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谭肖[1](2021)在《双重股权结构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运用研究》文中指出
杜晗[2](2021)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效应研究 ——以中联重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批准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文件是十分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性,这个文件的通过意味着国家大力支持企业进行股改,并可以从多方面和多渠道实施股权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作为公司对于企业实现股权分配多元化的方法之一,又进入大众的视野。2014年6月20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上市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进入了试点工作。自颁布此文件以来,许多上市公司都开始着手准备员工持股计划,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许多上市公司的实施效果却差强人意,甚至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不良的影响。在我国众多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占比接近80%,其中进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已经超过70%,因此国有企业在未来几年内进行混改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发展趋势。在这样复杂的背景环境下,对国有上市公司如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实施的效果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选取中联重科2017年9月30日公布的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研究。首先,以国内外的相关理论为依据,先是整理了国内外有关国企混改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献,随后介绍了国企混改的概念与途径、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模式与实施方案以及现代国企混改下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依据,此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现代知识产权理论和激励理论。其次,对混改下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案例介绍,选取中联重科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概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背景环境,介绍公司2017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以及实施过程,并分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随后,本文对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效应进行分析。采用事件分析研究法,对2017年中联重科公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前后15天的短期市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进行了基于同行业对比的财务绩效分析,包括盈利能力、成长水平和行业竞争力,之后对非财务绩效进行分析,包括混改成果、股权结构、技术人才和创新能力,这些指标多方面地探讨了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效应,最后以中联重科为样本,分析混改下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机制。本文通过对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效果进行了研究,持有观点主要有:一是,员工持股计划给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短期市场效应,股价也随之走势上升,向外部的投资者和公司传递了良好的投资信息,进而也大大提升了其股东的价值;二是,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促进企业盈利水平大幅度的提升,成长水平强劲以及在行业中获得更好竞争力;三是,员工持股计划使得混改后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成果进一步巩固,股权结构得到了不断完善和优化,同时确保了骨干及相关技术人员得以留职,并不断地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最后也进一步提升了混改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四是,证实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流失国有资本,也能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并促进企业建立长期的激励机制。本文对于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或将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大型国有混改公司提供了一些实践性结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员工持股计划能够为国有混改公司提供创新思路,可以将其作为国有混改公司的一种创新方式;二是,将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激励机制,使得全体员工和公司成为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相互推动着它们的进步和发展;三是,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最后给予混改企业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相关启示:一是,要做到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充分结合国企混改政策导向;二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就要求保证拥有较为完备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三是,要制定科学的、合理的、适合本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便达到预期效果。本文主要是通过将中联重科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了我国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的关联性,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现有文献进行了扩充,同时对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理论和案例指导,也对国有企业进行混改的方式提供了创新意见。
刘雪睿[3](2021)在《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 ——基于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混合所有制是在改革开放后提出的新的经济方式,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战略投资者是国企混改中最常被采用且实施效果显着的改革方式,在混改过程中不可或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董事会决策效率低下,缺乏独立性;所有者与经营者背离,管理层激励不足缺乏动力等诸多公司治理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可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企业活力,加快创新业务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创新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研发资金的投入。本文通过研究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期望为后续混改提供新的思路,为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提供现实依据。本文选取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两家引入民资背景战略投资者的国有企业为案例。首先在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建立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创新影响机制的机理分析框架;其次对两家案例企业战略投资者的类型、数量、实力及契合度进行对比,探究战略投资者特点的不同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再次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独立性及管理层激励三个方面研究二者在公司治理改革措施上的异同点以及对后续结论的不同影响;最后从政府补助、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及专利产出四个角度研究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通过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对国有企业治理机制起到良好的改善与优化作用。(2)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改善对国有企业创新产生积极作用。(3)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和国有企业创新的作用受其自身综合实力的影响,要注重战略投资者的资质,选择资金雄厚、改革与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协同效应和资源互补的合作伙伴。本文创新点包括以下三点:(1)从研究对象上,不再选择以往境外上市银行,尝试以民营背景战略投资者为主;(2)从研究内容上,采用多案例分析,对两家案例企业战略投资者的类型、数量、实力及契合度和公司治理改革措施进行对比,探究战略投资者的特点和公司治理改革措施的不同对结论的影响差异;(3)从研究体系上,不再着重于一者单独研究,尝试将战略投资者、公司治理和企业创新纳入一个研究体系,探究其内在联系。
殷书建[4](2021)在《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再次明确指出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分类分层推进国企混改。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可以预见的是,此后几年国企混改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国企混改并非新鲜事物,它是过往国企改革的延伸,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和政府对国企改革方向的新判断。随着国企混改的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若干配套文件,形成了所谓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根据知本咨询国企改革研究院统计,截至2020年8月,中央各部委出台的相关国企改革政策共有192项,涉及到国资监管、国企混改、产权管理、中长期激励、法人治理、税务政策等方面,各省出台地方国企的改革政策达到1488项。中央乃至地方出台的各式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国企混改规范进行,然而,相较于法治引领,政策推进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起伏性,欲想新一轮国企改革通过混改的方式取得预期成效,法治的引领与保障必不可缺,这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于法有据改革精神正相契合。新阶段,如何“混好资本”,顺利引入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以及“改好机制”形成分权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与高效的国资监管体制,是国企混改直面的两大课题。市场化导向的分类改革背景下,作为国企混改的突破口和关键,竞争性国企混改必将直面该些课题。基于此,本文拟以竞争性国企混改为考察对象,细致梳理“混资本”过程与“改机制”之内(公司治理机制)、外(国资监管体制)部治理机制运行中所存困境,试图在政策之外运用法律这一制度工具给出解决方案,实现竞争性国企混改的法治化。第一章,主要讨论了竞争性国企混改基础理论,阐释了所有制、所有权、产权、混合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竞争性国有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相关概念,并在国内及国际两个角度分析了竞争性国企混改的必要性,同时认为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以及政策与法律双向增进的全面法治观构成了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的理论依据。第二章到第四章,通过不同视角梳理并归纳竞争性国企混改中可能存在的困境,以便提出针对性的法治建议:第二章主要梳理了“混资本”的过程困境,包括整体上市、并购重组、认购可转债、员工持股等不同“混合”模式,民间资本、集体资本、外国资本等不同“参混资本”形态以及决策审批、定价评估等“资本混合”程序;第三章从控制权、决策权、经营权以及监督权等方面梳理了“改机制”项下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第四章从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面梳理了“改机制”项下外部治理机制(国资监管体制)的运行困境。第五章,基于前文梳理的“混资本”过程困境与“改机制”运行困境,结合竞争性国企混改实际,提出了产权清晰、意思自治以及利益衡平的法治化原则,在“混资本”与“改机制”两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法治化方案,并得出了结论性建议:当前,应在吸收现有政策文件精神基础上,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竞争性国企混改促进条例》,以统筹兼顾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同时修订《公司法》,增设“国有公司”章节,对国有独资、控股以及参股公司全面调整,以监管与履行出资人职责职能分离为基础,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现“资本”与“资产”的全面规范。
夏冰[5](2020)在《制度变迁情境下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过去十年间,地方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政府竞争和分税制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的矛盾激发、“投资饥渴”的症状显现,地方平台公司无疑是矛盾缓和与症状缓解的重要制度性设计。地方平台公司充分利用土地和金融资源撬动资金杠杆,以投融资营造城市发展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但在新的发展周期里,一方面,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地方平台公司的资源输入管道在逐步撤离,“政府输血”式发展难以为继;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的任务式思维和规模化路径导致地方平台公司债台高筑、企业经营活力不足,“自我造血”发展能力堪忧。企业内外部经营压力并发,这是地方平台公司不可否认的问题。地方平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有条件的。作为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地方平台公司的成长得益于制度设计,也受制于新的制度安排。自2014年以来,受“供给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债务防化”等系列政策影响,地方平台公司融资功能和融资渠道全面受限,其新一轮发展迎来了“两难”局面。向外看,地方平台公司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功能不会改变,投身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项目的要求持续升级;向内看,地方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业务结构、财务结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以防范风险,谋求支持发展的资源和能力。因此,制度变迁背景下,地方平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将必然要求其在发展理念上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发展模式上进行负债驱动向质量驱动的转变。当前各界对地方平台公司的大量评价与预判是有失偏颇的。客观地分析地方平台公司对地方经济发展价值的形成与变迁,是地方平台公司谋划新一轮发展的首要问题。因此,我们不得不带着历史观对政府竞争背景下平台公司如何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进行总结;我们不得不带着未来观对负债约束下平台公司如何深化改革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行研判;其中,我们也不得不探讨资源约束和机制约束下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地方平台公司发展的作用。这就形成本文希望解答的三大问题。为探讨上述研究问题,本文选择民营经济发达的佛山市顺德区、南海区的平台公司为样本,运用扎根研究的方法进行案例研究,通过对案例资料的开放式译码—主轴译码—选择性译码确定核心范畴的范式模型,进而构建研究变量,分析研究变量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提出初始假设命题,为构建总体研究框架奠定基础。根据理论分析进一步完善研究框架,并选取78个地级市441家平台公司以及376家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假设,提出了以下有益结论:(1)“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资本市场融资”价值链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结构性设计。政府竞争背景下地方政府具有很强的负债冲动,这种负债冲动通过土地资源注入让平台公司获得了强大的融资能力,大规模的融资不断投入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2)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更好的平台公司拥有更好的资源配置与转化能力,其溢出效应更强。通常,经济效益好的平台公司有更好的业务结构设计、运营管理效率和企业经营活力,它们以更高的质量服务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时实现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3)制度变迁背景下,平台公司是否拥有自生能力,对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具有决定性作用。当前制度变迁带来的直接影响表现为传统的价值链逻辑被打破,原有资源输入管道被撤离,这对平台公司通过债权融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产生了抑制效应;相反,形成良性经营循环的平台公司受制度变迁的影响不大,它们能够通过内生动力反哺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可持续的路径。(4)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平台公司发展的作用受到制度变迁和区域市场化水平的影响。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在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混改主体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资本优势与非国有资本的灵活市场机制,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诉求,形成相互制衡与互赢共利的载体;同时,本文也发现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更需要通过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为地方平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杨洪滨[6](2020)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探讨》文中指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外部环境一直在发生变化,导致企业内部经营结构、内部管理体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企业的后续经营带来巨大影响。因此,如何顺应供给侧改革,实现国有外贸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管理理念的调整,已成为国有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本文就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考评体系、薪酬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套和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内部改革策略,以实现国有外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王飞鹃[7](2020)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的几点思考》文中认为总会计师在推动国有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模式由"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总会计师职能的内涵也有新的延伸。总会计师由参与经营与财务监督双重角色,向财务监督、价值创造与风险管控多重角色转变。本文探讨在新的国资监管模式下,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应该从强化政治意识、加强集团管控、追求财务精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价值创造与风险管控职能,强化国有资本运营,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全面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刘行[8](2020)在《央企民企交叉持股路径及成效分析 ——基于东方航空与吉祥航空改革案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混和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改革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央企民企不断对改革模式进行创新性摸索,力图在参与的改革过程中获得最佳收益。而混合所有制改革核心在于股权改革。从国资绝对控股,到国资相对控股,再到国资民资均衡控股,改革经历了数次波动,不同的股权混改模式,存在不同的固有限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特征,探索最佳改革路线。在此背景下,民航企业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混改路线。为了迎合改革趋势,大型国有企业东方航空与优质民营企业吉祥航空开启了股权改革新篇章,实现了央企民企交叉持股,为民航业后续改革开辟了一条新渠道。本文试图对上述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基于该案例提出以下研究问题:东方航空吉祥航空选择交叉持股改革的动因是什么?交叉持股通过何种路径实现,整体方案有哪些创新之处?交叉持股对双方产生哪些影响?并通过分析总结,归纳出央企民企交叉持股的内在机理。本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法对东航吉航改革背景进行梳理,深入剖析双方选择交叉持股的内外动因,再以创新性为切入点对东航吉航交叉持股路径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对公开资料和数据的整合分析,探究东航吉航交叉持股对企业经营管理,资源配置层面产生何种影响。本文研究发现东航吉航选择交叉持股的外在动因是基于行业的特殊性质受到政府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双重影响。内在动因是基于企业自身股权+业务深入布局的需要。此外,本文研究发现东航吉航交叉持股模式存在三大创新点,其中股权加业务双融合的持股方式充分考虑到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及民营企业股东利益保障诉求,实现了央企民企的深度捆绑,改革思路对于其他民航企业改革具有参考价值。最后通过对央企民企交叉持股改革效果进行分析,发现央企民企交叉持股有利于央企民企实现资源共享,战略协同,优化双方治理结构,同时交叉持股协同作用也反向促进了企业交叉持股的选择及方案的制定。本文创新点在于:首先,使用层次分析法针对东航吉航交叉持股的动因从多个层面进行研究,确认了东航吉航交叉持股是基于合理动机做出的最佳选择。其次,文章对东航吉航交叉持股案例进行了深入梳理,理清了东航吉航交叉持股路径的创新特征。最后,依据交叉持股动因与路径的选择,本文从央企民企两个维度对东航吉航交叉持股效果做出评价,全面深入地展示了东航吉航交叉持股这一创新改革方案,揭示了央企民企交叉持股内在机理,为民航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周适[9](2020)在《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混改路径及价值创造机制研究 ——以格力电器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自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化国企改革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改革力度逐渐加大,目前已进入攻坚深化阶段。混改政策的接连落地,进一步推动了“双百行动”的进行与2020年即将开展的“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提速。在混改路径的探索上,“一企一策”的混改现状下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基金、上市、员工持股等一个手段为主,多种手段组合的改革手段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案例证明了对混改路径的正确选择是决定混改成功与否的关键。目前来看,大部分实施混改的企业实现了企业价值的提升,说明混改是在市场化环境下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停留在名义混改的初步阶段,存在混改路径选择不正确,混改方案落地不完全的问题。因此,对于混改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论文在国企混改的时代背景下,借助规范研究、案例研究、事件研究等研究方法,选取明星企业——格力电器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地诠释了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混改路径框架。但并未局限于混改路径的研究范畴,而是进一步打开了国企混改中企业内部价值创造机制的“黑箱”,从机理角度剖析价值创造的原因与可能存在的控制权风险。首先,论文对我国国企上市公司的混改实践从路径、成效和特征三方面进行了概述,进而聚焦格力电器混改的案例,介绍了各方混改主体、分析了混改动因并按照时间轴总结呈现了混改的流程,建立起格力电器混改的基本流程框架;其次,论文按照阶段细致地分析解构了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路径及背后选择该路径原因,通过对格力电器案例的纵贯式分析得到混改路径的基本方法论,在此过程中重点关注格力电器对于控制权整合上的创新;最后针对格力电器资本市场反应中释放出的正负两方面信号进行详细的价值创造机制,尤其是人力资本价值创造的探索,既分析了能够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机理,又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其控制权变更后的价值创造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全面客观地对案例进行讨论,使案例的分析兼具参考借鉴意义和警示性。研究得到的结论如下:(1)混改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国企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一手段来说,在准备阶段包括国有控股股东放权及混改层级的选择;实施阶段的主要路径是对战略投资者和交易方式进行选择;整合阶段是决定混改能否真正落地的核心,包括整合控制关系和完善治理结构,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及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选择不同的混改路径;(2)国企混改主要通过在控制权框架上对人力资本和战略投资者价值创造能力的释放来创造企业价值,具体体现在通过降低管理者的物质性激励及溢价要求,减少人力成本,并通过调动二者参控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带来资源和管理上的协同,提高非人力资本利用率上;(3)在混改的控制权分配上,要注重放大人力资本的价值,充分尊重管理层的话语权,但同时应该避免混改后可能导致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对其经营决策形成制衡。论文的创新在于基于格力电器这一新颖的案例,对于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一方式的路径和价值创造,尤其是人力资本价值创造进行了探索,同时指出了暗含的控制权风险及问题,丰富了研究的视角,对于国有企业实施混改具有普适性和借鉴意义。
苏冬雪[10](2020)在《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文中提出国有企业作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不同所有制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资产来源是政府出资,既是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载体,为国家创造了较多的利润和税收,也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基础,同时还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经济职能以外承担了一定的政治职能。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国有企业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在政企关系上完全服从于政府管理,收入完全上缴,最终导致国企失去经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出现了大范围的亏损,给国民经济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有鉴于此,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了多轮次的国企改革,但目前国有企业仍然面临权利失衡困境、效率提升困境、发展环境困境、内部治理困境等一系列问题。在过去40年政企关系的探索与改革中,政府和企业通常会从西方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鲜有从法学特别是行政法的角度去思考政企关系,而行政法所调整的关系恰好是行政主体(政府)和行政相对人(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采用行政法学的视角来分析当前的政企关系及其困境可以为政企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思路。本文主要运用行政法中“平衡论”的相关理论,分析“政企平衡”状态下的新型政企关系模式,通过平衡论的“关系”视角、双向制约激励、兼顾性以及多方博弈间的动态平衡等核心观点,为建设新型政企关系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本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首先,对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思路、方法等作了说明,并回顾了学术界关于政企关系方面研究的现状。其次,对行政法平衡论适用于政企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作了分析说明,说明了行政法平衡论的基本内容、理论适用性,并从平衡论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平衡论视角下的政企关系需要达到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管控的平衡。第三,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现状,阐述了国有企业在经济和政治两个维度上的作用,回顾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第四,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面临的诸多困境,从权利失衡困境、效率提升困境、发展环境困境、内部治理困境四个方面对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作了说明。最后,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对解决四大困境及构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对策提出了建议,一是针对权利失衡困境提出了出台分类的国有企业法、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明确国企干部员工的行政级别等建议。二是针对效率提升困境提出实现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有效激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等建议。三是针对发展环境困境提出减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剔除所有制歧视等建议。四是针对内部治理困境提出“老三会”与新的“三会一层”的关系平衡建议。
二、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2)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效应研究 ——以中联重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 |
1.2.2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研究 |
1.2.3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影响国企混改的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基本框架 |
2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概述 |
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路径与实施效果 |
2.1.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 |
2.1.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
2.1.3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效果 |
2.2 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模式与方案 |
2.2.1 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 |
2.2.2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模式 |
2.2.3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
2.3 国企混改下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基础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人力资本理论 |
2.3.3 现代产权理论 |
2.3.4 激励理论 |
3 混改下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案例介绍 |
3.1 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背景环境 |
3.1.1 中联重科公司概况 |
3.1.2 工程机械行业基本状况 |
3.1.3 中联重科混改情况 |
3.2 中联重科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介绍 |
3.2.1 授予对象和方式 |
3.2.2 股票来源和发行价格 |
3.2.3 持股期间和行权条件 |
3.2.4 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
3.3 混改下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 |
3.3.1 董事会制定并公布方案 |
3.3.2 股东大会及证监会审核 |
3.3.3 激励对象认购 |
3.3.4 持有人会议对购入股份进行期间管理 |
3.3.5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激励股票上市流通 |
3.4 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动因分析 |
3.4.1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
3.4.2 保持同行业的竞争力 |
3.4.3 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 |
3.4.4 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 |
3.4.5 推进企业的研究开发 |
4 中联重科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效应分析 |
4.1 短期市场绩效分析 |
4.1.1 确定研究事件日与事件期 |
4.1.2 计算超额报酬率与累计超额报酬率 |
4.1.3 短期绩效分析 |
4.2 基于同行业对比的财务绩效分析 |
4.2.1 盈利能力大幅提高 |
4.2.2 成长水平不断强劲 |
4.2.3 行业竞争获得提升 |
4.3 非财务绩效分析 |
4.3.1 企业混改成果不断巩固 |
4.3.2 企业股权结构得到优化 |
4.3.3 确保技术人才长期留任 |
4.3.4 企业技术创新大幅提升 |
4.4 混改下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机制 |
4.4.1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
4.4.2 降低企业代理成本 |
4.4.3 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
4.4.4 建立长期激励机制 |
5 结论与启示 |
5.1 结论 |
5.1.1 员工持股计划为国企混改提供新思路 |
5.1.2 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
5.1.3 员工持股计划持续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
5.1.4 员工持股计划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
5.2 启示 |
5.2.1 正确结合国企混改的政策导向是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前提 |
5.2.2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是混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保证 |
5.2.3 科学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混改企业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 |
5.2.4 建立有效的约束和监督管理机制是国企混改下的必要手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 ——基于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战略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1.2.2 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1.2.3 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主要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混合所有制 |
2.1.2 战略投资者 |
2.1.3 公司治理 |
2.1.4 企业创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激励理论 |
2.2.3 创新理论 |
2.2.4 协同效应理论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战略投资者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机制分析 |
3.1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机分析 |
3.1.1 顺应政策导向,探索国企改革新路径 |
3.1.2 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3.1.3 获取战略资源,强化自身竞争优势 |
3.2 战略投资者的类型分析 |
3.2.1 核心技术型战略投资者 |
3.2.2 战略资源型战略投资者 |
3.3 战略投资者影响企业创新的路径分析 |
3.3.1 战略投资者的特点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3.3.2 战略投资者的治理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案例概况 |
4.1 研究设计 |
4.1.1 案例选择原因 |
4.1.2 数据收集 |
4.2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机分析 |
4.2.1 中国联通 |
4.2.2 云南白药 |
4.3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过程分析 |
4.3.1 案例简介 |
4.3.2 战略投资者 |
4.3.3 混改历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案例分析 |
5.1 引入战略投资者特点的不同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分析 |
5.1.1 战略投资者类型 |
5.1.2 战略投资者实力 |
5.1.3 契合度 |
5.2 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
5.2.1 股权结构 |
5.2.2 董事会独立性 |
5.2.3 管理层激励 |
5.3 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不同公司治理背景下企业创新对比分析 |
5.3.1 政府补助 |
5.3.2 R&D投入 |
5.3.3 研发人数 |
5.3.4 专利产出 |
5.3.5 对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竞争性国企混改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相关概念阐释 |
一、所有制与所有权、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二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必要性分析 |
一、国内:“国民共进”导向下混合所有制的再出发 |
二、国际:竞争中性原则的指引 |
第三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 |
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
三、政策与法律双向增进的全面法治观 |
第二章 “混资本”的过程困境 |
第一节 不同“混合”模式 |
一、并购重组:警惕“经营者集中”限度 |
二、整体上市:或再次产生内部人控制 |
三、认购可转债:法法衔接需要完善 |
四、员工持股:现有规范混乱不一 |
五、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规范需细化规定 |
第二节 不同参混“资本”形态 |
一、民间资本:权益亟需系统化保障 |
二、集体资本:产权界定规范缺失 |
三、外商资本:安全审查规范需要完善 |
四、非公资本退出:机制不完善 |
第三节 “资本混合”程序 |
一、决策审批:地方拟混改国企程序规范缺失 |
二、评估定价:国有资产评估机制亟待完善 |
三、容错机制:规范操作性不足 |
第三章 “改机制”之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机制 |
一、公司治理与治理结构 |
二、混改企业治理的特殊性 |
三、混改企业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控制权 |
一、股比差异化设计是难题 |
二、章程需要合理化设计 |
第三节 决策权 |
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产权改革导向相悖 |
二、董事会决策“失灵” |
第四节 经营权 |
一、国有股一股独大将导致经理人职权滥用 |
二、职业经理人制度缺失 |
三、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分别任职会出现治理僵局 |
第五节 监督权 |
一、党组织政治监督需与董事会决策机制有效协调 |
二、董监难以真正依法监督 |
第四章 “改机制”之外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 |
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历史演进 |
第二节 国有资产监管 |
一、现行法规与“管资本”国资监管模式不契合 |
二、国资委出资与监管职能冲突 |
三、民事责任形态缺失 |
第三节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一、委托代理链条进一步延伸 |
二、权责边界不甚清晰 |
第五章 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路径 |
第一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的法治化原则 |
一、产权清晰原则 |
二、意思自治原则 |
三、利益衡平原则 |
第二节 “混资本”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构建顶层设计,统筹混改过程 |
二、不同混合模式的法治化:规范与监管并行 |
三、不同“资本”形态的法治化:保障与审查并重 |
四、“混资本”程序的法治化:约束与激励并举 |
第三节 混改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用规范确定政企边界,促进“管”的法治化 |
二、优化章程编制 |
三、以国有股东参股为原则进行股比设计 |
四、强化董事会经营决策权限 |
五、以“非国有股东”为倾向完善董监类型 |
六、构建职业经理人制度 |
第四节 国资监管体制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以资本与资产为调整对象区分规制 |
二、厘清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权责边界 |
三、做好资本规范与资产规范的法法衔接 |
四、强化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适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5)制度变迁情境下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设计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地方政府公司主义 |
2.2 地方政府平台公司 |
2.3 制度变迁理论 |
2.4 混合所有制改革 |
2.5 文献述评 |
第3章 案例研究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设计 |
3.3 研究变量构建 |
3.4 初始假设命题的提出 |
3.5 总体研究框架 |
第4章 平台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
4.1 研究假设与研究框架 |
4.2 研究设计 |
4.3 实证分析 |
4.4 结论与讨论 |
第5章 制度变迁在平台公司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调节作用 |
5.1 研究假设与研究框架 |
5.2 研究设计 |
5.3 实证分析 |
5.4 结论与讨论 |
第6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平台公司经济效益的影响 |
6.1 研究假设与研究框架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分析 |
6.4 结论与讨论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理论贡献 |
7.3 实践启示 |
7.4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调研资料汇总 |
附录二 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三 访谈情况统计 |
附录四 样本城市及所在省份 |
攻读博士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致谢 |
(6)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供给侧改革概述 |
二、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
1. 有助于加快国有外贸企业结构的调整 |
2. 有助于国有外贸企业混合制改革 |
三、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内部体系存在的问题 |
1. 人力资源的配置不够完善 |
2. 绩效考评机制存在缺陷 |
3. 目标管理理念落后 |
4. 资金管理体系存在风险 |
5. 生产成本过高 |
四、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探讨 |
1. 制定出完整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计划 |
2. 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
3. 目标管控与绩效考核相并重 |
4. 完善资金管理体系 |
5. 解决产能过剩 |
6. 根据不同因素制定针对性的改革方针 |
7. 降低国有外贸企业成本 |
五、总结 |
(7)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总会计师在国有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
1.1 履行好参与经营与财务监督双重职能 |
1.2 参与经营决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
1.3 强化财务监督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
2 新形势赋予总会计师新的职能定位 |
2.1 国企改革推动国资监管模式转变 |
2.2 国资监管新思路赋予总会计师职能新定位 |
3 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履职能力建设 |
3.1 发挥科学思维能力,破解发展难题 |
3.2 提升创新提效能力,激发发展动力 |
3.3 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发展质量 |
3.4 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增强发展效率 |
3.5 强化国际经营能力,适应发展趋势 |
4 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履职路径探讨 |
4.1 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
4.2 追求财务精益,财务创新驱动价值创造 |
4.2.1 总会计师要推动建立财务共享,发挥核算支撑作用 |
4.2.2 总会计师要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发挥预算引领作用 |
4.2.3 总会计师要重视财务数据运用,发挥价值管理作用 |
4.3 强化集团管控,推进业务风险闭环管理 |
4.3.1 推进资金集中管理,防范化解资金风险 |
4.3.2 做好产权评估备案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
4.3.3 要持续做好降杠杆减负债专项工作,防范财务风险 |
4.4 提高运营效率,坚持做好提质增效 |
4.5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务内部监管水平 |
(8)央企民企交叉持股路径及成效分析 ——基于东方航空与吉祥航空改革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本文创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4 本文结构安排 |
2 文献回顾 |
2.1 交叉持股的概念界定 |
2.2 关于交叉持股动机研究 |
2.3 关于交叉持股效果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3 理论分析 |
3.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2 内部人控制理论 |
3.3 协同效应理论 |
4 案例概况与研究方法 |
4.1 案例研究方法 |
4.2 案例概况 |
4.2.1 东方航空概况 |
4.2.2 吉祥航空概况 |
5 东航吉航交叉持股案例分析 |
5.1 交叉持股动因分析 |
5.1.1 宏观环境影响 |
5.1.2 行业竞争格局 |
5.1.3 企业发展需求 |
5.2 交叉持股路径选择 |
5.2.1 择定战略合作伙伴 |
5.2.2 A+H股同步发行 |
5.2.3 定向增发,现金交易 |
5.3 交叉持股改革效果 |
5.3.1 交叉持股管理协同效应 |
5.3.2 交叉持股业务协同效应 |
5.3.3 交叉持股资本协同效应 |
5.3.4 交叉持股资源协同效应 |
6 交叉持股案例讨论 |
6.1 交叉持股路径的创新效果 |
6.2 交叉持股方案的潜在弊端 |
7 案例总结 |
7.1 案例研究结论 |
7.2 案例研究启示 |
7.3 本文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混改路径及价值创造机制研究 ——以格力电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 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研究设计 |
3.1 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
3.2 数据收集与分析 |
第4章 案例背景与介绍 |
4.1 我国国企混改实践现状 |
4.2 混改主体简介 |
4.3 混改动因分析 |
4.4 混改进程梳理 |
第5章 国企混改路径与资本市场反应分析 |
5.1 准备阶段分析 |
5.2 实施阶段的路径分析 |
5.3 整合阶段的控制权框架分析 |
5.4 混改后的资本市场反应分析 |
第6章 国企混改价值创造机制分析及问题讨论 |
6.1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价值创造机制分析 |
6.2 价值创造中可能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探讨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启示与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方法 |
一、 行政法平衡论视角政企关系的理论基础 |
(一) 基本内容 |
1. 行政法平衡论的内涵及构建机制 |
2. 行政法平衡论产生的历史机遇及实践意义 |
(1) 行政法平衡论产生的历史机遇 |
(2) 行政法平衡论的实践意义 |
(二) 理论适用性:从行政法理论角度对政企关系的解读 |
1. 管理论的解读 |
2. 控权论的解读 |
3. 平衡论的解读 |
(三) 研究框架:平衡论视角下的政企关系定位 |
1.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
2. 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
3. 自由与管控的平衡 |
二、 我国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现状分析 |
(一) 政企关系的定位 |
1. 国有企业在经济维度上与政府的关系 |
2. 国有企业在政治维度上与政府的关系 |
(二) 国企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的变迁 |
1. 改革开放前的政企关系 |
(1)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形成阶段 |
(2) 政企之间“五定”“五保” |
(3) 国企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 |
2. 改革开放后的政企关系 |
(1) 放权让利阶段(1978年至1984年) |
(2) 政企分开阶段(1985年至1992年) |
(3)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阶段(1993年至2002年) |
(4) 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阶段(2003年至2013年) |
(5)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阶段(2014年至今) |
三、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面临的困境 |
(一) 权利失衡困境 |
(二) 效率提升困境 |
(三) 发展环境困境 |
(四) 内部治理困境 |
四、 行政法平衡论视角下构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对策 |
(一) 权利失衡困境的对策 |
1. 出台分类的国有企业法 |
2. 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
3. 明确国企干部员工的行政级别 |
(二) 效率提升困境的对策 |
1. 实现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有效激励 |
2. 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 |
(三) 发展环境困境的对策 |
1. 减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 |
2. 剔除所有制歧视 |
(四) 内部治理困境的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双重股权结构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运用研究[D]. 谭肖.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1
- [2]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效应研究 ——以中联重科为例[D]. 杜晗.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 ——基于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D]. 刘雪睿.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D]. 殷书建.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5]制度变迁情境下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D]. 夏冰. 中山大学, 2020(03)
- [6]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探讨[J]. 杨洪滨. 商场现代化, 2020(12)
- [7]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的几点思考[J]. 王飞鹃.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02)
- [8]央企民企交叉持股路径及成效分析 ——基于东方航空与吉祥航空改革案例[D]. 刘行.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9]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混改路径及价值创造机制研究 ——以格力电器为例[D]. 周适. 山东大学, 2020(12)
- [10]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D]. 苏冬雪.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