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十一世纪的航空技术(1)——前言、目录和第一部分概述(论文文献综述)
教育部[1](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丁立福[2](2019)在《中、外英译《淮南子》副文本风格对比研究》文中认为《淮南子》由西汉淮南王刘安统领众多门客兼采诸子百家之言精编而成,意欲究天地之理、接人间之事和备帝王之道,因其旨近老子而成为汉代道家思想的代表作。《淮南子》既为中央朝廷统治献策,又为诸侯王国独立辩护,与封建君主专制大势不甚吻合,故在面世不久即遭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被束之高阁。此时先秦诸子典籍及其思想早已积淀成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之底色,然而《淮南子》及其思想还没来得及传播开来便遭厄运,于国内传承要更加艰难,于国外译介要更加滞后。就《淮南子》在英语世界译介而言,迟至2010年才诞生第一个《淮南子》全译本,准确地说国内第一个全译本是翟江月携手牟爱鹏合译的Huai Nan Zi,国外第一个全译本则是美国学者梅杰携手罗浩、桂思卓和麦安迪合译的The Huainanzi。翟译本Huai Nan Zi和梅译本The Huainanzi虽然同年问世,但译者分属于中国学者和外国汉学家阵营,因此在诸多方面存有差异,尤其是副文本层面差距甚大。基于阿皮亚倡导的厚翻译理论和热奈特倡导的副文本理论,两个全译本的副文本风格可从装帧、序言、注释和附录等四个方面展开探讨。就装帧而言,翟译本Huai Nan Zi装帧采用“大中华文库”系列图书的统一设计,用一泻千里的黄河壶口瀑布为背景,以其倾泻、咆哮之态隐喻当今国人主动热情译介引以为傲的文化典籍;相应地,梅译本The Huainanzi装帧,承袭西方图书封面“三段水平格子”的经典设计理念,融合东方尤其是汉代的文化元素符号,处处体现出中国古代社会历史的浓厚气息。就序言而论,翟译本Huai Nan Zi序言仅包括“大中华文库”之“总序”和该译本的“前言”,共用词12721个,篇幅相对较短,但内容上洋溢着传播译介典籍及其文化的高度热情;相应地,梅译本The Huainanzi则包括致谢、全书前言和篇章前言,共用词79044个,不仅篇幅相对较长,而且内容上深入阐释了相关历史文化语境,体现出深厚的学术性。就注释而论,需要在熟悉相关注释理论和两译本注释实情的基础上,清晰地界定注释分类标准,继而对两译本的所有注释进行分类和剖析。翟译本Huai Nan Zi采用文内夹注形式,仅有581条,合4053个单词,平均每条用词约7个,可谓简洁、实惠,便于读者快速获知相关社会历史文化知识,体现出传承、普及和译介典籍的热情;相应地,梅译本The Huainanzi主要采用脚注形式,多达1885条,合55712个单词,平均每条用词约30个,可谓充实、实用,便于读者充分构建更多社会历史文化语境,体现出译介、研究和阐释典籍的学术功底。注释类别上,翟译本Huai Nan Zi的581条译注中汉语言文化释疑类55条、专有名词类514条、背景信息类11条、文内互文类0条、文外互文类0条、译校说明类1条,整体而言总数相对较少且类型分布相对不均,主要集中在“汉语言文化释疑”和“专有名词”类,以快速提供预期读者阅读译文所需要的扼要信息;相应地,梅译本The Huainanzi的1885条译注中,汉语言文化释疑类165条、专有名词类847条、背景信息类113条、文内互文类182条、文外互文类274条、译校说明类274条,整体而言各类译注都有而且内容饱满,既能提供读者所需扼要信息,又能对其来龙去脉做充分说明。就附录而言,文中宽泛地指附于翻译正文之后且与正文有一定关联、相对独立的所有附属性文字及图表。依此考察两译本发现,翟译本Huai Nan Zi翻译正文之后没有配置任何便于读者使用乃至文化传播的附录。相反,梅译本The Huainanzi则设有附录A、附录B、附录C和索引,总字数达55188个单词,合占116页,可谓长篇大论了。其中,附录A名为“关键汉语术语及其翻译”,兼附一个“术语英汉对照表”;附录B“分类术语”,实含“天文术语”、“历法术语”、“相关宇宙学术语”、“音律术语”、“度量衡”等五大分类术语,其间还插有9张相关小类术语体系的图表;附录C“《淮南子》文本简史和《淮南子》研究文献目录”,先扼要梳理了《淮南子》诞生后的传承历史,继而重点介绍了一些代表性版本,最后全面地提供了相关《淮南子》研究的众多分类文献目录;索引按照惯例被置于“附录”之后,其标目按英文字母顺序先后排版,篇幅长达34页。事实上,国内专着很少配置附录尤其是索引,但是梅译本The Huainanzi却设有如此详实、长篇的附录和索引,确实值得国内学人重视和学习。总之,翟译本Huai Nan Zi和梅译本The Huainanzi在副文本上各有特色。其中,前者由国内学者翻译并由国内出版社策划,比较适合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知识较为熟悉的国内读者阅读;后者则由国外汉学家翻译并由国外出版社策划,比较适合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知识不甚了解的国外读者阅读。如若进一步考虑国人译介典籍之初衷,也即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以提升中国软实力,那么我们就应该在创设副文本方面坚定不移地向国外汉学家及其所译典籍学习,为典籍译本创设种类较为齐全、篇幅较为适度、内容较为适当的副文本,以期能够为预期读者提供其阅读中国典籍所必需但又往往缺乏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知识,最终通过他们的有效阅读来弘扬中国优秀文化。
赵润娣[3](2016)在《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的政府积累了大量的政府数据,已成为本国最大的公共数据资源生产者和拥有者。政府数据资源价值巨大、用途广泛。如何释放政府数据的潜能,满足公众对政府数据获取和利用的需求,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已成为政府部门亟须面对的重大挑战。2009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开放和透明政府备忘录》,要求建立更加透明、参与、协作的政府,该备忘录体现了美国政府对开放政府数据的重视。2009年12月,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管理局为了落实《开放和透明政府备忘录》,发布了《开放政府指令》,指示各机构打开大门为美国公众提供政府数据,美国开放政府数据运动由此展开。与此同时,全球许多国家也纷纷掀起了开放政府数据运动。在这场蓬勃的全球开放政府数据浪潮中,通过政策颁布与政策实施来促进开放政府数据的发展已成为多国政府的普遍做法。美国是世界上开放政府数据领先的国家。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先制定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先建成国家级开放政府数据平台data.gov的国家。当前中国的开放政府数据开始起步。我国中央政府已明确表明了开放政府数据强烈并迫切的意愿。我国上海、北京、香港、青岛等地已建成了地方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中国和美国在开放政府数据发展中存在着差距。我们可以将此视为一个机会,一个学习借鉴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经验教训,来发展中国开放数据政策的机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深入了解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解答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对中国的启示问题,本文在政策转移理论、政治系统理论、政策周期理论等理论的指导下,采用文献分析方法、文本分析方法、网络调查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对中美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进行比较研究,总结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启示,根据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发展的需要,提出发展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建议方案,为未来我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并为我国开放政府数据工作的发展提供参考。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框架。第二,分析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特性: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政策文本内容特点、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状况、政策效果和影响。第三,分析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特性并进行中美比较。第四,提出美国对中国的启示及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包括:第一,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是美国环境的产物,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技术和技能环境方面,美国较高的信息化水平是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制定的有利支撑。法律法规环境方面,美国的《信息自由法》、《隐私法》、《版权法》等构成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颁布和开放政府数据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政治环境方面:布什政府限制了政府的开放和透明度。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展现出了要积极发展开放政府数据的姿态。社会文化环境方面:美国人有着深厚的相信数据、使用数据的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历史悠久,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早已深入人心。社会开放政府技术项目从政府开始上网就已开始了,整个社会逐步开展了许多实践活动。财政环境方面:美国联邦政府有专门用于建设开放政府数据、电子政府的基金,同时还有一些组织积极提供开放数据的资金支持。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数据激增,数据价值有可能充分发挥,公民黑客、创新者、企业、美国政府对政府数据产生了强烈的、持续的需求。政府、企业、公众对开放政府数据的强烈需求与政府数据垄断之间的问题,是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颁布的直接原因。在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问题被清晰界定、政策方案准备充分、政治动力充足的情况下,在奥巴马当选美国44任总统之际,奥巴马推动了开放政府数据这一公共问题进入了政策议程。随即,美国联邦各机构、州政府、市政府自上而下地展开了开放政府数据工作。第二,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主要关注:政府信息公开与开放政府数据之间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走向开放政府数据面临的关键问题、开放政府数据面临的多方利益协调与社会利益增进问题。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的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内容在完备性方面略有差异,联邦政府制定了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系列文本,在政策完备性方面最全面。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政策文本的主要内容大致相同,但是在具体内容方面,尤其是在数据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差异。政策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目标、机构设置与人员协调、数据管理、政策实施计划与评估策略。具体内容包括:政策目标、专门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和标准、数据质量、元数据管理、与其它数据的互操作、数据可访问性、数据重复使用、开放数据范围、数据许可、数据收费、数据表示、与数据用户的联系、发布的数据量、开放政府数据发布之前的处理、开放的成本、政策实施计划时间表与任务安排、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的量化标准、保障政策有效实施的监督、责任机制、激励和惩罚机制等。第三,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是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执行。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是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具体操作和落实。美国州政府、市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是州政府、市政府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具体操作和落实。开放政府数据平台面对政府数据开放、政府数据价值发挥这一具体问题,在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指导下,在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目标的要求下,采用了一定的数据资源采集管理机制,通过相应的、必要的平台功能充分实现和解决了政府数据资源的开放问题。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的介绍、数据管理策略、数据利用方式以及用户参与等功能具有务实性和实践性,保证了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问题的科学解决,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内容进行了检验、修正、补充。第四,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影响。对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评估是较困难的事情,这是因此开放政府数据是相对较新的领域,政策长期影响的强有力的证据非常稀缺,对有效治理和社会变化的测量评估本来也就是固有的难题,此外,评估问责、社会参与和参与民主进程信任变化的原因也具有挑战性等。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直接产出: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确实引起了数量可观的公众对开放政府数据的浏览、获取和利用行为,政府为平台资源建设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发布了众多的数据集。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的证据仍然不成熟或不足,政策的社会影响、政治影响是非常复杂的。开放政府数据是一个工具,一个补充,而不是制度变迁的替代品,无论如何,开放政府数据是一条正确的道路,随着时间的推移,开放政府数据目标的大部分也许会实现。第五,目前中国只有一个有关开放政府数据的宏观政策。通过分析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政策内容、平台建设、已展开的相关评估并与美国进行比较,在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基础上,总结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并提出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具体包括:(1)创建中国开放政府数据的愿景;(2)建立健全开放政府数据管理体系;(3)优化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完备相关法律政策、建设IT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开放政府数据文化等;(3)完善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内容,提出具体政策目标、机构设置与人员协调、数据管理、政策实施计划与评估策略方案;(4)丰富平台内容,优化平台功能;(5)构筑政府与公众基于开放政府数据的联系。本文后续的研究将是:不断跟进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发展,并跟进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颁布及实施走在世界前列的其他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以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为镜,研究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问题。展开对公众、企业、政府公务员的开放政府数据的意识、知晓度、认知度的调查,展开中国开放政府数据风险调查;并对不同领域,如,教育、健康、危机管理领域的政府数据的开放及共享进行研究。
陈维春[4](2005)在《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很多自然环境无法降解的物质的产生。人类不可持续的消耗型生产方式和消费型社会的持续存在导致了大量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不利影响。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法规日益严格,公民环境意识日益高涨,废物处置场所难以满足的情况下,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越境转移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数量的迅速增加,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繁荣这一根本利益构成威胁。 为了有效地因应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对人类社会的挑战。国际社会近年来着力于发展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领域的国际法,签订了一系列公约、议定书和软法文件。发达国家也纷纷制定关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政策法律。一方面对国际公约做出回应,维护本国的环境主权;另一方面适应国内日益膨胀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需要。面对日益严峻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形势,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强烈要求国际社会通过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公约全面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另一方面,积极完善国内的废物立法以因应此种形势。 国际社会1987年发布的《危险废物无害环境管理开罗准则》确立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1989年签署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则为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提供了一个框架。1998年《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造成损害的责任与赔偿问题议定书》及其七次缔约方大会文件等也都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法律制度做出了规定。 从区域来看,1991年的《禁止非洲进口危险废物并在非洲内控制和管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巴马科公约》和1996年《防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污染地中海伊兹密尔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欧盟和经合组织作为区域性国际组织,都非常重视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管理的区域立法。它们都制定了很多条例、指令和区域性国际条约进行规范。 从国内而言,西方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对废物进行管理。美国不仅在联邦层次有规范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联邦法律,各州也有关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管理的州法律。日本、韩国、印度、阿根廷以及欧盟各成员国也开展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活动。 总之,随着上述国际公约、协定、议定书与国内法律的签署和生效,不仅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立法和执法已经摆上了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且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 作为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积极履行其承担的国际义务。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日益猖獗地向我国越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现状,我国制定并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应条款,颁布了一大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力地遏制了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维护了我国的环境主权。 中国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的研究现状,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一方面,国家的立法对我国已经签署并批准的巴塞尔公约没有作出充分的反应,尚有很多需要与国际公约协调、统一之处;另一方面,对此问题还没有学者进行专题研究,国家政策难以获得理论支撑。所以,笔者经导师同意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此问题展开研究。 本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张晓娟[5](2010)在《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1949-2009)》文中研究表明1949——2009是中国弦乐史研究取得重要发展的六十年。回顾这六十年间中国弦乐史研究所走过的发展历程,总结中国弦乐史研究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特征,探寻其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从中认识其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不足,这对当今与未来的中国弦乐史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中国弦乐史研究”为研究对象,分别从阶段、类型、特征、关系四个方面入手,对1949—2009这六十年间“中国弦乐史研究”的发展历史进行研究。文章主要由四个部分的内容构成:首先,以时间为主要线索,分1949—1979、1979—2009两个阶段对这六十年间“中国弦乐史研究”的发展历程进行纵向的梳理,从“独奏音乐研究”与“合奏、重奏音乐研究”两个方面对“中国弦乐史研究”在两个阶段的主要研究领域进行论述,并从研究角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对“中国弦乐史研究”的阶段发展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其次,从“中国弦乐史研究”的三种主要类型入手,通过对中国弦乐史的部类研究、分段研究、专题研究的代表专着、论文的整理、分析,展现它们各自的发展现状,总结这三种类型研究上取得的进展与存在的不足;再次,从学术研究、学术队伍、学术思想三个方面对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来的主要特征作初步的总结。最后,分别就中国弦乐史研究与中国音乐史研究的关系,中国弦乐史研究与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关系进行阐述。
王禹耕[6](2020)在《转变与选择: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扬弃”》文中研究指明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J.Toynbee)是20世纪英国着名的历史学家,是继斯宾格勒(Oswald Arnold Gottfried Spengler)之后文明形态史观集大成者。其鸿篇巨着《历史研究》(A Study of History)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剧烈反响,曾在欧美掀起汤因比思想高潮。汤因比因此成为美国《时代周刊》(Time)封面人物。在欧美掀起“汤因比热”的同时,汤因比学术思想也遭受到西方史学界的猛烈批判。20世纪50年代,他在欧美的热度逐步退潮。但与此同时,日本却对汤因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两者越走越近、频繁互动。大量汤因比着作被引入日本,日本也出现了许多宣传汤因比思想的学者。日本还成立了世界上唯一以汤因比名字命名的民间组织“汤因比市民会”(トインビー市民の会),旨在宣传和发展汤因比思想。在日本人眼中,汤因比已经成为指导二战后日本文明走向的智者。本文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为指导,主要利用历史学、心理学等跨学科理论及研究方法,从历史角度解读日本文化心理。这一过程中,不仅探究和考证了日本与汤因比互动的各自动因,阐述和分析了互动过程及汤因比与日本知名人士的谈话内容,力求从两者多角度互动的史实和影响上阐明汤因比思想在日本学界和普通民众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对日本历次引入外来文明进行分析研究,试图透视出日本引进外来文明过程中的文化心理因素。为日本文明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观点。本文大体分为引言、正文及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从研究缘起着手,就国内外学术界对汤因比研究的现状进行系统性梳理,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主要学术价值。正文部分由第一至四章构成。第一章为汤因比及其史学思想。本章着重考察了汤因比的生平经历、家庭环境和主要史学思想。着重阐述了汤因比文明生态史观的主要内容,力求从个人经历和家庭环境两个角度透视出对其史学思想发展的影响。同时,在分析汤因比与日本相互关系之前,系统展现出汤因比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为后文分析日本引入汤因比思想奠定学理基础。第二章为汤因比与日本的记述和访问,由两节构成。第一节为汤因比着作中的日本印象,第二节为汤因比三次访日经历,试图通过史学考证透视出双方在二战前后对彼此都抱有截然不同的观点。笔者对汤因比日本印象的分析着重于汤因比着作中的日本形象。因为彼时汤因比对日本文明缺乏直观认识,更多受西方日本观影响。对于汤因比在1929年、1956年及1967年三次访日经历的分析透视出汤因比在二战前后对日本抱有截然不同的态度。他曾在1929年斥责日本重蹈迦太基的覆辙;又在1956年称赞日本是亚洲的先驱。一贬一褒的区别,其内涵值得深思。同时,二战之后日本对汤因比也展现出截然不同于战前的欢迎,在引进汤因比思想的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主动性和迫切性。这种态度的反转也透视出日本对汤因比思想渴求的客观实际。第三章为汤因比与日本社会人士的谈话。本章旨在从汤因比与日本人士的谈话中透视两者的互动过程。池田大作与汤因比的互动《展望二十一世纪:池田大作与汤因比对谈集》(二十一世纪への対话)早已被国人熟知。然而,在池田大作之外,汤因比还与包括松下幸之助(Matsushita Konosuke)、若泉敬(Wakaizumi Kei)等多名日本社会人士开展过谈话。相比于汤因比的学术理论与访日报道,汤因比与日本社会人士的谈话对日本社会民众的影响更加深远和广泛,达到了扩大影响、形成日本“汤因比热”的效果。第四章为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引进、接纳与诠释。通过前两章的考证,笔者分析出日本引进和传播汤因比思想的两条主线。即:第一是汤因比着作对日本社会的影响;第二是汤因比三次访日之旅对日本社会大众的影响。两条主线虽然形式不同,但均以1956年为分界线前后形成巨大差异。在此过程之中,日本涌现出如松本重治(Matumoto Shigeharu)、山本新(Yamamoto Shin)、秀村欣二(Hidemura Shinji)、吉泽五郎(Yoshisawa Goro)等一批富有战后时代性的本土汤因比思想推动者。他们不仅在学术界力主引进汤因比思想,同时也撰写了大量的面向普通民众的汤因比思想通俗读物。同时,通过分析也可透视出,日本对汤因比思想并非全盘吸收,其吸收内容存在着吸收对日本的褒扬而舍弃对日本的批判。在此过程中,势必存在对汤因比言论的刻意误读。第三部分由第五章及结语构成。第五章为日本吸收外来文明过程中文化心理的影响。本章通过阐述心理史学与文化心理内涵,分析日本在吸收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时存在的文化心理影响因素,透视出日本对外来文明抱有的特殊观点,以及吸收外来文明过程中存在的“自卑-学习-超越-排斥”及“较量-失败-学习-模仿”两个文化心理公式。结语部分从文明交往角度回溯了日本与汤因比互动的动机、过程和结果,并从两个文化心理公式角度分析日本对外来文明的吸收模式,明晰了日本基本文化心理态度,透视出汤因比思想作为日本战后吸收西方文明的一部分,一直沿用其文化心理公式,为日本未来国际关系和文明处理行为带来预判性思考。
王青松[7](2017)在《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比较研究》文中认为人类社会正在面临着能源短缺和环境破坏的巨大挑战,大力开发和使用新型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的共识。在各可再生能源类别中,风能目前已成为除了水能之外,世界上公认的最具有大规模商业开发价值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具有丰富风能资源的国家均积极对其进行着开发利用,风能近年来持续保持着世界增长最快的能源的地位。从各国利用风能的实际情况考察,风能利用的高速发展与各国相关法律和鼓励政策的保障与推动密不可分,健全的法律、法规是能源安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石。因此,对典型国家的风能法律与政策进行比较研究有着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拟通过细致比较分析先进国家风能立法和政策,归纳各国具有共同性的政策制定模式,结合我国实际,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的具体建议,以期对我国风能产业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和进入更为良性的发展轨道有所裨益。本文选取了世界风电装机总量排名前五位的国家(中国、美国、德国、印度和西班牙)以及风电在发电总量中所占比例和人均风电发电量均居于全球第一的丹麦共六个典型国家的风能利用法律和政策进行研究,将这些国家的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归纳为强制性法律制度、激励性法律制度和公共服务性法律制度三个类别分别进行了讨论。本文结构共六个部分,除导论外,共分为五章:导论分析了风能法律与政策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和基本行文思路做了说明,对国内外现有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第一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概况与政策制度变迁。本章第一节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整理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信息,对美国、德国、印度、西班牙、丹麦和中国六个全球风能利用先进国家的风能利用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览,为下文研究的开展提供基础资料。本章第二节细致梳理了典型国家发展风能的立法和政策,将各国风能利用的政策导向与制度变迁过程按照时间顺序划分为技术研发与制度初设阶段、早期商业化与制度发展阶段、市场形成与制度稳定阶段和形势变化与制度调整阶段四个时期,阐述了每个阶段中各国利用制度的制定和发展情况,为下文比较研究提供较为全面的背景信息。第二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强制性制度。本章对利用先进国家实施的推动风能发展的强制性制度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发展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风能领域强制性技术标准制度和环境保护要求五个具体领域,对不同国家在每个具体领域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比较研究,其中重点介绍分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设计和运行。强制性制度对风能利用可以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在各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设计框架中居于基础性地位。第三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激励性制度。本章对利用先进国家实施的对风能利用发展起到引导作用的有关激励性制度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电价支持制度、直接财政补贴制度、税收优惠制度、融资优惠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五个具体领域,对不同国家在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比较研究,其中特别是对在德国、西班牙、丹麦和我国均作为主要激励制度的电价支持制度以及丹麦的公众参与制度进行了重点分析。激励性制度通过增加经济收益的方式引导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自发参与风能开发利用,实践效果非常显着。但激励性制度的设计需要选择好刺激领域和拿捏好经济刺激的尺度,一旦适用不当可能会造成扭曲市场规律,形成巨大浪费,因此具体激励措施的选择和内容安排上都需要进行科学论证,同时进行严格执行。第四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公共服务性制度。公共服务性制度主要指在为了促进风能利用,政府所采取的目的在于建立公平市场秩序、提供平等竞争机会的间接调控手段。该类制度措施虽没有上两类制度效果直接明显,但能够为风能业发展提供更公平的外部环境,从而起到保障风能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效果。本文归纳的公共服务性制度主要包括电力体制改革、公共研发制度、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和征收化石能源税制度四个具体领域,本章对不同国家在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比较研究。公共服务性制度可以引导投资者、生产商、设备供应商与消费者正确认识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意义、战略地位以及高成长性,为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其他制度的实行奠定外部环境基础。第五章为外国经验与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完善。本章第一节对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实施给我国的启示从成功经验和尚存问题正反两个方面进行了总结,认为成功经验主要有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为引领,体系完备、内容具体的立法为保障,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基础,政府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公众参与为支撑和技术进步为动力等;尚存的问题主要是单纯采用支持性电价制容易形成较大财政负担和电网建设和管理还有待加强等。第二节则以前四章研究为基础归纳了我国风能利用的的成绩和尚存的问题,本文提出我国风能利用的成功经验主要有坚定的发展决心、明确的目标引领、有力的电价支持等,同时认为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还存在发展规划和目标设计需要加强、立法不够完备、市场化支持措施还不充分、部分政策措施有待调整、电力体制需要改革、公众参与不够等问题。第三节以前文各国风能法律和政策的比较研究为基础,提出了加强发展目标的约束性和制定的科学性、制定能源基本法并完善相关领域立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确立以市场化措施为主的政策体系、坚持必要的财税优惠措施、推动技术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机会等完善我国风能法律与政策的对策建议。特别是针对我国风能行业发展已进入较为成熟阶段的现实情况,重点提出了我国应当尽快规定法律责任和设计可再生能源证书交易制度,从而全面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具体建议。
周婧景[8](2013)在《博物馆儿童教育研究 ——儿童展览与教育项目的视角》文中认为其一,儿童阶段是人一生中语言、智力、性格和潜能开发之关键期,儿童教育成败直接关系一个民族未来的群体素质及其发展高度。其二,研究显示博物馆记忆重要而持久1,早期正面或负面的经验会继续在记忆中保存、发酵,影响受众与博物馆的长期关系,经营儿童,即经营博物馆的未来。其三,博物馆区别于家庭、学校教育机构,采用新颖活泼的教育形式,摒弃传统的空洞说教,鼓励儿童动手操作并参与探索,以“革新”的方式加入儿童教育之列,成为家庭、学校教育之延伸和补充。其四,我国约3亿儿童,儿童博物馆数量却屈指可数,一般博物馆亦较少为儿童开设专区,教育忽视儿童群体。与美国0.6亿儿童建有300余家儿童博物馆,教育从娃娃抓起,争相推出各种适合儿童的活动2,形成鲜明反差。其五,除国内实务界尚未推广儿童教育外,此领域的系统研究亦属理论界的薄弱一环。基于诸上五点原因,本研究择定开展博物馆儿童教育研究。欲解决问题为:针对检测出的国内博物馆儿童教育现存问题对症施策。由此,一系列问题摆置面前:儿童教育内容庞杂,研究如何展开?现存问题多样,怎样科学检测?原因浮于表面,内在症结如何发掘?问题呈现纷杂,针对性的改善之策怎样寻绎?本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聚焦于博物馆儿童教育,实施分类;构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检测各类型现存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再就各类型抽象出共同核心问题,寻求根本解决之道。思路为:基于博物馆儿童教育现状分析,从广义博物馆教育出发,依实践领域将儿童教育划为两类,构建起本研究论述开展之框架;经由两种类型国内、外案例解析与评估,并结合对比与讨论,窥寻影响其效益之症结,针对问题展开具体分析并对症施策,同时归结各类儿童教育特征;将研究推至高潮,把国内两类教育“融为一炉”,试图标本兼治地提出根本问题之解决策略;最后,将实务升华至理论,完成本研究总结与前瞻。文分八章节。绪论在于阐明研究动机、意义、范围、方法及相关研究回顾与总结。第一章提出问题,为研究开展之前提,主要进行历史梳理、对象分类及现况分析。第二、三、四章分析问题。第二章进行本研究相关理论的整理及运用,归结之意不在于呈现整理结果,在乎对其巧加运用,据此科学设计本研究之方法。第三、四章施用此法,分别就博物馆两种教育类型进行深入、针对性研究与探讨。先开展问题描述;阐明案例选定因素并依此择定国内外3组计12个案例;再通过案例各要素细致解析,研究者内部评分以及问卷或访谈外部检测,并结合国内外案例对比,寻绎国内各类型所突显问题;展开分析与讨论,同时提炼此类型共有特征。第五、六、七章解决问题,分别就检测出的国内各类型问题展开策略研究。第五、六章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现存并影响效益的问题,结合观察、问卷或访谈反馈信息,提出相应的改善之策,并构建不同类型的理想模式。第七章研究转向深入,将两类型合一,发掘根本症结,并提出解决策略——依据先贤研究成果,结合博物馆特性,尝试订立博物馆0——18岁儿童四阶段教育指南。第八章为研究成果总结与升华。从实务到理论,藉由本研究所获研究成果,凝练出具普遍意义的四大理论;就本课题未来的研究作出前瞻性思考和趋势分析。研究成果及其发现:经由国内问题案例与国外先进案例横向对比,及国内案例自身纵向比较,切实地归结出各类型各九大问题并施以对策;为科学检测问题,构建各类型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各类型核心问题,制订博物馆儿童教育指南;就博物馆儿童教育现象,凝练四大理论;参鉴国际博物馆儿童教育流变,展望博物馆儿童教育未来之路。尽管研究显示国外博物馆儿童教育现今“略胜”一筹,然,国内儿童教育亦逐步呈现发展态势,若能避己之短,互取所长,方可有效提升国内儿童教育效益。同时,依各类型属性差异,主张各类型发展采取阶段性策略。现阶段宜广泛推广儿童教育项目;新馆预留空间、老馆另辟分馆或改陈,逐步试水儿童专区;政府大力援持下,儿童博物馆从个别试点起步。
魏清光[9](2012)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翻译活动的社会属性及其对我国深入改革开放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广泛和深刻的认识。虽有诸多的努力,但这些努力只是临时性的应对,鲜有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度系统地思考、研究这方面的功能。我国目前的翻译研究,由于对翻译活动社会属性的忽视或者很大程度上的认识不足,影响了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现实社会中的很多翻译问题没有在翻译研究中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系统的分析、思考。本研究由文本世界进入生活世界,视翻译活动为整个社会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把翻译活动的发展放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思考,深入考察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系统研究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翻译问题。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本文运用系统思维方法与数据统计分析、抽样调查、文献法、问卷调查与访谈等方法相结合,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为研究对象,部分环节以世界其他国家的方针、策略作参照,从服务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思考,揭示问题背后翻译活动社会运行的不合理环节或因素,提出相应合理的、科学性的建议,并在理论上进行深度的分析和阐释。在理论层面上,本文在借鉴、反思西方翻译社会学研究的基础上,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视角,通过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社会运行的特点,对翻译活动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进行系统思考,揭示各要素在翻译活动社会运行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运用系统思维原理构建翻译活动的整体运行机制,为丰富翻译学理论提供有参考意义的学术探讨。在实践层面上,运用所构建的运行机制框架,系统思考当前运行机制下存在的各种主要问题,探讨相应的对策和思路,构建、设计、选择和优化翻译活动的各种运行机制,目的是促进翻译活动健康运行,从而达到最佳发展效能,实现翻译活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目标;研究成果体现政策研究的特色,可以为翻译活动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方案,也能够积极参与翻译组织各方面的建设。在“翻译运行整体规划”方面,我们提出避免翻译运行市场失灵的对策和思路:政府应对翻译出版物加以宏观调控;加强非盈利性机构建设,以对翻译组织的趋利行为进行矫正;发展各种文学共同体,引领读者进入高层次的阅读空间,以便更好地消化吸收引进的外国文化成果。在“翻译系统内部运行机制优化”方面,我们通过分析出版社和翻译公司翻译运行中的关键控制点,构建了面向出版社和翻译公司的翻译运行控制管理流程,以期增加运行效益,实现翻译质量的提升。在“译者职业道德约束机制构建”方面,我们运用社会网络理论——“密集的社会网络有助于非正式制度的执行”这一原理,从学理上提出将各级翻译协会改造为封闭的组织网络,对从业译者采取强制性注册入会的制度,以密集的社会网络来维系和支持翻译质量国家标准的有效执行,从而克服译德失范造成的翻译质量问题。在“中国图书‘走出去’运行机制优化”方面,我们在指出目前执行机构对中国图书“走出去”运作的不合理之处之后,对法国、加拿大、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在文化政策和版权贸易方面进行了评估,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国家或地区采取不同的资助方针和力度。我们根据经济交流与文化交流的互动关系,指出我国出版界在现有的“走出去”路径之外,还可以沿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路径开发新的、更多的版权贸易国或地区,以扩大中国文化的覆盖面。在“翻译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方面,我们认为唯学科意识限制了合格翻译人才的培养,应突破目前外语院系、翻译专业的学科边界,以专业为主导,把翻译人才的培养置于各相关学科专业之中,以翻译核心课程架构嵌入各相关专业,采取复合式培养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合格的翻译人才。论文共分六章,每章的具体内容为:第一章为绪论。我们在指出西方翻译社会学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我国翻译活动的社会性研究相对滞后的基础上,提出本研究既嵌入翻译活动的社会性研究这一中心议题之中,又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的实际状况,以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为研究对象,围绕中心问题展开研究。第二章为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要素分析。我们从分析翻译活动社会运行的各要素出发,对翻译活动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进行系统思考,并构建翻译活动的整体运行机制框架,以此来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影响翻译活动发展的社会动因(第三章);揭示翻译运行中不合理的环节和要素(第四章);调整、设计、构建、优化翻译活动的现有运行机制(第五、第六章)。第三章为翻译活动发展的社会动因分析。我们对1978年至2007年我国从国外引进并翻译出版的图书书目进行穷尽性统计的基础上,运用详实的数据从共时和历时层面,在国际、国内、译本生产、译本接受等四个空间考察各种社会动力因素对我国翻译活动发展的影响和推动作用。研究发现:在国际层面上,经济因素是影响外国文本进入我国的主要动因,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往来带动了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进而促进了文本的跨国流动;我国特定时期与来源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依附在外国文本之上的强大文化资本也是促进文本跨国流动的动因;促进韩国文本向我国大量流动的动因是二十一世纪初韩国的对外文化战略。在国内层面上,我国对外国文本的引进受国家行政性安排、政府部门的干预、我国社会结构转型以及文化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和推动。在译本生产层面,改革开放之初,译者社会责任感较强,引进、翻译了大批高质量的作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施,译者的自主性相对增强,译者的个人喜好成就了一批外国经典文学翻译作品的面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经济利益因素成为多数译者从事翻译活动或拒绝从事翻译活动的主要动因,结果导致翻译质量下滑。在译本接受层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变国家和社会面貌、改善个人地位的美好愿望是人们阅读西方翻译着作的动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功利化的阅读需求推动了出版界对这类文本的大量引进;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需求成为人们阅读畅销书的动因。这部分的研究发现对于中国图书“走出去”的路径选择亦具有启示意义。第四章为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问题分析。我们运用资料统计分析、问卷调查、访谈、文献阅读等方法,对我国目前翻译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检讨,并揭示问题背后翻译运行的不合理环节和要素,为接下来系统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做准备。在文学翻译活动方面,通过资料统计分析、文献阅读分析,发现:己过版权保护期的外国文学名着重复翻译出版泛滥、翻译侵权现象严重、翻译作品文学性差、出版社哄抬版税、译者责任心下降等,这些问题背后运行机制的不合理环节主要为市场失灵,规划、调控机制缺失;非盈利机构的辅助矫正功能缺失;文学共同体的引领功能缺失;翻译出版企业差异化经营方针缺失;社会环境对译者的激励不充分;着作权法律意识淡漠:监管机制不健全;翻译人才培养机制不合理;翻译出版流程控制环节薄弱;社会环境对译者的职业道德约束较弱。在非文学翻译活动方面,通过对33种非文学翻译出版物的抽样调查,发现:翻译出版物存在专名翻译错误、语言知识错误、专业知识性错误以及句法理解或转换方面等方面的较严重错误,这些问题背后运行机制的不合理环节主要有翻译出版流程控制环节薄弱;译者翻译能力欠佳,翻译人才培养机制不合理;译者责任心下降,社会环境对译者的职业道德约束较弱;监管机制不健全。这也说明翻译研究和翻译批评对现实生活中翻译质量问题的无视。在翻译服务产业方面,结合对214家翻译公司的问卷调查和一家大型翻译公司由盛而衰的个案分析,揭示了翻译公司在专业化管理与服务、服务能力、译者翻译能力、价格竞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背后运行机制的不合理环节: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监管缺失;流程控制不到位;行业不规范等。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翻译活动功能的发挥,为了保障翻译活动运行有序、健康发展,必须有一套和谐的运行机制来维系。第五章为翻译活动社会运行机制优化策略研究。我们结合现阶段我国翻译活动的特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紧迫性,运用第二章所构建的分析框架,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我国目前翻译活动社会运行机制问题进行思考:翻译运行的整体规划、翻译系统内部运行机制优化、译者职业道德约束机制构建、中国图书“走出去”运行机制优化。我们以文学翻译活动、学术翻译活动为主,兼顾翻译服务产业,从服务于社会发展的角度,思考如何整体规划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促进翻译活动的良性发展。翻译产品具有精神文化属性,翻译生产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政府相关部门应加以必要的干预。对文化产品的引进应该有清晰而明确的整体性规划。对一些极具文化、学术价值但翻译难度又很大的外国图书,政府应有计划地予以资助。新形势下,应重视面向广大读者的文学共同体建设,引领读者积极向上的阅读趣味,更好地消化、吸收文学翻译出版物的内容。非盈利性组织在保护翻译生产活动的文化性、精神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须加强行业性组织建设,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翻译生产系统的外部要素与内部生产要素和谐互动才能保证翻译活动的良性运行。质量是翻译生产的核心,只有翻译质量得到保证,才能较好地实现翻译活动的社会效益。针对图书翻译活动,我们以译者和编辑为关键控制要素,设计了图书翻译同期控制管理流程;针对翻译服务,我们以译员、项目经理和审校为关键控制要素,设计了面向翻译公司的翻译运行控制管理流程,以实现翻译质量的提升。译者责任心不强、译德失范是造成翻译质量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上维持社会秩序的内化规范被打破,低流动性的乡土社会网络不复存在,导致人的自律性大大减弱、诚信缺失、道德失范。而我国关于翻译活动的正式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目前国家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家部门负责管理翻译,对翻译标准缺乏正式的法律制度约束。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重塑译者的社会责任和尽职尽责的翻译态度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依据社会网络理论,密集的人际网络有维持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我国己经出台了翻译服务规范和译文质量要求国家标准,该国家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目前,中国译协和各省市译协对会员都是采取自愿入会和离会方式,是一个开放的网络,不能把所有译者纳入译协的网络控制范围,网络密度低。有必要效仿我国一些体育协会的做法,对从事翻译活动者采取强制性注册入会的方式,将各级译协改造为封闭的网络系统。这样,对译者职业道德的约束就实现了非正式制度与密集的社会网络控制的有机统一,翻译质量从而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近年来,中国图书“走出去”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通过研读相关政策文件和媒体报道,我们发现相关执行机构不能以理性的态度客观地对待我国的版权逆差,急于求成、贪大求量,确定项目资助之后留给译者的时间极其有限。翻译时间紧迫,翻译质量自然难以得到保证,中国文化的表达就会打折扣。中国图书“走出去”在加强增量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质的提升。目前“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对中国图书“走出去”扶持和资助是粗放型的,对输出国没有科学的评估机制。为了让中国文化更好地“走出去”,有效地使用国家的经济资源,应对资助合理规划,对世界不同地域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科学的评估,针对不同的评估级别,调整资助配置,在推广的力度、重心以及资助额度方面区别性对待。我们通过对法国和加拿大两国文化政策的分析,认为对既重视文化的多样性,又采取文化保护政策的国家,可以暂时不投入大量的推广力量和资金,但对向我国申请版权贸易资助的项目,可大力资助。通过对德国出版环境的分析,我们认为对那些对我国图书持审慎态度的国家,可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积极培育图书出版中介或寻找国外成熟的、有图书推广经验的出版商以合作的方式或资助推广费的形式大力推广中国图书,争取输入国对我国图书的认同或认可。对美国、英国、日本等经济强国,虽然目前我国文化竞争力与这些国家相比还处于劣势,但它们是我国文化输出的最大潜在市场。应对中国图书进入这些国家加大资助的力度和额度。中国图书进入了这些经济强国,就可以较顺利地、迂回地进入其他国家。目前中国图书“走出去”只是顺应了“引进来”的路径,忽视了中国经济对外交流的路径。经济交流会带动文化的交流。我国年度对外直接投资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和非洲,这些国家是中国图书“走出去”的便捷路径。有了中国投资企业直接经济投资的前期铺垫,中国图书走向这些地域遇到的障碍会相对较少,对这些国家的图书市场开发会就相对较容易,实现图书贸易顺差的可能性就大。等这些国家的图书市场开发成熟之后,再往其周边国家或地区辐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我国文化的全球覆盖范围,我国文化的影响力就会慢慢显现。第六章为优化翻译人才培养机制探索。我们主要探讨翻译人才培养机制问题。在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中,译者是其中最为核心的要素。译者如果翻译能力低下,即使各种机制都运行良好,也不能保证翻译产品的优秀品质。因此,翻译人才培养是重中之重。我国当前的翻译人才培养模式局限在外语学院的翻译系或外语专业,学科的边界妨碍了翻译人才的培养质量。翻译既需要语言知识、翻译知识,更需要专业知识。对翻译人才、尤其是应用型翻译人才的培养应突破学科界限,以各相关专业为主导,将翻译核心课程构架嵌入各相关专业之中,进行跨学科复合式培养。在当前形势下,尤其要大力培养各种小语种翻译人才,通过多语种语言来传播中国话语,扩大中国文化的覆盖面,增强中国文化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的实力,维护自身的文化安全。翻译人才培养方式的改变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翻译教学模式,我们以语义和语用为核心,运用认知语言学和语用学理论构建了培养应用型翻译人才“语义-语用”翻译教学模式。在翻译公司,翻译技能是一种隐性知识,增加译员的隐性知识、提高其翻译技能是翻译公司增强竞争力的关键。由于隐性知识的缺乏具体的表现形态,翻译公司应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不同层次译员之间隐性知识的传递和共享意愿。这也是翻译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在我国翻译活动现有的主体框架下,我们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在社会运行中存在的一些较严重问题,就优化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进行了系统思考。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与富有效率的翻译活动微观运行机制相结合,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翻译活动运行体系,我国翻译活动才能健康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同时,理论研究要与时偕行,要随着国家、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洞察翻译运行的发展趋势,及时对不合理的运行环节或要素做出调整或优化。
刘刚[10](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二十一世纪的航空技术(1)——前言、目录和第一部分概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二十一世纪的航空技术(1)——前言、目录和第一部分概述(论文提纲范文)
(2)中、外英译《淮南子》副文本风格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与创新点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翻译风格与副文本综述 |
第一节 翻译风格概述 |
一、翻译风格命题 |
二、翻译风格外延 |
三、翻译风格内涵 |
第二节 由“深描”走向“厚译” |
第三节 由厚翻译走向副文本 |
第三章 装帧风格:现代热度vs历史厚度 |
第一节 装帧概述 |
第二节 翟译本装帧:现代热度 |
第三节 梅译本装帧:历史厚度 |
第四章 序言风格:传播热度vs学术厚度 |
第一节 序言概述 |
第二节 翟译本序言:传播热度 |
第三节 梅译本序言:学术厚度 |
第五章 注释风格:普及热度vs研究厚度 |
第一节 注释概述 |
第二节 译注类型 |
第三节 翟译本译注:普及热度 |
一、翟译本Huai Nan Zi译注概述 |
二、翟译本Huai Nan Zi译注分类 |
第四节 梅译本译注:研究厚度 |
一、梅译本The Huainanzi译注概述 |
二、梅译本The Huainanzi译注分类 |
第六章 附录风格:0vs |
第一节 译着附录概述 |
第二节 梅译本附录探析 |
第七章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发现 |
第二节 局限与展望 |
一、研究局限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
(3)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相关理论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开放政府数据相关概念间关系 |
2.1.2 信息与数据、政府信息与政府数据 |
2.1.3 政府信息公开 |
2.1.4 开放、开放政府、开放数据 |
2.1.5 开放政府数据 |
2.1.6 大数据与开放政府数据 |
2.1.7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 |
2.2 理论基础 |
2.2.1 民主理论 |
2.2.2 数据管理理论 |
2.2.3 政策分析理论和模型 |
2.3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3.1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框架 |
2.3.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框架 |
第三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分析 |
3.1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要素 |
3.1.1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要素 |
3.1.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宏观环境要素概览 |
3.1.3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外部环境 |
3.1.4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内部环境 |
3.2 政策环境产生的需求和支持分析 |
3.2.1 需求分析 |
3.2.2 支持分析 |
3.2.3 政策议程的决定 |
3.3 小结 |
第四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内容特点 |
4.1 政策文本的定量分析 |
4.1.1 文本的收集 |
4.1.2 政策文本分析 |
4.1.3 政策文本内容主题的解析 |
4.2 政策文本的定性分析 |
4.2.1 样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4.2.2 定性分析结果 |
4.2.3 定性分析结论 |
4.3 小结 |
第五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状况 |
5.1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5.1.1 调查对象的确定 |
5.1.2 调查类目的制定 |
5.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2.1 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2.2 州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2.3 市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3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论 |
5.3.1 目标的导向性方面 |
5.3.2 数据资源建设协作性方面 |
5.3.3 数据资源管理有效性方面 |
5.3.4 数据资源获取便捷性方面 |
5.3.5 公众参与互动性方面 |
5.3.6 相关法规政策坚持性方面 |
5.3.7 其它 |
5.4 小结 |
第六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评估 |
6.1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评估体系的构建 |
6.1.1 建立政策评估体系的原则 |
6.1.2 政策评估体系的内容 |
6.1.3 观测点分析 |
6.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直接产出效果和影响评估 |
6.2.1 直接产出效果评估 |
6.2.2 影响评估 |
6.3 评估结论 |
6.3.1 政策评估结果 |
6.3.2 政策存在的问题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及中美比较 |
7.1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分析及与美国的比较 |
7.1.1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外部环境 |
7.1.2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内部部环境 |
7.1.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产生的需求和支持分析 |
7.1.4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中美比较 |
7.2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分析及与美国的比较 |
7.2.1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分析 |
7.2.2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中美比较 |
7.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现状及与美国的比较 |
7.3.1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7.3.2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7.3.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论 |
7.3.4 开放政府数据平台中美比较 |
7.4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评估及与美国的比较 |
7.5 小结 |
第八章 美国的启示及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 |
8.1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启示 |
8.1.1 政策环境优化方面的启示 |
8.1.2 政策内容主题构建方面的启示 |
8.1.3 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方面的启示 |
8.1.4 其它启示 |
8.2 中国对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借鉴 |
8.2.1 借鉴美国经验教训的可行性分析 |
8.2.2 中国在借鉴美国经验教训时面临的问题分析 |
8.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与创新 |
9.1.1 主要结论 |
9.1.2 本文的创新点 |
9.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部分 |
引言 |
一、选题的动机、目的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
二、论文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创新之处 |
四、存在的难点问题 |
五、论文使用的国际法文件及其来源说明 |
第一章 “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其功能、意义 |
第一节 “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定义 |
一、“废物”和“危险废物”概念来源探析 |
二、“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定定义 |
三、“废物”和“危险废物”定义评价 |
第二节 “废物”和“危险废物”定义的作用和意 |
第三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定义及特征 |
一、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定义 |
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背景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背景分析 |
一、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政治背景 |
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经济背景 |
三、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科学技术背景 |
四、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环境保护运动背景 |
第二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成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部分 |
第三章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第一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的萌芽阶段 |
一、有关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联合国决议 |
二、《美加双边协定》和《美墨合作协定》 |
三、有关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经合组织和欧洲共同体决议和建议 |
四、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萌芽阶段的特点 |
第二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的形成阶段 |
一、《巴塞尔公约》 |
二、《洛美公约(IV)》 |
三、《巴马科公约》 |
四、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形成阶段的特点 |
第三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律制度的完善阶段 |
一、历届缔约方大会及其主要决议 |
二、《监督和控制欧共体内部以及进、出欧共体的废物运输条例》 |
三、《巴塞尔禁止》 |
四、《伊兹密尔议定书》 |
五、《责任与补偿议定书》 |
六、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完善阶段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的原则 |
第一节 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 |
一、国家环境主权原则 |
二、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 |
三、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在《巴塞尔公约》中的体现及意义 |
第二节 国际合作原则 |
一、国际合作原则的含义及理论基础 |
二、国际合作原则的历史发展 |
三、国际合作原则在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中的运用和意义 |
第三节 风险预防原则 |
一、风险预防原则的含义 |
二、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发展及其地位 |
三、风险预防原则在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中的运用和意义 |
第四节 危险废物最小化原则 |
一、危险废物最小化原则的含义 |
二、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 |
三、危险废物最小化计划—以美国为例 |
四、最小化原则对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意义 |
第五节 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 |
一、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的含义 |
二、危险废物运输的风险管理与评估 |
三、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对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危险废物管理及其越境转移控制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制度 |
一、危险废物鉴定制度 |
二、清洁生产制度 |
三、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 |
第二节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法律制度 |
一、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制度 |
二、危险废物无害环境管理制度 |
三、危险废物名录制度 |
四、危险废物非法运输控制制度 |
五、特别控制区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赔偿责任制度 |
第一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赔偿责任制度概述 |
一、国际责任 |
二、国际环境赔偿责任 |
三、国际环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家赔偿责任制度 |
一、国家责任与国家赔偿责任制度 |
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家赔偿责任制度 |
第三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民事环境赔偿责任制度 |
一、国际民事环境赔偿责任制度概述 |
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严格赔偿责任制度 |
三、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过失赔偿责任制度 |
第四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
一、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 |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特征 |
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功能 |
四、《责任与赔偿议定书》确立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
第五节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环境基金制度 |
一、美国超级基金制度 |
二、《巴塞尔公约》确立的基金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相关之贸易与环境问题 |
第一节 自由贸易与国际环境保护 |
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
二、多边环境公约对自由贸易的影响 |
三、环境贸易措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 |
第二节 巴塞尔公约制度与危险废物贸易的关系 |
一、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与危险废物贸易的关系 |
二、WTO对巴塞尔公约的挑战 |
三、巴塞尔公约对WTO的因应 |
本章小结 |
第三部分 |
第八章 完善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制的建议 |
第一节 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实践 |
一、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立法实践 |
二、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执法实践 |
三、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司法实践 |
第二节 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制度 |
一、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的原则 |
二、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制度 |
第三节 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制的缺陷 |
一、《固废法》与相关法规的协调与融合不够 |
二、《固废法》自身存在的缺陷 |
三、《固废法》没有与《巴塞尔公约》完全接轨 |
第四节 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制的完善与建议 |
一、方案一—完善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 |
二、方案二—创建中国《危险废物进出口管理法》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5)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1949-200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s |
绪论 |
一、本文选题与意义 |
二、研究基础与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框架 |
第一章 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的两个阶段 |
第一节 初步展开的三十年(1949-1979) |
一、研究的主要领域:琴史研究,崭露头角 |
二、研究的主要特征:研究维度,趋于单一 |
第二节 繁荣发展的三十年(1979-2009) |
一、研究的主要领域:百花齐放,成果迭出 |
二、研究的主要特征:研究维度,多元专精 |
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的三大类型 |
第一节 对中国弦乐史的部类研究 |
一、拉弦乐史研究:初具规模 |
二、弹拨乐史研究:微观居多 |
第二节 对中国弦乐史的分段研究 |
一、按历史阶段的断代研究 |
二、自主设定的各种时段研究 |
第三节 对中国弦乐史的专题研究 |
一、琴、筝等卧弹乐器的专题研究 |
二、琵琶、三弦等抱弹乐器的专题研究 |
三、二胡等拉弦乐器的专题研究 |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的主要特征 |
第一节 学术研究:多元繁荣 |
一、研究成果书文并茂 |
二、研究对象空前广泛 |
三、研究角度多种多样 |
四、研究方法丰富多彩 |
五、研究热点层出不穷 |
第三节 学术队伍:空前壮大 |
一、学术队伍多样化 |
二、学术队伍专业化 |
三、学术队伍年轻化 |
第四节 学术思想:中西交融 |
一、中国音乐史学研究观念对中国弦乐史研究的影响 |
二、中国史学思潮对中国弦乐史研究的影响 |
三、西方音乐思潮对中国弦乐史研究的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的两种关系 |
第一节 中国弦乐史研究与中国音乐史研究的关系 |
一、音乐史研究奠定了弦乐史研究的基础 |
二、弦乐史研究丰富了音乐史研究 |
第二节 中国弦乐史研究与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关系 |
一、弦乐史研究是音乐史学研究的分支 |
二、音乐史学研究推动了弦乐史研究的发展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转变与选择: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扬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汤因比史学思想内容研究 |
(二)《历史研究》相关研究 |
(三)汤因比宗教思想研究 |
(四)关于汤因比中国观的研究 |
(五)关于汤因比的其他研究 |
(六)日本对汤因比的研究 |
(七)日本与汤因比互动关系的研究 |
第一章 汤因比及主要史学思想 |
1.1 汤因比生平及主要经历 |
1.1.1 汤因比的家族 |
1.1.2 汤因比的父母 |
1.1.3 汤因比生平 |
1.2 汤因比主要史学思想 |
1.2.1 汤因比文明观的主要内容 |
1.2.2 汤因比宗教观的主要内容 |
1.2.3 汤因比自然观的主要内容 |
1.2.4 汤因比和平观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汤因比对日本的记述和访问 |
2.1 汤因比着作中的日本印象 |
2.1.1 《历史研究》中的日本形象 |
2.1.2 其他着述中的日本形象 |
2.2 汤因比三次访日经历 |
2.2.1 斥责日本侵略:汤因比第一次访问日本 |
2.2.2 重塑日本自信:汤因比第二次访问日本 |
2.2.3 登上日本神坛:汤因比第三次访问日本 |
第三章 汤因比与日本社会人士的谈话 |
3.1 汤因比与松下幸之助的谈话:对文化传承的思考 |
3.2 汤因比与若泉敬的谈话:对青年困惑的解答 |
3.3 汤因比与松冈纪雄的谈话:对日本发展的建议 |
3.4 汤因比与池田大作的谈话:对东方文明的展望 |
第四章 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引进、接纳与解读 |
4.1 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引进 |
4.2 日本关于汤因比思想的接纳 |
4.2.1 日本学术界对汤因比思想的接纳与评价 |
4.2.2 日本民间对汤因比思想的接纳 |
4.3 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解读与价值判定 |
第五章 日本吸收外来文明中的本土文化心理影响 |
5.1 心理史学与文化心理 |
5.1.1 心理史学 |
5.1.2 文化心理学 |
5.2 日本对外来文明的吸收及其特点 |
5.2.1 日本对中国文明的吸收 |
5.2.2 日本对西方文明的吸收 |
5.3 文明吸收特点及文化心理变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概况及法律与政策变迁 |
第一节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概况 |
一、美国 |
二、德国 |
三、印度 |
四、西班牙 |
五、丹麦 |
六、中国 |
第二节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之变迁 |
一、技术研发和法律与政策初设阶段 |
二、早期商业化和法律与政策发展阶段 |
三、市场形成和法律与政策稳定阶段 |
四、形势变化和法律与政策调整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强制性制度 |
第一节 发展目标制度 |
一、美国等国家采取立法方式规定发展目标 |
二、我国和印度以规划方式对发展目标进行安排 |
第二节 强制上网制度 |
一、德国、西班牙和印度给予风电强制上网的扶持 |
二、美国和丹麦早期曾规定风电强制上网 |
三、中国的全额保障上网制度 |
第三节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在美国的实施 |
二、缓慢发展的印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三、丹麦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尝试 |
四、形成中的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第四节 风机制造、风电入网等技术标准制度 |
一、严格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的典范——丹麦、美国和德国 |
二、西班牙的风电入网“双向义务”要求及调度控制 |
三、中国的技术标准与机组认证要求 |
第五节 风电场建设、风机树立环保要求 |
一、美国风能利用环境保护联邦立法 |
二、德国《环境相容性监测法》关于风能利用的规定 |
三、丹麦风能利用环境立法 |
四、主要存在于各类规划中的中国风能利用环境要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激励性制度 |
第一节 电价支持制度 |
一、固定电价制的代表性国家——德国 |
二、西班牙和丹麦的灵活电价制 |
三、美国早期的电价支持制度 |
四、印度《可再生能源电价令》分级确定风电电价 |
五、中国的风电“标杆电价”制度 |
第二节 直接财政补贴制度 |
一、美国和丹麦的风机装机补贴 |
二、丹麦和德国的风机更新补贴 |
三、印度实施的实际发电量补贴(GBI) |
四、中国的财政补贴制度 |
第三节 税收优惠制度 |
一、美国的税收抵免和加速折旧制度 |
二、印度的税收减免和加速折旧制度 |
三、丹麦的公益性义务金减免和碳税返还制度 |
四、中国的税收优惠制度 |
第四节 融资优惠制度 |
一、美国形式多样的融资优惠安排 |
二、德国的信贷优惠措施 |
三、中国立法中对融资优惠的原则规定 |
第五节 公众参与制度 |
一、丹麦全面细致的风电公众参与制度安排 |
二、美国鼓励公众参与的措施 |
三、德国的“能源合作社”机制 |
四、中国鼓励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公共服务性制度 |
第一节 电力体制改革 |
一、美国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充分竞争 |
二、欧盟“电力指令”与德国、西班牙和丹麦电力体制改革 |
三、印度电力体制改革尝试引入竞争机制 |
四、“渐入佳境”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 |
第二节 公共研发制度 |
一、美国的公共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 |
二、德国的研发资金和机构支持 |
三、丹麦对风能技术研发提供专项科研基金 |
四、西班牙成立专门研究机构支持技术创新 |
五、中国的研发支持制度 |
第三节 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 |
一、丹麦《能源执政协议》对电网建设的规定 |
二、西班牙要求电网规划与风电场规划同步进行 |
三、德国的“智能电网”建设要求 |
四、美国通过立法要求电网现代化改造 |
五、中国电网建设的相关规定与实践 |
第四节 征收化石能源税 |
一、丹麦的能源税制度 |
二、德国的生态税制度 |
三、美国的能源税制度 |
四、我国的环境税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外国经验与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之完善 |
第一节 其他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的启示 |
一、成功经验 |
二、尚存问题与挑战 |
第二节 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的成功经验及尚存问题 |
一、成功经验 |
二、尚存问题和挑战 |
第三节 中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之完善建议 |
一、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明确约束性目标的法律责任 |
二、出台能源领域基本法,同时完善相关领域立法 |
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升电网硬件水平 |
四、加大体现市场机制要求的法律与政策的适用 |
五、坚持必要的财税鼓励制度 |
六、完善公共研发制度、明确技术发展方向 |
七、扩大公众参与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书籍类 |
二、期刊论文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四、研究报告类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目录 |
一、发表论文情况 |
二、科研项目情况 |
后记 |
(8)博物馆儿童教育研究 ——儿童展览与教育项目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动机与意义 |
(一) 研究动机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对象与范围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范围 |
三、研究回顾与总结 |
(一) 国内研究回顾与小结 |
(二) 国外研究回顾与小结 |
四、研究方法与架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框架 |
注释 |
第一章 博物馆儿童教育的历史与现况 |
第一节 博物馆儿童教育的历史 |
一、博物馆儿童教育存在和发展的历史 |
二、儿童博物馆存在和发展的历史 |
第二节 博物馆儿童教育的类型 |
一、博物馆教育的分类依据 |
二、博物馆儿童教育的类型 |
第三节 中国博物馆儿童教育的现况 |
一、儿童展览类型所属的成绩与缺失 |
二、儿童教育项目类型所属的成绩与缺失 |
三、其他 |
注释 |
第二章 博物馆儿童教育研究的相关理论与运用 |
第一节 博物馆儿童教育评估的相关研究与运用 |
一、展览评估的相关研究与方法建构 |
二、教育项目评估的相关研究与方法建构 |
第二节 政策法规依据 |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
三、《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
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
注释 |
第三章 国内儿童展览类型的问题检测与分析 |
第一节 儿童博物馆展览存在的问题 |
一、基于案例研究的问题描述 |
二、研究案例选定因素 |
三、研究案例规划解析与评估 |
四、问题分析与讨论 |
第二节 博物馆儿童专区展览存在的问题 |
一、基于案例研究的问题描述 |
二、研究案例选定因素 |
三、研究案例规划解析与评估 |
四、问题分析与讨论 |
注释 |
第四章 国内儿童教育项目类型的问题检测与分析 |
第一节 基于案例研究的问题描述 |
第二节 研究案例选定因素 |
一、案例一:河北省博物馆及“国之瑰宝——河北文物精品图片进校园”项目 |
二、案例二:上海博物馆及“欢欢喜喜过大年”项目 |
三、案例三:北京自然博物馆及“科普小课堂”项目 |
四、案例四:大都会艺术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及“西班牙、拉美文化嘉年华(i Fiesta!)”项目 |
第三节 研究案例规划解析与评估 |
一、案例一:河北省博物馆及“国之瑰宝——河北文物精品图片进校园”项目 |
二、案例二:上海博物馆及“欢欢喜喜过大年”项目 |
三、案例三:北京自然博物馆及“科普小课堂——人体漫游记”项目 |
四、案例四:大都会艺术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及“西班牙、拉美文化嘉年华(i Fiesta!)”项目 |
第四节 问题分析与讨论 |
一、儿童教育项目案例特征之小结 |
二、儿童教育项目案例评估之小结 |
三、国内儿童教育项目的问题与分析 |
注释 |
第五章 儿童展览类型之策略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发现与问题解决 |
一、影响展览效益的症结 |
二、问题解决之建议 |
第二节 两种儿童展览之理想模式总论 |
一、儿童博物馆展览之理想模式 |
二、博物馆儿童专区展览之理想模式 |
第三节 小结 |
注释 |
第六章 儿童教育项目类型之策略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发现与问题解决 |
一、影响项目效益的症结 |
二、问题解决之建议 |
第二节 儿童教育项目之理想模式总论 |
一、博物馆儿童教育项目之理想模式 |
二、小结 |
第三节 小结 |
注释 |
第七章 两类儿童教育核心问题之策略研究 |
第一节 儿童教育学与心理学的相关研究 |
一、儿童教育学的相关研究 |
二、儿童心理学的相关研究 |
第二节 构建博物馆儿童教育指南 |
一、适用于0——3岁儿童 |
二、适用于3——6、7岁儿童 |
三、适用于6、7——11、12岁儿童 |
四、适用于11、12——18岁儿童 |
第三节 小结 |
一、0——3岁教育指南 |
二、3——6、7岁教育指南 |
三、6、7——11、12岁教育指南 |
四、11、12——18岁教育指南 |
注释 |
第八章 总结与前瞻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一、思路与成果 |
二、理论之凝练 |
第二节 论文局限与新意 |
一、研究课题之新颖 |
二、研究方法具针对性 |
三、全方位搜集一手资料 |
四、广采博取研究对象 |
五、跨越国内外开展研究 |
六、跨学科的创造性探索 |
第三节 研究问题前瞻 |
一、研究展望 |
二、前瞻未来 |
注释 |
附录一 观众调查问卷 |
附录二 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三 观众访谈提纲 |
附录四 上海儿童博物馆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跨越距离、触摸未来’主题科学”一层展区) |
附录五 印第安纳波利斯儿童博物馆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恐龙馆——现在你就在它们的世界”展区) |
附录六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儿童历史”展区) |
附录七 “请体验”博物馆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城市一角”展区) |
附录八 四川博物院“儿童活动区”展区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
附录九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教育活动区”展区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
附录十 北京自然博物馆“探索角”展区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
附录十一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探索角”展区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
附录十二 儿童展览各案例各模块的观众评估比较 |
附录十三 儿童展览两两同类案例各模块的观众评估差异分析 |
附录十四 博物馆0———3岁儿童教育指南 |
附录十五 博物馆3——6、7岁儿童教育指南 |
附录十六 博物馆6、7——11、12岁儿童教育指南 |
附录十七 博物馆11、12——18岁儿童教育指南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后记 |
(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目标、内容、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要素分析 |
第一节 翻译活动的动力与制约 |
第二节 翻译活动的目标与保障 |
第三节 翻译活动的策略与决策 |
第四节 翻译组织资源配置 |
第五节 译者的动力激发 |
第六节 翻译活动的过程控制 |
第七节 翻译活动的整体运行机制构建 |
第三章 翻译活动发展的社会动因分析 |
第一节 文本流动的国际空间动因分析 |
第二节 文本流动的国内空间动因分析 |
第三节 译本生产的动因分析 |
第四节 译本接受的动因分析 |
第四章 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文学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问题分析 |
第二节 非文学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问题分析 |
第三节 翻译服务产业社会运行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翻译活动社会运行机制优化策略 |
第一节 翻译活动社会运行整体规划 |
第二节 翻译系统内部运行机制优化 |
第三节 译者职业道德约束机制构建 |
第四节 中国图书“走出去”运行机制优化 |
第六章 优化翻译人才培养机制探索 |
第一节 新形势下重构翻译人才培养机制 |
第二节 “语义-语用”翻译教学模式构建 |
第三节 译员隐性知识传递和共享 |
结语:我国翻译活动社会运行的战略性思考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二十一世纪的航空技术(1)——前言、目录和第一部分概述(论文参考文献)
-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2]中、外英译《淮南子》副文本风格对比研究[D]. 丁立福.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9(07)
- [3]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D]. 赵润娣. 兰州大学, 2016(02)
- [4]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研究[D]. 陈维春. 武汉大学, 2005(05)
- [5]中国弦乐史研究六十年(1949-2009)[D]. 张晓娟. 福建师范大学, 2010(01)
- [6]转变与选择:日本对汤因比思想的“扬弃”[D]. 王禹耕.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7]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比较研究[D]. 王青松. 武汉大学, 2017(06)
- [8]博物馆儿童教育研究 ——儿童展览与教育项目的视角[D]. 周婧景. 复旦大学, 2013(03)
- [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活动的社会运行研究[D]. 魏清光. 华东师范大学, 2012(01)
- [10]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