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深化改革开展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论文文献综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1)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苏政办发[2021]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3日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努力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赵吉峰[2](2021)在《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文中指出在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育强国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世界体坛激烈竞争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背景与理论背景下,竞技体育需要实现从“优先发展”、“赶超发展”的数量增长型发展模式向“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突破竞技体育大而不强的发展困局,承载新时代赋予竞技体育的历史使命。由于竞技体育以往发展模式过多的关注资金、行政路径等外在因素,未能有效发挥竞技体育系统内在的自组织机制,未能激活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长期以来发展结构、质量与效益并不尽如人意。2020年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制定了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比《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规划完成这一目标的时间提前了15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下,竞技体育迫切需要探索和实施高质量发展模式,增强自主发展、主动发展的能力,激发竞技体育系统的内生活力,更好的发挥竞技体育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先导作用。高质量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新时代竞技体育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基于此,本研究从自组织的视角,依据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理论以及系统动力学理论,综合运用系统动力学模拟仿真法、灰色模型预测法、系统分析法、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从发展观、发展目标、发展条件和发展动力构建了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模式,旨在为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提供新视角与新模式借鉴,为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提供理论框架参考,推动竞技体育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模式由高质量发展观、发展目标、耗散结构条件、竞争与协同动力四部分构成。第二,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观在价值论上,要追求运动员的全面充分发展、多元利益均衡发展、可持续内生动力发展;在认识论上,它实质上是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是建设“大而强”竞技体育的实践活动,是新时代提升“体育强则中国强”反哺效应的实践活动;在方法论上,需要建立自组织发展方式,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走守正创新与融合创新的中国特色之路。第三,我国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形成三体两元双向开放的耗散系统、远离平衡态、发挥好竞技体育系统的非线性相干效应、抓住竞技体育系统的内外涨落契机。第四,竞技体育建立耗散结构的动力学临界条件是职业体育的发展要远大于专业体育的发展。它要求职业体育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导方式,专业体育成为其辅助发展方式;职业体育自身造血能力要远大于专业体育;职业体育产生的负熵远大于自身与专业体育产生的正熵;职业体育产生的负熵远大于专业体育产生的负熵。第五,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是“一核三体三元”竞争与协同的结构,其中“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的融合度”是主导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序参量。第六,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之间的人才比例满足0.41<R2<1.86时,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能产生良好的协同发展效果,更有利于促进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第七,根据系统动力学的模拟仿真,竞技体育赶超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的协同发展模式、科技支撑模式是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理想模式,自我造血模式是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模式,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并行发展模式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模式。第八,对于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研究,“高质量发展”能够作为可参考的新逻辑起点,“自组织学理依据-系统动力学方法-Vensim分析工具”的研究框架更符合竞技体育复杂系统特点,有助于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研究走向深入。
岳智喜[3](2021)在《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国家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企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需要展现新作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己成为一种世界潮流。环顾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着名的跨国公司已将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高度,将其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要组成内容。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国际社会对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非常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和能力在国内市场环境下将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国际竞争中将制约其竞争力的提升。将社会责任履行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不仅有利于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能帮助企业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和新挑战时,增强发展动能,增强发展主动权,是极具引领作用的战略组成部分。企业应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为企业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和发挥积极社会影响的战略机遇。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和新的商业规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社会责任战略实施和信息披露,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本文以格力电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着力对格力电器近15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纵向分析,运用《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标准进行对照分析,选择TCL科技进行行业横向对比分析。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格力电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均存在不足之处,从格力电器公司规模、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战略偏重、社会责任成本、行业特性、法律法规环境、社会环境和共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从报告形式和内容、理念认识、发展战略及管理活动、制度设计、治理结构、指标信息、预警体系、反馈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改善措施,以提升格力电器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冯加付[4](2021)在《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群众性体育赛事是广大民众参与健身活动、切磋运动技艺、挑战自我极限、开展社会交往的重要平台,也是落实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取消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制度,在社会治理背景下,审批制度改革对于落实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加快群众性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办赛程序、吸引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表明,近几年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办赛数量有了显着的上升,但与此同时,制度环境的变化引发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参与主体的权责、角色和地位的转变,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从政府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此现实背景下,对群众性体育赛事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研究聚焦于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要围绕三个核心问题而展开,第一,探讨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特征;第二,揭示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过程;第三,实现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效应。具体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实地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和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对当前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体、治理缘起、治理政策与治理困境等进行了阐述,构建了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继而对该理论模型进行了案例验证,最后提出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优化策略。经综合研究,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1)社会治理视角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经历了起步与曲折,政府一元化管理(1949—1965);停滞与异化,深受“文革”运动影响(1966—1976);恢复与转型,政社合作关系形成(1977—1992);协作与探索,多元治理萌芽(1993—2012);协同与完善,多元治理格局逐渐形成(2013—)等5个历史阶段。并表现为办赛宗旨从“为国”到“为民”,办赛主体从一元到多元,办赛手段从行政到综合,办赛效益从“输血”到“造血”,办赛空间从封闭到开放等5个演变特征。(2)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结构主要由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构成;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缘起于深化改革所趋、政府管理转向、多元主体融合和体育产业驱动等;国家和地方对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有一定政策支持,并正在完善过程当中;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正面临着政府与社会地位失衡、政府部门权责模糊、多元主体利益冲突、治理过程协同不足等现实困境。(3)研究所构建的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由办赛环境、办赛主体、参与动因、协同引擎、互动行为和协同结果6个核心范畴构成,6个核心范畴在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过程中既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作用,又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形成一个有机的互动体系;此外,每个具体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生命历程表现为“协同开启——协同过程——协同完成”3个阶段。(4)将构建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同国内外其它领域协同治理模型、以及相关支撑理论进行理论对话,试图将实质理论发展为形式理论,发现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有其领域特殊性,尚不具备从实质理论向形式理论升华的条件,扎根理论以建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的实质理论而结束。(5)案例验证表明,本研究所构建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与赛事实践是基本吻合的,说明该理论模型有较高的外部效度。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办赛环境、办赛目标、办赛过程、主体结构、参与动因、互动关系等千差万别,难以在实践中找到同理论模型完全契合的赛事协同治理过程,说明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是一个理想化的理论模型。最后,基于前文的综合分析,尤其是针对当前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面临的困境和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案例验证的启示,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优化赛事治理内外部环境、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明确政府赛事治理权责边界、建立政府与社会双向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治理保障和针对赛事类型选择不同治理手段等6条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优化策略。
康雯嘉[5](2021)在《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文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剧烈变迁。城市基层社会运行机制的转换,以及基层善治何以可能是社会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改革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国家在改革调适传统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式管理体系的同时,逐渐实现重心下移,向以“街居体系”为中轴,多元主体纵横嵌入的“重层性”治理格局演化。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弥合国家与社会间结构性张力,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实为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理论旨归。本研究运用社会学研究的质性方法,对C市N区多个街道展开持续深度的田野调查,结合社会学理论话语与实证资料,将伴随新时期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而生成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界定为“嵌合式治理”。质言之,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是指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在“街居复合性主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两委)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等)之间,通过彼此持续密切的嵌入和互动,生成的一种立体交叉、相互形塑的关系构型和协同合作的治理模式。它突破了国家单统的“条线”式治理传统,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以“公+共”为特质的本土新公共性营造。研究发现,将研究视野限囿于社区微观场域,难以解释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运作逻辑。实际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展受到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的深刻形塑,因而本文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视域转向对街居复合结构的整体观照。本文以“嵌合式治理”为研究框架,重点研讨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理论命题,并以系统性的实证研究,丰富“嵌合式治理”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维度。本文将“嵌合式治理”的研究置于我国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换与街道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实证方法对嵌合式治理,及其所内含的嵌合关系的建立、嵌合结构与运行机制、嵌合内蕴动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展开整体性研究。其一,嵌合关系的建立研究。从嵌合关系的建立机制上看,街居主体与多元社会力量嵌合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多种基本条件,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研究发现嵌合关系的建立依循不同路径展开,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街道搭建嵌合平台构成了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可见,嵌合关系的建立主要由基层治理行政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所主导,但此并非力图构造国家对社会的吸纳、收编和控制关系,而是以政社互嵌与合作为价值导向的。其实质是在由国家主导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基层社会活力的“复兴”与“再造”。其二,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研究。嵌合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在治理体系中结构关系搭建和行动关系运转的一种机制提炼。本文依托“结构——行动”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资源,对嵌合治理的场域关系及其动态运行机制展开研讨。广泛嵌入于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不同类型社会力量,与街居主体嵌合而成的治理结构与实践形态存在极其复杂的面向,需要我们针对性辨析。本研究发现,展开于城市基层社会领域的嵌合式治理在结构与行动上是相互形塑、耦合、协变的,政社的关系结构影响国家与社会的行动选择与进展,政社治理行动不断突破既有限域,拓展出政社嵌合的新式结构。一言以蔽之,嵌合式治理既更新、构建了社会,也更新、构建了国家。其三,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研究。以行政权威和资源作为动力机制构造基层治理嵌合结构并展开治理行动,仍存在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将政党维度带入嵌合治理动力结构中加以分析。党组织在中国社会系统中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枢性作用,它能够将基层区域内多元主体和资源激活调动起来,使之参与到服务群众的结构体系当中。在街道改革的背景下,以街道党工委协同社区党委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构型与运行机制,政党的组织嵌入、体制吸纳、政治资源、价值引领成为嵌合治理的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的内蕴动力。其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研究。常态的嵌合式治理机制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危机时,难以“一键切换”至新式形态并对问题予以妥善破解,因而探寻应急状态下的非常态嵌合治理逻辑及其行动是嵌合治理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冠疫情爆发与基层抗疫展开的非常时期,街居主体采取应急动员的方式将大量居民吸纳进疫情防控体系,构筑起应急状态下的嵌合治理机制。非常态的嵌合治理不是在原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生长和镶嵌其中的机制创新。我们需要努力建构起常态与非常态嵌合治理机制间的关联性和转换方式,形成顺应基层社会运行逻辑的新常态化嵌合治理机制。文章认为,与行政吸纳、依附合作等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概念不同,以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为旨归的嵌合式治理的重要价值在于,国家与社会在持续互嵌、协动、形塑的过程中“磨合”出更加有助于治理行动开展的政社关系结构,而此结构又将进一步促进治理行动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街居与多元社会力量在彼此嵌入的基础上,耦合而成了一个全新的“治理嵌合体”,其超越了嵌入主体治理权力、资源、功能的简单相加与复合,生产出新的治理和服务功能。质言之,嵌合式治理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的理论思路和实践方向。但我们仍需注意,嵌合式治理仅是开其端绪,仍处于复杂的调适过程,并呈现出一些局限,如外部社会主体的嵌入,可能造成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街道主导嵌合关系的建立并深度调控嵌合行动,会挤压社会自主运作空间,并造成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商业性变量的引入存在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的风险;常态性与非常态性嵌合治理机制面临衔接和转换的复杂难题,等。这需要我们持续不懈地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公共性”,并赋予嵌合治理新意涵、演展其新形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静[6](2021)在《“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向深水区迈进,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重要的切入口和突破口,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改变的攻坚战。2017年1月,江西省出台《支持赣江新区发展的措施》,授予赣江新区享有扩大企业登记管辖权、准予企业名称专属权等8项权限,并支持赣江新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随后,赣江新区不断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一照含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登记全程电子化和注销便利化等一系列改革,打造更具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打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松绑减负。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以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在综述了国内外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服务型政府理论和市场准入理论为理论依据,综合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比较分析法,从研究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效果入手,主要从改革认知度、改革便利度、网上办理情况、改革宣传力度、窗口登记人员的素质和群众满意度这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发现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存在以下问题:群众政策认知度不足、行政审批事项繁杂、虚假注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监管力量不足、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并对其具体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家级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如浦东新区的主要经验表现为:创新登记方式、优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创新监管模式;西咸新区的主要经验表现为:创新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和优化监管机制。在比较和分析中总结对赣江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启示:要减少政府的干预,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最后,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希望赣江新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事主体规范经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商事制度监督机制,促进公平公正;优化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众满意度,以此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申戬[7](2021)在《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新业态,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打车简便化,对推进行业结构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有重要作用,同时,大量私家车涌入市场,盘活了车辆闲置资源。但网约车给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安全与违法、道路拥堵、环境污染、巨头垄断以及对传统行业造成冲击等诸多社会问题,加之发展初期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盲目扩张,给政府监管造成了巨大压力。本文分析昆明市网约车现状,深入剖析政府规制面临的重点和难点,运用共享经济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借鉴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经验与启示,提出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优化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应狠抓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民生实事、提升科技监管、推进合规化进程,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广利用新能源网约车,保障乘客安全,助推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构建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多元化、差异化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互联网+客运”出租汽车新模式,重塑“互联网+大数据+交通监管”新格局,促进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我国其他地方政府网约车政策制定提供经验借鉴。
汪志海[8](2021)在《证券集体诉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应对》文中提出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设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允许投资者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原则参与诉讼,50名以上投资者可依法授权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提起民事诉讼,这是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建设上取得的新突破。通过思考和分析揭示出该项制度设计将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为业务发展蓄积更多源头活水,但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民事侵权诉讼风险,进而提出针对风险挑战注册会计师行业需采取的应对措施。
于海鹏[9](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提出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刘洋[10](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二、围绕深化改革开展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围绕深化改革开展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论文提纲范文)
(2)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5 研究对象、方法与思路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思路 |
1.6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6.3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竞技体育 |
2.1.2 模式 |
2.1.3 发展模式 |
2.1.4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 |
2.2 自组织理论基础 |
2.2.1 自组织理论概述 |
2.2.2 耗散结构理论 |
2.2.3 协同学理论 |
3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演进历程、现实问题与转型方向 |
3.1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演进历程 |
3.1.1 集权提高阶段(1949-1978 年) |
3.1.2 集权赶超阶段(1979-1991 年) |
3.1.3 有限分权赶超阶段(1992-2011 年) |
3.1.4 转型探索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现实问题 |
3.2.1 发展成就 |
3.2.2 现实问题 |
3.3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转型方向 |
3.3.1 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 |
3.3.2 向自组织发展方向转型 |
3.3.3 向多主体协同方向转型 |
4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观 |
4.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论 |
4.1.1 追求运动员的全面充分发展 |
4.1.2 追求多元利益均衡发展 |
4.1.3 追求可持续内生动力 |
4.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论 |
4.2.1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是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
4.2.2 高质量发展是建设“大而强”竞技体育的实践活动 |
4.2.3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是提升“体育强则国家强”反哺效应的实践活动 |
4.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论 |
4.3.1 竞技体育自组织发展方式 |
4.3.2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
4.3.3 创新发展 |
5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 |
5.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确立依据 |
5.1.1 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 |
5.1.2 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要求 |
5.1.3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目标演化的逻辑要求 |
5.1.4 世界体坛发展格局的竞争要求 |
5.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
5.2.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整体目标 |
5.2.2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分层目标 |
5.2.3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可观测目标 |
6 耗散结构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条件研究 |
6.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自组织条件 |
6.1.1 竞技体育形成全面双向开放的耗散系统 |
6.1.2 竞技体育系统要远离平衡态 |
6.1.3 竞技体育系统要发挥非线性相干效应 |
6.1.4 竞技体育要抓住系统涨落契机 |
6.2 耗散结构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Brusselator模型 |
6.2.1 Brusselator模型的构成 |
6.2.2 我国竞技体育Brusselator动力学模型的转译 |
6.2.3 我国竞技体育Brusselator动力学模型分析 |
6.2.4 我国竞技体育系统形成耗散结构的动力学判断 |
7 协同学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研究 |
7.1 竞争与协同: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
7.1.1 竞争是推动竞技体育非平衡发展的力量 |
7.1.2 协同是推动竞技体育有序发展的力量 |
7.1.3 竞技体育系统中竞争与协同的相互作用 |
7.2 协同学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序参量 |
7.2.1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快变量与慢变量 |
7.2.2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序参量的识别与确定 |
7.2.3 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融合度的内涵 |
7.2.4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序参量的演化 |
7.3 序参量役使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
7.3.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因素 |
7.3.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
7.3.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役使动力机制 |
8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拟仿真 |
8.1 建模目的与系统边界 |
8.1.1 建模目的 |
8.1.2 建模原则 |
8.1.3 竞技体育系统动力学模型的边界 |
8.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
8.2.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因果回路图 |
8.2.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存量流量图 |
8.2.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方程 |
8.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模拟仿真 |
8.3.1 数据来源与确定 |
8.3.2 竞技体育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检测 |
8.3.3 基于仿真结果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分析 |
8.3.3.1 发展模式Ⅰ:原有发展模式 |
8.3.3.2 发展模式 2: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并行发展模式 |
8.3.3.3 发展模式 3:自身造血发展模式 |
8.3.3.4 发展模式 4:专业体育与职业体育协同发展模式 |
8.3.3.5 发展模式 5:科技支撑发展模式 |
8.3.3.6 模式对比与分析 |
9 研究结论、建议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建议 |
9.2.1 竞技体育要树立高质量发展观,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潮流 |
9.2.2 举国体制要加快融合市场机制,走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之路 |
9.2.3 切实壮大职业体育,搞活竞技体育表演市场 |
9.2.4 实现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的协同发展 |
9.2.5 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 |
9.2.6 提高竞技体育系统的创新驱动能力 |
9.2.7 发挥体育科技攻关与服务的杠杆作用 |
9.3 研究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习经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及价值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研究意义和应用价值 |
1.2 文献综述 |
1.2.1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 |
1.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 |
2.1.1 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 |
2.1.2 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理论 |
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1 利益相关者 |
2.2.2 利益相关者的划分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1 信息不对称 |
2.3.2 信息不对称的负效应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信号传递理论 |
2.4.1 信号传递理论内涵 |
2.4.2 信号传递影响因素 |
第3章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
3.1 格力电器概况 |
3.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 |
3.3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 |
3.3.1 关于本报告、目录、前言 |
3.3.2 报告主体部分 |
3.3.3 报告后记部分 |
3.4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状况分析 |
3.4.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报告主体部分纵向分析(2010-2019) |
3.4.2 格力电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G4 标准对比 |
3.4.3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报告行业横向分析 |
第4章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之处及原因分析 |
4.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之处 |
4.1.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披露形式不足之处 |
4.1.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足之处 |
4.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之处原因分析 |
4.2.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内部原因分析 |
4.2.2 格力电器社会信息披露问题的外部原因分析 |
第5章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善措施 |
5.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改善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
5.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善措施 |
5.2.1 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改善 |
5.2.2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保障措施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4)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步入新时代:广大民众对群众性体育赛事需求增加 |
1.2.2 面对新环境: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迎来机遇与挑战 |
1.2.3 治理新格局: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内在驱动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方法论 |
1.5.2 具体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创新 |
1.6.2 研究视角创新 |
2 研究综述 |
2.1 文献综述 |
2.1.1 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相关研究 |
2.1.2 治理的相关研究 |
2.1.3 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 |
2.1.4 协同治理模型构建相关研究 |
2.1.5 研究述评 |
2.2 核心概念 |
2.2.1 群众性体育赛事 |
2.2.2 协同 |
2.2.3 治理 |
2.2.4 治理机制 |
2.2.5 理论模型 |
3 理论基础 |
3.1 协同治理理论 |
3.1.1 协同治理的概念 |
3.1.2 协同治理的内涵 |
3.1.3 协同治理的本土化 |
3.1.4 协同治理的实践应用 |
3.2 其它相关的理论 |
3.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2.2 协同优势理论 |
3.2.3 资源依赖理论 |
3.2.4 委托代理理论 |
4 社会治理视角下新中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历程回顾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历史阶段划分 |
4.1.1 起步与曲折阶段(1949—1965):政府一元化管理 |
4.1.2 停滞与异化阶段(1966—1976):深受“文革”运动影响 |
4.1.3 恢复与转型阶段(1977—1992):政社合作关系形成 |
4.1.4 协作与探索阶段(1993—2012):多元治理萌芽 |
4.1.5 协同与完善阶段(2013—):多元治理格局逐渐形成 |
4.2 新中国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演变特征 |
4.2.1 赛事宗旨:从“为国”到“为民” |
4.2.2 办赛主体:从一元到多元 |
4.2.3 管理手段:从行政到综合 |
4.2.4 赛事效益:从“输血”到“造血” |
4.2.5 办赛空间:从封闭到开放 |
5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现实审视 |
5.1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缘起 |
5.1.1 制度改革:群众性体育赛事数量增加与各种问题并存 |
5.1.2 赛事治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客观要求 |
5.1.3 改革转型:传统的赛事管理路径出现“政府失灵” |
5.1.4 多元融合:协同治理主体互动关系亟待理顺 |
5.1.5 产业驱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内在需求 |
5.2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体 |
5.2.1 政府:监管服务与部门协调 |
5.2.2 市场:资源配置与经费扩充 |
5.2.3 社会:公益服务与技术支持 |
5.2.4 个人:民众参与与资源整合 |
5.3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政策 |
5.3.1 国家层面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政策梳理 |
5.3.2 地方层面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政策梳理 |
5.3.3 基于公共政策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特征分析 |
5.4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困境 |
5.4.1 政府与社会地位失衡 |
5.4.2 政府部门权责模糊 |
5.4.3 多元主体利益冲突 |
5.4.4 治理过程协同不足 |
6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构建 |
6.1 理论模型构建研究设计 |
6.1.1 方法选择 |
6.1.2 样本选取 |
6.1.3 分析工具 |
6.2 理论模型构建过程 |
6.2.1 产生研究问题 |
6.2.2 资料收集 |
6.2.3 资料分析——实质性编码 |
6.2.4 理论建构——理论性编码 |
6.2.5 理论应用 |
6.3 理论模型阐释 |
6.3.1 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整体性阐释 |
6.3.2 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核心要素阐释 |
6.4 关于理论模型严谨性的说明 |
7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案例验证 |
7.1 案例研究设计 |
7.1.1 案例验证思路 |
7.1.2 资料来源与收集 |
7.2 验证案例介绍 |
7.2.1 案例一: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 |
7.2.2 案例二:陈仓区周末篮球联赛 |
7.3 理论模型案例验证 |
7.3.1 办赛环境 |
7.3.2 办赛主体 |
7.3.3 参与动因 |
7.3.4 协同引擎 |
7.3.5 互动行为 |
7.3.6 协同结果 |
7.4 案例验证结果与启示 |
8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优化策略 |
8.1 双管齐下:优化赛事治理内外部环境 |
8.2 政社共治: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
8.3 定权定责:明确政府赛事治理权责边界 |
8.4 互监互督:建立政府与社会双向监督机制 |
8.5 软硬兼施:加强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治理保障 |
8.6 精准施策:针对赛事类型选择不同治理手段 |
9 研究结论、局限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体育赛事管理部门访谈提纲 |
附件2: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体访谈提纲 |
附录3:调研照片 |
附录4:调研访谈内容节选 |
附录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1.1 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宏观转向 |
1.1.2 论域及框架锚定 |
1.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2 文献述评 |
1.2.1 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街道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
1.2.3 嵌入与互嵌的相关问题研究 |
1.2.4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进路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其理论视角 |
1.3.1 “嵌合”概念和理论的追索 |
1.3.2 “嵌合式治理”的界定 |
1.3.3 理论比较视野中的“嵌合式治理” |
1.4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资料来源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制度变迁 |
2.1 单位制时期:主辅并行的条线式治理结构 |
2.1.1 主线:国家——单位——个人 |
2.1.2 辅线:国家——街居——个人 |
2.1.3 主辅并行式条线结构的制度后果 |
2.2 改革开放至九十年代末:街居治理条线核心化 |
2.2.1 “主线”的弱化 |
2.2.2 “辅线”的核心化 |
2.2.3 城市基层治理“辅线核心化”的实质与限度 |
2.3 新时期街道改革主要模式与分析 |
2.3.1 撤销街道办的初步尝试及其评价 |
2.3.2 治理重心下移与街道服务管理多重改革探索 |
2.3.3 治理视域下街道改革的总体趋向 |
2.4 C市N区的街道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
2.4.1 C市N区街道改革的地域性变量及其制约 |
2.4.2 嵌合式治理:C市N区街道改革主导面向 |
第3章 基层治理嵌合关系的建立 |
3.1 嵌合关系建立的条件 |
3.1.1 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 |
3.1.2 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 |
3.1.3 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 |
3.1.4 非对等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 |
3.2 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 |
3.2.1 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 |
3.2.2 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 |
3.2.3 街道搭建嵌合平台 |
3.3 嵌合关系建立的实证分析 |
3.3.1 嵌合关系的载体铺设 |
3.3.2 委托枢纽型组织联结嵌合关系 |
3.3.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中的嵌合关系 |
3.3.4 建立“治理嵌合体”争取上级政府资源 |
3.4 嵌合关系建立的逻辑及其限制 |
3.4.1 面向“治理共同体”的嵌合结构功能 |
3.4.2 嵌合关系建立的社区“被动化”及其吊诡 |
3.4.3 非竞争性购买关系的建立及其变异 |
第4章 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 |
4.1 嵌合治理的“结构——行动”范式 |
4.1.1 “结构——行动”理论分析视角 |
4.1.2 “结构——行动”范式的嵌合治理研究适用性 |
4.2 治理嵌合体构塑及其行动的实证展开 |
4.2.1 案例呈现与治理嵌合体的构塑 |
4.2.2 社区服务的三重空间嵌合 |
4.2.3 常态服务与项目制叠加的嵌合行动 |
4.2.4 疫情防控与线上服务转移 |
4.3 嵌合治理结构与行动的分析讨论 |
4.3.1 治理结构与行动的相互形塑与良性互构 |
4.3.2 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 |
4.3.3 商业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 |
4.3.4 街道主导下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 |
第5章 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 |
5.1 嵌合治理的动力结构分析 |
5.1.1 国家——社会的复合动力结构及其局限 |
5.1.2 以“政党维度”分析嵌合治理动力结构 |
5.2 以政党力量为内核的嵌合治理动力 |
5.2.1 典型单位制转型与社区衰败 |
5.2.2 街道行政主导的旧城改造及其限度 |
5.2.3 以政党资源为内蕴动力的嵌合治理 |
5.3 政党组织社会的理论思索 |
5.3.1 街居党组织促动嵌合治理的何以可能 |
5.3.2 以街道作为嵌合治理运作单位的恰切性 |
5.3.3 党建引领嵌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 |
第6章 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 |
6.1 社会动员的理论谱系与中国动员传统 |
6.1.1 社会动员理论回溯及其界定 |
6.1.2 我国社会动员传统与应急动员 |
6.2 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动员式嵌合机制 |
6.2.1 社区网格化治理逻辑与局限 |
6.2.2 社区网格的非常态治理与联动 |
6.2.3 应急动员式嵌合治理的实质与超越 |
6.3 街道主导性应急动员的限度与进路 |
6.3.1 应急动员倒逼行政力强化 |
6.3.2 基层“政绩竞赛”与嵌合悬浮化 |
6.3.3 超越网格联动机制的全能化迷思 |
6.3.4 应急动员的嵌合治理向常态化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7.1 嵌合式治理与基层社会“新公共性”营造 |
7.2 社会互构论视域下的嵌合式治理及其评价 |
7.2.1 嵌合式治理的多维性与联通性 |
7.2.2 基层社会治理的街道定位与功能再探讨 |
7.2.3 对嵌合式治理双向性与非均衡性的体认 |
7.3 城市基层社会走向“善治”的路径探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放管服”改革 |
2.1.2 国家级新区 |
2.1.3 商事登记制度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2 市场准入理论 |
第3章 “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
3.1 赣江新区“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措施 |
3.1.1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
3.1.2 开展流程优化再造 |
3.1.3 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监督 |
3.2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现状 |
3.2.1 取消预先核准变自主申报 |
3.2.2 从“多证合一”到“一照含证” |
3.2.3 注册资本方式由实缴转变为认缴制 |
3.2.4 登记流程全程电子化 |
3.2.5 注销程序优化 |
3.3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效果分析 |
3.3.1 问卷调查与访谈实施情况 |
3.3.2 调查结果分析 |
第4章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
4.1.1 群众对政策认知度不足 |
4.1.2 行政审批事项繁杂 |
4.1.3 虚假注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
4.1.4 市场监管力量不足 |
4.1.5 信息平台建设滞后 |
4.2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 |
4.2.2 审批流程和机制不够精简 |
4.2.3 企业信用意识淡薄 |
4.2.4 监管理念和方式转变不到位 |
4.2.5 信息平台建设欠完善 |
第5章 国家级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经验借鉴 |
5.1 上海浦东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经验 |
5.1.1 创新登记方式 |
5.1.2 优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 |
5.1.3 创新监管模式 |
5.2 陕西西咸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经验 |
5.2.1 创新申报审批制度 |
5.2.2 加强平台建设 |
5.2.3 优化监管机制 |
5.3 对赣江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启示 |
5.3.1 减少政府的干预 |
5.3.2 加强政务平台建设 |
5.3.3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制度 |
第6章 赣江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事主体规范经营 |
6.1.1 加大商事登记改革解读力度 |
6.1.2 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
6.2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
6.2.1 创新实行内部流转实现并联审批 |
6.2.2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 |
6.3 完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
6.3.1 完善商事登记相关管理体系 |
6.3.2 科学制定规则 |
6.4 健全商事制度监督机制,促进公平公正 |
6.4.1 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
6.4.2 构建高效的协同监管体系 |
6.5 优化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众满意度 |
6.5.1 提供在线交流指导服务 |
6.5.2 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手续 |
第7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问卷调查 |
附录2:访谈提纲(政府工作人员版) |
附录3:访谈提纲(现场办事人员版) |
致谢 |
(7)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及创新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共享经济 |
(一)“互联网+” |
(二)共享经济 |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顺风车 |
(一)网约车 |
(二)巡游出租车 |
(三)顺风车 |
三、政府规制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共享经济理论 |
(一)共享经济的起源 |
(二)共享经济的优势 |
(三)共享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 |
二、市场失灵理论 |
(一)外部性 |
(二)垄断 |
(三)市场失灵 |
三、政府规制理论 |
(一)公共利益理论 |
(二)规制俘获理论 |
(三)激励性规制理论 |
第二章 昆明市网约车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昆明市网约车概况 |
一、网约车新业态的出现 |
二、昆明市网约车基本情况 |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情况 |
(二)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情况 |
(三)网约车信息化建设情况 |
三、规制主体、依据及手段 |
(一)主体 |
(二)依据 |
(三)主要手段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成效分析 |
一、平台企业竞相发展,优势竞争力不断显现 |
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加强 |
三、与论环境持续改善,传统行业谋求转型升级 |
四、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积极化解行业风险 |
五、新能源推广取得突破,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 |
第三章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 |
一、平台主体责任不强,合规化进程缓慢 |
(一)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 |
(二)存在“以租代购”金融风险 |
(三)平台、车辆及驾驶员法律责任不清 |
(四)行业巨头涉嫌垄断市场 |
(五)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缓慢 |
二、政府监管能力不足,退出机制不健全 |
(一)市场准入条件存争议 |
(二)事中事后监管存在诸多困难 |
(三)联合监管机制未建立 |
(四)合规网约车平台公司退出机制操作性不强 |
(五)合规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退出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
三、新旧业态融合缓慢,冲击传统客运明显 |
(一)网约车存在价值与现实冲突问题 |
(二)新业态包容性不够 |
(三)传统客运转型升级缓慢 |
四、安全运输形势严峻,违法查处困难重重 |
(一)网约车安全及违法情况 |
(二)长距离运营网约车安全风险较大 |
(三)网约车巡游化 |
五、互联网科技运用不够,“互联网+监管”还未形成 |
(一)互联网科技运用不够 |
(二)“互联网+监管”未真正形成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原因分析 |
一、相关法律政策滞后 |
二、政府规制手段单一 |
三、传统客运行业阻力 |
四、新寡头垄断捆绑市场 |
五、新业态营运规范未建立 |
第四章 国外经验借鉴及政府规制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经验借鉴及启示 |
一、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典型模式 |
二、经验借鉴及启示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路径优化 |
一、着力推进合规进程,狠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 |
(一)加大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 |
(二)全面落实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三)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 |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完善地方政策措施 |
(一)优化营商环境 |
(二)修订完善地方政策措施 |
(三)加强网约车政府规制队伍建设 |
三、着力落实民生实事,助推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
(一)落实民生实事,完善客运服务体系 |
(二)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
四、着力提升科技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 |
(一)加快“互联网+”技术运用,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
(二)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市场环境 |
五、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主要结论及研究展望 |
一、本研究主要结论 |
二、本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8)证券集体诉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资本市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三)试点注册制改革司法保障若干意见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四)新《证券法》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方面取得的突破 |
1. 在诉讼参与方式上取得突破。 |
2. 在代表人资格方面取得突破。 |
3. 具有公益性特点,符合我国国情。 |
二、注册会计师的民事侵权责任 |
(一)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
(二)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
(三)赔偿范围和责任顺位 |
三、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新突破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
(一)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 |
(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发展蓄积更多“源头活水”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挑战 |
(一)诉讼机制的创新会使诉讼赔偿数额明显增加 |
(二)证券诉讼前置程序松动会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多 |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应对措施 |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 |
(二)重视专家属性,履行专家职责 |
1. 保持应有的注意义务。 |
2.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
(三)完善体制机制,引导健康发展 |
1. 完善内部业绩考核机制,形成业务数量与质量的良性循环。 |
2. 落实内部追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
(四)积极应诉抗辩,维护合法权益 |
1. 基于执业行为不存在违法性进行抗辩。 |
2. 基于不存在的因果关系进行抗辩。 |
3. 基于诉讼时效和其他法定事由进行抗辩。 |
(五)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
1. 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
2. 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
六、结语 |
(9)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围绕深化改革开展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J].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7)
- [2]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D]. 赵吉峰.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3]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D]. 岳智喜.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4]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研究[D]. 冯加付.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5]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D]. 康雯嘉. 吉林大学, 2021(01)
- [6]“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D]. 方静.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7]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D]. 申戬.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8]证券集体诉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应对[J]. 汪志海. 财会月刊, 2021(07)
- [9]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10]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