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国务院[1](1993)在《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文中认为国发[19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务院同意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地矿部、能源部、农业部、统配煤矿总公司、全国总工会《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国务院: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小煤矿发展很快,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支援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状况很不好,事故严
包艳[2](2008)在《行动与制度实践 ——东北F市小煤矿场域整顿关闭过程的经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纵观中国社会发展现实,虽然三十年的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成果斐然,但其中出现了正式制度表达与制度实践之间相背离的现象,小煤矿事故频发就是一例。尽管国家围绕小煤矿安全生产出台了很多正式制度,但是收效甚微。这使寻找个中原因的研究成为一种必需。在这方面的研究中,经济学强调个人“成本—效益”的利益计算,法学关注正式制度的缺陷,社会学则重视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显然,单独考虑这些因素并不能系统地解释“表达”与“实践”相背离的原因,而必须将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行动者的利益动机整合在一起,通过揭示制度实践中的行动逻辑才能探寻背离的原因。因此,本文的研究以解释正式制度表达与制度实践相背离的原因为研究目的,以国家“整顿关闭小煤矿”制度在F市小煤矿领域的执行过程为切入点,使用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为分析视角,运用场域、惯习和资本等概念为研究工具,将制度实践置于“小煤矿场域”内研究,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动态地分析小煤矿场域行动者在制度实践过程中的资本运作和策略选择的过程,从而探讨制度实践的行动逻辑,回答“表达”与“实践”相背离的原因。首先本文阐述了国家以往整顿治理小煤矿的正式制度以及“2005—2008新一轮整顿关闭小煤矿”的制度目标,叙述了F市小煤矿领域实际发挥作用的非正式制度;其次勾勒出制度实践的社会空间即F市小煤矿场域,分析了场域内行动者的关系结构、行动者的惯习及其资本;然后详细地分析了制度实践过程中行动者资本运作和策略选择的过程,叙述了行动者策略互动而形成的局部秩序,动态地分析了局部秩序如何反过来促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再生产。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正式制度并不是某社会场域真实的规则,它是国家元场域促使社会场域进行制度变迁并实现对其控制的外在压力;非正式制度体现了某个社会场域真实的内部规则,它通过决定行动者关系构型和型塑行动者惯习作用于制度实践。第二,制度不是权力机构制定的文本,也不是仅依靠科层体系自上而下执行的,而是在行动者复杂的关系结构和策略互动中实践的结果。制度实践是行动者在某一特定场域的关系结构中,在元场域和权力场域的外在压力下,受到惯习的推动,为了实现各自利益而进行的资本运作与策略选择的过程。第三,行动者之间策略互动的结果形成了暂时性的局部秩序,国家元场域根据局部秩序进行正式制度的再生产,以调整社会场域行动者的策略选择,直至社会场域形成了令元场域基本认可的“游戏规则”。新的“游戏规则”被行动者接受、学习、内化,由此非正式制度和惯习得以再生产。行动者以新的惯习为依据,参与未来的制度实践。这一行动逻辑说明行动者并非完全按照正式制度安排行动,正式制度也不是自上而下机械执行的,而是要经过行动者实践的,因此正式制度表达与其执行结果之间发生的背离是制度实践的日常形式。制度是通过行动者实践形成的一种游戏规则,它既是约束行动者行为的规则,也是行动者之间争斗、妥协的结果,因此制度与行动之间是约束与建构的关系。
曹霞[3](2008)在《可持续发展视野下中国小矿的法律规制》文中提出小矿是小型矿山的简称,包括小型矿山和小矿山(含零星个体采矿)。它因规模小、启动资金需求量小、技术要求低、收益快,因而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小矿在充分利用矿产资源,为各国增收创汇,特别是在缓解贫困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推动各国矿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门。然而,小矿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这是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要求相背离的。这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国的小矿由来已久,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在“有水快流”政策的影响下,它(当时被称为乡镇矿山)异军突起,飞速发展,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强大生命力。多年来,它为缓解我国矿产品供需矛盾,改善农村经济结构,促进乡镇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帮助农民扩大就业门路、脱贫致富,推动小城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系列的严重问题也相伴而来,各种小矿鱼龙混杂、开采技术落后、无序竞争、私挖乱采、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事故频发。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国家正常的矿业秩序,也成为制约小矿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对各类小矿,特别是对小煤矿进行大规模治理整顿,先后经历了“关井压产”和“资源整合”两个重要整顿阶段,开展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活动。前一阶段以治小、散、乱为主,后一阶段则侧重矿产资源规划布局的调整。经过十余年的整顿,小矿几度关停,到2005年我国各类矿山数目由1995年的28万余个减少到12万余个,小煤矿的数量也由7.6万个减少到2.5万个。按照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的联合部署,到2010年小煤矿要减到1万个左右,到2015年基本退出煤炭行业。随着国家的三令五申,小矿的绝对数目在有计划地减少,但被关停的小矿屡关屡开、死灰复燃的事件却频频曝光,由此引发的矿难亦不绝于耳。这些小矿为什么久关不闭?小矿主为什么置矿工的生命而不顾顶风作业?这背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小矿的规制为什么会失灵?失灵的症结又在哪里?资源整合是否简单地等同于关闭小矿?这一连串的问题是我国当前资源整合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它们不仅关系到我国整顿矿业秩序的成败,而且事关小矿及其矿区的可持续发展乃至全社会的稳定。本文就这些问题从法律规制角度展开研究,以期为我国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理性的、规范化的整合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合法小矿的可持续发展寻求一条依法开采、依法治矿的有效途径。国外对小矿法律规制的研究已有30多年的历史,成果较多。而国内同类研究则断断续续、比较分散。其中深究小矿的负面影响,探讨如何关闭、取缔小矿的成果不在少数,而客观地评价小矿,研究如何规范、促进其发展的成果却屈指可数。本文以可持续发展为视角,试图从法律角度分析我国现阶段在小矿规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症结,探讨我国小矿存在和发展的规律性与必要性,然后通过对国外小矿法律规制的考察与比较,廓清小矿法律规制的内在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和完善我国小矿法律规制体系的建议。论文除导论和结论外共分六章:第一章从“小矿”的概念界定入手,介绍与评价国内外现存的关于“小矿”的各种概念,并对与“小矿”相关的几个概念——小小矿/手工小矿、非正规矿、(中)小企业进行辨析,之后,给出了本文对“小矿”下的定义:“小矿是以谋生或营利为目的,采用简单的或基本的采掘设备与技术,在有限的矿藏范围内从事某种矿产品采选活动的小规模、劳动密集型的矿山企业。其中包括开采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型矿山标准的小型矿山企业和开采规模在小型矿山上限1/10以下的小矿山企业(含零星个体采矿)。小矿是采矿业最基本的构成部门。”该定义厘清了小矿的概念及其法律含义,为解决小矿问题提供了准确的切入点。第二章探讨国内外小矿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小矿在各国国民经济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是为国家增收创汇、缓解贫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它存在的问题亦十分突出。虽然国内外略有差异,但无序开采、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事故频发等一系列的问题是小矿共同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本文认为,一方面,除资源禀赋条件外,小矿的存在源于贫穷,低投入、粗放型运作又使其回归到贫穷原点,以致小矿不得不在恶性循环中重演着“公地悲剧”。而另一方面,政府不公允的政策与制度缺陷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小矿问题的严重性。鉴于此,本文提出,小矿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地运用矿业知识、环保或安全标准进行“一刀切”式的“关闭”或“取缔”,而应当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环境问题、安全问题与社会经济问题结合起来考虑,统筹兼顾,从而使小矿问题得以根治。第三章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探讨小矿法律规制的理论支点与依据以及小矿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形式。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人本理念强调,要把满足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基本需要放在优先地位。我国基于国情、又从世界可持续发展思想中孕育而生的科学发展观也同样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目标应当是在尽可能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条件下,优先消除贫困,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弱群体的基本需求。小矿虽然问题很多,但作为一种有效的减贫载体,它自身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它又是促进整个矿业以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政府规制小矿的目的就是要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矿业政策、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对小矿的准入、生产经营活动、税收、环境管理、安全健康及劳动用工等状况进行干预与监管,帮助小矿除弊兴利,实现对矿产资源的永续利用、矿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矿区生活的永久保障。第四章对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的历程、特征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概述和分析。总体上,我国在小矿法律规制上政策弹性大,稳定性差,鼓励、扶持不足,限制、责备有余;立法分散庞杂,法律层次低,权宜性明显;管理体制复杂、多变,权限模糊,缺乏协调;监管手段单一、效率低下。本文认为,这些缺陷和不足与我国在矿业政策上长期以大矿利益为重,忽视小矿的地位和作用关系密切,这也是导致我国小矿发展过快、过滥,开发无序,环境破坏严重,安全事故多发,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十分有必要尽快完善小矿立法,改革小矿管理体制。第五章考察国外小矿法律规制的过程与特点,总结出国外小矿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与逐步形成的法律制度以及小矿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结合哥伦比亚规制小煤矿的个案研究,归纳出国外小矿规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本文认为,国外小矿法律规制有很多宝贵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其中两点尤为重要:一是在政策上充分肯定小矿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与缓解贫困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小矿的发展战略融入到整个农村复兴和农民增收战略当中。二是在立法中明确小矿的法律地位,相应的法律制度与管理制度的设计以促进小矿发展为本,把规范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第六章首先对我国小矿问题进行深度剖析,继而对小矿的存废问题进行理性探讨。本文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国家长期“重大矿、轻小矿,重封堵、轻疏导,重经济、轻社会”的政策导向和管理手段是导致我国小矿问题久而不绝、治而低效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农”问题十分突出,而我国矿产资源又以小型矿床居多,这种国情、民情、矿情决定了我国在现阶段留存少量合法小矿的必要性。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认为,完善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的路径应当是:在可持续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政策先行,正确评价小矿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立法,优先制定小矿专门法律;设立独立、权威的小矿专门管理机构,转变管理理念,实现以人为本的多元服务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挖掘外部资源,扩大国际合作,形成共管共促格局,全方位推进小矿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1)从法律规制角度对我国的小矿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分析,填补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2)立足于可持续发展观,提出我国小矿的法律规制应当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应当把规制小矿与减贫战略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结合起来。从这个战略高度出发,规制就不再是资源整合的目的,而成为促进小矿健康、有序发展的手段。这一观点的提出对于避免我国目前为整顿而整顿、不计后果地对所有小矿实行关闭的“一刀切”做法,实行统筹规划、疏堵结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3)对我国的小矿进行了现实且较为科学的概念界定与法律含义分析,为依法规制小矿提供了法律依据。4)基于我国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小矿还有必要继续存在的客观现实,建议修订我国现有的《矿产资源法》,在其中设小矿专章,并对小矿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原则与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这些立法建议将有助于充实与丰富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理论的内容。5)本文提出设立独立、权威的国家小矿管理机构,并根据我国行政区划特点设立直属于中央的地方小矿管理机构,为小矿提供一站式服务与实施统一监管。6)本文提出政府应当加大对涉及小矿的行业协会或社团的鼓励与扶持力度,充分挖掘外部资源,促进全社会参与规范小矿的行动,从而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国务院[4](1993)在《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文中提出 国发[19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务院同意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地矿部、能源部、农业部、统配煤矿总公司、全国总工会《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梁海慧[5](2006)在《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炭是中国的主要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始终占70%左右,据预测到2050年仍将占50%以上,因此,必须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实中,虽然大小矿井的具体数目以及有多少矿工在矿井下工作至今仍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但中国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居世界首位却有据可查,为了煤炭的生产,中国每年要付出六千名左右矿工的生命为代价。中国的煤炭产量占全世界煤炭产量的30%左右,但死亡人数却占80%以上,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死亡总人数的4倍。2004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3.08,创历史最好水平,却仍旧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印度的10倍。此外在地下数百米、“暗无天日”的矿井里,煤矿工人除了要面临透水、瓦斯爆炸、顶板坍塌等直接威胁生命安全的危险外,还要面对矽尘、煤尘等有害物质,从而染患上严重的职业病,隐性地侵蚀着矿工的身体健康。卫生部的资料显示:中国煤矿的职业危害非常严重,以尘肺病为代表的职业病发病率相当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中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有可能成为发达国家给中国设置贸易障碍的借口,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因此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还是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保证国际经济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的角度,都需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找出对策,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减少或避免对矿工生命和健康的伤害,实现煤矿企业的健康良性运行。从单个企业内部来看,大凡伤亡事故的发生,无外乎可归结为技术的原因或管理的原因。而从中国目前已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调查的结果来看,更多的事故是与企业管理不善有关的,与企业忽视对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的落实不力有关。因此,本文试图针对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不善的原因进行一下较为深入全面的分析,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来审视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问题,既探讨企业外部管制制度的安排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又深入煤矿企业内部,观察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制对煤矿企业安全问题的影响,从而力图找出诸多矿难发生背后的原由所在,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扭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做出努力。鉴于制度对人们行为选择的重要性,本文主要采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种种制度设计进行分析,观察其提供给各相关者的激励约束,然后
吉林省人民政府[6](1993)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吉政发[1993]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厅、省煤炭局、省总工会、省计经委、省地矿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一九九三年四月八日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
王婷[7](2010)在《我国小煤矿政策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是世界产煤用煤大国,直至现阶段,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可见,煤炭资源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煤炭行业既是关系社会民生的基本行业,也是高危行业,尤其是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日益突出,死亡人数节节攀升,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通常大众总是把矿难与小煤矿联系在一起,这也就难免引起人们对小煤矿政策的怀疑与质问,政策为什么没有显效?为什么煤矿生产始终走不出矿难→治理→矿难的怪圈?因此,深入研究分析我国小煤矿政策就显得颇为重要。本文借助政策分析的基本理论,综合运用模型分析、统计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小煤矿政策进行了政策合理性及执行效果分析。在内容上,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初期到近年的小煤矿政策,并按照政策倾斜的重心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整顿治理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8年);关井压产阶段(1998年—2005年);兼并重组阶段(2005年—2010年)。然后,介绍了本研究所采用的政策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具体是理性决策模型、渐进决策模型及混合扫描模型,还有规范一描述分析、伦理分析和量化分析。第四章运用模型对我国小煤矿关井压产和兼并重组政策进行了具体的政策合理性分析,发现小煤矿政策在制定上存在不足;再用实证分析对小煤矿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深入剖析,得出结论关井压产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兼并重组也很难实现和谐有续发展。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第五章对小煤矿政策价值取向和决策机制方面进行反思,基于反思,最后提出我国未来的政策制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决策模式上要实现理性决策模型和渐进模型的有机结合,即采用混合扫描模型,以理性分析为基础和框架,吸纳渐进模型的合理之处,从而实现政策的理性、科学性和民主性的集中统一小煤矿政策只是我国众多政策领域中的冰山一角,很多存在的问题都带有普遍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的深入改革和发展,监督、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公共政策制定终将趋于成熟和高效。
于欢[8](2007)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煤炭行业是关系国际民生的基本行业,同时也是高危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也日益突出,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努力消减这一现象,但是煤矿安全生产却始终走不出矿难→治理→矿难的怪圈。于是作为煤矿事故治理的根本——政策法规便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我国目前的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甚至空白,无法应对当前形势。因此探寻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问题,根据我国实际以及借鉴他国经验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本文以政策分析基本理论为基础,综合四种不同的政策分析模式,按照政策分析的基本原则,利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遵循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对策的逻辑顺序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具体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做一些有意义的探索。本文首先论述了政策分析的一般理论,然后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进行系统分析,找出了其在法律地位缺失、部分政策内容落后、操作性差以及某些具体政策不健全乃至空白的缺陷,针对我国当前实际并有效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了要提升相关政策法律地位、增强操作性、时代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监管政策、市场准入政策、培训政策、乡镇煤矿治理政策等相关建议,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说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安全生产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死亡人数必将被控制在可容许的范围之内,实现煤矿生产领域的长治久安。
王昆[9](2013)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以来,与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产开发逐步走上法制轨道相伴相随的是一轮接一轮、接连不断的秩序治理整顿。为了彻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产开发“多、小、散”的状况,铲除“乱”的根源,2006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资源大整合,从2005年到2010年,全国矿山数量从12.67万座减少到11.25万座,净减少11.2%,原矿产量从52亿吨,增长到90亿吨,增长73%。全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2.81下降到0.75。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取得显着成效。在欢呼找到了整合这支整治矿业秩序的“利剑”的同时,一个重要的命题摆在我们面前: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可不可以无限制的进行下去?也就是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合理性有没有边界?如果有,边界又在哪里?哪些整合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为了科学回答这一问题,本文在全面梳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历史脉络、推进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系统整理总结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微观的视角,运用规模效应、交易费用、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外部性、资源规制等经济学理论,分析整合行为的内在机理和动力机制,进而提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得以推进的资源、技术、经济、环境、安全“五大约束条件”和整合的合理性边界,构建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的逻辑模型,将现有的矿山纳入关闭淘汰区、保留区、强制整合区、科学引导区四个政策区,在科学引导区中,分析比较整合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确定整合的合理性边界,进一步分出企业主动整合区、政府积极引导区和整合不经济区,针对处于不同区间的矿业权,采取不同的规制政策。在构建合理性边界逻辑模型之后,本研究进一步深入分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企业内和企业外获得的收益和付出的成本,以及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的变动规律和影响因素。结合索洛的经济增长模型,在传统的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中,引入资源和制度要素,建立矿业经济增长模型,进一步解释了整合红利主要来源于释放资源红利和制度红利,从理论上阐释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一个转变发展方式的过程。运用均衡分析工具,对整合行为内在机理进行了进一步分析,指出了整合合理性边界和长期均衡点的关系。同时选取湖南新田岭整合案例,对本文相关模型和理论假设进行了初步验证。对研究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评价和展望。通过研究得出四点结论:一是整合应当权衡收益与成本,合理确定整合的合理性边界,既要积极引导整合,又要警惕过度整合。二是企业是整合的主体,在整合合理性边界范围之内,政府应当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扩大企业的整合的边际收益,降低边际成本,增强企业参与整合的内生动力。三是整合并非一劳永逸,整合需求将长期存在。今天整合的最优水平,并不代表明天的最优。四是政府角色应当从较为“激进”的强力推动型逐步过渡到较为“保守”的引导促成型,从整合路上的“推车人”转变为“清道夫”。本研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提出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边界问题,并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在整合相关研究中尚属首次;二是首次对国外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相关的立法实践做了分析,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普遍认为市场经济国家没有促进整合的制度安排的观点;三是构建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逻辑模型,对合理性边界给出了理论解释;四是在在传统的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中,引入资源和制度要素,解释了整合的本质是释放资源和制度红利,优化矿业经济增长模式。
本刊编辑部[10](2010)在《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五)(1990-2000)》文中研究指明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该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6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
二、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行动与制度实践 ——东北F市小煤矿场域整顿关闭过程的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
第二章 研究视角与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视角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三章 F市图景及其小煤矿发展的基本概况 |
第一节 转型中的F市图景 |
第二节 F市小煤矿发展的基本概况 |
第四章 国家整顿关闭小煤矿的正式制度 |
第一节 以往国家管制小煤矿的正式制度 |
第二节 国家新一轮整顿关闭小煤矿的正式制度 |
第五章 F市小煤矿领域内的非正式制度 |
第一节 东北地区长期演化而来的非正式制度 |
第二节 F市小煤矿领域内的非正式制度 |
第六章 制度实践的空间:小煤矿场域 |
第一节 制度实践的空间——F市小煤矿场域 |
第二节 制度实践的原则——F市小煤矿场域行动者的惯习 |
第三节 制度实践的工具——F市小煤矿场域行动者的资本 |
第七章 制度实践的行动逻辑(上):整顿关闭 |
第一节 “整顿关闭”过程中行动者的资本运作与策略选择 |
第二节 局部秩序的形成与正式制度的再生产 |
第八章 制度实践的行动逻辑(下):整合技改 |
第一节 “整合技改”过程中行动者的资本运作和策略选择 |
第二节 局部秩序的形成与正式制度的再生产 |
第三节 非正式制度与惯习的再生产 |
第九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可持续发展视野下中国小矿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0.3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
0.4 基本思路与具体内容 |
第1章 小矿的概念 |
1.1 国外对小矿的界定 |
1.2 中国对小矿的界定 |
1.3 对中外小矿界定的评价 |
1.4 相关概念之辨析 |
1.4.1 小矿与手工小矿/小小矿 |
1.4.2 小矿与非正规矿 |
1.4.3 小矿与(中)小企业 |
1.5 本文对小矿的法律界定 |
1.6 小结 |
第2章 小矿的地位、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 |
2.1 小矿的地位和作用概述 |
2.1.1 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
2.1.2 解决就业与温饱问题 |
2.2 小矿的问题:一个世界性问题 |
2.2.1 环境影响 |
2.2.2 资源浪费 |
2.2.3 健康与安全隐患 |
2.2.4 女性矿工问题 |
2.2.5 童工问题 |
2.3 我国小矿的地位和作用 |
2.3.1 小矿构成比重大,地位无可替代 |
2.3.2 缓解资源短缺,保障国家经济建设需要 |
2.3.3 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地方发展 |
2.4 我国小矿存在的主要问题 |
2.4.1 无序开采,资源浪费严重 |
2.4.2 生态环境不堪重负 |
2.4.3 事故频发,安全隐患多 |
2.5 小结 |
第3章 可持续发展与小矿的法律规制 |
3.1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与内涵 |
3.1.1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 |
3.1.2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内涵 |
3.1.3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本质内涵——以人为本 |
3.2 小矿的法律规制 |
3.2.1 小矿法律规制的含义 |
3.2.2 小矿法律规制的目的 |
3.3 小矿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形式 |
3.3.1 矿产资源的永续利用 |
3.3.2 矿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3.3.3 矿区生活的永久保障 |
3.4 小结 |
第4章 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的历程及现状 |
4.1 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的演变历程与特征 |
4.1.1 小矿初步发展,规制空心化(1949 年~1978 年) |
4.1.2 小矿膨胀式发展,规制失控化(1979 年~1985 年) |
4.1.3 小矿持续增长,规制规范化(1986 年~1995 年) |
4.1.4 小矿有序发展,规制规模化(1996 年~今) |
4.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矿规制的法律框架 |
4.2.1 有关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法律法规 |
4.2.2 有关安全和劳工的法律法规 |
4.2.3 有关环保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
4.2.4 有关乡镇企业(特别是乡镇煤矿)的法律法规 |
4.2.5 有关整顿矿业秩序和整合资源的法律法规 |
4.2.6 有关矿业税收的法律法规 |
4.3 我国小矿管理体制简介 |
4.3.1 我国小矿管理体制的演变 |
4.3.2 我国小矿管理组织机构与分工 |
4.4 我国小矿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1 我国小矿法律制度问题管窥 |
4.4.2 我国小矿管理体制问题解析 |
4.5 小结 |
第5章 国外小矿法律规制的考察与借鉴 |
5.1 国外小矿法律规制的历史演变 |
5.1.1 20 世纪60~70 年代:小矿不被认可阶段 |
5.1.2 20 世纪80 年代:小矿被孤立阶段 |
5.1.3 20 世纪90 年代~现在:小矿被整合阶段 |
5.2 国外小矿法律制度研究 |
5.2.1 国外小矿法律制度概述 |
5.2.2 国外小矿法律的基本原则 |
5.3 国外小矿管理体制考察 |
5.3.1 权威机构垂直领导,区域部门分权管理 |
5.3.2 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
5.3.3 各种非政府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 |
5.4 典型案例——哥伦比亚小煤矿规制经验 |
5.4.1 哥伦比亚小煤矿规制的法律框架 |
5.4.2 哥伦比亚小煤矿规制的管理体制 |
5.4.3 整合过程:统筹兼顾,分组规制 |
5.5 国外小矿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5.5.1 稳定、连续的政策是小矿法律规制的重要前提 |
5.5.2 完善透明、易于操作的法律制度是小矿法律规制的根本保证 |
5.5.3 权威、高效的管理机构是小矿法律规制的主导力量 |
5.5.4 各类 NGO 组织是小矿法律规制的重要补充力量 |
5.6 小结 |
第6章 完善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的设想与建议 |
6.1 对我国小矿存废的理性思考 |
6.1.1 对我国小矿问题的深度剖析 |
6.1.2 我国留存适量小矿的必要性考量 |
6.2 完善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
6.2.1 以政策为先导,正确评价小矿的地位和作用 |
6.2.2 完善小矿立法,保障小矿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 |
6.2.3 建立健全小矿管理机构,优化监管模式 |
6.2.4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形成规制合力 |
6.3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书目 |
后记 |
(5)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拟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第二节 事故致因理论的演进及启示 |
第三节 政府管制概念的界定与理论丛林 |
第四节 产权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 |
第一节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历史 |
第二节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
第三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国际比较 |
第三章 中国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伤亡事故原因的分析原理 |
第二节 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 |
第三节 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的间接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外控体系: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依据和体系.. |
第一节 政府管制与市场失灵 |
第二节 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依据 |
第三节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体系 |
第五章 外控体系: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内容 |
第一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事前控制环节—市场准入 |
第二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事中控制环节—日常监察 |
第三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事后控制环节—事故追究 |
第四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博弈分析 |
第六章 内控体系:中国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
第一节 煤矿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的必要 |
第二节 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支持体系分析 |
第三节 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保证体系分析 |
第七章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分析 |
第一节 执行力概念的提出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 |
第二节 中国煤矿企业的人员素质 |
第三节 中国煤矿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
结论和建议 |
参 考 文 献 |
后 记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使用授权说明 |
中文详细摘要 |
(7)我国小煤矿政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图表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概念界定 |
1.3.1 小煤矿 |
1.3.2 小煤矿政策 |
1.3.3 政策分析 |
1.3.4 政策模型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我国小煤矿政策的历史演进 |
2.1 整顿治理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8年) |
2.2 关井压产阶段(1998年--2005年) |
2.3 兼并重组阶段(2005年--2010年) |
第3章 我国小煤矿政策分析的方法选择 |
3.1 两种经典模型介绍 |
3.1.1 理性决策模型的内涵、意义及不足 |
3.1.2 渐进决策模型的内涵、意义及不足 |
3.2 混合扫描模型的内涵及其优势 |
3.3 我国小煤矿政策分析的方法选择 |
3.3.1 采用混合扫描模型的必要性 |
3.3.2 其它辅助分析方法的选择 |
第4章 “关井压产”与“兼并重组”政策分析 |
4.1 政策总体特点分析 |
4.2 关井压产政策分析 |
4.2.1 政策合理性分析 |
4.2.2 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
4.3 兼并重组政策分析 |
4.3.1 政策形成背景 |
4.3.2 政策合理性分析 |
4.4 矿难之殇 |
4.4.1 案例介绍 |
4.4.2 案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小煤矿政策的反思和展望 |
5.1 我国小煤矿政策的反思 |
5.1.1 价值取向的反思 |
5.1.2 决策模式与机制的反思 |
5.2 我国未来政策制定的展望 |
5.2.1 确立“科学发展观”为价值取向 |
5.2.2 实现理性与渐进决策的有机结合 |
5.3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政策分析的一般理论探讨 |
(一) 政策分析的基本内涵 |
(二) 政策分析的基本模式 |
(三) 政策分析的基本原则 |
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的必要性分析 |
(一)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政策 |
(二) 我国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的必要性 |
(三) 研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的意义 |
三、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及问题分析 |
(一) 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简介 |
(二) 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问题分析 |
(三) 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问题成因探讨 |
四、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的几点思考 |
(一) 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的原则 |
(二) 提高政策权威性、严密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
(三) 加大政府对煤炭工业的扶持政策 |
(四) 健全各项监管政策 |
(五) 填补乡镇煤矿治理政策缺失 |
(六) 建立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培训体系 |
(七) 弥补煤矿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政策的不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1.2.3 美国、加拿大等国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相关的立法实践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点 |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概述 |
2.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概念 |
2.1.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内涵与外延 |
2.1.2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与企业兼并重组的关系 |
2.2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政策的动态解析 |
2.2.1 整合政策的制定 |
2.2.2 整合政策的执行 |
2.2.3 整合政策对企业整合行为的引导 |
2.3 企业对整合政策的反应 |
2.3.1 理想环境下,企业对整合政策的应对 |
2.3.2 现实情况下,企业对整合政策的应对 |
2.3.3 企业差异对企业整合政策反应的影响 |
3.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理论分析 |
3.1 整合是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效应 |
3.2 整合要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外部性内部化 |
3.3 交易成本影响整合的实现 |
3.4 边际分析有助于认识和评价整合 |
3.4.1 分析矿山企业整合对企业成本和收益影响 |
3.4.2 寻找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边界 |
3.5 整合是一种规制 |
3.5.1 矿业市场失灵需要规制 |
3.5.2 规制理论的发展 |
3.5.3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主要的规制政策手段 |
4.整合的合理性边界分析 |
4.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的界定 |
4.1.1 整合的资源约束条件 |
4.1.2 整合的技术约束条件 |
4.1.3 整合的经济约束条件 |
4.1.4 整合的环保约束条件 |
4.1.5 整合的安全约束条件 |
4.1.6 整合的规模约束条件 |
4.1.7 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函数 |
4.2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的逻辑模型 |
4.2.1 整合的边界分区 |
4.2.2 科学引导整合区的整合合理性边界 |
4.3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的动态解释及其政策内涵 |
4.3.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的动态解释 |
4.3.2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的政策内涵 |
5.整合的收益与成本分析 |
5.1 整合的收益 |
5.1.1 整合收益相关主体 |
5.1.2 企业收益 |
5.1.3 企业外收益 |
5.1.4 企业整合边际收益线变动 |
5.2 整合的成本 |
5.2.1 整合成本的主体 |
5.2.2 企业为整合支付的成本 |
5.2.3 企业外部的整合成本 |
5.2.4 企业整合边际成本线的变动 |
5.3 整合成本收益的影响因素 |
5.3.1 政治法律环境 |
5.3.2 整合市场环境 |
5.3.3 整合主体行为 |
5.3.4 目标主体行为 |
5.4 整合成本收益与矿业经济增长相关性分析 |
5.4.1 矿业经济增长的新古典模型 |
5.4.2 整合成本收益对矿业经济增长要素的影响 |
5.4.3 整合的本质是矿业经济增长模式的优化 |
6.整合合理性边界的均衡分析 |
6.1 新古典经济学的整合均衡 |
6.1.1 整合的企业均衡 |
6.1.2 整合新古典均衡的批判 |
6.2 新制度经济学的整合均衡 |
6.2.1 整合的企业均衡 |
6.2.2 整合的社会均衡 |
7 整合案例分析 |
7.1 新田岭整合的基本情况 |
7.1.1 整合过程 |
7.1.2 整合前后的矿产资源开发指标对比 |
7.2 新田岭整合的成本收益细分 |
7.2.1 新田岭整合的成本 |
7.2.2 新田岭整合的收益 |
7.3 新田岭整合合理性边界的评价与启示 |
7.3.1 新田岭整合合理性边界分析 |
7.3.2 新田岭整合的启示 |
8 结论 |
8.1 启示与建议 |
8.2 研究局限和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五)(1990-2000)(论文提纲范文)
1990年 |
1991 年 |
1992 年 |
1993 年 |
1994 年 |
1995 年 |
1996 年 |
1997 年 |
1998 年 |
1999 年 |
2000 年 |
四、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J]. 国务院. 吉林政报, 1993(03)
- [2]行动与制度实践 ——东北F市小煤矿场域整顿关闭过程的经验研究[D]. 包艳. 上海大学, 2008(02)
- [3]可持续发展视野下中国小矿的法律规制[D]. 曹霞. 中国人民大学, 2008(01)
- [4]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3(01)
- [5]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D]. 梁海慧. 辽宁大学, 2006(10)
- [6]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J].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政报, 1993(06)
- [7]我国小煤矿政策分析[D]. 王婷. 南京农业大学, 2010(06)
- [8]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分析[D]. 于欢. 东北师范大学, 2007(05)
- [9]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性边界研究[D]. 王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3(09)
- [10]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五)(1990-2000)[J]. 本刊编辑部. 劳动保护, 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