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国立上海商学院的会计教学(论文文献综述)
汪晓波[1](2020)在《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外来移民是困扰俄罗斯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问题,受到俄罗斯政府乃至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世纪,受战争和社会动荡影响,俄罗斯人口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人口数量下降呈常态化趋势。面对人口危机形势,俄罗斯政府把外来移民作为化解人口危机,弥补人口减少,缓解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短缺的重要手段,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俄罗斯根据不同时期外来移民特点制定、出台和调整外来移民政策。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大致经历了调整时期、积极治理时期、发展新动向与再调整时期三个阶段。外来移民政策制定的目标是从人口危机现实出发,在严格遵守宪法、国际条约及其他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本着地缘政治和人口经济原则,更多地引进原苏联加盟共和国的俄罗斯族居民、国际高技术人才、投资移民和留学移民,制定外来移民管理措施,进行外来移民管理机制改革,促进外来移民社会融入,为外来移民的永久定居创造条件。外来移民与俄罗斯总体发展呈现良性互动,也带来多方位冲击。外来移民与俄罗斯总体发展良性互动体现在,外来移民弥补劳动力数量不足,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灵活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动俄罗斯政治进程、对外关系和公共外交的发展;为文化注入新活力,丰富俄罗斯多元文化。外来移民是把“双刃剑”,为俄罗斯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引发系列问题。外来移民滋生“影子经济”、冲击俄罗斯就业市场和外汇市场秩序;对俄罗斯合法性政治认同弱化、引发民族问题、“三股势力”威胁国家主权完整;加重社会公共卫生负担;给俄罗斯文化带来不利因素。基于外来移民与俄罗斯总体发展的互动关系及多方位冲击,俄罗斯加大对外来移民政策的调整力度。经过博弈,俄罗斯摸索出适合国情发展的外来移民政策。总体来看,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思路更加清晰、移民规划更加完善、管理重点更加明确,外来移民治理取得良好成效。未来,在国内人口危机的背景下,俄罗斯加大外来移民的引进力度的总方向不会改变。在引进外来移民的类别上,俄罗斯以吸引原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族居民、高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为主;打造软环境,促进外来移民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内外形势,对外来移民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分阶段、按步骤完善外来移民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弥补外来移民的社会融入、信息采集、专项政策及非法移民治理的措施上存在诸多不足。最终实现其外来移民发展的战略构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来移民数量大幅度增加。外来移民中不乏有来自于发达国家的高技术移民。如何能使这类移民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是对我国外来移民政策的考验。我国现行的移民政策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如外来移民政策缺乏前瞻性,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对外来移民特别是对移民的准入和居留制度管理严格,操作性不强。这些弊端制约了高层次的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的进入。研究其他国家外来移民政策的经验,为完善我国外来移民政策提供参考。俄罗斯作为世界第二大外来移民目的地国,外来移民结构具有特殊性。经过近30年的发展,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外来移民的社会贡献率增加,但是社会舆论导向,信息统计体系、非法移民治理措施等措施有待完善。总结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的正反经验,为我国外来移民政策的完善提供重要启示。
刘刚[2](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刘思源[3](2019)在《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信息和智能技术革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越发受到学界关注。作为世界工业体系最完整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应深入探究技术革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只有弄清技术革命影响劳动关系的机理,才能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同时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进而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事业之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事物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必然要建立在对理论、历史和现实的深入研究之上。但是,目前对新技术如何影响劳动关系的研究大多没能将理论逻辑同历史脉络结合起来。在可资借鉴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强调价格机制的作用,忽视劳动关系演化的社会历史因素;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关注制度因素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对科技创新的分析不足;佩蕾丝等演化经济学家提出了分析技术、金融、制度协同演化的“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s,TEP)理论,虽然技术-经济范式涵盖了部分劳动关系内涵,但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并未专门探讨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问题。鉴于上述不足,本文构建了一种技术革命(工业革命、电气革命和信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框架,进而分析了劳动关系的演化趋势,并探讨了劳动关系的政府规制措施。本文可视为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的具体化研究:技术革命即是对生产力的具体化,劳动关系则是对生产关系的具体化。在理论研究层面,本文采用历史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对劳动关系进行了长期的结构化研究,并分析了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和一般规律。首先,本文借鉴佩蕾丝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提出了“劳动关系范式”(Labor Relations Paradigms,LRP)的概念。劳动关系范式是在较长时期内劳资双方普遍认同并共同遵守的共识性的行为模式,它具有促进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劳动关系范式的内涵包括能够体现劳资双方雇佣关系、分配关系、管理关系的一系列范畴,如就业的稳定性、劳动收入、劳动条件、管理方式、教育和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每次技术革命都会催生一种劳动关系范式,并推动新、旧劳动关系范式的更迭。随着技术革命的演化,劳动关系范式会经历“探索-巩固-衰退”的生命周期,这会推动劳动关系“紧张-缓和-紧张”的演化过程。本文结合英、美等国的历史资料,归纳了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和电气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并结合信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信息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作出了展望。其次,本文探究了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范式)演化的动力机制和一般规律。技术革命主要通过“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和“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推动劳动关系(范式)的演化。“机器-劳工替代”机制是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变及其导致的经济环境变化,生产关系以及劳动和机器两种要素的相对价格相应地发生变化,进而造成劳工替代机器或者机器替代劳工,从而影响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是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变及其导致的经济环境变化,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谈判能力会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进而造成雇主或工会在集体谈判中相对占据优势、改变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从而影响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是跨国公司依据技术条件以及东道国的经济环境灵活调整其产业布局,进而使东道国成为资本净流入国或资本净流出国,从而影响东道国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在技术革命演化的不同阶段,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上述动力机制,进而推动劳动关系范式“探索-巩固-衰退”的演化过程和劳动关系“紧张-缓和-紧张”的演化过程。政府要促进劳资和谐、为长期的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创造条件,就要以上述三条机制为抓手制定相关政策。在应用研究层面,本文结合上述理论框架,采用历史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了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范式)演化历程、动力机制及政府规制效果,并结合智能技术对劳动关系(范式)演化机制的影响和挑战,提出了智能时代政府劳动关系调节政策的转型建议。首先,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演化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这使得中国得以在技术追赶进程中维持相对和谐的劳动关系。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和“国内-国外投资”机制都总体上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平稳发展,这得益于中国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政府扶持工会发展、国内投资和引进外资的快速增加等。再次,中国政府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以财政支出带动就业、扩大公共部门就业、在劳动立法和司法中保护劳工等,这些都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平稳发展。最后,智能技术将可能替代更多劳工、加强雇主对生产活动的控制、削弱工会力量、促进全球产业转移等,给劳动关系(范式)的转型升级带来挑战。政府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工会发展、健全劳动法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进而规制劳动关系(范式)、促进劳资和谐,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创造条件。
韩艺宽[4](2019)在《童寯建筑写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童寯(1900-1983)是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无法回避的重要人物,因此也是很多学者的研究对象。然而目前研究大多针对其工程设计实践,本文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梳理、思考和借鉴,关注其长期被忽略的建筑写作文本,具体包括其建筑评论、建筑史写作和园林史写作三种写作产品类型。论文反思了以往研究中过度关注作者生平本身的历史研究范式,转而决定采用多文本阅读和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将童寯的写作文本与其他建筑学者及建筑师的文本并置,关注它们之间的意义重叠、冲突和交织,进而深入理解童寯建筑思想的基本特征。同时对童寯建筑写作的知识建构与知识生产过程进行理论分析,关注其写作背后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观等理论预设,对其历史思考的方式提出发问。并将这种多文本阅读和话语分析放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特殊脉络下予以解读。本文共分为六大章节。第一章介绍了研究背景、内容、方法和意义,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指出现有研究过度关注作者生平事迹的缺憾,并确定了多文本阅读和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概括地呈现了童寯建筑写作的特征、分类、分期,以及历史脉络等。第三章是童寯的建筑评论,包括评论内容、写作空间、评论对象、评价的范畴与标准,以及建筑评论与建筑实践的关系。本章还列举了同时期其他团体及个人针对同一对象的评论意见,与童寯的评论进行对照研究。第四章是童寯的建筑史写作,在历史编纂学和历史理论的视角下,展开对包括西方建筑史、苏联及东欧建筑史、日本建筑史、建筑教育史、中国建筑史等写作文本的分析,指出这些建筑史写作在层次、体裁、义例、程序、文笔等方面的编纂特点,以及历史论述背后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观。第五章是童寯的园林史写作,与上一章类似,依然在历史编纂学和历史理论的视角下,展开对《江南园林志》、《东南园墅》、《造园史纲》等代表作的分析,并通过与刘敦桢等其他园林史学者的研究对比,揭示其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观等方面的独特特征。第六章是结论与展望,本章除了总结全文外,还指出以上三方面的写作文本大都体现出实践导向、形式主导和现代性追求的特征,这和童寯的建筑师身份关系密切。同时本章进一步展望了未来从思想史到观念史研究转变的可能性。
冯德恒[5](2019)在《身份转换语境下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指出海外投资法律制度是以国家身份为坐标的利益诉求折射。国家在国际投资法上的身份定位对海外投资法的模式取向和规则甄选发挥内在的理性指引作用。国家投资身份的转换嬗变必然推动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理念和制度的扬弃。中国已由吸引投资大国转变为双向投资大国,又成为举足轻重的发展中新兴经济体,投资身份定位的外向化切换拉升海外投资利益保障的需求,也呼唤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重塑。文章从国际投资法上的国家身份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关系切入,首先阐释了中国投资身份转换的现实表现和价值追求,然后分别从宏观模式参照、实体规则设计、法律冲突调整、争端解决机制重塑四大方面反思现行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以经验性的研究进路和比较法的横向视角探求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愿景、目标和路径,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国际投资法上的国家身份是锚定国家利益、指引海外投资立法的基准,其转换变化从现实向度考量表现和归因于国际投资格局的更替,从逻辑向度考量归因于国家实力的消长和投资利益的切换。国家投资身份转换对海外投资保护演进产生辐射作用,使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之间的“南北对抗”转向合作协调,东道国的主权刚性也渐被投资自由理念所浸润,政治、外交甚至军事等强力保护方式让位于规则和法治,海外投资法律保护蔚然成风。相对于外交保护而言,法律保护在维护海外投资利益方面具有成本低、程序简便、依据充分等优势,经历了殖民时期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海外投资大国的国内法、双边投资协定、多边投资协定等多个发展阶段和形态,不仅实证了国家投资身份转换与法律保护互动之逻辑,也凸显了完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之紧迫。中国投资身份的现实转换是完善和调适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内在动因和理性遵循。伴随着对外投资的跨越式发展,中国已逐步实现从资本输入大国向双向投资大国,从区域选择型投资国向全球参与型投资国,从国际投资规则的“适应参与者”向“塑造引领者”的三大转换,呼唤中国国际投资法的理念重塑。首先要顺应东道国主权与投资者权益平衡的内在理性,适当向保障海外投资者权益倾斜。其次应在宏观层面进行规划设计,反映法律全球化和国际投资法制趋同化的趋势,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外交愿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宏伟蓝图,体现海外投资从参与价值链向主导生产链和国际产能合作转移的发展需求,尤其适应高科技产业海外投资保护的紧迫形势。最后要以积极姿态和主动精神参与国际投资规则设计,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服务。通过模式比较为法治完善遴选出“最适当”参照,进而搭建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总体架构,这是中国海外投资法治完善的首要之义。就经济学意义上的国际投资身份而言,当下中国与美国的角色定位最为相似。美国模式无论是从国内法到国际法、从双边法到多边法的渊源变迁,从“定纷止争”到“竞争主导”的功能切换,还是从“私权至上”到“公私平衡”的理念回摆,从投资“本位论”到规范“人本化”的价值排序,都对同为双向投资大国的中国具有优先性的启示意义。法、英、德以及欧盟在海外投资服务和保障法治方面亦具有借鉴价值,但国际投资的身份定位和内外投资法制的平衡性方面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对完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发挥根本性的指引作用。从中外比较研究的基础出发,中国应着眼作为双向投资大国,尤其是海外投资大国的利益分布和保障需求,以《外商投资法》的制度创新与突破为参照,在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方面设定分层次、有重点、前瞻性的应然模式标准,在投资自由化与适度监管的对冲折抵中找准定位和平衡点,在适当维护本国主权刚性的前提下更多尊重仲裁自治,以全球化思维追求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冲突裁决的实质正义。海外投资法律保护起始于模式构建,归结于规则设计,决定海外投资者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律规范取向尤为关键。中国投资身份转换要求重新审视国际投资待遇问题,在公平公正待遇问题上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将最惠国待遇条款纳入对外缔约进程,同时适当限制其扩大性解释,在《外商投资法》规定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的同时不断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做出明确的排除性适用规定,巧妙避免最惠国待遇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竞合。在征收和国有化问题上应跳出“赫尔准则”和“卡尔沃主义”非黑即白的传统思维定式,更多地从内外资平衡、市场优先、全面开放的格局审视和设计,以“适当论”为指导、以“比例原则”为路径厘定间接征收的界限和征收的补偿标准,以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寻求东道国公共利益与投资者财产权的利益平衡。在对待环境保护、劳工和履行措施等国际投资新型条款问题上,洞悉政治、法律、道义之互动逻辑,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竞合中做好规则扬弃,妥善把握立法节奏和尺度。寻找和确定准据法是解决海外投资争端的基础。国家投资身份对法律适用制度发挥理性指引作用。明晰投资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路径,需要按照比较法的理论视角考查国际投资准据法的更替和演进,透析经济全球化与法律趋同化之关系,同时以实证研究的进路厘清中国法制因应国家投资身份转换的规范创新与功能滞后。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适用制度存在量质失衡、重内轻外、立场保守等问题,滞后于海外利益拓展和国家角色转变。基于国际投资准据法在法律渊源、适用路径、程序规则等方面平衡互补的新趋势,中国宜着眼国家身份转换、利益需求位移和制度性权力扩张,统筹好前瞻性与舒适度、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在海外投资保护的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升级与重塑。要调适好国内法与国际法、双边法与多边法、主观论与客观论、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趋同走向,在颁布《外商投资法》基础上探讨制定海外投资法的可能,同时适当向国际法渊源倾斜,通过推动制定多边投资实体规范减少法律冲突,提高法律适用的主观因素权重,积极影响和参与程序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平衡好双向投资的法律保障需求,为海外投资者维护正当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准据法指引,借助“一带一路”倡议等不断抢抓地区规则主导权。争端解决机制是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也是海外投资者维权的最后依托。身份转换背景下的中国应通过有序缔结双多边投资协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模式转型等方式提升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实效,通过移转代位降低投资者卷入投资争端的风险。国家投资身份对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发挥内在指引作用,国家投资身份的“公私交融”特质外化为“一体两翼”的争端解决机制体系,国际投资关系的“扁平化”趋向则导致争端解决的“去政治化”潮流。我们需要洞悉国家投资身份与海外投资争端解决的内在逻辑和中国的现实制度短板,将规则设计的重心适当向海外投资保护倾斜,完善和更新双多边投资协定体系,发挥好中美BIT谈判的导向作用。我们在树立国际投资仲裁在争端解决机制主渠道地位的同时需通过主动介入、外在纠错和经济外交等方式弥补现有机制的短板和不足。我们宜以“一带一路”的成功实践为依托逐步探讨成立“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可能性,重视发挥磋商和调解的作用,着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投资争端解决模式,持续加强对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不断提升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规则制定权和国际话语权。
胡天银[6](2019)在《合作与冲突 ——抗战时期国立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1931-194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近现代大学发轫于民族内忧外患之际,民族救亡、文化重建与人才培养是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因此其与国家、社会、政府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中央大学作为国民党政府着力打造的“首都最高学府”,其深入地参与到国家建设与学术发展之中。本研究将中央大学置于十四年抗战背景之下,对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进行考察和分析。通过历史考察与学理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表现为两种形态:合作与冲突。抗战时期政府需求与中央大学治校理念的契合是府学合作的基础。中央大学在工、农、医等实科发展中密切联系政府国防、经济、民生建设需求,《新民族》学人以学术探究的方式积极服务政府抗战建国策略的实施都是合作的体现,合作使府学关系更加紧密。然府学间虽有共识与合作,亦有矛盾与冲突。在人事上存在政治因素与学术标准的冲突;在经费上存在政府拨付不足与不能满足学校发展及师生需求的冲突;在管理上,存在政府控制学生运动与学生寻求自治之间的冲突。尽管府学间存在冲突,但合作大于冲突是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主旋律。第二,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社会层面的时代背景和历史因素是基础因素。政府层面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其中政府意志是核心,经费拨发、教育政策、人事安排则为政府意志的具体体现。学校层面的因素则作用各不相同,在府学关系中校长多为平衡者,而师生多为抗争者。第三,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实质是学术与政治、知识与权力的合作与冲突。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府学关系处于动态平衡之中,其二府学关系未形成制度化约束。第四,通过考察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历史可以得到以下启示:遵循大学逻辑行事,维持府学关系平衡;建立师生监督组织,保证府学关系透明;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府学关系边界。
陈振林[7](2018)在《“孤岛”时期文献保存同志会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日本侵略者接连发动的对华战争,使近代中国社会公私藏书事业遭受莫大损失。自1931年东北沦陷至1945年抗战胜利,战火侵袭并蔓延中国长达十四年之久,日军兵燹所至,公然大规模侵夺和破坏图书文献,中华文化典籍因是遭遇空前劫难,蒙受巨大损失。这不仅是中国近代藏书史上的厄运,更是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一大灾难。1937年“八一三”事变之后,日军侵略势力由淞沪而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战火迅速蔓延至整个东南国域,拥有数百年人文渊薮的江南藏书面临毁失侵夺之虞,且有大量民族文化典籍流散于以上海为中心的古旧书肆中。而在近代上海日渐成熟的都市文化空间中,书籍与知识人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耳闻目睹文献典籍遭遇毁失侵夺惨状,沪上从事文化工作和关心文献存亡的知识人士如郑振铎、张元济、张寿镛、何炳松、张凤举等联名吁请国家和政府抢救沦陷区图书,以图救护国家文献,保存民族文化,沪上“文献保存同志会”由是成立。在国民政府教育部、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国立中央图书馆及沪上知识人等的协力合作下,文献保存同志会在1940年1月至1941年12月间秘密搜救保存了善本古籍4864部,48000多册。本文即以“文献保存同志会”为研究对象,试对这一组织成立之背景原委、规划运作、活动业绩及相关史事人情作具体考述与分析,并期以将其置于抗战大时代中文化界的“抗战建国”运动之中而予以妥善地评述。故而,依据相关史料,文章大体勒为四部分展开论述,一是以“八一三”事变前后上海文化生态的变化来论述战时文献之厄,也可谓时代背景之呈现;二是文献保存同志会之成立与相关组织规划;三是论述文献保存同志会救书工作的开展与成绩的展现;最后一部分则尝试着分析时局背景下的文献保存活动如何处理人书关系、利益抉择以及内心情感的纠合紧张等。而在述论过程中,本文亦大致有两条线可循:一是阐述“文献保存同志会”的基本史事经过;二是探讨知识人在“孤岛”时局下保存国家文化的使命与精神。两条线交相融合,共同推进。总之,在笔者看来,文献保存同志会及其同仁在战火兵燹之中救典存书,在民族存亡之际不忘史籍,保存文献之后乃是保存国家文化,保存民族历史。在“孤岛”困境之中,为国家存书,为文化续命,彰显的正是“护书存史”之大义。
郭裕湘[8](2018)在《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研究 ——以广西H学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西部地方高校的发展及其学术竞争力的提升对推动西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被认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作为西部地方高校在学术竞争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优势能力,在支撑西部地区实现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国防创新、区域创新、文化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的现实是,西部地方高校发展速度和学术水平都难以承担起这一历史赋予的责任,因而探索西部地方高校及其学术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就成为一个理论和现实研究的重要课题。本研究试图在新结构经济学视角下对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进行一些尝试性探索和研究。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分析和概括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概念、内涵和要素系统,在辨析和借鉴新结构经济学核心概念和核心观点的基础上,从起点、路径、关键点、外部引擎四个方面阐述了新结构经济学对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理论价值;本文运用比较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从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起点——要素禀赋结构,发展路径——遵循比较优势战略,关键环节——学术自生能力获得,以及外部引擎——政府和市场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构建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EASV-MG”分析框架,并运用案例研究、调查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在“EASV-MG”框架下对案例高校——广西H学院基于自身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路径进行了梳理。在总结案例高校渐进式发展路径经验的同时,也从理论上厘清了比较优势发展路径与特色化发展路径的异同。论文深入探讨了案例高校遵循基于比较优势发展学术竞争力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并从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角度提出了发展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政策建议。本文基于学术生产活动的特点,从资源、成果、过程三个层面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内涵和要素系统进行了诠释。从资源要素看,高校学术竞争力是高校学者、学术物力、学术财力有机结合的综合优势能力;从成果要素看,高校学术竞争力表现为学术发现、综合、传播和应用知识的综合优势能力;从过程要素看,高校学术竞争力是高校技术创新、学术制度和学术文化等要素协同作用所体现出的综合优势能力。以上三个层面的十个要素构成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一般要素子系统。而西部地方高校所拥的独特的、不可复制的地域性、民族性和自然性特殊要素则构成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特殊要素子系统。基于此,本文提出,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是西部地方高校学者获取和利用学术设施、资金、设备,以及西部地区特有学术资源等,在技术创新、学术制度和学术文化的影响下,以学科为基本单元,在发展知识的学术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集学术发现竞争力、学术综合竞争力、学术传播竞争力和学术应用竞争力为一体的综合优势能力。本文尝试运用新结构经济学作为研究的视角,对西部地方高校学术发展的理论困惑和现实困境进行解析。新结构经济学是建立在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与转型成败经验总结基础上的一门发展经济学理论,它也可作为一个独特的理论视角,为同样欠发达的西部地方高校,在“先决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快速提升学术竞争力,提供一条可供选择借鉴的新路径。该视角的独特之处在于:与过往的趋同模仿的发展模式相比,该理论视角更重视内在要素禀赋在提升学术竞争力过程中的作用;与当前的特色化发展理论视角相比,它在研究起点、发展战略、研究方法等方面也存在根本差别。而对于欠发达的西部地方高校来说,这一来源于欠发达经验总结的新研究视角显然对其学术竞争力提升具有较强的理论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运用该视角研究欠发达高校学术发展的研究非常少,研究欠发达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的专题研究基本没有。因而,将该理论视角应用于分析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和发展,是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尝试。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出发,本文借鉴了新结构经济学提出的核心概念思想,以“要素禀赋结构(E)—比较优势(A)—发展战略(S)—学术自生能力(V)”为内生路径,以有效市场(M)和有为政府(G)为外引两翼,构建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EASV-MG”分析框架。通过广西H学院的案例分析发现,“EASV—MG”框架,它既是分析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一个新理论框架,也是引导欠发达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的一条新实践路径。在实践中,“EASV—MG”框架不仅为西部地方高校提供了一条遵循基于自身学术生产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学术竞争力的合理路径,还为西部地方高校提升学术竞争力指明了一条“欠发达”追赶“发达”高校的渐进式“结构变迁”路径。这条渐进式的“结构变迁”路径,既包含因学校要素禀赋结构变化带来的比较优势结构及其比较优势战略、学科专业结构的升级和变化,还伴随有政府制度结构的变化。在循序渐进的“结构变迁”中,遵循比较优势发展的欠发达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可实现向发达高校的渐进式追赶和提升。从广西H学院的案例出发,运用伯顿·克拉克的三角协调理论分析了目前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过程中存在政府作用过度、市场作用不足,以及西部地方高校学术自主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表面上是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过程中政府、市场和西部地方高校三个主体间关系的不和谐,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政府权力过大,而政府权力过大则是政府计划思维惯性制约、有效学术市场机制缺失,以及高校学术竞争意识不足等历史和现实原因造成的。西部地方高校要摆脱学术竞争力的落后状况,一方面需要遵循基于自身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发展学术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学术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因势利导学校发展优势学科专业、完善软硬基础设施、解决外部性问题等作用。就我国当前转型发展时期而言,政府当务之急是需要进一步合理定位角色因势利导学校发展、健全社会主义有效学术市场机制、改革高校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等,以帮助西部地方高校更快更好地提升和发展学术竞争力。
徐锦熹[9](2018)在《当代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当代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研究这一综合性研究方法,对中国与美、英等西方国家在艺术金融发展进程中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特征加以分析,以求为中国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以及全球艺术金融的融合交流提供更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成果。综上,本文的研究首先在绪论部分对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缘起、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架构与创新点进行了阐述。对当代中西方艺术金融相关概念进行了明确,同时对艺术金融与艺术产业、金融产业的关系,以及产业金融视角下的中国艺术金融特征分析等研究范围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比较研究方法的特征要素以及中西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述评。本文的正文部分首先通过对中西方艺术金融视角下的艺术品市场发展现状,中西方艺术金融的发展主体构成,以及中国艺术金融发展主体的历史路径研究,分析了中西方艺术金融历史路径下的发展体系特征。其次,本文通过对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支撑体系的差异化研究,分别对艺术基金、艺术银行、艺术保险、艺术证券,以及“平台+互联网”下的艺术金融模式等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主体的创新动力进行了比较分析。此后,本文基于发展动力分析所得出的研究成果,结合对艺术金融不同主体的案例比较研究,以运营机制为基础,以图表对比为依据,分析了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主体的差异化运营特征。最后,有关中西方艺术金融的管理体制比较研究部分,本文通过对中西方艺术金融的财政、税收支持等外部政策性比较研究,对比分析了现阶段中国艺术金融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对西方以往艺术金融管理体制发展进程中的差异性总结,以求从经验差异中寻求未来发展启示。
冯阳[10](2016)在《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艺术设计教育起步于20世纪初期,经历了“图案”教育、“工艺美术”教育等历史阶段,于上世纪的80年代后期开始逐步向艺术设计转型。到1998年我国本科专业目录的出台,学科发展完成了有工艺美术到艺术设计的蜕变,进入综合型艺术设计时代。2012年艺术学升格为门类以后,艺术设计的学科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艺术设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与艺术设计转型并行的是我国轰轰烈烈的学分制改革浪潮。我国高等教育与学分制渊源颇深。在民国时期曾有过近三十年的全面的践行活动,新中国建立以后转为实行计划性较强的学时制;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高等教育领域逐步展开了形式多样的学分制教学改革,旨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新的教学制度。在学分制改革中,关于学分制的内涵认知分歧较大。其中关于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的认知造了一定程度的视听混淆,从而产生了成众的多徒有学分制之表却无选修之质的学分制教学模式,是我国学分制改革陷入一个难以自拔的怪圈。学分制的核心内容是选修机制、开放的课程体系、目标性的学分管理方式等。基此,得以产生多样性的人才。选修机制、学分管理须以开放的课程体系为载体,通观学分制发展历程可见,学分制改革均以课程体系改革为先行。基于学分制模式的大学课程体系设计与建设的缺失,是我国学分制改革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课程是教学活动的载体,艺术设计学科的转型是基于课程改革逐步展开与实现的。在此历程中,与学分制改革同行共舞,由此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完全学分制、不完全学分制教学模式。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学分学年制、分段式学分制(“1+3”制、工作室制等)、计划型学分制(学年学分制)、开放型学分制等。从课程体系的角度分析,学分学年制是一种基于传统教学的改良型学年制教学模式。其主要形式是在原有的课程体系中增加选修课程。选修课程主要分布于二个领域,一是通识教育部分,一是专业教学部分。前者,综合类院校基于学校平台搭建文理兼顾、包含学校特色课程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艺术类院校则侧重于丰富基础理论教学和艺术常识的普及;后者,主要采取设置二、三年级集中选修时段,或增设平行课程等形式植入选修元素。这类教学模式践行群体众多,既有老牌艺术类院校如西安美术学院等,也有历史不足二十年的新建院校,因此,出于办学历史、以及局限于教学资源与能力等原因,比较普遍地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分段式教学模式,在艺术设计教学改革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主要有二类形式,一是“1+3”制,一是工作室制。前者施行一年的不分专业的共同基础教学。此举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专业藩篱,在基础教学课程改革的配合下,建立“大设计”概念,一改传统的狭隘的专业本位思想,以及工艺美术教育阶段美术型基础教育的面貌。后者在引进他国经验的基础上,强调艺术设计教学的实践性、综合性,打破了传统的递进式、积累型的课程式教学模式,为艺术设计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多元化教学的格局。分段式教学模式的积极意义主要集中在课程教学改革与学科建设方面,在学分制改革方面主要是顺应改革趋势,建立了学分制教学形制。充分发挥学分制优势的艺术设计教学改革是南京艺术学院的完全学分制改革实践。南艺的学分制改革是艺术设计教育界的一面旗帜。它基于“突出课程、淡化专业”的革新思路,通过课程平行化和自由选修的方式,形成了“每个学生为自己设计一张课程表”的完全学分制教学范式。虽然南艺的完全学分制实践止于2009年,但是,基于学分制实践的课程改革成果,以及锐意革新的精神成为南艺艺术设计教学的宝贵财富。三十年的学分制改革实践,形成了我国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多元化局面,促进了艺术设计教育的发展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在此期间,随着上世纪末的大学扩招,艺术设计专业历经了一段爆发式的发展过程,整体教学规模发展过速。虽然教学规模的扩大满足了社会对艺术设计人才的需求,促进了学科的发展,但同时也埋下了根基薄弱、简单复制等隐患,整个学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虚胖现象。尤其是课程体系设计方面,拼缀现象严重,致使整体的教学质量下滑。此外,由于课程体系建设不到位,在学分制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各种形式的学分制虚假介入现象。基此,建议从明确培养目标,做好预设、铺陈,加强基础教学建议,打造精悍核心课程,开放终端课程,以及增加操作性能考量等方面入手,加强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建设,为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艺术设计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本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国立上海商学院的会计教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本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国立上海商学院的会计教学(论文提纲范文)
(1)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三、概念及理论阐释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四、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五、主要创新和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俄罗斯的人口形势与外来移民发展 |
一、俄罗斯的人口危机 |
(一)俄罗斯人口危机的形成 |
(二)俄罗斯人口危机的表现 |
(三)俄罗斯人口危机的冲击 |
二、俄罗斯的人口政策及未来人口状况 |
(一)俄罗斯的人口政策 |
(二)俄罗斯未来人口状况 |
三、俄罗斯外来移民发展 |
(一)苏联解体引发人口迁移潮 |
(二)俄罗斯外来移民发展现状 |
(三)俄罗斯中国移民进程及现状 |
第二章 俄罗斯的外来移民政策与管理机制改革 |
一、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的变迁 |
(一)苏联解体前的外来移民政策 |
(二)1990 年—2000 年:外来移民政策的调整时期 |
(三)2001 年—2010 年:外来移民政策的积极治理时期 |
(四)2010 年以来:外来移民政策的新动向与再调整时期 |
二、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的制定 |
(一)外来移民政策制定的基本目标 |
(二)外来移民政策制定的主要原则 |
(三)外来移民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 |
三、俄罗斯的外来移民管理措施 |
(一)发放临时居留许可证 |
(二)规范登记程序 |
(三)签发邀请函和签证 |
(四)分类管理外来移民 |
四、俄罗斯外来移民管理机制改革 |
(一)改组外来移民管理部门 |
(二)加强外来移民环境建设 |
(三)开展外来移民国际合作 |
第三章 外来移民与俄罗斯总体发展的互动 |
一、外来移民与俄罗斯人口发展 |
二、外来移民与俄罗斯区域发展 |
(一)区域环境与外来移民 |
(二)外来移民对俄罗斯区域发展的影响 |
三、外来移民与俄罗斯经济发展 |
(一)外来移民促进俄罗斯的宏观经济发展 |
(二)劳务移民推动俄罗斯劳动力市场发展 |
(三)经济增长是外来移民进入的先决条件 |
四、外来移民与俄罗斯政治发展 |
(一)外来移民推动俄罗斯政治发展进程 |
(二)外来移民扩大俄罗斯对外政策影响 |
(三)教育移民促进俄罗斯公共外交发展 |
(四)外来移民受到阻隔的政治因素分析 |
五、外来移民与俄罗斯文化发展 |
(一)外来移民与俄罗斯的多元文化 |
(二)外来移民为俄罗斯文化注入新元素 |
第四章 外来移民对俄罗斯的多方位冲击 |
一、俄罗斯的非法移民问题 |
(一)俄罗斯非法移民的现状 |
(二)俄罗斯非法移民的类别 |
(三)俄罗斯非法移民的成因 |
(四)俄罗斯非法移民的影响 |
二、外来移民的经济冲击 |
(一)对就业市场的冲击 |
(二)非正常汇款的影响 |
(三)“影子经济”的滋生 |
三、外来移民的政治冲击 |
(一)对俄罗斯政治合法性认同的弱化 |
(二)对俄罗斯主权认知及维护的影响 |
(三)对俄罗斯处理国际关系的影响 |
四、外来移民的社会冲击 |
(一)外来移民所引发的民族问题 |
(二)外来移民加重公共卫生负担 |
五、外来移民的文化冲击 |
(一)对俄罗斯传统文化的冲击 |
(二)对俄罗斯政治文化的冲击 |
第五章 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走向及其启示 |
一、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调整的总体成效 |
(一)政策思路更加清晰 |
(二)移民规划更趋完善 |
(三)管理重点更为明确 |
二、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许可证制度问题较多 |
(二)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 |
(三)负面性舆论导向问题 |
(四)信息统计体系不健全 |
(五)专项政策实施不明显 |
(六)非法移民治理有阻碍 |
三、未来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走向的研判 |
(一)加大引进外来移民力度 |
(二)战略规划外来移民政策 |
(三)促进外来移民政策落实 |
(四)加快外来移民一体化进程 |
四、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一)中国外来移民的现状与特点 |
(二)中国外来移民治理的新动向 |
(三)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核心概念解释 |
1.2.1 技术革命与技术-经济范式 |
1.2.2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范式 |
1.2.3 演化与演进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篇章结构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主要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1.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框架 |
2.1.2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2 马克思主义的劳资关系演化理论 |
2.2.1 马克思对劳资矛盾变化趋势的辩证分析 |
2.2.2 马克思主义的劳资关系演化理论框架 |
2.2.3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3 西方非正统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3.1 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3.2 新熊彼特学派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技术革命演进中的劳动关系变迁 |
3.1 技术革命、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范式 |
3.1.1 三次技术革命浪潮 |
3.1.2 劳动关系及其衡量方式评述 |
3.1.3 劳动关系范式及其特征 |
3.2 从工业革命爆发至今的劳动关系变迁 |
3.2.1 劳动关系变迁概述 |
3.2.2 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概述 |
3.2.3 电气革命的劳动关系概述 |
3.2.4 信息革命爆发以来的劳动关系演化 |
3.3 技术革命演进中的劳动关系变迁特征 |
3.3.1 劳动关系随着技术革命的演进而跨越式进步 |
3.3.2 劳动关系的发展在特定时期可能停滞或倒退 |
3.3.3 政府干预劳动关系发展愈发重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 |
4.1 技术革命的演化阶段与演化规律 |
4.1.1 康德拉季耶夫长波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4.1.2 对技术革命浪潮的阶段划分 |
4.2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及制约因素 |
4.2.1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 |
4.2.2 动力机制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制约因素 |
4.3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一般规律 |
4.3.1 技术革命爆发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2 技术革命成长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3 技术革命扩张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4 技术革命成熟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5 劳动关系演化规律的普遍性与差异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历史证据 |
5.1 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1 工业革命爆发前夕英国的劳动关系概述 |
5.1.2 工业革命爆发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3 工业革命成长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4 工业革命扩张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5 工业革命成熟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 电气革命时期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1 电气革命爆发前夕美国的劳动关系概述 |
5.2.2 电气革命爆发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3 电气革命成长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4 电气革命扩张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5 电气革命成熟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3 信息革命中劳动关系不平衡发展的原因 |
5.3.1 “机器-劳工替代”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2 “劳工-雇主博弈”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3 “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4 意识形态和政府调控方面的原因 |
5.3.5 劳动关系不平衡发展原因的小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实证检验 |
6.1 基于主成分模型的劳动关系量化研究 |
6.1.1 量化劳动关系的方法选择 |
6.1.2 主成分模型原理概述 |
6.1.3 指标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检验 |
6.1.4 主成分模型的结果 |
6.2 劳动关系同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检验 |
6.2.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2.2 变量描述、平稳性与协整关系检验 |
6.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4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6.3 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机制检验 |
6.3.1 理论框架回顾与实证研究假设 |
6.3.2 变量说明与实证模型设计 |
6.3.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平稳性检验 |
6.3.4 回归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 |
7.1 中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历程及其阶段 |
7.1.1 技术-经济范式与技术-经济范式追赶 |
7.1.2 中国对电气革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1949-2001年 |
7.1.3 中国对信息革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2002年至今 |
7.2 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变迁 |
7.2.1 追赶电气革命进程中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 |
7.2.2 追赶信息革命进程中我国劳动关系的分化 |
7.2.3 中西方劳动关系演化的比较 |
7.3 中国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及政府调节 |
7.3.1 中国的“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3.2 中国的“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3.3 中国的“国内-国外投资”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实证检验 |
8.1 基于主成分模型的中国劳动关系量化研究 |
8.1.1 变量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检验 |
8.1.2 主成分分析过程与结果 |
8.2 研究假设、实证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8.2.1 理论回顾与研究假设 |
8.2.2 实证模型设计 |
8.2.3 变量说明 |
8.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平稳性与协整关系检验 |
8.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2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8.3.3 变量的协整关系检验 |
8.4 调节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及分析 |
8.5 中国政府劳动关系干预政策的效果检验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智能时代劳动关系的演化方向及转型政策 |
9.1 智能时代的劳动关系演化趋势展望 |
9.1.1 灵活就业、线上工作、多份兼职和自主创业逐渐普及 |
9.1.2 劳动者收入多元化,普遍由工资收入和资产收益组成 |
9.1.3 劳动条件进一步改善,更加人性化并且更加富有弹性 |
9.1.4 管理方式将向扁平化、虚拟化、民主化、弹性化转变 |
9.1.5 教育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线上教育将得到广泛认可 |
9.1.6 在政府推动下,社会福利制度更完善、福利水平提高 |
9.1.7 智能时代的劳动关系稳定性分析 |
9.2 智能技术对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1 智能技术对“机器-劳工替代”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2 智能技术对“劳工-雇主博弈”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3 智能技术对“国内-国外投资”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3 智能时代政府促进劳动关系平稳转型的政策建议 |
9.3.1 政府调节“机器-劳工替代”机制的政策建议 |
9.3.2 政府调节“劳工-雇主博弈”机制的政策建议 |
9.3.3 政府调节“国内-国外投资”机制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童寯建筑写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意义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意义 |
1.事实层面的意义 |
2.史学理论的意义 |
3.现实层面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相关研究文献 |
1.童寯生平事业的总结与评价 |
2.童寯建筑史写作的研究与评价 |
3.童寯园林史写作的研究与评价 |
4.针对其他建筑(园林)学者的文本研究 |
5.广义的建筑历史理论研究 |
6.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
二、研究现状不足与待发展之处 |
1.研究现状的基本矛盾 |
2.后现代哲学的理论启发 |
3.本文的解决方式 |
三、创新点 |
1.系统梳理童寯的建筑写作文本 |
2.深入解析童寯的建筑写作文本 |
3.重视童寯建筑写作的历史脉络 |
第三节 、研究目的、内容与时空范围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时空范畴界定 |
第四节 、框架组织及研究方法 |
一、论文框架组织 |
1.童寯建筑写作概述 |
2.童寯的建筑评论 |
3.童寯的建筑史写作 |
4.童寯的园林史写作 |
二、研究方法 |
1.史料搜集 |
2.多文本阅读 |
3.话语分析 |
第一章 图表来源 |
第二章 童寯建筑写作概述 |
第一节 、写作特点 |
一、总体特征 |
1.数量多 |
2.范围广 |
3.周期长 |
4.连贯性强 |
二、历史编纂特征 |
1.层次 |
2.体裁 |
3.义例 |
4.程序 |
5.文笔 |
第二节 、文本分类 |
一、分类方式 |
二、产品类型 |
1.建筑评论 |
2.建筑史 |
3.园林史 |
第三节 、写作分期 |
一、总体分期 |
二、分类型分期 |
1.建筑评论 |
2.建筑史 |
3.园林史 |
第四节 、历史脉络 |
一、民族国家的建立 |
二、学科移植 |
三、思想碰撞 |
四、现代性论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话语竞争:童寯的建筑评论 |
第一节 、建筑评论的内容 |
一、《建筑艺术纪实》 |
二、《中国建筑的外来影响》 |
三、《中国建筑的特点》 |
四、《我国公共建筑外观的检讨》 |
五、其他 |
第二节 、建筑评论的写作空间 |
一、《天下》月刊 |
二、《战国策》 |
三、《公共工程专刊》 |
第三节 、建筑评论的对象 |
一、教会的建筑策略 |
二、国民政府的建筑政策 |
三、中国建筑师的“中国古典复兴式”实践 |
四、建国后的建筑政策 |
第四节 、建筑评论的范畴与标准 |
一、民族性 |
1.观点列举 |
2.话语基础 |
二、时代性 |
1.观点列举 |
2.话语基础 |
三、真实性 |
1.观点列举 |
2.话语基础 |
四、经济性 |
1.观点列举 |
2.话语基础 |
五、阶级性 |
1.观点列举 |
2.话语基础 |
第五节 、建筑评论与工程实践 |
一、历史视野下的建筑师职业 |
二、工程实践中的风格妥协 |
三、工程实践中的现代性追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图表来源 |
第四章 历史操作:童寯的建筑史写作 |
第一节 、西方建筑史写作 |
一、历史编纂学角度下的童寯西方现代建筑史写作 |
1.层次:“述而不作” |
2.体裁:纪传体/学案体 |
3.义例:突出设计 |
4.程序:卡片收集 |
5.文笔:简练朴素 |
二、史学理论视野下的童寯西方现代建筑史写作 |
1.精英建筑师主导下的现代建筑进程 |
2.进步史观推动下的现代建筑发展 |
3.形式主义美学支配下的现代建筑话语 |
4.设计实践取向下的现代建筑论述 |
三、小结 |
第二节 、苏联-东欧建筑史 |
一、历史编纂学角度下的苏联‐东欧现代建筑史写作 |
二、史学理论视野下的苏联‐东欧现代建筑史写作 |
1.现代主义价值取向下的历史叙述 |
2.科技基础决定建筑进程的理论认知 |
3.政治干预建筑的历史借鉴 |
第三节 、日本建筑史 |
一、历史编纂学角度下的日本近现代建筑史写作 |
二、史学理论视野下的日本近现代建筑史写作 |
1.西方现代主义建筑认同下的历史叙述 |
2.科技基础决定建筑进程的理论认知 |
3.东方民族形式探索的历史借鉴 |
第四节 、建筑教育史写作 |
一、历史编纂学角度下的建筑教育史写作 |
二、史学理论视野下的建筑教育史写作 |
1.西方建筑教育体系主导的历史叙述 |
2.现代主义价值取向下的教育史论述 |
3.教育实践需求下的教育史选择 |
第五节 、中国建筑史写作 |
一、写作内容 |
1.《北平两塔寺》 |
2.《中国建筑的外来影响》 |
3.《中国建筑的特点》和《中国建筑艺术》 |
二、发展取向 |
三、关于研究笔记 |
四、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图表来源 |
第五章 文人情怀:童寯的园林史写作 |
第一节 、历史编纂学角度下的童寯园林史写作 |
一、《江南园林志》 |
1.层次:“述”、“论”为主,兼有所“作” |
2.体裁:述、记、志、图 |
3.义例:注重历史沿革 |
4.程序:田野考察和文献考证并重 |
5.文笔:繁体字和文言文 |
二、《东南园墅》 |
三、《造园史纲》 |
第二节 、史学理论视野下的童寯园林史写作 |
一、文人主导下的园林史进程 |
二、诗、画、园统一的园林认知 |
三、文化交流背景下的园林史写作 |
四、有所不为的园林实践取向 |
第三节 、对比与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图表来源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概括 |
一、建筑评论 |
二、建筑史写作 |
三、园林史写作 |
第二节 、建筑师的写作文本 |
一、实践导向 |
二、形式主导 |
三、现代性追求 |
第三节 、展望:从思想史到观念史 |
第六章 图表来源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童寯年谱 |
附录 B:童寯建筑实践作品 |
附录 C:童寯建筑写作 |
附录 D:访谈资料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5)身份转换语境下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学者围绕国际投资及法律规则的研究广泛深入 |
(二)国内学者围绕海外投资法律保护问题的研究日益升温 |
(三)国内学者就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相关问题的研究相对分散和多元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历史研究及其他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国际投资法上的国家身份溯源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上的国家身份何以重要 |
一、功能厘清:国际投资法上国家身份的含义 |
二、国际投资格局流变:国家投资身份转换的现实向度考量 |
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投资身份转换的逻辑向度考量 |
第二节 国家投资身份转换对海外投资保护的辐射 |
一、从对抗到合作:国家投资身份转换对海外投资保护的关系辐射 |
二、从约束到自由:国家投资身份转换对海外投资保护的价值辐射 |
三、从身份到契约:国家投资身份转换对海外投资保护的方式辐射 |
第三节 国家投资身份转换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关涉 |
一、海外投资法律保护对国家投资身份转换的现实映照 |
二、法律保护与外交保护对国家投资身份转换的互补适应 |
三、国家投资身份转换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关涉的内在理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在国际投资法上的国家身份转换 |
第一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的内在动因:海外投资的跨越式发展 |
一、萌动与起步阶段 |
二、摸索与提速阶段 |
三、快速与平稳阶段 |
第二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的表现形态 |
一、由资本输入大国向双向投资大国转变 |
二、由区域选择型向全球参与型转变 |
三、由“适应参与者”向“塑造引领者”转变 |
第三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对完善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价值展望 |
一、东道国主权与投资者权益平衡的内在理性 |
二、海外投资立法的宏观因应 |
三、规则话语权的“姿态”转换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 |
第一节 美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模式评析及比较 |
一、美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模式演进 |
(一)法律渊源由国内法向国际法转变 |
(二)立法方式从调整“硬冲突”向维护“软优势”转变 |
(三)立法理念从“投资自由主义”向“公私平衡主义”转变 |
(四)立法内容从投资“本位论”向规范“人本化”转变 |
二、中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模式比较 |
(一)投资自由度的差异:中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价值比较 |
(二)双多边立法重点的差异:中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渊源比较 |
(三)“可持续发展”标准不同:中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规范比较 |
(四)救济手段的差异:中美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争端解决机制比较 |
第二节 欧洲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模式评析及比较 |
一、欧洲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模式解读 |
(一)以服务和保障为核心的法国模式 |
(二)“重内轻外”的英国模式 |
(三)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德国模式 |
(四)一体化特征日益突出的欧盟模式 |
二、中欧海外投资法律保护模式比较 |
第三节 身份转换语境下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 |
一、模式选择的框架:分层次、有重点、前瞻性的法律渊源体系 |
二、模式选择的坐标:美国模式的优先价值 |
三、模式选择的准绳:投资自由化与适度监管的对冲折抵 |
四、模式选择的关键:仲裁自治与主权刚性的调和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实体法律问题 |
第一节 中国身份转换语境下的国际投资待遇规则 |
一、国家投资身份对国际投资待遇的指引 |
二、中国在国际投资待遇问题上的实然规范与应然取向 |
(一)“走下神坛”的公平公正待遇 |
(二)最惠国待遇的周延与限制 |
(三)“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的必然性与局限性 |
第二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语境下的征收与国有化问题 |
一、征收与国有化问题的“适当论”解读 |
二、中国在征收与国有化问题上的立场评鉴 |
第三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语境下的新型条款审视 |
一、对西方倡导的环境保护条款之扬弃 |
二、劳工保护条款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竞合 |
三、禁止或限制投资措施条款的伸展与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海外投资保护的法律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准据法的趋同化:国家投资身份关系变迁的制度气象 |
一、国家投资身份与法律适用制度之关涉 |
二、准据法的趋同化:国家投资身份对冲融合的制度折射 |
(一)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同:从分庭抗礼到交融共生 |
(二)双边法与多边法的趋同:从定向对接到区域联动 |
(三)客观论与主观论的趋同:从循规蹈矩到灵活互补 |
(四)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趋同:从泾渭分明到相得益彰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适用对国家投资身份转换的实然因应 |
一、保守与失衡:法律适用贴合投资身份转换的功能延宕 |
二、开放与多元:投资身份转换对法律适用调适的理性张力 |
第三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对海外投资保护法律适用的应然指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争端理论纷争:围绕国家投资身份的认知分歧 |
一、“南北矛盾”理论 |
二、“国内公法”理论 |
三、“经济自由化”理论与“国际商事仲裁”理论 |
四、“公私冲突”理论 |
五、“全球善治”理论 |
第二节 风险移转与争端代位: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反思重构 |
一、海外投资保险对国家投资身份的映射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规范调适与效能缺位 |
三、中国投资身份转换对重塑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磁吸导引 |
(一)加强法律体系的周延性与时代性 |
(二)提升海外投资保险运营的开放性与公平性 |
(三)推动从单边主义向双边主义的模式过渡 |
(四)扩大投保规则的覆盖性和包容性 |
第三节 国家投资身份对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指引 |
一、争端解决机制对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意义 |
二、国家投资身份对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体系框定 |
三、国家投资身份关系转换对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转型推动 |
第四节 中国投资身份转换背景下的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重塑 |
一、中国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因应投资身份转换的实证演进 |
二、现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保护中国海外投资的局限性 |
三、身份转换语境下的中国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完善进路 |
(一)涉外投资争端法律解决的重心适当向海外投资倾斜 |
(二)完善海外投资争端解决的法律体系 |
(三)加大对现有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和完善 |
(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合作与冲突 ——抗战时期国立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1931-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探寻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历史图景 |
(二)为调整和构建新时代大学与政府关系提供借鉴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多视角下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 |
(二)我国近现代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 |
(三)国立中央大学相关研究 |
四、核心概念 |
(一)府学关系 |
(二)中央大学 |
(三)政府 |
(四)抗战时期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的共识与合作 |
第一节 合作基础:政府教育政策与中央大学办学理念的契合 |
一、民族复兴与抗战建国:中央大学与政府合作的背景 |
二、政府的教育政策及对中央大学的双重期待 |
三、抗战时期中央大学校长的办学理念 |
第二节 “切合国家的需要”:中央大学“实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一、政府教育政策的调整与中央大学的实科设置 |
二、中央大学工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三、中央大学农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四、中央大学医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第三节 以学术服务国家:中央大学《新民族》学人与政府的合作 |
一、《新民族》的创办及其群体特征 |
二、“经国实际之谈”:《新民族》群体对抗战建国的讨论与分析 |
三、知识界与权力场的默契与融洽:《新民族》与政府的关系 |
第二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的矛盾与冲突 |
第一节 在学术与政治之间:中央大学与政府在校长更迭中的冲突 |
一、学术标准与政治考量:中央大学与政府在校长选拔标准上的分歧 |
二、学术自由与派系政治:抗战后期中央大学校长的去职 |
第二节 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中央大学与政府的经费冲突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困境及中央大学的经费状况 |
二、中央大学与江苏省地方政府在经费上的争执 |
三、中央大学为争取经费独立与中央政府的斗争 |
第三节 控制与自治:中央大学与政府在学生运动中的冲突 |
一、国民党对学生运动的控制及蒋介石的对日政策 |
二、“九·一八”事变后中央大学与政府的博弈 |
三、中央大学对“一二·九运动”的声援 |
第三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社会层面 |
一、时代背景 |
二、历史因素 |
第二节 政府层面 |
一、政府意志 |
二、人事安排 |
三、经费问题 |
四、教育政策 |
第三节 学校层面 |
一、校长 |
二、教师 |
三、学生 |
第四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实质、特征与启示 |
第一节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实质 |
一、学术与政治 |
二、知识与权力 |
第二节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特征 |
一、府学关系处于动态平衡之中 |
二、府学关系未形成制度化约束 |
第三节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启示 |
一、由政治到学术:遵循大学逻辑行事,维持府学关系平衡 |
二、由抗争到监督:建立师生监督机制,保证府学关系透明 |
三、由“人事”到制度: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府学关系边界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7)“孤岛”时期文献保存同志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 有关抗战时期文献图书受厄情况研究的学术史回顾 |
(二) 有关“孤岛”时期文献保存活动研究的学术史回顾 |
(三) 有关“文献保存同志会”史事与人事研究的学术史回顾 |
(四) 前人研究之遗留空间及本文拟推进方向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八·一三”前后上海的文化生态 |
第一节 书籍与知识人合成的都市文化空间 |
一、书刊的繁荣与公私藏书的发展 |
二、沪上知识人的几个面相:文人、编辑、出版商 |
第二节 “孤岛”的形成与沪上文化空间的缩小 |
一、激变:战火集于沪上 |
二、书刊媒介的大量停办与知识人的西迁 |
第三节 兵燹卒致文献之厄 |
一、东南文献典籍的大量散失 |
二、战时各方势力对于文献图书的争夺 |
第二章 文献保存同志会之成立与规划 |
第一节 “文献保存同志会”之缘起与组建 |
一、郑振铎等沪上文化名人之吁请 |
二、国民政府之重视 |
三、蒋复璁赴沪 |
第二节 “文献保存同志会”之组织人员构成 |
一、国立中央图书馆与文献保存同志会 |
二、沪上文献保存同志会之主体成员 |
三、文献保存同志会之相关人物 |
第三节 “文献保存同志会”之组织活动规划 |
一、宗旨及活动细则 |
二、活动经费及组织分工 |
第三章 文献保存同志会之文献保存活动考察 |
第一节 文献保存活动之开展 |
一、文献搜救之范围与目标 |
二、文献保存同志会工作报告书及其内容 |
第二节 文献保存同志会之文献保存业绩 |
一、郑振铎与《玄览堂丛书》 |
二、文献保存同志会所收文献之转运流存 |
第四章 “孤岛”文献保存活动中的史事与人情 |
第一节 化私为公:同志会对嘉业堂与适园藏书之收购 |
一、刘氏嘉业堂与张氏适园之家藏概况 |
二、文献保存同志会对于嘉业堂与适园藏书之收购经过 |
三、嘉业堂藏书与适园藏书之归公意义辨析 |
第二节 因缘利益:知识人的处境与抉择 |
一、文献保存活动过程中的公私交谊 |
二、战乱中藏书家的生存困境与利益抉择 |
结语:斯文之幸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研究 ——以广西H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设计 |
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基本概念与内涵 |
2.1 西部地方高校 |
2.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 |
3 新结构经济学与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理论分析 |
3.1 新结构经济学的产生与影响 |
3.2 新结构经济学理论概述 |
3.3 新结构经济学对西部地方高校提升学术竞争力的理论价值 |
4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EASV-MG分析框架 |
4.1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要素禀赋结构 |
4.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比较优势与战略选择 |
4.3 西部地方高校的学术自生能力 |
4.4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市场和政府作用 |
4.5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EASV-MG发展路径 |
5 基于EASV-MG框架的案例分析——以广西H学院为例 |
5.1 案例对象及其选择缘由 |
5.2 广西H学院学术竞争力发展案例分析 |
6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
6.1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问题 |
6.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
6.3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的政策建议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当代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缘起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架构与创新点 |
四、关于研究方法的阐释 |
五、研究范围及相关问题说明 |
六、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一章 中西方艺术金融历史路径下的发展体系研究 |
第一节 艺术金融视角下的当代艺术品市场发展现状 |
一、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带动艺术金融领域创新 |
二、西方艺术品市场繁荣促使艺术品财富管理备受关注 |
第二节 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体系下的发展主体构成 |
一、中国艺术金融发展体系的构建 |
二、主要发达国家(地区)艺术金融发展体系的演变 |
第三节 中国艺术金融发展主体的历史路径研究 |
一、以私募基金为代表的中国艺术基金发展的基本路径 |
二、以民间艺术租赁业务为依托的中国艺术银行发展历史 |
三、以私人银行业务为基础的中国银行机构艺术金融业务发展脉络 |
四、以传统财险公司为核心的中国艺术保险业发展的历史进程 |
五、以文交所为主要载体的中国艺术产业证券化发展探索 |
六、国内“平台+互联网”模式下的艺术金融发展创新路径 |
第四节 西方艺术金融发展路径的差异化分析 |
一、欧美主要国家艺术基金发展的历史轨迹 |
二、西方艺术银行以及银行机构艺术金融发展历史 |
三、以安盛为代表的西方艺术保险服务的发展进程 |
四、欧美主要国家艺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溯源 |
五、美国“平台+互联网”模式下的艺术金融创新轨迹 |
第五节 不同历史路径下的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体系 |
一、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体系构成的相似性特征 |
二、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体系构成的差异化表现 |
三、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主体运营模式之间的差异性比较 |
第二章 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的支撑体系研究 |
第一节 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多元化支撑体系分析 |
一、政府财政支持体系是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主要支撑 |
二、艺术品融资担保是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次要支撑 |
三、企业资本上市为中国艺术金融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四、艺术品市场指数为中国艺术金融发展指明未来趋势 |
五、艺术金融复合型人才培养为中国艺术金融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艺术金融支撑体系的差异化分析 |
一、以市场化导向为主的美国艺术金融发展现状 |
二、以财政和税收扶持为主的英国艺术金融发展导向 |
三、以“文化例外”原则为基础的法国艺术金融管理模式 |
四、UCC、SBA为美国艺术金融抵押贷款筑牢制度保障 |
五、市场指数分析为西方艺术金融价值评估提供数据参考 |
第三节 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支撑体系比较 |
一、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支撑体系的相似特征 |
二、中西方艺术金融支撑体系发展进程中的差异性表现 |
第三章 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动力的差异化研究 |
第一节 中西方艺术基金发展的动力机制区别 |
一、中西方艺术类基金的组成类别异同 |
二、中西方艺术品投资基金的管理架构与运作流程 |
三、中西方艺术品投资基金的运营机制 |
第二节 中西方艺术银行发展动力的比较 |
一、西方艺术银行的运营主体、业务类别与运营模式规范 |
二、中国艺术银行运营主体对于西方模式的借鉴吸收 |
第三节 中西方银行机构艺术金融业务的不同探索 |
一、中西方银行艺术金融业务运营模式之间的差别 |
二、中西方银行机构开展的艺术赞助活动的运营模式区别 |
第四节 中西方艺术保险发展动力的差异化走向 |
一、以财险公司为依托的中国艺术保险评估方式与类别划分 |
二、中国艺术保险的保价机制、风险管控与运营手段 |
三、西方艺术保险针对不同投保人的评估特点与理赔原则 |
四、西方艺术保险发展动力不同于中国的差异性分析 |
第五节 中西方艺术证券发展的差别性机制 |
一、西方艺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创新动力 |
二、中国艺术品证券化交易模式的独特性 |
三、中国文化产权类证券交易模式的原创性 |
第六节 中西方“平台+互联网”模式下的艺术金融创新发展 |
一、中国“平台+互联网”下艺术众筹的发展体系构成 |
二、中国艺术众筹发展现有运营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基于P2P网贷模式的中国艺术网贷运营现状 |
四、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艺术众筹的运营模式差异 |
五、美国艺术众筹在运营机制与监管模式方面的优势所在 |
第四章 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主体的案例对比分析 |
第一节 中西方艺术基金发展的案例比较 |
一、中国营利性艺术基金的案例研究——“盛世宝藏1号”保利艺术品基金 |
二、西方营利性艺术基金案例研究——英国铁路养老基金(BRPF) |
三、中西方营利性艺术基金管理架构与投资模式分析 |
四、中国非营利性艺术基金案例研究——中国国家艺术基金 |
五、西方非营利性艺术基金案例研究——美国国家艺术捐赠基金(NEA) |
六、中、美非营利性艺术基金之间的异同之处 |
第二节 中西方艺术银行发展案例的同异性 |
一、西方艺术银行案例研究——加拿大与澳大利亚艺术银行 |
二、中国艺术银行案例研究——台湾艺术银行 |
三、中西方艺术银行典型性案例的主体差别性 |
第三节 中西方银行机构艺术金融业务的实例分析 |
一、西方银行艺术金融业务案例研究——美国花旗银行艺术金融业务 |
二、中国银行艺术金融业务案例研究——潍坊银行艺术品质押融资 |
三、基于个案对比下的中西方银行机构艺术金融业务异同 |
第四节 中西方艺术保险发展的个案研究 |
一、中国艺术保险案例研究—国泰产险、平安财险 |
二、西方艺术保险案例研究——法国安盛公司(AXA) |
三、中西方艺术保险业务发展的关联性案例分析 |
第五节 中西方艺术证券发展的案例对比分析 |
一、中国艺术品证券化案例研究——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 |
二、西方艺术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美国电影版权证券化融资 |
三、中西方艺术资产证券化个案发展模式之间的主要区别 |
第六节 中西方“平台+互联网”模式下的艺术金融创新案例 |
一、中国艺术众筹案例研究——众筹网 |
二、西方艺术众筹的案例研究——美国Kickstarter网站 |
三、中西方艺术众筹个案研究下的差异性创新比对 |
四、中国艺术网贷发展的案例研究——艺金所、艺融网 |
五、西方艺术网贷运营的案例研究——英国Borro公司 |
六、基于国内外艺术网贷案例对比基础上的特征分析 |
第五章 中西方艺术金融管理体制发展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中西方艺术金融的政策支持比较 |
一、中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回顾 |
二、西方主要国家金融支持艺术产业发展的历史阶段与产业特征 |
三、中国艺术金融政策支持的共性与差异性比较分析 |
第二节 中国艺术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文化体制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依然突出 |
二、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产业准入制度受到限制 |
三、经济支持政策不完善,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 |
四、产业法制保障体系不完善,法律效力层次偏低 |
第三节 西方艺术金融管理体制的创新性经验总结 |
一、通过间接与直接财税优惠政策,促进艺术金融发展 |
二、通过FCPA限制艺术品犯罪行为 |
三、依靠BATG的交易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市场利益各方和谐发展 |
四、欧盟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艺术家追续权的维护 |
第四节 西方艺术金融管理体制创新对于中国的启示意义 |
一、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力度,优化艺术金融投融资环境 |
二、完善艺术金融税收体系,增强税收政策的针对性 |
三、为中国艺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扶持 |
四、建立面向艺术产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构建多元化投资主体 |
五、改革现有教学体制,健全复合型艺术金融人才培养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图目录 |
表目录 |
附录:花旗银行全球艺术银行业务访谈整理 |
致谢 |
(10)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路线 |
第一章 学分制教学模式概述 |
第一节 学分制与选修制的渊源 |
一、“选修制”:欧洲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 |
二、“学分制”:美国高等教育对选修制的延展 |
三、兼容并蓄:学分制的完善与发展 |
第二节 学分制内涵与外延的解读 |
一、我国学分制内涵之争与原因分析 |
二、学分制的内涵:采用学分管理的选修制 |
三、学分制的外延:学习自由理念下的教学模式 |
第三节 学分制教学模式及其特色 |
一、学分制教学模式的核心内容与表现形式 |
二、学分制教学模式的主要特色 |
第二章 我国学分制教学模式辨析 |
第一节学分制改革及其教学模式变迁 |
一、民国时期学分制教学模式的建立与发展 |
二、建国三十年学分制教学模式的摈弃 |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学分制教学模式的兴盛 |
第二节多元学分制教学模式的辨析 |
一、从“六种模式论”到“两种模式论” |
二、“不完全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 |
第三节 现下学分制教学模式面面观 |
一、不完全学分制是逆水行舟的产物 |
二、定位相宜的计划型学分制体系 |
三、多头并举的深化学分制改革 |
第三章 我国艺术设计教学模式流变 |
第一节 艺术设计教育的源流 |
一、从“图案”起步的艺术设计教育 |
二、在“工艺美术”中彷徨的艺术设计教育 |
三、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艺术设计教育 |
第二节 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传承与变革 |
一、早期图案教学与工艺美术教学模式的形成 |
二、艺术设计对工艺美术教学模式的承袭与更新 |
三、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进步与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发展 |
一、学分制改革对教学制度改革的推动 |
二、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多元发展 |
第四章 不完全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实践 |
第一节 学分型学年制:传统教学模式的延续 |
一、西安美术学院的艺术设计教学 |
二、南京林业大学的艺术设计教学 |
第二节 分段式学分制:基础教学模式的建构 |
一、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艺术设计教学 |
二、中国美术学院的艺术设计教学 |
第三节 工作室制:实践教学模式的兴起 |
一、中央美术学院的艺术设计教学 |
二、江南大学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教学 |
第四节 艺术设计教学模式主要特征的分析 |
一、四位一体的课程结构 |
二、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 |
三、集中切块的修选管理 |
四、固定学制的适形方案 |
五、面向市场的实践教学 |
第五章 完全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实验 |
第一节 南京艺术学院学分制改革概述 |
一、学分制改革的前奏 |
二、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历程 |
三、完全学分制改革的概貌 |
第二节 设计学院完全学分制教学模式的呈现 |
一、一个屋檐下的两种教学模式 |
二、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的运作 |
第三节 艺术设计教学模式改革实验的分析 |
一、艺术设计课程体系的先进性 |
二、课程体系中的缺憾与实验过程中的问题 |
三、教学模式改革实验的涟漪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1:关于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研究后的一些思考——以课程体系为例 |
附录 2:我国高等学校艺术设计教学情况一览表(2015 年) |
附录 3:本文所涉高等学校艺术设计课程设置一览表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及发表论文 |
四、本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国立上海商学院的会计教学(论文参考文献)
- [1]俄罗斯外来移民政策研究[D]. 汪晓波. 吉林大学, 2020(08)
- [2]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3]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D]. 刘思源.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6)
- [4]童寯建筑写作研究[D]. 韩艺宽. 东南大学, 2019(01)
- [5]身份转换语境下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D]. 冯德恒. 吉林大学, 2019(10)
- [6]合作与冲突 ——抗战时期国立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1931-1945)[D]. 胡天银.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
- [7]“孤岛”时期文献保存同志会研究[D]. 陈振林.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 [8]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研究 ——以广西H学院为例[D]. 郭裕湘.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3)
- [9]当代中西方艺术金融发展比较研究[D]. 徐锦熹. 上海大学, 2018(03)
- [10]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研究[D]. 冯阳. 南京艺术学院,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