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执法工作的决议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执法工作的决议

一、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执法工作的决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欣园[1](2022)在《类型视角下司法解释区分性定位的规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规范意义下我国司法解释的类型可以界分为解释、规定、规则、批复、决定五种。关于实践中司法解释存在的脱离个案进行规范抽象解释的现象,不少学者将其概括地描述为司法解释的"立法化"趋势。通过对不同类型司法解释的分析可知,规定、规则和批复型司法解释仍属于最高司法权力行使的应有之义;而决定、解释型司法解释则具有明显的准立法性样态,但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授权性质的立法,其合法性来源于立法机关立法权的部分转授,而并非司法权本身的"立法化"延伸。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在重述不同类型司法解释之定位的基础上,严格规制决定、解释型司法解释所依附的权力转授,以避免最高司法机关权力行使对立法权的过度侵蚀。

任轩[2](2021)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文中研究说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广州举行,会期两天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广州市平安建设条例》等二十项法规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规定〉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3](202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中认为(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56件,其中25件要求制定法律11项,30件要求修改法律11项,1件要求开展执法检查1项。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代表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扎实做好议案办理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议案审议质量。一是加强与代表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建议,邀请重点联系的基层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王冠,任建明[4](2021)在《“谁来监督纪委”: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机关机制的特征分析》文中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监督专责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明显呈现出权力集中、权限扩大的趋势。由是,"谁来监督纪委"成为一个更加迫切的议题。本文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的要求,在系统梳理现有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和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的发展呈现间断平衡性特征,党的十九大时期是制度发展的"关键期"。当前,已经构建起以党内监督为主,多主体各有侧重的制度框架;未来,监督制约具体模式仍需探索并不断充实。

任生,任轩[5](2021)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决定》文中提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9月27日在广州召开,会期两天半。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等11项法规的审查报告,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的说明,

许安标[6](2021)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新时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文中提出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研究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地位,阐述了人大监督制度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主要监督形式的核心内容、实践情况、发展完善等,并结合人大制度的特点要求,对提升各项监督形式的实效、增强人大监督的功效等提出思考建议。

刘艺[7](2021)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特征分析与体系完善》文中指出2019年《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以下简称2019年《工作规定》)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列为五种检察建议之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正式成为一项重要的检察工作。这绝非简单的术语变化,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以及新时代检察制度改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任何制度演化都要经历从稳态到动态再进入新稳态的过程,而新的秩序稳态需具备主客观方面的条件。检察建议虽已形成五种形态并举的格局,但相关机制仍需磨合,

林彦[8](2021)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文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国理念,既是对已有民主制度和实践的总结,也是未来民主发展与创新的导向定位,以及开展制度对话与互鉴的智识资源。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主体广泛性、形式复合性、目标有效性、过程持续性等鲜明特征,也是其应当遵循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渠道、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定位、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人民首创相结合,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就保障方式而言,法治保障不仅包括对法定民主制度的实施,也包括适时将成熟的民主制度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就法治保障的具体领域而言,进一步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保障、职权保障及程序保障应成为未来立法的重点,从而激发出更好的民主绩效、更高的民主兑现率和获得感。

任轩,任生[9](2021)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表决通过《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文中指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7月29日在广州举行,会期两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主任会议成员李春生、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如桂、省政府副省长陈良贤、省监察委代理主任宋福龙、省法院院长龚稼立、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列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

张美玲[10](2021)在《制约法律法规实施的因素分析——基于2013年至202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问题的提出2007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明确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方式之一。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即通常所说的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监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执法工作的决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执法工作的决议(论文提纲范文)

(1)类型视角下司法解释区分性定位的规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司法解释的类型
    (一)规范层面司法解释的类型
    (二)预先的剔除: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之辨析
二、不同类型司法解释的区分性定位
    (一)批复、规定和规则属于司法权行使的范畴
    (二)解释型司法解释具有准立法性
    (三)“立法化”趋势之证伪
三、解释型司法解释准立法性质的合法性来源
四、解释型司法解释准立法性授权的合理性
五、司法解释规制的制度构想
    (一)明确“法律解释”的含义,确立司法解释的《宪法》地位
    (二)确立司法解释的效力位阶,设立效力冲突解决机制
    (三)规范解释型司法解释的制定程序和内容
    (四)对解释型司法解释的限缩
六、结语

(4)“谁来监督纪委”: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机关机制的特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纪检监察体制特征与监督制约机制分析框架
    (一)纪检监察体制特征
    (二)监督制约机制分析框架
二、监督制约机制分析:能力、信息、资源、问责
    (一)党中央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监督
    (二)纪委监委的自我监督
    (三)人大常委会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四)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五)特约监察员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六)媒体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监督制约机制特征:党内监督为主,多主体各有侧重
四、探讨与建议
    (一)监督制约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并保持稳定
    (二)监督制约具体模式仍需探索并不断充实

(6)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新时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地位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
    2. 专工委在专项工作监督中的主要任务。
    3. 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与审议意见的处理。
三、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1. 审查和批准决算
    2. 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
    4. 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5. 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6. 听取和审议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
四、执法检查
    1. 执法检查计划与项目的确定。
    2.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3.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4.执法检查效力及后续跟踪监督。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六、询问、质询与专题询问
七、特定问题调查与审议决定撤职案
    1. 特定问题调查。
    2. 撤职。
八、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1. 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
    2. 加强沟通协调,务求监督实效。
    3. 融合监督手段,发挥监督合力。
    4.倾听人民呼声,提高监督能力。

(7)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特征分析与体系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确立
    (一)理念确立
        1. 基于一般监督的检察建议
        2. 基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
        3. 基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
    (二)架构确立
    (三)概念确立
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特征分析
    (一)主导性
    (二)协同性
        1. 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协同
        2. 检察机关与其他机关、人员的协同
        3.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其他检察业务的衔接
    (三)全面性
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之体系完善
    (一)增强主导性
        1. 提高专业性
        2. 提高针对性
        3. 提高有效性
    (二)加强协同性
        1. 部门协同
        2. 程序协同
        3. 业务协同
    (三)落实全面性
        1.在“行刑二元格局”中明确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情形
        2. 在“行刑二选一”环节中落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责任

(8)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及理论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既有民主实践、民主理论的经验总结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未来民主发展、民主创新的导向定位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开展国际制度对话、制度互鉴的智识资源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
    (一)主体的广泛性
    (二)形式的复合性
    (三)目标的有效性
    (四)过程的持续性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民主
    (二)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渠道
    (三)坚持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定位
    (四)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人民首创相结合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保障的方式和领域
    (一)加强法定民主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适时将成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上升为法律
结语

(10)制约法律法规实施的因素分析——基于2013年至202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2013年至2020年广东省执法检查概况
三、制约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实施的主要因素
    (一)对贯彻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工作机制不畅
        1.政府及其有关组成部门方面
        2.其他社会主体未能有效履行责任
    (三)有效实施法律法规的保障措施不足
    (四)社会力量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五)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缺陷
四、讨论和思考

四、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执法工作的决议(论文参考文献)

  • [1]类型视角下司法解释区分性定位的规范分析[J]. 张欣园. 唐山学院学报, 2022(01)
  • [2]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J]. 任轩. 人民之声, 2021(12)
  •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J].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7)
  • [4]“谁来监督纪委”: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机关机制的特征分析[J]. 王冠,任建明.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1(06)
  • [5]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决定[J]. 任生,任轩. 人民之声, 2021(10)
  • [6]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新时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 许安标.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5)
  • [7]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特征分析与体系完善[J]. 刘艺.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5)
  • [8]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J]. 林彦. 东方法学, 2021(05)
  • [9]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表决通过《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J]. 任轩,任生. 人民之声, 2021(08)
  • [10]制约法律法规实施的因素分析——基于2013年至202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实证分析[J]. 张美玲. 人大研究, 2021(08)

标签:;  ;  ;  ;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执法工作的决议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