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信息质量——论《会计法》的再次修订(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1](2021)在《论会计法律责任》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我国正步入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为保证我国经济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会计行为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规范成为关键一步。会计信息失真对社会、经济、企业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的损害不可估量,在尤为注重真实和准确的会计行业,其行业特点要求会计行为必须合理、合规、合法,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会计行为的合法性,必须要有完善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作为保障,所以完善我国目前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对领导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数据的准确性需要有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来保障,然而,我国在这方面却不够完善,不能有效避免会计违法行为出现,所以作者选择此题目,旨在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本文论证思路为首先对会计法律法律责任进行介绍,然后通过现状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向英美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借鉴找出完善对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了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相关概念、特征、类型以及产生的原因,来帮助读者来初步了解会计法律责任的相关概念。第二部分对各会计行为主体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介绍,为后文分析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做好理论基础和铺垫。第三部分对目前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中缺少会计民事法律责任、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界定不明确、《会计法》与相关法律之间对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并不一致。第四部分是对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介绍和比较,对比出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总结对我国应借鉴和学习的地方,为后文的完善建议提供参考依据,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第五部分在根据前文所述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优势的基础上一一对应给出了解决的建议及对策:明确会计民事法律责任并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明确规定会计法律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法律体系中会计法律规定的统一性和对接程度,从而使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律实践。通过对存在问题不断探讨最终到结论:一个完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应同时具备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具备这三种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要准确区分各种会计违法行为,明确会计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以及《会计法》应与相关法律之间对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约定保持一致,只有具备这些内容,才能算是完备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
李洁[2](2020)在《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会计法规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市场经济当前面临整个大环境形势下行,而司法建设可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目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了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同时也让原本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出现混乱;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对会计数据信息的虚构或者隐瞒进行财务造假,我国颁布的《会计法》正是以会计信息作为调整对象,在理论研究方面,目前主要的研究结果多为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原因或者识别方式,在本文中,笔者结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和以会计信息为调整对象的《会计法》进行交叉研究,以财务造假行为作为基础,结合《会计法》对造假行为的规制提出修改建议。本文按照现状问题分析以及不足和建议的思路展开介绍:第一章是导论部分,作为背景引入,介绍当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泛滥现状,在文献综述部分回顾已有关于会计法发展和地位的梳理以及此类行为规范化的研究。文章通过研究指出,会计法对会计信息的规制仍存在争议和不足;财务造假行为的动因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对财务造假的行为进行扼制,就要同时从内外部出发,内部强化并完善其自有的审计监督制度,而外部强调指导和监管,逐步完善法律机制。第二章是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会计法分析,通过国泰安CSMAR数据库、证监会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数据搜集和图表制作,展示当下造假的动因、手段和识别方式,并且对各类企图模糊财务造假的概念,比如会计差错以及盈余管理,予以区分,展示证监会和法院的处罚数量和处罚类别。通过这些研究可以发现,在我国经济领域内,上市公司基数大,而财务造假现象频发,主要监管机构在处理违规违法事件时,主要依据的却是《证券法》及相关规章,并且最后的处罚主要类型以罚款为主,且数额不高,出现造假成本收益不均衡,责任行为不匹配的状况。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是主要的参与方,受到造假行为最直接的影响,而对于其利益的保护需要另案提起诉讼,依据《若干规定》来保护自身利益,并且在市场系统风险的存在下,对于证券持有期间损失赔偿的扣除金额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仍处于可自由裁量的司法实践中。因而会计法存在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空白地带。第三章是对国内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进行横向对比。选取同样引起广泛关注的美国安然和中国康得新造假及处罚情况对比;英美法系单独和大陆法系中的会计法体系对比;以及我国内部的会计法体系的结构分析。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国内的会计法体系以《会计法》为基础,在会计行为的规范上构成多级全方位的规范制度,协同性的特征更是要求会计法体系内和谐运作以保证会计法体系的最大效能,但我国由于会计法体系庞大,内部法律法规数量较多,所以在司法实践活动中规制仍然存在不足。第四章是通过前文的现象和数据总结,得出现行会计法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规制的不足之处,包括:会计行为界定模糊;造假行为违法成本低;民事责任缺失以及与《证券法》、《公司法》关系模糊等。第五章与前章对应提出关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会计法》相关规则的修改建议:通过对会计行为的明确界定后,完善会计监督制度,构造内外部合力监督体制度,明确监督范围,完善监督路径,合理利用做空机构研究规制企业造假行为,同时引入专家证人等法务会计的实践,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明确民事法律责任,同时也需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达到完善责任体系并且提高违法成本的目的;明确不同法律规制边界,打造高协同性的会计法体系,强化《会计法》的基础地位,有利于提高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法律规制效率。
冯子轩[3](2018)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会计法制建设回眸及展望》文中指出目次一、会计法制建设的四十年回眸二、会计法制建设成效的基本梳理三、会计法制建设的未来展望我国会计制度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西周时代;现代意义的会计方法、会计法律的初步形成则在清末、民国时期。1914年《北洋政府会计条例》(后更名为《会计法》)系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会计法律。随后,南京国民政府于1925年、1935年两次完善会计法律规范,并在1948年颁布《商业会计法》,专门用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78年,我
谢获宝,向同[4](2019)在《二十年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的成就、问题和展望》文中研究表明会计监督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企业会计监督是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公司治理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合约有效性的强大力量。改革开放四十年,伴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革新、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司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会计监督相机而变,取得巨大成就。本文在线条式地回溯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的社会背景后,对会计监督的内涵及现实会计监督体系进行理论阐释,并对会计监督的供需动力和政府会计监督,尤其是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科学定位进行理论分析,然后回顾二十年来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成就,指出问题所在,并对会计监督的未来发展作出简单的展望。
唐国平,吴德军,黎江虹,王华,邵敏,万文翔,李静[5](2018)在《论《会计法》修订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选择》文中提出修订和完善《会计法》是"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国《会计法》修订既要适应社会经济环境深刻变革的内在要求,又要解决会计工作及会计行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因此,需要从理论上对这些重大问题进行剖析,并做出符合现实要求的抉择。本文依据会计科学理论与法学理论,对会计行为的法律特征、会计工作的理论边界以及《会计法》应当予以规范的会计工作的现实内容、会计行为约束机制(含"会计监督")的内涵与外延、会计法律责任体系及其结构与内容等进行了梳理与分析,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对《会计法》修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唐国平,刘金洋,万文翔[6](2017)在《我国《会计法》的发展历程与修订启示》文中指出会计"与生俱来"的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作用,使之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中个体逐利的重要工具。无论是"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的广泛认知,还是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事件,都佐证了会计在经济利益分配与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正因如此,政府出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目的,需要对单位的会计行为以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规范甚至管制,而规范或管制的基本方式就是制定统一
唐国平,王华,万文翔,李静[7](2017)在《我国现行《会计法》主要特征、不足及修订思考》文中研究指明《会计法》自1985年颁布实施以来,分别于1993年、199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从《会计法》的制定、颁布及发展情况来看,对其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对会计工作的客观要求,着力解决会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2000年至今,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计工作的外部环境而言,我国的市场经
王昌锐,贺欣,邵敏,万文翔,李静,唐国平[8](2017)在《我国《会计法》实施现状及其修订思考——基于问卷的调查分析》文中提出我国现行《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会计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现实需求。为全面了解我国现行《会计法》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利益相关者对本法修订的愿景,为我国《会计法》的修订指明方向和提供路径,我们通过问卷调查获取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框架体系到具体内容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关于我国现行《会计法》修订的基本思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课题组,白景明,李明,徐玉德,韩晓明[9](2017)在《各国会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健全的会计法律制度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现行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特别是现行《会计法》已部分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现实发展需求。修订和完善我国会计法,使之符合现实需要,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会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是目前会计界急需研究的问题之一。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从会计法律制度的内涵、目标及其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梳理和总结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下主要国家会计法律制度的特点,剖析了我国现行会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建议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及时修订会计法,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卢建超[10](2016)在《进一步修订完善现行《会计法》的建议》文中研究表明《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已经严重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形势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对规范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都非常不利,财政部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对其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指出现行《会计法》存在涵盖内容面过窄,不利于全面规范会计行为;条文规定不科学严谨,不利于有效执法;与其他法律不协调,无形之中给违法者提供了躲避惩罚的机会;虚假会计信息认定难,司法鉴定缺乏可操作性;处罚的标准低,违法成本小,起不到震慑作用等5大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以期对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会计法》能有所帮助。
二、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信息质量——论《会计法》的再次修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信息质量——论《会计法》的再次修订(论文提纲范文)
(1)论会计法律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及其类型 |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
1、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 |
2、会计法律责任的特征 |
(二)会计法律责任产生原因 |
1、会计职业与会计核算方法运用本身存在灵活性 |
2、法律专业和会计专业观念上存在冲突 |
3、会计舞弊行为 |
4、重大会计错误 |
(三)会计法律责任的类型 |
1、行政责任 |
2、民事责任 |
3、刑事责任 |
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及其具体的法律责任 |
(一)单位的会计法律责任 |
1、单位会计法律责任的特征 |
2、单位的会计法律责任 |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
1、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意义 |
2、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 |
1、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 |
2、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 |
3、其他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 |
三、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现状 |
1、强化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 |
2、加大了对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
3、对会计行政责任和会计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完善 |
4、会计法律责任类型中的民事责任方面存在缺失 |
5、会计法与相关法律之间衔接不协调 |
(二)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
1、会计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制度存在真空带 |
2、《会计法》未明确规定各会计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和权利义务 |
3、我国《会计法》及其相关法律规范中对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界定不明确 |
4、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统一 |
四、域外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及其评析 |
(一)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责任制度评析 |
1、英美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介绍 |
2、英美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评价 |
(二)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评析 |
1、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介绍 |
2、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评价 |
(三)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制度的比较及借鉴经验 |
1、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比较 |
2、两大法系国家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与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比较 |
3、我国从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中借鉴的经验 |
五、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对策 |
(一)明确会计民事法律责任,促进会计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 |
1、在现有会计法律责任体系中增设会计民事法律责任条款 |
2、明确民事赔偿的赔偿标准 |
(二)修改《会计法》,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细则规定 |
1、明确《会计法》中每个会计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2、明确《会计法》中会计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 |
3、在《会计法》中完善判断真伪会计数据和会计违法行为的规定 |
4、在《会计法》中增设定期对会计数据进行审计的制度 |
(三)提高法律制度中关于会计法律规定的对接程度及统一性 |
1、提高《会计法》与相关法律之间的一致性 |
2、提高会计行为主体和违法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的对接程度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会计法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 研究重点及不足 |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会计法分析 |
(一)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状 |
(二)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处罚数据分析 |
(三) 法院裁判案例分析 |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国内外比较 |
(一)安然与康得新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数据对比 |
(二) 国内外会计法体系对比 |
(三) 我国会计法体系内部结构分析 |
四、现行会计法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规制的不足 |
(一) 会计行为界定模糊 |
(二)造假行为违法成本低 |
(三) 现行会计法中民事责任缺失 |
(四) 《会计法》与证券法公司法关系模糊 |
五、会计法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规制的修改建议 |
(一) 完善会计监督制度 |
(二) 明确民事法律责任 |
(三)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
(四) 明确不同法律规则的边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二十年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的成就、问题和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的背景分析 |
二、会计监督的内涵和会计监督体系 |
(一) 会计监督的内涵 |
(二) 会计监督体系 |
三、会计监督的供需动力分析和政府会计监督的定位 |
(一) 会计监督的供需动力分析 |
1、会计监督的需求动力分析。 |
2、会计监督的供给动力分析。 |
(二) 政府会计监督的定位 |
四、二十年会计监督的改革与发展成就回顾 |
(一) 会计监督法律法规的供给 |
(二) 会计监督理念的革新 |
(三) 会计监督目标的改进 |
(四) 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 |
(五) 会计监督人才的培养 |
五、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展望 |
(一) 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二) 会计监督未来发展的简单展望 |
(5)论《会计法》修订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对会计行为法律特征的再认识 |
三、从特定主体的会计行为运行机制来把握《会计法》的基本框架与内容 |
1. 会计行为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和特定的行为内容, 因此, 《会计法》应该明确会计行为的目标和内容。 |
2. 会计行为的主体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等直接影响会计工作质量, 因此, 《会计法》应该明确会计机构设置与会计人员任用等的基本要求。 |
3. 会计行为的后果无非是两种情况, 一种是单位严格依照《会计法》以及其他会计规范进行会计核算等, 其行为后果肯定是“合法结果”, 对于这种合法的会计行为, 《会计法》应当确立相应的权益保护制度以保护会计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是因违反《会计法》及其他会计规范而产生的“非法结果”, 对这种违法会计行为, 《会计法》应当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依法进行惩处, 以遏制和打击不法会计行为。 |
4. 会计行为的约束机制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保障机制, 从理论上看, 它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行为约束机制和外部对单位会计行为的约束机制。 |
四、从会计行为的发展逻辑来界定会计工作的内容, 明确其对《会计法》修订的影响 |
1. 由“信息提供”到“信息利用”是会计行为发展的一种历史逻辑。 |
2. 会计信息由“初步利用”演变为“深度利用”, 体现了会计工作的价值管理 (财务管理) 发展为价值管理与非价值管理融合 (管理会计) 的逻辑递进。 |
3. 无论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还是“利用”, 内部控制具有作为会计工作以及单位整个管理控制工作的制度基础的根本性特征。 |
五、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会计监督”变迁的基本规律, 为《会计法》修订提供充分依据 |
六、科学构建“会计法律责任体系”, 丰富会计法律责任内容, 合理设置处罚标准, 不断提升《会计法》的科学性 |
1. 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体系在内容上应该包括会计民事法律责任、会计行政法律责任、会计刑事法律责任等法律责任类型; |
2. 现行《会计法》在会计行政法律责任的设置上主要是处罚力度偏轻, 惩处力度不足以威慑会计违法行为。 |
3. 会计法律责任设置的科学性问题也是《会计法》修订需要关注的问题。 |
七、结论 |
(6)我国《会计法》的发展历程与修订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会计法》的发展历程 |
(一) 《会计法》的出台 |
(二) 《会计法》的第一次修订 (或修正) |
(三) 《会计法》的第二次修订 |
(四) 《会计法》的第三次修订 |
二、几点启示 |
(一) 必须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 |
(二) 必须能够解决会计实践中出现和面临的新问题 |
(三) 必须体现会计学科发展的新成果 |
(四) 必须具有应有的法律威慑作用 |
(7)我国现行《会计法》主要特征、不足及修订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行《会计法》的主要特征与不足 |
(一) 主要特征 |
(二) 存在的不足 |
二、现行《会计法》修订的基本原则 |
(一) 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对会计工作的要求 |
(二) 充分体现现代会计学科发展的新成果 |
(三) 突出《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基本法”的地位与特征 |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修订的基本思路 |
(一) 完善《会计法》所规范的会计行为的内容, 以体现会计学科发展与会计实践的最新成果 |
(二) 初步构建结构较为完整的会计法律责任体系, 以体现会计法律责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
(三) 着力解决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所导致的会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 |
(四) 着力解决现行《会计法》中不适应经济环境新要求的内容 (条款) |
(8)我国《会计法》实施现状及其修订思考——基于问卷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与回收 |
(一) 调查问卷的设计 |
(二) 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
三、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分析 |
(一) 《会计法》对被调查者日常会计工作的影响程度 |
(二)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核心内容的熟悉程度 |
(三)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规范内容的基本观点 |
1.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总则”的基本观点 |
2.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会计核算”的基本观点 |
3.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会计监督”的基本观点 |
4.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观点 |
5. 被调查者对《会计法》“法律责任”的基本观点 |
四、现行《会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一) 《会计法》的法律定位不明确、威慑力与约束力不够 |
(二) 《会计法》规范的会计行为内容不完整, 会计监督作用弱化 |
(三) 《会计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环境和会计行业发展需要 |
五、《会计法》修订思路 |
(9)各国会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功能及其目标定位 |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功能及环境适应性 |
(二)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定位 |
二、英美法系下主要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特征 |
(一)会计法律的立法目的在于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公允表达,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引导作用,维护社会的会计秩序 |
(二)没有普适性《会计法》,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的立法管理相分离 |
(三)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等级分类的相关规定,但要求在公司及政府机构中设立首席财务官(CFO) |
(四)与相关会计法律要求相配套的会计准则体系细致完备,具法定效力 |
(五)政府拥有大部分会计监管权限,独立监管模式已经形成 |
(六)会计职业团体依然拥有重要的专业权限和影响力 |
(七)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上是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主体 |
(八)明确责任主体的会计法律责任 |
三、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特征 |
(一)强调会计的“真实、公允”,确保税法及财政法律的严格执行 |
(二)对会计管理分类立法 |
(三)对会计从业资格进行严格的行政管理 |
(四)具有严格的立法程序和立法分工 |
(五)会计准则制定受制于司法或行政部门,会计职业界的作用有限 |
(六)法律制度分类科学,内容细致,不同法律间的相互补充有力 |
(七)会计法律责任体系完整,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保障体系严密 |
四、各国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一)会计立法目的明确 |
(二)对企业会计和政府会计的管理分开立法 |
(三)法律制度注重协调配套、体现国情、体系严密 |
(四)会计责任主体明确,法律责任中突出民事责任 |
(五)会计监管机构职责明确,注重会计司法体系建设 |
五、我国现行《会计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修订建议 |
(一)我国现行《会计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
1. 立法目的、法律适用范围以及对会计工作的定位需要重新梳理 |
2. 基本概念的定义或认定标准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 |
3. 会计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 |
(1)会计法律责任层次不明,归责不清,涵盖不全 |
(2)与《刑法》的法律责任衔接不够,削弱了《会计法》的威慑力 |
(3)行政责任的可操作性参差不齐 |
(4)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界限不清 |
(5)未规定民事法律责任,存在法律约束的缺口 |
(6)会计违法的处罚力度不够 |
4. 未明确会计规章的法律定位,完整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
5. 与其他相关法律之间存在冲突 |
(二)新形势下修订或完善我国会计法的几点建议 |
1. 进一步明确会计立法目的,维护社会会计秩序 |
2. 将企业会计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分开立法管理 |
3. 明确会计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 |
4. 优化政府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 |
5. 细化会计法律责任设置,加大会计违法的处罚力度 |
6. 推动会计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会计司法水平 |
四、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信息质量——论《会计法》的再次修订(论文参考文献)
- [1]论会计法律责任[D]. 张旭.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2]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会计法规制[D]. 李洁. 山东大学, 2020(02)
- [3]改革开放四十年会计法制建设回眸及展望[J]. 冯子轩. 经济法学评论, 2018(02)
- [4]二十年会计监督改革与发展的成就、问题和展望[J]. 谢获宝,向同. 财政监督, 2019(01)
- [5]论《会计法》修订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选择[J]. 唐国平,吴德军,黎江虹,王华,邵敏,万文翔,李静. 会计研究, 2018(08)
- [6]我国《会计法》的发展历程与修订启示[J]. 唐国平,刘金洋,万文翔. 财务与会计, 2017(21)
- [7]我国现行《会计法》主要特征、不足及修订思考[J]. 唐国平,王华,万文翔,李静. 财务与会计, 2017(21)
- [8]我国《会计法》实施现状及其修订思考——基于问卷的调查分析[J]. 王昌锐,贺欣,邵敏,万文翔,李静,唐国平. 会计研究, 2017(09)
- [9]各国会计法律制度研究[J].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课题组,白景明,李明,徐玉德,韩晓明. 财政科学, 2017(04)
- [10]进一步修订完善现行《会计法》的建议[A]. 卢建超. 2015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选, 2016