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头大学应用Lotus Notes/Domino解决医疗费用管理的实践(论文文献综述)
刘浩[1](2020)在《双相障碍患者家属照顾负担与心理韧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了解广东地区居家治疗双相障碍患者家属照顾负担、心理韧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为减轻照顾者负担、提高照顾者心理韧性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本研究应用量性与质性的结合,采取病例收集选取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和广东省人民医院惠福分院就诊双相障碍患者陪同家属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一般情况调查表、护理者负担量表、中文版CD-RISC 25对患者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并争取问卷调查家属继续做质性访谈。结果在量性研究方面:居家治疗双相障碍家属照顾负担为中度水平(33.53±14.43),家属心理韧性得分较低(57.34±12.09),后者与国内常模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家属照顾负担水平与其心理韧性总得分呈中度负相关关系(=-0.694);家属不同年龄、职业和累计照顾时间3个因素对照顾负担轻重和心理韧性高低的影响有差异。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提示:在照顾负担方面,照顾时间与ZBI量表总分及其两个维度呈正相关;在心理韧性方面,照顾时间与CD-RISC量表总分及其三个维度呈负相关,心理韧性水平随照顾时间增加而降低,但家属学历越高者,其心理韧性越好。质性访谈方面:照顾负担主题分别为:困扰家属的多样问题、社区并不完备的精神卫生服务、照顾者多样的照顾角色及繁重的照顾负担、患者康复与家属减负、照顾者精神卫生知识的感知与需求的矛盾;在心理韧性主题分别为:双相障碍照顾者心理和行为的改变、照顾者多样的减压形式、照顾者有效学习欠缺、挫折积极的一面以及照顾者精神支柱。结论居家治疗双相障碍家属照顾负担较重,心理韧性较差,二者呈中度负相关关系,在减轻其照顾负担的同时,应增强家属心理韧性,以此提高双相障碍患者的生活质量。
黄琳琳[2](2020)在《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以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型金融服务贸易应运而生,如电子银行、整合支付、移动支付、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远程信息处理、网络众筹等。1995年乌拉圭回合,国际社会首次达成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GATS将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模式,并以附件的形式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了规定。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和普及,亟需形成以跨境交付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但近期以来,WTO陷入困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更是难以推进,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则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1中出现,但无论是从规则体系还是具体规则内容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预探究FTAs中规则的差异所在?以及规则差异背后所映射出的发展趋势?同时总结归纳出规则适用的方式与特点?最终试图从价值层面判断与反思规则设计上与其适用实践中所具备的优势与缺陷,构建出既能够推动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又能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建议。本文除导论共分为五章:第一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以金融服务要素跨境为核心,包含传统服务提供模式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以及自然人流动三种模式,其依托网络空间规则,并且以金融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为关键性因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作为新兴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其产生以“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为基础,符合“破坏性创新”构成的三个要素,即“变革”、“替代性潜力”和“结构性影响”,并且从“市场准入”和“业务运行”等方面革新了以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为基础的传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从NAFTA中的初级规则演变到USMCA中的高级规则,展现出了较为明显的特征:即市场准入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非歧视性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第二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是服务贸易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GATS项下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与商业存在下的金融服务贸易适用同样的规则,但对于以产品分类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显然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框架不利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跨境金融数据流动成为市场准入争议的焦点、例外规定阻碍自由化措施的实施、DSU不能有效解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争议等。WTO有关争端涉及到跨境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包括跨境交付的含义问题、GATS第16条第1款与第2款之间的联系问题、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问题等。现有的FTAs在破坏性金融创新的理论背景下为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而达成的,从NAFTA到USMCA,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主要分为GATS型、CPTPP型、欧盟型以及其他等四种类型,均对GATS规则体系不足做出了有利的回应,如全面的市场准入义务以及跨境金融数据的自由流动,但在特定方面,基于跨境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也保持了一定的沉默。然而对于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无论是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以及市场准入数量性限制措施的本质,还是从跨境金融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性来看,放弃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概念都不会影响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第三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非歧视性待遇是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后维持国内外平等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所具有的合法的安全稳健性、国际义务与国家安全间的平衡性以及跨境金融数据流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原本GATS项下对于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服务原产地的认定问题、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以及事实上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等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新一代的FTAs均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微弱的回应,但并未实质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应更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解决例外条款举证之困难、金融服务同类性判断标准不确定等问题,并构建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第四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以及市场失灵决定了必须存在审慎规制,金融服务贸易分为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前者是以结果为导向,依赖普遍适用的原则,而后者则是指存在具体的监管细则。但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常处于不同的管辖权范围内,其所依赖的审慎例外条款则本身具有原则性监管的性质,因而具有较大程度的灵活性。GATS早期对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存在较大的争议,阿根廷金融服务案是专家组做出的首例审慎例外条款解释的案件,但也存在解释过为宽泛的弊端,FTAs对于GATS审慎例外条款存在的问题从条款名称、关系需求、反滥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革新,以期更加符合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然而,审慎例外条款本身的原则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在国际上形成统一适用的标准,并且从GATS近30年的实践以及新的FTAs中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可见,各主权国家对于金融自由化的理念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无疑会增加达成一致性审慎例外条款的困难。欧盟在金融服务一体化市场上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其相互承认原则也要求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适用需要各主权国家的相互承认予以配合。第五章“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信息技术带来的贸易成本降低使得跨境金融服务业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已经逐渐开始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予以关注。金融服务业开放是WTO服务贸易的重要议题,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业务范围和审慎规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涵盖服务贸易除商业存在模式外的三种模式。以CPTPP为代表的新一代区域贸易协定设定了高标准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规则对我国构成挑战。在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我国无论在国内法律法规中还是在签订的FTAs中,都展现了较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以及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出于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建议从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我国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完善等层面加以考虑。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以及将金融科技融入到审慎例外条款中。综上所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在FTAs中愈发重要,并且其规则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但相较于GATS,在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审慎例外等基本规则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以适用新金融服务贸易的出现。为对接并引领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我国可从完善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加快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等层面加以考虑。
鲍静[3](2020)在《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和博弈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围绕权力、媒体和民主相互关系的探讨历来都是新闻社会学、政治传播、传播政治经济学、媒介文化批判等学科领域的重点研究课题。在美国,大众传媒是民主的工具,在民主体制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宪法第一修正案和之后的诸多判例都从法律上对于新闻自由进行了有效的保障。作为第四权力的新闻媒体在美国政府的关系上扮演着重要的监督者的角色。当然,政府也会通过各种硬性控制和软性控制的手段反作用于媒体。因此,媒体与政府的关系不应该简单理解为串通关系和共谋关系,也不应该简单解读为相互对抗。双方是一种“共生关系、工作关系和监督关系”。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政府与媒体关系带来了挑战与变数。面对技术、经济和社会变革,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是否延续传统媒体时代的共生与博弈的关系,两者的关系是否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从分析美国政府与媒体形成的历史原因入手,首先对于美国政治的分立制衡的民主基因和美国媒体新闻自由的理念形塑进行了阐述,并对两者关系的交汇进行历史的梳理,了解在大众报刊发展以前及发展之初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在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政治环境之下,对于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追求也就显得理所当然。随着报刊媒体的发展,作为个体权利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终延伸到新闻自由的层面。约翰·弥尔顿、约翰·密尔、潘恩、托马斯·杰斐逊等一批圣贤先哲将新闻自由的理论发扬光大。从观点的公开市场到法律上对于新闻自由的确认,再到媒体社会责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新闻自由的观点已见雏形。大众化报刊的出现使得政府与报刊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于从经济来源上不再依赖政府或政党,大众化报刊开始走向非党派性、中立和专业。论文第二部分对于传统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进行了阐述。20世纪的美国大众传播媒体形成,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也已经逐步形成。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呈现出共生与博弈的特点。论文重点是第三部分,论述了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主要特征。从整体上来看,在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和媒体的关系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因为决定两者关系的根本因素是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美国的宪法。作为第四权力的新闻媒体定位并不会因为新媒体的出现而发生动摇。而美国人长达百年对待新闻的传统以及新闻媒体并未消失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决定了媒体与政府的关系并不会发生根本改变。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仍然是共生与博弈的关系。新媒体的技术变化在某些方面强化了这种关系。从双方的博弈来看,民众借助社交媒体发起政治活动对抗政府;政府对于网络安全进行监管以及对于网络舆情的管控;政府运用反垄断、审查等方式限制社交媒体。新媒体促成的是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在某些层面的加深。此外,论文还分别从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以及对外传播方面对于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进行了具体的考察。从美国的政治生态环境来看,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后真相政治、两党政治极化、身份认同危机、民粹主义盛行等,而在媒体上的体现则为虚假新闻泛滥、网络不对称极化、另类空间尤其是另类右翼媒体崛起等问题表现突出。政治和媒体的影响是相互交织的。当然,新媒体可能会带来网络民主和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从内容生产层面来看,论文通过分析政府及政治人物、机构新闻媒体、关键意见领袖以及普通民众在新媒体环境下进行内容生产和新闻生产的方式的变化,深入了解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外传播层面来看,美国政府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公共外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公共外交1.0、公共外交2.0以及美国优先和现实主义下的公共外交。通过对于上述内容的详细分析和阐述,论文得出的主要观点是: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博弈程度将不断加深,主要体现在技术手段使得政府对于民众的控制程度加深;社交媒体赋权带来新的权力主体;传统新闻业的地位受政府影响;公众在三方博弈中的地位提升等方面。另外,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共生与博弈关系实质上是政治和资本关系对立与合谋的反映和投射。只要资本主义的这种精英政治的权力架构依然存在,以及媒体的资本属性保持不变,那么两者的共生和博弈关系将会一直存在。
黄秋硕[4](2020)在《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文中研究说明丁韪良(W.A.P.Martin)任清政府同文馆总教习和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等职,前后从事职业教育40年,其一生汉学成就突出表现为六个方面。第一,丁韪良在近代西方人文学科方法影响下,重视对儒释道文化的释读,肯定颇多。丁韪良是美国汉学史上真正依据中国典籍并结合考察社会实际而释读儒释道文化的第一人。第二,丁韪良高度评价中华民族“壮丽的文学丰碑”;热衷向西方传递中华文化、中国观念和中国形象,促进了中国文学在美国的传播。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丁韪良称得上是中国文学研究与译介的拓荒者与奠基人。第三,丁韪良热情颂扬与推介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并以明确的近代化理念,在西方汉学史上,第一次梳理从鸦片战争到中华民国诞生之前的中国近代史。丁韪良是这个时期中国历史的亲历者与见证人,因此他的相关记述,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第四,丁韪良翻译大量西学论着,侧重于近代化新兴学科与实用知识,大多是对西方科技、法律、经济等领域专着的首次翻译,其对相关理论、概念、名词及内容等方面的汉语表述,对中国近代相关新兴学科之构建,均具有创新与借鉴意义,丁韪良汉译西学论着,同样具有重要汉学意义。第五,丁韪良创办中文期刊《中西闻见录》与《新学月报》,大力传播“实学”,不仅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动汉学研究往更高层次发展,也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六,丁韪良作为汉学研究机构北京东方学会首任会长,倡导以“自由思辨精神”来研究汉学的一切领域。北京东方学会在拓展汉学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就,并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西方宗教的负面影响。丁韪良也存在种种弱点与不足,这应更多地从他所处时代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局限性的角度加以说明。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美国汉学的开创、奠基与初步发展,主要是由清代美国来华汉学家们完成的。丁韪良称得上是汉学发展史上一位成绩卓着的巨匠。其在中学西渐与西学东渐双向文化交流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和产生的积极影响,不仅值得充分肯定,至今仍有实际借鉴意义。
于跃[5](2019)在《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IBM公司于2010年提出智慧城市愿景并将之推向世界。很多国家相继展开智慧城市实践,并以此推动智慧社会乃至智慧国家建设,使得智慧类实践热潮空前炙热,智慧化建设需求日益攀升。当城市、社会和国家治理由智能化转向智慧化,必然要求它们的管理者——政府所提供的管理、决策和服务也能从智能化提升至智慧化,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需求,必然要求电子政府由智能政府向智慧政府转型,同时要求其电子政务由智能政务向智慧政务转化。因之,智慧政府建构成为电子政府适应智慧化建设需求、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智慧政府基于电子政府已有成果建设,实践才刚刚起步,成果也只是初步的。在建的智慧政府和智慧政务成果是否名副其实?应该如何评判它们是否符合“智慧”的原则要求?未来的智慧政府及其政务系统建设和发展到底应往哪儿去、该怎样走?这些都取决于人们能否对智能与智慧、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做出正确理解和合理区分。为正确理解智慧政府,明确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第一章从语义、哲学、科学、技术等维度辨析“智能”与“智慧”的区别与关联,从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中析取智慧元素,在归纳已有的智慧政府概念的要点的基础上,厘定智慧政府的基本涵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满足公众需求和解决社会复杂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政府职能清单为基本构架,以智慧决策为核心,利用信息技术和政府内外部合作共建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政务系统,从而主动精准、优质高效地推送令公众满意甚至超出公众期望的政务服务的一种新的政府形态。还在分析智慧政府的特质的基础上提出智慧政府的属性主要表现为智能性与智慧性、集聚性与延展性、可能性与可行性、继承性与批判性、自主性与规范性的统一,以此为确定智慧政府的评判原则提供初步素材,为摆正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的关系与界线提供考据。之后,探究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为何区分及以何区分,指出二者区别不在于比对它们的智能高低,而在于运行中注入、融汇、融会智慧的多少和程度,应以此促进两者相互转化,而相互转化的关键在于人类智慧的持续融入。智慧政府唯有依靠人民的智慧这一根本性的要素,才能追求智慧,进而更多地具有智慧,更好地应用智慧,从而推动电子政府向智慧政府晋阶。关于电子政府应该以智慧政府为发展方向的观念已经达成基本共识,很多国家已将智慧政府写入国家电子政府规划或专门制定的智慧政府规划,并已开始付诸行动。各国筹划的或在建的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各有不同,并不一定符合本文提出的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但是,即使是在信息技术领先国家也很少有电子政府能够达到基本符合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的情况下,各国的智慧政务建设在它们的目标规划的引导下也有不同程度的进展,说明各国有关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的建设规划中所设计的目标的确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至少,它们在努力建设智慧政府并将之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这一行动本身的宝贵之处就在于:原则性地给出了电子政府应“往哪儿去”的答案。在智慧政府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现实情况下,借助智能技术、机器和系统支撑智慧政府具备高度智能固然重要,令智慧政府至少具有与其智能程度相匹配的“智慧”更为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政府建设并纷纷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其目标做出规划的原因或初衷。第二章从明确中国政府和社会的价值追求入手,考查国外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规划中设计的目标及其启示和借鉴,在明确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选择原则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取向,包括: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共商共议的合作氛围、共建共享的基础资源、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平等包容的伙伴关系。主要目的是明确中国智慧政府的发展方向,带领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从而做到不仅力促智慧政府追求智慧,还能够更多地具有智慧和更好地应用智慧。针对智慧政府的智能化和智慧化需求,着眼于建构具有更高定位——“以人民为中心”和更智安排——“数据驱动、精准对接的智能型政务系统与数据管理、信息管理、知识管理及更多智慧的相互融合”的智慧政府,第三章探讨智慧政府的生成和演进的逻辑规律,寻求智能生成和智慧演进所需依靠的资源要素和支持智慧政府具有智慧的逻辑模型,旨在获取使智慧政府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应然建构。采取的技术路线是:首先厘清智慧政府的生成逻辑,探寻智慧政府的机器或系统的“智能”究竟应该依靠哪些资源要素来生成,即解决“智能化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应以数据资源为核心,借助数据、信息和知识等资源要素的递进关系逐步生成智能;其次研究智慧政府的“智慧”可以依靠哪些知识要素、采取怎样的逻辑进路来实现由“智能”向“智慧”的演进,即解决“智慧化往哪里去”的问题,提出可以将人类生成智慧的资源要素作为智慧政府的智慧生成需要依靠的基本要素,通过具体运用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技术手段和工具以及其他智慧元素,实现逐层管理资源、持续融入智慧、递进实现晋阶的效果,旨在为维持智慧政府生存和发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供模式和方法。一些公共管理学者主张采取将人工智能向政府不断渗入的模式建构智慧政府。本文主张与之相向而行,即智慧政府通过将人的智慧嵌入政务系统之中使之事实上具有智能,再借助政务系统应用中的人机交互环节,将智信人的智慧持续注入系统之中,经由政务系统对其智慧进行融汇,继而再由智信人完成融会的工作,使得政务系统因为融入智慧而具有智慧,实现智慧的动态建构,推进智慧政府由智能向智慧晋阶。已有的电子政府和智慧城市实践为智慧政府建设积累了实践基础和有益经验。对于建立在电子政府和智慧城市已有成果之上的智慧政府而言,其研究重点显然不在技术基础、管理基础和体制机制上,凡此种种固然重要,但这却是电子政府分内应该解决或早该解决的问题。智慧政府所应具有的“智慧”之处,才是它更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基于此,第四章主要探索如何借助政务系统的智能以及社会公众的智慧实现以智慧武装智慧政府头脑的目的,并探讨了如何为之提供可能与可行的思想条件和实施路径。具体地讲,就是从智慧政府应用智慧的需求出发,首先,提出要进行主体间性思想建设、包容性文化建设、伦理道德教育、思维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培养等思想条件建设,借以提高智慧政府的软实力;其次,从完善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建设基础资源和政务系统以及改善内外部合作伙伴关系等路径提出智慧政府应用智慧的实践条件,以便为智慧政府硬实力建设提供解决方案,最终实现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
袁波[6](2019)在《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数据的产生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运营和竞争的方式,在数字经济领域,大数据已然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数据收集或者使用能够对市场竞争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引起反垄断法的高度关切。大数据的商业应用不仅有助于经营者从事卡特尔等传统垄断行为,更是催生出不当收集或者处理数据、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等特殊问题,这给传统反垄断法基础理论和实体制度造成一定冲击,亟须从理论和制度方面予以回应。本文主要结合既有反垄断实践,紧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大反垄断法实体制度,就大数据对反垄断法价值构造、具体规则和分析框架的挑战与制度因应进行探讨,力图破解反垄断法在大数据领域适用的难题,并对学界就此存在的混论认识和激烈争论加以澄清及辨正。大数据就是海量数据的集合,此乃对大数据的一般理解,这非但不能揭示出大数据与反垄断法的交集,反而很容易引起人们对两者关系的误解,因此有必要将反垄断语境下的大数据界定为:海量数据集合和数据分析能力的复合体;在网络效应、规模经济等多因素的作用下,诞生了数据驱动型反馈回路,即用户、用户数据、网络服务质量和企业盈利能力之间具有正反馈效应,其代表了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特质;大数据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法律属性,收集和使用数据受有关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法的约束,大数据的财产性权益分配尚存争议,但在现实中往往为数据控制者所享有,这使得大数据足以对市场竞争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之于市场竞争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当下,国内与此主题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还较为缺乏,从OECD、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布的研究报告及执法、司法典型案例看,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仍需回归到反垄断法三大支柱制度进行考察和分析。算法的商业应用为共谋创造出有利的市场条件,在算法的助推下,竞争者之间进行意思联络或信息交换更为高效和便捷,由此催生出数字化卡特尔,它相比于一般卡特尔更为隐蔽且难以察觉;按照算法类型以及算法在共谋中所起的作用,数字化卡特尔分为“信使”型、“轴辐”型、“预测”型和“自主”型四类,前面两类归类为协同行为,其发生概率最大。而后面两类则属于默示共谋,目前尚未被发现;就数字化卡特尔的反垄断法规制而言,主要法域或者有过实践探索,或者现行法足以规制此类行为,而我国则需在《反垄断法》总则中增设一条关于垄断协议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摒弃“有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这一协同行为构成要件,更加注重对行为证据和经济证据的考察,以此达致规制目的。此外,执法机构还可利用大数据挖掘创新市场监管新方式。数据虽然具有非排他性,但可被排他性地收集和使用,因而不能径直推定数据控制者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数据是否单独许可或者转让,数据分为“自用型”数据和“他用型”数据,涉及两者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需分开进行,前者侧重于分析数据之于经营者获取竞争优势的影响,而后者首先要界定相关数据市场,即从在线数据与离线数据、设备数据的区隔以及细分在线数据市场角度进行替代性分析,其后再依据市场份额和进入壁垒判定市场支配地位;考虑到数据大都是副产品,大数据领域可适用必需设施理论,“必需数据”的构成要件有三:数据不可或缺且难以被复制、拒绝开放共享可能消除下游市场有效竞争及缺乏拒绝开放共享数据的正当理由;不当收集和控制数据可被纳入反垄断法规制范围,但须回归到基于消费者福利的剥削性滥用认定标准,可将其定性为过高定价或者新型剥削性滥用行为。既有营业额申报标准无法涵摄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这极有可能导致后者游离于反垄断监管之外,有必要增设交易规模标准;从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践看,该等集中的竞争影响评估仍需从单边效应、协同效应和封锁效应三个层面展开,考察重点应放在所涉数据的可替代性和稀缺性上;数据封锁是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最有可能引致的竞争损害,对此需以行为性救济为先,明确要求经营者在集中后以合理条件开放所涉数据的规则;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有可能涉及隐私问题,为防止反垄断法被泛化适用,须明确只有隐私保护受损归因于竞争损害时,方才将隐私问题纳入反垄断法分析。至于有隐私损害之虞的集中,可对参与集中方隐私保护政策附加限制性条件。对于大数据领域反垄断的必要性,学术界存在杞人忧天论和未雨绸缪论两种争锋相对的观点,不管是基于立论基础还是已有实践,杞人忧天论都是站不住脚的,域外实务界并不认同,因而大数据领域反垄断问题需引起关注和重视;从反垄断法价值构造、制度框架和分析方法上看,大数据尚不足以对反垄断法产生颠覆性影响。不过,须对传统反垄断法理论和制度进行必要的延伸和拓展,调适的维度有三:一是将质量、隐私等非价格因素纳入消费者福利指标,二是把相关数据市场作为界定相关市场的新维度,三是对反垄断法三大支柱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从我国反垄断实践的制度诉求、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制度保障以及国际规则话语权的竞争角度看,亟待推出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中国方案”,对此制定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该指南应包含概念界定、一般问题及三类垄断行为的分析指引等内容。
谈笑[7](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孙冰[8](2018)在《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研究(1835年至今)》文中提出医院建筑作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的场所,是十分重要的公共建筑。广东省作为中国的第一经济大省,其卫生医疗水平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自近代中国第一家西式医院在广州建立起,广东省的医院建筑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引领着全国医院建筑的发展。广东省的医院建筑类型丰富,风格多样,地方特色鲜明,值得深入研究。以史为鉴是了解并学习事物的好方法之一,通过研究历史上医院建筑的发展状况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医院建筑的本质、内涵和发展趋势,进而为未来的设计理念和策略提供基础。目前对于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历史发展研究十分有限,且不成体系。因此,本文旨在全面系统地梳理广东省医院建筑自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填补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历史中该时期的研究空白。本文搭建了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的框架,充实和完善了近现代岭南建筑研究,可为后续学者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石。同时,深入剖析影响广东省医院建筑历史的因素及其对未来医院建筑发展的影响,探寻未来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的趋势和应对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首先是背景部分,包括绪论及医院建筑的发展概况。主要阐述了课题的研究缘起、意义,对西方和中国的医院建筑发展脉络进行了大致梳理,为后文的展开做好铺垫。其次是广东省医院建筑各时期的发展历程。本文将近代至今广东医院建筑的发展分为五个时期,通过社会、经济、医疗、政策等的研究,逐一分析每个时期的医院建筑发展情况;通过医院建筑实例的研究,从布局、风格、气候适应性等几个方面来深入分析医院建筑的特征。最后是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发展分析及未来建筑设计的策略研究。该部分主要叙述了广东医院发展受到的影响因素,医院建筑的发展演变分析,以及今后广东医院建筑发展面临的挑战;并结合当代具体情况,辅以世界发达国家医院经验,给出了广东省医院的未来发展策略,达到“总结历史,承上启下”的作用。本文梳理了广东省医院建筑各个时期的历史发展脉络,总结了影响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的主要因素,阐述了其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关系,通过对当代广东省医院建筑可持续性、人性化、地域性的分析,从选址规划、建筑设计、后期运营等方面,探索了当今广东省医院建筑设计的思想和策略,并展望了未来医院建筑的发展趋势。
杨惠芬(Yvonne Yang)[9](2018)在《高等教育中的服务学习》文中研究表明美国开展服务学习已是普遍、具成效、以及被鼓励的教育理念,台湾地区从倡导迈入推广期,但在大陆地区仍属于一种创新性的教育概念。本论文以“高等教育中的服务学习”为题,探讨服务学习在美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研究目的有四:其一、探讨服务学习的教育意义与具体成效;其二、解构其促成服务学习成功的外部环境;其三、探求高校内部服务学习推动的评估机制;其四、分析其推动服务学习成功的内部环境各要素。根据研究框架,本研究内容包括绪论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研究动机与目的、研究重要性、范围与限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同时针对核心概念“服务学习”进行界定。第二部分为理论与研究方面的文献综述,通过对美国、台湾地区、大陆地区有关高等教育服务学习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评述。第三部分为高等教育实践方面的文献综述,通过对美国、台湾地区、大陆地区有关高等教育界在服务学习实践的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第四部分为政府部门开展方面的文献综述,通过美国、台湾地区、大陆地区有关政府部门对服务学习开展的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第五部分为服务学习成效与评估的现况,基于服务学习对学生、对学校、对社区、对社会成效的相关研究、以及成功的服务学习设计原则进行说明,并且提出服务学习制度化评估相关模式,作为本研究评估工具选择的依循标准。第六部分研究工具与量化研究,采用Andrew Furco教授的“高等教育服务学习制度化自评要点”进行资料搜集,除叙述统计量分析与推论统计量分析外,进一步针对“学校理念”、“教师支持”、“学生支持”、“社区参与”、“学校支持”等五大面向,以及各子面向的制度化程度进行探讨,再者,采用四分位数法试图了解二岸五大典范高校的定位。第七部分质化访谈,透过标准化深度访谈,探讨台湾地区的明新科技大学、辅仁大学、静宜大学、大陆地区的中山大学、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五大典范高校内部环境在服务学习制度化的支持现况。第八部分结论与建议,通过美国、台湾地区、大陆地区归纳其外在环境对服务学习的正向支持作为,同时以台湾地区全体高校的发展现况调查、以及五大典范高校质化访谈内容,总结高等教育中服务学习的发展经验,为本研究目的“移植美国服务学习至善果实到各高校的成功”提供重要启示与借鉴。最后,本研究提出四个重点结论:第一点、通过“服务学习”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第二点、通过“政府政策”促进服务学习的正向发展;第三点、通过“学术研究”强化服务学习的教育影响力;第四点、通过“高等教育”落实服务学习的全人发展目标。
郭静伟[10](2016)在《多形式资本的交织与茶的跨国流动 ——老挝丰沙里茶的民族志》文中认为茶叶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意蕴,在近代中国与西方的互动过程中扮演着并不逊于鸦片的重要角色,而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20多年后走出沉寂再次登场而成为国人文化消费与象征交换的重要对象,其中普洱茶堪称之最。自21世纪初国内开始掀起的“普洱茶热”影响所及越过国境线波及与云南普洱茶主产区生态环境相近同样适宜种植大叶种茶的周边国家,给人类学研究提供了阿帕杜莱所谓“物的生命史”研究的别样版本。20世纪末云南大叶种茶被规模化地扩种到老挝丰沙里。丰沙里与云南山水相依,在区位相接、生态近似和历史联系以及老挝招商引资的政策环境下,丰沙里茶叶基地以该县龙井村400年古茶树为基础,1999年由广西普发茶厂投产初建,并被纳入到替代种植的国家行为。2005年马来西亚茶厂入驻丰沙里,2008年本地华人康潘受益建厂,随后云南茶老板涌入丰沙里,本地茶老板也迅速崛起,茶叶基地成型并面向市场开放。在此过程中,中国人、老挝华人和普囡人运用了跨国籍、跨族群的社会资本,把丰沙里茶跨国运输到云南并借由普洱茶的文化资本获得较高价值转换。正是在多形式资本交织的推动下,局中各行动者以一定数量和结构的“多形式资本”展开博弈,由于运筹策略的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收益,从而丰富了茶的社会生命,完成了茶的跨国流动。本文中“多形式资本”延续布迪厄“资本是积累的劳动”和对资本的多种形式(Forms of Capital)即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元资本”等象征资本的探讨。在边疆异质社会的语境下,多形式资本是能带来价值增值并投入再生产中的劳动,是具有获得经济利益、文化能力、社会关系和政治权力等潜能且实施了价值转换的劳动。多形式资本以劳动时间积累为共性而成为其比较和转换的依据,并遵循一定的运作逻辑。从丰沙里茶的跨国流动可见,跨国经济活动中不仅仅是单一经济资本的活动,还交织着政治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等象征资本的运作,这与“一带一路”政策是一致的,尤其“一带一路”的社会根基“民心相通”离不开文化资本的交换和社会资本的联结。以往我国“走出去”政策只限于经济交换,引发一系列问题与忽略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是紧密相关的。而丰沙里茶跨国流动中的多形式资本交织,互惠而非排他的结果使双方都受益,在博弈中合作,在合作中博弈,为“一带一路”建设中消解不均衡、促进共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汕头大学应用Lotus Notes/Domino解决医疗费用管理的实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汕头大学应用Lotus Notes/Domino解决医疗费用管理的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双相障碍患者家属照顾负担与心理韧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第一章 前言 |
1.1 相关定义 |
1.2 研究背景 |
1.3 理论依据 |
1.4 研究假设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7 技术路线 |
1.8 伦理原则和考量 |
第二章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样本量确定 |
2.3 样本抽样方法 |
2.4 评价指标 |
2.5 数据收集、整理 |
2.6 统计分析 |
2.7 研究质量控制 |
第三章 双相障碍家属照顾负担和心理韧性现状及其关系-量性研究 |
3.1 量性研究-结果 |
3.2 量性研究-讨论 |
3.3 量性研究-小结 |
第四章 双相障碍家属照顾负担和心理韧性现状及其关系-质性研究 |
4.1 质性研究-结果 |
4.2 质性研究-讨论 |
4.3 质性研究-小结 |
第五章 全文总结及启示 |
第六章 不足以及对今后工作展望 |
6.1 本研究的不足 |
6.2 工作展望 |
第七章 创新点 |
文献综述 双相障碍患者服药依从性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2)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 |
一、“金融服务”的概念与种类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含义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壁垒 |
第二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 |
二、破坏性金融创新对传统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的革新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与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的融合 |
第三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特征归纳 |
一、市场准入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 |
二、非歧视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 |
三、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 |
第二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内涵 |
一、市场准入规则的含义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演变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供给不足 |
二、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的含义问题 |
三、GATS第16条的解释问题 |
四、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的回应 |
一、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二、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无效性 |
一、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限制性措施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关系不大 |
三、跨境金融信息流动自由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 |
四、新金融服务条款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第三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的特殊性 |
一、非歧视性待遇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性待遇的特殊性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 |
二、跨境金融服务原产地的确认问题 |
三、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 |
四、监管环境能否成为歧视性待遇的抗辩理由问题 |
五、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问题的回应 |
一、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关系问题的回应 |
二、对服务贸易原产地问题的回应 |
三、对于“同类性”问题的回应 |
四、对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回应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应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 |
一、非歧视待遇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必要性 |
二、现有的非歧视待遇条款并没有满足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要求 |
三、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 |
第四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 |
第一节 审慎例外条款的性质界定 |
一、金融服务贸易的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 |
二、审慎例外条款归属于原则性监管 |
第二节 GATS下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模糊性 |
一、GATS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 |
二、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争议 |
三、阿根廷金融服务案对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解释 |
第三节 FTAs对 GATS审慎例外规则的改变 |
一、含有审慎例外条款的FTAs |
二、FTAs对 GATS审慎例外实体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需要相互承认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相互承认的必要性 |
二、GATS及 FTAs中相互承认的实践 |
三、欧盟相互承认原则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可借鉴性 |
第五章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 |
一、国内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
二、我国FTAs中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一、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 |
二、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 |
三、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 |
第三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 |
二、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 |
三、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 |
第四节 完善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 |
二、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三、将金融科技融入审慎例外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和博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1. 问题的提出: 新媒体时代政府与媒体关系的重新审视 |
2. 关键概念厘清: 新媒体时代 |
(二)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概况 |
2. 国内研究概况 |
(三)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 |
一、形成与交汇: 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形成的历史原因 |
(一) 美国价值观塑造与政体形成 |
1. 以自由为核心的美国价值观形塑 |
2. 三权分立与联邦制的政体形成 |
(二) 以“新闻自由”为理想的美国媒体历史 |
1. 新闻自由的内涵及性质之辨 |
2. 新闻自由思想历史发展: 关键人物与主要思想 |
(三) 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交汇 |
1. 报刊媒体发展初期政府与媒体“压制与反压制” |
2. 党派报刊时期党派与报刊的“控制与合谋” |
3. 大众报刊时期政府与媒体的共生与博弈 |
二、共生与博弈: 传统媒体时代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根本特征 |
(一) 背景: 20世纪的美国大众传播媒体及新闻专业主义 |
1. 20世纪美国的政治经济背景 |
2. 20世纪的大众传播媒体发展 |
3. 新闻专业主义的形成与挑战 |
(二) 传统媒体时代政府与媒体的关系 |
1. 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发展变化: 叭儿狗、看门狗、攻击狗、牧羊狗 |
2. 政府各权力部门与媒体的共生与博弈: 总统、国会、司法部门 |
3. 不同时期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与博弈: 日常时期、战争时期 |
(三) 传统媒体时代公众与媒体的关系 |
1. 作为知识的媒体: 媒体与受众的关系 |
2. 作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媒体: 媒体与受众的关系 |
3. 议程设置和构建框架的媒体: 媒体与公众的关系 |
三、延续与改变: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基本特征 |
(一)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共生与博弈”关系的延续 |
1.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本质并未改变 |
2.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新媒体之间的共生关系 |
3.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新媒体之间的博弈关系 |
(二)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改变:博弈程度加深 |
1. 技术手段使得政府对于民众的控制程度加深 |
2. 社交媒体的赋权带来新的权力主体 |
3. 传统新闻业的地位受总统政治倾向的影响 |
4. 公众在三方博弈中地位提升 |
四、意识形态层面: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具体考察 |
(一) 后真相政治与虚假新闻泛滥 |
1. 后真相政治的定义与表现 |
2. 后真相政治助长虚假新闻泛滥 |
(二) 政治极化、身份认同危机与网络不对称极化 |
1. 两党政治极化的体现与历史原因 |
2. 身份认同危机 |
3. 网络空间不对称极化 |
(三) 民粹主义与另类空间崛起 |
1. 民粹主义的根本特征与体现 |
2. 另类空间崛起 |
(四) 新媒体与网络民主及网络公共领域 |
1. 传统媒体时代的民主实践与理论设想 |
2. 网络时代的各种民主形式实现的可能性 |
3. 网络公共领域能否实现的争议 |
五、内容生产层面: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具体考察 |
(一) 政府及政治人物自媒体政治传播 |
1. 政府部门建自媒体平台开展电子政务 |
2. 政治人物打造自媒体进行政治传播 |
3. 案例分析: 美国政府利用社交媒体应对桑迪飓风 |
(二) 机构新闻媒体对于政府的监督和配合 |
1. 新媒体环境下机构新闻媒体的新闻生产 |
2. 机构新闻媒体对政府的监督与配合 |
3. 案例分析: 从普利策获奖作品看机构新闻媒体对于政府的监督 |
(三) 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与政府及舆论的关系 |
1. 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内容生产和传播机制 |
2. 意见领袖影响政治及引导公众舆论 |
3. 案例分析: 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推特治国” |
(四) 普通民众运用媒体平台进行新闻生产 |
1. 参与式新闻 |
2. 参与式新闻的民主监督功能 |
3. 参与式新闻的典型案例: CNN iReport |
六、对外传播层面: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具体考察 |
(一) 公共外交1.0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 |
1. 美国政府公共外交政策的提出 |
2. 9·11以后美国政府公共外交实践 |
(二) 公共外交2.0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 |
1. 奥巴马政府的公共外交2.0政策 |
2. 以伊朗为例看美国政府利用社交媒体外交 |
(三) 美国优先和现实主义下的新媒体外交 |
1. 美国优先的新媒体外交 |
2. 现实主义的新媒体外交 |
(四) 战时美国媒体与政府的关系的具体考察 |
1. 美国政府对于媒体的战时审查机制 |
2. 美国政府为媒体量身打造战时嵌入式记者 |
3. 美国主流媒体战时配合美国政府展开报道 |
结论 |
(一) 共生和博弈的延续以及博弈程度的加深 |
(二) 共生与博弈关系的实质是政治和资本的合谋与对立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4)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国内外关于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中外学者关于美国早期汉学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 |
1.美国“早期汉学”起始于何时? |
2.美国“早期汉学”结束于何时? |
3.美国“传教士汉学”何时向“专业汉学”过渡? |
4.笔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史分期之思考 |
二、当代中外学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家成就的总体评价 |
三、当代中外学者对丁韪良汉学研究的总体论述与评价 |
四、国内学者关于丁韪良其他方面问题的讨论 |
五、国外与丁韪良有关研究成果综述 |
第二节 本论文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学术创新 |
一、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 |
三、研究方法与学术创新 |
第一章 丁韪良来华前后的美国汉学界 |
第一节 裨治文与美国汉学之起源 |
一、裨治文来华前的中美关系与来华美国人 |
二、裨治文来华与创办《中国丛报》 |
1.裨治文来华与初期的汉语研习环境 |
2.裨治文创办《中国丛报》最初目的 |
3. 《中国丛报》由宗教性向世俗性转变 |
4.裨治文与美部会的分歧 |
三、裨治文的主要着述 |
四、裨治文创办学会与教育机构 |
1.裨治文等创立美国东方学会 |
2.裨治文创立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 |
3.裨治文创办其他学会 |
第二节 卫三畏来华经历与汉学研究 |
一、卫三畏汉学研究之历程 |
1.第一阶段:以传教身份研究汉学 |
2.第二阶段:以外交官身份研究汉学 |
3.第三阶段:以学者身份研究汉学 |
二、卫三畏汉学研究成就与特点分析 |
三、卫三畏与马礼逊、裨治文、丁韪良之关系 |
第三节 丁韪良来华前后美国汉学之演绎趋势 |
一、美国早期汉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
二、早期美国汉学家“中国观”类型之演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丁韪良宣教经历与汉学研习 |
第一节 丁韪良来华与汉学初步研习 |
一、丁韪良来华前的教育背景 |
二、丁韪良初到广州、福州的社会观察力 |
三、丁韪良宁波研习汉语三步骤 |
四、丁韪良发明宁波话拼音 |
第二节 丁韪良宣教作品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天道溯原》 |
1.写作缘由、内容与材料来源 |
2.《天道溯原》与附儒之传教策略 |
3.《天道溯原》之影响 |
二、丁韪良的其他中文宣教作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职业教育家与汉学研究之转型 |
第一节 丁韪良的教育改革实践 |
一、同文馆总教习 |
二、赴欧美考察与汉学交流 |
三、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 |
四、湖广仕学院总教习 |
五、中文教科书编译与与汉学研究 |
第二节 中文期刊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中西闻见录》 |
1. 《中西闻见录》办刊宗旨与主要撰稿人 |
2.丁韪良作品分析 |
二、丁韪良与《新学月报》 |
1. 《新学月报》创办原因与主要内容 |
2.《新学月报》与汉学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丁韪良与汉学研究机构 |
第一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初创 |
一、创设北京东方学会之目的与经过 |
二、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早期会员之关系 |
三、早期《北京东方学会会刊》之特点 |
第二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发展 |
一、丁韪良对北京东方学会的持续影响 |
二、1886—1898 年会刊中的丁韪良作品 |
三、北京东方学会学术争议与丁韪良之态度 |
四、北京东方学会之局限性 |
第三节 丁韪良与其他研究机构 |
一、丁韪良与皇家亚洲学会北华支会 |
二、丁韪良与《教务杂志》 |
三、丁韪良与美国东方学会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丁韪良中外比较视野下对儒释道之新解 |
第一节 比较宗教视野与儒教之认知 |
一、关于性善性恶论问题 |
二、关于伦理与道德问题 |
三、其他方面问题 |
第二节 中西哲学比较与儒学之解读 |
一、孔子与西方圣哲之比较 |
二、“最典型的哲学时代” |
第三节 比较视野与佛道之新解 |
一、丁韪良与佛教研究 |
1.丁韪良研究佛教之学术背景 |
2.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成员对佛教的研讨 |
二、丁韪良与道教研究 |
1.比较视野中的老子 |
2.从“科学史”角度论道教之贡献 |
三、丁韪良论“三教”之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丁韪良论中国历史 |
第一节 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动因与方法 |
一、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四个出发点 |
二、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理论与方法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古代史 |
一、丁韪良论中国历史分期 |
二、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民族融合 |
三、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
四、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技 |
五、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
第三节 丁韪良论中国近代史 |
一、裨治文、卫三畏与丁韪良研究中国近代史之缘起 |
二、丁韪良论中国近代五次战争 |
三、关于太平天国 |
四、关于晚清改革 |
五、丁韪良之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丁韪良与中国文学 |
第一节 丁韪良与中国诗歌 |
一、丁韪良欧美诗歌之修养 |
二、丁韪良重视中国诗歌之缘由 |
三、丁韪良对中国古代诗歌之推崇 |
1.丁韪良翻译中国诗歌的大体过程 |
2.丁韪良对中国诗歌的译介与评论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寓言与民间传说 |
一、关于中国寓言 |
二、关于民间传说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丁韪良汉学研究的主要贡献及其影响 |
附录1 .丁韪良中文教科书编译述略 |
附录2 .丁韪良《中西闻见录》署名文章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5)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研究述评 |
(一)智慧政府的相关概念谱系 |
(二)智慧政府的前提条件准备 |
(三)智慧政府的基本策略安排 |
(四)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资源 |
一、核心概念 |
(一)“智能”与“智慧”辨析 |
(二)智慧政府的基本涵义 |
(三)智慧政府的特质和属性 |
二、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区分 |
(一)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为何区分 |
(二)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以何区分 |
三、理论资源 |
(一)合作治理理论 |
(二)数据管理理论 |
(三)信息管理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考量 |
一、中国政府和社会的价值追求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 |
(二)政府治理的价值取向 |
(三)社会公众的现实诉求 |
二、国外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一)国外电子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二)国外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三、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取向 |
(一)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 |
(二)共商共议的合作氛围 |
(三)共建共享的基础资源 |
(四)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 |
(五)平等包容的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智慧政府建构的逻辑进路和支持模型 |
一、智慧政府建构的逻辑进路 |
(一)智慧政府的生成逻辑 |
(二)智慧政府的演进逻辑 |
二、智慧政府建构的支持模型 |
(一)智慧政府的数据管理模型 |
(二)智慧政府的信息管理模型 |
(三)智慧政府的知识管理模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智慧政府建构的思想条件和实施路径 |
一、智慧政府建构的思想条件 |
(一)主体间性思想建设 |
(二)包容性文化建设 |
(三)伦理道德教育 |
(四)思维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培养 |
二、智慧政府建构的实施路径 |
(一)完善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 |
(二)优化基础资源和政务系统 |
(三)改善内外部合作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附件 数据管理的关键技术集 |
后记 |
(6)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 |
六、需说明的问题 |
第一章 大数据与反垄断法的交织 |
第一节 作为研究对象的大数据:内涵、特征和辨析 |
一、反垄断语境下的大数据:“数量”和“质量” |
二、大数据的4V特征:大量、高速、多样和价值 |
三、大数据、数据和个人信息之界分 |
第二节 大数据的价值链及其与数字经济的交互关系 |
一、大数据的价值链:收集、存储、分析和使用 |
二、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与大数据扮演的角色 |
三、数字经济的竞争特质:数据驱动型反馈回路 |
第三节 大数据双重法律属性之素描及反垄断法关切 |
一、大数据的双重法律属性及其反垄断法意义 |
二、反垄断法关切:大数据对市场竞争的效应 |
三、域外法治对大数据领域反竞争行为的因应 |
第二章 数字化卡特尔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一节 数字化卡特尔:大数据时代的垄断协议新形态 |
一、算法的界定、相关概念辨识及其商业应用 |
二、共谋的一般分析及其反垄断法的传统认知 |
三、算法与共谋“联姻”催生出数字化卡特尔 |
第二节 数字化卡特尔的类型化和对反垄断法的影响 |
一、数字化卡特尔的现实表征及其主要分类 |
二、数字化卡特尔对协同行为定性分析的影响 |
三、默示共谋之于数字化卡特尔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三节 数字化卡特尔倒逼垄断协议制度和监管革新 |
一、反垄断法因应数字化卡特尔挑战的政策选择 |
二、禁止垄断协议规则再造:轴辐协议和协同行为 |
三、利用大数据对数字化卡特尔进行反垄断监管 |
第三章 典型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一节 大数据视野下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一、数据特性之论辩:非排他性抑或具稀缺性 |
二、“自用型”数据情景下的市场支配地位判定 |
三、相关数据市场的提出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
第二节 拒绝开放共享“必需数据”与必需设施理论 |
一、必需设施理论一般分析与“必需数据”的产生 |
二、大数据领域适用必需设施理论的争点和释疑 |
三、“必需数据”的界定标准与救济措施的设计 |
第三节 不当收集和处理用户数据与剥削性滥用行为 |
一、探访“Facebook案”:主要事实和决定要点 |
二、不当收集和处理用户数据构成剥削性滥用? |
三、回归基于消费者福利的剥削性滥用认定标准 |
第四章 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控制 |
第一节 数据驱动型并购对申报标准的冲击与应对 |
一、主要法域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比较分析 |
二、数据驱动型并购适用营业额申报标准的困境 |
三、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确定 |
第二节 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评估 |
一、数据聚集是否会在多边市场上引致单边效应 |
二、数据聚集是否会在多边市场上产生协同效应 |
三、数据聚集是否会在下游市场上形成封锁效应 |
第三节 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选择 |
一、涉及数据聚集的并购应当优先选择行为性救济 |
二、要求经营者在集中后以合理条件开放所涉数据 |
第四节 并购控制中隐私问题发展脉络及实践进路 |
一、隐私保护与并购控制的关系:从疏离到融合 |
二、隐私保护被纳入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前置要件 |
三、对参与集中方隐私保护政策附加限制性条件 |
第五章 大数据领域反垄断的理论回应和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大数据与反垄断法:学理辨析及其政策取向 |
一、大数据领域反垄断:杞人忧天还是未雨绸缪? |
二、大数据之于反垄断法:“颠覆”抑或“融合” |
三、大数据背景下反垄断理论和制度的调适向度 |
第二节 大数据领域反垄断“中国方案”的生成进路 |
一、构建我国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则的必要性 |
二、法律规范的建构基础:概念界定与一般问题 |
三、以三大支柱为基制定大数据领域反垄断指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8)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研究(1835年至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1.1 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处于全国前列 |
1.1.2 广东省医院建筑特点突出 |
1.1.3 广东省医院建筑历史研究的缺失 |
1.1.4 探寻适合广东省医院建筑的设计策略 |
1.2 研究对象与范围概念界定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 研究意义 |
1.3.1 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历史的梳理 |
1.3.2 广东省医院建筑设计策略的总结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医院建筑的相关研究现状 |
1.4.2 医院建筑历史的相关研究现状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实地调研法 |
1.5.3 分析推演法 |
1.6 论文框架结构 |
第二章 医院建筑发展概述 |
2.1 古代宗教医学的医院建筑 |
2.1.1 古代西方医院建筑 |
2.1.2 古代中国医院建筑 |
2.2 近代实验医学、机械医学的医院建筑 |
2.2.1 近代西方医院建筑 |
2.2.2 近代中国医院建筑 |
2.3 现代生物医学、整体医学下的人性化医院建筑 |
2.3.1 现代西方医院建筑 |
2.3.2 现代中国医院建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近代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历程 |
3.1 晚清医院建筑(1835-1911) |
3.1.1 背景研究 |
3.1.2 西式医院的兴起 |
3.1.3 传教医生与晚清西式医院建筑 |
3.1.4 晚清医院建筑设计特征分析 |
3.2 民国时期医院建筑(1912-1949) |
3.2.1 背景研究 |
3.2.2 西式医疗机构的发展 |
3.2.3 专业建筑师主导下的西式医院建筑 |
3.2.4 民国医院建筑设计特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建国至今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历程 |
4.1 建国至改革开放前医院建筑(1949-1978) |
4.1.1 背景研究 |
4.1.2 全民普及医疗思想下的医院建筑发展 |
4.1.3 影响医院建筑发展的人物 |
4.1.4 建国至改革开放前医院建筑设计特征分析 |
4.2 改革开放后医院建筑(1979-1999) |
4.2.1 背景研究 |
4.2.2 从计划医疗向市场化医疗发展思想下的医院建筑 |
4.2.3 影响医院建筑发展的建筑师 |
4.2.4 改革开放后医院建筑设计特征分析 |
4.3 二十一世纪医院建筑(2000-今) |
4.3.1 背景研究 |
4.3.2 新医改政策下的医院建筑发展 |
4.3.3 境内外设计团队深入合作对医院建筑的影响 |
4.3.4 二十一世纪医院建筑设计特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分析 |
5.1 近代至今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演进分析 |
5.1.1 总体布局演进分析 |
5.1.2 平面布局演进分析 |
5.1.3 气候适应性分析 |
5.1.4 医院建筑建设标准分析 |
5.2 影响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的主要因素 |
5.2.1 自然气候环境对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影响 |
5.2.2 社会经济发展对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影响 |
5.2.3 医学、技术发展对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影响 |
5.2.4 医疗政策变迁对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影响 |
5.2.5 地域文化对广东省医院建筑的影响 |
5.2.6 多种因素影响下的未来广东省医院建筑分析 |
5.3 当代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面临的挑战 |
5.3.1 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 |
5.3.2 广东省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 |
5.3.3 设计理念应与时俱进 |
5.3.4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广东省医院建筑设计策略和发展趋势 |
6.1 当代发达国家医院建筑设计的启示 |
6.1.1 便捷宜人的规划设计 |
6.1.2 弹性的建筑布局 |
6.1.3 注重医院建筑的未来可变性 |
6.1.4 便捷的流线设计和清晰的指引系统设计 |
6.1.5 人性化的空间营造 |
6.2 广东省医院建筑设计策略 |
6.2.1 选址、规划理念 |
6.2.2 气候适应性设计策略 |
6.2.3 灵活发展性设计策略 |
6.2.4 高效便捷性设计策略 |
6.2.5 人性化设计策略 |
6.3 医院建筑设计的新拓展 |
6.3.1 医院建筑的适老化设计 |
6.3.2 分级医疗下的基层医院建筑设计 |
6.3.3 信息化医院设计 |
6.3.4 健康中心医疗建筑 |
6.3.5 与城市界面友好相融的医院建筑 |
结论和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图书文献 |
二、学术期刊文献 |
三、学位论文参考文献 |
四、技术标准 |
五、网络资源 |
附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词 |
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 |
(9)高等教育中的服务学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动机与目的 |
二、研究重要性与范围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服务学习的理论与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服务学习之研究 |
一、服务学习倡导期(1984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兴起期(1985年至2000年) |
三、服务学习持续发展期(2001年至今) |
第二节 台湾服务学习之研究 |
一、志愿服务与服务学习倡导期(2010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兴起期(2011年至今) |
第三节 大陆服务学习之研究 |
一、志愿服务倡导与兴起期(2005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倡导期(2006年至今)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高等教育服务学习的实践 |
第一节 美国高等教育的实践 |
一、服务学习倡导期(1984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兴起期(1985年至1994年) |
三、服务学习持续发展期(1995年至今) |
第二节 台湾高等教育的实践 |
一、志愿服务倡导期(1995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倡导期(1996至2010年) |
三、服务学习兴起期(2011年至今) |
第三节 大陆高等教育的实践 |
一、志愿服务倡导与兴起期(2005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倡导期(2006年至今)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政府部门服务学习的开展 |
第一节 美国政府部门的开展 |
一、服务学习倡导期(1970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兴起期(1971年至1994年) |
三、服务学习持续发展期(1995年至今) |
第二节 台湾政府部门的开展 |
一、志愿服务倡导期(1995年以前) |
二、服务学习倡导期(1996至2010年) |
三、服务学习兴起期(2011年至今) |
第三节 大陆政府部门的开展 |
一、志愿服务倡导期(1992年以前) |
二、志愿服务兴起期(1993年至今)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服务学习的成效与评估 |
第一节 服务学习的成效 |
一、对学生的成效 |
二、对学校的成效 |
三、对社区机构的成效 |
四、对社会的成效 |
第二节 服务学习设计原则 |
第三节 服务学习制度化评估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工具与量化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工具—服务学习制度化自评要点 |
一、服务学习制度化自评要点的组成 |
二、服务学习制度化自评要点的使用 |
三、服务学习制度化自评要点的内容 |
第二节 量化研究对象与统计分析 |
一、量化研究之研究对象 |
二、叙述统计量分析 |
三、推论统计量分析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总体高校自评要点之分析 |
一、自评要点标准之设计 |
二、五大面向制度化程度之分析 |
三、各子面向制度化程度之分析 |
第四节 五大典范高校自评分析 |
一、典范高校在“学校理念任务”之自评与分析 |
二、典范高校在“教师支持”之自评与分析 |
三、典范高校在“学生支持”之自评与分析 |
四、典范高校在“社区参与”之自评与分析 |
五、典范高校在“学校支持”之自评与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质化研究内容与分析 |
第一节 明新科技大学(台湾、新竹) |
一、第一面向:服务学习理念及任务 |
二、第二面向:教师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三、第三面向:学生对服务-学习中的支持与投入 |
四、第四面向:社区的参与和伙伴关系 |
五、第五面向:学校对服务学习的支持 |
第二节 中山大学(大陆、广州) |
一、第一面向:服务学习理念及任务 |
二、第二面向:教师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三、第三面向:学生对服务学习中的支持与投入 |
四、第四面向:社区的参与和伙伴关系 |
五、第五面向:学校对服务学习的支持 |
第三节 辅仁大学(台湾、台北) |
一、第一面向:服务学习理念及任务 |
二、第二面向:教师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三、第三面向:学生对服务学习中的支持与投入 |
四、第四面向:社区的参与和伙伴关系 |
五、第五面向:学校对服务学习的支持 |
第五节 静宜大学(台湾、台中) |
一、第一面向:服务学习理念及任务 |
二、第二面向:教师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三、第三面向:学生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四、第四面向:社区的参与和伙伴关系 |
五、第五面向:学校对服务学习的支持 |
第六节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大陆、北京) |
一、第一面向:服务学习理念及任务 |
二、第二面向:教师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三、第三面向:学生对服务学习的支持与投入 |
四、第四面向:社区的参与和伙伴关系 |
五、第五面向:学校对服务学习的支持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通过“服务学习”发扬中华传统文化 |
二、通过“政府政策”促进服务学习的正向发展 |
三、通过“学术研究”强化服务学习的教育影响力 |
四、通过“高等教育”落实服务学习的全人发展目标 |
第二节 建议 |
一、提升服务学习为国家战略级教育政策,符合教育强国之定位 |
二、强化服务学习学术研究能量,藉由研究成果引发社会重视 |
三、鼓励高校组织服务学习联盟,有效整合高等教育资源 |
四、建置校内服务学习制度化系统,落实高等教育办学理念 |
五、激励教师采用服务学习,满足高等教育三大职能 |
六、鼓励学生参与服务学习,增强个人发展的幸福感 |
七、掌握社区机构需求,达成“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理念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多形式资本的交织与茶的跨国流动 ——老挝丰沙里茶的民族志(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文化消费与茶的扩种 |
(二) “多形式资本”的交织 |
二、研究综述 |
(一) 物-茶的人类学研究 |
(二) 资本理论的研究 |
(三) 关于丰沙里的人类学研究 |
三、田野点概述 |
(一) 龙井村:拥有400年古茶树的普囡人村寨 |
(二) 普松村:放弃古茶树整村搬迁的普囡人村寨 |
(三) 盆叫村和孟早村:近路搬迁的普囡人村寨 |
(四) 达拉维莱村:华人聚集的丰沙里老城 |
四、分析框架 |
(一) “多形式资本”的概念界定 |
(二) “多形式资本”的分析框架 |
(三) 丰沙里茶跨国流动中多形式资本的交织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茶的因缘:丰沙里茶产区的地理、历史与族群 |
第一节 丰沙里茶产区与中国的地理联系 |
一、区位 |
二、生态 |
第二节 丰沙里茶产区与中国的历史联系 |
一、古代朝贡体系和边民互动的历史联系 |
二、近代边界划定与中老国际关系的变化 |
三、丰沙里的促进投资法 |
第三节 丰沙里茶产区与中国的族群联系 |
一、丰沙里华人 |
二、丰沙里普囡族 |
第二章 茶的生产:局中人及其博弈关系 |
第一节 茶厂之间 |
一、从茶叶基地建设看博弈关系 |
二、从鲜叶抢收看博弈策略 |
第二节 茶厂与茶农之间 |
一、种与不种的博弈 |
二、大小茶混杂的博弈 |
三、鲜叶卖给谁的博弈 |
第三节 政府与茶厂之间 |
一、垄断阶段 |
二、张力阶段 |
三、开放阶段 |
第三章 茶的市场:文化资本与贸易圈 |
第一节 体制化文化资本与“普洱茶”地理标识范围的内与外 |
一、茶产业政策方面的体制差异和互动 |
二、普洱茶地理标识范围的内与外 |
三、茶的教育培训方面的体制差异和互动 |
第二节 具体化文化资本与地方知识的再生产 |
一、辨识能力的增强 |
二、生产技能的传播 |
第三节 客观化文化资本与路径偏移 |
一、作为“普洱茶”的丰沙里茶 |
二、丰沙里茶的销售途径 |
三、跨国新茶路 |
第四章 全球性的地方化:多形式资本与社会炼金术 |
第一节 新茶厂建设与社会资本的运用 |
一、继承关系的社会资本运用 |
二、创设关系的社会资本运用 |
(一) 基于雇工关系建厂 |
(二) 基于客户关系建厂 |
(三) 基于政府关系建厂 |
第二节 “搭老表”与拟亲属关系的建构 |
一、跨国茶叶贸易中“搭老表”的基本情况 |
(一) 中国人与丰沙里华人的“搭老表” |
(二) 普囡族对“搭老表”的接纳和借用 |
二、跨国茶叶贸易中“搭老表”的历史背景 |
三、为茶“搭老表”的拟亲属关系建构 |
(一) 为茶“搭老表”的指向和功能 |
(二) 为茶“搭老表”的族群认知和距离 |
(三) 为茶“搭老表”结盟的不确定 |
第三节 地方性生产与“多形式资本”跨场域转换 |
一、地方性再生产的技术:华人春节与普囡“比迈”的比较 |
二、互惠的逻辑差异:同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的互惠比较 |
三、多形式资本跨场域转换的逻辑分析 |
结语 |
附录1 丰沙里田野点的35家制茶单位 |
附录2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记录书--龙井村历史(翻译稿) |
附录3 2013年丰沙里县茶厂和产茶村合同(翻译稿) |
附录4 2014年丰沙里茶厂和产茶村合同(翻译稿)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汕头大学应用Lotus Notes/Domino解决医疗费用管理的实践(论文参考文献)
- [1]双相障碍患者家属照顾负担与心理韧性研究[D]. 刘浩. 汕头大学, 2020
- [2]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D]. 黄琳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和博弈关系研究[D]. 鲍静. 上海大学, 2020(08)
- [4]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D]. 黄秋硕.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5]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D]. 于跃. 吉林大学, 2019(02)
- [6]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究[D]. 袁波.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7]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8]广东省医院建筑发展研究(1835年至今)[D]. 孙冰.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2)
- [9]高等教育中的服务学习[D]. 杨惠芬(Yvonne Yang). 厦门大学, 2018(02)
- [10]多形式资本的交织与茶的跨国流动 ——老挝丰沙里茶的民族志[D]. 郭静伟. 云南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