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唐萧栩[1](2021)在《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防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开展了全国范围内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司法解释,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做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司法机关办理了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着的阶段性成果。在这些案件之中,有一部分是农村黑恶势力的犯罪,当前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是难点问题,导致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司法办案和制度需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农村社会治安的改善程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还不能完全契合现阶段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现实目标。在开展乡村振兴,亟需进一步肃清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形势下,本文以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问题为引,从法学、社会学、政治学角度出发,通过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概述、表现及危害、形成原因三个方面,分析我国防控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中存在的基层组织治理、法律认定难点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以便在乡村振兴时代潮流下,继续为深入常态开展农村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参考。本文由前言及四个部分论述组成。在前言中,简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以及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研究现状。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之年,扫黑除恶工作逐渐转向常态化开展。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农村地区的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将有助于服务振兴乡村的大局,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稳定。我国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研究在学术中有了不少,国外也有很多学者基于我国的农村社会研究,对我国的农民犯罪现象进行剖析研究。纵观这些研究,农村黑恶势力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其与基层组织之间存在着难以割断的关联,这是农村黑恶势力与城镇黑恶势力的不同之处。在第一部分,阐述了农村黑恶势力的概念和特征。农村黑恶势力的界定,主要从人员结构的来源地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两个方面进行划分,其以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为主要方式,宗族势力突出,综合这些特点,提出了农村黑恶势力的概念,其特征包括了地域性明显、组织成员复杂等特征。在第二部分,阐述了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及社会危害。农村黑恶势力主要通过群体对抗、暴力冲突来解决问题,有时也通过操控基层组织等软暴力形式。在对抗中采用了公开、有组织的壮大声势方式,但主要纠集者又隐于成员之中。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多数是涉众型违法犯罪,容易造成法不责众的心态和法外之地的灰色地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普通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农村秩序、农村心理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威胁基层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在第三部分,阐述了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成因。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形成,主要在农村法治体系建设不完善,农村基层组织涣散的情况下,加上农民在社会变迁中被非法手段争夺利益思维的侵蚀,农村黑恶势力为了在失衡的利益分配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就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吞农村资源和利益。而法律打击存在的薄弱之处,也成为了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的原因之一。在第四部分,提出了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防控对策。通过重建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法治体系。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逐渐加强完善基层组织对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的管理和引导,做好农村黑恶势力的预防和管控。在认定和打击犯罪案件难点方面,提出了通过大数据取证、准确认定农村黑恶势力的及其成员地位作用等方面,加强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通过综合治理、犯罪打击的有效方式,维护农村社会的长远健康发展。
孙伟焜[2](2021)在《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治安关乎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稳和谐,尤其是我国广袤的农村地区,其社会的治安防控和治理尤为关键和必要。伴随着苏州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增加,治安问题频发。因此,在当前时期加大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力度,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是社会提出的重要需求。本文从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其治安治理现状进行深入研究,以社会治理理论指导,针对当前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实现苏州市农村的长治久安。这将有助于充实和丰富基层农村治理理论,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通过研究发现,目前的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总体保持稳定、治理主体能够实现多元化、其治理体系在不断完善、相关政府部门对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治理成效逐步显现。但仍然存在许多治安治理难题,如暴力犯罪和诈骗犯罪时有发生、防治“黄赌毒”形势严峻、治安事故频发、黑恶势力危害社会、非法组织等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认为这些治安治理难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苏州市农村社会当前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贫富差距大,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中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不足、治安管理运行机制缺乏创新、缺乏专门的外来人员管理体系、乡村道德建设缺失、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为解决当前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存在的问题,本文参考湛江市、高安市、上海市金山区等国内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先进地区,借鉴其经验,针对苏州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推进经济平衡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拓“互联网+”的新型农村治安治理模式、加大外来人员管理力度、健全教育机制,树立文明乡风、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农村社会治安问题预防力度等对策,这对于苏州市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云亮[3](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贺志云[4](2021)在《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稳则天下安,农村的发展直接关系着中国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关乎整个国家的发展,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和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一些治安违法犯罪事件也随之增多。农村作为最基层的社会治安阵地,应积极思考新时代农村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意在强调要依托现代化手段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社会治安可视化。“雪亮工程”作为农村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农村治安防控工作作出的重大创新,是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查漏补缺的有效举措,自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的改善了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极大的降低了犯罪频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本文以农村社区中“雪亮工程”的建设和运用为例,分析临泽县在社会治安治理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比较“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的情况,结合治理理论和环境预防理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定量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详细了解“雪亮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不清、宣传不到位、基础保障工作跟不上、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滞后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临泽县农村社会治安中“雪亮工程”运用优化方案设计,要强化认识,准确把握“雪亮工程”建设实质;强化基础保障,激发基层活力;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营造群防群治氛围;整合资源,强化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等对策建议,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雪亮工程”的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时代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提供一点有益的借鉴。
苗春[5](2020)在《上海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以金山区为例》文中认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东西部发展也变得相对不平衡,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西部偏远地区劳动力涌向东部发达城市,这在为城市带来劳动力的同时,也对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对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以警务视角为切入点,将上海郊区派出所对农村地区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为研究对象,运用协同治理理论,通过介绍上海郊区派出所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现状和取得的成绩,并以金山区为例,对其在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为进一步优化上海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议。本文认为,上海农村地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取得的成效表现在:社区警务信息化水平提高,民警兼任村官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农村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得到提升,群防群治力量不断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上海农村地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为:流动人口管理难度较大、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开展不扎实、部门联动有待加强、警力配置完善,智能安防设施建设需待推进,社区民警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目标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因此,我们可以在管理过程中通过完善基层警力配置,科学考核,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发挥联勤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上海郊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流动人口治安管控效力。本文通过文献研究、调查研究、访谈、个案研究等方法分析上海郊区派出所在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相关理论为抓手,对上海农村地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提出一些合理的改进措施,本文除了导论、结论外,主体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含义和相关理论以及启示;第二部分介绍了上海农村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现状;第三部分就金山区农村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结合实际,对上海郊区派出所如何提高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优化措施。
朱布伦[6](2020)在《温州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代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不断深入,我国社会治安防控形势也不断发生变化,部分地区的治安矛盾和利益冲突逐渐凸显,许多新型犯罪不断涌现,社会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农村地区由于治安防控基础薄弱,且在城镇化进程下,社会经济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乡霸村霸恶势力、群体性事件、“黄赌毒”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严重影响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当下,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分强烈,对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要求持续提升。因此,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立足“互联网+”和“5G”时代背景下,鉴于农村建设新形势、治安防控新需求和平安乡村建设新要求,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以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为载体,通过健全农村现代化硬件条件、搭建线下信息收集网络和线上信息研判处置网络、建强社会治安现代化警务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现代化水平,强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本文以社会治理理论和环境预防理论为依据,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法等研究方法,对温州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尽管温州市对农村社会治安管理采取了多级联动、多元共治、综合治理等措施,但其在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治理体系现代化程度不高、管理机制存在缺陷、治安管理力量不足;究其原因是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顶层设计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不到位等。在新时代背景下,完善温州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各项保障,并积极探索现代化技术在农村治安管理中的应用场景。
陈远树[7](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袁蕊[8](2020)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文中指出矛盾和冲突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任何时代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从经济结构到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经济生活到精神生活、人际关系到价值观念,无不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变迁,一方面使得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有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正是伴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出现的,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正确理解、认识、化解和防范“无直接利益冲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稳定是当务之急。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无直接利益冲突”与西方话语下的“社会冲突”具有不同的属性。“无直接利益冲突”可治可防可化解,具有人民内部矛盾属性。因此,文章围绕“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依据、以往治理的成败得失、今后的治理方向和目标等问题展开。在写作逻辑顺序上,首要工作是对“无直接利益冲突”进行了阐释,即在文章开篇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形成了有关称谓辨析、表征、成因和影响等一般性理论,确定我们全面认识和了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重要前提。我们认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展开,“社会转型”是考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最大的实际,为此我们把社会转型期,作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社会背景。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分化、社会阶层多元化,特别是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人民群众强烈的不满情绪,才产生了庞大的源头性矛盾,为发生“无直接利益冲突”埋下隐患。转型期,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失效、缺位、错位,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尚未健全,社会整合力和控制力下降;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错,社会心理发生变异等综合因素,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其中,心理因素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方面。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心理和群体心理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功效。社会心理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基础性心理,是长期存在的心理感受;群体心理具有短暂化、情景化等特征,是特定情境下,特定群体的心理状态。从“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的群体心理着手,通过研读大量案例得出:“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不仅有消极的群体心理,还存在正面、积极心理。调控、疏导负面心理,鼓励、保护正面心理,能够为我们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赢得宝贵的时间,创造和谐的氛围;也有利于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理性、乐观、向上的群体心理。这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全社会力量、助推中国梦实现,有着无法替代的积极意义。这一观点是论文的创新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具着深厚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矛盾治理理论是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无直接利益冲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而爆发。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直接利益冲突逐步演化为无直接利益相关的冲突。这一新型社会冲突走入学者的视野,成为广泛研究的议题。学界关于其概念内涵、性质、影响及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以往学者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研究、各级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依据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治理不足的原因,深入探索新时代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新模式。新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化。受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和网络政客的蛊惑,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部条件风险增加。国外反华势力故意挑起或利用国内焦点事件,制造冲突事件,丑化中国;国内社会结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等发生变化,社会矛盾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和特征,这些都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带来挑战和困难。机遇总是伴随挑战和困难。新时代,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为价值引领,调整、规范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种利益关系,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在党内,中国共产党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披荆斩棘的政治勇气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和新变化,这已然成为党和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底气和机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是研究问题最终的落脚点。创新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首先要创新治理思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双方不是绝对的对立,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冲突的双方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政府要转变原有的思维方式,转变治理理念。从传统的斗争思维、紧张对峙、政治控制方式转变为以和谐思维为指引、以官民的平衡互动为契机、以多元社会治理方式为路径,深化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思维认知。其次要推动治理制度完善。制度是规范、原则、价值观念和体系在国家强制力层面的具体呈现,是社会运行的保障。从创新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和诉讼制度等方面入手,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提供保障。再次要构建治理新格局。通过加强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强化治理方式融通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最后要优化治理化解机制。机制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制度必须依赖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才能有效运转。“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热点,也是透视中国政治生态的重要渠道。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冲破以往旧的、静态的、排他的、刚性且脆弱的治理体系,构筑动态的、包容的、柔性且坚韧的治理体系。这种现代化的治理观和治理体系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内核,也是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良性治理的关键所在。
虞文敏[9](2020)在《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的治安防控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导致的城市扩张和农村人口对城市资源需求的提升产生的人口迁移,使得原本泾渭分明的农村和城市的边界模糊甚至消除,产生具有特殊属性的城乡结合部区域,区别于“熟人社会”为主的农村和运行机制成熟的城市。人口流动频繁、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得城乡结合部成为治安问题频发的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学校园,也成为财产损失、人身侵害等各类案、事件高发的场所。因此,系统化研究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问题的发生规律,对于强化城乡结合部校园治安管理,减少该区域违法犯罪,促进校园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立足于中小学校园的治安防控工作,以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学校园为研究主体,根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理论、防卫空间理论和犯罪机会理论,主要利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围绕问题探究、原因分析、域外经验借鉴和对策建议四个层面展开。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的主要治安问题有:校外人员针对教师、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方面;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方面;学校教工实施违法犯罪方面。从家庭教育、学校和政府管理以及社会环境等角度进行剖析,产生这些治安问题的原因是: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复杂;城乡结合部中小学学生生源复杂;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安防配套设施不健全;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防控工作不到位等。国外制定校园安全法律;建立专门的校园警察机构;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供充足的防控经费和科学的防控设施保障;实施全面科学的校园周界安全防范措施等经验做法对我国校园安保的有借鉴意义。为此,加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的治安防控,在政府层面,强化政府、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校园治安防控方面的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和重点因素进行的摸排整顿;在校园管理层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园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管理制度;在家庭教育层面,通过教育宣传优化家庭教育,创新教育监护模式,建立预防涉校案、事件的家庭防线。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事件的特征和规律并且找到与之对应的防范机制,为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提供借鉴和参考。
范长虹[10](2020)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安徽省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研究》文中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党和国家顺应时代发展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大动力。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社会在经济结构、利益格局、人口构成、社会心理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社会治安出现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然而,农村治安防控却呈现较大的滞后性。如何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建设,减少不稳定因素,规避治安风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政府和学术界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深入全面地研究农村治安防控建设的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对于应对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确保新型城镇化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新型城镇化为视角,以系统理论、治理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为基础,通过文献查阅、实地调研、问卷调查、非结构式访谈等方法深入分析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工作。当前太和县农村社会治安主要面临着盗窃案件高发、新型诈骗犯罪猖獗、黑恶势力横行、邪教组织活跃和群体性事件增多等挑战。为此,太和县进行了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模式、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三网工程”建设、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黄赌毒”、完善精神病人管控机制等方面的有益探索。但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仍存在困境,主要有治安防控主体力量薄弱,治安防控客体呈现新样态,治安情报信息网络不畅通,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农村社会文化零落与匮乏等。本研究将理论知识、调查研究与农村实际相结合,提出具体完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的对策,包括深化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体系,建立健全防控客体应对机制,依托大数据技术强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和加强农村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等。太和县作为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建设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以期能够指导、完善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工作,并进一步丰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县域农村治安防控的研究,为全国其他后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农村地区开展治安防控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防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的情况 |
2.国外研究的情况 |
(三)研究方法 |
1.案例分析法 |
2.比较分析法 |
3.理论分析法 |
一、我国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概述 |
(一)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界定 |
1.黑恶势力犯罪概念的由来 |
2.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定义 |
(二)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 |
1.黑恶性质犯罪的特征 |
2.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 |
二、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及社会危害 |
(一)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 |
1.以群体对抗的形式实施犯罪 |
2.公开、有组织的实施暴力冲突 |
3.主要组织者逐渐隐蔽化 |
4.对抗及漠视法律法规 |
5.操纵、侵蚀基层组织 |
(二)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
1.对农村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破坏 |
2.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
3.对农村政治安全形成持续威胁 |
4.对农村法治进程造成极大损害 |
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成因分析 |
(一)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的经济原因 |
1.多方利益群体争夺引发农村黑恶势力犯罪 |
2.特殊农村群体通过黑恶势力犯罪实现经济利益需求 |
(二)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的社会原因 |
1.农村社会治安管控体系建设不完善 |
2.农村基层组织涣散缺乏有效治理 |
(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的文化原因 |
1.农村传统价值观被侵蚀腐坏 |
2.农村宗族文化的根深蒂固 |
(四)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的法律原因 |
1.取证手段与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形势需求不相匹配 |
2.认定标准的模糊使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难以打击 |
3.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作用区分难 |
四、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防控对策 |
(一)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减少犯罪的发生诱因 |
1.找准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精准实施保护 |
2.拓宽农村经济发展渠道,保障平等共享 |
3.加强农村无业青少年的就业引导管理 |
(二)加强农村社会的综合治理,压缩犯罪的衍生空间 |
1.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 |
2.做好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预防管控 |
(三)推动乡村文化的创新发展,构建健康的心理体系 |
1.结合法治要求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
2.对农村宗族进行引导和管理 |
(四)健全打击犯罪的司法措施,发挥刑罚的惩教作用 |
1.加强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取证 |
2.把严把准农村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 |
3.准确认定农村黑恶势力组织成员的地位作用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概念界定 |
2.1.1 农村的内涵与特征 |
2.1.2 社会治安概念 |
2.1.3 农村社会治安治理 |
2.2 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理论基础 |
2.2.1 社会矛盾冲突理论 |
2.2.2 地方政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现状 |
3.1 社会治安总体保持稳定 |
3.2 治理主体实现多元化 |
3.3 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3.4 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 |
3.5 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
第四章 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难点和原因剖析 |
4.1 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难点 |
4.1.1 暴力犯罪和诈骗犯罪时有发生 |
4.1.2 防治“黄赌毒”形势严峻 |
4.1.3 治安事故隐患重重 |
4.1.4 扫黑除恶难度大 |
4.1.5 非法组织等群体性事件频发 |
4.2 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难点问题原因剖析 |
4.2.1 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贫富差距大 |
4.2.2 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不强 |
4.2.3 治安治理管理运行机制缺乏创新 |
4.2.4 缺乏专门的外来人员管理体系 |
4.2.5 乡村道德建设不足 |
4.2.6 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
第五章 国内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先进地区经验借鉴 |
5.1 湛江市农村治安治理实践 |
5.2 高安市农村治安治理实践 |
5.3 上海市金山区农村治安治理实践 |
5.4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农村治安治理实践 |
5.5 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借鉴 |
5.5.1 缩小贫富差距 |
5.5.2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
5.5.3 重视宣传教育 |
5.5.4 重视专业人才培养 |
5.5.5 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 |
第六章 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对策 |
6.1 推进农村经济平衡发展 |
6.2 加强基层政府组织建设 |
6.3 开拓“互联网+”的新型农村治安治理模式 |
6.4 构建外来人员管理体系 |
6.5 健全教育机制,树立文明乡风 |
6.6 加强制度建设 |
6.7 加大农村社会治安问题预防力度 |
6.8 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国外研究综述 |
1.2.2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国内研究综述 |
1.2.3 雪亮工程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雪亮工程” |
2.1.2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2.1.3 “雪亮工程”执行效果评价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环境预防理论 |
2.2.3 社会控制理论 |
第三章 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3.1 临泽县基本情况及“雪亮工程”建设现状 |
3.1.1 临泽县基本情况 |
3.1.2 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建设现状 |
3.2 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概述 |
3.2.1 治安案件情况概述 |
3.2.2 盗窃案情况概述 |
3.2.3 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情况概述 |
3.2.4 视频监控资源覆盖情况概述 |
3.2.5 公众的感知情况概述 |
3.3 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雪亮工程”认识不清 |
3.3.2 群众宣传不到位 |
3.3.3 基础保障工作不足 |
3.3.4 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滞后 |
第四章 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评价方法、原则和指标 |
4.1 “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的评价方法 |
4.2 “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的评价原则 |
4.3 “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的评价指标设计 |
第五章 临泽县鸭暖镇“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的案例分析 |
5.1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实施 |
5.2 调查结果分析 |
5.2.1 基本情况分析 |
5.2.2 农村社区治安及满意度分析 |
5.2.3 临泽县鸭暖镇“雪亮工程”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分析 |
5.3 问卷调查结论 |
5.4 临泽县鸭暖镇“雪亮工程”执行效果评价 |
第六章 优化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的对策与建议 |
6.1 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建设实质 |
6.2 强化基础保障,激发基层活力 |
6.3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 |
6.4 整合视频资源,强化监控联网应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临泽县鸭暖镇农村社会治安中“雪亮工程”执行效果与存在问题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上海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以金山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调查研究法 |
1.4.3 访谈法 |
1.4.4 个案研究法 |
1.5 论文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2章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及相关理论应用 |
2.1 相关概念 |
2.1.1 户籍制度的含义 |
2.1.2 流动人口的含义 |
2.1.3 流动人口的特点 |
2.1.4 治安管理 |
2.1.5 治安工作中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
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与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关系 |
2.2.3 协同治理理论在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方面的运用 |
第3章 上海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的现状 |
3.1 上海市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面临的挑战 |
3.1.1 农村流动人口群租现象增加了治安管理难度 |
3.1.2 治安防控资源配置不足降低了治安管理效率 |
3.2 上海农村治安工作中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成果 |
3.2.1 优化管理机制,发挥民警兼任村官作用 |
3.2.2 提高农村社区警务信息化水平 |
3.2.3 积极构建现代化智能安防体系 |
第4章 金山区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金山区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主要情况 |
4.1.1 金山区外来流动人口情况 |
4.1.2 金山区农村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
4.1.3 当前金山区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
4.2 金山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 |
4.2.1 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
4.2.2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开展不扎实 |
4.2.3 部门联动有待加强 |
4.2.4 智能安防设备不足 |
4.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掌握不全面 |
4.3.2 外来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度低 |
4.3.3 社区民警工作缺乏积极性 |
4.3.4 警务合作存在困难 |
4.3.5 智能安防设施建设推进缓慢 |
第5章 优化上海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对策 |
5.1 充分利用智慧公安信息平台,推进智能化建设 |
5.1.1 建立以电子地图为依托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
5.1.2 建立以政务网为依托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 |
5.1.3 发挥人口信息的分析研判作用 |
5.2 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效率 |
5.2.1 协同领导机制 |
5.2.2 确立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 |
5.2.3 建立公安内部及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
5.3 将流动人口管理与社区警务工作深度融合 |
5.3.1 优化社区民警队伍 |
5.3.2 深层推动“民警兼任村官”的组织模式 |
5.4 提升派出所民警警务工作效能 |
5.4.1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实行分类管控 |
5.4.2 加强农村治保会建设 |
5.4.3 强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力度,树立服务意识 |
5.5 加大农村地区智能安防建设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致谢 |
(6)温州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理论依据 |
1.5.1 社会治理理论 |
1.5.2 环境预防论 |
1.6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温州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状与挑战 |
2.1 相关概念 |
2.1.1 治安管理 |
2.1.2 治安管理现代化 |
2.2 温州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状 |
2.2.1 实行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管理机制 |
2.2.2 管理力量以专业为主、群众为辅,专群结合 |
2.2.3 采用末端整治和源头化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 |
2.3 温州市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面临的挑战 |
2.3.1 经济纠纷和侵财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
2.3.2 涉及外来人口的治安案件比重加大 |
2.3.3 群体性突出事件还一定程度存在 |
2.3.4 犯罪形式更加多样 |
2.3.5 易受害群体增加 |
2.3.6 精神世界空虚,乡村价值观失衡 |
第三章 温州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 农村治安管理体系现代化程度低 |
3.1.1 治安管理现代化手段参与度过低 |
3.1.2 信息化基础建设薄弱 |
3.2 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
3.2.1 农村治安管理主体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 |
3.2.2 现代化农村治安管理还存在“盲区” |
3.3 现代化农村治安管理力量配置较薄弱 |
3.3.1 管理干部“老龄化”较为严重 |
3.3.2 公安专业力量有待加强 |
3.3.3 各类管理主体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
第四章 温州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 农村治安管理现代化理念还未全面形成 |
4.1.1 管理主体未充分认识农村治安犯罪新形势 |
4.1.2 管理主体未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治安管理现代化重要性 |
4.1.3 对农村治安管理体系建设短视功利 |
4.2 农村现代化治安管理顶层设计存在短板 |
4.2.1 权责不一致 |
4.2.2 职责边界不清晰 |
4.3 农村现代化治安管理配套政策和相关保障不到位 |
4.3.1 相关配套政策缺乏科学性 |
4.3.2 相关保障机制落实难 |
4.4 农村治安管理队伍缺乏足够激励机制 |
4.5 农村治安管理队伍缺乏相应培育机制 |
第五章 温州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代化的对策建议 |
5.1 树立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代化理念 |
5.2 构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代化的方式和方法 |
5.2.1 全面构建“互联网+治安管理”的现代管理模型 |
5.2.2 明确现代管理模型中各部门职责和责任边界 |
5.3 健全农村治安管理现代化的各项保障制度 |
5.3.1 强化队伍保障 |
5.3.2 强化资金保障 |
5.3.3 强化现代化基础设施保障 |
5.4 完善农村治安管理队伍激励机制 |
5.5 探索拓展现代网络技术的运用场景 |
5.5.1 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流口管理中的应用 |
5.5.2 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综治维稳中的应用 |
5.5.3 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舆情管控中的应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理论分析 |
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界定 |
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因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机理 |
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表征 |
(一) 弱势群体为主体 |
(二) 借机发泄为目的 |
(三) 偶发事件为起因 |
(四) 以政府部门为冲突对象 |
(五) 表现形式多样化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负面影响 |
(一)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二) 损害政府权威和政治合法性 |
(三) 破坏社会心理 |
(四) 阻碍人民政治素质的提高 |
第二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依据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属性定位 |
(一) 定位“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依据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层次性分析 |
(三)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多元属性分析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 |
(一) 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矛盾思想为理论指导 |
(二) 以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为理论基石 |
(三) 以西方集体行为和社会冲突理论为镜鉴 |
第三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价值意义 |
一、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
(一) 提高对人民主体的关切 |
(二) 实现治理理念的现代化 |
(三) 推进治理方式的民主化 |
二、符合建设平安中国的题中之意 |
(一) 法治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依托 |
(二) 协同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手段 |
(三) 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趋势 |
三、符合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 |
(一) 基层治理是防范冲突的第一道防线 |
(二) 基层治理是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 |
(三) 基层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 |
第四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 |
一、治理初探阶段(1949-1992) |
(一)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的治理(1949-1978) |
(二)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四大召开时期的治理(1978-1992) |
(三) 阶段特征 |
二、艰难探索阶段(1992-2012)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中央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确认期间的治理(1992-2006) |
(二) 2006年至党的十八大前夕的治理(2006-2012) |
(三) 阶段特征 |
三、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新特征 |
(二) 治理理念新发展 |
(三) 治理实践新探索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 必须坚持直面社会矛盾和冲突 |
(二) 必须坚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
(三) 必须坚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四) 必须提高政府阶段性应对能力 |
第五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实新境遇 |
一、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新契机 |
(一) 以新时代开启治理新征程 |
(二) 以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价值引领 |
(三) 以新时代党风建设新气象为精神铸魂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 |
(二) 国内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变化 |
三、推进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难题 |
(一) 传统滞后的治理理念 |
(二) 僵化闭塞的治理方式 |
(三) 不健全的治理机制 |
第六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创新思路 |
一、创新治理思维 |
(一) 以和谐理念推动思维方式转变 |
(二) 以协调方式促进立场关系转变 |
(三) 以包容理念推进治理方式转变 |
二、推动治理制度完善 |
(一) 完善调解制度 |
(二) 健全信访制度 |
(三) 加强诉讼制度 |
三、加强治理主体协同 |
(一) 加强党委的组织保障 |
(二) 突出政府的主导力量 |
(三) 强化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四)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四、强化治理方式融通 |
(一) 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 |
(二) 夯实法治保障 |
(三) 激发科技治理效能 |
五、优化治理化解机制 |
(一) 完善多元纠纷裁决机制 |
(二) 建立责任明晰的联动机制 |
(三) 加强对抗行动的制动机制 |
(四) 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的治安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实地调查法 |
1.3.3 案例分析方法 |
1.4 理论基础 |
1.4.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理论 |
1.4.2 防卫空间理论 |
1.4.3 犯罪机会理论 |
2 概念界定 |
2.1 城乡结合部 |
2.2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 |
2.3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防控 |
3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的主要治安问题 |
3.1 校外人员针对教师、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方面 |
3.1.1 针对出入校园人员的极端暴力事件屡有发生 |
3.1.2 非法侵害校园人员财物案件频发 |
3.2 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方面 |
3.2.1 校园欺凌行为明显多于城区 |
3.2.2 侵害学生财物案件占比较高 |
3.3 学校教工实施违法犯罪方面 |
3.3.1 故意伤害学生案件易发 |
3.3.2 猥亵、强奸学生案件时有发生 |
4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4.1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复杂 |
4.1.1 校园周边征地拆迁导致无业人员剧增 |
4.1.2 校园周边房租低廉吸引大量流动人口集聚 |
4.1.3 校园周边小型不正规娱乐服务场所数量较多 |
4.2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学生生源复杂 |
4.2.1 大量留守儿童集中就读 |
4.2.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 |
4.3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安防配套设施不健全 |
4.3.1 技防设施不到位 |
4.3.2 物防设施不到位 |
4.3.3 人防措施不到位 |
4.4 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防控工作不到位 |
4.4.1 政府相关部门对校园治安防控的政策和财政支持不到位 |
4.4.2 对涉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到位 |
4.4.3 对校园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不到位 |
4.4.4 基层警力不足,护学岗、校园警务室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
5 国外中小学校园治安防控经验借鉴 |
5.1 制定校园安全法律 |
5.2 建立专门的校园警察机构 |
5.3 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
5.4 提供充足的防控经费和科学的防控设施保障 |
5.5 实施全面科学的校园周界安全防范措施 |
6 加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治安防控的具体路径 |
6.1 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校园及其周边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
6.1.1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安全防控的支持力度 |
6.1.2 加大城乡结合部社会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
6.1.3 强化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控 |
6.2 强化公安机关校园安全防控职能 |
6.2.1 强化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 |
6.2.2 加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管理 |
6.2.3 加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界的巡逻防控 |
6.2.4 加强对校内安保人员的指导 |
6.2.5 加强校园周边的群防群治工作 |
6.2.6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涉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
6.3 强化校园安防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模式 |
6.3.1 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
6.3.2 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
6.3.3 完善校园事故追究责任制,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 |
6.3.4 加强教师安全防范教育,提升教师队伍建设 |
6.3.5 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
6.4 强化家庭教育,创新教育模式 |
6.4.1 强化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家庭的监护责任 |
6.4.2 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创建社区教育机制 |
6.4.3 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共建共管合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安徽省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评析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析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实地调查研究法 |
1.3.3 比较研究法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 |
2.1.2 农村治安防控 |
2.2 理论基础 |
2.2.1 系统理论 |
2.2.2 治理理论 |
2.2.3 风险社会理论 |
3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现状分析 |
3.1 太和县新型城镇化概况 |
3.2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概况 |
3.3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社会治安面临的主要挑战 |
3.3.1 盗窃案件高发 |
3.3.2 新型诈骗犯罪猖獗 |
3.3.3 黑恶势力横行 |
3.3.4 邪教组织活跃 |
3.3.5 群体性事件增多 |
3.4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的实践探索 |
3.4.1 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模式 |
3.4.2 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
3.4.3 扎实推进“三网工程”建设 |
3.4.4 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黄赌毒” |
3.4.5 完善精神病人管控机制 |
4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困境分析 |
4.1 治安防控主体力量薄弱 |
4.1.1 基层警力严重不足 |
4.1.2 农村“两委”防控功能缺位 |
4.1.3 社会力量参与度低 |
4.2 治安防控客体呈现新样态 |
4.2.1 农村社会矛盾易发多发 |
4.2.2 农村地区流动人口增多 |
4.2.3 农村地区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智能化 |
4.3 治安情报信息网络不畅通 |
4.3.1 治安情报信息意识不足 |
4.3.2 治安情报信息收集方式落后 |
4.3.3 治安情报信息整合共享程度低 |
4.4 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 |
4.5 农村社会文化零落与匮乏 |
4.5.1 农村社会出现文化认同危机 |
4.5.2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错位 |
5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完善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的对策 |
5.1 深化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体系 |
5.1.1 优化警力资源,充分利用辅警力量 |
5.1.2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服务与引领功能 |
5.1.3 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防控社会化 |
5.2 建立健全治安防控客体应对机制 |
5.2.1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实现防控快速化 |
5.2.2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实现防控动态化 |
5.2.3 加强科技防控机制建设,实现防控科技化 |
5.3 依托大数据技术强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 |
5.3.1 转变传统工作理念,树立大数据防控思维 |
5.3.2 加强数据信息收集挖掘,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
5.3.3 强化数据信息分析研判,提升精确打击能力 |
5.4 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 |
5.5 加强农村社会精神文化建设 |
5.5.1 注重优秀文化传承,重构农村文化认同 |
5.5.2 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发挥主导作用 |
5.5.3 畅通需求表达反馈渠道,精准供给公共文化服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状况调查问卷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二、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防控问题研究[D]. 唐萧栩.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2]苏州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D]. 孙伟焜.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1(08)
- [3]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4]临泽县农村社区“雪亮工程”执行效果研究[D]. 贺志云. 兰州大学, 2021(12)
- [5]上海农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以金山区为例[D]. 苗春.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3)
- [6]温州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现代化研究[D]. 朱布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7]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 陈远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D]. 袁蕊. 山东大学, 2020(12)
- [9]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的治安防控研究[D]. 虞文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1)
- [10]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安徽省太和县农村治安防控研究[D]. 范长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