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业工作重点要转移生产管理体制须改变(论文文献综述)
翟磊[1](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王迎[2](2013)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林业工作最重要的内容。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面积最大、开发最早,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最大的林区。它主要分布在东北东部山地和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山地、以及西南金沙江、西北白龙江流域,同时还包括新疆天山国有林区。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利用,重点国有林区已成为我国可采成过熟森林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社会发展滞后、职工生活贫困、社会不稳定的地区。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思想的束缚下,林区开发建设实行先生产、后生活、小而全、大而全的模式,致使林区社会负担沉重,各项生活设施欠账严重。尤其是,长期坚持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忽视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后备可采森林资源储备严重不足,致使林区经济发展后劲不强。其深层次原因是长期忽视森林资源经营,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这是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在总结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林业发达国家在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上的成功作法和经验,重新设计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新模式以及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一是为实现将重点国有林区建设成为我国的生态屏障和林产品供应基地的目标,从中国生态恶化、木材短缺的国情出发,也从重点国有林区以天然林为主的林情出发,在重点国有林区推进科学的森林功能区划,即将重点国有林区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区、兼融林区和商品用材林区。二是在科学的森林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实施森林的分类经营,即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经营目标和侧重需求实施不同的森林经营方式,不同的森林资源管理办法,不同的扶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三是针对目前我国国有林、地方林范围不清、权属不明的现实,重新划定国有林、地方林和民营林的范围,其划定的原则是:将中央政府管辖的森林划定为国有林;将地方政府、县级政府管辖的森林划定为地方林;将林权改革后农民自主经营的森林划定为民营林。国有林范围的划定可按照分步走的原则,第一步将原中央管辖的重点国有林区(即136个森林工业企业局)划为中央政府管辖的森林,即国有林,以后再逐步扩大。四是在明确中央政府对重点国有林区,即国有林的权属和责任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和林情出发,借鉴国外林业发达国家在国有林管理上的先进经验,重新构建了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新模式,即在国有林林区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国有林管理体系。五是为确保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设计了相应的财政、信贷、税收等扶持政策以及配套的法律和行政管理措施。
张行斌[3](2013)在《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公共财政体系研究 ——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我国林业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相当脆弱,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水平较低,做为国有林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国有林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体系迫在眉睫。借助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势,地方国有林业的改革发展亟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支持地方国有林业财政制度改革,改善地方国有林区的民生建设。本文应用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结合国外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实践,为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分析了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历程,阐述了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分税制改革对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制约和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发展的现实需求。从而确立了本论文的研究视角,也就是创新之处,即从地方国有林改革发展的视角研究公共财政。其间以黑龙江省的地方国有林改革发展的现状为背景,选取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为样本案例,通过实地调研收集一手资料,对财政支持鸡西市林业发展进行了回归分析,分析了鸡西市财政支持林业的成本与效益,测算了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财政资金需求。在确立研究视角的基础上构建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首先,构建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的框架。其次,从公共产品利益影响范围和公共产品属性的视角,界定了中央与地方在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事权划分,综合财力投入的程度提出了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再次,从地方国有林业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纬度,提出开征森林生态税;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转移支付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地方国有林业财政收入保障机制;最后,论述公共财政体系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的保障措施,包括地方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林区政府职能转变和重构、林地确权改革、深化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建构林区公共产品供给多中心治理模式、完善林业投资体制。
邵权熙[4](2008)在《当代中国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及耦合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林业的发展与生态建设,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密切相关。从宏观上来看,林业系统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巨系统,林业系统与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从林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林业经历了一个由侧重林业经济系统到林业生态系统建设为主导的过程,各个时期林业发展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总结、揭示林业与生态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寻找出符合时代发展的林业发展模式并制定出相应的林业战略,是现代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对林业以及系统的概念进行了详细梳理,对林业生态系统、林业经济系统、林业社会系统进行了系统论述。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论述了林业系统与生态系统、林业系统与经济系统、林业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关系,得出的基本结论有如下几点:(1)林业生态系统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处于主体地位;林业建设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转变的必然,也是世界林业发展的趋势所在。(2)森林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经济发展又是林业发展的主导。森林资源对人类的资源开发利用具有一定的承载力,但是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的压力只有控制在不超越其承受能力的范围内才能保证森林的可持续发展。(3)林业与社会系统发生着广泛的联系,具有紧密的关系。社会技术进步、教育发展对于林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林业发展也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社会进步。同时,森林文化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对林业系统与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研究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一个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是由森林生态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社会子系统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每个子系统内部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共同维持着整个系统的耦合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具有其独特的系统特征,紧密的子系统相互作用机制,完善的系统运行目标,以及完整的系统结构体系。本文在研究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基础上,系统研究了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得出的结论主要有:合理的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及运行机制可以达到良好的系统耦合功效,实现系统目标。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具有多种形式,随着林业的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也会经历由低水平耦合到高水平耦合的发展过程。最后,本文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林业发展战略演进,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及耦合模式理论为基础,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体,提出一个以林业产业为载体,以林业社会系统为支撑的林业生态建设市场化战略。
周游[5](2016)在《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框架的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在城乡二元制度与区域城镇化背景下,我国乡村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问题都日益严重,同时还面临着乡村与农民转型、城乡冲突等现实问题,而现行的乡村规划疲于解决,这反映出规划工具的失效和选择规划工具的错误,更深层次的原因涉及到我国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矛盾。乡村规划在实践中的失效和矛盾追根究底是乡村规划基本理论的缺失,为什么要编制乡村规划?乡村规划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乡村规划的责任主体是谁?乡村规划的表达形式有哪些?这些基本理论问题目前仍然没有得到系统性的研究;在这方面,英国已经有了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成熟的实践成果,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体系。本文通过对英国及其相关国家的规划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将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到中国;同时针对我国特殊国情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针对乡村规划理论和实践中出现问题进行深入批判、分析和总结,以此建构一套适宜我国的、合理的和可持续的乡村规划体系理论框架。以此理论框架来指导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的建构,通过对广东省具体城乡问题的分析,结合理论研究的成果,将理论框架结合广东省具体情况进行深化和完善,提供一种实证研究。本文研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为了建构乡村规划体系而进行的乡村规划基本理论的研究,回答乡村规划几个一般性的问题。提出乡村规划要解决四个乡村核心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保护区域生态、保护乡村历史环境和促进乡村发展与自治;乡村规划基本特征是区域规划、实质是保护规划;乡村规划保护是国家责任,具体涉及不同责任主体;乡村规划的成果形式是多样的。第二部分是基于理论基石,将乡村规划普适理论转化为普适结构框架的研究,进一步在理论基石上试图构建出乡村规划的体系,乡村问题在不同尺度上表现不同,而乡村问题的责任主体的空间范围也不同,通过分析乡村在不同层面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选择空间尺度,对应其治理解决的主体、编制内容和形式,将乡村规划的整体理论结构和规划体系结合起来。具体对“国家-区域-村庄”各个层次的空间体系、编制主体、编制内容与要求、成果形式、制定与审批程序方面提出了框架性的构建,该理论框架研究了乡村规划体系之中的共性问题,不仅可以有效的适用于广东省,其框架也可以结合其他地区进行具体的运用。第三部分是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实践建构的建议。通过对广东省具体情况的研究和分析,将理论框架运用于实践之中,对应乡村规划的理论模型,具体针对区域层次提出广东省乡村规划的目标、编制尺度、编制主体、编制内容与形式等实质性内容,形成广东省域乡村规划体系具体的内容框架。最后,对“省域城乡统筹空间发展战略”这种规划类型进行了具体研究,划定城乡不同的政策空间区域,在城乡统筹的思想下提出乡村区域的区域政策和补贴机制。
陈柯[6](2013)在《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基层林业站是在乡镇设立的具有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本论文从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历程、发展现状、问题与原因、改革与建设模式、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途径和办法、保障体系与政策建议等方面对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进行系统研究。对林业站发展各阶段及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中国林业站建设发展过程中,政治因素具有很大影响,建设中的行政命令手段起很大作用;在建设中往往强调硬件建设而职能建设滞后,注重投资建设而疏于内涵提升;由于诸多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林业站职能虚化和服务能力低下;职能虚化和服务能力不足是基层林业站建设亟待破解的两大难题;导致问题的原因,既有管理体系不顺、组织系统欠完善、硬件设施落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低效工资待遇、机构不稳定等内在原因,也有乡村社会环境恶化等外在原因。对科技服务型林业站建设目标进行分析研究。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基础上,提出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模式。这一模式的选择既符合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也符合乡村林业,生产经营的现实需求。在确立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模式基础上,从综合目标体系和职能改革与建设目标两个层面,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体系进行分析研究,分析设定基层林业站改革建设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内容主要有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要对目前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和林业站管理组织体系进行改革调整,建立一个体系完整、职能完备、运行有效的林业站组织体系。要注重各项制度的有机联系,相互依托,共同发挥作用。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要注重以组织结构为载体,系统相互作用,将行为制度化,采用有效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基层林业站有效发挥职能。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途径、建设方法、职能发挥保障体系与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强化各级政府与林业行政部门职能,改革现行资金投入渠道与办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强化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采用分区域分类型分步骤建设、监督检查和投资制约、优化乡村社会环境等办法,实施科技服务型林业站建设。通过净化执法环境、加强执法、优化政策环境为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提供政策法律保障,通过指导管理、控制监督、技术支撑为其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政府财政进行资金补助和奖励为其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提升人员素质、调整人才配置结构为其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办公条件改善为其提供硬件设施保障;通过生态文化建设为其提供社会意识保障;实施有偿服务和补贴奖励政策,推动基层林业站职能有效发挥。
徐群[7](2012)在《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1949年至今)》文中研究表明经济史学家金德尔伯格曾说过:“城市化是个世界性现象,它同样影响着富裕国家和贫穷国化完全背道而驰的趋势是不可能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列茨认为中国的城市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是深刻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两大课题。新世纪对于中国有三大挑战,居于首位的就是中国的城市化。可见,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的城市化已经成为21世纪对人类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力的社会过程。上海是中国大陆第一大城市,无论其城市化水平或者产业结构演进的程度都领先于我国其它城市。经过上世纪90年代的快速发展,上海中心城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服务功能逐步凸显,集聚功能进一步提升。根据《上海统计年鉴2011》,2010年末上海户籍人口1412.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仅157.37万人,城市化率达到88.9%,可见上海已步入城市化的后期阶段。从产业结构演进来看,上海也已进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第一产业的比重进一步缩小,第三产业的比重稳步上升并已超过半数。反观农业,上海非农业大市,却是一个农业强市。截至2010年,上海的耕地面积为20.10万公顷,属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最低者,但同时,就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产品商品率等方面而言,上海名列前茅。其城市化背景下的农业发展经验对许多地区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农业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上海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并联动杭州、宁波、南京等地,形成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带。目前,上海已进入城市化后期,历经了城市化发展的各个阶段。本研究在考察上海城市化与农业发展演化轨迹的基础上,从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和空间城市化三个角度切入,研究不同历史时期上海城市化发展特征及其对上海农业发展的影响。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上海由一个多功能的工商业城市转变为综合性的工业基地,从“消费型城市”转变为“生产型城市”。与此同时,上海的城市化率因各种原因,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到1978年降至58.75%。在这一阶段,温饱问题是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农业的功能是以提供粮食为主的大宗农产品为主,仅在近郊和苏州河沿岸的狭小区域内,出现了较为集中的蔬菜产区,呈现部分城郊农业的发展特征,其他广大区域均以粮棉种植为主,呈现典型的乡村农业发展特征。新中国成立之初,上海地区第一产业业人员的比重明显高于第二、三产业,但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和乡村工业的兴起,出现了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移,但至改革开放前,第一产业仍吸纳着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从业人员。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耕地在全市土地总面积中的比重不断减少,但至1978年仍占到50%以上,仅减少4.9个百分点,总体上形成以农业用地为主导的土地利用结构。从1949年到1978年间,上海的农业产值从2.27亿元上升到18.26亿元,但其增长速度远低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其中部分原因在于政府的导向是大力发展工业,于是“以农补工”成为一种趋势,即以“价格剪刀差”等形式通过农业来支持工业的发展。相对而言,所有的资源都向工业倾斜,对农业的投入自然会降低,也间接影响了农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地区的发展在战略上进行了调整,整个城市定位从单一化的工业生产基地逐步向一个多功能的城市改变。城市化率由1979年的60.72%上升到1999年的73.84%。在这段时期,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人民对生活质量开始提出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新鲜蔬菜和副食品的需求直线上升,上海地区也相应呈现出城郊农业的典型特征,畜牧业快速发展,并在后期出现都市农业的萌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基本呈下降趋势,农村青壮男性劳动力转向第二、三产业,女性和老年劳动力在总体农业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从1979年到1999年间,耕地面积由35.58万公顷下降到29.09万公顷,减少了18.24%,但农业产值从20.41亿元上升到206.90亿元,发展迅速。其中,科技投入是重要因素之一。在这一阶段,“以农补工”的情况基本结束,逐步转向“工农自补”,并在后期开始出现“工业反哺农业”的情况。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战略调整,上海在迈入新世纪之际,已经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国际化大都市,并朝着经济、物流、贸易和航运四大中心和长三角大都市带龙头的方向积极建设。上海的城市化率在2000年已接近75%,到2010年达到88.9%,进入城市化后期。从经济结构来看,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在2000年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并达到50%以上。2000年,上海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到2010年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大关,表明上海进入中等发达经济体行列。这一阶段,上海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质的飞跃,对提高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对居住环境的要求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的农业发展进入到都市农业阶段,农业的多元功能作用开始显现。在对上海城市化不同阶段对农业发展影响考察的基础上,第五章进行了系统的思考和总结。首先从上海城市化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升级、上海交通建设发展促进农业贸易开展、上海农业科技发展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总结了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主要促进作用;其次,从上海城市定位和功能变化制约农业发展、上海城市化发展导致农业劳动力数量和质量双重下降、上海城市化发展对耕地的大量侵占三个方面归纳了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作用;最后,文章就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影响研究的结果对于其它城市在城市化过程中规划农业发展之时可以借鉴的地方,提出八大建议,分别为:把握一般规律,着重战略规划;加大科研力度,提高单位产出;有效保护耕地,确保安全供给;合理分流人员,促进城乡融合;规划交通建设,促进贸易流通;防治环境污染,保障持续发展;借力二三产业,促进农业升级;加大创新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王岳[8](2019)在《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均加快了空间规划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我国未来建立统一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启动了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成立自然资源部,整合各部委的空间规划职能,从管理体制上为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创立了先决条件,开展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显迫切。从实践层面来看,重庆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具有“直辖体制、省域架构”的双重特征。重庆的市情也反映出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探索,既是自下而上推动国家统一空间规划体系的地方探索,也可为我国其他广大地区带来更多启示。从学术层面来看,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研究有利于促进城乡规划学与生态学、地理学、空间治理等学术研究在现有纵向延伸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其他空间类规划学科优势、实现学术研究横向拓展,实现“空间规划”研究的学术发展。为此,以生态学、地理学、城乡规划学以及空间治理理论等多学科理论为基础,思考空间规划体系的价值导向、对象认知、技术构成和协调模式,结合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具体改革与实践经验,从理论构建、演变历程、实践探索和趋势研判等四个方面,开展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首先,梳理了国土空间“多尺度-多类型-多价值”的科学认知,提出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理论框架。通过对国土空间的多尺度逻辑、多类型构成和多价值差异等理论问题分析,诠释了传统空间类规划对国土空间的多尺度分割、多类型错配和多价值缺失等基本矛盾。从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发展理念的视角,重新构建了空间规划体系的尺度学逻辑、类型学构成和多价值约束。研究指出,在传统“多龙治水”体制下的改革路径,不能解决空间规划体系的结构性矛盾。顺应国家和地方机构改革趋势,需要逐步构建1个规划+1个部门+1个法规+1个平台等四个“1”组成的空间规划体系。其次,立足地方实际,研究重庆空间格局及规划体系发展历程,提出了构建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现实基础。以时间为脉络,从重庆城乡空间格局和空间规划两个方面,分别对解放以来至1980年代的萌芽阶段、1980年代至重庆直辖前的成长阶段、直辖后十年期间的发展阶段、2007-2013年期间的交织阶段等四个历史时期,系统研究了解放以来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历程,阐明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在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管理机构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等三个方面的发展基础和现实约束。第三,以作者具体理论及实践工作为出发点,提炼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由编制体系、管理机构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支撑体系等四个部分构成的实践总结。系统分析了重庆自2013年以来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探索历程,并总结为:形成“五级三类+全覆盖+多规合一”工作模式,以规划全覆盖统筹多级多类编制体系;以现行管理机构的职能延伸推动协同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地方条例标准构建适应地域价值判断的法律法规体系;以规划数据集成和交换机制整合跨部门的信息平台支撑体系。研究进一步指出,重庆空间规划体系2013年以来的改革实践,由于不涉及对现行管理机构和制度的调整,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效率不高、协调统筹难度大等问题。为此,基于前文国土空间科学认知等理论框架研究,研判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发展趋势,即建立四个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个空间规划编制,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实现一个空间规划管理机构建设,保障空间治理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管控的一体化;颁布一个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将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机构设置建设法定化;建设一个空间规划支撑体系,强化空间规划体系的管理与运行。开展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研究,既是应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也是应对各学科发展的现实需要。研究形成的相关结论,可以作为当前我国和地方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工作的参考经验;同时,也可作为学术探索,进一步推动生态学、地理学、城乡规划学以及空间治理等理论体系的融合发展,促进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科学发展。
潘鹤思[9](2020)在《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 ——基于政府“规制-激励”视角》文中指出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天然林分布集中,是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屏障,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黑龙江省可采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陷入森林资源“优势陷阱”和“资源诅咒”困境。虽然国家提供了大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但囿于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不足等原因,一直停留在“覆盖到”和“能补偿”的层面上,导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边际效率递减。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被多数学者认为是解决政府补偿困境、引导利益相关者参与、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因此,本文立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缺口和黑龙江省林区补偿的现实需求,基于“受益者付费”原则识别多元化补偿主体,构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框架,以此为逻辑起点,探索政府补偿监管效率、揭示企业补偿参与意愿和居民补偿支付意愿是实现多元化补偿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本研究从政府规制和激励驱动视角研究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问题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分析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通过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和梳理,探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域研究热点和研究前沿,科学界定森林生态效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内涵,并从生态价值理论、外部性及公共物品理论等方面构建基础理论体系分析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基于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现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补偿现状,评估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并归纳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探究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的合理性。其次,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机理分析。从庇古税、科斯定理和集体行动理论方面确定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利用米切尔评分法,从“影响性-积极性-紧密性”三维视角识别出森林生态效益的利益相关者,然后结合“受益者付费”原则和“权责利”差异取向原则确定补偿主体,包括政府、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归纳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框架基础上,分别研究引入政府“规制-激励”前、后多元补偿主体间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综上分析得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有两种补偿途径,一种是政府补偿途径,另一种是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补偿途径,其中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补偿需要政府的规制和激励才能实现。再次,基于政府补偿、受益企业补偿和城镇居民补偿层面的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这一部分本文每章节遵循“规范分析-理论框架-实证检验-推出结论”的研究范式。在政府补偿研究中,论文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条件性为研究视角,分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过程中政府监管效率问题。利用演化博弈模型结合Matlab仿真技术分析政府和林场在补偿实施过程中“监管-管护”的博弈关系。研究得出政府监管积极性不足,补偿效率低下,为此提出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政府购买服务融合的激励机制设计;在受益企业补偿研究中,论文从政府规制和激励的视域出发,构建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受益企业补偿参与意愿研究框架,运用Double Hurdle两阶段模型实证检验推动受益企业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城镇居民补偿研究中,论文从政府激励视域出发,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和二元Logistic模型探索社会信任对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激励作用。研究得出政府规制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协同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最后,基于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补偿机理、政府补偿、受益企业补偿和城镇居民补偿等关键问题的深入探索,同时充分参考实证分析结果,并从三个方面提出多元化补偿实施的对策保障体系:第一,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思想认知;第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的配套支持;第三,创新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实施途径。本文旨在从多元化补偿主体的视角拓宽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筹资渠道,以期多维度、深层次地解构多元化补偿主体的内在层次逻辑及各自有效的补偿途径,同时为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设计、引导社会资本融入、实现共享共建的环境治理格局提供切实有价值参考。
韩小伟[10](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单位立足部门资源优势,结合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实际,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对于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群众、培养锻炼干部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对于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论文运用实证研究、系统研究、综合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立足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为指导,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基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学科视角,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政策理论、重大意义、历史进程、工作实践、基本经验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并对2020年以后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具体来说,文章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论文的创新及不足之处等问题。第二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概述,主要阐释了中央单位、社会扶贫、定点扶贫、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相关概念;揭示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重大意义,即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体现,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组成部分,是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扶持力度的举措,是帮扶单位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途径;系统梳理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历史进程。第三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理论基础,主要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视角,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阐述。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主要包括反贫困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和社会保障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理论、共享发展理论和扶贫开发理论。第四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主要领域及案例,主要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教育科技文化扶贫、健康扶贫和网络扶贫等六个领域,对中央单位在各个领域开展定点扶贫的由来、内容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归纳和举例。第五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经验,主要从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干部培养相结合等5个方面,全面总结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要求和实践经验。第六章是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对策思考,主要是基于2020年以后中国反贫困工作重心转向治理农村相对贫困的背景,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调要发挥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部门优势,即发挥中央单位的政策、资源、规划、人才和技术等优势;强调要构建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即构建由党委领导机制、政府主导机制、群众参与机制、组织协调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内容构成的长效机制。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历史进程划分为起步阶段、展开阶段、深化阶段和完善阶段等4个阶段,分析了每一个阶段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宏观背景、政策依据、主要任务和基本特征;二是全面总结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经验,即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干部培养相结合;三是对2020年以后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调要发挥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部门优势,构建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二、林业工作重点要转移生产管理体制须改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林业工作重点要转移生产管理体制须改变(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2)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现代林业的研究 |
1.2.2 森林经营的研究 |
1.2.3 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研究 |
1.3 研究的思路、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内容 |
1.3.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4 研究的方法 |
1.4 研究的难点 |
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的研究基础 |
2.1 现代林业 |
2.1.1 现代林业的内涵 |
2.1.2 现代林业的目标 |
2.1.3 现代林业的森林分类经营 |
2.1.4 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2.2 森林经理 |
2.2.1 森林经理的内涵及作用 |
2.2.2 我国森林经理发展历程 |
2.2.3 我国森林经理的对策 |
2.3 森林经营 |
2.3.1 森林经营的内涵 |
2.3.2 我国森林资源经营概况 |
2.3.3 新时期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 |
3 重点国有林区的概况 |
3.1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概况 |
3.1.1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范围 |
3.1.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概况 |
3.2 重点国有林区的林区开发史 |
3.2.1 重点国有林区的开发历程 |
3.2.2 重点国有林区的开发模式 |
3.2.3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的贡献 |
3.3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 |
3.3.1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初期的森林经营(20世纪50年代初~70年代中期) |
3.3.2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中期的森林经营(20世纪7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 |
3.3.3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后期的森林经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
3.4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 |
3.4.1 重点国有林区以森林采伐为主的森林资源管理期 |
3.4.2 重点国有林区以森林采伐为主兼顾森林经营的森林资源管理期 |
3.4.3 重点国有林区以开发建设为主的森林资源管理期 |
3.5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弊端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成因分析 |
3.5.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弊端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3.5.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弊端成因分析 |
3.5.3 大石头林业局森林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典型案例分析 |
4 国外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及经验借鉴 |
4.1 俄罗斯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1.1 俄罗斯的森林经营 |
4.1.2 俄罗斯的森林资源管理 |
4.2 北美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2.1 美国的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 |
4.2.2 加拿大的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 |
4.3 北欧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3.1 芬兰的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 |
4.3.2 瑞典的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 |
4.4 德国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4.1 德国的森林经营研究 |
4.4.2 德国的森林资源管理研究 |
4.5 日本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5.1 日本国有林的森林经营 |
4.5.2 日本国有林的森林资源管理 |
4.6 研究国外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经验的借鉴 |
5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改革 |
5.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作用 |
5.1.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生态地位 |
5.1.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经济地位 |
5.1.3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生态文化地位 |
5.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的目标 |
5.2.1 把重点国有林区建成我国北方以及长江流域的生态屏障 |
5.2.2 把重点国有林区建设成我国木材和林产品的供应基地 |
5.3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改革 |
5.3.1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功能区划 |
5.3.2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
5.3.3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采伐 |
5.3.4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抚育 |
5.4 探索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的最佳模式 |
5.4.1 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 |
5.4.2 重点国有林区兼融林的经营 |
5.4.3 重点国有林区商品用材林的经营 |
6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6.1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工作重点转移 |
6.1.1 重点国有林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是适应林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
6.1.2 重点国有林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后林业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
6.2 以重点国有林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林区工作重点转移 |
6.2.1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 |
6.2.2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
6.2.3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条件 |
6.3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设计 |
6.3.1 重新划定国有林、地方林与集体林的范围、权属和责任 |
6.3.2 构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新模式 |
7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与措施 |
7.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扶持政策设计的思路 |
7.1.1 政策设计以理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权属关系为基础 |
7.1.2 政策设计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 |
7.1.3 政策设计要确保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 |
7.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设计 |
7.2.1 重点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设计 |
7.2.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设计 |
7.3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保障 |
7.3.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措施保障 |
7.3.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行政措施保障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研究的创新点 |
8.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1 |
导师简介2 |
致谢 |
(3)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公共财政体系研究 ——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述评 |
1.4.2 国内研究述评 |
1.5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之处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3 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国有林权与地方国有林业 |
2.1.2 公共财政及其制度框架体系 |
2.1.3 财政体制中的事权、财权与财力 |
2.2 公共产品及其供给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的定义与特性 |
2.2.2 公共产品供给与林区的公共产品供给 |
2.2.3 外部性及其经济学解决 |
2.3 公共财政理论 |
2.3.1 财政分权理论及其发展 |
2.3.2 财政转移支付理论 |
2.3.3 公共财政职能 |
2.4 本章小结 |
3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的现状分析 |
3.1 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有林业 |
3.1.2 改革开放后地方国有林业的发展与改革 |
3.1.3 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现状 |
3.2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现状 |
3.2.1 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林业投入的渠道 |
3.2.2 公共财政支持我国林业发展的成效 |
3.2.3 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财政体制改革处于起步阶段 |
3.2.4 案例: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发展与财政投入的实证分析 |
3.3 财政体系对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制约 |
3.3.1 管理层面: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没有理顺 |
3.3.2 投入层面:涉林财政资金投入存在问题 |
3.3.3 支出层面:涉林财政资金支出监管滞后 |
3.4 本章小结 |
4 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公共财政体系构建的设想 |
4.1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环境分析 |
4.1.1 国家层面公共财政建设为建立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奠定了基础 |
4.1.2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建立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提供了契机 |
4.2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 |
4.2.1 林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制的现实需求 |
4.2.2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
4.2.3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需求 |
4.3 国外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启示与借鉴 |
4.3.1 发达国家支持林业的公共财政政策 |
4.3.2 发展中国家支持林业的公共财政政策 |
4.3.3 国外林业公共财政政策的启示 |
4.4 地方国有林业发展中公共财政体系构建的总体设计 |
4.4.1 支持林业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构建的原则和目标 |
4.4.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力匹配框架 |
4.4.3 支持地方国有林业的公共财政体系基本框架 |
4.5 本章小结 |
5 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事权划分 |
5.1 基于公共产品利益影响范围的央地事权划分 |
5.1.1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理论依据 |
5.1.2 涉林财政支出项目的央地事权划分 |
5.1.3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主导型多中心治理模式 |
5.2 基于公共产品属性的央地事权划分 |
5.2.1 不同生产阶段林业产品的公共属性 |
5.2.2 纯公共产品的央地事权划分 |
5.2.3 准公共产品的央地事权划分 |
5.2.4 林业交叉性公共产品的央地事权划分 |
5.3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选择 |
5.3.1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选择原则 |
5.3.2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的判断标准 |
5.3.3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的选择模式 |
5.4 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投入需求测算 |
5.4.1 财政投入需求测算模型 |
5.4.2 财政投入需求计算结果 |
5.4.3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分 |
5.5 本章小结 |
6 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财政收支制度和补偿机制 |
6.1 构建支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税制 |
6.1.1 引入生态功能的林业税收制度设计 |
6.1.2 开征森林生态税问题的探讨 |
6.1.3 发挥财税政策对商品林发展的支持作用 |
6.2 健全地方国有林业财政支出体系 |
6.2.1 建立林业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和增长机制 |
6.2.2 协调中央与地方的林业投资关系 |
6.2.3 调整地方林业财政资金支出结构 |
6.3 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 |
6.3.1 建立地方林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
6.3.2 完善林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
6.3.3 鸡西市财政投入地方国有林业的成本—效益分析 |
6.4 建立地方国有林业转移支付制度 |
6.4.1 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和规模 |
6.4.2 规范、整合、归并涉林专项转移支付 |
6.4.3 探索建立区际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
6.4.4 建立省以下森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 |
6.5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6.5.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6.5.2 林业补贴与林木补偿制度 |
6.5.3 林业碳汇交易制度的探索 |
6.6 本章小结 |
7 公共财政体系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 |
7.1 建立支持地方国有林场改革和林权改革的财政体制 |
7.2 健全支持地方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体制 |
7.3 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多渠道融资为辅的林业投入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当代中国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及耦合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及评述 |
1.2.1 研究综述 |
1.2.2 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体系结构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逻辑框架 |
2 理论基础简述 |
2.1 耦合论 |
2.1.1 耦合概念 |
2.1.2 系统耦合 |
2.1.2.1 系统耦合概念 |
2.1.2.2 农业系统耦合 |
2.1.2.3 生态--经济系统耦合 |
2.1.2.4 生态-经济系统耦合关系的衡量方法 |
2.1.3 耦合论在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中的运用 |
2.2 产业结构理论 |
2.2.1 产业结构概念及其分类 |
2.2.1.1 产业的涵义 |
2.2.1.2 产业结构 |
2.2.2 产业结构演变规律 |
2.2.3 产业结构变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2.2.4 林业产业结构及其演进 |
2.2.4.1 林业产业结构 |
2.2.4.2 影响产业结构演进的因素 |
2.3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3.1 生态经济系统理论 |
2.3.1.1 生态经济系统概述 |
2.3.1.2 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相互作用机制 |
2.3.1.3 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关系 |
2.3.2 林业生态经济系统理论 |
2.4 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理论 |
2.4.1 系统论内涵 |
2.4.2 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理论 |
2.4.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理论 |
2.4.4 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理论 |
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1 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 |
2.5.1.1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
2.5.1.2 对可持续发展内涵的解释 |
2.5.2 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2.1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
2.5.2.2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涵义 |
3 基本概念与相关范畴 |
3.1 系统与系统耦合 |
3.1.1 系统 |
3.1.1.1 系统概念 |
3.1.1.2 复杂系统及其特征 |
3.1.1.3 系统分析及特点 |
3.1.2 耦合 |
3.1.2.1 耦合及耦合度概念 |
3.1.2.2 系统耦合 |
3.1.2.3 生态经济系统耦合 |
3.2 林业与林业系统 |
3.2.1 林业及其作用 |
3.2.1.1 林业概念及特点 |
3.2.1.2 林业地位、作用 |
3.2.2 林业生态体系 |
3.2.3 林业产业体系 |
3.2.4 林业社会体系 |
4 林业系统与生态系统关系研究 |
4.1 林业系统与生态系统关系表现形式 |
4.1.1 森林生态系统 |
4.1.1.1 森林生态系统的概念 |
4.1.1.2 森林生态系统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中的地位与作用 |
4.1.2 湿地生态系统 |
4.1.2.1 湿地生态系统的概念及特征 |
4.1.2.2 湿地生态系统的主要功能 |
4.2 林业系统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
4.2.1 森林生态系统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
4.2.2 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 |
4.3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新林业历史性转变 |
4.3.1 转变原因 |
4.3.1.1 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需求由木材需求转向生态需求 |
4.3.1.2 宏观环境的巨变,使林业建设方向的转变成为历史的必然 |
4.3.1.3 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也是世界林业发展的大趋势 |
4.3.2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林业历史性转变对林业发展战略的影响 |
5 林业系统与经济系统关系研究 |
5.1 林业与经济关系表现形式 |
5.1.1 森林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 |
5.1.1.1 森林资源对经济的直接作用 |
5.1.1.2 森林资源对经济的间接作用 |
5.1.2 经济发展对林业的发展变化起主导作用 |
5.2 森林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 |
5.2.1 我国森林资源状况 |
5.2.1.1 我国森林资源的变动情况 |
5.2.1.2 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 |
5.2.1.3 我国森林资源存在的问题 |
5.2.2 森林资源与经济增长的相互作用 |
5.2.2.1 森林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承载力 |
5.2.2.2 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的压力 |
5.2.3 森林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测度 |
5.2.3.1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林业 |
5.2.3.2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再认识 |
5.3 林业投资与林业经济关系 |
5.3.1 我国林业投资现状分析 |
5.3.1.1 我国林业投资总量分析 |
5.3.1.2 我国林业投资结构分析 |
5.3.1.3 我国林业投资主体分析 |
5.3.2 林业投资与林业经济发展关系 |
6 林业系统与社会系统关系研究 |
6.1 林业与社会关系表现形式 |
6.1.1 林业与社会文明 |
6.1.2 宗教与林业的联系 |
6.1.3 林业科技及教育 |
6.1.4 林业文化 |
6.1.5 社区林业与社会林业 |
6.1.6 城市林业 |
6.2 林业系统与科技进步关系 |
6.2.1 技术进步与林业技术进步 |
6.2.2 技术进步对林业发展的重要性 |
6.2.3 推动我国林业技术进步的措施 |
6.3 林业系统与教育发展关系 |
6.3.1 林业教育对林业发展的意义 |
6.3.2 加强林业教育的措施 |
6.4 林业系统与就业关系 |
6.4.1 我国林业就业现状分析 |
6.4.2 林业吸纳劳动力潜力分析 |
6.4.3 增强林业系统就业能力的措施 |
6.5 林业制度与林业发展关系 |
6.5.1 林业制度与林业发展关系概述 |
6.5.2 林业制度创新的几个方面 |
6.5.2.1 产权制度 |
6.5.2.2 投融资制度 |
6.5.2.3 林业税费制度 |
6.5.2.4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6.6 林业系统与生态文明 |
6.6.1 森林文化 |
6.6.1.1 森林文化的概念 |
6.6.1.2 森林文化的内容 |
6.6.1.3 森林文化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意义 |
6.6.2 林业与生态文明 |
6.6.2.1 生态文明概述 |
6.6.2.2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 |
7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阐释 |
7.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构建 |
7.1.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定义 |
7.1.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特征 |
7.1.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子系统构成 |
7.1.4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相互作用机制 |
7.1.4.1 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 |
7.1.4.2 多系统作用机制分析 |
7.1.4.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相互作用方式 |
7.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运行目标分析 |
7.2.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运行总体性目标 |
7.2.1.1 森林生态平衡目标 |
7.2.1.2 林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目标 |
7.2.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运行分目标体系 |
7.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结构分析 |
7.3.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构成要素分析 |
7.3.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的结构对林业发展的影响 |
8 构建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探讨 |
8.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建立的指导思想 |
8.1.1 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思想 |
8.1.2 积极的森林生态平衡思想 |
8.1.3 林业经济活动压力与森林资源的承受力平衡思想 |
8.1.4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
8.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内容 |
8.2.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构成条件 |
8.2.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方式与耦合模式内容 |
8.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运行机制及效应分析 |
8.3.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运行机制分析 |
8.3.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效应分析 |
8.4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形态及划分 |
8.4.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模式的形态 |
8.4.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形态划分 |
8.4.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过程 |
8.5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耦合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
8.5.1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耦合评价概述 |
8.5.2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耦合评价指标建立原则 |
8.5.3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耦合评价指标体系 |
8.5.4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耦合评价方法 |
9 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及耦合模式演绎中国林业发展战略构想 |
9.1 我国林业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 |
9.1.1 林业发展奠定基础阶段(1949~1956 年) |
9.1.2 以“木材经济”为主的林业发展(1956~1978 年) |
9.1.3 永续利用,综合经营的林业发展战略(1978~1992 年) |
9.1.4 林业分区分工发展的战略(20 世纪90 年代初~90 年代中期) |
9.1.5 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20 世纪中期) |
9.1.6 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20 世纪末至今) |
9.2 构建中国林业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
9.3 构建中国林业发展战略的原则 |
9.4 以林业产业为载体,以林业社会系统为支撑的林业生态建设市场化战略 |
9.4.1 战略的提出 |
9.4.2 林业产业载体战略 |
9.4.3 林业社会系统支撑战略 |
9.4.4 林业生态建设市场化战略 |
10 结论及创新 |
10.1 结论 |
10.2 创新 |
10.3 论文不足之处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主要成果目录清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Ⅰ |
导师简介 Ⅱ |
致谢 |
(5)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框架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发展与乡村规划的历史背景 |
1.1.2 我国城乡二元制度下的乡村问题 |
1.1.3 广东省区域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发展面临的抉择 |
1.2 研究对象 |
1.2.1 乡村规划 |
1.2.2 规划体系 |
1.2.3 规划与管理制度建设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乡村规划研究综述 |
1.3.2 英国及有关国家乡村规划研究综述 |
1.3.3 总结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方法、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1.5.4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乡村规划的核心问题 |
2.1 英国的乡村问题及乡村规划的历史参照 |
2.2 我国的乡村问题与乡村规划 |
2.2.1 乡村规划要解决乡村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问题 |
2.2.2 乡村规划要解决区域生态保护的问题 |
2.2.3 乡村规划要解决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的问题 |
2.2.4 乡村规划要促进乡村自治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 |
2.3 乡村规划问题的特征 |
2.3.1 乡村规划问题的空间尺度是区域 |
2.3.2 乡村规划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
2.3.3 乡村规划问题的解决方式是保护 |
2.4 我国处于城镇化进程与乡村保护同步进行的特殊阶段 |
2.4.1 我国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的阶段 |
2.4.2 我国发展阶段与乡村规划问题的特殊性 |
2.5 乡村规划的新维度:关注乡村价值 |
2.5.1 乡村具有承担休闲娱乐需求的功能 |
2.5.2 乡村可容纳隐形失业,减少就业压力 |
2.5.3 乡村承担农民社会保障和养老功能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村规划的基本特征 |
3.1 乡村是一个区域概念 |
3.1.1 不同学科对乡村的定义 |
3.1.2 乡村概念的特征 |
3.1.3 乡村区域的范围 |
3.2 乡村规划问题与规划空间尺度 |
3.2.1 英国乡村问题与乡村规划的尺度 |
3.2.2 我国乡村问题与乡村规划的尺度 |
3.2.3 英国与中国的乡村规划对比 |
3.3 我国现行乡村规划工具的反思 |
3.3.1 乡村规划类型繁多,但缺乏区域规划的类型 |
3.3.2 村庄尺度的规划难以实现规划目标 |
3.3.3 村庄规划的关注对象是村庄建设用地 |
3.3.4 乡村区域被规划割裂 |
3.4 乡村规划中具有区域规划的基本特征 |
3.5 构建问题尺度与利益范围相关的乡村规划空间尺度 |
3.5.1 国家尺度 |
3.5.2 区域空间尺度 |
3.5.3 村庄空间尺度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乡村规划的实质特征 |
4.1 区域城镇化与乡村发展 |
4.1.1 区域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发展:分化 |
4.1.2 城镇化进程中的两类区域 |
4.1.3 城镇化区域的乡村发展类型 |
4.1.4 非城镇化区域的乡村发展类型 |
4.2 乡村规划实践中的典型案例 |
4.2.1 城镇化区域的乡村规划情况 |
4.2.2 非城镇化区域的乡村规划情况 |
4.2.3 乡村发展目标的多样性与规划工具的失效 |
4.3 乡村规划的选择、目标与范围 |
4.3.1 依据乡村发展目标选择规划类型 |
4.3.2 乡村规划的目的与目标 |
4.3.3 乡村规划的范围选择 |
4.4 乡村规划的实质 |
4.4.1 乡村规划的首要任务农业补贴与扶持政策的空间落实 |
4.4.2 乡村规划实质特征是保护规划 |
4.5 城市规划与乡村规划的本质差异 |
4.5.1 城乡规划的特征与我国规划体系的演变历史 |
4.5.2 学界对乡村规划与城市规划体系之间关系的研究 |
4.5.3 乡村区域与城市区域属于不同的空间范畴,适用不同规划体系 |
4.5.4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增长控制,乡村规划的基本要求是维持与防治衰退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乡村规划的责任主体 |
5.1 乡村规划的编制主体与责任主体 |
5.1.1 乡村规划的编制主体应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村民组织 |
5.1.2 当前乡村责任主体与规划编制主体的错位 |
5.2 国家和农民的关系 |
5.2.1 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历史演变 |
5.2.2 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 |
5.2.3 城乡二元政治制度下的桎梏 |
5.2.4 我国二元社会实质是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的混合体 |
5.2.5 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乡村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转型 |
5.3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5.3.1 我国管理乡村的行政体制的演变 |
5.3.2 现有行政体制的特点与问题 |
5.3.3 规划行政体制的改革建议 |
5.4 构建规划目标与群体利益相关的乡村规划责任主体 |
5.4.1 中央政府 |
5.4.2 区域机构 |
5.4.3 村组织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乡村规划的成果形式 |
6.1 规划的形式与类型 |
6.1.1 规划工具包括了多种形式 |
6.1.2 规划的五种类型 |
6.1.3 规划类型与所达到的目标 |
6.1.4 战略(strategies)是最符合规划特征的类型 |
6.2 乡村规划的具体形式 |
6.2.1 我国法定乡村规划的形式是“设计” |
6.2.2 英国乡村规划灵活采用政策、战略等形式 |
6.3 规划形式与规划的空间尺度相对应 |
6.3.1 英国乡村规划形式与空间体系 |
6.3.2 规划形式选择的依据 |
6.4 寻求适宜的乡村规划成果形式 |
6.4.1 国家尺度:政策 |
6.4.2 区域尺度:空间规划/战略、政策指引 |
6.4.3 村庄尺度:社区规划、整治与开发规划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乡村规划体系的理论框架 |
7.1 理论框架的构建原则与方法 |
7.2 乡村规划体系的框架 |
7.3 国家层次 |
7.3.1 乡村发展目标 |
7.3.2 空间尺度 |
7.3.3 规划制定的主体 |
7.3.4 规划内容要求 |
7.3.5 规划成果形式 |
7.4 区域层次 |
7.4.1 乡村发展目标 |
7.4.2 区域空间尺度 |
7.4.3 区域机构 |
7.4.4 规划内容 |
7.4.5 规划成果形式 |
7.4.6 乡村规划的制定与审批程序 |
7.5 村庄层次 |
7.5.1 乡村发展目标 |
7.5.2 空间尺度 |
7.5.3 规划制定的主体 |
7.5.4 规划内容 |
7.5.5 规划成果形式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广东省乡村发展与规划概况 |
8.1 广东省乡村的农业与农村人口发展趋势 |
8.1.1 广东省乡村的基本特征 |
8.1.2 广东省农业的发展趋势 |
8.1.3 广东省乡村人口的变化趋势 |
8.1.4 广东省农业的发展方向及目标 |
8.1.5 广东省农业与农村人口发展特征的总结 |
8.2 广东省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的特征 |
8.2.1 广东省自然生态特征 |
8.2.2 广东省历史文化特征 |
8.3 广东省乡村发展与村庄建设 |
8.3.1 乡村的发展阶段:区域城镇化时期 |
8.3.2 广东省乡村建设情况 |
8.4 乡村发展的特征与历史阶段的分析评价 |
8.5 广东省乡村规划概况 |
8.5.1 乡村规划的发展历史 |
8.5.2 乡村规划与政策演变情况 |
8.5.3 广东省区域规划编制情况 |
8.5.4 乡村规划与政策的分析、总结和批判 |
8.6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的构建建议 |
9.1 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的具体编制建议 |
9.1.1 广东省乡村规划的主要目标 |
9.1.2 广东省乡村规划的编制尺度 |
9.1.3 广东省乡村规划编制主体 |
9.1.4 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
9.1.5 规划制定与审批程序 |
9.2 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的特点 |
9.3 “省域城乡统筹空间发展战略”的编制模拟 |
9.3.1 划定乡村空间政策区域的方式 |
9.3.2 以县为单位的广东省乡村空间政策区域 |
9.3.3 建立乡村区域政策与补贴机制 |
9.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主要研究结论 |
研究评价 |
创新点 |
研究不足与后续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重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重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和相关研究概述 |
2.1 林业站基本概念 |
2.1.1 基层林业站基本概念 |
2.1.2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基本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相关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相关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公共产品理论 |
2.3 国外相关研究概述 |
2.4 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
2.5 国内外相关研究简要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3 中国基层林业站建设与发展历程 |
3.1 基层林业站建立和缓慢发展期 |
3.1.1 基层林业站建立初期 |
3.1.2 基层林业站的缓慢发展 |
3.2 基层林业站数量扩张时期 |
3.2.1 国家提出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战略 |
3.2.2 林业部加快林业站建设的措施 |
3.2.3 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支持 |
3.2.4 基层林业站数量扩张情况 |
3.3 基层林业站建设的巩固提高时期 |
3.3.1 基础设施建设 |
3.3.2 人员稳定与素质提升 |
3.3.3 制度建设与职能发挥 |
3.3.4 创办经济实体 |
3.4 基层林业站重点建设时期 |
3.4.1 投资建设资金大幅增加 |
3.4.2 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3.4.3 稳定机构与从业人员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基层林业站现状与问题 |
4.1 中国基层林业站现状 |
4.1.1 全国林业站管理体系现状 |
4.1.2 全国乡镇林业站数量 设置形式及管理体制 |
4.1.3 全国乡镇林业站从业人员总体状况 |
4.1.4 全国乡镇林业站硬件设施总体状况 |
4.1.5 全国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现状 |
4.2 中国基层林业站目前存在的根本问题 |
4.2.1 基层林业站职能弱化虚化 |
4.2.2 服务能力不足 |
4.3 基层林业站职能弱化虚化及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4.3.1 管理体制不顺组织体系欠完善 |
4.3.2 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滞后 |
4.3.3 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不高 |
4.3.4 工资待遇低 |
4.3.5 机构缺乏稳定性 |
4.3.6 社会环境原因 |
4.4 本章小结 |
5 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目标 |
5.1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必要性及客观需求 |
5.1.1 强化基层林业站职能建设的客观必要性 |
5.1.2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现实需求 |
5.2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体系 |
5.2.1 综合目标体系 |
5.2.2 职能改革与建设目标 |
5.3 本章小结 |
6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内容 |
6.1 组织体系建设 |
6.1.1 改革调整现有相关部门和机构 |
6.1.2 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 |
6.2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
6.2.1 岗位责任制度建设 |
6.2.2 目标责任制度建设 |
6.2.3 素质提升制度建设 |
6.2.4 项目公开制度建设 |
6.2.5 考核奖惩制度建设 |
6.2.6 管理制度体系的效用分析 |
6.3 管理机制建设 |
6.3.1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
6.3.2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6.3.3 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7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途径与办法 |
7.1 建设途径 |
7.1.1 调整组织职能 推动林业站建设 |
7.1.2 改革投资路径 优化投资办法 |
7.1.3 实施项目带动 促进建设工作 |
7.2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实施办法 |
7.2.1 分区域分类型建设 |
7.2.2 分步实施 整体推进 |
7.2.3 监督检查,投资制约 |
7.2.4 优化乡村环境 |
7.3 本章小结 |
8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保障体系与相关政策建议 |
8.1 职能发挥保障体系 |
8.1.1 政策法规保障 |
8.1.2 组织系统保障 |
8.1.3 资金投入保障 |
8.1.4 技术人才保障 |
8.1.5 硬件设施保障 |
8.1.6 社会意识保障 |
8.2 强化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服务职能的主要政策建议 |
8.2.1 有偿服务政策建议 |
8.2.2 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补贴奖励政策建议 |
8.3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9.3 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9.4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 |
个人简介 |
致谢 |
附录一 在读期间主要科研成果清单 |
附录二 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汇总表 |
(7)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1949年至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概述 |
第三节 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 |
一、相关概念与研究范畴的说明 |
二、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一、论文的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学术创新点 |
三、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上海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 |
第一节 上海的地理沿革概述 |
一、海岸线变迁 |
二、上海的行政沿革 |
第二节 上海的自然生态环境 |
一、基本自然环境 |
二、农业自然环境 |
第三节 上海的社会经济条件 |
一、上海的人口结构 |
二、上海的经济发展 |
三、上海的交通运输 |
第四节 上海地区农业发展概略 |
一、古代上海农业的发展概况 |
二、近代上海农业的发展概况 |
三、现代上海农业的发展概况 |
第二章 1949年到1978年上海城市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单一工业化大城市的形成 |
第二节 人口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一、人口城市化状况 |
二、人口增长促进粮棉油生产 |
三、农业从业人员变化分析 |
四、农业教育的发展及农业人口素质的提高 |
第三节 经济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经济城市化状况 |
二、经济城市化带动农业总产值增长 |
三、农业的功能定位 |
四、农业产业结构的演变 |
五、环境污染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六、农业科技发展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七、纺织业的发展促进棉花的生产 |
八、经济城市化带动农村工业的兴起 |
九、工农关系:农业支持工业 |
第四节 空间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空间城市化状况 |
二、城市建设逐步侵占耕地 |
三、交通发展促进农业贸易 |
四、农业产业布局的变化 |
五、滩涂围垦造地 |
第五节 小结 |
一、1949年到1978年上海城市化概况 |
二、1949年到1978年上海城市化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三章 1979年到1999年上海城市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由“单一工业化城市”向“多功能城市”转型 |
第二节 人口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人口城市化状况 |
二、人口城市化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 |
三、农业从业人员变化分析 |
四、农业教育的发展及农业人口素质的变化 |
第三节 经济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经济城市化状况 |
二、经济城市化带动农业总产值增加 |
三、农业功能定位以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导 |
四、农业产业结构的演变 |
五、环境污染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六、农业科技发展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七、纺织业的没落导致棉花生产骤然下降 |
八、经济城市化促进农村工业快速发展 |
九、工农关系:工业初步反哺农业 |
十、经济城市化酝酿都市农业萌芽 |
第四节 空间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空间城市化状况 |
二、城市建设快速侵占耕地 |
三、交通发展促进农业贸易 |
四、农业产业布局的变化 |
五、滩涂围垦造地 |
第五节 小结 |
一、1979年到1999年上海城市化概况 |
二、1979年到1999年上海城市化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第四章 2000年至今上海城市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多功能国际化大都市初步形成 |
第二节 人口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人口城市化状况 |
二、人口城市化要求农产品供给内外结合 |
三、农业从业人员变化分析 |
四、农业教育的发展及农业人口素质的变化 |
第三节 经济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经济城市化状况 |
二、经济城市化带动农业总产值增长 |
三、都市农业定位确立 |
四、农业产业结构的演变 |
五、环境污染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六、农业科技发展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七、工农关系:工业大规模反哺农业 |
八、都市农业全面发展 |
第四节 空间城市化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空间城市化状况 |
二、城市建设加速侵占耕地 |
三、农业产业布局的变化 |
第五节 小结 |
一、2000年至今上海城市化概况 |
二、2000年至今上海城市化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第五章 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影响的几点思考 |
第一节 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主要促进作用 |
一、上海城市化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
二、上海交通建设发展促进农业贸易开展 |
三、上海农业科技发展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
第二节 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作用 |
一、上海城市定位和功能变化制约农业发展 |
二、上海城市化发展导致农业劳动力数量与质量的双重下降 |
三、上海城市化发展对耕地的大量侵占 |
第三节 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影响的借鉴作用 |
一、把握一般规律,着重战略规划 |
二、加大科研力度,提高单位产出 |
三、有效保护耕地,确保安全供给 |
四、合理分流人员,促进城乡融合 |
五、规划交通建设,促进贸易流通 |
六、防治环境污染,保障持续发展 |
七、借力二三产业,促进农业升级 |
八、加大创新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
参考文献 |
(一) 方志类 |
(二) 专著类 |
(三) 论文类 |
(四) 学位论文类 |
(五) 电子文献类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政策演进 |
1.1.2 国家和地方空间规划体系的实践探索 |
1.2 研究对象 |
1.2.1 空间规划体系 |
1.2.2 重庆市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推动生态文明的转型发展 |
1.3.2 探索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 |
1.3.3 构建空间治理体系改革的具体路径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2 空间规划体系的理论与实践进展 |
2.1 空间规划体系的理论基础 |
2.1.1 生态学理论的价值导向 |
2.1.2 地理学理论的对象认知 |
2.1.3 城乡规划学理论的技术构成 |
2.1.4 空间治理理论的协调模式 |
2.2 国外空间规划体系研究与实践进展 |
2.2.1 国外空间规划体系的研究进展 |
2.2.2 国外空间规划体系的实践进展 |
2.3 国内空间规划体系研究与实践进展 |
2.3.1 国内空间规划体系的研究进展 |
2.3.2 国内空间规划体系的实践进展 |
2.4 空间规划体系的问题认知 |
2.4.1 理论与实践的新进展 |
2.4.2 对当前理论与实践的问题认知 |
2.5 小结 |
3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理论框架 |
3.1 国土空间的科学认知 |
3.1.1 国土空间的多尺度逻辑 |
3.1.2 国土空间的多类型构成 |
3.1.3 国土空间的多价值差异 |
3.2 传统空间类规划的基本矛盾 |
3.2.1 传统规划类型的空间多尺度分割 |
3.2.2 传统规划类型的空间多类型错配 |
3.2.3 传统规划类型的空间多价值缺失 |
3.3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理论判断 |
3.3.1 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发展理念 |
3.3.2 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尺度学逻辑 |
3.3.3 梳理空间规划体系的类型学构成 |
3.3.4 回应空间规划体系的多价值约束 |
3.4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解决方案 |
3.4.1 总体构思 |
3.4.2 整体框架 |
4 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历程 |
4.1 解放以来至1980 年代的萌芽阶段 |
4.1.1 重庆城乡空间格局的演变 |
4.1.2 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 |
4.1.3 小结 |
4.2 1980 年代至重庆直辖前的成长阶段 |
4.2.1 重庆城乡空间格局的演变 |
4.2.2 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 |
4.2.3 小结 |
4.3 直辖后十年期间的发展阶段 |
4.3.1 重庆城乡空间格局的演变 |
4.3.2 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 |
4.3.3 小结 |
4.4 2007 —2013 年期间的交织阶段 |
4.4.1 重庆城乡空间格局的演变 |
4.4.2 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 |
4.4.3 小结 |
4.5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现实基础 |
4.5.1 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
4.5.2 空间规划管理机构体系 |
4.5.3 空间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
4.5.4 空间规划支撑体系 |
4.6 本章小结 |
5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探索的总体实践 |
5.1 面向现实基础的实践探索整体框架 |
5.2 以规划全覆盖统筹多级多类编制体系 |
5.2.1 “五级三类+全覆盖+多规合一”统筹路径 |
5.2.2 以法定规划实现空间分级统筹 |
5.2.3 以专业专项规划实现分类统筹 |
5.2.4 “全覆盖+多规合一”实现空间全域全要素统筹 |
5.3 以管理机构职能延伸构建协同管制机制 |
5.3.1 规划委员会机构的协同管制探索 |
5.3.2 分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层级协同 |
5.3.3 分类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类别协同 |
5.4 以地方条例标准构建适应地域价值的法规体系 |
5.4.1 各项规划条例的地域适应性探索 |
5.4.2 不同技术规定的价值差异化探索 |
5.5 以规划数据集成交换整合跨部门信息平台 |
5.5.1 部门内部信息平台的数据完整性 |
5.5.2 部门之间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 |
5.6 小结 |
6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趋势研判 |
6.1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1.0 版”的局限性 |
6.1.1 跨部门跨地域规划动态协调的有限效率 |
6.1.2 行政职能有限延伸不能解决分割管理根本问题 |
6.1.3 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全域全覆盖全过程管理需求 |
6.1.4 分头建设规划支撑体系欠缺信息数据整合 |
6.2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2.0 版”构建导向 |
6.2.1 落实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 |
6.2.2 对应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尺度”属性 |
6.2.3 对应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类型”属性 |
6.2.4 对应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价值”属性 |
6.3 构建“全域全要素全过程”覆盖的编制体系 |
6.3.1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思想与资源价值观 |
6.3.2 构建“五级两类两阶段”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
6.3.3 重点类型空间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
6.4 建立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管理机构 |
6.4.1 建立对应国家生态与资源管控整合行政机构 |
6.4.2 加强内部职能机构的有效延伸与设置 |
6.4.3 实现远郊区县空间规划管理机构的有效设置 |
6.4.4 强化全市空间规划管理机构末端的建设 |
6.5 构建衔接有序顺应地域需求的法律法规体系 |
6.5.1 适应重庆空间规划管理地域化需求 |
6.5.2 顺应生态文明与资源的底线管控 |
6.6 建立智能化系统运作的跨行跨级支撑平台 |
6.6.1 建立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信息联动平台 |
6.6.2 建立基础标准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 |
6.6.3 实现对全域空间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
6.7 小结 |
7 研究结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重庆空间规划的演变历程 |
7.1.2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探索实践 |
7.1.3 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探索 |
7.2 主要创新 |
7.2.1 提炼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实践经验 |
7.2.2 构建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理论框架 |
7.2.3 提出了重庆空间规划体系的改革路径 |
7.3 后续研究展望 |
7.3.1 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具体操作方法 |
7.3.2 空间规划的实施机制 |
7.3.3 空间治理中的区域与部门协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B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研究课题情况 |
C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奖励情况 |
D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9)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 ——基于政府“规制-激励”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研究范畴界定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生态补偿内涵与类型 |
2.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概念 |
2.2.3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概念 |
2.3 理论基础 |
2.3.1 生态价值理论 |
2.3.2 外部性与公共物品理论 |
2.3.3 演化博弈理论 |
2.3.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5 计划行为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评估及生态补偿现状分析 |
3.1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3.1.1 黑龙江省自然条件概况 |
3.1.2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概况 |
3.1.3 黑龙江省社会经济条件概况 |
3.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评估 |
3.2.1 评估方法 |
3.2.2 数据来源 |
3.2.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核算 |
3.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 |
3.3.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发展历程 |
3.3.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概况 |
3.3.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监督管理概况 |
3.4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 |
3.4.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法规不健全 |
3.4.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单一及多元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
3.4.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
3.4.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总量不足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机理分析 |
4.1 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4.1.1 庇古税视角的政府主体 |
4.1.2 科斯定理视角的市场主体 |
4.1.3 集体行动理论视角的社会主体 |
4.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主体识别 |
4.2.1 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分析 |
4.2.2 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的属性分类 |
4.2.3 多元化补偿主体识别及利益取向分析 |
4.3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耦合模式及逻辑框架 |
4.3.1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分阶段实施特征分析 |
4.3.2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耦合模式 |
4.3.3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逻辑框架 |
4.4 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自愿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博弈分析 |
4.4.1 应用演化博弈论进行分析的可行性 |
4.4.2 演化博弈情景设定 |
4.4.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演化稳定策略及均衡点分析 |
4.5 引入“规制-激励”机制的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博弈分析 |
4.5.1 演化博弈情景设定 |
4.5.2 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5.3 关联主体演化策略讨论及结论 |
4.6 本章小结 |
5 政府补偿途径下的监管博弈分析与激励机制设计 |
5.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条件性的理论分析 |
5.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监管博弈模型构建 |
5.2.1 问题描述与情景假设 |
5.2.2 演化博弈模型建立 |
5.3 基于非对称视角的监管博弈分析 |
5.3.1 林场管护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3.2 政府监管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3.3 政府-林场系统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4 政府-林场稳定策略讨论及数值仿真 |
5.4.1 不同演化情形分析结果 |
5.4.2 监管博弈仿真分析结果讨论及结论 |
5.5 改善政府主体监管效率的激励机制设计 |
5.5.1 提高政府主体监管效率的视角—政府购买服务 |
5.5.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政府购买服务有效融合的机制设计 |
5.6 本章小结 |
6 “规制-激励”视角的受益企业补偿参与意愿分析 |
6.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6.1.1 理论分析与框架 |
6.1.2 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与数据 |
6.2.1 问卷设计 |
6.2.2 调查实施 |
6.2.3 样本特征 |
6.3 受益企业补偿参与意愿实证分析 |
6.3.1 模型选择 |
6.3.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6.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激励”视角的城镇居民补偿支付意愿分析 |
7.1 研究视角与理论分析 |
7.1.1 研究视角与理论假设 |
7.1.2 条件价值评估法与原理 |
7.2 研究设计与数据 |
7.2.1 问卷设计 |
7.2.2 数据来源与调研方法 |
7.2.3 样本特征 |
7.2.4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7.3 城镇居民补偿支付意愿的交叉分析 |
7.3.1 公共信任与支付意愿 |
7.3.2 人际信任与支付意愿 |
7.3.3 控制变量与支付意愿 |
7.4 城镇居民补偿支付意愿的实证分析 |
7.4.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支付水平 |
7.4.2 模型选择 |
7.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保障实施的对策建议 |
8.1 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思想认知 |
8.1.1 助推受益企业形成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观 |
8.1.2 强化城镇居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认知 |
8.2 加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的配套支持 |
8.2.1 构建可操作性的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政策框架 |
8.2.2 搭建政府主导型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
8.3 创新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实施途径 |
8.3.1 提高政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效率 |
8.3.2 创新受益企业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融资渠道 |
8.3.3 培育城镇居民社会信任体系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本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相关数据 |
附录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调查问卷 |
附录3 黑龙江省受益企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参与意愿调查问卷 |
附录4 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付意愿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课题参与情况 |
致谢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指导教师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及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概述 |
2.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相关概念阐释 |
2.1.1 中央单位 |
2.1.2 社会扶贫 |
2.1.3 定点扶贫 |
2.1.4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 |
2.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重大意义 |
2.2.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体现 |
2.2.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组成部分 |
2.2.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扶持力度的举措 |
2.2.4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帮扶单位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途径 |
2.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历史进程 |
2.3.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起步阶段 |
2.3.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展开阶段 |
2.3.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深化阶段 |
2.3.4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完善阶段 |
第3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理论基础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1.1 经典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
3.1.2 经典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理论 |
3.1.3 经典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2.1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 |
3.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理论 |
3.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扶贫开发理论 |
第4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主要领域及案例 |
4.1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
4.1.1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由来 |
4.1.2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内容 |
4.1.3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典型案例 |
4.2 通过产业扶贫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
4.2.1 产业扶贫的由来 |
4.2.2 产业扶贫的内容 |
4.2.3 产业扶贫的典型案例 |
4.3 通过技能培训扶贫实现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 |
4.3.1 技能培训扶贫的由来 |
4.3.2 技能培训扶贫的内容 |
4.3.3 技能培训扶贫的典型案例 |
4.4 通过教育科技文化扶贫推进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发展 |
4.4.1 教育科技文化扶贫的由来 |
4.4.2 教育科技文化扶贫的内容 |
4.4.3 教育科技文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
4.5 通过健康扶贫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状况 |
4.5.1 健康扶贫的由来 |
4.5.2 健康扶贫的内容 |
4.5.3 健康扶贫的典型案例 |
4.6 通过网络扶贫拓宽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渠道 |
4.6.1 网络扶贫的由来 |
4.6.2 网络扶贫的内容 |
4.6.3 网络扶贫的典型案例 |
第5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经验 |
5.1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 |
5.1.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
5.1.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
5.2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 |
5.2.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
5.2.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
5.3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 |
5.3.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
5.3.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
5.4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
5.4.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
5.4.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
5.5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党政干部培养相结合 |
5.5.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党政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
5.5.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党政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
第6章 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对策思考 |
6.1 中国农村反贫困目标瞄准的调整 |
6.1.1 相对贫困的涵义 |
6.1.2 相对贫困的特征 |
6.1.3 农村相对贫困成为贫困治理的重心 |
6.1.4 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现实路径 |
6.2 发挥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部门优势 |
6.2.1 政策优势 |
6.2.2 资源优势 |
6.2.3 规划优势 |
6.2.4 人才优势 |
6.2.5 技术优势 |
6.3 构建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
6.3.1 党委领导机制 |
6.3.2 政府主导机制 |
6.3.3 群众参与机制 |
6.3.4 组织协调机制 |
6.3.5 资金投入机制 |
6.3.6 考核评价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林业工作重点要转移生产管理体制须改变(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王迎. 北京林业大学, 2013(06)
- [3]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公共财政体系研究 ——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为例[D]. 张行斌. 东北林业大学, 2013(02)
- [4]当代中国林业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及耦合模式研究[D]. 邵权熙. 北京林业大学, 2008(12)
- [5]广东省乡村规划体系框架的构建研究[D]. 周游. 华南理工大学, 2016(02)
- [6]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D]. 陈柯. 北京林业大学, 2013(06)
- [7]上海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1949年至今)[D]. 徐群. 南京农业大学, 2012(12)
- [8]重庆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D]. 王岳. 重庆大学, 2019(01)
- [9]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 ——基于政府“规制-激励”视角[D]. 潘鹤思.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1)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研究[D]. 韩小伟. 吉林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