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禹作敏等八人非法管制、非法拘禁、窝藏、妨害公务、行贿案(论文文献综述)
李国辉[1](2011)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嬗变与模式探索 ——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实证考察为切入点》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加剧变化,制定法无法适应这种新形势,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滋生司法腐败。面对这样的现状,有学者提出引入判例制度弥补制定法漏洞,统一司法适用。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开始发布典型案例以来,学界关于我国是否能引进判例制度进行了激烈的争论。2005年,《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提出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抉择,为这一争论画上了句号。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开始了实践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第一步,2011年成为了中国“案例指导元年”。本文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实证考察为切入点,研究案例指导制度嬗变与构建模式这一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的命题。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案例”与“判例”,“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制度”的内涵与区别联系,并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性质进行界定。第二部分介绍实践中司法统一适用、弥补制定法漏洞、规制法官自由裁量权、节省司法资源方面对案例指导制度的迫切需要,明确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第三部分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案例的实证分析和经验总结,探索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模式。一方面对指导性案例的主体和载体进行界定,揭示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具有其他出版物所无可比拟的权威地位。另一方面对《公报》刑事案例的总体特点和发展变化进行实证分析,提炼总结《公报》发布案例的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文章的第四部分针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现状,将第三部分总结的经验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相结合,提出几点笔者关于我国案例指导构建模式方面的设想。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对《公报》案例的实证考察的独特视角,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并结合对2010年11月最新出台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分析评论,提出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案,力求在实证的基础上发表见解。本文不打算以“以案释法”的案例分析方法来解释和阐述实体法律适用,对在写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案例中的实体法问题,笔者也会着力避免进行实质性的评论,重点在于通过对《公报》案例的系统分析,总结和挖掘出供案例指导制度吸收和借鉴的经验。
张其鸾[2](2005)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判例化”研究》文中提出自1985年最高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首次发布典型案例以来,至今已逾20年。其间我国的法治建设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报案例本身从编辑体例到内容选择也都有了发展。与此同时,法律界以公报案例的发布为契机,对我国是否应当借鉴、移植国外的判例制度展开了热烈讨论。然而时至今日关于我国应否建立某种判例制度远未达成共识。这是促使笔者从另外的角度探讨判例制度可能性的主要原因。本文打算用三章来说明这一问题。 第一章主要论证“判例化”的可能性。笔者首先从公报案例的发布概况、发布公报案例的目的以及编辑体例的变化等方面对公报案例进行了一般考察;其次,界定了几个与判例相关的概念,提出了案例能否成为判例的检验标准;在此基础上,列举了一些确立裁判规则的具体案例:最后,详细考察了1985年到2004年共计485个公报案例,得出了公报案例可能“判例化”的结论。 但是可能性并不等于应然性,第二章要回答的问题是:公报案例“判例化”是否值得?笔者主要从以下方面论证公报案例“判例化”在诉讼中的价值。“判例化”对诉讼结构的影响;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以及促进司法自治等。 在本文的最后一章,笔者将公报案例“判例化”放在司法制度改革的背景中进行考察,从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出发,对公报案例“判例化”的前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公报案例“判例化”仅仅是判例制度建构的第一步,其前途是一个以最高法院判例为主导,以高级法院判例为主体的判例拘束制度的建立。
徐如俊,张宿堂[3](1993)在《国法不容——禹作敏犯罪纪实》文中认为 第二天早晨,禹作敏命人带来两名带队的公安干警.他大发雷霆:"你们来干什么?""为什么没通过党委?""不就是打死个人嘛!"直到天津市长聂璧初得知消息并亲自干预,禹作敏才于11时许放人.这时,6名执行公务的干警被非法扣留已达13个小时。
王洪用[4](2016)在《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1985-2015》文中认为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年创刊以来所刊登的337个刑事案件裁判文书说理的实证考察,本文意欲管窥30多年间我国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流变与表征。沿着其变迁的脉络,从规整的角度观察,我们可清醒的发觉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着不容回避的痼疾,主要表现为说理结构范式的杂糅、说理话语修辞的不当、重构事实说理的阙如、法律规范说理的混乱、证据采信说理的苟简和量刑部分说理的缺位。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痼疾的成因究竟为何?植根于社会学、经济学和工具论的分析立场,异化的角色安排和逼仄的说理环境给刑事法官充分说理平添了羁绊,充分说理的成本和风险远远超越了其期待效益,使得刑事法官主动规避了这种交流不经济的尝试。而传统的平面耦合式的论理模式和法官滞后的规范解释能力,导致了实践中刑事裁判文书充分有效说理的不能。探究提升刑事裁判文书说理质量的进路,我们可从规范化的表达和人文色彩赋予的角度,改进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话语。借助于结构范式优化与阶层式的分析说理,改进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模式。同时,通过演绎推理的价值介入与多元解释方法的运用,改进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方法。立基于此,最终为刑事裁判文书说理质量臻于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史斌[5](2001)在《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回顾(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初期的反腐倡廉(1992年初至1997年9月)》文中研究表明
二、禹作敏等八人非法管制、非法拘禁、窝藏、妨害公务、行贿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禹作敏等八人非法管制、非法拘禁、窝藏、妨害公务、行贿案(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嬗变与模式探索 ——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实证考察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与性质界定 |
第一节 “案例”与“判例” |
第二节 “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制度” |
第三节 案例指导制度的性质 |
第二章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一节 统一司法尺度的迫切需要 |
第二节 弥补制定法的刚性缺点的迫切需要 |
一、制定法缺乏周延性 |
二、制定法有滞后性的缺陷 |
三、制定法有抽象性的缺陷 |
第三节 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迫切需要 |
第四节 节 省司法资源与提高司法效率的迫切需要 |
第三章 《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实证考察 |
第一节 《公报》在发布指导性案例方面的权威地位 |
一、指导性案例发布的主体界定 |
二、指导性案例发布的载体界定 |
三、《公报》案例对案例指导制度的作用 |
第二节 《公报》发布刑事案例的总体特点考察 |
一、案例来源的地域分布不均匀 |
二、案例的类型分布不均匀 |
三、程序与实体方面分布不均匀 |
四、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公报》刑事案例的发展变化考察 |
一、《公报》刑事案例的数量、类型变化 |
二、《公报》刑事案例在适用性质上的变化 |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倾向性变化与裁判摘要的增加 |
第四章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模式探索 |
第一节 目前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行现状 |
一、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制度规定》的评价 |
二、案例指导司法行政化隐忧 |
三、案例指导运行中的难题 |
第二节 构建模式探索-兼议《公报》发布案例的不足 |
一、继承和发展《公报》案例资源 |
二、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 |
三、加强程序性要素建设 |
四、建立相应的案例指导监督考评机制 |
结语 |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2010)发布刑事案例情况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判例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材料、研究现状和本文的目的 |
第一章 公报案例“判例化”的可能性 |
第一节 公报案例的一般考察 |
一、公报案例发布的概况 |
二、发布公报案例的目的 |
三、编辑体例的变化 |
第二节 判例概念溯源 |
一、什么是判例?先例和判例的联系和区别 |
二、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从“案例”到“判例”的检验标准 |
一、法官造法和法院造法 |
二、从案例到判例 |
第四节 司法规则的确立 |
一、确立司法规则的几种常见方式 |
二、确立裁判规则的具体案例列举 |
第五节 小结 |
一、假判例、坏判例和真判例 |
二、公报案例编年史 |
三、公报案例“判例化” |
第二章 公报案例“判例化”在诉讼中的价值 |
第一节 “判例化”对诉讼结构的影响 |
一、诉讼程序的三角结构 |
二、“判例化”与“三角结构”的形成 |
第二节 权利保障 |
一、权利界说 |
二、程序性权利 |
三、平等对待权 |
四、“判例化”和平等对待权的实现 |
第三节 权力监督 |
一、制约(监督)司法权的进路 |
二、以权利制约权力 |
三、“判例化”与司法权的制约 |
第四节 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
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涵 |
二、统一司法考试的意义与不足 |
三、“判例化”与法律职业共同体 |
第五节 促进司法自治 |
一、司法自治的概念 |
二、“判例化”对司法自治的影响 |
第三章 公报案例“判例化”与司法制度改革 |
第一节 司法改革的目标 |
一、公正与独立 |
二、“判例化”对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影响 |
第二节 公报案例“判例化”的前途 |
一、公报案例“判例化”的基本要求 |
二、“判例化”的前途:判例拘束制度的建立 |
公报案例索引 |
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
笔者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声明 |
致谢 |
(4)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1985-201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探赜索隐: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流变表征 |
2.1 1985 年—1992 年:雏形期的刑事裁判文书说理 |
2.2 1993 年—1999 年:初步规范化的刑事裁判文书说理 |
2.3 2000 年—2015 年:日益定型化的刑事裁判文书说理 |
第3章 反面述评: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现实痼疾 |
3.1 说理结构范式的杂糅 |
3.2 说理话语修辞的不当 |
3.3 重构事实说理的阙如 |
3.4 法律规范说理的混乱 |
3.5 证据采信说理的苟简 |
3.6 量刑部分说理的缺位 |
第4章 原因探析:当前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弊病的成因 |
4.1 社会学分析——“法官在社会”与“社会中的法官” |
4.1.1 异化的角色安排 |
4.1.2 逼仄的说理环境 |
4.2 经济学分析——刑事裁判充分说理的成本效益 |
4.2.1 充分说理的成本和潜在风险 |
4.2.2 充分说理的既得和期待利益 |
4.3 工具论分析:说理模式的僵化和解释能力的匮乏 |
4.3.1 平面耦合式的论证说理 |
4.3.2 滞后的规范解释能力 |
第5章 路径管窥:提升刑事裁判文书说理质量的进路 |
5.1 说理话语改进:话语规范化表达与人文色彩的赋予 |
5.1.1 话语规范化的表达 |
5.1.2 人文色彩的赋予 |
5.2 说理模式改进:结构范式优化与阶层式分析说理 |
5.2.1 结构范式的优化 |
5.2.2 阶层式分析说理 |
5.3 说理方法改进:演绎推理的价值介入与多元解释方法的运用 |
5.3.1 演绎推理的价值介入 |
5.3.2 多元解释方法的运用 |
5.4 说理激励改进:文书撰写者的署名与不同意见的呈现 |
5.4.1 文书撰写者的署名 |
5.4.2 不同意见的呈现 |
5.5 配套措施改进:对话互动机制的重构与文书说理的绩效考核 |
5.5.1 对话互动机制的重构 |
5.5.2 文书说理的绩效考核 |
5.6 思维惯势改进:说理观念的革新与论理技能的专业培训 |
5.6.1 说理观念的革新 |
5.6.2 论理技能的专业培训 |
5.7 说理篇幅改进:文书篇幅的延展与论理边界的找寻 |
5.7.1 文书篇幅的延展 |
5.7.2 论理边界的找寻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回顾(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初期的反腐倡廉(1992年初至1997年9月)(论文提纲范文)
一、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的确定 |
二、从上到下抓干部的廉洁自律 |
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
四、党政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国家反贪机构的成立 |
(一) 党政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二) 国家反贪机构的成立 |
四、禹作敏等八人非法管制、非法拘禁、窝藏、妨害公务、行贿案(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嬗变与模式探索 ——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实证考察为切入点[D]. 李国辉. 华东政法大学, 2011(06)
-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判例化”研究[D]. 张其鸾. 四川大学, 2005(03)
- [3]国法不容——禹作敏犯罪纪实[J]. 徐如俊,张宿堂. 现代农业, 1993(12)
- [4]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1985-2015[D]. 王洪用. 南昌大学, 2016(06)
- [5]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回顾(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初期的反腐倡廉(1992年初至1997年9月)[J]. 史斌.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