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应建均[1](2018)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文中研究指明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事物。20世纪50年代以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是乡村微观经济组织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然而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推行与深化,以及乡村治理体制的变化与更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成为了一个几乎纯粹概念意义上的存在,没有一部法律对其内涵、范围等作出权威的规定和解释,法律制度建构十分粗糙。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悄然改变,政策法律背景也在深刻发展。一方面,国家政策、文件连续聚焦并不断部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立法完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进入《民法总则》的机会,被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系统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制度及其如何实现,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六个部分。第一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当前,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性存在极大困惑。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统计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及其运行情况总体稳定,稳中有升;另一方面,在理论判断层面,学者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属性普遍持悲观的态度,或者认为已被取消,或者认为不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必须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史的纵向角度去理解其核心要义,评定其事实属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组织形式的差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可以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以及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个主要阶段。其中,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当前,法律界以及地方立法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卷轶浩繁,林林总总。归纳而言,比较有影响的定义范式主要有“广义——狭义”、类型化和特征描述三种。综合比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优劣,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种属序列,“农村”、“功能特殊性”以及“社区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必备“种差”。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区域,以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等社区为单位建立,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集体成员的经济组织,同时承担一定的集体公共社会功能。第三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存在重大理论分歧。实践中,全国规范性文件缺位,各地规定相互矛盾,存在立法困惑和制度缺陷。因此,在民法典编纂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及《民法总则》通过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并不是一项高度的立法共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必要性,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平等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实现物权主体统一于民事主体的需要,是因应国家政策,平衡改革探索和于法有据关系的需要,是推进中国农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可行性,从政策引领、实践探索、历史渊源和时代契机等方面,都是可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基本选项是特别法人。第四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它的特别性是其得以独立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能够独立建构的基础和依据,也是进行自我肯定的最简单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反映在多个方面,具体表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管理的财产性质的特别性、承担的职能的特别性、设立的特别性、终止的特别性和成员的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五个方面。同时,从特别法人内部的视角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还存在与其他三种特别法人类型(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内在特别性,需要体系上的补充。第五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依据民法的主体规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予以明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改革的核心问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名为“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选择应当贯彻组织形态法定缓和论,最具法律意义的因素是设立目的和意欲从事的活动类型。在恪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私法性、独立性、社区性的基础上,且有合适的方式予以公示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采取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包括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及公司、企业形态。第六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股权设置与管理、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以及经营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实现机制完善中的五个重大争议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级组织的形成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宜一般性地取消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组集体经济组织。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格局正在被逐渐打破,应当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不同归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形,具体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应当采“生活保障+户籍”的双重标准:第一层次,以是否依赖农村集体土地为基本生存保障界分“全民”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的问题;第二层次,以户籍界分“集体”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属于哪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成员股的种类、集体股的设置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并以贯彻动态管理模式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应当坚持“一人一票”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可采自营或他营模式,他营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机制而存在的法人实体。
王元成[2](2013)在《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文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当代中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是当代中国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体现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发展水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性环节。本项研究主要以政治角色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研究者本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的若干履职行为和相关亲身经历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以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行为描述为研究进路,通过展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产生和角色扮演的全过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与相应角色规范和角色期望之间的联系,从而描述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制度规定及其运转情况,为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功能、认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项研究认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产生的基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作为个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代表角色期望的领悟以及代表再社会化过程对代表个体履职能力的影响使不同的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呈现出一定个性特点。代表角色所担当的其他角色,特别是代表所担当的其他政治角色对代表的角色扮演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其行为与角色期望的一致性程度、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角色行为特征既与代表个体特征有内在联系,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其行为特征更多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欠缺。要使人大代表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实现更高程度的一致,解决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相关政治体制。本文内容安排除导言和结论部分外,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导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本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本文的主要分析概念进行解释,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主要是介绍相关政治主体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可以分为社会期望和角色自我期望。社会期望包括制度性期望和道德性期望。制度性期望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在履职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道德性期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要求,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角色扮演者本人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角色自我期望是角色对自己行为模式的设想。角色期望最终要通过角色承担者本人对角色的领悟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对角色期望的领悟是代表角色扮演的动力和主观前提。第二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挑选和确定过程,分析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及其对人大代表角色扮演可能产生的影响。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角色期望具体化为一个个代表的过程,当选代表是政治角色的具体承担者和扮演者。第三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总结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第四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分析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行为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再社会化的内容、主要途径、特点及其对代表角色扮演行为的影响等。本文最后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肖亮[3](2010)在《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成果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资源,而科技成果转化则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首要推动力。湖南是传统农业大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创新型湖南建设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本文在概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理论和比较分析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典型经验的基础上,从政策法规、科技计划、服务平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分析了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归纳出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并以农业技术创新链条的视角,深入剖析了影响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本文结合湖南省农业科技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完善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等三个方面共十一条对策措施,加快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规模化进程。
朱方长[4](2009)在《我国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设计》文中指出加快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积极构建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近几年来人们广为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然而,建立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涉及到一系列问题,诸如体系的组织结构、功能定位、人员队伍、经费投入、发展模式、运行机制、技术供给等,但这些问题本质上都是制度问题。没有制度,构成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各种资源要素将无法发挥其功能。因此,制度创新对国家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成功构建是至关重要的,或者说,对制度创新或设计的研究应当处于构建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核心地位。本文针对我国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设计问题,在人们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新探讨了国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经验;分析了国内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安排特征,存续的制度困境以及改革和创新的制度障碍;并基于对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环境分析,提出了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模式取向。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针对政府型主导模式,提出了以政府农业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主体并与农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紧密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新型政府型农业技术推广制度框架。在这一制度框架中,重新设计了新的组织制度、投入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重构了研究、教育和推广之间的结合机制。最后,针对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市场型发展模式,提出了多元化的正式组织制度框架,并就市场型发展模式与政府型主导模式的关联机制以及政府对市场型推广体系的制度供给提出了若干主张。
夏敬源[5](2009)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改革发展30年回顾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促进各个时期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简要回顾我国农技推广改革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农技推广发展的主要成效:国家推广体系逐步完善,推广方式不断创新,重大技术推广成效显着,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国际交流合作蓬勃发展;其基本经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主体、发展多元,创新体制、优化机制,强化保障、依法推广。我国农技推广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为农技推广带来了新的机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农技推广赋予了新的使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技推广构建了新的平台,促进农民增收为农技推广拓展了新的职能,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技推广注入了新的活力;面临的挑战是:推广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队伍素质和保障条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基于上述总结与分析,提出新阶段我国农技推广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并展望了2020年我国农技推广的发展方向。
侯雨林,贺艳艳[6](2016)在《对石门县乡镇农技站的调查与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镇农技站是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关键机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是面向广大农民,工作在最基层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湖南省石门县自1972年成立乡镇农技站以来,全县广大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44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在生产第一线,为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的转化、农业的兴旺、农村的繁荣、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乡镇农技站在建设与管理上存在的实际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增加对农技站条件建设的投入,解决人员待遇问题同样是惠农工程的重要内容,值得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王薇[7](2015)在《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畜牧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畜牧养殖数量最大的国家,畜牧业也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村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2012年5月2日,《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指导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本论文在此背景下,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依据《规划》的基本理念,研究影响我国动物疫情政府防控能力的基本要素,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的防控政策、创新防控组织体系建设、防控技术推广以及促进、社会防控资源整合有着很强的迫切性和现实性。本文在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农业推广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下,综合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风险理论、脆弱性分析、动物卫生经济学理论以及系统管理理论对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规划》提出的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保障,提出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的四大基础要素:法制规范、组织体制、科技支撑和条件保障。分章对此四大基本要素在我国建设的基本概况、存在的基本问题、问题引发的原因、国外的基本经验及做法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和做法进行了综合分析,旨在提升我国政府提高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能力。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文献探讨和实证昀方法对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与结论。首先,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其中需要改变观念,从动物卫生安全的高度看待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立法;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碎片化;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其次,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需要从专业性出发设立常规性指挥机构;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合式组织结构;以政府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再次,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需要做到接轨国际标准,加强科技支撑基础条件建设;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科技支撑沟通平台建设;注重社会需求,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评价机制;重视技术应用,科学研究与防控实践相结合。最后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需要在条件保障上重心前移,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合理安排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本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及通过案例的实地调查和大量的统计数据来进行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可能在两方面具有创新:一是基本研究思路的创新性。文章突破单纯的从畜牧兽医学的角度来探讨动物疫情防控问题,而是从人类社会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考察人类社会的管理行为如何削弱或消减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发生的风险。二是计量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本项目采用回归分析对现阶段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的基本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找出目前影响防控能力的关键性要素,对我国短期内的防控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薛嘉伟[8](2019)在《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法律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幅员辽阔,但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尚有较大差距,在能源领域体现为能源贫困。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的能源贫困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本文通过对农村能源贫困的现状进行考察,进一步厘清农村能源贫困的相关概念,查明农村能源贫困的深层原因及农村能源建设中的阻碍因素,为破解农村能源贫困这一顽疾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以期对消除农村地区的能源贫困有所裨益。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对如何消除农村地区的能源贫困展开研究:第一部分首先考察我国农村能源贫困的现状,并深入分析农村能源贫困的成因。其次对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必要性展开论述。最后对农村能源促进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进行厘定,包括农村能源法律制度、绿色能源法律制度等,为破解农村地区的能源贫困难题奠定基础。第二部分论述农村能源促进法律对策研究的理论基础,阐明农村能源促进法律制度的构建符合国家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初衷,符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趋势,符合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第三部分围绕我国现行农村能源立法展开论述,进一步探明我国农村能源立法的现状,并指出农村能源促进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包括农村能源立法缺乏创新、农村能源建设责任主体不明、强制力不足、环境教育存在缺失、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混乱等,为问题的解决埋下伏笔。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农村地区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以期对我国农村能源建设有所裨益。具体包括通过立法明确农村能源建设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晰政府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通过立法进一步激发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开发农村能源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能源项目的后续管护制度,提高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服务水平;完善农村能源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流动全过程展开监督;建立贫困农户用能补贴制度,帮助农村地区农户脱贫。
许家莹[9](2019)在《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现状及改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技术在推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且易于被种粮农民接受的粮食生产技术,是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水稻直播是当前水稻种植技术中成本较低,经济效益较高的种植方式。湖南省作为水稻的主要产区,种植面积、总产量均居全国第一,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湖南水稻生产面临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成本上涨问题,急需以技术创新和推广来破解这些问题。水稻直播技术的推广是有效提高水稻产量,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水稻直播技术推广属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对水稻直播技术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好的了解水稻直播技术推广工作。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当前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一方面,文章基于SWOT-PEST模型,对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现状的内部环境中优势、劣势和外部环境中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构建SWOT-PEST矩阵,分析出当前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民是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消费者”和受益者,农户对水稻直播技术的采纳意愿和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评价,有利于直接深入的把握和了解水稻直播技术推广存在的关键问题,以便在今后的推广工作中进行改进,取得更好的成效。研究结果显示:当前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湖南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优越、直播技术本身经济效益较高、种植技术较容易掌握等使得湖南省直播技术推广有了更好的发展契机。但是,补贴措施不到位,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水稻直播技术优势的宣传力度不够、技术推广人员缺乏、国际粮食市场竞争压力大等因素制约着水稻直播技术的推广和发展。根据最优发展战略并提出相对应政策建议,对促进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和发展有重要意义。
段姣[10](2018)在《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技术推广侵权纠纷随着农业技术的发展变得日渐频繁且棘手。农业技术推广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但其中发生的侵权纠纷影响和制约着其实效。在层出不穷的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制相对不成熟的状况下,如何在农业技术推广发展的同时完善其侵权责任规则,是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新热点,也是农业技术推广法律中的重要问题。农业技术推广侵权民事责任是因推广未经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的农业技术或违反当事人意愿强行推广农业技术而造成损失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从当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国内学者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和体系方面,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方面也只侧重于法条的注释性解释而非对侵权责任的系统探讨。由此,文章从农业技术推广理论与侵权责任理论相结合的新视角上对当前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内容和特殊问题深入研究,以期弥补和完善对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的研究,并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规则的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文章基于农学与法学的视角对近年典型司法案例和法律进行归纳分析,从概念界定、成因分析、构成要件、表现形式、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等方面对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发现,在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侵权类型多且涉及范围广。存在于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主要是:第一,推广行为认定标准及其与销售行为的关系模糊不清;第二,处于新旧法交替阶段,很多法规在司法实践中还处于磨合期;第三,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过于笼统。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主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规定来参考和适用,而现行法律尚未较好的结合新时期推广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立法的观点过于局限,在承担方式、责任范围、免责事由等问题上仍表意不明,不利司法实践操作和农业技术推广参与者双方权益的维护。鉴于此,文章提出应从规范农业技术推广市场、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立法、严格农业技术推广侵权责任划分、灵活司法救济程序等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侵权责任规则。未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侵权责任制度必须对新的侵权行为有所涵盖和规制,对典型的侵权行为、赔偿标准予以明确规定,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之缘起 |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现状 |
三、关于本文的四点说明 |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性的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起源的不同学说及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阶段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变迁的启示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 |
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 |
第一节 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式 |
一、基于内涵和外延的范围大小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二、基于类型化方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三、基于特征描述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第二节 本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选择 |
一、如何选择定义的范式 |
二、特征描述法再评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质要素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含义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理论争议 |
一、民法典编纂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观点概览 |
二、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不同方案 |
三、《民法总则》通过后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立法审视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选项——特别法人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第一节 特别法人的提出与解释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的特别性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其他特别法人的关系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机关法人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实践考察 |
一、经济合作社 |
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
四、村社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五、公司 |
六、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理论梳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现实样态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改革方略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选择 |
一、实践之评析与理论之反思 |
二、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原则与因素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多元化组织形式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文本分析与实践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改革及评析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设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地方立法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司法实践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应然标准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与管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管理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 |
第五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 |
结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制度配套与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制度配套 |
三、《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选题的意义 |
1. 笔者本人的履职与学习经历是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 |
2. 本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
3. 本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 |
2. 对人民代表大会运行机制的研究 |
3. 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执政党关系的研究 |
4. 对人大代表的研究 |
5. 对国外议会和议员的研究 |
三、研究目的、分析工具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目的 |
2.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3. 研究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篇章结构 |
七、研究个案的相关基本情况 |
第一章 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 |
一、制度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3、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旳制度性保障 |
二、道德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
2.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
3.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
4.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
5.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正确处理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关系 |
6.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为民请命的精神 |
三、自我期望 |
四、角色领悟 |
五、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期望的特点 |
1. 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不突出 |
2. 制度性社会期望与道德性社会期望之间无明显界限 |
3. 各种社会期望之间以及角色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
第二章 推荐、考察与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选择与确定 |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的确定与分配 |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 |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与初步确定 |
1. 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机构 |
2. 考察内容与过程 |
3.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确定 |
4. 后续材料工作 |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正式确定 |
1. 省委会议讨论 |
2. 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 |
五、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与投票选举 |
1. 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
2. 投票选举 |
六、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与确认 |
七、全国人大代表角色产生过程的特点 |
1. 代表产生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
2. 组织推荐提名是当选代表的重要前提 |
3. 组织推荐和考察过程集中体现了党对代表角色的社会期望 |
4. 投票选举是代表当选的决定性环节 |
5. 代表候选人个人在选举中难以发挥作用 |
6. 代表来源形式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7. 代表产生过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议案、审议与表决: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
1. 会议通知 |
2. 赴京报到 |
3. 建团会议 |
4. 预备会议 |
二、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
1. 会议议程 |
2. 会议日程安排 |
三、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
1.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要求 |
2. 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情况 |
四、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的说明 |
1.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第二次全体会议 |
3. 第三次全体会议 |
4. 第四次全体会议 |
五、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 |
1. 3月5日下午,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3月6日,代表小组第一次会议 |
3. 3月7日上午,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 |
4. 3月7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二次会议 |
5. 3月8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 |
6.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四次会议 |
7. 3月10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五次会议 |
8. 3月10日下午,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 |
9. 3月11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六次会议 |
10. 3月12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七次会议 |
11. 3月12日下午,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
12. 3月13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八次会议 |
13. 3月13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九次会议 |
六、会议简报交流 |
1. 印发简报的目的 |
2. 简报的特点 |
七、对工作报告决议案和其他议案决议进行表决 |
1. 大会表决办法 |
2. 大会议程和表决程序 |
八、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
1. 选举、决定和表决办法 |
2. 会议期间代表对人选的酝酿过程 |
3. 投票选举和表决 |
九、大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规范性一致是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基本取向 |
2. 审议过程客观上成为代表行为实现规范性一致的重要准备 |
3. 角色冲突是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伴随现象 |
4. 代表在会议期间存在较严重的角色超载现象 |
5. 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错位现象 |
6. 代表角色行为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功能 |
7. 提交议案和建议成为代表个体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
第四章 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代表视察 |
1. 会前集中视察 |
2. 专题性集中视察 |
二、执法检查 |
1.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2. 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三、专题调研 |
1.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2.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四、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
1.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情况 |
2.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五、列席有关会议 |
1.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
2. 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六、联系人民群众 |
1.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
2. 通过走访联系群众 |
3. 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
4. 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 |
5. 应有关部门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 |
七、闭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代表角色行为规范性一致程度明显降低 |
2. 代表角色冲突广泛存在 |
3. 代表角色超载现象更为严重 |
4. 代表角色错位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
5. 代表角色行为的象征性功能淡化,制度性功能显现 |
6. 代表角色行为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五章 培训、研讨与经验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再社会化 |
一、专题培训 |
1. 2008年第八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
2. 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 |
3、2010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代表培训班 |
4. 2011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5. 2012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二、履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
1. 履职经验交流 |
2、履职专题研讨 |
三、代表再社会化的其他途径 |
1. 有关部门寄送的履职所需资料 |
2.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为代表订阅的其他资料 |
3. 代表专用电子信箱 |
四、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特点 |
1. 代表再社会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主体特点 |
2. 代表再社会化内容方面的特点 |
3. 代表再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代表构成方面的特点 |
4. 代表再社会化时间安排方面的特点 |
5. 代表再社会化的作用方面的特点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1. 角色期望决定着代表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特点 |
2. 代表角色的产生过程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特性 |
3.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
4.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是现行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 |
5. 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反映了现行制度的某些欠缺 |
6. 代表角色再社会化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
二、进一步的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
1. 更加突出代表角色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 |
2. 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程序 |
3. 实现代表角色与相关角色的有效分离 |
4.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 |
5.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
6. 创新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实现形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3)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研究评述 |
3 研究的思路、方法和主要内容 |
3.1 研究的思路与技术路线 |
3.2 研究的方法 |
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理论 |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概念 |
1.1 农业科技成果 |
1.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1.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
2 农业科技成果特点、分类及评价 |
2.1 农业科技成果特点 |
2.2 农业科技成果分类 |
2.3 农业科技成果评价 |
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特点及条件 |
3.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
3.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 |
3.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条件 |
第三章 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典型经验 |
1 国外技术转移经验 |
1.1 强化政府对技术转移的宏观调控 |
1.2 突出大学和科研院所对技术转移的源头支撑 |
1.3 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与转移中的主体地位 |
1.4 加强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全方位社会化服务 |
1.5 搭建系列化的技术转移支撑平台 |
2 国外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
2.1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
2.2 以农业科教单位为支撑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
2.3 以商业组织为支撑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
2.4 以行业协会为服务网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
2.5 启示 |
3 国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模式 |
3.1 杨凌模式 |
3.2 广西模式 |
3.3 台湾模式 |
3.4 启示 |
第四章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
1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势 |
1.1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较健全 |
1.2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体系较完善 |
1.3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较丰富 |
1.4 湖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迅速 |
2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
2.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统筹协调不健全 |
2.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不合理 |
2.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不完善 |
第五章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
1 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制约因素 |
1.1 农业科技成果市场适应性不强 |
1.2 农业科技成果成熟度不足 |
1.3 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方法欠合理 |
2 农业科技成果供给方的制约因素 |
2.1 农业高校院所重技术水平轻成果转化 |
2.2 农业科研手段相对落后 |
2.3 农业企业缺乏必要的技术扩散意识 |
3 农业科技成果需求方的制约因素 |
3.1 农业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不强 |
3.2 农村人口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吸收能力不足 |
3.3 农业产业组织不成熟 |
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方的制约因素 |
4.1 农业科技中介业缺乏总体规划 |
4.2 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市场化水平低 |
第六章 完善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措施 |
1 指导思想 |
2 总体目标 |
3 对策措施 |
3.1 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 |
3.2 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能力 |
3.3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在读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目录 |
(4)我国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概念和研究对象的界定 |
1.1 农业技术推广 |
1.2 农业技术推广组织 |
1.3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
1.4 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
1.5 农业技术推广主导模式 |
1.6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
1.7 农业技术推广制度 |
2 研究背景 |
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4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4.1 国外研究现状 |
4.2 国内研究现状 |
5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5.1 研究思路 |
5.2 内容结构的安排 |
6 研究方法 |
6.1 文献研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
6.2 理论探讨与实际分析相结合 |
6.3 比较研究方法 |
7 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创新点 |
8 研究的局限性 |
第二章 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 |
1 制度的概念 |
2 制度的构成 |
3 制度的变迁 |
3.1 制度变迁的涵义 |
3.2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3.3 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 |
4 产权及其结构 |
5 管理与组织 |
5.1 管理的任务 |
5.2 管理的职能 |
5.3 组织结构及设计 |
5.3.1 组织结构的基本要求 |
5.3.2 组织设计原则 |
5.4 服务机构的管理 |
6 系统的观点 |
6.1 系统存在方式的普遍性 |
6.2 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
6.3 系统的整体与部分 |
6.4 系统的层次结构 |
7 公共物品的供给机制 |
7.1 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 |
7.2 公共物品的三种供给机制 |
第三章 制度视角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构建的国际经验 |
1 农业技术推广组织模式的构建特征 |
1.1 组织模式的制度选择:主导性与多元化相依存 |
1.2 主导模式的制度特征:政府性与主导性相结合 |
1.3 推广组织的适应机制:同构性与差异性相统一 |
1.4 推广服务的利益机制:非营利性与营利性相并存 |
2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运行机制 |
2.1 在组织制度上,保持推广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
2.2 在结合机制上,实现科、教、推相互协作,紧密配合 |
2.3 在工作制度上,以项目计划为基础展开推广工作 |
2.4 在管理制度上,实行规范的激励制度 |
3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运行的保障制度 |
3.1 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 |
3.2 建立稳定的投入政策 |
3.3 实行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 |
4 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
4.1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构建的导引作用 |
4.2 农业技术推广投入的主体作用 |
4.3 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管理、协调和促进作用 |
第四章 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及其改革的制度反思 |
1 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安排特征及缺陷 |
1.1 体系独立性在改革中失去制度保证 |
1.2 机构使命丧失有效制度设计的确定性 |
1.3 推广投入机制缺乏制度化保障 |
1.4 政策实施机制严重软化 |
1.5 科研和推广机制以技术为导向 |
1.6 推广机构运作以行政指令为驱力 |
2 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续的制度困境 |
2.1 传统体系所依存的计划经济土壤正在消失 |
2.2 有效的投入保障机制难以短期建立 |
2.3 政令不畅和执法不力的制度性障碍难以消除 |
3 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的制度评析 |
3.1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难以逾越 |
3.2 县级推广机构设置不当,基层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
3.3 体系运行机制不畅远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
3.4 人员分流和债务化解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
第五章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环境分析 |
1 宏观背景因素对农业技术推广制度的制约分析 |
1.1 农业生态因素的制约 |
1.2 政治因素的制约 |
1.2.1 政治制度 |
1.2.2 政治形势 |
1.3 政策因素的制约 |
1.3.1 法律法规 |
1.3.2 农业保护政策 |
1.4 经济因素的制约 |
1.5 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 |
1.5.1 观念文化 |
1.5.2 行为文化 |
1.5.3 乡土知识系统 |
2 组织因素对农业技术推广制度的制约分析 |
2.1 农业科研组织和体制的制约 |
2.2 推广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制约 |
2.3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制约 |
2.3.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2.3.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2.3.3 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
2.3.4 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 |
2.3.5 非政府组织 |
2.4 农村金融体系的制约 |
第六章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 |
1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
1.1 用户导向原则 |
1.2 独立性原则 |
1.3 资源整合原则 |
1.4 功能互补原则 |
1.5 专家参与原则 |
1.6 政府主导原则 |
1.7 环境适应原则 |
2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思路选择 |
2.1 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采取建构理性主义与演进理性主义有机结合的分析理路 |
2.2 通过制度化的程序实现制度设计的有效运作 |
2.3 建立适度、合理的农业技术推广社会调控机制 |
3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设计的模式取向 |
3.1 目标模式取向 |
3.2 政府型主导模式取向 |
3.2.1 确立政府公共农业技术推广制度安排的主体地位 |
3.2.2 确立国家农业部门和推广体系是政府型推广体系的主体 |
3.2.3 国外农业技术推广大学主导模式只能借鉴不能照搬 |
3.3 市场型发展模式取向 |
第七章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政府型主导模式的制度重构 |
1 政府型主导模式的基本制度特征 |
1.1 推广服务及其依托机构的政府性 |
1.2 组织模式建构上的可复制性 |
1.3 技术服务功能的综合性 |
1.4 具有明晰的层次网络结构特征 |
1.5 具有产、学、研三位一体的融合特征 |
1.6 以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为主旨 |
2 政府型主导模式的组织制度设计 |
2.1 相对独立的基本组织架构设计 |
2.2 机构职能重新定位 |
2.3 垂直管理和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
2.4 同构性与差异性相统一的组织制度模式 |
3 政府型主导模式的投入制度重构 |
3.1 通过立法建立中央和地方对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合作分担制 |
3.2 建立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新型资助制度 |
3.3 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实行基金化管理 |
3.4 对经济落后地区采取适度倾斜的推广投入政策 |
3.5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投入的多元化机制 |
4 政府型主导模式的运行机制构建 |
4.1 人员配置和聘用准入制度设计 |
4.1.1 各层次推广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配置和聘用 |
4.1.2 各层次一般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聘用 |
4.1.3 国家级和省级层次的专业技术员或专家的选聘 |
4.1.4 乡镇级实地推广员的选聘 |
4.2 专业技术员(专家)和实地推广员的职位描述 |
4.3 工作开展机制的构建 |
4.4 考核考评机制设计 |
4.5 培训制度设计 |
4.6 激励制度设计 |
5 研究、教育和推广之间的结合机制重构 |
5.1 农业技术推广联系和协调机制的构建 |
5.1.1 建立各级常设性农业推广工作委员会 |
5.1.2 重组科研和推广组织,构建农业科技试验站 |
5.1.3 创新工作上的合作机制 |
5.2 农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人事和工作制度的适应性改革 |
5.3 创新农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农业推广机制 |
5.3.1 建立推广项目主导机制 |
5.3.2 实行多样化工作机制 |
6 农业技术推广人力资源开发制度的构建 |
6.1 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专业培养制度 |
6.2 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程 |
6.3 强化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制度 |
第八章 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市场型发展模式的制度选择 |
1 市场型发展模式的基本制度特征 |
1.1 发展动因的内生性 |
1.2 组织形式的多样性 |
1.3 管理决策的自主性 |
1.4 发展初期的不规范性 |
2 市场型发展模式的组织制度框架 |
2.1 企业法人制 |
2.2 特殊的企业法人制 |
2.3 社会团体法人制 |
3 市场型发展模式与政府型主导模式之间的关联机制 |
3.1 通过赋权实现联结 |
3.2 通过组织农民而实现联结 |
3.3 通过人力资源开发而实现联结 |
3.4 通过解决问题而实现联结 |
3.5 通过建立农民推广咨询委员会而实现联结 |
4 政府对市场型推广体系的制度供给和选择 |
4.1 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 |
4.2 推出更加有效的政府扶持政策 |
4.3 建立更加刚性的政策实施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 以农业部门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访谈提纲 |
附录 2 科技部门推动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访谈提纲 |
附录 3 构建以农业大学为依托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访谈提纲 |
附录 4 访谈个案情况 |
附录 5 关于湖南省乡镇农技推广体系现状的调查报告 |
附录 6 关于衡阳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
附录 7 关于东安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情况的调查报告 |
附录 8 关于湘潭县泉塘子农技站的调查报告 |
附录 9 关于湘西自治州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的调查报告 |
附录 10 关于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调查报告 |
附录 11 关于永兴县农业龙头企业的调查报告 |
附录 12 关于娄底市农村科技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改革发展30年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1 主要成效与基本经验 |
1.1 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 |
1.1.1 恢复发展阶段 (1978年至20世纪80年代末) 。 |
1.1.2 巩固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至20世纪末) 。 |
1.1.3 创新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以来) 。 |
1.2 改革发展的主要成效 |
1.2.1 国家推广体系逐步完善。 |
1.2.2 推广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
1.2.3 重大技术推广成效显着。 |
1.2.4 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
1.2.5 国际交流合作蓬勃发展。 |
1.3 改革创新的基本经验 |
1.3.1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
1.3.2 始终坚持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
1.3.3始终坚持突出主体, 发展多元。 |
1.3.4 始终坚持创新体制, 优化机制。 |
1.3.5 始终坚持强化保障, 依法推广。 |
2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2.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为农技推广带来了新的机遇 |
2.2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农技推广赋予了新的使命 |
2.3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技推广构建了新的平台 |
2.4 促进农民增收为农技推广拓展了新的职能 |
2.5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技推广注入了新的活力 |
3 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
3.1 指导思想 |
3.2 基本思路 |
3.3 目标任务 |
3.3.1 建立一支“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
3.3.2 培育一支精干高效的国家农技推广队伍。 |
3.3.3 配置一批先进适用的农技推广设施设备。 |
3.3.4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技推广方式方法。 |
3.3.5 创新一套充满活力的农技推广运行机制。 |
3.4 对策措施 |
3.4.1 革新推广观念。 |
3.4.2 保障资金投入。 |
3.4.3 加强条件建设。 |
3.4.4 提高人员素质。 |
3.4.5 完善政策法规。 |
3.5 前景展望 |
3.5.1 推广格局多元化。 |
3.5.2 推广手段现代化。 |
3.5.3推广服务专业化。 |
3.5.4 推广行为规范化。 |
(6)对石门县乡镇农技站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石门县乡镇农技站的基本情况 |
1.1 农业概况 |
1.2 农技站队伍建设情况 |
1.3 管理体制 |
1.4 机构设置 |
1.5 人员结构 |
1.6 经费落实情况 |
1.7 农技人员工资待遇情况 |
1.8 养老保险参保形式与保费缴纳情况 |
2 农技推广条件与服务情况 |
2.1 主要服务对象 |
2.2 主要工作内容 |
2.3 设施设备情况 |
2.4 工作服务情况 |
3 对振兴乡镇农技站的思考 |
3.1 理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 |
3.2 加强对乡镇农技站的服务设施的配备 |
3.3 落实政策,改善条件,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 |
3.4 合理设置机构,集中财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设施的利用率 |
3.5 要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专项资金制度 |
3.6 建立自上而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考核制度 |
4 结论 |
(7)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危机防控能力研究 |
1.2.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研究 |
1.2.3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研究 |
1.2.4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4 本文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危机 |
2.1.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 |
2.1.3 危机防控能力 |
2.1.4 能力建设及其基础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2.2.2 风险管理与脆弱性研究 |
2.2.3 动物卫生经济学 |
2.2.4 系统管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能力建设基础及其形成 |
3.1 能力基础之一:法制体系建设情况 |
3.2 能力基础之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
3.3 能力基础之三:科技研发支持情况 |
3.4 能力基础之四:条件保障建设情况 |
3.5 综合能力形成:应急响应实施情况 |
第4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1 我国动物卫生法律体系建设概况 |
4.1.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法规建设情况 |
4.2 我国动物疫情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立法文本及内容自身存在的问题 |
4.2.2 法律文本与实践工作存在脱节 |
4.2.3 应急法律体系的操作性存在欠缺 |
4.3 其他国家动物疫情防疫法律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4.3.1 美国:1+N系统化动物卫生法律体系 |
4.3.2 澳大利亚:风险监控为主的动物疫情防控立法 |
4.3.3 加拿大:体系健全覆盖面广的疫情防控立法 |
4.3.4 欧盟:规范化、人性化的动物卫生立法体系 |
4.4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的改进方向 |
4.4.1 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立法碎片零散 |
4.4.2 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
4.4.3 改变动物疫病防控观念,做好系统规范立法 |
第5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制建设 |
5.1 构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理论基础 |
5.1.1 应急管理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
5.1.2 公共危机组织结构的特点 |
5.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现状 |
5.3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的问题及原因 |
5.3.1 动物疫情常态应急机构尚未建立 |
5.3.2 危机管理指挥联动系统尚且缺乏 |
5.3.3 官方组织缺乏与社会力量的整合 |
5.3.4 重大动物疫情区域合作机制缺乏 |
5.4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系的改进 |
5.4.1 专业性、常规性指挥机构的设立 |
5.4.2 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式组织结构 |
5.4.3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相协调 |
第6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
6.1 动物疫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状 |
6.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科研机构发展现状 |
6.1.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研发情况 |
6.1.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运用情况 |
6.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问题 |
6.2.1 防控科技人力资本待遇较低、队伍不稳 |
6.2.2 防控技术研究投资不足、应用水平偏低 |
6.2.3 防控科研项目立项及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
6.2.4 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机制忽视了实践需求 |
6.2.5 科研成果推广缓慢,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
6.3 制约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
6.3.1 缺乏与时俱进的科学劳动价值评价机制 |
6.3.2 缺乏全面、完整、连续的经费资助机制 |
6.3.3 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
6.3.4 缺乏科技需求方主导的制度化评价机制 |
6.3.5 缺乏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成果转化机制 |
6.4 我国动物疫情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途径 |
6.4.1 优化薪酬结构,尊重科技人才价值 |
6.4.2 改善投资机制,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
6.4.3 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管理平台建设 |
6.4.4 注重社会需求,完善鉴定评价机制 |
6.4.5 重视技术应用,科研与防控相结合 |
第7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条件保障建设 |
7.1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政策概述 |
7.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历史演变 |
7.1.2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基本理念的形成 |
7.2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
7.2.1 财政支持总量尚显不足 |
7.2.2 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
7.2.3 财政支持的持续性不够 |
7.3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7.3.1 财政投入理念存在差距 |
7.3.2 财政分摊机制并未健全 |
7.3.3 财政支出方式过于单一 |
7.4 美国和澳大利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的基本经验 |
7.4.1 财政支持总量充足力度较大 |
7.4.2 财政支出结构动态均衡变化 |
7.4.3 多元主体共同平衡分摊费用 |
7.4.4 疫病消灭计划占据较大比重 |
7.5 改进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的建议 |
7.5.1 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危机防控财政支持 |
7.5.2 建立多元化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 |
7.5.3 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 |
7.5.4 合理安排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 |
第8章 政府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 |
8.1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应急响应的理论框架 |
8.2 Matlab回归分析理论模型 |
8.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实证研究 |
8.4 提升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的路径选择 |
第9章 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
9.2 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 |
9.3 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 |
9.4 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 |
第10章 研究不足与展望 |
10.1 防控能力建设基础的综合性研究 |
10.2 防控能力基础条件的精细化研究 |
10.3 防控能力建设效果的全面性评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农村能源贫困的现状考察和概念界定 |
(一)农村能源贫困的现状考察及成因分析 |
(二)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必要性分析 |
(三)农村能源建设需要厘清的几个概念 |
二、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理论基础 |
(一)能源普遍服务理论 |
(二)社会正义论 |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三、我国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农村能源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和责任不明 |
(二)农村能源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
(三)农村能源科技创新激励规定过于模糊 |
(四)农村能源项目的后续管护机制缺失 |
(五)贫困农户用能补贴方面的规定匮乏 |
四、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制度建设与完善 |
(一)强化农村能源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
(二)优化农村能源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
(三)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
(四)完善农村能源项目的后续管护制度 |
(五)构建农村地区贫困农户用能补贴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现状及改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水稻种植技术的研究 |
1.2.2 农业技术推广的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案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1.3.4 可能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概述 |
2.1 水稻直播技术的概念界定 |
2.1.1 水稻直播技术 |
2.1.2 水稻直播技术的特点 |
2.2 农业技术推广 |
2.2.1 农业技术推广的涵义 |
2.2.2 农业技术推广框架 |
2.2.3 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 |
2.2.4 农业技术推广的意义 |
2.3 研究理论基础 |
2.3.1 公共产品理论 |
2.3.2 农业创新扩散理论 |
2.3.3 农业推广沟通理论 |
2.3.4 行为改变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湖南省水稻直播推广现状及战略分析 |
3.1 湖南省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SWOT-PEST分析 |
3.1.1 基于PEST的内部优势分析 |
(1)政策性优势(PS) |
(2)经济性优势(ES) |
(3)社会自然优势(SS) |
(4)技术性优势(TS) |
3.1.2 基于PEST的内部劣势分析 |
(1)政策性劣势(PW) |
(2)经济性劣势(EW) |
(3)社会自然劣势(SW) |
(4)技术性劣势(TW) |
3.1.3 基于PEST的外部机遇分析 |
(1)政策性机遇(PO) |
(2)经济性机遇(EO) |
(3)社会性机遇(SO) |
(4)技术性机遇(TO) |
3.1.4 基于PEST的外部挑战分析 |
(1)政策性威胁(TP) |
(2)社会威胁(TS) |
(3)技术挑战(TT) |
3.2 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SWOT矩阵交叉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水稻直播技术的农民采纳意愿 |
4.1 基于TAM模型的农民采纳意愿模型构建 |
4.1.1 TAM模型理论与研究假说 |
4.1.2 问卷设计 |
4.1.3 样本特征与描述性统计 |
4.2 基于TAM理论和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
4.2.1 信都和效度检验 |
4.2.2 结构方程模型估计结果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改进策略及政策建议 |
5.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水稻直播技术的有效推广 |
5.1.1 改进惠农补贴方式,完善水稻直播技术推广补贴政策 |
5.1.2 改善农田基本设施,优化水稻直播技术推广条件 |
5.1.3 落实农业推广法规,做好水稻直播技术推广法制保障 |
5.2 加强推广队伍建设,提高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服务水平 |
5.2.1 加强推广队伍建设,提升水稻直播技术推广队伍的综合素质 |
5.2.2 强化现有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水稻直播技术推广能力 |
5.2.3 完善基层推广人员激励制度,增强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 |
5.3 持续推进科技研发,促进水稻直播技术不断完善 |
5.3.1 结合地理自然优势,推进水稻直播技术发展 |
5.3.2 明确市场需求,完善水稻直播技术 |
5.3.3 借鉴国外成功模式,创新体制与机制 |
5.4 聚焦农户采纳意愿,提升水稻直播技术认同感 |
5.4.1 加强重要性和有效性宣传,提升水稻直播技术认同感 |
5.4.2 强化技术引导服务,做好水稻直播技术推广工作 |
5.5 提升水稻直播技术农户采纳意愿的策略 |
5.5.1 瞄准农户实际需求,研发简便实用高效科技 |
5.5.2 加强职业农民培养,重构技术扩散社会网络 |
5.5.3 创新农业推广机制,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 |
5.5.4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精准推送农业科技服务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 |
(10)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 |
1.3.2 国外研究 |
1.3.3 发展趋势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概述 |
2.1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的界定 |
2.2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行为的成因分析 |
2.3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 |
2.3.1 侵权行为 |
2.3.2 损失 |
2.3.3 因果关系 |
2.3.4 过错 |
2.4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之表现形式 |
2.5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之归责原则 |
2.6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之承担方式 |
2.7 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之免责事由 |
3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的立法体系分析 |
3.1 相关立法体系的主要层次 |
3.1.1 《侵权责任法》 |
3.1.2 《农业技术推广法》 |
3.1.3 《种子法》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特别法 |
3.2 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的关系 |
3.2.1 两者的区别 |
3.2.2 两者的联系 |
4 农业技术推广侵权案件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 |
4.1 推广行为的认定及其与销售行为的区别 |
4.2 新旧法的交替 |
4.3 举证责任的承担 |
5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规则的完善 |
5.1 规范农业技术推广市场 |
5.2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立法 |
5.3 严格农业技术推广侵权责任划分 |
5.4 灵活司法救济程序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D]. 应建均.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2]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D]. 王元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2)
- [3]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 肖亮. 湖南农业大学, 2010(02)
- [4]我国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设计[D]. 朱方长. 湖南农业大学, 2009(10)
- [5]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改革发展30年回顾与展望[J]. 夏敬源. 中国农技推广, 2009(01)
- [6]对石门县乡镇农技站的调查与思考[J]. 侯雨林,贺艳艳. 基层农技推广, 2016(09)
- [7]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D]. 王薇. 湖南农业大学, 2015(08)
- [8]消除农村能源贫困的法律对策研究[D]. 薛嘉伟.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湖南水稻直播技术推广的现状及改进策略研究[D]. 许家莹.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2)
- [10]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民事侵权责任研究[D]. 段姣. 华南农业大学, 2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