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文物学会文物修复委员会1993年工作要点(论文文献综述)
刘敏[1](2012)在《天津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遗产“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同时,公众的民主意识、权益意识不断提高、市民社会持续进步,建筑遗产保护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和认可,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呼声逐渐加强。这既顺应了国际社会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趋势,也响应了国家政策的号召,是社会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我国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一边是建筑遗产不断受到蚕食、消失在城市开发改造中;一边是公众参与阻力重重,政府自利化趋势明显,导致缺乏公众参与保障机制、非政府组织和非赢利组织发展缓慢、公众参与无序、专家“御用化”趋势、企业趋利现象明显等诸多不良现象。面对如此局面,笔者在研究西方国家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公共政策和市民社会的角度,对我国公众参与现状及困境加以解析,找出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不足,采用跨学科、走访、现场考察等方法,从法治机制、回应机制和教育机制三个方面对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公众参与机制加以研究与分析。其次,以天津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运动为例,通过对公众参与主体的采访、现场考察调研以及媒体报道分析等,对天津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历程加以分析研究,建立天津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一手档案。尤其重点分析研究了企业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可行性,结合天津市专门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修缮的国有企业——“整理公司”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实例,对专门性国有企业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优势和社会责任加以重点研究。同时结合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案例,采用跨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方法。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是一门专业性强、深层次、复杂的社会问题,仅凭单一学科很难解决全部问题。本文拟从社会学、文化经济学、城市管理学、历史学、法学、遗产保护等角度,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对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加以分析研究,从公众参与法治机制、回应机制和教育机制三个方面展开系统性全面的研究,探索“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建筑遗产保护制度化之路。
李婧[2](2015)在《中国建筑遗产测绘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筑遗产测绘是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中国建筑遗产测绘事业已经过80年发展历程,由于长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诸如管理机制不完善、标准要求缺失、专业人才匮乏等大量瓶颈性问题,严重制约着文化遗产研究、保护的良性发展。本文通过广泛查阅建筑遗产测绘领域主要学术团体、科研机构的测绘成果及相关历史文献、访问专家学者与技术人员,收集了大量的历史材料和信息。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自中国营造学社开创性引入西方测量方法调查古建筑以来,中国建筑遗产测绘实践与理念发展的历史进程,全面考察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事件、实践成果、理论与技术发展,尽可能总结不同历史阶段的建筑遗产测绘的发展变化脉络,对于解决测绘领域的发展瓶颈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本文按照中国建筑遗产测绘历史的时间顺序为主线进行论述。首先回顾了西方和日本学者在中国进行的建筑调查测绘实践,分析了中国营造学社系统开展建筑遗产测绘的背景和条件,进而对民国时期中国营造学社、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等机构的建筑遗产测绘活动进行考察,分析了上述活动的历史意义以及建筑遗产测绘对于古建筑维修向文物保护工程转化的作用。其次,将1949年以后文物建筑测绘的历程以1980年代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分别对文物测绘的实践历程、管理体制、技术理念、人才培养等相关问题展开论述。然后,对天津大学古建筑测绘历史进行个案研究,作为共和国建立之后高等院校从事建筑测绘遗产活动的缩影。最后,就建筑遗产测绘领域中存在误区、争议或长期忽视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本文试图审视因果,以史为鉴,在已有的宏观建筑史学研究领域中进一步开拓新的研究方向,推动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和建筑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裴世东[3](2019)在《《夏鼐日记》所见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形成》文中指出本文以《夏鼐日记》为中心,通过对1966年以前夏鼐成长轨迹和学术历程的梳理,论述夏鼐建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考古学思想之过程。在此基础上,提炼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各个组成单元及其相应的形成轨迹和理论溯源。总结出夏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西方考古学理论与中国的考古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引入最新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相关多学科实现交叉互动;执行严谨、科学的田野考古发掘范式,并利用对考古材料多角度的审慎研究,努力复原古代社会情况与社会发展过程,进而达到阐明历史和人类的发展规律的目的,最终建立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考古学体系的考古学思想。绪论首先陈述选题缘由。夏鼐在中国,乃至世界考古学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近年来学界关于夏鼐学术思想的研究方兴未艾,但从深度和广度看,尚显不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以过程考古学理论为代表的“新考古学”和后过程考古学理论在欧美考古学研究中普及并得到广泛应用,而夏鼐从西方引入的文化-历史考古学研究方法仍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占据主流地位。此外,中国的田野考古发掘方法和技术同样沿袭夏鼐主持制定的田野发掘流程和规范;夏鼐关于中外考古交流和丝绸之路沿线考古研究的路径,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尤其是构建“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其次阐述本文以1966年为时间节点的原因。夏鼐马克思主义考古学思想初步形成于1966年,同时由于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的特殊阶段,而考古学属于历史学科的组成部分,因此这十七年间史学的发展状况对考古学发展影响较大。最后对学术史进行了回顾,一是对夏鼐学术人生的研究,二是与夏鼐学术思想相关的埃及学、科技史和中西交通史等领域为切入点的研究。第一章,论述夏鼐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建立过程,及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的考古学实践的具体路径。夏鼐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建立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萌芽期(1920-1931)、过渡期(1931-1949)和形成期(1949-1966),最终成长为能够自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考古学研究的学者。在萌芽阶段,夏鼐主要受“新文化运动”和“左倾”文学思潮影响,初步接触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唯物论和实践论思想;在过渡阶段,夏鼐对国民党政权的腐朽统治日益失望,对共产党逐渐产生好感L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政治运动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陆续展开,夏鼐经历了三次思想飞跃,成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事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的学者。在此期间夏鼐积极参与政治学习,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学术研究,进行田野考古发掘,参与考古学培训教育班,主持学术会议并拓展考古学的公共宣传等。夏鼐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形成为其考古学思想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指导。第二章,详细论述了夏鼐留学英国,并将西方考古学理论和方法引入国内,指导中国考古学实践的过程。第一节梳理西方考古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脉络;第二节通过夏鼐学习西方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的具体过程,指出夏鼐在留学归国之前已经基本掌握文化-历史考古学理论和当时最先进的田野考古发掘方法。第三节叙述了 1949年前夏鼐的两次主要考古实践活动。其一是《考古学方法论》的学术讲座,这是夏鼐关于考古学相关概念和内涵的第一次厘定,其二是在西北地区开展的田野考古发掘,纠正了安特生关于甘青地区史前文化年代序列的某些错误结论,是夏鼐第一次全面将西方考古学理论、田野发掘技术与中国田野考古发掘结合的范例。最后,通过1949年后夏鼐主持的历次考古发掘,证明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实现了以文化-历史考古学为代表的西方考古学理论和田野发掘方法在中国的成功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夏鼐的中国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内涵。第三章,论述夏鼐提倡新科技手段、多学科交叉在考古学研究中的应用。夏鼐在出国留学前,对以生物、机械为代表的自然科学、技术兴趣浓厚,成为其对科技和多学科综合应用关注的渊源。赴英留学期间,夏鼐见证科技手段在考古学领域应用。回国后,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没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开展大规模相关技术应用,但是夏鼐凭借其对科技考古发展前景的判断,优先支持建立了碳十四实验室,为中国史前文化年代框架的制定奠定了技术基础。夏鼐推动其他学科与考古学的综合研究源于他长期以来对多学科关注,也归因于夏鼐在埃及考古学研究中的现实需要。1949年后,在有限条件下,夏鼐积极主持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纺织学、数学、地质学、化学、物理学甚至解剖学等多学科合作,在出土器物研究、成分鉴定等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夏鼐考古学思想中的最具特点的组成部分之一。第四章,论述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反映夏鼐考古学思想初步确立的三个方面内容。共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是对考古学文化概念的厘定,夏鼐先后两次阐释了考古学文化命名问题,初步统一了中国考古学界对文化命名问题的认识,有力地推动考古学研究,尤其是史前考古学的健康发展;其次是总结了中国考古学研究的六个方向,从人类起源和在我国境内居住时间,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发展和人类经济生活,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国家的起源和城市发展,精神文化(艺术、宗教、文字)起源和发展,汉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六个方面拟定中国考古学的研究方向;最后,夏鼐努力推动中外考古交流,实现考古学与世界学术潮流的同步发展。结论中,将1966年前夏鼐关于马克思主义考古学思想形成的过程和理论内涵以更清晰、简明的表达进行总结;通过对夏鼐“文革”复出以后继续推动构建马克思主义中国考古学体系努力的阐述,包括对考古学系统概念的定义,提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新课题及对中国考古学的展望等,体现了夏鼐考古学思想存在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夏鼐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秉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原则的唯物论,尊重历史和人类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制定考古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具体的规划,根据考古学研究成果进一步充实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内涵。
王颖[4](2015)在《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实施状况的研究与评价 ——以云南历史街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时期,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不仅成为中国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也面临着迫在眉睫的多重问题和危机。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其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其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内中西部相当大一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的保护实情。论文以云南省为切入点,在系统梳理国内以及云南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历程和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在基十“历史实证”、“发生论”、“多维度视角”的原则下,从云南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现实情况的角度出发,建立了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状况的实证评价研究体系;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云南“三城四地”的典型案例,从多学科、多维度视角出发,采用“质性和量化”、“回访调研”、“实态研究”等评价研究方法,对街区在一段时期内(10年以上)的物质遗存状态、非物质遗存状态、管理机制状态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踏勘及社会实态调查工作,在各典型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实态”问题的表象上进行深度分析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使诸多历史街区取得保护成就、陷入保护困境的三大根源:经济利益、社会生活、管理体制根源;并由此提出“多元的网状保护与管理机制”及相应策略,冀以此来对云南乃至国内其他地区的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提供一定的引导,探索构建共赢发展的长效保护机制。
朱厢炜[5](2020)在《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分别是我国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代表性建筑作品,两座建筑的设计全过程所反映的内涵有着跨越时空的价值和意义。本文通过大量详实的历史文献资料,呈现了两座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并从多个角度评析了这两座建筑的时代性意义和当代启示。论文共由七章组成,章节之间呈现顺序递进的关系。第一章绪论,表明了本研究的课题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对已有研究进行了综述,展现了本文的基本逻辑与框架。第二章,对我国1949年至1989年的建筑创作环境进行了概述,介绍了与两座建筑直接相关的自贡恐龙文化和彩灯文化。第三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展开建筑设计之前,包括前期策划等在内的诸多事件。第四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从建筑设计竞赛到建成的整个过程。第五章,呈现了自前期策划到建成后包括专业机构等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两座建筑的评价。第六章,从建筑策划、建筑后评估、建筑设计竞赛、建筑设计、建筑伦理、建筑与城市文化的维度对研究对象进行了评析,揭示了其在这几个维度的意义和对当下建筑业的启示。第七章结论,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审视了此次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对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展望。全文共约22万字,图片123幅,表格36个
温玉清[6](2006)在《二十世纪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历史、观念与方法 ——中国建筑史学史初探(上)》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通过对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学术历程进行较为全面的回顾和综述,以中国建筑史学研究所涉及的诸多问题为纲,叙述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发展变迁的整体系统,探寻中国建筑史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深厚学术内涵的学科体系其内在基本规律,反思其成败得失,力求对未来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深入与拓展提供方法论意义上的参照。作为学术史研究,本文以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发展之时代顺序为叙述理路,结合大量第一手档案史料之整理,基本厘清、还原了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各相关学术机构、研究者及其研究情况的历史面貌,并将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
孔岑蔚[7](2020)在《博物馆城市 ——基于文化遗产展示的城市研究新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在当下城市千城一面、城市文化缺失的乱象之中,城市中具有“岁月价值”与“历史痕迹”的文化遗产不断被新的批量性建筑和功能规划所取代,当代城市建筑与城市文化的“同质性”早已代替原有城市中的“历史性”与“纪念性”,已然成为了城市风貌的超真实状态。针对城市的现状问题,文章提出了一种基于文化遗产展示的城市理念——“博物馆城市”作为回应。将城市理解为博物馆,意在通过博物馆的视角,将城市空间看作为一种可被参观与阅读的“博物馆属性场所”。城市不仅是恒定的物理功能空间,更是一个可被编辑的、具有“博物馆属性”的系统体系。将博物馆与城市相并置,强调的是“博物馆具有的城市文化性”和“城市空间所具有的博物馆性”二者之间的同构可能,形成由“城市”与“博物馆城市”的二元对立理解,走向一种“博物馆城市”的文化系统理解。作为文化遗产利用的有效手段,展示是基于保护的基础上对文化遗产的有效利用,是传承文化遗产的有效方法。将城市空间作为展示场所,通过博物馆属性的视角来保护、传播城市文化遗产,进而建构起另一种塑造城市文化形象的研究视角。城市中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构成了城市独有的城市文化,众多历史性城市为文章论点提供了合理论据。本研究通过对具有博物馆属性的城市类型分析,将其划分为“历史遗迹”、“城市整体历史风貌”、“众多博物馆机构”、“城市记忆与事件”和“艺术展览活动”五种博物馆城市类型,通过具体城市实例的研究,梳理文化遗产展示在城市文化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核心作用,进而归纳城市中文化遗产展示的有效方法。文章试图提出博物馆城市的具体设计原则与策略。基于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目的,提出了“保护性”、“再利用性”、“可持续性”、“公共性”和“差异性”五个具体原则。在具体的设计策略层面,通过“宏观的城市形态”、“中观的城市空间”和“微观的文化展示”三个层面的构建面向,确立了与之相应的“旧城遗产意象”、“博物馆区块”、“城市空间叙事”三个具体设计策略。文章认为,博物馆城市理念对于当代中国城市形象、城市文化和城市公共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整体通过理论研究——实例研究——方法研究的系统论述,以期为当代城市研究提供有益参照。
刘刚[8](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刘美[9](2017)在《非政府组织(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公众参与逐渐成为我们身边的日常。非政府组织(NGO)作为公众参与的主力军之一,积极参与到社会各项事业当中。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因其综合性的特点,涉及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跨学科的研究,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本文旨在研究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借鉴优秀经验,结合我国保护现状开展保护实践,在既有资料和案例的分析基础上尝试搭建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模型,同时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寻求新的思路和实践方向。国外NGO较早的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来,其公民社会的成熟和民主政治制度的实施为其参与保护准备了必要条件。我国1922年,考古研究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NGO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开始,经历三个阶段,发展一波三折。目前NGO参与保护形式多样,缺乏机制建设,工作模式不够规范;同时在不断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持续为建筑遗产保护事业持续做出贡献。论文结合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理论,从非政府组织角度将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案例的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其实践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首先,通过采用文献调研(研究成果和网络信息)、参与实践与人物访谈、对比分析和归纳总结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发现目前学术界对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的空缺。其次,本文详细对各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进行分析,总结其突出特点和优秀经验;并且对跨国组织参与下的世界遗产保护体系进行梳理总结,主要包括各组织的成立与发展,世界遗产保护网络框架以及保护实践成果等。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分类进行梳理归纳,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机遇,总结NGO参与保护的优势以及思考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建设。最后,在理论的研究基础上,对“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贵州屯堡工作营”的特点及保护实践模式进行解析,分析总结其保护建筑遗产的优势和问题。研究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模式对有助于搭建完整的建筑遗产保护体系,为文化遗产保护凝聚更多社会力量的同时,也为今后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起到抛砖引玉和借鉴作用。让NGO成为遗产保护中的助力成员,同时为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又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胡中升[10](2014)在《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于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而言,治水活动十分重要。而作为中国重要水道的黄河,则夙以难治闻名于世,治黄遂成为中国历代治水的重要任务。近代以来,西方水利科技的传入,为黄河治理带来新的契机,使治黄思想、方略与手段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会)扮演了主要角色,其作为与作用值得检讨。鉴于黄河灾害频发,为有效开展治黄工作,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成立了黄委会,结束了清末以来黄河下游河防的分省治理体制。随着时局的发展及治黄任务的改变,黄委会大致经历了“初创”与“扩张与调整”两个阶段。作为一个近代水利机构,黄委会组织结构科层化的特点较为明显,委员会下依次设处、科等层级,各级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而委员会决策制和委员长执行制的相互结合,则既能收集思广益之效,又能杜决而不行之弊,有利于工作绩效提升。委员长在黄委会中据有重要地位,不论是对该会的日常管理,还是对治黄事业的发展规划,都有重要权责。历任委员长均为治黄事业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此外,黄委会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流程以及人事与财务管理制度,为该会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提供了条件。黄委会在权限、人事与财务方面均受中央节制,又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其委员构成及会址确定都曾受到地方的影响,双方的行政博弈迹象明显。黄委会与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简称黄灾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亦有密切联系。虽然黄灾会曾与黄委会发生工作冲突,但“华北水利”及“导淮”两委员会则与黄委会合作顺利,成效显着。黄委会不再仅凭经验治黄,而是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不再局限于整治黄河下游,而是着眼于整个黄河流域,坚持上中下游并重、干支流兼顾的方针。该会不仅在黄河堵口、修防等治标方面取得重要成就,而且不断探索黄河治本之策,诸如建立测量队、水文站、水位站,开展河道地形及水文测量,开展科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拟订各种专门及综合治本计划。该会还促成在德国举行治导黄河试验,并在中游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以期多管齐下,实现黄河的长治久安。在治理河患的同时,黄委会还致力于开发黄河水利事业。该会不仅关注与支持黄河下游的虹吸放淤工程,而且积极发展西北灌溉事业。为适应抗战及开发西北的需要,黄委会对黄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进行测勘,并对局部河道实施重点整治,以改善其通航条件。该会还勘查了黄河及其支流的水力资源,并拟订了一些发展黄河水利的计划,虽然未能付诸实施,却为此后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黄委会对黄河标本兼治的各项探索,开辟了近代治黄的新趋向,将中国治黄事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黄委会虽然不同于普通衙署,但毕竟也是国民政府的行政性机构之一,后者的相关决策与政令无疑都会影响黄委会的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治黄事业的开展,政府不当人事任免也给黄委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抗战时期,黄委会被纳入战时体制,成为配合政府对敌斗争的工具;战后,在花园口堵口活动中,黄委会成为国民党方面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工程博弈的主要角色之一。随着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式微及终结,黄委会的历史使命也很快结束。
二、中国文物学会文物修复委员会1993年工作要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文物学会文物修复委员会1993年工作要点(论文提纲范文)
(1)天津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上篇——基础理论篇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缘起 |
1.1.2 研究对象和范围 |
1.1.3 为什么以天津为例 |
1.1.4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1.5 研究结构 |
第二章 概念释义及西方国家公众参与概述 |
2.1 概念释义 |
2.1.1 公众参与 |
2.1.2 建筑遗产 |
2.2 西方国家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
2.2.1 英国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
2.2.2 法国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
2.2.3 美国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
2.2.4 日本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
2.3 小结 |
第三章 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现状解析 |
3.1 市民参与阶梯理论 |
3.2 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现状概述 |
3.3 公众参与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
3.3.1 存在问题 |
3.3.2 应对策略 |
3.3.3 小结 |
3.4 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法规支持体系研究 |
3.4.1 法律法规释义 |
3.4.2 建筑遗产保护立法研究 |
3.4.3 公众参与立法研究 |
3.4.4 小结 |
3.5 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研究 |
3.5.1 非政府组织(NGO)定义 |
3.5.2 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分析 |
3.5.3 我国非政府组织研究 |
3.5.3.1 管理规定 |
3.5.3.2 已注册登记建筑遗产保护组织 |
3.5.3.3 未注册登记NGO组织 |
3.5.4 小结 |
第四章 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
4.1 概念释义 |
4.2 公众参与法治机制 |
4.2.1 知情权 |
4.2.2 参与权 |
4.2.3 监督权 |
4.2.4 公益诉讼权 |
4.2.5 小结 |
4.3 公众参与回应机制 |
4.3.1 定义 |
4.3.2 相关规定 |
4.3.3 存在问题 |
4.3.4 应对策略 |
4.3.5 小结 |
4.4 公众参与教育机制 |
4.4.1 定义 |
4.4.2 相关规定 |
4.4.3 建筑遗产保护公众教育 |
4.4.3.1 大众教育 |
4.4.3.2 专业教育 |
4.4.3.3 职业教育 |
4.4.4 小结 |
下篇——天津篇 |
第五章 天津建筑遗产概述及现状研究 |
5.1 天津建筑遗产简介 |
5.2 天津建筑遗产现状概述 |
5.3 建筑遗产保护情况 |
5.3.1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
5.3.2 建筑遗产保护情况 |
5.3.3 保护规划制定 |
5.4 建筑遗产破坏情况 |
5.5 小结 |
第六章 天津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公众参与发展历程解析 |
6.1 觉醒期(1980S——2003 年) |
6.2 发展期(2004 年——2009 年) |
6.3 瓶颈期(2010——今) |
6.4 小结 |
第七章 天津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实践解析 |
7.1 个人参与——天津市民张强先生 |
7.1.1 张强先生简介 |
7.1.2 呼吁保护历史街区的漫漫长路 |
7.1.3 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方式介绍 |
7.2 社团组织——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 |
7.2.1 穆森简介 |
7.2.2 团队简介 |
7.2.3 主要参与保护事件 |
7.2.4 主要参与保护方式 |
7.2.5 参与保护典型案例分析 |
7.2.5.1 天津盛锡福旧址保护事件 |
7.2.5.2 和平区五大道保护事件 |
7.2.5.3 解放北路“原中国农工银行旧址”保护事件 |
7.3 精英参与——专家学者 |
7.3.1 旧城文化采风和抢救估衣街运动 |
7.3.1.1 冯骥才先生简介 |
7.3.1.2 旧城文化采风运动 |
7.3.1.3 抢救估衣街运动 |
7.3.1.4 比较分析 |
7.3.2 天津浙江兴业银行旧址保护事件 |
7.3.3 天津原盐业银行保护事件 |
7.4 非政府组织空缺下企业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研究 |
7.4.1 企业分类及其特征 |
7.4.1.1 企业社会责任 |
7.4.1.2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研究 |
7.4.2 企业参与建筑遗产保护可行性分析 |
7.4.2.1 必然性分析 |
7.4.2.2 问题分析 |
7.4.3 企业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研究 |
7.4.3.1 企业家参与——王可有先生 |
7.4.3.2 非国有企业参与——天津老城厢改造 |
7.4.3.3 非专门性国有企业 |
7.4.3.4 专门性国有企业 |
7.4.4 比较分析 |
7.4.4.1 非专门性国有企业参与保护形势分析 |
7.4.4.2 专门性国有企业参与保护优势分析 |
7.4.4.3 建筑遗产保护专门性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
7.5 小结 |
结束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2)中国建筑遗产测绘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意义 |
二、已有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和范围 |
四、论文结构 |
五、创新点与未尽事宜 |
第一章 中国建筑遗产测绘活动的先导 |
第一节 域外学者对中国建筑的考察测绘活动 |
一、欧洲学者对中国建筑的考察测绘 |
二、日本学者对中国建筑的考察测绘 |
第二节 近代学术与技术的发展 |
一、近代学术思潮 |
二、测绘技术的近代化 |
第三节 实物测绘方法的确立 |
一、朱启钤创立中国营造学社 |
二、中国建筑师对中国传统建筑的考察 |
三、实物测绘方法的确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营造学社的建筑遗产调查测绘 |
第一节 中国营造学社的建筑遗产调查测绘历程 |
一、初肇——以清代官式建筑研究为“前理解” |
二、发兴——实物调查测绘的初步展开 |
三、拓展——紧凑密集的大规模调查测绘 |
四、尾声——战时的考察与总结 |
第二节 中国营造学社测绘的学术思想 |
一、实物调查测绘的方法论来源 |
二、田野调查测绘的研究思路 |
三、明清官式建筑测绘的研究思路 |
第三节 中国营造学社测绘的技术路线 |
一、调查测绘程序 |
二、调查测绘等级划分 |
三、田野考察调查测绘方法 |
四、明清官式建筑测绘方法 |
五、修缮勘察测绘方法 |
六、评析与启示 |
第四节 中国营造学社测绘研究的成就及影响 |
一、奠基中国建筑史学治学方法 |
二、奠立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基础 |
三、解读宋《营造法式》 |
四、辅助图解古代建筑典籍 |
五、推动建筑遗产保护实践 |
六、促进建筑创作 |
七、培养专门人才 |
八、古建筑测绘研究的社会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及其他机构的建筑遗产测绘 |
第一节 文整会成立与明长陵测绘 |
一、清末民初的文物保护思想与实践 |
二、文整会成立与明长陵修缮工程 |
第二节 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及其实施事务处的建筑遗产保护测绘 |
一、文整会与文整工程沿革 |
二、文整工程中测绘的作用和意义 |
三、文整会技术力量的发展与保护职能的完善 |
第三节 1941-1945年北京中轴线建筑测绘 |
一、北京中轴线建筑测绘缘起与概况 |
二、北京中轴线建筑测绘的详细情形 |
三、测绘工具和成果 |
四、测绘方法和要求 |
五、中轴线建筑测绘成功的条件 |
六、中轴线建筑测绘的意义和影响 |
第四节 其他机构的建筑遗产调查测绘活动 |
一、国立北平研究院对北平寺庙的调查测绘 |
二、教育部艺术文物考察团对西北建筑的调查测绘 |
三、西北史地考察团与敦煌艺术研究所对敦煌莫高窟的测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建筑遗产调查测绘的扩展(1949年-1980年代) |
第一节 建筑遗产调查测绘步入正轨 |
一、文物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 |
二、共和国初期以专家为主力的古建筑调查测绘 |
三、文物保护单位制度与全国文物普查 |
四、古建筑测绘人才培养 |
第二节 建筑遗产调查测绘的全面深入 |
一、文整会的勘察测绘 |
二、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理论及历史研究室的古建筑调查研究 |
三、其他机构的古建筑调查测绘研究 |
第三节 古建筑测绘技术方法的总结 |
一、《勘查山西古建筑的工作方法》(1954年) |
二、《建筑纪念物的测量方法》(1955年) |
三、古建筑测绘培训教材(1976年) |
第四节 文物保护工程中的测绘 |
一、文物保护工程的发展概况 |
二、文物保护工程的图纸要求和具体程序 |
三、测绘与文物保护工程各环节的关系 |
四、这一时期文物保护工程及测绘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建筑遗产测绘的全面发展(1980年代至今) |
第一节 高等院校古建筑测绘融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
一、人才培养的促进与合作 |
二、条块分割式管理体制的突破 |
三、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测绘研究重点科研基地的建立 |
四、高校古建筑测绘的发展 |
第二节 建筑遗产测绘技术管理体系的发展完善 |
一、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深化 |
二、文物保护工程测绘记录的法制化建设 |
第三节 建筑遗产测绘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
一、建筑遗产测绘的数字化发展 |
二、建筑遗产测绘的信息化发展 |
三、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建筑遗产测绘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
第四节 建筑遗产测绘规范化建设 |
一、文物保护标准化建设 |
二、文物建筑测绘规范化研究 |
三、《文物建筑测绘技术规程》的编写 |
第五节 建筑遗产测绘对建筑史学研究的影响 |
一、实物测绘与学术研究的相互促进 |
二、古代建筑尺度规律研究 |
第六节 文物保护工程测绘记录的发展与问题 |
一、个案分析——独乐寺观音阁维修工程 |
二、文物保护工程测绘记录的发展与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个案研究——天津大学古建筑测绘历程 |
第一节 发轫(1953-1964年) |
一、古建筑测绘实习开设的背景 |
二、古建筑测绘实习历程 |
三、古建筑测绘实习的管理与教学 |
四、古建筑测绘与建筑教育思想 |
五、古建筑测绘与建筑历史研究 |
第二节 继承(1976-1989年) |
一、回顾传统 |
二、重要测绘项目 |
三、古建筑测绘实习危机 |
四、古建筑测绘教学思路 |
五、古建筑测绘的收获与对外交流 |
第三节 突破(1985-1997年) |
一、重要测绘项目 |
二、古建筑测绘教学与改革 |
三、古建筑测绘成果转化 |
四、培养综合素质 |
第四节 拓展(2004-2014年) |
一、古建筑测绘直接融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
二、古建筑测绘的全面发展 |
三、重要测绘项目 |
四、对外交流与合作 |
五、影响与荣誉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建筑遗产测绘发展历程综述 |
二、相关问题探讨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3)《夏鼐日记》所见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形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 |
一、选题原因 |
二、1966年时间节点的设定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一、对夏鼐学术人生的研究 |
二、对夏鼐学术思想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注释规范 |
一、研究方法 |
二、注释规范 |
第一章 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形成过程分期与实践途径研究 |
第一节 萌发时期(1920-1931) |
第二节 过渡时期(1931-1949) |
第三节 形成时期(1949-1966) |
第四节 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实践途径 |
小结 |
第二章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 |
第一节 西方考古学理论的发展过程 |
第二节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 |
第三节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在中国的实践(1941-1949) |
第四节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在新中国的实践(1949-1966) |
小结 |
第三章 夏鼐与新技术、多学科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的应用 |
第一节 新技术在考古学应用 |
第二节 夏鼐与多学科考古学研究 |
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初步建立 |
第一节 中国考古学体系的提出 |
第二节 规划中国考古学发展方向 |
第三节 考古学文化概念的厘定 |
第四节 推动中外考古交流 |
小结 |
结论 |
附录一: 夏鼐阅读书籍目录 |
附录二: 夏鼐阅读期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实施状况的研究与评价 ——以云南历史街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的选择 |
1.2.1 历史街区的概念及论文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2 云南典型历史街区的特性与共性特征使得研究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与针对性 |
1.2.3 云南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正处于亟待导航的关键时期 |
1.2.4 选择云南典型历史街区进行深入调研,并作实证评价研究 |
1.3 研究意义和目标 |
1.4 理论综述 |
1.4.1 国外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综述 |
1.4.2 国内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综述 |
1.4.3 小结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点 |
1.7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国内外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历程 |
2.1 国外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历程 |
2.2 国内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历程及存在问题 |
2.2.1 国内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历程 |
2.2.2 国内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模式的演变 |
2.2.3 国内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存在的问题 |
2.2.3.1 街区内的物质遗存难以为继 |
2.2.3.2 历史街区非物质文化遗存的存续危机 |
2.2.3.3 小结 |
第三章 云南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历程及存在问题 |
3.1 云南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历程 |
3.1.1 开拓与初建——保护意识的初步建立 |
3.1.2 拓展与探索——保护工作的开展 |
3.1.3 成果与挑战——“旅游化”的普遍冲击 |
3.2 云南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现存问题 |
3.2.1 经济落后地区的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滞后,保护意识尚显薄弱 |
3.2.2 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物质遗存“建设性破坏”严重 |
3.2.2.1 大拆大建,古城格局已然消失 |
3.2.2.2 “过度开发”的误区,古城氛围不再 |
3.2.2.3 旅游开发下历史建筑的“维修性破坏” |
3.2.3 非物质文化遗存的延续问题日益严重 |
3.2.3.1 古镇“商业化”、“空心化”严重,本土文化面临侵蚀 |
3.2.3.2 粗放式旅游开发模式导致古镇(村)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被同化” |
3.3 小结 |
第四章 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状况的实证评价研究体系 |
4.1 实证评价研究原则 |
4.1.1 “历史实证”评价研究原则 |
4.1.2 “发生论”的评价研究原则 |
4.1.3 “多维度视角”评价研究原则 |
4.2 实证评价研究方法 |
4.2.1 典型案例的评价研究方法 |
4.2.2 “质性”与“量化”结合的评价研究方法 |
4.2.3 “回访调研”的评价研究方法 |
4.2.4 “实态研究”的评价研究方法 |
4.3 实证评价基本内容及要素 |
4.3.1 历史街区物质遗存状态 |
4.3.1.1 “点” |
4.3.1.2 “线” |
4.3.1.3 “面” |
4.3.2 历史街区非物质遗存状态 |
4.3.2.1 传统文化状态 |
4.3.2.2 社会生活状态 |
4.3.3 历史衔区管理机制状态 |
4.4 实证评价分析研究 |
4.5 实证评价研究框架体系 |
第五章 实证评价研究 |
5.1 腾冲和顺古镇 |
5.1.1 古镇的历史沿革及自然人文特征 |
5.1.2 古镇在近30年的功能演进历程 |
5.1.3 实地调研现状 |
5.1.3.1 尚属完整的社区结构 |
5.1.3.2 经济结构的嬗变以及书馆文化的消失 |
5.1.3.3 公司“整体开发”后的保护问题 |
5.1.3.4 “裂变”的民居现状 |
5.1.3.5 保护管理单位行政级别偏低,缺乏执法力度 |
5.1.3.6 保护规划无法落实 |
5.1.3.7 原住民问卷调查 |
5.1.4 小结 |
5.2 丽江大研古城 |
5.2.1 大研古城自然环境特征 |
5.2.2 大研古城的历史沿革及遗产价值 |
5.2.3 解放后至今古城在丽江城市空间发展中的演进及发展历程 |
5.2.4 古城保护规划的制定及概况 |
5.2.5 实地调研现状 |
5.2.5.1 处于良性“微循环”中的大研古城民居建筑群 |
5.2.5.2 “商城”——古城的旅游商业化 |
5.2.5.3 “空城”——古城的原住民“空心化” |
5.2.5.4 本土文化的多重割裂 |
5.2.5.5 古城的生态环境危机 |
5.2.5.6 强势管理部门的“强化”问题 |
5.2.5.7 问卷调查 |
5.2.6 小结 |
5.3 丽江束河古镇 |
5.3.1 自然环境与历史人文特征 |
5.3.2 束河古镇保护与发展的演进历程 |
5.3.3 调研现状 |
5.3.3.1 “束河模式”的成就 |
5.3.3.2 古镇“无缝扩容”的困惑 |
5.3.3.3 古镇原住民居住空间的“就近置换” |
5.3.3.4 “田园牧歌”的消亡与生态环境危机 |
5.3.3.5 错位的保护管理机制 |
5.3.3.6 不均衡的经济运行机制 |
5.3.3.7 问卷调查 |
5.3.4 小结 |
5.4 楚雄黑井乌镇 |
5.4.1 自然与历史人文特征 |
5.4.2 古镇保护与发展历程 |
5.4.3 调研现状 |
5.4.3.1 缓慢“非均质变异”的古镇物质空间环境 |
5.4.3.2 古镇“力不从心“的更新与发展 |
5.4.3.3 “被遗忘的”黑井盐文化 |
5.4.3.4 “老龄化“+“空心化” |
5.4.3.5 原住民问卷调查 |
5.4.4 小结 |
第六章 历史街区保护状况的综合评价及根源剖析 |
6.1 历史街区的保护成就解析 |
6.1.1 尚属完整的原住民社区结构 |
6.1.1.1 经济收益导因 |
6.1.1.2 物质空间导因 |
6.1.1.3 功能控制导因 |
6.1.1.4 乡梓情结导因 |
6.1.2. 处于良性“微循环”下的古城物质空间遗存 |
6.1.2.1 经济效益的激励与物质空间的保护构成了互助共赢的保护局面 |
6.1.2.2 政府部门对物质空间保护管理的重视提高了保护的力度 |
6.1.2.3 大研古城的物质空间保护为束河古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
6.1.2.4 开发企业的推动作用 |
6.1.2.5 丽江当地纳西族的文化自觉 |
6.1.3 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延续 |
6.2 街区保护成就的深层根源剖析 |
6.2.1 经济利益根源 |
6.2.2 社会生活根源 |
6.2.3 管理体制根源 |
6.3 街区保护与更新面临的问题与困境解析 |
6.3.1 公地悲剧——以和顺古镇为例 |
6.3.2 “旅游式路径依赖”——以丽江大研古城为例 |
6.3.3 “理想田园”的异化——以束河古镇为例 |
6.3.4 衰落中的无奈变异——以黑井古镇为例 |
6.4 街区保护问题与困境的深层根源剖析 |
6.4.1 经济利益根源 |
6.4.2 社会生活根源 |
6.4.2.1 社会公共资源根源 |
6.4.2.2 生活舒适度根源 |
6.4.2.3 生活文化根源 |
6.4.3 管理体制根源 |
6.4.3.1 “自上而下”的管治思维与“依赖市场”的缺位管理 |
6.4.3.2 “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制度缺陷” |
6.4.3.3 “唯GDP”论的政府政绩评估 |
6.4.3.4 居民的有限参与及弱势的公共干预 |
6.5 小结 |
第七章 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策略机制探讨 |
7.1. 现行保护与发展机制的局限性 |
7.1.1 决策与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弊病重重 |
7.1.2 “圈层隔离”状况明显 |
7.1.3 “非均衡作用力场”明显 |
7.2. 多元的网状保护与管理机制 |
7.2.1 分权机制 |
7.2.1.1 决策权 |
7.2.1.2 旅游开发权 |
7.2.1.3 规划参与权 |
7.2.1.4 利益分配权 |
7.2.1.5 监督权 |
7.2.1.6 管制权 |
7.2.2 分配机制 |
7.2.2.1 补偿分配 |
7.2.2.2 选择性激励分配 |
7.2.3 运作机制 |
7.2.3.1 政绩考核机制 |
7.2.3.2 技术支持与引导机制 |
7.2.3.3 监督与反馈机制 |
7.2.3.4 原住民参与机制 |
7.3 小结 |
第八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 |
后记 |
(5)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与意义 |
1.2.1 课题研究目的 |
1.2.2 课题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建筑历程层面 |
1.3.2 地域建筑层面 |
1.3.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1.3.4 国外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及地域文化的研究 |
1.4 国内研究现状 |
1.4.1 建筑历程层面 |
1.4.2 地域建筑层面 |
1.4.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1.4.4 国内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和地域文化的研究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2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6 主要概念界定 |
1.6.1 界定 |
1.7 本论文写作说明 |
1.7.1 本文对“历史”与“叙事”问题的回应 |
1.7.2 阅读建议 |
2 建设背景 |
2.1 中国建筑创作环境概述 |
2.1.1 1949年至1964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1.2 1965年至1976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1.3 1977年至1989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2 自贡的地域文化 |
2.2.1 自贡恐龙的故事 |
2.2.2 自贡彩灯的故事 |
2.3 本章小结 |
3 建筑设计组织策划 |
3.1 我们为何建造 |
3.1.1 兴建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设想 |
3.1.2 兴建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设想 |
3.1.3 讨论:兴建设想 |
3.2 研究落实修建博物馆 |
3.2.1 确定修建自贡恐龙博物馆 |
3.2.2 确定修建中国彩灯博物馆 |
3.2.3 讨论:不同的投资模式,不断努力得以确定兴建 |
3.3 设计竞赛的组织安排 |
3.3.1 自贡恐龙博物馆竞赛组织 |
3.3.2 中国彩灯博物馆竞赛组织 |
3.3.3 讨论:组织经验的延续和发展 |
3.4 本章小结 |
4 建筑竞赛及后续进展 |
4.1 方案评选与审定 |
4.1.1 乱石——“恐龙群窟”与“洪荒时代”的抽象 |
4.1.2 灯的群组——“南国灯城”的新星 |
4.1.3 讨论:创作与评审 |
4.2 方案确定及后续进展 |
4.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4.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4.2.3 讨论:后续进展 |
4.3 本章小结 |
5 建筑创作回响 |
5.1 官方新闻媒体的关注 |
5.1.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5.1.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5.1.3 讨论:媒体关注 |
5.2 大众的声音 |
5.2.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5.2.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5.3 业内人士的评价 |
5.3.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评价 |
5.3.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评价 |
5.4 获奖情况 |
5.4.1 自贡恐龙博物馆获奖情况 |
5.4.2 中国彩灯博物馆获奖情况 |
5.5 本章小结 |
6 建筑评析 |
6.1 建筑策划 |
6.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
6.1.2 设计任务书阶段 |
6.1.3 自贡恐龙博物馆所带来的建筑策划启示 |
6.2 建筑后评估 |
6.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6.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6.2.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后评估带来的启示 |
6.3 建筑设计竞赛 |
6.3.1 建筑竞赛的方案组织 |
6.3.2 建筑评选中的“长官意志”与“明星建筑师”问题 |
6.3.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方案组织与评选带来的启示 |
6.4 建筑设计 |
6.4.1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 |
6.4.2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 |
6.4.3 建筑设计师 |
6.4.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所带来的启示 |
6.5 建筑伦理 |
6.5.1 建筑精神与价值判断 |
6.5.2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6.5.3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6.5.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表达的建筑伦理及其启示 |
6.6 建筑与城市文化 |
6.6.1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对自贡城市文化的意义 |
6.6.2 自贡恐龙博物馆与中国彩灯博物馆带来的城市文化启示 |
6.6.3 自贡城市文化及其认同 |
6.7 本章小结 |
7 结论:此两案例建筑设计全过程及其评析对当代的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论文的创新点 |
7.3 论文不足与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6)二十世纪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历史、观念与方法 ——中国建筑史学史初探(上)(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为什么要研究中国建筑史学史?” |
二、中国建筑史学核心价值的阐释 |
三、中国建筑史学史的历史分期 |
四、已有相关研究回顾 |
五、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及方法概略 |
六、创新之处及未尽事宜 |
上篇 |
第一章 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先导 |
一、中国建筑史学研究溯源 |
二、20 世纪初叶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先导概略 |
1 、先导之一:东方学(Orientalism)与欧洲对中国建筑的研究 |
2、先导之二:20 世纪上半叶日本对中国城市与建筑的研究 |
3、先导之三: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勃兴 |
三、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营造学社: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滥觞 |
一、文献传统:《营造法式》的发现和校勘 |
二、匠作传统:中国古代工程籍本的搜集整理 |
三、清代“样式雷”图档的整理研究 |
四、中国古代建筑调查与测绘 |
五、困境与坚守 |
六、式微 |
1、《战区文物保存委员会文物目录》及《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 |
2、梁思成着《中国建筑史》及《图像中国建筑史》 |
七、本章小结:中国营造学社学术贡献概述 |
第三章 1950 年代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综述:以研究机构及其学术活动为中心 |
一、1950 年代中国建筑史学研究概略 |
1、建筑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情况 |
2、高等院校中国古建筑测绘及其研究情况 |
3、文物保护及考古研究机构的研究情况 |
二、“中国建筑研究室”:新中国建筑史学研究机构之肇端 |
三、清华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合办“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 |
四、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分水岭:“1958 年全国建筑理论及历史学术讨论会” |
五、本章小结 |
下篇 |
第四章 1960 年代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综述——以刘敦桢主编《中国古代建筑史》为中心 |
一、核心机构:建研院建筑理论与历史研究室(1958~1964) |
1、创办背景 |
2、研究情况述略 |
3、《建筑理论及历史科学研究中进行调查考察工作的体会》简述 |
4、曲终人散 |
5、恢复及延续 |
二、“建筑三史”:中国建筑史学史的历史坐标 |
1、“建筑三史” |
2、《中国古代建筑史》之最初稿本 |
3、《中国建筑简史》编写过程概略 |
4、“建筑三史”之意义 |
三、刘敦桢主编《中国古代建筑史》始末 |
1、《中国古代建筑史》之第五稿 |
2、《中国古代建筑史》之第六稿 |
3、《中国古代建筑史》之第七稿 |
4、《中国古代建筑史》之第八稿 |
5、《中国古代建筑史》之最终付梓 |
6、1964 年8 月15 日《中国古代建筑史纲要》鉴定会议记录 |
四、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其他重要学术成果撷要(1959~1966) |
1、梁思成主持《营造法式》研究及《营造法式注释》(卷上) |
2、刘敦桢主持苏州古典园林研究 |
3、陈明达、莫宗江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着述举要(1959~1966) |
4、天津大学建筑系清代皇家园林测绘及研究 |
5、《文物》创刊初期中国建筑史学研究论文简析 |
6、清华大学建筑系主编《建筑史论文集》(1964)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当代中国建筑史学研究述评——以1980 年代以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为中心 |
一、1980 年代以来中国建筑史研究的复兴与转型 |
二、当代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学术组织概要 |
三、文化遗产概念引入与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拓展 |
四、1980 年代以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重要学术成果述略 |
1、《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
2、《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及《营造法式》研究的深入 |
3、《华夏意匠》 |
4、东方建筑研究与中国传统民居研究 |
5、《中国建筑艺术史》 |
6、五卷集《中国古代建筑史》 |
7、当代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学术期刊概况 |
五、近二十年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及着述分类概览 |
1、中国古代建筑通史研究及着述 |
2、中国古代城市史研究 |
3、中国古代建筑营造及修缮技术研究 |
4、中国传统建筑理论及建筑文化研究 |
5、中国古代建筑专题研究及着述 |
(1) 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研究 |
(2) 中国古代宗教建筑研究 |
(3) 中国古代礼制及祠祀建筑研究 |
(4) 中国古塔研究 |
(5) 中国古代石窟寺研究 |
(6) 中国古代陵寝研究 |
(7) 中国传统民居研究 |
(8) 中国古典园林的研究 |
(9) 中国古代桥梁研究 |
(10)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建筑研究 |
六、1980 年代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建筑史研究概述 |
七、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古建筑修缮保护工程史略——从1935年“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谈起 |
一、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与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时期(1935~1948) |
二、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时期(1949~1955) |
三、古代建筑修整所与文物博物馆研究所时期(1956~1965) |
四、“文化大革命”前期的全面停滞(1966~1973) |
五、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时期(1974~1990) |
六、中国文物研究所时期(1990~至今) |
七、本章小结 |
主要参考文献 |
本文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后记 |
附录部分 |
附录一:《中国营造学社汇刊》总目录 |
附录二:中国营造学社编辑出版图书目录 |
附录三:《文物》创刊初期中国建筑史学研究论文简目(1951-1965) |
附录四:建研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所出版的着作目录简录(1959-2002) |
附录五:建研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室)所发表论文简表(1959-2002 |
附录六: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及建筑史学分会简表 |
附录七:中国古建筑修缮保护工程大事纪略(1935-2005) |
附录八:中国文物研究所历年古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简表(1949-2005) |
附录九:《营造法式》研究文献(中文)(1919-2002) |
附录十: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中国建筑史学研究项目统计简表(2000-2006) |
附录十一:刘敦桢对《中国建筑简史》第一册的若干意见 |
附录十二:1961 年建筑史编写工作情况报告 |
附录十三:1961 年5 月10 日《中国建筑简史》编写会议记录 |
附录十四:1961 年5 月12 日《中国古代建筑史》(苏联稿和教材稿)讨论会议纪要 |
附录十五:1961 年5 月13 日《建筑历史讨论简报 |
附录十六:1961 年5 月19 日《编史结束座谈会发言记录》(摘要) |
附录十七:1961 年5 月12 日《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史编写情况简报》(第一号) |
附录十八:1961 年5 月14 日《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史编写情况简报》(第二号) |
附录十九:1961 年5 月16 日《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史编写情况简报》(第三号) |
附录二十:1961 年5 月18 日《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史编写情况简报》(第四号) |
附录二十一:1961 年5 月23 日《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史编写情况简报》(第五号) |
附录二十二:1961 年6 月15 日《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史编写情况简报》(第六号) |
附录二十三:刘敦桢先生在修订《中国古代建筑史纲要》期间信函(共三十九封) |
附录二十四:《卢绳先生学术传略》 |
(7)博物馆城市 ——基于文化遗产展示的城市研究新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提出 |
1.1.1 城市千城一面的困境 |
1.1.2 城市文化展示的困境 |
1.2 研究对象及范围 |
1.3 研究综述 |
1.3.1 “城市作为博物馆”的相关研究 |
1.3.2 文化遗产展示研究 |
1.3.3 当前已有的城市概念 |
1.3.4 研究现状不足与可突破点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6 论文结构 |
2 博物馆城市的理论构建 |
2.1 “博物馆”与“城市”的再解读 |
2.1.1 城市的再解读 |
2.1.2 作为一种“概念”的博物馆 |
2.2 从“博物馆”与“城市”到“博物馆城市”的思维转变 |
2.2.1 从“历史”到“未来”的视野转变 |
2.2.2 从“局部”到“系统”的视角转变 |
2.2.3 从“加和”到“涌现”的生成转变 |
2.2.4 “博物馆”与“城市”的“概念同构” |
2.3 城市的“博物馆性” |
2.3.1 博物馆性 |
2.3.2 可参观性 |
2.3.3 空间叙事性 |
2.4 博物馆城市的两个核心构成 |
2.4.1 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化的核心内容 |
2.4.2 城市空间展示作为城市文化保护与传播的方式 |
2.5 本章小结 |
3 博物馆城市的类型特征——世界案例观察 |
3.1 以历史遗迹为特征 |
3.1.1 城市历史遗迹 |
3.1.2 废墟视角下的城市历史遗迹 |
3.1.3 以罗马为例 |
3.2 以城市历史风貌为特征 |
3.2.1 城市风貌作为文化遗产 |
3.2.2 以爱丁堡为例 |
3.3 以众多博物馆机构为特征 |
3.3.1 作为城市“文化设施”与“文化资产”的博物馆机构 |
3.3.2 城市中已有的博物馆类型 |
3.3.3 以巴黎为例 |
3.4 以城市记忆与事件为特征 |
3.4.1 城市历史记忆 |
3.4.2 以柏林为例 |
3.5 以艺术展览活动为特征 |
3.5.1 文化艺术活动与城市文化 |
3.5.2 以威尼斯为例 |
3.6 本章小结 |
4 “博物馆城市”的设计原则与策略构想 |
4.1 博物馆城市的设计原则 |
4.1.1 保护性原则 |
4.1.2 再利用原则 |
4.1.3 可持续原则 |
4.1.4 公共性原则 |
4.1.5 差异性原则 |
4.2 博物馆城市的设计策略 |
4.2.1 “旧城遗产意象”作为博物馆城市的整体形象控制 |
4.2.2 “博物馆区块”作为博物馆城市的空间特征 |
4.2.3 “城市空间叙事”作为城市文化的传播与展示方法 |
4.3 本章小结 |
5 “博物馆城市”之于中国当前城市化建设的价值 |
5.1 城市形象的重塑 |
5.1.1 视角转变——城市形象存在于历史之中 |
5.1.2 整体性的城市设计机制 |
5.1.3 中国城市形象的塑造可能 |
5.2 城市文化的重现 |
5.2.1 城市作为故事场 |
5.2.2 从城市文化入手讲好中国故事 |
5.2.3 展示城市记忆、留住乡愁 |
5.3 公众教育的重识 |
5.3.1 城市作为教育场 |
5.3.2 城市美育的重拾 |
5.4 本章小结 |
6 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1.1 提出了一种看待城市的“博物馆视角” |
6.1.2 探讨了博物馆城市可发掘的类型路径 |
6.1.3 建构了博物馆城市的具体设计原则与策略 |
6.2 后续研究可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术成果统计 |
(8)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非政府组织(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NGO参与”相关概念 |
1.2.2 公众参与中的NGO起源和发展 |
1.2.3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理论 |
1.2.4 国外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现状 |
1.2.5 国内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及内容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2 NGO参与下的国外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 |
2.1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基础 |
2.1.1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起源 |
2.1.2 公民社会的发展 |
2.1.3 民主政治的实施 |
2.2 欧洲国家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 |
2.2.1 英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2.2 法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2.3 西班牙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3 美国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与经验 |
2.3.1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
2.3.2 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 |
2.3.3 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NGO类型及成效 |
2.4 日日本等东亚地区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 |
2.4.1 日本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4.2 韩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4.3 柬埔寨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5 本章小结 |
3 跨国NGO参与下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3.1 《世界遗产公约》与世界遗产保护 |
3.1.1 《世界遗产公约》的解读 |
3.1.2 UNESCO引导下的世界遗产保护 |
3.2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框架 |
3.2.1 世界遗产保护组织的成立 |
3.2.2 世界遗产保护组织框架 |
3.3 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跨国NGO成果和经验 |
3.3.1“先导型”跨国NGO参与下的国际建筑遗产的保护 |
3.3.2“研究型”跨国NGO参与下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3.3.3“专项型”跨国NGO参与下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3.4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3.4.1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基本概况 |
3.4.2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建筑遗产的保护 |
3.4.3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主要工作成果 |
3.5 本章小结 |
4 NGO参与下的我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模式 |
4.1 NGO参与我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
4.1.1 第一阶段:1922 年——1995 年,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雏形期 |
4.1.2 第二阶段:1995 年——2004 年,NGO概念被引进和增长曲曲折期 |
4.1.3 第三阶段:2004 年——至今,蓬勃发展期 |
4.2 近十年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形式 |
4.2.1 “科研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2.2 “民间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2.3 “社区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2.4 “专项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3 我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机遇 |
4.3.1 存在的问题 |
4.3.2 对策的设想 |
4.4 NGO参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势 |
4.4.1 相较于政府参与的优势 |
4.4.2 相较于个人和企业参与的优势 |
4.4.3 自身参与的优势 |
4.5 我国NGO参与的机制建设思考 |
4.5.1 政策机制的深化改革 |
4.5.2 法律机制的加强完善 |
4.5.3 教育机制的完善 |
4.5.4 管理机制的创新建立 |
4.6 本章小结 |
5 NGO参与下的建筑遗产保护案例分析—贵州屯堡工作营 |
5.1 屯堡工作营的起源 |
5.1.1 工作营的基本概念 |
5.1.2 屯堡工作营的起源 |
5.2 屯堡工作营相关组织基本概况 |
5.2.1 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基金会对工作营的发起 |
5.2.2 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工作的开展 |
5.2.3 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的工作成果 |
5.3 贵州屯堡工作营参与建筑遗产保护 |
5.3.1 以“建筑遗产保护”为目标的工作营活动 |
5.3.2 以“修旧如旧”为保护原则的保护修复设计 |
5.3.3 以“宣传教育”为目的的保护修复施工 |
5.4 工作营优势分析 |
5.4.1 全民参与的保护实践 |
5.4.2“功能置换”保护和利用传统民居建筑 |
5.4.3 学习国外NGO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模式 |
5.4.4“传习”带动当地文化经济的发展 |
5.5 工作营的不足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语和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部分组织官方网址 |
C. 作者论文期间参与实践 |
D. 组织信息梳理 |
(10)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创新 |
四、研究方法、思路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黄委会的成立 |
第一节 近代水利科技在治黄中的运用 |
第二节 早期的水利“海归”派与黄河治理 |
第三节 黄委会的成立 |
一、1933年前黄河下游的河防体制 |
二、黄委会的成立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一节 黄委会的组织机构 |
一、组织沿革 |
二、机构设置 |
三、组织结构特点 |
第二节 黄委会委员长 |
一、首任委员长李仪祉 |
二、其他历任委员长 |
第三节 内部管理 |
一、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
二、人事管理 |
三、财务管理 |
第三章 与各方的关系 |
第一节 黄委会与中央及地方的关系 |
一、中央的管理与控制 |
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 |
一、黄委会与黄灾会 |
二、与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的合作 |
第四章 治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黄委会的黄河治标实践 |
一、从贯台堵口到董庄堵口 |
二、黄委会与黄河修防 |
三、严密黄河防汛 |
第二节 黄委会对黄河治本的探索 |
一、关于黄河治本的准备与初步设计 |
二、恩格斯的黄河模型试验 |
三、黄委会的水土保持思想和实践 |
四、黄委会的黄河治本方略 |
第五章 黄委会与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 |
第一节 参与开发黄河流域灌溉事业 |
一、对黄河中下游虹吸淤灌的关注与支持 |
二、黄委会与西北地区的灌溉 |
第二节 黄委会与黄河航运之发展 |
一、整治黄河航道的必要性 |
二、提出发展黄河航运的办法 |
三、对黄河干支流河道的勘测与整治 |
第三节 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一、注重黄河水力开发之原因 |
二、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第六章 黄委会与抗战 |
第一节 黄委会与花园口事件 |
一、被纳入战时体制 |
二、花园口决堤前之战场形势 |
三、黄委会参与并指导了花园口掘堤 |
第二节 继续开展“以黄制敌”的斗争 |
一、筑堤坝阻敌 |
二、黄委会对敌伪处置黄泛办法之反制 |
三、以水代兵的继续 |
四、侦查新黄河两岸敌情,搜集提供相关情报 |
第三节 黄委会与黄河花园口堵口 |
一、花园口堵口问题的提出与准备 |
二、关于黄河归故的谈判及第一次堵口的失败 |
三、花园口合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中国文物学会文物修复委员会1993年工作要点(论文参考文献)
- [1]天津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与实践研究[D]. 刘敏. 天津大学, 2012(05)
- [2]中国建筑遗产测绘史研究[D]. 李婧. 天津大学, 2015(08)
- [3]《夏鼐日记》所见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形成[D]. 裴世东. 安徽大学, 2019(02)
- [4]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实施状况的研究与评价 ——以云南历史街区为例[D]. 王颖. 东南大学, 2015(08)
- [5]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D]. 朱厢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6]二十世纪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历史、观念与方法 ——中国建筑史学史初探(上)[D]. 温玉清. 天津大学, 2006(06)
- [7]博物馆城市 ——基于文化遗产展示的城市研究新视角[D]. 孔岑蔚. 中央美术学院, 2020(12)
- [8]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9]非政府组织(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D]. 刘美. 重庆大学, 2017(12)
- [10]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D]. 胡中升. 南京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