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先申请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黄汇[1](2015)在《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及其保护——以“微信”商标案为对象的逻辑分析与法理展开》文中研究说明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是商标法中的核心问题。"微信"商标案为检视该问题提供了机会。将该案涉及的"消费者稳定认知利益"作为公共利益对待,既符合公共利益的基本理论,也符合商标法的基本原理和立场。将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8项有关"不良影响"的规定解释为包含"商标的使用可能违反公共利益"的情形并禁止其注册,符合商标国际立法的一般潮流,也不违反《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规定的"原样保护"原则。尽管商标法上的"公示公信"和"先申请原则"攸关公共利益,但"商标权的初始配置对商誉的培育和激励功能"所蕴涵的公共利益更无可替代。无论是相关立法还是司法,只有在正确的价值衡量的基础上,才能作出符合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法律选择和裁判,使商标权奠定在实质正义的基础之上。
吴离离[2](2011)在《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和对它的认识误区 解读优先权制度与先申请原则的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优先权制度源于1883年问世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什么《巴黎公约》要规定优先权制度,它的设立初衷是什么?优先权的作用有哪些?优先权制度与专利制度的基石——先申请原则是什么关系?对这些问题,在我国专利制度实施二十多年后,
吕国朋[3](2017)在《论商标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以微信商标案为例》文中指出公共利益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为止,学界就公共利益仍然缺乏一个具有说服力的界定,这不仅源于公共利益本身的复杂性,还有其他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本文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方法、构成要素等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以期从其侧面窥其大致。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私权,先申请原则能为私权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商标法的先申请原则对保障商标注册制度的有序运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恐怕难以避免,如何处理及权衡二者之间的冲突,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案情及其引出问题,即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开门见山的提出问题。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该案判决依据及学界主张的相关路径,并进行了逐一的论述,阐述该案存在的问题及本文的主张。第三部分紧紧围绕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进行系统的阐述,详要介绍公共利益的概念特质、界定方法及要素,由于重要知识点的梳理使得解决案件具备了条件,因此对微信一案进行了简要的评析。第四部分通过前面的论述,笔者站在两个基本立足点的基础上,围绕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问题,主要从公共利益的立法模式、公共利益刍议等重要方面提出解决建议。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写作方法,使得文章的解决建议更加富有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以期为将来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党晓林[4](2019)在《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商标权取得制度是商标体系的基石。在取得方式上,主要有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这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在历史发展上,首先确立的是使用取得,而随着商业发展需求,同时也基于使用取得制度上的一些弊端,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得到确立,但是也引入一些新的问题。不论采用哪种取得模式,取得制度都应该体现商标本质和实现商标功能。本文第一章从商标状况入手来阐述注册取得制度的现状和问题。针对我国采用的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在当前发展中出现的一些乱象,特别是商标抢注和商标囤积进行分析,不仅仅分析其现象,例如商标抢注的商标囤积的各种类型和相关案件等,更从其成因角度来分析,除了利益驱动和现实需求等表面原因,进一步从深层次剖析了注册制度的错误认知和制度缺漏等原因。本文第二章从历史和理论考证方面进一步剖析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首先,从历史发展视角来分析商标权取得模式和注册取得的确立过程,特别是注册取得确立的现实原因以及我国的注册取得制度的沿革等。其次,从国际视野对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进行了分析,通过对使用取得制度代表美国的立法和发展的分析,美国的使用取得制度中实际上也包含了注册取得制度的成分,而在针对使用取得转变为注册取得的代表英国的立法和发展的分析中,发现英国的注册取得制度中包含了大量的使用要素。进一步,在商标相关的国际条约中,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已经建立了世界范围内的注册取得制度,这也体现了国际贸易对注册取得制度的需求。最后,通过对注册取得的根据的分析,深入探究了注册取得与商标本质和商标功能之间的关系,即商标本质和商标功能是注册取得制度的基础,意思自治与法律确认体现了注册取得制度的性质,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体现了注册取得制度的价值。本文第三章阐述了商标权注册取得的制度设计,包括基本原则和实质要件以及注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在基本原则中,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与真实使用目的的相统一;在实质要件中,重点分析了显着性的内容和依据,特别是针对固有显着性的剖析以及与使用取得制度中显着性基础的对比,从中得出了注册取得制度中显着性判断的基础:法律推定的合理性。在最后一节,阐述了注册取得制度与商标使用的关系。在第四章,结合前三章中针对我国商标制度中乱象及其成因分析和注册取得制度的基础以及制度设计等内容,对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我国当前的商标注册取得制度中的众多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对商标注册取得制度的错误认知和当前注册取得制度中的一些制度缺漏,对此通过一些规制设置,使得注册取得商标权能够回归商标本质,例如对缺乏真实使用目的的申请和恶意申请的法律规则,针对未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法律规则,以及注册商标权之间的冲突解决规制等。
沈献磊[5](2015)在《浅谈商标先申请原则的修正——以微信商标案为例》文中认为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简称微信案),一审判决后引起的知识产权界的强烈反响,甚至可以说是反对声一片。当然也有支持的声音,但反对是主流。但当我们拨开表面的纷争,探究纷争产生的真正原因,凝视本案的事实与判决理由,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因为这个案件实际上是对先申请原则的修正,是对商标自然属性的尊重,也是商标理性回归的必然结果。本文将就案件的事实、背景、判决的真正原因及法律适用、反对的理由、本案没有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并进一步讨论商标先申请原则的缺陷以及解决途径。
孔祥俊[6](2015)在《论商标法的体系性适用——在《商标法》第8条基础上的展开》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微信"商标行政案提出的典型法律适用问题为切入点,以体系解释方法对《商标法》第8条及其与相关法条的适用关系进行了探讨,重点就《商标法》有关商标可注册性规定的相关法条之间的内在联系及相关规定的准确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立足于商标及商标权的本质属性,就商标的区别能力、区别能力与显着性、先申请意义和先申请利益、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不良影响"及其他禁用规定的解释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结合"微信"商标行政案的裁判,对于商标案件的裁判思路和方法也进行了研究。
易玲,易亮[7](2012)在《破旧立新: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兼评美国专利改革法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专利权作为私权,须明定其权利归属,同一个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世界通行的做法采先申请原则,对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以优先取得专利的权利,而美国一直以来采先发明原则。但是,受国际专利调和化运动影响,美国国会开始逐步努力转向采先申请原则,此次美国专利法变革即为其最终结果,尽管学界对于此次变革的前途争议不停,但从整体上来说,采先申请原则相较于先发明原则仍有其进步之处。
黄浩[8](2019)在《商标延伸注册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标延伸注册问题产生于商标申请人利用品牌延伸策略扩张经营之需求与我国现行商标注册制度之间的冲突,主要关涉商标异议程序中,商标申请人能否依据其在先基础商标与延伸商标之间的特殊关系突破引证商标之注册障碍的问题。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商标延伸注册的基本问题。首先,总结了商标延伸注册的核心与现状,其核心即为基础商标对商标异议的影响。其次,提出商标延伸注册的三个基本前设条件,关键是,延伸商标应当被视为未经使用的商标。最后,介绍了商标延伸注册的理论困境。第二部分,商标延伸关系。主流观点认为,延伸商标与基础商标之间是延伸商标延续、移转基础商标之商誉的关系。但该关系的症结在于,商标延伸注册很可能不具备商誉移转的必要条件,商誉概念也不契合其适用的混淆可能性理论,此外,该观点本身以及演绎后果很可能存在逻辑悖论。本文运用认知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和商标法的显着性概念,提出延伸商标与基础商标的关系是基础商标增强延伸商标之显着性。该关系的客观依据是延伸商标注册申请时,基础商标的使用及其知名度、基础商标与延伸商标近似以及相关公众的认知规律。第三部分,商标延伸注册的正当性。正当性论证包括必要性证成和可行性探析,商标法承认商标延伸注册的必要性在于,该承认的制度安排符合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目标,有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更符合我国商标保护的政策。可行性在于,延伸商标注册的理论依据契合商标法理论,即延伸商标能否获准注册取决于通过基础商标增强的显着性是否足以避免相关公众混淆。同时,按照该注册理据和论证进路,商标延伸注册与先申请原则、引证商标禁用权之间的冲突问题迎刃而解。第四部分,商标延伸注册规则。该部分将现有文献提出的商标延伸注册具体规则分为商标延伸关系的构成要件和延伸商标注册的审查规则。本文先行对现有文献提出的具体规则介绍总结,然后予以分析评价。第五部分,完善商标延伸注册之建言。首先,关于商标延伸关系构成要件,建议分别从基础商标的条件、基础商标与延伸商标的关系以及基础商标权利人与延伸商标申请人的关系三个方面予以限定。其次,关于延伸商标注册的审查规则,建议从标识近似程度的比较、商品类似程度的比较、基础商标与引证商标使用状况和知名度的比较等方面检测延伸商标的混淆可能性,必要时,还应当考虑商标家族共同特征的影响。最后,建议通过立法程序修改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之现有规定,并增加有关商标延伸注册的规定。
高雪[9](2014)在《浅析被误读的先申请原则》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先申请是我国专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原则,对于先申请原则设立的目的,学界通常认为"先申请原则是为解决重复授权问题而设置"的。本文以上述观点作为切入点,首先分析了先申请原则在实践中的作用,之后比较了先申请原则与重复授权在主体和对比范围之间的不同,并对先申请原则的来源、立法本意方面展开讨论。最后,提出个人观点及立法建议。
程婷[10](2008)在《专利申请审查中的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本文对专利申请审查中的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进行了比较研究,并简要的介绍了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的概念。
二、什么是先申请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什么是先申请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1)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及其保护——以“微信”商标案为对象的逻辑分析与法理展开(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商标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
(一)公共利益的基本界定 |
(二)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 |
三、维护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的常态 |
(一)对“商标的注册申请构成一种财产权”的质疑 |
(二)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保护在后权利是知识产权法的常态 |
四、不良影响条款对公共利益保护的科学解释 |
(一)对“不良影响”条款的正确解读 |
(二)“不良影响”条款在本案中的适用 |
五、对本案中相关公共利益的比较与衡量 |
(一)可与注册的“公示公信原则”及“先申请原则”相媲美的公共利益 |
(二)利益衡量视角下保护商标法“商誉培育的激励功能”更具合理性 |
(2)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和对它的认识误区 解读优先权制度与先申请原则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设立优先权制度的初衷 |
优先权制度的基本作用与鼓励发明创造无关 |
外国优先权制度的特殊运用 |
1.仅仅为取得在他国的专利申请日而利用优先权 |
2.将多个首次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 提出一份新的专利申请 |
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作用 |
1.利用本国优先权进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的转换 |
2.可以挽救视为撤回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3.变相控制专利审批的进程 |
对优先权制度的认识误区 |
1.在先申请不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
2.在先申请虽然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但是等同于现有技术 |
3.在先申请是一个完整的新的技术方案, 可以增添另一些新的技术方案 |
结语 |
(3)论商标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以微信商标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状况综述 |
1. 国内研究现状及动态 |
2. 国外立法现状及动态 |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 研究方法 |
2. 本文创新点 |
一、“微信”商标之争及其引出的问题 |
(一) 简述案件 |
1. 案情简介 |
2. 本案焦点 |
(二) 引出的问题 |
二、判决依据及其相关路径分析 |
(一) 判决依据分析 |
1. 公共利益 |
2. 不良影响 |
3. 小结 |
(二) 相关路径分析 |
1. 驰名商标 |
2. 善意共存 |
3. 小结 |
三、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的理论探讨 |
(一) 先申请原则的理论探讨 |
1. 先申请原则的理解 |
2. 商标注册申请的财产性质 |
(二) 公共利益的理论探讨 |
1. 公共利益的概念特质 |
2. 公共利益的界定方法 |
3. 公共利益的要素分析 |
(三) 评述本案 |
1. 应当适用先申请原则 |
2. 用户利益不能等同于公共利益 |
3. 判决的不公 |
四、解决建议 |
(一) 以先申请原则为本 |
1. 法律原则的效力 |
2. 必要性分析 |
(二) 公共利益刍议 |
1. 防止公共利益泛化 |
2. 立法模式建议及完善 |
3. 公共利益适用的程序规制 |
(三) 相关建议及思考 |
1. 商标申请应当及时公开 |
2. 正确理解“不良影响”条款 |
3. 对未完成部分的思考 |
(四) 小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4)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状和现有成就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之反思 |
第一节 我国商标申请的现状 |
一、商标表象:巨额注册量下的商标大国 |
二、商标乱象一:商标抢注 |
三、商标乱象二:商标囤积 |
四、商标乱象的危害和忧虑 |
第二节 商标乱象的成因分析 |
一、利益驱动 |
二、现实需求 |
三、司法的困境:面对商标抢注和囤积的智慧与无奈 |
四、对注册制度的错误认知和制度缺漏 |
第二章 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历史和理论考证 |
第一节 历史发展中的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 |
一、注册取得商标权的产生和演变 |
二、商标注册制度确立的现实原因 |
三、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沿革 |
第二节 国际视野下的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 |
一、各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现状 |
二、使用取得制度代表:美国的立法和实践 |
三、使用取得转变为注册取得的代表:英国的立法和实践 |
四、国际协调下的商标注册制度 |
第三节 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根据 |
一、注册取得制度的基础:商标的本质和商标功能 |
二、注册取得制度的性质:意思自治与法律确认 |
三、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价值: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
第三章 商标权注册取得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注册取得与商标使用相统一的原则 |
二、诚实信用原则与真实使用目的 |
第二节 商标权注册取得之实质要件 |
一、显着性 |
二、在先性 |
三、非功能性 |
四、合法性 |
第三节 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下的注册程序 |
一、商标注册申请主体应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适应 |
二、注册取得制度的商标标识应采用可表征标准 |
三、相对事由的审查原则 |
四、异议程序的设计 |
五、审查原则、异议程序、异议理由之间的联动关系 |
六、注册程序上的公平与效率:与实用新型专利审查的比较 |
第四节 注册取得制度与商标使用 |
一、注册取得制度下注册商标的使用与保护 |
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与保护 |
三、使用原则下的商标使用 |
四、混合制度对商标使用的要求 |
第四章 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坚持商标注册制度 |
一、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是历史和国情的选择 |
二、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是国际大势 |
第二节 商标注册制度的实体问题分析 |
一、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使用目的要求的缺失 |
二、在注册程序中商标使用要素的缺失 |
三、在权利行使上商标使用要素的规制不足 |
第三节 商标注册制度的程序问题分析 |
一、注册主体上的问题 |
二、异议审查程序中的审查环节过多 |
三、审查程序各环节之间的配合 |
四、在商标注册各环节中缺少对商标使用的核查 |
第四节 完善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建议 |
一、建议的基础和基本思路 |
二、对缺乏真实使用目的申请和恶意申请的规制 |
三、针对未使用的注册商标的规制 |
四、注册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5)浅谈商标先申请原则的修正——以微信商标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案件基础事实及背景 |
二、法院判决的理由 |
三、公共利益之争 |
四、本案对先申请原则的修正 |
五、留待将来解决的问题 |
(6)论商标法的体系性适用——在《商标法》第8条基础上的展开(论文提纲范文)
一、商标法适用的合目的性与回归原点 |
(一)直觉即告诉该案必定是疑难案件 |
(二)回归商标制度的原点 |
二、相关法条的体系解释和适用 |
(一)罕见的情形须以罕见的方式处理 |
(二)从相关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看体系解释 |
(三)创造性思路与创造性思维 |
(四)在发现法条上下功夫 |
三、填补漏洞的条件和限度 |
(一)法律的续造性适用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
(二)扩张解释“不良影响”的不适当性 |
(三)实际上不存在可比较的利益 |
(四)商标法上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
四、法律的融贯性适用与制度的协调性 |
(一)援引“不良影响”条款的不圆满性 |
(二)适用《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圆满性 |
1. 与先申请原则并行不悖 |
2. 与审查期间信息“盲区”的协调性 |
3. 不涉及法律规定不完善和在后善意使用人受挟持问题 |
4. 关于“微信”商标的显着性问题 |
5. 不妨碍腾讯公司的使用和注册 |
6. 需要继续探讨的法律问题 |
(7)破旧立新: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兼评美国专利改革法案(论文提纲范文)
一、专利权归属:“First-to-invent”or“First-to-file” |
二、美国专利法之先发明原则 |
1. 美国专利法的坚持 |
2. 采先发明原则之原因 |
三、先发明原则之负面影响 |
1. 国际专利领域的不协调 |
2. 专利权的不稳定 |
3. 专利申请成本高 |
4. 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提升 |
四、美国专利改革法案历程 |
1. 专利改革法案缘起 |
2. 专利改革法案通过 |
五、美国专利改革法案之争议 |
六、结语 |
1. 避免重复发明 |
2. 减轻专利申请者举证责任的负担 |
3. 提高行政效率 |
4. 顺应并促进全球专利调和化运动的进程 |
5. 提升公共利益 |
(8)商标延伸注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商标延伸注册的基本问题 |
(一)商标延伸注册的概念与现状 |
(二)商标延伸注册的基本前设条件 |
(三)商标延伸注册的理论困境 |
二、商标延伸关系 |
(一)商誉延续关系和能量延伸关系 |
(二)商誉延续关系和能量延伸关系之商榷 |
(三)基于心理认知的显着性增强关系 |
三、商标延伸注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商标延伸注册的必要性 |
(二)商标延伸注册的可行性 |
四、商标延伸注册规则 |
(一)现行商标延伸注册规则 |
(二)现行商标延伸注册规则之检视 |
五、完善商标延伸注册之建言 |
(一)商标延伸关系的构成要件之建言 |
(二)延伸商标注册的审查规则之建言 |
(三)完善我国《商标法》规定之建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浅析被误读的先申请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先申请原则”作用的通常观点 |
二、先申请原则在实践中的作用 |
三、先申请原则的理论分析 |
1. 先申请原则与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比较 |
2. 先申请原则设置的目的分析 |
四、立法建议 |
(10)专利申请审查中的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先发明原则与先申请原则的概念 |
(一) 先发明原则 |
(二) 先申请原则 |
二、专利申请审查原则的演变 |
三、美国适用先发明原则的原因 |
四、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在专利制度上的差别 |
(一) 新颖性判定标准不同 |
(二) 专利权属认定不同 |
五、先发明原则的优缺点 |
六、先申请原则的优缺点 |
七、结语 |
四、什么是先申请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 [1]商标法中的公共利益及其保护——以“微信”商标案为对象的逻辑分析与法理展开[J]. 黄汇. 法学, 2015(10)
- [2]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和对它的认识误区 解读优先权制度与先申请原则的关系[J]. 吴离离.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1(06)
- [3]论商标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以微信商标案为例[D]. 吕国朋. 昆明理工大学, 2017(10)
- [4]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研究[D]. 党晓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5]浅谈商标先申请原则的修正——以微信商标案为例[J]. 沈献磊. 法制与社会, 2015(29)
- [6]论商标法的体系性适用——在《商标法》第8条基础上的展开[J]. 孔祥俊. 知识产权, 2015(06)
- [7]破旧立新: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兼评美国专利改革法案[J]. 易玲,易亮.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1)
- [8]商标延伸注册问题研究[D]. 黄浩.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浅析被误读的先申请原则[J]. 高雪.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4(12)
- [10]专利申请审查中的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的比较研究[J]. 程婷. 法制与社会, 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