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机会与挑战(论文文献综述)
张婷玉[1](2014)在《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视角》文中提出在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举步维艰,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世界经济格局悄然变化的战略背景下,美国在全球的主导地位受到冲击与挑战,“地位衰弱”与亚太一体化进程中“被边缘化”的担忧和焦虑促使美国转向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并在全球范围内发起自贸区攻势,掀起了以TPP和TTIP为代表的标榜全面的、高水平的、面向21世纪的新一轮自由贸易区浪潮,意图为美国实现政治经济诉求搭建新平台。美国作为新一轮自由贸易区浪潮的推动者,赋予了自由贸易区更多的政治、经济、外交含义,致使此番自由贸易区浪潮呈现出新的变化与特点:谈判议题体现高水平、高标准、向深度一体化发展的特点;谈判伙伴囊括了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和众多新兴经济体,波及范围之大,影响领域之广前所未有;谈判目标则致力于打造全球贸易体系的新规则,巩固其不可撼动的全球领导者地位。由此可见,自由贸易区已不再是单纯的对外贸易政策,而是美国获取国家利益乃至实现其全球战略的重要平台。因此,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深入推进将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格局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本文对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发展进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梳理,剖析美国自由贸易区的国家战略诉求,洞察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蕴含的战略思维和战略逻辑,这对未来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为了对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行全景式地解读,本文首先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利用政治经济分析范式,深入研究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与国家战略诉求的政治经济关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透析美国自由贸易区在全球的战略布局和战略诉求;之后,结合经验分析和实证检验对美国自由贸易区产生的经济效应以及非经济效应进行绩效评估,并分析了不同国家对美国经济影响的差异性;此外,考虑到美国在全球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本文进一步对美国自由贸易区产生的影响和未来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和前瞻性预测;最后,综合全文分析,得出美国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性启示,并提出了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总体规划和实施路径。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包括:第一,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超越了经济范畴,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安全、外交等战略诉求,高度体现美国国家利益,成为美国实现国家战略诉求的重要途径和平台。第二,根据美国自由贸易区在全球的战略诉求,本文将美国自由贸易区在全球的战略布局划分为五大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对每个区域内的自由贸易区进行梳理和总结,探究其背后蕴藏的国家战略诉求与战略思想。第三,对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绩效进行分析和实证检验。首先利用美国与自贸区伙伴国的详实数据对美国自由贸易区的传统经济效应即贸易效应、投资效应进行经验分析与实证检验;其次从政治思维、顶层规则、国家安全、战略能源等四个层面对美国自由贸易区的非经济效应进行综合分析,实现了对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绩效在经济和非经济层面的全面解析。第四,对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影响及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和前瞻性预测。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对全球经济、全球格局、全球贸易机制、发展中国家等多方面产生的影响,考虑到美国与中国微妙的大国关系,单独分析了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对中国所带来的影响;此外,为了进一步了解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未来发展动向,本文还对美国自由贸易区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困难与掣肘进行了分析和前瞻。最后,对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进行分析与研究。研究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目的是为了给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战略性启示和建议。为此,本文基于当前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现状,结合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经验与启示,提出了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总体规划和实施路径。
王学东[2](2019)在《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到《美墨加协定》:缘起、发展、争论与替代》文中研究指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产物,对世界经济格局与制度安排产生了重大影响,经过20多年的发展,最终为《美墨加协定》所替代。本文梳理了这一演变过程,认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已经成为区域一体化与贸易自由化的成功范例,不仅促进了地区内贸易增长,而且产生了突出的溢出效应,包括社会效应与政治效应。但该协定本身的外部性不可避免地带来负面效应,引发了巨大的争论与分歧,遏制了自身进一步发展的势头。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就着手推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更新,而特朗普上台后直接重开谈判。尽管北美三国的利益诉求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然造就的相互依赖最终让三方相互妥协、求同存异,在调整与修改的基础上,达成了新的贸易协定《美墨加协定》。这表明,经济全球化演变进程中出现的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所释放;同时也足以证明经济全球化所造就的国家间的相互依赖程度至深至远。
王翠文[3](2020)在《从NAFTA到USMCA:霸权主导北美区域合作进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以《美墨加协定》(USMCA)的签署为标志,运行25年之久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被新的区域合作框架所取代,北美区域合作进入USMCA时代。在地区层面上,北美区域合作的历史进程体现出鲜明的现实主义逻辑,即政治结构决定了经济合作的进程与模式:不对称的实力分配决定了区域合作呈现中心—外围的轴辐模式,以美国为中心的双边主义合作直接导致地区制度合作的碎片化;霸权主导的结构背景决定了地区合作制度架构存在内生缺陷;区域合作的领域、范围与深度取决于霸权国家的治理模式,北美区域合作将在一体化与反一体化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充满不确定性。在全球层面上,特朗普政府发起针对NAFTA的贸易谈判旨在通过规范调整、议程设置以及谈判方式的转换在地区和双边框架下另立新规,以地区贸易投资规则体系的调整重塑全球贸易投资体系,以新的制度和规则完成利益的重新分配,实现护持美国霸权的目标。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体系在原则、规范、规则及程序上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张小波,李成[4](2019)在《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背景、新变化及对中国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是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达成的重要贸易协定谈判成果。它体现出特朗普政府最新贸易谈判策略,预计会对美国即将与日本、欧盟和脱欧后的英国等经济体进行的贸易谈判,以至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走向产生示范效应。首先,通过论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历史上对美加墨三国的影响,认为它为北美经济一体化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争议。然后,通过分析美国与加拿大和墨西哥在协定重新谈判中的利益博弈,以及《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的文本特点和新变化,认为它维持了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吸收和改进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关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国有企业、竞争和监管等内容,并且加入了一些针对中国的专门条款。这些新变化需要我方认真研究对策,以消除《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对我国对外经贸环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佟欣秋[5](2015)在《区域贸易协定演进研究》文中认为区域贸易协定是国际社会区域范围内经贸合作有序推进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是区域经济-体化的法律载体,直接决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与质量。当前,随着多边贸易体制陷入发展困境,国际贸易新格局出现,加强区域经贸合作、参与实施区域贸易协定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破解发展难题的不二选择。一方面,以TPP为代表的新区域贸易协定层出不穷,不断突破多边贸易体制对之的规范与限制。协定之间彼此或者重叠、或者冲突,不论是成员方,抑或发挥作用的空间、时间与调整对象,都有大量的交叉,缺乏统一有效的国际监管。另一方面,多边贸易体制自身存在的问题导致对区域贸易协定处于监管无力的“失控”状态,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尚未形成。法律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步伐,必然阻碍经济的发展。国际社会对于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范体系的“制度不足”导致区域合作发展的“无序化”与“混乱化”,最终阻碍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文章以区域贸易协定及其演进为研究对象,采用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以GATT1947的生效和WTO的成立为主要时间节点,分述了萌芽时期、初步发展时期和全面发展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的演进及特征,结合同时期国际法的发展,分析同期区域性贸易协定(区域优惠性贸易安排等)的典型样本及其演进特征,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法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新发展,针对区域贸易协定的“意大利面碗”困境,提出了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协调发展的建议。最后,在全面分析我国参与实施区域贸易协定的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就我国进一步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利用多边贸易体制,积极争取多边贸易领域的话语权,整合现有机制,扩大合作层次和范围,构筑中国区域贸易协定全球合作网络提出建议。主要包括如下八个部分:第1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文章采用的研究方法等,旨在说明论文的成文基础和研究价值。第2章区域贸易协定基础理论,主要是在国际法基础上,对区域贸易协定的概念、性质、特征、相关概念进行研究,为全文做好基础理论铺垫。本章的创新点在于基于国际法作出“区域贸易协定”的概念,致力于解决现存相关概念的模糊与不确定性,为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提供基本法律依据,是本文的理论基础部分。第3章萌芽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演进及特征,主要分析了1948年GATT生效之前的国际社会的区域贸易优惠安排的演进与特征。罗马法中的万民法对于区域经贸合作、区域贸易协定的形成、模式选择与内容都发挥了重要影响;传统国际法具有明确的区域性特征,在这一时期缔结的双边条约中出现的有关自由贸易的内容对于区域贸易协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第4章GATT时期区域贸易协定演进与特征,本部分以现代国际法为背景,以GATT的第1条、第24条、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1979年“授权条款”等对于区域贸易协定的法律规范为理论基础,对包括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典型区域贸易协定的演进及特征分析,得出了本阶段区域贸易协定的主体开放性与内容发展性紧密结合,合作形成不断升级,合作机制日渐完善的演进特征。第5章WTO时期区域贸易协定演进与特征,这部分以国际法在本阶段的新发展为背景,分析了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贸易协定的新的规范:GATT第24条的谅解、GATS第5条、监督审议机制的建立、透明度机制等。对该阶段出现的典型区域贸易协定,如TPP、RCEP、TIPP进行研究分析,概况总结出区域贸易协定在本阶段演进及特征:本阶段区域贸易协定的主体全面化、内容全面化、模式多样化、机制竞争化等,并指出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第6章区域贸易协定的困境与协调发展。本章以多边贸易体制的困境与国际贸易新格局为背景,以现代国际法回应“重建国际经济新秩序需求”的新发展为理论基础,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困境进行分析,提出只有坚持以多边贸易体制为主导,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互相竞争、互为补充的协调发展的建议,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意大利面碗”困境破解探寻出路。第7章中国参与实施区域贸易协定的建议,全面回顾中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与特征的基础上,对中国参与实施区域贸易协定提出建议:从战略层面进一步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探索“一带一路”与现有机制的对接;从制度建设角度继续利用好多边贸易体制,构建中国特色区域贸易协定体系:从操作性的角度提出扩大协定覆盖范围,提升广度和深度;从国内改革的角度,提出建立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的市场开放补偿机制等内容。结论,区域贸易协定从萌芽到规范的建立与完善,经历了长期演进过程,体现出不同演进特征,成为国际社会经贸合作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并行发展”已成为客观历史事实,并且会继续发展下去。不能舍弃多边贸易体制,需要不断推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向着目标继续发展;同时需要加强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国际法引领、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对之的规范与协调,以保障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一致。
黄伟荣[6](2019)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研究 ——贸易效应与发展前景》文中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自由贸易区合作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则是其中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设以来,双方大幅度降低或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双边贸易流量大幅度上升,给双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推进作用。随着中国与东盟经济发展,双方签署自由贸易区的旧协定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双边经济发展的需求,经过多次谈判,双方于2015年11月2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玻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议定书》,主要丰富、补充与完善原有协议,提升了该自由贸易协定的标准。然而,贸易自由化的提升也是一把双刃剑,中国与东盟各国绝大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资源和生产的产品相似性较高,导致区域内成员国竞争激烈,部分成员国内各产业受到自由贸易的冲击,加上受到区外的不利影响,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未来发展带来更多的挑战。为此,尽可能地减少中国与东盟在自由贸易区合作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促进双方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对目前正在升级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一步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将主要讨论:1.升级版的原由和当前的进程如何;2.自由贸易区的成立给中国与东盟对外贸易发展带来的影响;3.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后将给中国与东盟经济与贸易发展带来的影响;4.双方各产业从自由贸易便利化的提升中是否得到福利;5.如何战胜各种内外的不确定性,以及未来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如何发展。并按照如下逻辑进行阐述: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出学界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研究,以及该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并通过历史分析法进行解析,阐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建设的发展历程,从该自由贸易区发展前期至全面建成,而且还对该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梳理解释。其次,通过理论与实践分析阐述了该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背景,以及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对双方的经贸合作的影响,并指出了未来合作面临各种可能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再次,分析升级后对双边货物贸易的影响及变化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细分中国与东盟在各类产品的竞争性与互补性,通过使用贸易引力模型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检验,并通过运用GTAP模型进行模拟预测升级版全面实施后对中国与东盟及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宏观经济、贸易和福利水平,乃至各国各行业产出和贸易的变化。此外,还设定CPTPP生效所带来的影响。最后,根据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并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未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从而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实现自由化,为双方命运共同体奠定基础提供参考。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从自由贸易区发展现状与贸易效应来看,自由贸易区合作对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双边贸易增长率高于各自的整体对外贸易增速,双边贸易规模占双方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双方的贸易差额仍存在不平衡。而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中国向东盟出口产品结构倾向于工业制品,而中国自东盟进口产品结构则倾向于初级产品。这与中国和东盟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互补性指数的结果一致,说明中国与东盟各类产品贸易中存在互补关系,但是在一些产品中,双方的贸易仍存在这竞争关系。最后贸易引力模型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对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增长发挥着积极作用,说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给中国与东盟带来积极的贸易效应。第二,从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未来发展的贸易效应来看,GTAP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全面实施后给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增长、福利水平具有显着促进作用。升级版对双方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并给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的贸易条件进一步改善。但在贸易平衡方面,除了新加坡以外的成员国均出现贸易差额恶化状况。在产业层面,中国与东盟各行业产出和进出口贸易额增长均出现明显增加,贸易差额均得到改善,主要集中在双方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相反受到冲击则为各国具有比较劣势的行业。在升级版全面实施的前提下,CPTPP的成立给中国与东盟的经济、贸易增长带来的消极影响并不明显,说明双方贸易自由化的提升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区外带来的影响。尽管如此,部分成员因国内产业则受到冲击,而导致其的贸易条件出现恶化。同时还给区外非成员的经济与贸易带来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第三,中国与东盟在自由贸易区合作未来发展仍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内外环境,双方应该加快推进升级版的落实及内容的完善。推进双方发展战略协调与对接,通过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共同体《2025蓝图》建设,以互利共赢方式帮助东盟互联互通建设,打破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瓶颈,不断地扩大双方经贸合作规模,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并加大推进区内各国之间社会文化和民间的交流,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秘书处,确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未来发展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
崔荣伟[7](2011)在《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对外贸易中的一个突出变化是政策重心逐渐偏向区域贸易谈判。从克林顿政府提出雄心勃勃的自由贸易区规划到小布什政府实施“竞争性自由化”战略,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明显变化引起了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但既有研究成果大多注重对其进行纯经济学分析,而有意无意地弱化或忽略了政治因素的作用。即便为数不多的注重考察政治动因的研究成果,其提出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也是存在问题的。因此,如果能够系统揭示美国这一政策背后的政治动因,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论文主要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来解释美国参与区域一体化的行为。本文认为,虽然区域贸易政策与多边贸易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美国确立自身领导地位的角度来看,两者却是相通的。多边贸易制度作为美国战后国际制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确立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重要凭借。面对7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美国采取的单边主义或多边主义手段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为此,美国需要一种新的策略来回应挑战,区域贸易政策正是这种策略的具体体现。论文运用以历史制度主义为主体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美国对外经济政策重心由多边贸易制度向区域贸易政策的这种转变,强调这一转变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和“突发事件”的影响。本文认为,美国区域贸易政策暗含着两种逻辑:在国际层面上,这一政策试图从地区层面对国际关系进行“再制度化”,既补充和完善了美国的国际制度战略,又为最终建立由美国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基础;在国内层面上,这一政策首先承担着普及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华盛顿共识”的责任,推动并锁定相关国家的经济改革进程,防止其改革议程发生逆转。其次是限制它国国家经济主权,改变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从长远来看,由其倡导的经济自由化改革将激发它国国内政治变革,促使社会力量重新分化组合,新的社会联盟得以建立并参与国内政治进程,最终影响了它国的对外政策。为验证文中提出的基本解释,论文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缔结的第一个区域性贸易协议,它不仅标志着北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性突破,而且是美国建立新型霸权的范本。《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在过去十几年中签署的最重要的双边性区域贸易协定,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最后,美国的中东自由贸易区设想超出了反恐战争的范畴,其目的是对整个中东地区进行地缘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整合。
张中宁[8](2018)在《中美两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一、第二大经济体,其国际经济战略既对本国经济发展带来影响,也给彼此及世界经济增长造成冲击。因此,开展对作为中美两国国际经济战略子战略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比较研究不仅有国际政治经济学上的理论意义,又具有学习、借鉴、示范、提高,并给我国政府国际经贸战略的制定建言献策的现实意义。当前,作为经济全球化两大主导趋势之一的WTO领导下的多边贸易谈判已陷于停滞近二十年,人们对它的发展前景陷于焦虑与迷茫。而作为世界经济一体化主导趋势之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初级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却依然生机勃勃、繁荣兴盛。既然作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经济体的中美两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都有很大的外部性,那么,中美两国各有怎样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它们各自的发展历程如何?又都有什么特征?促进中美构建各自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动因是什么?效益怎样?这是所有关注并研究中美各自自由贸易区战略的人都希望寻求解答的问题。本研究紧紧围绕上述五个问题,首先利用国际经济学、国际政治学、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构建起上述五个问题的理论研究框架,然后运用政治经济分析、历史比较分析、数据实证、案例分析等方法以及基于经济、政治(外交及安全)、软实力这三大维度和拉西特-斯塔尔的层次分析理论而拓展的三维多重博弈理论模型来逐步探讨中美各自FTA战略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内在机理与逻辑。概括地说,本研究通过比较分析中美各自FTA战略的发展历程、战略动因、战略特征及其战略效应后发现,中美各自FTA战略虽然在表面上都以经济目的为依归,但是实际上却都含有政治上的外交与安全目的,意识形态上的软实力追求,而且它们虽然在终极目标上有本质不同,但是在一般追求上的区别仅是程度上的差别而已。美国FTA战略服务于美国以维护其世界霸权为目标的国家战略,而中国的FTA战略则以发展为导向,更注重为中国国内的稳定与发展而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与中国以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核心国家利益的国家战略目标相一致。本研究发现,基于以上动因而构建的中美各自FTA战略在上述三大维度上呈现的特征、效益虽不尽相同,但也有一些相似之处。具体来讲,美国FTA战略的经济动因是给美国出口商开拓更多的市场,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促进国内经济更好地发展,从而维护美国在世界上的经济霸权地位。对美国自贸区战略的经济效益研究证实美国基本上实现了上述目的。除了最后一点外,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动因与中国的差别并不大,但是在经济效益上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比美国的更加明显。政治上,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既有外交和安全动因,也有霸权追求。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同样具有外交与安全考量,但由于中国外交恪守的指导原则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遵循的外交政策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所以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最终政治目标是“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与美国的霸权追求大相径庭。软实力上,美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有传播美国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目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持美国在世界经贸规则制定上的主导权,维护美国在世界上的制度霸权地位;而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当然也有提升本国软实力的追求,但是由于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所以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在软实力上的追求是提高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上的发言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并不断为之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中美自贸区战略的政治和软实力效益无法量化考察,但是通过历史分析与案例研究,本文证实了中美两国的FTA战略在经过国内、国际这两个层次的多重博弈后都获得了它们想要实现的政治和软实力效应。通过对中美两国作为国际经济战略子战略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对比分析,本研究再次证明了经济既是政治战略的目标之一,又是实现政治战略的基础、策略、工具、手段与平台。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既有很多共同点,又有无数本质上的不同。在世界处于大发展,全球政治与经济格局处于大变革、大调整的新形势下,我国需要充分利用、积极发挥自由贸易区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将自由贸易区战略作为我国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友好关系,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平衡美国霸权主义思维与行径,并最终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宏伟目标的重要平台。
钱芳[9](2020)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研究 ——以欧盟和北美为例》文中指出数字贸易、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迭代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目前,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多边规则发展滞缓,区域规则发展不均衡,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差异大、协调难以及现有规则难以应对诸多新问题的困境。欧盟和北美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服务市场,欧盟和北美区域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自为阵,差异较大。前者是单一市场立法特征下的规则模式,而后者是自由贸易区模式下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相关规则影响较深的规则模式。这两种模式在近几十年中一直发挥着对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形成和发展的引领作用。近几年,通过不断发展成熟,欧盟和北美区域规则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重塑发挥着重要的牵引力。除欧盟和北美外,南方共同市场和东盟等其他地区也试图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领域形成区域经验。然而,从目前来看,这些区域尚未形成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与欧盟和北美地区发展相比发展较为缓慢且尚未成熟,故本文主要聚焦于欧盟和北美作为两大最具代表性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本文将研究目标定位为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分析经济联盟和自由贸易区不同类型的区域规则在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中的价值,尤其是对于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裨益。同时,聚焦于欧盟和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发展趋势对中国对外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贸易条款及清单的谈判、对内地与港澳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升级以及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对标的借鉴价值。本文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相关定义作了界定,同时梳理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界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金融服务是各类贸易和投资必不可少的经济活动,其独特的基础设施特性以及金融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决定了金融服务的特殊作用和重要价值。随着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呈现自由化的发展趋势。金融服务贸易壁垒以各国国内法为主。内容各异的金融服务贸易壁垒滋生了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碎片化。无规制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安全造成了挑战,也为国际金融监管与合作创造了需求,催化了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产生。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包含双边、区域、诸边、多边规则。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面临困境,难以及时满足不断发展的数字贸易和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需求。基于以上现状,本文将研究范围界定为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出现了多边规则发展滞缓的现状,且多边规则对于涉及国家经济主权以及金融安全的金融服务贸易壁垒常常束手无策。实现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良法善治,需要通过规则的及时和有效供给解决金融服务贸易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趋势。进而梳理提出了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发展滞缓下的进路、两大引领模式欧盟与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和发展,以及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未来趋势究竟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厘清这些问题对于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和法治建设具有指引作用。从区域规则对多边规则供给的一般性论证出发,论述区域规则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以及区域规则的需求与供给,然后从理论的角度、历史的角度以及规则冲突与协调的现实视角三个层面分析了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供给侧效应,以及与其他规则之间的关系。金融服务贸易的各类区域规则载体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被定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优惠贸易协定以及区域贸易协定三种概念。对区域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的研究,首先需要厘清优惠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协定与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本文使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论述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存在基础、载体形式、多边框架下的合法性及区域法律制度供给侧效应等问题。《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经济一体化协议涵盖众多的服务部门。限制经济一体化协定进行歧视性的行业安排。不得提高与外部成员间的综合贸易壁垒,不得牺牲外部成员的准入程度和机会。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审查经济一体化协定是否符合多边服务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在多边框架内做了清晰的规定并安排了审核机制。萨伊定律的核心思想是以结构的视角论述供给创造需求。国际法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萨伊定律。国际社会对于国际法的需求催生了国际法,国际法的自身发展又创造了国际社会对国际法的制度需求。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形成的区域集团化实际上反映的是国际贸易规则对适应新发展的多边机制重塑的一种迫切需求,也是国际贸易规则在多边供给不足下的一种现实选择。区域规则拥有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合法存在的空间,同时兼具其自身的灵活性。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纪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规则对多边规则具有弥补、引领和推进的作用。两大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即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两大区域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更是代表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区域规则模式。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和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曾对《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更是直接影响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相关规则的谈判。站在多边规则滞缓的现实视角,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对于推动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向前发展具有正向的作用。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是多边、诸边、双边规则的有效中间站,起着输送并引领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发展的关键作用。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从发展伊始就存在两大派系,即欧盟和北美模式。欧盟和北美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市场,且各自皆有其金融监管的特色、原则和风格。两大派系的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成一个体系,在沿着各自特色发展的过程中为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贡献了智慧和经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跨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源于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实际上,北美区域向来是美国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试验区”,北美区域引领着各类美国参与的自贸协定中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同时又将该“试验区”的北美区域规则不断通过双边、跨区域、诸边机制进行规则的输出。区域一体化机制和世界贸易组织均将实现贸易壁垒的实质性削减作为主要目标。回顾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发展对于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演进提供了路径、共识和先验。除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作用,区域规则还影响了各国国内法关于金融行业开放及监管的规制。此外,多边规则具有强大的融解功能,区域规则与多边规则是动态发展的。欧盟与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虽然特性差异大,前者属于内部市场法下的规则体系,后者属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范式,但是两者在金融服务贸易规则领域一直发生着诸多的互动和协调,影响着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重塑。总体来看,回应了区域规则的供给侧效应,即结构调整提升法律制度发展的质量,改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良法善治,解决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痛点。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是区域规则的典型代表。受欧盟单一市场立法的影响,其规则架构、基本原则、指令的内国化、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具有其独特的国际法供给侧示范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除此之外,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同样深受国际金融机构的影响,在规则内容与国际金融法的结合方面更为紧密。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现了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与国际贸易法的结合、硬法与软法的结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结合、立法与司法的结合、规则与配套机制的结合。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生命力和研究价值在于其内部市场立法特征,在于其类似内国法的修订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其克服法律滞后性尤其是在数字贸易及金融科技等方面,在于其克服国际法的局限性有效推动国际法的内国化,在于其融合区域各国法律、协调区域各国监管协作的能力。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包含各层级的相关法律文件。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法律渊源主要包含:欧盟条约、欧盟条例、诸多的欧盟指令等。其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欧盟金融服务指令。欧盟在70年代开始陆续制定了诸多金融服务指令。可以说,数量众多的金融服务指令是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法律渊源。同时,也是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组成部分和特色载体,是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最重要的立法工具。金融服务指令的内容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和投资、监管等各领域。欧盟对转化成员国法的程序等施加了具体的规则要求。欧盟金融服务指令在国际法和国内法联结方面提供了区域经验。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是由其单一市场的立法特征所决定的。有学者将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两个层次四项原则:即第一层次的设立和服务自由原则;第二层次的最低限度协调原则、相互承认原则、母国控制原则。第一层级的原则旨在取消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而第二层级的三个原则旨在发挥市场机制,构建金融服务单一市场。基于欧盟单一市场的立法特征,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既涉及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又涉及监管合作和协调;而世界贸易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将主要功能定位为推进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本文认为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基本原则,即设立、人员和服务自由原则,其中包括了欧盟基本法所赋予的人员、资本、服务、商业存在等的自由;第二种是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是相互承认原则,它是监管原则第二层的基本原则和母原则,第二层是母国控制原则、最低限度协调原则、一次性原则。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显着特性主要包括:规则框架的系统化;保障机制的强势性;数字贸易和信息数据规则的前瞻性;所涉刑事法律的统一性;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便利性。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主要特征就是其单一市场立法。单一市场立法特征是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区别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模式下的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差异所在。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呈现出内容齐全、结构严谨的特征,规则框架内部协调、调整有序。近年来,欧盟致力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数字贸易及信息数据转移方面的立法和成员国间的协调机制。欧盟通过制定《市场滥用条例》等具有直接适用法律效力的条例,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其有关市场滥用等刑事犯罪的法律。金融服务领域刑事法律规则的协调是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独有特征。一直以来,欧盟通过贯彻落实其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统一和协调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并通过诸多保障机制以及数据一体化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便利化。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了欧盟金融服务贸易的法治体系,其中包括法律体系、实施体系、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近年来,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运行,更加关注金融服务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关注数字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发展,关注英国退出欧盟后对欧盟规则及其基础设施、金融公司和金融服务的重要影响,如金融机构的“统一护照”问题。对于解决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止步不前问题,欧盟的金融服务法治建设对于重塑新时代的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具有重要的路径和经验价值。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重点是“开放”,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早已基本完成设立和服务自由化目标,进阶为协调和法治运行阶段。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立法活跃度高于北美区域规则,组织机制保障了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立法活动。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是另一极具代表性的区域规则。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起步较早,是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之外的第二大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同时与欧盟规则形成了鲜明的差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曾直接影响并作用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则。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历经《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美墨加协定》两代。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起源于双边,融合于多边规则,成熟于区域规则,运用于诸边规则。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在与欧盟规则的冲突中相互影响,在诸边谈判中,不断相遇、冲突、协调、整合,逐步形成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共识。可以说,北美区域是美国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重要根基和规则前沿。研究北美区域贸易规则和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离不开对美国贸易政策以及美国国内贸易政策决策机制层面的研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依然深深根植于美国贸易政策之中,尤其是近年来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重燃热情。其中的原因,正是来自于贸易保护政策在历史上对美国经济振兴尤其是工业化及高新技术发展中产生的重要推动作用的“美好回忆”。在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前,美国的一些贸易协定都涉及金融服务。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起源于双边自贸协定《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成熟于区域自贸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发展于《美墨加贸易协定》。同时,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由于其属于自由贸易协定的特征,不断在美国的双边以及其主导的大型贸易协定中输出。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与世界贸易组织法相类似。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方面,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类似情况”标准,到《美墨加协定》标准的主要核心国民待遇对象的非歧视性原则,后者在“类似情况”的界定方面更加清晰。市场准入原则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章节没有专列市场准入条款,而是在第1403条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第1404条跨境贸易中加以纪律约束。《美墨加协定》第17.5条专门设定了市场准入条款,原则上规定了数量限制的纪律。透明度原则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1411条规定了提前向所有利害方通过官方出版物、其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公布拟采取的任何普遍适用的措施等具体规定,《美墨加协定》第17.13条规定了相关措施的透明度和行政管理纪律,在利害关系人的程序和实体权利方面比前者更加具体和细致。审慎例外原则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允许“合理”的审慎目的的措施,《美墨加协定》通过明确列举扩展了“审慎原因”的范围并做了限制性条件,采纳了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附件》第2条国内法规(a)款关于审慎例外的规定。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的《美墨加协定》金融服务章节的附件三突显出互惠和对等原则的趋势,呈现北美区域规则向双边规则收缩的现象。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显着特性主要包括:自由贸易协定的立法模式;创新负面清单模式的特色;关注投资者权利的特征;东道国和母国管理权的平衡。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领域已经形成了除欧盟模式外的另一种最主要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源自于其自由贸易协定的立法模式。在数据转移、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等规则方面处处体现了对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和自由化的价值取向。《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创新了不符措施清单的立法技术,对于降低金融服务贸易壁垒、提升缔约方的措施管理及透明度水平具有重要的制度创新价值。关注金融服务投资者的权利是历代北美金融服务规则的特色,符合美国金融服务贸易强国的政策需求。尤其是在《美墨加协定》对申请和审批措施管理的程序性规定的强化后,这一特色更为凸显。此外,东道国和母国的管理权是一个矛盾体,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逐步形成了两者相平衡的特色。《美墨加协定》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改为21世纪高标准的新协定以支持互惠贸易。这一协定还将成为特朗普政府美国贸易协议的模板,影响美国的双边、区域、诸边及多边贸易协定。最新的《美墨加协定》被评价为引领了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进入新的规则标准阶段。尤其是在数据本地化限制、审慎例外的明确性、跨境服务规则的改变、措施管理的透明度,特别是负面清单的制定技术等方面。相比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美墨加协定》对数量众多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更广。欧盟模式有其高标准,但由于经济联盟和政治联盟的起点较高,对于其规则的整体性移植具有土壤适应性的问题。而《美墨加协定》所代表的北美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更具有制度的灵活性。然而,《美墨加协定》中毒丸条款等设置,对域外国家产生了负面影响,与世界贸易组织经济一体化机制纪律中对于不得牺牲外部成员准入程度和机会的原则发生了背离,值得警惕。本文的立足点是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对中国的启示。欧盟和北美区域是世界最大金融市场,其规则体系引领着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风向标。欧盟和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引领着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重塑。长期以来,这两大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成一体、发展迥异,又能够以差异化模式共存于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之下。同时,也一直在各自的影响范围内掌握规则的话语权,在双边、诸边经贸协定中不断输出其所代表的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这些趋势集中在数据存储和传输、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合作、措施管理透明度、审慎例外明确化、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以及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安全的平衡、东道国和母国管理权的平衡。欧盟和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在中国对外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条款及其保留措施的谈判,对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升级,以及国内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及监管能力的提升等方面都具有启发意义。截止目前,商务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公布中国已签署自贸协定17个,涉及国家和地区25个。作为目前中国签订的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中韩自由贸易协定》首次设立了金融服务专章,为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谈判高标准的自贸协定提供了参考和经验。此外,韩国与美国和欧盟分别都已签订了自贸协定,因此《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对于中国迈进高标准的自贸区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韩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条款设置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相似。在支付和清算系统、透明度条款、数量限制规则方面标准高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标准。但是跨境金融服务、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新金融服务、自律组织等条款的缺失,使得《中韩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仍低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标准。对于第二代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美墨加协定》标准而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金融服务条款在数据存储和移动、透明度和措施的管理、跨境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区域规则对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升级具有借鉴价值。对内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属于国内不同关税区间的自由贸易协议。一是并未单独专设章节,二是条款规则参照《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范式,总体上看,较为落后和粗糙。此外,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与《美墨加协定》等负面清单范式差别较大。对于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展望,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议加强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体系化;二是金融服务涉及措施的管理模式上,加强措施清单的制定技术和国际对标;三是借鉴欧盟经验在原有侧重内地对港澳开放的范式下,转变为内地和港澳单一市场的建设。因其系国内不同关税区的自由贸易协定这一特殊属性,朝着单一市场发展值得期待。对于国内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欧盟模式对于促进内地与港澳之间的经济一体化以及金融监管的合作和协调具有一定的启示。通过国内自贸试验区对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发展趋势进行压力测试。提升国内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措施的管理和透明度,逐步改善营商环境,形成具有推广作用的金融服务措施管理标准和最佳实践。《美墨加协定》加强了对金融服务措施的管理和透明度的程序以及实体要求,对于利益相关者的程序和实体权利的保护趋势明显,体现了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对于金融服务市场主体的关注。国内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相关申请、材料补充、通知、流程管理、反馈机制等方面除了现有阶段的一站式服务这类便利化措施外,还应当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提升措施管理的标准和透明度,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管理最佳实践并积极加以推广。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一是在形式上应参考《美墨加协定》附件等趋势,以行业及各项不符措施为分类标准。二是在条目上对接国际标准。在制定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时运用国际投资者熟悉的体例和话语体系,主动融入国际规则标准。三是建议单独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负面清单,与国际规则高度对接。欧盟在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中的诸多保障机制在国内自贸试验区的土壤中更具适应性,同样值得借鉴。
张建新[10](2004)在《霸权体系与经济增长 ——克林顿政府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文中认为一般认为,战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是一个被国际政治经济学视为经典的霸权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美国以其压倒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而居于霸主地位,通过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国向资本主义世界提供了稀缺的国际公共物品,譬如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国际安全和对外援助等,从而给国际体系带来了稳定。这正是以查尔斯?金德尔伯格和罗伯特?吉尔平为代表的“霸权稳定论”的核心观点。冷战结束以后,国际体系和国际关系发生急剧变动,霸权体系从内、外部均受到严重挑战。由于在外交上“敌我”关系日益模糊,以及美国在世界经济中已经丧失了绝对优势,在美国维持霸权体系的意愿和行动能力之间出现了不平衡,这突出表现为克林顿政府在国际安全领域减少了承诺,在国际贸易领域减少了自由贸易的全球供给。克林顿任期八年的对外贸易政策以全面推行“多轨战略”而着称,其目标是通过促进美国经济增长重建世界霸权。在这种方针指导下,霸权体系的基本功能已不是为国际体系提供公共物品,而是充当服务于国内经济增长的政策性工具,经济增长化为扶霸力量,因此霸权体系和经济增长形成了互动机制。本文通过对克林顿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研究,既揭示了霸权体系和经济增长的内在关系,又对霸权稳定论的元理论提出了重要质疑,其目的是为霸权之后的国际合作寻找更充分的理论依据。全文共 24 万字,主要内容共八章 28 节,第八章是结论。下面是各章主题及其要点。第一章题为“美国贸易政策分析范式:体系、社会和国家”。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了长期指导美国学术界研究美国贸易政策的三种理论范式,即体系、社会和国家。体系(包括国际规制)范式重视体系层次的权力分配,强调来自民族国家外部的贸易机会,以及体系变量对民族国家贸易政策行为的影响和制约,因而贸易政策被理解为美国在国际体系中比之其他国家的自主性、行为能力或国家特性;国家(制度)范式认为对外经济政策受到根深蒂固的国内体制关系的高度制约,同时也受到政府官僚在国际国内因素约束下实现目标能力的制约。该方法重视研究国家的制度结构,以及身居要职的官僚政客们的治国之策;社会(或国内政治)范式认为,美国贸易政策反映了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集团和阶级的偏好,或者源于各种利益集团及政党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这种方法把对外经济政策看作是国内政治的功能之一。第二章题为“贸易政策的多层次博弈:总统、国会和政党”。本章着重讨论在美国贸易政策决策过程中以宪法为基础的权力分配问题。美国宪法规定,总 1<WP=7>统和国会分享贸易政策决策权,对外缔约权由总统和国会共享,对外谈判权赋予总统,贸易立法权赋予国会。从 1789 年到 1930 年,美国国会主导贸易政策长达142 年之久;1934 年以后,国会把贸易决策权授予总统,从此总统实际上独享了对外贸易决策权,国会对贸易政策决策的影响有所弱化。总统和国会均有政党背景,因此政党偏好强烈地影响着贸易政策选择。 第三章着重讨论了“克林顿主义”和“克林顿经济学”的内涵。克林顿主义反映了克林顿总统所遵循的外交哲学。克林顿反复强调冷战后美国外交政策的构建必须立足于国内经济的重建,以内促外,以外助内,求取内外政策的良性互动和基本平衡。克林顿主义的基本内涵是:重视冷战后美国经济安全,把经济问题从“低级外交”提升为“高级外交”,目的是缩小美国霸权地位与经济实力之间的差距;逐步减少国际承诺,在安全上实行防务分担,通过盟国的多边行动实行领导;美国必须“领导”冷战后世界。 美国要想继续在冷战后保持世界领导地位,就必须“重建美国经济”。因此克林顿总统提出了一整套经济政策,统称为“克林顿经济学”。其基本要点是:重新定义政府—企业关系;通过平衡预算和削减政府开支以促进经济增长,最终消灭巨额的“双赤字”;运用“多轨”政策)促进美国商品和服务出口;投资未来,帮助美国人民在全球竞争。 第四章阐述了克林顿总统的“多轨”政策及冷战后贸易政策的主要议程。“多轨”政策的具体表现是:以多边主义为主,兼顾地区主义、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并且以地区主义、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推动多边主义,从而增进美国的贸易利益。冷战后美国贸易政策的主要议程是:继续推动乌拉圭回合谈判,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以地区主义促进多边主义;树立公平贸易大旗,运用“部门对部门”的双边战略,逐个解决贸易争端。 第五章讨论了克林顿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首先回顾了自亚当?斯密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演变轨迹。接着,对克林顿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进行详细讨论。本章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克林顿政府在贸易政策上既非自由主义,又非保护主义,而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之间。 第六章“克林顿政府的地区主义贸易政策”集中论述了在克林顿政府“多轨”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地区主义政策。地区主义是克林顿政府“多轨”战略中的重要环节,代表着克林顿总统任职初期在外交和贸易政策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本章首先探讨了美国回归地区主义的政治、经济动机及其目的,分析了各种利益集团围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机会与挑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机会与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5 论文结构安排 |
1.6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 |
2.1 国际经济视角下的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 |
2.1.1 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理论 |
2.1.2 自由贸易区投资效应理论 |
2.2 国际政治视角下的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 |
2.2.1 非传统收益理论 |
2.2.2 轮轴—辐条学说 |
2.2.3 霸权稳定论 |
第3章 美国自由贸易区与国家战略诉求 |
3.1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背景 |
3.1.1 多边贸易体制举步维艰 |
3.1.2 自由贸易区迅速发展 |
3.1.3 世界经济格局变化与调整 |
3.2 自由贸易区与美国霸权战略 |
3.2.1 自由贸易区是推行霸权新标准的新方式 |
3.2.2 自由贸易区是谋求世界领导权的新途径 |
3.2.3 自由贸易区是输出美式民主的新渠道 |
3.3 自由贸易区与美国经济战略 |
3.3.1 金融危机之前的经济战略诉求 |
3.3.2 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战略诉求 |
3.4 自由贸易区与美国安全战略 |
3.4.1 自由贸易区与中东安全 |
3.4.2 自由贸易区与亚太安全 |
3.4.3 自由贸易区与传统盟友安全 |
3.5 自由贸易区与美国石油战略 |
第4章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全球布局 |
4.1 美国自由贸易区根据地:美洲地区 |
4.1.1 战略诉求 |
4.1.2 战略部署 |
4.2 美国自由贸易区敏感带:中东地区 |
4.2.1 战略诉求 |
4.2.2 战略部署 |
4.3 美国自由贸易区重点区:亚太地区 |
4.3.1 战略诉求 |
4.3.2 战略部署 |
4.4 美国自由贸易区新区域:欧洲地区 |
4.5 美国自由贸易区潜在区:非洲地区 |
第5章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绩效分析 |
5.1 美国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分析 |
5.1.1 货物贸易 |
5.1.2 服务贸易 |
5.1.3 贸易效应实证检验 |
5.2 美国自由贸易区投资效应分析 |
5.2.1 美国直接投资概况 |
5.2.2 美国与自贸区伙伴国直接投资情况分析 |
5.2.3 投资效应实证检验 |
5.3 美国自由贸易区非经济效应分析 |
5.3.1 政治思维层面 |
5.3.2 顶层规则层面 |
5.3.3 国家安全层面 |
5.3.4 战略能源层面 |
第6章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影响及前瞻 |
6.1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影响 |
6.1.1 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
6.1.2 对全球格局的影响 |
6.1.3 对全球贸易体制的影响 |
6.1.4 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
6.1.5 对中国的影响 |
6.2 美国自由贸易区发展态势前瞻 |
6.2.1 国际战略地位 |
6.2.2 核心战略方针 |
6.2.3 战略布局重心 |
6.2.4 困难与掣肘 |
第7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 |
7.1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启示 |
7.2 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现状 |
7.2.1 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 |
7.2.2 中国自由贸易区特点与局限 |
7.3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 |
7.3.1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总体规划 |
7.3.2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规划实施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到《美墨加协定》:缘起、发展、争论与替代(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 NAFTA的缘起 |
(一) NAFTA的经济背景与理论构想 |
(二)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过程 |
1.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萌芽 |
2.墨西哥与加拿大之间的相互竞争 |
3.NAFTA谈判最终完成 |
(三) NAFTA达成的动力分析 |
二 NAFTA的发展与成就 |
(一) 区域内经贸关系的扩展 |
(二) 北美地区能源合作与能源革命 |
(三) 区域内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治理 |
(四) 政治认同的问题 |
三 NAFTA遭遇“瓶颈”以及引发的异议 |
(一) 国家间的相对收益与部门间的分配问题 |
(二) 区域内的规则兼容问题 |
(三) NAFTA的扩容与社会问题 |
四 USMCA替代NAFTA:文本与实质 |
(一) 从NAFTA到USMCA:文本的变化及其解读 (46) |
(二) 从NAFTA到USMCA:问题的实质 |
结语:历史演变的复杂性与曲折性 |
(3)从NAFTA到USMCA:霸权主导北美区域合作进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北美区域合作的历史进程及理论视角 |
二、北美地区的实力分布结构决定了地区合作进程的轴辐模式 |
三、霸权主导的弱制度模式具有内生缺陷 |
四、主导国家的治理模式决定区域合作的深度和范围 |
五、从NAFTA到USMCA:规则体系的调整及其全球影响 |
六、结语 |
(4)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背景、新变化及对中国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产生的背景 |
二、美国与墨西哥和加拿大在新协定中的利益博弈 |
三、《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的文本特点和新变化 |
四、《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对中国的影响 |
结 语 |
(5)区域贸易协定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区域贸易协定的基础理论 |
2.1 区域贸易协定及相关概念的厘清 |
2.1.1 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贸易协定的界定 |
2.1.2 区域贸易协定的概念 |
2.1.3 相关概念的厘清 |
2.2 区域贸易协定的性质与法律特征 |
2.2.1 区域贸易协定的性质 |
2.2.2 区域贸易协定的法律特征 |
2.3 国际法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 |
2.3.1 国际法对区域贸易协定的赋权、约束与保障 |
2.3.2 区域贸易协定是国际法的“试验田”之一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萌芽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及其演进特征 |
3.1 万民法与区域贸易协定 |
3.1.1 万民法的出现与发展 |
3.1.2 万民法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影响 |
3.2 近代国际法与区域贸易协定 |
3.2.1 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 |
3.2.2 萌芽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 |
3.3 本阶段的典型区域经贸合作协定及其演进特征 |
3.3.1 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联合法案 |
3.3.2 1834年德意志关税同盟 |
3.3.3 1854年美加互惠条约 |
3.3.4 1860年英法商约 |
3.4 萌芽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的演进特征 |
3.4.1 以双边混合协定为主要模式 |
3.4.2 最惠国待遇条款出现并得到推广 |
3.4.3 缺乏有效监督与约束机制,整体处于无序状态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GATT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及其演进特征 |
4.1 现代国际法的特征 |
4.1.1 主体呈现发展性,内容具有普遍性 |
4.1.2 立法体制不断健全,法律效力逐渐增强 |
4.2 最惠国待遇原则与例外 |
4.2.1 历史背景 |
4.2.2 最惠国待遇的内涵 |
4.2.3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法律性质 |
4.2.4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 |
4.3 GATT对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范与约束 |
4.3.1 历史背景 |
4.3.2 GATT第24条 |
4.3.3 GATT第4部分“贸易与发展” |
4.3.4 1979年东京回合“授权条款” |
4.4 本阶段典型区域贸易协定的演进及其特征 |
4.4.1 欧盟 |
4.4.2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
4.4.3 南方共同市场 |
4.4.4 东盟 |
4.5 本阶段区域贸易协定演进特征 |
4.5.1 对历史性区域优惠贸易制度的认可 |
4.5.2 协定主体的开放性与内容的发展性紧密结合 |
4.5.3 合作形式不断升级,合作机制日渐完善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WTO时期的区域贸易协定及其演进特征 |
5.1 现代国际法的新发展 |
5.1.1 主体结构与调整范围的多样化 |
5.1.2 法律效力层次的多元化 |
5.1.3 区域性立法渐趋活跃 |
5.2 WTO对区域贸易协定的立法完善 |
5.2.1 WTO的成立与运行 |
5.2.2 第24条的谅解 |
5.2.3 GATS第5条 |
5.2.4 监督审议机制 |
5.2.5 透明度机制 |
5.3 本阶段区域贸易协定的典型文本及特征 |
5.3.1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
5.3.2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5.3.3 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 |
5.4 本阶段区域贸易协定的演进特征 |
5.4.1 协定主体涵盖到几乎全部国家和部分地区 |
5.4.2 协定内容全面化,规则导向性突出 |
5.4.3 协定发展模式多样化、机制灵活 |
5.4.4 协定内容竞合化,管辖权冲突现象突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区域贸易协定的困境与协调发展 |
6.1 时代背景与法律基础 |
6.1.1 国际经济旧秩序与国际经贸新格局并存 |
6.1.2 国际法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新发展 |
6.2 多边贸易体制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困境 |
6.2.1 授权条款模糊引发的适用困境 |
6.2.2 制度缺失引发的依据困境 |
6.2.3 争端解决强制性规定缺失引发的实施困境 |
6.2.4 运行机制不健全引发的发展困境 |
6.3 破解困境之路——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协调发展 |
6.3.1 重新认识区域贸易协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 |
6.3.2 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协调发展之路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参与、实施区域贸易协定的建议 |
7.1 中国的区域贸易协定演进及特征分析 |
7.1.1 中国参与区域一体化的历程回顾 |
7.1.2 演进特征 |
7.2 中国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建议 |
7.2.1 充分利用多边贸易体制,争取贸易公平的真正实现 |
7.2.2 全面推进自贸区战略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
7.2.3 构筑中国区域贸易协定全球合作网络 |
7.2.4 扩大合作内容与层次,建立开放补偿机制 |
7.3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区域资易协定概念应明确体现国际条约性质 |
二、区域贸易协定是国际法新领域的试验田之一 |
三、区域资易协定必然走向与多边贸易体制长期并行发展、互为补充、互相竞争的协调发展之路 |
四、中国必须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主导地位,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整合现有合作机制,构筑中国区域资易协定的全球网络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研究 ——贸易效应与发展前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结构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不足及未来研究展望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与未来研究展望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综述 |
2.1.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
2.1.2 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类型 |
2.2 自由贸易区理论概述 |
2.2.1 自由贸易区理论概述 |
2.2.2 自由贸易区的相关理论 |
2.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有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与贸易效应的研究综述 |
2.3.2 有关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综述 |
2.3.3 有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研究综述 |
2.4 小结 |
第3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及其主要内容 |
3.1 建设的历史进程 |
3.1.1 建设前期 |
3.1.2 建设期间 |
3.1.3 全面建成后 |
3.2 主要内容 |
3.2.1 货物贸易合作 |
3.2.2 服务贸易合作 |
3.2.3 投资合作 |
3.2.4 其他领域合作 |
3.3 小结 |
第4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背景、内容与障碍 |
4.1 升级版的环境与背景 |
4.1.1 升级版提出的背景 |
4.1.2 升级版的必要性 |
4.1.3 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现状 |
4.1.4 "一带一路"倡议对升级版的影响 |
4.1.5 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现状 |
4.1.6 东盟共同体的建设对升级版的影响 |
4.2 升级版的现状与内容 |
4.2.1 升级版的现状 |
4.2.2 升级版的主要内容 |
4.3 升级版面临的挑战 |
4.3.1 经济方面 |
4.3.2 政治方面 |
4.3.3 国情方面 |
4.3.4 合作机制方面 |
4.4 小结 |
第5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双边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
5.1 双边贸易整体发展现状分析 |
5.2 若干贸易指标分析 |
5.2.1 贸易增速变化分析 |
5.2.2 贸易比重变化分析 |
5.2.3 贸易平衡变化分析 |
5.2.4 贸易结构变化分析 |
5.2.5 贸易竞争性分析 |
5.2.6 贸易互补性分析 |
5.3 小结 |
第6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实证分析 |
6.1 贸易引力模型的理论基础与发展 |
6.2 贸易引力模型的设定 |
6.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4 贸易效应实证结果分析 |
6.5 小结 |
第7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贸易效应模拟实证分析 |
7.1 GTAP模型的理论基础 |
7.2 GTAP模拟情境设定 |
7.2.1 国家(地区)与行业设定 |
7.2.2 情境模拟设定 |
7.3 升级版贸易效应模拟实证分析 |
7.3.1 对各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的影响 |
7.3.2 对各国家(地区)贸易的影响 |
7.3.3 对各国家(地区)各行业产出的影响 |
7.3.4 对各国家(地区)各行业贸易的影响 |
7.4 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加快升级版的落实及内容的完善 |
8.2.2 推进双方发展战略协调与对接 |
8.2.3 扩大双方经贸合作的规模 |
8.2.4 设立秘书处及优化现有的合作机制 |
8.2.5 加强政治互信 |
8.2.6 强化社会文化和民间交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本文观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美国国际制度战略下的多边合作 |
第一节 美国对战后世界的制度化安排 |
一、经济、军事和政治方面的具体设置 |
二、经济与政治的互换:美国与它国合作模式的确立 |
第二节 多边贸易制度:国际合作的主要平台 |
一、GATT制度与美国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建构 |
二、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与美国国际制度战略面临的挑战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度变迁——美国区域贸易政策及其内在逻辑 |
第一节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与实施 |
一、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 |
二、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实施 |
第二节 理解美国的区域贸易政策 |
一、制度变迁理论:以历史制度主义为主体的分析视角 |
二、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美国区域贸易政策 |
第三节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两种逻辑 |
一、地区层面上国际关系的"再制度化" |
二、影响对象国家的国内政治 |
参考文献 |
第四章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具体实施 |
第一节 "北美模式":NAFTA及其发展 |
一、美国在NAFTA中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
二、"北美模式":NAFTA的两种逻辑 |
第二节 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区域贸易政策——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例 |
一、美国在双边贸易谈判中的经济、政治利益 |
二、联盟转型与《美韩自由贸易协定》 |
三、协定至今没能交付国会表决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地缘经济与政治的重新塑造 |
一、美国推进区域贸易谈判的动因分析 |
二、区域贸易政策重塑中东地缘经济与政治 |
三、美国一中东自由贸易区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第五章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回顾与总结 |
第一节 区域贸易安排与美国对外战略变革 |
一、从"经济与政治的互换式安排"到"经济与政治利益兼得" |
二、选择性结盟:区域贸易政策背后的美国对外战略变革 |
三、权力扩散与国际关系的"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回顾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两种逻辑 |
一、大国竞争与国际关系重组: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国际维度 |
二、影响它国国内政治:共同目标与地区差异 |
三、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国内根源 |
参考文献 |
第六章 结语 |
一、论文主要观点 |
二、学理贡献 |
三、研究的不足 |
四、未来预测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美两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路径研究 |
2.1.1 中国FTA战略路径研究 |
2.1.2 美国FTA战略路径研究 |
2.2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动因政治经济分析 |
2.2.1 中国FTA战略动因政治经济分析 |
2.2.2 美国FTA战略动因政治经济分析 |
2.3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效应研究 |
2.3.1 中国FTA战略效应研究 |
2.3.2 美国FTA战略效应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4.1 现有文献成果 |
2.4.2 现有文献不足 |
第3章 基本概念、研究框架及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及定义 |
3.1.1 战略 |
3.1.2 国家战略 |
3.1.3 中国国家战略、国际战略及国际经济战略 |
3.1.4 美国国家战略、国际战略及国际经济战略 |
3.1.5 自由贸易区战略 |
3.2 自由贸易区战略理论分析框架 |
3.3 FTA静态经济效应:贸易或关税效应 |
3.3.1 贸易创造 |
3.3.2 贸易转移 |
3.4 FTA动态经济效应 |
3.4.1 投资效应 |
3.4.2 增长效应 |
3.4.3 就业效应 |
3.4.4 规则效应 |
3.5 FTA非经济效应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 |
3.5.1 FTA政治经济效应 |
3.5.2 自由贸易区与国内政治 |
3.5.3 自由贸易区与国际政治 |
3.5.4 FTA意识形态或软实力效应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美自由贸易区发展历程与现状比较 |
4.1 美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历程与现状 |
4.1.1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背景 |
4.1.2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发展历程 |
4.1.3 美国已签署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区 |
4.1.4 美国已签自由贸易协定内容变迁 |
4.2 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历程与现状 |
4.2.1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
4.2.2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发展历程 |
4.2.3 中国已签署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区 |
4.2.4 中国已签自由贸易协定内容变迁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动因分析与比较 |
5.1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动因分析 |
5.1.1 经济动因 |
5.1.2 政治目的 |
5.1.3 安全需要 |
5.1.4 软实力建设 |
5.2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动因分析 |
5.2.1 经济动因 |
5.2.2 政治目的 |
5.2.3 安全需要 |
5.2.4 软实力建设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特点分析与比较 |
6.1 战略环境 |
6.1.1 中美FTA战略环境差异:“简单统一”对“复杂多元” |
6.1.2 中美FTA战略环境相同点:特征相同,表现领域不一 |
6.2 战略能力 |
6.2.1 中美FTA战略能力之不同:“一超独霸”对“全面崛起” |
6.2.2 中美FTA战略能力相似处:强国雄心 |
6.3 战略目标 |
6.3.1 美国FTA战略目标:霸权护持 |
6.3.2 中国FTA战略目标:和平发展 |
6.4 战略任务 |
6.4.1 美国FTA战略任务:政经并重,拉友固盟 |
6.4.2 中国FTA战略任务:经济为主,布局全球 |
6.5 战略原则 |
6.5.1 美国FTA战略原则:美国至上,利益优先 |
6.5.2 中国FTA战略原则:内外兼顾,合作共赢 |
6.5.3 中美FTA战略原则之异同 |
6.6 战略定位 |
6.6.1 美国FTA战略定位:霸权工具 |
6.6.2 中国FTA战略定位:战略平台 |
6.6.3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定位之异同 |
6.7 战略布局 |
6.7.1 美国FTA战略布局:布局全球,经营世界 |
6.7.2 中国FTA战略布局:面向全球、联结世界 |
6.7.3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布局之异同 |
6.8 战略对象 |
6.8.1 美国FTA战略对象:周边+盟友+价值观伙伴 |
6.8.2 中国FTA战略对象:周边+“一带一路”+经济互补 |
6.8.3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对象之异同 |
6.9 战略模式 |
6.9.1 美国FTA战略模式:全面推进、一步到位 |
6.9.2 中国FTA战略模式:重点突破、循序渐进 |
6.9.3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模式之异同 |
6.10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美自由贸易区战略效益分析与比较 |
7.1 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绩效分析 |
7.1.1 总体经济效益 |
7.1.2 政治效益 |
7.1.3 软实力效益及中美软实力状况比较 |
7.1.4 美国FTA效益案例分析: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
7.2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绩效分析 |
7.2.1 总体经济效益 |
7.2.2 政治效益 |
7.2.3 软实力效益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局限 |
8.1 结论 |
8.2 建议 |
8.2.1 经济维度上的建议 |
8.2.2 政治维度上的建议 |
8.2.3 软实力维度上的建议 |
8.3 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建议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研究 ——以欧盟和北美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相关概念与理论的梳理 |
一、金融服务的相关定义与功能定位 |
二、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特征与评估 |
三、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效应与风险 |
第二节 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与问题 |
一、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发展进程 |
二、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法律架构 |
三、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问题 |
四、对本文研究范围的界定与阐释 |
第二章 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供给侧效应 |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纪律约束 |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三种机制的厘清 |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纪律的文本表述 |
第二节 区域规则的需求与供给 |
一、萨伊定律对区域规则的借鉴与启示 |
二、区域规则需求的回应和供给的裨益 |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的溯源与流变 |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的功能与局限 |
第三节 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价值考量 |
一、优化与升级其他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二、因应贸易壁垒与规则碎片化的问题 |
三、放大区域金融服务贸易的整体效应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与其他规则的互动 |
一、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对区域规则的融解 |
二、欧盟与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冲突协调 |
第三章 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第一节 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 |
一、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立法特征 |
二、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法律渊源 |
三、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运行发展 |
第二节 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 |
一、设立和提供服务自由原则 |
二、相互承认原则 |
三、母国控制原则 |
四、最低限度协调原则 |
五、一次性原则 |
第三节 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显着特性 |
一、规则框架的系统化 |
二、保障机制的强势性 |
三、数据规则的前瞻性 |
四、刑事法律的统一性 |
五、跨境规则的便利性 |
第四节 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新发展及评述 |
一、聚焦于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的趋势 |
二、数字贸易与信息数据一体化的趋势 |
三、国际金融机构软法标准的引入趋势 |
四、英国脱欧后的影响及欧盟规则评述 |
第四章 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第一节 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 |
一、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政策背景 |
二、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脉络梳理 |
三、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架构体例 |
第二节 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 |
一、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原则 |
二、市场准入原则 |
三、透明度原则 |
四、审慎例外原则 |
第三节 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显着特性 |
一、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立法模式 |
二、负面清单创新模式的立法技术特色 |
三、对金融服务投资者的权利保护倾向 |
四、东道国和母国管理权相平衡的导向 |
第四节 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新发展及评述 |
一、保险规则的政策差异趋势 |
二、审慎监管及透明度的发展 |
三、数字贸易规则的变化趋势 |
第五章 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总体趋势的评述 |
一、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溢出趋势 |
二、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价值多元趋势 |
三、审慎例外和国际软法标准的融合化 |
四、国际法义务和国内法措施有效联结 |
五、普遍关注投资者与消费者权利保护 |
第二节 对外自贸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建议 |
一、对外自贸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评析 |
二、对外自贸协定金融服务贸易谈判的关注焦点 |
第三节 内地与港澳CEPA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升级 |
一、CEPA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与发展 |
二、欧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对CEPA的借鉴 |
第四节 国内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对标 |
一、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新标准的压力测试 |
二、国内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霸权体系与经济增长 ——克林顿政府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图表目次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 论 |
第一章 美国贸易政策分析范式:体系、社会和国家 |
贸易政策的国际体系理论 |
贸易政策的社会理论 |
贸易政策的制度理论 |
第二章 贸易政策的多层次博弈:总统、国会和政党 |
总统:贸易是外交的重要分支 |
国会:贸易政策的旋转之门 |
政党分野和贸易政策偏好 |
第三章 克林顿主义和克林顿经济学 |
新民主党人的第三条道路 |
克林顿主义:美国必须领导 |
克林顿经济学:投资和增长 |
第四章 多轨战略和贸易政策议程 |
多轨战略:追求贸易安全 |
冷战后贸易政策议程 |
冷战后美国贸易政策的基本特点 |
第五章 克林顿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从静态理论到动态理论 |
战略性贸易理论 |
历史环境的变迁和战略性贸易博弈 |
克林顿政府的产业政策 |
克林顿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第六章 克林顿政府的地区主义贸易政策 |
走向地区主义:NAFTA |
贸易政策的门罗主义:FTAA |
第七章 克林顿政府的多边主义贸易政策 |
全球化的国际体系 |
新中世纪主义的国际体系 |
经济全球化 |
社会倾销和反全球化 |
乌拉圭回合的奥德塞 |
美国在乌拉圭回合中的贸易利益 |
第八章 霸权体系、全球主义和地区主义 |
霸权体系和自由贸易 |
全球主义和自由贸易 |
地区主义和自由贸易 |
中英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机会与挑战(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视角[D]. 张婷玉. 辽宁大学, 2014(12)
- [2]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到《美墨加协定》:缘起、发展、争论与替代[J]. 王学东. 拉丁美洲研究, 2019(01)
- [3]从NAFTA到USMCA:霸权主导北美区域合作进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 王翠文. 东北亚论坛, 2020(02)
- [4]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背景、新变化及对中国的影响[J]. 张小波,李成. 社会科学, 2019(05)
- [5]区域贸易协定演进研究[D]. 佟欣秋. 大连海事大学, 2015(10)
- [6]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研究 ——贸易效应与发展前景[D]. 黄伟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7]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D]. 崔荣伟. 复旦大学, 2011(12)
- [8]中美两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比较研究[D]. 张中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8(05)
- [9]金融服务贸易的区域规则研究 ——以欧盟和北美为例[D]. 钱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霸权体系与经济增长 ——克林顿政府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D]. 张建新. 复旦大学, 2004(01)
标签: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区;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欧盟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