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资产阶级法权观念 努力改造世界观(论文文献综述)
高巍翔[1](2010)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1956-1966)》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56年至1966年,既是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极其重要的转折时期。这一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由建国头七年主要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向社会主义过渡,促进国家经济建设服务转变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团结广大全国各族人民开始进行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服务。这一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发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为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就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它既是全方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开端,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方面,起到了其他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党的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在服务于各方面建设的实践中开始逐步形成,基本上奠定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适应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总的来看,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是主要的,战斗力是比较强的,效果是比较好的,在服务于党的各个中心工作中,在发挥自身优势上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且获得新的发展。当然,这一时期,党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由于缺乏建设经验,加上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及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党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曾经犯过严重“左”的错误,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着同样的曲折过程,在曲折中发展。经验与教训同在,发展与挫折交叉,理论上的开拓、完善与局部性的失误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正确与偏差并存,是这一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特征。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基本方法基础的奠立。1955年到1957年整风之前,是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基础的奠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不仅确立了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生命线”地位,解决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出发点问题,而且奠定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为正确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科学的指南,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创立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同时,党发挥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围绕中心工作转移,重点加强了对农民、知识分子和工商业者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形势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通过这些积极的、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1957年整风前后,党开展了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开门整风中,少数右派分子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发起了猖狂进攻。党及时进行了反击,掀起反右派运动。受其影响,整风运动的主题发生逆转,开始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转向对敌斗争,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击右派。反右派运动的影响是深刻的,党由此对社会主要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判断开始发生变化,改变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认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左”的思想开始抬头。反右派运动结束后,党开展了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为中心内容的全民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必要的,总体上是健康的、有成绩的。通过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在一系列根本问题上澄清了大是大非的问题,稳定了新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秩序。在肯定整风反右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承认,由于党对当时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分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错误,在反右派斗争中,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造成了不幸的后果。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史上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力图在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打开一个崭新的局面,尽快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反映了我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对美好社会的热烈向往。但是,由于急于求成,犯了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混淆了“两个界限”,盲目追求高速度,并在阶级斗争问题上越来越“左”,导致了经济建设陷入严重困难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样也犯了严重的“左”的错误,使“左”的错误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始泛滥,产生了严重的偏差,导致“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和根本特殊化风盛行,同样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一是错误地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片面强调“政治挂帅”,只讲思想政治教育为政治运动服务,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看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形式,用来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并用来解决对经济建设的速度问题的不同认识;二是在阶级斗争观念主导下急于求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和形式主义严重,忽视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不适当地采借战争年代群众运动的方式方法,把“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方法和手段,取代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民主原则;三是混淆“两个界限”,宣传急于过渡急于求成的思想,导致“五风”盛行;四是违背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精神的作用,把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到了不适当的高度,忽视客观条件的制约,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脱离实际,陷入主观主义、唯心主义和唯意志论的泥潭,给人们的思想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大跃进”运动的严重后果就是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困难局面。在严重的经济困难面前,党一方面开始着手系统地进行国民经济调整,纠正“左”倾错误,克服严重困难;另一方面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战胜严重困难,实现国民经济调整各项任务的重要环节,倡导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立足于对全党全国人民进行以英雄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共度难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全国人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同困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战胜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使我国度过了建国以来最为困难的经济局面,并使国民经济逐步好转。但是,由于纠正“左”的错误不彻底,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党内对形势估量、经济政策和工作指导上的分歧又逐渐发展起来,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进程中,发生了新的波折,形成了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为此,党开展了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对于改进干部作风,改善经营管理虽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四清”运动毕竟是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在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把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看作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阶级斗争为纲错误思想指导下,把干部思想认识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泛政治化,认为这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使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在这种脱离实际的“左”倾理论指导下,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偏离了正确的方向,逐步陷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局面,产生了一些失误,给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留下了值得汲取的教训: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科学地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阶级斗争问题,既不能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也不能以阶级斗争为纲;二是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坚持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原则,切忌搞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更不能“运动群众”;三是切忌片面夸大精神的作用,违背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四是思想政治教育切忌形式主义,把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庸俗化。
李颖[2](2016)在《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为学之道,必本于思”。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源头是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深入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可以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内容,更好地指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研究立足于对《马克思恩格斯文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的文献研究。我们沿着“来自哪——如何发展——是什么——如何看待”的思路力图通过梳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和现实依据、历史轨迹、主要内容、特色、理论贡献以及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价值,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视角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深刻反思,以期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提供进一步的理论指导。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和现实依据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考证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既有对以往法治理论的批判和发展,也有对现实社会状况的思考。就理论来源而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批判和借鉴了分权法治学说、人民主权的法治学说、资产阶级“法治国”构想、资产阶级宪政学说等资产阶级法治理论;批判和吸收了人民主权体现民主、人人平等、法律条文形式、法治运行要素等空想社会主义法治构想,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是资产阶级法治理论以及空想社会主义法治构想。就现实依据而言,实现无产阶级公民权的需要、指导工人运动的需要以及巴黎公社法治实践的经验,是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现实依据。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进行比较详细的考证,提出了以具体的历史事实以及相关着作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期(1835-1844年)、形成期(1845-1848年)以及发展期(1848-1895年)。萌芽期是指1835年到1844年马克思恩格斯在黑格尔主义——新理性批判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向过程中对于法治的摸索和尝试。形成期是指1845年到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中对于法治的思考,这一时期问世的《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发展期是指1848年年到1895年马克思恩格斯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再上升为理论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又分为四个阶段:即1848年欧洲革命及革命失败后的探索、第一国际时期同改良主义等的斗争、对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的总结以及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进一步提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的阶段围绕着社会现实和革命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深入的阐述,确证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对资产阶级法治的深刻批判和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构想。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揭露资产阶级立法、司法、选举制度的实质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来批判资产阶级法治的虚伪性;通过揭露公民权与人权的分离来批判资产阶级法治中人权与公民权二元分立;通过揭露政治解放的局限性、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对立、资本主义社会异化来批判资产阶级法治的狭隘性。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构建以宪法为核心,刑法和诉讼法、国际法和环境法、民商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组成的法治体系和以立法、司法、执法、监督和守法“五位一体”的法治机制来阐述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构想。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特色进行比较有针对性的剖析,探讨了从科学的世界观和人民主权的视角去审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特色,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阐发的关于法治与自由的辩证统一、法治与民主的相向发展、法治与平等的相互关照、法治与人权的相互依存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是法治的核心价值,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体现了法治与自由的辩证统一;民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法治是民主的规则与手段,体现了法治与民主的相向发展;平等是法治的内在要求,法治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手段,体现了法治与平等的相互关照;人权是法治构建的重要因素,法治是人权从应然走向实然的必要保障,体现了法治与人权的相互依存。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贡献进行比较客观的阐述,指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它对法治的批判和建构都是以社会发展状况为基础的,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论证出法制、法治与国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思想来源,它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这个活的灵魂和批判性指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历史唯物主义特性,列宁法治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具体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价值进行比较有层次的论证,讨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实践价值主要体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推进立法治理的启示在于立法治理要缓解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应当公众参与、特色创新,明确治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对加强政府治理的指导在于政府治理要推进治理体系法治化和促进治理能力法治化。对重视党的治理的启导在于依法从严治党是党的治理的必由之路,依法执政是保障人民主权和民主的必要举措。对增强社会组织治理的指引在于社会组织治理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手段,社会组织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不断体现。对培育法治公民的引领在于培育法治公民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培育法治公民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本研究的特色在于首次全面系统地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特色。本研究所采用的主要是文献研究法,具体有内容分析、二次分析和现存资料分析等方法。历史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也是本研究所使用的。
王绍光,黄万盛,单世联,蔡翔,金大陆,徐俊忠,老田,郭春林,贺照田,罗岗[3](2013)在《70年代中国》文中提出由开放时代杂志社主办的第十届开放时代论坛于2012年11月18日至19日在安徽泾县查济村"钟秀梦缘"举行。本届论坛以"70年代中国"为主题,旨在探讨中国在70年代的转型,辨明改革开放前后的政治、经济及社会联系的丰富性及复杂性,淡化过于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缓冲"左"、"右"的诘抗,拓展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尺度。以下内容根据现场录音整理而成,并经所有发言者校订。由于篇幅限制,内容略有删节。
胡志民[4](2017)在《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是在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种影响持续了几十年。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逐步走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藩篱,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法制建设的加强,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构建起来的我国法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必须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学界开始反思苏联法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许多学者从负面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影响,将清除、清算苏联法学理论及其影响视为构建新法学的前置性任务。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形成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开辟并日益宽阔,因此我们急需构建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我们在构建这一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时,固然需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践,也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法学知识资源,合理吸收、借鉴苏联法学理论、西方法律学说中有益的理论观点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和深入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就显得尤为必要,也很有价值,因为它不仅能帮助我们弄清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具体表现和发展进程,而且能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首先必须对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和特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苏联法学理论是苏联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法律观点和法律思想的系统阐述,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社会主义法律、法制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论表达。它主要包括法的一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两大部分。法的一般原理着重阐述了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着重论述了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从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属性,因为它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它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将法与国家结合起来加以研究;二是重点研究社会主义的法;三是作为建立部门法学的基础。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具体表现为在法的本质和功能上,过分强调法的阶级性,忽视法的社会性;在法与国家的关系上,过分强调国家对法的主导性,忽视法对国家的制约性;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上,过分强调政策对法的决定作用,忽视法对政策的制约作用。上世纪50年代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中国后,对我国的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建立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我国的理论法学来说,它就是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在全面继受其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一般原理为我国学者所接受,并被植入我国的法理学之中。我国学者按照苏联法学理论的观点,阐述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也被引入我国,构成我国法理学的重要内容。我国学者按照苏联学者的基本观点,论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同时,苏联法学理论对于法学学科、法理学学科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辨证的研究方法的论述,也被引入我国法学理论之中,形成了我国学界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基本认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从质疑、批判法的阶级性这一基本观点入手,否定苏联法学理论的科学性,许多观点被抛弃或者被修改,他们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国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理论法学中的影响日渐式微。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部门法学的深刻影响,我们可以从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分析中加以认识。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首先对我国宪法学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宪法观、宪法制度理论和宪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宪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历史类型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宪法学确立了宪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历史类型观。从宪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宪法学以所形成的宪法观为指导,按照宪法的社会主义原则和民主原则,构建起以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内容的国家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所有制、计划经济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为内容的经济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本质、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为内容的国家机构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特性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为内容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从宪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宪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自从上世纪80年代学苏联法学理论受到质疑和批判后,我国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宪法观,并创新宪法制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宪法学中的影响开始衰落。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刑法学影响很大,它主要表现在刑法观、刑法制度理论和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功能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机能观。从刑法制度理论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阶级本质的观点,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阶级性的观点,由此形成了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的犯罪的实质概念,并构建起犯罪构成、类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犯罪制度理论;另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形成了刑罚阶级性的观点和刑罚目的的学说,并以此构建起刑罚体系、量刑、刑罚执行、时效等刑罚制度理论。从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苏联法学理论被否定,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刑法学的影响逐渐减弱,刑法学的新观点、新理论不断推出。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民法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法与经济关系的理论指导下,我国民法学确立了民法的本质观、公法观和工具观。从民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民法学以苏联法学理论形成的民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所有制和计划原则,构建起以公民、法人为内容的民事主体制度理论,以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保护为内容的所有权制度理论,以债的原因、履行、担保和计划合同为内容的债的制度理论。从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学者逐步摆脱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提出新的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研究方法,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揭示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及其变化过程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而是要在此基础上对这种影响进行深入思考,以此获得一些启示,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影响主要有两大原因,即直接原因和推动因素。一方面,新中国建立后,国民党六法全书被废除,我们急需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但不具备完成此项任务的条件,而苏联经过30余年的探索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这使得这种理论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另一方面,我国实行“一边倒”政策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成为苏联法学理论引入的重要推动力。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影响我国法学有着两个重要途径:一是通过开展法学教育,学习和传播苏联法学,培养掌握苏联法学的人才,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批判和运动,清除旧法观点,清理、改造旧法人员,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清障碍。再次,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了两大影响。从积极方面说,它帮助我国建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培养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队伍;从消极方面说,知识资源和研究方法单一给我国法学的发展带来了困难。最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提供了四个方面的重要启示,即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卜广庆[5](2018)在《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是一个新开论域,同时也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因而,当下深度犁耕与倾力研究马克思的责任政府思想,不仅对于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本真呈现,而且对于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与时俱进,以及对于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中国化进程的深入推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人们也许会从线性思维出发,基于马克思缺少责任政府形式化文本的客观事实,而武断地认为马克思并没有责任政府的思想。但,无论是从马克思哲学品性的层面理解,还是从思想史两种解读方法(文本法与脉络法)的层面检视,都不能得到马克思没有责任政府思想的结论。人们也许会将理想目标与现实追求相混淆,基于“马克思扬弃政府思想与责任政府主张”间的二元悖逆,从而质疑马克思的责任政府思想。殊不知扬弃政府的主张是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而提出的理想性目标;责任政府思想则是马克思立足无产阶级国家政府建设而提出的过程性要求。因而,两者之间并不构成“逻辑矛盾”。人们也许会认为:诉诸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研究,乃为迎合当下责任政府研究热潮之需,似有为马克思脸上“贴金”之嫌,然而,翻看《法兰西内战》一文,我们则可对“为研究而研究”的指责“释怀”。传统责任政府即为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历史参照。传统责任政府是由商品经济生产方式所催生的,其实践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以沃尔波尔首相的辞职为标志。尽管我们不否认这种政府体制的历史意义:不仅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开创了“政府负责”的新纪元,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人类政治文明的进程:尽管我们不能抹杀启蒙思想家从民主理念出发为其所作的理论贡献:主权论为其奠定了理念基石;契约论为其奠定了法理基石;权力合法论为其奠定了价值基石。但通观传统责任政府的理论与实践,则不难发现:不论是其理论根基——抽象的民主理论、还是其制度设计——权力分立的制度架构、抑或是其政府实践——维护资本逐利逻辑以及有产者利益的实质,不仅与责任政府的称谓难以匹配,而且难掩其“虚假责任制”的本质。这些既是马克思不待见传统责任政府的因由,同时也是马克思重塑责任政府思想的根本触发点。马克思立足实践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一者,从实践哲学的关系思维出发:一方面,基于世界为我的关系,揭橥责任发源的内在机理——利益关系(共同利益与利益矛盾)是主导责任发源的始基;另一方面,立足我为世界的关系,从实践的反思性思维出发,揭示人类社会责任规范的进步主义趋向。二者,马克思在颠覆黑格尔国家决定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立足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将政府起源及其责任发初置于利益关系中考察,并在显明政府二元责任结构(阶级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同时,定格政府以人为本的责任经纬与归宿;三者,马克思立足人类历史变迁的客观规律,从人类社会的五大历史形态出发,揭示了政府责任异化与复归的历史演进。当然,由于政府具有阶级属性,因而,阶级分析法是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以贯之的方法论。马克思基于巴黎公社的伟大实践,从实证之维凝练了责任政府的本质特征:责任政府的人民性;责任政府的廉价性;以及政府责任的规制性。当然,马克思在为我们揭示无产阶级责任政府本质特征的同时,也为我们在今天判断责任政府的生成提供了价值基准:前提性判准——政府责任来源的合民意性;过程性判准——政府责任履践的合法律性;结果性判准——政府责任履践的合效率性。由于巴黎公社既非中世纪意义上的“公社”,也非波拿巴的第二帝国,更非梯埃尔的国防政府,而是无产阶级政府。而无产阶级政府的根本属性,体现并昭示着公社对于传统责任政府的内在超越价值:根本制度之超越——真正民主制取代虚假民主制;制度基础之超越——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取代生产资料私人所有;治理方式之超越——社会自治取代官僚统治;履责方式之超越——“透明政府”取代“神秘政府"。马克思对于传统责任政府展开的病理解剖与深刻批判,以及对于巴黎公社的热情讴歌与竭力颂扬,是同其伦理情怀紧密关联的。马克思紧紧围绕政府的责任客体,也即“为了谁”的伦理宗旨,立足政府“人为性”与“为人性”的界面,从“人为何指" "人性为何”以及“合乎人性”三个层面,揭示了政府的责任情怀、责任本分以及创生责任政府的现实路径。由于马克思伦理学的品性:不是在抽象或直观意义上言说道德,而是在科学人道主义的立场上言及道德;不是在个体本位之下畅谈道德,而是在社会本位之上论及道德;不是在非阶级性的意义上空论道德,而是直陈道德的阶级属性;不满“坐而论道”,而是突出强调“起而行之”,由此不仅敞显了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高远立意、博大情怀与价值诉求,而且使得马克思责任政府的伦理思想呈现出“温暖的红色”与“冰冷的红色”的双色基调。马克思的责任政府思想对于塑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责任政府的价值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其启示与教益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1)坚守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宗旨——这是一条红线问题,显明了责任政府所应恪守的原则底线;(2)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尽可能多的增加社会生产力的总和——这是一个任务问题,点明了我国责任政府建设的重点所在;(3)责任政府建设“始终在路上”——这是一个规律问题,指明了当代责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4)改革与完善政府的责任制度,批判借鉴与吸收东西方责任政府建设的有益经验——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言明了责任政府建设所应具有的开放性心态与创新精神。在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指导下,立足我国社会转型的现实境遇,致思当下责任政府研究的主题与任务——建构底线意义上责任政府的务实目标,以及打造多元并重的政府责任模式,则是学人们应予关注的重点。
聂海杰[6](2014)在《马克思哲学变革的逻辑进程》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哲学变革是对现实问题和时代课题的哲学求解。在这个逐步推进而又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通过对社会现实越发彻底的前提批判,马克思逐步追溯到了造成现实问题的矛盾及其根源,由此契合并切中了现时代的轴心。因此,要充分领略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和实质,就必须深入到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思想脉络中去。本文自觉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立场和方法,对马克思哲学变革的逻辑进程作出了如下研究。马克思哲学变革有着自身不可或缺的思想前提,这是它发动愈加彻底的哲学革命的逻辑起点。柏拉图对世界所作的感性与超感性的划分,既为西方哲学的发展奠立了根基,也使它陷入到了现象与本质的二元对立之中。如何弥合二者的断裂,成为旧哲学必须面对却又难以克服的形而上学困境。青年马克思构造“法形而上学体系”所遭遇的康德费希特先验主义疑难,可谓是对旧哲学形而上学困境的初体验。借此,马克思不但意识到了为旧哲学固有的应有与现有的对立,更是萌发了必须从先验理想主义走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哲学理念。黑格尔思辨辩证法为困境的克服提供了启迪。通过对其思辨性的批判祛除,马克思将之提升为对现实事物矛盾的本质揭示。这为即将展开的哲学变革确立了重要的方法导引。奠立于对旧哲学形而上学困境的体认,立足于初步确立的辨证方法,马克思发动了旨在超越旧哲学的哲学变革。就其思想开端而言,它有着两方面内容规定。一是偏重于理论批判,以进一步澄清旧哲学的形而上学困境;一是偏重于现实批判,以克服和消除这一困境。第一个方面集中表现为对自我意识哲学的前提批判。通过对伊壁鸠鲁哲学特别是其原子偏斜论的剖析,《博士论文》不仅把握到了作为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纲领自我意识哲学的内核,而且洞悉到了其耽于“宁静的自由”的局限性。作为这一批判的结晶,“哲学的世界化”既扬弃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抽象性,又克服了其前提支撑主体形而上学的维度缺失。第二个方面集中体现为《莱茵报》前后对社会现实矛盾的一系列批判。受出版权益现实的推动,马克思对现存现实展开越加彻底的前提批判。通过对普鲁士书报检查令的矛盾剖析,他得出了必须废除这一有着内在痼疾的制度的主张;通过回击《总汇报》的诘难,他初步阐发了自身哲学变革的立场;而林木盗窃法议案以及摩塞尔地区农民贫困等问题,则增强了他关注现实和改变现实的信念,由此凸现的困境更是深化了其整体变革逻辑。这些现实批判使得“哲学的时代化”被提升到了原则高度。它不仅赋予“哲学的世界化”以丰富内容,并为哲学升华为现世的智慧即时代精神精华奠定基础。《莱茵报》之后的克罗茨纳赫和《德法年鉴》时期,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主题确立阶段。之前社会现实批判所遇到的困境,尤其是物质利益疑难所凸显的理性国家观与现存现实的二律背反,促使马克思转向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通过对黑格尔思辨国家观及其法权观的前提剖析,马克思初步扭转了为其颠倒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以此为导向,马克思对犹太人问题展开探本溯源。宗教被界定为国家与市民社会世俗冲突的结果;其根源被归结为市民社会自身的矛盾分裂。由此越发凸显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限度,并引发人的解放和社会解放的新课题。日益端正的共产主义立场,促使马克思哲学将此确立为自身变革主题,并探索人类社会最终解放的条件。只有以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去打破私有制及其统治,人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自由发展。总体上看,这一阶段在马克思哲学变革整体进程中至关重要。其所制定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原理,为哲学变革奠立世界观前提;由此展开的对市民社会矛盾本质的剖析,更是初步开启了新唯物主义境域。当马克思将市民社会解剖确立为自身主题,实则就获得了完成哲学变革的基础支撑和核心根据。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前提批判,马克思把握住了市民社会颠倒本性的确切内容。作为市民社会基本矛盾,劳动与资本、无产者与资产者的对立,既为市民社会现实存在奠定基础,又为其向更高阶段发展提供本源动力。这就初步实现了对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解剖,并因而完善了已然确立的世界观根基。日益深入的革命实践活动,推动着马克思将哲学变革与对现存现实革命改造有机统一起来,为无产阶级解放运动提供科学导引成为其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借着对神圣家族之抽象实践观的批判,马克思揭开了为其遮蔽的市民社会的矛盾真实;通过对思辨哲学构造世界逻辑的洞穿,马克思实现了对唯心史观认识论基础的破除。由此不但确证了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及其历史使命,而且推动着马克思哲学变革走向完成。立足于以上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双重唯物主义转向,基于对市民社会矛盾分裂的深入剖析,马克思对全部旧哲学展开总清算。无论费尔巴哈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还是黑格尔代表的唯心主义,它们都有着缺乏实践维度这一固有局限性。人们的感性实践活动被偏狭化为纯粹理论课题;人们与其社会存在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被形而上学化为主体与客体的抽象对立;如此一来,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就被幽闭在了纯粹思想境域之中,从而被原则性地摒弃和拒斥。奠立于对旧哲学这些根本维度缺失的认识,以此为契机,马克思实现了如下三重变革。其一,确立了旨在实践地变革世界的新唯物主义;其二,破除了旧哲学的意识形态幻象,并为打破和超越阶级统治及其形而上学幻想提供科学指引;其三,终结了耽于现存现实先验解释的全部旧哲学,一门将彻底地解释世界与革命地变革世界辩证统一起来的新哲学得以奠立。
朱庆跃[7](2012)在《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 ——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文中认为运用政治生态学研究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实践的演进源由、经验教训、内在规律,这既在理论上有助于拓宽有关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历史实践研究的深广度;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现实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这篇论文,就是试图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前提下,着重以政治生态学研究法为主,融合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历史方法和比较方法等,力求从生命系统工程建设(即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环境系统(其分为外环境系统和内环境系统两种,前者为引发和促使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变迁的外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条件,后者为党的权力运行的政治体系内各子系统,如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和政治行为等方面之间协调运行的核心环境)变迁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来探寻如何实现与保持两者之间动态平衡的生态化发展(即揭示有效有序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内在规律)。根据党的权力运行所处政治生态环境在具体化变迁中呈现出的特征,本论文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多年的历史分为革命、建设和改革新时期三个长时间段。相应地,论文在布局上主要分为上(革命时期,有4章)、中(建设时期,有3章)和下(改革新时期,有3章)三篇,共10章内容和一个结束语。上篇:主要具体考察在革命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内外生态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变迁中所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对权力异化如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诱发,党如何从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以构建动态平衡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特别是由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所经历的从1921-1927年构建的开启、1927-1937年初步探索、1937-1945年的成熟以及1945-1949年的继续完善化这一构建的历程,概观出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所呈现的特征并给予原因阐释。具体来说,这种政治体系构建体现出了一种“正向性”发展轨迹:在政党文化方面经历了从理想化趋向现实化、价值理性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的转化;政治社会化方面经历了从轻视到重视、行为规范到人格塑造的转化;政治制度方面经历了遵循到创新、分散到系统的转化;政治关系方面经历了从服从到指导、混杂到分工的转化;政治行为方面经历了从自在到自为、支持到规导的转化。而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中国化发展、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科学化分析、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正确性判断以及对政治体系构建中几对关系的辩证性处理等多种积极因素共同作用,是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呈现这种“正向性”发展轨迹特征的原因所在。第一章重点考察1921-1927年党的成立和创建期,党如何开启了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以预防和遏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外部生态环境系统中劣变生态因子侵袭所诱发的种种腐败现象和行为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外部生态环境系统中影响党的权力运行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劣变生态因子。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生态环境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而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开启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并给予客观的历史评价。第二章重点考察1927-1937年土地革命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化发展,以预防和遏制新旧转变中的根据地和苏维埃区域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根据地和苏维埃区域处于新旧转变为分析立足点;而内环境系统以党内“左”、右倾错误思想及其错误化实践为分析对象。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初步化发展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三章重点考察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成熟化发展,以预防和遏制抗日根据地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根据地处于新旧社会特点并存这一情状为分析的立足点;而内环境系统主要分析党的权力在适应因党的合法性被承认和民族战争所赋予的特殊性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多“杂质”。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成熟调构的历史实践,并给予相应的历史评价。第四章重点考察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的继续化发展,以预防和遏制解放区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解放区处于新旧社会急促替换这一情状为分析的立足点;而内环境系统主要分析党的权力在适应党的地位、任务转变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弊端。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继续调构的历史实践,并给予客观的历史评价。小结:重点从纵向方面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几个具体层级,在28年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历史实践中的演变逻辑轨迹及其总体原因进行了阐述,以此说明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体现出一种“正向性”发展的轨迹特征。中篇:主要具体考察在建设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内外生态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变迁中所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对权力异化如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诱发,党如何从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以构建动态平衡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特别是由建设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所经历的从1949-1956年为初步构建、1956-1966年为曲折化以及到1966-1978年处于失误化这一构建的历程,概观出建设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所呈现的特征并给予原因阐释。具体来说,这种政治体系构建体现出了一种“逆态化”发展轨迹:在政党文化方面经历了从革命精神内核到革命行为理念的转化;政治社会化方面经历了从共产党员政治人格的塑造到领袖人格的盲崇的转化;政治制度方面经历了从良性构建到总体缺失的转化;政治关系方面经历了从政党主导到政党主宰的转化;政治行为方面经历了从有序到无序的转化。而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教条化理解、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错误化定性、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失误判断以及对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一些成功经验的绝对化运用等多种消极性因素共同作用,是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呈现这种“逆态化”发展轨迹特征的原因所在。第五章重点考察1949-1956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的准备阶段,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在全面执政条件下的初步构建,以预防和遏制社会主义建设准备期下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分析变革中残存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旧因素、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半旧因素对党的权力运行的消极性影响;而内环境系统主要阐述伴随党的地位、党建所处的环境和党面临的任务等方面全面转变时,党的权力运行系统在某些环节和领域的不能科学判断和正确操作所滋生的诸多劣变生态因子情状。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全面执政条件下反腐败政治体系初步构建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六章重点考察1956-1966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探索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在全面执政条件下的继续式调构,以预防和遏制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探索期下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分析以1957年反右派扩大化为标志所逐渐形成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而指引下的错误化趋向,如在宏观的社会变革实践中所产生的一些错误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实践经验,对党的权力运行的消极性影响;而内环境系统主要阐述“左”倾错误在党建中逐渐成为指导思想对党的权力运行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式的风险。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全面执政条件下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之所以用“曲折化”来定义这一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的特征,在于党的权力运行中本身还隐藏着一套在错误思想指导下所调构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并与正确的进行不断交锋和冲突,乃至最终取代正确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第七章重点考察1966-1978年十年“文革”时期和两年“徘徊”期,在支配全局或占主导性地位的“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的失误化调构,并从现实中所存在的诸多腐败现象和行为说明这套反腐败政治体系只是将腐败现象和行为压制到较低限度,体系本身的缺陷和弊端决定了它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达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目的。另外,本章还对党内健康力量在正确思想指导下从党的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党的权力人民性宗旨的发展性程度、党的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党的权力运行的主体建设等方面,对失误化反腐败政治体系尝试性“纠错”状况进行了具体论述。小结:重点从纵向方面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几个具体层级,在1949-1978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中各自演变逻辑轨迹及其总体原因进行了阐述,以此说明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体现出一种“逆态化”发展的轨迹特征。下篇:主要具体考察在改革新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内外生态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变迁中所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对权力异化如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诱发,党如何从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以构建动态平衡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特别是由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所经历的1978-1992年属于初步构建,1992-2002年属于继续调适性构建,而2002年以来新时期则属于深度化调构这一构建的历程,概观出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呈现的特征;同时就这三个具体阶段中腐败滋生状总体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趋势以及腐败的遏制与反遏制还处于一种均势状态这一奇怪现象给予原因阐释。具体来说,这种政治体系构建体现出了一种“深度化”发展轨迹:在政党文化方面经历了从坚持指导思想的科学性到科学性与人本性的统一;政治社会化方面经历了从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工具性到合工具性与目标性的统一;政治制度方面经历了从坚持制度的保障功能到保障与预防功能的统一;政治关系方面经历了从坚持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民主法治化到与民主法治化与科学化的统一;政治行为方面经历了从坚持惩处腐败到惩处和预防腐败的统一、群众参与反腐制度建设方面的渠道拓宽到渠道拓宽和权利保障的统一。但是由于生态环境变迁和政治体系本身存在着诸如变迁化的政治生态环境中诱发权力异化的劣变生态因子在种类和体制上的复杂性、调构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同步性等原因,而致使改革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呈现出“深度化”特征同时,还表现出与环境互动“非完全耦合性”的一面。第八章重点考察1978-1992年改革新局面的开创期,党如何初步构建新条件下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以预防和遏制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中劣变生态因子主要表现为新旧体制在初步转化中因不完善化新体制和残存旧体制所诱发的劣变生态因子;而内环境系统劣变生态因子主要体现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所形成的“病变化”党的权力运行体系“遗毒”、复归的传统的党的权力运行体系本身所具有的弊端以及复归的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在与生态生态环境调适中所形成的不成熟、不完善的部分和环节等。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初步构建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状况,并进行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九章重点考察1992-200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全面确立期,党如何继续调构新条件下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以预防和遏制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不成熟、不完善化的新体制所带来的大量劣变生态因子为重点考察对象;而内环境系统方面主要揭示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在不同步地适应变迁化新生态环境中所滋生的新劣变生态因子。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继续调构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状况,并进行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十章重点考察2002年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巩固完善期,党如何深度化调构新条件下反腐败政治体系,以预防和遏制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呈现出新体制因素已处于“大立化”状态却尚未达到“大固化”和“至善至美”的境地,旧体制因素总体上虽处于退出状态但一些环节和部分依然存在着残余因素的状况;而内环境系统着力揭示不成熟、不完善的新体制因素以及旧体制的残余因素对党的权力运行异化的诱发情境。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深度化调构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评价。小结:重点从纵向方面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几个具体层级,在1978年以来改革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中各自演变逻辑轨迹及其总体原因进行了阐述,以此说明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体现出一种与环境互动的非完全耦合性的“深度化”发展轨迹特征。结束语:通过上述的上、中和下三篇90多年来党基于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而构建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历史实践的考察,重点从政治体系构建与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之间,以及政治体系构建的本身等方面抽象或概括出来一些具有共性或者称之为“规律”的东西,以为正确认识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乃至更加科学地指导现实实践中的反腐败,提供一些现实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这些“规律”集中表现为富于变化的政治生态环境决定了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的、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正确与否关键取决于对特定时期政治生态环境内容的科学判断、后一个阶段的政治体系构建是对前一个阶段相关内容的积极性“扬弃”以及每一个阶段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的本身也是个处理诸多辩证关系的逐渐深入化过程。
谭春波[8](2018)在《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的着作中蕴含着丰富的正义思想,这些正义思想却是隐而未显的,而且从表面上来看,马克思对正义的态度具有矛盾性。一方面在马克思成熟时期的着作中,一直把“公平”、“正义”、“平等”等道德观念视为意识形态,并且对这些意识形态观念持有批判的态度。另一方面,人们在阅读马克思着作的时候又会有一种直接的感受,那就是在这些作品中饱含着对资本主义的强烈道德愤慨。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让人们产生了疑问,马克思与正义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回答马克思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要坚定追求公平正义的信念,就要从学理上为社会主义正义观的合理性进行辩护,这就有必要深入文本来研究马克思的正义观,从马克思的正义观那里寻找学理上的依据。二是当代中国社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公平正义问题,为正确认识和解决当代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也有必要对马克思的正义观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从而为我们解决公平正义问题提供理论资源。第一章对马克思的正义观进行了概述。马克思的正义观是从西方正义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西方正义观包括古代正义观和近代正义观。西方古代的正义观主要蕴含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中。柏拉图的《理相国》把个人德性正义论发展到了城邦制度正义论。亚里士多德则在《政治学》中对正义问题做了系统的探讨。在近代政治哲学中,正义观演变成了资本主义正义观,而且在诸多资产阶级理论家的努力下,资本主义正义观已经趋于完备。在马克思的正义观中,正义主要有三种涵义。一是正义有自由的涵义,马克思所理解的自由是以人为中心的、体现为感性活动的、社会化的自由。二是正义有平等的涵义,马克思所理解的平等是人之作为人本身的自由个性之间的平等。三是正义有效率的含义,马克思所理解的效率其实也就是生产力本身。马克思正义观实现了对西方正义观的创新性发展,一是深化了正义的内涵;二是拓展了正义的主题;三是创新了正义的实现方式。第二章梳理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包括萌芽、转变、形成和成熟四个时期。马克思的正义观萌芽于博士论文时期,莱茵报期间仍然坚持着博士论文时期的正义观,在这个时期马克思的正义观类似于自然法正义观。在莱茵报期间的经历,尤其是物质利益难题,动摇了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基础,促成了马克思正义观的转变。马克思正义观转变的第一篇文献就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这篇文献中,马克思颠倒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做了理论准备。而第二篇重要文献就是《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政治国家和法权的批判,论述了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初步揭示出人类解放的关键所在不是政治国家而是市民社会。之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深入揭示了市民社会的结构,通过异化概念批判了市民社会的正义性。马克思正义观是以新世界观为基础形成的,所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重新构建了其正义观的逻辑起点,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则奠定了其正义观的理论基础,这标志着马克思正义观的根基已经扎下。《共产党宣言》则标志着马克思正义观的正式确立,其正义观初步形成。马克思成熟期的正义观主要体现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认为资本主义不正义的根源就在于其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性,其矛盾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的正义观彻底形成。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针对拉萨尔的错误观点,提出了适应于未来社会的建构性正义观,重申了马克思正义观的本质,这标志着马克思的正义观真正走向成熟。第三章归纳了马克思正义观的主要内容。马克思的正义观包括批判性的正义观和建构性的正义观。马克思批判性的正义观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经济层面展开的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义性批判,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无效率性;二是政治层面展开的对资本主义法权的正义性批判,马克思认为国家法权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因此法权仅仅表现为形式上的正义;三是从意识形态层面展开的对资本主义正义观的批判,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诸种正义性价值观念的形而上学性质,揭示了资本主义正义观具有虚幻的意识形态特征。马克思建构性的正义观以人类解放为正义目标,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类解放是社会化的人类解放,必然要求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马克思认为人类解放绝不是通过道德批判就能实现的,而生产力发展的绝对性决定了正义社会实现的必然性。马克思还认为人类解放并不是一个完全的“自然过程”,人类实践推动了正义社会的实现,历史过程本身就是人类能动实践结果,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研究都是为了给人类实践指明真正的革命对象。第四章分析了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特征。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三大理论特征。一是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科学性的理论特征。其科学性是指马克思的正义观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其理论基础,认为任何正义观都是由其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反映,这与资本主义的正义观产生了本质的区别;马克思的正义观坚持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不主张追求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盲目正义。二是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超越性的理论特征。马克思的正义观否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基础,认为只要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就不可能真正推翻资本主义;还颠覆了劳动所有权原则,马克思揭示劳动所有权会转向它的反面;最终超越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反对在分配正义上作文章,认为分配是被资本主义正产方式所决定的东西,只有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真正实现共产主义。三是革命性特征,其革命性特征首先是指马克思的正义观贯彻了辩证法的思想,从来不崇拜任何东西。另外,马克思的正义观不是纯粹书斋里的理论,必然要转化为能动的实践,并以之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马克思的正义观还是坚定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正义观,认为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的掘墓人和未来社会的开创者。第五章论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理论价值。马克思的正义观有三种理论价值。一是有利于坚定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深刻的认识是信仰的前提,马克思的正义观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质。二是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理论提供了理论资源。随着当代中国各种社会正义问题的出现,人们对社会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产生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义理论的迫切要求,社会主义中国应该追求什么样的正义是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马克思的正义观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理论的理论源泉。三是对当代西方正义观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马克思的正义观直接影响了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论,也有力地驳斥了诺奇克的自由至上主义正义论,还对社群主义正义论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批判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覆盖了西方当代正义观的视野,在当代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第六章探讨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实践价值。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实践价值有三点。一是为人们正确评价改革开放实践的正义性提供了坐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当代中国各种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人们对如何评价改革开放的正义性也就有了不同的认识,马克思的正义观作为一种理论坐标,为我们认识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正义性提供了判断标准,既可以帮助人们正确看待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公平正义问题,还有利于让人们树立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二是指导当代中国建设正义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今时代很多人对今后中国改革开放应当向何处去产生了不同的认识,正义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关系到当今社会稳定和今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重大现实问题,而马克思的正义观对指引中国今后改革开放实践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三是马克思的正义观对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有着重大的批判性意义,虽然当今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但是马克思的正义观对资本主义政治国家、生产方式、意识形态和生态问题的批判,仍然是有效的和深刻的,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从总体上超出马克思正义观的批判范围。
陈文珍[9](2012)在《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是马克思哲学思想内在的一根主线。马克思在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的时候超越了历史上把人“排除”在自然之外看自然的自然主义和把人“置于”自然之上看自然的人本主义之间的简单对立,而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存在方式全面地分析了人与自然的本真的、现实的和理想的关系。马克思虽没有专门的以本体论为标题的着作,但他提供了一种有关人和自然独立存在的本体论。在肯定人和自然具有独立存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直接继承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思想,但是,他超出费尔巴哈的地方在于:不是立足于人的感性直观或感觉,而是立足于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来理解和把握感性的人和自然及其相互关系。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与自然的存在因为实践方式(劳动)的异化而以异化的方式而存在。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存在关系,要通过扬弃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共产主义运动才能实现。马克思人与自然这两个独立存在的感性实体之间互为本质的存在关系是建立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的。马克思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实践做了本质涵义的规定,并从实践概念的一般界定入手,分析了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实践的基本形式,即生产实践。马克思强调,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纠缠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从而给人与自然的关系赋予了社会历史性。马克思认为,人类是凭借着生产实践而与自然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的。但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方式,使得其现实的自然与人及社会在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出现了物质变换的裂缝。这种物质变换的裂缝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带来的,因而也是无法弥补的。要修补裂缝,合理调节物质变换只有进行社会革命,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新型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在马克思的视野里,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是一种实践关系,又是一种认识关系,人在对自然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也在获得对自然和人自身的认识。马克思认为,人对自然的认识,就是人对自身的认识,就是人通过自然进行的自我认识。人类可以根据感觉、艺术、自然科学等多种形式来认识和把握自然,人认识和把握自然的过程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认识的每一个变化,归根结底都是由我们实践的变化而引起的。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由于实践方式(劳动)的异化必然导致人对自然的认识存在着观念的异化。这种观念的异化,在实践中就会导致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结果。马克思认为,在人以实践的方式、认识的方式把握自然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体现的是人在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然能否满足人的需要及满足人的需要的程度的表现。马克思认为,人对自然的价值活动实现于人与自然的所有实践和认识活动之中。他提出:人与自然最基本的价值关系是一种功利的价值关系,此外,人与自然还有审美的价值关系。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审视中,马克思提出了一个着名的论断:劳动创造价值。在对人的价值的评价上,马克思始终坚持人的本质的社会属性,提出了社会价值是评价人的价值的最高准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对现存资本主义社会中对人与自然异化了的实践关系、异化了的认识关系及异化了的价值关系进行了价值批判,并对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表达了价值认同。马克思在谈到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的同时,也谈到了人与自然的权利关系,即法权关系。马克思认为,康德和黑格尔追求的只是抽象的法与权利,是在私有制范围内的法与权利。马克思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对资产阶级法权论进行了批判,明确指出:财产是“法和国家的全部内容”。从而揭露了法权的本质,颠覆了近代资产阶级法权论者的形而上学的法学基础,实现了对资产阶级法权论的超越,完成了法权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实社会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进行尖锐地批判的同时,对其心目中理想的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和通往理想的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的途径进行了积极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随着人类生产劳动的发展而发展的,其理论具有鲜明的辩证法的性质。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论。在马克思那里,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不仅体现在人与自然分别作为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上,尤其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当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革命的改造,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思想,并把这一思想自觉地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之中。马克思在对人与自然本体论、实践论、认识论、价值论、法权论等多重关系的审视中都充分论证了其辩证性,从而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总体的历史辩证特征。通过对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可见其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特质和鲜明的唯物辩证法特色。具体说来,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具有现实性、理想性、实践性、革命性、科学性、阶级性的总体特征。具有自身特征的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是构建中国特色生态哲学的理论依据;是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
何光全[10](2010)在《1949-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1年“拨乱反正”基本结束这段历史时期,我国教育领域开展了许多教育批判。研究这些教育批判,对于人们了解这方面的历史,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都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学术界对这方面的历史虽然有所研究,但还比较零散,还特别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因此,本文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1年“拨乱反正”基本结束这段历史时期教育领域所发生的教育批判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对这段历史时期教育批判发生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对该历史时期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影响的教育批判事件进行了深入的个案研究,对该历史时期教育批判的基本性质、主要特点、历史影响、经验与教训以及对于教育批判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启示等进行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论文除导论外,正文内容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1949至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的背景与概况。该部分主要运用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分为建国初期(1949-1952)、过渡时期(1953-1956)、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6-1966)、文革时期(1966-1976)、拨乱反正时期(1976-1981)五个时期对1949至1981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批判的历史背景、动因、基本过程、基本线索、基本事件、基本历史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全面考察。第二部分:1949年至1981年重大教育批判事件的案例研究。主要运用历史研究、个案研究等方法,分章对武训精神批判、陶行知教育思想批判、陈鹤琴活教育理论批判、关于过渡时期主要教育问题的争论、全面发展教育与因材施教问题的争论、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批判、胡适学术与教育思想批判、凯洛夫《教育学》批判、对教学原则若干问题的争论、“爱的教育”批判、孔子及儒家教育思想批判等重大教育批判事件的过程、内容、性质、特点、影响以及涉及的相关教育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分析和评价。第三部分:对1949年至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问题的反思。主要运用了哲学、解释学、比较法等理论研究方法,对该历史时期教育批判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反思。分别对这一时期的教育批判与其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背景及其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践考察,对该历史时期教育批判的基本性质与主要特点、历史影响与基本经验及教训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反思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教育批判的本义及教育批判与教育批评、教育评论、教育争论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开展教育批判等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论文的主要结论有:①1949年至1981年间的中国教育批判是在中国政治、意识形态、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变革的背景下,对中国教育改革之路的探索。当然,有时的这种探索步入了歧途。②1949年至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的主要实践倾向是阶级斗争、意识形态斗争与政治、学术批判的交织:多数时间的教育批判在批判方法方面的主要特征是形而上学:多数时间教育批判的组织与实施方式以“群众性”、“运动式”为主要特点。③1949年至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的内涵是丰富的、多元的、复杂的,它不仅指向教育思想或理论,而且也指向具体的教育活动或实践,涉及了中国教育的价值取向、指导思想、教育制度、教育及教学方法、课程、教材等诸多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基本问题。④1949年至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对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经验和教训都是深刻的。从主要指导思想和主要结果来看,该历史时期许多教育批判成为了极左错误指导思想的阐释和体现途径,使教育批判异化成了政治斗争、阶级斗争及意识形态斗争的工具。许多教育批判不仅体现和延续了新中国建国后教育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样的错误。⑤开展教育批判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但教育批判应该是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应该是“事实”澄清与“价值”判断的统一,或“无原则”批判与“有原则”批判的辩证统一,应该坚持理论批判与实践批判的辩证统一。总之,论文对1949年至1981年间我国教育批判历史及相关问题做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范围、研究主题和内容、史料发掘、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等方面等都有一定的创新。但由于论文研究这段历史时间跨度较长、研究对象较复杂,涉及问题较多,因此,本文在史料的取舍、研究内容的进一步深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二、破资产阶级法权观念 努力改造世界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破资产阶级法权观念 努力改造世界观(论文提纲范文)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1956-196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的价值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一)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
(二) 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 |
(三)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
三、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状况 |
四、方法与结构 |
(一) 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
(二) 基本内容和框架 |
第一章 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奠定 |
一、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生命线"地位的确立 |
(一)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在大规模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
(二) 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生命线"地位的确立 |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出发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 |
(一) 《论十大关系》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和原则,提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
(二)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出发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 |
三、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阐述与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进一步发展 |
(一) 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阐述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
(二)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克服党内存在的"三风"问题 |
(三)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
(四) 加强和改善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 |
四、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和方法论基础的奠立 |
(一)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创立了关于社会主义矛盾的学说 |
(二)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奠定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三)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奠定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论基础 |
(四)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规定了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
五、中国共产党关于知识分子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方法 |
(一) 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和改造的理论与方法 |
(二) 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和改造的理论与方法 |
六、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基本评价 |
(一)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 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上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形势的思想政治教育 |
一、党对农民开展以集体主义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党对农民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现实原因 |
(二) 党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思想教育 |
(三) 党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 |
(四) 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的社会主义利益观教育 |
(五) 扫除农民文盲,提高农民社会主义思想觉悟 |
二、党对知识分子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建国初期党对知识分子开展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和无产阶级世界观的思想教育 |
(二) 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党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必要性 |
(三) 正确界定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是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提 |
三、党对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党关于工商业者思想教育的理论和方法 |
(二) 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业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四、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形势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评价 |
(一) 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
(二) 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自身获得了重大发展 |
第三章 整风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
一、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 |
(一) 开展整风运动的历史背景 |
(二) 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 |
(三) 开门整风和整风运动的逆转 |
(四) 全面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
二、反右派运动之后党对知识分子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批判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想,阐述无产阶级世界观 |
(二) 批驳绝对平均主义思想,阐述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 |
(三) 批判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阐述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民主观 |
(四) 树立政治与业务相统一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 |
三、党对工商业者进行整风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批判少数工商业者抗拒思想教育的思想和行为 |
(二) 对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思想教育 |
(三) 宣传农业合作化道路的优越性 |
四、整社整风和党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农村整风和开展农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原因 |
(二) 通过辩论、对比,向农民宣传合作化的优越性 |
(三) 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利益观教育,克服本位主义思想 |
(四) 对农民进行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教育,巩固工农联盟 |
(五) 厘清农民在工农生活差别方面几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 |
(六) 整顿农村干部工作作风,巩固农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 |
(七) 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树立守法观念 |
五、党对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一) 党对工人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必要性 |
(二) 以提高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历史责任认识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 |
(三) 对工人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利益观思想教育 |
(四) 帮助工人群众正确认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
(五) 鼓励工人积极学习文化和技术,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的本领 |
(六) 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和学习先进生产者活动 |
(七) 关心工人群众生活,解决工人群众困难 |
六、以参加体力劳动为主的干部整风教育运动 |
(一) 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是解决干部官僚主义思想作风的重要途径 |
(二) 干部整风教育运动取得了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
七、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就 |
(一) 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是必要的 |
(二) 澄清了人们混乱的思想认识,稳定了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 |
(三) 思想政治教育总体上健康有成绩 |
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整风反右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教训 |
(一)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
(二) 正确估计形势科学把握主要矛盾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 |
(三)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切忌以群众性的运动方式进行 |
第四章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
一、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的历史过程 |
(一) 大跃进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化运动掀起高潮和全民大炼钢铁 |
(三) "大跃进"中纠正"左"倾错误的努力与逆转 |
二、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农民"大跃进"的积极性 |
(一) 围绕农业发展纲要展开大辩论,激发农民生产"大跃进" |
(二) 围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运用"四大"方法推动农业生产"大跃进" |
(三) 总结人民公社"经验",大力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 |
(四) 运用浪漫主义色彩的文学艺术形式,向农民描绘人民公社的幸福图景 |
(五) 通过鸣放辩论,激发农民爱国爱社的共产主义思想 |
(六) 激发农民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
三、围绕"大跃进"运动进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
(一) 提高新工人和青年工人的政治觉悟,树立工人阶级立场 |
(二) 结合"双反"运动加强新工人和青年工人的勤俭节约教育 |
(三) 鼓励青年职工投身劳动竞赛活动,树立热爱劳动的工人阶级本色 |
(四) 鼓励青年工人和新工人学习文化和技术,大闹技术革命 |
四、"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绩 |
(一) 深入广泛地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推进了各项经济建设工作 |
(二) 在政治思想领域坚定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决心和信心 |
(三) 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上有新的发展 |
五、"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刻教训 |
(一) 错误地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二)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上"左"的偏差 |
(三) 混淆"两个界限",宣传急于过渡急于求成的思想,助长了"五风" |
(四) 违背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精神的作用 |
(五) 过分强调主体能动性,把群众路线等同于群众运动 |
第五章 国民经济调整与发展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 |
一、国民经济政策调整 |
(一) 确定国民经济调整方针 |
(二) 调整农村政策,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
(三) 改善企业管理制定《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 |
二、国民经济恢复增长和政治上"左"倾错误再度发展 |
(一) 七千人大会促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 |
(二) 八届十中全会后党在政治上的"左"倾错误再度发展 |
(三) "四清"、"五反"和文化领域批判运动 |
三、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
(一) 重点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因和背景 |
(二) 加强干部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唯物辩证法的学习 |
(三) 加强干部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知识和文化知识的学习 |
(四) 对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革命传统、革命理想教育 |
(五) 加强执政党建设,防止干部队伍形成特权阶层 |
(六) 加强反和平演变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
(七) 将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作为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根本制度 |
四、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党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 |
(一) 以贯彻《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等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二) 向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调动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 |
(三) 树立大寨典型,引导农民发扬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 |
(四) 开展"四清"教育运动,用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农民 |
(五) 对农民进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共同富裕教育,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 |
五、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工人阶级思想政治教育 |
(一) 学习解放军政治思想工作经验,加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二) 制定《工业七十条》,确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 |
(三) 树立工人阶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学习榜样 |
(四) 做好职工和精简城镇人口的思想工作,为国分忧解难 |
(五) 加强工农联盟教育,支援农业建设为农业发展作贡献 |
(六) 结合"五反",对工人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
六、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经验 |
(一) 恢复了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提高了人民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 |
(二) 开展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教育,激励全国人民战胜了严重的经济困难 |
(三) 关心群众生活和精神鼓励相结合,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 |
(四) 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制机制 |
七、思想政治教育在"四清"教育运动中的成就与经验 |
(一) 思想政治教育在"四清"教育运动中的成就 |
(二) 抓住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这个关键环节,提高了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
(三) 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能动性作用 |
(四) 发挥了榜样教育的巨大作用,激发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 |
八、思想政治教育在"四清"运动中的教训 |
(一) 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科学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阶级斗争问题 |
(二)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坚持以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原则,切忌搞群众运动 |
(三) 切忌片面夸大精神的作用,违背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 |
结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经验 |
一、科学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重要前提 |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做好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关键 |
三、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根本途径 |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工作是发挥其"生命线"作用的根本要求 |
五、正确认识和处理借鉴与创新的关系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规律 |
六、探索榜样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源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问参加的课题研究和发表的文章 |
后记 |
(2)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由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 法治 |
(二)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
(三)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研究 |
(二)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研究 |
(三)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研究 |
(四)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 |
五、基本思路 |
六、研究方法 |
七、创新之处 |
第1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和现实依据 |
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 |
(一) 批判和借鉴资产阶级法治思想 |
(二) 批判和吸收空想社会主义的法治构想 |
二、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现实依据 |
(一) 实现无产阶级公民权的需要 |
(二) 从“批判的武器”到“武器的批判” |
(三) 巴黎公社法治经验的总结 |
第2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 |
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萌芽期(1835-1844年) |
(一) 在新理性批判主义的发展中不断摸索 |
(二) 由新理性批判主义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的尝试 |
二、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形成期(1845-1848年) |
(一)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中不断思考 |
(二) 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共产党宣言》的问世 |
三、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发展期(1848-1895年) |
(一) 1848年欧洲革命及革命失败后的探索 |
(二) 第一国际期间同改良主义等的斗争 |
(三) 对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 |
(四)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进一步提炼理论 |
第3章 对资产阶级法治的深刻批判 |
一、对资产阶级法治虚伪性的批判 |
(一) 资产阶级法治不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 |
(二) 资产阶级法治不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 |
(三) 资产阶级立法目的是保障资产阶级利益 |
(四) 资产阶级司法完全由资产阶级操控 |
(五) 资产阶级选举制度是保障资产阶级特权的 |
二、对资产阶级法治中公民权与人权二元分立的批判 |
(一) 资产阶级法治中的公民权与人权分离 |
(二) 资产阶级宪法是公民权与人权二元分立的体现 |
三、对资产阶级法治狭隘性的批判 |
(一) 资产阶级法治是政治解放的局限性的体现 |
(二) 资产阶级法治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对立的体现 |
(三) 资产阶级法治是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体现 |
第4章 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构想 |
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一) 何谓社会主义法治 |
(二) 社会主义法治何以必要 |
(三) 社会主义法治何以可能 |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
(一) 宪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大法 |
(二) 刑法和诉讼法保障司法公正 |
(三) 国际法和环境法是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
(四) 民商法是衡量社会交往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
(五) 经济法是指导经济活动和劳动行为的准则 |
(六) 婚姻家庭法是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重要保证 |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机制:“五位一体”保障实质法治的实现 |
(一) 立法是关系法治运行效果的首要环节 |
(二) 司法要体现人民意志和人民主权 |
(三) 执法需要对公权力进行合理限制 |
(四) 监督是人民的合法权利 |
(五) 守法是公民的义务 |
第5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特色 |
一、法治与自由的辩证统一 |
(一) 自由是法治的核心价值 |
(二) 法治是自由的保障 |
(三) 法治的类型直接关系着自由实现的程度 |
二、法治与民主的相向发展 |
(一) 民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 |
(二) 法治是民主的规则与手段 |
(三) 法治类型与民主性质紧密联系 |
三、法治与平等的相互关照 |
(一) 平等是法治的内在要求 |
(二) 法治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手段 |
(三) 不同类型的法治体现出权利平等与实质平等的差异 |
四、法治与人权的相互依存 |
(一) 人权是法治构建的重要因素 |
(二) 法治是人权从应然走向实然的必要保障 |
(三) 法治类型体现了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
第6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贡献 |
一、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 |
(一) 对法治的批判和建构都是以社会发展状况为基础的 |
(二) 有法制未必有法治,有法治必定有法制 |
(三) 不同社会类型的法治存在一定差别 |
二、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思想来源 |
(一)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指明方向 |
(二)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发展——列宁法治思想 |
(三)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三、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过时论”等错误观点的批驳 |
(一) 基于历史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过时论”等谬误 |
(二) 对“过时论”等谬误的回应 |
第7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价值 |
一、对推进立法治理的启示 |
(一) 立法治理要缓解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 |
(二) 立法治理应当公众参与、特色创新 |
(三) 立法治理要明确治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
二、对加强政府治理的指导 |
(一) 政府治理要推进治理体系法治化 |
(二) 政府治理要促进治理能力法治化 |
三、对重视党的治理的启导 |
(一) 依法从严治党是党的治理的必由之路 |
(二) 依法执政是保障人民主权和民主的必要举措 |
四、对增强社会组织治理的指引 |
(一) 社会组织治理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手段 |
(二) 社会组织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不断体现 |
五、对培育法治公民的引领 |
(一) 培育法治公民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
(二) 培育法治公民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 |
致谢 |
(3)70年代中国(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革”中的“新思潮” |
二、“文革新政”和70年代 |
三、70年代的伦理记忆与日常生活 |
四、70年代的制度遗产 |
五、70年代与“三农”问题 |
七、“文革”结束及“新时期”开始的历史—观念意涵 |
(4)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界定 |
(二)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与新中国法学的构建和发展 |
(三)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价值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及其评价的研究 |
(二)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阐释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法的一般原理 |
(二)社会主义的法与法制原理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评价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特点 |
(三)苏联法学理论的根本缺陷 |
第二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构建 |
(一)法的一般原理的构建 |
(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的构建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性质 |
(二)关于法学、法理学的任务 |
(三)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
第三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观的确立 |
(一)宪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宪法类型观的确立 |
(三)宪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国家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经济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国家机构制度理论的构建 |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宪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宪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宪法学的方法 |
第四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观的确立 |
(一)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三)刑法机能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犯罪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刑罚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刑法学的方法 |
第五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观的确立 |
(一)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民法公法观的确立 |
(三)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所有权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债的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民法学的方法 |
第六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影响的反思 |
一、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缘由 |
(一)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直接原因 |
(二)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推动因素 |
二、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途径 |
(一)通过学习和传播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 |
(二)通过批判和运动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除障碍 |
三、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评价 |
(一)评价的态度、标准和方法 |
(二)评价的基本结论 |
四、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启示 |
(一)应当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 |
(二)应当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 |
(三)应当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 |
(四)应当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
第一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研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扫描 |
二、国内研究现状概览 |
第三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研究理路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价值 |
第二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研究之前提设问 |
第一节 形式化文本与实质性思想之关联辨析 |
一、问题:马克思责任政府形式化文本的缺失是否意味着实质性思想的空场 |
二、原因:马克思哲学非学院哲学的品性决定其不会纠结于形式化文本问题 |
三、结论:马克思缺少责任政府的形式化文本决不表明其实质性思想的缺失 |
第二节 扬弃政府与责任政府思想之悖逆疏解 |
一、马克思扬弃政府的思想 |
二、两者“悖逆化”的消解 |
第三节 《法兰西内战》文本与责任政府思想 |
一、《法兰西内战》与责任政府思想之关联 |
二、《法兰西内战》文本解读的两维旨趣 |
第三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历史参照 |
第一节 传统责任政府的历史发轫 |
一、传统责任政府的历史发源及其实质意涵 |
二、责任政府与自然经济形态的绝缘性剖析 |
三、责任政府与市场经济形态的亲缘性揭示 |
第二节 传统责任政府的理论滥觞 |
一、主权论定格了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奠定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基石 |
二、社会契约论明晰了政府的责任坐标,构筑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法理基石 |
三、权力合法论诱生了政府的恒常责任,夯实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价值基石 |
第三节 传统责任政府的弊病梳理 |
一、立基理论的瑕疵 |
二、制度设计的痼疾 |
三、责任实践的缺陷 |
第四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宏观透视 |
第一节 分析视角——关系思维与责任发源 |
一、实践思维与理解责任的科学进路 |
二、马克思对于责任发源的深邃理解 |
三、马克思关于责任特性的概要说明 |
第二节 解析框架——国家与市民社会"谁为本位" |
一、政府责任的对象性范畴说明 |
二、政府与社会二元关系的澄明 |
三、马克思社会本位观下的政府责任经纬 |
第三节 责任演进——政府公共责任的异化与复归 |
一、前政治社会“作为非国家机构”的政府责任 |
二、政治社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政府责任及其演化 |
三、后政治社会:政府消融于社会与社会充分自治 |
第四节 研究方法—阶级分析法 |
一、阶级实质与无产阶级责任政府 |
二、无产阶级责任政府的历史创生 |
三、去阶级分析法责难的理论回应 |
第五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价值意蕴 |
第一节 马克思意义上的责任政府——无产阶级政府 |
一、现实批判意义上的必然 |
二、思想发展意义上的必然 |
三、经验实证意义上的确证 |
四、实践偏差上的问题澄清 |
第二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哲学探因 |
一、实践唯物主义地基之上的责任政府 |
二、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总体性征 |
第三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之特征思想 |
一、责任政府的人民性 |
二、责任政府的廉价性 |
三、政府责任的规制性 |
第四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之判准思想 |
一、前提性判准政府责任来源的"合民意性" |
二、过程性判准政府责任履行的"合法律性" |
三、结果性判准政府责任践履的"合效率性" |
第五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之超越思想 |
一、政治制度之超越 |
二、经济基础之超越 |
三、治理方式之超越 |
第六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纠结问题 |
一、责任重心:专政还是民主 |
二、实质指认:误解还是栽赃 |
第六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伦理追问 |
第一节 马克思新哲学观下的政府责任伦理 |
一、基于实践哲学之上的马克思伦理学 |
二、马克思伦理学视野下的政府责任伦理 |
第二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伦理思想之界面 |
一、政府的人为性与政府的为人性 |
二、政府为人性的解析及内在关联 |
第三节 人为何指与政府责任情怀 |
一、人为何指攸关政府责任党性 |
二、马克思人为何指的思想历程 |
三、人的显明与政府的价值基调 |
第四节 人性为何与政府责任本分 |
一、人性为何关乎政府责任主旨 |
二、马克思人性为何的思想诠释 |
三、人的自由本性与政府责任本分 |
第五节 合乎人性与创生责任政府 |
一、马克思对合乎人性生存方式的远景展望 |
二、非人性生存方式的真相揭示与根源剖析 |
三、无产阶级自创责任政府则是历史的必然 |
第六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伦理思想之总结 |
一、马克思责任政府伦理思想的总体品性 |
二、马克思责任政府伦理思想的鲜明特色 |
第七章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当代价值 |
第一节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之教益与启示 |
一、宗旨问题:红线不容僭越 |
二、任务问题:思想不容教条 |
三、发展问题:规律不容违背 |
第二节 中国责任政府建设之时代境遇与研究聚焦 |
一、时代境遇:社会处于转型时期 |
二、责任现状:政府负面责任频发 |
三、研究任务:聚焦政府负面责任 |
四、研究取向:本土化与理性致思 |
第三节 中国责任政府建设之底线思维 |
一、现代意义上责任政府之层级划分 |
二、底线意义上责任政府之选择因由 |
三、底线意义上责任政府之建构重心 |
第四节 中国政府责任模式之务实致思 |
一、类型学意义上的政府责任模式 |
二、影响责任模式选择的变量分析 |
三、我国政府责任模式的历史沿革 |
四、政府多元责任并重的理性思考 |
附录: 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的发展历程研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马克思哲学变革的逻辑进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三、 研究目标、方法、创新及不足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逻辑前提 |
一、 旧哲学的形而上学本性及其衍生的矛盾与困境 |
(一) 柏拉图主义关于世界的形而上学分割 |
(二) 德国哲学对世界二分的弥合与柏拉图主义的完成 |
(三) 旧哲学的形而上学困境及其维度缺失 |
二、 马克思触及旧哲学的形而上学困境 |
(一) 遭遇康德—费希特先验主义困境 |
(二) 洞察伊壁鸠鲁感性论对柏拉图主义的颠覆 |
(三) 接触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纲领自我意识哲学 |
第三章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思想开端 |
一、 初步克服旧哲学的形而上学困境 |
(一) 对自我意识哲学的前提批判 |
(二) 触及自我意识哲学的内核及其局限 |
(三) “哲学的世界化”及其变革意蕴 |
二、 现实的推动与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深入 |
(一) 普鲁士书报检查令的二律背反及其理性破解 |
(二) 回击《总汇报》诘难与哲学立场的初步阐发 |
(三) 物质利益疑难的促逼与哲学变革逻辑的深化 |
三、 哲学时代化原则的确立及其内涵 |
第四章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主题确立 |
一、 法哲学批判推动新唯物主义萌发 |
(一) 现实问题反思对旧哲学逻辑的消除 |
(二) 思辨唯心主义国家观批判确立唯物主义根基 |
(三) “市民社会”初涉导向新唯物主义境域 |
二、 《德法年鉴》时期的世界观转向与哲学基本追求的确立 |
(一) 犹太人问题凸显的解放限度及其困境 |
(二) 消灭私有制与犹太人问题的彻底破解 |
(三) “武器的批判”与“批判的武器”的统一 |
三、 市民社会解剖与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核心依据 |
第五章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现及其内涵 |
一、 市民社会解剖奠定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根基 |
(一) “市民社会”相关范畴分析 |
(二) 市民社会颠倒本性的颠倒促发世界观革新 |
(三) 市民社会矛盾的本质及其辩证扬弃 |
二、 市民社会解剖的深入与对唯心史观的清理 |
(一) 日益深入的革命实践与哲学变革立场的确立 |
(二) 祛除“神圣家族”实践观的抽象性及其思辨性 |
(三) 洞穿思辨结构秘密及破除唯心史观认识论基础 |
三、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完成及其成果凝结 |
(一) 新唯物主义世界观及其实践变革的要旨 |
(二) 意识形态批判对阶级统治及其幻象的打破 |
(三) 旧哲学的终结与“改变世界”哲学的确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 ——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论文选题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及其意义 |
一、 论文相关的几个概念和关键词的释义 |
二、 论文研究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
三、 论文研究的学术和社会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 |
一、 关于“腐败”内涵的研究 |
二、 关于“腐败”本质和表现形式的研究 |
三、 关于“腐败”根源和功能的研究 |
四、 关于腐败的遏制与根除的研究 |
五、 关于特权与腐败尤其是权力腐败的关系研究 |
六、 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腐败思想研究 |
七、 关于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历史与理论的研究 |
八、 关于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腐败现象及反腐败的研究 |
九、 关于政治生态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方案和研究方法 |
一、 论文研究的实施方案 |
二、 论文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三、 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 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二、 论文的不足之处 |
上篇 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历程、特质 |
第一章 1921-1927 年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开启 |
第一节 1921-1927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下的外部环境 |
二、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21-1927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开启及其评价 |
一、 开启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二章 1927-1937 年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 |
第一节 1927-1937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新旧转变中的密切层外部环境系统状况 |
二、 党内“左”、右倾错误削弱了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反腐败的“免疫力”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27-1937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初步正确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初步正确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三章 1937-1945 年革命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成熟 |
第一节 1937-1945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新旧社会特点并存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的“杂质”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37-1945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成熟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成熟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四章 1945-1949 年革命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继续完善化的构建与调适 |
第一节 1945-1949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新旧社会急促替换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出现的弊端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45-1949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继续完善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继续完善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小结:革命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轨迹特征及其原因探析 |
一、 轨迹特征:呈现出“正向性”发展的趋势 |
(一)、政党文化:从理想化趋向现实化、价值理性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的转化 |
(二)、政治社会化:从轻视到重视、规范到人格的转化 |
(三)、政治制度:从遵循到创新、分散到系统的转化 |
(四)、政治关系:从服从到指导、混杂到分工的转化 |
(五)、政治行为:从自在到自为、支持到规导的转化 |
二、 原因探析:多种积极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中国化发展 |
(二)、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科学化分析 |
(三)、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正确性判断 |
(四)、对政治体系构建中几对关系的辩证性处理 |
中篇 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历程、特质 |
第五章 1949-1956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 |
第一节 1949-1956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社会主义建设准备期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全面执政条件下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隐藏的风险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49-1956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及其评价 |
一、 初步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六章 1956-1966 年建设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曲折化的调构 |
第一节 1956-1966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社会主义建设全面探索期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左”倾错误指导下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所隐藏的风险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56-1966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曲折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曲折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七章 1966-1978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失误化调构 |
第一节 1966-1978 年建设时期“左”倾错误指导下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失误化构建及其评价 |
一、 失误化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二节 1966-1978 年建设时期正确倾向对失误化反腐路径的尝试性纠错 |
一、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上,力求实行由“庸俗化”向“科学化”的转变 |
二、 在党的权力人民性宗旨的发展性程度上,力求实行由“外部保障” 向“内涵发展”的转变 |
三、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规范上,力求实行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 |
四、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主体建设上,力求实行由“斗争清除”到“教育整顿”的转变 |
五、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监督方式上,力求实行由“群众运动”到“群众路线”的转变 |
小结:建设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轨迹特征及其原因探析 |
一、 轨迹特征:呈现出“逆态化”的趋势 |
(一)、政党文化:从革命精神内核到革命行为理念 |
(二)、政治社会化:从共产党员政治人格的塑造到领袖人格的盲崇 |
(三)、政治制度:从良性构建到总体缺失 |
(四)、政治关系:从政党主导到政党主宰 |
(五)、政治行为:从有序到无序 |
二 原因探析:多种消极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教条化理解 |
(二)、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错误化定性 |
(三)、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失误化判断 |
(四)、对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一些成功经验的绝对化运用·378 |
下篇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历程、特质 |
第八章 1978-1992 年改革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 |
第一节 1978-1992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改革开放新局面开创期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转轨期下党的权力运行政治体系内环境中隐藏的风险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78-1992 年改革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及其评价 |
一、 初步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九章 1992-2002 年改革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继续调适性构建 |
第一节 1992-2002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滋生的错误化倾向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92-2002 年改革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继续调适性构建及其评价 |
一、 继续调适性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十章 2002 年以来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深度化调构 |
第一节 2002 年以来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条件下权力运行体系内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2002 年以来改革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深度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深度化调构状况 |
二、 评价 |
小结:改革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轨迹特征及其原因探析 |
一、 轨迹特征:呈现出“深度化”趋势 |
(一)、政党文化:从坚持指导思想的科学性到科学性与人本性的统一 |
(二)、政治社会化:从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工具性到合工具性与目标性的统一 |
(三)、政治制度:从坚持制度的保障功能到保障与预防功能的统一 |
(四)、政治关系:从坚持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民主法治化到与民主法治化与科学化的统一 |
(五)、政治行为:从坚持惩处腐败到惩处和预防腐败的统一、群众参与反腐制度建设方面的渠道拓宽到渠道拓宽和权利保障的统一 |
二 非完全耦合的原因探析: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变迁化的政治生态环境:诱发权力异化的劣变生态因子的种类和体制原因的复杂性 |
(二)、调构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与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同步性 |
结束语: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规律和现实启示 |
一、 历史规律 |
(一)、富于变化的政治生态环境决定了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的 |
(二)、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正确与否关键取决于对特定时期政治生态环境内容的科学判断 |
(三)、后一个阶段的政治体系构建是对前一个阶段相关内容的积极性“扬弃” |
(四)、每一个阶段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本身也是个处理诸多辩证关系的逐渐深入化过程 |
二、 现实启示 |
(一)、要把进一步深化内外政治生态环境的变革,视为有效而彻底地反腐败的基本途径 |
(二)、要科学把握和分析当下变迁化政治生态环境的特质和性质,从而理性地选择反腐败的路径 |
(三)、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诱发腐败的劣变生态因子的复杂多样性,务必将反腐败斗争视为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的创新点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相关概述 |
一、西方的正义观 |
(一)西方古代的正义观 |
(二)西方近代的正义观 |
二、马克思正义观的涵义 |
(一)马克思正义观的自由涵义 |
(二)马克思正义观的平等涵义 |
(三)马克思正义观的效率涵义 |
三、马克思正义观对西方正义观的发展 |
(一)拓展了正义概念的内涵 |
(二)深化了正义的主要论题 |
(三)创新了正义的实现方式 |
第二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 |
一、马克思正义观的起源 |
(一)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 |
(二)《莱茵报》期间的正义思想 |
二、马克思正义观的转变 |
(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批判“正义”的世界观基础 |
(二)《论犹太人问题》——对政治国家正义性的批判 |
(三)《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市民社会正义性的批判 |
三、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 |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构建马克思正义观的逻辑起点 |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确立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基础 |
(三)《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正义观的确立 |
四、马克思正义观的成熟 |
(一)《资本论》及其手稿——展开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正义性批判 |
(二)《哥达纲领批判》——对未来正义社会的积极设想 |
第三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主要内容 |
一、马克思批判性的正义观 |
(一)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无效率性 |
(二)剖析了资本主义国家法权的局限性 |
(三)揭露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幻性 |
二、马克思建构性的正义观 |
(一)人类解放是马克思正义观的最终目标 |
(二)生产力发展的绝对性使人类解放成为必然 |
(三)实践推动了正义社会的实现 |
第四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特征 |
一、马克思正义观的科学性 |
(一)贯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原则 |
(二)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为现实根基 |
(三)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
二、马克思正义观的超越性 |
(一)颠覆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基础 |
(二)突破了资本主义的劳动所有权原则 |
(三)超越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
三、马克思正义观的革命性 |
(一)贯彻了辩证法的批判精神 |
(二)推动了改变世界的能动实践 |
(三)体现了无产阶级的革命立场 |
第五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理论价值 |
一、有利于坚定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
(一)深化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的认识 |
(二)加强人们对资本主义非正义性的认同 |
(三)巩固人们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 |
二、对构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理论具有推动作用 |
(一)政治领域的法权正义理论 |
(二)经济领域的契约正义理论 |
(三)社会领域的分配正义理论 |
(四)环境领域的生态正义理论 |
三、对当代西方正义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
(一)对罗尔斯公平正义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
(二)有力批判了自由至上主义正义论 |
(三)对社群主义正义论的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
第六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实践价值 |
一、为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实践的正义性提供了坐标 |
(一)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实践在实现社会正义中的作用 |
(二)指导人们理性看待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
(三)帮助树立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追求 |
二、对当代中国建设正义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一)推动公平正义在政治领域的实现 |
(三)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秩序 |
(四)塑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结构 |
(五)建立体现正义原则的生态制度 |
三、对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批判力 |
(一)当今资本主义政治国家的主要职能仍然是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
(二)当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没有发生改变 |
(三)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普世价值”还是虚幻的意识形态 |
(四)导致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是资本逻辑在全球的扩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9)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概述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与主要内容 |
四、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本体论审视 |
第一节 马克思哲学中的本体概念 |
一、马克思与“本体论”问题 |
二、马克思对传统本体论的解构 |
三、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继承和超越 |
第二节 马克思论人与自然互为本质或根据的存在关系 |
一、马克思哲学视野中的人与自然的存在 |
二、人的存在与自然存在的相互依赖与统一 |
第三节 马克思哲学视野中人与自然存在关系的历史演变 |
一、人与自然的存在关系在现实中的异化 |
二、马克思心目中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存在关系 |
第二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实践论审视 |
第一节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的实践概念 |
一、马克思对实践概念的一般界定 |
二、生产实践: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实践的基本形式 |
第二节 马克思论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及其社会历史性 |
一、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 |
二、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的社会历史性 |
第三节 马克思论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裂缝的出现及其克服. |
一、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过程中的裂缝 |
二、社会化的人对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合理调节 |
第三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认识论审视 |
第一节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的认识概念 |
一、在认识论问题上的几种主要观点 |
二、马克思对认识概念的一般界定 |
第二节 马克思论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 |
一、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包含了认识关系 |
二、人与自然认识关系中的主体与客体 |
三、人类认识自然的多重形式 |
四、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的历史演变 |
第四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价值论审视 |
第一节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的价值概念 |
一、人与自然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与客体 |
二、人与自然功利的价值关系 |
三、人与自然审美的价值关系 |
四、人的劳动和社会的独特价值 |
第二节 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评价 |
一、马克思对异化了的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批判 |
二、马克思对理想的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认同 |
第五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法权论审视 |
第一节 马克思人与自然法权关系理论的思想来源 |
一、对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进行法权论审视的必要性 |
二、近代资产阶级法权论对人与自然法权关系的确认 |
三、马克思对近代资产阶级法权论的继承和超越 |
第二节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法权关系的批判 |
一、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法权关系的现实 |
二、马克思心目中理想的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及其实现的途径 |
第六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方法论审视 |
第一节 在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时马克思对辩证法的自觉运用. |
一、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理解 |
二、辩证法在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的自觉运用 |
第二节 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性的揭示 |
一、人与自然互为本质的存在关系的辩证性 |
二、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实践关系的辩证性 |
三、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的辩证性 |
四、包含在实践关系中的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的辩证性 |
五、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的辩证性 |
第七章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总体审视与当代价值 |
第一节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总体审视 |
一、对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总体概括 |
二、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总体特征 |
第二节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当代价值 |
一、是构建中国特色生态哲学的理论依据 |
二、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 |
三、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有着具体的指导作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1949-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批判"和"教育批判"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的问题、内容与目的 |
四、研究的意义 |
五、研究文献综述 |
六、研究思路与理论基础 |
七、具体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1949-1981年教育批判背景与概况 |
第一节 建国初期(1949-1952)的教育批判 |
一、思想改造运动与教育批判 |
二、苏联教育经验的影响与我国的教育批判 |
第二节 过渡时期(1953-1956)的教育批判 |
一、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教育性质的争论 |
二、"一五"计划期间的教育矛盾与教育批判 |
三、全面发展教育与因材施教问题的争论 |
四、教育界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运动概况 |
第三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6-1966)的教育批判 |
一、整风、反右运动期间的教育批判 |
二、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思想运动 |
三、教劳结合的提出与对资产阶级教育观的批判 |
四、"大改造、大改革"的教学"革命运动" |
五、文革前夕毛泽东对教育的批评 |
第四节 文革时期(1966-1976)的教育批判 |
一、教育领域的斗批改 |
二、"教育大革命" |
三、教育领域的"评法批儒"及"批林批孔" |
四、"四人帮"在教育领域制造的批判事件 |
第五节 拨乱反正时期(1976-1981)揭批"四人帮"对教育的破坏 |
一、揭批"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 |
二、揭批"四人帮"对教育方针的篡改 |
三、揭批"四人帮"对招生考试制度的破坏 |
四、揭批"四人帮"对基础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的破坏 |
五、揭批"四人帮"对教育工作者的打击和迫害 |
六、教育极左批判时代的终结 |
第二章 对武训精神的批判 |
第一节 武训其人及电影《武训传》 |
第二节 批判武训精神的过程 |
一、围绕电影《武训传》展开的学术论辩 |
二、对电影《武训传》及武训精神的政治定性与否定 |
第三节 教育界对武训精神的批判 |
一、《人民教育》评论与"打倒武训精神" |
二、批判武训精神与批判改良主义和教育救国论 |
三、教育界知识分子的自我批判 |
四、上海、重庆两地对武训精神的批判 |
第四节 "武训"作为符号的清除与利用 |
第五节 对武训精神批判的小结 |
一、教育界批判武训精神的目的与合理性 |
二、教育界批判武训精神的局限性与负面影响 |
三、武训精神批判开了新中国教育批判学术问题政治化的先例 |
第三章 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批判 |
第一节 建国初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推崇 |
第二节 "武训精神是否可以为训"的论辩与对陶行知的评价 |
第三节 "5.20"社论后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批判 |
一、关于陶行知教育思想与武训精神关系的评论 |
二、对陶行知教育思想与新民主主义教育、毛泽东教育思想关系的评论 |
三、对陶行知教育思想性质的评论 |
四、对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评论 |
第四节 1957年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重评 |
一、关于陶行知及其教育思想的历史地位 |
二、关于陶行知与武训及杜威关系的评论 |
三、关于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的评论 |
第五节 对陶行知教育思想批判的小结 |
一、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批判是一场决策失误与性质错误的极左批判 |
二、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深入研究和正确评价造成的消极影响 |
三、对新中国教育理论建设和教育实践造成的消极影响 |
第四章 对陈鹤琴活教育理论的批判 |
第一节 对活教育理论批判的过程 |
一、50年代初期对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全面批判 |
二、批判实用主义运动中对活教育理论的批判 |
三、反右运动期间陈鹤琴及活教育理论的遭遇 |
第二节 活教育批判的主要内容 |
一、对活教育与生活教育、实用主义教育关系的评论 |
二、对活教育与新民主主义教育关系的评论 |
三、关于活教育办学实践与历史问题的批判 |
四、关于活教育影响的评论 |
第三节 对陈鹤琴活教育理论批判的小结 |
一、否定了活教育理论的合理成分与历史作用 |
二、否定了陈鹤琴在中国幼儿教育史上的历史地位和重要贡献 |
第五章 关于过渡时期主要教育问题的争论 |
第一节 关于过渡时期的教育性质问题的争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关于过渡时期教育性质是"社会主义"的观点 |
三、关于过渡时期教育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观点 |
第二节 关于新民主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关系的争论 |
一、强调新民主主义教育与社会主义教育的区别 |
二、强调社会主义因素起决定作用 |
第三节 关于新民主主义教育如何向社会主义教育过渡的争论 |
一、"逐步过渡"论 |
二、"区别对待"论 |
三、"彻底批判"论 |
第四节 对过渡时期主要教育问题争论的小结 |
一、争论的特点和局限 |
二、争论的结果和影响 |
第六章 全面发展教育与因材施教问题的争论 |
第一节 建国初全面发展教育指导思想的确立 |
第二节 关于全面发展教育相关问题的提出 |
一、关于新旧全面发展教育与双轨制问题 |
二、关于全面发展与平均发展的问题 |
第三节 全面发展教育问题争论的全面展开 |
一、全面发展教育问题的再度提出 |
二、教育部主持的座谈会及讨论 |
三、全国各地讨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倾向 |
四、柳湜关于全面发展教育问题的意见 |
五、张凌光的申辩与再辩论 |
第四节 因材施教是否可以作为教育方针的争论 |
一、全面发展教育问题争论转向为"因材施教"是否可作为教育方针的争论 |
二、反对将"因材施教"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并列为教育方针 |
三、赞同将"因材施教"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并列为教育方针 |
四、关于"全面发展"与全面发展教育基本内涵的争论 |
五、关于贯彻和执行"全面发展"教育方针问题的归因 |
第五节 全面发展教育与因材施教问题争论的结果 |
一、没有完结的争论 |
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方针的提出 |
第六节 对全面发展教育与因材施教问题争论的小结 |
一、争论的特点与影响 |
二、争论的不足与局限 |
第七章 对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批判 |
第一节 建国初对美国教育及杜威实用主义的初步批判 |
一、概况 |
二、曹孚《杜威批判引论》的简要介绍与分析 |
第二节 50年代中后期对杜威及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全面批判 |
一、概况 |
二、对实用主义哲学的批判 |
三、对实用主义人性论的批判 |
四、对实用主义经验论的批判 |
五、对实用主义教育本质观的批判 |
六、对实用主义教育目的观的批判 |
七、对实用主义教育作用观的批判 |
八、对实用主义道德教育观的批判 |
九、对实用主义教学论与课程论的批判 |
十、对实用主义学校观的批判 |
十一、对儿童中心主义的批判 |
十二、对民主主义教育的批判 |
十三、对实用主义教育影响的批判 |
第三节 50年代末期对批判实用主义教育学的反思与评价 |
一、曹孚的反思与评价 |
二、陈友松的反思与评价 |
第四节 对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批判的小结 |
一、批判实用主义教育的动机、目的与合理性 |
二、批判实用主义教育的特点、影响与局限性 |
第八章 对胡适学术与教育思想的批判 |
第一节 对胡适学术与教育思想批判的过程与概况 |
一、思想改造运动中的胡适思想批判 |
二、"红学"批判与胡适思想批判 |
三、胡适思想批判与教育思想批判的联系 |
第二节 胡适教育思想批判的主要内容 |
一、对胡适教育思想性质与特点的评判 |
二、对胡适的教育目的观的批判 |
三、对胡适教育作用观的批判 |
四、对胡适教育方法论的批判 |
五、对胡适教学思想的批判 |
六、对胡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批判 |
七、对胡适教育影响的批判 |
第三节 对胡适学术与教育思想批判的小结 |
一、批判的性质、特点与影响 |
二、批判涉及的主要教育问题与评价 |
三、对胡适教育影响和贡献的评价 |
第九章 对凯洛夫《教育学》的批判 |
第一节 凯洛夫及凯洛夫《教育学》 |
一、凯洛夫其人 |
二、凯洛夫《教育学》 |
第二节 50年代中后期对凯洛夫《教育学》的反思 |
一、苏联教育界对凯洛夫《教育学》的反思 |
二、中国教育界的反思与"教育学中国化"命题的提出 |
第三节 60年代初期对凯洛夫《教育学》的初步批判 |
一、批判凯洛夫《教育学》"智育第一"的观点 |
二、批判凯洛夫《教育学》与人性论相关的德育原则 |
三、批判凯洛夫《教育学》否认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错误" |
第四节 文革时期对凯洛夫《教育学》的全面批判 |
一、凯洛夫《教育学》被定性为"是一部典型的修正主义代表作" |
二、借批凯洛夫《教育学》来批判所谓的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 |
三、对"全面发展"、"全民教育"的批判 |
四、对"智育第一"的批判 |
五、对凯洛夫教学论的批判 |
六、对"师道尊严"、"教师中心论"的批判 |
七、对"专家治校"、"内行领导"的批判 |
第五节 对凯洛夫《教育学》批判的小结 |
一、"凯洛夫问题"、"凯洛夫教育学情结"与"凯洛夫现象" |
二、如何正确评价凯洛夫《教育学》 |
三、前苏联与中国的不同批判及经验教训 |
第十章 对教学原则若干问题的争论 |
第一节 对量力性、循序渐进原则批判涉及的主要问题 |
一、批判量力性、循序渐进原则为教育大跃进张目 |
二、将量力性原则定性为资产阶级的教学原则 |
三、对夸美纽斯教学论的批判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教学原则若干问题的争论 |
一、关于教学原则提出的依据与作用范围的争论 |
二、关于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关系的争论 |
三、关于教学原则性质问题的争论 |
四、关于社会主义教学原则体系问题的争论 |
第三节 对教学原则若干问题争论的小结 |
一、对量力性等教学原则批判的性质与特点 |
二、对夸美纽斯教学论进行了错误的批判和全盘否定 |
三、对教学原则其他问题争论的局限性 |
第十一章 对"爱的教育"批判 |
第一节 "爱的教育"批判过程 |
一、"斯霞事件"与"爱的教育"批判的引发 |
二、"爱的教育"讨论及批判运动的进一步开展 |
三、"爱的教育"批判的扩大化 |
四、教育专业组织对"爱的教育"批判 |
五、对亚米契斯《爱的教育》批判 |
六、"爱的教育"批判的结论 |
第二节 "爱的教育"批判涉及的主要问题 |
一、关于"爱的教育"起源、性质与作用的评论 |
二、关于"爱的教育"与"阶级爱"的评论 |
三、关于"爱的教育"能否作为教育原则的评论 |
第三节 对"爱的教育"批判小结 |
一、"爱的教育"批判性质 |
二、"爱的教育"批判影响 |
三、对"爱的教育"批判关涉的几个教育问题的思考 |
第十二章 对孔子及儒家教育思想的批判 |
第一节 对孔子及儒家主要教育思想的批判 |
一、对孔子创办私学的批判 |
二、对孔子及儒家教育培养目标的批判 |
三、对孔子及儒家教育内容的批判 |
四、对孔子及儒家教育方法和治学方法的批判 |
五、对孔子及儒家教育思想影响的批判 |
第二节 对儒家古代教育典籍的批判 |
一、"《论语》批注" |
二、"《学记》选批" |
三、"《三字经》批注" |
四、"《弟子规》批注" |
五、"《神童诗》批注" |
第三节 对教育谚语和格言的批判及批孔"漫话"和儿歌 |
一、对所谓反动教育谚语和格言的批判 |
二、批孔"漫话"和儿歌 |
第四节 对孔子及儒家教育思想批判的小结 |
一、"批孔"是"四人帮"篡党夺权的"敲门砖" |
二、以阶级斗争标准裁量传统思想文化的错误得到了充分体现 |
三、对待传统思想文化的历史虚无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
第十三章 对1949-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的反思 |
第一节 1949-1981年我国教育批判的主要指导思想及其经验教训 |
一、建国初期片面强调新旧教育的对立与对旧教育的否定性的批判 |
二、整风反右运动后的教育批判中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倾向的激化 |
三、文革时期走向异化和全盘否定的教育批判 |
第二节 1949-1981年我国教育批判的主要特点及其经验教训 |
一、政治批判与学术批判交织的主要实践倾向 |
二、教育批判方法具有形而上学的特征 |
三、教育批判组织方式的主要特点为"群众性"、"运动式" |
第三节 1949-1981年我国教育批判对于中外教育遗产的认识与处置及其经验教训 |
一、关于苏联教育经验的学习与批判 |
二、关于教育学中的继承性及教育的社会特点的评论 |
三、关于欧美资产阶级教育学的批判 |
四、关于我国教育遗产的批判 |
五、关于教育历史人物的评价 |
第四节 1949-1981年我国教育批判对于教育改革问题的认识与处置及其经验教训 |
一、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教育批判来解决教育改革突出矛盾的端倪 |
二、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教育批判来解决教育改革突出矛盾的凸显 |
三、文革时期教育斗批改的大博弈及其恶果 |
第五节 关于教育批判的思考 |
一、正确认识教育批判的本义及其与教育批评、教育评价、教育评论、教育争论之关系 |
二、开展教育批判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
三、教育批判是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 |
四、教育批判应该是"事实"澄清与"价值"判断或"无原则"批判与"有原则"批判的辩证统一 |
五、教育批判应该坚持理论批判与实践批判的辩证统一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所发表的文章及参加的科研课题 |
四、破资产阶级法权观念 努力改造世界观(论文参考文献)
-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1956-1966)[D]. 高巍翔. 武汉大学, 2010(05)
- [2]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李颖. 广西师范大学, 2016(05)
- [3]70年代中国[J]. 王绍光,黄万盛,单世联,蔡翔,金大陆,徐俊忠,老田,郭春林,贺照田,罗岗. 开放时代, 2013(01)
- [4]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D]. 胡志民.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5]马克思责任政府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卜广庆.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 [6]马克思哲学变革的逻辑进程[D]. 聂海杰. 河南大学, 2014(01)
- [7]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 ——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D]. 朱庆跃.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2(03)
- [8]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谭春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8(07)
- [9]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D]. 陈文珍. 湖南师范大学, 2012(11)
- [10]1949-1981年中国教育批判研究[D]. 何光全. 西南大学,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