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林业生产资金的利息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陈珂,刘璨,刘浩,郭元圆,朱文清,何丹,石小亮,刘海巍,张婷婷,杨书豪,李放[1](2019)在《农村林业投融资政策:回顾与实施——基于福建、浙江、辽宁3省的调研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文章回顾了我国农村林业投融资政策的变化,选取福建省永安市、浙江省龙泉市和辽宁省本溪县作为调研区域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结果显示:(1)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3个调研区域不同利益主体积极探索和参与农村林业投融资改革,并取得一定进展;(2)不同区域农户的林业投融资行为表现出较大差异;(3)农村林业投融资政策尚存在林业信贷资金供给不足、林业贷款使用非林化现象严重等迫切需要改进之处。应不断适应当地林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农村林业投融资模式,同时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林业相关产业的扶持。
杨炅[2](2019)在《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投融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中指出,贵州省目前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农业科研的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较为薄弱。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低,农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薄弱,农民科技素质总体偏低。规划提出,要坚持农业科技的创新发展,加速城乡之间的人口、技术、资本和资源有效融合,积极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加快贵州农业对外战略性开放步伐。本文在剖析了政府和金融机构投资现状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实地访谈法,选取了69家山地农业科技企业、44家农业合作社以及362名农户作为调查样本,就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需求端融资现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1)对于山地农业科技需求端的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农户都有着强烈的融资意愿,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加上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这增加了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2)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拒绝为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缺乏有效抵押物。(3)农业合作社的首要融资渠道依然还是依靠传统的组织内部融资,并且融资效率较低。(4)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的合作程度不紧密,农户在融资过程中,企业没有为农户提供有效的融资担保。针对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提出四大建议:一是政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继续推进农村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平台建设,并出台与完善配套法律法规。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创新农业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信贷风险管控。三是企业与合作社要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资金管理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上市融资。四是农户要提高自身经营水平能力,诚信经营,积极维护个人信誉,积极与加入合作社,同农业龙头企业保持密切合作与联系。
卫平光[3](2019)在《全面抗战时期江西难民移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军迅速占领中国大片国土,大量难民自战区逃出,汇聚后方各大城市和交通线,不仅给脆弱的战时经济造成巨大压力,也给本已混乱不堪的社会秩序带来冲击。难民在逃亡过程中,因战争、饥饿、疾病等造成的伤亡不计其数。与此同时,战争导致中国工农业生产下滑,军糈民食发生严重困难。救济难民、发展生产,是收拢人心,鼓舞士气,共同抗敌的需要。国民政府迅速对难民实施救济,协助其撤退到后方安全区域,逐步确立“寓救济于生产”的方针,安排难民从事各种生产事业,以促使难民尽快自给自足,减少消耗。在众多救济难民的措施中,难民移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设计。战时中国工业不甚发达,荒地比比皆是。比较而言,垦荒无需特殊技能,能容纳大量人口,且农耕生活也更加稳定持久。国民政府为从根本上解决难民生活问题,确定以垦荒为配置难民的中心工作。1938年10月15日,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难民移垦规则》,战时难民移垦事业正式启动。行政院指定中央振济委员会、经济部、内政部、财政部组成“中央主管垦务机关”,负责移送难民垦荒。“中央主管垦务机关”一方面制订政策法规,直接筹设国营垦区,移送难民垦荒;另一方面督导各省政府和社会团体参与其中。国营垦区制度是国民政府为救济难民,在总结我国历史上屯垦制度基础上,参考苏联集体农场的做法,创立的新型垦殖经营模式。为了协助难民发展生产,国民政府给予移垦难民许多特殊的优待政策,比如提供大量生产和生活资金。其中,生活费为无息贷款,生产费为长期的低息贷款;移垦难民免除3年兵役;垦民将所分配荒地开垦后,取得永久耕作权,免交土地税5-8年,等等。在国民政府的鼓励和督促下,难民移垦事业迅速发展,形成了国营、省营和民营三种经营模式。国营垦场由国民政府主办,省营垦场由各省政府主办,两者统称公营垦场,资金由政府统筹。民营垦场由难民组织、慈善团体或者农业公司等主办,资金主要靠自筹解决。江西难民移垦起步较早,组织有序,成效显著。1938年7月,江西省政府成立垦务处,负责江西难民移垦工作。省垦务处主要在荒地面积较大区域筹设垦场(省营垦场),以便集中安置难民,实施规模经营。省营垦场采取集团农场制经营,其特征是土地公有、共同生产、合作经营、共同分配。集团农场制是一种集体生产和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目的在于发挥大规模集团化生产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集团农场制有合耕制和分耕制两种模式,省垦务处初期采用集团合耕制,后因弊端较多而改为集团分耕制。在督促垦区生产的同时,省垦务处还在各垦场设立诊所,筹办垦民学校,训练垦民壮丁,建立垦区防卫武装。省垦务处通过改变垦民落后的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激发垦民的民族国家观念和抗日情绪,提高垦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善垦民的生活环境。江西有大量零星荒地因不适合筹设垦场而闲置,省垦务处也无力将所有符合条件的难民全部组织垦荒。为此,省振济会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难民,移送各县开垦零星荒地。省振济会所举办难民移垦以分散垦殖为原则,不集中设立垦场,不成立专门管理机关,难民编入各区乡镇保甲管理。江西难民零块垦殖主要由省振济会负责实施,省垦务处负责技术指导,各县政府负责荒地勘查、划拨、垦民管理和给养筹措。与此同时,各难民组织和民间慈善团体也陆续组织难民垦荒自救。民间团体移送难民垦荒,须向省垦务处登记,接受省垦务处的管理和指导。自1942年起,垦务被列为江西地方自治要政,垦殖事业的发展开始同地方行政系统相扣合,运用行政力量普遍推动。省营垦场从初期的快速扩张,逐渐进入到巩固发展阶段,不再大规模招收难民,垦务转而以利用民间资本普遍推行为原则,民营垦殖事业发展迅速。这其中,由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救济委员会发起成立的战区难民移殖协会,移送了数千难民到江西垦荒,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是战时江西最大的民营垦殖团体。民营垦殖虽然数量较多,但大多规模狭小。由于得不到政府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加上自身管理不善,民营垦殖场大多困难重重。国营垦务方面,“中央主管垦务机关”是一个多部门联合的协调议事机构,因事权不专,成立两年多仅在陕西设立国营垦区两处,安置难民2万人左右。鉴于农业对于抗战建国至关重要,国民政府于1940年成立农林部,以发展农业生产。1941年初,农林部设立垦务总局,负责战时垦务行政,全国难民移垦事业自此划归垦务总局办理,国营垦务自此得到快速推进。垦务总局首先在江西安福县设立国营垦区一处,招收难民垦荒。此外,垦务总局还陆续在四川、甘肃、西康、河南、福建等省设立国营垦区,移送难民开垦荒地。国营垦区有固定的经费预算和较好的人才、技术力量,大多发展较快,多数垦民在经过一两年耕作后,陆续自给自足,实现预定救济的目标。随着战局趋稳,难民潮开始回落,难民移垦不再是政府垦务工作的重心。1945年初,国民政府为节省经费,支持抗战,将农林部垦务总局及所属各国营垦区全部裁撤,垦务移交地方政府办理。抗战胜利后,政府不再给予移垦难民特殊优待,难民垦场与普通垦场并无二致,垦民见家乡收复,大多弃垦返乡。省垦务处只得对各垦场进行归并调整,以图维持,难民移垦事业无形结束。总计抗战时期,省垦务处共设立垦场61个,招收难民1.6万余人,开垦荒地7万余亩,生产稻谷80余万石。省垦务处督导、协助成立民营垦殖团体125个,移垦难民1.9万余人,开垦荒地11万余亩。农林部在江西安福垦区设立垦场9个,招收垦民4 400余人,开垦荒地1.8万余亩。难民移垦兼具救济难民和发展生产的双重目的,是一项十分积极有效的政策。但在实施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国民政府未能有效处理好相关方的权力和利益划分,遭到了基层社会的不同程度的抵制,对垦务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地方政府强令垦民编入地方保甲组织,遭到垦民和垦务机关的一致反对。地方政府和垦务机关为此展开的持久争论,实质上是对垦区管辖权的争夺。垦民编入地方保甲后,优待措施不能执行,利益受到损害,阻碍垦务发展。垦民与土著人民之间因土地、水权、林权等问题产生的矛盾,加深了土客之间的猜忌与对抗,地方势力阻垦排外之风不断。在垦场内部,各垦场管理员掌管经济大权,部分垦场管理员经常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侵犯垦民权利,造成垦务管理人员与垦民关系的紧张。省垦务处对此既缺乏有效监督,又处置不力,导致违法乱纪现象蔓延。如此种种,恶化了垦区的社会生态,垦民因谋生不易,陆续退垦或潜逃。在国民政府“救济难民、发展生产、抗战建国”宏大目标下,移垦各方权力和利益格局的差异,导致矛盾和冲突的发生,而垦务机关和垦民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在这场博弈中的不利结局。难民移垦政策在施行过程中屡遭基层社会的抵制和曲解,造成了政策的扭曲和变形,显示了民国基层政治与社会的混乱。国民政府为实施难民移垦,建立了科层化的垦务管理体系,首创公营垦区制度(国营和省营垦区),并在垦区实行集团耕作制和贷款制,在土地政策、兵役政策、租税政策和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公营垦区制度的创立,是国民政府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重要的制度创新,推动了民国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在抗战的特殊环境下,国民政府难民移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仍能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和原则,值得肯定。当然,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垦荒所能救济的难民数量有限。在实现从“难民——垦民——居民”转化的过程中,受旧有的政治体制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制约,垦务政策的推行遭遇诸多障碍,移垦难民屡屡弃垦他去,江西省政府力图通过难民移垦调节人口分布的目的并未完全达到。总之,战时难民移垦政策的推行,救济了部分难民,推动了垦殖事业的发展,为社会救济探索了一条积极可行的道路,更为争取抗战胜利贡献了积极力量。
秦涛[4](2009)在《中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研究》文中指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已经成为经济的核心,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当金融因素的作用受到限制时,经济增长必然遭遇资本投资不足和金融资源低效配置的约束。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林业产业化发展,要求广泛而有效率的信用活动和金融运行,以保障持续增加的资本投入和会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毫无疑问,我国现阶段林业仍具有显著“产融弱质性”,面临严峻的资本形成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的困境。林业资本形成缺口必然导致出现林业投资缺口,从而对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形成严重制约,这必然形成对我国林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严重制约。因此,迫切需要在公共财政经常性账户纳入预算和已有稳定来源的资金支持之外,制定新的特殊政策,允许从全社会范围合理并适度地筹措资金,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提高林业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以满足林业建设的需要。林业金融支持正是为弥补林业资本形成不足造成严重资金缺口而出现的一种创新制度安排,林业金融运行的核心集中于林业金融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实现,林业金融资源配置是由其金融制度、体系、治理、运行机制等共同决定的过程,效率取决于制度供给的完备性和有效率的传导。林业金融支持基本职能在于实现对林业金融的动员和配置,林业投资风险规避与防范,以保证林业资本的顺畅循环、周转和有效流动,满足林业产业发展日益增强的资金需求,林业金融支持理应成为推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机制和重要途径。本文借鉴产业经济学、金融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理论的合理因素,从我国林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基础、产融互动和林业金融资源效率等多个角度,论述了我国林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金融支持内在机理,并基于金融战略视角,从林业资本形成、投资效率、会融运行三个维度进行分析,通过构建“林业资本形成缺口模型”梳理林业产业发展进程中金融支持的内生逻辑和现实依据,为林业金融支持框架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提出了林业金融支持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体制的完善能够提供林业发展所需要的金融资源集聚与配置机制,通过以财政性融资、政策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所构成的三维空间支持体系奠定了我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基础平台。在林业金融支持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分别从金融需求和供给角度对林业融资需求和引资能力进行分析。首先,对我国林业信贷融资需求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并基于信贷供给理论探讨林业面临信贷约束和融资困境的本质原因,提出利用抵押品替代和扩展机制,以及通过建立林业金融服务体系来缓解林业信贷融资困境。其次,通过对商品林投资收益率和投资风险水平进行评价,分析林业政策以及不同因素对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而认识在现有的政策条件还无法改变商品林投资收益率低、投资风险大的基本状况,对商品林投资还不能产生足够的激励,提出通过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建立林业金融工具创新机制、完善林业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和健全林业产业政策体系来解决林业资本形成不足,林业产业“吸融力”不强的困境。第三,分别就抵押品替代和扩展机制三种应用模式、林业金融工具创新机制以及林业风险管理体系构建进行论述。随着林业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和健全林业金融支持体系及其高效率的金融制度,日益成为我国林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所在。林业金融支持不仅仅具有经济职能,同时具有鲜明的社会功能和政策取向。林业金融支持必须坚持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以市场化为导向,从完善林业金融支持体系制度供给、优化林业金融支持供给结构、制定并协调林业财政与金融协调发展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从而促进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力度和效应,增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能力与比较利益。
舒凯彤[5](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著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吴今[6](2006)在《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研究》文中指出资金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一个国家或部门经济增长的重要启动力,资金在发展中国家一直是稀缺程度最高的资源。我国是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各行各业的发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林业发展长周期等一些特性,导致其在吸引资金方面处于劣势,因此,林业资金的短缺和使用的低效是限制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在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资金的供求矛盾更加明显,可以说,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是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之一。本文希望通过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投融资及管理的系统研究,为工程建设的资金筹措与高效管理提出一整套系统的对策建议,给各级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以分析世界各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政策为切入点,总结出了国外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实行优惠的林业税收政策、政府提供造林补助资金和长期低息贷款等四个共性特征,并得出我国要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将林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林业投入,稳定投资渠道,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加大国际林业项目合作等几点启示。 本文分析了我国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变迁的主要历程及其各个阶段的特征,对我国各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与投融资政策的关系作了研究和探讨。并对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重点剖析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基本状况,指出资金供不应求的主要原因。并对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进行测算,从财政投入、社会资金和利用外资等三个方面对资金供给潜力进行分析。 本文从林业重点工程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林业投资者的产权严重受限,林业税金费负担沉重,林业经营者缺乏社会化服务保障,林业投资规模不经济,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完善和林业投融资及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等8个方面,对我国目前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剖析。 提出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的对策,即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投融资政策进行分类设计。关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指出了要按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为辅”的投资原则,确立公共财政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主渠道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购买非国有公益林制度,建立健全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完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管理制度等对策建议。关于商品林建设,指出了要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以非政府主体作为商品林建设资金的主要投入者。并提出了要改革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降低林业税费,调整和优化林业组织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建立林业重点工程商品林建设项目的补贴制度等具体的对策建议。
谢和生[7](2011)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经济正处于全球化和城镇化的浪潮中。全球化带来了拥有先进技术和雄厚资金等林业生产要素的外资企业,将对集体林的传统经营与生产形成了竞争压力。城镇化使得我国普遍存在兼业型的农民和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形成留守农村的劳动人口逐渐减少和农村人口年龄的两极化。由于农林生产的比较利益低,投资农林生产的机会成本可能非常高,农林生产资金和农村优秀的人力等生产要素不断外流,造成了我国农村当前林业生产资金和有较高知识和技能的劳力生产要素非常稀缺。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家庭成为集体林的经营主体,也为林农合作奠定了产权基础。在各地实践过程中,林农的合作行为多样化,形成了不同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那么在以上农村社会经济大转变的背景下,林农的合作行为为何会呈现多样化?他们是如何做出理性选择的?由其形成的不同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如何?同时在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和民主进程两大改革主线下,我国林农合作组织发展将走向何方?基于以上背景与问题,本研究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产权、利益相关者、企业治理等理论基础,运用委托代理模型、博弈模型和利益分配模型等分析工具,并通过构建不同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模型,着重研究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实践中林农合作行为的多样化及其选择的问题,并结合短期和长期视角,运用内部运行机制、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发展环境这三个逐层放宽的分析框架来评估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协会和家庭股份合作林场这三种不同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从中进一步提出我国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取向,初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研究认为林农合作行为的多样化主要是在当前林产品交易制度环境下林农关于交易成本的理性选择结果。研究认为资产专用性高,交易不确定性大和交易频率低是当前森林经营的三大明显特征。在它们共同影响下,林农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很大。因此林农针对自己的资源禀赋,通过选择不同的合作形式降低林产品交易费用,从而形成当前不同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其次,林业专业合作社当前倾向管理者的非对称的内在运行机制符合现在农村林业具有管理技能人力和资金两大生产要素稀缺的实际,且其发展具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但研究发现就农村当前较低的森林经营水平下难以适应经营周期长,交易频率低的木材林产品生产。现有政策的实施比政策本身更加重要。长期来看这种运行机制也难以兼顾社会公平的组织目标,林农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第三,林业专业协会具有服务针对性强和较好的现实适应性等优点,但研究指出其内部运行缺乏监督机制,容易影响组织的稳定性。林业专业协会涉及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较少,且契约关系简单,但其非赢利的性质决定了它没有自收能力,导致它又严重依赖外部利益相关者,形成了林业专业协会的发展困境。加之其功能单一,业务范围狭隘,难以应对未来外部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并难以保障广大林农权益。第四,家庭股份合作林场是目前相对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由于不完全开放的成员机制,使其具有治理简单的成本低的运行机制,非对称决策和委托代理问题和股东异化程度不明显,利益分配机制简单等优点,比较适宜具有某些良好关系的家庭之间,以交易频率低的木材林产品为经营对象的小规模合作。但其发展正面临着“政策真空”的挑战,以及由于其特殊的并不完全开放的成员机制使其难以自愿扩大规模,影响力偏弱,不利于应对未来环境可能的变化及广大林农权益的维护。第五,从长远来看,研究认为我国林农合作组织应坚持促进森林持续经营、提供林业综合服务、提高林农收入和维护林农权益四个定位,采取形式多样化,以及促进和规范合作、经济实力加强和社会影响扩大三个阶段化的发展取向。并认为在我国当前的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的发展基础上,发展以维护林农权益为主,综合经济、培训和社会功能的综合属性的林农合作协会可能是我国集体林区未来林农更加紧密合作、完善乡村治理、以及应对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较好保障林农权益的组织制度选择。最后,研究认为我国林农合作组织现阶段和长期的发展可以从发展的政策依据、融资渠道、森林保险、产业扶持和组织保障五个大方面着手。在完善发展政策依据的基础上,目前重点规范不同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降低林产品交易成本,和改善农村林业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等,而从长远来看,还需要培育林农民主参与意识,构建林农参与林业政策过程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林农权益,充分发挥林农合作组织的各项功能。
廖士义,李周,徐智[8](1983)在《论林价的经济实质和人工林林价计量模型》文中指出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本刊配合制定我国的林价管理制度,先后刊登了几篇有关林价问题的探讨性文章供参考。现在发表的这篇文章,试图从理论上探讨林价的经济实质和计量方法。我们热忱希望广大林业经济工作者,都来关心这个问题,积极提出自己的创见,为解决今后林价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薛艳[9](2006)在《我国林业投融资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已踏进自然界的各个角落,同时也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林业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它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应的重要任务,但我国的林业与林业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林业自身特点的制约,林业资金投入与需求之间的差距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如何解决林业投融资问题成为新世纪林业理论与实际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研究林业投融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首先研究了林业投融资依托的基本理论,包括制度变迁理论、公共物品理论、森林资源的外部性理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分类经营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是林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理论,分类经营理论是分析林业问题的前提,林业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商品林生产打下了基础,为非公有资本进入林业第一产业提供了前提条件和生产对象。 借助有关文献资料,研究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林业投入政策的特点和共性,着重分析了俄罗斯的林业投入政策;在借鉴国外林业投入政策的基础上,对我国林业投入的来源渠道、林业财政投入和产业投资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缺陷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 在对国内外林业投融资体制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阶段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提出了能够适应我国林业发展需要的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架构,建议采取产业投资基金和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拓宽林业的投融资渠道,保障林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分析我国林业财政贴息贷款的基本内容、构成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林业财政贴息贷款和林业商业性信贷政策的对策建议,指出推广林业小额信贷是调动林业建设的主要主体-广大林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确定了我国公共财政对林业投入保障的基本原则、范围、重点,提出公共财政在确保加大对公益林投入同时,也应对商品林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给与适当的政策扶持,并把政策性林业保险纳入公共财政的范围;分析了公共财政对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投入;提出了财政资金补贴林业保险的方案设想,根据黑龙江垦区农业保险实践的实证分析提出了财政补贴林业保险的比例。 通过对产业投资基金一般组织形式、交易方式、退出途径的分析,结合林业产业投资的特点,选择出适合林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并提出了林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框架。 我国的林业建设迫切需要引入新的融资机制,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资产为基础的信用经济,特定金融机构以一定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为支付保证,经过信用增级,以及
齐闯[10](2013)在《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研究》文中提出气候变化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有赖于政策机制的不断调整完善和重大创新。在今天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大量出台和实施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基于科学的理论,利用可行的技术和手段,对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进行系统、科学地综合评价,为完善与优化相关政策机制、更好地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作用提供决策依据。这也是当前开展我国林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研究从普遍意义上理解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作用(而不是CDM机制下林业碳汇项目的角度),将我国林业发展的各项现行政策机制当中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内容作为评价对象,以系统科学理论的独占视角,对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诸政策机制的综合效率及其相互间的协调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研究。首先,以系统科学为方法论指导,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各种林业活动视为一个复合系统,研究该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复合系统的功能、结构、耦合机理和系统特征。然后,以此为据将我国林业发展的各项现行政策机制当中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构建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机制体系。第三,以系统科学的视角将该政策机制体系视为一个动态开放的政策机制复合巨系统。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围绕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复合巨系统的目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综合评价模型,对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进行全面、系统、动态地综合测度与评价,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机制的调整与完善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各种林业活动构成了一个复合系统,该复合系统同时又是一个典型的耗散系统,存在着熵值增加的自发趋势。在其变化的混沌进程中,设计合理的系统功能结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模式(动力约束机制),对系统进行内外部关系协调管理,增强负熵的持续流入,抵消正熵的产生,可以使系统始终处于有序的耗散结构状态,实现该系统诸要素的耦合和协同、不断进化,充分发挥出林业在气候变化领域的作用。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机制体系由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构成。其中,碳增汇、碳贮存和碳替代是当前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运行机制。并且这三大运行机制并非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耦合成一个动态、开放的正反馈复合系统,实现林业减排增汇、应对气候变化的功能。因此,应对气候变化的林业政策机制体系又可以视为一个以动力约束机制为输入变量、以运行机制的运行结果为输出变量,由碳增汇政策机制子系统、碳贮存政策机制子系统和碳替代政策机制子系统相互耦合协同而成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复合系统。充分发挥该复合系统的减排增汇功能、使其对气候变化产生充分有效反应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碳增汇政策机制子系统、碳贮存政策机制子系统和碳替代政策机制子系统这三大政策机制子系统间的作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不断对这三大政策机制子系统耦合成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复合系统输入负熵流,促使其走向耦合、协同共生,表现出协同进化的发展趋势,使系统始终于一种有序的耗散结构状态,最优地实现其应对气候变化的系统功能。构建由4个层次(目标层、模块层、准则层、指标层)、3大模块(碳增汇模块、碳贮存模块、碳替代模块)、12个准则、19个输入指标和21个输出指标组成的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基于CCR-DEA、BCC-DEA、以及超效率-CCR-DEA方法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效率指数模型、基于变异系数法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协调度与协调水平度模型和基于灰色GM(1,N)方法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动态协调发展模型,可以对由碳增汇政策机制子系统、碳贮存政策机制子系统、碳替代政策机制子系统耦合而成的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复合系统的综合效率水平、协调状态、以及协调影响因子的作用方向与程度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科学地测度与评价,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的调整与优化提供决策依据。选取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为实证案例分析对象,运用构建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模型对其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机制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对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进行调整与完善应以运行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的调整与完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挖掘林业在碳增汇、碳贮存、碳替代方面的潜力,在此基础上不断系统地完善与优化动力约束政策机制,更好地实现林业减排增汇、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二、关于林业生产资金的利息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林业生产资金的利息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2)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投融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农业融资理论 |
2.2 农村金融市场论 |
2.3 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 |
2.4 三种农村金融理论的对比 |
3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供给端投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投融资主要参与主体 |
3.1.1 政府 |
3.1.2 正规金融机构 |
3.1.3 农业科技企业 |
3.1.4 农产品生产者 |
3.2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政府财政资金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2.1 政府财政资金供给现状 |
3.2.2 政府财政资金供给存在的问题 |
3.3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3.1 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现状 |
3.3.2 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存在的问题 |
4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需求端融资现状及特征分析 |
4.1 贵州省山地农业发展现状 |
4.1.1 特色产业区域化发展基本形成 |
4.1.2 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实力增强 |
4.1.3 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良好 |
4.1.4 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日益优化 |
4.1.5 农村土地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
4.2 问卷设计 |
4.3 调查范围 |
4.4 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情况 |
4.4.1 农业科技企业基本特征分析 |
4.4.2 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情况分析 |
4.5 农业合作社融资情况 |
4.5.1 农业合作社基本特征分析 |
4.5.2 农业合作社融资情况分析 |
4.6 农户融资情况 |
4.6.1 农户特征分析 |
4.6.2 农户农业生产情况分析 |
4.6.3 农户农业科技融资情况分析 |
4.6.4 农户融资评价 |
4.7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融资需求特征分析 |
4.7.1 融资需求大,金融供给不足 |
4.7.2 融资信用资源禀赋不足 |
5 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融资案例分析 |
5.1 贵州省山地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案例 |
5.1.1 黔臻太子参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5.1.2 名扬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5.1.3 贵州黔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2 经验总结 |
5.2.1 规范的经营管理 |
5.2.2 创新融资方式 |
5.2.3 积极寻求政府政策支持 |
5.3 对贵州省山地农业融资的启示 |
6 促进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投融资发展对策建议 |
6.1 针对政府建议 |
6.1.1 完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培训体系 |
6.1.2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 |
6.1.3 积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建设 |
6.1.4 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
6.1.5 落实政府扶持政策,改善融资环境 |
6.2 针对金融机构的建议 |
6.2.1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
6.2.2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6.2.3 提高风险防范管理 |
6.2.4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
6.3 针对企业和合作社的建议 |
6.3.1 完善管理与财务制度 |
6.3.2 加强资金管理力度 |
6.3.3 加强与融资服务机构的联系 |
6.3.4 鼓励有实力的农业科技企业上市融资 |
6.4 针对农户的建议 |
6.4.1 提高自身经营水平能力 |
6.4.2 培养信用意识,积极维护个人信誉 |
6.4.3 积极加入农业合作社,提高抗风险能力 |
6.4.4 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密切合作与联系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全面抗战时期江西难民移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论述思路与分析框架 |
四、主要学术创新与不足 |
五、资料述评 |
六、概念界定及相关说明 |
第一章 战时难民移垦制度的建立 |
第一节 国民政府难民移垦政策的形成 |
一、战前中国的垦殖政策与实践 |
二、积极救济方针的确立 |
三、难民移垦的决策过程 |
第二节 江西垦务的发展背景 |
一、江西的垦殖环境 |
二、战时江西的难民救济 |
第三节 江西难民移垦制度的建立 |
一、垦务的规划与设计 |
二、垦务管理体系的建立 |
三、“委员制”和“处长制”之比较 |
第二章 寓赈于垦——难民移垦事业的发轫 |
第一节 身份的转变:从难民到垦民 |
一、垦民的选收 |
二、垦民的人口学分析 |
三、垦民的给养 |
第二节 垦殖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
一、垦殖资金的筹措 |
二、垦殖资金贷放与监管 |
第三节 垦场的生产与经营 |
一、荒地调查与地权清理 |
二、集团合耕制的实施 |
三、从合耕制到分耕制——垦殖经营制度的变革 |
四、省营垦场的生产绩效 |
第四节 垦区社会事业 |
一、垦民教育 |
二、医疗与卫生 |
三、垦区安全建设 |
第三章 多头并举——难民移垦的普遍推行 |
第一节 战时各县垦务的实施 |
一、地方自治与各县垦务的推动 |
二、各县难民零块垦殖 |
第二节 救济粤东难民运动 |
一、赣粤合作,共济难民 |
二、移民垦荒,救扶并举 |
三、从难民到居民:庄义刊的难民生活 |
第三节 战时江西的民营垦殖 |
一、江西民营垦殖概况 |
二、战区难民移殖协会 |
三、民营垦殖之困 |
四、江西公私营垦殖绩效 |
第四节 垦务管理之弊 |
一、南丰康都场:营私舞弊,贻误生产 |
二、吉安大白垦殖场:亏空公款,卷款潜逃 |
三、管理员张一帆:以权谋私,垦务废弛 |
四、泰和沿溪渡垦殖场:挪用公款,冒名顶替 |
五、管理员王壮飞:假公济私,杀人灭口 |
第四章 国营垦务的实施及其政策调整 |
第一节 国营垦务的实施 |
一、农林部垦务总局的成立 |
二、战时国营垦务的推行 |
第二节 江西安福垦区的筹设与发展 |
一、安福垦区的筹设 |
二、垦民选收及其困境 |
三、垦民生活重建 |
四、垦区生产与经营 |
第三节 归于沉寂——难民移垦事业的结束 |
一、战时垦务重心的转移 |
二、安福垦区接收困局 |
三、农林部垦务总局的裁撤 |
四、江西难民移垦事业的归并与调整 |
第五章 战时的国家、社会与垦民 |
第一节 保甲制度的强行移植 |
一、民国江西保甲制度的实施 |
二、难民入垦与地方保甲的矛盾 |
三、垦民“特编保甲”的实施 |
四、尘埃落定——垦民保甲问题的终结 |
第二节 土客关系及其调适 |
一、土客矛盾的产生 |
二、土客冲突下的垦民与地方社会 |
三、土客关系的调适 |
第三节 垦民弃垦及其应对 |
一、垦民弃垦原因分析 |
二、垦务机关的应对 |
结语: 战时江西难民移垦的作用、特点及其困境 |
附表 |
参考文献 |
(4)中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引言 |
1.1 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现实意义 |
1.1.3 理论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本研究的体系结构 |
1.3.1 研究视角 |
1.3.2 研究思路 |
1.3.3 分析框架 |
1.3.4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林业金融支持的相关理论 |
2.1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2.2 产融结合理论 |
2.3 金融发展理论 |
2.4 金融创新理论 |
3 林业金融支持机理与金融支持体系框架 |
3.1 我国林业金融支持的经济学机理 |
3.1.1 林业金融资源效应作用机理 |
3.1.2 林业金融支持效应传导机制 |
3.1.3 林业金融支持效应传导渠道 |
3.2 林业资本形成机制与投资效率分析 |
3.2.1 林业资本形成缺口模型构建 |
3.2.2 林业投资来源与结构分析 |
3.2.3 林业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
3.3 我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总体框架 |
3.3.1 林业金融支持内在逻辑框架 |
3.3.2 财政性融资支持体系框架 |
3.3.3 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框架 |
3.3.4 商业性金融支持体系框架 |
4 林业融资需求分析与信贷约束解决机制 |
4.1 林业融资需求与信贷约束程度分析 |
4.1.1 林农融资需求与信贷约束分析 |
4.1.2 林业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分析 |
4.2 林业信贷供给理论与影响因素分析 |
4.2.1 林业信贷供给理论分析框架 |
4.2.2 林业信贷约束影响因素分析 |
4.3 抵押机制在林业信贷融资中应用模式 |
4.3.1 抵押机制作用机理与应用总体框架 |
4.3.2 林权证抵押贷款模式与效果评价 |
4.3.3 林业贸易信贷融资机制应用模式 |
4.3.4 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机制创新 |
4.4 林业金融服务体系构建路径 |
4.4.1 普惠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结构 |
4.4.2 林业金融服务体系设计思路 |
5 林业产业吸融力(引资能力)评价及提升路径 |
5.1 商品林投资盈利能力总体评价 |
5.1.1 基于文献研究成果汇集计算 |
5.1.2 基于典型地区造林成本计算 |
5.1.3 基于典型栽培模式成本计算 |
5.1.4 基于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观察 |
5.2 商品林投资风险种类及水平测定 |
5.2.1 商品林投资风险分类 |
5.2.2 商品林投资风险评估 |
5.3 投资收益率与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5.4 增强林业产业引资能力总体思路 |
5.4.1 创新林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
5.4.2 完善林业产业政策保障体系 |
5.4.3 健全林业产业政策扶持体系 |
5.4.4 林业金融工具创新机制设计 |
5.4.5 建立林业风险管理防范体系 |
6 林业融资模式优化与金融工具创新机制 |
6.1 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
6.1.1 林业企业股票融资模式设计 |
6.1.2 林业企业债券融资模式设计 |
6.2 林业信托融资模式创新方式 |
6.2.1 信托融资制度内涵及功能优势 |
6.2.2 林业信托融资模式可行性分析 |
6.2.3 林业信托融资的主要操作模式 |
6.2.4 林业信托融资中的关键问题 |
6.2.5 林业信托融资项目典型案例 |
6.3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应用模式 |
6.3.1 产业投资基金经济学内涵及特点 |
6.3.2 设立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可行性分析 |
6.3.3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组织运营模式 |
6.3.4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实施障碍分析 |
6.3.5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优惠政策设计 |
6.4 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体系 |
6.4.1 林业风险投资的经济学机理 |
6.4.2 林业风险投资制约因素分析 |
6.4.3 林业风险投资运行机制设计 |
6.4.4 林业风险投资政策保障体系 |
6.5 林业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创新 |
6.5.1 资产证券化融资运作过程 |
6.5.2 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特征 |
6.5.3 林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机理 |
6.5.4 林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
6.5.5 林业资产证券化发展策略 |
6.6 林业项目 BOT 融资模式应用与创新 |
6.6.1 BOT 融资基本模式分析 |
6.6.2 林业项目 BOT 融资可行性分析 |
6.6.3 林业项目 BOT 融资应用模式 |
6.6.4 政府在林业项目 BOT 融资中作用 |
7 林业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构建 |
7.1 林业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总体框架 |
7.1.1 林业风险管理工具组合模式 |
7.1.2 林业风险管理具体实施策略 |
7.2 林业保险业务创新与发展模式 |
7.2.1 林业保险发展缓慢原因分析 |
7.2.2 林业保险经营中的技术难点 |
7.2.3 林业保险业务创新发展思路 |
7.2.4 林业保险组织运营模式设计 |
7.3 林产品期货市场重建与发展策略 |
7.3.1 林产品期货含义与基本特点 |
7.3.2 林产品期货市场功能与作用 |
7.3.3 林产品期货发展可行性分析 |
7.3.4 林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策略 |
8 我国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与发展模式 |
8.1 我国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模式 |
8.1.1 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原则 |
8.1.2 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方式 |
8.1.3 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主体 |
8.1.4 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结构 |
8.2 我国林业金融支持发展模式 |
8.2.1 财政性融资支持发展模式 |
8.2.2 政策性金融支持发展模式 |
8.2.3 商业性金融支持发展模式 |
8.2.4 金融支持体系互动发展模式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基本结论 |
9.2 创新之处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附件1:林农信贷约束调查问卷分析 |
附件2:商品林项目投资收益情况表 |
(5)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1.1 我国生态状况形势严峻 |
1.1.2 林业在我国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
1.1.3 新时期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1.1.4 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投资现状 |
1.2 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管理研究的必要性 |
1.2.1 资金是林业发展的重要启动力 |
1.2.2 我国林业发展急需大量的资金投入 |
1.2.3 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管理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内容框架 |
2 本文的理论基础 |
2.1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资金要素理论 |
2.2 公共财政和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筹措理论 |
2.3 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筹措的优序理论 |
2.4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理论 |
2.5 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理论 |
2.6 林业补贴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综述 |
3.1 国外林业重点工程及其投融资政策 |
3.1.1 美国的“罗斯福工程”及其投融资政策 |
3.1.2 日本的“治山计划”及其投融资政策 |
3.1.3 印度的“社会林业计划”及其投融资政策 |
3.2 国外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政策的启示 |
3.2.1 国外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政策的共性特征 |
3.2.2 启示与借鉴 |
3.3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研究 |
3.3.1 投融资渠道 |
3.3.2 投融资模式 |
3.3.3 投融资政策 |
3.3.4 资金管理体制 |
3.3.5 资金管理问题与对策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变迁 |
4.1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的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 |
4.1.1 国民经济、财政与林业发展背景 |
4.1.2 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的主要特征 |
4.2 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1978-1992)的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 |
4.2.1 国民经济、财政与林业发展背景 |
4.2.2 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的主要特征 |
4.3 市场经济时期(1992年至今)的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 |
4.3.1 国民经济、财政与林业发展背景 |
4.3.2 林业投融资及管理机制的主要特征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
5.1 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需求 |
5.1.1 研究林业重点工程资金需求的重要性 |
5.1.2 我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资金需求概况 |
5.2 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供给分析 |
5.2.1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供给的现状分析 |
5.2.2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供给的潜力分析 |
5.3 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供求失衡的主要原因 |
5.3.1 资金供给不足 |
5.3.2 资金管理不善 |
5.4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5.4.1 林业重点工程筹资渠道单一 |
5.4.2 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
5.4.3 林业投资者的产权严重受限 |
5.4.4 林业税金费负担沉重 |
5.4.5 林业投资主体缺乏社会化服务保障 |
5.4.6 林业投资规模不经济 |
5.4.7 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完善 |
5.4.8 林业投融资及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完善 |
5.9 本章小结 |
6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对策分析 |
6.1 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应实行分类管理 |
6.2 林业重点工程中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筹集对策 |
6.2.1 政府投资的功能及范围界定 |
6.2.2 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市场为辅”的融资机制 |
6.2.3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购买非国有公益林制度 |
6.2.4 建立健全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6.3 林业重点工程中商品林建设资金的筹集对策 |
6.3.1 培育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 |
6.3.2 拓展多元化的商品林融资渠道 |
6.3.3 改革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扫除商品林建设投融资的产权障碍 |
6.3.4 进一步降低林业税金费,提高林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
6.3.5 调整和优化林业组织结构,实现商品林业投资的规模效益 |
6.3.6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林业吸引社会资金的能力 |
6.3.7 建立林业重点工程商品林建设项目的补贴制度 |
6.4 本章小结 |
7 完善我国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的对策 |
7.1 完善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
7.1.1 提高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
7.1.2 建立林业重点工程资金“报账制” |
7.1.3 加强项目资金的成本管理 |
7.1.4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运营的监管和稽查制度 |
7.1.5 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
7.2 完善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
7.2.1 完善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 |
7.2.2 健全林业资金运营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
7.3 对林业重点工程的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 |
7.3.1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与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的关系 |
7.3.2 林业重点工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意义 |
7.3.3 林业重点工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核心内容 |
7.4 本章小结 |
8 典型案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投融资分析 |
8.1 福建省南平市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投融资分析 |
8.1.1 福建林业概况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情况 |
8.1.2 福建省南平市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投融资概况 |
8.2 南平市浦城县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投融资分析 |
8.2.1 浦城县自然地理概况 |
8.2.2 浦城县社会经济状况 |
8.2.3 浦城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概况 |
8.2.4 浦城县林权证抵押贷款的现状和评价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独创性声明 |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
(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表目录 |
图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农村社会经济的转变 |
1.1.2 集体林权制度的转变 |
1.1.3 集体林经营主体的转变 |
1.1.4 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与合作的必要性 |
1.1.5 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的多样性与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
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内外林主合作形式与发展进程 |
2.1 国外林主合作组织研究进展 |
2.1.1 国外林主合作的普遍性 |
2.1.2 国外林主合作组织的形式与发展 |
2.1.3 国外林主合作组织研究的新进展 |
2.1.4 林主合作组织发展新特点 |
2.2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相关研究进展 |
2.2.1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形式与特点 |
2.2.2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的研究现状 |
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1 前提假设与理论假说 |
3.2 重要概念解析与界定 |
3.2.1 农民和林农 |
3.2.2 合作、组织与林农合作组织 |
3.2.3 制度 |
3.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3.1 产权理论 |
3.3.2 交易费用理论 |
3.3.3 企业理论 |
3.3.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3.5 参与式理念 |
第四章 林农合作行为多样性与选择理论分析 |
4.1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林权结构与影响 |
4.1.1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林权结构的形成 |
4.1.2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产权的影响 |
4.2 交易特性与既定制度下交换成本分析框架 |
4.2.1 交易特性的三个分析维度 |
4.2.2 既定制度下交换成本分析框架 |
4.3 林农合作行为多样性选择的交易理论分析 |
4.3.1 林农合作行为的多样性 |
4.3.2 林农合作行为多样性选择的交易特性分析 |
4.3.3 既定制度下林农合作行为多样性选择的交换成本分析 |
4.4 小结 |
第五章 林业专业合作社评估与分析 |
5.1 合作社概述 |
5.1.1 合作社发展历史 |
5.1.2 合作社定义 |
5.1.3 合作社原则及其演进 |
5.1.4 林业专业合作社概述 |
5.2 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分析 |
5.2.1 成立机制:内生与外生型成立机制 |
5.2.2 组织目标: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 |
5.2.3 社员制度:构成与权力义务 |
5.2.4 产权安排:经营在户合作在社 |
5.2.5 治理结构:委托代理问题 |
5.2.6 分配机制:林产品市场风险下的利益分配 |
5.2.7 决策机制:非对称决策的博弈模型 |
5.3 林业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 |
5.3.1 林业专业合作的状态依存所有权 |
5.3.2 林业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
5.3.3 林业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的种类划分 |
5.3.4 林业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的契约与目标分析 |
5.4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环境因素分析 |
5.4.1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经济环境 |
5.4.2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 |
5.5 案例分析(一):尤溪县益康山油茶专业合作社评估分析 |
5.5.1 案例背景概述 |
5.5.2 益康山油茶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分析 |
5.5.3 益康山油茶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分析 |
5.5.4 益康山油茶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
5.5.5 存在问题分析 |
5.6 案例分析(二):抚顺县红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评估分析 |
5.6.1 案例背景概述 |
5.6.2 红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分析 |
5.6.3 红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分析 |
5.6.4 红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
5.6.5 存在问题分析 |
5.7 小结 |
第六章 林业专业协会评估与分析 |
6.1 林业专业协会概述 |
6.1.1 协会的起源与类型 |
6.1.2 林业专业协会概述 |
6.2 林业专业协会运行机制分析 |
6.2.1 成立机制 |
6.2.2 组织目标:满足服务需求 |
6.2.3 会员机制:规模与会费 |
6.2.4 产权安排:经营在户服务在会 |
6.2.5 治理结构:最优治理规模 |
6.2.6 分配机制:道德风险下的服务量分配 |
6.2.7 决策机制:决策的制度性软约束 |
6.3 林业专业协会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 |
6.4 林业专业协会发展环境分析 |
6.4.1 林业专业协会的经济环境分析 |
6.4.2 林业专业协会的政策环境分析 |
6.5 案例分析:二都村竹业协会评估分析 |
6.5.1 案例背景概述 |
6.5.2 二都村竹业协会运行机制分析 |
6.5.3 二都村竹业协会利益相关者分析 |
6.5.4 二都村竹业协会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
6.5.5 存在问题分析 |
6.6 小结 |
第七章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评估与分析 |
7.1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概述 |
7.1.1 股份制、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 |
7.1.2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概述 |
7.2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运行机制分析 |
7.2.1 成立机制:内在需求外部供给 |
7.2.2 组织目标:提高经营效率与收入 |
7.2.3 成员机制:不完全开放的成员机制与协调成本 |
7.2.4 产权安排:林权的再联合 |
7.2.5 治理结构:小成本的治理规模 |
7.2.6 分配机制:按股分利 |
7.2.7 决策机制:小规模的民主决策 |
7.3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 |
7.3.1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的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差异 |
7.3.2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与非股东林农进入壁垒辨析 |
7.4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
7.4.1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市场经济环境分析 |
7.4.2 家庭股份合作林场政策环境分析 |
7.5 案例分析:加尚村家庭股份合作林场评估分析 |
7.5.1 案例背景概述 |
7.5.2 加尚村家庭股份合作林场运行机制分析 |
7.5.3 加尚村家庭股份合作林场利益相关者分析 |
7.5.4 加尚村家庭股份合作林场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
7.5.5 存在问题分析 |
7.6 小结 |
第八章 林农合作组织发展取向 |
8.1 关于林农合作组织发展定位的思考 |
8.1.1 促进森林经营 |
8.1.2 提供林业生产综合服务 |
8.1.3 增加林农收入 |
8.1.4 维护林农权益 |
8.2 林农合作组织多样化发展取向 |
8.3 林农合作组织阶段化发展取向 |
8.3.1 促进合作与规范运行阶段 |
8.3.2 经济实力增强阶段 |
8.3.3 社会影响扩大阶段 |
8.4 林农合作组织制度创新:林农合作协会初步探讨 |
8.4.1 发展林农合作协会的必要性 |
8.4.2 林农合作协会的运行机制讨论 |
8.4.3 林农合作协会的利益相关者讨论 |
8.4.4 发展林农合作协会的环境分析 |
8.5 小结 |
第九章 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保障政策建议 |
9.1 完善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依据 |
9.2 建立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
9.3 开展以林农合作组织为单位的森林保险制度 |
9.4 推进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 |
9.4.1 实行一视同仁的林农合作组织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 |
9.4.2 引导林农合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
9.4.3 加强林业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与村级林业技术员队伍建设 |
9.4.4 促进林农合作组织林产品加工能力 |
9.4.5 鼓励和扶持林农合作组织创建自己的品牌 |
9.4.6 扶持林农合作组织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 |
9.4.7 推进林农合作组织承担林业工程建设项目 |
9.4.8 鼓励林农合作组织承担科技推广项目 |
9.5 加强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组织保障建设 |
9.5.1 明确政府部门职能与强化机构建设 |
9.5.2 促进利益相关者间的沟通协调落实扶持政策 |
9.5.3 开展不同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的试点示范与培育典型 |
9.5.4 加强林农合作组织管理者素质培训 |
9.5.5 加强林农民主教育和建立林农参与林业政策过程的长效机制 |
9.6 小结 |
第十章 结论与讨论 |
10.1 结论 |
10.2 讨论 |
10.2.1 可能创新之处 |
10.2.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学术研究 |
致谢 |
(9)我国林业投融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2 林业投融资相关理论 |
2.1 投融资内涵 |
2.2 制度变迁理论 |
2.3 公共物品理论 |
2.4 森林资源的外部性理论 |
2.5 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
2.6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林业投融资发展评述 |
3.1 国外的林业投入政策 |
3.1.1 发达国家林业投入政策 |
3.1.2 发展中国家林业投入政策 |
3.1.3 俄罗斯林业投入政策 |
3.1.4 国外林业投入政策的评价 |
3.2 我国林业资金运行机制 |
3.2.1 计划经济时期林业资金运行机制 |
3.2.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林业资金运行机制 |
3.2.3 市场经济时期林业资金运行机制 |
3.2.4 林业资金运行评价 |
3.3 我国林业投资现状的评析 |
3.3.1 林业投入的来源渠道 |
3.3.2 财政投入现状 |
3.3.3 产业投资现状 |
3.3.4 制度缺陷 |
3.4 本章小结 |
4 林业的贷款融资 |
4.1 林业财政贴息贷款 |
4.1.1 林业贴息政策的基本内容 |
4.1.2 林业贴息贷款的构成 |
4.1.3 林业贴息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4.2 世界银行贷款 |
4.2.1 世界银行对林业的贷款项目 |
4.2.2 世界银行林业贷款政策特征 |
4.2.3 世界银行贷款应注意的问题 |
4.3 林业信贷政策创新 |
4.4 本章小结 |
5 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投入保障 |
5.1 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政策扶持 |
5.1.1 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政策扶持范围 |
5.1.2 轻税赋政策 |
5.1.3 公共财政对林业投入保障的规划布局 |
5.1.4 公共财政对林业投入保障的重点 |
5.2 财政补贴林业保险的设想 |
5.2.1 林业保险的特点 |
5.2.2 我国林业保险发展现状 |
5.2.3 财政补贴林业保险的方案设计 |
5.3 本章小结 |
6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 |
6.1 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 |
6.2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可行性 |
6.2.1 资金来源分析 |
6.2.2 政策环境可行性 |
6.2.3 投资项目发展的可行性 |
6.3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方案的设计 |
6.3.1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
6.3.2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资方向和规模 |
6.3.3 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上的优惠 |
6.4 本章小结 |
7 林业资产证券化融资 |
7.1 资产证券化概述 |
7.1.1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含义 |
7.1.2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 |
7.1.3 资产证券化融资与传统融资模式的区别 |
7.1.4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
7.2 资产证券化在林业发展的可行性 |
7.3 林业资产证券化模式的设计 |
7.3.1 设计的基本原则 |
7.3.2 资产化证券组成要素 |
7.3.3 林业资产证券化流程 |
7.3.4 林业资产证券化存在的行业性风险 |
7.3.5 政府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 |
7.3.6 法律环境的障碍 |
7.4 林业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和建议 |
7.4.1 完善政府支持体系 |
7.4.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7.5 吉林森工资产证券化方案设计 |
7.5.1 背景 |
7.5.2 方案的主要参与方 |
7.5.3 方案的运作程序 |
7.6 中泰信托投资公司速生杨林木财产信托计划案例分析 |
7.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独创性声明 |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
(10)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构安排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论文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系统性分析 |
2.1 系统科学理论概述 |
2.1.1 系统科学的科学体系 |
2.1.2 系统科学的发展阶段 |
2.1.3 系统科学的基本观点 |
2.2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作用 |
2.2.1 森林碳汇与林业碳汇的概念界定 |
2.2.2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作用 |
2.2.3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主要行动计划 |
2.3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作用机理分析 |
2.4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系统特征分析 |
2.5 系统整合构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体系的思路 |
2.6 系统科学视角下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的思路框架 |
2.7 本章小结 |
3 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机制体系 |
3.1 新时期我国林业概况及林业发展战略 |
3.1.1 新时期我国的林业发展概况 |
3.1.2 新时期我国的林业发展战略 |
3.2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运行机制 |
3.2.1 林业碳增汇 |
3.2.2 林业碳贮存 |
3.2.3 林业碳替代 |
3.3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动力机制 |
3.3.1 中央财政对林业的生态建设投入 |
3.3.2 生态补偿制度和林业补贴制度 |
3.3.3 支持林业改革与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与配套措施 |
3.3.4 林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 |
3.4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约束机制 |
3.4.1 营造林质量监管制度 |
3.4.2 森林资源采伐管理机制 |
3.4.3 基本林地保护制度 |
3.5 本章小结 |
4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4.1 相关领域林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现状 |
4.1.1 林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4.1.2 森林生态系统固碳潜力评价研究 |
4.1.3 CDM林业碳汇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4.1.4 低碳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4.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与基本原则 |
4.2.1 指标及指标体系 |
4.2.2 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 |
4.2.3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4.3 指标的筛选方法及程序 |
4.3.1 指标的筛选方法 |
4.3.2 指标筛选的程序 |
4.4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4.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 |
4.4.2 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 |
4.4.3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4.4 指标体系构建中的问题说明 |
4.5 本章小结 |
5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方法选择及模型构建 |
5.1 综合评价方法模型选择 |
5.1.1 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
5.1.2 协调度与协调水平度模型 |
5.1.3 灰色GM(1,N)动态评价模型 |
5.2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
5.2.1 综合评价模型构建思路 |
5.2.2 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
5.3 本章小结 |
6 实证分析-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 |
6.1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概况 |
6.2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 |
6.2.1 数据来源及数据处理 |
6.2.2 政策机制综合效率指数测度与评价 |
6.2.3 政策机制协调度与协调水平度测度与评价 |
6.2.4 政策机制动态协调发展影响因子测度与评价 |
6.3 本章小结 |
7 调整与完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
7.1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运行机制的调整与完善 |
7.1.1 促进林业碳增汇 |
7.1.2 促进林业碳贮存 |
7.1.3 促进林业碳替代 |
7.1.4 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 |
7.2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动力机制的调整与完善 |
7.2.1 完善林业公共投资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林业财政机制 |
7.2.2 健全和完善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7.2.3 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林业税费,建立全国统一的林业税制 |
7.2.4 加大国际林业项目合作,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
7.2.5 完善林业信贷政策 |
7.2.6 多途径调动林业生产者的积极性 |
7.2.7 完善林业市场体系,积极探索构建林业虚拟市场 |
7.2.8 探索实行林业增汇与工业减排同等的激励政策 |
7.3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机制的调整与完善 |
7.3.1 完善造林绿化法规体系,规范质量管理 |
7.3.2 推进法制建设,强化资源保护 |
7.3.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7.4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系统运行的不断调整与完善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关于林业生产资金的利息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林业投融资政策:回顾与实施——基于福建、浙江、辽宁3省的调研分析[J]. 陈珂,刘璨,刘浩,郭元圆,朱文清,何丹,石小亮,刘海巍,张婷婷,杨书豪,李放. 林业经济, 2019(01)
- [2]贵州省山地农业科技投融资研究[D]. 杨炅.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01)
- [3]全面抗战时期江西难民移垦研究[D]. 卫平光. 南京大学, 2019(01)
- [4]中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研究[D]. 秦涛. 北京林业大学, 2009(11)
- [5]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6]我国林业重点工程投融资及资金管理研究[D]. 吴今. 东北林业大学, 2006(10)
- [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林农合作组织形式研究[D]. 谢和生.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11(03)
- [8]论林价的经济实质和人工林林价计量模型[J]. 廖士义,李周,徐智. 林业科学, 1983(02)
- [9]我国林业投融资问题研究[D]. 薛艳. 东北林业大学, 2006(11)
- [10]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综合评价研究[D]. 齐闯. 东北林业大学, 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