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权的本质与建立流转机制的条件

农民土地权的本质与建立流转机制的条件

一、农户土地权力的实质与流转机制建立的条件(论文文献综述)

蓝菁,李秋明[1](2021)在《农地流转的社会乘数效应——对乡村治理之困与农民参与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农地流转面临"内卷化"困境之下,乡村基层治理结构需要进行调整与优化,而以乡村精英为主导,由农民流转诉求形成的社会网络有益于解决农地流转治理困境,实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头寨村农户全样本数据检验发现:在社会网络作用下,农户土地转出行为存在一致的集体行动;在村委会介入促进农户土地转出的基础上,农户的集体行动让这种实施效果放大了1.11倍,显着促进了土地转出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除此之外,乡村精英对于农户转出土地,促成集体行动具有重要的动员作用。建议"以农民为中心"整合村民自治组织,以实现分权制衡的乡村治理局面;注意乡村精英的留住和培养,保障农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网络形成的内生动力;培育稳定的农民合作组织,保证社会网络的运行,以保障社会乘数作用的发挥。

李国强[2](2021)在《论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体系的构造逻辑——《民法典》背景下的解释基础》文中认为国家或集体享有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客体范围并没有被清晰界定,除非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用益物权,否则没有必要按照物权客体特定主义的要求将土地特定化。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主体在所有权层面是国家或集体,在用益物权层面表现为国家和私人(市场主体)交易格局,土地权利的主体可以是不同于传统民法典型民事主体的各种特殊存在。土地权利体系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具有最终归属功能的国家所有权或集体所有权,用益物权则在此基础上实现私益目的,表现为可以交易的真正私权。但是,土地上的用益物权关系还是具有公权力和私权交织在一起的表现,在《民法典》解释适用中,必须明确用益物权中私益的同质性和公共利益的特殊实现途径,进而依据平等观念整合土地上用益物权的体系构成。

张一晗[3](2021)在《村集体角色与土地流转秩序——两种组织化流转模式的比较》文中认为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不断凸显。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以村集体为载体的组织化流转成为推动农业转型的重要途径。皖南F县的两种组织化流转事实表明:流转方式不同,村集体的角色不同,形成的土地流转秩序也有很大的差异。在行政主导的组织化流转中,村集体扮演的是政府代理人的角色,村集体介入下流转关系发生了异化,从而造成了大户霸租、农户霸地的治理困境;而当组织化流转以村民自治的形式进行时,作为农民的联合体,村集体获得了农户的充分授权,交易双方的市场关系也得以保留,土地秩序实现了良性运转。因此,要充分认识制度安排对流转秩序的影响,防范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土地流转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保持村民自治活力和规范性的制度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做好农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张广辉,张建[4](2021)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文中研究指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有效破解"两权分离"产权制度下的权能困境,提高宅基地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其财产权能实现,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在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宅基地"三权"分别通过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使用权多元化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但面临着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难"、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过程"杂"、使用权多元化流转遇"阻"等现实困境。为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应进一步激发所有权实现动能,激活资格权潜在价值,畅通使用权流转通道。

苗绘[5](2021)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与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中央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问题。我国人多地少,人地冲突严重,仅有全球7%的耕地,却肩负着全球22%人口的粮油供应重担。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细碎化现象严重,农民耕种土地机械化程度低、土地收益低;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导致许多地方出现土地撂荒现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由此,农村迫切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是传统土地流转方式成本高、效率低,流转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而土地信托作为一种新型土地流转模式,以其稳定性、规范性、高效率规避了传统土地流转形式的缺点,能够促进农村土地高效有序流转。目前,在浙江绍兴、湖南益阳、福建沙县等地,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已经试点成功,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但在其他地区,受经济发展状况、金融业发达程度、农民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土地信托流转尚未得到推广。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以土地流转为研究对象,以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和推广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我国土地信托流转的发展现状、面临障碍及深层次原因,调研农户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意愿并进行博弈分析,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高级模式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上,本文一方面丰富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研究,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种类、功能和实践有了更全面的描述,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本文更丰富了土地信托的相关研究,对于土地信托中的信托关系有了详尽的梳理,特别是对受托人制度提出了创新的思路,拓宽了受托人的范围,增加了受托人权利和收益的分析和阐述,使得土地信托理论更加丰富。实证上,本文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研,选取来自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0多个村庄的农户1668个、全国信托机构68家开展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调查,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了对农户、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影响最大的因子,并采用Logistic模型对农户、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并构建了农户、信托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土地信托四方博弈模型,分析各方的博弈诉求和博弈策略,探寻均衡策略和均衡利益。有助于寻求效率更高的策略,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实践中,本文提出的土地信托高级模式开发和受托人制度创新,以及将社会资本引入土地流转的金融制度安排和配套服务保障机制,有助于解决目前土地信托面临的现实难题,帮助农村土地高效顺畅地流转。这不仅能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而且能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推进城镇化建设。其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可操性,在我国农村地区应用,会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文研究包括七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提出土地流转信托问题,找准研究方向。第二部分,运用农业规模经济理论、信托理论、博弈论等原理,阐明土地信托理论基础。并界定土地信托内涵、要素,阐明从试点地区向全国推广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第三部分阐述土地信托模式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阐明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现状,对既有土地信托模式的做法、特色和经验进行总结,并进行效益评价。第五部分是开展农户、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流转意愿的调查和实证分析。先运用交叉分析法分析影响信托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因素;再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信托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最大的因子。之后用二元、多元Logistic模型对重要因素影响信托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结果进行实证检验。第六部分是分析土地流转信托主体的博弈诉求和博弈策略,构建政府、农户、信托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方博弈模型,并运用该模型对试点地区土地信托模式的效益进行检验。第七部分是创新提出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高级模式,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机制。本文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一是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研。选取来自30个省1000个村庄的农户1668个进行农户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调查,同时选取来自全国的信托机构68家为样本进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调查。分别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了农户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的最大影响因子,并用二元和多元Logistic模型对因子影响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进行了实证分析。二是运用博弈分析法,构建了政府、农户、信托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方博弈模型,分析了博弈主体的诉求和博弈策略,阐明四方博弈主体的冲突和解决机制。以便寻求更高效率的土地信托流转对策,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三是用SWOT方法分析多种土地信托模式的优缺点,面临机遇和挑战。四是用案例分析法考察试点地区土地信托模式的做法、特色、经验和效益。本文创新点在于:(1)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本文将信托和土地流转结合起来,研究我国土地流转信托问题。构建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托机构、政府土地信托四方博弈模型。并运用四方博弈模型分析各主体的博弈决策和博弈冲突,寻求利益均衡点,使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行为选择达到“纳什均衡”。(2)创新提出土地集合信托高级模式,包括农地整合开发型和农业产业链型土地集合信托模式。一方面,高级模式中提出增设具有专业财富管理能力的农村金融机构为受托人、并设立土地信托银行来完善土地信托的主体,拓宽受托人范围、构建运营及盈利模式;一方面,高级模式中提出土地信托流转的融资模式,推进土地资本化。探索将金融资本引入土地信托流转的流程,并构建配套的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支持模式;(3)构建“六位一体”的土地信托运行机制,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完善政府激励机制、市场营销机制、金融支持机制、中介服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以便推进农村土地集合信托高级模式在我国的推广和运用。本文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种类、功能和实践有了更全面的描述,对土地信托受托人资质范围的界定提出了创新思路,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信托理论。本文提出农地整合开发型和农业产业链型集合信托高级模式、将金融资本引入土地流转过程,并构建配套的法律和金融等服务保障机制,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土地信托流转面临的现实难题,帮助农村土地高效有序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曲纵翔,董柯欣[6](2021)在《认知观念与制度语境:制度变迁的建构制度主义二阶解构——以农地产权“三权分置”改革为例》文中认为建构制度主义认为,源自既有制度语境的认知观念赋予行动阐释意义并影响行动者的选择,制度输出的秩序由行动者的实践加以建构。认知观念和制度语境作为二阶动力促成制度变迁。农地产权制度作为农村社会秩序的基础,其变迁历程反映了国家对不同时期社会结构变化的回应。本文以"三权分置"改革为例,探索该过程中的社会观念更新与广泛的实践行动。权能分离是农地产权"三权分置"变革最鲜明的表征,这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下的人地关系及城乡关系等变化有直接关联。同时,社会转型带来的观念重构和互动则是串联起制度语境变化和制度变迁的关键中介。

王成,徐爽[7](2021)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及使用权资本化路径》文中研究说明"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打破旧有宅基地制度壁垒,并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战略互为起承,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有助于盘活乡村沉睡资产;在"三权分置"制度逻辑下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是加速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提升乡村聚落功能和实现乡村多元主体利益共享的重要手段。本文运用时间序列法梳理了宅基地改革阶段与产权细分过程,明晰宅基地属性外延,分析宅基地资源资产化与资产资本化的内在机制;从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缘起和内涵解析、制度的外部环境、制度的多元主体和制度的绩效4个维度,解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逻辑;梳理"三权分置"制度下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的选择逻辑和现实困境,提出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本化路径。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本化需要匹配不同地域乡村的不同发展阶段,才能真正提升农村社会经济效益与发展活力。

巩慧臻[8](2021)在《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表现、原因及矫正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夏德帮[9](2021)在《夏村社会治理制度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与20年前甚至10年前相比,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状况都有了明显的不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水平的提高,现在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但同时我国仍有接近百分之四十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的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是现今农村需要去解决的现实问题。虽然城乡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但是在欠发达省份这一比例应该是有所不同的,这部分区域的农村,宗族自治是传统中国村落社会的常态,宗族的权力来源实质是农民的宗族认同意识,可以说在这些地区的中国乡村依然是一个现代性与传统性并存的社会,即以国家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表现形式的正式制度和以风俗习惯、村规民约、人情规则等表现形式的非正式制度。而对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互动关系的正确处理,将是保证未来乡村社会治理“实质有效”的关键所在。本研究是从分析制度的视角切入,寻找夏村社会治理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形成,性质,关系等来看制度对社会人行为逻辑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又将如何改变乡村社会治理实际效果的。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夏村的基本概况,了解其地理位置、风土人情、乡村面貌、社会经济等在历史的发展中经历了如何的成长与磨难;第二章的内容致力于介绍夏村社会中的正式制度,包括其权力来源和价值理念、制度类型与执行方式、历史发展与权威结构,通过这些内容的阐述,可以初步的了解由国家层面颁布的,带有强制性实施性质的正式制度是如何在夏村社会实现其运作的以及遇到了哪些阻碍;第三章的关注点在于夏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包括其权力来源和价值理念、制度类型与执行方式、历史发展与权威结构,通过这些内容的阐述,可以初步的判断这些土生土长的,潜移默化的,内化于村民心中的意识形态、道德观念、价值理念、风俗习惯等是如何对夏村村民的思维方式、行为逻辑,做事风格产生影响的。第四章的内容是本论文的核心章节,本章的内容是通过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三种互动关系形式在乡村社会治理这一场域下是如何运作的,以便于读者能深切的感受到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中,由于有这样两种即统一又对立的制度存在,现在的乡村社会治理是多么的曲折与艰辛。笔者认为,基于对美好生活向往这一根本利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融合和互补的关系是主流,冲突关系也仅仅是治理过程中,基于治理水平、沟通方式、发展水平不充分而产生的矛盾,随着国家经济、社会水平的发展、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老百姓文化教育水平、生活水平的提升这一问题会得到根本解决。从管理上讲,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管理仍然需要非正式制度的弥补,而这也可以说在一定时期内二者和谐共存的状态会一直持续,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也会在曲折中稳步前进,未来的方向是光明的。

余练,袁明宝[10](2021)在《农地流转、资源重构与谋地型乡村精英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经济学认为,农地流转是资源优化配置,农民收入增加的过程。不过,在农地流转过程中,资源开始重构,农民利益并没有得到保护。资本精英、权力精英和社会精英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农利资源分配中,抢占自上而下输入的农利增量资源,成为新时期攫取农地利益的谋地型乡村精英。伴随着作为最低社会保障的农地逐渐演化为可以交易的商品,原本均分的公平原则和生存原则被先占原则、强力原则和资本占有原则替代,依附在农地上的阶层关系开始重构。资本牟利型、权力攫取型和市场依附型的乡村精英通过手中资本量的多少、权力的大小和关系的远近,占有国家带来的增量资源。在资源输入过程中,他们形成分利秩序,构成农地流转中的精英俘获现象。

二、农户土地权力的实质与流转机制建立的条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户土地权力的实质与流转机制建立的条件(论文提纲范文)

(1)农地流转的社会乘数效应——对乡村治理之困与农民参与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 引言
二、理论分析
    (一)农民参与:制衡力量的形成逻辑
    (二)社会网络运行:集体行动的促成
三、数据来源、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一)数据来源
    (二)变量选择及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
        2.解释变量
        3.控制变量
    (三)农户土地转出的集体行动检验模型
        1. 社会互动矩阵设定
        2.乡村精英的识别
        3. 行为趋同性检验
    (四)社会网络效应及社会乘数的测度
        1. 农地流转的社会网络效应
        2. 农地流转社会乘数的测度
    (五)社会网络中心性模型
四、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一)农户土地转出集体行动识别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1. 对集体行动存在性的检验
        2. 社会网络效应及乘数作用
        3. 其他控制变量
    (二)社会网络中心性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以农民为中心”整合村民自治组织。
    第二,注意留住和培养乡村精英。
    第三,培育稳定的农民合作组织,保证社会网络的运行。

(2)论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体系的构造逻辑——《民法典》背景下的解释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一、土地等自然资源作为物权客体的非特定性——公有制经济基础对物权客体界定的影响
    (一)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所有权客体实质上非特定
    (二)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对物权客体界定的影响
二、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主体异化于典型民事主体
    (一)权利主体之间的实质差异影响土地权利的类型区分
    (二)国家、集体不能纳入传统民法的权利主体逻辑
    (三)国家、集体所具有的不同于私人的特殊主体属性
三、在用益物权层面实现土地上权利的平等保护
    (一)以平等观念解释土地用益物权的设立
        第一,明确土地用途管制和私益保护的关系。
        第二,实现“同地、同权、同价”。(50)
    (二)土地用益物权以实现私益为目的
    (三)土地用益物权实现权利平等的特殊表现
四、土地用益物权的私益同质性解释
    (一) “三权分置”政策指引下的多级农地用益物权
    (二)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具有管制内容的区分
    (三)明确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功能界限
    (四)摈弃与现有土地用益物权体系不协调的“土地发展权”等概念
结语

(3)村集体角色与土地流转秩序——两种组织化流转模式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F县土地流转的实践
三、行政主导的组织化流转:被动卷入与秩序失范
    (一)行政化流转的表现
        1.流转行动的强制。
        2.流转主体的指定。
        3.流转形式的固化。
        4.流转价格的刚性。
    (二)行政主导下流转关系的异化
        1.村集体与农户:
        2.小农户与大户:
    (三)行政主导下的流转秩序失范
        1.大户霸租下的治理无力。
        2.小农户霸地下的无限责任。
四、村民自治下的组织化流转:风险共担与良性运转
    (一)村民自治下流转模式的转换
        1.流转行动:
        2.流转主体:
        3.流转形式:
        4.流转租金:
    (二)村民自治下流转风险的解决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论文提纲范文)

一、相关文献综述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机制分析
    (一)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机制
        1. 闲置宅基地转变用途直接入市机制
        2. 闲置宅基地自主或合作开发机制
        3. 利用宅基地收益做大做强集体经济机制
    (二)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机制
        1. 宅基地资格权置换住房或货币补偿机制
        2. 宅基地资格权有偿调剂机制
        3. 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
    (三)使用权:多元化流转机制
        1. 使用权自身价值增值机制
        2. 使用权流转的产业融合机制
        3. 使用权流转的要素集聚机制
        4. 使用权流转的金融化机制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困境
    (一)所有权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困境:所有权虚位权能实现“难”
        1. 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动力不足
        2. 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有限
        3. 传统农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困难
        4. 规范的收益分配及监督机制缺位
    (二)资格权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困境:资格权潜在价值显化过程“杂”
        1. 资格权的认定困境
        2. 有偿退出资金来源渠道有限与退出补偿标准过低
        3. 宅基地退出存在潜在风险
    (三)使用权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困境:使用权多元化流转遇“阻”
        1. 流转受让主体及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
        2. 农村产业发展出现同质化与缺乏可持续性
        3. 使用权流转期限存在不确定性
        4. 宅基地抵押贷款融资能力受限
四、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政策建议
    (一)激发所有权实现动能
        1. 激活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动力
        2. 加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队伍建设
        3. 村集体内部成员自主盘活宅基地
        4. 完善收益分配及监督机制
    (二)激活资格权潜在价值
        1. 制定法律准则规范宅基地资格权认定
        2. 多措并举拓展宅基地退出资金来源
        3. 推进配套改革,维护弱势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畅通使用权流转通道
        1. 规范使用权流转秩序,扩大流转半径
        2. 建立农村产业项目库,发展特色优质产业
        3.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使用权流转期限
        4. 破除机制障碍,提升使用权抵押贷款能力

(5)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1.5 主要研究内容
    1.6 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理论基础
    2.1 农村土地信托的内涵和要素
    2.2 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理论基础
    2.3 我国农村地区推广土地流转信托的必要性
    2.4 我国农村地区推广土地流转信托的可行性
第三章 发达国家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经验借鉴
    3.1 美国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做法及成效
    3.2 日本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做法及成效
    3.3 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国际经验
第四章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发展现状及模式分析
    4.1 中国土地资源及土地流转现状
    4.2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发展现状
    4.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分析
第五章 信托主体参与土地流转信托意愿实证分析
    5.1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信托意愿实证分析
    5.2 信托机构参与土地流转信托意愿实证分析
第六章 土地流转信托中四方博弈模型构建
    6.1 土地流转信托中的博弈主体及博弈策略
    6.2 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方博弈模型
    6.3 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信托机构三方博弈模型
    6.4 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托机构与政府四方博弈模型
第七章 中国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模式创新及机制构建
    7.1 中国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模式创新
    7.2 中国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机制构建
第八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1 农户参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意愿调查
    2 信托机构参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意愿调查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6)认知观念与制度语境:制度变迁的建构制度主义二阶解构——以农地产权“三权分置”改革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权属变化到权能分离:农地产权制度变迁逻辑
    (一)产权的社会运行规则隐喻
    (二)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
二、在建构制度主义中理解产权制度变迁
    (一)制度变迁的建构制度主义解释
    (二)制度行动者的构成性作用
    (三)制度变迁的二阶解构:认知观念互动与制度语境重构
三、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认知观念重构与互动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农地产权制度变迁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个体间关系转变
四、伴生于“三权分置”的制度语境要素重构
    (一)既有人地关系转变
    (二)农村基层治理结构变革
    (三)产权制度关联政策发生变化
五、“三权分置”格局的制度建构表征
    (一)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延续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分离的牵引
    (三)农地产权意涵的变化
六、结语

(7)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及使用权资本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2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历程与内涵外延
    2.1 农村宅基地制度演变
    2.2 农村宅基地内涵与属性外延
3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解释
    3.1“三权分置”制度逻辑起点:制度缘起与内涵解析
    3.2“三权分置”制度逻辑环境:外部环境支撑
        3.2.1国家城乡宏观发展战略与“三权分置”制度相互呼应且互为起承
        3.2.2不同地域乡村发展的阶段属性与“三权分置”制度的推进息息相关
        3.2.3各级政府落实与践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是保证
    3.3“三权分置”制度主体:多元主体利益均衡
        3.3.1村集体组织拥有所有权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基本前提
        3.3.2农民资格权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内在保障
        3.3.3多元主体参与使用权分配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重要推手
        3.3.4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利益均衡是盘活宅基地的内生动力
    3.4“三权分置”制度的绩效评价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关键问题与路径设计
    4.1 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内涵与目标
    4.2 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的选择逻辑
        4.2.1 提升农村社会经济效益与发展活力需要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
        4.2.2 推动多元主体利益均衡需要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
    4.3 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的现实困境
    4.4 宅基地使用权资本化路径构想
        4.4.1 以乡村地域差异为前提,显化宅基地资本属性
        4.4.2 以还权赋能为重点,构建多元主体收益共创共享机制
        4.4.3 加快打通城乡通道,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4.4.4 激活宅基地的消费功能,全面提升乡村聚落功能
5 结论和讨论
    5.1 结论
    5.2 讨论

(9)夏村社会治理制度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缘由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研究状况
        (二)文献简评
    三、概念界定
        (一)正式制度
        (二)非正式制度
        (三)社会治理
    四、理论工具
        (一)新制度主义理论
        (二)权威理论
    五、研究方法
    六、创新之处
第一章 夏村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一、夏村概况
    二、夏村社会经济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三、夏村的村庄性质与权威结构
        (一)村庄性质
        (二)权威结构
第二章 夏村社会治理中的正式制度
    一、 “正式组织”的权威来源及其价值理念
        “谁当村长”
    二、正式制度的类型及其执行方式
        (一)计划生育
        (二)土地确权
        (三)农村医保
    三、正式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一)不同时代背景下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正式文件规定下的土地确权
        (三)时代呼吁下的农村医保
第三章 夏村社会治理中的非正式制度
    一、非正式组织的权威来源及其价值理念
        “谁说了算”
    二、非正式制度的类型及其执行方式
        (一)内化于心的“男尊女卑”
        (二)由“正”转“非”的宗法制
        (三)潜移默化的“风俗习惯”
        (四)明文规定的村规民约
第四章 夏村社会治理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与治理
    一、冲突与治理
        (一)无处安放的垃圾桶
        (二)迁走的风水石
    二、融合与治理
        (一)自为的土地流转
        (二)生活的减震器
    三、互补与治理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致谢

(10)农地流转、资源重构与谋地型乡村精英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献综述:农地流转意义的多重性
二、谋地型乡村精英概念、实践原则与类型
    (一)谋地型乡村精英概念来源
    (二)谋地型乡村精英实践原则
        1.强力原则。
        2.先占原则。
        3.资本占有原则。
    (三)谋地型乡村精英的类型
三、资源重构背景下谋地型乡村精英的牟利方式
    (一)资本牟利型乡村精英及其牟利方式
        1.直接承接国家大户扶持政策和地方各种补贴。
        2.获取政治标签,享受政策性优惠和隐形福利。
        3.利用国家公共品项目投入获得土地极差地租。
    (二)权力攫取型乡村精英及其牟利方式
        1.“打包项目”:绩效合法性下县级政府的政绩冲动。
        2.“抓包项目”:乡村基层行政机构的生存策略与利益考量。
    (三)市场依附型乡村精英及其牟利方式
        1.商业下沉:代理商对个体经销商的替代与排挤。
        2.关系庇护:个体经销商中的“幸存者”。
四、分利秩序与精英俘获:谋地型乡村精英的发展后果
    (一)规则替代与分利秩序
    (二)农地流转中的精英俘获
五、总结

四、农户土地权力的实质与流转机制建立的条件(论文参考文献)

  • [1]农地流转的社会乘数效应——对乡村治理之困与农民参与的分析[J]. 蓝菁,李秋明.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论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体系的构造逻辑——《民法典》背景下的解释基础[J]. 李国强. 社会科学研究, 2021(06)
  • [3]村集体角色与土地流转秩序——两种组织化流转模式的比较[J]. 张一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 [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J]. 张广辉,张建. 改革, 2021(10)
  • [5]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与机制研究[D]. 苗绘. 河北大学, 2021
  • [6]认知观念与制度语境:制度变迁的建构制度主义二阶解构——以农地产权“三权分置”改革为例[J]. 曲纵翔,董柯欣. 中国行政管理, 2021(08)
  • [7]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及使用权资本化路径[J]. 王成,徐爽. 资源科学, 2021(07)
  • [8]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表现、原因及矫正 ——以山东省为例[D]. 巩慧臻. 山东师范大学, 2021
  • [9]夏村社会治理制度的实证研究[D]. 夏德帮.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10]农地流转、资源重构与谋地型乡村精英的发展[J]. 余练,袁明宝. 中国乡村研究,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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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权的本质与建立流转机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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