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有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商海岩,孙云涵,赵培坊[1](2021)在《数字经济、普惠金融与农村消费升级》文中研究表明"双循环"背景下,农村消费的升级是拉动内需的重要环节,数字普惠金融简化了交易程序,提升了农民金融的获得性。论文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并对2011-2018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情况进行偏离-份额分析,证实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对消费拉动的重大影响。进一步以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为基础,通过运用2SLS工具变量模型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着提高了我国农村居民服务消费的占比,促进了农村消费层次升级,另外农村物流发展水平、机械化水平以及基础设施环境也具有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最后,本文提出了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和精细化金融产品等政策建议。
王琼[2](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研究指明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姚桐[3](2021)在《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文中研究表明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即“约定分别所有”之基本含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而是以口头或默示形式进行约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稳定地以实际行为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独立管理和处分。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狭义、绝对、约定的夫妻分别所有财产关系,是有实无名的约定分别财产制。通过访谈和案例研究发现,我国民众多数以口头或默示形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如果仅因欠缺书面形式就一律否定当事人分别所有的财产关系,不仅与当事人实际财产关系状态严重不符,而且违背了当事人自主选择财产关系的自由意志,甚至危及个人合法财产权益。更严峻地是,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认定为共同共有可能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故应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问题予以深切关照。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在现实层面、价值层面和规范层面都可获得正当性依据。就现实层面而言,生产力发展使个人财富积累增多;女性地位提升导致男女日趋平等;丁克、再婚等多元婚姻形态弱化了男女双方合作程度;独生子女政策强化代际关系的同时对夫妻关系造成冲击。其结果是,无论感情牢固与否,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开始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就价值层面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提供了价值泉源和检测标尺。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赋予法律效力,符合自由价值、和谐与友善价值以及公平价值。就法律规范层面而言,首先,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存在相关规范上的漏洞,依其性质可以经由《民法典》合同编第464条转介,在合同编“找法”。其次,对《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的参照适用为其法律约束力认定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包括如何认定双方达成财产分别合意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就一般规则而言,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是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先决条件;当事人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是其必要条件。就特别规则而言,再婚、一方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和特殊婚姻状态下的典型财产分别行为有其特定的认定条件和举证责任分配。在承认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上,其对内效力包括以下几方面:个人财产方面,以财产分别发生的时间为界确定个人财产范围。个人无偿处分较大数额的财产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共同财产方面,财产分别发生前的共同财产一般遵循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则,没有必要的可先不予分割,以节省司法成本;确有分割必要的,以均分为原则,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离婚财产规则为例外。财产分别发生后,双方可以约定按份共有。离婚补偿方面,在对具体补偿标准提出量化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结合婚姻类型化,对不同类型婚姻适用不同的比例系数,以发挥不同夫妻财产制的信号功能。同时,将过错、彩礼、经济能力作为自由裁量因素,防止公式的僵化适用。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对外效力主要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夫妻一方多个债务的清偿顺序。首先,为了尊重选择财产分别的当事人之意愿,约定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排除《民法典》第1064条但书条款的适用,以日常家事范围作为法定共同债务的唯一标准。其次,约定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可能对另一方和第三人同时产生多个债务。鉴于债务清偿顺序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和家庭稳定的平衡保护,故在对债务类型进行梳理的前提下,借鉴运用破产法和继承法清偿顺序原理,确定债务清偿顺序,以实现生存价值优先、平等保护配偶和第三人、防止关联交易等目标。
许菲[4](2021)在《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韩自1992年正式建交,迄今已近30年,而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历史远比这个时间更长,城市外交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独特因素。单就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成果——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来说,从1993年7月1日首对中韩国际友好城市——连云港市和木浦市正式缔结友城关系算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韩间已缔结友好省市(姊妹城市)关系206对,韩国成为除日美两国外与中国签订友好城市协议最多的国家。最初,中国连云港市和韩国木浦市缔结友城关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时至今日,中韩城市外交合作领域不再限于经贸投资领域,其交往发展广泛辐射到地方政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体育运动、妇女儿童权益、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各个领域,交往成果可谓是全面开花。与此同时,中韩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层次不断深化,由最初的省市一级行政单位发展到区县级行政单位,社会组织、市民团体乃至个人纷纷加入到该行列。可以说,城市外交为中韩地方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营造了有利氛围,其在经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城市治理、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成果良多,惠泽民众。经历了初期的接触和探索阶段后,经过磨合与调整,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逐渐走向稳定增长阶段,其交往目的和目标由最初的注重获得转向合作共赢发展。在此背景下,中韩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形式不再限于“一对一”关系,开始转向“一对多”方式,而交往模式则由双边为主发展到双边与多边并重,中韩地方政府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国际组织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交往对象也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其他地区辐射。总体来看,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不能就此回避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友好城市总体发展不平衡、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导致民众存在误解、扩大贸易引发双方经贸摩擦。虽然中韩地方政府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往往是事倍功半。而究其原因则十分复杂,一些属于结构性的因素远非地方政府之力所能解决。如在超国家层面,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而逐渐改变了既有的交往格局。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的制约、国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难以排除。在民间层面,非政府组织、传媒集团等社会组织实体,也谋求在对外交往中表达利益诉求,都成为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相交织,地方、国家和国际事务相交融,现阶段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和环境,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基于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社会行为体四个层次,借助白里安·豪京的多层外交理论,并融合加里·马克斯、里斯贝特·胡格提出的多层治理理论,形成理论阐释和具象认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总体分析框架。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审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系由多元行为主体的影响交互所造成,远非是地方政府层次一力所能突破解决。同样,在多层面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的,还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层面的各类国际组织、国家行为体的代表——中央政府,以及社会行为体层面的非政府组织和日益活跃的各类传媒力量。由于公民社会、地方行政、国家政治、国际政治在囯际政治国内化、国内政治国际化的交互作用下日益结合为一个多层化的世界政治舞台,由此中韩城市外交发展所牵涉到各层面因素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要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必须在社会、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多个维度层次上同时采取行动,才能够有望获得最终的成功。显然,中韩城市外交要取得持续健康的长足发展,离不开社会行为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层次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基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当前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存在合作形式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民众时有误解等突出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或能自力解决,但平衡区域发展、解决两国经贸摩擦等绝非地方政府能力之所及。以中韩地方经贸摩擦为例,虽然市民团体抗议、反倾销调查、构筑技术性壁垒等单一化的表象不时呈现,但实质却与国家层面的中韩同为外贸型经济增长模式不无关系。伴随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加快,中韩间产品差距减小、市场争夺趋于激烈,加之两国经贸依存度颇高,尽管中韩地方政府有较大意愿去寻求解决这些问题,但调整外贸、产业结构政策等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地方政府奈何不得,在政治、安全、外交等敏感议题上更是如此。不过,上述表象并不是说地方政府无可作为。其实,中韩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参与国际次区域合作和国际城市组织的契机,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努力在国际平台上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也可以在联合国框架下、借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总而言之,积极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符合两国的核心利益诉求,有利于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内的多个主体层次上的共同努力、统筹协调缺一不可。这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是中韩友好城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不仅与中韩地方资源禀赋条件以及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意愿有关,更与国家层面的宏观发展政策等密切相关。对此,除地方政府自身的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国家层次宏观政策上的资源平衡调配,尤其是向中韩发展落后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促进其走上外向型合作发展道路,更多、更全面地展现城市外交在新时期中韩伙伴关系发展中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赵健雄,胡宝贵[5](2021)在《北京市居民桑葚消费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以北京市居民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从居民购买力、居民购买渠道、居民口味喜好、产品包装和对直播带货态度等方面分析居民桑葚消费行为的现状,利用描述分析法和多重线性回归研究法分析影响北京市居民桑葚消费行为的因素。结果显示,北京市居民对桑葚具有很高的购买意愿以及消费水平;北京市居民购买渠道选择较为单一;北京市居民对桑葚口味无明显偏好;北京市居民更喜欢塑料包装盒;北京市居民对网络直播带货持积极态度;北京市居民消费行为受桑葚的价格、品牌、口味、营养价值因素的影响较为显着。最后,从产品价格和质量、产品宣传、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杨博文[6](2021)在《后扶贫时代我国社会救助政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杨博文[7](2021)在《后扶贫时代我国社会救助政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
董欣茹[8](2021)在《日常生活圈视角下的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万鹏飞,吴雨坤[9](2021)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的研究与未来的发展——以北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为例》文中认为东西部扶贫协作是中国三大扶贫模式之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举措,对提高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强综合实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基于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以北京市为例,文章从基本概念、历史沿革、体制机制等方面对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模式的未来发展作了前瞻性的探讨和展望。
马凤琴[10](2021)在《基于行为需求的京西农村公共空间的适老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积极老龄化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国家与社会对乡村建设高度关注,对于乡村设施及环境建设积极投入,但仍存在农村空巢现象及留守老人激增等问题,使得农村养老问题逐渐凸显。目前农村建设往往照搬城市建设模式,同时设计师缺乏对村内公共空间的主要使用者-老年人-特殊需求和对老年人生活状况及行为特征的深入研究,导致无法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环境。因此,对农村公共空间进行适老性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对农村公共空间适老性的研究主要以北京市门头沟深山地区自然村的老年人及其活动的公共空间为研究对象,并且按照京西村落空间布局的特色将京西农村公共空间分为三类。通过吸取国内外公共空间适老化设计方法,对每一类公共空间从物质环境和老年人行为活动情况两方面出发,总结每类村落公共空间的适老性问题与不足,然后针对每类典型村落公共空间提出适老化改造重点。最后对比三类村落公共空间的共性与差异性,对比总结提出京西农村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策略。具体研究过程如下:首先对研究背景进行解读,确定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并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深入了解老年人行为需求、农村公共空间特性、适老化设计等多方面理论知识,确定研究对象以及调研范围。其次对京西农村老年人的行为需求与户外行为特征进行实地调研、观察、访谈,深入了解老年人日常生活与行为需求,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不同类型老人行为需求和对公共空间的现状使用的基本特征与需求。然后选取典型村落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不同村落公共空间与老年人行为需求的关系,分析不同村落形态公共空间使用现状与适老性问题,提出不同村落公共空间的适老化改造重点。综上论述,最后进行三类空间对比分析,总结公共空间的共性和差异性对于老年人户外行为需求的影响,最后提出京西农村公共空间合理的适老化改造策略,探索符合当下农村公共空间的适老化设计。
二、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有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有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经济、普惠金融与农村消费升级(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农村消费支出的偏离份额分析 |
(一)模型的设定 |
(二)总体分析 |
(三)偏离-份额分析 |
1. 农村消费支出分类分析 |
2. 各省农村消费支出指标增长总偏离(PD)分析 |
3. 各省农村消费支出整体偏离分量(G)分析 |
4. 各省农村消费支出结构偏离分量(P)分析 |
5. 各省农村消费支出竞争力偏离分量(D)分析 |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
(一)工具变量法 |
(二)数据来源 |
(三)面板数据描述 |
1.被解释变量 |
2.核心解释变量 |
3.其他控制变量 |
4.工具变量 |
回归分析 |
(一)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三)加入工具变量 |
1.工具变量的外生性检验 |
2.工具变量的相关性检验 |
3.内生解释变量检验 |
4.GMM估计比较 |
5.2SLS工具变量法实证结果 |
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界定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基本内涵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分类 |
第二节 否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弊端 |
一、违背当事人意志、损害个人合法权益 |
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 |
第二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当性证成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现实基础 |
一、生产力的发展 |
二、女性地位的提高 |
三、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 |
四、家庭形态多元化 |
第二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价值泉源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自由价值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和谐、友善价值 |
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平价值 |
第三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依据 |
一、《民法典》第464 条的解释适用 |
二、《民法典》第490 条的参照适用 |
第三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一般规则 |
一、先决条件: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 |
二、必要条件:夫妻双方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 |
第二节 典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特殊规则 |
一、再婚者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二、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后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三、特殊婚姻状态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四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内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的个人财产范围及其权利行使 |
一、个人财产的范围 |
二、个人财产权利行使的限制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的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 |
一、按份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二、共同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第三节 分别所有下的离婚补偿:兼与共同财产制比较 |
一、离婚补偿的计算公式 |
二、离婚补偿计算的裁量因素 |
第五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外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法定范围 |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对外清偿与内部分配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类型梳理 |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基本原理 |
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规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和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外交的界定、沿革和理论基础 |
一、城市外交的界定 |
(一)城市外交的定义 |
(二)城市外交的特征 |
(三)城市外交的形式 |
(四)城市外交的作用 |
二、城市外交的沿革 |
(一)城市外交的发展 |
(二)城市外交的繁荣 |
(三)中国的城市外交 |
三、城市外交地位的确立 |
(一)城市成为城市外交的主体 |
(二)城市外交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 |
(三)城市国际组织提振城市外交地位 |
四、多层外交理论对城市外交的阐释 |
(一)多层外交理论的内核 |
(二)多层外交理论的辨析 |
(三)对城市外交的再阐释 |
小结 |
第二章 中韩城市外交的演变发展与地位作用 |
一、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历程 |
(一)接触探索阶段 |
(二)磨合调整阶段 |
(三)稳定增长阶段 |
二、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情况 |
(一)中韩双边交往情况 |
(二)中韩多边交往情况 |
三、中韩城市外交的进展成效 |
(一)友好城市数量持续增加 |
(二)友好城市合作领域扩大 |
(三)友好城市合作层次加深 |
(四)发展成果惠及两国人民 |
四、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特点 |
(一)交往对象的多层次性 |
(二)同层交往的非唯一性 |
(三)结好偏好经济发达地区 |
(四)从注重获得走向合作共赢 |
五、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一)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 |
(二)城市外交对中韩关系发展的积极作用 |
小结 |
第三章 中韩城市外交主要行为体层次分析 |
一、超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 |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 |
二、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居于支配地位的中央政府 |
(二)囿于地域主义的国内政党 |
三、次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具备担当城市外交主体能力和意愿的城市 |
(二)外部环境有利于作为城市外交主体的城市 |
四、社会行为体层次 |
(一)不能被忽视的非政府组织 |
(二)引领舆论的新旧传媒集团 |
五、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 |
(一)次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的相互作用 |
(二)次国家行为体与超国家行为体相互影响 |
(三)社会行为体对次国家行为体的不同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及成因 |
一、各地区总体发展不均衡 |
(一)资源条件导致的友城分布不均 |
(二)政府偏好招致各项发展不平衡 |
二、合作形式单一、影响受限 |
(一)开展城市外交常用的合作方式 |
(二)倚重某一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 |
(三)以浙江为例评估城市外交效果 |
三、民间主体参与程度不高 |
(一)中韩城市外交由官方主导 |
(二)官方合作欠灵活、效果不佳 |
(三)政府参与过多、民间积极性低 |
四、传播不足、民众易受误导 |
(一)塑造城市形象太重视官方交流 |
(二)效果不理想、应重视渠道和方式 |
(三)第三方误导易致民众看法片面 |
五、经济摩擦、贸易保护增多 |
(一)中韩双边经贸总体情况 |
(二)中韩经济摩擦现象增多 |
(三)韩国过度采用保护手段 |
六、多层外交理论下中韩城市外交问题成因分析 |
(一)相关利益集团的干预 |
(二)地方条件能力的差异 |
(三)国家制度体制的制约 |
(四)国际组织调解的盲区 |
小结 |
第五章 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路径抉择 |
一、运用国家力量,统筹地方发展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边界 |
(二)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资源调配 |
二、拓宽交往渠道,创新合作形式 |
(一)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外交模式 |
(二)加深合作层次尝试内容创新 |
三、鼓励多方参与,建立互惠机制 |
(一)鼓励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
(二)落实惠民机制争取民众支持 |
四、重视媒介作用,强化传播力度 |
(一)注重媒体公关树立良好形象 |
(二)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 |
(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控和疏导 |
五、借力国家外交,融入国际组织 |
(一)借助国家外交改善外部环境 |
(二)大力发挥国际组织建设作用 |
六、促进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城市外交作用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北方”“新南方政策” |
(二)发展战略对接对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积极影响 |
(三)深化城市外交对中韩发展战略对接的促进作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北京市居民桑葚消费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北京市居民桑葚消费行为现状 |
1.1 购买力 |
1.2 购买渠道选择 |
1.3 口味喜好 |
1.4 包装选择 |
1.5 对直播带货的态度及意愿 |
2 研究方法 |
2.1 变量选择 |
2.2 数据样本描述性分析 |
2.2 模型选择 |
3 结果与分析 |
3.1 数据分析 |
3.1.1 可靠性检验 |
3.1.2 相关性分析 |
3.2 模型结果分析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1.1 北京市居民对桑葚价格变化敏感度高 |
4.1.2 北京市居民对桑葚认知度较低 |
4.1.3 北京市场中桑葚品牌化程度偏低 |
4.1.4 北京市居民对直播带货渠道持认可态度 |
4.2 建议 |
4.2.1 提高桑葚品质,合理制定桑葚价格 |
4.2.2 增加桑葚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市场影响力 |
4.2.3 加快桑葚品牌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 |
4.2.4 拓宽销售渠道,促进桑葚销售与互联网相结合 |
(9)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的研究与未来的发展——以北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本概念 |
(一)贫困与扶贫 |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 |
(三)北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 |
(四)贫困退出标准 |
二、北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
(一)产业扶贫创新 |
(二)消费扶贫创新 |
(三)教育扶贫创新 |
(四)医疗扶贫创新 |
三、协作评估 |
四、结论:理论的思考与未来的发展 |
(10)基于行为需求的京西农村公共空间的适老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积极应对老龄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 |
1.1.2 理论背景:相关理论研究 |
1.1.3 现实背景:京西农村养老优势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适老性 |
1.2.2 行为需求 |
1.2.3 农村公共空间 |
1.3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对象及内容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框架 |
1.7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京西农村相关问题调查与研究 |
2.1 农村老年人基本特征及需求分析 |
2.1.1 老年人分类 |
2.1.2 农村老年人基本特征及需求 |
2.2 京西农村基本概况 |
2.2.1 京西农村现状 |
2.2.2 京西农村的养老模式现状 |
2.3 对京西农村公共空间的研究 |
2.3.1 京西村落空间布局分析 |
2.3.2 农村公共空间分类 |
2.3.3 研究农村公共空间适老性的标准 |
2.4 调研情况汇总 |
2.4.1 调研对象 |
2.4.2 调研方法 |
2.4.3 调研内容汇总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张家庄村公共空间适老性现状及改造 |
3.1 张家庄村概况 |
3.1.1 张家庄区位 |
3.1.2 人口构成 |
3.1.3 村庄规模 |
3.1.4 村落未来规划 |
3.2 张家庄村公共空间使用现状 |
3.2.1 交通空间 |
3.2.2 休闲娱乐空间 |
3.2.3 公共服务空间 |
3.2.4 老年人休闲活动内容 |
3.2.5 老年人在公共空间中的行为特征 |
3.2.6 老年人对公共空间的满意度评价 |
3.3 张家庄村公共空间现状问题 |
3.3.1 健身公园舒适度差 |
3.3.2 服务空间功能错位和管理不善 |
3.3.3 交通空间与老年人户外活动交叉较多 |
3.3.4 公共空间环境品质差 |
3.4 张家庄村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重点 |
3.4.1 提升交通空间适老性 |
3.4.2 合理利用服务空间 |
3.4.3 提高健身公园的舒适度 |
3.4.4 营造宜人的公共空间环境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苇子水村公共空间的适老性现状及改造 |
4.1 苇子水村概况 |
4.1.1 人口构成情况 |
4.1.2 村落空间形态特征 |
4.1.3 村落发展规划 |
4.2 苇子水村公共空间使用现状 |
4.2.1 以公共服务空间为主的节点空间 |
4.2.2 以交通空间为主的线性空间 |
4.2.3 以休闲空间为主的面状空间 |
4.2.4 老年人活动现状 |
4.3 苇子水村公共空间使用问题 |
4.3.1 公共服务空间利用率低 |
4.3.2 交通空间道路安全性低 |
4.3.3 公共设施布置不合理 |
4.3.4 户外活动受自然环境影响大 |
4.4 苇子水村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重点 |
4.4.1 加强休闲空间的适老性 |
4.4.2 提升街巷道路安全性 |
4.4.3 提高服务设施的数量与质量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燕家台村公共空间的适老性现状及改造 |
5.1 燕家台村概况 |
5.1.1 区位情况 |
5.1.2 经济人口 |
5.1.3 生态环境 |
5.1.4 村落演变及发展规划 |
5.2 村落公共空间适老性现状 |
5.2.1 交通空间 |
5.2.2 休闲娱乐空间 |
5.2.3 公共服务空间 |
5.2.4 老年人在公共空间的活动特征 |
5.3 村落公共空间适老性存在的问题 |
5.3.1 服务空间功能单一 |
5.3.2 休闲空间缺少活动氛围 |
5.3.3 活动空间布局不合理 |
5.3.4 景观空间适老性不足 |
5.4 村落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重点 |
5.4.1 提升公共空间活动氛围 |
5.4.2 服务空间多功能化 |
5.4.3 增加节点空间 |
5.4.4 加强景观空间适老化建设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三类村落公共空间适老性比较及改造策略 |
6.1 三类村落公共空间对比分析 |
6.1.1 三类村落公共空间差异性分析 |
6.1.2 三类村落公共空间适老问题的共性分析 |
6.2 针对差异性提出京西农村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原则 |
6.2.1 因地制宜原则 |
6.2.2 安全舒适原则 |
6.2.3 可持续发展原则 |
6.3 影响京西农村公共空间适老性的共性因素 |
6.4 对比总结提出京西农村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策略 |
6.4.1 构建安全可达的交通空间 |
6.4.2 搭建丰富全面的公共服务空间 |
6.4.3 增加适老性的休闲娱乐空间 |
6.4.4 提升户外公共空间的环境品质 |
6.4.5 加强基础设施的适老性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有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经济、普惠金融与农村消费升级[J]. 商海岩,孙云涵,赵培坊. 农村金融研究, 2021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3]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D]. 姚桐. 吉林大学, 2021(01)
- [4]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D]. 许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5]北京市居民桑葚消费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J]. 赵健雄,胡宝贵. 农业展望, 2021(07)
- [6]后扶贫时代我国社会救助政策问题研究[D]. 杨博文.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7]后扶贫时代我国社会救助政策问题研究[D]. 杨博文.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8]日常生活圈视角下的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研究[D]. 董欣茹. 沈阳建筑大学, 2021
- [9]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的研究与未来的发展——以北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为例[J]. 万鹏飞,吴雨坤. 贵州民族研究, 2021(03)
- [10]基于行为需求的京西农村公共空间的适老性研究[D]. 马凤琴. 北方工业大学, 2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