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要求
2023-02-01阅读(227)
问:副教授的评选条件?
- 答: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副教授水平。
1.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学业绩。
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收录2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1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5)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
获得中级职称六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以来至少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累计发表论文(不论发表刊物的等级)越多越好,有某一方面的专长,可以申报副教授。
获得副教授职称六年以上,获得副高职称以来至少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有一部以上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是某一学科带头人或某个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可以申报教授。
问:副高职称对论文的要求
- 答:一、论文等级,最少有一篇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
二、要求其中一篇论文必须可查。
三、论文专业方向必须和你要评审的专业一致,否者不可用。
四、论文发表名义要有自己的名义发表,由公司名义发表的使用上会有限制。
所谓评定论文要求其实就是大家经常说的论文要求,说说常见的几个评副高职称论文要求:
(1)理论上是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也就是说不仅仅需要在国家期刊上发表一篇期刊,而且还要求必须和您所评审专业属于同一方向的论文。
(2)同时,需要参加副高级的人才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余老师给出的建议是如果说想评定副高级职称,您所发表的论文一定不要低于省级期刊。
(3)如果说没有论文,也可以通过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4)有的人才虽然论文不多,但是实际工作中u业绩比较突出,还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这种人才的实际评审过程中也算是符合评副高职称论文要求的人才,不过需要有相应的奖励证书或者证明,同时再加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者以上就可以了。
(5)您发表的论文之前余老师给出的要求是、知网和维普可以查,但是如果说您想发表副高级职称所用的论文的话,余老师给出的建议是,必须是知网可查,其他能不能查不重要,知网可查是必须项,其他两个不做要求。
评副高职称论文要求从数量上来说,余老师的建议是最好是两篇或者两篇以上,其中的论文期刊等级上,余老师建议您起码一篇国家级期刊,剩下的两个论文的期刊等级也不要低于省级期刊,这种搭配是最好的。
问: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 答: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
高校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名称依次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
副教授职称评定注意事项
申请者应填写本校人力资源处制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科研岗)申请表”,于10月11日前交所在系办公室。
学院审查以书面材料为主。相关书面材料由院综合办在听证会前5天送交本院各评审委员。各评审委员应在听证会开始前,将书面评审意见交院综合办。本院建议各评审委员参考院行政下发的“职称晋升材料评审注意事项与参考准则”,并按下列各项考虑比例进行审查,给出书面评审意见或分值(等级制或百分制)。 - 答: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仅低于教授。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中国1986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讲师5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2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
1927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了这个职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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