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刑释人员重犯率调查方法的构想与实践(论文文献综述)
庞荣[1](2018)在《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影响因素探讨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指出重新犯罪是社会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逐渐引起了社会学、法学与心理学界研究者的重视。我国众多重新犯罪研究成果揭示出重新犯罪者比初犯者恶性更加强烈、犯罪手段更加残忍、犯罪态度更加明确、犯罪行为与思想更难以矫正等,因此,重新犯罪不仅是社会犯罪中需要被重点关注的犯罪类型,而且是罪犯矫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社区服刑人员是重新犯罪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新犯罪风险防控也是重新犯罪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之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防控的前提是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研究。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研究的范围、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社区服刑人员重犯风险防控的成效。为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防控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影响因素分析。当前,国外特别是美国、加拿大、英国等欧美国家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因素研究经过近60余年的发展,该领域研究工作已较为成熟,已建构了完整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由于国内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目前国内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与监狱服刑人员狱内重新犯罪的研究已经比较丰富,关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基于此,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在理论层面,一是丰富犯罪社会学研究内容,促进犯罪社会学研究体系更加科学、全面与合理;二是在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下萃取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影响因素,构建本土化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理论,为我国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影响因素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三是对我国司法机关制定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刑事法律政策提供理论指导。在实践层面,一是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研究,使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在科学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二是构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预测模型,以期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本研究的研究对象分为两类群体:(1)上海市有过社区矫正经历的重新犯罪人员。笔者在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的支持下,通过比对和排摸,制作了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样本框,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最终选取了165名有过社区矫正经历的重新犯罪人员。(2)上海市没有重新犯罪经历的社区服刑人员。笔者在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的未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中,通过随机抽样方法,最终选取了 173名未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本研究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者和未重新犯罪者开展了对比研究,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对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和未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使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萃取出26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影响因素,并进一步构建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预测模型。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从微观层面上看,社区服刑人员14周岁前与父母的关系、学校表现对探讨其重新犯罪的原因具有重要价值。此外,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参加犯罪活动的次数、社区矫正期间遭遇的不幸事件以及社区矫正期间的就业情况对其重新犯罪风险预测具有重要价值。从中观层面上看,社区服刑人员不良社会交往容易导致其重新犯罪,而宏观层面的相关因素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影响不显着。最后,本文基于实证分析结果,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和探讨,并对后续进一步进行扩展性研究进行了展望。
肖静[2](2019)在《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以广东N监狱为例》文中提出现阶段,我国监狱管理的方式是以管理罪犯为目的,更加注重“关的住”罪犯,对罪犯的再社会化管理方面有所欠缺。近年来,我国罪犯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主体类型、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给监狱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罪犯重新犯罪率也逐年增加。这些将引发公共管理问题,影响社会治安。监狱属于政府公共职能部门,本文从公共管理视角出发,将监狱的公共价值定位为促进罪犯再社会化,也就是监狱在监禁罪犯的同时,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协同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改造活动,最大程度的转化罪犯恶性思维、矫正罪犯恶性行为,消除罪犯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合格公民。选择罪犯再社会化作为研究的对象,是因为罪犯再社会化成功与否,不仅是监狱管理工作成效的体现,更是刑罚目的之所在。促进罪犯再社会化,能够促进罪犯认罪悔罪、重新做人,能够促进罪犯健全人格、掌握生存技能,更好、更快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达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本文将运用公共管理等知识,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对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管理机制创新问题进行研究。文章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此章节重点概述了本文研究的时代环境、研究的价值、分析方法及其论文写作的创新之处等。第二部分,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及其涉及到的理论。第三部分,国内外监狱成功经验。通过分析国外和国内部分省份的监狱管理基本方法,总结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给予广东N监狱管理机制创新提供最好的思路。第四部分,监狱现状、困境及原因分析。本文对广东N监狱近年来的发展状况进行归纳、分析、梳理和研究,指出了目前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困境,通过调查问卷分析、访谈分析其中的原因,试图理清我国监狱管理模式和机制,为监狱工作进一步推进管理创新明确方向。第五部分,广东N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通过优化管理理念,并就建立和完善大教育机制、劳动改造机制、心理矫治机制、警察队伍管理机制、帮教联动机制、质量评估机制等进行了探讨、分析,从而找到创新监狱管理机制的具体对策。
邓静[3](2014)在《重新犯罪人的人格及情绪稳定性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的刑事犯罪率逐年攀升,对我国现代化建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重新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是拉高犯罪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充分了解重新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情绪变化,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从监狱的角度做好降低重新犯罪率的工作,是目前监狱工作的重要课题。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进行了如下的三个研究:研究一,对2000名研究对象的入狱原始记录资料进行归类、统计分析,比较重新犯罪与初犯在文化程度、捕前职业、犯罪类型、刑期、作案方式、狱内表现等方面的差异,结果显示:初犯和重新犯罪均显示低文化高犯罪率的趋势,就重新犯罪率而言,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显着增加。刑释人员就业(包括职业技能和就业机会)对重新犯罪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财产型和涉毒型的重新犯罪率升高;团伙作案和团伙主犯的比例增加;未能肯定狱内表现与重新犯罪有必然联系。研究二,研究对象为2010年到2013年入狱,暴力型、财产型、涉毒型的重新犯罪人,选择同一时期入狱、经过犯罪类型和年龄配对的初犯作为对比的对象。运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PI)对罪犯进行测试。用SPSS19.0进行两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重新犯罪人在内外倾、情绪稳定性、同众性、冲动性、报复性、信任感、同情心、自信心、焦虑感、聪慧性、心理变态倾向、犯罪思维模式与初犯组有显着差异。不同犯罪类型在情绪稳定性、同众性、冲动性、攻击性、信任感上有显着差异,其中暴力型和涉毒型之间的差异最明显。在攻击性和信任感上,财产型和暴力型没有明显差异。研究三,2013年2月至6月,陆续选取符合条件的新入狱罪犯,按犯罪组和犯罪类型配对,每组120人,共计240个被试,进行第一次艾森克情绪稳定性测验。一年后重测,了解不同犯罪组、不同犯罪类型入狱时和入狱一年后的情绪变化差异。运用SPSS19.0软件进行两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尽管入狱初期,所有罪犯的自卑、抑郁、焦虑、强迫性、自主性、疑病症和自罪感都明显偏离了常模,但重新犯罪组无论是入狱初期还是入狱一年后,情绪都比初犯组稳定,情绪变化相对没有初犯组明显。犯罪类型之间情绪状态的差异,主要集中在抑郁、焦虑、自主性上,表现为暴力型比财产型、涉毒型更加焦虑和抑郁,涉毒型的情绪最稳定。财产型常缺乏自主性、易受到他人的摆布。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监狱教育和心理矫治的对策,并从研究方法和设计角度反思了本研究的不足,提出了今后研究的设想。
许文强[4](2019)在《监狱矫正工作的现实困境及重构路径 ——以A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惩治和改造罪犯,最终目的是通过矫正工作将罪犯转化为守法公民,促进其顺利地重返社会。监狱通过系统化的矫正工作,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救助和矫正体系,促进罪犯再社会化,使罪犯出狱后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以一个健康人的精神状态回归社会,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效能,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目的。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狱矫正工作政策是一个社会难题,也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更是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调研,系统分析了影响矫正政策效果的一系列因素;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深刻剖析了监狱矫正工作困境的成因,并从相关政策、政策环境、目标群体、执行机关四个维度构建起监狱矫正政策的重构框架;运用公共政策理论,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狱矫正政策困境的系统化治理路径。本文针对A省监狱矫正政策现状,从理论出发,以实践落脚,通过调研以及相关量化分析,发现了“经济来源—再就业—再犯罪—矫正政策”之间的逻辑联系,以公共政策分析的视角探索、论证了提高A省监狱矫正政策水平的具体对策,系统地阐述了重构A省监狱矫正政策的路径,对现实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薛惠[5](2013)在《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文中指出监狱是社会的缩影,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窗口,监狱的文明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一个国家的服刑人员在社会总人口所占的比例是极少的,但每一个服刑人员牵动着他的家庭、亲人和朋友,更牵动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由于服刑人员的犯罪行为给个人或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或严重的危害,很多人认为他们的犯罪行为不可饶恕,给予严惩才能起到警示和教育他人的作用。事实表明严刑峻法并不能杜绝犯罪,也不能完全把服刑人员改造好,有时候甚至导致报复社会的更大刑事案件发生。刑罚虽然具有惩罚服刑人员的作用,但刑罚的真正目的是将犯了罪的人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使他们回归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不再继续犯罪。监狱是刑罚执行的场所,刑罚执行理念不仅影响到监狱的工作开展,也影响到服刑人员改造的效果。随着时代的更迭和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们对犯罪和刑罚的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国家已由专制走向民主,社会由野蛮走向文明,刑罚由严厉走向轻缓。更多的人认识到服刑人员虽然造成了社会危害,但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希望对服刑人员不再采取惩罚、报复等刑罚,而是采用劳动改造和思想矫正的方式,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重塑价值观和人生观,从思想和心灵深处解决服刑人员的犯罪问题,为他们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创造条件。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同样也受到人类社会民主和文明的影响,尤其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监狱的管理更加法治化和人性化。按照依法治国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要求改造服刑人员是我国监狱面临的重大使命和紧迫任务。为完成监狱对服刑人员改造的历史使命,必须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出路在于创新。监狱及其管理机构要转变观念,将监狱从一个服刑人员关押场所转变为服刑人员的矫正场所,加大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力度,不断提高矫正水平和质量,使服刑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刑满释放后不再犯罪。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服刑人员行为约束和心理矫治,劳动技能的培养,成功地改造了一大批服刑人员,但也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人们文化素质、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注重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并加大思想矫正力度日益成为监狱管理的重要内容。论文以思想矫正为红线,前后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本体论。介绍了服刑人员概念的演变,分析中西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渊源流变并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加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其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的前提和条件,也是降低再犯罪率的重要途径。第二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依据论。本章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人格动力学理论、人道主义理论、社会激励理论、亚文化理论的角度讨论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理论依据;而尊重服刑人员基本权利,追求行刑效益最优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要求是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现实依据。第三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由矫正主体、矫正对象、矫正介体等静态要素和施教系统、接受系统、反馈系统等动态要素组成,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具有能动性、发展性、连续性的特点。分析和研究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机制和内在规律,有助于推动和开展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教育工作。第四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影响因素论。思想矫正过程是服刑人员由外在规制到内在规制的转化过程,这种转化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观念滞后,矫正教育者和服刑人员的道德观念和思想素质,矫正环境和矫正制度等因素是影响矫正效果的重要条件。第五章,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对策论。本章根据当前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现状,结合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理论研究最新成果,提出矫正主体思想上要重视服刑人员的思想矫正工作,建立专职的思想矫正工作队伍,对服刑人员进行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构建多种主体参与的社区矫正活动等对策是提升矫正效果,使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途径。
李志鹏[6](2011)在《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面对当前社会转型期我国犯罪率和犯罪黑数的居高不下,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现实,重刑治罪思想暗潮涌动,体现在刑罚执行方面,便是监狱人满为患,犯罪人长期甚至终身关押,再社会化的刑罚目的难以得到贯彻。更为严重的是,犯罪人出狱后的生活及工作基本处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阶段,缺乏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关照,使犯罪人茫然无措,累犯及再犯的几率大大增加,监禁效率受到干扰,无疑为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留下潜在的隐患。近些年来我国出狱人保护工作受到一定的重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出狱人保护的发展轨迹迥异的是,我国出狱人保护的催生动力源于国家的核心权力,很多层面都忽视了“草根阶层”的介入与互动,正处于社会变革期的中国各级政府面对经济、就业和促进社会整合的种种压力,倾注到这类特殊人群的精力无疑会大打折扣。所以参鉴域外相关的制度模型与理论基奠,建构一种“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公众参与”出狱人保护的全新框架,更多的辟展新的保护手段与可行性路径,乃当下我国出狱人保护事业的必由之路。本文的具体架构共分五个层次。第一部分重点阐述出狱人社会保护的基础理论问题,涵盖了其基本概念的明晰、出狱人的范围界定、出狱人社会保护的语义辨析、出狱人社会保护的理论基石及价值考量等多重内容。虽然该部分并不涉及高深内容,但就文章整体而言却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论述的翔实与否,直接关系着后文的建构与层次提升。第二部分着眼于对世界各国出狱人社会保护事业的描述与概括,具体理解为(1)出狱人保护制度产生的历史溯源与维度;(2)出狱人保护事业在国外的发展历程;(3)国外出狱人保护的机构与基本模式。该部分是对前人成果的总结,目的在于为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找到标杆和参照,对比、借鉴、吸收、创新,最终树立中国出狱人社会保护的定位和前向。第三部分目光转回中国,论述中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由于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制的差异,有必要分别理清。详细表述为中国出狱人保护的起源;港台地区出狱人保护概况;中国大陆出狱人保护的现状与前景。这部分多为历史向度的组合,尤其大陆最为突出,因而耐心的梳理就显得重要。第四部分逐渐触及全部文章的中心,细分为两个侧面进行表达1、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原则及内容;2、出狱人保护的相关程序建构。事实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某项制度的设计主体总会将目光更多的集中在它的原则、内容与程序的构建上,这些对该制度的成长而言也是攸关的,合理的原则、缜密的内容和正当的程序被视为制度的灵魂性要件。第五部分作为文章的点睛之处,承载者主要的创新点和理论创建。该部分整合了出狱人社会保护的主要措施,并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与构想。简言之,新措施具体包括:(1)出狱人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探索(2)构建中国语境下的前科消灭制度,是出狱人保护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3)充分发掘监狱经济产业在出狱人保护工作上的独特作用(4)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扩展受益人群的范围(5)培育非政府组织(NGOs),坚持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出狱人保护“又快又好”的发展(6)制定专门的出狱人保护法,为出狱人保护事业供给良好的制度保障(7)追踪考察制度的确立,将为出狱人的动态保护提供反馈与修正保证(8)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就业援助系统,尤其是借鉴美国出狱人就业安置中的雇主过失雇佣制度(9)引入充权理论作支持,开辟出狱人保护事业的中新境域(10)出狱人保护的治本之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徐如红[7](2013)在《2007-2011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复杂性的社会问题,也是专家学者和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一个公共行政管理问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因素,重新犯罪在数量、手段和性质上所表现的特点及社会危害性,日益引起重视。安置帮教工作,指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五年内和解除劳教三年内的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指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实践证明,由于刚刚回归社会,往往思想情绪不稳,自控能力较差,在生活、工作、思想等方面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果缺乏必要的帮助教育,这些困难和问题又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人仍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利于巩固监狱、劳教所的改造成果,有利于消除社会隐患,有利于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笔者对杭州市司法局5个市属监狱、劳教所和杭州市公安局13个看守所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释放的杭州户籍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重新犯罪调查。对200余人填写了调查表,350余人写出了自我重新犯罪剖析,200余人填写了调查问卷。调查发现杭州户籍刑满释放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地区差异较为明显,八个主城区重新犯罪比例较低,五个县市比例偏高;社会危害程度增大,重新犯罪中严重犯罪的比重较大,暴力型、侵财型重新犯罪比例较高,手段比以前更趋严重;重新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构成上特点明显,青壮年是重新犯罪的主体,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无业人员和农民占绝大多数,第二次被判刑的占绝大多数。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失控的社会管理原因主要是: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人生观、世界观错位,监狱等改造场所工作存在不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存在疏漏,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提出完善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社会控制的对策,明确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预防控制的目标、方针、原则和重点,完善社会控制的工作理念、组织体系与队伍建设,加强相关工作的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市场化,加大社区矫正力度,将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唐玲[8](2019)在《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文中提出完善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是当下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刑法实证研究的角度,基于712个调查样本的基础上,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从十一项服刑人员社会帮扶措施中提取显着性指标,确定对促进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及控制再犯风险具有比较显着解释力的社会帮扶措施。在此基础上,本文从社会帮扶立法化、监狱帮扶社会化、帮扶衔接制度化和帮扶格局立体化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的实践构想。
许晨,李延国[9](2013)在《再生之门》文中研究表明编者的话:本刊本期隆重推出一部长篇报告文学《再生之门——中国式监狱探秘》,作品披露大墙内鲜为人知的罪与罚、刑与法、人生与兽性的博弈、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东西方法律思想之比较。其中有从劳改队到监狱的历史变迁,有监狱人民警察与服刑罪犯斗智斗勇、再铸灵魂的传奇故事,有身为省长、市长的高官沦为"阶下囚"的心路历程,也有外国同行参观中国监狱的感慨。读来惊心动魄、发人深省。两位作家都是国内着名的报告文学作家,其作品《在这片国土上》、《中国农民大趋势》、《人生大舞台》、《居者有其屋》等等,都曾获得过多种文学奖项。
姚雨辰[10](2010)在《吉林市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与社会保障相关性探究》文中研究说明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大多在一定时期内没有经济来源,受社会歧视,并且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养老保险,对未来的生活十分担忧甚至产生恐惧。为填补对未来的迷茫和生活压力所迫,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容易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罪率居高不下,解决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降低再犯罪率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是以吉林市刑满释放后再犯罪人员为调查对象,采用以调查问卷为主,个案访谈为辅的调查方法收集资料,根据调查资料本文对刑满释放人员选择再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大多在“刑释迷茫期”没有生活来源并且面对社会的排斥产生自卑心理等,他们不可避免地成为城市社会的最底层群体,在生活的压力以及自我放弃的心理作用下,一部分人选择了重新走上犯罪的路。监狱的生活没有人身自由,要与亲人朋友分离,是让人产生恐惧的地方,但为什么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宁可冒险甚至愿意回到监狱呢?本文通过对大量实证的研究,找出社会保障与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的相关方面,分析得出是由于我国对刑释人员的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部分刑释人员再犯罪的产生。并且在对刑释人员再犯罪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障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学者研究的是从法律视角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状态和心理影响,以及从监狱矫正方面采取预防措施等,侧重刑释人员自身问题的分析,缺乏从制度对人影响的分析,从社会保障理论方面研究的则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文运用“制度理论”、“需要层次论”理论对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在政策的领域寻找新的降低再犯罪率的方法。
二、关于刑释人员重犯率调查方法的构想与实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刑释人员重犯率调查方法的构想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影响因素探讨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社区矫正与社区服刑人员 |
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点 |
一、理论视角创新 |
二、研究内容创新 |
三、研究对象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罪犯群体重新犯罪风险因素研究综述 |
一、国外罪犯群体重新犯罪理论研究 |
二、国外罪犯群体重新犯罪风险评估研究 |
第二节 国内罪犯重新犯罪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
一、浙江的重犯风险评估量表研究 |
二、上海的重犯风险评估量表研究 |
三、北京的重新犯罪风险评估研究 |
第三节 国内外罪犯群体重新犯罪研究评述 |
一、需要更加注重梳理国际上的研究成果 |
二、立足于比较重犯与未重犯群体差异的研究较少 |
三、需要使用更加多元的统计分析方法 |
四、需要更加重视重返社会后的社会环境因素 |
五、需要更加注重社区服刑人员成年之后的相关因素 |
第三章 微观因素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
第一节 社区矫正前个人成长史与重新犯罪 |
一、14周岁前和父母的关系与重新犯罪 |
二、14周岁前学校表现与重新犯罪 |
三、14周岁前的偏差行为与重新犯罪 |
四、社区矫正前犯罪历史与重新犯罪 |
第二节 社区矫正期间个人情况与重新犯罪 |
一、社区矫正期间人口特征与重新犯罪 |
二、社区矫正期间不幸遭遇与重新犯罪 |
三、社区矫正期间情绪状况与重新犯罪 |
四、社区矫正期间对犯罪的态度与重新犯罪 |
第三节 小结 |
第四章 中观因素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
第一节 社区矫正期间组织因素与重新犯罪 |
一、家庭环境因素与重新犯罪 |
二、工作环境因素与重新犯罪 |
第二节 社区服刑人员群体因素与重新犯罪 |
一、交友环境因素自变量选择与设置 |
二、交友环境因素对重新犯罪的影响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五章 宏观因素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
第一节 社区矫正制度与重新犯罪 |
一、社区矫正制度研究回顾 |
二、社区矫正制度自变量选择与设置 |
三、社区矫正制度对重新犯罪的影响 |
第二节 社会歧视与重新犯罪 |
一、社会歧视因素自变量选择与设置 |
二、社会歧视因素对重新犯罪的影响 |
第三节 小结 |
第六章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预测模型建构 |
第一节 主要影响因素的筛选过程 |
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汇总 |
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主要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预测方程模型的构建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讨论 |
一、对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的思考 |
二、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以广东N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罪犯再社会化的基本概念 |
2.1.1 政治再社会化 |
2.1.2 道德再社会化 |
2.1.3 基本生活技能和文化知识再社会化 |
2.1.4 社会角色再社会化 |
2.2 监狱管理机制的基本概念 |
2.3 相关理论 |
2.3.1 协同治理理论 |
2.3.2 流程再造理论 |
第三章 国内外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管理机制分析 |
3.1 国外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管理机制 |
3.1.1 德国监狱管理机制 |
3.1.2 日本监狱管理机制 |
3.1.3 英国监狱管理机制 |
3.2 国内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管理机制 |
3.2.1 上海监狱系统管理机制 |
3.2.2 江苏监狱系统管理机制 |
3.3 国内外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管理的比较与借鉴 |
3.3.1 法律法规设置到位 |
3.3.2 人员的专业化程度高 |
3.3.3 社会认同和参与程度较高 |
3.3.4 对罪犯矫正研究较深入 |
第四章 广东N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管理的现状、困境及原因分析 |
4.1 广东N监狱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管理机制现状 |
4.1.1 广东N监狱基本情况 |
4.1.2 广东N监狱现有管理模块 |
4.1.3 广东N监狱现有管理运行机制 |
4.2 广东N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管理机制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1 监狱管理主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2 监狱管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3 监狱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4 监狱管理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广东N监狱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管理机制对策建议 |
5.1 激发监狱管理参与主体活力 |
5.1.1 重塑监狱管理理念 |
5.1.2 完善警察管理机制 |
5.2 完善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方法 |
5.2.1 整合大教育大改造机制 |
5.2.2 革新职业技术教育机制 |
5.3 丰富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形式 |
5.3.1 创建协同联动机制 |
5.3.2 理顺程序,流程再造 |
5.4 强化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保障 |
5.4.1 强化法律法规保障 |
5.4.2 建立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问卷调查 |
附录 B:访问提纲及人员(面向警察及领导) |
(一)访谈提纲 |
(二)访谈人员 |
附录 C:访谈提纲及人员(面向监狱罪犯) |
(一)访谈提纲 |
(二)访谈人员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重新犯罪人的人格及情绪稳定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目的 |
2 文献综述 |
2.1 重新犯罪的界定 |
2.2 重新犯罪的犯罪学特点 |
2.2.1 重新犯罪的犯罪性质 |
2.2.2 重新犯罪的主要犯罪类型 |
2.3 重新犯罪非心理成因 |
2.3.1 自身因素 |
2.3.2 社会因素 |
2.3.3 监狱因素 |
2.4 重新犯罪心理成因 |
2.4.1 重新犯罪人的人格研究 |
2.4.2 重新犯罪人的情绪研究 |
2.5 文献的总结和研究假设的提出 |
2.5.1 对以往研究的总结 |
2.5.2 研究构想和假设的提出 |
2.5.3 研究示意图 |
3 研究一: 重新犯罪人犯罪学特点及服刑表现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方法 |
3.2.1 被试 |
3.2.2 研究程序 |
3.3 结果及分析 |
3.3.1 重新犯罪与初犯的犯罪学项目比较 |
3.3.2 狱内表现和奖惩情况比较 |
3.4 小结 |
4 研究二:重新犯罪人的人格特点 |
4.1 研究目的 |
4.2 研究方法 |
4.2.1 研究对象 |
4.2.2 研究工具 |
4.2.3 研究过程 |
4.3 结果及分析 |
4.3.1 内外倾 |
4.3.2 情绪稳定性 |
4.3.3 同众性 |
4.3.4 冲动性 |
4.3.5 攻击性 |
4.3.6 报复性 |
4.3.7 信任感 |
4.3.8 同情心 |
4.3.9 自信心 |
4.3.10 焦虑感 |
4.3.11 聪慧性 |
4.3.12 变态心理 |
4.3.13 犯罪思维 |
4.4 小结 |
5 研究三 重新犯罪人情绪稳定性的研究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方法 |
5.2.1 研究对象 |
5.2.2 研究工具 |
5.3 结果及分析 |
5.3.1 前测结果分析 |
5.3.2 后测结果分析 |
5.3.3 所有被试情绪状态的前后测比较 |
5.4 小结 |
5.4.1 不同犯罪组情绪状态的比较 |
5.4.2 不同犯罪类型情绪状态的比较 |
5.4.3 所有被试情绪状态的前后测比较 |
6 讨论及对策 |
6.1 文化程度和文化教育对重新犯罪的影响 |
6.2 重新罪犯人格特点和教育改造策略 |
6.2.1 与前人研究结果的比较 |
6.2.2 重新罪犯人人格特点 |
6.2.3 对教育改造策略的启示 |
6.3 罪犯情绪稳定性及教育改造策略 |
6.3.1 服刑初期教育改造工作对罪犯情绪的影响 |
6.3.2 做好罪犯的情绪管理工作的策略 |
6.4 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6.4.1 研究的创新 |
6.4.2 研究的不足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研究一使用的调查表 |
附录2 研究二使用的问卷 |
附录3 研究三使用的问卷 |
致谢 |
(4)监狱矫正工作的现实困境及重构路径 ——以A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监狱矫正研究 |
(二)国内监狱矫正探索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阐述 |
一、基本概念 |
(一)监狱矫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二)公共政策与公共政策执行 |
二、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模式以及过程模型 |
(一)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模式 |
(二)史密斯模型 |
第三章 A省监狱矫正工作的现实困境 |
一、A省监狱刑释人员经济来源情况 |
二、A省监狱刑释人员的再就业率与再犯罪率情况分析 |
三、A省监狱再犯罪现状的问题构建 |
(一)监狱刑释人员再犯罪问题的结构类型 |
(二)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政策问题构建 |
第四章 A省监狱矫正工作困境的成因—基于史密斯模型的分析 |
一、影响刑释人员矫正政策效果的外因 |
(一)刑释人员的矫正效果与外因的相关系数分析 |
(二)地域因素对刑释人员矫正政策效果的影响 |
二、影响刑释人员矫正政策效果的内因 |
三、基于史密斯模型分析 |
(一)执行机关—监狱管理方面 |
(二)目标群体—服刑人员方面 |
(三)政策因素-监狱矫正政策方面 |
(四)环境因素—内外部环境 |
第五章 A省监狱矫正政策的重构路径 |
一、从政策方案角度 |
(一)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体制 |
(二)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制 |
二、从环境因素角度 |
(一)内部环境:加大“信息化”建设 |
(二)外部环境:完善社会支持系统 |
三、从目标群体角度 |
(一)推进“宽管监区”建设 |
(二)推进“过失犯监区”建设 |
四、从执行机关角度 |
(一)探索“外省籍出监监狱”建设 |
(二)规范职后教育促进民警专业化发展 |
第六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一)调研发现困境 |
(二)分析困境成因 |
(三)理论重构路径 |
二、展望 |
(一)健全完善预防服刑人员再犯罪法律体系 |
(二)深化监狱矫正工作理论及方法研究 |
(三)利用信息化技术预防重新犯罪 |
(四)加强矫正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
附录1:刑释人员调查问卷 |
附录2:民警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 论文研究的背景 |
(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现状分析 |
(一)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二) 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 中西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之比较 |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概述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从“犯人”、“罪犯”到“服刑人员” |
(二) 服刑人员概念确定的意义 |
(三) “思想矫正”释义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历史沿革 |
(一) 西方国家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历史变迁 |
(二) 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渊源和发展概况 |
(三) 当代教育刑主义下的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思潮 |
三、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性质和特点 |
(一)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
(二)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一种价值观重塑的过程 |
(三)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是一种社会复归过程 |
四、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意义 |
(一) 丰富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 |
(二) 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
(三) 降低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
第二章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理论依据 |
(一)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 |
(二) 人道主义行刑理论 |
(三) 人格动力学理论 |
(四) 社会激励理论 |
(五) 亚文化理论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现实依据 |
(一) 尊重服刑人员基本权利的需要 |
(二) 体现行刑效益的实际需要 |
(三)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
第三章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分析 |
一、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定义 |
二、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运行和环节 |
三、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基本机制 |
(一)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接受机制 |
(二)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动力机制 |
(三)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说服机制 |
(四) 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沟通机制 |
第四章 影响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因素分析 |
一、社会观念滞后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重刑主义观念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二) 功利化观念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二、矫正工作者自身素质对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矫正工作者文化程度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施教过程的影响 |
(二) 矫正工作者心理素质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施教过程的影响 |
三、服刑人员自身素质对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服刑人员心理素质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二) 服刑人员道德素养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三) 服刑人员的认知水平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四) 服刑人员的文化素养对思想矫正过程内反馈的影响 |
四、矫正环境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监区环境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环体的影响 |
(二) 社会支持度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环体的影响 |
五、矫正制度对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过程的影响 |
(一) 矫正教育者的主体范围规定不明确 |
(二) 服刑人员的奖惩激励缺乏制度制约 |
第五章 完善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的对策分析 |
一、转变矫正主体观念,注重思想矫正在服刑人员改造中的作用 |
(一) 树立尊重服刑人员基本人权的观念 |
(二) 转变社会对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态度 |
二、开展道德教育,使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一) 培养服刑人员耻感意识,加强道德教育 |
(二) 培养服刑人员道德自省,加强道德内化 |
三、构建主体间性思想矫正教育模式,开展服刑人员的个性化教育 |
(一) 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服刑人员思想矫正模式的新突破 |
(二) 开展服刑人员个性化矫正,提高矫正效果 |
四、开展多样化矫正活动,提高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工作质量 |
(一) 开展文化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知识水平 |
(二) 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服刑人员守法意识 |
(三) 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和生存能力 |
(四) 开展心理咨询,提高服刑人员的心理调适能力 |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思想矫正教育环境 |
(一) 加强监区、家庭、社会环境的构建,营造积极向上的矫正氛围 |
(二) 构建政府组织为主导,多种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教育模式 |
六 完善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工作的相关制度 |
(一) 完善思想矫正工作的衔接制度 |
(二) 健全矫正工作者职业准入制度 |
(三) 建立服刑人员人格调查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 |
(四) 完善服刑人员考核制度 |
(五) 构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奖惩机制的听证制度 |
结语:高墙内外人性的流露 |
参考文献 |
附录:我国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质性研究探索与尝试 |
后记 |
(6)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概述 |
一、出狱人保护基本概念的厘定 |
(一) 出狱人的范围界定 |
(二) 出狱人保护的语义辨析 |
二、出狱人保护的性质及理论基石 |
(一) 性质界定 |
(二) 理论依据阐述 |
三、出狱人保护的价值考量 |
第二章 出狱人保护事业的世界性视野 |
一、出狱人保护制度产生的历史溯源与维度 |
(一) 对出狱人保护事业的认知 |
(二) 出狱人保护事业出现的动因分析 |
(三) 出狱人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
二、国外其它典型国家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发展思路清理 |
(一) 日本的做法 |
(二) 美国的重返社会方案 |
(三) 意大利的规定 |
三、国外出狱人保护的基本模式整理 |
四、国外出狱人保护工作的基本特点 |
五、国外更生保护制度运行中的问题 |
第三章 中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
一、新中国出狱人保护事业(安置帮教)的发展阶段 |
二、我国港台地区出狱人保护事业概况 |
(一) 台湾地区 |
(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做法 |
三、中国大陆出狱人保护的现状与前景 |
(一) 现状 |
(二) 前景 |
第四章 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原则及内容梳理 |
一、出狱人社会保护制度的原则 |
二、中国大陆出狱人保护制度的新模式探索 |
三、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的程序构想 |
(一) 在释放前的准备阶段 |
(二) 出狱人保护的实施过程 |
四、出狱人保护的主要内容简述 |
五、青少年和女性出狱人员的特殊保护 |
第五章 出狱人保护新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
一、出狱人保险制度的初步探索 |
二、构建中国语境下的前科消灭制度,是出狱人保护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
三、充分发掘监狱经济产业在出狱人保护工作上的独特作用 |
四、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扩展受益人群的范围 |
五、培育非政府组织(NGOs),坚持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出狱人保护"又快又好"的发展 |
六、制定专门的出狱人保护法,为出狱人保护事业供给良好的制度保障 |
七、追踪考察制度的确立,将为出狱人的动态保护提供反馈与修正保证 |
八、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就业援助系统,尤其是借鉴美国出狱人就业安置中的雇主过失雇佣制度 |
九、引入充权理论作支持,开辟出狱人保护事业的中新境域 |
十、出狱人保护的治本之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2007-2011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之提出 |
1.2 相关概念分析 |
1.2.1 刑释解教人员与重新犯罪 |
1.2.2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 |
1.2.3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控制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
1.4.1 研究的意义 |
1.4.2 研究的方法 |
第二章 2007-2011 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设计 |
2.1 调查的对象及方法 |
2.1.1 调查的对象 |
2.1.2 调查的方法 |
2.2 调查之进行 |
2.3 调查的基本情况 |
2.3.1 杭州市属三所监狱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
2.3.2 杭州市属两所劳教所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
2.3.3 杭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
2.3.4 杭州市社区矫正解矫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
第三章 2007-2011 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结果分析 |
3.1 2007-2011 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总量特点 |
3.2 2007-2011 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分项特点 |
3.2.1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地区差异较为明显 |
3.2.2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增大 |
3.2.3 重新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在构成上特点明显 |
3.3 2007-2011 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失控的原因分析 |
3.3.1 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 |
3.3.2 刑释解教人员人生观、世界观错位 |
3.3.3 监狱劳教所等监管场所存在不足 |
3.3.4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存在疏漏 |
3.3.5 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
第四章 完善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社会控制的对策 |
4.1 明确社会控制的目标、方针、原则和重点 |
4.1.1 目标 |
4.1.2 方针 |
4.1.3 原则 |
4.1.4 重点 |
4.2 完善社会控制的工作理念、组织体系与队伍建设 |
4.2.1 工作理念的转变 |
4.2.2 组织体系的健全 |
4.2.3 队伍建设的强化 |
4.3 加强相关工作的社会管理创新 |
4.3.1 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市场化 |
4.3.2 实行“1﹢1”评估对接,提高预防控制的科技含量 |
4.3.3 加大社区矫正力度 |
4.3.4 加强和改进重点帮教工作 |
4.3.5 推行“1﹢0”分类教育,提高初犯改造质量 |
4.3.6 将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
第五章 结论和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调研表格及相关文件 |
附件 |
(8)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调查思路与框架 |
(一)研究假设 |
1. 观念假设。 |
2. 具体假设。 |
(二)样本选择 |
(三)研究框架 |
三、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调查结果与解读 |
(一)服刑人员出监前的帮扶调查 |
1. 思想教育帮扶。 |
2. 人格矫正帮扶。 |
3. 亲情联系帮扶。 |
4. 文化素质教育帮扶。 |
5. 职业技能培训帮扶。 |
(二)服刑人员出监后的帮扶调查 |
1. 生活救助帮扶。 |
2. 家庭关系帮扶。 |
3. 社会适应帮扶。 |
4. 重新就业帮扶。 |
5. 法律服务帮扶。 |
6. 心理服务帮扶。 |
四、结论:完善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的构想 |
(一)社会帮扶立法化:制定服刑人员社会帮扶实施细则,推进社会帮扶法制化建设 |
(二)监狱帮扶社会化:转变监狱教育改造观念,完善服刑人员社会化教育矫治机制 |
(三)帮扶衔接制度化:建立司法与社会部门衔接长效机制,实现帮扶管理系统化 |
(四)帮扶格局立体化:强化帮扶宣传,实现帮扶主体多元化,建立全方位帮扶格局 |
(9)再生之门(论文提纲范文)
序章 |
人类监狱纵横谈 |
第一章杀头不像割韭菜 |
1、毛泽东对犯人说话了 |
2、劳改队长的传奇 |
3、阶级斗争的年代 |
4、管人的和被管的 |
5、华岗校长的沉浮命运 |
6、作家之眸看监狱 |
第二章魔鬼之锤敲响了警钟 |
1、血光中的壮士 |
2、里程碑式的大转折 |
3、“三像三心”育新人 |
4、“变色龙”表演的悲剧 |
5、八千里路云和月 |
第三章 文明的求索者 |
1、监狱里的特殊学校 |
2、化腐朽为神奇的锻造 |
3、“一所了不起的监狱” |
4、刻骨铭心的“警醒日” |
5、高高举起的奖牌 |
6、与一位老警官的对话 |
第四章“适应性”里的人性光辉 |
1、监狱新政的探路人 |
2、“把犯罪的人当作人” |
3、阳光狱务 |
4、监狱长接待日 |
5、大墙内的超市 |
第五章春风化雨润心田 |
1、放下你的屠刀 |
2、“脱逃大王”的回家路 |
3、三亲工程 |
4、三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
5、电视直播:现代监狱一日 |
第六章雕塑灵魂的人 |
1、赶“雷锋大集” |
2、点点滴滴都是情 |
3、“痴迷者”的觉醒 |
4、斗智斗勇战“冥顽” |
5、十一大协会 |
第七章升起你的太阳 |
1、一个死刑犯的最后回首 |
2、把刑期变学期 |
3、又到新春团聚时 |
4、北大讲坛上的监狱长 |
5、属于你的太阳 |
尾章法律的表情 |
(10)吉林市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与社会保障相关性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理论研究与相关文献梳理 |
(一) 概念的界定 |
(二) 理论探索 |
(三) 相关文献梳理 |
二、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与社会保障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
(一) 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状况调查 |
(二) 刑释人员社会保障调查研究 |
(三) 刑释人员再犯罪与社会保障相关性分析 |
(四) 现行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存在问题 |
三、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
(一)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
(二) 落实刑释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的措施 |
(三) 加大政府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四、关于刑释人员重犯率调查方法的构想与实践(论文参考文献)
- [1]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影响因素探讨 ——以上海市为例[D]. 庞荣. 武汉大学, 2018(06)
- [2]以罪犯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监狱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以广东N监狱为例[D]. 肖静. 兰州大学, 2019(02)
- [3]重新犯罪人的人格及情绪稳定性研究[D]. 邓静.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4)
- [4]监狱矫正工作的现实困境及重构路径 ——以A省为例[D]. 许文强.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19(09)
- [5]服刑人员思想矫正研究[D]. 薛惠.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6]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研究[D]. 李志鹏. 山东大学, 2011(04)
- [7]2007-2011年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研究[D]. 徐如红. 电子科技大学, 2013(05)
- [8]服刑人员社会帮扶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 唐玲. 犯罪研究, 2019(03)
- [9]再生之门[J]. 许晨,李延国. 时代文学(下半月), 2013(05)
- [10]吉林市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与社会保障相关性探究[D]. 姚雨辰. 长春工业大学,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