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论文文献综述)
张银霞[1](2017)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现代社会,百分之九十的国家实行政党政治;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的核心。现代政党尤其是执政党或参政党都一般地存在严格性程度不同的纪律规矩的约束,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拥护本党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在中国近现代社会历史和政党政治发展历史上,与其他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作为体制外生型的革命政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纪律尤其是极为严格的政治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传统、政治特色和独特组织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那么,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有哪些经验教训?当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现状如何?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本研究以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纪律建设问题为研究对象,抓住党章依据和纪律建设的主线,综合运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不同历史时期党的领导集体关于纪律建设的思想理论观点,考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程,具体研究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执纪机构的沿革和职能变迁及执纪实践,总结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特点,查找当前纪律建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纪律建设提出可行性对策。就本研究的内容结构而言,除绪论外,主要包括四部分、六章内容:绪论:简要说明论文研究的缘起及研究意义,界定规矩、纪律、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体系等相关概念,梳理评述国内外相关文献,说明论文研究的思路、方法、路径、资料来源及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第一部分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想文化资源和理论依据,即第一章。内容涉及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无产阶级政党纪律建设的科学论述及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人关于纪律建设的思考。辩证地看待和分析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为纪律建设提供文化资源借鉴;提炼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纪律建设的理论,为纪律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梳理和归纳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人关于纪律建设的思想观点,为纪律建设提供思想指导。第二部分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考察,包括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考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并总结每一时期纪律建设成效、阶段性经验和特点,汲取其中的挫折教训。第三部分即第五章,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全过程的基本经验与主要特点。基于6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考察,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有:纪律建设始终坚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纪律建设思想为指导;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构建科学的纪律体系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前提;注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专门机关和队伍;把党纪教育与严惩违纪行为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纵向历史研究,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主要特点,即纪律建设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注重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注重处理“高标准”和“守底线”之间的辩证关系;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第四部分即第六章,基于以上理论、历史和经验的分析进行现实思考,提出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是:在立纪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纪体系;在知纪方面,加强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在守纪方面,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发挥表率作用;在执纪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
郭春雨[2](2012)在《涉诉信访若干观念和方法探析》文中提出信访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在我国宪法框架下,信访属于辅助政制的范畴,在历史上它是我国核心政制效能严重不足时应运而生的代偿性体制。但因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信访体制一度在我国宪法框架中居于主导地位,并当进入21世纪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社会矛盾凸显期和各类纠纷案件的多发期,又于处在我国核心政制的地位渐行渐近。涉诉信访是涉及诉讼而发生针对法院工作而发生的信访,具有诉讼性、程序性、权威性、集中性的特征,约占社会总信访量的50%左右。上访总量大,重复上访比例较高,越级上访问题突出,非正常上访形势严峻,组织化、暴力化倾向明显。其成因有法院工作的原因、社会的原因、制度上的原因、体制上的原因,也有当事人的原因。当前,应明确如下一些正确处理涉诉信访和若干观念和方法:一是明确信访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经济基础在上层建筑的反映,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各种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最终裁判者,诉讼及涉诉信访案件增多是客观必然现象,处理涉诉上访问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二是明确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党的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任务是恢复和维持正常的上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建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明确涉诉信访工作的着眼点不在于如何控制上访群众上,而要以群众利益为重,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确保案件审理与执行的公正与效率,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四是明确司法保护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过程中,必须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前置作用,不能使诉讼及涉诉信访成为解决纠纷的“独木桥”,在法院正常收案的情况下,进入到法院司法程序的案件应当越少越好,涉诉信访案件比例应当越小越好;五是明确在司法公正问题上,程序公正是绝对的,而实体公正只能是相对的,要科学认识和把握司法公正,正确利用和行使申诉权利,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判决,树立司法最终裁判权威的氛围;六是明确民商事案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做到基本满意就是司法公正,要调解优先,多调少判,能调不判;七是明确中国特色的法官应当肩负两项任务,第一个是要公正地审判,第二个是要做说理服判工作,要把信访工作的责任感落实到每个法官身上,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形成全员抓信访的局面;八是明确当事人要慎用诉权,在众多解决纠纷的方式中,诉讼是成本最大的一种,当事人应当比较诉讼的投入与产出,可以选择成本较低的方式解决纠纷;九是明确法律既保护宪法所赋予人们的各种民主权利,又依法惩处以信访为名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群众上访维权要做到依法上访,理性维权,遵循法律程序,维护上访秩序,谨记法律面前无捷径;十是必须提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必须带着浓厚感情做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党的政策,必须努力把问题处理在当地,必须加强协调配合。现代社会,法律已不再单纯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手段,而日益成为一种社会建设的工具、组织和改革社会的手段。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治”是千头万绪的社会管理工作的“纲”,纲举目张,牵一发而动全身。信访特别是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要始终走在法治的轨道上。人民法院要依法接访、依法办案、依法纠错,对涉诉信访工作应建立统一管理、归口接待、分级负责、协调督办的信访工作常态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访案件包保责任制,落实主管院长、庭长和案件承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全员抓信访的工作格局,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党政机关和社会各方面要科学看待信访,严格依法办事,我国宪法框架下现在和未来的走向,应该是核心政制和辅助政制依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各自回归其本位。消解信访困扰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提升核心政制的正义推进效能,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消除信访体制运行造成核心政制地位、权威和效能减损的现象和倾向,避免脱离法治轨道,造成国家机关和社会管理领域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发生,从体制和机制上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王守安[3](2014)在《论检察政策及其实施》文中认为检察政策是检察机关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的规范和指导检察工作的准则。检察政策可以分为总体检察政策、基本检察政策和具体检察政策。当前,总体检察政策趋于成熟;基本检察政策缺乏明确概括,但在公诉等业务领域都存在并发挥着作用;具体检察政策内容多样,灵活实用。检察政策对总体检察实践和个案办理、对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发挥指导作用,但检察政策被虚置和选择适用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完全发挥应有作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政策对检察实践的指导作用,从而更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柴建松[4](2019)在《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步入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由企业破产、征地补偿、司法强拆、退伍军人生活保障等问题引起的各种新纠纷也相应出现,给信访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涉法涉诉信访是大信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助于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文明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目标。在当前的涉法涉诉信访治理过程中,违法信访问题极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信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缠访闹访、越级访、重复访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司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在我国长期推行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对于各级尤其是基层政法机关而言,需要合理对待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现象,力争多渠道、全方位解决信访问题,让群众在自身利益诉求的表达过程中可以借助更多合法的途径,逐步实现涉法涉诉违法信访工作的正规化。通过系统研究国内外的信访体制及理论,对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的概念、特征进行了界定;结合法治政府理论和跨部门协同理论,梳理出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理论依据;从违法信访总体情况、治理政策措施、治理路径选择、治理效果评价四方面,分析近些年C市基层政法部门的涉法涉诉违法信访工作情况与典型案例;针对涉法涉诉违法信访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政法机关、信访人等多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对基层政法机关而言,其正常的信访工作受到了信访立法不足、信访违法行为惩戒机制缺位、暴力访集体访等问题的阻碍;再加上封建遗留法律文化中“人治”“青天”等思想的影响,当前实施的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缺乏一定的完善性和全面性,社会经济、科技等环境因素的负面作用,以及部分基层政法部门和信访人在信访事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化解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矛盾纠纷的难度较大。针对各种具体信访问题,从信访制度、社会治理、机制衔接、利益协调、权力监督五个层面入手,全面分析完善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对策,旨在增强信访治理的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并不断提升基层政法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徐明,尼相·依不拉音,袁本朴,李东亮,吴彦,朱德才[5](2012)在《主题研讨一:检察机关如何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文中认为为期一个月的省级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于5月4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学院极为重视,不仅精心安排了合适的课程,还围绕当前检察工作重点组织了四次主题研讨活动。本刊特辟专题,摘登各位学员精彩的主题发言,以期有益于检察工作。
杨瑜[6](2013)在《涉诉信访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涉诉信访指针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院判决、裁定、执行的行为和结果,人民群众要求重新启动司法程序而进行的来信来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矛盾冲突的增多,涉诉信访现象凸显,学界对它的看法褒贬不一。本文以涉诉信访为研究对象,主要从理论上探讨涉诉信访存在的成因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论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主要有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围绕涉诉信访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社会转型期涉诉信访呈现出数量攀升、重复上访普遍、规模大、时间长等一些新的特点,同时也存在无法律依据、违背法院审级制度、造成政治权威缺失等诸多问题。第二部分主要对涉诉信访存在的原因进行探析。涉诉信访是信访的一种,对信访问题的存废之争直接影响着涉诉信访的发展。涉诉信访制度在表达民意的同时,也对司法权威、两审终审制等带来了挑战和冲击。涉诉信访的存在有历史、社会、法院和信访人等各种原因。第三部分重点分析涉诉信访的规范机制。涉诉信访与法律监督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目前我国法律监督存在制度漏洞,因此,当前应当完善监督机制促使涉诉信访制度的规范化。第四部分重点探讨了涉诉信访的未来发展趋势,即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涉诉信访具有法律上的无程序性、不确定性,它扬人治抑法治,因此长远来看,涉诉信访必将走向终结。通过实施诉讼与信访的分离,实现能动司法、树立法律权威,加大宣传、畅通民意渠道等终结体系,引导涉诉信访走向终结。
叶俊,刘炜[7](2013)在《“还是要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上”》文中提出“涉法涉诉信访清理是一种维稳的方式,我们更多的,还是要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问题。 假如司法是公正的,就没有信访这个必要。在司法整体公正的前提下,哪怕有一点小冤屈,也可以通过一些申诉制度来解决。” “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截访’层出不穷,这?
蔡军[8](1992)在《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文中认为 我到人大常委会工作近二年来。深感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我区历届常委会领导都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干部,十一年来共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6400余件,接待来访2600多人次,每年处理
李明[9](2011)在《论涉诉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冲击及其遏止》文中认为涉诉信访是针对法院的信访,其核心诉求是要求改变业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裁定。涉诉信访的存在,一方面拓宽了民众的权益救济渠道,加强了对法院司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但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涉诉信访直接冲击了司法权威。近年来,涉诉信访问题严重,越级访,上京访,重复访,集体访等层出不穷,严重冲击了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威。涉诉信访对我国司法权威的冲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涉诉信访有可能降低法院及法官的社会评价;第二,涉诉信访直接冲击法院审判结果的终局性;第三,涉诉信访有可能消解司法与行政部门独立性。之所以会对司法权威产生冲击,其根源有以下几点:第一,人们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总认为权大于法,凡事喜欢找“清官”论断而不喜欢“打官司”;第二,我国特殊的社会和时代背景造就了涉诉信访;第三,信访制度不合理,存在结构性问题;第四,某些司法审判质量与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导致“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人们为了获得公平正义无奈选择信访;第五,我国再审制度有漏洞;第六,我国司法救济制度存在缺憾。现阶段我国司法机关应采取措施:加强涉诉信访管理,完善信访制度,重视初访,建立科学信访登记体系;同时要下大力提高法官素质,提高审判质量,强化审判监督,完善我国审判终结机制。要遏止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冲击,就要改善司法环境,为真正树立起司法权威而不断努力。
刘学文[10](2012)在《科学构建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就,是我党政治生活和执政历史中的一件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人民法院司法执法的制度环境日臻完善,为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对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目标和理念、职能与方法,产生重大影响,对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提出更高的任务要求。
二、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之处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一) 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缘起 |
(二) 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意义 |
二、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一) 国(境)外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研究 |
(二) 国内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研究 |
三、党的纪律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规矩和纪律的概念 |
(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的概念 |
(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概念 |
四、研究思路、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路径 |
(三) 资料来源 |
(四) 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想文化资源和理论依据 |
第一节 对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的批判继承 |
一、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的主要内容 |
二、中国优秀传统纲纪法规文化向党规党纪的创造性转化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纪律建设的科学论述 |
二、列宁对纪律建设的科学论述和发展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想理论指导 |
一、毛泽东纪律建设思想 |
二、邓小平纪律建设理论 |
三、江泽民的纪律建设思想 |
四、胡锦涛的纪律建设思想 |
五、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发展和挫折 |
第一节 新中国头七年执政党纪律建设的继承发展 |
一、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团结制定新的纪律规范 |
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建立 |
三、执政党执纪实践的初步探索 |
第二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曲折发展 |
一、以八大党章为依据制定各项纪律 |
二、党的监察机构的重建和监察工作的加强 |
三、开展以整风肃纪为重点的执纪实践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和党的纪律建设的严重挫折 |
一、党的纪律遭受严重破坏 |
二、党的各级监察机构被撤销 |
三、党的执纪实践偏离正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恢复与发展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纪律体系的重建和执行 |
一、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十二大党章为标志建立党纪体系 |
二、恢复重建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纪检监察整体效能 |
三、按照整党整风的工作要求,狠抓党风党纪建设 |
第二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党的纪律建设的加强和发展 |
一、首次颁行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 |
二、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和党政监督体制改革 |
三、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开展党的执纪实践 |
第三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发展 |
一、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 |
二、调整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执纪实践,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全面强化 |
第一节 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 |
一、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纪律建设”的新概念 |
二、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
三、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
四、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 |
五、着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纪律建设 |
六、着力把纪律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 |
第二节 “两准则、一条例”实现党纪体系的新发展 |
一、十八大党章关于纪律建设的新规定 |
二、首次颁布廉洁自律准则和修订纪律处分条例 |
三、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细化“六大纪律” |
四、制定相关党内法规,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
第三节 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 |
一、强化党内纪律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倒逼执纪机构责任担当 |
三、注重转变执纪方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
第四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 |
一、始终把纪律要求挺在前,持续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
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突出纪律监督实践 |
三、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倒逼监督执纪落实 |
四、打虎拍蝇猎狐,统筹国内外反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与主要特点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纪律建设思想为指导 |
二、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 |
三、必须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
四、必须把构建科学的纪律体系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前提 |
五、必须注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专门机关和队伍 |
六、必须把党纪教育与严惩违纪行为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两个重要手段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主要特点 |
一、党的纪律建设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 |
二、党的纪律建设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 |
三、党的纪律建设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 |
四、始终注重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 |
五、始终注重处理“高标准”和“守底线”之间的辩证关系 |
六、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 |
第六章 新形势下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考 |
第一节 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立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二、知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三、守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执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二节 新形势下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对策 |
一、立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纪体系 |
二、知纪环节:加强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
三、守纪环节: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发挥表率作用 |
四、执纪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2)涉诉信访若干观念和方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信访权、现行信访体制与司法权的交集 |
(一) 信访权的宪法授权和实施保障 |
(二) 现行信访制度的渊源和确立 |
(三) 司法权的特征与涉诉信访的分离 |
二、 涉诉信访的现状与成因 |
(一) 涉诉信访的现状 |
(二) 涉诉信访的成因 |
三、 涉诉信访若干观念和方法 |
(一) 涉诉信访人民法院面临的长期任务 |
(二) 推进法制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
(三) 工作着力点在于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
(四) 不能使诉讼成为解决纠纷的“独木桥” |
(五) 科学认识和把握司法公正 |
(六) 当事人双方基本满意就是司法公正 |
(七) 一要公正裁判,二要说理服判 |
(八) 要慎用诉权,减少诉讼成本 |
(九) 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
(十) 做到“四个必须”,加强协调配合 |
四、 “法治是纲,纲举目张”下矛盾化解和息诉息访 |
(一) 人民法院要依法接访、依法办案、依法纠错 |
(二) 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
(三) 社会各方面要科学看待信访,严格依法办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4)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一、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核心概念 |
(二)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的特征 |
(三)理论基础 |
(四)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制度依据 |
二、近年来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情况 |
(一)总体情况概述 |
(二)治理政策措施 |
(三)治理路径选择 |
(四)治理效果评价 |
(五)典型案例分析 |
三、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问题成因分析 |
四、完善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对策 |
(一)完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规范 |
(二)加强源头治理和矛盾纠纷调解 |
(三)创新网络信访和协同合作机制 |
(四)畅通民意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 |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大众媒体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主题研讨一:检察机关如何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论文提纲范文)
以“四种意识”自觉践行执法理念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
自觉践行服务科学发展的执法理念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
自觉践行服务社会稳定的执法理念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
自觉践行服务民生民利的执法理念 四、牢固树立创新意识, |
自觉践行服务社会管理的执法理念 准确把握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对检察实践的指导性 一、充分认识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重要性 二、深刻理解自觉践行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必要性 三、准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对检察实践的指导性 从“五个方面”践行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 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作为检察执法工作基本价值追求 公诉工作更应体现三个效果 践行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几点做法 |
(6)涉诉信访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涉诉信访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涉诉信访的特点 |
一、信访数量攀升,重复上访普遍 |
二、集体、越级上访出现,规模大、时间长 |
三、上访人群中弱势群体占较大比例 |
四、上访户上访手段偏激、观念固执 |
五、“缠访”、闹访现象普遍且严重 |
六、上访事件与民生紧密相关 |
第二节 涉诉信访存在的问题 |
一、涉诉信访无法律依据及不确定性 |
二、涉诉信访存在造成政治权威缺失 |
三、涉诉信访中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 |
第二章 涉诉信访存在的成因探析 |
第一节 信访存废之争 |
一、肯定说 |
二、否定说 |
第二节 涉诉信访与法治的冲突 |
一、涉诉信访挑战司法权威 |
二、涉诉信访违背法院审级制度 |
三、涉诉信访体现的人治思想与法治理念不符 |
第三节 涉诉信访存在的原因 |
一、历史原因 尊崇清官的意识 |
二、社会原因 “政绩观”、舆论误导、“把事情闹大” |
三、法院原因 案件多效率低、案结事不了 |
四、信访人原因 法律意识缺乏、缠访 |
第三章 转型期涉诉信访制度的规范机制 |
第一节 法律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涉诉信访与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 |
(一)涉诉信访本质上是法律监督的体现 |
(二)法律监督影响涉诉信访的过程和结果 |
二、法律监督的缺失 |
第二节 法律监督的完善 |
一、做好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的典范工作 |
二、完善人大、纪检机关的辅助监督工作 |
三、做好已完结案件的评判审查监督工作 |
四、重塑社会大众的主流舆论监督工作 |
第四章 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 |
第一节 实现诉讼与信访的分离 |
一、完善诉讼与信访法律制度 |
二、明确相关执法与司法机关权限职责 |
三、设立信访听证并增强信访公开民主性 |
第二节 实现能动司法,树立司法权威 |
一、能动司法展现法院工作主动与被动的统一 |
二、树立司法权威体现法律权威与司法终局性的统一 |
三、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第三节 加大法制宣传,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
一、加大法制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
二、畅通民意渠道,拓宽群众民意上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9)论涉诉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冲击及其遏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现状 |
0.3 研究意义 |
0.4 研究方法 |
0.4.1 案例分析法 |
0.4.2 数据分析法 |
0.4.3 理论分析与现实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第一章 对涉诉信访效应的认识 |
1.1 涉诉信访的界定及现状 |
1.1.1 涉诉信访的界定 |
1.1.2 我国涉诉信访的现状 |
1.2 涉诉信访的双重效应 |
1.2.1 涉诉信访的积极效应 |
1.2.2 涉诉信访的消极效应 |
第二章 涉诉信访冲击司法权威的具体表现 |
2.1 司法权威的界定 |
2.1.1 司法权威的含义 |
2.1.2 司法权威的构成 |
2.2 涉诉信访有可能降低法院及法官的社会评价 |
2.2.1 理论分析 |
2.2.2 例证 |
2.3 涉诉信访直接冲击法院审判结果的终局性效力 |
2.3.1 理论分析 |
2.3.2 例证 |
2.4 涉诉信访有可能消解司法与行政部门独立性 |
2.4.1 理论分析 |
2.4.2 例证 |
第三章 涉诉信访冲击司法权威的根源 |
3.1 文化根源和结构根源 |
3.1.1 中国传统文化影响 |
3.1.2 我国特殊的社会和时代背景造就了涉诉信访 |
3.1.3 我国涉诉信访制度存在结构性问题 |
3.2 司法制度本身的缺失 |
3.2.1 司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
3.2.2 再审制度存在漏洞 |
3.2.3 司法救济制度存在缺憾 |
第四章 涉诉信访冲击司法权威的遏止 |
4.1 加强涉诉信访处理能力 |
4.1.1 加强涉诉信访管理 |
4.1.2 落实涉诉信访责任制 |
4.1.3 充分利用基层力量,重视初访 |
4.2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机制 |
4.2.1 建立科学信访登记体系 |
4.2.2 积极化解已有涉诉信访案件,预防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
4.3 增强司法审判权威性 |
4.3.1 提高法官素质,提高审判质量 |
4.3.2 明确审判程序,强化审判监督 |
4.3.3 完善审判终结机制 |
4.4 改善司法环境 |
4.4.1 提高司法机关的地位 |
4.4.2 有意识彰显司法权威 |
4.4.3 切断行政干预,使司法权独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科学构建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总体任务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能 |
(一) 通过群众信访渠道发现司法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 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是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
(二) 依法终结无理申诉信访, 及时分流转处, 是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职能。 |
(三) 积极做好涉诉信访人员稳控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是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又一重要职能。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突出重点 |
(一) 下大力气解决积案清理问题, 全力提升申诉审查工作质效, 依法及时纠正错误裁判。 |
(二) 扩大申诉审查的关注范围, 积极监督纠正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滥用程序、作风不良等问题。 |
(三) 严格贯彻分级负责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的越级上访问责制度, 督促下级法院切实负起责任, 遏制越级上访不断增加的势头。 |
(四) 继续加强无理访终结工作, 努力疏导信访案件出口, 积极推动党委领导下的信访分流和责任移转体制建设。 |
(五) 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 严格区分正常群众上访和利用信访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 依法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
四、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D]. 张银霞. 武汉大学, 2017(06)
- [2]涉诉信访若干观念和方法探析[D]. 郭春雨. 吉林大学, 2012(01)
- [3]论检察政策及其实施[J]. 王守安. 河南社会科学, 2014(02)
- [4]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研究[D]. 柴建松.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主题研讨一:检察机关如何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J]. 徐明,尼相·依不拉音,袁本朴,李东亮,吴彦,朱德才. 中国检察官, 2012(11)
- [6]涉诉信访法律问题研究[D]. 杨瑜. 上海大学, 2013(08)
- [7]“还是要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上”[N]. 叶俊,刘炜.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13
- [8]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J]. 蔡军. 上海人大月刊, 1992(01)
- [9]论涉诉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冲击及其遏止[D]. 李明. 中南大学, 2011(03)
- [10]科学构建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J]. 刘学文. 中国审判, 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