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搞好大中型企业 转换内部机制 中国邮电企协、北京市电信企协联合召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王鸥[1](2001)在《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中国电信业经历了一条艰难曲折的发展之路。这一艰辛历程,既有长期国家垄断通信的历史成因,又有我国经济、技术落后等方面的发展因素,更有需要我们深入研究探索的体制渊源。当前电信发展和体制变革都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历史时刻,产业结构的重组和管制框架的建立必须既正视历史、又面对现实。为此,本人选定《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 建国以来,政府始终是业内发展和体制变迁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电信业的高速发展主要是由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所驱动的;通信体制的变迁主要是由相关工业主管部门间关系的演化所引发的。然而无论是产业政策驱动的电信业历史性飞跃,还是电信超常规发展对通信体制形成的巨大冲击,都渊源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对电信业研究必须以这一时期为基本出发点。基于这一认识,本文在第一章《导论》中考察了传统电信的产业构成与基本特性,简略地回顾了中国古老而悠久的通信发展史后,就进入了论文研究的起点---计划经济时期的通信发展与体制形成。 第2章首先回顾了邮电管理体制的初创与“条块”关系的形成,考察和分析了计划经济时期邮电通信的发展政策与邮电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本文接着论述了中央政府对邮电部门的严格财务控制和计划管理,这些使得邮电部门不但失去了自我发展的基础,而且难以发挥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本章最后分析了通信管理体制的组织构成、工业主管部门的基本性质及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得出本章的结论:由于计划体制下的“条块”分割,通信自身发展又极其落后,邮电部仅仅实施其内部管理,根本无须行使其行业管理权限;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使管理权限越来越集中在中央一层,中央政府在通信发展决策上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由此构成的中国通信发展中基本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这一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对中国通信发展将产生十分深远和重大的影响。 第3章在回顾了改革开放初期通信产业定位的基础上,考察了贯穿整个80年代,中央政府为促进通信发展所确立的产业政策的详细内容。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在为邮电通信发展注入巨大投入的同时,也必然对邮电投资体制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推动了邮电通信的超常规发展,另一方面形成了邮电通信发展中高投入、低效率的基本特点。同时通信发展大大超出了邮电系统,遍布全国“条条”与“块块”的各类专用网迅速扩张。通信的高速发展不能不对变革滞后的管理体制产生巨大的冲击与震荡。 第4章以改革开放后区域性通信发展与体制变迁为背景,以地区专用网发展为基础,分析在“块块”通信发展中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通信发展、特别是市话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参与,在恢复了邮电部与地方双重管理体制后,中央政府逐步确立了地方政府参与通信发展的基本方针与政策。随着对投入的增加,电信发展越来越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切身利益;邮电部门在实施以省为单位的经济核算制的过程中,也凸现了其强烈的部门利益取向,并强化了其政企合一的基本性质。这些变化在促进区域性通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构成了在地区通信发展中体制矛盾的基础。本章最后通过黑龙江省地区专用网和大庆市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在区域性通信发展中体制矛盾形成的基本原因。在地方通信发展中,矛盾表面反映在邮电公网与地区专网互连互通的问题上,问题的实质却是双方尖锐的利益矛盾冲突。 第5章分析在“条条”发展中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交叉重复的生产领域,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渐演化为部门间的相互竞争关系,构成了日趋强烈的部门利益。伴随着巨大的需求与投入,一方面电信发展成为了一个遍及全国“条条块块”的行业,行业管理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电信业成为盈利颇佳、前景无限的领域,产业进入成为必然,当集行业垄断与行业管理于一乌的通信主管邮电部,在开始履行其行业管理职贡的同时,也利用其权力阻止拥有部门专网的相关政府部门的产业进入,这不能不但部门间的关系更加复杂:邮电部与相关工业主管部]],已不仅仅是行业垄断者与潜在竞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成为了行业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关系。部门关系的变化使部门冲突与矛盾进一步升级;尽管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最终得以成立,但无可避兔地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地激化通信管理体制的矛盾。笔者通过对不同层面上政府部门的基本行为及其变化的分析,特别是联通成立前后邮电部门行为方式的变化,进一步剖析了中国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 第6章主要内容是市场国家电信发展与体制变革的经验与启示。本章首先考察了市场国家政府进行市场干预的基本理论与历史实践。针对市场失灵,市场国家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经济性干预;主要集中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针对自然垄断产业所采取的基本手段是国家垄断与政府管制,由此在电信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两种政府管理模式:国家垄断、政府经营的欧洲模式与私人企业?
徐纯[2](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指出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应江勇[3](2015)在《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博弈及评估研究》文中提出处于国家及地方政府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的时代背景中,如何快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是现阶段中国电信运营商面临的重要难题。当前运营商发展正面临“传统市场趋于饱和、跨界竞争不断加剧”等逆境,“智慧城市政务类”、“智慧城市惠民类”、“智慧城市兴业类”等项目及应用可为运营商带来数据中心、云计算、开发平台、示范项目等领域的发展机遇。要抓住智慧城市带来的发展“蓝海”,运营商亟需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根据智慧城市项目类别选取适宜的运营模式;二是如何与智慧城市各类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开展竞争与合作;三是如何正确评估智慧城市项目的成功度并总结经验供后续项目参考借鉴等。本文基于博弈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价值链管理理论等,采用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模糊决策分析法、德尔菲法等方法对上述三个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研究内容看,主要包括:1)理清“智慧城市”概念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2)剖析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类型及特点;3)构建“智慧城市”电信运营商主导模式博弈模型;4)构建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项目的成功度评估模型。从创新点看,主要包括:1)构建了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三类建设运营项目的竞合博弈模型,包括基于BOT模式的政务类项目博弈模型、基于收入共享模式的惠民类项目博弈模型、基于投资分配及价格监管模式的兴业类项目博弈模型。2)构建了一套面向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项目的评估模型和方法,包括“4+1”评估模型(涵盖目标评估、过程评估、影响评估、可持续评估和项目成功度评估)和方法体系(问卷设计及信度效度检验方法、基于层次分析的指标体系赋权重方法、基于模糊决策的项目成功度评估方法)。同时,设计了三套辅助评估实施操作的调研问卷。
李金龙[4](2015)在《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1计划”不仅是一项以“协同创新中心”为具体表现形式的科教工程,更是一种以“协同创新理念”为行动指引的国家战略。它将“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作为核心任务,旨在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深度结合,不仅在科学研究上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也在人才培养上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空间、氛围与环境。因此,“2011计划”的实施必将对我国高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培养机制的改革提出新的要求。作为我国高端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培养与“协同创新”具有共同的使命与诉求:以“培养高端人才”为共同使命,在协同创新空间中实现联合培养基本目标;以“培养模式创新”为共同路径,在协同创新氛围内实现联合培养优势互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共同诉求,在协同创新环境下实现联合培养内源发展。其中,“机制改革”将成为协同创新环境下联合培养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协同创新环境下,如何通过科学的机制设计最大限度地激发政产学研等主体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积极性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的研究框架和研究结论如下:(1)系统梳理了我国研究联合培养事业的演进历程与发展趋势,认为我国的研究生联合培养事业共经历“初创、探索、扩展和深化”等四个阶段,在合作理念、合作动力、合作形态和培养定位等方面总体呈现四种发展趋势。(2)基于“2011计划”的基本理念和协同创新战略的时代要求,探索出了协同创新环境下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事业在“科学前沿领军型人才培养、行业产业高技术人才培养、区域发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相应的四种模式。(3)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调研访谈法深入系统剖析了目前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宏观调控机制、沟通协调机制、资源共享机制、评价机制等四大机制建设的现状及其存在的系列问题。(4)基于协同创新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系统耦合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协同创新环境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整体运作模型、政府调控机制模型、沟通协调机制模型、资源共享机制模型和科学评价机制模型,并依据各机制模型分别提出了全面的、系统的、立体化的、有针对性的联合培养机制改革设想。由协同创新理念引导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改革更加注重高端人才培养主体的多元性、培养过程的非线性和培养资源的整合性;更加注重打通多主体间的体制机制桎梏,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以深彻的体制改革和科学的机制设计大力整合政产学研优质教育资源;更加注重化解横亘于多元组织间的利益分配、评价标准、共享交流等诸多矛盾,广泛促进各主体自愿、主动、长效联动,在科技、经济、文化事业的高度协同发展情境下提升研究生的整体质量与创新素养。因此,注重机制设计与机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并深入、系统地对之研究,才能为协同创新环境下联合培养事业的内源性发展提供动力与保障,使其真正实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
周建军[5](2016)在《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中国邮政业市场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日益增大,改革的任务仍相当艰巨。但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是中国必然的选择。中日两国的邮政业市场化同样走过了艰难而曲折的历程。这既表明其中充满了各方力量的激烈博弈,也表明邮政业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特别是中日两国的邮政业既要办理邮政快递业务,还要办理储蓄和保险等金融业务,与其他国家的邮政业市场化相比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日本的邮政业市场化已经走在了中国的前头,其取得的成效及仍旧面临的问题会给中国一些有益的启示。本文采用如下两个研究方法:(1)比较研究方法。本文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进行重点研究的同时,在其国际动因部分对欧美国家及澳大利亚邮政业市场化的进展、成效和经验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力图通过日本与这些国家的比较,为中国邮政业市场化提出更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2)演绎归纳方法。本文通过对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进行简要梳理,从中归纳总结出对邮政业市场化的理论指导意义;通过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动因、路径、成效等进行比较详尽的阐述和分析,从中得出经验和教训,进而归纳总结出对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几点启示。本文除了绪论之外,还包括如下六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2章为相关理论综述。本章对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做一梳理并阐述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第3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和特点。本章对日本政府自21世纪初开始推行的邮政“三事业”即邮政、邮政储蓄和简易保险的民营化改革从纵向做了梳理,并从中总结出两大特点,一是日本战后力度最大的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二是日本乃至世界最大的金融机构改革;第4章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国际和国内动因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第5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路径分析。其实现路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民党政权的强力推动,二是邮政业自身为了生存和发展而采取的市场化实践;第6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效应分析。日本邮政3公司上市,由此前的政府全额控股转变为持有大部分股份,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国内外新股东,邮政业市场化迎来了新阶段。日本邮政集团及其3家子公司为了提高效益,推出了诸多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面对诸多难以解决的课题;第7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对中国的启示。尽管近年来中国邮政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日本的邮政业市场化已经走在了中国的前头,无疑会给中国邮政业市场化一些有益的启示。结合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总结如下三点启示:(1)对于邮政这样的公用事业,如何兼顾公共性和效率性成为摆在包括中日两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面前的一大难题;(2)在应对经济全球化推进邮政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如何维护国家安全,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另一大难题。特别是像日本和中国这样集邮政、储蓄、保险三业务于邮政集团一身的国家,如何做到在对外开放的同时构筑一道“防火墙”,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为广大国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日本民主党执政时期邮政业市场化被搁浅,最大的原因即在于此。对于公用事业股份面向全球上市应该慎之又慎;(3)上市不但没能解决长期困扰日本邮政的诸多问题,反而使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如何在保证集团的凝聚力的同时,又能保证3家公司各自大股东的利益,这是日本邮政集团母子3家公司同时上市面临的难题;公司上市之后必然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2家金融公司每年支付给日本邮便的巨额业务委托手续费必然会成为大股东关注的焦点;如何尽快提高收益能力,仍然是摆在日本邮政集团及其3家子公司面前的最大挑战。尽管当初对于邮政市场化特别是邮政集团3家公司同时上市,日本国内持支持意见的只占少数,但上市已经成为事实,日本政府和邮政集团应该以此为契机,构建兼顾公共性和效率性的新经营模式,在获得广大国民理解和支持的同时,实现邮政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文对推进中国邮政业市场化提出如下三点政策建议:(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2)坚持邮政金融与邮政寄递协同发展;(3)强化企业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文力图做到如下两点创新:第一,目前国内的研究中还没有关于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系统性研究,所以,本选题在资料整理、观点归纳、研究视角等方面所做的研究具有创新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搜集、整理有关日本邮政业市场化改革的最新资料,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与现状、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出现的问题及教训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必要性和制度设计进行系统研究,为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实践活动提供有益参考。第二,力争为邮政业市场化找到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做简单梳理和归纳,并对这些理论对邮政业市场化的理论指导意义做了尝试性阐述。
肖帅[6](2016)在《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新时期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地方政府按照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陆续出现了诸如广东模式、上海模式等地方试点经验。201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创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然而,由于缺乏深度理论研究的指导,实践中对于如何更好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适应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各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制约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展开分析。遵循“范畴界定——理论总结——历史变迁——实践探索——国外借鉴——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建国以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迁和改革历程,归纳各个阶段模式与特征;在上述历史考察与分析的基础上,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出发点,探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比较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方实践模式,剖析其难点和不足;借鉴国外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经验,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导向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胡良才[7](2015)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为“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运用国有资产向企业出资,“国家”依法当然成为出资人,国有资产所有权亦自然转变为资本形态的股份所有权(即,法律意义上的国有股权)。可以说,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厉行法治的基本要义。中国现行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就是适应国企股份制、公司制改革,顺应国有资产市场化、资本化经营的发展要求而建构起来的。经过出资股权转化后的国有资产,客观上就需要塑造一个具有商业行为模式的持有和行使主体,以股东的角色依法进入国家出资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形成法人治理机制。国有资产部门分割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显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要求。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拟商业化资产运作模式,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与管理体制,自然成为改革的理性逻辑。按照党的十六大的决策部署,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法相继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资委的诞生,标志着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进入出资人时代,其体制特点是:国家出资人职责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资委行权履责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然而,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职能定位,从成立那天起,就一直与质疑和争议相伴。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并没有理清国资委的职权边界。由于监管与行权对象的含混与模糊,国资委不仅在管理国有资本,还在管国有企业的资产(法人财产),名为管资产、管事实则“管企业”,“婆婆”+“老板”是对国资委职能与地位的生动写照。实践中,国资委一度倾向于做“中投二号”,过多强调其作为股东的微观角色,而对国有资产面上的宏观监管职能被弱化,使得国资监管的政策与规则“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统一所有、统一监管的体制格局难以真正形成。2008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非但没有直面国资监管的体制弊病,反倒赋予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限,现行立法在“中庸”的道路上加剧了国资在部门间“依法割据”的态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之路该往处去,成为理论迷茫实践亦困惑带有方向性的根本问题。为此,本文以“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立足于“管资本”的改革进路,对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有关法律理论以及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与监管的法律改革与制度建构问题进行了回应性的探究。论文坚持从“历史”中来、到“实现”中去的研究路径,始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与文法,通过考察国企改革历程,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的制度进路进行了回顾,从实践与实证的视角,阐释了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塑造具有行为理性的国有资本(股权)行使与监管主体问题。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对国有资产的基本含义缺乏统一认知的状况,论文在大陆法系的理论框架里,对“财产”概念进行了法学探源,提出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归属权意义的国家所有权”的观点,使“国有资产”有关法律问题能在统一认知的法学范式中进行研讨。“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向企业投资后身份转为出资人,论文对国家的法律人格和国家职能的学说观点进行梳理和评论,主张国家作为出资人始终是公法人格,凭据民事法律人格“功能说”,认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论文还将国家的职能统合重构为公共管理与所有者职能的二维构成,并将国家出资人职能归属于国家的所有者职能。由于国家政治实体的主权特性以及法律人格的抽象性,使得“国家”难以满足公司股东人格具体化要求。国家作为出资人,并不意味着国家自然可以成为民商法域的“股东”。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职能承担与权利行使问题,必须通过立法的功能创设,通过制度建构进行法律拟制。论文认为,所谓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是指确认“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地位和出资人职能,规定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其管理体制,以及规制出资人权利(股权)和出资人监管权力行使等一整套法律制度规范的总称。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职能界分功能,二是主体塑造功能,三是职责建构功能。论文将现行立法建构的出资人法律制度归结为出资人管理体制、出资人主体以及出资人职责三个方面内容。为厘清推动改革的思路和方向,论文对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惑进行了综述与解析。理论争议表现为对国资委的法律主体地位及其行权履责“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职能定位之争。实践困惑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基础法律关系辨识的困惑,二是“三层构架”间产权所有与行使的困惑,三是如何厘清监管层的国资委与经营层的授权运营机构之间关系的困惑。论文还对美英日法以及新加坡等西方主要国家国有资产的立法政策与法制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出资人职责由国家所有权制度演化而来,成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元”概念。论文认为,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诸多分歧与困惑,根源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这一概念的混沌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推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改革,既要超越现实的纷繁争鸣和体制博弈的利益趋向,更要追根溯源的“学术回归”,需以法治的理性思维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学术检讨和法律重述。论文认为,所谓国家出资人职责是指“国家”向企业出资后,基于出资人的法律地位而具有的监督管理出资人权益和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的职权和责任。结合国资委的法定职责以及国资委要么做“出资人”(即,股东)、要么做“监管人”职能定位争议,论文从本源属性和权能结构的两个维度,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了法学重构。论文主张,国家出资人职责是一个蕴藏“私”权基因且公私并存的复合体,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的新生概念。基于权利与权力构成“法权”统一体的分析范式,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法律定位是“权利与权力内在统一的经济法权”。按照股东权利(股权)及法人财产均源自出资财产的公司法原理,论文认为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源于国家所有权,甚或说,国家出资人职责就是国有资产资本化或通过出资转化了的国家所有权。论文基于对国家所有权的权能及结构的解析,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能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权能同体构造的观点。在借鉴德国行政私法“双阶理论”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权能结构是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一体双阶”构成的学术观点,并对两项权能之间的隶属性的位阶关系进行了阐析。基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权能认识,论文不仅从理论上解释了国资委法律主体地位的行政机关属性,而且阐释了国资委行权履责的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职能应当一体行使、不能部门分割的法理,回应了国资委“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实践争论与理论纠结,具有正本清源的学术价值。在借鉴国外法制经验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三项改革设想:(1)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改革出资人职责“分别代表”制度,建构统分结合的“大国资”管理体制。(2)把握“出资人监管”的职能定位,推动国资委组织机构改革与功能再造。(3)实行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纵向分离”,探索出资人职责权能配置模式的实践路径。基于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的权能构造,论文将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权能类型化行使,归结为出资人职责机构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的出资人行政监管权和股东治理权两类法定职权,并分别就出资人监管权和股东治理的行使及内容进行了解析。为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管、对规制者的规制,最后,论文对出资机构人履行权履职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解构和论述。
么红杰[8](2012)在《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发展规划,是政府对未来科技活动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政府对科技发展前景及科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战略预期。从1958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内蒙古一直不间断地分阶段进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与国家已经制订和实施了8个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内蒙古至今制定和实施了4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3个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对不同时期科技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回顾自治区成立以来内蒙古科技规划编制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自治区成立到改革开放(1947—1978),以“奠定基础,重点发展,迎头赶上”为目标,迅速建立起了强大的科研基础和完善的科研体系,这期间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后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呈现着不同的发展特征。第一阶段确立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和“面向、依靠”的战略方针,努力破除经济与科技脱节的旧体制,先后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七五(1986-1990)”科技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八五”(1991-1995)科技发展规划》。第二个阶段通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确立“创新、产业化”指导方针,调整科技基础结构,建设区域创新体系。1996年,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条例》;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区的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政策》。第三个阶段通过探索具有自治区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把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作为面向未来的总体策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这一方针,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五十年来,在国家宏观科技政策的大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事业顺应经济发展背景、科技发展面对的主要矛盾、科技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的变化,不断深入认识和正确把握区情,始终以制订、完善、实施科技规划作为科技战略发展的载体,引领科技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由“促进”到“支撑”,由“推动”到“引领”的历史性转变。但在科技规划实施过程中,内蒙古仍然存在重设计决策、轻执行评估;重行政指令、轻市场指导;重省市级层面的科技战略、轻旗县级层面等问题。特别是在科技规划实施绩效评估过程中,由于涉及面广、评价原则、方法较难把握、没有专项资金支持等原因,虽然内蒙古在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方面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但对于科技发展规划后续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的评估、评估之后的改进和动态更新与修正,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来终结则关注不够,尤其是缺少对科技规划整体实施效果的评估,使得花费了很大精力制订的规划在指导科技实践和进步方面发挥的效力有限。本文在查阅大量资料、内部辑刊等史料的基础上,开创性地综合回顾与总结了内蒙古科技规划五十年的发展历程,这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也是前人没有做过的工作,对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区域科技政策绩效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估的可行性路径选择与方法模型,为决策层今后树立开展科技规划绩效评价的理念提供了科学论证和方法选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而提出通过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规章制度和系列评估专业规范,加强评估方法的研究;加强科技评估环境建设,系统地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加快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步伐的建议。
冯怡康[9](2018)在《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区域经济协同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京津冀城市群是我国第三大经济增长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我国将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要求加快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道路。本文从资源优化配置视角研究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也对其他区域的协调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启示作用。本文从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两个层面研究资源优化与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之间的关系。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首先对资源优化和协同发展的概念进行界定,对资源优化和协同发展的理论模型进行构建,系统分析了交通类、产业类和生态环境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之间的关系机理。然后利用改进的距离协同模型对京津冀区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协同度进行测量,详细分析了各项指标对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的作用,并应用ArcGIS技术分析了京津冀都市圈城镇规模和结构的演化规律,探索空间结构优化路径,最后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了促进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的各项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新经济地理学模型和演化博弈论模型论证结果显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地区经济协同发展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首先,只有构建科学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才能为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也能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次,区域经济和环境两个系统之间存有密切的联系,而且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区域经济和环境构建起来的协调体制对于整个区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产业资源空间布局的优化配置对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至关重要。第二,目前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经济总量不够、区域发展失衡,产业结构趋同,比较优势不明显,资源环境制约等等。通过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和改进的距离协同模型计算可知,虽然京津冀地区各个子系统内部发展良好,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综合有效程度和子系统的综合有效程度并不高,导致区域的综合协同发展度较低。其中,京津冀的交通系统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拉动因子最大,产业次之,环境排列最后。该地区需要加强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提升区域整体的实力,快速强化京津冀发展的综合协同。第三,借助ArcGIS方法和区域空间布局对比测度方法将京津冀区域规模、结构及其演进趋势进行可视化处理,结果显示:北京和天津这两个双核城市的绝对人口规模虽然仍在增长,但人口相对比重却在不断下降,与此相对应的是,北京—天津、北京—保定—石家庄、北京—唐山—秦皇岛等交通轴线的中小城市则不断发育,城市人口数量增长迅速,京津冀区域空间结构呈现出从极核辐射向轴线带动、进而向网络互动的发展趋势。本文的创新成果如下:第一,提供新的视角,探索了资源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的关系。提出区域资源可由传统资源形态被整合划分为三大类,即基础支撑类、承载能力类和主导动力类,分别对应着交通类资源、环境类资源和产业类资源,使之具有更强的系统性、价值性和可利用性,摒弃原有的无价值资源,激发区域更强的经济发展潜力,试图从全新的视角解读资源优化与区域协同发展的关系。第二,揭示新的机制,采用NEG模型,将交通类资源配置效应引入冰山成本,将政企关系因子引入支付函数,求解消费者效用和异质区域所属企业的福利最大化状态,揭示企业跨区域交易的约束条件以及产权改革的区际贸易效应,刻画交通升级引发区际资源流动的作用新机制以及市场化转型的区际关系演化新模式。采用演化博弈论,将区际环境治理协作模型化为区际环境治理费用分配博弈,求解复制动态演化均衡条件,揭示协同组织监督的协同均衡点引力扩充效应。第三,突破新的难度,完善了复杂系统协同程度的评价模型。基于TOPSIS思想和灰色关联理论,引入最优规划向量以及最劣方案向量,利用相对距离度量区域系统的协调发展程度,并利用各个子系统内部的灰色关联度确定相应拉动因子,突破了一般距离协同模型无法衡量系统的实际状况和理想状况的真实差距,以及在区域系统中的适应性比较有限的局限性。第四,寻找新的工具,采用了区域系统空间资源的重构方法。尝试采用ArcGIS方法对京津冀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优化和空间结构演化进行计量分析,引入位序规模法等科学方法图形化分析京津冀空间结构演化趋势,进而从空间经济学的角度解释资源优化配置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影响,用这种新方法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进行空间重塑和新的空间定位,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调整提供决策新工具。
路瑶[10](2015)在《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梅特兰(Maitland)将英国宪政话语中的“王权”(the crown)比作“一块可以随手拿来遮盖无知的遮羞布,让我们免于探究那些困难的问题”。1当政府遭遇社会经济问题时,总想采用一种最简单、有效的解决方式。行政审批恰好满足了这样的需求,成为了政府随手而取的遮羞布。虽然语境不同、名称各异,但行政审批已然被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作为一种政府规制经济的直接形式,行政审批肩负着政府为了提高社会公共利益而对经济实施正当干预的重任。然而,另一方面,行政审批却又使政府公权侵犯私权成为可能。当政府无法扼制其权力冲动时,行政审批权极易被滥用而伤害私权利。由此,世界各国又普遍对行政审批权进行严格限制,视其为应被置于笼中之猛兽。行政审批权配置涉及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涉及权力与权利之冲突,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而又难以驾驭的重要制度。以李克强为总理的新一届政府,将中国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改革作为重要施政目标。在2014年召开的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有21次会议讨论了“简政放权”,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超300项。加上2013年取消和下放的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新一届政府“在任期内削减1700多项审批权三分之一”的承诺已经提前兑现。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以简政放权为主要措施,涉及行政审批权的取消和下放,其实质就是行政审批权的配置问题,申言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即是行政审批权的重新配置。传统的研究将行政审批权的配置视为政府内部的权力分配,但笔者认为“市场决定论”下,行政审批权的配置更要考量政府行政审批权力和市场自主经济权利之间的分配和界限问题,是以,本文以行政审批权的配置作为研究对象,借鉴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希冀为行政审批权的配置提供评价标准,明确哪些权力哪些应当下放、应当保留、哪些又应当取消?同时,检验简政放权是否确有成效。围绕上述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以下内容:第一章,行政审批及其相关概念。本章对行政审批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权三个概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对比。面对行政审批这一宏大的论述范畴,理清相关概念是进一步研究的前提。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权虽然意义相近,但是各有其不同的涵义,本文的研究以行政审批权为主,却仍难以回避对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制度的解构,是以本章是对相关概念的梳理。行政审批是其他概念的基础,因此本章第一部分即展开对行政审批的讨论。笔者认为,行政审批是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手段,是一个看似清晰实则模糊的概念,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定义不明,学者们也莫衷一是。行政审批,尤其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之概念上存在诸多争议,但笔者认为行政审批终究需纳入行政许可的范畴,是为概念明晰的方向。本章第二部分讨论了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行政审批发展的产物,是行政审批按照一定的安排,协调汇聚而成的一系列准则。行政审批制度的产生渊源颇具争议,笔者从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其进行了介绍。本章第三部分是行政审批权的讨论,从权力的主体、客体、内容方面对行政审批权进行了详尽的剖析,笔者认为,行政审批权的配置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简政放权的问题,实质就是行政审批权的配置问题。第二章,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演变及动因。本章进入到了对中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回顾:以行政审批权的配置为线索,将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历史进程划分为五个各具特色的阶段,并详细阐释了五个阶段行政审批权配置的特点。五个阶段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变革,反映出中国经济发展逐渐宽松的事实,也呈现出行政审批权配置减少的总体趋势。需要说明的是,训政时期虽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但作为战时的特殊时期,其行政审批权配置体现了截然不同的特点,是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进程中的特殊现象,因此本章第一节对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同时,训政时期的讨论也保证了历史研究的完整性,中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并非新中国后才出现,而是有一定的历史轨迹可寻。本章第二部分是对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变动原因的追溯,笔者认为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变动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外部环境的影响和中国自身的制度变迁均是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变动的重要因素。第三章,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中的问题。本章接续了前一章的内容,进一步研究中国目前行政审批权配置中的各种问题。找准病因方能对症下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需要准确的把握中国目前行政审批权配置的“病因”,使改革真正能够标本兼治。首先,中国依靠地方分权的威权主义体制保持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快速经济增长的背后是中央政府集权的行政审批权配置结构。其次,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服务型政府尚未形成,政府与市场间的权力——权利存在结构失衡问题;第三,行政审批权的合法性问题也值得关注,笔者认为,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缺乏有效法律限制,违法配置的行政审批权大量存在;第四,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亦难言合理,滥用立法权、评价机制不合理、权责不统一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普遍存在;最后,行政审批权缺乏有效监督。在现行的行政法体系下,司法机关对行政审批权错误的纠正难有作为,尤其是无法限制行政审批立法权,这就使得行政审批的监督几乎成为了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而这常常又因各行政机关内部的联系而归于失败。第四章,主要发达国家行政审批权配置及对中国的借鉴。为解决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问题,本章转向了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探寻,他国之昨天犹如中国之今天,类似背景下的制度变迁当可为中国的改革提供指引。本章首先分析了自从上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掀起“放松规制”的改革浪潮,以及金融危机后的审批权重塑。同时,比较研究了美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审批权配置模式,发现主要发达国家的行政审批权配置模式呈现一定的规律性,上述国家均体现出了减少行政审批权和加强法律程序性保障的趋势。由此,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改革应当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先进模式,并应和行政审批权配置的规律性。第五章,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检验机制。本章引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不等于行政审批权的取消,哪些事项应当保留,哪些应当下放,哪些又应当还给市场自主调节,其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行政审批权与市场自主权利的界限也许很难给出精确的划分,但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可以使划分更加接近准确。本章第一部分以“市场决定论”为背景进行分析,指出当下行政审批权配置应当向市场倾斜,配置除了考虑公平外还应当主要考虑市场效率。第二部分明确了检验机制的基本形式是法律机制,行政审批权的配置必须法治化。笔者指出,中国目前的行政审批权配置常常是政府内部的自说自话,与法治化进程相悖,须建立起法治化的配置机制和检验机制。第三部分对检验机制的重构提出了建议,以法治化为前提,关键是改变传统的评价思路、评价标准,减少行政审批权的设置,而更多将经济权利交还市场。笔者认为,以“负面清单”为模版的反向评价机制,是今后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发展方向。另外,当行政审批权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时,需加强由《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所提供的司法保障。笔者指出,行政审批权配置的传统检验机制是以政府内部评价和内部标准为主的检验,而此种检验又会因内部的上下级关系而归于无效,应当以《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中心,以市场评价为检验的主要标准,以司法保障为最后屏障,建立起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法治化检验、评价机制。第六章,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效率标准检验。本章转向市场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效率,实证检验行政审批权配置对市场效率的影响,以评价配置效果。我们首先分析了中外的不同效率思想和效率标准,主要包括帕累托效率、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通过比较不同效率标准的优、劣势,提出以效率为标准实证检验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其次,我们以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分析法为基础,采用一定的经济学研究工具,详尽分析了各层级主体之间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成本和收益,指出政府进行行政审批权配置时的首要考量应当是配置的效率,有效率的配置才是符合需要的配置。笔者认为,效率标准应当是判断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首先要标准,并且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第七章,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自由标准检验。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检验应当遵循市场的标准,而市场首先是一个自由的市场,因此本章将行政审批权配置对市场自由的影响作为了检验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标准。本章以行政审批权配置对创业的影响为例,对简政放权的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政府对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审批有效的促进了自主创业和经济发展,这也表明实践中该检验机制的可行性。此外,笔者还指出,依据新供给主义的经济学理论,新常态下的政府与市场不再是对立和博弈,而逐渐走向合作与互补,政府是为市场服务的政府,它既不是“守夜人”,也不是无处不在的干预者。第八章,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重塑。本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行政审批权的配置进行重塑和再造。首先,本章分析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两个有争议的重要命题,指出行政审批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必要性。同时,行政审批权下放并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部,行政审批权的合理配置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次,从如何进行合理的行政审批权配置着手,笔者提出重塑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六大原则和路径:第一,改变以凯恩斯主义思想为指导,采用新供给主义经济政策主张。在转型期通过政府的有效制度供给,减少政府的行政权;第二,构建多层次行政审批权配置结构,在政府、社会中间层和市场三者间合理地分配权力与权利,形成三方相互监督、互相促进的局面,改变政府一家独大的权力配置结构;第三,处理好行政审批权的下放,要求中央向地方适度分权;第四,对于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检验笔者亦给出了相关的建议,一是行政审批权配置需要以市场为引导,以市场的自主配置为基础。二是建立起以“成本——收益”为主的法治化评价机制;第五,从集中审批和减少程序两个方面解决多头审批和审批期限过长的问题;第六,完善公民参与行政审批的制度,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综上,行政审批权的配置是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难点。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保留和取消,需以市场的效率和自由作为评价标准,从而检验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的效果,明确行政审批权的范围。同时,行政审批权的配置过程应当符合法治化进程的要求,构建起以《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中心的法律机制。唯此,才能真正将行政审批权使用充分,为经济发展提速。
二、搞好大中型企业 转换内部机制 中国邮电企协、北京市电信企协联合召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搞好大中型企业 转换内部机制 中国邮电企协、北京市电信企协联合召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开篇 |
一、 选题的意义、目的与创新 |
二、 研究范围与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三、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框架 |
第二节 传统电信的基本构成与特性 |
一、 传统电信的发展与基本手段 |
二、 传统电信网络的基本构成 |
三、 传统电信的基本经济特性 |
四、 中国通信网络的基本构成与特点 |
第三节 中国通信史的简要回顾 |
一、 古老的通信在维护国家政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
二、 中国通信主权的丧失和近代电信的艰辛起步 |
三、 电信在革命战争与夺取政权中的重要作用 |
四、 新中国电信发展的起点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二章 计划经济体制下通信发展与体制形成 |
第一节 邮电管理体制的初创与建立 |
一、 军委电信总局的建立 |
二、 中国人民共和国邮电部的创立 |
三、 邮电管理体制的确立 |
第二节 邮电发展政策与邮电管理体制 |
一、 邮电发展与基本政策 |
二、 邮电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 |
三、 邮电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动 |
第三节 中央政府对邮电发展的严格控制 |
一、 中央政府对邮电部门的控制与管理 |
二、 中央政府的邮电投资政策与投资管理 |
三、 中央政府的邮电价格政策与价格管理 |
四、 计划体制时期电信的发展概况 |
第四节 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成分析 |
一、 政府组织的构成、性质与相互关系 |
二、 邮电部的基本性质分析 |
三、 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与组织结构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后通信产业政策的确立与体制变迁 |
第一节 对通信发展的重新认识与产业定位 |
一、 电信发展落后与通信需求骤增的矛盾 |
二、 通信基本性质与地位的重新认识 |
三、 中央政府对通信发展的产业定位 |
第二节 通信产业政策确立的过程与内容 |
一、 80年代初通信产业政策的初步创立 |
二、 80年代中期通信产业政策进一步的完善 |
三、 80年代末通信产业政策的最终确立 |
第三节 产业政策的实施与邮电投资体制的变化 |
一、 邮电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变化 |
二、 邮电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变化 |
三、 “自筹资金”在邮电投资中的比例与作用 |
四、 市话初装费在邮电投资中的比例与作用 |
第四节 超常规发展对通信管理体制的冲击 |
一、 通信产业政策与邮电通信的高速发展 |
二、 邮电通信发展中高投入与低效率的矛盾 |
三、 专用通信网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矛盾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四章 “块块”通信发展与体制变迁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在通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一、 邮电管理体制的调整 |
二、 “四个一起上”政策的出台 |
三、 江苏省通信发展的案例 |
四、 “十六字方针”的确立与实施 |
第二节 经济核算制的确立与省邮电管理局性质的演变 |
一、 邮电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演变与改革 |
二、 邮电经济核算制的特点与内部利益关系的演变 |
三、 省邮电管理局利益关系和基本性质的变化 |
第三节 地区专用网的发展与通信管理体制的矛盾 |
一、 用户交换机发展与启示 |
二、 地区专用网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矛盾 |
三、 社会交易成本和政府管制成本的理论思考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五章 “条条”通信发展与体制变迁 |
第一节 部门专用网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演变 |
一、 部门专用网初期发展的简要回顾 |
二、 部门专用网的扩张与重复建设的形成 |
三、 重复建设的原因分析与行业管理的迫切性 |
第二节 部门通信工业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演变 |
一、 部门通信工业初期发展的简要回顾 |
二、 80年代中期部门通信工业的发展 |
三、 通信工业快速发展和行业管理的迫切性 |
第三节 行业管理的实施与通信管理体制矛盾的激化 |
一、 邮电部行业管理的初建与实施 |
二、 部门专用网管理的实施与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 |
三、 通信管理体制矛盾的进一步加剧 |
第四节 部门关系的变迁与管理体制矛盾的分析 |
一、 政府部门行为的演变与中国联通成立的原因 |
二、 中国通信管理体制的演化与矛盾分析 |
三、 管制经济学与中国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六章 市场体制国家电信发展与体制变革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政府干预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一、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
二、 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 |
三、 政府干预自然垄断产业的基本手段 |
第二节 世界电信发展与体制演变 |
一、 传统电信体制与政府管理模式 |
二、 电信体制改革基本背景综述 |
三、 电信体制改革的主要趋势---产业竞争 |
第三节 政府放松管制与产业竞争 |
一、 法律在竞争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
二、 网络互连管制的重要作用 |
三、 不对称管制的重要作用 |
第四节 市场体制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启示 |
一、 中国通信体制改革的起始点---政企分开 |
二、 中国电信业垄断的特殊性质---行政垄断 |
三、 中国通信体制改革的真正阻力---部门利益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七章 世纪之交的体制变革与本文的政策性建议 |
第一节 信息化过程中的通信管理体制的整合 |
一、 产业融合的发展背景 |
二、 通信体制的重大调整---信息产业部成立 |
三、 体制改革与体制矛盾的延续 |
第二节 产业未来发展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
一、 建立政府管制机构,重构政府管制的框架 |
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市场竞争的主体 |
三、 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尽快形成有效竞争 |
四、 以法律形式规范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 |
第三节 结束语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2)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博弈及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和依据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智慧城市的演进 |
2.1.2 智慧城市相关概念 |
2.1.3 竞合博弈概念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研究进展 |
2.2.2 国内研究进展 |
2.3 文献研究评述 |
2.3.1 现有研究不足 |
2.3.2 本文研究改进 |
第三章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比较研究 |
3.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及特点研究 |
3.1.1 政府主导模式 |
3.1.2 电信运营商主导模式 |
3.1.3 合资共建模式 |
3.1.4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对比研究 |
3.2 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研究 |
3.2.1 国外“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研究 |
3.2.2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研究 |
3.2.3 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对比研究 |
3.3 对中国电信运营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启示 |
3.3.1 中国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情况研究 |
3.3.2 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经验及启示研究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竞合博弈模型 |
4.1 “智慧城市”项目类别及其利益相关者 |
4.1.1 政务类 |
4.1.2 惠民类 |
4.1.3 兴业类 |
4.2 电信运营商主导下的“智慧城市”竞合博弈模型 |
4.2.1 基于BOT模式的政务类项目博弈模型 |
4.2.2 基于收入共享模式的惠民类项目博弈模型 |
4.2.3 基于投资分配及价格监管模式的兴业类项目博弈模型 |
4.3 “智慧城市”项目竞合博弈模型范式探索及算例分析 |
4.3.1 模型范式探索 |
4.3.2 模型算例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规划评估模型 |
5.1 面向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项目的评估模型和方法体系 |
5.2 基于模糊决策及层次分析法的评估模型理论研究 |
5.2.1 信度与效度检验方法 |
5.2.2 基于层次分析的指标体系赋权重方法 |
5.2.3 基于模糊决策的项目成功度评估方法 |
5.3 基于模糊决策及层次分析法的评估模型实证研究 |
5.3.1 信度与效度检验 |
5.3.2 三层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 |
5.3.3 项目成功度 |
5.3.4 实证评估结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今后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1:“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项目(项目负责人)调查问卷 |
附件2:“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项目(各专业部门接口人)调研问卷 |
附件3:由附件1与附件2提取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量化评估要素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 |
致谢 |
(4)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3.1 协同创新 |
1.3.2 联合培养 |
1.3.3 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 |
1.3.4 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改革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联合培养机制研究综述 |
2.2 国内联合培养机制研究综述 |
2.3 简要评析 |
第三章 联合培养机制改革理论基础、适用分析及模型构建 |
3.1 协同创新理论及其在联合培养机制构建中的适用性分析 |
3.1.1 协同创新理论概述及内涵解析 |
3.1.2 协同创新理论在联合培养中的适用性分析 |
3.1.3 协同创新环境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模型的构建 |
3.2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在联合培养政府调控机制中的适用性分析 |
3.3 系统耦合理论及其在联合培养沟通协调机制中的适用性分析 |
3.4 资源依赖理论及其在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机制中的适用性分析 |
3.5 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在联合培养科学评价机制中的适用性分析 |
第四章 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演进历程及其在协同创新环境下的基本模式 |
4.1 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演进历程与发展曲线 |
4.1.1 初创阶段(1951—1977年):学研配合培养与“集体”培养 |
4.1.2 探索阶段(1978—1992年):委托培养与产学研联合培养 |
4.1.3 扩展阶段(1993—2006年):政产学研联合培养与国(境)内外联合培养 |
4.1.4 深化阶段(2007年至今):联合培养体系构建与协同创新 |
4.2 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嬗变特征 |
4.3 协同创新环境下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基本模式 |
4.3.1 以“校际联合、校所联合”为主的科学前沿领军型人才培养模式 |
4.3.2 以“校企联合、校所联合”为主的行业产业高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
4.3.3 以“校地联合、校企联合”为主的区域发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
4.3.4 以“多元组织联合”为主的文化传承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
第五章 协同创新环境下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
5.1 研究生联合培养政府调控机制现状与问题 |
5.1.1 国外政府在联合培养工作中的角色与作用 |
5.1.2 我国政府在联合培养工作中的角色与作用 |
5.1.3 联合培养工作政府调控机制的问题分析 |
5.2 研究生联合培养沟通协调机制现状与问题 |
5.2.1 研究生联合培养沟通协调机制现状 |
5.2.2 联合培养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的问题分析 |
5.3 研究生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机制现状与问题 |
5.3.1 研究生联合培养沟通协调机制现状 |
5.3.2 联合培养工作资源共享机制的问题分析 |
5.4 研究生联合培养评价机制现状与问题 |
5.4.1 研究生联合培养评价机制现状 |
5.4.2 联合培养工作评价机制的问题分析 |
第六章 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政府调控机制改革 |
6.1 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机制 |
6.2 实施高端人才联合培养专项工程 |
6.3 完善联合培养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
6.3.1 联合培养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层级 |
6.3.2 联合培养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内容 |
6.4 成立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门机构 |
第七章 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沟通协调机制改革 |
7.1 联合培养沟通协调物理系统耦合 |
7.1.1 协调组织机构耦合 |
7.1.2 沟通规则程序耦合 |
7.2 联合培养沟通协调知识基础耦合 |
7.2.1 研发知识耦合 |
7.2.2 培养方案耦合 |
7.2.3 课程设置耦合 |
7.3 联合培养沟通协调管理系统耦合 |
7.3.1 双导师制耦合 |
7.3.2 奖助制度耦合 |
7.3.3 管理内容耦合 |
7.3.4 质量控制耦合 |
7.3.5 中介服务耦合 |
7.4 联合培养沟通协调文化价值耦合 |
第八章 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机制改革 |
8.1 联合培养资金资源依赖原理与共享机制改革 |
8.1.1 联合培养资金资源依赖原理 |
8.1.2 联合培养资金资源共享机制改革 |
8.2 联合培养人才资源依赖原理与共享机制改革 |
8.2.1 联合培养人才资源依赖原理 |
8.2.2 联合培养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改革 |
8.3 联合培养平台资源依赖原理与共享机制 |
8.3.1 联合培养平台资源依赖原理 |
8.3.2 联合培养平台资源共享机制改革 |
8.4 联合培养声誉资源依赖原理与共享机制 |
8.4.1 联合培养声誉资源依赖原理 |
8.4.2 联合培养声誉资源共享机制改革 |
第九章 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评价机制改革 |
9.1 联合培养工作绩效评价和成果归属评价机制改革 |
9.1.1 联合培养多元组织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改革 |
9.1.2 联合培养成果归属及知识产权评价机制改革 |
9.2 构建联合培养资金资源共享效益评价体系 |
9.3 构建基于“毕业生群体”视角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模式 |
9.3.1 核心概念 |
9.3.2 模式构建 |
9.3.3 模式评价 |
第十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总结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5)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对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研究 |
1.2.2 对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研究 |
1.2.3 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研究 |
1.2.4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对中国的借鉴研究 |
1.2.5 对文献的评述及本研究的立足点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3.3 主要内容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邮政业市场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自然垄断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其内容 |
2.1.2 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 |
2.2 有效竞争理论 |
2.2.1 有效竞争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 |
2.2.2 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 |
2.3 政府规制理论 |
2.3.1 政府规制理论及其在自然垄断产业的应用 |
2.3.2 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 |
2.4 本章小结 |
3.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和特点 |
3.1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 |
3.1.1 企业化阶段(2003年4月至2007年 9 月) |
3.1.2 分拆民营化阶段(2007年10月至2015年 11月) |
3.1.3 上市真正民营化阶段(2015年11月以来) |
3.2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特点 |
3.2.1 日本战后力度最大的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 |
3.2.2 日本乃至世界最大的金融机构改革 |
3.3 本章小结 |
4.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动因分析 |
4.1 国际动因 |
4.1.1 欧洲国家掀起的邮政业市场化潮流 |
4.1.2 北美洲国家邮政业市场化的进展 |
4.1.3 大洋洲主要国家邮政业市场化的动向 |
4.2 国内动因 |
4.2.1 经济动因 |
4.2.2 政治动因 |
4.3 本章小结 |
5.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路径分析 |
5.1 日本自民党政权的强力推动 |
5.1.1 上世纪末自民党政权对邮政业的定位 |
5.1.2 新世纪以来自民党政权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极力推动 |
5.2 日本邮政业的市场化实践 |
5.2.1 邮政市场的开放 |
5.2.2 对确保普遍服务的探索 |
5.3 本章小结 |
6.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新举措及其效应分析 |
6.1 邮政3公司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1 日本邮政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2 日本邮便2015年 11月以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3 邮储银行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4 简保生命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2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出现的问题 |
6.2.1 股价出现大幅涨跌 |
6.2.2 耗费巨大劳力和费用 |
6.2.3 没能改变邮储银行问题的本质 |
6.3 本章小结 |
7.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对中国的启示 |
7.1 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7.1.1 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历史和现状 |
7.1.2 中国邮政业存在的问题 |
7.1.3 加快推进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重大意义及面对的新机遇 |
7.2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给中国提供的经验 |
7.2.1 依法推进 |
7.2.2 做好总体规划 |
7.2.3 政府的强力推动 |
7.3 对推进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政策建议 |
7.3.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
7.3.2 坚持邮政金融与邮政寄递协同发展 |
7.3.3 强化企业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7.4 本章小结 |
本文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成果 |
致谢 |
(6)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研究范畴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资产的类别与功能 |
一、国有资产 |
二、国有资产的类别划分 |
三、国有资产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与特征 |
一、混合所有制的含义 |
二、混合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理论 |
二、西方的产权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沿革(1949-1977)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7) |
一、国有资产的初始来源 |
二、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形成与确立 |
三、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形成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大跃进”时期(1958-1960) |
一、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提出 |
二、“大跃进”运动的兴起 |
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大幅下放 |
四、简要评价 |
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1-1965) |
一、“大跃进”运动给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
二、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 |
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集中上收 |
四、简要评价 |
第四节 十年“文革”时期(1966-1976) |
一、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集中下放 |
二、文革期间国有资产的损失评估 |
三、简要评价 |
第三章 转轨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1978-1992) |
第一节 以放权让利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78-1984) |
一、以利润分成为主的放权让利改革 |
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改贷” |
三、相继推出实行的两步“利改税”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以两权分立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84-1988) |
一、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
二、承包经营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初步探索 |
三、简要评价 |
第三节 以专职管理机构成立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88-1992) |
一、“政企分开”是实现“两权分离”的必然 |
二、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的成立与工作 |
三、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积极开展 |
四、简要评价 |
第四章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1993年至今) |
第一节 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阶段(1993-1997) |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 |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的启动 |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实施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改革攻坚与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1997-2002) |
一、对股份制认识上的理论突破 |
二、组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试点 |
三、推进股份制改造 |
四、简要评价 |
第三节 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阶段(2003-至今) |
一、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
二、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取得重大进展 |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
四、简要评价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 |
第一节 经济体制转轨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 |
二、混合所有制的功能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 |
二、股份制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
第三节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与意义 |
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
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近年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模式 |
一、上海模式 |
二、广东模式 |
三、深圳模式 |
四、北京模式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第四节 混改背景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足 |
一、国资委成立后遗留的国资管理体制问题 |
二、混改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出现的新问题 |
第七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实践经验 |
第一节 英国模式 |
第二节 美国模式 |
第三节 日本模式 |
第四节 法国模式 |
第五节 韩国模式 |
第六节 简要评价 |
第八章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基本原则 |
一、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动摇 |
二、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
三、建立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体系 |
四、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
第二节 宏观体制:“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
一、构建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框架性思路 |
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改革对策 |
第三节 微观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
三、逐步推进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第四节 制度环境:营造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
一、提高认识 |
二、完善制度与政策 |
三、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 |
四、建立保障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
(一) 论文选题的背景 |
(二) 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外情况 |
(二) 国内情况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理论认识 |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与本文的限定 |
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民法学解读及本质属性 |
第二节 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及职能定位 |
一、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 |
二、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职能定位 |
第二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源起的改革进路——国企改革视域下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的制度进路 |
第一节 “国有国营”体制内的扩权让利 |
一、利润留成 |
二、实行经济责任制 |
三、实施“利改税” |
第二节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 |
一、承包经营责任制 |
二、企业经营权法定 |
第三节 国有资产实行股份(股权)制公司化运营 |
一、股份制改革试点 |
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 |
第三章 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法理解构及实践困惑 |
第一节 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法理解析 |
一、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内涵界定及功能分析 |
二、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构成的解读 |
第二节 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实践的争议与困惑 |
一、国资委法律定位之争 |
二、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实践困惑 |
第四章 国外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践及其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西方主要国家企业国有资产的立法政策与法制实践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法国 |
四、日本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西方主要国家企业国有资产法制实践的经验借鉴 |
一、 “一企一法” 特别立法,营造体现国有资产运营与监管特性的法制环境 |
二、划清功能定位,分类监管企业国有资产 |
三、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权责明晰,专职化、专业化管理成为新 |
四、国有控股公司承担国有资产资本经营职能,国有资产监管与 |
第五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法学重构与完善出资人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法学重构 |
一、本体属性的法律重述——公私兼备的经济法权 |
二、权能结构的法律重塑——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权能“一体双阶”构造 |
第二节 完善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改革设想 |
一、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改革出资人职责“分别代表”制度,建构统分结合的“大国资”管理体制 |
二、把握“出资人监管”的职能定位,推动国资委组织机构改革 |
三、实行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纵向分离,探索出资人职责权能配置模式的实践路径 |
第六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权能的类型化行使 |
第一节 出资人行政监管权 |
一、出资人行政监管权的界定与行使 |
二、出资人行政监管权的构成 |
第二节 出资人股东治理权 |
一、出资人股东治理权的界定与行权主体 |
二、出资人股东治理权的构成及行使 |
第七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的监督与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对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的监督 |
一、对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监督的理论基础 |
二、对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监督的法律途径 |
第二节 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的法律责任 |
一、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经济责任 |
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行政责任 |
三、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民事责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8)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理论层面 |
1.1.2 现实层面 |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我国宏观科技政策的研究综述 |
1.3.2 科技政策理论研究综述 |
1.3.3 区域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
1.3.4 科技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综述 |
1.3.5 少数民族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
1.3.6 内蒙古科技规划、政策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创新与特色 |
第二章 建国初期,内蒙古开始全面规划科技事业 |
2.1 国家确定集中科技资源解决经济建设关键问题的政策 |
2.1.1 “十二年”科技规划 |
2.1.2 《科研工作十四条》和《十年规划》 |
2.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科学发展规划《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 |
2.3 内蒙古自治区《1961——1962年科技发展纲要》和《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 |
第三章 内蒙古科技事业迎来“科学的春天”,科技规划更加注重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
3.1 国家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确立 |
3.1.1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与《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
3.1.2 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的确立——迎接新的世界产业革命的挑战 |
3.1.3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
3.2 内蒙古科技事业从瘫痪到恢复 |
3.2.1 建国以来自治区召开的第一次科学大会 |
3.2.2 自治区科技工作进入全面快速恢复发展时期 |
第四章 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三个层次科技计划 |
4.1 国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加速科技进步 |
4.1.1 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
4.1.2 “科教兴国”战略确立 |
4.2 内蒙古开始实施“八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科技三项改革稳步推进 |
4.2.1 内蒙古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
4.2.2 科研机构事业费管理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拨款制度改革政策 |
4.2.3 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成果丰硕 |
4.2.4 农村牧区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
4.2.5 民办科技机构崭露头角,成为科技改革新的“生力军” |
4.3 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3个层次科技计划 |
4.3.1 星火计划与振兴农村经济 |
4.3.2 火炬计划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
4.3.3 攻关计划 |
4.3.4 其它相关配套科技计划与政策 |
第五章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内蒙古 |
5.1 国家确立以创新为主线的科技政策 |
5.1.1 自主创新战略的提出 |
5.1.2 科技人才体系不断完善 |
5.2 科技计划集中集成,六大领域重点突破,自治区全面推进“科教兴区”战略 |
5.3 建立新型科研结构和区域创新体系 |
5.3.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及科研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出台 |
5.3.2 科研机构转制攻坚战 |
5.3.3 全区技术创新大会 |
5.3.4 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
5.4 新世纪之初科技基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
5.4.1 科技生产力布局136程 |
5.4.2 科技计划5226体系 |
5.4.3 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从“科教兴区”到“科技强区”转变 |
5.4.4 科技政策规划体系 |
5.4.5 科技投资结构 |
第六章 内蒙古科技发展的经验与反思 |
6.1 内蒙古科技事业五十年(1958-2008)的发展 |
6.2 值得借鉴的几条经验 |
6.2.1 以科技规划引领科技战略发展,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
6.2.2 加快原始创新步伐,充分发挥传统特色产业先发优势 |
6.2.3 通过技术进步重大项目推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 |
6.2.4 全力打造特色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取得显着成效 |
6.2.5 强化高层次引进和培养,实现科技资源的跨区域配置 |
6.3 有待反思的几个问题 |
6.3.1 科技政策与宏观政策关联度大,宏观政策的偏差易致科技政策的盲动 |
6.3.2 科技投入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受到制约 |
6.3.3 研究开发能力仍然不高,关键技术自给率低 |
6.3.4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受制约 |
6.3.5 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创新能力的发挥 |
6.3.6 科技创新制度与环境不健全影响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
6.4 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 |
6.4.1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宏观体系 |
6.4.2 在加大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研发平台和产业化载体的升级工作 |
6.4.3 推动激励自主创新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
6.4.4 强化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科技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
6.4.5 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
6.4.6 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科技观,整体推动科技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 |
第七章 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价 |
7.1 科技评价综述 |
7.1.1 科技评价的范畴和主要方法 |
7.1.2 我国科技评价的发展 |
7.2 内蒙古科技评价现状 |
7.3 以“十一五”为例,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 |
7.3.1 决策单元的界定与评价指标的选择 |
7.3.2 样本归集 |
7.3.3 样本运算及分析 |
7.4 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的建议 |
7.4.1 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 |
7.4.2 加强对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健全科技评估专业规范 |
7.4.3 系统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统筹科技评估环境建设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框架 |
1.5 技术路线 |
1.6 研究方法 |
1.7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主流经济学中的资源优化配置 |
2.1.1 资源的类型划分 |
2.1.2 资源配置方式 |
2.2 区域发展理论中的资源优化配置 |
2.2.1 区域经济增长与资源优化配置 |
2.2.2 区位理论与资源优化配置 |
2.2.3 区域协同发展理论与资源优化配置 |
2.2.4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理论 |
2.3 协同学理论 |
2.3.1 协同学的概念 |
2.3.2 协同学的基本特征 |
2.4 我国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
2.4.1 基于区际带动关系的区域协同研究 |
2.4.2 基于多极协调发展的区域协同研究 |
2.4.3 基于城市群发展的区域协同研究 |
2.5 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现状 |
2.5.1 京津冀经济布局研究 |
2.5.2 京津冀协同度测度研究 |
2.5.3 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研究 |
2.6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现状分析 |
3.1 国外区域经济协同:现状与经验 |
3.1.1 北美自由贸易区 |
3.1.2 欧盟 |
3.1.3 东盟 |
3.2 国内区域经济协同:历程与做法 |
3.2.1 长三角城市群 |
3.2.2 珠三角城市群 |
3.3 京津冀协同发展现状与问题 |
3.3.1 历史沿革 |
3.3.2 基础设施建设 |
3.3.3 协同成绩 |
3.3.4 存在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源优化配置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关联性分析 |
4.1 资源的限定 |
4.1.1 交通类资源 |
4.1.2 环境类资源 |
4.1.3 产业类资源 |
4.2 资源优化配置 |
4.2.1 资源优化配置的内涵 |
4.2.2 资源优化配置的特征 |
4.2.3 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
4.2.4 资源优化配置的模式 |
4.3 交通类资源优化配置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关联性分析 |
4.3.1 理论基础 |
4.3.2 理论模型构建 |
4.3.3 协同机制分析 |
4.4 环境类资源优化配置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关联性分析 |
4.4.1 理论基础 |
4.4.2 理论模型构建 |
4.4.3 协同机制分析 |
4.5 产业类资源优化配置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关联性分析 |
4.5.1 理论基础 |
4.5.2 理论模型构建 |
4.5.3 协同机制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源优化配置与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实证分析 |
5.1 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协同发展 |
5.2 评价模型的选择 |
5.3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3.1 评价指标的选择 |
5.3.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5.4 评价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资源优化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路径分析 |
6.1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及应用 |
6.2 京津冀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演化 |
6.2.1 京津冀城镇体系结构的演化分析 |
6.2.2 京津冀都市圈建设的演化分析 |
6.3 基于城镇空间结构优化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路径探索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促进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 |
7.2.1 基于交通基础设施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 |
7.2.2 基于生态环境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 |
7.2.3 基于产业结构优化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 |
7.2.4 基于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优化的京津冀都市圈建设 |
7.2.5 基于政府功能优化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 |
7.3 研究的不足之处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 |
(二)跨学科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历史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研究思路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行政审批及其相关概念 |
一、行政审批概述 |
(一)行政审批的概念 |
(二)行政审批的类型 |
(三)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 |
(四)行政审批与政府规制 |
二、行政审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产生 |
(二)行政审批制度的发展 |
三、行政审批权及其构成 |
(一)行政审批权的主体 |
(二)行政审批权的适用范围 |
(三)行政审批权的内容 |
(四)行政审批权的配置 |
第二章 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演变及动因 |
一、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历史沿革 |
(一)1927年——1949年:训政时期的集中配置 |
(二)1949年——1978年: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权配置 |
(三)1979年——1991年:改革开放初期的行政审批权配置 |
(四)1992年——2001年:转轨时期的行政审批权配置 |
(五)2002年——至今: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全面改革 |
二、影响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动因 |
(一)影响配置的外部因素 |
(二)改革的内部因素 |
第三章 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中的问题 |
一、行政审批权配置结构不均衡 |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配置冲突 |
(二)艰难转型的管制型政府 |
二、行政审批权配置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 |
(一)行政审批权的法律渊源过于宽泛 |
(二)行政审批权设定缺乏法律依据 |
(三)缺乏透明的法律程序 |
(四)缺乏有效的司法监督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缺乏效率 |
(一) 行政审批权配置理念的不足 |
(二)不注重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成本控制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
第四章 主要发达国家行政审批权配置及对中国的借鉴 |
一、主要发达国家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概况 |
(一)放松规制下行政审批权的归位 |
(二)行政审批权结构的改变 |
二、主要发达国家行政审批权配置介绍 |
(一)行政审批权配置的美国模式 |
(二)行政审批权配置的英国模式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日本模式 |
(四)行政审批权配置的韩国模式 |
三、发达国家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一)放松规制理念的转变 |
(二)效率主义下规制方法的革新 |
(三)效率主义下规制效果评价的创新 |
(四)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法治化 |
(五)行政审批权的多层次配置 |
(六)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
第五章 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检验机制 |
一、行政审批权配置与“市场决定论” |
(一)“市场决定论”下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 |
(二)“市场决定论”下的四方关系判断 |
(三)“市场决定论”下行政审批权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行政审批权设定的传统机制 |
(二)审批事项选择的法治化 |
(三)对行政审批权的法律限制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评价机制重构 |
(一)合理性评价原则的涵义 |
(二)评价主体的选定 |
(三)负面清单下的反向评价理念 |
(四)行政制约与司法审查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
第六章 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效率标准检验 |
一、行政审批权配置效率分析的理论基础 |
(一)效率的价值判断 |
(二)行政审批权配置效率分析的方法 |
二、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效率检验 |
(一)制度背景 |
(二)行政审批权外部配置效率的检验 |
(三)行政审批权内部配置的效率检验 |
第七章 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自由标准检验——以行政审批权配置对创业的影响为例 |
一、自由主义的衍生——新供给主义 |
(一)新供给主义经济学的产生 |
(二)新供给主义经济政策主张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的新供给主义解读 |
二、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的供给效应分析 |
(一)行政审批权对自由的限制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释放出的自由 |
三、行政审批配置对创业的影响 |
(一)创业:市场中的自由表现 |
(二)中国发展创业现状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对创业的带动 |
第八章 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的重塑 |
一、行政审批权配置的重新认识 |
(一)行政审批权配置内涵的重新界定 |
(二)审批内容的界定 |
二、构建多层次行政审批权配置结构 |
(一)政府、市场、社会中间层的整体布局 |
(二)政府、市场、社会间配置——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 |
(三)中央、地方间配置——纵向分权分配 |
(四)行政审批局的完善——横向集权分配 |
三、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助推经济结构性调整 |
(一)经济结构调整的紧迫性 |
(二)市场资源配置引导行政审批权配置 |
(三)微观审批权配置引导宏观经济结构调整 |
四、成本——收益的评估体制构建 |
(一)审批权配置的成本——收益指标构建 |
(二)审批权配置的成本——收益度量 |
(三)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构架 |
五、解决多头审批、优化审批流程 |
(一)集中审批缩短审批期限 |
(二)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流程 |
六、加大信息公开,鼓励民众参与 |
(一)加大对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 |
(二)扩大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类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二、外文类 |
四、搞好大中型企业 转换内部机制 中国邮电企协、北京市电信企协联合召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D]. 王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01)
- [2]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3]电信运营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博弈及评估研究[D]. 应江勇. 北京邮电大学, 2015(08)
- [4]协同创新环境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改革研究[D]. 李金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5(09)
- [5]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研究[D]. 周建军. 吉林大学, 2016(03)
- [6]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D]. 肖帅.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4)
- [7]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D]. 胡良才.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8]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D]. 么红杰.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2(07)
- [9]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研究[D]. 冯怡康. 河北工业大学, 2018(01)
- [10]中国行政审批权配置研究[D]. 路瑶.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标签:科技; 行政审批; 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政府审计; 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