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经贸委印发《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自行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刘宗庆[1](2017)在《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 ——以产业政策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招标中介服务业迅速发展,已成为配置经济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我国招标代理行业仍旧面临一系列问题,既有招标代理服务业内部问题,如专业性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又有外部因素,如行业政策法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力等,这导致招标代理市场整体呈现出恶性竞争的混乱态势,严重影响了我国招标代理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影响其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障碍。然而,各种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招投标行业的立法政策及相关行政法规等政策不健全,难以有效规范招投标行业内各个责任主体的行为,导致违规操作等现象频生。由于我国招标代理服务业的出现及发展与我国特殊政治体制是密不可分的,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干预及有效的政策措施对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良性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大变革大发展时期,相关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及经济政策的变化往往会对未来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因此,探究公共政策对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对于提升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促进招标中介服务业朝着专业、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公共政策对现代服务业影响的研究已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既有直接影响又有间接影响,一方面政府出台的关于招标代理行业的相关政策直接影响着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公共政策更多地通过影响关联行业的发展来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产生间接的影响。产业关联理论是探究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因此,本文以公共政策相关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外部性理论、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和产业关联理论等为基础,通过分析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做了以下系统研究:第一,构建了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根据公共政策制定的机制及基本功能,将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公共政策划分为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实施保障政策。其次,根据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及内涵,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市场开发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以及政策保障能力四个方面;通过分析影响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内外生因素,构建了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值法评价了 2005年至2014年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结果显示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指标呈稳定上升趋势,表明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良好,且在2010年至2014年间发展能力值年均增加11.04%,是前五年平均增长速度的2.5倍,充分显示了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也说明该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再次,基于公共政策的内涵及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内容,构建了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概念模型及研究假设,为下文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探究了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理论机制与路径,其中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影响机制主要包括导向机制、管制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有微观和宏观两种路径:在微观层面,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对要素结构变化来直接和间接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在宏观层面,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对供给与需求的变化来直接或通过影响关联行业间接对招标中介服务业产生影响。第三,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实证分析。通过实地走访获得招标中介服务企业问卷调查数据,并结合企业的相关年报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和检验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产业结构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政策保障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技术政策对持续创新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实施保障政策对政策保障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在此基础上,对影响发展能力的各因素进行排序,结果表明:在市场开发能力方面,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技术政策与实施保障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在人才支撑能力方面,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技术政策与实施保障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在持续创新能力方面,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结构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组织政策与实施保障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在政策保障能力方面,实施保障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结构政策与产业技术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另外,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进一步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受不同关联行业影响的程度进行排序,结果显示: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同招标中介服务业的整体关联度更高,表明公共政策对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间接影响方面,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和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对其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最后,从完善招投标领域产业政策、完善招标代理关联行业的公共政策、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的对策建议,并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引导和支撑作用。通过上文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得出两点最终结论:(1)公共政策对招标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提升具有显着的积极影响。要充分发挥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以及实施保障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提升的积极作用。(2)要注重公共政策通过关联产业(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对招标中介服务业产生的间接影响作用。制定并实施科学有效的产业政策来促进招标代理服务业关联行业(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等)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对招标代理服务的需求,从根本上为招标代理服务业发展能力的提升提供动力。
武汉市人民政府[2](2016)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5〕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 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2016)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京建法[2015]21号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为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结合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以下简称《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
杜兴华[4](2017)在《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一直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不是说工程招投标导致腐败,而是招投标的不规范操作给腐败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招投标制度,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在节省投资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成效明显。此后不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用品及器材采购等领域普遍采用公开招标和拍卖方式,加速了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公共采购活动是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直接发生接触的一个环节,发生公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机率较大,成了大面积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采购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约束,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运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等理论视角,对市场化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重点从制度诱因、产权基础和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公共采购领域招投标腐败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对公共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治理提出对策。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创新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构下,政府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偏好渐进的改革方式,通过增量改革的办法引入市场机制,采用试点方式先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然后再推广。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的路径为招投标实践先行和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和演化。从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采购政策转向适应了市场化改革目标,从刚开始的制度移植时受到外力压迫和内在改革动力的共同作用,到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完全是各级政府自发的行动,公共采购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的同时,公共性有所缺失,很多招投标的违规操作是各种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国有产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贯彻执行中的变通是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和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困难。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是适应当时条件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较快地建成了公共采购的政府监管体系,也拓展了公共采购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却引发了不少监管方面的体制性障碍。统一监管平台的构建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但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串通投标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治,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体制造成的产权激励约束不到位,委托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搭便车”问题,造成招标人按招投标规范操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政策执行变通问题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惯性思维导致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从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等层面去考虑。一是要遵循制度变迁发展的规律,建立健全操作层面制度规范。针对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和分行业治理带来的体制弊端,需要创新科技手段为公平公正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体制的设计甚至是政治制度安排,有效解决公共采购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解决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探索以公益性机构投资者作为“国有产权替身”,解决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缺位”,通过明确公有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为公共采购招标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提供内在动力。立足于现代企业“三权分离”的发展趋势,将国有产权转变为国有股权资本,把国有产权转化为真正的社会化产权,由公益性基金持有(包括实物形态和证券化形态),提出分两步走的具体设想,通过社会事业类基金持有实物形态的国有股权和机构投资者(公益性共同基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流通基础上持股来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化。三是以强力反腐推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强化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思路,分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厘清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防止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突出案件查办的惩治功能,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实施强力反腐的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各级官员对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为下一步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和建成标本兼治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打好基础。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2010)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甬政办发[2010]4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甬政
梁婷婷[6](2009)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是一种特殊的缔结合同的方式。其严谨、科学的程序和良好的采购效果,得到社会各领域的认可,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领域,作为一种保障项目质量、节约项目投资和有效防止腐败的手段被强制推行。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各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各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众多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对推动和引导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现行的有关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数量众多,但相互不能衔接,甚至存在冲突和矛盾,不能形成一个全面的管理制度。为此,在十余年的招标投标管理实践基础上,笔者力求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践出发,从确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对整个管理制度进行阐述,并着重提出其中的关键管理环节,试图通过研究,总结出一套符合我国政府投资管理实践、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推动我国招标投标事业更进一步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003)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广泛深入地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
国务院[8](2003)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认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
国务院[9](2003)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发[2002] 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 3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国务院[10](2002)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认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共取消了789项行政审批项目,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国家经贸委印发《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自行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经贸委印发《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自行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 ——以产业政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范围 |
1.3.1 公共政策 |
1.3.2 招标中介服务业 |
1.3.3 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 |
1.4 研究内容安排 |
1.4.1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论文的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2.1.4 产业关联理论 |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1 关于公共政策的研究综述 |
2.2.2 关于招标中介服务业的研究综述 |
2.2.3 关于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影响的研究综述 |
2.2.4 文献述评 |
3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基本分析 |
3.1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地位与作用 |
3.2 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的演变发展历程 |
3.2.1 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机制演变发展 |
3.2.2 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服务范围演变发展 |
3.3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行业问题分析 |
3.3.1 行业自身内部分析 |
3.3.2 政策法规及行政监管分析 |
3.3.3 招标需求方分析 |
3.3.4 招标代理行业协会分析 |
4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 公共政策的制定机制及功能 |
4.1.1 公共政策制定的机制 |
4.1.2 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 |
4.2 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评价 |
4.2.1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行业特点 |
4.2.2 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因素分析 |
4.2.3 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评价模型 |
4.2.4 发展能力评价结果 |
4.3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研究假设 |
4.3.1 概念模型的建立 |
4.3.2 产业结构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3 产业组织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4 产业技术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5 产业布局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6 实施保障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5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机制与路径分析 |
5.1 公共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5.1.1 公共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一般作用机制 |
5.1.2 公共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一般路径分析 |
5.2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机制分析 |
5.2.1 公共政策的导向机制 |
5.2.2 公共政策的管制机制 |
5.2.3 公共政策的激励机制 |
5.3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路径分析 |
5.3.1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微观路径 |
5.3.2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宏观路径 |
6 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实证分析变量及模型 |
6.1.1 变量的确定 |
6.1.2 数据来源 |
6.2 结构方程模型结果分析 |
6.2.1 信度检验 |
6.2.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6.2.3 验证性分析(CFA) |
6.3 研究假设的检验 |
6.3.1 原始模型及其结果 |
6.3.2 修正模型及其结果 |
6.3.3 假设检验 |
6.4 影响力排序实证分析 |
6.4.1 相同行业内发展能力影响因素的关联分析 |
6.4.2 不同行业间发展能力影响因素的关联分析 |
7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建议 |
7.2.1 完善招投标领域产业政策 |
7.2.2 完善招投标立法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 |
7.2.3 完善相关公共政策促进招标代理关联行业发展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变迁发展历史 |
第一节 从“摸着石头过河”改革起步 |
一、放权让利的市场化改革 |
二、公共采购的财政基础 |
第二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和公共采购领域拓展 |
一、招标拍卖的起源和发展 |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 |
三、招投标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 |
第三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 |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从无到有 |
二、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堪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腐败现象的制度诱因 |
第一节 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弊端 |
一、行政主导立法的管理体制 |
二、“九龙治水”的监管乱象 |
第二节 监管体制改革调整尚未走出困境 |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强制招标规定 |
二、轰轰烈烈的工程专项治理冷清收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招投标腐败问题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一、博弈分析模型 |
二、招投标博弈中的合谋——串通投标 |
三、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的一般博弈分析 |
四、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五、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危害与治理 |
第二节 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产权分析 |
一、从私有产权到公有产权 |
二、公共采购中官员的私利 |
三、公共采购招标人的产权约束 |
四、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串通的产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招投标腐败多发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招投标带来负面影响 |
一、社会转型带来的冲击 |
二、转型社会公共采购腐败新特点 |
第二节 政策执行中的变通行为对招投标带来冲击 |
一、公共采购的政策目标 |
二、招投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机制 |
三、加强招投标监管防止政策变通 |
第三节 建设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对公共采购的权力行使加强执纪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防治工程腐败的公共采购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
一、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 |
二、以信息技术进步推动招投标制度创新 |
三、创新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
第二节 分步实施公共采购产权约束的现实路径 |
一、国有产权的改革出路 |
二、“两权分离”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
三、“三权分离”和“所有权替身”的选择 |
第三节 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一、以加强监督和揭露来推动公共采购招投标规范化执行 |
二、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
四、国家经贸委印发《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自行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 ——以产业政策为例[D]. 刘宗庆. 北京交通大学, 2017(09)
- [2]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J].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4)
- [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的通知[J].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2)
- [4]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D]. 杜兴华. 南京大学, 2017(05)
- [5]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J].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04)
- [6]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研究[A]. 梁婷婷. 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的政府采购与公共市场研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政府采购与公共市场改革论坛文集, 2009
- [7]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浙江政报, 2003(11)
- [8]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国务院.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04)
- [9]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国务院.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02)
- [10]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国务院. 吉林政报, 2002(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