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一九九○年一至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涵之[1](2017)在《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文中认为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民主从最初的理想、口号、宣言和纲领走向真正的政治实践。中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代议民主形式,并在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从近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具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和效率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上的理想和优势还没有完全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设想的实现还存在诸多问题。可以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细节规范、操作程序、合理性、公平性等一系列问题正日益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凸显出来,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本文结合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试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看作是由众多小的制度部件如代表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会议制度等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并按照其内在价值和原则运行的集合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并受到内在价值与工程规范的影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和完善,首先要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内在价值和工程规范,在价值和规范的框架中发现其中不合理的结构和性能不良的部件,从而通过调整和优化结构、升级或重建部件,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整体制度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人大制度部件的具体细节和程序设计的角度,结合代议制度的一般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运用工程学、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来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问题和优化方案。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和第一章,重点在于根据本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界定相关概念,并试图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一个自己的“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代议制度工程学”原理是指代议制度的运行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件的性能,并受到制度体系内在价值与运行原则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分别从中外代议制度的机构设置、职权与功能、运行原则和程序正义优先方面,阐述了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制度部件、工程规范和内在价值,以期为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分析搭建一个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为第二至四章,重点在于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部件,具体包括代表选举制度、代表履职制度、代表监督制度、代表罢免制度、会议提案制度、审议表决制度、发言质询与列席旁听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人事监督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等的程序和细节进行分析。研究证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具体的制度部件均存在程序和细节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而这些缺失与不足,正日益消解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当性与民主性的制度设计初衷。甚至可以说,正是细节规范和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导致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想效能无法完全实现。第三部分为第五章与结论,重点在于提出从细节和程序方面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优化的对策与方案。在借鉴大量制度创新案例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根据“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制度部件在程序和细节方面优化和完善的具体办法,以期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许的理论借鉴。尽管本文作者深知,程序的正义并不必然带来制度的正义,即使完善了上述制度细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要真正运转起来,仍然任重而道远。
张瑞岚[2](2014)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文中提出政治发展是世界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普遍性问题,也是我国建国后所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思想,并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实践中取得重要成就。目前,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而政治体制改革更成为影响整个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梳理、总结和凝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对于现阶段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进行分析和考察: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表达本文写作的整体构想。此部分在界定“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思想”等核心概念以及与选题相关的其他概念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的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首先,梳理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渊源与历史资源,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现代西方政治发展学说、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其次,具体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分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阶段:1978至1989年:“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89至1997年: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97至2002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基本形成阶段:2002至2007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7年至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基于文献分析,主要考察:第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道路的思想,即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任务和途径的思想。首先,民主和法治作为中国政治发展基本任务,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主方面,通过研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思想,系统地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从立法、执法(执政)和法治观念的角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以探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其次,研究以政治体制改革为途径推进中国政治发展的思想,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文章的第四部分主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和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坚持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其重要意义在于:在理论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政治发展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指导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实践,并为新形势下中国政治发展指明了方向。
张光润[3](2018)在《袁同礼研究(1895-1949)》文中研究说明袁同礼,字守和,祖籍直隶安肃,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生于北京南横街本宅,1965年病逝于美国华盛顿。在他出生之年,造就“同治中兴”的洋务运动,已在甲午海战中幻为泡影,一系列深刻影响中国近代变迁的大事件已是山雨欲来。中国近代图书馆运动“发轫”于三年后的戊戌维新。他在这场巨变中养成了新知和旧学,并以发展图书馆事业回应了那个时代,成就了自己在近代中国图书馆事业中的先驱地位。1949年初旅美定居之前,他不仅领导全国最大的国立图书馆,并将它带向了世界,深度参与了近代社会的变迁。有关袁同礼的研究,近三十年来逐渐受图书馆界关注,相关专题论述层出不穷,至今仍是方兴未艾,但由于资料和视野所限,历史学界有关他在近代社会变迁上的讨论,尚不多觏。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镜图书馆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他学问和事业中的若干大事件作深入研究,着重强调其在近代变迁中的独特意义,并力图通过这些研究进一步拓展、丰富和深化袁同礼研究应有的内涵。全文除绪论、结语和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外,主体部分由四个专题研究组成,分别从家世、成学、学问和事业方面作系统论述。第一章论述袁同礼家世及成长的时代,分析袁家由农村迁居城市的近代意义,及袁同礼童年成学时的新旧知识比重。第二章研究袁同礼近代知识结构的形成,既详论北大预科的成学背景及成绩,也重视在清华学校的第一份图书馆职业,及游学欧美对近代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清华学校部分,也简单梳理了近代图书馆史的发展特征;游学美欧部分,则着重讨论他在近代群学意义上广泛参与各种学术组织,及以近代目录学为中心的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第三章学问篇以《永乐大典》的访求和研究为例,结合他在中华图书馆协会和北平图书馆的任职经历,系统研究他的15篇研究成果,详述其中的编目方法的近代转变,典籍观念的新旧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永乐大典》由流散史到阅读史的转变。第四章事业篇则以他去国之前精力所萃的国立北平图书馆为研究对象,从他宣示中外的三条立馆宗旨出发,分节论述他带领北平图书馆走向世界的近代化进程,以及这一进程所具有的近代意义。文末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是撰写本文的资料长编,也是对正文的有益补充,为研究袁同礼在近代巨变中的独特地位提供了相对翔实的背景。
高志军[4](2018)在《变动时代的大学—岭南大学的因应、调适及裁撤(1948-1953)》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变动时代,大学亦为之一变。变动的大学深深打上了时代的印记。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是役成为深刻影响近代中国政局走势的重大历史事件。其后,时局愈加风云激荡,诸事亟待应变。在此新旧政权交替之际,岭南大学既有自身困局又受到时局牵扯甚广。前者主要因岭南大学原校长李应林抱恙恳让校长职位而引发。其间,该校校董会从中筹划,迭经多方劝请方才使原执教于南开大学的陈序经于1948年夏以代理校长身份主政岭南大学,后因陈擘划有为,终获聘校长之职。后者是激荡政局的涟漪冲击岭南大学时的主动因应与调适。该校受政局影响必须应对的主要事件有三:一是南迁学生,在应对南迁学生时虽颇为棘手,但有惊无险;二是迁校之议,与众高校相似,该校亦有迁澳、迁港说,但力主扎根南粤大地的意志不曾动摇;三是延聘教授,借变动时代众教授有意南下的契机,加之陈序经等众人措置得当,为岭南大学延聘了大量学界名流,相当充实了该校。此时,岭南大学与国民政府虽有合作,但疏离远多于合作。伴随国民政府的垮台,政权旋即改旗易帜,“旧”大学走进了新时代。岭南大学因应时局展现出自我调适的姿态。此种姿态虽是主动与被动夹杂,但显见其在新生的共和国政权引导下的被动调适,实乏自主。因之,被动因应的格局下隐伏着政学间的冲突与纠葛。不过,政学间的角力虽时有暗波涌动,但一般隐而不彰。因力量悬殊,岭南大学往往“逆来顺受”。即便是岭南大学与政府间因招生而引发的风波,仍证明岭南大学反击的无力与无效。宣告无果后,岭南大学态度软化,随即改善策略、顺势而为。这提示着政学之间虽有对抗,但温和可控,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对私立大学管控的加强。时移势易,朝鲜战争的爆发使中美关系紧张加剧。特别是奥斯汀事件后,中美走向激烈对抗。中国国内首先出现针对奥斯汀在联合国言论的抗议声势,复几经酝酿发酵,以致发出控美的浪潮。美国对此予以回击,冻结了中国在美资产。是项举措彻底激怒了中国政府,进而决定割断美国在华援助机构与美国的联系。割断美援实际上动摇了教会大学赖以生存的经费基础。岭南大学儿童工艺所运转经费本为美国一手擘划,受到冲击尤甚。工艺所的经费不得不转靠岭南大学拨付维持。而此时岭南大学在美存款已被冻结,加之要额外支撑工艺所运作,工艺所日益成为岭南大学的沉重包袱。与此同时,为争夺工艺所所有权,岭南大学与广州市救济分会数度博弈,前后持续一年有余。博弈终因岭南大学经费不支败下阵来。其实,岭南大学经费支绌由来已久,但美国冻结款额及工艺所经费由其自身筹措加剧了该校经费的紧张态势。政府对岭南大学实施有条件的经费补贴,一则缓解了该校经费困局,二则为政府强势介入大学内部提供了绝佳时机,大学的自主性进一步被剥夺。随着中国政府卷入朝鲜战争日深,且在多数位于东北的重工业基地面临外敌威胁的情况下,这促使政府越来越意识到优先发展国防工业的重要性。彼时,我国工业人才远远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基此,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远涉巩固国防、保卫国家安全为目的的工学院院系调整势在必行。思想改造是院系调整的重要一环,岭南大学师生的思想改造又以清除“美帝”影响为重点。美籍教师由“诲人不倦”到“毁”人不倦形象的流变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师生思想转变的实情。但这种转变是在美籍教师已离开中国,承受外部压力以及知识分子普遍的“原罪”心理作祟等情况下所取得,并且难有衡量这一程度的标准。官方所标榜的“彻底”打击了“亲美”、“恐美”、“崇美”思想,恐怕也未必尽然。经过思想改造运动后,一场全国性的院系调整随即拉开了大幕。因时代条件的限制,教会大学消逝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张树剑[5](2011)在《中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尽管承担了更多的财政支出责任,但同时获得了更大的预算自主权,并且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地方政府的预算权力越来越大,并且资金分散程度很高,预算外资金的规模不断增大,政府债务规模也逐渐扩大,财政监督的紧迫性在增加,省级预算监督的问题便成为社会高速发展背景下,地方治理的重大政治问题。省级政权是中国政治承上启下的中枢,具有地方立法权,这是省级人大可以开展预算监督法制改革的基础。随着财政支出比重上升,省级政府一方面要为了发展民生而筹集大量的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又要切实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透明度,这确实给省级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完善将促使地方政府的法制化建设和预算民主建设,使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以进一步保障,将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体制,真正建成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从研究预算民主切入宪政民主问题的研究,试图丰富宪法学科对于民主问题的学术探索;从实体和程序上对中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进行了评价,分析了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实现实质性预算监督目标需要解决的民主架构和制度问题进行了探索;同时立足个案,从预算监督制度在实践层面的表现,为当代中国预算民主和法治化的推进提供了可行性、经验性的知识论述。论文分为导论和六章正文。导论。主要提出论题研究的背景和价值,进而阐述论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并对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进行展望;从各个相关学科的角度出发,对于研究现状进行简单概括和评价,最后对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进行了说明。第一章,人大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第一节展开预算监督的理论分析,首先是预算监督的理论基础和宪政功能。在对多学科的原则、理论进行分析后,需总结宪法学范畴下的预算监督权的内涵、性质和特点。第二节探讨预算监督制度的宪政意义。主要的出发点依然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与预算监督之间的宪政逻辑为基础,并对地方参与民主理论和制度实践进行讨论。第三节主要阐述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问题。第二章,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概况。第一节概括了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权力成长和规范以及预算监督制度的变迁以及制度建设的法制基础。第二节介绍了整体监督制度的渊源。中国省级虽然具有立法权,但是,地方立法的基本指导性法律还是在中央层面制定的法律法规,从宪法到地方的有关预算监督的法律制度本身是一个严密的体制。第三节介绍了监督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第三章,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过程中的问题。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最大问题就是无法形成实质性监督。第一节首先分析了预算监督权的制度缺陷。第二节讨论了预算信息缺乏透明度的问题。第三节主要指出预算监督程序不健全的问题。最后一节对上海、广东、甘肃等省的制度进行了个案分析。第四章,预算监督权之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是一个政治过程,各种参与预算的权力之间的平衡和合理配置,是预算监督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第一节讨论了预算决策过程中的监督权的合理配置问题。第二节分析了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监督权问题,重点讨论了预算草案进行修正监督的问题。第三节探讨了对人大预算监督权的良性限制问题。第五章,预算信息公开之加强。第一节从法制保障、具体要求和若干制度设计等方面探讨解决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问题。第二节研究了公民预算信息知情权的制度建设和法制保障途径。第六章,预算监督程序之改进。第一节提出了对于加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建议。第二节探讨了预算编制阶段的程序改进和规范问题。第三节研究了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完善问题,从做实审计监督和加强实时监控的角度避免执行过程监督的真空状态。文章最后在结语部分总结了试图解决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过程中的问题的途径,同时也指出了文章未能充分展开论述的地方,以便今后展开继续研究。
陈新林[6](2015)在《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文中研究表明以往对香港公务员的研究多侧重于制度本身优越性的探讨,相对而言,对香港公务员群体,特别是对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的研究较为薄弱。这种研究方式虽有其内在的价值,但却未能反映香港公务员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也很难从深层次把握香港公务员制度的构建与形塑过程。本文主要以香港港英政府时期的华人公务员为着眼点,着重研究华人公务员群体在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治理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香港公务员制度最初由英国移植而来,但因香港公务员制度中不可避免的“殖民”色彩,早期华人公务员并未真正走进港英政府“体制”之内,而是孕育出另外一套截然不同的体系,具有鲜明的“一种制度、两种体系”的特点。两种体系的差异不仅体现在职位高下,而且也表现在薪酬待遇的悬殊,这导致香港公务员群体内部一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张力,也促使华人公务员为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断向港英政府施加压力。因此,一战之后华人公务员就不断发起加薪运动,促使港英当局在公务员制度方面作出某些调整;二战后华人公务员要求改善待遇的运动更加高涨,并最终撬动香港固有的公务员制度。华人公务员改善待遇之运动并非仅仅表现为单纯的经济现象,而且赋予了这种运动在整个香港公务员制度变迁中的重要角色,在这种运动式的抗争中,香港公务员“本地化”不断推进,薪俸支取规则、薪金调整机制以及等级制度、聘用方式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甚至可以说通过华人公务员的不断抗争,不仅使香港公务员制度逐渐改变了“两种体系”的运行模式,而且也让华人公务员逐渐融入香港公务员制度。在香港公务员制度初步形成之后,伴随着香港经济社会的发展,香港公务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严重的贪腐问题,严重影响了香港的可持续发展。1940年代后期,港英当局开始注意公务员领域暴露的种种问题,实施了包括制定反贪污法规、在警务处之下设立反贪污部门等措施遏制贪污的蔓延。但由于港府始终认为贪污仅仅存在于华人公务员以及欧籍下级公务员群体中,并未真正下决心惩治贪污,再加上负责反贪污的警务处又是香港贪腐最严重的机构,反贪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战后二十多年港英政府断断续续的反贪工作并未取得显着的效果,相反却造成了贪污之风的盛行。同时,无论是港府还是华人公务员团体也并未采取措施加强公务员的自律,在遏制反贪污问题上更是乏陈可述,也使公务员贪污更加肆无忌惮。1960年代后期,受政治事件之影响,港英政府委任取缔贪污咨询委员会调查香港贪污情形,并派专员考察新加坡、锡兰等地反贪污的经验,收紧惩治贪污的政策,不仅积极向社会通报查处贪污的统计数字,而且新订《防止贿赂条例》加大对贪腐问题的惩处力度。在此期间,华人公务员亦通过公会对此法案提出意见,强调在制定新法案的同时强化反贪污的监督机制,对香港此后反贪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港府始终没有将反贪污部门独立建制,反贪污工作并未出现突破成效,直到1973年“葛柏事件”的发生,引起香港社会各阶层的极大愤怒,香港各界纷纷呼吁反贪污部与警务处分离,才最终推动了港府设立廉政专员扑灭贪污问题。此后通过实施“肃贪”运动,并颁布一系列约束公务员的法律法规,逐渐将公务员群体的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了香港公务员体制建构与内部治理同时并举的机制,初步建立了公务员廉政监察体系,使大规模的贪腐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为“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香港公务员服务香港提供了条件。随后华人公务员在香港教育、医疗、市政等社会问题上持续发声,为香港的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而在1980年代中期香港进入“过渡期”后,香港华人公务员及其团体组织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过渡时期香港的各项政策筹划与制定中,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与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和社会管理工作的执业效率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张峰[7](2014)在《公共预算监督制度研究 ——以闵行改革实践为重点》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建设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制成为这个时代的必然要求。在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下,建立起公共预算制度是其中的关键。本论文主要研究分析了如何完善公共预算监督制度,建立以人大监督为主导的,既顺应民主法治呼声、又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预算制度。论文首先系统化研究了公共预算监督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和制度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以上海闵行地方实践样本为案例,重点分析了闵行以预算信息公开为前提,以人大作为预算监督主体,推动公民参与预算过程的公共预算法律监督改革制度设计,并以此提出公共预算监督制度完善的有效路径。论文主要对地方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典型样本——上海闵行预算改革实践进行全方位观察,重点分析其改革的内在动因和内在变革,研究其制度设计的路径选择,以及影响制度有效性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闵行实践样本实质上仅是一种局部制度意义的改革。论文以闵行为起点,围绕“公民参与”、“预算信息公开”、“人大监督权激活”三个公共预算监督制度中的关键问题,寻找和扩张当前政治民主和法律框架下的制度创新空间,并对影响完善制度创新的环境、条件和因素等进行分析比较,研究提出公民参与、预算信息公开、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尤其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修正案权力等制度的技术规范和路径模式。公共预算不仅是一个财政问题,更是一个治理结构和国家权力分配的问题。在打破人大预算监督权虚置,打破预算“黑箱”的前提下,如何处理人大与党委、政府的预算关系就成为一个关键性的命题。论文正视这个命题,对党委在预算制度中的角色定位进行了初步分析,提出应建立起党委、人大、政府的预算决策良性闭合运行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使党委在预算过程中的作用正式制度化,通过预算能力体现执政能力。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能减少预算改革可能引起的与现有体制的冲突,又能有助于提升人大对政府监督的权威和作用,通过预算过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公共预算监督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落实人大的预算监督机制,还应该包括预算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及公民、社区对预算过程的参与等等。最后,论文也提出应从技术层面的制度建设改革逐渐过渡到国家立法层面的改革,为完成公共预算监督的制度变革和立法设计提供意见建议。此外,预算法律监督问题还可能涉及改变权力结构的某些方面,以及改变某些政治决策的模式。或许,这也将是预算监督改革进一步深入的关键所在。
梁宝伟[8](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张青红[9](2012)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探索与实践(1949-1956)》文中提出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创新。2006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提到“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①;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明确提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②;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历史中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认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中国已经走上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理论是基础,制度是保障,实践是关键。这不仅需要从西方的成功经验中寻求攻玉之石,也需要从中国民主探索的历史中寻求借鉴。近年来,协商民主成为研究的热点,也取得一些基础性成果,但从史的角度进行研究,还相当薄弱。民主协商建立的新政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起点,也是中国协商民主的开篇。今天的协商民主理论、制度和实践模式无不印着建国初历史的痕迹。它所提供的历史经验和历史教训最能启发人们的思路或唤起人们的警觉。研究建国初协商民主,理论上,有利于推动中国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实践上,有利于应对多元利益冲突背景下的民主诉求及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挑战,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史的借鉴。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协商民主思想的构建、协商民主制度的创建和协商民主的实践为主线,运用文献研究、微观分析与宏观研究相结合、历史研究与逻辑研究相统一等方法,在梳理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历史进程的过程中,着重探讨建国初协商民主理论体系、制度建设和实践运作,并对其进行价值审判,揭示其成败得失。中国共产党在求独立、争民主的民主革命历程中秉承着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不断进行民主的政治实践,创立了人民民主理论,萌发了协商民主理念。在三三制政权的建设中进行了协商民主的局部实践,并对协商民主理论进行了初步探索。协商民主初见雏形。“五一”口号开启了协商民主在全国范围内的新起点。一届政协的召开,初步确立了中国协商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其民主革命时期初步形成的协商民主思想、局部开展的协商民主实践,在全国性轰轰烈烈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得到全面展开。中国共产党开始对协商民主进行理论探索、制度建设和政治实践。首先,在理论上,中国共产党围绕“为什么要协商”、“与谁协商、协商什么”、“怎样协商”等协商民主的基本问题进行思考,对协商民主的地位、协商的必要性、协商主客体、协商原则、协商形式和场域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与分析。理论上的探索为制度建设和实践运作提供了理论铺垫。中国共产党着手在实体性规范、组织载体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制度建设,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了协商民主的运行。有理论的指导和制度的保证,协商民主实践得以生动地开展。协商实践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论文择取了土地改革、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和文字改革四个案例分别作为四个不同领域的典型代表进行考察。在土地改革、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等党的“既定政策”上,通过协商,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改变了原来的价值偏好,在思想上与中共取得了一致意见;在制定第一部宪法的过程中,中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层次的讨论方式:精英讨论和大众讨论,集思广益,制定了“比较完全”的宪法;文字改革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知识分子进行了平等充分的协商,甚至改变自己拼音文字的价值偏好,采取汉语拼音方案。鲜活的协商民主实践体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分层次、多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协商模式的特征。立体式协商模式,保证了代表不同利益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能够全面、真实、有效地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从而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本质。最后,论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的梳理和分析,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揭示了协商民主的成功与不足。协商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中国化成果,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新中国初期协商民主对当代中国协商民主起着奠基性的作用。同时仍存有诸多不足:协商民主思想丰富仍欠系统、内容全面仍有漏洞;制度设计与制度运行亦有背离;协商机构功能日益弱化,协商主动性有所欠缺,协商程度不够也在所难免。
王元成[10](2013)在《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文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当代中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是当代中国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体现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发展水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性环节。本项研究主要以政治角色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研究者本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的若干履职行为和相关亲身经历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以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行为描述为研究进路,通过展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产生和角色扮演的全过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与相应角色规范和角色期望之间的联系,从而描述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制度规定及其运转情况,为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功能、认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项研究认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产生的基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作为个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代表角色期望的领悟以及代表再社会化过程对代表个体履职能力的影响使不同的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呈现出一定个性特点。代表角色所担当的其他角色,特别是代表所担当的其他政治角色对代表的角色扮演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其行为与角色期望的一致性程度、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角色行为特征既与代表个体特征有内在联系,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其行为特征更多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欠缺。要使人大代表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实现更高程度的一致,解决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相关政治体制。本文内容安排除导言和结论部分外,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导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本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本文的主要分析概念进行解释,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主要是介绍相关政治主体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可以分为社会期望和角色自我期望。社会期望包括制度性期望和道德性期望。制度性期望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在履职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道德性期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要求,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角色扮演者本人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角色自我期望是角色对自己行为模式的设想。角色期望最终要通过角色承担者本人对角色的领悟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对角色期望的领悟是代表角色扮演的动力和主观前提。第二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挑选和确定过程,分析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及其对人大代表角色扮演可能产生的影响。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角色期望具体化为一个个代表的过程,当选代表是政治角色的具体承担者和扮演者。第三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总结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第四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分析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行为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再社会化的内容、主要途径、特点及其对代表角色扮演行为的影响等。本文最后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一九九○年一至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一九九○年一至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论文提纲范文)
(1)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0.1.1 研究缘起 |
0.1.2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宏观整体性研究 |
0.2.2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度与选举制度的研究 |
0.2.3 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研究 |
0.2.4 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研究 |
0.2.5 对一般性的规则和程序的研究 |
0.3 核心概念界定 |
0.3.1 制度工程学 |
0.3.2 制度与政治制度 |
0.3.3 民主形式与代议制 |
0.3.4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0.3.5 议员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0.3.6 程序与程序正义 |
0.3.7 议事规则 |
0.4 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 |
0.4.1 基本逻辑 |
0.4.2 主要内容 |
0.5 创新点与难点 |
0.5.1 创新点 |
0.5.2 难点 |
0.6 研究方法 |
1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代议制度工程学” |
1.1 代议制度工程的原理 |
1.2 机构设置: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 |
1.2.1 代议制度结构与组织概述 |
1.2.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 |
1.2.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属机构 |
1.2.4 中外代议机构结构与组织比较 |
1.3 职权功能:代议制度工程的制度部件 |
1.3.1 代议制度职权功能概述 |
1.3.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职权 |
1.3.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职权 |
1.3.4 中外代议机构职权比较 |
1.4 运行原则:代议制度工程的工程规范 |
1.4.1 人民主权原则 |
1.4.2 普选原则 |
1.4.3 法治原则 |
1.4.4 多数决议原则 |
1.4.5 程序原则 |
1.4.6 公开原则 |
1.5 程序正义优先:代议制度工程的内在价值 |
1.5.1 程序正义优先的内涵 |
1.5.2 程序正义优先的意义 |
1.5.3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程序正义 |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一):代表制度 |
2.1 代表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基础部件 |
2.2 代表选举制度 |
2.2.1 代表选举制度的内容 |
2.2.2 代表选举制度的细节缺失 |
2.3 代表履职制度 |
2.3.1 代表履职制度的内容 |
2.3.2 代表履职制度的细节缺失 |
2.4 代表监督制度 |
2.4.1 代表监督制度的内容 |
2.4.2 代表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2.5 代表罢免制度 |
2.5.1 代表罢免制度的内容 |
2.5.2 代表罢免制度的细节缺失 |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二):会议制度 |
3.1 会议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生产部件 |
3.1.1 民主会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2 民主会议制度与中国人大会议制度 |
3.2 会议提案制度 |
3.2.1 会议提案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2.2 会议提案程序实例 |
3.2.3 会议提案制度的细节分析 |
3.3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 |
3.3.1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3.2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细节缺失 |
3.4 审议与表决制度 |
3.4.1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4.2 审议与表决程序实例 |
3.4.3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细节分析 |
3.5 列席与旁听制度 |
3.5.1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5.2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细节缺失 |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三):监督制度 |
4.1 监督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检验部件 |
4.1.1 代议机关监督的理论基础 |
4.1.2 中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2 财政监督制度 |
4.2.1 财政监督制度的内容 |
4.2.2 财政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3 人事监督制度 |
4.3.1 人事监督制度的内容 |
4.3.2 人事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4 工作监督制度 |
4.4.1 工作监督制度的内容 |
4.4.2 工作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5 从制度部件的细节与程序优化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5.1 政治文明与中国人大制度程序 |
5.1.1 政治文明与现代国家制度的程序立法 |
5.1.2 程序立法的原则 |
5.1.3 人大制度改革的目标 |
5.2 代表制度的细节完善 |
5.2.1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
5.2.2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
5.2.3 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
5.3 会议运行制度的细节完善 |
5.3.1 建立和完善会议讨论与辩论制度 |
5.3.2 引导对抗观点的表达 |
5.3.3 完善质询制度的运行机制 |
5.3.4 规范和完善列席与旁听制度 |
5.3.5 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 |
5.4 监督制度的细节完善 |
5.4.1 将监督程序纳入人大制度运行的全过程 |
5.4.2 优化公众监督的渠道和程序 |
5.4.3 建立人大代表独立监督的工作机制 |
5.4.4 强化人大工作的独立性 |
5.4.5 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 |
5.4.6 改进人大票决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理论基础与历史资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 |
2.1.2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思想 |
2.2 现代西方政治发展学说 |
2.2.1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民主理论 |
2.2.2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稳定理论 |
2.2.3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文化理论 |
2.3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3.1 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 |
2.3.2 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 |
2.4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4.1 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开展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4.2 在阶级斗争的思路下开展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发展 |
3.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 |
3.1.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78年-1989年) |
3.1.2 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89年-1997年) |
3.1.3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7年-2002年) |
3.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基本形成 |
3.2.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2年-2007年) |
3.2.2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007年-今) |
4 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总体思路 |
4.1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 |
4.1.1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
4.1.2 民主是内容与形式的集合 |
4.1.3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
4.2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4.2.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 |
4.2.2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证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实现 |
4.2.3 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 |
4.3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4.3.1 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发展模式 |
4.3.2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5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 |
5.1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
5.1.1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
5.1.2 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
5.1.3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
5.2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5.2.1 “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 |
5.2.2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5.3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5.3.1 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 |
5.3.2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6 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 |
6.1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1.1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
6.1.2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2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
6.2.1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
6.2.2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
6.2.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6.3 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6.3.1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
6.3.2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
7 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 |
7.1 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
7.1.1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
7.1.2 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 |
7.1.3 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
7.1.4 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方针 |
7.2 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 |
7.2.1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 |
7.2.2 “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 |
7.3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
7.3.1 完善党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领导 |
7.3.2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
7.4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7.4.1 “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 |
7.4.2 “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关键” |
7.4.3 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
7.5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7.5.1 妥善解决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 |
7.5.2 培养忠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骨干 |
7.5.3 加快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和意义 |
8.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 |
8.1.1 坚持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 |
8.1.2 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 |
8.1.3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 |
8.1.4 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
8.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意义 |
8.2.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理论意义 |
8.2.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现实意义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袁同礼研究(1895-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综述 |
三 主要史料和章节安排 |
第一章 家世与童年(1895-1913) |
第一节 家世考 |
一 曾祖移居京师 |
二 祖父定居京师 |
第二节 童年 |
第二章 成学之路(1913-1924) |
第一节 北大预科 |
一 入学前的北大预科 |
二 入学后的预科调整 |
三 预科成学 |
第二节 以图书馆为志业(1916-1924) |
一 水木清华四寒暑 |
二 游学美欧 |
第一节 缘起 |
一 《永乐大典》的编纂和流传 |
二 全祖望和缪荃孙的研究 |
第二节 袁同礼的调查与研究 |
二 系列调查研究及影响 |
第四章 主持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1948) |
第一节 作中国文化之宝库 |
一 访购中西书籍 |
二 使受学之士观摩有所 |
第二节 通中外图书之邮 |
一 出版品交换 |
二 善本寄美保存 |
第三节 树长治久安之基 |
结语 |
附录一 :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4)变动时代的大学—岭南大学的因应、调适及裁撤(1948-195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概念、时段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选题的研究价值 |
四、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山雨欲来:新旧政权交替之际的岭南大学 |
第一节 陈序经主政岭大 |
一、波折中陈序经出任岭大代理校长 |
二、治校有方:陈序经留任岭南大学校长 |
第二节 时变与迁校之议 |
一、迁校之议缘起 |
二、平津、华东及华北各院校对迁校态度 |
三、各院校不迁校动因分析 |
第三节 延聘名师与岭大去留 |
一、南迁学生与岭大去留 |
二、岭大延聘教授来穗执教 |
三、何以能延聘名师来岭大执教? |
四、抓教授对岭大影响 |
第二章 除“旧”布“新”:岭南大学的因应与调适 |
第一节 岭大应变与自我调适 |
一、时局与岭大应变 |
二、岭大全面向新政权靠拢 |
三、适应新政权,岭大的自我调适 |
第二节 调适中政学间的紧张 |
一、政府介入岭大事务与岭大的疲于“应付” |
二、购置书籍的自由与不自由 |
三、岭南大学“土改” |
四、聘请教员受阻 |
五、涉外无小事 |
六、岭大招生风波 |
第三章 存废之间:朝鲜战争与岭南大学 |
第一节 奥斯汀事件与岭大回应 |
一、奥斯汀事件与教会大学的回击 |
二、岭大对奥斯汀事件的回应 |
三、“控美”后对岭大的影响 |
第二节 割断美援与工艺所风波 |
一、岭大彻底斩断与美国关系 |
二、儿童工艺所所有权之争 |
第三节 经费困局与岭大应对 |
一、岭大经费筹措渠道 |
二、新政权成立前后岭大经费 |
三、经费短绌动因分析 |
四、经费困局与岭大应对措施 |
第四章 走向落幕:岭南大学的裁撤 |
第一节 政局与美籍教师形象的流变 |
一、美籍教师“诲人不倦”的形塑 |
二、受到挑战的美籍教师形象 |
三、美籍教师“毁”人不倦形象的定型 |
四、岭大师生思想改造效果研判 |
第二节 岭南大学的消逝 |
一、院系调整缘起 |
二、岭南大学的院系调整 |
三、院系调整中的“杂音” |
第五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5)中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论题的提出及研究价值 |
一、论题提出的背景 |
二、选题的理论基础和意义 |
三、论题所要解决的问题 |
第二节 研究综述及评价 |
一、从宪政原理和预算监督权分析角度研究 |
二、从省级公共预算、预算改革的民主化和理性化角度研究 |
三、从财政信息公开角度研究 |
四、从省级人大实际运作及制度困境角度研究 |
五、从国家法制发展与地方财政的关系角度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框架 |
第一章 人大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预算监督的理论分析 |
一、预算监督的理论基础 |
二、预算监督的广义内涵 |
三、预算监督权的性质和特点 |
第二节 预算监督的宪政意义 |
一、预算民主化与政府权力的监督 |
二、预算法治化与公民权利的实现 |
第三节 预算监督的原则 |
一、民主监督原则 |
二、依法监督原则 |
三、政策导向原则 |
第二章 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概况 |
第一节 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变迁 |
一、制度变迁的背景 |
二、基本法制框架的形成 |
三、制度建设的基础 |
第二节 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渊源 |
一、宪法、法律 |
二、行政法规 |
三、地方性法规 |
四、部门规章 |
第三节 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
一、预算编制协调阶段的监督 |
二、日常预算执行中的监督 |
三、对预算调整的监督 |
第三章 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过程中的问题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权的制度缺陷 |
一、监督权的宪法地位不高 |
二、制度空间狭隘 |
三、人大组织制度不健全 |
第二节 预算信息缺乏透明度 |
一、具体表现及成因 |
二、后果与影响 |
第三节 预算监督程序不健全 |
一、程序设计不合理 |
二、程序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
第四节 个案分析:以上海、甘肃、广东等省为例 |
一、预算草案审议过程的简单化 |
二、具体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无法否决 |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真空" |
第四章 制度改进一:预算监督权之合理配置 |
第一节 预算决策过程中的监督权 |
一、预算决策权力之间的平衡 |
二、预算决策权力的规范化 |
三、人大与党委、政府关系的合理协调 |
第二节 预算制定过程中的监督权 |
一、对预算草案的修正监督 |
二、初审阶段预算草案修正权的强化 |
第三节 对人大预算监督权的良性限制 |
一、避免人大预算监督权的机会主义倾向 |
二、宪政框架下人大预算监督权的合理配置 |
第五章 制度改进二:预算信息公开之加强 |
第一节 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
一、预算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 |
二、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 |
三、预算信息公开的若干制度设计 |
第二节 公民预算信息知情权保障的制度建设 |
一、公民预算信息知情权的法定化 |
二、公民预算信息知情权的保障途径 |
第六章 制度改进三:预算监督程序之完善 |
第一节 加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建议 |
一、加强人大介入预算过程监督的立法 |
二、预算过程中绩效监督程序的完善 |
三、推进公民参与监督制度 |
第二节 预算编制阶段监督程序的完善 |
一、加强对省级预算决策过程的监督 |
二、加强预算权的统一 |
三、预算编制阶段程序设置的规范化和细致化 |
第三节 克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真空 |
一、做实审计监督 |
二、完善实时监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6)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学术文献回顾 |
三、研究视角与基本思路 |
第一章 港英政府公务员制度与华人公务员概况 |
第一节 港英政府早期的公务员制度 |
第二节 港英政府华人职员群体概况 |
一、香港公务员的范围 |
二、早期香港政府中的华人公务员 |
三、港府华人公务员规模和待遇 |
第三节 香港政府华人公务员的团体及组织运行机制 |
一、香港政府华员会的筹备与成立 |
二、香港其他主要华人公务员团体 |
三、香港政府华人职员团体的组织运行机制 |
第二章 二战前香港公务员制度构建中的华人公务员——以加薪运动为中心 |
第一节 “一战”后港府华人文员加薪之呼吁与公务员薪金调整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加薪运动与薪金调查委员会的设立 |
一、1920年代后期华人公务员调整薪俸制度之呼吁 |
二、文员薪金调查委员会之成立与工作开展 |
三、公务员薪金之调整与华人公务员之反应 |
第三节 裁员减政委员会之设立与香港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发端 |
第三章 华人公务员团体改善待遇运动与香港公务员制度本地化(1946-1950) |
第一节 改善待遇运动之兴起 |
第二节 公务员薪俸调查委员会之设立与公务员本地化政策 |
一、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进展 |
二、公务员薪俸调整委员会之设立 |
三、改善待遇运动之再起与华人公务员之联合 |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调整与公务员之反应 |
一、公务员薪俸调整方案的出台 |
二、公务员对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反应 |
第四章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的“肃贪”运动 |
第一节 二战后香港公务员的贪腐与反贪 |
一、断断续续的反贪与公务员贪腐的泛滥 |
二、《防止贿赂法案》与华人公务员之反应 |
第二节 独立反贪污机制的建立与“肃贪”运动的再出发 |
一、“葛柏事件”与廉政公署的成立 |
二、“肃贪”运动与“四大华人探长案” |
第三节 “肃贪”运动中的公务员廉政制度之重构 |
第五章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公共事务之参与 |
第一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公共事业建设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市政建设 |
第三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的对外宣传 |
第六章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时期的香港 |
第一节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时期香港公务员政策 |
一、基本法的制定与实施 |
二、华人公务员对公务员政策的支持 |
三、华人公务员与内地的互动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期”香港走向 |
第三节 华人公务员的自为抗争以“长俸计划”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公共预算监督制度研究 ——以闵行改革实践为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和基本概念范畴 |
一、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 |
二、 基本概念及其关系 |
第二节 预算监督研究成果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公共预算监督制度的变迁 |
第一节 公共预算监督制度变迁的环境 |
一、 政治环境:破解“政绩合法性困境”的寄望 |
二、 财政环境:外部控制乏力下的财政激进 |
第二节 公共预算监督制度变迁的模式 |
一、 由中央至地方的“供给主导型”变迁 |
二、 由地方至中央的“中间扩散型”变迁 |
第三节 公共预算监督制度变迁的阶段 |
一、 预算监督的初创阶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前后(1949 至 1966 年) |
二、 预算监督的弱化阶段:源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虚置”(1966 至 1979 年) |
三、 预算监督的复苏阶段:“立体式”的推进(1979 年至 1994 年) |
四、 预算监督的崛起阶段:1994 年以后 |
第二章 闵行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实践分析 |
第一节 闵行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探索性实践 |
一、 收支矛盾下的行政压力:闵行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内在动因 |
二、 闵行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闵行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内在变革 |
一、 内部机制:预算参与者权力关系结构的调整 |
二、 外部行为:预算参与者决策模式的转型 |
第三节 闵行公共预算监督改革的制度效应 |
一、“结果”导向编制方法和绩效评价建立,形成新的预算管理模式 |
二、 人大制度与公民参与制度结合,激活人大主导的预算监督机制 |
三、 政府财政预算权消减,推动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行为改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共预算监督与公民参与 |
第一节 国内各地公民参与公共预算的实践 |
一、 浙江温岭:“民主恳谈”进入人大制度的实践 |
二、 黑龙江哈尔滨、江苏无锡:街道非正式制度的实践 |
三、 上海闵行:人大制度框架下的公民参与探索 |
第二节 各地公民参与预算实践模式分析 |
一、 公共预算监督中公民参与的功能:重构基层治理机制 |
二、 各地公民参与预算实践模式的异同分析 |
第三节 公民参与预算制度的设计与建构 |
一、 公民参与预算制度的设计 |
二、 公民参与预算制度的建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共预算监督与预算公开 |
第一节 预算公开是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 |
一、 预算公开的制度效应 |
二、 预算公开的制度要求 |
第二节 预算信息由国家秘密走向公众 |
一、 1951 年至 1999 年:预算信息属于国家保密事项 |
二、 1999 年至 2007 年:预算信息逐步向人大代表公开 |
三、 2007 年之后:预算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 |
四、 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闵行预算信息公开的方式 |
一、 以公开透明为导向的实践内容 |
二、 以程序羁束为路径的公开模式 |
第四节 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路径模式 |
一、 建立法律制度和监督约束体系 |
二、 提升政府理念和公民参与意识 |
三、 革新预算编制方法和公开形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共预算监督与人大监督权 |
第一节 人大公共预算监督职权的应然设定 |
一、 人大公共预算监督的法律基础 |
二、 人大公共预算监督的制度安排 |
第二节 人大公共预算监督实质虚化及成因分析 |
一、 法律体系的不健全 |
二、 预算编制的不规范 |
三、 人大监督的形式化 |
第三节 闵行人大监督权激活的路径选择 |
一、 人大监督权激活的探索 |
二、 闵行人大监督权激活的路径设计 |
第四节 完善人大预算监督权的制度设计 |
一、 当前制度环境之下职权的激活 |
二、 预算监督制度立法层面的完善 |
三、 监督运行机制中的党委、人大与政府 |
第五节 人大预算监督权与地方党委、政府 |
一、 “时势造英雄”:提高执政效力下党委的作用 |
二、 破解“政绩合法性困境”:财政预算改革的政治目标 |
三、 良性闭合制度环:党委、政府、人大的权责重构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展望与期待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9)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探索与实践(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与意义 |
1. 研究缘起 |
2.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对象与概念辨析 |
1. 民主与政治 |
2.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
3. 民主协商与政治协商 |
三. 学术研究回顾与分析 |
1. 国外协商民主研究现状及评价 |
2. 国内协商民主研究概况及分析 |
四. 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2. 研究的基本思路 |
3. 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二章 中国协商民主制度的缘起与确立 |
一.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及其实现路径和形式 |
1. 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主义民主本质 |
2. 争取“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路径 |
3.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形式 |
二.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民主的探索 |
1. 中国共产党争取民主的政治实践 |
2. 中国共产党人民民主的理论探索 |
3. 协商民主初见雏形 |
三. 中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初步确立 |
1. “五一”口号:协商民主的新起点 |
2. 新政协会议的召开: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理论探索 |
一. 协商民主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
1. 历史必然性 |
2. 现实必要性 |
二. 协商主体、客体及协商目的 |
1. 协商主体 |
2. 协商客体 |
3. 协商目的 |
三. 协商民主的原则与方式 |
1. 协商原则 |
2. 协商方式 |
四. 协商民主的基本场域 |
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协商民主 |
2.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协商民主 |
3. 最高国务会议的协商民主 |
4. 社会领域的协商民主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历程 |
1. 1949—1954:协商民主创制阶段 |
2. 1954—1956: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并举格局形成 |
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实体规范建设 |
1. 《共同纲领》和《宪法》等相关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
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与《章程》中的制度规范 |
3.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中的规章制度 |
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组织机构建设 |
1. 协商开展的组织机构 |
2. 协商主体的组织建设 |
四.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运作机制建设 |
1. 制定协商民主的运行规则 |
2. 确立协商民主的基本途径 |
3. 明确协商民主的基本程序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实践运作 |
一. 土地改革中的协商民主 |
1. 协商必要性分析 |
2. 土地改革前的沟通与协商 |
3. 土地改革中的协商与讨论 |
二.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协商民主 |
1. 协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2. 改造前多层次、多方位的协商 |
3. 改造中的协商与讨论 |
三.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过程中的协商民主 |
1. “要不要制宪”问题上的协商与共识 |
2. 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与协商 |
3. 宪法草案全民的参与与讨论 |
四. 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字改革中的协商民主 |
1.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协商 |
2. 《汉语拼音方案》中的协商 |
第六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价值审视 |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的价值体现 |
1. 历史意义 |
2. 理论创新 |
3. 当代价值 |
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的历史局限性 |
1. 理论上的局限性 |
2. 实践中的不足 |
三. 当代中国协商民主的历史走向 |
1. 协商民主理论、制度和实践日趋成熟与完善 |
2. 协商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 |
3.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选题的意义 |
1. 笔者本人的履职与学习经历是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 |
2. 本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
3. 本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 |
2. 对人民代表大会运行机制的研究 |
3. 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执政党关系的研究 |
4. 对人大代表的研究 |
5. 对国外议会和议员的研究 |
三、研究目的、分析工具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目的 |
2.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3. 研究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篇章结构 |
七、研究个案的相关基本情况 |
第一章 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 |
一、制度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3、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旳制度性保障 |
二、道德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
2.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
3.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
4.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
5.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正确处理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关系 |
6.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为民请命的精神 |
三、自我期望 |
四、角色领悟 |
五、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期望的特点 |
1. 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不突出 |
2. 制度性社会期望与道德性社会期望之间无明显界限 |
3. 各种社会期望之间以及角色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
第二章 推荐、考察与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选择与确定 |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的确定与分配 |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 |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与初步确定 |
1. 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机构 |
2. 考察内容与过程 |
3.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确定 |
4. 后续材料工作 |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正式确定 |
1. 省委会议讨论 |
2. 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 |
五、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与投票选举 |
1. 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
2. 投票选举 |
六、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与确认 |
七、全国人大代表角色产生过程的特点 |
1. 代表产生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
2. 组织推荐提名是当选代表的重要前提 |
3. 组织推荐和考察过程集中体现了党对代表角色的社会期望 |
4. 投票选举是代表当选的决定性环节 |
5. 代表候选人个人在选举中难以发挥作用 |
6. 代表来源形式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7. 代表产生过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议案、审议与表决: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
1. 会议通知 |
2. 赴京报到 |
3. 建团会议 |
4. 预备会议 |
二、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
1. 会议议程 |
2. 会议日程安排 |
三、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
1.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要求 |
2. 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情况 |
四、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的说明 |
1.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第二次全体会议 |
3. 第三次全体会议 |
4. 第四次全体会议 |
五、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 |
1. 3月5日下午,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3月6日,代表小组第一次会议 |
3. 3月7日上午,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 |
4. 3月7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二次会议 |
5. 3月8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 |
6.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四次会议 |
7. 3月10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五次会议 |
8. 3月10日下午,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 |
9. 3月11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六次会议 |
10. 3月12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七次会议 |
11. 3月12日下午,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
12. 3月13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八次会议 |
13. 3月13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九次会议 |
六、会议简报交流 |
1. 印发简报的目的 |
2. 简报的特点 |
七、对工作报告决议案和其他议案决议进行表决 |
1. 大会表决办法 |
2. 大会议程和表决程序 |
八、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
1. 选举、决定和表决办法 |
2. 会议期间代表对人选的酝酿过程 |
3. 投票选举和表决 |
九、大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规范性一致是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基本取向 |
2. 审议过程客观上成为代表行为实现规范性一致的重要准备 |
3. 角色冲突是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伴随现象 |
4. 代表在会议期间存在较严重的角色超载现象 |
5. 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错位现象 |
6. 代表角色行为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功能 |
7. 提交议案和建议成为代表个体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
第四章 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代表视察 |
1. 会前集中视察 |
2. 专题性集中视察 |
二、执法检查 |
1.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2. 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三、专题调研 |
1.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2.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四、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
1.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情况 |
2.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五、列席有关会议 |
1.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
2. 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六、联系人民群众 |
1.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
2. 通过走访联系群众 |
3. 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
4. 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 |
5. 应有关部门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 |
七、闭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代表角色行为规范性一致程度明显降低 |
2. 代表角色冲突广泛存在 |
3. 代表角色超载现象更为严重 |
4. 代表角色错位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
5. 代表角色行为的象征性功能淡化,制度性功能显现 |
6. 代表角色行为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五章 培训、研讨与经验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再社会化 |
一、专题培训 |
1. 2008年第八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
2. 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 |
3、2010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代表培训班 |
4. 2011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5. 2012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二、履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
1. 履职经验交流 |
2、履职专题研讨 |
三、代表再社会化的其他途径 |
1. 有关部门寄送的履职所需资料 |
2.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为代表订阅的其他资料 |
3. 代表专用电子信箱 |
四、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特点 |
1. 代表再社会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主体特点 |
2. 代表再社会化内容方面的特点 |
3. 代表再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代表构成方面的特点 |
4. 代表再社会化时间安排方面的特点 |
5. 代表再社会化的作用方面的特点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1. 角色期望决定着代表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特点 |
2. 代表角色的产生过程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特性 |
3.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
4.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是现行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 |
5. 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反映了现行制度的某些欠缺 |
6. 代表角色再社会化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
二、进一步的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
1. 更加突出代表角色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 |
2. 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程序 |
3. 实现代表角色与相关角色的有效分离 |
4.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 |
5.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
6. 创新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实现形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四、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一九九○年一至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D]. 张涵之. 武汉大学, 2017(06)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D]. 张瑞岚. 武汉大学, 2014(06)
- [3]袁同礼研究(1895-1949)[D]. 张光润.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7)
- [4]变动时代的大学—岭南大学的因应、调适及裁撤(1948-1953)[D]. 高志军. 暨南大学, 2018(01)
- [5]中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研究[D]. 张树剑. 复旦大学, 2011(12)
- [6]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D]. 陈新林. 华中师范大学, 2015(12)
- [7]公共预算监督制度研究 ——以闵行改革实践为重点[D]. 张峰. 上海交通大学, 2014(07)
- [8]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探索与实践(1949-1956)[D]. 张青红. 华南理工大学, 2012(12)
- [10]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D]. 王元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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