教育 |
二、培养妇女干部 |
三、选树典型和劳模 |
四、解决妇女福利问题 |
第二节 传统性别分工的突破与延续 |
一、“劳动者”身份的确立 |
二、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 |
第三节 性别差异下的收入分配 |
一、劳动记工算账问题 |
二、男女“同工不同酬”问题 |
第三章 农村妇女健康权的国家维护 |
第一节 政治场域下的缠足问题 |
一、“缠”与“放”之间 |
二、50年代缠足的终结 |
第二节 生育变革 |
一、分娩方式的改变 |
二、接生人员身份的重塑 |
三、生育行为的组织化与规范化 |
四、日常生理卫生习惯的改变 |
第三节 妇女劳动者的身体与保护 |
一、身体的“去性别化” |
二、劳动妇女特殊身体问题的解决 |
三、记忆中的身体之痛 |
第四章 乡村政治空间内的性别参与 |
第一节 农村妇女的基层民主参与 |
一、参加基层民主选举 |
二、参加基层组织,当选基层代表 |
第二节 作为参政平台的妇代会 |
一、妇女组织的逐步下沉 |
二、农村妇女们的“娘家” |
三、乡村权力结构中的角色定位 |
第三节 山东农村妇女干部群体 |
一、崭露头角的妇女干部 |
二、群体特征 |
三、政治权力参与中的性别差异 |
四、性别差异存在的原因 |
第五章 “集体欢腾”与“心灵革命” |
第一节 教育中的性别:农村妇女的扫盲运动 |
一、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扫盲运动 |
二、知识的洗礼与精神的振奋 |
第二节 沉浸在集体文娱活动之中 |
一、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 |
二、日常文娱活动 |
三、电影、广播等新式娱乐的普及 |
第三节 集体化下的精神世界与集体意识 |
一、精神世界的充实 |
二、集体意识的建构 |
结语 |
一、“新”身份的确立 |
二、国家:农村妇女身份的塑造者 |
三、性别:无法抹去的身份标签 |
四、对中国农村妇女解放问题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伊克昭盟的土地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土地改革前的伊克昭盟 |
一、历史沿革 |
二、土地占有情况 |
第二章 土地改革的准备 |
一、地方政治建设 |
二、召开人民会议 |
三、典型实验 |
四、干部训练 |
第三章 土地改革的进程 |
一、第一阶段:发动群众 |
(一)伊克昭盟地区性的土改宣传 |
(二)宣传手段 |
(三)镇反运动 |
(四)整顿政权、组织 |
(五)运动中的蒙古族民众 |
二、第二阶段:划分阶级 |
三、第三阶段:没收、分配果实 |
(一)土改中的没收、征收 |
(二)财产的分配情况 |
(三)没收分配后的土地占有情况 |
四、第四阶段:土改复查 |
(一)土改复查背景 |
(二)土改复查的阶段性工作 |
第四章 土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一、阶级问题 |
二、“左”或“右”的问题 |
三、工作人员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使用的资料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第1章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背景 |
1.1 保靖县概况 |
1.2 保靖县乡村地权分配 |
1.3 保靖县农村封建剥削形式 |
第2章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准备工作 |
2.1 清匪挤枪 |
2.1.1 湘西剿匪 |
2.1.2 保靖剿匪 |
2.2 减租反霸 |
2.2.1 减退运动 |
2.2.2 初次反霸斗争 |
第3章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基本过程 |
3.1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
3.2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具体步骤 |
3.2.1 深入调查、发动农民 |
3.2.2 划分阶级 |
3.2.3 没收、征收与分配胜利果实 |
3.2.4 土改复查与颁发土地证 |
第4章 保靖县苗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
4.1 保靖县苗族地区农村阶级阶层、土地占有状况与剥削方式 |
4.1.1 保靖县苗族地区农村阶级阶层、土地占有状况 |
4.1.2 保靖县苗族地区存在的剥削方式 |
4.2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相关政策 |
4.3 保靖县苗族地区土地改革运动概况 |
4.4 保靖县苗区土改与汉区土改的区别 |
第5章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意义和基本经验 |
5.1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意义 |
5.1.1 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
5.1.2 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 |
5.1.3 巩固了农村人民政权 |
5.2 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基本经验 |
5.2.1 点面结合,分批次进行 |
5.2.2 贯彻一步接一步走,环环相扣 |
5.2.3 注重培养苗族土改干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9)解放战争时期河南解放区土改中的农民动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1.选题缘由 |
2.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核心概念的界定 |
1.河南解放区的沿革 |
2.动员 |
(四)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五)创新及不足之处 |
1.本文的创新之处 |
2.本文存在的不足 |
一、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背景 |
(一)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理论基础 |
1.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农民问题的论述 |
2.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农民理论的发展 |
3.毛泽东有关中国农民的论述 |
(二)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历史背景 |
1.经济背景:不合理的土地占有状况 |
2.战争背景:以参军参战为中心的土改动员 |
3.政治背景:共产党政权基础尚不稳固 |
4.社会心理背景:乡村各阶层对土地分配的特殊心理 |
二、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兴起和展开 |
(一)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前期准备 |
1.组建土改工作队、培训干部 |
2.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 |
(二)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全面展开 |
1.访贫问苦 |
2.诉苦运动 |
3.挖苦根 |
(三)河南解放区农民动员的深入发展 |
1.划成分 |
2.斗地主 |
3.分果实 |
三、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动员效果和历史影响 |
(一)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动员效果 |
1.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加深了阶级对立意识 |
2.打破了农村传统权威,为土改扫除了障碍 |
3.推动土改顺利进行,有力的支援了解放战争 |
(二)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历史影响 |
1.增强了农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和政治认同 |
2.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 |
3.改变了农村社会的权利支配体系 |
四、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迪 |
(一)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历史经验 |
1.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成功经验 |
2.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过程中的不足及反思 |
(二)河南解放区土改农民动员的现实启示 |
1.坚持党对农民工作的领导 |
2.重视对农民的宣传教育 |
3.善于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推动当前乡村振兴 |
4.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山东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的历史考察(1940-1951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写作缘起 |
1.2 研究概况 |
1.2.1 专着 |
1.2.2 论文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学术创新与难点 |
1.4.1 创新点 |
1.4.2 难点 |
第2章 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的社会历史条件 |
2.1 泰西地区概况 |
2.1.1 区域概况 |
2.1.2 土改前的农村土地关系 |
2.2 泰西地区土改的根据与组织政权建设 |
2.2.1 中共中央与省委文件精神 |
2.2.2 党组织与政权建设 |
第3章 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 |
3.1 减租减息运动背景与概况 |
3.2 早期成功案例:“红五月运动” |
3.2.1 基本进程 |
3.2.2 运动得失 |
3.3 减租减息典型进程 |
3.3.1 双减运动 |
3.3.2 雇工增资运动 |
3.3.3 土地回赎运动 |
3.3.4 反奸诉苦运动 |
3.4 运动成效 |
3.4.1 团结抗战,促进组织、政权建设 |
3.4.2 发动群众,确立群众优势 |
3.4.3 促进生产,发展副业 |
第4章 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 |
4.1 反奸诉苦与减租减息运动 |
4.1.1 运动背景 |
4.1.2 基本进程 |
4.1.3 主要措施 |
4.2 土地改革运动 |
4.2.1 地区形势变化 |
4.2.2 基本进程 |
4.2.3 运动得失 |
4.3 土改复查运动 |
4.3.1 基本进程 |
4.3.2 错误偏向 |
4.4 纠偏与落实土改 |
4.4.1 纠偏进程 |
4.4.2 落实土改 |
第5章 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的完成与经验 |
5.1 结束土改与成果 |
5.2 土地改革经验 |
5.2.1 遵照指示精神,调整与落实政策 |
5.2.2 宣传动员 |
5.2.3 党员干部带头与典型试点相结合 |
5.2.4 人民武装协助与保障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中国土地改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华北解放区土改果实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新探(1946—1948)[J]. 杨豪.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D]. 柳直. 山东大学, 2020(04)
- [3]赵俪生的农民战争史研究[D]. 白佳玉. 河南大学, 2020(02)
- [4]上海市郊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1951-1956) ——以互助组的兴起与转变为中心[D]. 魏箭箭.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5]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D]. 袁博. 山东大学, 2020(08)
- [6]伊克昭盟的土地改革研究[D]. 张飞.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7]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8]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保靖县土地改革运动研究[D]. 王娟. 湘潭大学, 2020(02)
- [9]解放战争时期河南解放区土改中的农民动员研究[D]. 余青云.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10]山东泰西地区土地改革的历史考察(1940-1951年)[D]. 刘晓琦.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