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强化省级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作用的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李其成[1](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沈国庆[2](2019)在《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94年,以财政分权为特征的分税制改革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经济行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抵御外部金融危机冲击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模式、政府性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以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及提供担保等形式,举借了大量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较大的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中央近年来三大攻坚战之一。已有研究多从财政体制、官员晋升、经济增长、政绩考核、风险预警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缺少从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从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最新发展情况、风险表现进行了分析,从地方税收与地方债务关系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原因进行了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重点从地方政府债务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和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等三个具体的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从而深化了从金融视角检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并在研究结论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具体内容是:首先,本文在梳理、述评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从全国和各地区比较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发展规模、发债主体结构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对新形势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行了探讨。得出的结论是,整体上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扩张势头得到控制。但各地区债务风险程度不一,个别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超过国际警戒线,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较大风险。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呈规模大、发展迅速、底数不明的特征,产生了巨大的财政金融风险。其次,借鉴已有地方政府债务理论,本文从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是“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必然要求自身掌握的行政资源最大化。而行政资源最大化最直接的内容就是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分税制体制下,由于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直接支配,且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能有效促进地方性税收增长,因此,地方政府必然会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来促进地方性税收增长。而在财力紧张和软预算约束下,举债投融资成为合理的选择。为此,本文以全国各地区政府债务、税收数据,建立面板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性税收收入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而属于国家税收的增值税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关系则不显着。进一步研究发现,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特征对上述结论有着显着性影响,西部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果最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按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小划分后的实证证明,债务投融资对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率上随规模增大而递减,表明地方政府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应存在极限值,债务规模较小地区以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果明显高于规模较大地区。因此,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增加税收财力增长不可持续,且导致了更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第三,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购买主体为商业银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要对接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一旦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出现信用违约和流动性违约风险,最终都将表现为金融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质上是金融风险。本文在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分析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机理和脆弱性根源,着重以未定权益分析法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途径,以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数理推导,分析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演化的逻辑和机理。并利用银行风险相关数据对此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银行不良率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显着正相关关系。且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一举措可以减小银行不良率。第四,根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中引起的资金流向和相关主体变化,以货币供给原理和机制分析为基础,本文详细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全过程中,由于债务置换引起的基础货币和信用货币供给变化情况。分析表明,从单笔债务置换过程看,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资金变动在短时内对基础货币、M1和M2造成波动。从基础货币层面而言:在发行地方债券时,央行需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流动性支持,增加了基础货币供应量;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过程中,发债资金在国库政府存款账户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债务主体银行账户转换中引起基础货币先减后增。从商业银行广义货币创造看,发行债券时,商业银行购债会增加M2,而企业购债则导致M1减少;发债资金在国库政府存款账户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债务主体银行账户转换中,M2先减少后增加,M1增加。当资金用于偿还存量银行贷款时,M2、M1均减少;当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时,M1减少,M2不变。第五,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本质是银行贷款等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转为地方政府债券,导致债券规模扩张,债券收益率发生变化;同时,贷款类地方政府债务减少,会引起信贷利率发生变化。上述两方面的变化作用于货币政策利率,从而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产生影响。实证发现,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较好地促进了货币市场利率的传导,对我国货币政策达成宏观货币政策目标具有很好的传导效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随着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发行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明显提升了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效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信贷利率传导货币政策利率的效率有正向影响;比较而言,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引致的债务市场债券收益率变化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程度,显着大于信贷利率途径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变化对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有重大影响。最后,本文在总结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其风险的政策建议。具体内容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升级方面: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投资与增长的关系、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构建科学完备的央地财政事权关系、构建规范的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机制、构建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金融改革方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改革、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本文的创新主要在于:(1)从地方税种收入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实证关系出发,探讨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而追逐行政资源最大化,是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主要根源。从公共选择视角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以地方性税种收入规模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关系为切入点,应用各地区相关数据建立面板回归模型,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通过大规模举债投融资促进地方性税种收入增长,以达到行政资源最大化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是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的一个重要根源。这为全面准确理解地方政府债务迅速膨胀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视角,丰富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客观现实。以地方政府债务视角审视税制改革和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有利于全面理解营改增的现实意义。地方税体系构建不仅应考虑税源可得性,也应关注到其引导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作用,深化了建设地方税体系的认识。(2)从金融风险视角,理论和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途径和机理。在分析金融风险性质及其脆弱性根源的基础上,研究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的演变机理和途径,并应用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数据,从商业银行不良率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引致银行风险的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来提高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为从金融视角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的深化和发展。(3)以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为切入点,从金融视角中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两个方面,探讨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分析和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产生短期波动,对基础货币、信用货币中的M1和M2变化有显着影响。在对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影响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实证中,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债务置换后的国债收益率和信贷市场利率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有明显的提升作用,且债券收益率方面产生的影响强于信贷市场利率产生的影响。进一步从金融视角拓展了理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视野,有助于把握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风险性质及其管理。为金融部门制定金融政策、深化金融市场管理提供了一个应关注的视角,有利于金融监管和金融政策效率的提升。也有利于中央政府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角度,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结合起来考虑,从而制定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采取对策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张言方[3](2019)在《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从“高增长”进入“高质量”的新常态,作为能源主体的煤炭价格波动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同时,当前我国煤炭价格政策短期内似乎有利于平抑煤价波动,但其长期传导影响及经济运行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文以煤炭价格波动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科学评估当前我国煤炭价格政策的效力,同时进一步分析不同煤炭价格政策传导下煤价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以避免陷入“价格波动失常-政府强制干预”的恶性循环。本文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趋势及特征分析部分,本文对照分析我国煤炭价格的波动趋势及政府采取的价格政策,得出我国煤炭价格波动是煤炭市场自发调节和政府干预共同导致的。同时,本文采用EEMD方法对我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周期性和结构性特征进行定量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煤炭价格波动会受到长期趋势、短期市场供需变动引发的高频变量和关键政策调控等重大事件引发的低频变量的综合影响,其中低频变量对煤炭价格波动的解释能力最为显着;同时,煤炭价格调控政策与低频变量的波动结构紧密相关,且可能会对煤炭价格波动产生影响作用;此外,本文采用ARIMA模型预测出2019-2020年我国煤炭价格将保持小幅下降的态势。在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机理部分,本文按照政策发布主体、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等构建出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分析框架,将煤炭价格政策划分为直接定价政策和间接控价政策,然后按照政策工具的特点设计出不同煤价政策的代理变量,可靠性检验结果表明本文设计的代理变量的长期波动趋势是符合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鉴于此,本文采用GMM模型深入分析了我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炭价格波动的传导效应,并根据预期理论估算出各种政策工具的前瞻性水平,其主要研究结论为:一是2008-2017年期间政府实施的直接定价政策均会对煤炭价格波动发挥抑制作用,并且政府可选择合适的长短期政策工具及政策组合来优化政策调控方案,进而最大化提高直接定价政策的有效性;二是与市场供需的调节作用相比,产量控制政策在短期并不会带来煤炭价格的大幅提升,这为该政策的有效性提供了支持性证据;三是无论实施的间接控价政策是否能有效抑制煤价波动,政策联合发布均会强化政策实施效果;四是不同政策工具的选择会直接影响煤炭价格政策的前瞻性,并且政策发布方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政策的前瞻性水平产生影响。在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情景仿真及方案设计部分,本文基于构建的DSGE模型采用情景分析方法设计出无政策干预的基准情景、中长期合同政策情景、去产能政策情景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情景,DSGE仿真结果表明:政策干预会扭曲煤炭供需或其他因素对煤炭价格的传导效应,且中长期合同政策传导下煤价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冲击影响被减弱,但去产能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传导下,上述冲击影响会被强化;同时,不同于中长期合同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去产能政策会在长期带来总产出下降,这部分总产出损失可反映出实施该政策的经济成本。此外,间接控价政策对煤炭价格的冲击作用明显弱于市场供需的自发调节,同样地其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冲击影响也明显小于后者。最后,基于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得出中国煤炭价格调控方案,即政府应客观评估中长期合同政策对平抑煤价发挥的长短期作用,灵活选择政策工具及联合发布方式以提高政策的前瞻性水平,同时可适度加大去产能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力度,引导和规范煤炭供需双方的市场化交易行为,以合理平抑煤价波动、有效治理煤炭产能过剩和快速提升煤炭市场化程度。该论文有图38幅,表32个,参考文献203篇。
杨婷婷[4](2019)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政府债务作为我国地方政府的重要融资工具,在弥补地方财力、促进地区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同时,债务风险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也在不断累积,且日益凸显,已成为我国经济可能的“灰犀牛”。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得到了初步控制。但地方政府债务背后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还存在隐性债务考虑不充分、风险成因定量研究不足、风险评估不够全面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机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框架下重新审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文在梳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结合国家审计署、财政部等相关公开数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等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财政分权、政治体制、宏观政策和债务管理等4个维度深入剖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并运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了验证。接着运用常规指标、资产负债表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对债务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然后,对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经验进行了总结。最后,以将债务风险控制在地方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目标,分别从处理债务风险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提出了有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思路和措施。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果如下:第一,在梳理已有相关文献和报告的基础上,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进行分析。从新中国建立前、新中国建立初期、改革开放初期和分税制改革后四个阶段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结果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接着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现状(包括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及隐性债务规模)、结构现状(包括行政层级、区域、举债主体、资金来源、债务投向、债务偿还期限等分布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二,深入剖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文章从财政分权、政治体制、宏观政策和债务管理制度四个角度对债务风险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发现财政分权因素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政治体制中的政绩考核因素则是风险形成的内在动力,宏观政策因素是风险形成的催化剂,而债务管理制度因素则是风险形成的技术层面原因。第三,根据以上分析,从省级层面定量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影响因素。基于数据的可得性,运用30个省级政府2010-2017年的面板数据,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对债务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财政分权因素、政绩考核因素等均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显着影响。其中,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债务风险越低;政府间晋升竞争越激烈,债务风险越高。通过对比定量分析结果与前文理论分析逻辑可知,定量分析结果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这为管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了实证依据。第四,多角度、全面、客观评估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首先根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现形式,将债务风险分为规模风险、结构风险、效率风险和外在风险,并分别进行阐述。然后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六大常规指标对债务风险进行逐项评估,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可控,存在一定举债空间,但债务隐性化问题严重,局部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风险不容忽视。接着通过构建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从总资产和流动性资产角度分别对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从总资产角度看,我国地方政府的总资产完全可以覆盖其总负债且还有一定空间;从流动性资产角度考虑,当或有债务转化率高于50%时,需警惕和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最后,在稳增长和防风险双重政策目标下,通过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对债务风险进行了综合测评。结果发现,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债务风险得分较低,而经济较落后的西部省份债务风险得分反而较高,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呈现明显的负相关性。第五,对国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经验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介绍美国和日本的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及风险管理体制,梳理巴西和墨西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做法,并阐述哥伦比亚的债务风险预警经验,文章得出可供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借鉴的几点启示: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要利用和管理相结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要制度约束和市场监督相结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和宏观经济调控相结合、应对地方政府债务危机要事前预警和事后处置相结合。最后,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思路和政策建议。本文认为,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有必要从宏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视角出发,处理好债务风险管理与经济发展、城镇化、区域差异之间的关系,也要结合债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将风险管理纳入财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完善债务风险内部管理机制,将债务风险控制在地方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陈思瑞[5](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研究表明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许金柜[6](2014)在《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在一国的政治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集中体现了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法进行筹资、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一种根本方法。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府预算思想和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预算经验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政府预算制度,当时称为“国家预算”。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转轨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四个时期60余年的历史演进,形成了与各时期相应的预算内容与特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基本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制度。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未来是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在现行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框架下,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对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展开分析。一方面,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变迁过程,揭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特征与经验教训,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另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的绩效、难点与局限,提出今后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对策建议和未来政府预算的目标模式。我国政府预算改革近期目标主要不是强化预算绩效问题,而是要强化和实现预算在行政层面的全面控制,中长期目标主要是要实现预算在立法层面的全面控制,未来政府预算模式是通过构建“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改革,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级政府三级预算”的分级分权预算体制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完善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走向预算国家。
王海荣[7](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舒凯彤[8](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指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鲍颖焱[9](2019)在《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证券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是顺应历史需要而产生的。各国政府以及国际证券监管组织都已经阐明了证券监管的基本价值理念。实践中,关于证券监管本身的正当性分析更多被现实发展经验所取代。尽管各国法律制度具有可复制性,但没有因此减少证券监管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因为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并没有随着相关证券法律制度的移植而一同转移。即使在全球监管趋同的情况下,证券监管制度的运行效果仍取决于本国的国情。在证券监管研究领域,金融学研究起步较早,主要对金融监管制度的体系、内容、方法等进行研究。但金融监管制度本身却属于法律规则体系。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运行实效来探讨法治变革的具体方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在证券监管制度中,国家作为最终的责任主体,拥有监督、管理证券市场中经济活动的权力,也对此负有义务。被监管对象享有合法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权利。证券监管者拥有的权力该如何行使,是否存在限制或者剥夺被监管对象权利的情形,是证券市场法治化、市场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证券市场作为国家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健康和稳定。证券市场的治理也必须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要求。第一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一般理论。第一节介绍了证券监管的定义和历史。我国法制和实践语境中的证券监管,既包括政府行为,也包括自律管理组织的行为。国外对于监管的解释更广义。现代意义上的证券监管制度出现在证券市场发达的美国,美国国会在罗斯福新政中通过立法建立了SEC,以期加强对证券市场的规范。证券监管制度随着市场发展在数次经济危机中进一步体系化。围绕证券监管有众多的理论假说和研究,这些争议代表着或放松或加强监管的立场。无论是放松监管,还是加强监管,都涉及国家权力的行使,最终表现有关证券监管权的法律问题,因为权力才是证券监管体制的核心。第二节介绍了本文研究对象——证券监管权。证券监管权是在有关证券的经济活动中来源于国家的具有强制作用的影响力,具有权力主体与权力内容上的综合性。阐明证券监管权设定的因由以及权力制约与权力保障的内在关系,作为研究证券监管权的基础。第三节探讨了证券监管权的性质及特征,证券监管权是一个包括多权能的综合性权力。围绕证券监管权形成了证券监管体制,从属于金融监管体制,自身也存在诸多的权力主体。制度安排中,需要具有深化普遍联系的系统思维,形成统筹协调的意识,也要求证券监管权的配置、运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体现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理念,从而实现更好的监管。第二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配置问题。第一节是阐述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理论。证券监管权的配置始终要从两个维度考虑:一是权力如何在政府、社会与市场关系中确定边界,即表现为政府证券监管权与自律管理权之间的分配;二是权力如何在政府主体之间排布,即政府证券监管权在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内的安排,包括与其他行业金融监管权之间或统或分的横向配置关系,也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金融事权上的纵向配置关系。第二节是借鉴国外经验。金融监管体制主要分为统一化监管体制和多元化监管体制,世界各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分为机构型、功能型以及目标型三类,不同程度适应了社会分工。早期社会功能分化体现为具体产品形式的差异,分业监管体制因此曾占据主流;当社会分工深入体现为产品的功能差异时,功能监管体制更适应现实需要,目标监管则更加反映了证券监管者的主观价值追求。功能型和目标型都比分业型更强调加深现有机构之间的协作,金融监管体制呈现由分业向统一发展的趋势。不同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决定了政府监管与市场主体自治之间的基本关系,各国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分配策略。第三节是以中国证监会系统为中心展开分析我国证券监管权力配置的现状,总结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不当。(2)政府证券监管权横向配置不当。(3)政府证券监管权的纵向配置不当。对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1)科学处理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关系。(2)统筹政府证券监管权的横向配置。(3)协调政府证券监管权的纵向配置。第三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问题。第一节是对证券监管权运行的介绍。确定证券监管权运行指的是证券监管者行使权力对市场主体等被监管对象产生的作用。政府证券监管权分为准立法、行政、准司法权,每一种权力都有自己运行的原则。第二节是结合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域外经验进行中外比较。我国证券监管权的主要运行机制有:(1)检查机制,(2)稽查机制;(3)行政处罚及复议机制;(4)自律管理机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通过比较中外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发现政府证券监管权和自律管理权监管功能上逐步统一,发生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融合。各国证券监管权所受的制约是不同的;证券监管权行使的公开程度不同,所受制约不同;各国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也不同。第三节是整理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现状、总结问题,并提出建议。我国证券监管权的现状包括,规则制定权的内容时常越位;行政许可权收缩集中;监管措施实施权繁杂、与行政处罚效果作用重复、行政复议作用不明显等等现象。除此之外,政府证券监管者还采用其他经济行政管理手段,实际上扩大了自己的权力。自律管理权运用较少,但在相关新规出台后,可能会改变这一情况。政府证券监管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动式、选择性监管;以及工作机制不合理,无法发挥作用。自律管理权存在的问题则是权力运行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与之有关的争议未被纳入行政诉讼,导致自律管理权运行内部化,难以直接观察,也缺乏制约。第四章是关于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问题。第一节是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的一般理论。监督证券监管权的意义在于肯定和保护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防止证券监管权的滥用。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分为三大类:政府内部监督、国家机关外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本文主要研究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关监督,即权力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活动。第二节是具体介绍权力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提出相关建议。权力机关重点对政府证券监管权中的规则制定权发挥作用,而纪检监察机关则发挥全面专门监督的作用,对政府证券监管权以及自律管理权都进行监督。第三节是重点分析了司法机关监督。针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只有狭义的司法监督,也是狭义的司法审查,即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在个案审查中发现了证券监管权运行不公开、不合理、不合法的种种情形,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及时通过判决将其纠正,目前司法监督功能实际上较弱。这种情况也体现在与证券活动有关的其他司法领域。但是,以苏嘉鸿案件为示范,显示出对于个案的深入审理往往能够真正指出证券监管权运行的问题原因,并树立正确运行的规则,是较好的能够普遍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的方式。应当全面加强司法者的能力建设,构建金融法院,并以司法审查为主导建立“三审合一”审判机制,逐步强化司法监督的作用。最后,从证券监管的法治化方向看来,权力配置的合理化问题、权利义务平衡问题、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问题都是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只要权力、权利主体都能积极参与多元治理,就能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市场化发展的实现。
魏阙[10](2020)在《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与管理》文中提出自2008年席卷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进入下行区间,增速明显放缓,很多隐藏在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的结构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我国经济在经历了2008-2011年宏观调控目标在“反通胀”和“保增长”之间几次的轮换之后,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调整经济发展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维持物价稳定、防控结构性风险等成为了新时期的核心目标,并从2011年起进入了总体稳健,适时预微调的新一轮货币政策周期。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受制于调控手段和调控目标,总体稳健的货币政策不会因通货膨胀压力而做出方向上的调整,只能通过“微调”的方式化解通货膨胀系统性风险。世界范围内的流动性泛滥使得通货膨胀压力不断累积,成为近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主要来源之一。在当前形势下,寻找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足够有效的通货膨胀管理工具的需求迫在眉睫。许多国家的经济运行经验表明,通过管理通货膨胀预期间接管理通货膨胀是一种可行且有效的方案。与“客观”存在的通货膨胀指标不同,通货膨胀预期指标是经济参与者对未来通货膨胀变化的“主观”判断。因此,通货膨胀预期既会受到公众主观心理特征的影响,又会受到客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作为通货膨胀的先行指标,通货膨胀预期与通货膨胀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对通货膨胀预期的监测将有助于提前预警通货膨胀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从而有利于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潜在的通货膨胀风险。我国目前对于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的重视不够,仍未建立起国的通货膨胀预期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这也就导致了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经验严重不足,通货膨胀预期一直难以得以有效管理。而且,国外的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经验无法匹配我国公众的心理特质,不能直接用于指导我国实践。这就导致一方面,我国对于通过有效管理通货膨胀预期稳定通货膨胀的需求日益迫切;另一方面,我国对于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实际经验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新常态下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目标、管理工具和管理效果,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探索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为将来进一步建设通货膨胀预期管理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研究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以及通货膨胀预期管理问题。首先,文章系统地介绍了通货膨胀预期形成机制、动态特征和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并在理论综述和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简要回顾了一些国家在测度通货膨胀预期方面的实践经验。这些经验虽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国情,但可以为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一定的参考。其次,基于方差分解、频谱分析、VAR模型、EMD分析等方法对通货膨胀预期周期性规律开展了研究,研究在通货膨胀预期周期驱动要素识别、成分分解的理论研究和模型分析上取得一定的进展。研究结果表明,通货膨胀预期呈现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周期分为长周期和短周期,长周期为12.5季度,短周期为4季度;城镇居民通货膨胀预期受到食品价格变动的影响最大,受家用电器、住宅价格变动的影响最小;通货膨胀预期、食品烟酒价格、衣着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和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且通货膨胀预期对于价格因素变动的响应各不相同。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对于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最为明显,因此,对食品烟酒类价格的监测和管控将有助于管理通货膨胀预期;除价格因素外,部分非价格因素呈现出与通货膨胀预期相似的周期性特点。在短期和长期均与通货膨胀预期一致的指标主要是外汇储备和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接下来,基于新凯恩斯菲利普斯曲线建立了空间杜宾模型(SDM)对我国省级通货膨胀预期在空间上的溢出效应进行的考察结果表明:综合前瞻和后顾定价因素的新凯恩斯菲利普斯曲线在我国省级层面上也是适用的,各省通货膨胀与历史通货膨胀、产出缺口、通货膨胀预期之间呈现出显着的正向相关关系。可见,我国各省通货膨胀的形成存在显着的空间相关性,各省均存在通货膨胀预期向通货膨胀的自我实现的特征,且通货膨胀并非仅受本省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还会受到地理或经济上相邻或相近省份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也就是说,一省通货膨胀预期升高将会影响本省及周边省份的通货膨胀水平。无论在长期上还是在短期上,通货膨胀预期、产出缺口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溢出效应均显着为正,说明这些要素都对通货膨胀产生了稳定、正向的影响,且这些要素对外省的影响要大于对本省的影响。随后,基于我国省级通货膨胀预期面板数据对区域通货膨胀预期与经济发展之间门限效应的分析结果表明:在我国省级层面经济运行中,通货膨胀预期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双重门限效应的非线性关联。通货膨胀预期大于0.56%且小于1.41%时,通货膨胀预期变化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效果最为明显。而且,当通货膨胀预期处于1.29%和1.42%之间时,通货膨胀预期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到达峰值。从门限效应分析结果和各省通货膨胀预期数据的分布来看,我国七成以上的省份可以通过适当提高通货膨胀预期促进经济发展,将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目标设置在1.4%左右是合理的。之后,除了更加清楚地认识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以外,选择有效的经济政策工具、制定可行的经济政策目标、施行针对性的经济政策从而有效管理通货膨胀预期也是研究目标之一。通过建立TVP-SV-VAR模型检验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政策工具管理通货膨胀预期的时变性特征,分析结果表明:除价格型货币政策、政府购买型财政政策对通货膨胀预期的管理效果时变性较弱外,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对通货膨胀预期的调控效果呈现随时间逐渐减弱的趋势。总体来说,近年来宏观调控政策对通货膨胀预期的调控作用有所降低。在货币政策工具中,无论是从效果的可控性来看,还是从效果的稳定性来看,价格型政策工具更适合于调控通货膨胀预期;在财政政策工具中,政府购买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不确定性强,可控性差。相比较而言,转移支付更适用于通货膨胀预期的调控。最后,基于DSGE和MS-VAR模型分析了央行关于通货膨胀预期目标的沟通对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的有效性。结果表明,央行沟通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有效影响公众通货膨胀预期,作用效果稳定且影响可控。央行沟通与通货膨胀预期之间的关联是双向的,央行会根据公众通货膨胀预期调整沟通内容,以实现稳定通货膨胀预期的效果。与无央行沟通的通货膨胀预期管理体系相比,包含央行沟通的通货膨胀预期管理可以缓释货币政策冲击带来的波动性,同时还可以减少噪声信息对通货膨胀预期、对通货膨胀的瞬时影响。总的来说,央行沟通是一种很好的通货膨胀预期管理工具。另外,非官方信息、虚假信息、无关信息等“噪声”信息对于通货膨胀预期的瞬时影响效果要大于央行沟通,如果不能降低市场上无关噪声的冲击,央行沟通对于通货膨胀预期的管理效果就会被削弱甚至抵消。
二、进一步强化省级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作用的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进一步强化省级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作用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的创新 |
1.5.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 国外关于政府债务的研究 |
2.1.1 政府公债 |
2.1.2 地方债务 |
2.2 国内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 |
2.2.1 地方政府债务成因研究 |
2.2.2 地方政府竞争、经济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 |
2.2.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
2.2.4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2.3 对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的评述 |
2.3.1 国外研究述评 |
2.3.2 国内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与风险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界定概述 |
3.1.1 地方政府债务概念和内涵 |
3.1.2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 |
3.2 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历程 |
3.3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 |
3.3.1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前债务规模和结构 |
3.3.2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后的债务规模 |
3.4 地方政府债务层级及发债主体结构 |
3.5 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主体和资金来源 |
3.5.1 地方政府债务举借主体分析 |
3.5.2 地方政府债务债权主体分析 |
3.6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
3.6.1 负债率和债务率分析 |
3.6.2 债务增速分析 |
3.7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
3.7.1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产生根源 |
3.7.2 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表现形式 |
3.7.3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现状 |
3.8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理论与实证分析 |
4.1 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理论分析 |
4.1.1 公共产品理论——债务的客观基础 |
4.1.2 公共选择理论——债务的主观基础 |
4.1.3 委托代理理论——债务的现实基础 |
4.2 地方税收增长激励与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4.3 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
4.3.1 实证模型与变量选择 |
4.3.2 数据描述 |
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4.1 地方政府债务投融资对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影响 |
4.4.2 按地方政府债务分地区、分规模回归结果 |
4.5 工具变量和稳健性检验 |
4.5.1 工具变量 |
4.5.2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商业银行视角 |
5.1 金融风险根源 |
5.1.1 金融风险产生的宏观根源—货币非中性 |
5.1.2 金融风险产生的中观根源—金融市场的脆弱性 |
5.1.3 金融风险产生的微观根源—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
5.1.4 风险扩散和传染的根源—信息不对称 |
5.2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分析 |
5.2.1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的逻辑 |
5.2.2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传导途径 |
5.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商业银行 |
5.2.4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金融风险 |
5.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机理分析 |
5.4 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与银行风险关系探讨 |
5.5 地方政府债务与银行风险关系实证研究 |
5.5.1 变量选择与数据描述 |
5.5.2 实证结果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货币供给视角 |
6.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概述 |
6.1.1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背景和成效 |
6.1.2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具体情况 |
6.2 我国货币供给逻辑分析 |
6.2.1 二级银行体系 |
6.2.2 央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逻辑 |
6.2.3 商业银行货币供给的逻辑 |
6.2.4 我国货币供给的计量标准 |
6.3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的关系分析 |
6.4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
6.4.1 存量债务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2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时发行债券环节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3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实施环节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4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影响总结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视角 |
7.1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债券发行收益率情况概述 |
7.2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7.2.1 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分析 |
7.2.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7.3 实证检验 |
7.3.1 变量说明 |
7.3.2 实证模型选择 |
7.4 实证结果 |
7.4.1 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传导货币利率效率的实证结果 |
7.4.2 地方债务置换对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效率的影响 |
7.4.3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信贷市场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5.1 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效率的影响 |
7.5.2 信贷市场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及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
8.2.2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
8.2.3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
8.2.4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
8.2.5 加强财政金融部门协作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科研成果 |
(3)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1 中国煤炭价格的形成机制 |
2.2 煤炭价格波动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
2.3 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的波动研究 |
2.4 煤炭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3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趋势及特征分析 |
3.1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历史趋势及政策调控 |
3.2 中国煤炭市场的发展态势分析 |
3.3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特征分析 |
3.4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趋势预测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机理分析 |
4.1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构成 |
4.2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特征分析 |
4.3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代理变量设计 |
4.4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机理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及前瞻性分析 |
5.1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传导模型构建 |
5.2 中国煤炭直接定价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 |
5.3 中国煤炭间接调价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 |
5.4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前瞻性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模型设计 |
6.1 DSGE模型概述 |
6.2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系统构建 |
6.3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DSGE模型设计 |
6.4 模型参数的校准和估计 |
6.5 DSGE模型的稳健性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7 政策传导下中国煤价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情景仿真和调控方案设计 |
7.1 煤炭价格政策调控情景设计 |
7.2 无政策干预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3 中长期合同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4 去产能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5 市场结构调整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6 中国煤炭价格调控方案设计 |
7.7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对现有文献的述评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六、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地方政府债务 |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地方政府举债的合理性 |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内容 |
第三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 |
一、新中国建立前地方政府债务发展概况 |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地方政府债务发展概况 |
三、改革开放初期地方政府债务发展概况 |
四、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债务发展概况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现状分析 |
一、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测算 |
二、各省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现状分析 |
一、债务层级结构 |
二、债务区域结构 |
三、举债主体结构 |
四、资金来源结构 |
五、债务投向结构 |
六、债务期限结构 |
第四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因的定性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财政分权因素 |
一、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
二、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问题突出 |
三、地方政府融资机制不健全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政治体制因素 |
一、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机制不完善 |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
三、地方官员违规举债问责机制不完善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宏观政策性因素 |
一、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影响 |
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影响 |
三、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影响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债务管理制度因素 |
一、缺乏有力的债务风险管理机构 |
二、用债效率低 |
三、偿债无保障 |
第五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因的定量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二、晋升激励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第二节 模型设计与样本选择 |
一、模型设计 |
二、样本数据及变量选择 |
第三节 实证检验 |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结果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第六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 |
一、规模风险 |
二、结构风险 |
三、效率风险 |
四、外在风险 |
第二节 运用常规指标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一、债务负担率 |
二、债务率 |
三、偿债率 |
四、债务依存度 |
五、或有债务比例 |
六、或有债务与综合财力比率 |
第三节 运用资产负债分析法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一、构建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框架 |
二、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分析 |
三、考虑流动性的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联合分析 |
第四节 稳增长和防风险目标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 |
一、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体系 |
二、省级层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 |
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 |
第七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美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及风险管理 |
一、地方政府债务概况 |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
三、风险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日本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及风险管理 |
一、地方政府债务概况 |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
三、风险管理机制 |
第三节 其他国家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及风险预警 |
一、巴西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 |
二、墨西哥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 |
三、哥伦比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系统 |
第四节 国际比较对我国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启示 |
一、对地方债务融资机制要利用和管理相结合 |
二、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要制度约束和市场监督相结合 |
三、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要和宏观经济调控相结合 |
四、应对地方债务危机要事前预警和事后处置相结合 |
第八章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正确处理债务风险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
一、处理好债务风险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
二、处理好债务风险管理与城镇化的关系 |
三、处理好债务风险管理与区域差异的关系 |
第二节 中央政府层面政策建议 |
一、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法律体系 |
二、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权事权 |
三、完善地方官员考核机制 |
四、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机构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层面政策建议 |
一、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 |
二、完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 |
三、积极应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5)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6)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S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五、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政府预算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政府预算概述 |
一、政府预算的基本内涵 |
二、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
三、政府预算的一般原则 |
四、政府预算的基本功能 |
五、政府预算的体系、形式与管理流程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府预算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预算思想 |
二、列宁的政府预算思想 |
三、毛泽东、邓小平的政府预算思想 |
四、简评 |
第三节 西方政府预算理论 |
一、政府渐进预算理论 |
二、公共选择中的预算理论 |
三、“软预算约束”理论 |
四、公共决策中的预算理论 |
五、绩效预算理论 |
六、简评 |
第四节 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与制度变迁 |
二、制度变迁的原因、条件与方式 |
三、制度变迁的三大理论组合 |
四、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路径依赖 |
五、简评 |
第二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49——1977)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形成背景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初步形成 |
三、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二、分类分成的预算管理体制及其特点 |
三、财政分权与预算管理体制的调整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评价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特点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成就与缺陷 |
第三章 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78——1997) |
第一节 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
一、“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78——1992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1997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第二节 放权让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分权化改革 |
一、“分灶吃饭”:1980——1984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预算体制 |
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85——1987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三、“财政大包干”:1988——1993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四、“分灶吃饭”改革中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第三节 分税制改革与政府预算管理权的上收 |
一、分税制改革的提出 |
二、分税制改革的原则、指导思想 |
三、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四、分税制配套改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评价 |
一、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成就与不足 |
二、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基本特点 |
第四章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与政府预算制度改革(1998——2013) |
第一节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 |
一、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提出 |
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思路 |
第二节 以公共化为导向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
一、部门预算改革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
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
五、“金财工程”建设 |
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七、全口径预算改革的提出与启动 |
第三节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尝试 |
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依据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成效与不足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评价 |
一、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成就 |
二、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 |
三、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趋向 |
第五章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英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英国政府预算收支分类 |
三、英国政府预算编制与执行 |
四、英国政府的预算监督 |
五、英国政府预算法律体系 |
六、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美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美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美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与执行 |
三、美国政府预算的审计与监督 |
四、美国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五、美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日本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日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日本政府预算的编制 |
三、日本政府预算的审议和执行 |
四、日本政府预算监督 |
五、日本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六、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六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现行模式与缺陷 |
第一节 中央政府预算改革分析 |
一、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 |
二、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存在的不足 |
第二节 地方政府预算改革模式探索 |
一、“河北模式”:系统规范化预算改革 |
二、“广东模式”:阳光财政改革 |
三、“温岭模式”:参与式预算改革 |
四、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简评 |
第七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思路与创新模式 |
第一节 树立现代政府公共预算理念 |
一、公共理念 |
二、法治理念 |
三、绩效理念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一、坚持的基本原则 |
二、近期目标 |
三、中长期目标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近期改革建议 |
二、中长期改革建议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创新模式的初步构想 |
一、“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 |
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框架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证券监管权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证券监管的意义 |
一、证券监管的由来 |
二、证券监管的正当性 |
第二节 证券监管权的界定 |
一、证券监管权的解释 |
二、证券监管权的本原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权与证券监管体制 |
一、证券监管权的内容 |
二、证券监管体制的系统 |
小结 |
第二章 证券监管权的配置问题 |
第一节 证券监管权配置的一般理论 |
一、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界定 |
二、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三、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具体原则 |
第二节 境外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经验 |
一、金融监管体制分类比较 |
二、政府证券监管权的配置 |
三、证券监管权的分配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问题及对策 |
一、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内容 |
二、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关于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建议 |
小结 |
第三章 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问题 |
第一节 证券监管权运行的一般理论 |
一、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界定 |
二、证券监管权运行的分类以及原则 |
第二节 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比较 |
一、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国外经验 |
二、我国证券监管权的运行机制 |
三、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之比较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
一、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现状 |
二、证券监管权运行的问题及建议 |
小结 |
第四章 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问题 |
第一节 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界定 |
二、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体系 |
三、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原则 |
第二节 权力机关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
一、权力机关监督 |
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
第三节 司法机关监督 |
一、司法机关监督的界定 |
二、司法机关关注个案监督 |
三、证券司法的总体表现及对策 |
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与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论文研究方法 |
1.4 论文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1.5 主要创新、不足和展望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1.5.3 未来研究展望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
2.1 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机制 |
2.2 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 |
2.3 通货膨胀预期的管理 |
2.3.1 传统通货膨胀预期管理工具 |
2.3.2 现代通货膨胀预期管理工具 |
2.4 通货膨胀预期数据的常用测算方法 |
第3章 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周期性特征 |
3.1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3.2 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周期性研究 |
3.2.1 我国通货膨胀预期数据的测算 |
3.2.2 基于“谷-谷”划分法的中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周期及特征 |
3.2.3 基于频域的中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周期 |
3.3 通货膨胀预期的驱动机制研究 |
3.3.1 影响通货膨胀预期周期性的价格因素 |
3.3.2 价格因素对通货膨胀预期波动的贡献 |
3.3.3 价格因素对于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 |
3.4 非价格因素与通货膨胀预期周期一致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与政策启示 |
第4章 中国区域通货膨胀预期对通货膨胀影响的空间特征 |
4.1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4.2 模型设定和数据来源 |
4.2.1 模型设定 |
4.2.2 通货膨胀预期自我实现的再检验 |
4.2.3 通货膨胀预期空间溢出效应检验 |
4.2.4 空间面板模型数据来源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与政策启示 |
第5章 我国区域通货膨胀预期管理最优目标选择 |
5.1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5.2 模型的构建与数据来源 |
5.2.1 理论模型分析 |
5.2.2 门限面板模型的构建 |
5.3 实证分析 |
5.3.1 稳定性检验 |
5.3.2 实证分析及最优通货膨胀预期目标的选择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与政策启示 |
第6章 宏观经济政策对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的时变性研究 |
6.1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6.2 模型的构建与数据来源 |
6.2.1 模型的构建 |
6.2.2 数据来源 |
6.2.3 描述性统计和平稳性分析 |
6.3 实证分析 |
6.3.1 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
6.3.2 货币政策工具对通货膨胀预期的调控效果分析 |
6.3.3 财政政策工具对通货膨胀预期的调控效果分析 |
6.3.4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与政策启示 |
第7章 央行沟通对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的有效性研究 |
7.1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7.2 基于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模型的研究 |
7.2.1 DSGE模型的构建 |
7.2.2 央行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目标数据的测度 |
7.2.3 参数的校准与贝叶斯估计 |
7.2.4 脉冲响应分析 |
7.2.5 无央行沟通DSGE模型分析 |
7.3 基于MS-VAR模型的研究 |
7.3.1 MS-VAR模型的构建 |
7.3.2 数据选取和平稳性检验 |
7.3.3 估计结果 |
7.3.4 脉冲响应分析 |
7.3.5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与政策启示 |
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进一步强化省级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作用的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2]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D]. 沈国庆.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D]. 张言方. 中国矿业大学, 2019(01)
- [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研究[D]. 杨婷婷.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D]. 许金柜.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3)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8]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9]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D]. 鲍颖焱.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我国通货膨胀预期的动态特征与管理[D]. 魏阙.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